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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瓦房社区村委会
党务公开内容: 一、党组织决议、决定和执行情况 1、制订党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为了进一步发展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保障党员权利,增强工作透明度,切实改进和提高基层党组织领导水平和议事决策水平。 2、召开了党建工作专题会议,安排及部署1、8、9、11、13集体资产分配方案 二、党的思想建设情况 认真制定了党的思想建设工作计划,日组织全体党员学习党的十八大开会议精神,党员参会率达80%;于日、3月20日学习徐松南部长讲话精神及新党章, 90%党员参与学习。 三、党的组织建设情况 1、党组织简介:双凤桥街道瓦房村党总支部1个,下属支部2个(瓦房一支部、高屋二支部),现有正式党员32名,预备党员2名,流入、流出0人。 2、制订党员发展计划,在四月分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支部培训,在5月份对2名预备党员进行讨论。 3、在3月上旬对已撤除编制的全征社党员共29名转入凤鸣路社区,进行交接手续办理;4日党员唐有彬从渝北区龙洞岩村党支部转入渝北区瓦房村高屋支部; 四、领导班子建设情况 社区“两委”班子结构合理,分工明确,团结和谐。村支部成员:戴魁海、邓友金、宾吴、蒋兴凤、詹丽;村委会成员:邓友金、宾吴、蒋兴凤、詹丽、许小飞。 五、干部选任和管理情况 认真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选拔和培养优秀中、青年作为后备干部,提高后备干部在群众中的公认度。后备干部名单:杨阳 六、联系和服务党员、群众情况 1、建立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的长效机制,不断推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具有重大意义,为进一步加强我村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查找存在的问题,寻求解决问题的对策和措施。2、2013年2下旬月至3月上旬对瓦房支部29名党员关系转入凤鸣路社区进行了党费及党员基本情况交接,在3月20日在凤鸣路社区对转出党员开了欢送会。 3、3月29日根据街道党工委要求,在驻村领导及村干部和社长、党员共23人的参与下如开了换届前的民主生活会,会议由村书记戴魁海主持、村主任邓友金对民主生活会收集意见进行了通报。 七、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1、1月、2月、3月坚持学习《廉政准则》。 2、集体资产分配做到大公无私,公开、公平、公正。 3、3月29日召开了民主生活会,戴书记爱会上强调了党员、干部要廉洁自律,大公无私、全心全意为村民服务的精神。
政务公开 一、强农惠农政策(农业补助政策、退耕还林政策、水库移民扶持政策、人饮工程建设政策、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政策、农村扶贫开发政策等执行情况) 1、 水库移民直补:黄登辉、王蓉、黄龙海、黄远玲、杨红、林世兰、黄林、黄树明、黄远棋、唐礼全、魏正琴、刘会、周群、王瑜、魏桂香、王兴平、周婷婷、周婷婷、王刮兵、王刮均、敖祥会、王瑜、田其芬、王志明、张宗香、王静、付荣彩、王蕊、王刮元、徐光惠、王梅每人每季度150元。 2、 2013年农资综合补贴资金公示3、4、5、6组共计45729.24元。 3、计生奖励扶助、一次性奖励人员名单及金额 (1)国家奖励扶助原有25人,新增3人,现有28人;合计32160.00元。 原有25人:倪元碧1080.00元;徐光惠1080.00元;赵成碧1080.00元;王刮元1080.00元;徐后知1080.00元;邓淑华1080.00元;蒋兴振1080.00元;徐元龙1080.00元;邓孝芳1080.00元;李福容1080.00元;徐德贵1080.00元;王定秀1080.00元;陈国治1080.00元;唐祖建1080.00元;程世会1560.00元;刘义芳1080.00元;王志明1080.00元;陈远荣1560.00元;黄显碧1080.00元;汪桂芳1080.00元;王定坤1080.00元;邓吉成1080.00元;詹祥忠1080.00元;曾祥全1560.00元;简永伟1560.00元。新增3人:颜世云1080.00元;苏康福1080.00元;梁昌珍1080.00元。 (2)半边户原有6人,新增2人,现有8人;合计:8640.00元,原有6人:凌在宽1080.00元;凌兴亨1080.00元;曹兴洲1080.00元;陈中文1080.00元;徐厚云1080.00元;蒋兴维1080.00元。新增2人:龚世美1080.00元;戴祥秀1080.00元。 (3)国家特别扶助原有2人,新增1人,现有3人;合计:9360.00元。原有2人:张成云3120.00元;苏康平3120.00元。新增1人:赵清全3120.00元。 (4)农村合作医疗参合补助40人;合计:1968.00元 倪元碧48.00元;徐光惠48.00元;赵成碧48.00元;王刮元48.00元;徐后知48.00元;邓淑华48.00元;蒋兴振48.00元;徐元龙48.00元;邓孝芳48.00元;李福容48.00元;徐德贵48.00元;王定秀48.00元;陈国治48.00元;唐祖建48.00元;程世会48.00元;刘义芳48.00元;王志明48.00元;陈远荣48.00元;黄显碧48.00元;汪桂芳48.00元;王定坤48.00元;邓吉成48.00元;詹祥忠48.00元;曾祥全48.00元;简永伟48.00元;颜世云48.00元;苏康福48.00元;梁昌珍48.00元;凌在宽48.00元;凌兴亨48.00元;曹兴洲48.00元;陈中文48.00元;徐厚云48.00元;蒋兴维48.00元;龚世美48.00元;戴祥秀48.00元;张成云60.00元;苏康平60.00元。赵清全60.00元;张朝佩60.00元。 (5)放弃再生育1人;合计:2000.00元张帮秀2000.00元。 (6)独生子女父母一次性奖励26人;合计7800.00元 赵德均300.00元;彭建300.00元;唐海燕300.00元;王方菊300.00元;曾凡松300.00元;王方明300.00元;王翠华300.00元;吴宝伟300.00元;熊贵勤300.00元;戴侦平300.00元;刘承琼300.00元;黄贵香300.00元;肖汉中300.00元;董世琼300.00元;张成英300.00元;周绪平300.00元;李祥兰300.00元;颜世福300.00元;徐玲明300.00元;陈会琴300.00元;朱兴珍300.00元;徐正全300.00元;刘祖英300.00元;万承玉300.00元;桂登全300.00元;邓吉容300.00元。 (7)独生子女死亡一次性补助1人:500.00元赵清全500.00元。 (8)区独生子女死亡定额补助原有2人,新增1人,现有3人;合计:1800.00元原有2人:张成云600.00元;苏康平600.00元。 新增1人:赵清全600.00元。 (9)手术并发症定额补助1人合计:1200.00元张朝佩1200.00元。 3、2013年农作物综合直补面积638.14亩,水稻良种补贴面积249.9亩,玉米良种补贴面积148.07亩。 二、农村土地政策(国家重点工程征用土地补偿政策、城镇开发用地补偿政策、宅基地申报审批政策、集体土地和“四荒”地承包及租赁政策、土地流转政策等执行情况:) 1、2、7、8、9、10社全征社按区政府116号文件执行;4、11社部分征地按区政府116号文件执行 三、社会管理政策(户籍制度改革政策、征地农转非政策、计划生育政策、农村劳动力转移政策等执行情况) 1、在公示栏宣传计划生育2013年度计生奖励扶助政策、发放宣传资料80余份。 2、征地转非政策宣传:各社集体资产分配在街道建议性指导意见的基层上结合各社实际以80%户代表签字同意进行分配,已分配8个社的集体资产 3、宣传了关于2012年参保居民大病二次补偿工作的通知精神。 4、瓦房村征地,瓦房村做了劳动就业的政策宣传,及招聘家介绍,村民们求职登记,为村民介绍工作。瓦房村总的劳动力转移很乐观,大部分的中青年劳动力都已就业。只有少部分村民的要求过高,有的嫌工资低,不愿意去 5、宣传渝北区城乡居民小额人身保险政策。 四、社会保障政策(养老保险、居民合作医疗保险、社会救助政策等执行情况) 1.养老保险 (1)今年1-3月份满60岁的人员有:苏康福,张成云, (2)养老保险资格验证1-3月验证20名老年人,验证成功。 名单如下: 田学芳,李启芬,桂仲吉,郭广芳,张传明,周志均,颜明福,王贤淑,杨素珍,王树芳,邓淑华,徐德万,谭顺芳,龚茂碧,颜继宪,代祖秀,杨文芳,李福容,陈中文,卿昌全 2.低保 低保4户,8人,人员有:王方群,陈艳,刘光美,徐元正,陶纯珍,王刮元,徐德惠,周婷婷。 领取金额:1月,王方群:210元,刘光美:295元,陶纯珍:137元,王刮元:328元1月春节一次性生活补助:王方群:400元,刘光美:400元,陶纯珍:200元,王刮元:600元 2月,王方群:210元,刘光美:295元,陶纯珍:137元,王刮元:328元3月,王方群:210元,刘光美:295元,陶纯珍:137元,王刮元:328元 3.办理意外伤害保险33份。缴费金额每人50元,自费25元,政府补助25元。名单如下: 毛昌华, 蒋儒军,蒋儒钢,徐红梅,曹明维,杨春英,蒋兴凤,唐绪林,唐聪,邹元群,娄俊,娄作均,石寨,邹元均,徐正英,王光惠,桂登猷,肖伟,黄贵香,王安良,黎春,练丹,杨世建,王世碧,桂登华,刘光菊,邓吉富邓吉会,周超,蓝粤,黎国隆,黎世伟,徐德宪 4.临时救助执行情况 大病二次补偿救助执行情况 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2012年度发生并已结算的住院等经各种保险报销,医保政策范围内累计医疗自付费用在10000元(含10000元)以上,可享受大病二次补偿,按其累计的自付费用的20%予以大病二次补偿,最高补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对于区财政全额报销医药费的城乡居民医保暴力型精神病人不纳入次次补偿范围。 1月份大病二次补偿金人员情况(患病及自付金额) 苏康福14369元,唐泽明6533元,张宗坤5976元,黄树明5818元,黎国合5757元,邹元华4889元,徐培芳4487元,邓治明4220元,王定秀3274元,沈裕林2941元,任双全2673元,徐培英2671元,王强2327元,田其龙2117元。 5、90岁老年人营养补贴人员名单及金额:龙华珍、王传珍每人每季度300元。 6、五保人员:戴祖敏、黎国元、颜明福、王贤淑280元/月 7、冬令救助金发放名单:黄中学、张学兰、程世会、王光惠、田其龙、王兴平、徐元正、徐培勇、凌在秀、蒋远华、刘兴玉每人300元 8、春节慰问困难人员:邓晓华、蒋儒军、尹全春属义务兵家庭,王传珍、龙华珍属90岁以上老人,苏康福、黎国合、张宗坤、王召惠、邓孝凤属本人或家庭成员大病,蒋远华、王定全属武力倾向精神残 9、民政临时救助人员名单:苏康福、谭开堂、张朝佩
财务公开 1、财务收支等情况:上季度结余:元。本季度收入:元 其中:各项工作经费2559元,办公经费:15000元,征地费用拆除原房应付款,各项考核奖励18090元,征地拆房协调费10000元,房屋租金1季度3000元,1季度工资27450元,街道补发2.12月工资56700元,清扫人员1季度工资13000元,2012年公路维护款16000元,季度利息收入:456.39 2、本季度支出:元 其中:清洁工长效保洁经费:13000元;村干部1季度工资工资及补发工资84150元,征地拆除原房工时费元,各项工作经费及考核奖励20100元,水、电、宽带、办公用品等办公费:5732元。会务费:4051元;征地费用应付款:2000元,村级公路及道路维护4280元,其它支出:26744.7 本季度余额:元
服务公开 一、组织建设情况(居委会职能职责及成员分工情况,任期规划、任期目标、年度工作计划及进展情况,城乡基层专业经济组织、志愿者组织和民间组织等服务组织建设情况等)。 (一)村民委员会职能职责 1、编制并实施本村经济和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管理村级财务. 2、支持和帮助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依法独立进行经济活动,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承包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3、按照规划搞好乡村建设,改善村容村貌,发展公益事业,搞好公共卫生,改善居住环境,提高村民健康水平。 4、促进村民团结和家庭和睦,照顾五保户和特困户,依法调解民间纠纷,维护社会治安和生活秩序。 5、宣传贯彻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教育和推动村民履行纳税,服兵役等依法应尽的义务,执行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 6、办好社会公益事业和福利事业。 7、召集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并报告工作;执行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的决定、决议。 8、协助街道办事处开展工作;向上级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和利益。 (二)村委会成员分工 主任:邓友金,负责村委会全面工作; 委员:宾吴,负责党建工作 委员:蒋兴凤,负责文书和出纳工作; 委员:詹丽,负责计划生育和妇女工作; 委员:许小飞,负责综治工作; (三)届期目标: (一)党总支目标 1.继续抓好党的思想建设,创建学习型组织,用科学发展观武装头脑,践行落实三项制度,把“创先争优”活动推向高潮,始终与党保持一致。 2.完善各项制度建设,坚持实事求是、因村制宜,把内容、落实、考核、评议、惩罚公开。自觉履行承诺和践诺制度,自觉接受党员群众监督。 3.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教育,村总支委员要公正廉洁,不以权谋私,办事公开、公平、公正。 4.引导村委会带领村民发展经济,勤劳致富,丰富农村文化活动,改善村民精神文化生活。 5.抓好各个干部的培养和入党积极分子的发展工作。 (二)村委会目标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党建目标责任制,执行民主集中制,加强班子建设,加强勤政廉政建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坚持村务公开制度,积极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 2.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抓好计划生育、民政、治安、调解、维稳各项社会事务和安全生产。 3.结合村实际,继续加强创建充分就业,增加村民收入。 4.继续加强阵地建设,增强业务技能,以优质的态度服务广大群众。 5.抓好民生民利工作,切实解决好村民工作、生活等各方面困难和问题,努力为群众多办好事、实事。 6.抓好环境整治及卫生管理工作。 7.力争实现村道泥结石,方便村民出行。 (四)村委会2013年度工作计划: 1、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特别是村委会自身建设。继续推进创先争优,继续抓好征地廉政建设工作。进一步增强便民服务中心的服务功能,提高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完善基础设施建设。 2、加强土地管理,加强征地政策宣传,耐心细致做好群众思想工作,积极配合上级部门搞好征地的相关后续工作和遗留问题的解决。 3、继续做好拆除违章建筑暨消除安全隐患工作。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大排查力度,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确保不发生刑事案件。 4、继续开展农村劳动力就业培训,引导剩余劳动力充分就业,让创建“充分就业村”工作更加完善。做好民生民利、低保、医保等社会保障工作。2013年村民人均纯收入比上年增加1000元。 5、搞好计划生育工作,特别是流动人口均等化服务工作和属地管理工作,计划生育率达98%。 6、加强学习,努力做到思想认识到位,观念更新到位,不断加强村干部的思想道德水平和文化素质,通过学习提高为群众的服务意识更好的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做好村干部廉政、勤政的教育工作,努力提高办事效率。 7、继续推行村务公开、党务公开、财务公开、服务公开,充分发挥村级纪律监督小组的作用。协助党总支做好党建工作。全面抓好各项社会事业,三个文明健康协调发展。 (四)2013年党支部工作计划 2013年瓦房村党支部、村委会将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团结一心,真抓实干,努力完成全年目标任务。为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全面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我村党支部制定了2013年工作计划,对2013年工作进行了总体部署。 一、 始终不渝抓好班子建设 二、注重党员教育管理工作 三、抓好党风廉政制度建设 四、做好党务村务财务服务公开工作 五、和谐做好征地后续工作 六、落实计划生育工作 七、强化综治及平安建设工作 八、扎实推进其他各项工作 二、民主管理情况(居民会议和居民代表会议的决定及实施情况,民主评议居委会干部情况等) 1、4月10日召开居民代表会议,对2013年第1期居务公开内容进行评议。 2、2013年3月29日村召开了民主生活会议,全体村干部作了自查自纠汇报,对自查自纠梳理情况作了通报,收集了代表、党员、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三、服务群众情况(联系服务群众“三项制度”情况,便民利民服务开展情况等) 1、发放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森林防火、防止邪教、防止诈骗宣传资料260份; 2、巡回检查食药安全8次;春节安全值守巡逻16天。 3、为居民出具有关申请、证明95件次;为村民提高法律、政策、办事程序咨询140人次。 4、养老保险资格证年审20名老年人,验证成功 5、意外伤害保险参保33人个人缴费每人25元,共计收费825元。 6、春节慰问困难群体12人。 7、办理计生相关奖励、扶助、补助111人,涉及金额65428元 8. 生育服务证办理 3个周小菊、郭燕、汪梅;再生育服务证办理2个蒋儒音、李萌萌 9瓦房村第一季度出生人口:7人,均系政策内生育 曾国凡、颜世静之子:曾祥恩;黎世伟、贺 云之子:未取名 辜 欢、蒋忠玲之子:辜浚玮;李 斌、蒋 亚之子:李俊锋 蒋登维、陈 佳之子:蒋承燃 张 军、周小菊之女:张馨文 王卫峰、陈孔莉之子:王廷宇 10、民事纠纷调解8件 11、老年人工作:申报90岁高龄补助2人龙华珍、王传珍 12、低保4户,8人,王方群,陈艳,刘光美,徐元正,陶纯珍,王刮元,徐德惠,周婷婷。发放低保金及春节生活补助共计4510元 志愿服务开展情况: (1)社区志愿者组织和民间组织等服务组织建设情况;(志愿者名单及队伍) 志愿服务开展情况: 村成立综合自愿者,名单有:陈远图、戴魁海、邓友金、宾吴、蒋兴凤、詹丽、杨阳、许小飞、曹明维、陈远平、蒋儒云、杨代秀、段淑琴、詹菊、汪华全、任顺明、宾勇、刘光菊 (2)各项社会事务的办理程序、办事指南;按规定办理 (3)全程代理服务开展情况:涉及此项事务及时办理 (4)便民利民服务开展情况:涉及此项事务及时办理 (5)志愿服务开展情况时间:日在村2楼会议室, 由戴书记主持村自愿者活动,活动内容:日是中国学雷锋纪念日,瓦房村在村委会开展了学雷锋精神的座谈会,瓦房村在会议室开展学雷锋服务座谈会,会上党员群众们纷纷发言,大家都表示将采取多种形式,集中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志愿服务活动是最能体现学雷锋活动时代特色的载体形式,也是弘扬雷锋精神、培育道德风尚的有效途径,学雷锋志愿者在付诸实际行动的同时发出倡议:“在这个春光明媚的季节,让我们再次行动起来,弘扬雷锋精神,传唱雷锋之歌,奉献火热青春。会上也讲了很多关于学雷锋的好人好事,此次座谈会,让党员干部们受益匪浅,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瓦房村2013年2季度村务公开,经居两委会收集、整理,形成公开方案,公开方案于7月5日经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审查确认,并于7月10日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现予以公开,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监督电话: 联系人:蒋兴凤 公开时间:日 党务公开内容: 一、党组织决议、决定和执行情况 1、制订党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为了进一步发展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保障党员权利,增强工作透明度,切实改进和提高基层党组织领导水平和议事决策水平。 2、召开了党建工作专题会议,安排及部署10社集体资产分配方案,4组部分征地原房拆除、红线外房屋的丈量。 二、党的思想建设情况 认真制定了党的思想建设工作计划,日组织全体党员学习党中央的八项规定,党员参会率达80%;于日、6月20日学习新党章, 90%党员参与学习。 三、党的组织建设情况 1、党组织简介:双凤桥街道瓦房村党总支部1个,下属支部2个(瓦房一支部、高屋二支部),现有正式党员34名,预备党员2名,1名入党积极分子,流入、流出0人。 2、在四月份对入党积极分子王兰进行支部讨论并通过,在6月份对2名入党积极分子王方明、宾荣转为预备党员;许小飞、刘银预备党员转为转为中共正式党员进行讨论并通过。 四、领导班子建设情况 社区“两委”班子结构合理,分工明确,团结和谐。村支部成员:戴魁海、邓友金、宾吴、蒋兴凤、詹丽;村委会成员:邓友金、宾吴、蒋兴凤、詹丽、许小飞。 五、干部选任和管理情况 认真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选拔和培养优秀中、青年作为后备干部,提高后备干部在群众中的公认度。后备干部名单:杨阳 六、联系和服务党员、群众情况 1、2013年5月至6月对瓦房五社进行饮水管安装工作,解决5组300多人的饮水困难问题。 2、6月20日庆祝党的92周年活动中对2012年7月到2013年6月的优秀党员曾凡松、唐良全、邓友才进行了表彰,并组织党员为瓦房3社生活区进行清洁大扫除。 3、在6月对贫困党员蒋远全、邓淑华进行了看望慰问;对低保户徐元正、王方群、王刮元、陶纯珍4户进行了看望慰问。 七、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1、4月、5月、6月坚持学习《廉政准则》。 2、征地社集体资产分配做到大公无私,公开、公平、公正。 3、6月20日上党课,戴书记在会上强调了党员、干部要廉洁自律,大公无私、全心全意为村民服务的精神。
政务公开内容 一、强农惠农政策(农业补助政策、退耕还林政策、水库移民扶持政策、人饮工程建设政策、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政策、农村扶贫开发政策等执行情况) 1、 (1)水库移民直补:黄登辉、王蓉、黄龙海、黄远玲、杨红、林世兰、黄林、黄树明、黄远棋、魏正琴、刘会、魏桂香、田其芬13人因征地农转非在我村核销 (2)水库移民直补:唐礼全、王瑜、周群、王兴平、周婷婷、王刮兵、王刮均、敖祥会、王瑜、王志明、张宗香、王静、付荣彩、王蕊、王刮元、徐光惠、王梅每人每季度150元。(注:4组因涉及部分征地转非工作尚未完善暂未核销) (3)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扶持资金涉及1、8、9、11、12、13社征地转非已核销 2、2013年5月至6月政府出资27.5万对瓦房五社进行饮水管安装工作,解决5组300多人的饮水困难问题。 二、农村土地政策(国家重点工程征用土地补偿政策、城镇开发用地补偿政策、宅基地申报审批政策、集体土地和“四荒”地承包及租赁政策、土地流转政策等执行情况:) 1、 1、2、7、8、9、10社全征社按区政府116号文件执行;4、11社部分征地按区政府116号文件执行 2、4组部分征地符合异地迁建户按政策执行 三、社会管理政策(户籍制度改革政策、征地农转非政策、计划生育政策、农村劳动力转移政策等执行情况) 1、 4组部分征地政策通过工作人员会议及户代表会议进行再宣传。 2、宣传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2013年标准2280元/人.年 3、宣传渝北区小额贷款政策 4、4组部分征地第一批转非人员公示 四、社会保障政策(养老保险、居民合作医疗保险、社会救助政策等执行情况) 1.养老保险 (1)今年4-6月份满60岁的人员有:龚世美,梁昌珍, (2)养老保险资格验证4-6月验证25名老年人,验证成功。 名单如下: 桂天文,王传友,龙华贞,蒋兴元,石昌会,罗会仙,陈定富,凌在宽,蒋远合,毛子之,胡大兰,唐从会,徐隆惠,邓尚英,吴国兰,冉吉成,王永珍,桂天蓉,曹新洲,柳顺秀,王定文,杨素芬,李映淑,周茂化,方延君 2.低保4户,8人,人员有:王方群,陈艳,刘光美,徐元正,陶纯珍,王刮元,徐德惠,周婷婷。 领取金额:4月,王方群:210元,刘光美:295元,陶纯珍:137元,王刮元:328元 5月,王方群:210元,刘光美:295元,陶纯珍:137元,王刮元:328元 6月,王方群:210元,刘光美:295元,陶纯珍:137元,王刮元:328元 3.办理意外伤害保险40份。 名单如下: 詹丽, 詹祥明,段淑琴,王强,邓孝容,王诗雨,杨玲,邓吉容,邓玲,邓吉兴,蒋儒云,蒋凡,颜林英,龙治平,龙凤,黎仕海,蒋志华,蒋儒彪,张学兰,王定明,周光碧,陈友富,刘治民,段淑莲,陈忠明,邓友金,王书明,邓昌富,梅容,邓友奎,龙清静,邓珂,杨阳,龙均,杨成云,许小飞,詹祥碧,许长文,张向会,桂登尧 4、90岁老年人营养补贴人员名单及金额:龙华珍、王传珍每人每季度300元。 5、五保人员:戴祖敏、黎国元、颜明福、王贤淑280元/月 6、对贫困党员邓淑华、蒋远全进行了慰问;助残日对精神残疾的蒋远华进行了慰问,妇联对王方群,计生对张成云、赵清全进行了慰问 7、民政临时救助人员名单:苏康福、谭开堂、张朝佩,资金已落实发放。 8、4组部分征地第一批转非人员参加养老保险公示
财务公开内容 1、财务收支等情况: 上季度结余:元 本季度收入:元 其中:工作经费5500元,小组长经费14820元,房屋租金1个季度3000元,村干部2季度工资27450元,清扫人员2季度工资13000元,分水管安装费275883元,季度利息收入:446.13元 本季度支出:344492元 其中:清洁工长效保洁经费:11950元;村干部2季度工资36600元,村民小组长工资11700,瓦房5组分水管安装费275883元,庆“七.一”经费3140元,水、电、宽带、办公用品等办公费4629元,其它支出:590 本季度余额:
服务公开内容 一、组织建设情况(居委会职能职责及成员分工情况,任期规划、任期目标、年度工作计划及进展情况,城乡基层专业经济组织、志愿者组织和民间组织等服务组织建设情况等)。 (一)村民委员会职能职责 1、编制并实施本村经济和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管理村级财务。2、支持和帮助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依法独立进行经济活动,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承包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3、按照规划搞好乡村建设,改善村容村貌,发展公益事业,搞好公共卫生,改善居住环境,提高村民健康水平。 4、促进村民团结和家庭和睦,照顾五保户和特困户,依法调解民间纠纷,维护社会治安和生活秩序。 5、宣传贯彻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教育和推动村民履行纳税,服兵役等依法应尽的义务,执行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 6、办好社会公益事业和福利事业。 7、召集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并报告工作;执行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的决定、决议。 8、协助街道办事处开展工作;向上级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和利益。 (二)村委会成员分工 主任:邓友金,负责村委会全面工作; 委员:宾吴,负责党建工作 委员:蒋兴凤,负责文书和出纳工作; 委员:詹丽,负责计划生育和妇女工作; 委员:许小飞,负责综治工作; (三)届期目标: (一)党总支目标 1.继续抓好党的思想建设,创建学习型组织,用科学发展观武装头脑,践行落实三项制度,把“创先争优”活动推向高潮,始终与党保持一致。 2.完善各项制度建设,坚持实事求是、因村制宜,把内容、落实、考核、评议、惩罚公开。自觉履行承诺和践诺制度,自觉接受党员群众监督。 3.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教育,村总支委员要公正廉洁,不以权谋私,办事公开、公平、公正。 4.引导村委会带领村民发展经济,勤劳致富,丰富农村文化活动,改善村民精神文化生活。 5.抓好各个干部的培养和入党积极分子的发展工作。 (二)村委会目标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党建目标责任制,执行民主集中制,加强班子建设,加强勤政廉政建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坚持村务公开制度,积极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 2.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抓好计划生育、民政、治安、调解、维稳各项社会事务和安全生产。 3.结合村实际,继续加强创建充分就业,增加村民收入。 4.继续加强阵地建设,增强业务技能,以优质的态度服务广大群众。 5.抓好民生民利工作,切实解决好村民工作、生活等各方面困难和问题,努力为群众多办好事、实事。 6.抓好环境整治及卫生管理工作。 7.力争实现村道泥结石,方便村民出行。 (四)村委会2013年度工作计划: 1、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特别是村委会自身建设。继续推进创先争优,继续抓好征地廉政建设工作。进一步增强便民服务中心的服务功能,提高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完善基础设施建设。 2、加强土地管理,加强征地政策宣传,耐心细致做好群众思想工作,积极配合上级部门搞好征地的相关后续工作和遗留问题的解决。 3、继续做好拆除违章建筑暨消除安全隐患工作。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大排查力度,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确保不发生刑事案件。 4、继续开展农村劳动力就业培训,引导剩余劳动力充分就业,让创建“充分就业村”工作更加完善。做好民生民利、低保、医保等社会保障工作。2013年村民人均纯收入比上年增加1000元。 5、搞好计划生育工作,特别是流动人口均等化服务工作和属地管理工作,计划生育率达98%。 6、加强学习,努力做到思想认识到位,观念更新到位,不断加强村干部的思想道德水平和文化素质,通过学习提高为群众的服务意识更好的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做好村干部廉政、勤政的教育工作,努力提高办事效率。 7、继续推行村务公开、党务公开、财务公开、服务公开,充分发挥村级纪律监督小组的作用。协助党总支做好党建工作。全面抓好各项社会事业,三个文明健康协调发展。 (四)2013年党支部工作计划 2013年瓦房村党支部、村委会将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团结一心,真抓实干,努力完成全年目标任务。为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全面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我村党支部制定了2013年工作计划,对2013年工作进行了总体部署。 一、 始终不渝抓好班子建设 二、注重党员教育管理工作 三、抓好党风廉政制度建设 四、做好党务村务财务服务公开工作 五、和谐做好征地后续工作 六、落实计划生育工作 七、强化综治及平安建设工作 八、扎实推进其他各项工作 二、民主管理情况(居民会议和居民代表会议的决定及实施情况,民主评议居委会干部情况等) 1、7月10日召开居民代表会议,对2013年第2期居务公开内容进行评议。 三、服务群众情况(联系服务群众“三项制度”情况,便民利民服务开展情况等) 1、4组部分征地拆除红线内房屋37户,丈量红线外房屋15户。 2、巡回检查食药安全6次;发放食品、药品宣传资料180份。 3、为居民出具有关申请、证明71件次;为村民提供法律、政策、办事程序咨询85人次。 4、养老保险资格证年审25名老年人,验证成功,办理年满60岁养老保险2人。 5、意外伤害保险参保40人个人缴费每人25元,共计收费1000元已上交办理保险单。 6、端午节慰问、走访困难群体10人。 7. 生育服务证办理 3个蒲华丽、余小娟、杨兴莲;再生育服务证办理4个蒋娅、蒋忠玲、卿洪、陈佳。 8瓦房村第二季度出生人口:2人,均系政策内生育 10、民事纠纷调解14件 11、老年人工作:申报90岁高龄补助2人龙华珍、王传珍 12、低保4户,8人,王方群,陈艳,刘光美,徐元正,陶纯珍,王刮元,徐光惠,周婷婷。发放低保金共计2910元 13、志愿服务开展情况: (1)社区志愿者组织和民间组织等服务组织建设情况;(志愿者名单及队伍) 志愿服务开展情况: 村成立综合自愿者,名单有:陈远图、戴魁海、邓友金、宾吴、蒋兴凤、詹丽、杨阳、许小飞、曹明维、陈远平、蒋儒云、杨代秀、段淑琴、詹菊、汪华全、任顺明、宾勇、刘光菊 (2)各项社会事务的办理程序、办事指南;按规定办理 (3)全程代理服务开展情况:涉及此项事务及时办理 (4)便民利民服务开展情况:涉及此项事务及时办理 (5)志愿服务开展情况时间:日在村3楼会议室,由戴书记主持村自愿者活动,活动内容:为了加强对青少年学生的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青少年学生的法制观念,增强青少年学生的法律法规意识。6月20日开始,双凤桥街道瓦房村拉开了“增强法制意识,促进瓦房村和谐”的青少年学生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序幕。 活动采用图片展出、法制讲座、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开展。特别是法制宣传栏橱窗我们定期更换法制宣传图片,成为了村民学法活动的热点地区,同时我们还不定期发放法制宣传资料和展出反邪教宣传展板,并组织社区部分青少年学生前来观看学习,让他们了解反邪教给我们生活带来的危害,活动取得了较好效果。 通过活动提高了村民特别是青少年学生自觉识别和防范各种犯罪的能力,树立正确观念,丰富法律知识,提高自我防范意识,有效地预防和减少犯罪现象发生 监督小组签字: 日
&&&&&&&&&&&&&&&&&&&&&&& 双凤桥街道瓦房村村务公开&&& 瓦房村2013年3季度村务公开,10月5日做账,经村两委会收集、整理,形成公开方案,公开方案于10月10日经村务监督委员会审查确认和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现予以公开,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 监督电话:&&& 联系人:蒋兴凤&&&&&&&&&&&&&&&&&&&&&&&&&&&&&&&&&&&&&&&&& &&&&&&&&&&&&&&&&&&&&&&&&&&&&&&&&&&&&&&&& 瓦房社区村民委员会&&&&&&&&&&&&&&&&&&&&&&&&&&&&&&&&&&&&&&&& 日&&&&&&&&&&&&&&&&&&&&& &&&&&&&&&&&&&&&&&&&&&&&&&&&&&&&&&&&&&&&&&&&&&&&&&&&&&&&&&&&&&&&&&&&&&&&&&&&&&&&& & 党务公开内容:一、党组织决议、决定和执行情况1、制订党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为了进一步发展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保障党员权利,增强工作透明度,切实改进和提高基层党组织领导水平和议事决策水平。 二、党的思想建设情况1、日组织全体党员学习【党员干部不可不知的365年问题】一书中党的最高理想和最终目标和指导思想,党员参会率达80%;于日学习【党员干部不可不知的365年问题】一书中党在88年历史中的几件大事和基本经验以及思想成果, 85%党员参与学习。&2、2013年9月组织党员、干部学习渝北区正风肃纪专项行动纪律作风规定。共学习了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重庆市党员干部政治纪律“八严禁”、重庆市党员干部生活作风“十二不准”、渝北区区级机关和镇街作风建设十不准。三、党的组织建设情况1、党组织简介:双凤桥街道瓦房村党总支部1个,下属支部2个(瓦房一支部、高屋二支部),现有正式党员34名,预备党员2名,1名入党积极分子,流入、流出0人。2、王方明成为预备党员已通过双凤桥街道组织的考察;许小飞、刘银成为正式党员9月已通过双凤桥街道组织的考察。3、收高屋支部党员党费535元,瓦房支部刘银党费20元。四、领导班子建设情况社区“两委”班子结构合理,分工明确,团结和谐。村支部成员:戴魁海、邓友金、宾吴、蒋兴凤、詹丽;村委会成员:邓友金、宾吴、蒋兴凤、詹丽、许小飞。五、干部选任和管理情况认真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选拔和培养优秀中、青年作为后备干部,提高后备干部在群众中的公认度。后备干部名单:杨阳六、联系和服务党员、群众情况1、2013年8月至9月组织党员志愿者对辖区内城乡结合部进行保洁清扫,为渝北区创建文明城区作出应有的贡献。2、在九月对五保及贫困人员进行看望慰问。七、党风廉政建设情况:1、7月、8月、9月坚持学习《廉政准则》。2、8月20日上党课,戴书记在会上强调了党员、干部要廉洁自律,大公无私、全心全意为村民服务的精神。3、9月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了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重庆市党员干部政治纪律“八严禁”、重庆市党员干部生活作风“十二不准”、渝北区区级机关和镇街作风建设十不准。
政务公开一、强农惠农政策(农业补助政策、退耕还林政策、水库移民扶持政策、人饮工程建设政策、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政策、农村扶贫开发政策等执行情况)1、水库移民直补:唐礼全、王瑜、周群、王兴平、周婷婷、王刮兵、王刮均、敖祥会、王瑜、王志明、张宗香、王静、付荣彩、王蕊、王刮元、徐光惠、王梅每人每季度150元。(注:4组因涉及部分征地转非工作尚未完善暂未核销)2、2013年良种补贴核实完毕进行了公示。3组玉米补贴面积98.7亩,补贴标准10/亩,补贴金额987元;水稻补贴面积68.9亩,补贴标准15/亩,补贴金额1033.5元。4组玉米补贴面积6亩,补贴标准10/亩,补贴金额60元;水稻补贴面积70亩,补贴标准15/亩,补贴金额1050元。5组玉米补贴面积44亩,补贴标准10/亩,补贴金额440元水稻补贴面积62亩,补贴标准15/亩,补贴金额930元6组玉米补贴面积49亩,补贴标准10/亩,补贴金额490元二、农村土地政策(国家重点工程征用土地补偿政策、城镇开发用地补偿政策、宅基地申报审批政策、集体土地和“四荒”地承包及租赁政策、土地流转政策等执行情况:)&& 1、4组部分征地符合异地迁建户按政策执行:基本条件:房屋在部分征地红线范围内被全部占用且土地在红线范围外未被占用自愿不申请转非的农户可异地迁建,迁建占地由农户自行调节选址。迁建户资料已上报审批三、社会管理政策(户籍制度改革政策、征地农转非政策、计划生育政策、农村劳动力转移政策等执行情况)1、2013年征兵工作政策简介:时间调整为夏秋季的8月1日起到9月30日结束;农村男兵征集的对象应具备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女兵为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男青年身高18-20周岁,最高可放宽到24周岁,可征集本人自愿的17周岁高中应届毕业生;体格条件男青年身高1.62米以上,女青年1.60米以上,标准体重=(身高-110)公斤,男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女性不超过、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经征集、考察、公示后我村应征入伍1名男兵:5组袁铭。同时对大学生应征入伍优惠政策和渝北区优抚安置政策进行广泛宣传。2、双凤桥街道关于独生子女高(中)考成绩优异奖励的政策宣传:高考考上清华大学、北京大学的考生,一次性奖励5000元;高考考上985工程大学或211工程大学(除清华、北大)的考生,一次性奖励1000元;中考考上市一、三、八、巴蜀中学、西师附中、育才中学、渝北中学的考生,一次性奖励200元。凭考生本人身份证、家庭户口本、房产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录取通知书、高(中)考成绩单,于即日起至8月31日,到街道计生办领取。四、社会保障政策(养老保险、居民合作医疗保险、社会救助政策等执行情况)1.养老保险(1)今年7-9月份满60岁的人员有:彭祖会,唐泽英,戴祥秀(2)养老保险资格验证7-9月验证41名老年人,验证成功。名单如下:刘长珍,戴泽生,蒋远全,黎国元,凌兴亨,桂仲恒,刘承兰,陈国治,周忠芬,陆传开,邹致辉,毛朝珍,张朝佩,徐忠碧,戴祖蓉,徐厚云,杨善忠,李道深,陈安芬,肖银明,苏康贵,刘碧华,徐元龙,徐德贵,蒋兴振,周素华,毛子房,蒋远凤,王传珍,蒋兴志,廖世碧,黄忠明,黎国财,凌在秀,唐祖建,刘健,凌春秀,刘启珍,田学芬,刘依秀,陶纯珍2.低保低保4户,8人,人员有:王方群,陈艳,刘光美,徐元正,陶纯珍,王刮元,徐德惠,周婷婷。领取金额:7月,王方群:210元,刘光美:295元,陶纯珍:137元,王刮元:328元&& 8月,王方群:210元,刘光美:295元,陶纯珍:137元,王刮元:328元&&&&& 9月,王方群:210元,刘光美:295元,陶纯珍:137元,王刮元:328元3.办理意外伤害保险48份。名单如下: 段伟,段文锋,胡顺明,刘小琼,陈开伯,邓孝菊,陈建伟,段美艺,陈远平,李心凤,陈玲,李谷,吴承云,许长国,肖汉中,郭刚万,赵兴云,温耀合,李仁海,邓中国,詹德,卢友会,吴正富,吴川,徐邓,李杰,张成云,喻祥章,喻晓,王娅,詹祥伟,周代平,邓吉成,梁昌珍,杨代秀,詹祥忠,付鹏,王朝军,朱云翠,王俊,王旋,林清,刘洪,肖汉文,郭刚玖,刘云菊,李知隆,郭娟 4、90岁老年人营养补贴人员名单及金额:龙华珍、王传珍每人每季度300元。5、五保人员:戴祖敏、黎国元、颜明福、王贤淑280元/月6、中秋节慰问失独家庭2户:张成云夫妇、赵清全夫妇7、渝北区扶残助学(大学)暂行办法政策宣传:条件:渝北区户籍贫困家庭残疾人大学生项目:A、市级入学资助:本科和研究生5000元/人;专科和高职3000元/人。区级:本科和研究生5000元/人;专科和高职3000元/人;残疾人子女考上大学的本科和研究生3000元/人;专科和高职2000元/人;由本科考上研究生(含硕士博士)可再获一次性资助3000元。B、学年资助:生活救助每人每学年2000元。C、成绩优异奖:国家级按次数每次1500元,校级按次数每次1000元。
财务公开1、财务收支等情况:上季度结余:元本季度收入:元其中:小组长6-12月工资9360元,办公经费15000元,保洁费13000元,7-9月村干部工资27450元,征地拆房工时费45559.83元,征地公路维护费5000元,工作经费30740元,季度利息收入453.95元,征地公路等集体资产补偿1156815元。本季度支出:元其中:清洁工长效保洁经费及考核:17500元;村干部3季度工资27450元,村民小组长工资4680,瓦房5组分水管安装经费5000元,征地公路维护费5000元,征地拆房工时费87359.83元,水、电、宽带、办公用品等办公费4614元,庆建军节经费1000元,其它支出:11789元。本季度余额:元
服务公开&&&&&&&&&&&&&&&&&&&&&&&&&&&&&&&&&&&&&&&& & 一、组织建设情况(居委会职能职责及成员分工情况,任期规划、任期目标、年度工作计划及进展情况,城乡基层专业经济组织、志愿者组织和民间组织等服务组织建设情况等)。(一)村民委员会职能职责1、编制并实施本村经济和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管理村级财务。2、支持和帮助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依法独立进行经济活动,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承包经营者的合法权益。3、按照规划搞好乡村建设,改善村容村貌,发展公益事业,搞好公共卫生,改善居住环境,提高村民健康水平。4、促进村民团结和家庭和睦,照顾五保户和特困户,依法调解民间纠纷,维护社会治安和生活秩序。5、宣传贯彻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教育和推动村民履行纳税,服兵役等依法应尽的义务,执行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6、办好社会公益事业和福利事业。7、召集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并报告工作;执行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的决定、决议。8、协助街道办事处开展工作;向上级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和利益。(二)村委会成员分工主任:邓友金,负责村委会全面工作;委员:宾吴,负责党建工作委员:蒋兴凤,负责文书和出纳工作;委员:詹丽,负责计划生育和妇女工作;委员:许小飞,负责综治工作;(三)届期目标:(一)党总支目标1.继续抓好党的思想建设,创建学习型组织,用科学发展观武装头脑,践行落实三项制度,把“创先争优”活动推向高潮,始终与党保持一致。2.完善各项制度建设,坚持实事求是、因村制宜,把内容、落实、考核、评议、惩罚公开。自觉履行承诺和践诺制度,自觉接受党员群众监督。3.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教育,村总支委员要公正廉洁,不以权谋私,办事公开、公平、公正。4.引导村委会带领村民发展经济,勤劳致富,丰富农村文化活动,改善村民精神文化生活。5.抓好各个干部的培养和入党积极分子的发展工作。(二)村委会目标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党建目标责任制,执行民主集中制,加强班子建设,加强勤政廉政建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坚持村务公开制度,积极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2.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抓好计划生育、民政、治安、调解、维稳各项社会事务和安全生产。3.结合村实际,继续加强创建充分就业,增加村民收入。4.继续加强阵地建设,增强业务技能,以优质的态度服务广大群众。5.抓好民生民利工作,切实解决好村民工作、生活等各方面困难和问题,努力为群众多办好事、实事。6.抓好环境整治及卫生管理工作。7.力争实现村道泥结石,方便村民出行。(四)村委会2013年度工作计划:1、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特别是村委会自身建设。继续推进创先争优,继续抓好征地廉政建设工作。进一步增强便民服务中心的服务功能,提高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完善基础设施建设。2、加强土地管理,加强征地政策宣传,耐心细致做好群众思想工作,积极配合上级部门搞好征地的相关后续工作和遗留问题的解决。3、继续做好拆除违章建筑暨消除安全隐患工作。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大排查力度,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确保不发生刑事案件。4、继续开展农村劳动力就业培训,引导剩余劳动力充分就业,让创建“充分就业村”工作更加完善。做好民生民利、低保、医保等社会保障工作。2013年村民人均纯收入比上年增加1000元。5、搞好计划生育工作,特别是流动人口均等化服务工作和属地管理工作,计划生育率达98%。6、加强学习,努力做到思想认识到位,观念更新到位,不断加强村干部的思想道德水平和文化素质,通过学习提高为群众的服务意识更好的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做好村干部廉政、勤政的教育工作,努力提高办事效率。 7、继续推行村务公开、党务公开、财务公开、服务公开,充分发挥村级纪律监督小组的作用。协助党总支做好党建工作。全面抓好各项社会事业,三个文明健康协调发展。(四)2013年党支部工作计划2013年瓦房村党支部、村委会将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团结一心,真抓实干,努力完成全年目标任务。为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全面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我村党支部制定了2013年工作计划,对2013年工作进行了总体部署。一、 始终不渝抓好班子建设二、注重党员教育管理工作三、抓好党风廉政制度建设四、做好党务村务财务服务公开工作五、和谐做好征地后续工作六、落实计划生育工作七、强化综治及平安建设工作八、扎实推进其他各项工作二、民主管理情况(居民会议和居民代表会议的决定及实施情况,民主评议居委会干部情况等)1、10月10日召开居民代表会议,对2013年第3期居务公开内容进行评议。三、服务群众情况(联系服务群众“三项制度”情况,便民利民服务开展情况等)1、巡回检查食药安全3次;发放食品、药品宣传资料100份。2、为居民出具有关申请、证明65件次;为村民提供法律、政策、办事程序咨询52人次。&&&&&& 3、养老保险资格证年审41名老年人,验证成功,办理年满60岁养老保险3人。4、意外伤害保险参保48人个人缴费每人25元(政府补贴25元),共计收费1200元已上交办理保险单。5、端午节慰问、走访困难群体6人。 &6、 生育服务证办理 1个杨平;再生育服务证办理4个。7、瓦房村第二季度出生人口:1人蒋冯元,均系政策内生育8、民事纠纷调解1件9、老年人工作:申报90岁高龄补助2人龙华珍、王传珍10、低保4户,8人,王方群,陈艳,刘光美,徐元正,陶纯珍,王刮元,徐光惠,周婷婷。发放低保金共计2910元11、志愿服务开展情况:社区志愿者组织和民间组织等服务组织建设情况;(志愿者名单及队伍) 志愿服务开展情况:&&&& 村成立综合自愿者,名单有:陈远图、戴魁海、邓友金、宾吴、蒋兴凤、詹丽、杨阳、许小飞、曹明维、陈远平、蒋儒云、杨代秀、段淑琴、詹菊、汪华全、任顺明、宾勇、刘光菊.文明城区复查志愿者服务2次。1、文明城区复查组织志愿者对辖区内责任范围清洁进行清扫2、日志愿者开展了反邪教宣传活动。 为进一步深化村防范处理邪教工作,增强辖区群众防邪、反邪思想意识,营造浓厚的反邪防邪社会氛围,积极构建和谐社会。9月18日,瓦房村开展了反邪教宣传活动,组织辖区村民前来参观学习,从而认清邪教组织的本质和危害,树立防范邪教意识。宣传教育活动大大提高了村民的自觉识别和防范各种邪教的能力,使他们坚信,只有“倡导科学生活方式,拒绝一切邪教活动”,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才能过上和谐美满的幸福生活。
双凤桥街道瓦房村村务公开瓦房村2013年4季度村务公开,1月5日做账,经村两委会收集、整理,形成公开方案,公开方案于1月10日经村务监督委员会审查确认和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现予以公开,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监督电话:联系人:蒋兴凤&&&&&&&&&&&&&&&&&&&&&&&&&&&&&&&&&&&&&&&&& 瓦房社区村民委员会日&&&&&&&&&&&&&&&&&&&&& &&&&&&&&&&&&&&&&&&&&&&&&&&&&&&&&&&&&&&&&&&&&&&&&&&&&&&&&&&&&&&&&&&&&&&&&&&&&&&&& 党务公开内容:一、党组织决议、决定和执行情况1、制订党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为了进一步发展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保障党员权利,增强工作透明度,切实改进和提高基层党组织领导水平和议事决策水平。 2、召开两委联席会议决定对村级公路进行整治,已整治完毕,方便了村民出行。新一届村两委班子践行了服务群众的承诺。二、党的思想建设情况1、日组织全体党员学习《重庆市党员干部八禁止十二不准》。全市党员干部必须严格遵守党章,坚定理想信念,在思想上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原则问题和大是大非面前立场坚定,坚持维护中央权威,确保政令畅通。党员参会率达80%;2、在11月组织全体党员及村干部、社长学习第九届两委换届选举相关文件及会议精神;根据区委办、区政府办《关于认真做好全区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意见》(渝北委办发〔2013〕13号)要求,全区村、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要按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等党内法规有序进行,主要采取“两推一选”或“公推直选”的方式,我村采取两推一选的方式。3、在12月日学习《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拓展学习内容为抓手提高干部队伍思想认识。此次学习坚持集中学习、分散学习、座谈学习、干部自主学习相结合,以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基础,进一步提高村干部、党员、及其他群体思想认识,深刻领会十八届三中全会会议精神内涵及实质,坚定不移地抓好干部队伍建设及民族团结教育,为瓦房村经济社会发展奠定坚实的群众基础。85%党员参与学习。三、党的组织建设情况1、党组织简介:双凤桥街道瓦房村第九届党总支部1个,下属支部2个(瓦房一支部、瓦房二支部),现有正式党员26名,预备党员2名,2名入党积极分子,流入、流出0人。2、日瓦房村第九届党总支换届选举工作结束,同时对下属支部进行换届,成立了新一届党总支、支部班子。3、11月转入凤鸣路社区党员8名:邓友金、刘银、雷忠香、邓友才、刘朝勇、陈开儒、陈付全、倪军。四、领导班子建设情况社区“两委”班子结构合理,分工明确,团结和谐。村党总支班子成员:戴魁海(书记)、宾吴(副书记)、蒋兴凤(委员)、詹丽(委员)、许小飞(委员);村委会班子成员:蒋兴凤(主任)、邱调军(委员)、杨阳(委员)、詹丽(委员)、许小飞(委员)。五、干部选任和管理情况第九届两委任职条件公示:新一届村党总支:设委员 5 名,其中:书记1名、副书记1名。基本条件如下:(一)政治素质好,思想觉悟高,有奉献精神;(二)遵纪守法好,未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治安处罚或刑事处分;(三)作风扎实,办事公道,善于做群众工作;(四)比较熟悉党务工作,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五)服务党员、群众的意识和能力强,威信较高;(六)中共正式党员,2年以上党龄,身体健康。新一届村民委员会:设成员 5 名,其中主任1名。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应当有女性成员。村民委员会成员应当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遵守并组织实施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执行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的决定、决议,办事公道,廉洁奉公,热心为村民服务,接受村民监督。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竞选人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一)符合《重庆市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规定,已登记参加选举;(二)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三)遵守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四)品行良好,办事公道,作风民主,热心公益,廉洁奉公;(五)具有初中以上学历,身体健康;(六)具有相应的组织管理能力,工作认真负责。其他条件:书记、主任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其他专职干部继任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新任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原则上要有1人在35周岁以下;以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为主体,原则上要有1人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六、联系和服务党员、群众情况1、2013年12月底村两委班子组织人员对高瓦公路进行整治维护,方便了村民出行。新一届村两委班子践行了服务群众的承诺。2、&计生正在办理独生子女一次性奖扶有员相关手续3、&为群众办理冬令春荒、民政救助等社会保障事宜。七、党风廉政建设情况:1、坚持学习《廉政准则》。2、10月20日戴书记在党员会上强调了党员、干部要廉洁自律,大公无私、全心全意为村民服务的精神,也是新一届选任班子成员的基本标准。3、换届选举街道纪工委对第八届届期财务进行审计公示,对离任干部进行审计公示,审计无违法违纪行为。
政务公开一、强农惠农政策(农业补助政策、退耕还林政策、水库移民扶持政策、人饮工程建设政策、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政策、农村扶贫开发政策等执行情况)1、水库移民直补:唐礼全、王瑜、周群、王兴平、周婷婷、王刮兵、王刮均、敖祥会、王瑜、王志明、张宗香、王静、付荣彩、王蕊、王刮元、徐光惠、王梅每人每季度150元。(注:4组因涉及部分征地转非工作尚未完善暂未核销)2、农村死亡人口基本丧葬服务费补助①申请条件:我区农村户藉,死亡后实行火葬的人员(依据相关政策已由福利机构或社保机构负担其丧葬事宜的,不再重复享受丧葬费用免除;按照规定,能够在工伤保险基金或有关赔付内领取丧葬补助金的,不在该免除范围内)。②补助内容:普通殡葬专用车遗体接运费(不含殡葬专用车送返费),普通火化设备遗体火化费。③补助标准:根据免除费用内容,每具遗体免除接运费、火化费等基本丧葬服务费的金额为700元以内。④申报材料:丧事承办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免费对象的户籍证明材料及复印件一份,《免费申请表》一式三份。⑤申报的程序:符合规定的免费对象死亡后,丧事承办人应向死者户籍所在地镇(街)社事办(科)提出申请,填写《重庆市渝北区农村人口免除基本丧葬服务费申请表》以上政策咨询电话:3、全面开展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街道对普查指导员及普查员进行培训,村又再次加强培训,加强领导、普查员的责任心,加强社会宣传,并且对辖区内的单位进行了全面普查,同时加强数据核实工作。二、农村土地政策(国家重点工程征用土地补偿政策、城镇开发用地补偿政策、宅基地申报审批政策、集体土地和“四荒”地承包及租赁政策、土地流转政策等执行情况:)&& (一)、重庆市渝北区双凤桥街道办事处关于进一步规范土地管理建设使用的通知【双凤街(号)】1、土地管理①双凤桥街道控制区范围内的各村社农户禁止将集体土地、水区域、堰塘、水库等租用给单位或个人进行非农业建设。②双凤桥街道控制区范围内的各村社农户禁止利用集体土地进行非农业建设,不得毁坏自然生态环境。③双凤桥街道控制区范围内禁止租用集体土地用于农家乐、旅游开发、砖厂、采石(矿)场,办企业等项目建设。④双凤桥街道控制区范围内禁止以招商发展经济为名租用集体土地办企业破坏土地、水系的自然风貌。2、土地建设管理①在饮水源保护区外,确实利用集体土地进行种养殖业,涉农项目建设的,必须由街道上报区政府批准方可实施,不得毁坏自然生态环境。②农村房屋建设中的危房户无房户和地灾搬迁户,符合建房条件的必须严格按照规划、建设、国土相关文件进行审批,获得批准后方可实施建设,不得擅自动工建设。③农房改建扩建原则上按原地基面积、原楼层进行审批,获得批准后方可动工,不得擅自改建、扩建、加层。④农村房屋建设必须选用相应资质的施工队伍,不得采用伪劣材料和破旧淘汰材料,确保质量安全。3、管理措施①街道办事处和主管职能部门负责农房建设工作的督察指导,协调相关部门加强农房建设管理工作。②城管科协同国土、规划、建设工作人员负责具体职能职责,权限进行审批,并报告工作。③街道办事处成立了土地管理巡查队,定期不定期进行巡查,督察,遏制城乡违法建设行为。④村干部负责本地区农房建设和农户建房申请条件,会议讨论意见的监督签字工作,以及建设过程中的监督报告工作。⑤村社干部负责本村本社的土地巡查工作,发现违规违法使用土地开挖建设,第一时间发现并制止上报的,经街道核实后,一次性奖励举报人人民币100元。⑥各村社干部对本地区的违法建设,不得姑息纵容,发现违法建设不及时制止报告造成后果的,街道办事处将对当事人进行问责处理⑦街道办事处机关干部、村(居)干部,不得参与乱搭乱建,并同时做好家属子女,亲朋好友的思想工作,遵守土地法。⑧凡未经国土,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建设行为,不得受法律保护,当事人不听劝阻制止的,必须依法进行拆除,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二)、4组部分征地符合异地迁建户按政策执行:基本条件:房屋在部分征地红线范围内被全部占用且土地在红线范围外未被占用自愿不申请转非的农户可异地迁建,迁建占地由农户自行调节选址。迁建户资料已上报审批三、社会管理政策(户籍制度改革政策、征地农转非政策、计划生育政策、农村劳动力转移政策等执行情况)重庆市渝北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精简规范人口计生利益导向工作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各园区(新城、风景区)管委会:为更好落实人口计生惠民政策,建立城乡一体政策体系,维护计生家庭的合法权益,精简申报材料,减轻群众负担,现就归并国家、市和区三级计生惠民政策,相关申报审批程序通知如下:一、政策内容(一)国家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含半边户)1.对象确认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本人为本辖区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未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生育;本人或配偶曾经生育,现存1个子女或者2个女孩;日以后出生,申请当年年满60周岁。2.奖励标准:农村独生女孩家庭父母:1560元/人/年;农村独生子、双女户家庭父母:1080元/人/年。3.申报所需材料:(1)申报表1份; (2)本人及配偶、子女户口和身份证(第二代)、结婚证(离婚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邮政储蓄本人开户存折账号页复印件各1份; (3) 其它相关证明;⑷符合条件但无相关证明的需提供群众座谈材料2份。(属“半边户”的需在申报表备注中注明)。(二)国家部分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1.对象确认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本人为本辖区户口;未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生育;现无存活子女或现存活一个子女(包括合法收养一个子女)被依法鉴定为三级及以上残疾;日以后出生,申请当年女方年满49周岁。2.特别扶助标准:独生子女三级及以上残疾家庭父母2760元/人/年;独生子女死亡家庭父母3120元/人/年。3.申报所需材料:(1)申报表1份;(2) 本人及配偶、子女户口和身份证(第二代)、结婚证(离婚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死亡证明(新标准残疾证)、邮政储蓄本人开户存折账号页复印件各1份;(3)必要时附申请人婚姻和生育状况说明,有工作单位需由工作单位出具婚姻和生育证明;⑷符合条件但无相关证明的需提供群众座谈材料2份⑷其它相关证明。4.凡享受国家部分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的,不再享受国家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和重庆市独生子女四级以下伤残家庭定额扶助。(三)农村独生子女四级伤残家庭扶助1.对象确认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本人及配偶均为本区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业户口;未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生育;本人及配偶终身只生育了一个子女且依法鉴定为四级残疾,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申请当年女方年满49周岁,年龄在60周岁以下。2.扶助标准:农村独生子女四级残疾家庭父母2760元/人/年,年满60周岁转入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扶助金标准不变。3.申报所需材料:(1)申报表1份;(2)本人及配偶、子女户口和身份证(第二代)、结婚证(离婚证)、新标准残疾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邮政储蓄本人开户存折账号页复印件各1份;(3) 符合条件但无相关证明的需提供群众座谈材料2份。(四)重庆市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参合补贴1.对象确认条件:享受国家和重庆市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政策的对象及其子女;享受国家和重庆市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的本人。2.补贴标准:参加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的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对象及其子女,个人参合资金由财政全额补贴;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个人参合资金,财政补贴80%。3.申报所需材料:(1)申报表1份;(2)身份证及户口复印件。(五)重庆市农村独生女升市内院校加分1.对象确认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本人及父母均为本区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业户口;本人为独生女;本人父母未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生育或收养子女。2.加分分值:农村独生女报考市属院校在各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下5分以内(含5分)视为达线。3.申报所需材料:(1)申报表1份(区招办打印); (2)本人及其父母户口和身份证(第二代)、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复印件各1份。(六)渝北区城市独生子女四级伤残家庭扶助1、扶助对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⑴本人及配偶双方或一方为渝北区城市居民户口;⑵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生育或收养子女;⑶本人及配偶终身只生育了一个子女,且依法鉴定为四级残疾;⑷申请当年女方年满49周岁;⑸符合城市独生子女四级残疾家庭扶助的其它条件。政策口径参照《关于进一步规范计生利益导向政策的通知》(渝人口发〔2013〕26号)执行。2、扶助标准:城市独生子女四级残疾家庭父母2760元/人/年,直至亡故。3.申报所需材料:⑴申请表1份;(2)本人及配偶、子女户口和身份证(第二代)、结婚证(离婚证)、新标准残疾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复印件各1份;(3)符合条件但无相关证明的需提供群众座谈材料1份。申请表使用渝北人口计生〔2011〕28号文件附件1。(七)渝北区独生子女伤、病残或死亡家庭定额补助1.对象确认条件:本区户口,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生育或收养子女; 现无存活子女或现存活一个子女(包括合法收养一个子女)被依法鉴定为四级及以上残疾;独生子女父母其中一方年满49周岁。2.补助标准:伤残或死亡独生子女父母600元/人/年,直至身故。3.申报所需材料:(1)申报表1份;(2)本人及配偶、子女户口和身份证(第二代)、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新标准残疾证或死亡证明材料复印件各1份。(八)渝北区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独生子女死亡或残疾的家庭增发扶助金1.对象确认条件:本区城镇户口,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独生子女死亡或残疾的家庭。2.补助标准:独生子女父母20元/人/月。3.申报所需材料:(1)申报表1份;(2) 本人及配偶、子女户口和身份证(第二代)、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新标准残疾证或死亡证明材料、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证明材料复印件各1份。(九)渝北区独生子女父母一次性奖励1.对象确认条件:户口在本区5年以上的农村居民、城镇无业居民,符合政策生育且只生育了一个子女,从未获得过2.5元/月、5元/月或300元/人的一次性奖励,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独生子女已年满14周岁的独生子女父母。2. 一次性奖励标准:独生子女父母300元/人。3.申报所需材料:(1)申报表1份;(2)本人户口和身份证(第二代)、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复印件各1份。(十)渝北区独生子女伤残或死亡家庭一次性补助1.对象确认条件:本区户口,独生子女伤残或死亡的家庭,独生子女父母其中一方年满49周岁。2. 一次性补助标准:独生子女父母500元/人(丧偶的补助健在方1000元/人)。3.申报所需材料:(1)申报表1份;(2)本人户口和身份证(第二代)、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新标准残疾证或死亡证明材料复印件各1份。(十一)渝北区独生子女丧偶家庭一次性补助1.对象确认条件:本区户口,独生子女父母一方丧偶,健在方年满49周岁且在60周岁以下。2. 一次性补助标准: 独生子女丧偶家庭1000元/户。3.申报所需材料:(1)申报表1份;(2)本人户口和身份证(第二代)、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婚姻情况证明、原配死亡证明材料复印件各1份。(十二)渝北区放弃再生育指标一次性奖励1.对象确认条件:户口在本区5年以上,符合再生育条件并持有再生育服务证,自愿放弃再生育。2. 一次性奖励标准:申请放弃再生育对象1000元/人。3.申报所需材料:(1)申报表1份;(2)夫妻放弃再生育的申明书;(3)本人户口和身份证(第二代)、婚姻证明材料、再生育服务证复印件各1份。(十三)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健康检查补助1.对象确认条件:本区户口,独生子女伤残或死亡家庭,独生子女父母其中一方年满49周岁。2.补助标准:独生子女伤残或死亡父母600元/人/3年,直至身故。3.申报所需材料:(1)申报表1份;(2)本人及配偶、子女户口和身份证(第二代)、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新标准残疾证或死亡证明材料复印件各1份。(十四)困难流动人口合法生育住院分娩补助符合政策条件的对象申报、审批工作按照《关于实施流动人口关怀照顾政策和建立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关爱制度的通知》(渝北府办发〔2013〕49号)规定执行。(十五)流动人口落实长效避孕节育措施营养补助符合政策条件的对象申报、审批工作按照《关于实施流动人口关怀照顾政策和建立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关爱制度的通知》(渝北府办发〔2013〕49号)规定执行。(十六)计划生育家庭临时困难救助符合条件的对象及时申报,审批工作按照《关于实施流动人口关怀照顾政策和建立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关爱制度的通知》(渝北府办发〔2013〕49号)规定执行。(十七)计划生育家庭残疾独生子女相关扶助政策申报时间与区残联申报时间一致,审批工作按照《关于实施计划生育家庭残疾独生子女扶助制度的通知》(渝北人口计生〔2013〕17号)的规定执行。二、审批程序和时限(一)个人申报:每年 1月31日前,当事人填写申请审批表,提交村(居)委员会。(二)村居评议:每年2月15日前,村(居)委会组织对当事人进行初级评议,在民政局下发的《村(居)民自治工作手册》中逐一记录情况,并将符合条件对象的情况按公示表的要求在村(居)委员会公示张贴栏中公示10天以上。(三)镇街审核公示:每年3月5日前,镇街人口计生办(科)组织人员对当事人情况进行审核,将符合条件对象的情况按公示表的要求公示10天以上,公示地点为镇街政务公开栏、村(居)务公开栏以及村(居)民小组院坝(小区)公共信息张贴栏。(四)区级审批:每年3月20日前,区人口计生委审批确认。(五)录入系统:每年4月10日前,按国家要求录入国家系统上报国家人口计生委。三、审批工作口径根据区人口计生委《关于转发市人口计生委〈关于进一步规范计生利益导向政策的通知〉的通知》(渝北人口计生发〔2013〕75号)文件规定执行。四、社会保障政策(养老保险、居民合作医疗保险、社会救助政策等执行情况)(一).社会救助执行情况1、养老保险落实情况(1)今年10-12月份满60岁的人员有:李登惠(2)养老保险资格验证10-12月验证33名老年人,验证成功。未通过名单1个:朱兴财名单如下:蒋兴寿,蒋兴录,邓孝云,彭云芳,陈安详,周元珍,邓孝芳,王发情,周子蓉,任均兰,刘前贵,赵忠珍,杨代秀,凌兴元,蒋兴明,但前芳,徐德富,邓孝国,黄中学,彭福英,胡王琴,蒋远华,傅素平,徐忠维,余木兰,戴祖敏,桂鹏飞,曾繁秀,王定秀,王刮元,黎兴海,田素兰,黎兴华。2、低保落实情况低保4户,8人,人员有:王方群,陈艳,刘光美,徐元正,陶纯珍,王刮元,徐德惠,周婷婷。领取金额:10月,王方群:210元,刘光美:295元,陶纯珍:137元,王刮元:328元&&& 11月,王方群:210元,刘光美:295元,陶纯珍:137元,王刮元:328元&&&&&&&&& 12月,王方群:300元,补发10-11调标60元,刘光美:385元,补发10-11调标60元,陶纯珍:182元,补发10-11调标30元王刮元:463元,补发10-11调标90元。3、民政救助落实情况(1)、按五保政策申报五保户1人张成云,已落实享受五保政策。(2)、申报办理落实民政救助4人:李科5000元、胡德英3600元、苏康福6000元、张朝佩4000元。(3)申报办理落实冬令春荒救助17人:黎国元、张学兰、王光惠、张朝佩、戴祖敏、程世会、蒋红梅、蒋远华、付霞、凌在秀、颜明福、王贤淑、刘兴玉、张成云、苏康平、王定全(三).2014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1、政策宣传:经市政府同意,2014年度我市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一档60元/人•年,二档150元/人•年。在渝高校大学生参加2013年9月―2014年8月学年度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一档60元/人•学年,二档150元/人•学年。按规定享受个人参保资助的困难城乡居民和困难大学生,其资助标准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医疗救助制度的意见》(渝府发〔2012〕78号)和政府有关部门规定执行。2、落实情况:瓦房村通过大力宣传,召开动员会议,发放宣传资料,一档,60元,二档150元,截至12月参保1322人,其中一档995人,二档157人,老年二档32人,残疾二档4人,一二级残二档1人,合计:86670元。
财务公开1、财务收支等情况:上季度结余:元本季度收入:元其中:保洁费13000元,10-12月村干部工资27450元,选举工作经费30000元,护林员补助16600元,征地涉及个案补偿74150元,工作经费11760元,收租金3000元,阵地建设赞助费10000元,季度利息收入1445.03元。本季度支出:元其中:清洁工长效保洁经费:24430元;村干部4季度工资27450元,村民小组长工资7800元,护林员补助16600元,水、电、宽带、办公用品等办公费7800,推动征地工作考察费23265元,会务费13000元,征地村级公路补偿元,其它支出: 2913.1元。本季度余额:元
服务公开&&&&&&&&&&&&&&&&&&&&&&&&&&&&&&&&&&&&&&&&& &一、组织建设情况(居委会职能职责及成员分工情况,任期规划、任期目标、年度工作计划及进展情况,城乡基层专业经济组织、志愿者组织和民间组织等服务组织建设情况等)。(一)村民委员会职能职责1、编制并实施本村经济和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管理村级财务。2、支持和帮助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依法独立进行经济活动,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承包经营者的合法权益。3、按照规划搞好乡村建设,改善村容村貌,发展公益事业,搞好公共卫生,改善居住环境,提高村民健康水平。4、促进村民团结和家庭和睦,照顾五保户和特困户,依法调解民间纠纷,维护社会治安和生活秩序。5、宣传贯彻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教育和推动村民履行纳税,服兵役等依法应尽的义务,执行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6、办好社会公益事业和福利事业。7、召集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并报告工作;执行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的决定、决议。8、协助街道办事处开展工作;向上级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和利益。(二)依法换届选举成立第九届瓦房社区村民委员会,同时依法选举出村民小组组长、村民代表、纪律监督委员会、瓦房村妇代会。1、村委会成员分工主任:蒋兴凤,负责村委会全面工作;委员:邱调军,驻村民警委员:杨阳,负责文书和出纳工作;委员:詹丽,负责计划生育和妇女工作同时兼任养老保险、充分就业、文化宣传;委员:许小飞,负责综治工作同时兼任医保、低保、科普;2、村民小组长:3组曹明维、4组陈远平、5组蒋儒云、6组杨代秀3、村民代表30名:第三村民小组:宾吴& 杨阳& 曹明维& 桂登舜 曹兴建& 汪华全& 晏远福& 桂登华 第四村民小组:陈远平& 陈远图& 胡光云& 第五村民小组:戴魁海 蒋兴凤 邱调军& 蒋儒云 蒋远全& 吴宝洪 陈恩平& 刘先容& 简小利&& 蒋儒云& 黎世平& 卿胜明& 第六民小组:詹丽 许小飞 杨代秀& 詹祥萍& 肖莉& 彭祖会& 邓孝黎& 刘光菊4、纪律监督委员会:组长宾吴,成员蒋远全、陈远平。5、妇代会:主任蒋兴凤,委员:詹丽、杨阳、许小飞、杨代秀。(三)第九届届期目标:(一)党总支目标1.继续抓好党的思想建设,认真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深入开展好“五好三促”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工作,用科学发展观武装头脑,始终与党保持一致。2.完善各项制度建设,坚持实事求是、因村制宜,把内容、落实、考核、评议、惩罚公开。自觉履行承诺和践诺制度,自觉接受党员群众监督。3.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教育,村总支委员要公正廉洁,不以权谋私,办事公开、公平、公正。4.引导村委会带领村民发展经济,勤劳致富,丰富农村文化活动,改善村民精神文化生活。5.抓好各个干部的培养和入党积极分子的发展工作。(二)村委会目标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党建目标责任制,执行民主集中制,加强班子建设,加强勤政廉政建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坚持四公开制度,积极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2.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抓好计划生育、民政、治安、调解、维稳各项社会事务和安全生产。3.结合村实际,继续加强创建充分就业,增加村民收入。4.继续加强阵地建设,增强业务技能,以优质的态度服务广大群众。5.抓好民生民利工作,切实解决好村民工作、生活等各方面困难和问题,努力为群众多办好事、实事。6.抓好环境整治及卫生管理工作。7.根据实际情况整治村级公路及人行便道,方便村民出行。(四)村委会2014年度工作计划瓦房村2014年将继续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本村实际,做好以下几件具体实事:1、&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继续完善办公阵地设施配备,进一步增强便民服务中心的服务功能,提高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做到村民办事不难。2、&抓好党建工作。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认真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深入开展好“五好三促”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工作。不断推进党员设岗定责,吸收、培养、发展先进青年积极分子入党,提高村党总支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不断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3、&配合政府做好征地遗留问题的协调服务工作,切实做好征地廉政工作。4、&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根据实际情况整治村级公路及人行便道,保证村民出行方便。5、&继续开展农村劳动力就业培训,引导剩余劳动力充分就业,让创建“充分就业村”工作更加完善从而增加村民收入。2014年村民人均纯收入比上年增加800元。6、&搞好计划生育工作,特别是流动人口均等化服务工作,加强阳光计生的实施,计划生育率达98%。7、&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确保不发生刑事案件。坚决控制违章建筑,实行村干部包社责任制度。8、&做好民生民利、低保、医保、民政救助等社会保障工作。深入落实各项惠民政策。全面抓好各项社会事业,三个文明健康协调发展。九、继续推行村务公开、党务公开、财务公开、服务公开,充分发挥村级纪律监督小组的作用。十、完成好上级布置的其他各项中心工作。(五)2014年党支部工作计划2014年瓦房村党支部、村委会将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团结一心,真抓实干,努力完成全年目标任务。为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全面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我村党支部制定了2014年工作计划,对2014年工作进行了总体部署。一、 始终不渝抓好班子建设二、注重党员教育管理工作三、抓好党风廉政制度建设四、做好党务村务财务服务公开工作五、和谐做好征地后续工作六、落实计划生育工作七、强化综治及平安建设工作八、扎实推进其他各项工作二、民主管理情况(居民会议和居民代表会议的决定及实施情况,民主评议居委会干部情况等)1、日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对两委班子成员进行了民主评议,参会33人,评议结果:书记戴魁海优秀28票、主任邓友金优秀25票、副书记宾吴优秀25票、文书蒋兴凤优秀27票、计生专干詹丽优秀27票、综治专干许小飞优秀25票、社保员杨阳优秀27票。2、1月10日召开居民代表会议,对2013年第4期居务公开内容进行评议,同意按村公开方案进行公示。三、服务群众情况(联系服务群众“三项制度”情况,便民利民服务开展情况等)(一)瓦房村便民服务代办运行程序1、&咨询。当服务对象询问便民服务站代办事项、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的有关问题时,代办员应热情接待,认真回答。咨询问题属于本岗位工作范畴的应详细解答,并对解答结果负责;不属于代办事项的,可咨询上级服务中心相关窗口或相关部门后再行告知,或告知上级服务中心相关窗口或相关单位的联系电话请自行咨询。2、&受理。对群众提出的代办申请,代理员负责受理、登记,并按规定程序落实办理。对村一级无法办理,需向上级报送的有关事项,需按规定向群众出具《承诺(代办)件受理通知书》,并填写《代办登记表》。对于不符合审批规定的申报事项,应详细告知退件原因,不得随意、无正当理由退件。3、&协办。对已受理的报送事项,先由村干部负责调查核实,及时办理由村协办的有关手续。4、&报送。在规定期限内向街道便民服务中心上报申请人的相关申请材料,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办理的应依法及时办理;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无法办理的,由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全程代办人员上报区便民服务中心办理。5、&回复。根据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的承诺和区级一个部门的审批办理进度,由代办员及时了解办理结果,向群众作出回复,将办理结果送达申请人。(二)便民利民服务开展情况1、整治村级公路2公里。2、为居民出具有关申请、证明58件次;为村民提供法律、政策、办事程序咨询60人次。&&&&&& 3、养老保险资格证年审33名老年人,验证成功,办理年满60岁养老保险1人。4、发放合医宣传资料600人.次,办理2014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收费1322人,86670元,已经录入系统参保。5、办理五保1户,办理民政救助4人,冬令春荒17人。 6、生育服务证办理3个周灿、唐金莎、徐祥容,再生育服务证办理2个 詹丽、黎小玲,独生子女光荣证办理1个官义美,7、瓦房村第四季度出生人口:4人,均系政策内生育:董逍瑶之女:董筱萌, 汪& 梅之子:黄昱博, 蒋& 凡之子:蒋昊楠, 蒋& 毅之女:蒋宗余 均系政策内生育8、评选出计生幸福幸福家庭5户:杨代秀、凌兴亨、陈远平、曾凡松、刘光菊。9、民事纠纷调解5件,巡回检查食药安全4次,发放食品、药品宣传资料130份。10、老年人工作:申报90岁高龄补助2人龙华珍、王传珍11、低保4户,8人,王方群,陈艳,刘光美,徐元正,陶纯珍,王刮元,徐光惠,周婷婷。发放低保金共计3510元12、志愿服务开展情况:社区志愿者组织和民间组织等服务组织建设情况;(志愿者名单及队伍) 志愿服务开展情况:&&&& 村成立综合自愿者,名单有:陈远图、戴魁海、邓友金、宾吴、蒋兴凤、詹丽、杨阳、许小飞、詹祥碧、曹明维、陈远平、蒋儒云、杨代秀、段淑琴、詹菊、汪华全、任顺明、宾勇,文明城区复查志愿者服务2次。1、两节组织志愿者对辖区内责任范围清洁进行清扫2、日在村2楼会议室,瓦房村以20日党员大会的契机,向村全体党员、村干部、志愿者进行了一次反邪教宣传活动,向广大群众宣传反邪教的重要意义和常识,教育村民远离邪教,自觉抵制邪教,增强村民群众预防和抵制邪教的能力,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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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季度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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