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年13岁,上六年级,性格比较内向,以前没学过乐器,请问萨克斯好学么和吉他哪个好学,哪个更适合我

我支持你,此人品德有问题,妄为师表,其实是道貌岸然,还是青浦音乐家协会主席呢,我问了上海音乐家协会:青浦音乐家协会主席是谁?得到的回答:青浦怎么有音乐家协会?要有也不是我们领导的。据了解此协会是黄坚策划组建的,纯粹一地方民间组织,和上海音乐家协会没有隶属关系,他就是利用这些仿金字招牌在青浦炫耀,让人感到其很有身价,说白了就是骗人的招牌,我听过他吹的萨克斯,并不流畅呀,说不定还要误人子弟哦。  
最近此君在上海合唱专业委员会的博客上大肆攻击各位委员会的负责人,说某几位在做评委是收黑钱、吹黑哨,又说某人不是科班出身、到处讲课骗钱,应该脸红等等,而且都是隐姓埋名的进行攻击,手段极其恶劣。  
请问这位卖萨克斯管的,你骗人钱财该不该脸红?为人师表应该是什么样子的?君子坦荡荡懂吗?你还是专业学音乐的呢,和街边卖狗皮膏药的有什么区别?我知道你想赚钱,知道你想出人头地,但这些都是要靠自身德艺来获得的,什么叫德艺双馨,德字在第一位,没有德,那就缺德了,看你年纪还太大,好好反省自己,你在上海合唱专业委员会里也是会员了,你写的那些匿名的东西委员会的同志们都知道是你的作为,接下去你还有脸去叫别人老师吗?!在青浦你还有脸让别人叫你老师吗?
  中国人要争取尊严,难啊。    下面是立案监督申请书    申请人:姚洪军    请求事项  通知上海市公安局青浦分局对申请人控告的事项予以立案侦查。    事实和理由    我于日向公安局青浦分局举报上海市青浦区豫英学校教师黄坚涉嫌职务侵占案,该局于日作出了沪公(青)不立字[2011]第1041号《不予立案通知书》不予立案,于日作出了沪公青复字[2011]第10号《复议决定书》维持了原不予立案决定。两份文件给出的理由均为“经审查,认为无犯罪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之规定,决定不予立案”,均未写明对涉案事实的调查和认定情况,以及不予立案的具体理由。    这样的做法是不能让人接受的:试想,我提出控告之时,如果仅称“黄坚有犯罪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之规定,应当予以立案”,并不给出具体事实和相应证据,公安机关根本不可能受理。虽然一方为国家机关,一方为普通百姓,但是机关的权利来自于百姓:基本的道理还是要讲的。    在这个案件中,我的调查已经能够证明我反映的黄坚在为学生代购乐器时低价进、高价出的事实存在。他2010年为上海教科院豫英实验学校学生管乐团代购乐器26件,总价8万元(见证据1)。其中为我代买的“金甲虫”牌降B GTS-12型萨克斯(见证据2)他收了4500元(见证据3)。根据这把萨克斯的生产厂家北京敦善公司的上海营业部价目表显示,这个型号萨克斯的零售价为2900元(见证据4)。淘宝网上相同品牌型号萨克斯的价格为2700元,到上海的运费为30元(见证据5)。即使不考虑为舞蹈班的学生代买舞鞋、为二胡班的学生代买二胡、为吉他班的学生代买吉他,仅考虑其于2010年一次在为管乐队代购乐器的行为中获取的非法利益的数目,就已经超过了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的立案追诉标准。    至于具体罪名的问题,虽然要根据黄坚在代购中的身份和具体情节认定,但是只影响定此罪还是定彼罪的问题,不影响是否构成犯罪。    所以,在我控告的案件中,犯罪事实是存在的,而认为无犯罪事实、不予立案是错误的。这个案件影响到整个教育行业的诚信风气,具有极大的社会意义。恳请贵院在关注社会和谐的同时对国家法律给予应有的尊重,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做出正确处理。    此致  上海市青浦区检察院  
申请人:  二O一二年一月十六日  附: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沪公(青)不立字[2011]第1041号《不予立案通知书》复印件一份;  沪公青复字[2011]第10号《复议决定书》复印件一份;  证据目录及相应证据一份。  
  答复书  本院于日收到你申请对黄坚涉嫌职务侵占一案提起立案监督的材料。经过调查取证、核实有关情况后,本院认为本案系个人经济纠纷,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决定正确,故本院不启动立案监督程序。理由如下:  现有多份证人证言相互印证,可以证明黄坚以个人名义自行购买萨克斯管后再销售给学生,而非职务行为。故本案系黄坚以个人名义购买乐器后加价销售给学生的经济行为,不存在其利用职务便利侵占本单位财物的犯罪事实。且本案涉案金额较小,情节显著轻微,尚不足以刑法追究黄坚的刑事责任。故公安机关对黄坚涉嫌职务侵占一案不予立案决定正确。  特此答复  青浦区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科  日
  对于是否只是个人行为,这个认定跟区教育局和人民政府的认定不相符合啊。  对于涉案金额是否达到了追诉标准,还是请看看证据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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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传图片出了问题
  有人说“宁可抛却一切理性,也不愿生活在谎言之中”。我觉得如果不幸生活在谎言之中,那不但不能抛却理性,而且更要保持清醒的理性
  @nicholasyao
19:19:42  有人说“宁可抛却一切理性,也不愿生活在谎言之中”。我觉得如果不幸生活在谎言之中,那不但不能抛却理性,而且更要保持清醒的理性  -----------------------------  作为社会中的一员,各种丑恶的现象见得多了。  作为象牙塔中的你,感觉好单纯啊。
  支持尼古拉斯的合法维权行为!  建议向派出所和青浦区人民检察院赠送锦旗(你懂的...)
  支持楼主,坚持下去,从身边小事做起净化社会风气。这些官员都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料,没一个是为人民服务的
  十分支持楼主的行为  仔细看了楼主的帖子,条理清晰逻辑严密,难能可贵的是一份理性的执着  曾经遇到过很多类似楼主的经历,也因为这些经历我决定参加今年的司法考试。  在这个论坛上,乱七八糟的帖子我发的也很多了,今天看了楼主的帖子真的有一种相见恨晚的感觉  如果有缘希望有一天能在现实生活中认识楼主
  强烈支持楼主,象楼主这样的人越多社会才有进步,希望楼主不要轻易放弃。  
  啊啊啊  
  平常事一点也不奇怪,只要是老湿要求或者由校方提供的都有回扣,早就这样.学校组织春秋游或者去哪参观什么的.谁要是不去老湿肯定给你脸色看,弄不好以后给你穿小鞋.这个和他奖金挂钩的,而且每班因故缺席的学生是不能超出指标的.否则和校领导没法交代.总之就是大小领导层层刮学生钱,老湿们能得块骨头吃.
  我认为抱怨不如行动。现实中丑恶的事情很多,抱怨的人也很多,但真采取行动的很少。我的举报到目前为止虽然还没有达到预期的目标,但据说黄坚已经不再做同样的事了,这也是一个进步
  还有,其实孩子学校让学生必须入一些保险,我也没给孩子入。并不是舍不得钱,而是觉得这是一个难得的教育机会:让孩子知道自己是可以跟别人不同的,这一点很重要  我们郭嘉教育方面的弊端很多,最重要的就是引导、甚至强迫孩子们统一思想、统一行动,而不是让孩子们有自己的思想、自己的判断。佛山小悦悦等事件都反映了统一思想的弊端。但如果我们反其道而行之,坚持跟孩子说真话、引导孩子按照自己的判断行事且心安理得,对他们而言,也就成了很好的成长机会  至于老湿是否给孩子脸色看,可以先给孩子打预防针。给脸色恐怕是难免的,但想开了也无关痛痒——老湿做事是有底线的,他们不会真的把孩子搞残,除非他们自己脑残。  如果老师真的采取一些不正当的行动,也可以让孩子了解做事时是可能要付出的代价:做任何事都是有代价的。这又让孩子在不损害安全的情况下学到一些东西,多好。  让孩子知道老师有时候也是说谎的,这也很重要。让孩子学会对任何人的话都不能完全相信,对人对事要用眼睛观察、用脑子分析。这个能力的培养,在我们国内的环境中特别重要  同时,还可以辅之以宽容教育,引导孩子知道老师的缺点、弱点之后,仍然能够克服心理障碍、能够尊重老师。这就让孩子学会了和人相处的技巧,会受用终生
  @开膛手杰克
20:01:04  十分支持楼主的行为  仔细看了楼主的帖子,条理清晰逻辑严密,难能可贵的是一份理性的执着  曾经遇到过很多类似楼主的经历,也因为这些经历我决定参加今年的司法考试。  在这个论坛上,乱七八糟的帖子我发的也很多了,今天看了楼主的帖子真的有一种相见恨晚的感觉  如果有缘希望有一天能在现实生活中认识楼主  -----------------------------  参加司法考试是个很好的决定。个人认为即使不打算从事法律职业,也应当考过它。通过准备这个考试的过程,可以全面了解法律的规定、法律的逻辑,增强自己对社会的理解和行为的理性。  至于怎样准备考试,我的经验是首先制定一个学习计划。我考的时候就看三本教材、一本法条及一些往年真题。大树用6个月的时间,前5个月按照三本教材的总页数分配每天的任务量,认真完成。但不是看一遍就算了,而是先翻一下,看看结构,对要看的东西做到心中有数;然后仔细研读,不但仔细分析文字的内容和逻辑,也尽量联系生活进行想象,对重点的部分做记号;在进行下一部分的学习之前,把这一部分的重点内容再复习一遍。最后一个月狂做真题。  我03年考的,还只有02年一年的真题,但我做了最少5遍。  我03年9月入人民大学法学院读法硕,10月参加司法考试。我的成绩是272分,在同年考入人大的硕士、博士、双学士中,名列第一。经验就是每天坚持完成任务。当时前5个月我还在原来的单位上班,国企,不太忙,上班时间也有些时间可以看;后1个月在人大刚开学,四处忙着上课。我原来学工科的,当时第一次进法学院,特别想听老师讲课的。但整个6个月,几乎是所有能拿出来的时间都用在准备司考上了
  @星夜赶科场
19:49:15  @nicholasyao
19:19:42  有人说“宁可抛却一切理性,也不愿生活在谎言之中”。我觉得如果不幸生活在谎言之中,那不但不能抛却理性,而且更要保持清醒的理性  -----------------------------  作为社会中的一员,各种丑恶的现象见得多了。  作为象牙塔中的你,感觉好单纯啊。  -----------------------------  我已过不惑之年,丑恶现象见的也不少。但我坚持做个单纯的人,坚持对真、善、美追求,虽遇坎坷,也谈不上成功,但并不打算放弃。  我的认识是这样的:大多数人还是喜欢单纯、讲真话的人。当然这样的人很可能不受一些人,特别是一些冒号待见,但一般并不会给自己惹出不得了的麻烦。一些不是一路的人自动绕开我,少了很多纠结。而遇到过一两个对我下手的,最后都没有好下场——我从来没有害人之意,如果一个人连我都容不下,那么他难免会碰到有报复心的人。  我不是在诅咒谁,而是在客观地说事。
  娱乐一下:一天我上无形资产评估,主要内容是无形资产的内容。讲解完毕,让学生们想一下自己有哪些无形资产。一女同学说,她有父母、亲戚、同学、朋友,我说那是人脉资源。又一女同学说,她有知识,她考了*证,我说有了知识会帮助你提高做事的能力。随后我问一男同学,他说:“我有精力!”我说你说的有精力是指体力好吗?他说:“我是说别人不能干了,但我还能干!”
    发票
      商店零售价
      淘宝价
      学校的订购单(区教育局提供)
      学校的通知(区教育局提供)
  作为一名音乐学院老师,某一个层面上我赞同楼主的做法。  现在大部分中国人的价值观就是权力与金钱,很多有理想的人在这种大环境下都改变了,此乃一大悲剧!不是说本人清高,我以前刚毕业也做过乐器行,对此问题还算了解,就粗略谈一下,同行见了莫怪。  乐器中差价较大的是管乐和钢琴,一般来说一台钢琴如果20000左右,市面上比较常见的牌子和型号一般给老师回扣是5至10个点,如果杂牌的会到15点至20点,甚至有些更烂的牌子会高达40点或以上。  这个问题说起来很复杂,因为关系行业链的问题,从原材料、技术、厂家、代理、经销、教师等。而且一个国产小品牌想发展,需要经过很多困难,这个就关系到了各地大的代理商经销商,又关系到了老师代购的问题,层层关系下来非常不容易。  说回代购问题。其实代购返利本来不存在问题,全世界都是这样,要不产业链里的人谁来养活?这方面楼主得看开!关键是操作方式和良心的问题!  作为一名真正热爱专业的人,老实说都不会赚黑心钱赚得太过分,只有那些专业技术不行的,才会狠狠地赚这种黑心钱。我以前在琴行的时候,很多其他小琴行或者周边城市带学生买琴的老师,示范时连个简单曲子都弹不下来,完全误人子弟!但是各大琴行为了业绩,没人会管这个老师水平如何,只要能卖就行了!通常水平烂的,学费收得低,但对于乐器回扣看得很重,他们教音乐主要就是为了赚乐器钱,这点是非常悲哀的事情,而且往往为了赚更多利润,而推荐学生去买烂牌子,质量超差的乐器!  技术过硬的老师,老实说学费不会低,而且真本事能教到学生,对名声看得很重,一般为了个人名誉不会推荐学生买杂牌,当然回扣会拿,但那是乐器行硬给的,而且大品牌如果钢琴来说珠江、YAMAHA等回扣很少,因为市场价格透明度很高一查就知道了,不会过火。本人干了一年乐器行因为看不惯这种操蛋东西而辞职改行当录音乐手,后来在回本校任教专业课,当然辞职现在看来是一个非常明智的选择。  在这里顺便劝劝各位家长,一个好的导师,往往会影响孩子很多东西,在选择老师之前,最好查查老师详细资料,保险点的还是找各大音乐学院(总校)在职任教的,当然并不一定全部都负责任,但基本硬实力就摆在这了!如果在琴行或普通学校的音乐老师,最好学历要在有名的音乐学院毕业或有一定口碑的。  当然咸鱼青菜各有所爱,院校老师一般课时费高这个是事实,如果小孩纯兴趣消遣玩玩的,水平不高但是带初学者足够并且负责任的也很多,遇不遇到这个要看缘分和人品了,因为一定有同行在我也不方便再多说什么免得挨砖,楼主自求多福顺祝你小孩能在一样课外兴趣中找到自己一片天。
  @职业乐手
07:30:21  作为一名音乐学院老师,某一个层面上我赞同楼主的做法。  现在大部分中国人的价值观就是权力与金钱,很多有理想的人在这种大环境下都改变了,此乃一大悲剧!不是说本人清高,我以前刚毕业也做过乐器行,对此问题还算了解,就粗略谈一下,同行见了莫怪。  乐器中差价较大的是管乐和钢琴,一般来说一台钢琴如果20000左右,市面上比较常见的牌子和型号一般给老师回扣是5至10个点,如果杂牌的会到15点至20点,...........  -----------------------------  谢谢祝福。小孩身心比较健康,课外兴趣也比较广泛的
  发帖之前,曾有同事提及“舍不出孩子套不着狼”,我说不至于。其实花时间做这个事,主要是为了以身作则地带好孩子。实在不想再像自己的有些长辈一样灌输什么“螺丝钉”思想,不想培养个人云亦云、逆来顺受的人——这样的人太多,不差我再多培养一个——而是想让孩子做个心智健全的人
  回复第51楼,@永远的小燕子  @nicholasyao 5:57:13  不予立案通知书和复议决定书实...  --------------------------  丫的!!!你个货 到底看懂了没有!楼主是含沙射影……淘宝?淘你大爷!!知道自己啥嘴脸么!!!  
  翻哥说我含沙射影,我就索性直说了吧:我很不理解一些又有知识又勤奋的人靠说假话生活。或许他们只是习惯了而已?或许他们更有生活的智慧?说谎的习惯和智慧对人对己对郭嘉有什么好处?眼看着不少靠说假话发财的“成功人士”把老婆孩子送到国外去做融不进主流社会的讲诚信的公民了,他们的内心会不会悲哀?
  各位看清了没?按照青浦教育局提供的订购单,总价是8万。按4500的乐器需以2700进货计算,非法所得额为3万两千。肯定已经超出了5千至1万的刑事追诉标准。所以检察院的认定“本案涉案金额较小,情节显著轻微,尚不足以刑法追究黄坚的刑事责任”,就是在事实认定上说谎。  该院没有说明黄坚的非法所得到底是多少,也没有任何人向我透露黄到底是多少钱拿来的货。如果有人了解真实情况而有意隐瞒,按照正常的逻辑,4500的真实进货价格恐怕是只能比2700低呢。不知道是否接近网友liu说的数字。
  楼主好样的,希望不要半途而废。加油!  
  @zyc-13 11:50:03  楼主好样的,希望不要半途而废。加油!  -----------------------------  我能做的其实也是尽人力而已,到底会不会有结果仍然只能顺天命的。人一辈子都不容易,我觉得可以适当率性一些,认为正当的事,想干啥就干啥,至于最后的结果,我并不计较。谁计较得起呢?  这事就是我记录,你围观。呵呵……
  忽然发现有个曾和我有特别关系的人正在默默地关注着这个帖子,我就反省一下,把自己对真实的偏执和对谎言的憎恨进行一下历史地解读。  到目前这止,对我一生最有影响的3个年份是1976年、八旧年和02年。  02年我和前妻离了婚,自己抑郁了很久,得了胃溃疡,在第二年离开了生活了十年的那个城市。
  八旧年我参加高考,前后发生了很多事,自己思考的也很多,大多是关于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的。因为坑爹的高考作文要求思想健康,我以语文不及格的成绩考入南京的一家重点大学。  因为那个学校在那年的事件中表现得比较突出,新生开学推迟了一个月。等有些高中同学十一回家休假时,我还没进过大学的门。我们开学以后,就是持续不断的形势与政策教育。而我一头扎进图书馆去看哲学书,亚里士多德、尼采、康德、佛洛伊德之类的都看。晚上看过的内容连同书页的影像经常可以在睡梦中重现,痴迷程度可见一斑。
  但是1976年的经历,虽然不是历久弥新,却不时在我脑海重现。在这一年,我撒过一个谎。这个谎让我自己家陷入穷困,让在同年出嫁的姐姐在婚后的最初几年内被婆家人看不起;让另外一个家庭失去了男主人,女主人则扔下已经成年的大儿子,带着两个未成年的子女改嫁他人。这一年我5岁。
  好多的五毛啊~~~~~~~
千里之堤溃于蚁穴,更何况这堤坝已经岌岌可危,一触即溃了,坚决支持楼主调查!!把那些见不得光的龌龊事儿曝于天下,如果教育体系都这么肮脏那我们整个国家都没救了。  
  1976年是个多事之年,只是我年龄太小,感受不到痛苦的深刻。  那年,很多外国人仍生活在水甚火惹之中,但中国人可以在阳光下面自由的行走。每天生活从东方红的歌声开始,从社会注意好的歌声中结束。虽然我家当时靠着瓜菜红薯也只能勉强填饱肚子,我穿的衣服全部是哥哥们穿小了的——当时的说法是“新三年,旧三年,缝缝补补又三年”——但心里是非常阳光和自豪的,甚至YY着长大以后去解放那些受苦受难的被剥削、被压迫的人们。  那年,发生了三件重大的事:总理走了,住席走了,唐山大地震。  两位领导人的离去让全国人们大都很悲恸。特别是对于幼小的我来说,因为歌听多了,竟然以为住席走了之后,太阳就不可能再升起。那么我们以后的日子是不是也会变成水甚火惹呢?所以在为住席办的纪念会上我哭得唏里哗啦:那真是发自内心的怀念、无助和悲痛。  悲痛到什么程度呢?在那以后的个把月时间,仍以为见到的太阳是住席在另一个世界牺牲自己来恩赐我们,而且他也坚持不了多久的,所以见到阳光就想起他,就痛苦,心里是没有太阳的。
  再说唐山大地震。我们县当时也属于唐山地区,地震时村里的房子差不多都倒光了,所幸离震中较远,没有出人命,最差的是在被砸断了胳膊和腿的。  那天早上醒来,感觉特别惬意。为什么呢?睁开眼睛,就觉得世界很明亮:我住的房子屋顶除了我头上的还在,其余的三个角都不见了,外面还下着毛毛细雨,有一种特别静谧的感觉,心坎儿里就哼起自己胡乱编出来的得意的调子。我在炕上翻了两个身,又懒了一会,才觉得可以起来了。在细雨中找了妈妈,扑到她怀里,她好象很惊喜似的,不住的爱抚我,我的心里那个美呀!
  之后的日子也有不少乐事。首先,各家的院墙都残缺不全了,又是灾后,人们之间团结互助的精神有了发挥的充分理由和方便。对于小孩子来说,可以偶尔吃到邻居家的饭菜,这在震前是很难得的。小孩都喜欢别人家的东西,味道和自己家的不同,有种新鲜感。当时我就吃到了邻居送来的肉炒干饭,因为我家从来不这么做,直到现在我还能记得这个饭的美味。  其次,大街上偶尔会来马车拉着救灾的物资,走走停停地分派。至于分到了什么东西,能记得的只有一个瓷碗,领来以后,妈妈用碱面仔细换洗了一遍,算是消毒以后就开始用了。我们小孩喜欢趴在马车的后沿上,把腿抬起来,让自己的身体跟着车走,很好玩嘀。  还有就是上学以后没有教室,动不动就到大队的牛棚里上课,要自带小板凳,教师不一定喜欢,可是我很喜欢:那感觉也是很新鲜吗  当然还有不少时候不用上课。当时废墟一片,街上到处都是被丢弃的破砖烂瓦,而重建家园和校园的工作也正如火如荼,小孩也可以到街上捡些还能用的碎砖瓦啥的,捡来后都可以派上用场,感觉自己很能干。  所以,关于地震这样的灾难的记忆,在一些小孩的心中可能是非常美好的。因为我经历过,所以不管你们信不信,反正我是信的。
  这老湿欠艹。把她菊花给爆了。再问她要钱。不然就sm  
  现在中学生上一节補导课都200元了.还是小城市.45分钟.
  @西边的云-16 08:42:35  现在中学生上一节補导课都200元了.还是小城市.45分钟.  -----------------------------  管乐队请老师都学校给出的费用。这是他们校长亲自跟我说的。
  说回我说谎的事。事情发生在76年、地震前,是这样的  一天,我和同一条街上的T家小儿子、另一个男孩L一起玩,地点在街对面的C家门房前边。因为地势的原因我们那条街上有两条道,两条道之间有一片橄榄形的空地,是个斜坡。我家是住坡上面的。  当时的小孩子也没有什么好玩的,就是用石子、砖头下个五虎棋之类,有时候也跳绳、砸格子。那天玩的东西有点特殊:那个T家的小孩带了火柴,他刚学会了划火柴,很兴奋,要划给我们看。但我看划着了的火很快就灭了,况且当时几乎每个孩子都帮家里烧火的,每天都有机会看人划火柴或者自己划火柴,看小T划也没觉得有多大意思。  正在我觉得无聊的时候,一个和我家关系不错但不住一个胡同的S大妈带着他小儿子去机米(就是到机米厂把稻子磨成大米),从上坎的道上走过。小S喊我,我就和她们一起去机米,后来就去了她们家。  之后出了一件事:刚才我们三个人玩的地方不是在C家的门房前边吗吗?那个门房失火了。  当时村村都有大喇叭。大喇叭一喊,住得比较近的不少村民就用扁担挑水去救火。那天我爸跟生产队下地干活,不在村里,但我妈在第一时间加入了救火的行列中。因为事情紧急,井沿又是石头做的,还磕破了一只水桶。  一群人一阵奔忙,火终于被扑灭了。只可惜我当时在S家,离现场比较远,那个胡同也没人跑去救火,我就没有看到那个火灾的场面。
  C家门房被烧,受到的损失经村干部评估为400块。这在当年是个不小的数字。那时候是人民共舍,村里只准种粮食,不许种果树等经济作物;各家养的鸡的只数也是有限制性规定的,否则就是滋笨注意;壮年劳力除了政府用工,只能在生产队里参加劳动,挣工分。  一个男劳力干一天力气活一般记10分,但并不保证每天都有可以挣到10分的活儿可以干,所以一个人一年到头一般也就挣2000分左右。这些工分扣除了消耗量——分得的粮食以后(我小的时候村民们已经不吃食堂了),才能进行货币分配,每个工分1角钱左右,到底多少钱要看生产队的效益如何。  拿我们家来说,大哥当兵,二哥在外修工程,我爸和大姐两个人是劳动力,两个人一年不到4000分,要出7个人的消耗量,一年下来也就能在生产队分30块钱左右
  回复第142楼,@nicholasyao  @西边的云-16 08:42:35  现在中学生上一节補导课都200元了.还是小城市.45分钟.  -----------------------------  管乐队请老师都学校给出的费用。这是他们校长亲自跟我说的。  --------------------------  Lz太过了.你都说了请老师的钱学校都出了.你这么正直不觉得占了便宜吗?老师吃了乐器的回扣.你有意见.觉得被骗了.你有这些手段让退你钱不就行了.你还追查所有乐器的问题.别的家长又没请你这么事儿.还立案.真觉得你做的过了.你活这么大岁数,就没收过一点好处.人情!原本这个事是卖乐器的老师不对.被你这样死咬着不放.就你不对了.本来没多大个事.弄的人家声败名裂.你就爽了.就满足了.真见识了什么叫得理不饶人.这学校这老师收了你孩子.遇到你这种家长也是倒霉.看事情闹大没学校敢收你孩子.你就爽了.哦也不对.你这么厉害可以接着去告.把教育部也告了.中国家长就你清白.  
  如今还有师德吗?  
  @砖家与鼻子  02:32:14  如今还有师德吗?  -----------------------------  在任何时代,人们都是喜欢听真话的。这件事当中我最难容忍的是,黄开始就是骗人,后来有些人加入进来帮他骗。
  C家损失了400块,在村里是个大事,还惊动了乡里,派了工作组进来调查。调查的重点一是找出责任人,二是要求责任人做赔偿。  关于责任人,有人说曾经看到谁谁谁家3个小孩在C家门口玩,我家、T家、L家就被盯上了。  我们3家当中,L家最穷,根本没有偿债的能力。他们家怎么个穷法呢?小L的妈妈去我家串门,偶尔会要盒火柴走。当时火柴大概是每盒2分钱,如果买散装的,会更便宜。  T家和我家经济上算是还过得去的。T家是个干部,是大队的还是生产队的我已经记不清楚了。我家大哥当兵每月有5块津贴,总是悉数寄回家里,二哥修工也是给钱或是给工分的。还有我人爸特别勤劳,经常是在生产队下午收工以后就上山拾柴禾,第二天早上起早挑到25里外的县城去卖给吃商品粮的人,这样一天就会多出1块钱左右的收入。他从来不动山上的树木,当时村里有专职的人看山,那么多年从来没找到他什么事。  我爸干活是很厉害的。拿拾柴禾来说,我十岁出头的时候我们一起上山拾柴,他的方式、程序和我的就完全不同,效率大概是我的3倍。我自己也不弱的,我上初中时的寒假,一边放牛一边拾柴,也比专门去拾柴的人拾的多一些。所以我爸的能干给我留下了非常深刻的印象。  这样一来,村里决定让我家和T家赔钱。我家比T家状况好些,就让我家赔250块,让T家赔150块。
  1976年,我家的事情特别多。除了地震和我被人说成放了火之外,我大姐出嫁,我三哥由于玩的时候不小心摔坏了胯骨。  当时大队两排高些的房子,后面还有一些比较低矮的库房,库房后面会堆些杂草。男孩子也没什么玩具,偶尔会排成队从库房顶上往下跳,比赛胆量、比赛跳的时候的姿势有花样。这个游戏我也参加过多次。我三哥大概就是玩这个摔坏的,不过大概他从来没和家人说到底是怎样摔坏的。  他摔坏了身体,就到县城做手术住院。我记得很清楚,一次他说想我了,我妈就带着我去县城看他。当时舍不得花钱坐车,也似乎没有什么方便的车可以坐,就一路走过去。我走累的时候,有时我妈就抱着我走,我妈的身体很壮的,有时就稍微休息一下。我家离公路有3里多的距离,小孩子去公路上的机会不多,记得当时觉得公路上的汽油味很好闻。还记得一次在公路边上休息的时候,路边上有几个小女孩在玩跳格子,我们向她们要了水喝。由于我当时走得又累又饿,我妈就问她们能不能给找点吃的,其中一个穿红衣服的女孩就跑回家拿出来一块很大的红薯给我,我妈给她钱,她也不要。我至今都记得那个红薯有多香甜,也容易对穿红衣的女子产生好感。  到了医院以后,我三哥就让把他的吃食拿给我,然后很满足地看着我吃。那年头很少吃到肉,也很少吃到水果和其他零食。他是因为做了手术才会有这些东西吃的。当然我们小孩并不是特别上心家里为这手术花了不少钱。  那年我和三哥各让家里掏了一笔钱,结果出嫁的大姐就没有多少陪嫁了。不但没有多少陪嫁,连婆家给的400块财礼钱也被我们家花掉了。大姐各方面都比较优秀,后来为自己的小家和婆家的大家做了不少贡献,现在婆家人都很尊重她。但当时因为这个原因,在嫁出去的最初几年里,她是一直被婆家的人瞧不起的。
  @blue-02 09:17:12  好多的五毛啊~~~~~~~ 千里之堤溃于蚁穴,更何况这堤坝已经岌岌可危,一触即溃了,坚决支持楼主调查!!把那些见不得光的龌龊事儿曝于天下,如果教育体系都这么肮脏那我们整个国家都没救了。  -----------------------------  别搭理五毛,楼主的问题是原则问题,广大群众眼睛是雪亮的,坚决支持你,老师是职业,有工资的,而且挣不少,比工人强多了,老师挣学生钱,真让人鄙视,这种人真低素质,应当从教室出去当清洁工。
  @greatchamlee  08:18:14  强烈支持楼主,象楼主这样的人越多社会才有进步,希望楼主不要轻易放弃。  -----------------------------  支持楼主为原则问题,坚持到底,
  再说我们家怎么被拉去赔C家损失的。  商量妥了初步的处理方案,村里开始引导乡工作组展开调查。乡里的人找到我妈,告诉她那天C家失火是我和小谭干的,有人看到我们俩个人在失火前在C家门口玩。我妈当时就表态,既然是我家孩子干的,我们承担责任没问题。那天我到底干了什么,家里人根本连问都没没问(或者问过我忘记了)。  但工作组有一套比较系统的工作方法,就是要找我谈话取证。我们家毫不犹豫地把我交给了村干部,并且嘱咐我别说谎话,还给我讲了“狼来了”的故事。  我这故事我现在还记得:一个小孩在山上放羊,无聊的时候找乐,喊“狼来了”,乡亲们赶来救他,他却什么事也没有。他觉得乡亲们很傻,这个玩法很有趣,就又重复了几次。但是有一天,狼真的来了,他连忙喊“狼来了!狼来了!”但是乡亲们以为他又在开玩笑,就没理他,结果他真的被吃掉了。  村里的F主任把我从家里带走,但并没有直接去见工作组的人,而是把我带到一间小屋子里单独和我谈话,大概是想知道我要怎么说。我当然如实说了。他并不惊讶,而是从一个黑色皮包(那年头儿皮包并不多见)里拿出来个白面馒头(这个也不多见),说如果我换一个说法、按照他的意思说,就把那个馒头送给我吃。他的说服工作虽然不顺利,但很坚持。最后我被他折腾得有点心烦意乱,迷糊了。记得他大概是激我,说我笨,学不会他说的话,以至于无法得到并不困难就可以得到的奖赏,我就上勾了。他让我把他教给我的话又重复了几遍,告诉我进到另一个屋子会见到长得什么样的人,嘱咐我不管别人怎么说,我只管把刚才学会的东西跟他们说一遍,就可以回来找他拿馒头。  他到底教我说了什么,现在已经记不得了。虽然当时背得很熟,如果是考试肯定能得100分,但毕竟不是发生过的事。只记得从工作组在的屋子出来想要那个馒头,就再也找不到F主任了。哎,那种被骗的感觉啊……  之后的好一阵,只要在街上见到F主任,我就去追他,但他除了把我凶走,就是老远地避开我,总是让我讨债无果。那个馒头到现在他还欠着我呢,我是资深债主哇,呵呵……
  这件事过去之后,对我们家影响很大,但对我影响不大。我爸妈明确要求全家谁也不准歧视我,不得再随便提起失火那档子事,父母哥姐一如既往地疼爱我,让我的童年不留阴影,童年的记忆就是漫山遍野地跑(我现在爬山也比较牛),那个快乐啊。  前几年带着儿子一起看电影《城南旧事》,这件往事以及之后的一些记忆的碎片又冲进的我脑海。  人总是喜欢记得一些奇怪的事情,并且没有特别的触动,也很少能把具有内在联系的记忆碎片联结到一起。
  这件事之后,关于T家还有两段记忆很深刻。  其一。有一次我跟小T一起去他家玩,看屋子里或站或坐着有几个大人在,我就想往回走。身为干部的T父却对我特别客气,想让我在他家多玩一会。看我要走,竟从食橱里拿出些零食要塞到我手里。虽然那时候自己家里很少有像样的零食,但我很吃惊他的热情,本能地一概拒绝,转身跑出了他家。跑出了好远还纳闷儿,家家都有一群孩子,哪见过大人们对别人家的孩子这么好的?  其二。T父在自己家里上吊死了。小孩子不懂事,我竟跟着别人跑去看热闹,只记得他们一家哭天抢地乱作一团,他们哭喊些什么,大概也不外乎“留下我们孤儿寡母可怎么胃啊”之类。至于他自杀的原因,不记得任何人提起。  (那时候干部自杀并不少见。听我爸说在此之前我们生产队有个Z队长,人又高又能干才被推选成队长的,在分自留地时,把好几块很零散的山坡地都划成了自己家的自留地,忽然有运动了乡里来工作组给他一算,把几块地的面积加在一块儿,有两亩之多。然后有天晚上要开会讨论说说他的问题,就找不到他的人。他作为队长,以前每次开会都是很早到的。到他家里也找不到人。当天下午和晚下了点雪,有人发现有一串脚印奔山上去了,沿着脚印找到山上,就发现他已经吊死在一棵歪脖子树上。他家也是有3个未成年的儿子的。那个年代啊!)  看了《城南旧事》之后我想,谭家这两件事很可能和那次失火的事有关。后来T母带着小T和他二哥改嫁了,他大哥还留在本村,我们两家从来没断过来往,关系也一直不错。  后来有一次回家,我妈告诉我说S大妈去世了,还说S大妈当年曾经要求为我做失火之时我不在场的证明。关于是我妈没让她做,还是她做了证也没起到作用,我妈也记不得了。总之,这个信息让我很感叹:好人哪!这个好人也活了80多岁(如今我的父母也双双八十岁了)。
  反思失火事件,我信了我妈的一句话:“吃亏的长(chang)在。”在这个事件中,牵涉了3个孩子家和被害人C家总共4个家庭,吃亏的只有我们家。现在看来,我们家算发展得最好的。我大哥当兵转业留在了城里(当时只靠一张非农业户口就可以娶走村里最漂亮的大姑娘的)。我二哥做生意,现在也在城里有房有车有产业。我三哥混得比较差,也在村里有一套平房和一套楼房了(我们那边不比江南,村里只有好户才盖得起楼的)。我自己先是轻而易举地考上了考大学,婚变以后又在北京名校读了硕士和博士,成了我们村的第一个拿了博士学位的人,到现在还没出现第二个,为父母和家人争了光。现在父母的身体虽然也有些老年病症,但相比同龄人都算很健康,生活仍能自理,一口气走上二里地都不在话下。  同时,我也对谎言深恶痛绝。  假设没有F主任教唆我说谎,我家就不会为失火掏钱,我姐就不会被婆家人瞧不起那些年,T父也可能仍然健在——他出生没我爸早。有时候我觉得T父的死和我有关,是我没有坚持说真话。我当时只有5岁,能有多强的分辩能力?如果当时我有现在的认识,即使我想替小T出那份钱,我也会先把事实说清楚,然后以其他的名义接济他,这样就很可能不会造成他少年失父的悲剧了。至于我父母对这事的处理,是不是更多地受了黄继光、邱少云和雷锋同志的影响,我就不得而知了。  所以,我总是对为达到达某种处理结果而重新编排事实的做法无比痛恨。  希望这样的事越来越少才好……
  看来我这楼可以结顶了……
  关于诚信  古人云:“人而无信,不知其可。”这说明诚信是立身之本。  虽然,现实生活中的谎言仍然随处可见,但是,相信更多的人还是喜欢听真话,喜欢说真话的人。  没有人喜欢和随意说谎的人共同生活、共同做事。随意说谎的人不但很难拥有真正的朋友,甚至会失去亲人的信赖和关爱,最终难免陷于心灵的孤独,而且在当今社会分工越来越细密的情况下,如果找不到合作的伙伴,也很难成就什么事业。所以,虽然说谎的人可能会在一次说谎中得到好处,但是从长远来看,靠说谎生存,无异于饮鸩止渴;只有坚持做个诚实的人,才能在得到别人尊重的同时,获得自身的可持续发展。  何况,有时说谎者在说谎当时也不一定能得到什么好处。在前面我5岁时的失火事件中,我说了谎,也受了别人的骗,费了那么大劲去背诵和传达谎言,连个馒头都没有得到,着实可笑。  靠说谎得了好处的,也难长久。教我说谎的F主任,我不知道他当时得了什么好处,但是后来他和他的子女发展得都不好。他自己后来不再做官,他的子女在智力上都有些缺陷。他子女的情况大概是由于他在结婚登记时也说了谎造成的:他和老婆是亲表兄妹,本来是不能结婚的。与F主任的行为可能有合谋的T父,最终大概是什么事情东窗事发或者无法面对良心的拷问,才自己选择了自杀。  至于说“如果你的真诚蒙到了别人,那就是一种能力,是成功的标志”的唐骏, 他的不诚信问题给自己招致了什么样的负面影响,就不用我介绍了。  所以诚实不只是一种美德,也是一种实现利益的工具。诚信地做人,不但是立身之本,也是成功之道。
  关于理想  在前述失火事件中,T父有意安排我们家赔偿C家的损失,显然是为了眼前的实际利益,放弃了做人的原则,选择了“现实”的做法。但如果我的猜想成立,那么恰恰是这种“现实”的选择,葬送了他的身家性命。而我自己,想通过帮着别人做坏事得到好处,结果也是引火上身。如果我出生在在一个缺乏信任和关爱的家庭中,那么即使这件事不至于酿成一生的悲剧,我的童年也不可能仍然那么阳光、无忧虑。  理想与现实,本来是非常好的共生关系,只不过日常生活中一些人对现实的理解错得太远。  只有尊重现实、尊重事实,才能在现有的基础上去规划和设计未来,理性地安排自己的生活。脱离了现实的理想是幻想,实现的机会太小,通常只能带给人失望和挫折感。所以人们为自己编织理想的时候,要客观认识自己,要对自己诚实。  尊重现实的理想,加上自身的努力,实现的概率很大。当理想成为新的现实,又可以在新现实的基础上,设计新的理想并为之努力,实现人生的再次跳跃。  当然我说的理想不是局限于指某人想成名成家的理想,而是可以包括一个很短时期内就可以实现的想法,哪怕是在一个小时之内背诵一篇经典的短文。从心理学上讲,小理想的实现带给人的快乐与大理想的实现并没有实质的区别。一个人如果每天制定个小任务并去实现它,就会每天生活在成功的喜悦之中。  有一段时间我曾以理想主义者自居,现在我仍然有理想,但不再去想什么主义了。因为在某种意义上,理想就是现实:理想可以通过努力成为现实,这是毫无疑问的。当然我也相信胡适的话:多研究些问题,少谈些“主义”是有好处的。  只是当下,有不少人把理想和现实对立起来,甚至有人自觉不自觉地把现实曲解为庸俗和市侩。如果这种曲解是自觉的行为,那么只能说明这种曲解是恶意的、别有用心的;如果这种曲解是自觉的行为,那么恐怕只能归因于行为人思考能力欠缺或者是懒于思考了。对于这种恶意曲解,我们要保持警惕。特别是有人以一些利益为诱饵诱导我们说谎或者放弃原则的时候,一定要头脑清醒。  目前有一种很常见但很耐人寻味的现象:很多优秀的人把自己或者自己子女的理想设计到外国去。但在我看来,这种设计是不够现实的。外国的当地人是当地的既得利益集团,他们和所有的既得利益者一样,不会轻易把自己的地盘拱手让给别人。这一点看看那些移民的官二代、富二代中有多少人真正融入了当地的主流社会,就知道了。  我认为,我们还是把理想设计在国内更现实些。如果我们每个人都这样设计,每个人都坚持理想、拒绝庸俗化,自觉地抵制丑恶现象,我们身边的丑恶现象自然会越来越少,不但我们生活的环境改善了,我们子孙后代的生活环境也就好了。从投入和产出的角度来思考,把将理想设计在国内与设计在国外相比,是不是更划算呢?  把一种工作当作事业来做,是有理想的人的选择,而把工作当成饭碗,是庸俗化的表现。从结果上看,做事业的人能够收获的一定比混饭吃的人收获的多,饭碗里的东西也不会一样。孰优孰劣,一目了然。何况有了理想,生活会有更多乐趣。  所以朝着理想安排生活,才是现实的选择。
  关于能力  在前述失火事件中,由于我们家在经济能力上比T家好些,使得我们家被冤枉并赔了最多的钱,单就事件本身而言,能力给我的家人带来的是苦难。但现在去观察我们三个家庭,仍然是我们家发展得最好。T家T父过世后,T母带着小T和他二哥改嫁,现在T母也已过世,小T兄弟三人,都在本村过着普通的日子。  而我们家我大哥当兵转业留在了城里(当时只靠一张非农业户口就可以娶走村里最漂亮的大姑娘的)。我二哥做生意,现在也在城里有房有车有产业。我三哥混得比较差,也在村里有一套平房和一套楼房了(我们那边不比江南,村里只有富裕户才盖得起楼的)。我自己先是轻而易举地考上了重点大学,后来又读了人民大学的硕士和社科院的博士,成了我们村的第一个拿了博士学位的人,为父母和家人争了光。现在父母的身体虽然也有些老年病症,但相比同龄人都算健康,生活仍能自理,一口气走上二里地也都不在话下。  所以能力对于人生的幸福是很重要的。那么能力包括哪些方面呢?我认为能力至少包括保持身心健康的能力、做事的能力和沟通的能力。  小T的父母比我父母出生得晚,但他们都已经不再人世。而尽管我们对现实的体制和风气还有诸多不满,回顾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发展变化,也不得不承认巨大的进步。文革的时候,人们是没有权利通过创造和勤奋致富的,但现在已经可以了。这个变化意义很大:我们的物质生活越来越丰富,就是源于这个变化。对于这个变化,T父没有看到,是因为他的心理不够健康;T母看到的没有我父母看到的多,是因为她身体没有我父母健康。  就做事的能力而言,我爸干活是很厉害的。拿拾柴禾来说,我十岁出头的时候我们一起上山拾柴,他的方式、程序和我的就完全不同,效率大概是我的3倍。我自己也不弱的,我上初中时的寒假,一边放牛一边拾柴,也比一般专门去拾柴的成年人拾的多一些。所以我爸的能干给我留下了非常深刻的印象。后来我自己比较关注做事的效率和结果,也是受我爸影响。  另外,知识不等于能力。各种证书通常可以成为某些知识的证明,要证明能力,它们只是间接证据。能力的直接证据是做成了什么样的事。  再看沟通能力。失火事件让我们家出的钱比T家多,但我并没有受到家人歧视,原因就在于我父母和我的哥哥姐姐们做了有效沟通。本着真诚和善意去沟通,通常都可以取得预期的效果。有了有效的沟通,就可以组建稳固的团队,成就一些事情。  所以越有能力就越能实现更高理想。有能力就有自信,自信是成功的第一秘诀。
  关于宽容  假设没有F主任教唆我说谎,我家就不会为失火掏钱,我姐就不会被婆家人瞧不起那些年,T父也可能仍然健在——他出生没我爸早。有时候我觉得T父的死和我有关,是我没有坚持说真话。但现在我家和T家的关系很好,说明我们都宽容了对方,没把对方的错误记在心里。  对于人和事要有独立分析的能力,对于错误的说法和做法应当能够判断。有独立判断的的人才会有人格魅力,才会得到别人的尊重。事事都无原则让步的人并不受欢迎,“老好人”显然是个贬义词。  宽容和提出不同意见并不互相排斥。宽容是尊重他人的选择,如果他人的选择没有影响到自己。但宽容不是忍气吞声。纠正了别人的错误之后,给他们思考和改正的机会。如果他们后来做事正派了,我们仍然可以与他们合作,而不是给他们帖上“坏人”的标签完事。敢于提出反对意见很重要,不能让自己肚子里装满垃圾。受虐狂和施虐狂之间只有一步之遥。
  政府又说要建设诚信社会了。有时候觉得不诚信的根源就在于政府机关。连这么小的事都要在混淆事实上下功夫,一个小虾虾都能让机关的人帮他说假话,那么在大的事情上呢……  恐怕是你和我讲法律,我就和你讲政治,你和我讲政治我就和你讲,讲什么来着?
  我杯具了:  听说博甲可能和命案有牵连,竟会怀疑有多少高官同他一样;  识破女乙的narcissistic真相, 竟会怀疑有多少女人与她一般。  在举报黄坚时接触到的老师、公务员中有过半数曾提醒我:比黄坚贪的多的人有的是……  但是我仍然相信:  你再喜欢化妆,眉目、嘴脸就在那里,不离不弃;  你再喜欢make up,事实、法律就在那里,不增不减……
  fw人生至恶是善谈人过;人生至愚恶闻己过。
  @hcuhs243
06:57:17  fw人生至恶是善谈人过;人生至愚恶闻己过。    /pic/jd/1.jpg......  -----------------------------  看来没有恶人也就没有了愚人,全天下都是至善至智之人,美啊
  今天看到:辽宁省铁岭市西丰县原县委书记张志国近日履新,职务是沈(阳)铁(岭)城际轨道(轻轨)交通工程办公室副总指挥(.cn/GB//8391624.html)  不知做何感想。实际上就是不敢想。  难道一定要加入虐人狂或者受虐狂的行列之后生活才能安稳?
  支持楼主,等待后续报道~!
  可以去自学啊,我知道有个论坛自学萨克斯的,很不错,99萨克斯网,
  来美国做访问学者了,这件事只能先放下,却觉得它更有意义了
  萨克斯很便宜的
可以买二手萨克斯
可以到这里有二手的萨克斯买
  @nicholasyao  16:04:06  真真的面具:  可以告双方代理吧。只是那样太便宜了那个音乐老师  到非起诉不可的时候再考虑  -----------------------------  @莫莫的面具  20:47:22  有除斥期间的说法吗。。。  -----------------------------
  我就是天真,相信宪法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看了重庆北碚书记雷政富收纳了性贿后又动用公安将性贿他的女主角抓起来、动用法院将该女背后老板判刑的故事,忽然想起中学时学过的理论:法律是上层建筑的一部分,是统治阶级用来统治被统治阶级的工具。  法律的工具性很强,也无可厚非。关键是谁能告诉我:中国当下,哪些人是统治阶级?
  @灶披间闲话 59楼   大学教师,律师令人敬仰的职业,“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这叫构建和谐社会。你总是拿着冷冰冰的所谓的法律条文,去“决斗”那些根本没有多少法律知识的凡人,显得你伟大还是无能?更何况,司法机构又不“鸟你”,为何呢?这是因为你把鸡毛当成“翎箭”了。上海土话叫做“饭泡粥”太烦了,你累不累?据我分析:你在单位的人际关系肯定蛮紧张的,家里关系也平常的,因为你一根筋,这叫做“寿头板乞”。劝你还是太平点吧。没有......  -----------------------------  我把法律读到博士,也算个法律学人,偶尔写文章要研究法律怎样改才好的。如果法律立在那里,却不能得到执行,法律人的工作就都白费了。  所以,我很欣赏英国电影《热血神探》中的那句话:法律就是法律,是法律就要执行“T it must go”。  如果犯法的人得不到惩处,甚至还总是能掏到好处,恐怕大家都不愿意守法了,这样能构建和谐社会?这样的社会不过是一小撮人夺窃大多数人的抢劫场罢了
  @资贴贴 60楼   老兄,人生哭短,宁静为上,大凡世界,不平等的事情太多了,你都这么较劲,太亢奋了,为此小事一桩,只要人家肯赔钱。肯退货我觉得这位老师已经不错了,你就足以,何苦呢?洋洋千字,有稿费吗?难道只有你懂法律,只有你有文采?我觉得你有“妄想”的潜质,劝你还是改行,师从“郭敬明”吧,写写当代小说,一粒米可以熬成一锅粥。既能够成名,又能发财,改行吧。老兄,听我一劝吧。  -----------------------------  赔钱的前提是删帖。我没同意删帖,即使教育局说要退钱,到现在一分钱也没拿到。  帖子放在这里,希望黄能改邪归正,这比我拿回1500有意义多了。  至于写小说,原来是想过的,不过后来发现真实生活中的故事比编造的要有意思多了,就打算写纪实的了
  明天在Brookings有一个关于中国法治的论坛,贺卫方也来华盛顿了。正好拜见
  T it's a picture on the wall.  看来很多人已经习惯不拿法律当回事了。
  政府机关的决定没有错。顶多是个人谋点私利。不能无限上纲上线。专政机关也不能被你拿来当枪使唤。这是大杀器。至于你,率性而为,想达到什么愿景,是你的自由。可能立场不同,你觉得犯罪。站在旁观者角度,小错,给条活路行不行?  
  为了这点率性,职称晋升泡汤了。  4、5月份得到副教授资格评审通过的消息,在出国之后,直到10月份才知道同期通过副教授评审的其他同事都被聘了。聘任通知只发了纸质文件,没有像往常一样在学校的网站公布。似乎有意不让我知道,更不用说有任何关于不聘原因的解释了。
  你的率性已经让周围人感到害怕。道理上你没错,但事情也讲一个度。过了就偏执了。楼主性格可以自己做个小买卖。  
  非常支持楼主这种较真劲  
  回复第76楼,@nicholasyao  青浦区教育局和青浦区政府信访办还在处理这个事,目前正在要求他们把一起卖的另外25件乐器也调查下。只是我目前腾不出空来跟各位汇报进展。抱歉了   不过,既然已经做了这么多,我决定继续坚持。   所以,我会回来的   --------------------------  感谢楼主为我们做的事,和这些当了老师却偏偏利用老师的身份给自己捞钱的"老师"做战斗,让我们的社会生活清亮一些,楼主辛苦了  
  较真的结果竟是这样。  表面上政府机关不再理我:给上海市信访办的申请没有任何答复  实际上……
  我们这片土地流行夹着尾巴做人。没长尾巴的难做人:或者自动离开,或者被安个尾巴,或者……
  法制。。。你在逗我?楼主。。我弱弱的说下,学音乐这鸡巴东西本来就黑,不要给我说中国什么法制国家,那是逗人玩的,我本身就是搞音乐的,学的也是萨克斯,里面的水到底有多少黑有多深不是说像你这种说为了讨公道而能说明白的,?你举得很黑?你觉得老师坑你?你能了解下里面的行情吗?感觉你就跟个幼稚的幼儿园一样
  LZ,你通篇都只提到自己,自己英勇无畏的斗争。  你儿子呢? 他还在跟那个音乐老师学萨克斯吗? 他怎么想的?
  回复第176楼,@jack7483  政府机关的决定没有错。顶多是个人谋点私利。不能无限上纲上线。专政机关也不能被你拿来当枪使唤。这是大杀器。至于你,率性而为,想达到什么愿景,是你的自由。可能立场不同,你觉得犯罪。站在旁观者角度,小错,给条活路行不行?   [Android客户端]  --------------------------  小老百姓没多少钱的,在小老百姓身上割肉吃,你还说值得同情?  
  @尼玛家的脚步 184楼
00:51:50  法制。。。你在逗我?楼主。。我弱弱的说下,学音乐这鸡巴东西本来就黑,不要给我说中国什么法制国家,那是逗人玩的,我本身就是搞音乐的,学的也是萨克斯,里面的水到底有多少黑有多深不是说像你这种说为了讨公道而能说明白的,?你举得很黑?你觉得老师坑你?你能了解下里面的行情吗?感觉你就跟个幼稚的幼儿园一样  -----------------------------  求教:里面的行情是怎样的?
  @54by 185楼
01:14:23  LZ,你通篇都只提到自己,自己英勇无畏的斗争。  你儿子呢? 他还在跟那个音乐老师学萨克斯吗? 他怎么想的?  -----------------------------  你觉得,怎样才能让我们子孙后代的生活环境更好点儿呢?
  @liu楼
08:22:53  %正常不过……4500买不到可以用来表演的sax。一般说来2700的sax出厂价格不会超过800,卖到几K那是授课人员的推销技能和演奏技能的综合体现。  买台湾或者鬼子的sax,价格相对透明些。两万左右,含水不超过20%  -----------------------------  。。。你也好外行。。。
  事情的处理结果是这样的:黄应当把多收的钱退给我,但处理决定上没有数字  学校说是要退1500。还加了一个条件,就是要我删除这个帖子。所以到现在一分钱也没拿回来  很中国的现象,很中国的处理,原因是很中国的环境。但是不少对这种环境做出贡献的官宦子弟都出国了  有时候觉得逃不走、改不动的百姓能够做的就只有像方舟子和他的新语丝一样,立此存照了。  这个帖子到此为止,有兴趣关注我的朋友请多关注我的新帖《梦境》
  查萨克斯找到这个帖子,楼主的所作所为让人佩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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