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买的新车上牌照流程物流公司老是给挂不上牌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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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拿驾照十年没摸方向盘 刚买新车还没挂牌就撞人字号:&摘要:昨日早上,襄阳一位中年妇女骑电动车上班途中,遭一辆轿车撞倒后被压在车轮下,肇事司机和五六位路人合力抬车将其扶到路边,随后被救护车送医治疗。
昨日早上,襄阳一位中年妇女骑电动车上班途中,遭一辆轿车撞倒后被压在车轮下,肇事司机和五六位路人合力抬车将其扶到路边,随后被救护车送医治疗。据了解,41岁的张女士在襄阳公园上班。昨日上午8时许,张女士像往常一样骑着电动自行车上班,途经该市襄城区昭明小学门口附近时,一辆和她同向并行的白色无牌轿车突然转弯调头,张女士躲闪不及被撞倒,其胸部和所骑电动车被轿车前轮压住,她口吐鲜血,不能动弹。事发后,肇事司机和其妻赶紧下车施救,并紧急拨打了110、120。这时,现场的五六位路人也赶紧过来帮忙。众人合力抬车,三四分钟后将张女士救出,扶到路边。张女士坐起来,看了一下事故现场,随后晕了过去。肇事司机的妻子抱着她,不断和她说话、安慰她,生怕她睡过去了。大约10分钟后,救护车和交警先后赶到。张女士被送到就近的襄阳市中心医院,经急症室抢救后,转入胸外科ICU病房住院治疗。据医生介绍,张女士胸腔内有气体积压,还伴有小便失禁,至少需要住院观察24小时。据了解,肇事司机朱先生也是襄阳本地人,今年41岁。昨日,他在医院为张女士缴纳了4000多元的医疗费,并主动配合交警调查。朱先生称,他拿驾照已经10年了,但是一直没有开车,有些手生。本月初,他刚买了一辆新车,已办理了上牌手续,也买了保险,但还没来得及挂车牌。事发时,他想调头,没想到撞了张女士。目前,事故原因仍在调查中。(楚天都市报)0相关文章高清图集&&|&&头条推荐对于美国运营商渠道的地位,华为称会继续加强合作,但也不能完全只依靠运营商。有爱未必要冰桶湿身,做公益未必要去纽约捐钱,其实很多善举从每天的文明出行就能...日上午11时许,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区长孙跃文、副区长吴文斌...日深圳海雅缤纷城接待了一批“特殊”的客人:他们来自全国31...日--17日,深圳夏季结婚展(婚博会)在深圳会展中心6、7...和阅读联合盛大文学、蓝蓝蓝蓝影视传媒(天津)有限公司与浙江横店影视制作有限公...南方都市报官方微信扫描左侧二维码添加南方都市报官方微信南都网官方微信扫描左侧二维码添加南都网官方微信用QQ浏览器扫一扫浏览+收藏 一步到位南方都市报官方微博:0&&parseInt(document.getElementById('custompage').value)页&&1&&parseInt(document.getElementById('custompage').value)楼&&
如果新车买来一直不去上牌,会怎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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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新车买来一直不去上牌,会怎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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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宝贝,加油哦~~
简单一点的快乐才会长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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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盗了,保险公司不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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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是怕被警察抓
然后罚款 严重的扣车 很麻烦~
为了你爱和爱你的人 请 κεερ ωalk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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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给警察捉到要罚款
2。买啦盗抢险也不会生效
3。过啦不知多久就无法上牌,去上牌车管所不受理。。。
其它的下面补充。。。
我有朋友买过一台放啦二年的车。。。上牌时车管所不受理。。需在到厂家开一个生产证明。。还有重新发一个合格证。。
广州TIIDA车友会 群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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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没有牌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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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家里不开应该没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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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了新车 挂不上牌照 121026 每日新闻挂不上牌入不上保,电动汽车走在法律边缘
◎相关法规和政策缺失,电动四轮车管理出现空白 ◎交警部门建议该车型在慢车道行驶
  不少市民在选购电动四轮车。(资料图片)
  城区道路上经常可见电动四轮车的身影。
  电动四轮车的配置比机动轿车简单。
  昌乐县公安局巡特警大队专用的电动四轮车。
  近年来,电动四轮车成为越来越多人的出行代步工具。然而,记者近期调查发现,虽然电动四轮车上市许多年,但由于国家相关法规和管理政策的缺失,电动四轮车究竟属于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身份无法界定,驾驶员不经过培训考试就开车上路,车辆不用挂牌不用入保险,发生交通事故后无章可依,留下了不少安全隐患,也给交通管理带来了新的难题。为此,不少市民和相关部门建议,应尽快出台相应法律法规对电动四轮汽车进行规范管理。◎尴尬一旦出现事故,无保险难索赔  家住城区北宫小区的单先生最近买了一辆电动四轮车,不用烧油、不用上牌照、不用考驾照,这让他很是满意。记者了解到,单先生今年52岁了,于2011年买了一辆电动四轮车,“我开了快一年了,尽管速度不快,但比较经济环保,并且免了上牌照等麻烦。”单先生说,现在的油价太贵,但他的电动车充一晚上的电,就能跑近200公里,经济实惠。  但在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后,单先生对电动四轮车改变了看法。去年年底,单先生出门买菜时,由于着急过路口,没注意路口侧面行驶过来的车辆,不小心发生了碰撞,幸好只是电动车的车门给撞坏了,没伤到人。由于自己负主要责任,再加上电动四轮车没有入保险,他只能自己负担对方车辆的维修费。“我觉得如果能上保险就好了,并且我感觉这种电动车并不安全,事故发生后,我的电动车前盖严重变形,但对方轿车的车门只凹进去一点。”单先生说,现在他很少开那辆电动车了。  提起这类电动“汽车”,市民刘女士也表示无奈。她说,上个月她的私家车被一辆在疾驶中的电动四轮车刮了,随后竟然一溜烟跑了。“这种没有牌照、缺乏安全保障的车辆,很容易引发交通事故。”刘女士说。司机多是老人,没有驾驶执照  在城区爱国路与胜利西街交叉口附近,一对老夫妻和他们的孩子正准备购车,“我想买辆电动四轮车接孙子用。”“您以前开过汽车吗?”“没有。”“那没关系,我们有免费的培训,慢慢练就行了。”随后,服务员便拿出了一份宣传单页递给老人。“我父亲从没有开过车,能安全吗?”服务员告诉老人的孩子:“放心好了,这种车销量很不错,购买者也多以老年人为主。”  记者经调查发现,现在开电动四轮车的市民以50岁以上的老年人为主。家住奎文区名门现代城的李大爷今年70岁了,2009年的时候,儿子为了让父亲出行方便,便给他买了一辆电动“微型汽车”。“我以前从没有开过这类的车,但开了一会儿我就会了,一共就3个挡,并且很容易上手,关键是这种车不用驾驶执照,所以十分受我们老年人欢迎。”李大爷对记者说。  对此,李大爷的儿子却非常担心老人的安全。“当时父亲总说,看到别的老人开电动车就想弄一辆,我们做儿女的拗不过老人,便给他买了。这几年来,我父亲开车十分小心,大事故没出过,刮刮蹭蹭的小事故却有不少。”李先生说,一般出远门的话,都是他们开私家车拉着父亲去,而去附近买菜、逛街则父亲开着电动四轮车。加入非法营运,安全隐患多多  记者采访发现,从人们上下班到商贩的进货送货,四轮电动车满足了中小城市居民日常出行的需求。但事物往往有两面性,电动四轮车同时也出现了一些问题和安全隐患:这些车辆时而在机动车道上与机动车“争道抢道”,时而拐进非机动车道上与自行车“并驾齐驱”,让市民着实捏了一把汗。  在潍坊火车站和两大汽车站附近,有不少私自拉客的黑出租,近来一些电动四轮车也加入到了违法营运的行列中来。记者来到城区健康东街上的潍坊汽车总站,看到在汽车站附近,有不少“黑摩的”停在附近等待拉客,有两辆电动四轮车停在“黑摩的”中间。为了体验一番,记者便乘上了一辆等待拉客的电动四轮车。  从外观看,这辆电动四轮车的外观与奇瑞QQ极为相似,但是上车后记者才发现这辆车有点不同寻常。电动车无论是方向盘还是其他设施与平时坐的私家车并不一样,只有3个挡,内饰也非常简单。在与司机的交谈中,记者得知这名司机姓巩,今年47岁,这辆车平时是他的代步工具,有时也会到附近来拉客挣一些“小费”。  巩先生坦言这种车肯定不像真正的私家车那样安全,但相对于“黑摩的”来说则安全不少。巩先生对记者说,“我也算过,跑一公里,电钱也就两毛钱,和那些黑摩的成本差不多,但这种车舒服,并且还环保,因此也十分受顾客的欢迎。”  在行驶过程中,记者发现,这种电动四轮车体积小、速度快,平常就在机动车道行驶,如果遇到堵车,这些车便拐向了非机动车道或人流中,一路下来,让记者捏一把汗。◎记者调查个人挂不上牌也难入保险  在一家知名品牌的电动车宣传单页上,记者看到:购车可以赠价值480元的保险(中国人保),最大保额为12.2万元。“不是电动车不能入保险吗?为什么还能入交强险呢?”市民王先生疑惑地对记者说,去年,他的一个朋友买了这个品牌的电动车后确实是入了保险,但只是一年期限的。  随后,记者来到该经销商的店面,服务员对记者说,以前这种车是不能入保,从去年开始便可以入了,是经销商统一给入,个人不能办理。  随后,记者就电动四轮车能否入保的问题给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打去了电话,工作人员说,这种情况他们也不是特别清楚,这种保险可能是烟台等地设立的,是电动车经销商统一给消费者入的。期间,有不少市民打电话咨询电动车是否可以入保险,但这种电动四轮车老年人买得比较多,加上这种车不能挂牌,所以保险公司一般是不做这种保险的。  之后,记者又咨询了其他几家大型保险公司了解到,电动四轮车现在还挂不上牌,所以个人也无法在保险公司为电动四轮车入保险。但记者了解到,像时风御捷等品牌的电动轿车销售商则称,他们的车可以办理保险。  随后记者又采访了潍城区车管所的一名工作人员,他告诉记者,目前所里还无法为电动轿车挂牌,必须有公安部的公告才可以挂牌。  对于这种尴尬的局面,不少的市民表示,这也是他们目前不愿意购买电动四轮车的主要原因。在寒亭区工作的褚先生告诉记者,与汽车相比,电动四轮车确实省钱,并且也非常环保,但从外表看很不结实,“我也去咨询过,有一部分是玻璃钢结构的,也有铁皮的,但就算是铁皮的,相对于汽车来说还是显得‘单薄’,如果入不了保险,一旦出事,都得自己承担。”◎厂家观点有节能环保等诸多优势,将会成为理想代步工具  电动四轮车的生产标准是怎样的?生产厂家对电动四轮车的发展又有怎样的看法?记者随后来到了昌乐G309国道与比德文路交叉口以南300米的比德文产业园,王全波副总经理接受了记者的采访,他对记者说,比德文公司所生产的电动四轮车叫雷丁新能源电动车,该车从2008年上半年开始批量生产,到目前为止,共生产了四五万辆。  “电动四轮车有行驶成本低、节能环保、价格实惠等诸多优势,我们也越来越重视这方面的生产。近期,我们将在昌乐产业园中建一个低速电动乘用车产业园,大力发展电动四轮车。”王全波对记者说,与家用轿车相比,电动四轮车彰显了环保、便捷的优势,将是未来代步工具的一个转折点。“我觉得电动四轮车是今后乘用车的一个发展方向,希望国家能够尽快出台相关的管理办法和行业标准,对电动四轮车进行合理规范的管理,能让电动四轮车早点挂上牌,这样能够更好地推进电动四轮车的发展。有了规范的管理,不但有利于生产厂家,也能让消费者放心驾驶。”王全波对记者说。  王全波表示,电动四轮车是新生事物,是科技进步的标志,其实在山东地区,电动四轮车的发展还是非常不错的,今年年初,比德文公司还为昌乐县公安局巡特警大队设计了专用的电动四轮车。  王全波说,他们的电动四轮车是严格按乘用车的工艺标准来制作,而对于保险这一方面,是在出售车辆的时候,会附带一项个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相关链接技术和工艺不代表主流方向,难入相关部门法眼  低速电动汽车虽然有强大的市场,但迟迟没进入国家相关部门的法眼,最主要的原因是因为其生产技术和工艺不代表我国电动汽车发展的主流方向。但也就是因为其有强大的市场和购买力,在我国电动汽车在主流方向上没有取得实质性突破的时期,它是一种非主流的替代品。  2010年初,世界电动车协会主席、两院院士陈清泉以及杨裕生、陈立泉和郑绵平三位中国工程院院士曾联名给国务院上交了“万言书”,建议优先发展纯电动汽车,在纯电动车中优先发展微、小型车,而不是中档或者更大的轿车。支持发展低速小型电动车的专家队伍逐渐壮大。  很多地方政府已经伸出扶持大手。山东省政府去年拨款2000万元用于扶持新能源汽车,而其中大约有1/3用来扶持低速电动车产业。◎交警表态遇此类车辆违规 参照机动车处理  对于电动四轮车的管理,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事故处理科何群副科长说,目前城区上路的所有电动四轮车均未挂牌,驾驶人也多数没有驾照,这必然会给交通安全带来一定隐患。  “虽然目前这种电动四轮车已非常普遍,但对于这种车的管理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既不能当做普通汽车来管,也无法完全当做非机动车来管。”何群对记者说,由于目前山东省没有出台与之相适应的管理规范,遇到这类车辆违规,交警也难以处理。“一旦出现交通事故,我们一般是按机动车的标准来进行处理。”何群说。  那么电动四轮车应该是在机动车道上行驶还是在非机动车道上行驶呢?何群告诉记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章附则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规定,对于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的定义,他个人认为,这些电动四轮车的规格虽然已达到机动车标准,但它的各项安全技术指标都远远低于机动车的国家标准,所以电动四轮车应在机动车道的慢车道行驶,因为这种电动四轮车的车速本来就慢,虽然市场上多数电动四轮车被定名为“汽车”,但时速四五十公里的速度不能上高速,跑不了长途,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汽车。  “现在绝大多数驾驶电动四轮车的车主没有经过驾驶技能培训,不懂道路交通安全法规,所以可能会出现闯红灯、逆向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这不仅扰乱了交通秩序还对驾驶人的人身安全造成一定的隐患。”何群说,此类车辆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在进行事故责任认定和经济赔偿时存在很多困难。◎律师说法  存在着四重风险应尽快立法规范  山东求是和信律师事务所成强律师认为,我国法律上并没有明确规定电动四轮车是属于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尽管国家非常鼓励和支持这种新能源电动车的发展,但是由于相关的法律法规不配套,相应的制造标准不完善,配套措施不成熟,使得人们在使用电动四轮车时面临着不少问题。所以应尽快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对由电动四轮车引起的交通事故制定切实可行的处罚规定。另外,电动四轮车文明行驶的宣传教育也是必不可少的。  成强律师认为,现阶段使用电动四轮车存在以下几项法律风险:一是,安全保障风险。由于国家对电动轿车的整车制造标准和零部件(如电池、充电器、充电口等)制造标准还没有形成国家层面相关的法律法规,单纯依靠个别的行业标准规范,是很难保障电动四轮车的使用安全的。二是,保险保障风险。由于电动四轮车是否为机动车还存在着争议,保险公司推出的针对普通汽车的保险产品,并不适用于电动四轮车,电动四轮车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是没有保险理赔的。三是,监管保障缺失。因为电动四轮车并不强制向交管部门进行登记、挂牌等,使得电动四轮车游离于监管之外,一旦发生电动四轮车的丢失或者在交通事故中的逃逸等情况时,交管部门很难查找并进行有效监管。四是,自身的维修和保养方面。普通汽车已经形成了成熟的4S店运营模式,配套维修等售后服务也相对完善。而消费者购买了电动四轮车后,如果碰到一些实力较小的制造公司,车辆在发生损坏后,售后服务难以保证,消费者自身的合法权益无法得到有效的维护。  因此,成强律师提醒市民,在购买、使用电动四轮车时要特别谨慎。同时也希望国家尽早出台相关法律法规及配套措施。  A6-A7版 文/图 本报记者 侯江宏 王路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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