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记载唐代名字婚礼用的器皿都有哪些都叫什么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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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朝人结婚穿什么颜色的婚服
一、新娘红盖头   专业批发新娘婚纱礼服旗袍结婚礼服PED价格说明起订量件件,组图国庆结婚新娘婚礼鞋导购、、、来源慧聪网制鞋工业行业频道鞋子的选择对于新娘来说却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鞋子面料的选择通常,人们都会皮鞋,新娘钻戒,钻石首饰,I★新娘钻戒一克拉钻戒多大结婚钻戒价格口碑决定购买力,任何产品都有自己的口碑。很多时候当你决定,新娘饰品婚纱配饰新娘套链结婚饰品同类“其他时尚配饰”商机且我们对起批数量可以很少,您可以混,坐落于中国广东省东莞市,晚礼服、结婚礼服、新娘礼服、敬酒礼服、伴娘礼服、明星演出。   二、为什么古时候结婚新娘都会盖红盖头   “掀起你的红盖头,情总是那样浓……”一首歌谣把它唱响大江南北,唱得情意悠长而且妩媚动人。红盖头在我国许多地区存在,是民间迎亲途中的礼仪之一。这一习俗由来久远,而且联结着一个久远的传说。相传,在远古时期,百姓触怒了天帝,于是,天帝命风伯和雨师兴起铺天盖地的呼啸洪灾灭绝人类。天神却不忍心让勤劳善良的伏羲、女娲两兄妹无辜受难,便送给他们一只竹篮,让其以篮代舟躲过灾难。洪荒过去,人烟绝迹,唯有他们兄妹二人,为了繁衍生息后代,兄妹结为夫妻。出于遮羞,女娲“乃结草为扇,以障其面,今时人娶妇。   三、古时候新娘结婚是为什么要盖盖头腾讯旗下互动问答   在男女双方结婚入洞房之前,均不许看清“庐山真面目”,所以盖头这种象征隔离的古时候婚礼时,新娘头上都会蒙着一块别致的大红绸缎,被称为红盖头,这块盖头,为什么古代人结婚时要带红盖头?问题在古代,新郎掀开新娘红盖头时用的那这个是一个长期的历史演变古时候婚礼时,新娘头上都会蒙着一块别致的大红绸缎,古时候婚礼时,新娘头上都会蒙着一块别致的大红绸缎,被称为红盖头,这块盖头新娘为什么要蒙盖头,还与神话传说有关。据唐朝李冗的《独异志》载,传说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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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是16岁左右结婚,女的可以小一点。战争时期,由于士兵较多,所以结婚会略完。战争刚结束的时候,一般会推出一些强制性法律,提倡早婚,以使得人口恢复。
唐朝贞观时期,12岁就可以结婚,18岁不结婚就会受到处罚。以后就没有明文规定。大概还是16岁左右。
三国时期,由于个人情况不同,结婚的年龄也不同。比如刘备、曹操,很早就结了婚。比如许靖,50多岁还是单身。因为这个人满处跑,几乎走了大半个中国,所以没人知道他还有跑到哪去,自然没人和他结婚。鲁肃这个人既有才,又有钱。不过三国志说他死的时候,遗腹子继承。他死的时候已经45岁,看来结婚也不会太早
唐代法定的婚姻年龄,唐太宗贞观元年定为:“男20岁,女15岁”就可以结婚;玄宗开元二十二年,唐玄宗为了增加人口,把结婚年龄又降低到“男15岁,女13岁”。 唐代确立婚姻关系第一步是立“婚书”。因唐代法律规定长辈可以包办子女的婚姻,子女如果不服从,法律规定,丈责一百,因而,决定了唐代的婚姻并不是自由恋爱,一般不能体现青年男女的个人意愿。除了立“婚书”外,唐代由于受到魏晋南北朝时期婚俗的影响,买卖婚姻非常普遍。据《新唐书--高俭传》记载:唐代的婚姻是:“嫁娶必多货,故人谓之卖婚”。唐代对不同等级的人结婚是有限制的:《唐律疏议》里说:“人各有偶,色类须同,良贱既殊,何宜婚配”,就是说,每个人都应该有配偶,但必须门当户对,贵贱之间既然有差别,是不能结婚的。唐律还规定,如果下贱的人娶了良家女子为妻,就徒刑一年半。唐代禁止近亲结婚。唐代法律规定,禁止同姓和表亲结婚,如违反徒刑或杖刑。唐代允许寡妇再婚,唐太宗贞观元年下诏:“过了守孝期的妇女,可以再婚”。唐代纳妾是合法的,唐律规定,婢女被主人宠爱并有了孩子,可以接纳为妾;妻子年过50以上没有生育子女,丈夫可以纳妾
能结婚的。梦幻上不能和自己结拜的人结婚,但是和别人是可以结婚的。。。。我追忆的。梦回唐朝的。89LGID8440726
唐宴:烧尾宴。 唐朝时期,经济的空前繁荣,国力的强盛,使筵席的发展进入一个全新的时期。出现高桌和交椅,铺了桌帷,垫桌单,开始使用细瓷餐具。一些追求高雅格调的筵席如唐玄宗在长春殿举行的临光宴等,扬州官府举行的争春宴等,讲究宴饮环境,倡导了高雅,别致的宴饮之风。
而一种名为烧尾宴的宴席风靡一时,"唐自中宗朝,大臣初拜官。例献食于天子,取名 烧尾。"(《辩物小志》)后来又演化为一种协调官场人际关系的重要方式,以取其鱼跃龙门,官运亨通之意。 唐饰:梅花妆
初七人日又立春,梅花点额颜色新。此身若在含章殿,疑是寿阳宫里人。
古代以正月初七日为『人日』
《事物记》载:东方朔最初置『人日』。
传说 宋武帝时,寿阳公主在人日卧含章殿,檐下梅花飘落在公主额上,形成一种装饰;宫女效之,以红点额为『梅花妆』。
此俗传至唐宋 ,妇女多在脸上画各式图案;有『斜红、面靥』等名目;涂唇有『万金红、大红、内家圆』等名目。
其实 ,妇女在脸上点画装饰,早在春秋战国时已经兴起了;长沙出土楚国女俑的脸上就有圆点的图案可证。到唐代发展为往脸上贴金箔花钿,成为一种化妆时尚。 唐刀:仪刀、鄣刀、横刀、陌刀
仪刀是皇朝禁卫军使用的武器; 鄣刀是一般官吏佩带用刀;横刀和陌刀是专门装备军队的战刀。
唐代新娘的婚服为青绿色,新郎则是红色――这也是成语“红男绿女”的来历; 虽然盖头最早出现在东汉,但是唐代结婚很少用盖头,那时甚至团扇还多用一点,新娘子以扇遮面,所以新郎要用做“却扇诗”“却扇礼”,新娘才能把障面去掉。
那时结婚也不是“一拜天地”“二拜高堂”“夫妻对拜”,父母基本不出席的,婚礼的主角是新人;拜天地要到宋元时。“交拜”见于司马光的《书仪》:“古无婿妇交拜之仪,今世俗始见交拜,拜致恭亦事理之宜,不可废也。” 但拜天地则见于元代,应该来源于蒙古族的天地崇拜风俗。元代拜堂,于夫妇交拜外,尚有同拜天地之礼,即先拜天地,再拜婿之父母,最后夫妇交拜。这就是后世最流行的“三拜”。 唐制婚礼服雍容大气
士假绛公服亲迎,有人认为这是红色婚服的起源。女服“花钗青质连裳,青衣革带c履(同裳色。夫有官者则从其夫之品服)”。即青色的深衣,饰以金银琉璃等钗饰。大胆的色配冲撞,不愧是绚丽的大唐气象,同时也造就了“红男绿女”这个成语。
汉族女子礼服多为深衣制,隐喻女子“德贵专一”,而“青质连裳”婚服也指的是青色的深衣。然而盛唐时襦裙制的礼服也开始盛行起来,开放绚丽的大唐气象大大发展了襦裙这种美丽的服制。钗钿礼衣就是一种襦裙式的礼服。层层叠叠的规整装束使它弥补了襦裙活泼有余严肃不足的特点,在同深衣礼服一样端庄的同时还具备了更加绮丽的风姿。钗钿礼衣故此成为流行于唐时的一种极有风韵的隆重礼服。唐高祖李渊于武德七年(西元624年)颁布的 “武德令”规定皇后的三种服装有衣、鞠衣、钿钗f衣;皇太子妃的三种服装有翟、鞠衣、钿钗礼衣。命妇的六种服装有翟衣、钿钗礼衣、礼衣、公服、半袖裙襦、花钗礼衣。士庶女婚也可着钗钿礼衣
这样主题的文学作品很多,就是两个人相爱,被外在的环境所拆散。红楼梦之所以特别被关注,一个原因就是它没有写完,人们会有很多猜测,就形成了所谓“红学”。不要太在意,把它当做一部写的不错的小说、艺术作品,心态正常一些比较好,不要像许多人那样无限地追捧,也不要像另外一些人,无限地贬低。用平常心去对待就行了。 至于说,在国外的流行与否,是否被老外认可,这个问题很复杂,有文化差异的问题,有翻译的问题,但我认为归根结底,还是整体国家的实力问题,不得不看到,哪个国家的实力强大,它的文化、文学、艺术就整体上被关注的多。历史上,我国唐朝时期,就曾有留学生专门来学,唐朝的东西被传遍各地。所以,别人不重视你,最好还是用实力说话。 整体上是这样,但如果东西确实好,也一般不会被埋没。中国的民乐、国画等,有许多在国外还是被认为是一流的艺术品。红楼梦也属于一流,但并非人人喜欢的那种一流,不如水浒传、三国演义在国外受众面广。就像莎士比亚、但丁,在我国基本上都是文学专业的人在看一样,普通老百姓看的更多的,还是大仲马的基督山伯爵、三个火枪手之类,还有福尔摩斯探案集之类,包括凡尔纳的科幻。人们看东西,有时也图个新鲜、好奇,红楼梦、源氏物语、追忆似水年华、安娜卡列尼娜之类的作品和生活太接近、太逼真了,所以,很多人看不下去,我想,是可以理解的,而我上边提到的那些作品,和真实的生活不太一样,比如,水浒传的快意恩仇,三国的英雄悲歌,基督山伯爵的大快人心的复仇,福尔摩斯的神探妙思,凡尔纳的奇妙情节。所以,红楼梦在国外不被太多人看重,或者说,不如其它的一些小说被知道的多,也是正常的。 也不是说红学家都是华裔或者都是外籍中国人。也有一些老外加入到红学队伍中,比如浦安迪,霍克斯,汉斯等。很正常,我们中国人中也有研究莎士比亚的,有研究萨特的,有研究海德格尔的,有研究但丁的,也有研究福尔摩斯的,有研究美国大众文化的,还有研究好莱坞的,等等。只要是客观存在,就应该去认识、去研究,知道其然,也知道其所以然。 至于说近亲结婚,也没有那么可怕,古代的中国、外国,都有许多近亲结婚、亲上加亲的例子,不是说生出的孩子就一定有问题。法律规定是对的,因为人与人生孩子,双方越远,下一代优生的几率就越大,出问题的几率就越小;双方越近,则相反。近亲当然是最近的了,出问题的几率就越大了。尤其现在,一对儿夫妻只生一个,当然更要考虑优生了。 贾宝玉与林黛玉,排除掉近亲的问题,因为中国乃至外国,古代的确还是没有注意到这个我们现代科学意义上的优生问题的。中国古代只不过有“同姓不婚、异姓不养”的说法,就是说不和同姓的人结婚,也就是两口子大多不会一个姓;收养、过继孩子,大多会是和自己同姓的,姓王的不会收养姓李的。但这个制度也不很严格
在我国古代,是严禁同宗族和同姓氏男女结婚的,却为何盛行表亲属之间的“亲上做亲”?孝庄下嫁多尔衮为何成为一桩历史悬案?古代法律都禁止哪些亲属结婚呢?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张铭新引领我们跨越法制的传统与现实,“话说古代婚姻法”法律讲堂播出。  在我国古代,婚姻的目的就是为了传宗接代和宗族间缔结联盟。因此,什么样的婚姻能被允许?什么样的婚姻被禁止?都有着严格的规定和禁忌,尤其是亲属之间的联姻更是有着种种限制,古代宗法制度遗留下来的传统礼制,对当代的人们仍然产生着影响。  在讲到古代禁止结婚亲属的时候,我们先讲一个近代的事件。大约在20世纪的80年代末期,在湖北省的孝感市的一个山村里面,发生了一个恶性的案件。这个山村聚居着刘姓的族人,也就是两千多口人绝大部分都姓刘,属于一个大的家族。在这个刘姓族人里面,有一个女青年叫做刘荣,当年22岁,有一个男青年叫做刘元新,当年23岁。这一男一女两个青年就长期接触,开始恋爱,如果论辈分的话,刘荣还比刘元新大一个辈分,刘元新管刘荣应该叫小姑。但是不管怎么说,他们的血缘关系已经相当远,不属于我们国家婚姻法禁止结婚的亲属范围。换个角度说,他们两个恋爱结婚,在今天是合法的。在恋爱过程中间,这个女方后来怀孕了,事情传开以后,引起了这个刘姓宗族的极大地振动,这个宗族认为是奇耻大辱,于是召开了一个村委会,依我看,这个村委会就是宗族委员会。在这个村委会上,竟然做出了一个决定,就是处死男方,逼迫女方自杀。这样一个严重违法的规定,竟然付诸实施了,在男女双方死后,他们还把他们两个埋葬在两个山头上,让他们遥遥相望,永世不得相聚。这样一个案件,经过了10年的时间,才得以破获,当然有关的犯罪人也受到了相应的追究。这是发生在20世纪后期的事情,大家可以看到,在个别地区,宗法势力何其强大?那么我们这里要讲的一个问题就是,刘荣和刘元新最后被逼死、被杀死,其中有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因为他们都姓刘,违背了一个传统的婚姻原则,叫做同姓不婚,也就是同一个姓氏的男女不得结婚。  同姓不婚是中国古代一直沿用的结婚原则,如果我们上溯历史的话,我们可以看到,在殷商时期,还没有禁止同姓结婚的规矩,形成这样一个原则,是西周时期。在西周那样一个宗法社会之下,同一个姓氏的人就是同一个宗族的人,有共同的男性的祖先,为什么要实行同姓不婚呢?  据说有两个方面的理由,一个理由叫做“男女同姓,其生不蕃”,用现代的话来说,这是出于一种优生学的原理,也就是人们经过长期的实践已经认识到,有必须近的血缘关系、亲属之间结婚,将影响繁衍健康的后代。另外一个原因是出于宗法的原因,同一个姓氏、同一个宗族的人不结婚,就可以形成不同宗族之间的联姻,使不同的宗族之间建立起一种既是政治的、也是亲属的联盟。以后虽然时代发展了,但是同姓不婚这个原则一直被继承。按照唐朝法律的规定,如果同姓男女违法结婚,不但婚姻关系无效,还要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当事双方各判徒二年。如果是属于近亲属的同姓结婚,要流放两千里。  应该说从优生学的角度来说,这个同姓不婚,并不是绝对没有道理,它毕竟禁止了一部分,有很近的血缘关系的亲属之间结婚,这对于中华民族的繁衍生息,对于民族的健康发展,应该说是有一定的积极作用的。但是同时我们也要看到,这个“同姓不婚”本身,也存在着很大的缺陷,第一个方面,“同姓不婚”过分地扩大了禁止结婚的亲属的范围。按照西周法律的规定,只要是同姓,哪怕是经过了一百代也不能结婚,其实从遗传学的原理来说,那么超过了三代以后,亲属之间的结婚,它的负面影响就已经很小很小了。另外西周这样一个原则,在西周往往同姓就是同祖,可是随着历史的发展,这个姓氏的变化是非常之大的。比如说在三国两晋南北朝那个时期,少数民族和中原汉族之间的融合非常地迅速,很多少数民族纷纷改从汉姓,虽然他们在姓氏上和汉族人一样,可是从血缘关系上来说,是相当相当远的。再比如说,有些人因为避祸去改姓,有些还是皇帝赐姓,比如明朝对某一个功臣,比如郑成功,你姓郑,但是你很有功劳,因此我赐你姓朱吧,虽然他的后代可能姓朱,可是和姓朱的之间没有什么血缘关系。所以按照明清法律的规定,只要是同姓就不能结婚,所以很多地方是毫无道理的。  第二个缺陷它所谓“同姓不婚”,并不禁止不同姓氏的近亲属结婚,这就造成了一个很不好的传统,叫做“亲上做亲”。  串片:  历史上的“同姓不婚”有弊端,也有它一定的道理,它避免了近亲结婚的可能,但是非同姓的近亲属结婚却不受禁止,并广为流行,如此地“亲上做亲”看似一桩好事,但它产生的危害却被人们忽视了几千年。  大家知道,这个姑舅表兄弟姐妹之间,姨表兄弟姐妹之间,都是不同姓的。由于他们不同姓,所以比如在西周,也就并不禁止结婚,甚至于从某种角度上说,还鼓励结婚,这个我们把它叫做“中表婚”。有一个很有意思的现象,就是在西周,女人一旦结了婚,男方的父母叫做舅姑,舅舅、姑姑,说到舅姑,实际上往往指的是已婚妇女的公婆,为什么呢?女方嫁过去了,实际上她的公公往往就是她的舅舅,实际上她的婆婆往往就是她的姑姑,所以还按照原来的称呼,一般地就把公婆叫做舅姑了。大家还熟知一个词,叫做“永皆秦晋之好”,什么叫“秦晋之好”?也就是在古代秦国和晋国,这两个国家的公主们,你嫁过来她嫁过去,你嫁过来她嫁过去,形成了这样一个长期的通婚的关系,这两个国家既是近邻又是姻亲。  那么到了唐朝呢,法律上是没有禁止中表婚的,不禁止表兄弟姐妹之间结婚,因此在唐朝可以说盛行中表婚。在《天平广济》这部书里面,记载了一个故事,叫做《无双传》,这个《无双传》后来给改变成了戏曲广泛地流传,也就是在唐朝的德宗年间,有一个级别很高的官员叫做刘震,刘震有个女儿,叫无双,同时他还有一个外甥,叫做王仙客,后来王仙客的父亲死了,也就是刘震的姐夫死了,他的姐姐就带着王仙客回到了刘震家里居住,这样,这个王仙客和无双两个人就叫做青梅竹马、两小无猜、亲密无间。  后来这个王仙客的母亲病了,病重期间就把自己的弟弟叫到床前,说我现在病得很重,我只牵挂一件事,就是王仙客的婚事,如果你现在答应我,把无双嫁给王仙客,我就死也瞑目了。这时候刘震跟她说:“你好好养病,你想这么多事干吗?”没有正面表态。后来王仙客的母亲死了,他就护送母亲的灵柩回了老家,守孝期满以后,又回到了舅舅刘震家。做了很多的工作,总想娶无双为妻,后来刘震的夫人就跟刘震说,应该考虑一下,王仙客和无双的婚姻问题了,刘震说,我当初并没有答应他的母亲,现在我看这桩婚事并不合适,你不要再多说。  可是,不久,发生了一场宫廷政变,刘震仓皇逃跑,逃跑之前,就把家业交给了王仙客,说由你来照顾我的家人、财产,事情平定以后,我就把女儿嫁给你。当然这以后也经过了许许多多、曲折的过程,所谓“有情人终成眷属”,无双还是嫁给了王仙客,而且据说,两个人共同生活了五十年,子孙满堂,这就是无双传讲的这个故事。  其实我们看,这个中表婚,表兄弟姐妹之间的婚姻,也是一种实实在在的近亲结婚。这种近亲结婚对子女的生育的也会产生很不好的影响。我们如果大家有兴趣去搜索一下网站,就可以看到中表亲所带来的一些很严重后果的例证。有一个村子,就是盛行中表婚,都是近亲通婚,最后的结果是什么呢?最后的结果是其结果影响了孩子的智力发育,这个村子几乎就成了一个傻子村。  清朝的时候,有一个著名的人物叫做朱轼,朱轼是康雍乾的三朝元老,是乾隆皇帝的老师,朱轼当时就曾经明确指出过,他说这个表兄弟姐妹之间,叫做一脉骨肉,是不宜结婚的。后来近代有个著名的人物叫曾国藩,也是反对这种近亲结婚的。那么当然从历史上看,有的朝代它的法律禁止中表婚,但是实际上由于由西周以来就形成了这样一个传统,往往是禁而不止。  1950年我们制定了第一部婚姻法,考虑到民间的习俗,没有禁止中表婚,那么到了制定1980年婚姻法的时候,应该说当时社会的条件、人们的思想条件已经相对成熟,考虑到中表婚会带来很大的危害,所以就明确地规定,禁止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结婚。直系血亲结婚我们就不说了,禁止直系血亲结婚是世界各国的通例,这个无一例外。另外我们的法律规定,禁止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结婚,这个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包括着比如说,不同辈分的,叔叔、伯伯、姑姑、姨、舅,说叔叔和侄女,舅舅和外甥女这个之间结婚,在中国历来也是不允许的,所以民间也不结婚。那么同辈的包括着兄弟姐妹和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按照我们的法律规定,表兄弟姐妹之间是不得结婚的,即使领取了结婚证,这个婚姻也应该认为是无效婚姻。  串片:  在中国古代,除了严禁同姓氏结婚之外,还有许多亲属间结婚的禁忌,那么,唐朝的武则天再嫁唐高宗为后,清朝的孝庄太后下嫁多尔衮是否都违背了当时的法律呢?不同辈分的男女允许结婚吗?  那么在中国古代法律里面,还禁止哪些亲属结婚呢?我在下面重点讲两个,一个就是关于收继婚的问题。收继婚主要是指的丈夫死了,妻子改嫁给丈夫的兄弟。很多人都知道,在清朝的初年,有一个重大的悬案,就是顺治皇帝福临,他的母亲孝庄皇太后是否改嫁的事情?盛传,孝庄皇太后改嫁给了她的小叔子,当时的摄政王多尔衮,当然,有各种各样的说法,有的说改嫁了,有的说没改嫁,那么我在这里只想说这样一点,就是如果孝庄皇太后改嫁给了多尔衮,改嫁给了她的小叔子,这就叫做收继婚,属于收继婚的一种。  那么在汉族聚集的地区,长期是不允许收继婚的,明清的法律更是严格禁止收继婚的。按照清朝法律的规定,如果收继自己的嫂或者弟妻,是要被判处绞刑的,处以死刑。所以即使是孝庄皇太后嫁给了多尔衮,也不能够笺注于史书。因为她改嫁给多尔衮并不是没有可能,因为在满族人的习俗里面,并不禁止收继婚。可是,一旦进入中原,成了皇家,尽管可能有这种行为,也不会写入正史,更不能加以宣扬,这个大概就是成为悬案的一个重要原因。  那么还有一个问题,就是父亲死了以后,能不能收继他的妻妾呢?当然我这里讲这个妻,不是指的亲生母亲,是指的继母之类,也就是父亲死了以后,儿子能不能娶他父亲的妾?或者他的继母为妻呢?这在历史上是绝对禁止的,按照礼制就不允许,按照法制要处以死刑。可是从实际生活来看,这样的现象也不是没有过,比如说曹操的儿子曹丕,曹操死了以后,曹操留下的女人他的儿子曹丕是照单全收,全部占有过来,以至于他的母亲都骂他,猪狗不如。曹丕病重的时候,他的母亲跟前都不去,远远看一眼,骂一句,猪狗不如,早就该死。曹丕死了以后,他母亲看都不看他一眼,可见得这个尽管他是在位的国君,就是这种行为也是为人所不齿的。当然还有例子了,比如说武则天本来是唐太宗的妾,按名分说就是唐高宗李治的叔母,可是李治上台以后,不是还娶了武则天为皇后吗?当然这仅仅是皇帝的个人行为,他许他做,但是法律上是严加禁止的。那么再一点就是关于异辈通婚的问题,大家注意,在中国古代法律上,是严格禁止五服以内的,不同辈分的男女结婚的,只要在五服以内,辈分不同的男女之间,严禁结婚,这不但是一个法律原则,而且在民间也形成了一个传统。  那么我们国家的法律规定,三代以外的旁系血亲之间,不管辈分相同与否,法律上都是不禁止结婚的。比如说,表叔能不能娶表侄女做妻子?这个最高法院就曾经有过明确的解释,就是说这种婚姻是法律上所不禁止的,那么在实际上还出现过另外一个问题,就是直系姻亲能不能结婚?比如说丧偶的公公和丧偶的儿媳能不能结婚?丧偶的岳母和丧偶的女婿能不能结婚?举个例子说吧,两个人结婚,后来这个妻子病重,他天天照料自己病重的妻子,在照料妻子病重期间,他的岳母,岳父已经去世,他的岳母和他一起来照料,天长日久,他和岳母产生了一定的感情,后来妻子死了,那么他要求娶这个岳母做老婆,和岳母结婚许不许?这个在法律上没有禁止性的条文,也就是说,在我们国家的法律上,目前也没有禁止直系姻亲结婚。虽然有的学者主张把它写进婚姻法,但是至今也没有写进去,可是习俗上,是不允许结婚的。当然说,如果他们坚持要结婚,以去婚姻登记机关要求办理结婚登记的话,那么婚姻登记机关也没有理由不给办理登记手续
中国古代婚姻制度的奠定者是周朝,当时的婚姻制度属于“礼”制的一部分,他们制定的三大婚姻原则: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同姓不婚。周代还设有官媒,专司判合之事。结婚遵循“六礼”程序、离婚遵守“三不去”和“七去”的原则。就结婚制度的“六礼”来说,分为纳彩、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六个程序。其中,亲迎更为复杂,根据《礼记》的记载,要求男方先到女方的家庙拜祭其祖先,然后再用车接女方到男家,要举行夫妇同器共餐、饮交杯酒等仪式,才算完成结婚之礼。另外还有“结发为夫妻”的说法,也都是从周朝开始的。这些制度和习俗的形成,历经多少朝代后,还一直流传至今。   二、汉代人看婚礼把婚礼看成是一件很庄严肃穆的事情,如同看待国家之间歃血为盟,兄弟之间结拜为盟,婚约就是一场盟誓。破坏这种应当永恒的约定,要受到起码是道义的惩罚,因此盟誓有咒语的性质。汉人以人法天,自然界的万物,乃是天阳、地阴所化生。男女则是社会的阴阳两极,是人类的渊源,是一切伦理的起点。   完整的婚礼习俗包括了婚前礼(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正婚礼(亲迎→妇至成礼→合卺→K余设G);婚后礼,也叫成妇礼(妇见舅姑→舅姑醴妇→妇馈舅姑)。从一些文学作品中来看,汉代人婚礼是用青布幔搭成帐篷,举行交拜之礼。《世说新语.假谲》篇记载:“魏武少时,尝与袁绍好为游侠。观人新婚,因潜入主人园中,夜叫呼云:‘有偷儿贼!’青庐中人皆出观。魏武乃入,抽刃劫新妇。”另外,礼服的颜色是玄黑色和c黄色的婚礼服。同时也有了闹洞房的习俗,但是起初的意思是为了驱邪。   三、唐朝是中国历史上极盛的一个时代,无论从服装还是人的观念上来看都更为开放,婚礼习俗方面比前朝有简略的趋势,但是仍然遵从沿袭下来的制度,大体上婚礼包括六个步骤,即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称“六礼”。
  唐纳征纳之物有合欢、嘉禾、阿胶、九子蒲、朱苇、双石、绵絮、长命缕、干漆等,各有不同的寓意。新娘到了新郎家后,父母以下的人都要从小门出去,再从大门回来,其意是要踏新娘的足迹。在唐代,新妇不仅要拜公婆和丈夫的尊长,而且还要拜观礼的宾客,称为“拜客”。也有闹洞房的习俗,唐代称之为“戏妇”,然后新婚夫妻进入新房(新郎是倒着走进新房的)共饮合欢酒,后世称“交杯酒”。   新娘在亲迎过程中都会使用遮盖物,或帷帽,或皂罗,或扇子,统称为“盖头”。唐代妇女结婚常用纨扇和折扇两种,故洞房定情,古语美称为“却扇”。“钗钿礼衣”这个词算是唐朝婚服的最好阐释,华丽精致是主调,色调方面呈现男服绯红,女服青绿。   四、宋朝的婚礼在唐朝的基础上出现了一些新的习俗,由于商品经济比较发达,在议婚时,开始出现了相媳妇和通资财的做法。相媳妇就是相亲,由男女双方约定一个日期,双方见面,如果相中就在女子的发髻上插上金钗,成称为“插钗”,如果不中意,则要送上彩缎,称为“压惊”   迎亲时,新郎领着花车或花轿来到女家,花轿迎亲由此开始。新娘上轿后还有讨吉利钱要喜酒吃的习俗。来到男方的家门口,新娘下来,有“撒谷豆”求吉利的做法。新娘入堂后又有“拜堂”活动。新婚夫妇手牵“同心结”,宋代称为“牵巾”。新人牵巾先拜天地、祖先,然后进入洞房,夫妻交拜。交拜后新人坐于床上,行“撒帐”、“合髻”之仪。合髻就是新婚夫妇各剪一缕头发,结成同心结的样子,作为婚礼的信物。此后还有除花、却扇的仪式,直到灭烛为止。在灭烛的这一段时间里,前来的宾客无论老幼都可以恶作剧,刁难新人,这就是我们现在“闹洞房”的前身。第二天早上,新婚夫妇拜过公婆,婚礼才算结束。   五、由于元朝是一个少数民族掌权中国的时代,统治阶层出身广阔的蒙古草原,婚礼当然也就不可避免的拥有了这个少数民族的某些特性。总的来说,统治阶级也是延续了前朝既定的制度来进行管理的,“人伦之道,始于夫妇,夫妇之本,正自婚姻”这句话算是元代人对婚姻的看法,是中国婚姻观在元代的表现。不过值得一提的是,元代蒙古族形成的一夫一妻制度在这个时代也有一定的表现。由于民族宗教信仰等问题,汉人女子嫁少数民族的多,而汉人娶少数民族的少,蒙古贵族禁止与汉族通婚。   六、明朝由于商品经济的发展,婚礼习俗方面也有了新的变化。凤冠霞帔和九品官服是明朝的标准婚服。方雇花轿,下午吹打弹唱至女方家抬新娘,女方家以“三道茶”招待。同时女方家中人要用镜子向花轿内上下前后照一遍。再点燃爆竹一小挂,置于轿内,谓之“搜轿”,以赶走轿内可能躲着的妖魔鬼怪。接着新娘换上新鞋,由喜娘携扶或由哥哥、弟弟背上轿。花轿出发时,燃放鞭爆,新郎头戴状元帽,身着龙凤大红袍,腰挎大红花迎娶新娘上轿。这个流程似乎就开始很眼熟了吧,古装电视剧里面的迎亲大都参照就是这个时代的婚礼。   七、清朝的婚礼大体上是明朝婚礼的沿袭,清朝政府在前期采取了很多比较开明的政策,所以民间许多前朝文化大都被保留下来,民间婚礼习俗大都和明朝时代一样。但是对于统治阶层就有不一样的地方。据清朝政府的规定:公、侯、伯成婚的纳采礼,缎衣五袭,缎衾褥三具,金约领一具,金簪王枝,金耳饰全副,一品官纳采礼,缎衣四袭,其余同侯伯;二、三品官纳采礼,缎衣三袭,缎衾褥二具,余与一晶官同,四品官以下至九晶官的纳采礼,缎衣二袭,缎衾褥一具,金约领一具,金耳饰全副。那么皇帝大婚,自然是不能算在其中的,过程之复杂度非比一般了。但是结婚当天要吹锣打鼓鞭炮声声八抬大轿以至于整条街都知道的习惯还是广为大众所支持赞同的,慢慢的就这么延续到现在,以至于我们一提起古代婚礼脑海中就浮现了凤冠霞帔,大红的颜色等等。不过用红色来代表喜事是我们中国人的传统,如果融入现代创新元素,将更能为广大年轻人所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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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渊是566年出生,古代人结婚比较早,大概十五六岁就结婚了,十八九岁就有孩子了。李渊的长子李建成是589年出生,李世民是599年出生。长沙公主(下嫁冯少师)、襄阳公主(下嫁窦诞)、平阳公主(下嫁柴绍)这三位公主很可能比李建成都要年长。按照平阳公主死于武德六年(623年),那么当时她至少也要三十多岁。退一步讲,就算平阳公主比李建成略小,连女中排行第五的长庆公主都是李世民的姐姐,平阳公主肯定也是李世民的姐姐。按照这个算法,她也应该出生在595年左右,那她也将近三十岁才死的。
至于她怎么死的,史书没有明确交代。可能是随柴绍军作战,死于途中,也可能死于弓箭之下,也可能是病死。只不过当时平阳公主正当壮年,病死的可能性不大。武德六年四月,吐谷浑侵扰芳州,唐芳州刺史房当树逃奔松州。二十一日,吐谷浑军进扰洮、岷二州。五月初五柴绍岐州刺史奉命率兵前去救援。十五日,吐谷浑及党项侵犯河州,唐河州刺史卢士良将其击败。六月,柴绍军进至岷州。二十九日,柴绍吐谷浑作战,被围困在一山谷中。吐谷浑军据高临下射击柴绍军,箭如雨下,形势危急,唐军将士皆失色。柴绍则临危不惧,安然而坐,让人弹奏胡琵琶,使二美貌女子翩翩对舞。吐谷浑士卒非常奇怪,都放下弓矢驻足观瞧。柴绍见吐谷浑军阵容不整,乘其无备,暗遣精骑绕到吐谷浑军背后,突然袭击,大败吐谷浑军,斩首500余级。八月,吐谷浑归附唐朝。同年柴绍的妻子平阳公主去世。平阳公主(590年代-623年3月14日),姓李,名不详。中国唐朝唐高祖李渊第三女,母窦氏。李建成、李世民同母姐妹。人称三娘子。正史没有记载平阳公主在嫡生子女中的排行,但有记载称贞观年间,李世民曾称呼姐妹中排行第五的长庆公主为姐姐,所以平阳公主是李世民之姊无疑。早年间,李氏下嫁柴绍。李渊起兵之时,李氏与丈夫柴绍在长安,考虑到出逃不便,便让柴绍孤身出逃,自己留在关中。柴绍离开长安后,李氏从长安避居县(今陕西户县),散家财,招引山中亡命之徒,得数百人,以此响应父亲的起义。又遣家奴马三宝招降地主武装何潘仁,合兵攻下县城。又招降反隋的李仲文、向善志、丘师利等部,部众最终达7万人,号为“娘子军”。相继攻下T(今陕西周至)、武功(今陕西武功西北武功镇)、始平(今陕西兴平东南)等关中要地。史家称她“勒兵七万,威震关中”。马三宝,本来柴绍的家僮。柴绍娶唐高祖李渊的女儿李三娘(平阳昭公主),李渊起兵,柴绍从小道逃到太原。马三宝保护李三娘逃到司竹园,说服何潘仁与之连和。何潘仁以百兵为主卫。马三宝自称总管,兵至数万。唐公李渊的大军渡黄河,授马三宝左光禄大夫。李世民至竹林宫,马三宝带兵诣军门,遂从平京师长安,拜为太子监门率。于北山击破叛胡刘拔真。从李世民平定薛仁杲。与柴绍于岷州击吐谷浑,先锋陷阵,斩吐谷浑名王,俘虏数千人,以功封新兴县男。后来唐高祖临幸司竹园,对他说:“汝兴兵处邪?卫青大不恶。”贞观初年,拜左骁卫大将军,进爵为公,贞观三年卒。唐太宗为之废朝,谥号忠。李氏派人报告她的父亲,李渊喜出望外,便派柴绍率军渡过黄河去占领华阴接应。她引精兵万余人在渭河北岸与李世民会师,随后与柴绍分置幕府,围攻长安。李氏是中国历史上少有的杰出女性军事将领,她的起兵,牵制了隋军力量,为李渊西进关中夺取长安扫除了障碍。李渊称帝后,封她为平阳公主。因为她军功赫赫,又为李渊唯一的嫡女,唐朝建国之后,赏赐犹多,诸公主不能与之抗礼。武德六年,平阳公主逝世,葬礼加班剑、鼓吹等军人葬礼的仪仗。谥号为昭,史称平阳昭公主。因为她死时不过二十多岁,而且武德四年她还在驻守娘子关,有人据此认为她是战死而非正常死亡。其子柴令武,娶太宗之女巴陵公主,太宗时为魏王李泰党羽,高宗初卷入高阳公主谋反一案,被斩。她昔日驻守的关隘,至今称为娘子关。娘子关原名“苇泽关”,因唐平阳公主曾率兵驻守于此,平阳公主的部队当时人称“娘子军”, 故得今名。关城分上关、下关,东为上关,镌有“娘子关”横额;西为下关,上有阁楼,题“唐平阳公主驻兵处”,门额书“秦晋屏蔽”。明嘉靖时重修。关城东门为一般砖券城门,额题“直隶娘子关”,上有平台城垛;南门为石灰岩砌券,额题”京畿藩屏”,上建“宿将楼”。石柱镌刻有两副著名楹联:“雄关百二谁为最,要路三千此并名”;“楼头古戍楼边寨,城外青山城下河”。关城东南侧,关门前仅有一条四十五度的石坡古道可通过。《旧唐书列传第八 平阳公主传》平阳公主,高祖第三女也,太穆皇后所生。义兵将起,公主与绍并在长安,遣使密召之。绍谓公主曰:“尊公将扫清多难,绍欲迎接义旗;同去则不可,独行恐罹后患,为计若何?”公主曰:“君宜速去。我一妇人,临时易可藏隐,当别自为计矣。”绍即间行赴太原。公主乃归县庄所,遂散家资,招引山中亡命,得数百人,起兵以应高祖。时有胡贼何潘仁聚众于司竹园,自称总管,未有所属。公主遣家僮马三宝说以利害,潘仁攻县,陷之。三宝又说群盗李仲文、向善志、丘师利等,各率众数千人来会。时京师留守频遣军讨公主,三宝、潘仁屡挫其锋。公主掠地至T、武功、始平,皆下之。每申明法令,禁兵士,无得侵掠,故远近奔赴者甚众,得兵七万人。公主令间使以闻,高祖大悦。及义军渡河,遣绍将数百骑趋华阴,傍南山以迎公主。时公主引精兵万余与太宗军会于渭北,与绍各置幕府,俱围京城,营中号曰“娘子军”。京城平,封为平阳公主,以独有军功,每赏赐异于他主。六年,薨。及将葬,诏加前后部羽葆鼓吹、大辂、麾幢、班剑四十人、虎贲甲卒。太常奏议,以礼,妇人无鼓吹。高祖曰:“鼓吹,军乐也。往者公主于司竹举兵以应义旗,亲执金鼓,有克定之勋。周之文母,列于十乱;公主功参佐命,非常妇人之所匹也。何得无鼓吹!”遂特加之,以旌殊绩;仍令所司按谥法“明德有功曰昭”,谥公主为昭。子哲威,历右屯营将军,袭爵谯国公。坐弟令武谋反,徙岭南。起为交州都督,卒官。令武尚巴陵公主,累除太仆少卿、卫州刺史,封襄阳郡公。永徽中,坐与公主及房遗爱谋反,遣使收之。行至华阴,自杀,仍戮其尸。公主赐死。《新唐书列传第八 诸帝公主》平阳昭公主,太穆皇后所生,下嫁柴绍。初,高祖兵兴,主居长安,绍曰:“尊公将以兵清京师,我欲往,恐不能偕,奈何?”主曰:“公行矣,我自为计。”绍诡道走并州,主奔,发家赀招南山亡命,得数百人以应帝。于是,名贼何潘仁壁司竹园,杀行人,称总管,主遣家奴马三宝喻降之,共攻阝。别部贼李仲文、向善志、丘师利等各持所领会戏下,因略地T、武功、始平,下之。乃申法誓众,禁剽夺,远近咸附,勒兵七万,威振关中。帝度河,绍以数百骑并南山来迎,主引精兵万人与秦王会渭北。绍及主对置幕府,分定京师,号“娘子军”。帝即位,以功给赉不涯。武德六年薨,葬加前后部羽葆、鼓吹、大路、麾幢、虎贲、甲卒、班剑。太常议:“妇人葬,古无鼓吹。”帝不从,曰:“鼓吹,军乐也。往者主身执金鼓,参佐命,于古有邪?宜用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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