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想戴乌纱 打戴焰军 廉政政

揭阳廉政网-廉政论坛-法大于天,领导干部必须遵法畏法
信息检索:
法大于天,领导干部必须遵法畏法
法大于天,领导干部必须遵法畏法&来源:人民网&&&&&一直以来,权力与法律的胶着与较量,在我们身边时有发生。且不说在少数无良官员眼中,所谓法律,只是权力挥舞的杀威棒,不惜以权代法、以权欺法、以权害法,权力干预司法时有发生。既便是“好官”,也会习惯用批示解决司法案件,以主持公道为荣;善良的百姓,更会引颈盼望出现“青天大老爷”关注自己的“冤案”,把涉法事件的解决,寄托在所谓“清官”或相关领导人的批示上。这些年,信访人群的不绝于道,在某种程度上,代表了一些百姓对地方司法、对地方官员以权欺法的不信任,却又对&“青天”干预司法产生憧憬,这仍然是带有浓厚人治色彩的社会现象。&&&&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人们期盼的这项制度,在3月30日落了地。中办、国办公布《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巨细靡遗,以不容置疑的坚定姿态,在权与法之间竖起“防火墙”,警告那些敢于铤而走险干预司法的官员,如越“红线”非但可能“官帽”不保,甚至可能还会面临牢狱之灾。&&&&一项制度的落实,必须是权威法条与操作细则的结合,既有事前警示、事中监管,又有事后追责——细看这一“规定”,让人放心不少,不但规定任何干预司法活动都将被记录,白纸黑字逃无可逃;且五类违法干预司法行为将进行通报,必要时向社会公开;更明确提出还要将之纳入党风廉政和政绩考核体系,这就意味着领导干部再向司法伸手,顶戴乌纱可能不保。“规定”的细致程度,几乎是不留死角、杜绝侥幸,比如以下这些曾经司空见惯的现象,一律叫停,“授意、纵容身边工作人员或者亲属为案件当事人请托说情”,“为了地方利益或者部门利益,以听取汇报、开协调会、发文件等形式,超越职权对案件处理提出倾向性意见或者具体要求”……&&&&这则“规定”,将司法和权力彻底“隔离”,法律终于将比“批示”更管用了——不管是要抓人的批示,还是要放人的批示。其实,十八届四中全会强调依法治国、依宪行政,而宪法规定非常明确,一切组织和机构都要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各级党委政府、各位“一把手”,都不能突破这个法律金箍棒划出的禁地。&&&&从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形成了一整套完备全面的法律体系,但这只是法治的起点。法律的生命,在于不折不扣地实施;法治的力量,在于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这则“规定”,再次让公众看到了“把权力关进笼子”的希望,让法律真正成为保护百姓合法权益的最后一道安全防线。&&&&曾在漩涡中载沉载浮、此消彼长的权与法的较量,或将以权力的完败而告终。中国治国理政已进步入新阶段,无论是“官”还是“民”,都得开始适应权力必须对司法敬而远之的常态了。
全国纪检监察网站
南粤清风反腐倡廉—人民网新华网中国法院网新华网
各地级以上政府网站
省直部门政府网站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揭阳市党务公开网惠来廉政网普宁廉政网揭西廉政网揭阳党风廉政信息公开平台揭阳新闻网榕城纪检监察揭东廉政网揭阳市人民代表大会揭阳日报廉政文明谈:俭以成廉 侈以成贪
廉政文明谈:俭以成廉 侈以成贪
中国文明网 
&&&&人们在倡廉肃贪的过程中,察觉到一个重要的社会现象,那就是奢俭和贪廉之间,存在着紧密的关联。侈靡风行之处往往也是贪风炽盛之地,竞尚挥霍之徒也常常是贪赃枉法之辈。康熙时担任过文渊阁大学士的陈廷敬曾说:“贪廉者,治理之大关;奢俭者,贪廉之根柢。”(蔡冠洛:《清代七百名人传》)意思是说:官吏之贪墨或清廉,是事关政治大局的事情;而决定官员或贪或廉的根基,则在于其追求奢侈还是谨守俭约。既然人们对贪官污吏深恶痛绝,崇俭鄙侈也自然成为政治伦理的一个重要价值取向。
&&&&康熙皇帝在《庭训格言》中曾这样说:“若夫为官者俭,则可以养廉。居官居乡,只缘不俭,宅舍欲美,妻妾欲奉,仆隶欲多,交游欲广,不贪何以给之?与其寡廉,孰若寡欲?语云:‘俭以成廉,侈以成贪’。此乃理之必然者。”(《康熙政要》,卷十三)
&&&&为什么俭可以养廉,侈足以成贪呢?康熙帝所说“此乃理之必然”的“理”,又究竟何在呢?关于这方面的议论,清代的“官箴”书中反映得十分充分。
&&&&觉罗乌尔通阿的《居官日省录》中有这样两段话:
&&&&“侈则多欲。君子多欲,则贪慕富贵,枉道速祸;小人多欲,则多求妄用,败家丧身。是以居官必贿,居乡必盗。故曰:侈,恶之大也。”(乔立君主编:《官箴》,第549页)
&&&&“盖国家廉俸有常,人念奢侈无度。金樽玉,器必精工;细葛轻裘,服必华丽;脂车秣马,壮我观瞻;食美饮甘,遂我哺啜;甚至娇婢娈童,一呼百喏。穷奢极欲,取给无门,由是百计搜求,贪得无厌。势不能不籍下民之脂膏,以供骄奢淫逸之念,其流毒可胜言耶?”(同上,第548页)
&&&&《平平言》的作者方大用不同的语言表达了几乎同样的意思:
&&&&“俭以养廉,老生常谈也。其理,却至当不易。”“若习为奢华,饮食、衣服、车马、器皿、玩好等项,件件讲究,所出之数浮于所入,势必缺用。缺用不已,势必借债。借债不已,势必贪赃。”(同上,第598页)
&&&&封建君主也常常用这个道理告诫大小官员们。嘉庆皇帝在一道谕旨中指出,那些因贪渎而“身罹重罪”的高官,“如蛾投火,实堪悲悼。推原其故,总由恣情糜费,日事奢华,以致廉俸所入,不足供其挥霍,因而败俭u闲,多方婪索。伊等岂不知得受赃款,律有明条,而利令智昏,遂自蹈重谴而不顾。”(《清仁宗实录》,卷75)
&&&&可惜言者谆谆,听者藐藐。清代官场的侈靡之风,不说愈演愈烈,至少也是经久不衰。这种状况的出现,其社会根源便在于传统中国社会缺乏有效的制约和监督机制。在这种情况下,那些原本就没有什么“治国平天下”政治抱负,一心只想升官发财,以攫取政治权力作为个人飞黄腾达手段的人,一旦头戴乌纱,手握重权,就立即安富尊荣,穷奢极侈,整日里锦衣玉食,声色犬马,骄奢淫逸,纸醉金迷,“以官场为享福之地,借临民为行乐之方。”而为了满足这些无休止的欲念,就必定要巧取豪夺,苛征暴敛,贿赂公行,残民以逞。
&&&&常言道:“由俭入奢易,由奢返俭难。”对侈靡的追求是难有止境的。一旦身涉浮华,就会得陇望蜀,贪多务得,久而久之,则沉溺其中而不可自拔。如有人所生动描述的:“侈靡之为害也,取之百姓不已,必至侵及官帑。其始偶然,继乃常然,久且习为固然,而忘其所以然。”(汪祖辉:《学治臆说》)到那个时候,“利径一开,万难再窒。情移势逼,欲罢不能”。明知长此以往,终不免身败名裂,但欲壑难填,利令智昏,自然也就不惜以身试法了。
&&&&官场上的一些陋习,也常常成为助长侈靡之风的温床。例如讲排场的风气,就是如此:“仕途中有种习气,俗谓排场,亦曰讲款。如衣服合时,进退中度,仆从都秀,饮馔佳良,器皿精工,轿伞齐整,应对便给,书札殷勤,皆所谓排场也。”(徐栋、丁日昌:《牧令书辑要?屏恶》)在这种风气下,不讲排场,似乎就有失身份,反而成了官员中的另类;而竞尚奢华,也就成了官场的一种潜规则。从这里我们看到,一旦某种陋习形成了风气,往往能够造成积非成是、以丑为美的怪现象。
&&&&侈靡之风的泛滥,促使社会更加增强了宣扬“以俭养廉”观念的紧迫性。这种观念的提倡,究竟能在多大程度上对侈靡与贪渎现象起到遏制作用,其实是大可存疑的。但无论如何,作为一种政治荣辱观,鲜明地提出“俭以成廉,侈以成贪”,使崇俭鄙侈成为社会的一种主流意识,是有重要的积极意义的,它也可以成为古代政治文明中的一份有价值的历史遗产。
&&&&人们总是把俭与廉紧紧地联系在一起。所谓“惟俭足以养廉”,所谓“居官之所恃者在廉,其所以能廉者在俭”,所谓“欲教以廉,先使之俭”,都是讲勤俭是廉洁的根本。从政治上来说,只有经得起财色等物欲诱惑的人,才能身正行端,真正做到“无欲则刚”。从生活上来说,只有清心寡欲,淡泊自甘,才能无觊觎之心,杜贪婪之念。有人总结俭有四大好处:“俭则安分,俭则洁己,俭则爱民,俭则惜福。故曰:俭,美德也,官箴也。”能俭则“不至侵用官项,K削民膏。身心俱泰,寝食皆安。”(《官箴》,第544页)
&&&&应该指出,这里所说的俭,同吝啬完全是两码事。“可省则省,谓之俭;不可省而省,谓之吝啬。”(方大:《平平言》)俭不是指需要用而硬不用,而是指应该用而用之不过分。提倡俭约,也不是要取消一切正当的物质需求,更不是要装腔作势,矫情作秀。人们常常拿西汉时“以宰相封候”的公孙弘为例,他标榜自己“布被,食不重肉”,但大家认为这只是“矫情干誉”,“饰诈以钓名”,并不合乎俭的本义。其实,所谓俭,只是不要纵情声色,耽于逸乐,暴殄天物,劳民伤财而已。下面的一段话,也许对侈俭之辩讲得比较切实明白:
&&&&“凡宫室、饮食、衣服、器用,受用得有数,朴素些、简淡些,有何不好?人心但从欲如流,往而不返耳!转念之间,每日当省不省者甚多。日减一日,岂不安静快活?不但治生,即是寡欲清心之要。力持此法,更加一勤字,终身不取一毫非分之财,泰然自得,衾影无惭,不胜贪秽之富千万倍耶?”(《官箴》,第549页)
(作者:李文海 单位:中国人民大学)
(责任编辑:办理速度最快:
鞍山分平台【不足1天】
办理数量最多:
沈阳市公安局【46件】
办理质量最高:
抚顺市新宾县价格监督检查局【20星】
Copyright 2010
, All Rights Reserved . 技术支持维护:民心网新闻中心}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2015党风廉政半年总结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