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古代老人配带宝剑跪坐在地上,仰望天空作文,半空中还悬挂着一

  新人第一次写作,希望得到大家的支持,如果大家觉得好,麻烦移步起点,注册个账号支持一下,谢谢。  第一卷 初出茅庐  第一章 小猎手  白云峰,位于哥勿州(今吉林)境内,太白山系之一(今长白山),峰高林密,积寒凝翠,物产丰富。  此正是初春时分,惨白的阳光无力的渲染在这片安静的土地上,一颗颗傲立的红松枝叶间,尚是白雪皑皑,苏醒的唐松草正奋力的从薄薄的积雪中破茧而出,偶尔一两只欢快嬉戏的雀鹰在密林中往复的追逐,带起树上的雪块“啪”的坠落在地,惊起正在林间觅食的马鹿警觉地竖起他们那毛绒绒的双耳。  “爹,等等我。”忽然,一声稚嫩的童音打破了这片山林的寂静,慌乱的马鹿迅速的窜入荆棘之中。  “狗娃,你在家里是怎么说的啊。”  一个雄壮的汉子映入眼帘,此人身着青布粗衫,头带花貂皮帽,腰间围着一块花斑兽皮,宽厚的肩膀上背着一张雕木乌弓和一个箭筒,手中持着一把刀口铮亮的开山腰刀,浓眉大眼,黝黑的脸庞棱角分明,此刻宽亮的额头上正泛着密密的细汗。  “我们赶紧翻过这块山头,山那边的雪已经差不多融化了,趁现在开春,猎物们筋骨还不活络,我们多打点回去,分点给林嫂子他家。你不快点跟上,天黑前我们就赶不回去了。”说罢,脚下没有细毫停留继续往前疾行,皮靴踏在尚未融化的积雪上,发出轻微的“咂咂”的声响。  身后一个大约七八岁的略显瘦小的男孩正张着小嘴急促的喘着粗气,他身着斑杂的兽皮缝制的袍子,毡帽下,一张粉嫩稚气的脸蛋红扑扑的,手里拿着一把灰色的小弓,腰间的小箭筒里装着十来枝羽箭,“嗯,我记得。”说话间,嘴里呼出一团团的白色的雾气,脸上露出坚毅的表情,“我要给柱子吃我亲手打的猎物。”  柱子是他的小伙伴,比他小半岁,去年年底柱子他爹为了储蓄一冬的食物,上山打猎时被黑瞎子抓伤了腰,虽然捡回了一条命,但落了个半身不遂,家里的顶梁柱倒下了,一家顿时陷入困境,若不是邻里接济,这个冬天恐怕都熬不过去了。狗娃用力的握了下手里的弓箭,加快脚步。  余晖下,一大一小两个身影渐行渐远的慢慢的消逝在丛林之中。  山腰,一个只有十来间茅草屋的小山寨里,偶尔传来两声猎犬低沉的吠声,积雪已经被清理集中堆积在一个三丈高的瞭望塔下,只有屋顶间或一块块冰晶状的积雪反射着阳光的炫丽,塔顶一杆破旧的三角旗在寒风中咧咧作响,依稀可见旗面描绘着一只简易的猛虎下山的图形。这是方圆十里内,白云峰下唯一的山寨,叫虎扑寨。  东首一间三居室的草屋中,正在升起袅袅炊烟,一股淡淡的清香肉味沁人心脾,忽然,“吱呀”一声,一个身着灰色褶裙,挽着高髻,面容端庄,肤色略黑的妇人打开木门,站在门口大声喊道:“柱子,心姨娘炖了花尾榛鸡汤,你来端过去。”  隔壁另一栋屋子内传来另一个妇人的声音:“心姐,老是这么麻烦你们多不好意思,去年封山就比往年来得早,你自家的食粮本就不多……唉,只怪我们当家的命不好,累得你家猛子哥这么早就上山,我心里真是过意不去。”一声妇人的叹息悠悠的传来。  “咱屋上屋下的,少说这些有的没的的,你也别太担心了,等孩子他爹回来后,我让他去请个大夫回来帮你当家的看看。”妇人轻声的劝道,返身从灶堂里端出一个小锅。  “柱子,去吧,记得谢谢心姨娘。”隐隐的传来妇人的抽啜声。话毕一个皮肤黝黑虎头虎脑的八九岁的小胖子从屋中跑出来,接过妇人手里的锅,咽了下口水,恭敬的说道:“谢谢心姨娘。”  妇人慈爱的摸了摸小胖子的头“乖,没吃饱的话,等会再给你炖点野菜填填,等你羽哥他们回来,姨娘烤鹿腿给你吃。”  小胖子抬起头,望着妇人,期盼的说:“羽哥说要打一只雪狐。”羽哥是这个妇人的儿子,名字叫任振羽,振羽这个名字还是他出生那年他爹去城里卖猎物时,花了一吊钱请城里的先生取的,意为展翅高飞,今天见他爹上山打猎时,缠着一定要跟去,临行前跟小伙伴夸口说要打一只雪狐。  雪狐是白云峰上稀有的动物,全身纯白,只有在冬雪未融时才出来觅食,平常是很少见到的,警觉性很高,速度奇快,猎户们都以打到雪狐为荣,一个寨子里若是有猎户能够打到一只雪狐,全寨的人都会去围观和道贺,没有杂毛的雪狐皮拿到城里可以换一年的口粮。  这时另一妇人也从屋中走出,身板相比第一个妇人稍微柔弱,肤色较为白净,双眼微微泛红,用手插拭着腰上的围裙,接话道:“心姐,你家狗娃可比我家柱子懂事多了,我家柱子还浑浑的。”  说到孩子,第一个妇人顿时面露喜色,扬了扬眉道:“那孩子心性纯良,就是脾气犟,跟他爹一样。你家柱子也不错啊,身板儿壮,以后啊,这寨子里怕是数他力气最大了。”  寒风呼啸而过,渐渐掩盖了两个妇人的声音。  山北,因与完达山交接,这里山势较缓,因底下多白岩石,除了一两株顽强的小树苗外,有泥土的地方均覆盖着一层绿油油的嫩草,少了参天大树的遮挡,这边的雪已经基本上消融的差不多了,消融后的雪水混合的冰块顺着山势往山侧的一条小沟中汇集,潺潺泉水叮叮咚咚的向下奔泻。  一处水潭边的草地上,七八只梅花鹿正在贪婪的享受着新春的礼物,一只公鹿扬着那树枝般的灰色的锐角昂首挺胸的在母鹿中耍着蹄儿的奔跑,时儿,也会停下脚步警惕的环顾四周。  离鹿群不远处的一块白色的岩石背后,一个身影半跪在地,缓缓的拉开了手里的弓箭,瞄准了鹿群中那只骄傲的公鹿,旁边,一个小孩双手紧握着手中的小弓,紧张的注视着远处的鹿群。随着“嘣”的一声,离弦的箭如奔雷般直射向公鹿,准确的命中了公鹿的颈部,强劲的力道将公鹿带着往后翻了个跟头摔出一丈开外,公鹿抽搐着想要站起来,踢腾了几下腿后却无力挣扎,满怀着不舍与不甘,公鹿抬头迷恋的看着天上的太阳,缓缓的闭上了那双或许是因痛楚而泛着泪光的双眼。  突然的变故令失了主心骨的母鹿群四散奔逃,一只年幼的母鹿惊慌的往两人所在的方向跑过来,随着又是一声放弦的声音,一支黑色的羽箭插在了奔跑中的母鹿的额头,颤巍巍的箭羽尤带着嗡嗡的响声,母鹿止住势头,双膝前屈,一头栽倒在地。  “哇”任振羽一声欢呼,从岩石后面转出来,将小弓背回肩膀上,走到母鹿的前面,双手用力的从母鹿的头上将箭拔了下来,将箭头上的血在草地上蹭干净后,将箭递给身后的父亲。“爹,你好厉害。”  任猛接过羽箭,一边从公鹿的颈脖上拔箭,一边严肃的说:“狗娃,一个好猎人,除了体魄外,首重在坚韧,其次是反应。”  任振羽歪着头想了一会,慎重的点了点头道“我记住了,爹。”  “你今天第一次上山,也不需要太勉强了,能懂多少算多少。我们把这两只鹿带回去,再到山上打几只鸟禽,顺便带你熟悉一下这片山林。” 任猛满意的看着自己的儿子,从腰间扯出一根麻绳,将两只鹿的后腿扎到一起,往背上一扛,大跨步的往前走去。两只鹿两百来斤的重量却丝毫不影响大汉的速度。  任振羽连忙跟上去,轻声的说:“爹,你带我去打雪狐吧,我答应了柱子的。”  任猛停下脚步,笑道:“傻孩子,雪狐哪有那么好打,爹在这山上生活了二十多年都没见过几次,我们虎扑寨可是好多年没人打过雪狐了。”  “我们去看看吧,万一碰上了呢。” 任振羽毕竟是才八九岁的孩童,虽说农家孩子早当家,可还是免不了在自己的父母面前撒娇。“可若是我都没去找过,柱子会不高兴的。”  “好好好”看自己的孩子这么小就这么有信义,做父亲的当然很高兴。“雪狐都只生活在山顶,那边可比这斜谷要陡峭的多,加上那里常年冰雪不化,你呆会跟紧我,小心不要滑倒,还有,不要乱跑。我们在山顶不能转很久,必须得赶在天黑前回家,晚上在山上过夜不安全。”  “我会的,爹。”听到父亲愿意带自己去山上打雪狐,任振羽连忙欣喜的应道。  两人继续往山顶攀爬,任猛一边跟儿子讲解着动物的习性和狩猎的要诀,一边轻巧的从树上射下来几只麻痹大意的斑翅山鹑。每当大汉射落一只斑翅山鹑,任振羽都会兴冲冲的拾捡起来,挂在自己的腰间,那志得意满的模样,俨然这一切都是他的战利品。偶尔,任猛也会让任振羽亲自练习,然后在旁边指导,虽然基本不可能有收获,惊吓的斑翅山鹑扑腾着翅膀带下的一抹雪花也会让任振羽激动的欢呼雀跃不已,“咯咯咯”银铃般的笑声回荡在山谷之间。  父子俩其乐融融的没浸在这片安祥的丛林之中,那一大一小两双脚印在平整洁白的雪地上印下一片温馨与欢乐。  山腰的虎扑寨,那叫心姨的妇人此时正徘徊在寨子口的瞭望塔下,满脸的担忧与焦急,时而抬头看着天上已经开始黯淡的太阳,嘴里轻声的嘟哝着一些担心的话语。  柱子家中,柱子看着眉头紧锁的母亲,愣愣的问道:“娘亲,羽哥怎么还不回来?”  柱子他娘温柔的摸了摸柱子的头说:“甭担心,你猛叔叔可是这里最好的猎人,他们可能是路上耽搁了,应该马上就会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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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卷 初出茅庐  第二章 雪狐  不知不觉,太阳已经开始慢慢的倾斜,普照万物的疲惫让他蒙上了一层薄薄的轻纱,微暗的光线仿佛预示着他一天辛苦的工作即将结束,西边的云彩用绚丽的颜色迎接着主人的归巢,轻风抚过,红松摇曳他们的枝条向这位兢兢业业的老人挥手致敬,山林间为大地裹上素妆的白雪依然顽强的用他们的最后的生命反射着微弱的光亮,在红松们高大的身躯的庇荫下慢慢的消逝。  “狗娃,该回去了。” 任猛抬头看了看天色,回头看着后面依然满脸兴奋兴致不减的儿子道:“天快黑了,先回去吧,下次爹再陪你找过。”  任振羽依依不舍的看了眼丛林深处,“那我们明天就来。”初次涉猎的他在父亲的保护下无惊无险的渡过了新奇的一天,也许对他来说这只是一个刺激的游戏.  “明天爹要下山,走吧,我们回去再说,你娘亲会担心的。”想到家中贤淑的娇妻,这七尺大汉竟然露出了少有的温柔。  任猛转身往自家的方向走去,背上的梅花鹿毛发已经失去了原有的光泽,那垂下来的头颈也开始僵硬,从伤口到嘴唇处,一条暗红色的血迹已经干涸。  “好,下次我们带柱子一起来。”  任振羽亦步亦趋的跟在父亲的身后,失去了开始的谨慎和好奇,这一天的脚程使他的步伐稍有踉跄,略显疲态的眼神却仍然不忘环顾搜寻着那份童真的承诺。  忽然,一个白色的小身影从他们身旁迅速的掠过。  “爹”任振羽连忙兴奋的喊道。瞬间恢复活力,转身就要往小白影消逝的方向追去。  “别追”任猛急切的大喝声止住了任振羽的脚步,说罢,走到刚才白影掠过的地方,伏下身,仔细的查看着雪地上那一排浅浅的脚印。  “可能真的是雪狐,你别说话,我们跟过去看看,雪狐出入都是成双成对的,现在只有一只,说不定它们的窝就在附近。” 任猛轻轻的说道。  两人跟随着雪狐留下的脚印来到了一个峭壁之下,只见前面一堆乱石处的一块巨大的碎石下,一只小白狐的后腿上血迹斑斑,卷缩着身体,双眼紧闭,一动不动,而另一只小白狐正叨着一颗红色的果子轻轻的放到受伤的小白狐的嘴边,然后拱了拱他的脑袋,受伤的小白狐睁开他那黯淡的双眼看了看前面的果子,侧过头,又闭上了双眼。  未受伤的那只小白狐见状发出两声低微的悲鸣,匍匐下身子,将脑袋与受伤的那只小白狐的脑袋紧紧地贴在一起。  任振羽毕竟是孩童心性,看到这两只很有灵性的小狐狸温情的一幕,心底没来由的突然的产生了莫名的伤感,一开始猎杀雪狐的想法瞬间抛到了九霄云外,此刻只想着要救那只雪狐脱离困境,让他们可以快快乐乐的生活,用手拽了拽父亲的衣袍,轻轻的叫道:“爹……我们救救它吧。”  虽然对任猛来说作为一个猎人活捉雪狐是一件多么大的荣耀,像现在这种机会更是千载难逢,但看到儿子祈求的目光,联想到家中相敬如宾厮守十余载的娇妻,任猛心中也是一软,我儿尚且敦良如斯,做父亲的又怎好心如铁石,“罢了,今日便行一善德。”将背上的猎物放下,起身便预上前。  对于父子俩的突然出现,未受伤的那只小白狐一开始显得有点慌乱,但马上坚决地用他那幼小的身子挡在受伤的那只小白狐的前面,呲着牙,坚起蓬松的大尾巴,颈部毛发根根直立,瞪着蓝色的大眼睛,发出吱吱的警告声。  “你这小畜生倒是至情至性。”任猛不禁莞尔“我今日却是准备来救你的伴侣的,必不会伤他性命,你且退到一边。”  也许是从这个突然出现的两人身上没有感受到丝毫杀气,也许是对这两人抱有一丝期盼,仿佛听得懂人言般,小白狐稍微犹豫了一下之后,缓缓往后退,但却依然保持着应有的警惕,人类这种复杂的生物对他来说不确定因素太多了。  任猛走到巨石旁边,蹲下身子。只见那只雪狐的一条后腿已经红肿,被卡在两块碎石之间,银白色的毛发和附近的石面上,均沾染着星星点点的血迹,旁边还散落着部分白色的狐毛,有剧烈挣扎过的痕迹。下面那块石头表面上有数道白色的抓痕,这应该是另一条雪狐试图搭救时,用爪子刨出来的,可惜这底下并非泥土。雪狐身上没有其它的伤痕,虽然气息微弱,但尚算平稳,估计只是失血过多和体力流失。  从这情形来看,这并不是上方滑石砸落,可能是两只小雪狐嬉戏或路过时,石块松动,而雪狐逃跑不及所至。现在也不知道这小东西被压住多久了,所幸天气寒冷,小狐狸应该是早就停止了无谓的挣扎了,或者说是没有力气挣扎,伤口的血已经止住了。  任猛查看一番后,心中已经有了计较。于是对任振羽吩咐道:“狗娃,你且看好了,等下爹推动这块石头,若是底下有了缝隙,你就把这只小畜生拉出来。”  “好”任振羽蹲下身子,伸出双手托住雪狐,认真的注视着两石之间。旁边那只小雪狐站在两太开外,伸长脖子,紧张的看着任振羽手中的伴侣。  任猛站定位置,捋起衣袖,撮了一下手掌,双手抵在巨石上,大喝一声,只见手臂上青筋暴起,浑身发出一阵噼啪的骨骼摩擦声。巨石有了微微的松动,但却还不够拉出小狐狸。任振羽在底下着急的叫道:“爹,还差一点点。”任猛此时顶住石块也说话,免得泄了力,若是石块有了偏移,再压将下来,只怕小狐狸这条腿会被压的粉碎。腰腹一用力,石块缓缓的往旁边移动了少许。只是这一少许已经足够了,任振羽双手迅速后撤,一把将雪狐抱到怀里,退出碎石堆。  任猛见儿子已经离去,也撤了力,来到任振羽旁边,仔细检查了一下雪狐腿上的伤势。一如所料,除了腿上有数道被石块的边角划破的伤口外,并无其它伤痕,这种小伤,以动物天生顽强的生命力,自行调养一阵就痊愈了。  “爹,它没事吧?”任振羽担忧的看着手中的雪狐问道。  “没事,过几天就好了,把它放在这里吧,我们回家了。”此时天色已经开始昏暗,任猛也不免有点着急起来,这里回家最快也得一个时辰,一个成年的猎人尚且晚上不愿呆在这种深山老林中,更别说此时还带着一个八九岁的孩子。要是有个什么三长两短,做父亲的还不愧疚一辈子。  任振羽爱不释手的用手抚摸着怀中雪狐那柔顺的毛发,看着任猛期盼地道:“爹,我们能把它带回家么?”  “雪狐生性刚烈,并且小气,与人并不亲近,就算你把它带回家,它也不会吃你喂的食物,必会自绝而死。”任猛拍了拍任振羽的肩膀,无奈的道。  “哦,那我以后还来找他们玩。”任振羽看了眼不远处那只正用可怜兮兮的眼神看着自己的雪狐。“以后你就叫小白,他呢叫大白。”说完将手中的雪狐轻轻地放到地上,然后往后退去。  直到两人退到了三丈开外,另外那只雪狐才慢慢地一边走过来,一边警惕的注视着父子俩的举动。走到地上的雪狐旁边,用鼻子拱了拱它的身子,然后用嘴咬住它耳后的部位,转身迅速的往远处窜去。  直到两只小狐狸消失不见,任振羽才依依不舍的收回目光。  “你以后也许还能见到他们。”任猛也不忍让儿子太过失落,不过这个时候,尽快穿过这片丛林才是最重要的,“我们快点回去吧,免得你娘亲担心,路上小心看脚下,尽量不要弄出声响。”拾起地上的行头,正打算往回赶。  忽然身后传来两声“吱吱”雪狐的声音,“咦,是大白。”任振羽惊喜的看着不远处的一个白色的身影叫到。只见那只雪狐往峭壁侧面走了几步,停下脚步,看着两人又“吱吱”的叫了两声,见到两人无动于衷,雪狐又往前走了几步,停了下来。  “它好像是要带我们去一个地方?”任猛疑惑地道。“难道又有什么要我们帮忙的?你这小东西倒是摊上我们了啊,且看看你又闹出什么事来。”一拉儿子的手,便走向雪狐所在的方向。  雪狐转身往峭壁侧面一条隐蔽的小道走去,走了几步回头看到父子俩已经跟过来了,似乎有点高兴的叫唤两声,加快脚步。  这是一条倾斜向上崎岖迂折的小道,不像是人工开凿出来的,还好任猛猎户出身,长年在山林中行走,虽不是如履平地,倒也不显得特别难走,小任振羽虽然年幼,不过自小便被父亲强迫锻炼体魄,也不至于寸步难行。  两人一脸疑惑的跟着白狐走了大概有一柱香的时间,雾渐渐的浓郁起来,加上夜色降临,前面小白狐的身影若隐若现,任猛已经开始有点不耐了,再说这里路况不明,又担心儿子失足摔伤。  正当任猛考虑是否还要一直这么跟下去的时候,前面小白狐停下脚步,回头看着父子俩,“吱吱”的叫了两声,然后窜入山石后面,消失不见了。  任猛走到白狐刚才站立的地方,往前探头一看,只见前面是一个平台,平台正面是一个一人多高的山洞,任猛让任振羽在外面稍候,将猎物放到地上,从怀中掏出火折子,抽出腰间的开山刀,一步跨入洞中。
  第一卷 初出茅庐  第三章 石头  这是一个葫芦状的山洞,里面比洞口要大,地面平整没有碎石,洞壁上凹凸不平,洞内干燥,不过由于闷实不通风,隐隐飘荡着一股淡淡的霉味,任猛吸了一口气,浑浊的空气中并没有夹杂动物遗留的那股酸味,丰富的经验告诉他此地至少短期内没有动物居住过,再说,雪狐似乎也没有费尽心机将他们引入险地的必要。  此时夜色降临,外面山雾弥漫,任猛担心儿子的安危,既然已经初步确认这个山洞并没有危险,那还是把儿子带在自己身边比较安心,于是把任振羽唤进洞内,两人借着火折子微弱的亮光慢慢的往山洞里面查探。  行得大概三四丈后,地势开始往上倾斜,地上依稀可见一些散乱的干草。任猛将手中的开山刀前探,挡在身前。上得一个平台,只见前面洞底一个杂乱的干草堆上横卧着一个白色的骨架,但似乎并不是人类的骨骼。  任猛将任振羽挡在身后,俯身警惕的用刀撩拨了一下前面的枯骨,只见这是一架大概成人大小的巨型禽鸟的骨架,骨骼已变成麻灰色,皮肉毛发皆已腐化,显然已经死去多时。任猛拿着火折子沿着洞底巡视了一圈,发现除了这个巨鸟的骨架外,洞内空无一物,不禁啼笑皆非:这小狐狸费尽心机的把他们带到这个黑咕咙咚的山洞里,敢情就是为了帮他们找一个过夜的地方啊,这小东西倒是挺灵气的。只是令任猛不解的是,这山中何曾出现过这么大的鸟,不过现在已成枯骨,也无从辨识了。  “狗娃,帮下手,把散落在草里面的骨刺清理一下,我们在这将就一晚。”  相对于家中娇妻的担心,任猛还是觉得儿子的安危更重要,这山洞不近水源和山林,也不容易招来猛兽,再说地上这么多枯枝杂草,连驱寒的物什都有了,在这地方过夜总比摸黑穿越山林安全,最多明天回去陪个小心。从地上抓过一把枯草顺手点燃之后,洞中顿时光亮起来,又从草堆中扒拉了些树枝添进去后,寒意一下全退了,虽然洞外山风呼啸,山洞内倒是春意盎然。  “爹,这块石头好漂亮……”当任猛拿在火把巡查山壁是否有虫蚁时,正在清理干草堆的任振羽举着一块白色的石头,满脸兴奋的叫道。  任猛接过手中一看,这是一块中间部位有自己手腕般粗细蛋状的石头,入手温热,纯白无瑕,别看个头不大,拿在手里沉甸甸的,借着火光一照,里面黑呼呼的,如果说是蛋,这么大的鸟蛋,瞅着也不像。“这难道就是暖玉?”任猛也猜不透这到底是啥物件,虽然自己偶尔进城,但到底不是富贵人家,连一块普通的玉石对他来说都是遥不可及的,更别说传说中的暖玉更是见都没见过。据说暖玉可是天下瑰宝,可遇而不求,带在身上可以驱寒辟邪,百病不侵。像这么大一块的暖玉,更是无价之宝,要是卖出去,一辈子的荣华富贵也享之不尽。虽然任猛只是一山野村夫,不过福祸相依,财不露白这种简单的道理还是懂的。  “你暂且将它贴身收好,记住,谁也不要说,就算是柱子也不行。”将玉石递给任振羽后,任猛神情严正的吩咐道。  “我只告诉娘亲。” 任振羽看到平常很少对他这么严厉的父亲突然一脸正色的表情,虽然不理解,但也懂事的应承道。虽然任振羽刚才很想将这块奇怪的石头拿回去和小伙伴们一起分享玩耍,现在也只得按捺下这种炫耀的想法。  “嗯,你娘亲当然可以说,回去后我还得让你娘亲给你做个线袋,免得你在外面疯玩时掉出来。”看到儿子乖巧的样子,任猛很满意,今天带儿子进山即是把他当成一个小大人了,儿子听话,做父亲的哪有不高兴的。“草都铺好了么?你吃点干粮就先去睡吧,爹去洞口守一会儿。”说罢,从腰间取出干粮递给任振羽,往火堆中加了几根枯枝,提着开山刀便往洞口走去。  爬了一天的山,虽说其中乐趣无穷,但任振羽毕竟年幼力弱,此刻已是倦意浓浓,吃了点东西往草堆上一躺,用手摸着胸前的玉石,不久便发出了轻微的鼾声。  洞口,任猛靠着洞壁席地而坐,透过浓浓的山雾天上此时已经依稀可见星光点点,微弱的星光下,远处的朦胧山影连绵起伏如波纹,除了呼啸尖锐的山风,山下漆黑的丛林中偶尔会传来两声不知名的猛兽的利啸,回首看了一眼火光中睡梦中依然露着微笑的儿子安详的面容,任猛心中却是思绪万千:“他娘,我们的儿子已经长大了。”  山寨,任家中,高案上点着一盏昏暗的油灯,家中却空无一人。  哨塔下,依稀可辨两个妇人的身影,前面一人来回徘徊,若寨口的道路上传来一两声细微的声响,便顿足而顾,正是任猛的妻子温心。  “心姐,风大,别等了,去睡吧,猛子哥应是错过了下山的时间,今晚怕是不会回来了。”身后柱子的娘亲姚氏劝道。  “唉,狗娃还小,又如何受得了这种苦,妹子,你先去睡吧,我再等一会。”  任振羽醒来时已是五更天,天边已经泛着鱼肚白,新的一天又开始了。洞内火堆依然跳跃着微弱的火苗,虽然此时正是一天最冷的时候,但似乎任振羽并没有丝毫寒意,胸前的那颗玉石正将一股细微的热量缓缓的渡入他的体内,令他通体舒畅。  “你醒了?”洞口任猛高大魁梧的身影如山般矗立,双眼微红,仿佛彻夜未眠。  “嗯,爹,天亮了吗?”坐起身子,任振羽伸了个懒腰,揉着松惺的眼睛,呢喃的问道。  “嗯”任猛走过来,将地上的火灰拔散,背起地上的猎物,待任振羽收拾完毕便催促道:“我们走。”  此时天已微亮,洞口依然是晨雾缭绕,两人出得洞来,站在洞口的平台上往下一看,才发现此地却原来是昨天救雪狐的那个乱石堆的峭壁上,此洞离底下大概有二十来丈,若不是浓雾遮挡,站在这个平台上都不免令人胆战心惊。  任猛在这片山林纵横十来年,却从来没有发现这个山洞,只因此地植被稀缺,并不是猎物聚集所在,而这个峭壁长年浓雾笼罩,加上离地甚高,一般情况下根本不会注意到,再说此处接近山顶,一般猎人来到此处已是筋疲力尽,更别说来探查巡视了。  俗话说上山容易下山难,昨晚夜色朦胧并不见得这条小路有多凶险,两人足足花了半个时辰才来到崖下,已是出了一身大汗。  乱石堆的巨石上,一只雪狐静静的坐在上面,在朝阳的映照下,根根毛发如银丝般晶莹剔透,见到父子俩的出现,雪狐神色平静的用那如蓝宝石般的眼睛看着他们,没有显现出丝毫惊慌意外,仿佛一直就是特意在这里等候。  “大白。”任振羽欣喜的叫道,一股莫名的情愫让他从第一眼开始就特别喜欢这个小家伙,不知道是小孩子天生对萌宠的零免疫力还是因为小雪狐那不离不弃的气节。  “吱吱”雪狐似乎已经默认了这个名字,冲任振羽颌了颌首算是打了招呼。  任猛因为昨晚的意外收获对雪狐也有了莫名的好感,虽然他一开始只是把它当成了一个绝佳的猎物,但是昨晚雪狐送上的那一份大礼让他根本无法拒绝,甚至他怀疑,昨晚雪狐更有可能是因为动物天生的感应本能或者雪狐独特的灵性觉得那颗玉石不平凡而特意带他们去寻获的。“狗娃,这小家伙好像已经接受你了,它的家可能就在这附近,也许下次你还能在这里见到它。”  其实任振羽也想与雪狐亲近,可是当他满怀希冀的走向雪狐时,雪狐依然往后退缩,但并不逃跑,只是保持一定的距离,这令任振羽略为失望。不过他也知道不能急于一时,只得期待下次聚首能有所改善了。  雪狐一直静静的坐在石头上,直到两人的背影消失不见,才一翻身,窜入丛林之中。  虎扑寨哨塔下,天刚蒙蒙亮,温心便等候在这里,直到一大一小两个熟悉的人影映入眼帘,那紧绷的心才放松下来。  “娘亲!”任振羽一把甩开父亲牵着自己的手,撒腿便向温心跑去。  迎面一把抱起,温心把任振羽的头轻轻的按在自己肩上,眼里啜满了泪花,可怜天下父母心,孩子都是娘的心头肉啊,一晚上的牵肠挂肚化作满腔柔情。“狗娃,山上好玩么?”温心哽咽着声音问道。  “好玩,娘,爹打了好多猎物。”任振羽紧紧的搂着母亲的脖子,母亲的怀抱永远是孩子最温暖的窝。  “哦,那我们的小英雄有没有打到一只啊?”温心少见的和儿子开起了玩笑。  “我……”任振羽回头看了一眼站在身后的父亲,“爹说我将来会是一个优秀的猎人。”  温心嗔怪的看了一眼一脸憨笑的任猛,转身便往家中走去,一路上任振羽兴奋地向母亲讲述着昨天的经历,母子两人笑声不断。  任猛略带愧疚地用手摸了摸头,连忙跟在后面,其实,妻子的心情他又如何不知,只看那憔悴的倦容便是昨晚一宿未睡,一边与寨子里的人打着招呼,一边盘算着呆会如何与妻子道歉。毕竟纵有千般理由,儿子才九岁就带他在山中过夜,妻子生气也是应该的。  屋内,任猛正在案板上处理昨天的收获,温心正在一旁烧着热水,而任振羽早就出去和他的小伙伴们吹嘘自己昨天的英雄壮举了。  “孩子他爹,咱儿子身上那块石头我瞅着怪怪的,要不咱给埋了吧。”温心一脸的担忧,像这种来源不明的东西放在儿子身上太不省心了,过惯了平淡日子的她也不会想着去变卖成财物徒惹事端。  “刚才在路上狗娃说,那东西带在身上浑身都不冷,我倒觉得是个好东西。”任猛头也没抬,继续忙活着。
  第一卷 初出茅庐  第四章 下山  “大白小白,别跑,这可是我爹刚从城里买来的,我自己都舍不得吃。”白云峰上,一个少年手里提着一条红尾鲤鱼正在气喘吁吁地追逐着两只白色的小狐狸。这少年约摸十六七岁,身挎长弓,着青衣布衫,剑眉星目,束在脑后的长发呈暗红色。前面两只小白狐摇晃着蓬松的大尾巴,在山石之间轻快的跳跃奔窜着,时而回头看看身后正气急败坏的少年,戏弄之意溢于言表。  这少年正是山中虎扑寨的任振羽,一晃十年过去了,在这十年中,任振羽由一个天真烂漫的孩童变成了一个英俊睿智的少年,十年前跟随父亲第一次上山学习狩猎后,这片山林便成了他成长道路上的游乐园,而多次的接触之后,雪狐也接受了这个善良纯朴的少年,于是,自从两年前,父亲允许他独自上山以后,这处断崖便成了他的必经之地。在这里,他可以与它们分享自己成长的烦恼,山寨中的见闻,以及对未来的憧憬。  而不仅仅是最贴心的朋友,这两只小狐狸对他来说也有着特殊的意义,正是大白的那次报恩,让他得到了一块不寻常的玉石,这十年来,这块奇异的石头每天都将一种莫名的能量传输到他的体内,从那天起,他再也没有感觉到寒冷,并且体格也越来越强壮,而那块石头也变得比以前更加温暖,触手之际往往有一阵阵炙热的感觉。  只是,他的身体也在这期间悄悄的发生着改变,他的发丝由原来的乌黑变成了现在的暗红色。这一奇异的变化令他的母亲曾经非常的担忧,甚至再次提出要将那块石头埋掉,但因为并不确定是玉石造成的,并且也没有出现其它不良的转变,在他和父亲的坚持下,此事便不了了之。  昨天,父亲从城里带回来几条鲤鱼,本着有福同享的原则,今天他便专程挑了一条大的送上山来给两只雪狐享用,不过好像雪狐并不领这份情义。威逼利诱所有招式用完之后,他也已经身疲力乏了。  “不追了。”任振羽将手中的鱼一扔,坐在旁边的一块青石上,喘着粗气喊道。  两只雪狐停下脚步,扑闪着蓝色的大眼睛,似乎有点不可置信的盯着这个在它们的印象中有点固执的少年。  任振羽翻身仰卧在旁边青石板上,翘着腿,两只手枕在脑后,看着天上的白云。  两只雪狐也跃上青石板,静静地趴在他的肚子上,这么多年,每次当他有心事要找它们倾诉时,都是用这种姿势。  “大白小白,你们说这天下有多大?”  两只雪狐抬起头,有点茫然的看着他,似乎很奇怪这个看起来无忧无虑的少年今天怎么会问出这么无常的问题。  任振羽从怀中掏出一个小布袋,将里面的玉石倒在手中,玉石散发出来的热量瞬间将附近空间的温度一下便提升少许,两只雪狐似乎有点不适的缩了缩脖子,习惯了寒冷的它们很不喜欢这种感觉。  那块玉石此时似乎与开始时有了不一样的地方,光滑的表面变得比以前更加透亮,隐约可见玉石里面有一股红光跳跃异动。  “这块玉石好像不像爹说的那么简单,最近几天它似乎比以前份外活跃,给我一种奇怪的感觉,可是我又捕捉不到,我也不敢跟爹娘说,免得他们担心。”任振羽盯着手中的玉石,悠悠的说道。  “吱吱”雪狐似乎同意了他的说法。  任振羽从脑后将头发撸到眼前,看了看在阳光下照射下份外红艳的发尾,“其实我知道是它改变了我,我还从来没有下过山,爹每次下山来回都要半个月,以前小的时候娘说不想我受这个苦,现在我长大了,娘又说要我在家陪她。”将手中的小心翼翼的玉石收回怀里,任振羽用手梳理着回到肚子上的两只雪狐的毛发。“我现在很想下山,我要去山下解开这个石头的秘密,我今天上山就是来和你们道别的。”  大白走到他的胸前,伸出猩红的舌头舔了舔他的下巴,“吱吱”的叫了两声。  “我会回来看你们的。”任振羽将大白举到眼前,“你可要好好保护小白,”坐起身子,一把将小白也揽在怀里,在小白的额头上亲了一下,“我走了以后,你们都要好好保护好自己。”  “我先回去了。”任振羽翻身坐起,将大白小白放在青石板上,拍了拍它们的头,起身便欲抬步。  “吱吱”两只雪狐连忙跳下石板,依偎在任振羽的脚边,发出低沉的叫声。  “我也舍不得你们,但是,我考虑了很久,我必须下山。”任振羽看着脚下的两只雪狐,毅然的道,然后迈开大步,往山下走去。  一直行了两里多地,任振羽回首看着身后依然不肯离去的大白小白,也不免有些伤感,这么多年来,他一直把它们当成自己最好的朋友,而他也是它们唯一值得信任的人类朋友,今天从这里走下去,还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看到它们。“好了,别跟来了,你们回去吧,我回来就会来找你们的。”  身后,两只雪狐止住身子,蹲坐在山道上,看着任振羽的渐行渐远的背影,蓝色的大眼睛里露出一股淡淡的留恋与不舍。  此君一别,何日再相逢;若能聚首,来日诉相思。  “我不同意。”任振羽刚把自己要下山的请求说出来,温心没有丝毫犹豫,马上断口回绝,儿子荒唐的想法令十分气恼。  “娘,”任振羽一脸地无奈,“我已经长大了,我就想去外面看看,我不想一辈子呆在山上,我答应你,不管怎样,我一定会回来的。”  温心依然不为所动,担忧地道:“现在天下并不安稳,时有暴乱,再说江湖险恶,你心性纯朴,又从来没有下过山,若是你有个三长两短……”  “娘,你儿子长的五大三粗的,哪有那么可能让人欺负。”任振羽拍了拍自己的胸膛,“我不欺负别人就不错了。”  “扑哧”温心一下被任振羽那得意的样子给逗乐了。“你这孩子,就你那花架子还不让人追着打。你老老实实呆在山上,过几年你爹老了自然有你下山的时候。”  “娘,我已经决定了,我这次非下山不可。”任振羽坚决的道。  “你……”温心被被任振羽气的两眼通红,手指着任振羽一时说不出话来。  “我觉得狗娃出去闯闯也好。”一直没说话的任猛泯了一口手中的热茶,淡淡的说道。作为一个父亲,任猛觉得儿子应该有自己的选择。  “就是你一直惯着他,从来也不好好教他,你看看他现在都成什么样子了,整天胡思乱想,还不就是你经常跟他说些山下的事儿,现在儿子心野了,你也不劝劝他,还在旁边煽风点火。”温心见一向不与自己的意见相悖的丈夫这次不但不帮自己劝阻儿子,反而支持儿子的胡闹,顿时气急败坏,将矛头转向任猛。  任猛连忙端起手中的茶杯,猛喝了两口,一言不发。  任振羽见父亲受自己连累被母亲责怪,急忙为父亲辩解道:“娘,这不关爹的事,是我自己的想法。”  温心瞪了任振羽一眼,气冲冲地道:“你们爷俩就是联合起来欺负我,这次我说什么也不同意,除非你不认我这个娘了。”  任振羽见母亲没有一点商量的余地,横竖不答应,只得从怀中掏出玉石,托在掌心,对温心道:“你们看。”  玉石被任振羽收在怀中时如酣睡的幼儿,安详静默,没有任何异常,但一暴露在空中,便立即散发出一股热量,玉石里面一道红光有如乱撞的小鹿,往复穿梭。任猛和温心诧异地看着任振羽手中的玉石的异象,满脸愕然。  “怎么会这样,什么时候开始这样的。”良久,回过神来的任猛对任振羽问道。  “大概半个月之前,爹,这块石头不寻常,我感觉到它似乎拥有自己的生命,并且这种感觉越来越强烈。”任振羽认真的答道。  “你这孩子怎么不早说,我早就说这块石头很妖异,当时就应该把它扔了。”温心依然对当时父子俩不同意自己的建议心存芥蒂。  “狗娃,你的身体有没有什么不妥?”任猛关心的问道。其实从一开始得到这块玉石起,他一直觉得这是儿子的一段福缘,所以,也从不反对儿子佩带它,但是,现在看到石头的异象,令他十分担忧,他可不希望因为自己的一厢情愿而让自己的儿子有所损伤。
  “自从得到这块石头的那晚以后,它会往我体内缓缓的传送一股热量,然后又抽走一部分,就像我们的呼吸一样平淡,而我的身体也越来越强壮,有时候我还会做一个相同的梦,梦里就是一片很大的火海, 我就在这片火海的中央,可是却感觉不到烫,还很舒服。不过最近几天我发现它比往常要活跃,仿佛从沉睡中苏醒过来了一样,而且它传给我的热量也非常不稳定,有时候会令我的全身筋肉像火灼般的疼痛,如果我远离这块石头,身体就会十分的虚弱,仿佛断绝了所有的生机。”任振羽用手抚摸着脑后似乎愈加红艳了的头发,然后转首看着温心道,“娘,你也不想你儿子以后变成一个怪物吧。”  温心双眼微红,一时无语,她不希望儿子离开他,可是她更害怕儿子会出什么意外,下山也许对他来说也是一个机会,此时的她也知道,以儿子的性格,再挽留也是无用。一边担心儿子的身体,一边也因为即将与儿子的离别,已经六神无主的她唯有暗自垂泪默默的抽泣起来。  翌日,虎扑寨口。  任振羽身着青衣粗布长衫,腰系白色腰带,脚下穿着一双黄褐色的牛皮靴,暗红色的头发用一根小布条随意的扎在脑后,肩上挎着一个黑色的包袱和装着十来支羽箭的箭筒,手里持着一把黑色的长弓。身后站着一脸肃然的任猛和双眼通红的温心,还有寨子里来送行的柱子等乡邻。  “爹,娘,我走了。”任振羽回过身来,看了看泪眼婆娑的温心,心里酸痛的说道。  “狗娃,”任猛也是双眼微红,“若是不行就回来,若是事办好了也要回来,知道么?”  “嗯,”任振羽点了点头,“无论如何,我一定会回来的。娘,你要保重身体,山上风大,你身体不好,不要经常呆在外面,如果可以,我会经常回来看你们的。”  “孩子……”温心一把握住任振羽的手,呜咽着道:“娘不要你担心,你自己要照顾好自己,一定要回来看娘。”  任振羽将温心抱在胸前,轻轻地拍着她的背负,安慰道:“我会的,娘。”  任猛拉过自己的妻子,哽咽着声音斥道:“好了,儿子下趟山,又不是以后见不到了,你就不要哭哭啼啼的了。”转道对任振羽说道:“狗娃,该说的昨晚也已经说过了,你只要记住一点,凡事三思而后行。”  “嗯。”任振羽郑重的点了点头,然后伸出拳头轻轻的在柱子胸前捶了一拳,“柱子,帮我照顾好我娘,要是没照顾好,我回来可不饶你。”  柱子拍了拍自己的胸脯,认真地道:“羽哥,你放心吧。”  任振羽朝身前的寨子里的乡亲们挥了挥手,道:“大家都保重啊,狗娃走了。”转身便往山下走去。  身后,温心靠在任猛的胸前,泪流满面。  任振羽行出好远,回首看了看寨子,寒风中,模糊的身影依然在挥手。呼啸的山风中,仿佛传来雪狐那尖锐的叫声,是在为我送行吗?  青山古寨人别去  风唳狐啸雪纷飞  今日送君庭前路,  借问行人归不归。  先贴四章,希望看完的朋友发表一下自己的看法,另外,可以提供一些你觉得比较古奥一点的名字,想名字真是一个比较头痛的问题,如果觉得好用的,我一定采用。谢谢
  没有啦?  
  就这个啦?没有下文啦?  
  第五章 甸子镇  白云峰下有一小镇,名为甸子镇,是白云峰下唯一的小镇,为往来商客的歇脚之地。虽然是唯一的小镇,不过镇上却是人影寥寥,当地的猎户们若是有货物要贩卖时,一个寨子里会推选一人为代表,多花几天时间,把货物运到州城里,卖给城里的大户或者商铺,毕竟那样可以多卖几文钱,所以,除了几个固定的拉货商,平常镇上都很少有陌生的行脚商人出现。八九月倒是例外,到那时镇上经常会来一些药材商人,因为八九月正是山上人参果实成熟时,鲜红色的参果利于辩认,参客们多会选择在那时上山挖参。  现在已近未时,静谧的街道上行人稀少,仅有的几个商铺也是门可罗雀。  镇东通往白云峰的斜坡上,一身青衫的任振羽正缓缓行来。此时他并没有初次下山的兴奋,离别时父母那悲泣的容颜仿佛一座大山压抑在他的心头,回忆往昔父母的关怀呵护令他有一种深深的内疚感,可是他又有不得不离家的理由。  “唉,”任振羽深深的叹了一口气,摒弃心中的烦闷,以后再好好的报答他们吧,等这个事情办好了,一定要好好的守候在他们身边,直至百年之后,任振羽心中如是安慰自己。看着前方在阳光下仿佛镀着一层金边的小镇,抬脚便往镇上走去。  本来以他的脚程午时便可到达镇上,可惜下山的路上由于心烦意乱,误了时辰。此行下山,他并没有给自己定一个目的地,反正定了他也不知道去,中原地大物博,能人异士众多,总会遇上解惑的人,反正只管往京城的方向走就是了,事可从经,亦可从权,路上再见机行事便是。  镇上有一个客栈叫回香楼,说是客栈其实挺勉强的,也就四五间房,吕辅是是店内的掌柜,小二兼掌勺,几近花甲之年的他在这镇上生活了一辈子,一直一个人打理着这个小店,在镇上算得上是资深的老人了,加上他无儿无女又心宽性善,所以镇子里的人都尊称他一声吕伯。若是八九月时,倒也能赚两个余钱,平常时节,他也只不过是维持生计,安度晚年。此刻,吕辅正倚在店门口的躺椅上看着开始倾斜并不刺眼的太阳,这人一老就特别喜欢缅怀过去,只要一静下来,吕辅就会莫名的伤感忧愁。  这时,一串清脆的马蹄叩击青石板的声音传来,一驾灰旧且沾满尘土的马车出现在视线中,“吁”,车上一个身着皮袄三十来岁壮硕但不失精干的的汉子一提手中的缰绳,马车停靠在回香楼的门前,拉车的那匹黑马无精打采的打了两个响鼻,顿时一股腥臊的热气扑面而来,将吕辅的思绪拉回眼前,汉子从马车上跳下来,拍了拍身上的灰尘用粗犷的大嗓门冲着吕辅喊道:“吕伯,又在想哪家的小媳妇了?”  “你这小子,没大没小,又来戏耍你吕伯。”吕辅苦笑两声,无奈的道。  “哈哈,我这是为你好啊,人这辈子啊,到头来还不是一撮黄土,该干啥就干啥,要不,我下次捎货时帮你到城里青楼带个姑娘过来。”汉子一边从马车上往下卸着货,一边爽朗的笑道。   “得了,我说六子啊,今次怎么比往常来的早啊?”吕辅不想继续和他纠缠下去,连忙转移话题问道。  吕辅是看着六子长大的,还是二十多年前他父亲带他到镇上收皮货时认识的,六子的父亲以前是个小商人,在六子还小时,经常带他出来熟悉生意,混得熟了之后,做起了帮镇上的几个商铺捎货的生意,由于经常日晒雨淋的,落下了病根,十年前,便将手中的生意交给了他,也算是子承父业吧,一晃十多年过去了,六子也从一个青涩少年长成了一个成熟的中年汉子了,虽然嘴巴有点油,不过人挺豪爽的,好义,也爱帮忙,现在生意越做越大,都说商人无利不起早,可是用在六子身上却不适合,甸子镇的生意对现在的他来说是可有可无,可他从来没有提过加价或者断绝过甸子镇的货源。以前基本上是一个季度来一趟,这次却是只隔了一个多月,所以吕辅有此一问。  “我这次刚好送一批货到辽城,于是顺路把你们镇上的几家也给带过来了。”六子将货物搬进屋内,又从厨下提了一桶水放到马匹的前面,自己斟了一杯茶,搬了条长凳坐到吕辅的对面,用搭在肩膀上的毛巾擦了一把脸,道:“吕伯,你去清点一下,看有没有落下什么。”  “清啥啊,你小子办事我还不放心么?”吕辅看着满头大汗的六子,“你先歇一会,吕伯去给你炒两个拿手小菜。”  “吕伯,不用了,我得跑一趟营州城,现在天色还早,今天还能赶不少路呢。”六子大口的呼着嘴里的浊气。  “你呀,就跟你父亲一样,做起事来风风火火的,说起来我有很多年没见过你父亲了,想当年……唉,他现在还好么?”提到六子的父亲,吕辅又不免长吁短嘘起来。  “嘿嘿”六子讪笑两声,道:“家父腿脚不是很好,现在基本上都不出门。”  “嗯,代我向你父亲问好。我也是半截身子入黄土的人了,再过几年啊,我也把店子关了,回山上养老去。”吕辅怅然若失的说道。  “你这话都说过好多遍了,你呀,就是舍不得。”六子打趣的道。  “呵呵”吕辅环顾了一下自己的店铺,“这店子就像我的孩子一样,陪伴了我这么多年,哪能说不做就不做了啊。”  “等你走不动了时,我来帮你看店子。”六子开解道,一口将手中的茶喝完,起身便欲辞行:“吕伯,我先走了,营州城孔掌柜还等着我这批药材呢,下次我再陪你唠嗑。”  “这位大哥,请问你是要去营州城吗?”  任振羽且行且思,正在为自己的下一站该往何处苦恼,父母虽然同意他下山,可是一辈子没出过哥勿州的他们也没法给他更多的意见,他的想法是往京城走,可是他除了知道京城叫长安外,甚至长安在哪个方向都不知道。信步路过回春楼时刚好听到六子的最后一句话,虽然他也不知道营州离这里有多远,不过好歹路上有个伴,特别是这种外面跑江湖的,更是对他有莫大的帮助,当然前提是对方愿意与他同行。都说礼多人不怪,任振羽上去冲六子就是深深一揖。  听到任振羽的声音,六子转过身来打量了一下眼前这个俊逸的少年,虽然暗红色的头发显得有点怪异,不过在这种汉胡杂居的边境地区,相对于契丹人、靺鞨人的装扮来说,任振羽便显得正常多了,至少面孔证明他是个汉人,毕竟是见过些许世面,霎那间的震惊后,六子恢复常态,连忙还了一礼道:“小兄弟,可是有什么地方可以援手的?”  “在下任振羽,是山上虎扑寨的,初次下山,刚才听说大哥要去营州,不知道可否结伴而行,路上也好向大哥讨教一番?”任振羽希冀的看着六子问道。  看着任振羽那双真诚的眼神,一向喜欢结交朋友的六子没做任何考虑,“讨教不敢当,如果小兄弟不嫌我粗鄙的话,我也希望路上有个人一起解闷聊天。”  “如此,便叨扰了。”任振羽也不再讲客气,朝旁边的吕辅恭手行了一礼便退往马车旁边,静候六子。  与吕辅告别之后,六子招呼任振羽挤坐在驭位上,幸好这是用来拉货的车,比一般的马车要宽余,不然任振羽就要躺在车厢的货物上了。  六子是一个健谈热情的人,一上车便关不住话闸子,一路上跟任振羽胡吹海吹了很多自己亲身经历或者道听途说来的一些奇闻趣事,引得任振羽兴味盎然,对六子来说,像任振羽这种雏儿是最好的听众,反正吹的天花乱坠对方也不辨真假,权当是慰解寂寞打发时间。  如此白天赶路晚上露天而睡,三日后便到了辽水边上,渡过辽水后便进入了营州的地界了,急赶了三天,终于可以缓口气了,六子把马车停在路边,挑了块干净的草皮坐下,拔开水袋猛喝了两口后递给任振羽。  “羽兄弟,你这趟可是去营州走亲戚?”六子随口问到,经过三日的相处,他很喜欢这个谦恭的小兄弟,本来他一般不会去探究别人的私事,但想到不日即将分别,心中也是难舍难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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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是,我有样奇怪的东西想找人给看一下。”任振羽老实的回答。  “哦,什么样的东西?也许我能帮上忙也说不定。”六子顿时被勾起了兴趣,自忖走南闯北十多年,这刚从山上下来的小子能有啥特别的物件。  “这……”这倒让任振羽有点为难了,依稀记得父亲曾经告诫过他不要轻易把那块玉石示人,以免让人觊觎,惹上不必要的麻烦,不过这三日来,六子对他也是照顾有加,热忱的令他有点受宠若惊,第一次下山就碰到这么好的人,令他对六子很是感激,父亲小时候也经常教他做人要诚实,事无不可对人言,自己这样藏掖着似乎有点说不过去,内心挣扎良久,也是拿不定主意到底该不该跟六子说。  察言观色是六子这类人的专长,一见任振羽那欲言又止的神情,便知他似有难言之隐,大手一挥,大度的道:“若羽兄弟不便明言的话,便当我没说。”  六子的大度反而令任振羽更加惭愧,犹豫了一会,一咬牙从怀中掏出布袋,将那块奇怪的玉石倒在手心,顿时周围温度骤升,玉石散发出来的热量使人通体舒畅,里面的红光似乎比上次更加的活跃耀眼,表面也更加的晶莹剔透,任振羽将玉石往六子眼前一送:“你看,就是这个。”  当玉石那妖异的红光一映入六子的眼中时,六子呼吸猝然加剧,双手也是微不可查的一顿麻木,心里没来由的一丝抽搐,直觉告诉他,这个东西不平凡,何止不平凡,简直就是个无价之宝,脑中片刻的空白之后,六子强压下心中的贪念,连忙站起身一把挡在任振羽身前,往官道两头看了一眼,发现没有其它行人路过,才回身对任振羽苦笑道:“羽兄弟还是快点收起来吧,我可不想把小命丢在这里。”  任振羽闻言将手中的玉石纳入怀中,不解的问道:“六子哥,这石头和你的命有何关系?”  看着眼前这个不谙世事的纯朴少年,六子头大如斗,“人为财死,鸟为食亡,天下见财起意,杀人劫财者大有人在,不瞒兄弟说,刚才连我心中也有了一丝贪欲,想将兄弟手中的宝石占为己有,像这种异宝,如果没有找到使用的方法,也只不过是个摆设,拿在手中就像一个烫手山竽,俗话说,匹夫无罪,怀璧其罪,若是有朝一日落到有心人的眼中,反而可能给自己带来性命之忧。令尊堂可有跟你细说过此番道理?”  “我爹只说过不要随便拿出来给别人看到,倒没有说的这般详细。”任振羽茫然的摇了摇头。  “看来令尊堂和兄弟一样,皆是朴实之人,岂知天下心怀叵测之人繁多,听哥哥一句话,以后千万不要盲目的相信别人,特别是突然对你很好的人,你这次到营州城可是经人指引来寻找哪位高人的?”六子疑惑的问道。  “不是。”任振羽摇了摇头,遂将玉石的由来及自己的一些经历与六子说了一通。  六子听罢,低头思索了一会,然后看着任振羽说道:“我走南闯北十多年,从来没有听说过哪种宝石能够直接对人的身体进行改造,也曾经有幸见识过暖玉,而暖玉与你这宝石相比,完全是萤火与皓月之别,我觉得这块宝石绝非凡物,对羽兄弟来说也许是一场造化,只是,你想找的那个答案却是颇为艰难,绝对不能以羽兄弟刚才的做法直接拿出来找人鉴别,不过机缘这种事,总是可遇不可求的,既然上天将这块宝石送与你手,自然有一天会给你启用它的方法。”  即使像六子这种见多识广的商人都无法给任振羽一个中肯的建议,只能将一切希望寄托给虚无飘渺的天神,而初涉江湖的任振羽更是茫无头绪,看着任振羽垂头丧气的样子,六子也无能为力,一时兴味索然,只得收拾妥当继续启程。六子是一个急公好义的人,不能帮到任振羽让他感到些许遗憾,此后一路上只好尽心尽力的将自己这么多年摸索出来的一些识人辨人的方法说与任振羽听,以尽自己的绵薄之力。
  第六章 昆仑宫  营州,春秋战国时期燕国故地,南北朝时由北魏始置,营州城依白狼水而建,营州北部与库莫奚接壤,契丹南部最近的部落离营州城也只有两百多里,作为镇压契丹和库莫奚的北方门户,营州城是本朝屯兵最多的军事重镇之一。  因契丹一直蠢蠢欲动,严冬时节,契丹轻骑还会到营州城周边的村庄“打野谷”劫掠人口和粮食,于是便经常性的会与边军发生小规模的冲突,不稳定的时局造成的人口的流失使得营州城相比中原大城,显得荒僻肃穆了许多,就算是在白天,也很少有百姓在城门口穿行。  营州城东城门,七八丈高的巍峨城墙坑坑洼洼,残破的垛墙上尚残存着已经干化了的黑色血迹,黄色的旌旗迎风招展,“呼呼”的寒风仿佛正在向人们诉说着这座城池曾经发生过的那一个个残酷的故事,十多个身着黑甲的士兵分立在城门两侧,挺拔的身姿如雪松般冷傲,严峻的脸孔不带丝毫情感,握持在手中的长枪在阳光的照射下发出慑人的寒芒,偶有出入的百姓在军士们肃杀的注视下噤若寒蝉,匆匆而过。  远处,一辆满载货物的马车缓缓行来,驭位上并排坐着两个汉子,一人面容粗犷,身着短袄,一人面容俊俏,身着青衫,正是六子和任振羽二人。  看着前面高耸的斑驳城墙,任振羽一脸的震惊,绵长的城墙如一个庞然大物般横卧在眼前,越临近城门,给人的压迫感越强。  “羽兄弟,前面就是营州城了。”六子抬起头看着前面黑压压的城池,一脸严正的对任振羽道。  “嗯。”任振羽轻轻地应承了一声,不再言语。任何人在这种庄严的气氛下都会保持崇敬的心态,任何一句多余的废话仿佛都是对这个城池的亵渎。  临近城门处,六子轻轻地收了收手中的缰绳,放缓了马车的速度,对这些保家卫国捍卫疆土的军士,六子从心底里是无比的尊重敬服。  “紫菱,下山以后要听你元义师兄的话,要是让师父知道你胡闹的话,以后你都别想下山了。”  玉虚峰昆仑宫大殿内,一仙风道骨的老道坐在正殿之上,只见此老道鹤发童颜,慈眉善目,手持拂尘,举手之间便蕴含无上威严,正是昆仑宫现任宫主藤天阳,刚才说话之人正是天阳道长,其下首束手站立二人,一女子年约二八,明眸皓齿,身着白色广袖裙,名叫牧紫菱,是天阳老道最疼爱的弟子,另一相貌俊朗,身着白色道袍,一脸漠然的男弟子是她的师兄,叫卫元义。  “知道了。”牧紫菱嘴里嘟哝了一句,漫不经心的答道。  天阳道长看了看自己这个令他头疼不已的弟子那懒散的样子,微微的皱了皱眉,转首看向卫元义,“元义,下山之后先去一趟幽州于微闾,将此信交付给你天罡师叔。”说罢,右手轻抬,案几上,一个黄色的信封缓缓的向卫元义飞了过去。  “是,师傅。”卫元义将信收入怀中,恭敬的答道。  “你们的历练时间是三年,元义,看好你师妹,别让她惹是生非,收拾一下,即日下山。”天阳道长拂袖而起,转身走向内殿。  “是,师傅。”二人拱手恭送,牧紫菱偷偷的抬起头,看着天阳道长消失的背影,冲着天阳道长离去的方向俏皮的吐了吐丁香小舌头,“哼”,突然内殿传来一声冷哼,吓得她连忙低下头作恭顺状。  良久,二人才挺直身子,牧紫菱心有余悸的对卫元义道:“师兄,你说师傅怎么好像脑后长了眼睛一样。”  “师妹,我们还是回房收拾一下行李赶紧下山吧。”卫元义不敢背后议论师傅,又不敢无视小师妹,只得催促道。  “嗯,这山上太无聊了,每天对着你这个木头,还要被师傅骂,一点都不好玩,这次下山,我要……山下到底什么最好玩呢?”牧紫菱转身往殿外走去,嘴里却在自言自语,蹙眉沉思的样子仿佛正在作一个艰难的抉择。  卫元义看着牧紫菱的背影,叹了一口气,紧随其后而去。  昆仑宫是天下道门第一大门派,宫中有七个堂口,分别是:天枢阁、天璇阁、天玑阁、天权阁、玉衡阁、开阳阁、摇光阁。其中天枢、天璇、天玑、天权为内门弟子,统称为魁宗;玉衡、开阳、摇光为外门弟子,统称为杓宗。魁宗弟子只管清修、炼丹,昆仑宫精妙的道法和珍贵的丹药也只有魁宗弟子可以享用,魁宗各堂口的构成除了阁主之外,堂内弟子不管入门先后,皆为二代弟子,以师兄弟相称,因此,魁宗弟子间,年龄和实力之间的差距很大。昆仑宫的其它一应杂事,自由杓宗处理,杓宗弟子也可修炼一些昆仑宫的入门法术,若有资质出众者,或者对门派有特大贡献者,可由杓宗各阁主保送转至魁宗。在昆仑宫中,一入得魁宗,便身价备增,因此便会经常看到一些白发苍苍的老道给年纪轻轻的小道士让道行礼的奇异景象。  昆仓宫魁宗历代弟子入门之后第十年便需下山历练若干年,历练时间长短由其师傅视弟子个人修为而定,修为越高,历练时间便越长,历练的目的旨在让门人学以致用,提高个人实战技巧,兼考验弟子求道决心,历练没有任何限制,活着回去就算成功。若有迷恋世俗生活私动凡念而不思返的弟子,昆仑宫便视其为自动脱离门派,以后不许自称为昆仑宫之人,否则,执事堂的长老便会将其抹杀,以维护昆仑宫声誉。因此,昆仓宫在昆仑四派中虽然实力最强,但因此条宫规的原因,门人却是最少的。毕竟受世俗濡染之后还能潜心修道之人只在少数而能够留在宫中的弟子都是心智坚韧,清心寡欲之辈。弟子经过师尊的考核,给予艺成出师后,便不受此条宫规的限制,不但可随意下山云游,也有了自行收徒的权利。  昆仑宫收徒的条件倒是很宽松,秉性纯良,根骨清奇者皆可入选,不过从上几代开始,为了门人子弟少受世俗牵绊,多选父母双亡的孤儿为主。  牧紫菱和卫元义是天阳道长十年前云游四海时所收的弟子,是年轻一代中的佼佼者,入门十年便已达到金丹中期的境界。牧紫菱从小便古灵精怪,但悟性奇高,虽然经常惹事生非,不过却甚得天阳道长和宫中各堂长老的喜爱,因长辈们的爱护,以致这小丫头经常任性妄为,有时候更作出一些莫名其妙的事情来令天阳道长是哭笑不得。而卫元义的性格恰恰相反,循规蹈矩,不苟言笑,虽资质比牧紫菱稍差,但勤奋好学,所有的二代弟子中,最是受牧紫菱捉弄。  天阳道长口中卫元义的天罡师叔是他的师弟,本朝正三品火山令袁天罡,现辞官隐居于幽州徒河于微闾(今辽宁锦州市闾山),天罡道人善于相术,精五行,艺成之后便下山前往京城,被太宗皇帝委以高官,所著的《推背图》名噪一时,此后名气便如日中天,声望甚至隐隐盖过昆仑宫现任宫主天阳道长,被誉为“道门第一人”,更是将昆仑宫推往天下道门的巅峰。  一个时辰后,昆仑山山门处,牧紫菱换上了一身紫色长裙,腰悬长剑,脚踏软底布鞋,薄施粉黛,看上去倒也是英姿飒爽,卫元义则换上了一身白袍长衫,三尺长剑背在背上,配上端正的外形也是英俊不凡。  “师兄,我们是先去哪玩啊?”没心没肺的小丫头此时心早已飞到九霄云外,此次下山历练对她来说好像就是游山玩水一样。  “我们还是先找师叔吧。师傅让我们给师叔送信,肯定是有事相商。”卫元义对天阳道长的话一直是言犹在耳。  “还要找师叔啊,师傅也真是的,好不容易出来一趟,还让我们玩的不省心。”牧紫菱不满的撇了撇嘴,若是天阳道长听到此话,只怕又要一口老血了。  “咳”,卫元义一口气没上来,差点呛到了,连忙回头往山门处的守山弟子看了一眼,发现守山弟子根本没有注意到自己两人的时候,才安心地舒了一口气,其实就算他们听到也会装作不知,对于这个宫中的宝贝,连宫主、长老们都束手无策,他们又怎敢惹祸上身。  “嗯,我们先去幽州吧。”卫元义收起手中的地图,掐了一个诀,唤出飞剑,逃也似的往前疾驰而去。  “等等我。”牧紫菱也连忙掐诀,腰间长剑划出一道匹练悬浮在她的前面,跳上飞剑,紧随其后。
  “羽兄弟,车到山前必有路,切勿急于求成啊。”营州东城门外,六子拉着任振羽的手,一脸真挚的道。  “我省得。”对于六子,任振羽是从心底里感激,正是六子让他感受到了朋友的情义,也是他带他迈出了下山之后的第一步。  “你要走的路还很长,我也帮不上你什么忙了,你回来的时候可到甸子镇吕伯那留个口信,我们再痛痛快快的喝一场。”六子用右手搂了下任振羽的肩膀,爽朗的笑道。  “好,六子哥到时候可不要避而不见才好。”任振羽也被六子激起了心中的豪气。  “不醉不归。”六子伸出拳头。  “不醉不归。”任振羽以手握拳,与六子对碰了一下。  “好,羽兄弟,后会有期。”六子跳上马车,拉转马头,一甩手中的马鞭,绝尘而去。  任振羽拱手作别,看着远去的六子,眼中泪花隐现,能交到这样的朋友,一辈子都足够了。  自从六子离去后,任振羽在营州城一呆就是一个月,也幸得六子临走前给他留了些银两,生活倒不至于特别窘迫。这一个月里,任振羽走遍了营州城的大街小巷却依然徒劳无获。也确实,营州城属寒苦之地,虽然民风彪悍,毕竟比不上中原大城的文化底蕴,城中甚至都没有几个大户,又哪有几个会见识过他这种异宝。并且,他也牢记六子的教诲,再也不敢把玉石轻易示人,这给本就不善言辞的他增加了更多难度。  任振羽坐在白狼水旁边的一个隐蔽的小山坡上,抚摸着手中的那颗奇怪玉石,玉石一天比一天躁动,只要离开任振羽的身体,即使是两里外,都能看到它发出的红光,有时,任振羽甚至能够听到里面仿佛传来磐雷般的声音,而以前那股温婉的能量现在也如奔流般直往他的体内倾泻,流过他的每一根血管,每一寸肌肤,那炽热的感觉仿佛要蒸干他身上的每一丝水份,每次他都仿佛经历了一次万蚁蚀身的刑罚,并且时间间隔也越来越短,以前大概是三天一次,现在却将近一天一次,这生不如死的折磨就是他每天最大的煎熬。  总有一天,我会被你烧成灰烬,你怎么就不能像以前那样听话了啊,你到底是个什么东西啊?任振羽无奈的想道。  再在营州呆下去似乎也是毫无用处,不若继续南下,当机立断,任振羽将玉石收回怀中,起身便往山下走去。  阳光下,红色的头发如蚕丝般晶莹,摆动的发尾如跳跃的火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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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章 我杀人了  人生就像一场旅程,不知不觉你便走完了全程,甚至你都不知道你的目的地是哪里,也许到你走完的时候才会知道。  这是一场未知的旅程,甚至任振羽自己也不知道有没有终点,没有方向,没有目的,只是一直一直的走下去,也许有一天,他就会死在自己前进的路上。  平州硖石谷,硖石谷地型险恶,一面是陡峭的山壁,一面是深不可测的悬崖,穿过硖石谷便是幽州的右北平郡了。山道的一头,任振羽孤寂的身影在身后簸箕的碎石路面上扭曲,“呼”,任振羽停下脚步长长的呼了一口气,赶了半个月的路,终于即将踏在中原大地的地面上了。自从跨过长城后,便是人迹罕见,有时候甚至会整天见不到一个村庄,一个行人。虽然山林间长大的任振羽并不会感到孤独,但也厌倦了这枯燥的旅程。  “咦?”忽然,前方隐隐传来了打斗的声音。  任振羽急行两步,转过一个弯,打斗声渐渐清晰起来,任振羽连忙俯身藏在路旁一块石头后面,抬眼望去,只见前方约八十步远的一块较大的平台上,一辆华顶青帘的精制马车静静在停靠在路中央,车辕上尚插着两只羽箭,马车四周四个身着黑甲手持长刀的侍卫模样的汉人正在抵御着十来个头顶髡发耳带金环的胡人的围攻,那四个汉人身上已是血迹斑斑,其中一人胸前一条尺长的伤口鲜肉外翻,鲜血已经染红了里面白色的衬衣,显然已经是强弩之末了,但却依然坚定的守在马车的前面,地上横七竖八的躺着二十多具尸体,有汉人也有胡人的。  忽然,其中一个侍卫正举刀架住一个胡人从头顶劈来的弯刀,旁边另一个胡人见其胸前空门大开,一刀捅入其腹部,这名侍卫口中喷出一口鲜血,伸出左手一把抓住偷袭他的胡人的手,将他拉至身前,抽回正在格挡的长刀,顺势一刀横切砍掉了这个胡人的脑袋,而他自己也被头顶那把弯刀削掉了半边脑袋,砍掉他脑袋的那名胡人,咧着牙,看着眼前红白相间的脑浆,发出一顿“桀桀”的怪笑。“老翦!”站在他右手旁的一个侍卫见此惨状,一声悲呼,拼着左肩上挨了一刀,将面前的两名胡人砍翻在地,再身型微转,将手中的刀往前一送,插入正面露喜色的那名胡人的胸膛,那名胡人面色一滞,不可置信的看着胸前的长刀,缓缓的倒了下去。  振羽看的呼吸急促,手心冷汗直冒,对侍卫们的忠心护主钦佩不已,有心出手相助,但是自己又技艺平庸,如此冒失出手,徒送性命而已,不由心急如焚。  此时场上形式岌岌可危,片刻后,又有两名侍卫和五名胡人奔赴黄泉,只余下那名肩上挨了一刀的侍卫犹在苦苦支撑,他怒目圆睁,手上的刀法已经凌乱,看情形已是心力交瘁。时不我待,若再不出手,这名汉人和马车中的人就都将死于胡人的刀下了。任振羽不再犹豫,将心一横,反正自己现在也是命在旦夕,要是找不到驱除体内那奇怪力量的人也不定哪天就一命呜呼了,站起身子,从背上取下长弓,闭目凝神,深吸一口气,拉开弓弦,瞄准场上其中一个胡人,右手一松,羽箭风驰电掣直插那名胡人的后心。中箭的胡人身子一顿,发出一声闷哼,扭头往后遥遥的望了一眼,双膝一跪,栽倒在地。  “我杀人了?”任振羽脑中一窒,虽然他猎杀过无数的猎物,但那都是为了生计,今生第一次杀人的感觉令他非常的不舒服,胃中一顿翻腾,差点就呕吐起来。  突然的变故令双方士兵都停下了下来,望向任振羽的方向,场上一时忽然鸦雀无声,马车中的人感觉到外面忽然发生的变化,好奇的掀起马车上的布帘,往外望去,只见这是一个头裹方巾,白面短须,身着青色儒衫,长相威严的中年人。  场中的剩下的六名胡人错愕半响之后,“哇呀呀”一名貌似头领的胡人嘴里发出一声怪叫,撇下场中的马车和那名侍卫,领着其余的胡人一齐举着手中的弯刀向任振羽的方向冲来,显然是要先将他这个偷施冷箭的援兵先做掉,在他们眼中,马车里的人和那名负伤的侍卫都只不过是待宰的羔羊了。  仅存的那名侍卫见胡人弃他而去,崩紧的神经顿时松懈下来,倚靠着马车便不支的晕死过去。  胡人忽然转移目标,令任振羽是措手不及,如果现在转身逃去,也许胡人们经过一场搏杀可能追之不及,不过却是违背了他一开始救人的本忠,可是若是与六名胡人近身肉搏那也无异于自寻死路。算了,拼一拼吧,以这残躯杀得几个胡人也当是为国尽忠了,拿定主意后,他按捺下第一次杀人的恐慌,从背后的箭筒里又抽出一只羽箭,拉弓上弦一气呵成,也不用瞄准,对着前方的位置就是一箭。像胡人这种直距离的冲杀,对任振羽来说简直比平常山上打猎还容易,都不用计算目标的角度,跑的越近目标越大。  弦响箭至,又一名胡人应弦而倒。同伴的死亡没有给其它胡人带来任何的停顿,鲜血只会让他们更加凶残嗜杀。八十步在胡人的全力奔驶下也不过数息之间,任振羽甚至已经能够看清他们的弯弓上那尚未冷凝的暗红色的血迹以及鼻孔中呼出的白色。任振羽连忙从背后再取出一枝羽箭,正待再次拉弓时已是不及,胡人首领一个箭步,已跨至任振羽身前。  双方已经近在咫尺之间,胡人首领一声吆喝,其它四名胡人分散开来,呈扇形将任振羽围至中间,任振羽将手中的弓放下,缓缓的向身后的山壁退去。胡人步步紧逼,脸上露出了一丝厉色,扬起了手中的弯刀,在他们眼中,对面这个可耻的偷袭者已然成了一具残破的尸体。一声大喝,胡人首领照着任振羽的头顶正准备一刀狠狠的劈将下去。  真正到了死亡的边缘,任振羽反而平静了下来,脑中闪现出一幕幕的画面:孩提时在父母面前撒娇,母亲在昏黄的油灯下为他缝补衣服,与柱子在山寨的路口堆积雪人,跟随着父亲的身后欢呼雀跃,与大白小白在丛林间穿梭,与六子并排坐在马车上长谈,这一切都记载着他的成长与欢乐。死有何惧,不过是另一个生命的开始。“爹,娘,孩儿来生再来回报你们的养育之恩!”任振羽心中一顿绞痛,“我这一生也许平淡无为,但是,你们的儿子没有给你们丢脸,今天在这个不知名的山谷我是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  就在这紧要时刻,任振羽感觉到怀中的玉石忽然份外火热,一股强大的力量由心口灌入体内,瞬间便遍布全身,浑身的骨骼仿佛都在燃烧,肌肤有如正在寸寸撕裂,此时的任振羽正在发生奇异的变化,体表笼罩着一层淡淡的赤霞,红艳的头发根根直立,双眼发出恐怖的红芒,仿如一只噬人的怪物。本欲取其性命的五名胡人看到任振羽的异变,满脸惊骇之下竟呆立当场,心胆俱裂。  身体里仿佛有一股奇异的能量要破体而出似的,巨大的痛楚令任振羽不由自主的张开双手,口中发出一声龙吟般的啸声,随着他的一声厉啸,山谷中一片耀眼的红光闪现。红光过后,任振羽周围五丈之内所有的物体全部化为灰烬,那五名胡人原来所站立的位置也只是留下了五小撮灰白色的尘土。  一切又归于平静,任振羽恢复了常人的模样,脑中却一片空白,刚才发生的一切在他脑中没有留下一丝痕迹,他感到浑身无力,身子仿佛如掏空了般虚脱,连站着的力气都没有了,直挺挺的便往后倒去,在倒下去的那一刹那,他看到了火,红彤彤的熊熊烈火,耳边似乎听到了有人在呼唤他,他想睁开眼睛看看到底是谁,可是无论他怎么努力都没办法做到,挣扎了几下,他再也坚持不住,身子一软晕了过去。  “死老头,没事跑来跑去都不知道干些什么,本以为可以捞点好处,谁知道连个面都没见着。”幽州上空,两道身影御剑疾驰,牧紫菱一脸的忿忿不平,似乎受到了天大的冤屈。本来两人接了师傅的任务,一路上牧紫菱倒也是兴致勃勃,想着以袁天罡在道门的身份,随便给点丹药、法宝什么的,也不枉这一趟忙乎,谁知道来到于微闾却得知袁天罡与好友李淳风竟然相携云游四海去了,两人只好将书信转交给守山门童,却是连山门都未能进去,更别说捞到什么好处了。  旁边卫元义一声不吭,这么多年来,他知道和师妹在一起,想要明哲保身最好的办法就是装聋作哑。  “师兄!”牧紫菱见卫元义不附合自己的意见,似乎有点不满。  没听见!  “师兄!”  还是没听见!  “哼,一个个都不是好人,等我回宫以后,一定要告诉师父,让他把你大卸八块,东西南北海,每个地方扔两块。”牧紫菱气呼呼的说道。  卫元义打了个寒颤,差点一头从云端栽下,虽说师傅肯定不会听师妹胡说,不过依师妹的性格要是记起仇来,这几天怕是没好日子过了,只得答腔道:“师妹,反正师傅交待的事情已经办完了,等下到了中原,你想到哪玩都行。”  “师兄,你真好。”都说女人翻脸如翻书,这气来得快去得也快。“咦,下面刚才那是什么东西?好漂亮啊。”忽然,云端下面一道如烟火般绚丽的红光闪过,牧紫菱见猎心喜,停下脚步,女人的好奇心永远是最重的。  “我们还是不要节外生枝了。”卫元义飞到牧紫菱的身边,无奈的劝道。对这个师妹,他真是怕了,这一路来,就算是见到野鸭戏水,她都能停下来观摩两个时辰。  “师兄,我们去看看吧,我只看一眼,保证不会惹事。”牧紫菱露出一副可怜巴巴的表情,看着卫元义语带哀求。  “好吧,不过你要答应我,不要多管闲事。”卫元义将头微偏,装作没有看见,对于牧紫菱扮可怜这一招,他有心反抗,可是又狠不下心肠。  “好。”牧紫菱不待卫元义再多言语,御剑便往刚才发光的地方飞去。  待卫元义回过神来,牧紫菱已只余下一个小点,卫元义只得无奈的苦笑两声,追了上去。
  第八章 结伴同行  “少侠!”中年文士是场上唯一目睹任振羽异变过程的人,任振羽那红发赤目的模样令他惊惧不已,看到任振羽晕过去之后,感其救命之恩情,压下心中的恐慌,奔行到他身前丈许之外,踌躇不敢上前,轻声唤道。  任振羽安详的躺在地上,呼吸平稳,除了略为耀眼的红发外,其它与常人无异,当是无所大碍。  这时,天空中一白一紫两道身影飘然而至,却正是卫元义与牧紫菱两人,两人轻踏两把流光溢彩的飞剑,悬浮于高空十丈之上。  牧紫菱看着下方尸横遍野的场面,微微的皱了皱眉,本以为能够看到什么新奇玩意,却不料竟是如此血腥的一幕,心中甚是不喜。卫元义一脸漠然,看着场中孤立的中年文士,问道:“这里发生了何事?”。  本在两人刚出现时,中年文士便已发觉,见到两人仙风道骨的模样加之可以御剑飞行,心中对他们的身份已是了然。本朝崇尚佛道两教,修道与修禅者在世俗界虽然神秘莫测,但也并非无迹可寻。见到卫元义问话,急忙一甩长袍前襟,拜服于地,恭声道:“许天正见过两位上仙大人。”  牧紫菱厌恶的用手扇了扇空气中浓郁的血腥气味,不耐烦的道:“好了,你且站起来,将此间发生的事情细细道来。”  许天正站了起来,目视二人,拱了拱手道:“下官本是漳州别驾,前往辽东访友,今日途经此处,见到前方有二十余支契丹轻骑形迹可疑,下官猜测这些胡人应是斥候小队,契丹人跨过长城刺探军情,定有所图,疑有不臣之心,兹事体大,下官虽不在幽州任职,却也见不得外族胡作非为,正待吩咐护卫驾车前往蓟阳向都护大人汇报,契丹人却突然围将上来,下官的护卫拼死相护,契丹人人多势众,下官的护卫亦是大好男儿,一开始双方倒是平分秋色,但时间一久,护卫人数上的劣势便明显起来,战至最后,只余下宣高一人,并且身受重伤,而契丹人却还有七人之多,正在危难之时,这位少侠挺身而出,拔刀相助,暗施冷箭先射杀一人,余下六人抛下下官与宣高二人,直奔这位少侠而来,这位少侠再施神技射杀一人,此时,契丹人已近得其身,更是将他围至中央,突然这位少侠全身红霞笼罩,双目发出赤芒,只闻得他一声大喝,以他为中心便发出一道耀眼的红光,下官忍不得这光带来的刺痛,只得紧闭双眼,待下官再次睁开双眼时,那五名契丹人已经消失了,而这位少侠也是倒地不醒。”  “哦,这么说来,那道红光就是从这个人造成的?”牧紫菱被地上躺着的任振羽勾起了兴趣,看这附近当时那道红光所造成的破坏痕迹,似是威力极大的纯正火元素法术所造成的,绝对不是以她现在的实力能够发出的。  “下官当时没看得仔细,不过可以肯定绝对是从这位少侠体内发出的。”许天正想了想,认真的答道。  “嗯,你先去办你的事吧,这人交给我们就行了。”牧紫菱挥了挥手,对许天正道。  “师妹!”卫元义见牧紫菱自作主张,节外生枝,本欲出言阻止,但想想以牧紫菱一贯的作风,这事看来是揽定了,微微叹了口气,不再多言。  许天正本是军情紧急,但是自己的救命恩人昏迷不醒,走又走不得,心中已是心急如焚,听得牧紫菱如此说,正中下怀,见旁边的卫元义也不阻挠,朝牧紫菱作了一揖,“下官谢过两位上仙大人,如此,待这位少侠醒转过来之后,请替下官捎句话,就说下官漳州别驾许天正受其救命之恩,日后若其有所求,定当竭尽全力以报其恩。”  牧紫菱欣赏的看了许天正一眼,点了点头道:“嗯,话会给你带到的。”  “多谢上仙!”许天正朝牧紫菱和卫元义行了一礼,走到马车的旁边,费力的将那名晕倒的护卫推上马车,看了一眼满地的尸体,双目微红,然后亲自驾驶着马车,扬鞭往幽州的方向疾驰而去。  “师妹,这世俗界的事,我们最好不要插手。”待许天正消失不见,卫元义语带责怪道。   “师兄,这人孤身一人就敢仗义救人,也不失为一条好汉,再说,我还想等他醒过来后,问下他是怎么发出那道红光的。”牧紫菱飞身落到沉睡中的任振羽的身边,伸出玉手,轻搭在任振羽的手腕上,触手处,任振羽的肌肤如火炭般炽热,牧紫菱皱了皱眉,从怀中掏出一个银白色的小玉瓶。  “师妹。”卫元义见牧紫菱掏出玉瓶,连忙落到她的身旁,出声阻止:“冰魄丹炼制不易,本宗弟子每人都只分配一颗,你何必浪费这种珍贵丹药去救一个不相干的人。”  冰魄丹是昆仑宫独门秘药,材料齐集颇为不易,就算材料齐备,宫中的炼丹师日夜炼制七七四十九天也只有百分之三十的成功率,所以,在昆仑宫中,只有魁宗弟子才能得到一颗冰魄丹。冰魄丹入口清凉,有平复心境的作用,若是弟子修炼时走火入魔,便可服下一颗冰魄丹,驱除杂念。每个修道之人一生中都会遇到很多次瓶颈,若是突破不了,便易生心魔,如果心魔反控,便会走火走魔,轻则功力全废,重则灰飞烟灭,所以冰魄丹是每个求道之人梦寐以求的灵丹妙药。冰魄丹原材料以昆仑山上的千年玄冰为主,亦可用于压制火毒用,不过用冰魄丹压制火毒确实是有点浪费。  “我现在还用不到呢,这人火毒蚀体,若现在不帮他压制下去,全身经脉灼伤以后,便是一个废人了,师傅曾经说过这冰魄丹有驱除火毒的奇效,我且试试。”牧紫菱从小玉瓶中倒出一颗冒着寒气的冰晶状的小珠子,塞入任振羽的口中。  冰魄丹一入口即化,任振羽全身如覆盖了一层薄薄的寒霜,眉发之间亦结出一层白色的寒露,肌肤上的火热立即消散,鼻息间,一团团雾蒙蒙的白气喷出。  昏迷中的任振羽只觉得一股如甘露般的清凉从喉间往胸腹直落而下,瞬间,这股清凉便遍布全身经络,那令人难受的臊热气息被这股清凉全数吞噬,浑身舒畅的感觉令他不由自主的发出微弱地呻吟,舒展了一下手臂,他如大梦初醒般的缓缓地睁开双眼。  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一张俏丽美妙的女子脸蛋,这张脸蛋离他不过两尺左右,虽然仍感到有点迷迷糊糊,不过任振羽依稀记得在昏迷之前,他是在一个血肉横飞的峡谷,“这一定是做梦”,任振羽闭上眼睛,回想了一下之前的情景,然后猛的坐起,睁开双眼,眼前这张女子的脸孔不但没有消失,反而贴的更近了,“啊”任振羽发出一声惨烈的惊叫。  喂任振羽服下冰魄丹后,牧紫菱便目不转睛的盯着任振羽的变化,冰魄丹虽然名声在外,但到底药效怎样,她也没见识过,见到任振羽不过数息之间便睁开的双眼,她面露喜色,本待出言相询,然后看见任振羽又再度闭上双眼,以为他又昏迷过去了,正准备凑近一点,仔细观察一下,谁知任振羽突然坐起来还要发出一声大叫,被吓得是花容失色。惊慌之下连退两步,抬脚对着任振羽胸前就是一脚,将任振羽踹翻在地,一手轻抚酥胸,心有余悸道:“吓我一跳!”随即,冲着躺在地上的任振羽愠道:“喂,小子,我长得很吓人么?”  任振羽有苦自知,先是被眼前这个女子吓了一跳,然后又被她踹了一脚,胸前也是隐隐作痛。狼狈的从地上爬起来,右手揉着胸前,听到牧紫菱的问话,仔细盯着她看了良久,认真地答道:“姑娘,你长得挺好看的。”
  虽然宗派内所有人都喜欢牧紫菱,不过还从没有人夸她长得漂亮。听得任振羽如此说,牧紫菱面色微红,虽然面前这小子吓了她一跳,不过说话倒挺讨人喜欢的,对刚才的事情也就不再计较,“小子,我叫牧紫菱。”转过身指着身后的卫元义道:“这是我师兄卫元义,你是何人?”  任振羽冲两人抱了抱拳“我叫任振羽,刚才可是牧姑娘救了我?”  “些许小事,不需再提。”牧紫菱不以为意的道。身后卫元义欲言又止,道门灵药冰魄丹在小师妹眼中仿佛不值一文,回去之后师傅问起,还不知道该如何交待呢。  “那个许天正说,你发出一道红光,一下消灭了五名契丹人,你是怎么做到的?”牧紫菱一脸期盼的看着任振羽问道。  “许天正?”任振羽满脸疑惑。  “就是你救的那个马车里的人,他刚走了。”牧紫菱答道。  “哦,我不记得了。”任振羽挠了挠头,怎么也想不起昏迷前发生的事情,他只记得自己在烈火中苦苦挣扎,仿佛整个人都在燃烧,直到牧紫菱给他吃下那颗丹药为止。  “那你再发一次给我看看。”牧紫菱不依不饶,花这么多力气,她就只为了再看一眼那道绚丽的红光。  “我做不到。”任振羽老实的答道,满脸愧色,虽然那种感觉非常难受,但是怎么说牧紫菱也算是自己的救命恩人,现在对方提出这么一个小小的要求自己都做不到,心里也是过意不去。  牧紫菱看到任振羽的样子也不像作伪,失望不已。沉思了一会,顿时有了计较,师傅给的历练时间是三年,现在才过去一个多月,如果这三年天天跟任振羽呆在一起,总会有看到的一天。牧紫菱对自己很是欣悦,竟然能想出这么高明的计策来。  “你要去哪里啊?”牧紫菱问道。  “准备去京城,其实也随便,去哪都行。”任振羽对自己的前途也是一筹莫展。  “正好,我们也是随便去哪,以后我们就同路了。”牧紫菱欣喜地道。  “师妹!”卫元义轻咳一声。  牧紫菱看了任振羽一眼,走到卫元义身边,低声道:“师兄,你答应了我到了中原后我想去哪玩就去哪玩的,再说,我对他能发出威力这么大的火元素攻击法术很好奇。”  两人之前试探过任振羽,从他身上感应不到丝毫道念的波动。一个修道之人要完全隐匿自己的修为,要么就是道行深不可测,要么就是身上带有异宝,以他们的观察以及任振羽的年龄,他们宁愿相信他只是一个普通的凡人。  “话是这么说,可是我们修道之人与一凡人同行,多有不便。”卫元义不想横生枝节,带上一个凡人同行,路上确实是诸多不便。  “那我们就做一回凡人好了。”牧紫菱心中早就有了主意。  对于这个任性的小师妹,卫元义只知既然她已做出了这个决定,自己反驳也是没用,只得无奈的接受。  硖石谷山崖上一处树荫下,一双眼睛一直静静的注视着硖石谷内发生的一切,直到三人结伴离去,这道身影才化作一道轻烟消散在山林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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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奋斗的雏鹰1201 17楼
22:53:00  楼主辛苦!再接再厉加油!  -----------------------------  谢谢兄弟
  @寒梦影 16楼
07:45:00  楼主写的不错,这个帖子里好多好听又古典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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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限量三两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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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点慢啊,写不出来,存稿才到14章  “哦,我想任兄是自寻烦恼了,一个凡人没筑道基就算悟性再高也是不可能生成道念的,不过,也许任兄天纵奇才,刚好是个例外也说不定。”卫元义话有所指,当初之所以答应小师妹与任振羽同行,自己对硖石谷中发生的一切感兴趣也是原因之一。  “什么是道念?”这个问题一直困扰着任振羽。  “运天地之精华,驭五行之力,念之所及,道之所至,道念者,即天地之气,以无上大道破万物孽障,天地不息,道法不止。”这是道门中最基本的知识,就算说给任振羽听,卫元义也不怕师门追究自己私授道术的责任,再说,稍微点拨一下他,如果他悟性高的话,也许能在回山之前再次看到他使用硖石谷中那恐怖的力量也说不定。  “师兄!”远处传来牧紫菱的急呼,打断了两人的交谈。  听到牧紫菱急切的呼声,两人才惊觉牧紫菱早已不知所踪,这个惹事精,不在旁边看着她总是叫人不放心,两人担心她出现什么意外,往前方急行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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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章 日炎蟾  “哥哥,我怕!”小女孩紧紧的拽着旁边一个瘦高个的小男孩的手,往他的背后缩了缩,瘦高个的男孩用双手将小女孩护在身后,“咕噜”的咽了一口口水,双眼警惕的扫视着这个陌生的山洞。  “菁儿,别怕,有我和你哥哥在,没有人会欺负你的。”旁边另一个还挽着裤脚,脚上还沾着淤泥的黑壮男孩用手拍了拍胸脯,小小年纪尽显英雄本色,虽然他的声线不自主的在颤抖。  这是一个幽暗的山洞,约三丈见方,洞顶一颗拳头大的夜明珠发出惨淡的白光,使山洞更显得诡异,干净的地面光滑平整,显然这并不是一个废弃的山洞,异样的安静中除了三人紧张的心跳,依稀可听到洞外有潺潺的流水声。  这正是失踪的那三个小孩,瘦高个的叫卢昆,小女孩是他妹妹,叫卢菁,旁边那个叫卢绪。今日午时,卢绪邀卢昆到拒马河一处新发现的河滩抓虾,卢菁吵着也要跟去,两人推脱不掉,便只好带上这个拖油瓶,走到半路的时候,卢菁看到路边有一只火红色的小青蛙正奇怪的蹲在地上,对着天上的太阳鼓气,那亮丽的样子很是逗人喜欢,卢菁小女孩心性,见到如此漂亮的小青蛙便想占为己有,于是央求哥哥帮她抓来给她,两人爽快的答应了,上前分从两边将小青蛙围在中间。  三人并没有刻意的压低声音,从他们三人说话到卢绪卢昆从两边围将过来,自始至终小青蛙都没有逃跑,也不显得慌乱,依然在自行其是的鼓气,完全忽视他们三人的存在,看到小青蛙大意轻敌,两人本以为胜券在握,正待扑上去将它擒获,忽然小青蛙吐出三个白蒙蒙的气泡将他们包裹起来,然后他们便晕了过去,待醒过来时,已在这个山洞中。  陌生的环境最令人恐惧,特别是一个不见天日的山洞。三人从昏迷中醒来,不约而同都是想回家,但是,洞口比这个山洞更恐怖,虽然站在洞内能够听到外面的流水声,可是黑沉沉的洞口不透一丝光亮,仿佛如洪荒猛兽张开的巨口。回家心切的卢菁正准备往洞口走去,卢昆一把拉住妹妹,从脚下脱下一只鞋子,朝洞口扔去,只见那鞋子竟然如泥沉大海般,悄无声息的被无尽的黑暗吞噬了,洞口荡起一段波纹,瞬间又归于平静。卢菁吓得连退数步,一屁股坐在地上,哇哇的大哭起来。  “师妹,怎么了?”牧紫菱静静的站在路中央,凝重地望着前面的天空,一动不动。卫元义看到牧紫菱似乎变了个人一样,完全没有平常俏皮的模样,走到她身边,担忧的问道。  “师兄,刚才有两个百姓神色哀痛,我便上前询问何故,两人自称是前面村子的村民,说他们的孩子不见了,你看前方,似乎有妖气。”牧紫菱用手往前方一指,卫元义定睛一看,只见前方大概五里远的地方,一处柱状的空间正在发生微弱的扭曲,一只飞鸟本来正要从中穿行过去,不过似乎察觉到前方莫名的危机,发出一声尖锐的鸣叫,一个折身,往旁急掠而去。  “哪里有妖气?我怎么没看到。”任振羽睁大双眼,往牧紫菱所指的方向看去,可是什么都看不到,挠了挠头,懵然道。  “修道的人通过感应天地阴阳五行变化,可以看见凡人看不见的东西,即所谓的慧眼,你一个凡人当然看不到。”牧紫菱头也没回,不屑的道,她对任振羽的气依然没消,现在找到机会,马上予以报复。  妖怪,其实就是指一些开启了灵智的生物,任何生物都不希望让其它的物种主宰自己的生命,生物有了灵智就会为了自保而有更高的追求,比如修行。每个妖怪都有自己的地盘,以实力划分大小,就像人也经常与人斗一样,妖怪之间也会因为地盘或者某种可增加修为的珍宝而自相残杀。  道行高深的老妖怪,基本上都是在深海,地底,或者深山中潜修,在人类的地界出现的妖怪不外乎两种,一种是没有地盘的小妖怪,一种是来吸食人类精血的魔修,  修行上千年甚至上万年的老妖怪一般不会在人类的视线内出现,对人类来说,道行越深的妖怪越危险,同时道行越深的妖怪他们的内丹也越珍贵,人类不管是因为哪一种原因,他们都是人人想除之而后快的对象。  妖怪修炼和道门中人吐纳一样,同样需要吸取日月精华,修炼中的妖怪会有一条通道直达日月,便是我们所说的妖气冲天。道行越高,通道越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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