东罗马帝国国 皇帝戴什么头饰 最好能具体说明一下全身的衣着装束

[转载]中世纪服装
中世纪的服饰系列--拜占廷
西罗马帝国崩溃以后,欧洲的文明进入了一个黑暗时期。这一期间的欧洲服饰乏善可陈,唯一的例外拜占廷帝国。在中世纪的早期,拜占廷成为欧洲服装的流行中心。
六世纪时期拜占廷服装文化的特色是大量使用丝织品(拜占廷通过丝绸之路从中国大量进口原丝和普通丝织物,然后再重新加工染整,成为风行欧洲的奢侈品),刺绣和以麻为经线、羊毛为纬线的织锦。纺织品有浓厚的东方色彩并掺杂着大量基督教内容。诸如圆象征无穷、羊象征基督、鸽子象征神圣的精神;色彩也被赋予了宗教含义:白色--纯洁;蓝色--神圣;紫色--威严;绿色--青春;金色--善行等等。
拜占廷时期的男女服装样式差别不大,因此以下这三种服装都是男女通用的,仅在裁剪和服装装饰上有细节上的区分。
最常见的贵族穿着是dalmatica,其实早期这是种很简单的服装,几乎为桶形,并有两根被称为clavi的条带式装饰。后来衣袖的形状有所增加,直桶形的躯乾部分也采用了腰带。并配以突厥式样的外套。外套下贴身穿着的一般是tunica。
tunica是从东方民族传入的一种服装,它并不是专门的内衣,也可以当成外套使用(当时好象这方面区分并不严格)。一般是毛织物,长度抵膝上,躯乾系带。袖子长而细。当用做内衣穿着时候一般是白色。
&BR&  皇族和大贵族的正式外套则是paludamentum,此种外衣的特点是宽大且不显露身体线条。其裁剪的样式可能是将一块长方形织物的两角斜裁成梯形,穿着时披在左肩上,在右肩系带。paludamentum的色彩灿烂辉煌(皇帝和女皇可用紫色),大量使用宝石和绣金工艺,不能算是一种常服。因此往往paludamentum里面还穿dalmatica或者tunica。
以查士丁尼皇帝的像为说明:其paludamentum采用紫色衣面(应为丝织品),里子采用另一种颜色。在paludamentum的前后左右均有特别装饰,此种装饰被称为塔布利恩。是拜占廷帝国特有的高贵的标志。这件paludamentum的塔布利恩图案是金色底子上刺绣着有红圆圈的鸟的排列。
女性穿着的paludamentum以提奥多拉皇后的像为例:同样的紫色面料的paludamentum,衣襟里表都采用金线装饰,领下使用宝石装饰。外套下面穿着白色dalmatica,襟和袖口有金和绿宝石装饰。
&BR&  所谓paludamentum是特殊阶层的穿着,普通人一般穿着paenula,这是一种厚呢绒布制的圆形套头式衣服。在中世纪的圣像画上很常见。
世纪服饰--欧洲早期
5-10世纪欧洲人对文化的需求还处在低水平,在服饰方面没有明显的发展,主要还是沿用后期罗马--拜占廷式样的服装。dalmatica和tunic仍然是这一时期的主要服装式样。这一时期在妇女中出现了双层的tunic:先穿袖子细长一直可以遮到手腕的tunic,在外面再穿宽大短袖(到肘部)的
tunic。衣服上使用刺绣作为主要的装饰。外层衣服上系腰带。在外衣上面还有所谓表层衣,其形状类似于短斗篷,但有袖口,并且较为宽大。
面衣是贵族女性中常见的服饰。面衣不仅有面纱,而且相当的宽大:在背后垂于表层衣的衣襟附近,包住头部,还能包括覆盖整个上肩部分,类似于修女的头巾。在这样的面衣上戴冠。
男子服装的最大改变是采用了裤子。在上古的所有文明社会里,裤子作为一种服装都被认为是粗俗野蛮的,是野蛮人的穿着。赵武灵王的胡服骑射的伟大改革,引进的主要就是裤子。要骑马打仗,不穿裤子当然是不行的。因为裤子的实用性,很快在欧洲的所有阶层的男子中普及起来。
贵族男子的装束是穿及膝的tunic,系腰带。长腿的裤子很宽大,质地一般是粗呢或者皮革。外罩名为sagum的短斗篷。颜色相当的鲜艳,有的上面还使用醒目的条状纹饰。
中世纪的服饰系列--11世纪的法兰西
大家想必已经注意到,我们到目前为止提到的所有的男女服装都没有显著的差别,其基本样式都是圆通形,甚至连服装的名字也是相同的。这正是上古时代服装的特点。服饰史上一般把筒形衣服时代看做男女服装无差别的时代,至于是否穿裤子则不是主要的标志(是否穿裤子的确是男女服装的一个重大差别,一直到20世纪初期,女装与男装的最大不同还是是否穿用裤装的)
西欧的筒形衣服在进入11世纪以后,通过十字军的东征发生了重大改变。西欧封建主对东方的8次远征大大开拓了野蛮的欧洲贵族的眼界,东方文明的传入大大刺激了欧洲贵族的奢侈欲望。服饰的发展进入了一个快速发展的时代。
&BR&  这一时期出现了新的服装类型。有受东方风格的影响的,也有原有服装类型的改进。特点是无论男女服装都出现了大量的竖的褶皱。但这一时期的男女服装的区分仍然不十分明显,很多类型的服装继续同样的名字,类似的风格。下面做逐一说明。
法兰西女装
白细麻布制的内衣,紧袖口。袖口有刺绣和美丽的系带,领子下方有几排凸条纹和金银丝装饰。
&BR&  bliaud。此种服装已经类似现在的连衣裙,材料据说是薄绸。肩、胸、背都较宽大,袖子在手腕部抽口。以长的带状织物从腰部回转到背后使之交叉,或者打结后再回到前身系结。这种服装到12世纪的后半期进一步美化,已经类似于近代的连衣裙(指女装)mantel。是一种斗篷。有半圆形和长方形的,在右肩部用金属卡子系结或在左右肩下用细绳系结。布料采用高级毛织物、缎子、花布等,边缘使用色丝线、金线等装饰,追求对比强烈色彩艳丽的效果。
终于出现一款专门的女装了。corsage是装饰性的胸衣(并非内衣),常穿在bliaud这类服装的外面以为装饰。corsage紧身无袖,在背后系带使之紧身牢靠。卷领,领子上装饰着凸条纹和刺绣细花边。也有无领子露出bliaud的领子的样式。在corsage上用另一种织物接成褶裙的穿法也很多见。
女性不服用裤子,而使用名为chausses的一种类似于裙子的裤装(裙裤?),脚穿短靴。
(PS:从这一时期开始,无论男女装,腰带上都开始悬挂一个小袋子,用皮革或者丝绸制,称为aumoniere,用以装零钱、钥匙等小杂物,也有装食物的)
法兰西男装
 男装和女装一样以chainse、bliaud、mantel为主。样式类似与女装。这一时期的男装bliaud是毛、丝织物,呈宽大的连衣裙状,袖口稍宽,卷领。领口、袖口和底襟有凸条纹装饰,裙部宽大.
现存慕尼黑博物馆的一件bliaud,传说是法王之物,白丝绸加金线、紫色边饰、绿色饰带,相当豪华.  mantel的形状和颜色与女装类似。后期长度有所增加,可抵地面,并加以美观的边饰,增加庄重感。
男性穿裤子,并在裤子外罩chausses。以麻或丝绸制作,无色或者条纹织物。有时用红缎子做边,边缘使用金线。外观奇特而豪华。
中世纪服饰系列--哥特时代
 12、13世纪以来,城市的发展使西欧服饰进入了一个新的时代。衣服和材料复杂化了妇女也开始参与服装业有关的各种行业。分工细了起来,出现了花边装饰、发饰制作、裁剪和成衣、毛皮缝纫、皮带扣和饰针制作、染色业、鞋类加工和手套制作等等专业部门。服饰也开始趋向更为复杂和精细。
&BR&  我们知道,哥特式建筑的外观特征是采用锐角的塔和尖顶拱。而这一时期的服装受到了这种建筑风格的影响,诸如高高的冠戴、尖头的鞋、衣襟下端呈尖形和锯齿等锐角的感觉。而织物或服装表现出来的富于光泽和鲜明的色调是与哥特式教堂内彩色玻璃的效果一脉相通的。
&BR&  法国女装
&BR&  cotte。是过去的tunic发展而来,较之原来的样式有所加长。女装从躯乾到袖子上半部为宽松形,从肘到袖口则紧箍并有纽扣。
内衣,也就是以前提到过的chainse,形式上并无大的变化,名字变了。
surcot是穿在cotte之外的外衣。据说原是罩在铠甲外面防锈的外套。丝织或者毛织物,从胸部到裙舒畅宽大,有无袖、半袖、长袖式样的,一般似乎以无袖为多。领、袖、襟有用有色丝线刺绣的装饰。cotardie。也是一种外衣,连衣裙式样。似乎发源于意大利。从躯乾到腰部紧贴身,在前中央处或者腋下置纽扣、或是系带子。大的卷领翻到肩部,紧袖口,宽袖子。袖子的肘部垂着不同颜色的名为tipper的装饰布,有时tipper垂的很长。材料多采用呢绒、织锦、丝绸、毛皮等,宽三英寸、长五英尺。为了不使tipper出现褶皱,日常要使用扳子夹起来保存。
surcotouvert。这是从14世纪发展起来的surcot的变形。一般穿在cotardie外面,纯为装饰而用,因此大量使用贵金属、宝石和毛皮进行装饰。特征是大开着的卷袖。前中央有装饰宝石纽扣的,裙子部分宽绰有摺垂于地面,还有使用毛皮作为镶边。
&BR&  法国男装
&BR&  cotte。男子的cotte一般是素底的毛织物,在中上层阶层中,它主要穿在外衣里面,因此装饰很少。形状比女子的短,袖子也细。
surcot。其样式基本与女子相同。在pourpoint出现之前,它是相当常见的外套.
pourpoint。第一种男子专有的服装终于出现在14世纪的中期。所谓pourpoint原来是衲衣的意思,即把多层布衲在一起之意。原来是士兵在穿在铠甲内保护身体的紧身衣。其特点是紧身,前开式,胸部用羊毛或者其他碎织物填充的鼓起来。袖子贴身,并从袖口到肘部都有纽扣。下摆仅到臀线,较以前的任何一种衣服都短。pourpoint是第一种正式与长裤相搭配的男装。其基本样式一直延伸到路易十四时代
与pourpoint搭配的长裤在这一时期变的非常贴身,在一些极端的例子上,几乎连肌肉的纹理都表现了出来,并且流行左右裤腿异色的搭配。
&BR&  鞋。前面已经提到,这一时期的鞋为尖细形,鞋的宽度细的裹住脚的程度。在尖头的长度上面则还有一定的规定。如王族的鞋尖端长度为在脚的2.5倍以内,贵族2倍,骑士1.5倍,商人1倍,平民为1/2长度。
中世纪服饰系列--15世纪的西欧(哥特式后期)
14世纪末期开始,一种新的服装类型成为了这一时期服装的主要式样--houppelande。这可以说是西欧的最后一款男女通用式样的筒形衣服。女装的
houppelande特点是高位腰身的宽松裙子,带一些曳襟,袖子宽大可达地面。这种衣服的另一个特点是装饰豪华,使用白貂皮领子和花样繁多的边缘装饰。随着时间的推移,上身制作的更为贴身,袖子也改为紧袖,配以带有轻薄型面纱(这类面纱实际只起装饰作用,几乎是透明的)的尖顶高帽,名为hennin
帽(和我们以前很熟悉的纸糊高帽子几乎一模一样)。这样的打扮是否很熟悉呢?在许多描写中世纪的电影里公主和贵妇都戴这种hennin,但实际它的流行是在中世纪后期了。尖顶高帽这类服饰的出现使的哥特式服装的发展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与哥特式建筑从神似到达了形似。&BR&  法国男装
&BR&  前开式衣服传入欧洲以后,在装饰品中正式采用了纽扣。这一时期的服装有两大完全不同的种类:以pourpoint和裤子相结合的式样;筒形衣服houppelande。&BR&  这一时期的pourpoint在紧身、短的基础上又变化出新的类型:袖子膨大,又增加填充物使胸部、肩部膨大。同时,还出现过一种纽扣开在腋部的名为gippon的上衣,它与pourpoint的区别不是很大,因此到1420年以后就很少再出现gippon了。&BR&  houppelande原是抵地面长的筒形衣,由于受pourpoint的影响而逐渐缩短,并与裤子配了起来。但其基本特点:宽松的袖子和衣身仍然保留着,再一个特征是领子可以遮盖到耳朵附近。衣料是有花样的缎子和当时流行的小四方格图案的毛织物。也有为贵族用的在黑缎子上以金线或彩色丝线刺绣的衣料,还有左右异色的、从左肩到右襟异色的。其装饰种类繁多,以现今的眼光看给人以怪诞的感觉。15世纪晚期开始,筒形衣完全退出了男装的主流发展,成为女装的专用形式。&/P&
中世纪服饰系列到此已经结束了,从16世纪起,服装史已划为近世,不属于中世纪的范畴之内了。
服饰是文明的标志之一,服饰习俗体现着民族文化特色,反映着一个时代人们的生活状态和心理特点。中世纪欧洲是基督教统治时期,基督教对欧洲服饰影响巨大。由于基督教教义鄙视钱财,反对豪华,“中世纪下层民众的服装以简洁朴素为尚,妇女不事打扮,而且把珠宝捐给教会,常服只以白色的肥大长衣和连袖外套为主,色彩素淡”(《古今中外服装珍闻趣事》)。
中世纪宗教统治下欧洲服装的颜色、式样都很单调,颜色尚黑、灰、白三色,衣服式样以拖地长袍为主。古罗马豪华的拖加袍被废弃了。
中世纪初期,欧洲人服装简朴,平民贵族衣式相同。八、九世纪男式服装有内衣外衣,衣式颇似我国古代的袍,但较紧身。裤长可将脚套进,裆短,裤带系于脐下。脚穿长筒或短筒袜,有时脚到腿都裹上布条。贵族及上层人士上衣外披一件长方形或圆形斗篷,斗篷固定于一肩,或系于胸前;劳动者上衣较短。法国查理大帝“只披法兰克人之衣服——用带束紧之麻布裤,用带系住之羊毛衫及大衣”(《中古及近代文化史》,商务印书馆1935
页)。冬天穿水獭皮或貂皮上衣,外面披一件斗篷。贵族腰间有宽大饰带,用以束紧衣服和佩戴宝剑,平民不准佩剑;衣料以麻布,毛织物为主。东方丝绸价格昂贵,以等量黄金计价,只有少数贵族能穿。《罗兰之歌》(法)、《亚瑟王之死》(英)有所记述。服装的等级差别主要表现在衣服质地和产地不同,贵族穿细麻布,穿意大利产的羊毛斗篷,冬天有貂皮等贵重毛皮;平民只穿粗麻、粗毛织物。女式服装为长至脚踝的紧身长衣,两袖长而窄,外面穿一件宽松长袍,袖短于长衣。长衣领口较宽大,领口衣袖衣缝可有各种装饰镶边。斗篷从头顶披下来。
世纪男服变得更为贴身合体。英国男子的紧身衣上半贴身合体,下半象长至膝部的衣裙,宽松而舒展。紧身衣为套头式。紧身衣外披一件斗篷,并用一个大饰针别在胸前。这时女式服装变得宽大,衣袖加肥加长,头发蒙在披巾里边,身体被斗篷蒙起来。她们的内衣很长,直拖到地面,外衣到膝盖。圆口衣袖,衣服装饰华丽,很受拜占庭的影响。她们的头发用一块面纱蒙起,其端点重于背后直拖至地面。至12
世纪宽松的衣服变得瘦窄,使身体曲线得以突出。并于身后系带,衣袖逐渐宽大,袖口可垂至膝部。
世纪出现了圆饼式头饰,它可以遮阳保护眼睛隔热,主要为十字军所戴。上衣流行前开襟式,将前襟分成两片。女式衣服为系带紧身衣,上衣紧贴身体,下面是宽大的衣裙,两部分之间用线缝起,两袖宽松拖长,其剪裁方法是上下衣分裁后缝合,与以前使用
一块大布不同。
世纪男女服装趋于一致,男服还有紧身衣及各式各样的外衣,圆饼头饰,帽式装饰衣袖,敞胸披肩。下面有长筒袜、靴鞋。男子戴一顶中亚式小帽。这时护身外衣流行,适合旅行穿用,这种外衣是一件敞胸大披肩,旁边有缝,手臂可以伸出来活动。另外这时期流行封闭式马甲式外衣,上身如马甲,下面可长至膝下,这种无袖长衫,肩部向两侧延伸加长,就成帽式装饰衣袖了。13
世纪劳动者的长衫长短不等。男子上衣至膝,衣袖短小,脚下有无跟鞋,裤子于脚跟处有一圆洞,以便穿脱。夏天穿宽敞麻裤,上身裸露,
冬天穿短外衣和无袖套头衣。妇女穿长袍,中间有缝,可便于劳动,收获时裙子口袋可装农作物。当时禁止农民穿好料子及颜色华丽的衣服。
世纪后,欧洲服装开始有了变化。由于经济繁荣,农业、商业、手工业的发展,国际贸易的往来,东方文明的影响,欧洲服饰发生了许多变化,贵族男女追逐时尚,贵族妇女争奇斗妍,男子不拘礼节;贵族与平民的服装有了更明显的不同;衣服式样变化,衣料品种增多。《巨人传》载中世纪衣料有绸缎、丝毛混纺、呢绒、大马士革呢、条呢、金线缎、各种皮毛。衣服有大衣、外套、外罩、上装、短装、衬衫、短披,女人有连衫长裙、晚礼服等。饰物有念珠、指环、链条、宝石、钻石、翡翠、珍珠、玛瑙等。服装力求摆脱古老习俗,追求时兴。东方服饰中的装饰和纽扣被欧洲人吸收,男人外套上排一列纽扣或宝石,甚至内衣纽扣也用宝石和纽扣装饰。
世纪男士的夹衣流行,夹衣两层,十分贴身,衣袖设计合理,可以自由活动手臂,便于全身活动。夹衣上有十几个扣子,夹衣衬里有细带可将瘦腿裤上端与之相连接;紧身外衣穿在夹衣之外,高领外衣兴起于14
世纪末;衣领将两耳覆盖,颈后衣领盖过后脑,下部裙衣拖至地面;这时期的斗篷用一组扣子固定在身上,外观为圆弧形,又长又宽。妇女服装主要是带袖紧外衣和无袖长衫。由一块布作成,领口宽,衣领偏低,这就是14
世纪欧洲妇女流行的袒领衫,领口有圆形、角形、方形,领口开得很大,露出胸的上半部,上身有无袖、短袖的,臂膀裸露,腰带提得很高。男女服装都讲究装饰。男裤与鞋连成一体,脚掌以皮革为底,脚下还穿无底长靴,靴上带有马刺。紧身男裤是两条裤管分开穿着,前后有长外衣遮挡。后来上衣越来越短变成夹克式外衣,
15 世纪外衣更短,成为不能遮羞的服饰。妇女的袒领晚礼服与男人的短外衣服装遭到神父的反对。15
世纪宗教改革家杨.胡斯指出“由于女人穿着脖颈大开特开的服装,所以任何一个人都能直接看到她们闪烁光辉的肌肤直至裸露的半个乳房。”(《羞耻心的文化史》施莱贝尔著三联书店)
男人服饰的变化也被人认为是不文雅。1390
年在召开宗教会议的康斯坦茨地方市议会颁布了告示:“仅穿短上衣出入舞会或上街的人要格外留意,要将身体前后遮盖好,不要露出耻部。”(《羞耻心文化史》
83 页)告示发出不久短裤加长,并且与类似袜子的脚部的装饰缝在一起,后来又出现了用结实布料缝制的股袋,用以遮住耻部。
英国议院对于平民、普通骑士,穿的衣服与贵族穿着相同不能容忍,对于服饰上的追求刺激也极力反对,爱德华四世时,英国下院提出了这样的文件:“不允许勋爵等级以下的任何骑士
.或任何普通人,使用并穿戴任何大礼服、夹克衫、大氅。但衣着必足以下长度:当他直立时,衣着能遮盖住其阴部和臀部。勋爵或任何更高一级的贵族,则不受此限制。”(布雷多克著《婚床》,三联书店)。
14 世纪时兴一种染色服装,上衣左边一种颜色,右边一种颜色,裤子左右腿各为一种颜色,全身上下左右分四部分分别染色。15
世纪初见习骑士的服装从帽子至靴子都用黑、白、浅绿三色互相组合而成。一般流行的是红、黑、绿、紫几种颜色。裤、鞋、帽、背心都可如此分。裤子可以内侧为紫,外侧为黑。(引《世界风俗.衣住篇》)
中世纪衣服上绣的花纹以家徽为最常见。家徽本来是十字军东征识别敌我的记号,后来成为大家庭和一般市民家庭的记号。14
世纪盛行尊重身分和家族之风,妇女衣上多绣大型家徽图案,已婚妇女把婆家娘家的家徽分别绣在衣服左右。
15 世纪妇女服装向男装靠近,宽松的长衣腰间系带,外衣用宽大彩带束腰,上挂有短剑,头戴男士小罩帽,脚穿尖头鞋。
中世纪妇女发式及帽式。12 世纪妇女习惯地把头发梳在后面,扎两个辫子顺两颊垂下。13—14
世纪妇女以方形白麻布包头,在头顶打结,或在耳际用发夹别住,只露出面部。中世纪头巾式样很多,有的与现代修女头巾相似,一直围到颈部以下。年轻姑娘可以在节日戴上花冠,已婚者是不允许的。15世纪在哥特式尖顶建筑的影响下,产生了相似的审美观的服饰,V
字领、尖鞋、希南帽。希南帽呈圆锥形,内部用铁丝或浆糊使其成型,尖为40
度角,高九英寸至三英尺,帽子上垂着薄纱(用高级麻布作),帽有圆环固定,前沿还可加天鹅绒。帽子价格昂贵。帽子有一个角的也有两个角的,有的呈展翅形。
中世纪的鞋种类很多,有皮、长统靴、短筒靴、便鞋、拖鞋等。腿带、腕带用皮革、麻羊毛织品制作。农民常穿木鞋。贵族穿尖头鞋,有时鞋尖极长,鞋尖长度代表穿者的地位。一般规定为六英寸,绅士十二英寸、贵族十四英寸、王族不限制、贫民不准穿。
中世纪男子留长发,骑士都披长发。
神父一直穿黑色长袍戴风帽;但发式有变化。8
世纪开始为修士剃发,其仪式为“削发式”,希腊或东欧的削发式样是把头发全部剃光或剪得很短,称为“圣保罗式”,罗马削发式样是在头上剃掉圆圆一片,四周仍留发,称为“圣彼得式”。修士剃发是代表对上帝的谦恭及献身的标志。`
世纪欧洲的统治阶级追逐奢华和享乐,无视宗教戒律,在服装方面表现尤为显著。“无论贵人、贵妇,皆如儿童之喜着新衣,喜戴首饰。此为善奢侈浪费之时代,男子穿尖头鞋,而女子戴高一尺之圆锥帽。此时人用三千头松鼠之皮以制一件外衣,而奥而良公爵竟用七百粒细珠以绣一首诗歌于襟袖之上。”(《中古及近代文化史》)
中世纪基督教统治,人们对于服饰的正当的美的追求被看成是轻狂的行为,禁欲和反禁欲的斗争也表现在服装方面。人们按照美的标准不断地推进着服装的前进,直至文艺复兴,服装发展才有了一个较大的变化。
拜占庭从远东经波斯运来丝绸衣料,或以丝线原料加工成薄绸,制成衣服。男式服装有紧身衣,有衣袖,前身有衣锁服饰做为装饰,衣长过膝,衣袖长短不一。腰间系有腰带。长身斗篷为正式庆典服装,斗篷前后镶有美丽的彩色垂片。披肩,是一块有褶的长形布块,固定于双肩。
女式服装有斗篷,还有披肩(王室皇后专用)长外衣,是由基督教法衣演变而来。女外衣短至臀部,长至脚踝。户外服装是长斗篷,从头部垂落覆盖全身。贵族妇女服镶嵌金银宝石、珍珠玛瑙,劳动妇女穿无袖或短袖上衣,衣身到腰。从查士丁尼皇后的画像看,其服装华贵无比,身穿一盖住脚面的长衣,衣制下摆很宽,似裙状,衣袖瘦窄至腕,袖口束紧。腰间系各种丝带,衣服上装饰各种宝石,胸前挂着各种珍珠宝石饰物,头戴帽,帽上饰着各种宝石,耳环垂下。其服装式样有的为欧式,其丝织面料与宝石饰物产于东方。
在中世纪的欧洲,条纹服装曾被视为邪恶的象征及魔鬼的符号而被禁止穿着。本文从条纹图案及条纹服饰的视觉心理分析、中世纪基督教专制文化对条纹服装的隐喻以及从不同文化群体对条纹服装的取舍态度等三个方面看中世纪条纹服装现象,分析欧洲中世纪禁止穿着条纹服装的原因。
  关键词:欧洲中世纪条纹服装
  在中世纪的欧洲,条纹服装曾被视为邪恶的象征及魔鬼的符号而被禁止穿着。丰富的资料显示,当时人们对条纹是十分恐惧的。据相关资料记载:一个名叫柯林多里西文的补鞋匠(另一说法是一个教士)由于结婚和“被发现穿条纹服装”被处死。1287年,法国加尔默罗修会经过与教皇半个世纪的谈判,在取消修会的威胁下,被迫放弃了穿条纹长袍的会俗。同样,世俗社会对条纹服饰也极其厌恶。法律规定了几类被社会和天主教遗弃的人(奴隶、囚徒、刽子手、妓女、优伶、麻风病人等)必须穿条纹服装或双色衣服。同时,在中世纪的绘画和文学作品中,塑造反面人物最简洁有效的方法就是给他们穿件条纹服。
  在《魔鬼的面料》一书中,米歇尔·帕斯图罗对中世纪的这种条纹服装现象给出了很多解释。他认为中世纪条纹服装之所以被赋予邪恶的含义可能首先源于《圣经》,《圣经》中明确禁止“穿两种(质、色、纹)组成的衣服”。其次可能是源于当时人们的视觉习惯,中世纪的人厌恶表面结构,条纹正好没有层次又扰乱视线。再者,在中世纪基督教专制时期,条纹服装被视为伊斯兰异教徒服装的形象符号而被人厌恶。另外,他还认为,平面空间被条纹分割容易使人联想为社会次序的被破坏。或是与词汇学有关,条纹服装隐含的“危险的,被社会排斥”的含义源于条纹(stripe)一词的词根“stri-”。在拉丁语、英语、德语和法语中,词根“stri-”都含有“线条”和“禁止、删除、剥夺”等多重含义。因此,西方文化将条纹与阻止、惩罚等含义联系在一起,把条纹服作为危险的象征,进而把穿条纹服装的人隐喻为被社会排斥的人。
  上述种种都是帕斯图罗对中世纪条纹服装为何被视为邪恶象征的推测与分析。联系欧洲中世纪之后人们对条纹服装态度的改变及其它文化群体对条纹服装不尽相同的态度,作者认为条纹服装在中世纪遭恶视、被排斥的现象,可能还存在另外一个原因:中世纪特定的精神文化状态。
  一、条纹图案及条纹服饰的视觉心理分析
  在千万种服饰图案中,条纹图案极普通,之所以出现复杂的条纹服装现象,作者认为首先应从条纹图案本身的结构特点及审美特征上找原因。与其它图案相比,条纹图案的结构单一,图与地之间没有其它纹样的掺杂,正负空间互为宾主,节奏感、方向感极其明确有力,因而显得有活力、有冲击力、有运动感和膨胀感,“并给人严格、明快,锐利的感觉”,特别易于吸引人们的注意力,给人留下深刻的视觉印象。条纹给人的这些视觉心理印象在很多相关论著中都被专门分析过,贡布里希在他的《秩序感》中给了我们某种解释的线索:“我们的视觉偏爱简单结构,直线及其它简单秩序”。的确,与其它图案相比,条纹最简单、最有秩序,同时由于
“视觉节省”原理,人脑能最不费力地体会到条纹图案的方向感和规律。也因此,在众多纹样中人们习惯于首先注意条纹。
  由于条纹的这些特点,以条纹为图案的服装对人的视觉吸引力和冲击力比其它图案的服饰大,给人留下的印象也更鲜明有力。这一点正如不同颜色给人不同的视觉感受一样,服装中不同的图案给人的视觉刺激也是不一样的,观者相应的审美感受也不同。
  二 、中世纪基督教专制文化对条纹服装的隐喻
  可以说,条纹服装给大多数人的视觉感觉大抵如上所述。由于它的这种美感特点与欧洲中世纪特定的伦理观和审美标准相左,因而被赋予了负面的文化含义。
  在中世纪基督教专政文化思想下,“很久以来,人们就拼命诅咒肉体感性形象”,许多生理本能欲望包括适度装饰自我的欲望都被视为邪恶。在“原罪”恐慌中,人人都是有罪的,是神的仆人。张扬个性是对神的大不敬。当时,对人性的压抑不但反映在社会生活中,还折射于绘画、文学、建筑等各个方面。“我们知道,除
19世纪之外,其它一些历史时期也把颜色的鲜明看作是扰乱人心的因素。”由于条纹服装相对于其它图案和单色服装有更灿烂夺目的视觉效果,无论在什么地方,一个穿条纹长袍的人能很自然地吸引人们的目光。这样就很难洗脱表现自我和屈服于本能生理诱惑的嫌疑,而这些正是专制教会最害怕的事。并且在中世纪,条纹服装具有的强烈、没有节制的美感特点及观者对其产生的明快、有生命活力的心理感受与当时基督教文化追求悲壮感、神圣感、抑制尘世欲望等审美标准及伦理准则格格不入。因而,条纹服装被视为邪恶的象征符号,所有穿条纹服装的人都被隔离于社会群体之外。
  三、 从不同文化群体对条纹服装的取舍态度看中世纪条纹服装现象
  作为普通纹样服饰的一种,条纹服装本没有什么特别值得注意的地方,值得注意的不是条纹服装本身,而是其在同一地区的不同历史时期(欧洲中世纪、近代、现代)以及同一时期不同的文化群体(基督教文化群体、伊斯兰文化群体、儒道文化群体)中所遭受的完全不同的取舍态度。
  随着中世纪的宗教改革运动及之后的文艺复兴运动和资本主义经济的萌芽,欧洲的社会、经济、文化思想等状况都发生了急剧变化。17世纪工业资本主义的兴起更加导致民众“要求个性独立自由”。宗教专制思想的消解伴随着人性的伸张、个性的张扬、思想的解放和审美标准的改变。耀眼的、活力的条纹服装不再是邪恶的象征。16世纪末期,宫奴、马夫、士兵、黑奴等下层民众开始广泛穿着条纹服装,这时条纹服装仍然具有负面的含义,但已不再是中世纪时象征邪恶的符号了。思想的桎梏一旦被打破,作为异教文化和异国情调标志的条纹服装开始逐渐进入上流社会。17、18世纪,欧洲的贵族们以穿条纹服为最浪漫的事。19世纪末,条纹裤开始成为男士礼服中晨礼服与董式套装的固定搭配,条纹衬衫也开始受到广泛的喜爱。19世纪末的尼采告诉我们:美是人的自我肯定,是强烈欲求和强力的形象显现。现代社会的人们,反过来把不能张扬个性视为“罪恶”。条纹服明快健康、活力四射、运动奔放的美感特征,成为当今时代精神的最好诠释。现代人利用各种不同组织结构的条纹服装来暗示自我风采。暗色细条纹服象征成熟、内敛;灰色细条服暗示高贵、典雅;亮色细条服表示清新健康;彩色细条服隐喻热情、活力;亮色宽条服代表运动、挑战等。
  从上述欧洲条纹服装文化含义的演变历史中,我们可以看到随着伦理观和审美观的改变,人们对条纹服装接受和排斥的态度全然不同。在本性受到压抑的文化体系中,条纹服装与此文化体系的伦理观和审美观相背离,因此被赋予负面含义而遭到排斥。在本性得以自由伸展、没有被过度压抑的地方,条纹服装被赋予正面含义并普遍为人们接受。这一点不但反映在欧洲的条纹服历史中,分析其它文化群体对条纹服的不同态度也可得出相同的结论。
  同样受宗教思想统治的伊斯兰教国家,条纹图案却受到社会各阶层的普遍喜爱。条纹服饰在伊斯兰国家兴起及流行的原因有很多,但值得注意的是,伊斯兰教教义不像基督教那样压抑人的感性欲望。“阿拉伯精神是游牧性的,既贫穷又自由……蔑视一个缺乏视觉刺激的世界形象……他们穿着绿色和红色的长袍……只知道疯狂大笑和大声喧哗。”由上面的引文可以看出穆斯林在本性和原生欲望上远不似基督徒那样受压抑。因而条纹服装的美感特点与他们的伦理观和审美标准是不相违背的。或许,这也是条纹服装在伊斯兰文化群体中不被排斥的诸多原因中的一种。
  在许多原始部落和文明程度不发达的少数民族,条纹服装一直受到普遍喜爱和广泛使用。这可能有经济和机织技术上的原因,或者传统习俗的影响。同样不能忽略的是,相对于文明程度较高的群体,少数民族和原始部落的初始文化没有过度压抑人天性中活力的一面,所以人们能随心所欲地突出个体。另外,日本16、17世纪的江户时代,在兴起的商人阶层中也流行起条纹和服。这与商人阶层要求个性解放及其有别于文人、贵族阶层的审美习惯也许有一定联系。
  通过对以上几种不同文化体系中条纹服饰现象的对比分析,我们可以看出不同文化体系和审美标准对条纹服装的价值判断是不同的。解读条纹服装现象的关键在于条纹服装使用群体所属的文化类型。因此,作者以为中世纪条纹服邪恶的含义与中世纪特定的精神文化状态应该存在某些联系。
  参考文献:
  ①(法)米歇尔·帕斯图罗:《魔鬼的面料》,刘莉译,中信出版社,长沙,2003。/②
徐雯:《服饰图案》,中国轻工业出版社,北京,2001。/③
(英)贡布里希:《秩序感》,范景中译,湖南科学技术出版社,长沙,1999。/④
(英)贡布里希:《艺术与幻觉》,周彦译,湖南人民出版社,长沙,1987。/⑤(德)尼采:《悲剧的诞生》,周国平译,华龄出版社,1996。/⑥
(英)修·昂纳、约翰·弗莱明:《世界艺术史》,吴介祯等译,南方出版社,海口,2002。
  毛海燕北京服装学院服装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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