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花潭水深千尺,不及汪伦送我情”中,“我”是唐朝哪位诗人不畏权贵

梵尘传-第一章 28桃花潭水深千尺,不及汪伦送我情-仙侠小说-磨铁中文网
28桃花潭水深千尺,不及汪伦送我情
  【28】
  早些时候就因为疾病缠身不便冲喜的缘故搬离了叶府,又因为要养伤,所以契歌又去找了近郊的一处带院子的小屋,我们住的倒也算方便。
  更好的是无论是翊风或是契歌都略通医理,干脆大家就留在了这里给我养病养了两个月,病痛竟差不多全好了,闲时我也会练练剑法或内功,调养生息,每每契歌见了都会指点我一番,我觉着我身上其他的某些东西也好了许多。
  不是肉体,也不是内功,它就在我的身体里流淌着,似乎贯穿进血液,难以言喻。
  “可赞你伤已好了大半,我打算带你去个地方,不知道你听说过没有——浮屠塔。”
  这天,我正在木屋后自带的院子里练剑,契歌又从附近镇上的药铺子里抓了药回来忽然道。
  翊风此时正化了狐狸卧在不远处的那颗据说从来没有结过枣子的沙枣树下休憩,一闻言也惊得跳了起来,一溜烟儿的跳到我的肩上,差点扯到我刚好不久的伤口。
  我正预备将这只死沉死沉的肥狐狸给拽下来,扔在泥巴地里滚两圈泄愤呢,可忽然眼前呈现的是他替我治病是那张放大的俊脸,不由得脸上一红,算了。
  小子,算你走运,要不怎么遇上我呢。
  “浮屠塔?”
  翊风的尾巴摇啊摇,翊风的身子晃啊晃,翊风的爪子抓啊抓,可一不小心没抓住!
  “碰!”的一声溅起了地上的尘埃,从我‘瘦弱’的肩膀上掉了下去,然后又立马打了一个滚儿起来,可怜巴巴儿的用他的那小可怜的后爪颤巍巍的立起,前两只小爪则挠着契歌的裤腿挠啊挠。
  这个没节操的狐狸!
  我眼前仿佛看见一只农村的土狗,正在扒着刚刚打柴归来的主人,嗅他饭碗里的肉,瞧这小媳妇儿样。
  出于人道,契歌亲切的蹲下了身子,然后——很温柔的将他的小爪子一根根拨开,然后扔到了三米开外。
  “不行。”他摇了摇手指无奈道。
  “嗷呜!”他模仿了一下狼叫,其实我想应该是痛苦的一呼,随即又化身为人形,一把鼻涕一把泪的往契歌身上蹭。
  “不要啊,我不去啊,那种鬼地方我不去啊!”
  “由不得你。”契歌到底是作为主人,十分的有威信,闻言翊风打了一个寒颤。
  “浮屠塔?莫非就是传说中的八宝索妖之地?”我狐疑道、
  曾几何时,我也从子虚口中听说过这个地方,从外面看上去一共是八层,然后还有一层埋在地下,鬼斧神工,也不知道是谁建造出了这么个地方,占地看似不过一点,然而其中别有洞天,进去了没有其他神仙的接引,就别想出的来。
  而且据说是在极西之西,相传还有无数的妖魔鬼怪在其中游荡,常年恶灵不散,历经了这么些年,法力也不知道有多强悍,因为没人敢进去,进去了就出不来,我想,这估计也是现在没有人知道那地方究竟怎么进去,没人敢去的缘故吧。
  然,我猜想契歌要带我去浮屠塔必然还有另外一层缘故。
  “听说那浮屠塔的最底层,是无业孽火,专焚人心,或制造幻境,苦其肉体,若挨得过去,则有幸洗净心灵,若过不去这个坎儿,则成为那浮屠塔中千万孽灵的一个,千万年后替其他前来的人造苦。”
  果然。
  恶煞胜比阎罗殿,灵魂永世难超生。
  我不禁打了一个喷嚏,也许是秋天的缘故吧。
  契歌走过来将腰包放在了院落里的石桌上,拍了拍我的肩膀安慰道:“没事,我会陪你的。”
  翊风用奇怪的眼神打量了我一眼,随即讥讽道:“戚!死女人怕了?”
  我当然不甘示弱了,遂咬了咬牙回敬道:“还好吧,没哭着可怜巴巴儿的求人,去就去!倘若真能治好我的魔障,也算是功德圆满吧,倘若真真是过不去这个坎儿,大不了也就当个恶灵呗,还能怎么样?”
  为了让翊风不再加深怀疑,我还当真扬了扬连故作轻松状。
  但我想我微微发颤的肩还是骗不了契歌,他锁眉想了想道:“若你害怕,我不勉强。”
  闻言,我的心猛地一抽。
  世间无奈的事千千万万,让我们产生恐惧的事情也有很多,但无论有多么无奈,多么害怕,也要笑一笑迎上去,因为这世间总会有一件事情让你开怀,觉得人生是多么可笑所以更加珍惜它的存在。
  而这份存在,可能是一份理解,一份分担,一份鼓励,一份感情…
  谢谢……
  感谢这生活,感谢这命运,让我学着去笑对它给我的折磨,默默的接受悲哀无奈,转化成为抵挡下一次它席卷的动力。
  “我怎么会害怕?“我嗤笑着耸了耸肩,但这只让契歌放在我肩上的手更加沉重,这一切被翊风看在眼里,他反口一脸正经道:“你倒是好,别人派了那么多的顶尖杀手想杀你都杀不成,现在你自己要送上门去送死,这不是不想活了是什么。”
  “翊风!”
  契歌喝止道,随即又满脸担忧的扭头对我道:“邵华,你别在意,这些年来他一直就这样,行为举止说话都很浮夸,但他的心是好的……”
  “我明白!我都明白。”
  明白你对我的好,他对我的情谊,要消除魔障并非努力就好,也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但为了我根本就谈不上的光明,甚至是未知的将来,你愿意赌一把,陪我一起赌一把,永绝悲哀的后患。
  ——让我将来恐惧时候回头看看,身后并不是万丈深渊。
  倘若你真是怕,这种麻烦棘手的事情你压根连提都不会提,若你觉着麻烦,便也不会一路照顾我如斯。
  还有翊风,他是何等骄傲之辈,如果他是真心讨厌我,想必那一日的燕儿院围杀,他也不会自放了契血引得你来救,也不会甘心被我欺压吵嘴而没有任何反应……
  师父曾常说过,做人要学会感恩。
  尽管他现在不在了,我也记得清楚。
  所以我说“我不怕!”
  “既然连契歌你都不怕,不觉得麻烦的想要帮我,我又何苦把这情谊往外推的道理?”契歌怔住,显然他没有想到我会这么说,我又扬起了自信的笑脸,挑衅般的对翊风道“喂!死肥狐狸,你也不想想,那地方没准几千年都没人去了,你真信那传说?再者说,怎么着你也是妖精出身,不去会会你的兄弟姐妹?”
  他面色微微一白道:“谁怕了?难不成你以为这世间的每一个妖精都能像本大爷一样法力高强为人和蔼可亲风流倜傥不与你这斯文败类市井泼妇一般计较吗!啊?”
  他双手叉腰,面色酡红,连带着一大串四字成语‘文采斐然’的话语脱口而出,显然是有些吃力了,然而分明是他更像市井泼妇,前一刻可还小媳妇儿呢,什么时候就变本大爷了?
  此刻,我深深的被他那一连串的妙语连珠给震慑的说不出话来了。
  气氛也全然没了方才的半刻伤感。
  契歌看着,微微笑着。
  他皱了皱眉,将进门之前手上拎着的腰包放在小院的石桌上,但嘴角仍是有着掩饰不住的弧度,他笑,十分无奈的摇了摇头,进了屋子打算生火做饭。
  而他包容着我和翊风的孩子气,由着我们头顶三尺烈日站在院子里唇齿相讥。
  吵到情深处动心之处还忍不住拳脚相加,当然了,仍然是全都收了内力的皮肉之仇,可还是打的战况惨烈,因为翊风顾忌我伤不一定好全了,不敢玩儿真格的,所以我仗着我手里的瑟天,令战况更加恐怖。
  “你无耻!”他面红耳赤的指着我的鼻子骂,另一只手还不忘叉腰。
  “哈!什么叫无耻?”
  我死皮赖脸的伸舌头笑,可翊风突然间就不骂了,眼睛里突然就恍若看穿了三尺深潭死水,忽然有支桃花搅了一般的错愕,轻轻的咬了唇。
  我顺着他的目光看去,发觉契歌就站在屋门口,一手掀着门帘,一手靠着门边,笑意盈盈的看着我们。
  一眨眼间,就又是我们初遇见不久的某时,他站在一片樱花林里,身后是大片大片飘落的落英缤纷,芳草鲜美,只让人不住惋叹这世间绝境,落尘仙人竟俊美如斯。
  那华发玉冠的少年郎难得的轻轻一笑,沾着这世间所有美好的的烟火气息,然开口缓缓道,也是诉说着美好的事情,我恍然,就差点以为我是他的妻,在若干年后的某一天,穿着鲜红绣凤的嫁衣,在春暖花开之日要嫁给我的良人。
  而我的良人也就像他一样,墨画的眸子里饱含这一汪染了花香的春水,只有我。
  他开怀一笑,然后伸出手来轻轻道:“邵华……”
  惊醒,忽然发觉,现在是应该秋天,有冷风吹过,我醒的透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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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花潭水深千尺不及汪伦送我情运用了什么修辞手法
提问者采纳
“桃花潭水深千尺不及汪伦送我情”第一句运用了夸张的修辞手法,从整句来看是运用了比喻修辞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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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2条回答
有两种说法,看你自己偏向哪种.
深千尺是夸张,桃花潭水是比喻
将桃花潭中千尺深的水来 比喻 友人汪伦对 的送别情谊
千尺 这儿也 用了 夸张 的修辞手法
“桃花潭水深千尺,不及汪伦送我情”这两个诗句所运用的修辞方法是比喻.比喻的本体是“汪伦送我情”,喻体是“深千尺”的“桃花潭水”.本体和喻体有共同的特征——深.为了突出本体的“深”的特征,特别强调喻体的程度“不及”本体.这种比喻一般称之为“程度不等的比喻”,它的特点是常用“不及”“不如”“比……还……”等作喻词,往往借突出喻体的特征使本体得到有力的强调.
这两个诗句带有一些夸张的色彩,但所用的修辞方法却不是夸张.运用夸张和运用比喻有不同的目的和修辞效果.运用夸张是为了突出事物的特征、加深读者的印象;而运用比喻是为了使读者更形象...
我觉的应该是夸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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