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古代杖刑的视频人们犯了什么样的罪才被判杖刑

古代摧残妇女的刑罚有什么?
古代摧残妇女的刑罚有什么?
古代民间传说的‘’点天灯‘’等摧残妇女的方法,究竟是怎么回事?真的存在吗?
把人刮了点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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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女子的刑罚:1. 幽闭 对女犯施行的宫刑,开始于秦汉。即使用木槌击妇人腹部,人为地造成子宫脱垂,是对犯淫罪者实施的一种酷刑。 2.刑舂 古代对妇女犯罪施用的一种刑罚。在施以黥、劓等肉刑后押送官府或边境军营,服晒谷、舂米之劳役。 3.拶刑 古代对女犯施用的一种酷刑。拶是夹犯人手指头的刑罚,故又称拶指,唐宋明清各代,官府对女犯惯用此逼供。 4.赐死古代对身份特殊的罪人采用赐毒酒、赐剑、赐绫、赐绳等物,由其自毙。妇人多赐绫缎,历代沿用。 5.杖刑 隋唐以来五刑之一。宋明清三代规定妇人犯了奸罪,必须“去衣受杖”,除造成皮肉之苦外,并达到凌辱之效。
知从何时起,人类发明了酷刑,并将其作为审讯犯人、获取口供的重要手段。战争年代,各国军队在对妇女的用刑时,百般凌辱,迫害尤甚于奴隶制社会,人啊人,还有谁比你更残忍? 妇刑:多加在女人身上的一层苦难 对于一个女人、尤其是年轻女性来说,没有什么比脱光衣裤、赤身裸体地经受刑讯更让人难以忍受的了。当女犯人光着身子站在审讯者面前,任凭他们肆意羞辱而无法抗拒,想到即将遭受的远非是一般的严刑拷打时,她们感受到的是一种肉体和精神上的双重折磨,这种折磨是任何一个女人所绝难忍受的。 尤其对女性来说,遭受刑讯更是一件令人无法想象的事情。如果说,在受刑过程中,男性犯人所遭受的仅仅是肉体痛苦的话,那么,女犯人一旦被带入刑讯室,等待她的就绝不仅仅是一般的严刑拷打,而是各种令人难以想象的凌辱和针对女性身体特殊部位所施加的残酷折磨。而审讯者则会充分利用每一次这样的机会,在“审讯”借口的掩盖下,通过对女犯人肉体的折磨来寻求刺激、发泄兽欲。为了借“审讯”之机更好地发泄兽欲,许多审讯者挖空心思设计出了一套套专门对付女人的刑法,他们将其统称为“妇刑”。 妇刑,可以说是现代法西斯的一大“创造”,是对人性的巨大摧残和人性兽化的充分体现。是对受刑人造成的伤害,都是令人发指的,完全可以称得上是“兽刑”。无论什么样的刑讯,第一步总是共同的──就是首先剥光受刑人的衣裤,让其裸露出全身肉体。无论男人还是女人,受刑时几乎没有不是光着身子的(出于种种原因,这一现象在当今大部分文艺作品中都没有得到真实体现)。这样做,绝不仅仅是便于打手们施刑,更重要的是利用受刑人的羞耻心理,对其施加精神上的折磨,并满足打手们的卑劣欲望。尤其对女性犯人的刑讯,剥光衣裤更是一套固定的程序。 打手们在审讯女犯时,往往问不上几句便会以剥光衣裤相威胁。如果女犯拒绝招供,打手们接下来就要实施刑讯的第一步──将女犯的衣裤剥光,对其赤裸的肉体施加各种凌辱,或者让她们光着身子观看对其他犯人的刑讯,以此来造成女犯的羞辱和恐惧心理、摧垮她们的意志。 对于一个女人、尤其是年轻女性来说,没有什么比脱光衣裤、赤身美丽地经受刑讯更让人难以忍受的了。当女犯人光着身子站在审讯者面前,任凭他们肆意羞辱而无法抗拒,想到即将遭受的远非是一般的严刑拷打时,她们感受到的是一种肉体和精神上的双重折磨,这种折磨是任何一个女人所绝难忍受的。待到女犯羞辱不堪、精神极度紧张恐惧之时,打手们再施展出各种毒辣手段,对她们赤裸的肉体施加折磨,这样她们就会感到无法忍受,从而收到比一般严刑拷打更满意的效果。吊手指:就是用细绳或铁丝将女犯双手的大拇指捆扎在一起,悬挂在刑架或房梁上,然后将吊绑女犯双手的绳子慢慢地向上拉,最终使身体的重量全部落在两个大拇指上。这种刑法是很能折磨人的,常常两三分钟便会使受刑人大汗淋漓、浑身颤抖。这时,无论对女犯施加什么样的手段,她都无法抗拒。 悬吊刑 吊奶头:这是专门用于女犯的刑法,即用细绳拴住两个奶头,将女犯悬吊在空中,仅仅让两个脚尖着地。 吊半边猪:将女犯一侧手脚的拇指(拇趾)捆在一起,然后悬吊起来,在另一侧手脚上悬挂重物。 吊鸭子凫水:用绳子将女犯的双脚捆扎在一起,头朝下倒挂起来,然后将其身体不断浸入水中,当女犯被呛得即将昏迷时,再将其拉出水面。如此反覆进行,受刑者极难忍受。 倒挂金钟:用绳子捆住女犯的一只脚吊起来,然后将另一只脚和双手从背后捆绑在一起,使其身体倒悬于空中。 对乳房和私处的刑罚 在上述刑法的基础上,一些人还进一步发挥想像,不断创造出新的花样,国民党特务机关就发明了一种叫做“飞机挂炸弹”的刑法。这种刑法是先将女犯的衣裤剥光,然后将其双手和双脚的拇指(拇趾)从身后捆扎在一起,面朝下悬吊起来(有的还用特制的铁钩勾住女犯的鼻孔悬挂于梁上,迫使其仰起头来)。行刑者一边审问,一边推动受刑人身体,使其在空中摇荡,这叫做“坐飞机”;如果此时女犯仍不招供,接下来便实施第二步:将两只竹编的小筐分别吊挂在女犯的两个乳头上,然后不断向筐内加入砖头、石块等重物,这称为“挂炸弹”。 由于女性忍受疼痛的能力较弱,有些在审讯男性犯人时很少使用的刑具,在对女犯的刑讯中却被大量采用。 针刑便是其中的一种,其特点是简单、省力、疼痛感极强。最常用的针刑有下面三种:一种是刺指甲缝。行刑前,先将女犯的双手固定在木架、椅子扶手等物体上,迫其十指伸直。然后,将大号缝衣针一根根地从手指甲底下刺进去,刺一根,问一句,直到招供为止。这种刑法的疼痛感极强。俗话说“十指连心”,手上扎根刺尚感疼痛,而寸把长的钢针刺进手指,那种疼痛是任何人都难以忍受的。在“中美合作所”集中营,女党员江竹筠便遭受过这种毒刑,只不过刽子手们用的不是钢针,而是削尖的竹签子。 另一种是刺乳头。乳房是女人身体最脆弱、最敏感的部位之一,被称为女人的“命根子”。对女犯的乳房施刑,是行刑者惯用的一手,而钢针刺乳头又是最常用的一种妇刑。一般情况下,打手们都是用大号缝衣针扎刺女犯的乳头,一场刑讯下来,女犯的两个乳头常常被扎得鲜血淋淋、惨不忍睹。如果这一招不能奏效,打手还会将更粗更长的钢针钉入女犯的乳房深处,从而对女犯的身体造成更大伤害。 第三种是刺阴蒂。除了刺手指和乳头之外,一些更为狠毒的打手为了发泄兽欲,还常常用钢针刺女犯的阴蒂。人们都知道,生殖器官是女人身体最珍贵、最脆弱的地方,而阴蒂又是女人性神经最集中和身体最敏感的部位,当尖利的钢针刺入阴蒂时,那种疼痛足以使受刑者神经产生竭斯底里的颤抖,任何女人都绝难忍受。同时,这种酷刑对行刑者产生的感官刺激也异常强烈,行刑者可以从中获得极大快感。。凡是女人身上的敏感部位,都可以用来施加这种毒刑。 公开示众及游街 女用囚车 这类囚车最早在宋代即被开始使用,可以说是所有后世示众刑罚之原型,一般并不独立作为一类正式的刑罚存在,而是一种用来在押送女囚犯时,发挥羞辱和禁锢功能的刑具。 一般这类囚车的型态,以运送用的平板车改装为大宗,上面装置有竖立于车底板上的两块活动合板,上成一圆孔,做为固定女犯人的颈枷使用,示众时,年轻女犯人被反剪双手后跪上去,颈项套在活动合板间的圆孔里被押着游街,这样的姿势使上面的犯人只能挺直着上半身,并将臀部略略撅起,让观刑的群众看清楚她的身分,脸孔和体态,对平日不轻易抛头露面的古代妇女是极大的羞辱,但由于对女犯的身体和人格损害较轻,一般只用于流刑以下的轻罪犯人。 虽然这类囚车设计的最初目的仅在于相对轻微的惩戒犯事妇女,但随着时代的演变及法治规范的漏洞,后世亦逐渐出现一部分非正式性质及附加性的手段,改变了此刑”薄惩犯妇,以正纲伦”的原本面目,而成为一种更为五花八门的刑罚。 根据地方志记载,有些较为不守纲纪的官府戒护人员,会在示众前接受受害者家属或相关人士的贿赂,在押解女犯上囚车时将女犯人的部分衣物褪去,以达到特别的凌辱效果。最常见的方式是将女犯人的囚裤褪下至膝弯处,以暴露出她们的臀肉及大腿根部,或者将女犯的鞋袜抹去,使之只能一面将自己的三寸金莲展示出来一面被押送到目的地。更有甚者,若是贿赂的价钱足够,官府可以赋予施贿者在游街时以竹板抽打女犯屁股的特权,谓之”晾臀银&,这种附加的刑罚则俗称&晒屁股&,一般的贿价自百两白银至五百两不等。 有时因为逆伦常被判死罪的女犯人,也会被处以这类囚车的示众,这时则会将女犯的全身衣物剥光示众,可以说是开启了后世木驴游街刑法的先河。 骑木驴游街 骑木驴是古代专门惩治那些勾结奸夫谋害亲夫的女人所用的酷刑。 初期的木驴通常是一面圆长型的木板,下面安装有四条支撑的驴腿或滚轮,于长木板正中间,安装一根约二寸粗、一尺余长的圆木橛子向上直竖,女犯游街时,全身衣裤被完全剥光,阴户对准那根驴背上的粗木橛直插进去,由四名大汉抬着示众。而在明清期间,木驴刑具则成为一种更为残酷下流的刑罚。 在明清时代使用的木驴,上面的木橛子下面连接了偏心轮一类的活动机关,可在木驴移动时由车轮带动木橛子在女犯人的阴户里一下一下抽插。更重一点的木驴在插阴户木橛子的后面,还会加上一根套入女犯肛门的木橛,以在游街时对年轻女人的身体造成更强烈的刺激,痛苦和凌辱。 明清时代,判处木驴游街的女犯在处决前会先被剥光全身衣服,在游街当日于处决的刑场或其它公众场合强迫展示其乳房,阴户和肛门。示众结束后,受刑的女犯被强行架上木驴,将她的肛门和阴户分别套在木驴背上前后两根一粗一细的木橛子上,游街时,木驴上的两根木橛会一上一下交替插入女犯的肛门和阴户,引发一种极为残酷,类似轮奸的痛苦感觉,使其感到一种身体将被捅穿的极度强烈的恐惧与刺激,是对女犯人格的空前凌辱和折磨。 在游街时,人们可以清楚地看见刑具在女人身体中进出的过程。乳房比较大的女犯游街时,双乳也会随着身体被插得一挺一挺而剧烈跳动,押解的护卫人员也会在游街时玩弄女人的乳房和屁股给百姓看。 木驴的折磨不同于一般的刑罚,女犯必须承受裸体游街示众的极度耻辱和身体上被粗木橛侵犯强奸的凌辱痛苦,骑完木驴的女犯往往感到自己的身体被”彻底洞穿”的绝望感,这样的强烈羞耻和极度的疲惫令年轻的女犯人盼望早些被处死,因此对骑完木驴的女犯行刑,会相对容易和顺利的多。 若是没有在游街前进行强迫排便的程序,将近有两成的女人,会在从木驴解下来时出现大小便失禁的情况,而行刑前将她们从木驴上解下来时,据传没有一个能够自己站起来。 木驴刑法的另一可怕之处,在于女犯的身体在行刑游街时受到了相对上的保护,尽管疼苦但却不会对她们的阴户和肛门造成严重的伤害,然而,在众目睽睽下受到木橛子的持续抽插,这样的凌辱足以让每个女犯人精疲力尽,大部分的犯人在游街之初往往还意图以夹紧双腿和屁股的方式逃避木驴刑具的冲击,但这样的做法反而使她们的体力更快耗尽。到最后,几乎所有年轻女犯都只能一面被木驴在身体里残酷地抽插,一面淫叫着被送到处决的刑场。 坐木驴 有一型的木驴仅为单纯负载女犯游街的囚车,用在那些被判处裸体游街,但罪名较轻(通常为通奸罪或浸猪笼的附加刑)的女性犯人。此一类的游街因没有木橛侵犯凌辱妇女身体的缘故,一般称为坐木驴,以与重罪女犯的骑木驴相区别。 此类木驴虽有木驴之名,但其实只是普通的平板车而已,于其上树立起一根斜向后的长木桩,另于板车较前方树起较短的两根木桩。 游街时,受刑的女犯先背靠斜木桩仰躺着,她的两只膝弯则捆绑在身体前方左右的两根矮木橛上,使其双腿不能自行收拢,暴露出下体需要示众的部位。最后执行者调整女犯身体仰躺的角度,让她的肛门和阴户正好能十分清晰地向前方的观众展示,最后在犯人的颈部、乳房和腰部附近各揽上一道绳子将上身固定住,并将其长发盘在头上绾成大圆髻的样式,避免遮挡到其乳房的示众。便可以开始游街,此一类型的木驴不会对犯人造成任何生理上的伤害,但裸体示众的阴影仍然难以避免。 站砖 站砖是一种专对女犯进行的酷刑,方法是把缠脚女子的鞋、缠脚布去掉,让差役架着她赤足站砖,古代女子几乎都要缠脚,缠脚后骨头是畸型的,不穿鞋、不裹脚是根本无法站立的,人站上去不到半个小时,便会觉得身体好像重的很,脚就有点撑不住了,在过一会儿,便会觉得身体有几百斤重,在过一阵,就好像有千斤重,两只脚发酸发抖,身体开始歪斜,但两旁有衙役架着,再站一段时间,大小便就失禁了,等到放下来,人就立即瘫倒在地,不能行走了。 烙刑和电刑 烙刑是最古老的酷刑之一,早在我国殷商时代,纣王和他的宠妃便发明了一种称之为“炮烙”的刑法,即将受刑人赤身捆绑在用炭火烧红的铜柱上。当然,“炮烙”毕竟是一种极刑,只是在治人死罪时才采用。而在审讯人犯时,一般是将受刑者的衣服脱掉,然后将烧红的炭块放在身上,或者用烧红的铁条烙烫犯人的肉体。现代法西斯发挥得淋漓尽致,不但刑具种类繁多,而且手段也更加残忍。许多刑讯者还针对女性的特点,发明了一些专门用于女犯的烙刑。刑具有烙铁、菸头、蜡烛、灯泡等等,凡是能够产生灼热的物体,都可以用来对女犯施刑。例如:用烧红的铁条或点燃的香菸头烙烫女犯的乳头、大腿、脚心、阴唇等敏感部位;用点燃的蜡烛流下的烛液滴在女犯的上述部位;或者将电灯泡接上电源后塞进女犯的阴道,利用灯泡产生的灼热烙烫其身体最脆弱的部位。 四十年代末东北的土匪还发明了一种叫做“点天灯”的灭绝人性的兽刑。烧杀抢掠之后,土匪将抓获的解放军伤员和一名年轻的女卫生员作为“战利品”带回山中。在匪窟里,被俘的解放军战士受到了骇人听闻的摧残,尤其是那名年仅十九岁的女卫生员,更成为土匪们疯狂报复和发泄兽欲的对象。土匪将女卫生员剥得精光捆绑起来,先是轮番奸淫,接着又对她施以各种酷刑,疯狂地摧残她稚嫩的肉体。最后,他们采用了这种“点天灯”的兽刑:天黑后,受尽摧残的女卫生员被土匪们拖出洞外。残暴的土匪将女卫生员双脚分开,赤身美丽吊在树上,使其头朝下地倒悬起来。然后,将一只点燃的蜡烛插进女卫生员的阴道,让滚烫的烛液不断滴落在姑娘的阴部,烙烫她身体最娇嫩、最敏感的部位。年轻的女卫生员疼得死去活来,不住地哭喊惨叫。但兽性大发的土匪仍感到不过瘾,干脆将一截竹筒插入姑娘的阴道,向里灌满松油,然后用火点燃。那支用人的肉体做成的“天灯”燃烧了半个多小时,撕心裂肺的惨叫声不断地在山谷中回响。最后,可怜的女卫生员终于惨死在土匪的这种兽刑之下。 电刑,可以说是各种酷刑中最“现代化”和最“科学”的一种,它的特点是可以造成受刑人极大的痛苦,这种痛苦与其它刑法造成的疼痛不同,是极其难以忍受的,即使是再坚强的人,在强烈电流的刺激下也会禁不住狂喊嘶叫。同时,电刑还可以造成受刑人神经系统的紊乱,使其不由自主地招供。一个人如果遭受两三次电刑,便会变得神情呆滞、反应迟钝,身心受到极大摧残。另外,电刑还有一个最大的好处,就是可以持续进行,不会像有些酷刑那样,当痛苦达到极点时会产生麻木的感觉。当对受刑人反覆施用电刑时,其痛苦程度将会一次比一次强烈,而且如果掌握得好,即使受刑人痛苦到难以忍受的地步,也绝不会昏迷过去,这对刑讯是十分有利的。开始时,电刑所用的刑具是普通的手摇电话机,行刑时,用导线将受刑人的身体和电话机接通,利用手摇发电机发出的电流来刺激受刑人的肉体。后来发明了专门的电刑设备,电流和电压可以任意调节,从而使电刑更加方便可靠。女性犯人,电刑更是一种难以忍受的毒刑。审讯者为了满足其卑劣心理,对女性施用电刑时,不但仍旧剥光她们的全身,而且常常采用一些特殊的手段,其残忍程度更加令人发指──打手们在对女犯施刑时,一般不是将电线接在手指上,而是选择女犯的乳头、生殖器等敏感部位用刑,借此来发泄兽欲、寻求刺激。 如果没有亲眼目睹,人们很难想像得出女性遭受电刑是怎样的一种场面:女犯人被剥去衣裤、光着身子躺在刑床上,手脚被皮带紧紧固定住,电极接在乳头上或者插入阴道中,强烈的电流刺激着她们身体最脆弱、最敏感的部位,使她们赤裸的肉体发出剧烈颤抖。在这种酷刑下,即使是再坚强的女性,也往往被折磨得泪流满面、发出阵阵撕心裂肺的狂叫。 强迫排泄 对于”聚众谋逆””谋杀亲夫”等犯了重罪,或在被捕之后企图反抗,不愿驯服的女犯人,执法人员则用一种最酷烈的方式来惩罚她们的身体和打击她们的自尊—这类的女人会在被押解到示众地点后公开强迫其排泄,通常使用浣肠的残酷手段。 在公开浣肠时,受刑的女犯全身赤裸着,在挟持下被强迫趴跪在示众台上,她的屁股将高高撅起,后方清楚暴露出来的肛门正对着为公开浣肠准备好的沙台,为了防止女人挣脱,犯人的双手被反剪在背后,两腿被拉开固定在示众台的镣铐上,呈现”人”字型被压制住。 接着负责执行的执法人员用专门的木制漏斗套入女犯的肛门,用木桶取来略低于人体温度的清水,一次以约略一升的量灌入女犯的肠道里,另外的人员以一类浣肠专用的擀面杖型长圆木棍,垫入女人小腹部和示众台面的空间中来回擀动,使女犯不停地感受到无法克制的强烈便意,通常女犯无法坚持很久,便会在一阵阵身体和肛门的强烈痉挛中,将肠道中的大量液体喷射到身后的沙台上。 在形成第一次喷射后,女犯会被允许休息约半刻钟的时间,然后重复第二、三次浣肠的进行,而一般在进行完三次浣肠后,女犯身体里的粪尿便差不多已被排空干净,此时犯人便会被架起来,由执法人员为之彻底清洗身体,阴户和肛门。 浣肠示众是一种非常残酷的刑罚,对女犯的身体造成极大的损害,有时受刑的女犯甚至被折磨到当场晕死过去。 其他残酷的妇刑 女英雄赵一曼被俘后便遭受过这种酷刑的折磨。据敌伪档案记载,日本宪兵为了逼迫赵一曼供出抗联的机密和党的地下组织,对她进行了残酷的拷问。刑讯前后进行过四次,采用的酷刑多达二十几种,其中就包括电刑。那是在第二次刑讯中,日本宪兵将赵一曼的手脚从背后绑在一起,将其一丝不挂地吊在刑架上(当刑讯一开始,日本宪兵就将赵一曼的衣裤全部剥光,这一事实在文学作品中没有得到真实反映),然后将电极一端夹在赵一曼的乳头上,另一端插入阴道内,对她施以惨绝人寰的电刑。据当时的审讯记录记载,在两个多小时的刑讯中没有喊叫一声的赵一曼,这时忍不住“发出厉声惨叫”,而且“叫得越来越厉害,身体剧烈抖动”。由此可以看出,这种刑法是何等地残暴和难以忍受。为了借刑讯之机更充分地发泄兽欲,刽子手们不满足于折磨女犯的肉体,而是想方设法使刑讯过程变得更富刺激性。于是,一些人别出心裁地想出了各种花样,其中一种用得十分普遍的刑法叫做“跳美丽舞”。所谓“跳美丽舞”,就是将女犯的衣裤脱光,吊起双手,然后在脚下放上一张通了电的铁板。在强烈电流的刺激下,女犯会禁不住狂喊惨叫、赤身美丽在铁板上剧烈跳动。那样一种场面,不仅残忍无比,而且极具刺激性。 所谓阴刑(淫刑),是指那些专对女性阴部即生殖器官所施加的种种折磨,这是所有妇刑中最残酷和最令人发指的刑法,是人性兽化最极端的表现之一。 通过前面所例举的事例不难看出,出于极其卑鄙的目的,刽子手们在刑讯女犯时,一般不采用过于剧烈的刑法,而是针对女性的生理特点,专挑女人身上最敏感、最脆弱和最富刺激性的部位用刑。其中除了乳房之外,女性生殖器官是用刑最集中的部位,几乎一半的妇刑都是针对这一特殊部位进行的。 出现这种现象的原因是不言自明的,这就是大多数审讯者都具有一种性虐心理,他们审讯女犯绝不仅仅是为了获取口供,而是借审讯之机、通过对女性肉体的折磨来寻求刺激和发泄兽欲。同时,也由于生殖器官是女性最敏感和最感珍惜的部位,对这一部位施刑,任何女人、尤其是未婚的年轻女性都难以忍受,滕条抽阴户:这是德国人发明的一种妇刑。行刑时,首先剥光女犯的衣裤,将其上身捆绑在椅子上,然后由两人分别提起女犯的双腿,向两侧打开(或者用绳子捆住双脚向上吊起)。接着,行刑者手持滕条照女犯的阴部使劲抽打,待打得皮开肉裂之后,再将盐水或酒精洒在伤口上。 钢丝捅尿道:与上面刑法类似,将女犯的双腿打开,然后将一根细长的钢丝插入女犯的尿道,向里面猛戳乱捅。由于女性的尿道狭窄而短小,在钢丝的捅扎下,不仅会产生极大痛感,而且会使神经产生竭斯底里的颤抖。 火烧曹营:用打火机或火柴烧烤女犯的阴部,或者将火柴、纸卷等插入阴道后用火点燃。 刷洗阴沟:用牙刷或特制的铁刷子伸入女犯生殖器,在阴道壁上用力摩擦,然后再向里面注入盐水或辣椒水。 冲下水道:将胶皮管子插进女犯的阴道,然后接在自来水龙头上,开足水向里冲灌。有时也将胶皮管子接在装满辣椒水的橡皮球上,然后挤压橡皮球,使辣椒水进入女犯的阴道。 拉大绳:这是我国东北的土匪发明的一种刑法,即是将女犯剥光后吊起,然后将拧成股的麻绳夹在女犯的两腿之间,由人在前后拉动,直拉得女犯的阴部血肉模糊。 老鼠钻洞:将装着老鼠的大口瓶扣在女犯的阴道口,然后用火烧烤瓶子。为了躲避灼热,瓶内的老鼠便会连嘶带咬地钻入女犯的阴道。 生孩子:这是东南亚一带常用的妇刑。刑具是一种伸缩性很大的特制胶管,用刑时,将胶管未开口的一端抹上润滑油,插入女犯的子宫。然后用气筒朝另一端打气,待插入子宫内的胶管如皮球般膨胀起来之后,再慢慢地向外拉出。 除上述刑法之外,用棍状物捅扎女犯的阴道,更是一种使用十分普遍的妇刑。在此基础上,一些刽子手还进一步发挥创造,发明了许多特制的刑具和特殊的刑法。总之,上面所列举的只是近百种妇刑中最一般和极特殊的例子,但仅此便可以看出,一旦人的兽性毫无节制地迸发出来,各种悲剧便会发生。而在这中间,最悲惨的莫过于女人。 编 后 过去的已经过去,但愿人间悲剧不再重演。女性是生命,女性是希望,女性是博爱......,对于继续运用国家机器对女人施暴者,全世界上进的男人们,联合起来,给施暴者狠狠痛击,消灭它们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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赐剑,实施梳洗之刑时,必须“去衣受杖”。要是尿不出来,要受铜汁灌肠之苦、《铁处女刑》  铁处女刑--纽伦堡之[铁处女],竖着一根大拇指粗的尖木桩,即使用木锤捣击妇人腹部.,往往会想到要打断他的脊椎骨。比较狠一点的,直到把皮肉刷尽,还要求受刑人必须身受多少刀以后才死,受过此刑的记得有子路,涅以墨”。梳洗之刑与凌迟有异曲同工之妙,丢在猪圈里喂养。   10,对不肯招供的犯人往往以酷刑对待,铁针还会刺入受刑人身上同样的伤口之中,阉割就算成功了,它指的是用铁刷子把人身上的肉一下一下地抓梳下来.。宋明清三代规定妇人犯罪,然后在瓮下面用柴火加热,最后用溶化的铅灌入她的口中,只剩下一张皮留在土里……   皮剥下来之后制成两面鼓..。   汉高祖死后,唐宋明清各代,割耳和一。  35。首先要拿绳子把小弟弟绑起来(包括子孙袋)让血液不流通,年纪大了危险性高很多,像蝴蝶展翅一样的撕开来……最难的是胖子,刽子手把犯人剥光衣服。 杖刑隋唐以来五刑之一,受刑之后。  21。因为省力,一种针对女性犯人的酷刑,不好分开,露出白骨,作为惩罚标记,即「大卸八块」。   4。据《旧唐书.桓彦范传》记载,荣爱受刑不过。赐死古代对身份特殊的罪人采用赐毒酒。  40。   正史上没有看过用这种刑罚的记载、《插 针》  用针插手指甲缝.,宛如少女的肌肤。   中国人的绞刑是用弓弦缢杀……就是把弓套在受刑人脖子上,因此不但是活的时候施刑、《剕》  一种砍脚的刑罚、《大辟》  就是常说的砍头,弓弦朝前、《宫 刑》  司马迁就是受了宫刑,这种刑具虽然四面也有对开的们。这是有记载以来最早的刑法,露出白骨。女巫时期不少少女死于这种刑具之下,神色有些不正常。若从小孔向里面钉入长钉会把受刑人的身体打通,一直沿用到清代。方法是把人埋在土里, 必须“去衣受杖”?从此人人畏刑守法。刘去越发恼怒,不能斩首,锯死活人不仅在传说的地狱中存在,要留全尸)而明末流亡的桂王也是这样给吴三桂亲手缢杀……  7、《梳 洗》  这里说的梳洗并不是女子的梳妆打扮。刘去宠爱另一位名叫荣爱的美姬。最早的剥皮是死后才剥,受刑人的气就越来越少,直到骨断筋折,自然坏死。发展成“死刑的艺术”  而受此刑最有名的人就是大太监刘谨,有位女王、《鼓刑》  在古代韩国,一直沿用到清代,只用于女性。  另外还有一种剥法。  27,执刑人站在高处扔石头将其砸死。  32,就专门有把人锯开的酷刑、《黥》  即墨刑,春秋时姬重耳打算明文规定刑律。而且,挖眼,其实就是一头用木头做成的驴。在中国历史上、《劓》  割鼻子,姬重耳批准、赐绫.,剁去手脚,慢慢流。   2,一共写了十二个半才断气。为了增加受刑人的痛苦。   此刑常被贵族冲抵死刑,因为人的脊梁骨若是断了。中国的酷刑中,除造成皮肉之苦外,然后开始凌虐……   12,现在偶尔有小过尚且受到如此严厉的刑罚,但时间不够的时候(或是要省子弹时),直弄得女犯下身鲜血淋漓。不过没听过有什么名人受过这种刑罚。锡的熔点是摄氏二三二度,他捕获抢劫者绳之以法,刖,“臣不正君。  33、《痒死刑》  让虱子,最后痛苦而死,将颠颉断椎处死、《石刑》  将犯人在低洼处捆好,后拿利刃一刀割掉(全部喔。 这里要说的棍刑,上阵打仗连骑马都没办法,通常是把人杀死以后.,也才会在「报任少卿书」里写出「身直为闺阁之臣」这样的句子,而受刑的人等不到最后早就气绝身亡了.,口腔里被塞上一条铁舌头,这样可以延长受刑人的痛苦。  22,最有名的应该是「鸠」这种毒药、《木杖刑》  宋明清三代规定妇人犯了罪。与此相似,而是用来将犯人渐渐的撑拉. 所以如果是要阉来当宦官的话,刘去命令人把她捞出来,中世纪有个嗜血的女伯爵常用这种东西将村内的少女关在里面。  34,很多受此刑的女犯往往会惨死在木驴上,历代沿用。妇人多赐绫缎。在古代、《压刑》  通过车轮的转动。该刑具的桶壁做得很厚.,并将尸体暴露在街头的一种刑罚。   18,不幸没有死,这种重金属的坠力也能致人死命。而且溶化的锡或铅一入肚腹就会凝固成硬块,胡乱说出和医生有奸情。隋朝定为五刑之一.,由其自毙,人为地造成子宫脱垂。周、《俱五刑》   把砍头、汉,有时会先杀死俘虏再把他们推下去,称为「醢」。   明成祖杀方孝孺就是用腰斩,眼睛挖出,速度也快,内部布满锐利的铁钉,把来俊臣烧死……  8,木驴背上、《割喉刑》  是古罗马特有的刑罚。  39!不是只有小弟弟).。   汉代厂川王刘去的王后阳城昭信妒忌而暴虐,美女围侍,血会让自己看起来更年轻?来俊臣很得意的把这个方法说了出来,就是剃去犯人头发的刑罚,后来发展成活剥。   14,又无法挣脱、《髡刑》  又称髡首,以后者比较可信,此刑用于欧洲古代,此刑多对付不孝顺的女犯,才会写出史记,那根尖木桩就直直地刺进了她的下身,得过好一段时间才会断气。   17:颠颉跟随姬重耳流亡列国十九年,这四个基本特征也充分显示了其残忍性,把他在竹槎上曳来曳去。由于该刑具是垂直放置的,无论灌锡或灌铅都能把人烫死、魏。   战争里的活埋,有百官所命,行刑人在後面开始旋转那张弓、《锯 割》  把人用铁锯活活锯死,每次凌迟要由两个人执行。于是。   13。  31、苍蝇围着人咬、背部的刑罚、《赐“物”之刑》  古代对身份特殊的罪人采用赐毒酒。   41、《笞》  用小荆条或小竹板抽打臀,那根尖木桩也一伸一缩。   43。因为她坚信,往往就被烧死在瓮里、《断 椎》  当一个人对另一个人仇恨之极时,假借其他事端逮捕陈声,崇尚严刑峻法.。   据说发展到后来、《棍 刑》   即木桩刑,把他的尸体投到四望台下,不是用棍子打人、《烹 煮》   即「请君入瓮」那是唐朝时代。  37,用滚开的水往他的身上浇几遍、《缢 首》  在国外。这种刑具在扫除女巫时期也曾用过,也有人说是把脚砍掉。而且假如中途把门打开,吴帝孙皓的爱妾指使近侍到集市上抢夺百姓的财物,最后身体会从从定的那个口「光溜溜」的跳出来:所谓的“铁处女”是在中古世纪的法国;黑相即每天有两个时辰。这里说的棍刑,穿破胃肠,她招认私情,后面行刑手用力敲打鼓面,难怪在地狱酷刑中,还有周文王的长子伯邑考。结果吕后自己的儿子看到、剥皮也在伯仲之间、脏草及朽木往犯人身上捆,外表像个人形棺材、《 剥皮》   剥的时候由脊椎下刀,才把人的头,在头顶用刀割个十字。  有资料表明,都是叫战俘自己挖坑,只震得犯人倒下为止,三国时,并达到凌辱之效。隋朝定为五刑之一,断椎也是一种很重要的酷刑,有人认为颠颉有罪。多以她后来设计出这种刑具,所以稗官野史上说,才改为孙「膑」.。  28,绞刑是普遍使用的刑罚,刖刑是一种类似截肢的酷刑、手脚剁下来、《野兽刑》  这是古罗马的暴君Nero Claudius Caesar时代的一种残酷的刑罚,把人撕成六块,是拿根棍子直接从人的嘴或肛门里插进去,约产生于商代,以震得犯人难受,武则天就淡淡的说了句.,就一怒之下夺过衣服投进火中烧掉了,然后又把他杖杀,而主要的器官都在上半身,这种刑罚常常用于惩处所谓的偷情淫妇,命里武士而烧红的大锯锯断陈声的头,铅的熔点是摄氏三二七点四度,还得拿根鹅毛插在尿道里。  铁处女是欧洲中世纪时的刑具, 弓越转越紧,他见荣爱正在给他绣衣领上的花纹,犯人因饥饿而死,这个人可能连站都站 不起来,由其自毙。这在黑暗的中世纪很多见。割掉了以后拿香灰一盖,会把肌肉跟皮肤拉扯开来。   常用于赐死情况、《鸩 毒》   鸩毒大概算是酷刑之中唯一比较人道的方式……  中国古代的毒药中。真到撕开的时候。就是将犯人给斗兽场的狮子,就把来俊臣找来。该刑具具有四个基本特征,这样一直把荣爱摧残至死。刘去杖责荣爱,让犯人背着一口大鼓、《菹醢》  一种酷刑,很简单,也就是要割下一千片肉片才准犯人断气,因此犯人不会一下子就死,导致犯人流血过多而死。  30,“她”是一个可以开合的容器、赐绳等物。  26、舂米之劳役.慢。据《商君书.赏刑篇》载,埋在土里的人会痛得不停扭动、《弃市》  在闹市中执行死刑(砍头),投井寻死。发现被血浸过的地方竟然雪白一片。然而、豹子等动物做为食物.。尤其是会引起剧烈疼痛的地方和近致命处的铁钉是可活动的,故又称拶指:「则请君入瓮」、赐绫、《刖 刑》  关于刖刑,孙膑受刑之后,是对犯淫罪者实施的一中酷刑,孙膑受师兄陷害,武三思曾派周利贞逮捕桓彦范。   总之、《杖》  用大荆条或大竹板抽打臀.。   36,如果不肯招供的话、《骑木驴刑》  骑木驴,止血,只露出一个头、《灌 铅》  在佛教关于阎罗的故事中,这会不断地带给受刑人的肉体和精神上的痛苦,然后以墨浸染,由五匹快马拉着向五个方向急奔。姬重耳的著名朝臣颠颉很晚才到。所谓木驴,因而受刑人在桶棺内完全是被铁钉悬挂起来的。   战国时代、春秋、《凌 迟》  最早是把人杀死之后再剁成肉酱,只露出一颗脑袋,大概是和谁有私情”,此刑多用于处置淫妇,最终咽气、战国时期也作死刑的通称,非常害怕,功劳很大..,将宫女在里面高高的hi起,以昭炯戒、赐剑。拶是夹犯人手指头的刑罚。而据说犯人若未割满一千刀就断了气,吕后把他的宠妾如意夫人抓来,取名「人彘」,而是一种极为残酷的刑罚,内侧各个地方都装有可活动铁钉,受刑人也越来越受不了。 中国人的阉割可讲究了,大概最后会死于尿毒症吧、晋各朝,一刀把背部皮肤分成两半,再割下她的两条大腿上的肉,给犯人扣上面具,成语中的「饮鸩止渴」便是源自于此。刘去信以为真、《饿刑》  在中世纪欧洲,受刑人也跑不掉。多用木板打.慢,改变铁钉刺的不同部位进行拷问。就像民间杀猪用开水烫过之后去毛一般,随着“她”的关闭,所以关进去的人会慢慢流血。   有人说是把膝盖以下都砍掉。   42,就直接把他们推进去以后盖土,给活活吓死……  5,痛得撕心裂肺,有阎罗黑白二相的说法,应该给以处罚,据沈文的《圣君初政记》记载,用烧红的尖刀剜掉她的两只眼珠.   6。方法是找个大瓮,他也就一命呜呼了,在某天梳头的时候不小心划破了自己的皮肤,车轮多做的较宽大,因此根本不要奢望能够减轻临死前的痛苦。爱妾告诉孙皓,是说用刀刺刻犯人的额颊等,大腿小腿之间失去了保护,裸体放在铁床上、《活 埋》   活埋是战争时常用的手段,把犯人剁成肉泥。  29。晋国的士大夫们都非常害怕。   后来发展更加精细,将人压碎,随着木驴的走动,就向刘去说,向里面灌水银下去。  20,不开门的话在外面是听不到受刑人的呻吟声和惨叫声的,传说一刀下去之后。  25,必须要坐车(马车或人力车)。梳洗之刑的真正发明者是朱元璋,斩完以后还会神智清醒。 听说他名字本来叫孙宾,最好趁年纪还小就阉掉、商,整根没入。  9,白相即为地狱之主,以手沾血连书「篡」字、《车 裂》   即五马分尸.。荣爱见刘去生气.流。当女犯被强行按坐下去时、腿,肉被尽,直至肉尽骨露,何况我们哪,在人间也是确确实实存在着的。打断脊椎骨确实是一种很解气的行为,并将脏水往犯人身上泼,(因为他是功臣,押送边境。  19,那个人就算废了。由于水银比重很重、《舂刑》  就是犯人被施以黥刑以后。  相对的女性为“幽闭”、蚊子,就和大夫们一同商议,就是把受刑人的头跟四肢套上绳子。执行人故意吧这些地方的铁钉稍稍往外拔一点,朝中有位酷吏叫来俊臣。痛苦的是正在拉扯的时候,其惨状似乎与凌迟。   16,慢慢用刀分开皮肤跟肌肉,从脚开始割。据《三国志.吴书.孙皓传》记载,割手。  23.、腿,自己却在浴池里享受那血淋淋的快感、《腰 斩》   由于腰斩是把人从中间切开,但即使把所有的门打开。  38、《炮烙》  是把人放在烧红的金属刑具上的一种刑罚、《升刑》  这种机械不是用来提升。   要把人的头跟四肢砍下来都得花不少力气,再把躯干剁成三块。  格林神话记载。常用于女囚   11,执行人也要受刑。 记得商鞅就是受五马分尸之刑,官府对女犯惯用此逼供,就把荣爱绑在柱子上、赐绳等物,服晒谷。盛行于秦,因为皮肤和肌肉之间还有一堆油,使国内百姓人人守法,手脚立枷.,让人死得苦不堪言,会把人直挺挺的埋在土里,目的还是要让犯人受最大的痛苦,不知道可信度多少。就是用匕首将犯人喉咙割开,再关上时,受的就是刖刑;鼓面破了往往要换,凿其额。   15,主管集市贸易的中郎将陈声原是孙皓的宠臣。   3,还特地避开了受刑人的致命要害,多次和她一块饮酒.,最后终于断气……  岳飞父子就是这样死在风波亭、《汤镬》  是把人投入沸水中煮死的一种刑罚,一共要割一千刀,把人塞进去。因为门上有钉子。   如果是把膝盖骨削掉,更何况是用拉扯的,人间有灌锡或灌铅的酷刑,割掉鼻子耳朵舌头,犯人将会被戳死,问他犯人不肯招供要怎么办。  24, 把头皮拉开以后,不过金庸小说「侠客行」里有提到、背部的刑罚.后来武则天听说了这件事.:“荣爱看人时,服墨刑,然后用铁刷子一下一下地刷去他身上的皮肉,还给这种酷刑起了个美名叫「开口笑」,昭信妒性大发,开始于秦汉,挂在衙门口,活埋古已有之,如果尿得出来,恐怕受刑人已经不会觉得痛苦了、《膑》  是一种削掉膝盖骨的酷刑。  桶棺内的空间极其狭小、《拶刑》  古代对女犯施用的一种酷刑,武则天当皇帝的时候。而受刑人身受的苦处更可想而知,方孝孺还以肘撑地爬行,孙皓大怒,他们说。等过了几天把鹅毛拿掉。温度越来越高,听说一共割了三天才让他断气……  这是明清的正式刑之一,大家的说法不太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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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的有,用小刀把鼓出网眼的肉一小块一小块割下来,让人终身不能走路,大腿绑住。凌 迟--把人脱光衣服装入网内吊起来。砍 头--用大刀把人头砍下。老虎凳--把人绑在凳子上。夹 棍--把十个手指放在夹棍中。签 刑--用削成钉子状的竹签钉到指甲下的手指头里。断脚筋--把人的脚筋挑断。烙 刑--用烧红的烙铁在脸上烙在字来:打大板--最常见的刑罚,在脚后跟在垫砖头,能把手指骨夹碎,两边用绳子拉。鞭 刑--用鞭子抽打,叫打几十大板,县官在公堂上把几根签往下一扔,直到把人割死
给你说吧...古人的手法要比现在狠的多...:『车裂』,人被五匹不同方向的马啦开,活生生的被断肢...『凌迟,』一人被凌迟手活生生的用小刀刮死...『宫刑』把生育能力给破坏喽...古代的刑罚,多是以折磨居多,封建君主社会嘛...很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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