棚户区改造规划房入住前有那些费用

&&凡本网注明&来源:滕州房产网(以下简称滕房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滕房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非本网原创作品(转载内容)如遇内容纠纷请参照本网,与本网无关。
&&滕房网编辑联系方式:tengzhou@&滕州房产网新闻热线:
 |  |  |  |  | 
滕州房产网-滕房网您的收藏夹是空的,赶紧收藏吧!
吉林省吉林市棚户区改造拆迁交款后,但给的面积比原来少,怎么办?入住还需要交哪些费用?
问题来自:吉林
| 提问时间: 02:30
吉林省吉林市棚户区改造后给增到54平(按800元/米),有拆迁协议,并交款。后选房时该开发商说没有54平的了,只给52平的,开发商应该退这笔费用吗?另外,拆迁户入住交纳的费用跟商品房一样吗?
邮箱地址:
请输入密码
您也可以用合作网站账号登录:
暂时没有回答,请查看相关问题
拆迁、面积、入住相关问题
您可能感兴趣的房源
1室1厅&46平米
博泰江滨威尼斯
2室2厅&86平米
博泰江滨威尼斯
3室2厅&178平米
圣淘沙花园
2室2厅&69平米
青山湖小区
每个问题最多只能赞同5次,请不要频繁赞同
房产专家和备选专家才能提交回答
您目前不是问答专家
请输入密码
相关区域二手房
17个回答4个回答2个回答34个回答1个回答
拆迁 面积 入住
"的问题,中国最大,最专业,最全面的房产问答知识平台,数万房产专家和热心网友随时为您解答
客服热线/ 虚假信息举报:400-620-9008&&&&
Copyright &
All Rights Reserved关于棚户区改造回迁安置楼房必须达到入住标准的紧急通知_西林吧_百度贴吧
&&&&&&&&&&&&&&&&&&&&&&&&&&&&&&&签到排名:今日本吧第个签到,本吧因你更精彩,明天继续来努力!
本吧签到人数:0成为超级会员,使用一键签到本月漏签0次!成为超级会员,赠送8张补签卡连续签到:天&&累计签到:天超级会员单次开通12个月以上,赠送连续签到卡3张
关注:19,316贴子:
关于棚户区改造回迁安置楼房必须达到入住标准的紧急通知收藏
快试试吧,可以对自己使用挽尊卡咯~◆◆
关于棚户区改造回迁安置楼房必须达到入住标准的紧急通知
伊棚指办发[2008] 4号各县(市)、区(局)人民政府:&&&& 按照市委、市政府开展棚户区改造的工作部署,我市两级政府对棚户区改造工作高度重视。目前,各地棚户区改造工程已相继进入施工阶段,而且进展情况良好,然而,在检查中发现,许多区(局)在回迁安置楼房的配套设施建设上没有按照要求进行。按照省政府《关于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中提出的有关“新建回迁住房配套设施应齐全,满足居民入住使用基本要求”和市政府关于“保障群众基本住房条件得到满足”的规定,市棚改指挥部要求:凡棚户区改造项目回迁安置楼房,必须达到入住标准。新建回迁住房要进行简单装修(准备装修,要求建毛坯房的除外),室内墙面刮大白,安装居室门、卫生间门、简易灯具;卫生间安装蹲便、洗手盆;厨房安装水池、水龙头、灶台,以满足居民入住使用的基本要求。特别是对廉租住房更要达到入住标准,以确保低保、困难家庭回迁,否则不予验收。&&&& 望各县(市)、区(局)政府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棚户区改造项目的回迁安置房入住达标工作,使这一关系政府信誉、关系民生、关系棚户区改造工作好坏的大事切实得到有效落实。&&&&&&&&&&&&&&&&&&&&&&&&&&&&&&&&&&&&&&&&&&&&&&&&&&&&&&&&&&& 二〇〇八年七月四日
主题词:住宅建设&& 棚户区改造&&& 安置楼房入住标准&& 通知 抄报:省建设厅住宅与房地产业处 抄送:棚户区改造成员单位 伊春市棚户区改造工程建设指挥总办公室&&&&&&& 印发&&&&&&&&&&&&&&&&&&&&&&&&&&&&&&&&&&&&&&&&&&&&&&&&&&&&&&&&&&&&&&& 共印:45份 &&&&&&&&&&&&&&&&&&&&&&&&&&&&&&&&&&&&&&&&&&&&&&&&&&&&&&&&&&&&&&&
快试试吧,可以对自己使用挽尊卡咯~◆◆
那不得全价给钱呀?&还能给你这便宜事?
登录百度帐号推荐应用
为兴趣而生,贴吧更懂你。或日14:43&&&&&&&&
记者 陈兰君子&&&&&&&&来源:金融时报
  住房城乡建设部近日公布了2014年有关住房保障的若干时间表,细读这份时间表,2014年住房保障的蓝图已被清晰勾画出来。“探索共有产权住房,大力推进棚户区改造,推进廉租房和公租房并轨运行”,成为今年住房保障工作的重点。
  住建部明确表示,确定北京、上海、深圳、成都、淮安、黄石为共有产权住房试点城市,要求试点城市按照实施方案积极稳妥推进试点,在12月底前报送试点工作总结。
  据介绍,试点城市的主要任务是,在完善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创新棚户区改造融资机制等方面进行有益探索。
  住建部介绍说,按照目前公认的定义,共有产权房是一些地方通过让渡部分土地出让金,税费减免等方式,来降低商品房建造成本,使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买得起房。其中,最重要的就是要明确共有产权的关系,以及这部分房产升值以后,各方利益的合理分配。
  住建部指出,从一些城市的实践来看,发展共有住房,在政府的支持下,充分发挥市场作用,能够调动群众依靠自己努力改善住房条件的积极性,有利于加快解决群众住房困难。同时,发展共有产权保障房,符合公平、效率原则,可以避免陷入福利陷阱,有利于保持或激发社会的活力。
  同时,住建部要求,各市县要抓紧完成年棚户区改造规划编制,分解到年度、落实到项目,5月底前报省级政府批准后报住建部备案。
  棚户区改造,担负着促进经济协调发展和改善民生的双重责任,是今年保障房建设工作的重点之一。按照安排,今年全国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计划新开工700万套以上,其中各类棚户区改造470万套以上。
  根据《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年)》,2020年要努力实现1亿左右的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落户。为此,住建部提出,要会同有关部门开展进城落户农民住房保障需求研究,调查测算至2020年进城落户农民住房保障需求数量,为编制“十三五”住房保障规划提供支撑。
  积极推进公租房和廉租房并轨运行,是2014年住房保障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内容。住建部提出了明确的时间表:6月底前,各地区要出台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实施办法,指导督促市县在8月底前出台实施方案;2014年底前,各地区要把廉租住房全部纳入公共租赁住房,实现统一规划建设、统一资金使用、统一申请受理、统一运营管理。
  住建部表示,并轨后住房保障投资力度不会减弱,地方政府投资和中央投资补助资金不会减少。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的通知》,明确在6月底前出台并轨运行实施办法,指导督促市县在8月底前出台实施方案。
相关附件:
&(您填写的用户名将出现在评论列表中) 匿名}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长辛店棚户区改造2015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