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发行驶证丢失如何补办是不是行政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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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扫描分享到朋友圈行驶证地址变更 如何办理?来源:责任编辑:从蓉
&&&&要回老家了,行驶证地址变更,如何办理?需要哪些证件?昨日,从蓉咨询了相关部门,对市民的疑问给予了解答。0电话可办理补换行驶证,机动车驾驶证延期……  安先生:您好,请问我离开杭州回江西老家了,行驶证地址能变更成身份证(江西)上的地址吗?需要哪些证件,在哪儿能办?
  市交警支队回复:您好!0电话可受理补换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驾驶证;换领机动车登记证书;变更机动车所有人(驾驶人)联系方式;委托核发检验合格标志;邮寄异地报废车辆的注销证明;机动车驾驶证延期申请等六大业务。但请注意以下要求:
  一、申请变更联系电话和地址的,必须用原登记电话拨打0,以防止有人恶意篡改。
  二、大型客车及道路交通违法、交通事故未处理完毕的,不予办理申请委托核发检验合格标志业务。
  三、办理机动车驾驶证延期申请业务的,申请人需将机动车驾驶证和延期事由证明传真至车管所。
  四、电话车管所办理业务并通过快递形式接收证件的,收到证件时,请在业务申请表上签名、标注日期。
  五、邮寄地址必须是在车管所登记在册的联系地址。若要寄送到其他地址的,应先更改登记在册的联系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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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 行驶证地址变更 如何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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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众悦学车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过一会儿,我就去办执照。          国务院《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第3条 个体工商户可以在国家法律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经营……、交通运输业、……。            政府部门(工商除外)管出租车违反《行政许可法》——以黑龙江省伊春市(交通局)(运管处出租车管理科)对“出租汽车企业申请经营许可审批”为例:          [办理依据]     《黑龙江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    http://www./E_ReadNews.asp?NewsID=226             依照《行政许可法》第15条规定,《黑龙江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作为地方性法规,不得设定“出租汽车企业申请经营许可审批”之企业设立登记及其前置性行政许可。    所以,伊春市(交通局)(运管处出租车管理科)对出租车及其出租汽车企业的管理,没有合法依据,属违法行政,不受法律保护。    因此,所有出租车个体户或者出租汽车企业,都有权利不在交通局办理营运手续,直接到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就可以了。    出租车(个人车主)当然就更有权利不再进入出租汽车企业(公司)。          《行政许可法》第12条 下列事项可以设定行政许可:     《行政许可法》第14条 本法第12条所列事项,法律可以设定行政许可。尚未制定法律的,行政法规可以设定行政许可。     《行政许可法》第15条 地方性法规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章,不得设定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设立登记及其前置性行政许可。     《行政许可法》第17条 除本法第14条、第15条规定的外,其他规范性文件一律不得设定行政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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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天涯看到老乡了 不容易 顶你
  中国原来是有法可依的吗  祝LZ好运
    不是经书不灵验,现在和尚嘴太歪,念着念着就歪了。  
  LZ放心,会受理的,一般是只收不理。
  国家法律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 这句看好 想跟d玩 差远了你 法律不行还有政策呢
  利益集团么 想咋样就咋样 前提是 自己的群体不吃亏
  黑龙江省伊春市工商局昨天上午表示:“只要合法,当然可以直接办理出租车个体经营执照,不需要(交通)运管部门许可。”   上午工商局车辆所有关领导进一步表示,为慎重起见,车辆所还需要和法制科、个体科探讨,探讨为个体户核发出租车《营业执照》究竟是否需要(交通)运管部门事先许可的问题。   总之,所谓“出租车经营需要(交通)运管部门许可”的陈旧观念,已经被工商局动摇了。
  作者:主食红杏 回复日期: 08:49:23 
    在天涯看到老乡了 不容易 顶你    谢谢老乡!出墙的红杏都入你口了~
  上次在车站坐车回广州,看到有路政的捉非法营运,那个劲头啊,跟打仗似的,先是用公车一横,把人家小面包车堵死在路口,十来个路政狗从车里一涌而上,把人家小面包车围住,然后一个路政狗冲过去把司机揣下来,抢上司机位就想把人家小面包车开走,另一个路政狗就拿着DV拍,后来听表弟说了,这个,罚20000大洋,饿的天啊,人家那小面包车新买的也就3万,难怪,难怪,猛于虎也!!
  /f?kz=
  指望既得利益集团放弃这么有油水的权利无异于与虎谋皮!
  我先走一步!呼吁出租车同行声援:我们依法有权个体经营,有权自主联合办公司!        我从昨天(日)上午开始,在黑龙江省伊春市工商局(车辆所)依法申请出租车个体《营业执照》。工商局表示,按照工作惯例,出租车经营不给办个体执照;实在要办,也得先经交通局许可。     我说,我是依法申请办照的,工商局更应当依法办照,而不是依工作惯例办照。工商局随即表示,当然得依法办照。接着,工商局要求我作为个体《营业执照》申请人,准备好5张1寸照片、2张驾驶员1寸照片、车辆牌照(《行驶证》)复印件、驾驶员驾照(《驾驶证》)复印件、办照法律依据提交给他们。     当天下午,我把工商局要求的上述材料都交齐了。工商局车辆所答复说,为慎重起见,他们将和本局法制科、个体科作进一步探讨;出于对交通局之政府部门的尊重,也准备听取交通局的意见,要求交通局提供他们有权许可出租车经营的法律依据。     通过连续两天和黑龙江省伊春市工商局的接触,工商局首先是没能拿出拒绝办照的法律依据。但是,工商局提醒我说,即使工商局依法为我颁发出租车个体《营业执照》,因为没经交通局许可,交通局也会上道拦车、禁止我的合法经营的。     工商局的意思是,不是法律不法律的问题,而是谁有实力的问题。交通局有自己专职的稽查队,只要不经它交通局许可,即使合法经营(有《营业执照》),他们照样上道拦车。     如此看来,我的依法经营、依法谋生的道路看来是不会一帆风顺了,故此呼吁我们出租车同行给予声援!     顺便也提醒各位的哥的姐同行,我们依法固然有个体经营的权利;但是,为了更加有效地保护我们自己的合法权利,我们依法更有自主、自愿联合设立公司的权利。只不过我现在是不等不靠先走一步了!     自己的利益需要自己来依法维护!我们是同行,我们有共同的利益,也面临共同的困难,我也希望我们同行之间能够携起手来、风雨同舟、共同克服困难、共同依法维护我们的利益和权利!       出租车个体《营业执照》申请人 冯岩 特此呼吁!(联系电话:,3622657)     日
  作者:asoka1 回复日期: 09:03:42 
    国家法律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 这句看好 想跟d玩 差远了你 法律不行还有政策呢      d并没有说“法律和政策” - 不 -“允许”啊~  并不是谁一支嘴儿就是“政策”了,那玩意得有文件,还得是合法文件。
  支持你,看DG的人如何处理
  看人大代表怎么处理
  作者:羞涩的放纵 回复日期: 11:57:04 
    支持你,看DG的人如何处理    “DG的人”还没有说“坚决官官相护,坚决执法犯法,坚决不允许老百姓依法谋生”~
  交个几十上百万估计ZF会给你发个带年限的照
  楼主去躲猫猫去了
  楼主: 这个问题咱早就想过, 因为我儿子将来就想自己跑出租, 还说好多人都在开黑车, 但我不同意因为开黑车毕竟是非法的没有保障的. 把出租车个体联合起来办出租车个体协会自己管理自己, 如果交通部门阻拦可以上法院打官司依法处理. 最后就要看法院是怎么的态度了, 如果能得到法院的支持那么出租车这个行业就会从现有的状态下得到彻底的改变. 祝楼主早日成功! 等待你的好消息.
  估计有点难,但我十分支持楼主继续走下去。    顺捎带一句,楼主,你的行业怎么这么多司机喜欢玩假钞换真钞的游戏,同一个坑我栽了两次!只能自己怪马大哈,收数不点,也不看直接往钱袋里塞。
  作者:abc200com 回复日期: 14:49:45 
  你的行业怎么这么多司机喜欢玩假钞换真钞的游戏,同一个坑我栽了两次!    对这样的司机,咱们一起×他八辈儿祖宗~
  与虎谋皮
  作者:dcyy222 回复日期: 12:50:28 
    楼主去躲猫猫去了    别吓俺,俺不玩躲猫猫~
  作者:七采之狼 回复日期: 12:02:29 
    看人大代表怎么处理    代表们只对类似把“38妇女节”改成“38女人节”的问题感兴趣。
  《行政许可法》第15条——地方性法规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章,不得设定应当由国家统一确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资格、资质的行政许可;不得设定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设立登记及其前置性行政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82条——出租车客运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事实上,现行出租车管理办法并不是依法由国务院规定的,而都是由各地自行规定的——违反了《行政许可法》第15条。
  依照国务院《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第7条第1款之规定,想经营出租车的个人,只要依法经工商局核准领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即可上道载客经营,而并不需要交通运管部门批准。
       《个体工商户登记程序规定》   第五条 申请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经营场所证明;   (四)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从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业务的,应当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到目前为止,并无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出租车经营(业务)应当由交通运管部门审批。
  法律,是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行政法规,是指国务院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其他文件,都并不是法律、行政法规。
  规范操作:明天向工商局提交正式的申请出租车个体登记(办照)文件        个
书    伊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车辆所):  
作为遵纪守法公民,我应当依法谋生,依靠合法经营来改善生活。具体就是依照国务院《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第3条之规定,决定经营、从事并没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报经交通运管部门审批的出租车之交通运输业(业务)。  
法律,是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行政法规,是指国务院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其他文件,都并不是法律、行政法规。  
日上午,我和妻子到伊春(区)工商分局局旭日所(我住旭日辖区)咨询,旭日所领导答复说,经营出租车的个体户设立登记不归分局管,而归市局(车辆所)管。我们随即来到了市局车辆所,所领导要求我作为申请人准备好5张1寸照片、2张驾驶员1寸照片、车辆牌照(《行驶证》)复印件、驾驶员驾照(《驾驶证》)复印件提交给所里。  依照《个体工商户登记程序规定》第5条第1款第2项规定,我将“申请人身份证明”也一并提交。依第10条第1款、第11条第1款规定,你局应当发给我受理通知书。依第13条第1款规定,也应当当场予以登记。或者依第14条规定,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第15条规定,作出准予登记的,应当发给我准予个体工商户登记通知书,并在10日内向我颁发、送达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电话:22657)    
二○○九年三月八日  附件:  1、 申请人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5张1寸照片。  2、 车辆牌照(《行驶证》),驾照(《驾驶证》),2张驾驶员1寸照片。  3、 《个体工商户登记程序规定》第二条 个体工商户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应当依照本规定办理。  
第五条 申请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经营场所证明;   (四)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从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业务的,应当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第十条 登记机关收到申请人提交的登记申请后,对于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受理。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应当当场或者在5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登记机关应当受理。    第十一条 登记机关受理登记申请,应当发给申请人受理通知书。    对于不符合受理条件的登记申请,登记机关不予受理,并发给申请人不予受理通知书。    第十二条 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个体工商户登记范畴的,登记机关应当即时决定不予受理,并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第十三条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登记机关应当当场予以登记。    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性内容进行核实的,登记机关应当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核查,并填写申请材料核查情况报告书。    第十四条 除当场登记的外,登记机关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    第十五条 登记机关作出准予登记的,应当发给申请人准予个体工商户登记通知书,并在10日内向申请人颁发、送达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不予登记的,应当发给申请人不予个体工商户登记通知书。  
  可以看出,你是一个很用脑子思考问题的人,我别的忙帮不上,只能用顶贴来表达对您的敬意………………
  谢谢楼上两位,不必客气!
  呀,那交通部的“领导”岂不是少了很多贡品!    
  北京的出租车司机邵长良、车殿光、王学永等几位师傅在要求个体经营时,法律上的视角选择可能有误;再有,他们也没有要求依法联合设立自己的公司。希望与他们交流,有知道他们电话的网友请告知,谢谢!
  作者:向往南山 回复日期: 18:01:38 
    呀,那交通部的“领导”岂不是少了很多贡品!    咱不也是少受损失了嘛~
  楼主是中国人的希望啊。支持!
  楼主,你考虑问题有点片面,的确,每个公民有权利选择自己从事何种行业,但是这种权利并不是没有限制的。从事出租车营运是需要具备特殊信誉、特殊条件或者特殊技能等资格、资质的事项,并且提供的是一种公共服务,因此是属于行政许可法规定的需要由国家相关部门予以许可的。而我国相关的管理部门主要是交管部门和交通警察。其中交通警察是对于上路车辆的违章违法行为进行查处,是一种事中或者事后的监督,而交管部门的管理主要是一种准予性的事前监督,试想一下,如果任何人都能上街开出租车,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必然会受到一定程度的威胁。目前我国的交通事故发生数还是相当高的,许多家庭就是因为一起交通事故而家破人亡。所以,两种管理必须要结合起来,才能有效的防止悲剧的发生。  我是一名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我所在的审判庭负责审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这是民事赔偿的部分,如果是逃逸就上升到刑事案件了。每周一到周五五个工作日,总共能开10个庭,最高峰的时候有9个是交通事故赔偿的案件,绝对真实,由此大家可以想到了吧。  目前,我国在车辆上路行驶方面采取的是强制保险措施,就是说没有购买交强险是不能上路的,而报纸上也报道过,全国财产保险公司交强险业务也是处于全面亏损的状况,在我工作中也会经常和保险公司的代理人交流,普遍也是反映交强险的亏损很严重,但是这是国家政策强制,是为了保护弱势群体,在我们实际审理过程中,有的时候发生了肇事人没有驾照,根据合同约定保险公司拒绝赔偿,但是我们还是判了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话再说回来,如果按照楼主所说的,直接办理工商执照就可以从事出租车行业,那么,发生的损害赔偿责任个人将会没有能力赔偿或者赔偿完毕了,赔偿者也就破产了。交强险的赔偿额是12万,在一些重大的事故中,如撞死了人,交强险还是不够陪的,还要涉及的商业三责险赔偿,往往是30多万,一般的家庭是赔不起的。  另外,楼主反对个人从事出租行业要挂靠公司,的确,这里有很多不合理的成分,但是也不是完全没有道理的。如果保险公司所有的赔偿都赔了,还是不够的话,剩余的肇事人还是要赔的,这笔数目往往也不少,否则保险公司都赔完了,那么做为车辆的所有人出租公司是要对个人赔偿的费用承担连带责任的。这样就不会发生受害人拿到了法院十几万或是几十万的判决书却没办法拿到赔偿款的情况,肇事人没钱你能怎么办。  所以楼主,目前的制度有不合理的地方,但是也不能完全的否定。看问题不能偏激,任何事物都是有两面性的。
  还要有运营证吧??这个好像是规交通局管的呢
      目前,我国在车辆上路行驶方面采取的是强制保险措施,就是说没有购买交强险是不能上路的,而报纸上也报道过,全国财产保险公司交强险业务也是处于全面亏损的状况,在我工作中也会经常和保险公司的代理人交流,普遍也是反映交强险的亏损很严重,但是这是国家政策强制,是为了保护弱势群体,在我们实际审理过程中,有的时候发生了肇事人没有驾照,根据合同约定保险公司拒绝赔偿,但是我们还是判了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    这个,请教一下。以前没有交强险的时候,保险公司是亏本买卖吗?  有了交强险后,保险公司需要增加新的开支吗?为什么每年收上百亿,还要亏损?
  答复:有了交强险后,保险公司需要增加新的开支吗?为什么每年收上百亿,还要亏损?  我并不是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对保险公司是否需要新的开支并不清楚,但是,有些是可以肯定的,比如出现事故,保险公司需要核查,人工费是需要的,交通费是需要的,食宿费是需要的,还有可能的诉讼费用也是需要的,虽然每个个案的支出并不多,但是案件多了,还是有一定的费用的。  另外,每年的保费的确不少,但是不全给了一家保险公司,我所知道的保险公司就有很多了,大点的有人民财产保险,平安,太平洋,安邦,大地,还有许多小点的我就不知道了。  什么是保险,是将风险分摊。每个个体只承担少量的风险。交强险一年的保费我不记得是多少了,印象中好象是1000,不确定哦。假设一下吧,是5000,很过分了吧,那么10辆车投保了,保险公司才50000,如果有一辆车出事了,保险公司就亏了,对吧。所以保险公司只有让更多的车投保,这也就是为什么保险公司之间抢生意。但是投保的车多了,出事的概率也就大了啊 。  交强险是国家政策性保险,目前还处于全面亏损状况。  不知道满意不?
  作者:宏伟很乖很听话 回复日期: 19:51:05 
    试想一下,如果任何人都能上街开出租车,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必然会受到一定程度的威胁。-------------------  据我所知北京很多出租公司在找出租司机的时候如果是人不好招就直接在广告上说明有无两证均可,而且实际上没有出租许可证照样开出租上路的情况普遍发生过。试想连证件都没有就可以开对人民群众就没有威胁吗?      全国财产保险公司交强险业务也是处于全面亏损的状况------------------------  如果亏损这么严重还有那么多保险公司哭着抢着让你上他们的保险干嘛?还降低交强险保费干嘛?还提高保险额度干嘛?你是保险公司的吧!    交强险的赔偿额是12万,在一些重大的事故中,如撞死了人,交强险还是不够陪的,还要涉及的商业三责险赔偿,往往是30多万,一般的家庭是赔不起的。========================  笨蛋自己都说涉及商业保险,难道你自己不会上50万的商业险吗?就算要赔人家100W,照样有很多办法,现在就有很多公司在违背自愿的原则下强行收取司机的所谓互助资金。想想本应是公司的职责却全部要让司机承担,每人不管交多少反正是不会还你更别说利息了!如果是个体经营完全可以成立协会心甘情愿的交互助资金的形势规避风险!      目前的制度有不合理的地方,但是也不能完全的否定。看问题不能偏激,任何事物都是有两面性的。---------------------------  在出租车这里没有两面性只有以政府交通管理部门和出租公司的血淋淋的剥削这一面性。看看每年有多少人累死在这个行业上你也许就不会这么说了。  对出租车这个行业你狗屁不懂还来放屁。如你所说北京那几千辆个体出租司机早取消了为什么没有取消?因为根本没有不合理性!    
    咱小老百姓谋生的小事,就不麻烦代表们了。    
  作者:lgl1299     有必要骂人吗?
  如果是只有剥削的话,人都不是傻子,大可以都不开出租车啊。有不同的看法可以说啊,希望不要骂人
  期待楼主的后续帖子
  楼主,你好!看了你的帖子,我们也刚刚才了解到自己也可以这样去申请的,以前一直也是以为只有出租公司才可以给我们办,要是自己能办,自己去经营的话,那就好多了,不然每月会给出租公司缴纳很多的,等待你的好消息,谢谢你!
  作者:宏伟很乖很听话 回复日期: 12:14:14    
    如果是只有剥削的话,人都不是傻子,大可以都不开出租车啊。有不同的看法可以说啊,希望不要骂人======================  对你真是无语了大家都不开,呵呵,你真了解那些公司的想法啊,现在社会连大学生找工作都困难,想想一个没有文凭没有青春的人能开上出租车就已经很满足了能每月挣点钱就很高兴了还敢奢望什么其他的吗!那些剥削者就是深深了解这点才会肆无忌惮才会昧良心。呵呵,我不会骂你骂你我都嫌自己傻。
  看来没睡醒的不在少数,不知道怎样才能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
  真好我还了解相关的行业信息,对你的解释再做下修正    作者:宏伟很乖很听话 回复日期: 20:24:06        答复:有了交强险后,保险公司需要增加新的开支吗?为什么每年收上百亿,还要亏损?    我并不是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对保险公司是否需要新的开支并不清楚,但是,有些是可以肯定的,比如出现事故,保险公司需要核查,人工费是需要的,交通费是需要的,食宿费是需要的,还有可能的诉讼费用也是需要的,虽然每个个案的支出并不多,但是案件多了,还是有一定的费用的。  ----这个肯定是有的 但出险超出一定比例,费用才亏。这个底下我再说。    另外,每年的保费的确不少,但是不全给了一家保险公司,我所知道的保险公司就有很多了,大点的有人民财产保险,平安,太平洋,安邦,大地,还有许多小点的我就不知道了。  ------这个保险公司收到的保费多,理赔也相应会多,收到的保费少,相应的理赔也少,当然不一定是线性的。    什么是保险,是将风险分摊。每个个体只承担少量的风险。交强险一年的保费我不记得是多少了,印象中好象是1000,不确定哦。假设一下吧,是5000,很过分了吧,那么10辆车投保了,保险公司才50000,如果有一辆车出事了,保险公司就亏了,对吧。所以保险公司只有让更多的车投保,这也就是为什么保险公司之间抢生意。但是投保的车多了,出事的概率也就大了啊 。  -----这个也是保险公司和出租公司博弈的结果,你就几台车你是不可能用这个方式投保和理赔的 都对应这车号,发动机号呢。你要这么干就是骗保了。    交强险是国家政策性保险,目前还处于全面亏损状况。  -------这个其实纯粹是不可能的,太多的费用加到交强险里了,因为这个险种是强制险种,所以保险行业不是傻子能增加成本的,肯定加到里面去,一核算,嘿,我亏了,保费不能降最好涨点吧。    不知道满意不?    车险最大的问题是保险公司内部人员,汽车修理厂等内网勾结骗保,保险公司最大的损失在这里。这个和保险公司的管理,行业的内部的风险管控,行业协会以及保监委没有将车险理赔 核保数据平台共享,做出合理的监管有关,有的车每年要几次小事故,每次几百块,第二年换个保险公司再来,有的修理厂更加离谱,算了不说了。反正这个问题是行业自身的问题,交强险正常运作,保险公司肯定盈利的。      另外结合上面说的联合出租汽车公司的事故赔偿风险的问题,其实对于事故风险的规避仍然可以通过保险公司设计如下的企业责任险(或者叫安全责任险)来处理,例如(注意我不是精算,只是说出险种设计的简单思路):某市出租公司共有20000台车,我们假定他一年可能出现一次死亡事故 死亡6人的,或者伤害20人的。那么按照死亡6人每人赔偿80万计算 需要赔付 480万 每车保费可以设定为300元,伤害的赔付会更低。汽车的车身损失什么的 可以依靠交强险或其他商业险种来解决,这样最多增加500-800元的成本 出租汽车从业人员完全可以接受。  
  顶起。  留个记号。  待观后效。  俺也想开出租车。不想给出租车公司交“管理费”
  作者:fengyansx 回复日期: 16:27:28 
    规范操作:明天向工商局提交正式的申请出租车个体登记(办照)文件                个 体 工 商 户 设 立 登 记    申 请 书  ====================================  9日上午,已经将该申请提交市工商局(车辆所)。工商局没有提出反对意见,称请示省局后答复申请人。       申请人当场没有好意思说的话是,无论请示谁,如果没有合法依据拒绝发照的话,就和它法庭见,一直打到北京最高法院。
  楼主姓名:冯岩,电话:(小灵通),3622657(固话)。
  作者:宏伟很乖很听话 回复日期: 19:51:05 
    我是一名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      你是“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很好!请拿法律说话——(交通)运管部门实施出租车经营许可的合法依据,何在?
  别和我说依据的是地方性法规或者更下位的文件——那些东东都是违反《行政许可法》,违反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    (交通)运管部门实施出租车经营许可的合法依据,何在?——最下位的文件也得是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再往下就 不 合法了。
  楼主你好,看了你的帖子,忍不住想说两句。我有个亲戚在开出租车,耳濡目染,我对这行也有个一知半解,在这里和你交流一下,有偏颇之处,还请楼主指正。  据我所知,目前咱们国家出租车的经营有两种模式:以温州为代表的个体模式和以北京为代表的公司模式。有很多地方出租车的经营权和所有权都归个人,只是名义挂靠一个公司,这实质上也属于个体模式。  无论个体模式还是公司模式,出租车的数量都是严格控制的。这在世界上出租车业发展比较成熟的国家都是如此。可以这么说,如果不严格控制出租车的数量,也就没有了出租车业。控制出了问题,出租车这个行业就会出问题。前一阵有些地方出租车罢运,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黑车泛滥。至于由谁控制,是交管还是工商,正如楼主所说,需要在法律上进一步明确和完善。  和其它行业一样,我国的出租车业也有一个萌芽,发展,成熟,完善的过程。据我所知,现在个体模式的出租车营运手续转让价格不菲。深圳前一阵公开拍卖12年期的新增(所谓的放号)出租车营运权,成交价格是54万多。出租车业的发展成熟,和相关管理部门的管理和社会经济发展尤其是广大出租车司机的付出密不可分。出租车营运权价格由低到高,其实就是这个行业发展成熟的反映,是广大出租车司机近20年血汗付出的回报。  楼主对出租车业感兴趣,我觉得有两种可行的方式:一是租赁。可以从公司或个人那里租赁,向公司或个人付租金。二是购买。如果经济条件允许,可以出资购买。个体模式运营的城市,出租车营运权都有各自的价格,如果觉得投入产出合适,可以出资购买。  我不是出租车司机,以上所说也是我个人拙见,希望能对楼主有所裨益,所言不妥之处,还望楼主及网友海涵指正。    
  中国需要楼主这样的人,越多越好
  作者:lgl1299     现在社会连大学生找工作都困难,想想一个没有文凭没有青春的人能开上出租车就已经很满足了能每月挣点钱就很高兴了还敢奢望什么其他的吗!那些剥削者就是深深了解这点才会肆无忌惮才会昧良心。    这就是典型的又要当婊子又要立牌坊,请问谁是剥削者了?如果不愿意接受剥削,为什么又要接受呢。一个没有文凭没有青春的人能开上出租车就已经很满足了能每月挣点钱就很高兴了还敢奢望什么其他的吗,这根本就是个悖论,这么说除了开出租车,就没有任何其他的工作能干了吗?  我想请问了,你是从事出租车行业的人员吗,你又是如何得出你的结论呢?你又是出租车公司的人吗?你知道他们是什么想法吗?  如果不是,你又凭什么说的那么正气凛然
  我们这里的出租车司机累死累话每天工作12小时, 一个月也休息不了几天还什么保险都没有, 一个月下来据说也就能挣个2000元了不起了. 不知道这该挣的钱到底都是被谁给黑了? 有知道内幕的给咱仔细地说说好不好, 想来是不是被政府有关部门给黑了? 要不那些公务员们哪来的那么多月收入? 咱就想不通这个道理. 我家楼下一退休的小学老师从子弟学校合并到政府的有关教育部门后, 其退休金从1000多到现在的4000多, 就这几年工夫真是突飞猛进那, 和我们学校的退休教授们有的一拼, 难道一个小学老师的学问以及对社会的贡献能和大学的教授们比吗? 要真是那样谁还愿意做学问, 我们学校有些老教师们想进取教授累的连命都给搭上去了的都有. 在大学里能当上教授的是极少数人,多数人都是副教授就打止了, 4000元退休金想都别想没门. 以后的教授们退休要进社会保险了, 更别想和属于公务员们的小学老师们比了, 真不知这是什么世道.
  作者:宏伟很乖很听话 回复日期: 12:46:40 
    作者:lgl1299         现在社会连大学生找工作都困难,想想一个没有文凭没有青春的人能开上出租车就已经很满足了能每月挣点钱就很高兴了还敢奢望什么其他的吗!那些剥削者就是深深了解这点才会肆无忌惮才会昧良心。        这就是典型的又要当婊子又要立牌坊,请问谁是剥削者了?如果不愿意接受剥削,为什么又要接受呢。一个没有文凭没有青春的人能开上出租车就已经很满足了能每月挣点钱就很高兴了还敢奢望什么其他的吗,这根本就是个悖论,这么说除了开出租车,就没有任何其他的工作能干了吗?    我想请问了,你是从事出租车行业的人员吗,你又是如何得出你的结论呢?你又是出租车公司的人吗?你知道他们是什么想法吗?    如果不是,你又凭什么说的那么正气凛然    ===  书呆子....
  支持楼主,期待楼主的好消息。
  3月9日,区、市两级交通局对其实施出租车经营许可,没有出示相关文件。10日,市工商局出示了交通部门实施出租车经营许可的有关文件;但因其不配套、不健全,仍然无法证明交通部门实施出租车经营许可的合法性。    今天(11日),将与交通部门再次见面,继续探讨他们实施出租车经营许可的合法性来源问题。
  黑龙江省伊春市工商局昨天的信息反馈继续表明:交通部门实施出租车经营许可仍然 没有合法依据
  愿和各地的哥的姐交流、探讨,共同维护合法权利。黑龙江省伊春市电话区号:0458             
出 租 汽 车 经 营 许 可    
书      伊春市交通局伊春分局:   
现向你局申请出租汽车经营许可,无论受理与否、许可与否,都请求你局依照《行政许可法》等有关合法文件处理。谢谢!     
申请人:冯岩(电话:22657)   
二○○九年三月十一日         上午如来不及去区交通局,就下午或明天去。一步一步依法推进,希望主管部门也一步一步依法答复(处理)。
  我们这地方太穷,经营轿车肯定没市场,干就干小面包。做买卖图的是挣钱,不是好看。听说小面包不让干了,不让干也行,拿出合法依据;还听说,不让个人干,也行,还是要拿出合法依据。   
  “是否受理/是否许可,主管部门都应有合法依据”     是合法依据,不是随便拿出什么文件都是合法的,需要经得起法庭地检验。
  办出来了吗?
  大家都来支持楼主啊
  看刚才那个法院的同志说什么需要许可来保证安全    我来说一句:发给驾驶证就说明是合格的司机,允许上路了。
  作者:LodossCai 回复日期: 12:06:19 
    上次在车站坐车回广州,看到有路政的捉非法营运,那个劲头啊,跟打仗似的,先是用公车一横,把人家小面包车堵死在路口,十来个路政狗从车里一涌而上,把人家小面包车围住,然后一个路政狗冲过去把司机揣下来,抢上司机位就想把人家小面包车开走,另一个路政狗就拿着DV拍,后来听表弟说了,这个,罚20000大洋,饿的天啊,人家那小面包车新买的也就3万,难怪,难怪,猛于虎也!!  ============================================  你那是黑车,是该重罚,就我家附近的情况来看,通常一辆顶多坐8人的小面包硬是被塞上14个人才走,严重超载,而且那种小面包几乎都快报废了的感觉,安全性可想而知,我家小区门口的十字路口,一年发生了三起车祸,两起有小黑车。。。
  作者:asoka1 回复日期: 09:03:42 
    国家法律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 这句看好 想跟d玩 差远了你 法律不行还有政策呢      ===========================================      
  作者:lb96578 回复日期: 10:16:53 
    办出来了吗?    别着急,一步一步来——尊重强势,向交通局申请出租汽车经营许可:无论是否受理,依照《行政许可法》第32条第2款规定,交通局都应当出具加盖本交通局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
  作者:nanorabit 回复日期: 11:05:13 
    作者:asoka1 回复日期: 09:03:42        国家法律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 这句看好 想跟d玩 差远了你 法律不行还有政策呢            ===========================================  不是谁一支嘴儿就是政策的,得有文件,还得是合法文件。
  作者:xiangjizhu 回复日期: 10:39:06 
    大家都来支持楼主啊    谢谢  
  关注。支持楼主依法办事的精神,大家都学法懂法,依法办事,这才是真正的法制社会
  “是否受理”?如何处理?——《行政许可法》第32条第2款规定:行政机关受理或者不予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应当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     下午去的(伊春市交通局)运管处(出租科)(行政大厅)。该实施行政许可机关,没有依照《行政许可法》第32条第2款规定处理我的行政许可申请。(大厅)运管处(出租科)科员为我联系了他们的科长,到市局大楼科长办公室时,人已不在(4:30,下班了)。明天上午听科长意见。  *************************  下午正式提交(主管机关目前拒收)的是经过修改的下面这个《申请书》:        
书    伊春市道路运输管理处:  
作为遵纪守法公民,我应当依法谋生,依靠合法经营来改善生活。为此,向你处申请出租汽车经营许可,无论受理与否、许可与否,都请求你处依照《行政许可法》等有关合法文件规定处理我的这一申请。谢谢!
      
申请人:冯岩(电话:22657)
二○○九年三月十一日    
附件:  
1、申请人《居民身份证》;  
2、《行政许可法》第23条:“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在法定授权范围内,以自己的名义实施行政许可。被授权的组织适用本法有关行政机关的规定。”  
《行政许可法》第32条第2款规定:“行政机关受理或者不予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应当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
  马总统过来,也不一定能够实现此目标
  这年头想口饭难啊,支持楼主,最讨厌交警运政,
  出租车牌比车还贵,还要进贡给“地主”,加上保险等N种费用税收,所剩无几,
  法律就是zf手上玩的橡皮泥。Q群:邀你一起论键
  顶顶啊,这年头开出租车也难,又驾照还不能开,还要资格证,营运证等,反正挨边的部门就出来拦你,什么工商、运政、路证、交警,五花八门
  支持楼主
  依照国务院《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第7条第1款之规定,想经营出租车的个人,只要依法经工商局核准领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即可上道载客经营,而并不需要交通运管部门批准。  ==============================================  你怎么这么快就忘第3条的规定了吗?  ========================================  国务院《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第3条 个体工商户可以在国家法律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经营……、交通运输业、……。  ========================================================  你没看清楚:个体工商户可以在国家法律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  虽然到目前为止国家都还没有明确规定出租车的具体管理部门。但我个人觉得交通部门是道路客、货运输经营的主管部门。出租车作为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者理应得到主管部门的审批。  
  我想出租车公司管理,那是因为前几十年个人没钱买不起车,所以由公司先买再租给个人,所以才有那时的公司.但现在个人已有钱可买得起出租车,国家就应改变政策了.但那些得利的利益集团却不干.如放开的话,广大人民打的一定可便宜很多,到时大家都受惠!
  特种行业  怎么说不收费就不收费呢?  苏州一辆普桑出租车需要60万    做出租车多有档次啊
  终于有法了,就是不知道依不依得到……
  有个问题想问问那些支持个体运营的人,如果不小心坐了这些车,出了意外,你找谁赔?  现在你坐出租车发生意外,至少出租车所属公司会垫付一些医疗费用;坐黑出租出了意外你找谁去啊?
  老冯厉害,你们别跟着掺合,我敢说老冯要是从工商局办到了出租车执照,你们也不一定办得到,而且交通局可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未必敢找老冯的麻烦,为什么,因为老冯牙比较长,好象原来就是什么交通部门出来的,天天举报领导有经济问题,局长见他都躲着走,还敢去惹他吗?老共的执法看似轰轰烈烈,其实背后的算计很精明,赔本的买卖是不做的。比如我们这里汽车乱停乱放要被城管锁,但城管见到好车或好牌号的一般不锁,他们也未必知道车主是谁,但这种车锁了也没用,人家不会出一分钱的,怎么锁的怎么开。占用一把锁不说(那种大锁他们也不多),还耽误了时间精力,有这功夫还不如找个烂车锁了罚款划算。有个律师每次乱停车被罚一次款就找个由头起诉城管部门交警部门,搞了几次之后,人家就再也不锁他车了。随便他怎么停都行。
  谨以此回复对楼主表示支持
  我是会计师事务所的,,专门办营业执照的,,前几天刚刚办了一个汽车信息咨询的个体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有汽车出租,办这么一个执照不用什么前置审批,,持身份证,场地证明等文件到所在地工商局注册就行了,,,,,问题是如果汽车要转到个体户的名义下的话,,还是要通过交通部门输道路运输许可证的,,,
  说句在有些人看来可能是牢骚的话;在这个神奇的国度,不把简单的事情复杂化,怎么养活这么多不创造价值却又享受价值的寄生动物?这群寄生动物很无赖很强大。强大到将寄生的本领合法化,却硬是能让被寄生者天然的认为,它寄生的合理!!!额的神呀。。。。  
支持LZ。随便再说句;就算你此次侥幸摆脱寄生动物的吸血。等待你的将是更疯狂的吸血!想钻寄生动物们制定的法律空子,只会教会它们把寄生的大网织的更密!
  楼上说的好,呵呵
  作者:fengyansx 回复日期: 19:24:14 
    “是否受理”?如何处理?——《行政许可法》第32条第2款规定:行政机关受理或者不予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应当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         下午去的(伊春市交通局)运管处(出租科)(行政大厅)。该实施行政许可机关,没有依照《行政许可法》第32条第2款规定处理我的行政许可申请。(大厅)运管处(出租科)科员为我联系了他们的科长,到市局大楼科长办公室时,人已不在(4:30,下班了)。明天上午听科长意见。  =====================================  昨天(3月12日)上午,不仅见了科长,在科长建议下还见了主管副处长。违反《行政许可法》的情节很严重——竟然拒收我的《出租汽车经营许可申请书》!    下周到法院起诉他们。
  作者:fengyansx 回复日期: 06:17:54 
    下周到法院起诉他们。  -------------------------------------  有可能今天下午就去法院交状子。
  维护公民权利的贴子值得顶!
  支持lz!!不过想让老虎把到嘴的肉吐出来,难度相当大啊
    &团长&里的台词:你个瘪犊子,老子整死你!    
  /newbbs/dispbbs.asp?boardid=1&id=2719156  [转贴]呼吁出租车同行声援:我们依法有权个体经营  文章提交者:dwxxx 加帖在 猫眼看人 【凯迪网络】 http://www.kdnet.net  
  /f?kz=  百度贴吧 & 伊春吧  运管处 不履行提供《行政许可申请书》格式文本之法定职责被起诉
    楼主你就这么弄吧,你们要是扣你的车你就到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把事情弄大,全国的哥支持你!全国受压迫的人民支持你!  
   目前,我国在车辆上路行驶方面采取的是强制保险措施,就是说没有购买交强险是不能上路的,而报纸上也报道过,全国财产保险公司交强险业务也是处于全面亏损的状况,在我工作中也会经常和保险公司的代理人交流,普遍也是反映交强险的亏损很严重,但是这是国家政策强制,是为了保护弱势群体,在我们实际审理过程中,有的时候发生了肇事人没有驾照,根据合同约定保险公司拒绝赔偿,但是我们还是判了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  不知道你的真实身份,估计也是利益集团中的一个或者是社会主义大厦里的一只蛀虫.  交强险是盈利还是亏损在去年年末早已有定论,当时在媒体上是一面倒的要求保监会降低交强险的保额,为什么?因为交强险的整体运营是实实在在盈利了,不是一点盈利而是高额盈利,加上交强险的运作成本本身就比商业险低,让那几家多的交强险运营资格的保险大佬笑眯了眼.这好事多难得呀!!所以才会在新财年把交强险的保费降低保额翻一倍.  不知道你的资料从那个犄角旮旯里翻出来的!!!  不要以为穿了一身狗皮就可以做走狗,很多时候做走狗也需要一定的学识功底的!!
  作者:宏伟很乖很听话 回复日期: 19:51:05    忘了复制这位穿这狗皮的走狗的ID,特意补上
  这年头就缺个打头的,谁愿惹事?谁愿意惹他们呢,唉,~一般都破财消灾了
  作者:fengyansx 回复日期: 09:09:01 
    作者:fengyansx 回复日期: 06:17:54        下周到法院起诉他们。    -------------------------------------    有可能今天下午就去法院交状子。  ======================  昨天下午太累,休息了。后天(周一)上午去法院。
  明天3月16日起诉之前再给伊春市运管处一次自行纠错的机会        出 租 汽 车 经 营 之 交 通 行 政 许 可    申
书    (继日、12日之后,16日第二轮“以书面方式提出交通行政许可申请”用)      伊春市道路运输管理处:    作为遵纪守法公民,我应当依法谋生,依靠合法经营来改善生活。为此,向你处申请出租汽车经营之交通行政许可。    需要指出的是,今天已经是我第二轮“以书面方式提出交通行政许可申请”了。    依照交通部《交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第8条“申请人以书面方式提出交通行政许可申请的,应当填写本规定所规定的《交通行政许可申请书》(见附件1)。依法使用申请书格式文本的,交通行政机关应当免费提供”之规定——请求你处立即纠正11日、12日拒绝我第一轮请求你处向我提供申请书格式文本的错误,向我提供申请书格式文本,依法实施由我提出的这一交通行政许可程序。否则,我将立即前往伊春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递交《行政起诉状》,对你处的不履行向我提供《交通行政许可申请书》格式文本之法定职责行为,提起诉讼。      
申请人:冯岩(电话:22657)
二○○九年三月十六日    附:申请人《居民身份证》。
  三个依法申请出租车个体、“独立”公司经营者的网易博客,请关注:    1、http://hljfengyan./edit/  依法申请出租车个体经营 — 冯岩 — 网易博客    2、http://c50s./  虎头怪的博客 — 尊虎 — 网易博客    3、http://geimi520530./  杨孝明的博客 — 杨孝明 — 网易博客
  作者:fengyansx 回复日期: 15:10:27 
  出 租 汽 车 经 营 之 交 通 行 政 许 可  申 请 书        (继日、12日之后,16日第二轮“以书面方式提出交通行政许可申请”用)   ===========  这个申请书还需要修改一下。
  下面是刚修改完的申请书,争取下午用上。      出 租 汽 车 经 营 行 政 许 可  申
书  (继日、12日之后,16日第二轮“以书面方式提出交通行政许可申请”用)    伊春市道路运输管理处:  作为遵纪守法公民,我应当依法谋生,依靠合法经营来改善生活。为此,向你处申请出租汽车经营行政许可。  需要指出的是,今天已经是我第二轮“以书面方式提出交通行政许可申请”了。  《行政许可法》第29条第1款规定:“公民从事特定活动,依法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向行政机关提出申请。申请书需要采用格式文本的,行政机关应当向申请人提供行政许可申请书格式文本”。  交通部《交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第8条“申请人以书面方式提出交通行政许可申请的,应当填写本规定所规定的《交通行政许可申请书》(见附件1)”之规定,可以证明:本申请即为《行政许可法》所规定的“申请书需要采用格式文本的” 行政许可申请。  因而,请求你处立即纠正11日(上周三)下午、12日上午拒绝我第一轮请求你处向我提供申请书格式文本的错误,向我提供申请书格式文本,依法实施由我提出的这一行政许可程序。否则,我将立即起草《行政起诉状》,对你处的不履行向我提供行政许可申请书格式文本之法定职责行为,向人民法院起诉。    
申请人:冯岩(电话:22657)
二○○九年三月十六日    附:申请人《居民身份证》。
  下午去管运处了,不珍惜自行纠错机会,继续通过法院向它开展法治教育吧!(去年法院已经帮助过它一次了)
  作者:fengyansx 回复日期: 19:25:54 
    下午去 管运 处了,不珍惜自行纠错机会,继续通过法院向它开展法治教育吧!(去年法院已经帮助过它一次了)  ========================  更正:不是 管运;是 运管。
  QQ网友 10:24:58  我们也在考虑,坚持下去!等待政府今年启动的出租车改革    冯岩 10:27:07  我不赞成消极等待 按现行法律 我们已经占优势了      QQ网友 10:27:41  政府玩文字游戏,怎么办?我们已经占优势了?    冯岩 10:32:06  先说一下《重庆市道路运输管理条例》      QQ网友 10:33:45  第二十条 出租汽车客运实行特许经营,其经营权有偿、有期限使用并可依法转让。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制定。    冯岩 10:34:38  这个20条是违法的      QQ网友 10:35:26  从事出租汽车客运应当具备下列条件没有错!作为申请条件有错!适用错误    冯岩 10:37:26  市人大 市政府 依法(《行政许可法》) 都 无权 规定“特许经营”及其“具体办法”      QQ网友 10:38:50  《重庆市道路运输管理条例》违法,法庭不认可    冯岩 10:39:30  那就对了      冯岩 10:40:47  《行政许可法》第15条第2款规定:“地方性法规和直辖市政府规章,不得设定 应当由国家统一确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资格、资质的行政许可;不得设定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设立登记及其前置性行政许可。”      QQ网友 10:42:51  这个我知道!国务院412号令\建设部135号令,知道吗    冯岩 10:43:07  知道      冯岩 10:43:47  国务院授权建设部定规矩 也 违法      QQ网友 10:44:36  呵呵!谁能扳倒国务院\建设部    冯岩 10:46:40  扳倒 扳不倒 是一回事 扳与不扳 是另一回事      QQ网友 10:47:47  的哥无扳倒、或去扳倒之力    冯岩 10:48:24  这是 是否真正具有 依法维权意识的问题 否则 一个小村长 照样吓倒人      冯岩 10:52:29  如果让国务院412号令\建设部135号令吓倒 你就不必想办自己的公司了 ××也不必申请个体了 消极等待利益集团主动放弃既得利益 是 不可能的事      QQ网友 10:53:01  你的思路是?  QQ网友 10:53:20  望赐教     冯岩 11:48:46  摆在工商面前的难题正是国务院412号令\建设部135号令 工商作为官僚机关 不可能提出国务院412号令 违法的问题      QQ网友 11:50:54  说实话,专家学者们也束手无策    冯岩 11:52:41  如果工商认为国务院412号令的 合法性“不可动摇”的话 就 不存在&公司法& 和 国务院412号令 相抵触的问题 因为公司法本身也规定了许可项目的前置问题      冯岩 11:54:02  “专家学者们也束手无策”——和他们自己 无 直接利害关系 谁上心啊?都是夸夸其谈的货!      QQ网友 11:55:34  国务院412号令并无大问题,关键在前后程序上,申请与从事条件等同是绝不可能的,但现实中等同了!    冯岩 11:56:18  唉!你还是没理解我的意思      冯岩 11:56:32  继续和你说      冯岩 12:02:04  按《行政许可法》规定,建设部 无权设定行政许可 可国务院却授权建设部设定了 国务院的这一授权 违反《行政许可法》建设部 无权设定 的规定 依法应为无效授权 即国务院412号令 整体上违法无效 在此基础上 从这个角度说 出租汽车业 依法 就不是许可项目 而是一般项目 就可以直接在工商登记办照了      冯岩 12:02:58  国务院 通过412号 授权建设部设定的      冯岩 12:04:09  “国务院412号令并无大问题”——问题很大,大到 整体上违法无效 的程度      QQ网友 12:04:13  授权建设部设定的--建设部135号令    冯岩 12:04:40  对      QQ网友 12:05:43  国务院412号令缺失申办资格程序    冯岩 12:11:12  所以说 它才往下授权了 按……的说法 国务院是为了推卸责任 因为它自己知道现行出租汽车业管理体制有毛病 改革 没决心 不改 又不愿意以自己的名义确认 就采取了这种“遮遮掩掩”的方式 忽悠一时是一时
     冯岩 12:14:16  “国务院412号令缺失申办 资格程序 ”——按《行政许可法》规定,这个 具体的 资格程序 恰恰是应当由 国务院 以 它自己的名义 规定的      冯岩 12:15:09  “以 它自己的名义 规定”——就合法了。      QQ网友 12:15:16  正在立法之中    冯岩 12:18:48  所以说 在立法之前的现在 按《行政许可法》规定,出租汽车业 依法 就不是许可项目 而是一般项目 就可以直接在工商登记办照了——前面说了 这需要一个艰苦 扎实的实际运作过程 具体来讲 ……     QQ网友 12:20:43  大家从不同角度试试,要走通不易,推动真正利于劳动者的改革就算胜利!
  俺顶你!
  各地区各部门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高度重视学习贯彻全会精神,通过召开常委会(党组会议)、党员干部大会等形式迅速传达。截至目前,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已全部召开纪委全会,对本地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出部署。中央国家机关和大型国有企业通过召开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等多种形式传达全会精神,结合实际安排今年的反腐倡廉工作。各地区各部门已普遍对今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任务进行了分解,责任具体到各单位。目前,各项工作已全面铺开,进展顺利。
  谨以此回复对楼主表示支持
  另一QQ网友 08:41:03  早晨好。  另一QQ网友 08:41:44  现在进展到哪了?如果只说一点你认为最不合理的条款,是什么?    冯岩 08:43:28  你好  冯岩 08:44:05  基本上是刚刚开始    另一QQ网友 08:44:33  一般这种事都是找准一个点然后展开突破  另一QQ网友 08:44:42  你找的点是什么?    冯岩 08:45:29  按法律程序来    另一QQ网友 08:45:51  那你找到的不合法的条纹是什么?  另一QQ网友 08:45:58  这样我也可以帮忙去查询。    冯岩 08:46:29  谢谢  冯岩 08:47:26  第一步 运管就不按规定办 拒绝向我提供申请书格式文本    另一QQ网友 08:49:11  据我所知好像这个贵市里管,每个城市都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来控制出租车的数量。  另一QQ网友 08:49:21  如果达到一定数量了就停止审批了。  另一QQ网友 08:49:24  我们这里是这样。  另一QQ网友 08:49:46  我们这里刚开始谁都可以通过正常渠道申请挂牌的,基本不花什么钱。  另一QQ网友 08:49:59  后来停止申请了,就出现了黑市的倒卖了。    冯岩 08:50:11  下午 或者明天 就去法院起诉 请求法院判其履行职责 向我提供 行政许可申请书格式文本 就和他们一步一步这么按法律要求办  冯岩 08:51:33  “每个城市都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来控制出租车的数量。”——这一点,违反现行法律。    另一QQ网友 08:52:07  哪部哪条?我看看。    冯岩 08:56:10  以“控制数量”为理由限制公民、组织经营,目前都是各地政府自己规定的,违反《行政许可法》15条2款。  冯岩 08:57:37  “地方性法规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章,不得设定应当由国家统一确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资格、资质的行政许可;不得设定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设立登记及其前置性行政许可。”    另一QQ网友 09:00:07  我正在看。  另一QQ网友 09:09:21  看了一下。  另一QQ网友 09:10:32  你觉得出租车道路营运使用权属于国家统一确定的行政许可?    冯岩 09:13:32  所有的 经营权 都是国家统一确定的,最低也得是国务院,连国务院所属部委都无权确定。这是《行政许可法》的意思。  冯岩 09:15:27  特指 许可经营项目 一般项目 直接到工商申请登记即可  冯岩 09:17:51  我暂缓 申请工商登记(办照) 其中一个原因 是想 通过交通运管部门 暴露矛盾
  我国《宪法》第33条规定:“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  中央政府即国务院指出:“生存权是中国人民长期争取的首要人权”  胡锦涛总书记也强调:“要切实把保障人民的生存权放在首要位置”    然而,我作为中国人民的一员,依法争取经营出租汽车之首要人权即生存权,却没有得到黑龙江省伊春市运管处的依法尊重和保障。
  没有的公司管理,价格怎么统一?      闹市区愿意载你,郊区不愿意载你,你咬司机啊?      怎么管理?      脱离了交警大队脱离的公司体制你不会还去找交警投诉说司机不载你吧      你不会找交警大队投诉说他宰你吧      发票怎么统一?      去郊区行!!!要发票不送,不要发票送,你咬司机?      只是些个人的疑问,望楼主给解答    小市民的思想,切莫见笑
  和很多老百姓人家(群体)一样,外部尚未出现阻力,内部出事了——昨天临去法院起诉之前,老婆反悔,拒绝为他老公我出具证言。人各有志,不勉强。(她一直羡慕贪官、奸商,鄙视我的遵纪守法生活)因需要邀请新的证人出具证言,此依法谋生之路只好再拖延几天了。
  作者:yaozh0812 回复日期: 11:21:13 
    没有的公司管理,价格怎么统一?  -------  为什么一定要统一(高)价格,(同样服务)价格低了你受不了?  ============    闹市区愿意载你,郊区不愿意载你,你咬司机啊?      怎么管理?  -------  咬司机,有啥不行的?政府主管部门管理,不行吗?  ============      脱离了交警大队脱离的公司体制你不会还去找交警投诉说司机不载你吧      你不会找交警大队投诉说他宰你吧  -------  找政府主管部门(交通运管等)  ============    发票怎么统一?  -------  税务部门早就有对个体户的管理办法。
  作者:fengyansx 回复日期: 10:28:11 
  咬司机,有啥不行的?  ----------------------  咬司机,咬车主。反正是有咬头,放心!
  作者:fengyansx 回复日期: 10:14:11    因需要邀请新的证人出具证言,此依法谋生之路只好再拖延几天了。
  ========================   请证人比较费口舌,取个(其它)书证吧!下周一(3.23)起诉。
  拟于明天(3.22)特快专递给运管处三位有关领导的函件——以此特快专递的收据,作为起诉其不作为的证据。        继续请求运管处依法向我提供  行政许可申请书格式文本      朱科长、柴处长、彭处长:  三位领导好!  考虑再三,还是决定把第二轮“以书面方式提出出租汽车经营之交通行政许可申请”走“完整”。  第一轮:3月11日下午,面见市行政大厅运管处出租科工作人员任女士;3月12日上午,面见朱科长、柴处长。  第二轮,3月16日下午,面见大厅任女士、运管处驻大厅首席代表先生——接下来便是以此特快专递方式继续向三位领导请求,请求运管处依法接待(处理)我的行政许可申请:第一步,向我提供行政许可申请书格式文本。  截止现在,已经是向你处第8人次提出“依法向我提供申请书格式文本”的请求了。如果三位领导能够终于尊重了我的这一合法请求,请立即电话通知我;我也就没有必要通过法院诉讼渠道解决“依法提供申请书格式文本”这么个简单之极的问题了。  拜托,多谢!    
申请人:冯岩(电话:22657)  
二○○九年三月二十一日    附件:  ①申请人第一轮申请所用的日《出租汽车经营许可申请书》;  ②申请人第二轮申请所用的日《出租汽车经营行政许可申请书》。
  作者:fengyansx 回复日期: 10:14:11  作者:fengyansx 回复日期: 11:19:08  作者:fengyansx 回复日期: 15:10:13      以上三个跟帖作废。
  经过一些小沟小坎,明天3.23终于可以去法院起诉了。
  你要是打赢了的话,我也去买辆出租车拉客去。
  公务员这个行业,除非到了上层需要精英的位置,百分之八十都属于毫无技术含量的简单的文书传达盖章开会带薪休假五一长假强制年修之类的工作,这类工作,根本不需要大学生研究生博士生来完成,中专生高中生就能搞定。这类工作的最大吸引力,不应该是高薪,而是稳腚。公务员比医生拿得还多,逼得医生要靠拿红包来维生,什么JB社会
  关注江支持!    你要是打赢了的话,我也去买辆出租车拉客去。  
  出租车公司压迫剥削的不仅是出租车司机,最大的受害者是消费者
  官员把权力卖了,出租车公司再把买权力花的钱转嫁给消费者。
  作者:fengyansx 回复日期: 14:32:23 
    经过一些小沟小坎,明天3.23终于可以去法院起诉了。  ===============================================  明天递交法院的起诉状写完了,如下:      行
状    原告:冯岩,男,46岁,汉族,伊春林业勘察设计院干部(提前退休),住伊春区旭日街松林委二组,电话:22657。  被告:伊春市道路运输管理处。  法定代表人:彭学忠,处长。  诉讼请求:判决被告立即履行向原告提供《交通行政许可申请书》格式文本之法定职责。  事实与理由:我国《宪法》第33条规定:“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  中央政府即国务院指出:“生存权是中国人民长期争取的首要人权”  胡锦涛总书记也强调:“要切实把保障人民的生存权放在首要位置”  然而,原告作为中国人民的一员,依法争取经营出租汽车之首要人权即生存权,却没有得到被告的依法尊重和保障。  日、12日原告第一轮(连续两天),3月16日第二轮向被告“以书面方式提出交通行政许可申请”。   《行政许可法》第29条第1款规定:“公民从事特定活动,依法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向行政机关提出申请。申请书需要采用格式文本的,行政机关应当向申请人提供行政许可申请书格式文本”。  交通部《交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第8条“申请人以书面方式提出交通行政许可申请的,应当填写本规定所规定的《交通行政许可申请书》(见附件1)”之规定,可以证明:原告的申请正是《行政许可法》所规定的“申请书需要采用格式文本的”行政许可申请。  在原告以书面方式向被告提出两轮交通行政许可申请的同时,都无例外地主动依法请求被告向自己履行以上“提供行政许可申请书格式文本”之法定职责了。  然而,被告同样也都无例外地不履行它向原告“提供行政许可申请书格式文本”之法定职责。  依照以上《行政许可法》第29条第1款和交通部《交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第8条第2款“依法使用申请书格式文本的,交通行政机关应当免费提供”之规定,被告履行向原告提供申请书格式文本的职责的期限是——原告向被告以书面方式提出交通行政许可申请的“当时(日)”。  所以,只要是在原告向被告以书面方式提出交通行政许可申请的“当时(日)”,被告没有向原告提供申请书格式文本,被告也就构成了在“履行职责的期限”不履行法定职责。事实情况更是,从原告于日向被告正式“以书面方式提出交通行政许可申请”到3月22日(原告起草本起诉状之日)已经超过“履行职责的期限”11日,被告也仍然没有履行“向原告提供申请书格式文本”的职责。  原告故此依照最高法院《执行〈行政诉讼法〉解释》第39条之规定,提起本行政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依照《行政诉讼法》第54条第3项,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此致  伊春区人民法院    起诉人:冯 岩  二○○九年三月二十二日    附件:  1、原告《居民身份证》;  2、申请人第一轮申请所用的日《出租汽车经营许可申请书》;  3、申请人第二轮申请所用的日《出租汽车经营行政许可申请书》;  4、证人王桂杰的《证人证言》;  5、证人王桂杰《居民身份证》;  6、本状副本。
  坚决支持一下!!!!!!!向无赖部门开炮!
  虽然我没有开出租的打算!但是我要吆喝一句!冯哥挺住!!!也许你会在中国政治历史上留下一道光辉的!!!!!!!虽然我没有开出租的打算!但是我要吆喝一句!冯哥挺住!!!也许你会在中国政治历史上留下一道光辉的!!!!!!!虽然我没有开出租的打算!但是我要吆喝一句!冯哥挺住!!!也许你会在中国政治历史上留下一道光辉的!!!!!!!虽然我没有开出租的打算!但是我要吆喝一句!冯哥挺住!!!也许你会在中国政治历史上留下一道光辉的!!!!!!!虽然我没有开出租的打算!但是我要吆喝一句!冯哥挺住!!!也许你会在中国政治历史上留下一道光辉的!!!!!!!虽然我没有开出租的打算!但是我要吆喝一句!冯哥挺住!!!也许你会在中国政治历史上留下一道光辉的!!!!!!!虽然我没有开出租的打算!但是我要吆喝一句!冯哥挺住!!!也许你会在中国政治历史上留下一道光辉的!!!!!!!虽然我没有开出租的打算!但是我要吆喝一句!冯哥挺住!!!也许你会在中国政治历史上留下一道光辉的!!!!!!!虽然我没有开出租的打算!但是我要吆喝一句!冯哥挺住!!!也许你会在中国政治历史上留下一道光辉的!!!!!!!虽然我没有开出租的打算!但是我要吆喝一句!冯哥挺住!!!也许你会在中国政治历史上留下一道光辉的!!!!!!!虽然我没有开出租的打算!但是我要吆喝一句!冯哥挺住!!!也许你会在中国政治历史上留下一道光辉的!!!!!!!虽然我没有开出租的打算!但是我要吆喝一句!冯哥挺住!!!也许你会在中国政治历史上留下一道光辉的!!!!!!!虽然我没有开出租的打算!但是我要吆喝一句!冯哥挺住!!!也许你会在中国政治历史上留下一道光辉的!!!!!!!虽然我没有开出租的打算!但是我要吆喝一句!冯哥挺住!!!也许你会在中国政治历史上留下一道光辉的!!!!!!!虽然我没有开出租的打算!但是我要吆喝一句!冯哥挺住!!!也许你会在中国政治历史上留下一道光辉的!!!!!!!虽然我没有开出租的打算!但是我要吆喝一句!冯哥挺住!!!也许你会在中国政治历史上留下一道光辉的!!!!!!!虽然我没有开出租的打算!但是我要吆喝一句!冯哥挺住!!!也许你会在中国政治历史上留下一道光辉的!!!!!!!虽然我没有开出租的打算!但是我要吆喝一句!冯哥挺住!!!也许你会在中国政治历史上留下一道光辉的!!!!!!!虽然我没有开出租的打算!但是我要吆喝一句!冯哥挺住!!!也许你会在中国政治历史上留下一道光辉的!!!!!!!虽然我没有开出租的打算!但是我要吆喝一句!冯哥挺住!!!也许你会在中国政治历史上留下一道光辉的!!!!!!!虽然我没有开出租的打算!但是我要吆喝一句!冯哥挺住!!!也许你会在中国政治历史上留下一道光辉的!!!!!!!虽然我没有开出租的打算!但是我要吆喝一句!冯哥挺住!!!也许你会在中国政治历史上留下一道光辉的!!!!!!!虽然我没有开出租的打算!但是我要吆喝一句!冯哥挺住!!!也许你会在中国政治历史上留下一道光辉的!!!!!!!虽然我没有开出租的打算!但是我要吆喝一句!冯哥挺住!!!也许你会在中国政治历史上留下一道光辉的!!!!!!!虽然我没有开出租的打算!但是我要吆喝一句!冯哥挺住!!!也许你会在中国政治历史上留下一道光辉的!!!!!!!
  上午,法院行政庭领导比较忙碌,“没腾出时间”谈这个案子。下午再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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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fengyansx 回复日期: 12:01:59 
    上午,法院行政庭领导比较忙碌,“没腾出时间”谈这个案子。下午再去。  =================  下午领导又出去忙了(没在办公室忙)。没事儿,明天上午继续。
    顶一下,楼主的较真是这个社会的需要。    
  up一下
  作者:fengyansx 回复日期: 17:39:08 
    下午领导又出去忙了(没在办公室忙)。没事儿,明天上午继续。  =======================================  有关领导答复,后天上午“建议”运管处依法行政:第一步,向行政许可申请人提供申请书格式文本。运管处把领导气得直乐——运管处居然因为这种事,也能逼着老百姓上法院起诉它,运管处真是太××了!
  楼主能胜吗?期待……
  作者:fengyansx 回复日期: 10:49:45   
  有关领导答复,后天上午“建议”运管处依法行政:第一步,向行政许可申请人提供申请书格式文本。运管处把领导气得直乐——运管处居然因为这种事,也能逼着老百姓上法院起诉它,运管处真是太××了!  ====================================  “后天”(26日)——说提前一天,不是26日,是27日(周五)。
  昨天[27日(周五)]上午,和有关领导忙另件事了。争取周一上午落实此事——运管处依法行政:第一步,向行政许可申请人提供申请书格式文本。
  记号,向楼主表示敬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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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小时前    
我是重庆的一名的哥,最近下岗了。原因是老板包的出租车是高博公司的,现在老板和公司达成协议,出租车收回公司。我和公司签有的合同还没有到期限,要想继续开公司的出租车就要交纳天价押金,主驾是押金15000元,副驾是10000元,顶班是5000元,这样的条件对于一个普通家庭是承担不了的。每天还要交纳板板钱[羚羊车是305元,天语是315元],公司给驾驶员发工资1800元和一部分养老保险300多元。按照一个月22个班计算,不但公司没有补贴一分钱,每个月还要多赚驾驶员200元左右。比以前帮老板打工剥削得还要厉害,这个出租车还怎么开?想去有关部门投诉,得到的一定是打击报复,哎、谁会帮我们这些被狼吃掉的羊呢?2008年罢工后政府出台了一些好的政策,但是有公司执行吗?还不是你有政策,我有对策,受伤的都是我们这些弱势群体。我好希望政府能够加大力度打击这些可恶的狼,给我们这些可怜的羊带来黎明前一点曙光。
  作者:fengyansx 回复日期: 09:47:19 
    昨天[27日(周五)]上午,和有关领导忙另件事了。争取周一上午落实此事——运管处依法行政:第一步,向行政许可申请人提供申请书格式文本。  =================================  因需要准备“运管处(交通局\隆源公司)客运管理不公平\不公正一案”后天(4月1日)的开庭材料,本出租车一事拟于开庭之后再行催办。    /newbbs/dispbbs.asp?BoardID=1&ID=2743187    /publicforum/content/free/1/1529889.shtml    作为当事人,当然有催办的权利,但不是义务。相反,法院在3.23当天收取诉状是职责,7日之内给出书面答复也是职责。当事人暂不计较这些,不是放弃权利(作为法院职责,就算当事人放弃权利,法院也不应当放弃职责),而是出于情面,出于尽可能保持和气。
  那位法院的宏伟,我曾是北京的哥,可我买的车被公司强行收走了,我还有运营权吗!?
  作者:fengyansx 回复日期: 06:58:02 
    作者:fengyansx 回复日期: 09:47:19        昨天[27日(周五)]上午,和有关领导忙另件事了。争取周一上午落实此事——运管处依法行政:第一步,向行政许可申请人提供申请书格式文本。    =================================    因需要准备“运管处(交通局\隆源公司)客运管理不公平\不公正一案”后天(4月1日)的开庭材料,本出租车一事拟于开庭之后再行催办。  \\\\\\\\\\\\\\\\\\\\\\\\\\\\\\\\\\\\\\\\\\  下午到主管领导那去了,人不在。明天上午再去:兑现原计划在上周五落实之事——运管处依法行政第一步,向行政许可申请人提供申请书格式文本。
  关注!Mark!
  作者:fengyansx 回复日期: 16:55:33  ================================================  2日下午、3日上午,领导请事假;3日下午,领导回电话关照,考虑到已是周末(周五),次日又是清明节,向领导表示节后上班再办。
  这几天“大公无私”关注刘沙沙、孙东东等,耽误自己的这一“正”事进程,对不住关注本帖的朋友了~
  楼主是个认真的人,中国很缺少喜欢较真的人,中国人讲中庸嘛,得过且过。而其实1本来就是1。    按照法律,很多事情办理起来简单容易的多。除了问题,按照法律,解决起来也容易多。    这在中国,这不符合国情。
  公民凯恩 赞
  DING    
  现在如何了?继续关注中!!!!!!!!
  哈哈,你不交保护费,交通局随便找个理由罚死你
  进展如何!    
  虽然我没有开出租的打算!但是我要吆喝一句!冯哥挺住!!!也许你会在中国政治历史上留下一道光辉的!!!!!!!虽然我没有开出租的打算!但是我要吆喝一句!冯哥挺住!!!也许你会在中国政治历史上留下一道光辉的!!!!!!!虽然我没有开出租的打算!但是我要吆喝一句!冯哥挺住!!!也许你会在中国政治历史上留下一道光辉的!!!!!!!虽然我没有开出租的打算!但是我要吆喝一句!冯哥挺住!!!也许你会在中国政治历史上留下一道光辉的!!!!!!!虽然我没有开出租的打算!但是我要吆喝一句!冯哥挺住!!!也许你会在中国政治历史上留下一道光辉的!!!!!!!虽然我没有开出租的打算!但是我要吆喝一句!冯哥挺住!!!也许你会在中国政治历史上留下一道光辉的!!!!!!!虽然我没有开出租的打算!但是我要吆喝一句!冯哥挺住!!!也许你会在中国政治历史上留下一道光辉的!!!!!!!虽然我没有开出租的打算!但是我要吆喝一句!冯哥挺住!!!也许你会在中国政治历史上留下一道光辉的!!!!!!!虽然我没有开出租的打算!但是我要吆喝一句!冯哥挺住!!!也许你会在中国政治历史上留下一道光辉的!!!!!!!虽然我没有开出租的打算!但是我要吆喝一句!冯哥挺住!!!也许你会在中国政治历史上留下一道光辉的!!!!!!!虽然我没有开出租的打算!但是我要吆喝一句!冯哥挺住!!!也许你会在中国政治历史上留下一道光辉的!!!!!!!虽然我没有开出租的打算!但是我要吆喝一句!冯哥挺住!!!也许你会在中国政治历史上留下一道光辉的!!!!!!!虽然我没有开出租的打算!但是我要吆喝一句!冯哥挺住!!!也许你会在中国政治历史上留下一道光辉的!!!!!!!虽然我没有开出租的打算!但是我要吆喝一句!冯哥挺住!!!也许你会在中国政治历史上留下一道光辉的!!!!!!!虽然我没有开出租的打算!但是我要吆喝一句!冯哥挺住!!!也许你会在中国政治历史上留下一道光辉的!!!!!!!虽然我没有开出租的打算!但是我要吆喝一句!冯哥挺住!!!也许你会在中国政治历史上留下一道光辉的!!!!!!!虽然我没有开出租的打算!但是我要吆喝一句!冯哥挺住!!!也许你会在中国政治历史上留下一道光辉的!!!!!!!虽然我没有开出租的打算!但是我要吆喝一句!冯哥挺住!!!也许你会在中国政治历史上留下一道光辉的!!!!!!!虽然我没有开出租的打算!但是我要吆喝一句!冯哥挺住!!!也许你会在中国政治历史上留下一道光辉的!!!!!!!虽然我没有开出租的打算!但是我要吆喝一句!冯哥挺住!!!也许你会在中国政治历史上留下一道光辉的!!!!!!!虽然我没有开出租的打算!但是我要吆喝一句!冯哥挺住!!!也许你会在中国政治历史上留下一道光辉的!!!!!!!虽然我没有开出租的打算!但是我要吆喝一句!冯哥挺住!!!也许你会在中国政治历史上留下一道光辉的!!!!!!!虽然我没有开出租的打算!但是我要吆喝一句!冯哥挺住!!!也许你会在中国政治历史上留下一道光辉的!!!!!!!虽然我没有开出租的打算!但是我要吆喝一句!冯哥挺住!!!也许你会在中国政治历史上留下一道光辉的!!!!!!!虽然我没有开出租的打算!但是我要吆喝一句!冯哥挺住!!!也许你会在中国政治历史上留下一道光辉的!!!!!!!  
  楼主这么做.寄生虫还怎么活呀????
  希望楼主继续
  楼主被和谐了?怎么好久没更新了
  大上周五领导答复:运管处领导不在家,上周回来落实。
    上周三、四、五 三个下午没看见领导在办公室,上周下午看见运管处领导已经回来了。自己再重视一下,明天早上一上班就到办事地点。
  “上周下午看见运管处领导已经回来了。”    应为“上周 五 下午看见运管处领导已经回来了。”
    “拖”字诀  
  支持你,中国就要有你这种敢于向不合理制度宣战的人。
  估计这个帖子得火。    和考驾照一样,为什么必须要通过驾校才可以考呢?    
  这事要办成了,出租车的价格的雪崩暴跌。
  支持楼主
  关注  
  同意缓交起诉状,结果一个多月过去了,问题还是没有解决。过一会儿去法院,还是先把状子交了吧!
  昨天上午,领导主动留下了起诉状,称今天到运管处解决问题——运管处依法行政第一步,向本人提供行政许可申请书格式文本。
  关注中
  严重支持国货!国货当自强!  
  支持,出租车公司将自己的司机当牛马用,不过呢,你们也要改革形象,不要当黑司机,百姓怕
  最近的舆论开始宣称英语过热,全民学英语是资源虚耗之类的调调了  看来下一波愚民政策又要出台了
  昨天下午,运管处答复:法院已和他们协调此事,称今天或明天给出一个结果。
  如约听一下结果去了。
  作者:宏伟很乖很听话 回复日期: 12:14:14 
    如果是只有剥削的话,人都不是傻子,大可以都不开出租车啊。有不同的看法可以说啊,希望不要骂人    =====================================    你是说要司机们都因噎废食吗?
  哥们儿,你太牛叉了,支持你!你的行动就是让与民争利的嘴脸暴光.
  作者:欢迎来到地狱 回复日期: 01:13:10 
     说句在有些人看来可能是牢骚的话;在这个神奇的国度,不把简单的事情复杂化,怎么养活这么多不创造价值却又享受价值的寄生动物?这群寄生动物很无赖很强大。强大到将寄生的本领合法化,却硬是能让被寄生者天然的认为,它寄生的合理!!!额的神呀。。。。     支持LZ。随便再说句;就算你此次侥幸摆脱寄生动物的吸血。等待你的将是更疯狂的吸血!想钻寄生动物们制定的法律空子,只会教会它们把寄生的大网织的更密!  ===================================  顶这个,深有见地。  ===============================  ctrl c +ctrl v,与我无关。
  在人民法院的协调下,前天下午,运管部门终于向我承诺——将全过程遵守法律规定的程序,一步一步依法处理我的出租车个体经营申请。
  你自主了,运管上的统治阶级喝西北风啊。他们的七大姑八大姨都在里面混饭,你难道让人家下岗啊。      
  有这事?真的吗?明儿我也去办一个,放手里看着也开心啊
  说的好听,都是忽悠人的。
  作者: 回复日期: 1:53:43 
    说的好听,都是忽悠人的。  ================================  就事论事,要看人家在这一轮的实际表现~
  先前,运管部门始终都在拒收我的书面申请材料;而今,已经答应收下书面申请材料,依法处理。    对有关部门的协调工作表示感谢,向运管部门现在的态度致敬!
  顶你个肺啊!!!!  你前脚办好,我随后也去办!!  先支持你再说!!!
  现在如何了?
  最后五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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