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本研修生在留卡丢了能登机牌丢了怎么报销回国吗

  会诊研修生常见问题  自1992年中国政府向日本派遣研修生以来,在众多向日本派遣研修生的国家中,中国派遣的研修生总人数一直占据首位。随着派遣规模的不断扩大,权益纠纷事件也经常发生。一是因为日方接收会社违纪违规行为较多;二是因为中国的派出单位存在严重的违纪违法问题;第三是因为研修生对日本的法律、法规缺乏了解,缺乏依法维权的意识;最后是因为劳资双方的矛盾没有及时化解,最终造成关系恶化,跑黑,甚至刑事犯罪的发生。  日本政府对研修生的定义为:发达国家(日本)批准一些民间团体(如协同组合,商工会等等)在欠发达国家(特别是中国)招收小青年男女们来日本,通过进修的方式学习技术,传授技术给发展中国家的年轻人,促进日本与各国的技术交流。”  本文作者对研修生的定义为:虚伪的日本政府为解决本国人口日益老龄化,人口数量急剧下降,劳动力严重不足等问题,通过变通的方式在发展中国家(特别是中国)诱骗小青年男女们来日本做奴隶,当包身工。其本质有二: 一是日本政客为了掩盖其丑恶的嘴脸,侵略压榨中国青少年的一种 “玩字眼式的花招而已”。二是日本人与中国汉奸相互勾接,打出“降低成本的王牌”、“解决人手不足问题”、 “低薪劳动力提供源”的幌子,然后厚颜无耻地在大陆游说(shuì)小青年男女们来日本做奴隶,当包身工。一些中国小青年男女们在日本被作为廉价劳动力惨遭盘剥和非人道待遇上演“野麦岭”现代版的悲剧,而大陆一些劳务中介在其中扮演“不光彩的角色”也日渐曝光,在日研修生的“研修之路”的源头早已布满陷阱……将日本说成天堂,将稻草说成金条,而来日本后的研修生监管团体有一套完整的监管方法,被死死地钉在苦刑柱上。事实让我深深震惊,一天干十八个小时,一个小时的加班费只有350日元,然后又是五花八门的扣费项目,血汗工场,人间地狱,为善的受贫穷命更短,作恶的享富贵又寿延。在日本!今天包身工依然普遍存在,而受到这样压榨的,正是我们中国的女孩子。“研修”的实际含义早已荡然无存。研修生现状,令我颤栗,触目惊心,瞠目结舌,义愤填膺….我期待,国家更富强,让我们的兄弟姐妹,不再出来为了这点儿钱卖掉自己的青春。  来日本后的研修生绝大部分感觉被骗,被中国派遣公司以各种方式诱骗过来的,处境虽然很惨,但千万不要气馁,不要放弃,因为日本是一个法制国家,申诉维权告状比中中国容易的多,只要你留心收集证据,投诉得当,也许你日语交流不好,也许你被监管的很严格,但不要放弃,只要思想不滑坡,办法总比问题多。失之东隅,收之桑榆。哀其不幸,怒其不挣,万万不要在悲观丧气中渡过…….  日本各级入国管理局和劳动基准监督署对于“研修生的管理”的十分严格,(详见以下罗列),其处罚措施也十分严厉。一旦查获某会社存在“不正当行为”,不仅要对当事会社进行严厉处罚,同时还要严肃追究其一级接收单位的监管责任,处罚手段不仅仅是罚款或停业整顿等,更为严厉的常见手段是追究一级接收团体在若干年内将不得从事接收研修生的业务,并停止为该接收团体中全体研修人员办理“在留资格变更申请”等等处罚。   以下常见的问题,希望有启示作用:  【1】中国政府将研修生的派遣工作纳入外派劳务的范畴,由商务部的下属单位对外劳务承包工程商会管理,其下设中日研修生协力机构。根据规定,从事研修生派遣机构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具有外派经营权的公司,二是中日研修生协力机构正式成员的公司。是否有外派资执,可以在以下网页上查询: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http://www./  中国对外承包工程商会:
http://www.chinca.org/cms/jsp/index.jsp  中国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 http://fec./  中国对外劳务合作企业名录:http://wszw.hzs./fecp/zsmb/corp/corp_ml_index.jsp  【2】国务院于日公布了《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20号《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已经日国务院第203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日起施行。总理 温家宝 二○一二年六月四日。(详细内容较多,请另查看)  需要注意的是:有资执的外派劳务公司如果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以本企业的名义组织劳务人员赴国外工作的,经举报查核属实后由商务主管部门吊销其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证书,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3】研修生劳务出国费用: 对于无工作单位的外派劳务人员,外派公司收取的服务费不得超过劳务人员在国外期间外派劳务合同工资总额的12.5%;对于在派出期间与原单位仍保持劳动合同关系的外派劳务人员,收取的服务费不得超过合同工资总额的25%。但是 外派人员的其他出国费用,包括护照费、签证费、体检费、培训考试费、国内交通费等,均由劳务人员按实际付费金额自行负担。法律明确规定:外派公司不得要求外出劳务人员提供任何形式的房产担保,行政担保,押金担保等等。  【4】与派遣公司所签订的合同 双方各执一份。与无外派资执公司所签订的出国劳务合同均为无效合同。禁止双重合同(或称阴阳合同,幕后合同)。监理团体、实习实施机构以及派遣机构在有关技能实习生的派遣及接收的合同、协议及与此的附属备忘录中,不论何种理由,禁止签订与向地方入国管理局等提交的资料内容不同的协议,即禁止签订双重合同。  此外,当办理入境及在留手续中提供有虚假文件资料时,即可认定为不正当行为(处于停止接收研修生5年的处罚)。  【5】日本法务省日公布的告示第246号和247号规定,可以接收研修生的单位有:  (1)、商工会、事业协同组合、农业协同组合、财团(社团)法人等等。其中,规模最大、影响最大的团体为“日本国际研修协力机构(JITCO)”。该机构成立于1991年,是由法务省、外务省、劳动省等政府机关共同管理的,主要负责健全、扩大、发展以民间为主体的外国研修生接收工作;完善民间研修生接收体制;对接收企业、团体予以综合性支援和服务。目前通过该机构接收的外国研修生约占日本接收研修生总数的一半左右。  不能接收研修生的单位有渔业协同组合、水产加工协同组合、生活协同组合、森林组合、环境卫生及相同行业组合、内航海运组合、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任意团体等。  以上可以看出,日本中小会社接收研修生须通过有关团体招收。会社不可以直接从中国招收研修生。  日本法律对研修生派出机构没有特别规定,但中国政府有明确规定。  【6】赴日本的研修生 来日本后,必须经一个月的防灾,交通安全,劳动法律等等常识的学习教育后 方可下会社。然后还必须与所在会社签订合同。合同中必须明确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资标准,支付方式,体检等等内容。需要注意的是合同应该双方各执一份,这是以后研修生遇到种种问题时的维权依据,往往研修生既要与派遣公司签合同,最后又与会社签合同,两份合同内容往往相矛盾,而且都不给研修生保留。其主要目的一是为了防止研修生申诉告状,二是五花八门种类繁多的扣费项目有“合同可依”,但实际上都是违法的,阴阳合同,以及强行扣除管理费,扣起高额的房租等等都是“不正当行为”,举报并经核实后会受到入管局的严厉制裁。  日本新的研修制度中,研修生下会社满一个月后,即转为技能实习生。满一年后若能通过日方的技能考试,实习期限则可以为2年,最长不得超过3年,并执行每12个月一签的签证续签制度,日方将这一续签制度称之为“在留期更新”。(有的会社的研修生在留卡每6个月更新一次,说明此会社已经被入管局盯上了,在警告中…)  【7】下会社后第一个月为研修期,不得按排研修生加班。第二个月起成为技能生后方可加班,但严禁深夜加班。(如果会社较忙,经常暗地里偷偷安排研修生加班加点赶制产品,会社为了对付检查,加班时间重新打一张计时卡,但是研修生为了多挣钱,对会社的这种严重的违规行为既不提出异议,也不向监管部门反映。日本入国管理法严格禁止研修生在规定的研修时间以外和休息日进行加班(在日本研修制中,这种行为明确定性为“不正当行为”)。若被发现后,特别是深夜加班,过劳死等现象,入管局会做出了严历的重罚,如巨额罚款并停止接研修生等等。
  【8】关于在工资中的扣除:  ●社员在5人(含)以下的会社 需缴纳国民健康保险 和国民年金(若申请办理免交手续后可免交)  ●社员在5人以上的,需缴纳社会健康保险和厚生年金(自己交50%,会社承担50%)。  费用的多少是根据上一年的平均工资计算来的,所以诸位缴纳的费用不一样。国民健康保险是当被保险者遭遇生病,负伤就医,分娩等情况时,被保险者可以从医疗机构或保险机构获得医疗救治补偿金。国民健康保险是不可以申请返还的,而厚生年金则可以返还,但需在回国后两年内申请,否则过期作废。(注:只能返还自己缴纳总额的80%)。  ●雇用保险----为稳定在职劳动者的雇佣、保障失业者的生活而向其支付失业金的制度。原则上不管是哪个国籍(括无国籍者)只要在日本被雇佣就要加入雇用保险。  ●劳灾保险---由会社全额负担,不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详见第14条)
  以上的所有保险并不是在生病之后才需要加入的,而是自就职那天起便应当加入。这些税款从工资中扣除后,由会社代替诸位向相关行政机构缴纳。加入保险后,便可以领取《健康保险被保险者证》《年金手册》和《雇用保险证》。  ●在研修生工资中扣除的其它费用心须与其实际费用相符,超出的无理多扣的费用将不予以承认,研修生可申诉。(例如扣较高的房租,光热水电费等等)   【9】每年需体检,根据日本研修生的主管机构JITCO的规定:体检内容必须包括(从事深夜加班或对身体有害工种(如塑料成型,电焊等行业)每6个月需体检一次。健康检查项目包括以下11个:①病史及工作经历调查 ②检查是否有自觉症状和他觉症状 ③身高、体重、腰围、视力和听力检查 ④胸部X射线检查 ⑤测量血压⑥贫血检查(血色素量和红血球数检查)
⑦肝功能检查(GOT、GPT、γGTP检查) ⑧血脂检查(LDL胆固醇、HDL胆固醇、血清甘油三酯量检查) ⑨血糖检查
⑩尿检(尿糖和尿蛋白检  查)
?心电图检查  【10】研修生实际工作内容与合同或研修计划不符的,研修生可以起诉会社,日本政府规定的研修种类,详见网上公告(66职种123作业)。(例如:入管局在一次暗查中了解到,某协同组合在给入管局的申报中写明,研修人员从事的是机械维修,但实际上研修生却主要从事单纯体力劳动。日本入国管理法规定,接收会社必须严格按照向入国管理局申报的研修和技能实习计划来安排研修人员的学习和工作,严禁研修和技能实习的内容与申报计划内容不符,或仅落实了申报计划中的一部分内容。日本《入国法》等规定,研修生的研修期间被分为两部分,一部分为为期一个月的强制性的非实务研修,主要内容包括新人教育、国家制度、劳动卫生,劳动基准法,最低工资标准法,交通安全法,企业纪律、日语培训等方面的学习;另一部分为实务研修,即正式上岗工作。不按申报计划开展研修工作的行为被定为“不正当行为”之列。举报核查属实后会遭到当地入管局的重罚。  【11】工资必须达到日本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各个县府都不一样,详见网上公告。研修生可以自己做好记录,保留好工资单,没有按标准支付的,可以向当地的劳动基准监督署申诉追回。(注—服装行业的研修生计件多劳多得的酬薪方式为违法行为)  【12】研修生接收单位(会社)必须配备生活指导员,技能实习指导员。并且做好研修日志,不得虚构做假。  【13】研修生的护照、在留卡、 印章、存折由其本人保管。会社不得以任何借口扣留或强制保管。根据日本入境管理法的规定,在日外国人有随身携带护照的义务。因此由民间人士代为管理和保存护照是违法的。更有甚者,不是自愿,而是会社强行代为保管,并将之作为研修生管理的一种手段,则构成违法。因此,研修生派遣单位和研修生接收单位在研修生的护照管理上一定要慎重。  工资必须发放其本人手中,不得以任何形式的截留
拖欠 代为保管等等。  【14】研修生必须加入劳动灾害保险,由会社缴纳费用,不从研修生工资中扣除。关于劳灾的申请手续,在“工作”中遇到灾害的受害者以及遗属,应该向负责管理该企业的劳动基准监督署的署长提出支付劳灾保险的请求。署长应在确认灾害是否发生以及认定残疾等级的基础上,决定是否支付劳灾保险。  如果对劳动基准监督署署长的决定有所不服,可以向日本都道府县都有的厚生劳动省的劳动保险审查官提出重新审理。如果对劳动保险审查官的裁定仍然不服,可以向劳动保险审查会提出申诉。如果对此还是不服,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详见http://www.jitco.or.jp/download/data/rousai_Chinese.pdf)  上下班途中的交通事故也属劳灾范围。  另外 治疗期间,在受伤的第4日起每月可领取80%的工资。痊愈后根据伤残鉴定可获得赔偿。  【15】会社接收研修生人数必须控制在从业人员的1/20以内。 严禁会社借用名义接收研修人员,(例如受入管局批准接收研修人员名额的限制,某劳动组合中有数家会社面临劳动力不足,生产受到影响。为了解决这一矛盾,劳动组合在未经主管部门的批准下,擅自借用了由其它劳动组合名义接收的研修人员。
或者是以两家(或多家)会社的名义(或不同工种的名义)招收研修生,实际上研修生都在一家会社工作。经举报查核属实后入管局会作出严厉处罚,涉事劳动组合在3年内不得再接收研修生;)  【16】技能实习生已被看作劳动者,因此在技能实习期间,日本的劳动基准法、劳动安全卫生法、最低工资法、劳动者事故补偿保险法等等有关劳动者的各项法令均可适用之。  【17】关于有薪休假,以研修生每周工作5天8小时为例,满6个月后有薪休假为10天。满1年零6个月后有薪休假为11天,满2年零6个月后有薪休假为12天,满3年零6个月后有薪休假为14天。若想取得有薪休假,须提前提交《休假申请报告》。但缺勤一般不会被批准。有薪休假不使用过期作废,有薪休假的买卖不受法律保护。  【18】中途回国(临时回国)时,到机场《再入境许可》,所需费用由本人负担。 中途退职(含解雇),劳动基准法规定在雇佣期间内中途解雇时雇主要在30天前通知本人或支付30天以上的平均工资作为经济补偿。  【19】刊登技能实习制度的相关法令和咨询窗口等对技能实习生来说十分重要的,JITCO出版的《技能实习之友》 由JITCO免费分发,每月一刊,但是这些杂志往往被会社或协同组合所截留,因为他们希望研修生是“法盲”是“只会干活,不会说话的哑巴”。把中国研修生们当傻B,研修生们维权意识越薄弱 对他们越有利。  【20】更多的详细咨询,请加我QQ或在日研修生咨询维权QQ群  以上信息参考地址:  日本国际研修協力机构(JITCO) http://www.jitco.or.jp/chinese/  http://www.jitco.or.jp/download/data/guidebook_chinese.pdf 技能实习指南 http://www.jitco.or.jp/system/data/guideline02_ch.pdf 技能实习生工资 监理费指导方针  日本法務省东京入国管理局 http://www.immi-moj.go.jp/index.html 名古屋入国管理局电话052-55921**  中国驻日本东京大使馆:http://www.china-embassy.or.jp/chn/
邮箱***   中国驻名古屋总领事馆http://nagoya.china-consulate.org/chn/lsfw/
邮箱***  外国人研修生権利ネットワーク 台東区上野1-1-12新広小路ビル6F
http://k-kenri.net/china/
Tel. 03- Fax. 03- 莫邦富mobangfu@***  岐阜一般劳动组合/gifuscrumnet/index.html  〒500‐8879 岐阜県岐阜市彻明通5‐8田中ビル2F TEL058‐251‐7205 FAX058‐251‐641
e-mail:scrum.giu@*** 甄凯老师 090-8496-96** QQ
岐阜县羽岛小熊町1-97  研修生问题专家 姜杰老师080-348070** ***@.jp
  中国对外承包工程商会 http://www.chinca.org/cms/jsp/index.jsp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内大街2号 邮编:100007 E-mail: Webmaster@chinca.org
电话:010-。   中国对外承包工程商会外派劳务人员投诉中心 投诉电话:010-242557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外东后巷28号1414室,邮编:100710。  中国对外承包工程商会下设的两个机构:  中国中日研修生協力机构
http://www.chinca.org/cms/html/main/col58/column_58_1.html电话:010-  010-,传真:010-  中国对外承包工程商会驻日本事务所http://www.japanoffice-chinca.org/
mail: full@chinca.org
地址:东京都台东区西浅草3丁目29-19 电话:03- FAX:03-
携带电话***  日本各县(府)最低工资标http://www.chinca.org/cms/html/main/col58//_1.html  三重县国际交流财团 http://www.mief.or.jp/ch/helpdesk.html#kenshuukai
周一至周五 上午9点至下午5点(节假日,年头年尾除外)请先用日语说出自己的姓名、电话号码。然后由使用该种语言的负责人给咨询者打回电话。电话:059-223-5006  新华网日本频道/日语频道/电话:010- E-mail:  《人民网 日本版》
新闻线索.cn
info@peopledaily.co.jp 电话:(03)  《人民日报 海外版》
  《日本新华侨报 研修生专栏》http://www.jnocnews.jp
电话 03---
(有大量研修生维权案例)  《日本中文导报 研修生专栏》/
/hrxw//2941.shtml
地址 东京都品川区西五反田7-13-6 SDI五反田BLDG6F 电话:03-- (有大量研修生维权案例)  研修生支援协会/海外交流促进协会http://www.kensyusei.jp
www.npo-meishin.co.jp  全日本華人華僑労働組合総連合www.acftuj.org http://www.acftuj.org/portal.php 〒160-0023東京都新宿区西新宿7-1-3加藤ビル3F
03- 甄 凯 工会副主席兼法律部  外国人研修生问题弁護士(律师)连络会http://kenbenren.exblog.jp/
电话***  日本辩护士(律师)联合会及分会http://www.nichibenren.or.jp/cn/邮箱***
电话***  在日中国律师联合会 http://aclj.kainou.org/ http://aclj.kainou.org/htm/claj-intro.html
电话***  中部日本新華僑華人会 名古屋市昭和区川原通3-5-20-103邮箱***
电话***  研修生惨状 视频集http://k-kenri.net/china/news/shipingchina/index.html  广东劳维网 日本研修生专栏/ (有大量研修生维权案例)  商务部驻各省监察室http://jcj./article/Nocategory/.shtml  江西省商务厅 http://www./
  河南省公安厅投诉举报中心(非法出国劳务投诉) 0
  日本外国人劳动者咨询处指南:  以下都道府县劳动基准监督课(或监督署)设有外国人劳动者咨询处,可接受外语咨询。关于咨询日期等详细情况,请与以下单位直接联系。(但最好电话预约或自带翻译前来咨询)  东京劳动局监督课102-8306 千代田区九段南1-2-1 九段第3综合官厅 03-  北海道劳动局监督课060-8566 札幌市北区八条西2-1-1札幌第1综合官厅 011-709-2311  茨城劳动局监督课310-8511 水户市宫町1-8-31 029-224-6214  栃木劳动局监督课320-0845 宇都宫市明保野町1-4宇都宫第2地方综合官厅 028-634-9115  大田原劳动基准监督署 324-0041 大田原市本町2-7-22-2279  群马 太田劳动基准监督署 373-0817 太田市饭冢町104-1 0  埼玉劳动局监督课330-6015 さいたま市中央区新都心11-2 Land Axis Tower 15楼 048-600-6204  千叶劳动局监督课260-8612 千叶市中央区中央4-11-1 千叶第2地方综合官厅 043-221-2304  神奈川劳动局监督课231-8384 横滨市中区北仲通第5巷57号 横滨第2综合官厅 045-211-7351 新潟劳动局监督课951-8588 新潟市中央区川岸町1-56 025-234-5922  富山 高冈劳动基准监督署 933-0062 高冈市江尻字村中-6446  福井劳动局监督课910-8559 福井市春山1-1-54 福井春山综合官厅 2  山梨 甲府劳动基准监督署 400-8579 甲府市下饭田2-5-51 055-224-5611  长野劳动局监督课380-8572 长野市中御所1-22-1 026-223-0553  岐阜劳动局监督课500-8723 岐阜市金竜町5-13 岐阜综合官厅 058-245-8102  静冈劳动局监督课420-8639 静冈市葵区追手町9-50 静冈综合官厅 054-254-6352  浜松劳动基准监督署 432-8555 浜松市元鱼町146 053-456-8147  磐田劳动基准监督署 438-8585 磐田市见付8-32-2205  爱知劳动局监督课460-8507 名古屋市中区三丸2-5-1名古屋综合官厅第2号馆 052-972-0253  豊桥劳动基准监督署 440-8506 豊桥市大国町111豊桥地方综合官厅 2  滋贺 东近江劳动基准监督署 527-8554 东近江市八日市绿町8-14 4  京都劳动局监督课604-0846 京都市中京区両替町通御池上ル金吹町451 075-241-3214  大阪劳动局监督课540-8527 大阪市中央区大手前4-1-67大阪综合官厅第2号馆 06-  兵库劳动局监督课650-0044 神戸市中央区东川崎町1-1-3神戸Crystal Tower16楼 078-367-9151  冈山劳动局监督课700-8611 冈山市下石井1-4-1冈山第2综合官厅 086-225-2015  広岛劳动局监督课730-8538 広岛市中区上八丁堀6-30広岛综合官厅第2号馆 082-221-9242  福冈劳动局监督课812-0013 福冈市博多区博多駅东2-11-1福冈综合官厅新楼4层 092-411-4862  长崎劳动局监督课850-0033 长崎市万才町7-1 住友生命长崎大厦095-801-0030  三重县劳动局监督课514-8524 津市岛崎町327-2津第2地方综合官厅 059-226-2106  三重县四日市市劳动基准监督署新正2-5-23
059-3511661  三重县津市劳动基准监督署津市岛崎町327-2 (津市第二地方合同厅舍)059-2271281  三重县伊势劳动基准监督署船江-1-12-16
1  三重县松阪劳动基准监督署-高町493-6(松阪合同厅舍内)5  三重县伊贺劳动基准监督署绿之丘本町1507-3(伊贺上野地方合同厅舍内)2  三重县熊野劳动基准监督署井户町672-3 7  …….  更多的详细咨询 请加我QQ或在日研修生咨询维权QQ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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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遵守言论规则,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我是在日本的研修生,签证明年到期,已经黑出来了,我想自己 买机票回国过一段时间再回来可以吗_百度知道
我是在日本的研修生,签证明年到期,已经黑出来了,我想自己 买机票回国过一段时间再回来可以吗
提问者采纳
可以自己再买机票回来?
再回来的时候入境不会被查出来吗,已经报警了
提问者评价
太给力了,你的回答完美的解决了我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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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1条回答
如果没有的话,可以如果原来工作的地方向初入国管理局报告了你已经离开公司的话,那你就不能再入日本国了
应该报警了
那就已经是非法滞在了,回来的话,5年来不了日本
是不是回来在机场就被抓了呀
也不一定,你确定他们已经报警了吗?在你进机场过关的时候可能会被疑问
应该报了,因为警察去过会社了
那你的身份一暴露就会被抓的,为什么逃走呢?
会社太差了,工资特别低才三百日元一小时
那回去没有关系吧
那你是不知道工资的情况下来日本的?回去是可以,但可能被拘留几天然后遣送
不知道啊,来日本完全檬了,连老板都换了,回来的时候被抓了才会被拘留是吗
是的,不过你是有理由逃走的,可以申诉一下,逃了多久了?
出来三个月了
申诉可以放了我吗
签证要到明年才过期,如果在出关的时候被问到,就如实回答,毕竟是公司不对在先,也有可能就这么过关,可以回家
如果不过关就抓我吗?回来是肯定不行了是吗?
如果不过关就抓我吗?回来是肯定不行了是吗?
再想回日本是很难的,因为你已经失去信用了
知道了,谢谢你!
除非你能找个日本人结婚,或者新的工资单位为你做担保,自己小心,希望你能够顺利回国
买机票的相关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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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好消息!日本推出“在留卡”代替“外国人登陆证”_前程日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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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消息!日本推出“在留卡”代替“外国人登陆证”
发布时间: 02:20:32&&&&发布人:管理员
&&& 日本目前对在日外国人的管理为中央政府负责入境及在留许可,各地方政府负责外国人登记。由于中央政府无权调查外国人登记信息,于是发生了非法滞留人员也能获得&外国人登录证&(据法务省推算约有2万人)等各种问题。
&&& 日前,日本政府在内阁会议上确定了《出入境管理及难民认定法》(简称入管难民法)修正案,原则上将向滞留3个月以上的外国人发放记载国籍、面部照片及在留期限等信息的&在留卡&,严厉整治非法滞留现象。
&&& 修正案将统一在留外国人的行政管理制度,发放新的身份证。法案规定伪造证件将处以1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但同时把在留期限上限从原则上3年延长至5年,以方便合法在留的外国人。
&&& 此外,为提高外国研修生的待遇,将新设带有实际操作的&技能实习&资格。
&&& 日本&打工天堂&将面临挑战。所以,想以去名义来打工的朋友,恐怕要谨慎了!
&&& 随着&外国人登录证&的废止,新的&在留卡&开始启用。实际上是加强了对包括留学生在内的在日外国人的管理。之前的&外国人登录证&由于实施日本入管与各市、区、町、村二元化管理,极易引发不同的问题。今后,日本将通过发行&在留卡&对在日外国人进行统一一元化管理。该&在留卡&将被赋予平常随身携带以备检查之义务。持卡人姓名、性别、居住地、在留资格、在留期间等基本信息将一目了然。不排除,日本在此卡功能上再增添打工方面的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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