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是机动车吗从机动车道右拐,我小轿车也是从机动车道又右拐,两车相擦后,机动车撞上另外两辆电动车是机动车吗,交警判

在机动车道上汽车与电动车相撞责任分析_百度知道
在机动车道上汽车与电动车相撞责任分析
而且是电动车撞的机动车,应该怎样分析责任。电动车倒地,机动车打右转灯拐转与在同一条机动车道上直行的电动车(还带着一个人)相撞。这种情况,两个人也受轻伤在右拐机动车道上
提问者采纳
只有在不影响他们通行的情况下才可以转弯。这三种原因总的来说还是汽车应该稍微多负点责任。你们相撞了就说明机动车转弯没有让非机动车,是电动车闯红灯,但电动车带人这个责任一部分就会转移到非机动车上,毕竟汽车属于机动车、机动车在右转的时候是绿灯;第二是电动车直行的是绿灯,而机动车在右转弯在闯红灯。第二尽管电动车带人。
第一种电动车闯红灯并带人应负主要责任。第三种情况双方都负有主要责任。因为机动车在右转弯时要注意右边非机动车道上的车子;第三是机动车右转弯时是绿灯,电动车直行的也是绿灯。本来机动车要负主要责任,但应该是机动车负主要责任,也就是说是半斤八两你们的事故有3种可能,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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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瓶车是非机动车!责任在机动车一方!
现在一般都偏向非机动车,机动车要负主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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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驾车右拐时 ,您是否有占用非机动车道行驶的情况呢,有的话请注意了啊_好搜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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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车右拐时 ,您是否有占用非机动车道行驶的情况呢,有的话请注意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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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题 ,有车朋友注意了 ,近期市区严查 机动车不在机动车道内行驶的 违章 ,右拐时一定不要走非机动车道,主要是一大队 ,重点路口南大街- 大海阳路,基本天天有交警在人工拍照查处,南大街-海港路(工行岗)、南大街-西南河、南大街-西炮台南路等处都有流动岗,希望有车朋友路过一定注意了 ,当然有毛毛的可以不介意,呵呵
采纳率:57%
市里落伍了,福山电子眼拍摄....................右拐占用人行道,必须滴200元罚款..........机动车要把骑自行车电动车滴赶到草丛里????????????????[em15][em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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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卯亿都附近,应该是新区交巡警大队辖区,对于该交警队的一些不符合常理异常行为,我不想多做评论,建议楼主搜集相关证据,可以向江苏省公安厅警务督察处(025-)江苏省公安厅交警总队(025-)反映,但要实事求是。
12-5-13 0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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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原帖由 急风暴雨 于 12-5-11 20:25 发表
 人死了,你就庆幸吧,没有半死不活的让你活受罪。。。赔五万不过分。而且这可以让保险公司出啊。。。。有啥理可讲。 根据刑法第133条的规定,对交通肇事罪规定了三个不同的刑级(量刑档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此处所谓“发生重大事故”,根据相关解释规定,是指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
  (1)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12-5-13 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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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原帖由 孙尚香 于 12-5-11 21:39 发表
今天的京江晩报有类似案例,A8版,扬中的。
screen.width*0.7) {this.resized= this.width=screen.width*0.7; this.alt='点击在新窗口查看全图\nCTRL+鼠标滚轮放大或缩小';}" onmouseover="if(this.resized) this.style.cursor='hand';" onclick="if(this.resized) {window.open('viewimg.htm?url=/bbsatt/day_dba7fd56a4b5.jpg');}" onmousewheel="return imgzoom(this);">
骑自行车闯红灯撞上轿车负全责法院调处引发机动车主“观察疏忽”责任关注
  交通事故中,当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碰撞时,通常机动车承担全责的较多。然而,在2011年扬中发生的一起交通事故中,郭女士骑自行车闯红灯,在斑马线上和绿灯通行的小轿车相撞。很快,交警大队下发事故认定书,认定自行车骑行人郭女士承担事故全责,汽车驾驶人方女士无责。
  这个“认定”引起了多方关注。因为在很多人的印象中,斑马线上发生的交通事故,即使行人闯红灯,机动车一方仍要承担一定的责任。日前,扬中法院调处了这起交通案件,并引起了社会各界对以往事故中机动车主“观察疏忽”责任的关注。
  案情回顾——
  自行车急闯红灯 发生车祸担全责
  日晚上9点多,郭女士骑自行车在扬中市区某繁华路段由东向西直行,准备通过前方路口。此时路口北口内,一辆小轿车正在等待绿灯信号灯,驾驶员方女士准备左转。很快,左转信号灯变成了绿色,方女士发动汽车驶进路口。此时,郭女士骑着自行车径直冲了上来,撞到了轿车左侧车门上。倒地之后,郭女士疼得大声喊叫。
  交警大队事故处理民警迅速赶至现场,将郭女士送往医院抢救,并对事故原因展开调查。郭女士身体多处受伤,住院一周后出院,包括医疗费、误工费等各项损失达1万余元。
  事后,交警大队在对事故双方核对情况、走访周围目击者、调取事故现场监控录像中,确认当时东西向为红灯,属于禁止直行时段,方女士驾车左转是完全遵照了交通法规的规定,属于绿灯通行,“之所以发生事故,是因为郭女士闯红灯所致,在此过程中,方女士并无不当措施。”交警大队相关人士认为。
  因为证据充分,交警大队很快下发了事故认定书,认定自行车骑行人郭女士承担事故全责,汽车驾驶人方女士无责。
  在接到认定书后,郭女士感到很委屈,交警大队调取出事发现场的监控录像给郭女士看,她最终认可了这一认定,“我一直觉得发生事故后,非机动车属于弱势群体,交警肯定会偏向我,是我太不清楚法律的规定了。”
  事故赔偿未谈妥 法官调解促解决
  尽管郭女士承担全责,交警还是提醒她,“你还可以向保险公司索赔,要求在交强险的范围内予以赔付。”
  郭女士与方女士投保的保险公司协商无果后,一纸诉状将保险公司告上法院,请求赔偿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护理费、误工费等损失共计14000余元。
  扬中法院受理了此案。承办法官陶泰龙对此案进行了详细了解。交通事故中,尽管郭女士承担全责,但是按照法律规定,保险公司依然需要在交强险范围内对其进行赔偿,“只不过,不需要全部赔偿,而是按照比例进行赔偿。”
  按照交强险的相关法律规定,如果机动车在事故中承担责任,最高可给予对方受害人一次性补偿12.2万元。但是,如果机动车一方无责,那么,保险公司最高可以赔偿受害人1.21万元,“相差十倍之多。”陶泰龙说,交强险是一种强制险,就是对行人或者非机动车驾驶人的“关照”,所以采用的是“无责赔付”原则。
  最终在法官的释法明理、耐心调解下,双方达成调解意见,保险公司在无责赔偿限额范围内赔付郭女士各项损失7107元。
  市民观点——
  红灯警示一视同仁 非机动车应该担责
  昨天下午,记者分别在中山东路等处十字路口进行观察,发现大多数行人和非机动车都能遵守交通规则,偶尔也会有个别行人或非机动车闯红灯。
  记者就郭女士的案件,对几位行人和司机进行了采访,他们大多认为非机动车应该承担全责。市民王先生认为,红绿灯的设置不仅是针对机动车,对行人和非机动车都有警示、指导作用。自行车闯红灯,这一行为显然违反了交通法规。这样的情况下,与其他车辆发生碰撞,自行车主当然应该承担全部责任。
  司机黄小姐表示,虽然与行人和非机动车相比,机动车处于相对强势的地位,但也不能因此,在事故发生时,全部由机动车来承担责任,而且不管是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或是行人,“闯红灯都是很容易造成事故的,坚决不能纵容!”
  交巡警部门——
  全市相关认定不多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记者从市交巡警事故处理大队了解到,从目前处理的相关事故来看,因非机动车闯红灯造成的事故数量不多,比例也不高。至于事故责任如何认定,则要根据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一般闯红灯的非机动车会承担“主要责任”以上的责任。同时也会考量,机动车主是否进行了观察,遇到情况后是否及时采取了避让措施等,“一旦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事故,机动车就要承担全部责任的观点,是有失偏颇的。”
  扬中交巡警大队副队长于永华介绍,在道路通行中,行人相对于机动车处于弱势地位。一般在缺乏明确证据认定的情况下,基本上都会推定机动车驾驶人存在一定的过错。本案中,事故现场的监控录像和现场的情况很清楚,而且从撞击部位来看也很明显。
  责任认定是依据双方当事人在这次事故中的过错程度来确定的,从本次事故来看,无证据认定轿车驾驶人存在“观察疏忽”的过错。相反,有充分证据证明是由于非机动车驾驶人的全部过错造成交通事故,所以,交巡警部门综合视频等证据依法认定自行车车主承担全责。
  律师观点——
  无责赔付予以倾斜 责任认定应趋公正
  “‘观察疏忽’是事故认定时常用的一种表述方式。”江苏坚平律师事务所律师臧宏洲表示,在很多难以细分事故情节的时候,往往就用这个方式来认定驾驶员的责任。可“观察疏忽”这一责任,往往在实际操作中,很难认定机动车主是否履行了这一义务。可能会因此让事故认定的权威性受到影响。
  同时,虽然法律对交通事故中弱势一方有保护倾向,但这不能成为影响是非判断的标准,不能因此影响对事故责任的认定。他指出,《道路交通法》中明确有“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充分考虑到了对弱势一方的保护。
  扬中民脉律师事务所的张德云律师就此案表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和对弱势一方的赔偿不能混淆,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对交通事故产生的原因认定,应从主观、客观两个方面考虑,即客观行为对发生事故所起作用和当事人主观上的过错程度。所以责任认定要遵循客观真实原则。
  再者,交强险已规定无责赔付,相关法律也规定,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一方负全部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不高于10%的赔偿责任。从照顾行人作为弱势一方的角度出发,这已经对行人予以倾斜。驾驶员无法预见情况的发生,如果在事故认定中,再次用同情的心态去倾斜,让机动车驾驶员承担责任,就会出现二次倾斜的问题。
  张德云表示,事故认定属于行政处罚范围,需要严格依法而定。二次倾斜有失公允,且会对社会造成负面的影响,可能会引致更多的行人对于交通法规的漠视,“希望市民能遵守交通法规,共同努力,共创文明城市。”
  (通讯员 于颖
  记者 谢勇)
12-5-13 03:35
注册 03-12-22
QUOTE:原帖由 少年时代 于
20:31 发表
种人 先看看自己适不适合开车吧,据说是以前也出过事故, 那条路段抢黄灯的人太多了,而且你不觉得自己很矛盾吗。。。。那条路是从金港大道下来的,车速不可能是很慢的,自己在说谎之前先把谎话编编圆。。。你说车是由东向南左拐,人家是由北向南的。按你说的车速很慢话请你说说看,你当时的速度,为什么会撞起来,又为什么会撞死人呢?而且把人和电瓶车撞出去很远,而你的刹车印又很长。。。只有一种可能就是你的方向应该就是由东朝西而且速度最少达到了80码&&一般情况下&&刹车距到了15米&&之前的车速就在60到70码 而且你是从金港大道那边下来的,大家都知道那金港大道限速一百,小车随便跑跑也能跑到一百一左右吧。就算下金港大道,你速度下来的也没有那么快吧, 最少也有70 80码&&而你是因为来不及刹车往左打了方向。你在这里昧着自己的良心说话,如果换做是你自己遇到这种事的话,你会怎么样。漂亮话谁都会说,自己出了事故自己不出面叫自己老婆出面解决,你还算是个男人吗,死者送到医院那天你在哪里?只是说有事就打电话,你们会随时到,可去世那天呢?一直到火化那天你们都没有路过一次面,你怪的了别人生气吗,你把人家家人撞死了,人家一开始为难你了吗?甚至一句狠话都没有说过,为什么之后人家会去找你,明白人都想想吧,是你自己做的太过分了。难道事情有隐情?
不明白事实真相,不好评论。
如果楼主说的是事实,那负全责就不应该了。
还有,不知那路口是多相位灯还是圆饼灯。如果是圆饼灯,左拐弯车是得让直行的非机动车和行人先走呢。
12-5-13 07:00
(雍王府红木馆)
注册 11-1-1行业 IT 通信
QUOTE:原帖由 楞角 于 12-5-13 03:16 发表
根据刑法第133条的规定,对交通肇事罪规定了三个不同的刑级(量刑档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此处所 ... 强烈要求对肇事者进行刑事拘留,开黑车撞死人了还这么嚣张,凭神马这么牛???
12-5-13 08:53
(雍王府红木馆)
注册 11-1-1行业 IT 通信
死者沿丁卯桥路由东向西行驶至路口绿灯左转弯,被你撞死,死者有神马过错?
宦某!你敢说你撞人之前看到了死者吗?你的本意也是想左转弯吗?讲点良心,讲点人性好吗?
社会正义何在?公理何在?对待这样的无赖,应该直接刑事拘留、逮捕、关进看守所!!!
[ 本帖最后由 大爱之星321 于 12-5-13 09:09 编辑 ]
12-5-13 09:05
注册 03-2-5
人命为大,虽然不知道事情真像,但是电动车肯定是避让汽车才撞上副驾门的,开车的人要有交通意识,就所谓的头脑,要有事故多发地段的预感(比如道口、豁口),要注意观察,撞到人的司机我想都不是什么聪明人,头脑木的狠,还自以为驾驶技术很好
-------------------------------30岁退休
12-5-13 09:16
(依旧无事)
注册 05-10-8来自 中国
严重鄙视车主,严重鄙视从善如流6,颠倒黑白的本领不得不令人佩服。
如果真如LZ所说,正常行驶由东向南左拐,看看交通法规!左拐的车应当从叉路口的中心点的左侧通过,汽车从快车道左拐仍上快车道,又是从中心点的左侧过,电动车从非机动车道从北向南继续在非机动车道上走,怎么能撞上汽车的右侧车门?大家都正常行驶,由东向南左拐车怎么会和由北向南的非机动车道重合而发生相撞?
只有一种情况,那就是机动车闯黄灯,在向西行进过程中,由北向南的车已经绿灯前进!汽车眼见要撞人了,向左急打方向,虽车头向左,但惯性作用下车的右侧车门还是撞上了正常行驶的非机动车(电动车)!此时的地点,已过了南北方向的中心线,也就是说已过了叉路口的中心点!应当在由北向南的非机动车道直行线上!机动车侧面撞电动车,造成电动车车翻人亡!
明明是机动车的右车门撞了电动车,却说成是电动车撞了机动车右侧车门!这不是颠倒黑白吗?
明明是机动车由东向西,过了中心线后急打方向左拐,却说成是由东向南左拐正常行驶,这不是颠倒黑白吗?由东向南左拐怎会过中心线?那由北向南的非机动车,怎会撞上你右车门?只有由北向东的非机动车才有可能撞上你右车门!可你明明白白说是由北向南的电动车撞了由东向南的车的右车门,想撒谎竟也撒不圆!
这种情况机动车当然全责!
机动车撞死了人,机动车全责,还推三阻四,丧葬费都不愿拿,难怪人家打你!
颠倒黑白发帖上网博同情,撒谎,虚假陈述,却指责交警!让别人乱骂交警偏心,不公,把责任往交警头上推!
这种颠倒黑白的帖子,还有那么多人,不认真分析一下,就跟着起哄,跟着骂交警,质疑交警,怎么不质疑这帖子的真实性?就这么没头脑?
偏信则暗,一面之词就偏听偏信,符合正常心理么?有自己的头脑么?
12-5-13 09:41
注册 05-10-8行业 电子制造来自 神秘殿堂
是不是有这样的可能,楼主知道那个路口没有探头,所以借左拐弯直行,速度还不慢,等他发现左方有电动车的时候,急打方向,并踩刹车?然后说是左拐的时候撞的,逃避责任?要不不会那么主动交钱的。。。。
纯属个人分析,不要拍砖
12-5-13 10:54
注册 12-2-22行业 其它
死者肯定找人了不然不会这样,,,这交警你他妈的吃的哪是饭啊。是大便吧
12-5-13 10:55
注册 12-5-8行业 其它
QUOTE:原帖由 挑战→极限 于 12-5-13 10:54 发表
是不是有这样的可能,楼主知道那个路口没有探头,所以借左拐弯直行,速度还不慢,等他发现左方有电动车的时候,急打方向,并踩刹车?然后说是左拐的时候撞的,逃避责任?要不不会那么主动交钱的。。。。
纯属个人 ... 他要是肯花点钱解决都好了& &要是肯花钱还上这块煽动大家的情绪&&自爆其丑做什么事哦。
12-5-13 11:05
注册 12-5-8行业 其它
QUOTE:原帖由 海鸟香烟 于 12-5-13 09:16 发表
人命为大,虽然不知道事情真像,但是电动车肯定是避让汽车才撞上副驾门的,开车的人要有交通意识,就所谓的头脑,要有事故多发地段的预感(比如道口、豁口),要注意观察,撞到人的司机我想都不是什么聪明人,头脑 ... 他老人家牛的& &这挂普桑开了三十年了&&他自己亲口讲的
我弱弱的问一句& &普桑出来才多少年啊?
12-5-13 11:07
注册 12-5-8行业 其它
QUOTE:原帖由 换个环境 于 12-5-13 10:55 发表
死者肯定找人了不然不会这样,,,这交警你他妈的吃的哪是饭啊。是大便吧 换个角度想想& &哪个都希望把事情尽早处理&&希望老人家死也死得安逸
现在好了&&不是死者家属不肯解决 是肇事者不解决 一直在拖这个事情&&人家家属不要问交警蛮。。。
换的哪家出了这个事情哪家都受不了。
12-5-13 11:12
(雍王府红木馆)
注册 11-1-1行业 IT 通信
老太骑电动车沿丁卯桥路由东向西行驶至路口绿灯左转弯撞上汽车死亡,是想自杀。你相信吗?
按照楼主的说法,汽车也是左转弯,发生事故的时候,你的汽车怎么到了路口中心偏南的位置???还有那么长刹车印,汽车是左转弯,你相信吗?
大多数网民是能够辨别是非的,不会被肇事者恶人先告状所欺骗。
小轿车没有酒驾,就不能定为全责???法律有这样的规定吗???
见过不要脸的,但是还没有见过向楼主这样太不要脸的!!!
[ 本帖最后由 大爱之星321 于 12-5-13 11:20 编辑 ]
12-5-13 11:12
注册 07-12-3行业 学生
现在骑电动车的太可怕了,车速太快,还骑在路中间,开车的倒霉........
12-5-13 11:14
注册 12-5-8行业 其它
QUOTE:原帖由 大爱之星321 于 12-5-13 11:12 发表
老太骑电单车沿丁卯桥路由东向西行驶至路口绿灯左转弯撞上汽车死亡,是想自杀。你相信吗?
按照楼主的说法,汽车也是左转弯,发生事故的时候,你的汽车怎么到了路口中心偏南的位置???还有那么长刹车印,汽车是 ... 人家老人家不得事做为了他这个几万块钱自杀去的&&丢下一家子老小不管老
活得好好的子孙满堂不好?非要弄个阴阳相隔& &死就死赖&&还让人家老人家死得安逸点撒& &真实是对现在的人无语的
碰瓷的自然可恶&&大家该恨& &但是真正出了事情的 肇事者又这样子颠倒黑白&&心寒的
12-5-13 11:17
注册 12-5-8行业 其它
QUOTE:原帖由 飘着的鱼 于 12-5-13 11:14 发表
现在骑电动车的太可怕了,车速太快,还骑在路中间,开车的倒霉........ 现在开车的遇到不走非机动车道的说实话是吓得怕呢 但是看到开车子的你也注意下子 除了在市区是龟速行驶的&&到了稍微宽敞一点点的路都是奔的比那个都凶
到了斑马线也不减速& &多少次过马路都是等等等& &车子一挂一挂的&&都不得一挂说让你先过的这个马路再走 就为了快个几秒少等个红灯
12-5-13 11:21
美少女她爹
注册 05-6-6来自 那美克星
QUOTE:原帖由 挑战→极限 于 12-5-13 10:54 发表
是不是有这样的可能,楼主知道那个路口没有探头,所以借左拐弯直行,速度还不慢,等他发现左方有电动车的时候,急打方向,并踩刹车?然后说是左拐的时候撞的,逃避责任?要不不会那么主动交钱的。。。。
纯属个人 ... 靠谱。
12-5-13 11:23
注册 12-2-9行业 其它来自 海洋
12-5-13 11:31
注册 07-7-24行业 其它
金港大道去镇江不是“下来”,而是“上去”!!!!
金港大道上丁卯明明是一个大上坡,还有转弯,速度能快不?
12-5-13 12:27
注册 11-3-3行业 轻工化工
*** 作者因违反论坛规定,禁言处理,内容自动屏蔽 ***详情参阅论坛注册条款:
12-5-13 12:32
注册 10-10-6行业 工业制造
以事实说话
12-5-13 12:35
注册 12-5-8行业 其它
QUOTE:原帖由 江南节度使 于 12-5-13 12:32 发表
如果死者由北向南直行,是闯了红灯或者黄灯,死者就应该自行承担责任
另外,现在电瓶车骑到 55码都常见 楼主他敢说真话包?他们这样子说话怎么不怕老太去找他们的,心里怎么能安的 !!!
12-5-13 13:03
(依旧无事)
注册 05-10-8来自 中国
QUOTE:原帖由 zhwang1971 于 12-5-12 10:17 发表
如果楼主说的是真的,驾驶车子准备左拐,那么你老太电瓶车能撞到你车门只有一种可能就是老太的从机动车道路中间冲过来的。不然你的车子只能用车尾把他刮倒。而且从地上10多米的刹车痕迹表明你根本没想转弯,只是想 ... 如果楼主说的是假的,其它的一切都不用说。
如果楼主说的是真的,两车决不会相撞。这时电动车即使闯红灯,也不会相撞,因为走的不是一条道,非机动车道与机动车道左转向南的车不交会。电动车即使是闯红灯,由北向南的电动车闯红灯也只会撞到由西向北转弯的汽车,而且只会撞驾驶员这一边的车门;决不会撞由东向南转弯的汽车。
楼主撒谎!车主不是由东向南行!
其实,上一张事故现场图,一切都清楚了。撞击点在哪里;&&电动车倒在哪里,怎么倒;汽车停在哪里,怎么停(朝向),一切清清楚楚!
楼主撒谎。楼主的同伙跟着指责交警。不动脑筋的人跟着指责交警。别有用心的跟着指责交警。交警难道没有现场照片现场图?
车主全责,有现场照片现场图为证,交警想不定都不行,除非把那现场照片现场图改了。图好改,那照片,岂是随便可以改的么?!
12-5-13 13:53
注册 12-5-8行业 其它
QUOTE:原帖由 tbbdwxc 于 12-5-13 13:53 发表
如果楼主说的是假的,其它的一切都不用说。
如果楼主说的是真的,两车决不会相撞。这时电动车即使闯红灯,也不会相撞,因为走的不是一条道,非机动车道与机动车道左转向南的车不交会。电动车即使是闯红灯,由 ...
12-5-13 14:00
注册 12-5-8行业 其它
肇事者只要去爽爽快快的到交警大队把事情处理好的比在这说什么都管用,
12-5-13 14:01
(依旧无事)
注册 05-10-8来自 中国
根据楼主叙述:“宦先生驾车由大港新区往丁卯行至亿都家具城十字路口,正常绿灯左拐弯(由东向南),而且车速很慢,此时,一位老太骑电动车由北向南冲上小轿车的副驾驶车门摔倒,宦先生当时就拨打了110,并拨打了120将老太送往医院抢救,第二日老太经抢救无效死亡~~”
左拐弯的行车路线?北向南电动车的行车路线?有交合吗?无论谁闯红灯都不会相撞,因为线路不交合!
相撞地点?在中心点的哪一方位?这才是判断责任的关键!
电动车只有在机动车道上由北向南行驶,才有可能撞上向南左拐汽车右侧。撞击点在中心点西南方位。
电动车只有由北向东左拐,才有可能撞上向西直行或向南左拐的汽车右侧。撞击点在中心点西南方位。
电动车只有在东侧斑马线向南穿越马路,才有可能撞上向西直行或向南拐的汽车右侧。撞击点在中心点东北方位。
撞击点在哪里,楼主为何一直不说?不敢说?
12-5-13 14:07
(依旧无事)
注册 05-10-8来自 中国
废话少说。依法办事。打官司打的是证据。
没有证据的一面之词,无图无真相的片面叙述,只有脑殘才听到风就是雨把它当真的。漏洞太多,可信度极差。
12-5-13 14:16
注册 09-8-23行业 其它
当今非机动车被认定成所谓的弱者,这大大增长了闯红灯,碰瓷的发生率,闯红灯的普遍性也会造成交通事故的发生率偏高。
12-5-13 14:59
注册 03-4-20行业 商业贸易
QUOTE:原帖由 楞角 于
03:35 发表
[table=98%]
[tr][td][table=98%]
[attach][/attach]
为什么扬中的可以这样认定,其它地方不可以?
骑自行车闯红灯撞上轿车负全 ...
12-5-14 08:54
注册 03-4-20行业 商业贸易
QUOTE:原帖由 嘟嘟夜猫 于
14:59 发表
当今非机动车被认定成所谓的弱者,这大大增长了闯红灯,碰瓷的发生率,闯红灯的普遍性也会造成交通事故的发生率偏高。 现在开车的成为弱者了!
12-5-14 0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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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种痛苦叫生在中国。
12-5-14 0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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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了解,电动车与骄车是同方向行使的,不存在闯红灯的问题。轿车上当时有两个乘坐人,事故发生后离开,据说是到火车站的,骄车是大港的黑车!
12-5-14 0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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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Z 你TM的标题很会误导大家啊,我看你个狗日的嫌刷的不够吧,打你总归有理由的
12-5-14 0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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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原帖由 大港小混混 于
09:52 发表
经了解,电动车与骄车是同方向行使的,不存在闯红灯的问题。轿车上当时有两个乘坐人,事故发生后离开,据说是到火车站的,骄车是大港的黑车! 那说明车主确实说谎了,你去火车站的话为什么在那里左拐?
-------------------------------我把今生幸福郑重地交给了自己的左手……
12-5-14 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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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原帖由 少年时代 于 12-5-11 21:12 发表
电瓶车再快也不会把自己撞的飞出去吧。。。。不知道情况就不要乱评论 你骑电动车撞墙看看你会飞包?现在的电动车速度那个快啊。电动车闯红灯的很多,因为不用罚款啊。
12-5-14 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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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到新区交警大队了解:
现在的交通事故很透明,所有的证据材料都可以向当事人或其代理律师公开,没有哪个交警会为了一个事故去颠倒黑白,他们也很珍惜自己的饭碗,交警在办案时接受社会各界和上级公安机关和检察院的监督。关键的问题是车子保险要够足,否则自己就要承担法定的责任和相应的赔偿!事故车辆应该是保险不足!
12-5-14 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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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原帖由 大港小混混 于 12-5-14 09:52 发表
经了解,电动车与骄车是同方向行使的,不存在闯红灯的问题。轿车上当时有两个乘坐人,事故发生后离开,据说是到火车站的,骄车是大港的黑车!
我对着地图看事故认定书,半天才发现这个,如果都是正常行驶,左拐,汽车和电动车的行驶路线根本没有交汇点
事故认定书上说电动车是沿着丁卯桥路北侧非机动车道由东向西行驶左拐,汽车也是由东向西行驶左拐。应该不会有交汇点的,不过LZ自己叙述的是自己正常左拐,电动车由北向南撞上自己的,容易让人以为电动车闯红灯
screen.width*0.7) {this.resized= this.width=screen.width*0.7; this.alt='点击在新窗口查看全图\nCTRL+鼠标滚轮放大或缩小';}" onmouseover="if(this.resized) this.style.cursor='hand';" onclick="if(this.resized) {window.open('viewimg.htm?url=/bbsatt/day_d96d492deff30.jpg');}" onmousewheel="return imgzoom(this);">
[ 本帖最后由 玛雅银色传奇 于 12-5-14 10:33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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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14 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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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把事故认定书传上来,这只能说明你是在说谎!!!你的事故认定书上也清楚的写着电瓶车是由丁卯桥路(东西走向)非机动车道向左拐,如果楼主你也是左拐的话,我想问问你们同方向如何撞起来的?假设是电瓶车撞的你,那是什么一种情况呢?大家可以想象一下,那得是你汽车的大方向还是东西走向,只是你刚开始准备左拐,还有就是必须电瓶车是靠左逆向行驶才能撞上你(如果二位都是正常左拐的话,汽车的转弯半径是小于电瓶车的转弯半径的,因为汽车是左拐上机动车道,电瓶车是左拐上非机动车道,这样一来两车是无论如何也不会撞起来的)但是,大家不要忘记一条重要的信息,那就是汽车的刹车痕迹是15米。有位热心网友度娘了一下,如果刹车痕迹有15米的话,那表明当时汽车的速度应该在70-80码,有开车经验的网友也问了,拐弯怎么能达到这么快的速度?你当你是头文字D里的周董啊?所以,只有一种可能,就是楼主当时根本就是直行的,才会有这么快的速度,这么长的刹车痕迹。那也就好解释为什么电瓶车会撞到汽车右侧副驾驶门了。因为楼主直行速度很快,没有看到左拐的电瓶车,等看到已来不及,所以急忙刹车,急忙左拐,可惜也避让不及,才把车头向左打了一点点方向,两车就已经撞上了,而且是汽车的右侧门撞到了电瓶车,最终导致悲剧的发生。另外,也有人揭发你是黑车,你送客人从大港去火车站,我想问问楼主了,你去火车站为何在那个路口左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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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14 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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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原帖由 wo们要开心 于 12-5-12 09:57 发表
别的俺不懂,俺只晓得由东向南左拐如果是绿灯的话,由北向南肯定是红灯!电动车闯红灯了 左拐、直行绿灯的话,另一个方向肯定是红灯!!!!
就算汽车直行看见电动车,往左打方向辩称是左拐,只要直行是绿灯,电动车也肯定闯红灯了!!!
双方都不认识,没有偏见,就事论事,从正反双方的辩解中分析出来:电动车闯红灯了
其实事情已经出了,不论谁的责任,都不是谁想发生的,大家应该好好谈谈赔偿的问题
可以让机动车承担全部责任,陪个30万(前提是机动车的三责险高限内),不过,这样机动车要承担对方毁约的道德风险,就我个人的观点,不建议这样做,除非双方是熟人。我个人遇到这种情况也肯定会据理力争,该谁的责任就谁的责任,不要助长神风敢死队的歪风邪气
12-5-14 1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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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情!俺上次也是的,只是人没撞死,门被撞坏了,赔钱了事。
12-5-14 1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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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原帖由 静静的生活 于 12-5-13 11:07 发表
他老人家牛的& &这挂普桑开了三十年了&&他自己亲口讲的
我弱弱的问一句& &普桑出来才多少年啊? 好像1984在上海开始生产,有28年了,这个车型,让大众公司赚嗨了
12-5-14 1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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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原帖由 北固山下几多愁 于
10:33 发表
左拐、直行绿灯的话,另一个方向肯定是红灯!!!!
就算汽车直行看见电动车,往左打方向辩称是左拐,只要直行是绿灯,电动车也肯定闯红灯了!!!
双方都不认识,没有偏见,就事论事,从正反双方的 ... 你看第一页楼主贴出来的事故认定书撒,电瓶车没有闯红灯,是正常左拐。当初就有网友质疑楼主了,他描述的情况给人感觉就是电瓶车闯红灯了,但至始至终楼主都没说电瓶车闯红灯。所以网友就怀疑楼主在说谎了,如果他真没有责任的话,早就说电瓶车是闯红灯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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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14 1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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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原帖由 少年时代 于 12-5-11 20:31 发表
这种人 先看看自己适不适合开车吧,据说是以前也出过事故, 那条路段抢黄灯的人太多了,而且你不觉得自己很矛盾吗。。。。那条路是从金港大道下来的,车速不可能是很慢的,自己在说谎之前先把谎话编编圆。。。你说 ... 少年时代你说谎也不打草稿 你在现场看到15米刹车印的
12-5-14 1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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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原帖由 saintjw 于 12-5-11 20:42 发表
关键看对方有没有闯红灯吧,按你的说法如果对方闯红灯了,那你不可能全责,只是部分责任,具体多少责任事故处理组和法院按具体情况判定。
如果对方没有闯红灯那 第一 你转向应该让直行 第二 过交叉路口应该减速 ... 如果对方没闯红灯,宦先生正常左转弯,在机动车道正常行驶范围内,老太怎么会在机动车道撞上他的右门
12-5-14 1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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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原帖由 少年时代 于 12-5-11 20:45 发表
首先 我要提出质疑,正常绿灯左拐弯,而且车速很慢, 如果说是正常速度的话 撞击力不可能那么大,有点脑子的人都知道,电瓶车是什么速度,如果你汽车速度不快怎么会导致撞死人呢。。。。从事故出了到最后你肇事者 ... 什么叫撞死人,车子的门会撞死人吗?
12-5-14 1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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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原帖由 少年时代 于 12-5-11 21:41 发表
你是没长眼睛啊?你们知道什么东西啊 他根本就不是转弯的 是直行,你们知道什么啊。。都一群不知所谓的。。。他是因为刹不了了 才改为转弯的。。。不是自己的事就不要在这屁话。。。 事故认定书上都说了由东向西左转弯,看你这么辩驳,你肯定是死者亲属,难道你没有看过事故认定书吗?为何要在网上散布这种谣言,说宦先生直行。你居心何在?
12-5-14 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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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原帖由 从善如流6 于
10:53 发表
什么叫撞死人,车子的门会撞死人吗? 如果你是直行的话就会。你虽然左拐了,但此时由于离心力的原因,车门撞击的力度还是很大的。如果你们二者都是左拐的话,我想象不出你的车门怎么会和电瓶车撞起来的,而且力度还那么大,导致死者当场颅骨粉碎。我认为楼主还是上个现场图片吧 你们撞击时所处的位置在哪里?你老说电瓶车是在机动车道上撞的你,发个草图看看也可以啊?大家帮你分析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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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14 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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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原帖由 从善如流6 于 12-5-14 11:00 发表
事故认定书上都说了由东向西左转弯,看你这么辩驳,你肯定是死者亲属,难道你没有看过事故认定书吗?为何要在网上散布这种谣言,说宦先生直行。你居心何在? 事故认定书上也说了,电动车也是由东向西左转弯,你怎么说电动车闯红灯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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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14 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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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原帖由 大港小混混 于 12-5-14 09:52 发表
经了解,电动车与骄车是同方向行使的,不存在闯红灯的问题。轿车上当时有两个乘坐人,事故发生后离开,据说是到火车站的,骄车是大港的黑车! 你比宦先生还了解事情经过?轿车上做人就属于黑车吗?那么买车来只能有驾驶员一人坐了,不然有其他乘坐者就是黑车?我想请问,你的消息从哪里得来的?
12-5-14 11:07
& 电动车撞上小轿车副驾驶车门,小轿车没有酒驾,没有违章,为何定为全责&nbsp&nbsp&&&&&&&&&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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