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男子配饰朝廷官员带的珠子都配的什么配饰

古代官员带的珠子在现代值钱吗_百度知道
古代官员带的珠子在现代值钱吗
我有更好的答案
是玛瑙?还是木头的紫檀啊啥的?鉴定一下还是有点价值的
你有啊?得看什么珠子了,有图的话短我。
这要看年代,看材质,看品相,
你是哪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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晒晒我国古代官员的工资待遇
晒晒我国古代官员的工资待遇
  我国官员俸禄制度的正规化始于汉代,而在此之前的秦朝,官员们是依靠食邑的收入和非常规性的赏赐来养家糊口的。至于说待遇高低,这个只能平均比较,因为品级不同,俸禄差异会很大。但从总体上来看,唐宋两朝的官员工资待遇较好,尤其是唐朝玄宗时期和宋朝仁宗开始及之后的英宗、神宗、哲宗、徽宗各代,都比较好。而相对最低的就要数明朝了,以至于后人在修《明史》时竟得出了“自古官俸之薄,未有若此者”。而清朝虽然在正式工资上向明代看齐,但各级各类补贴非常多,所以至少要在明朝之上。下面乐奀就和大家说说这方面的情况。&
汉朝:建立了实物和钱币兼具支付的俸禄制度
  秦始皇灭六国后,统一了度量衡,以“衡”的单位“石”来表示粮食计量。到了汉代,以“秩”作为官员官阶等级,以“禄”作为官员的报酬标准,以“石”表示,如万石、二千石等;官俸则用“量”的单位“斛”来计算(十斗为一斛,一斗为1斤),如最高秩万石月俸三百五十斛等。
  汉代官俸虽以“量”为单位,但俸禄形式并非都是实物。尤其是在粮食运输困难和社会经济的发展下,于是出现了将谷粮折算为钱币发放的形式。实际上西汉时大多以钱币支付,而东汉则是“半钱半谷”,除常俸外官员还有衣物的供给,酒肉果品的赏赐以及医疗待遇等。
  汉武帝时的州只是设立的监察区,没有实际的权力,其州刺史仅为六百石。后来,州郡升格了,其州刺史和郡太守成为真两千石。东汉后期刺史升格为牧,牧是一州最高行政长官,为中二千石,比两千石高一级。而比两千石低一级的叫“比两千石”。中二千石月钱九千,米七十二斛;真二千石月钱六千五百,米三十六斛;比二千石月钱五千,米三十四斛。而中郎(皇帝侍卫和随从)秩为比六百石(月60斛),侍郎(宫廷近侍)比四百石(月45斛),郎中(护卫、陪从)比三百石(月37斛)。汉朝在郡以下设县,大县(万户以上)设县令,小县(万户以下)设县长,都是一县的最高长官。县令秩六百石至千石不等,县长是三百石至五百石不等。而一般的小吏最低为百石,月钱800,米4.8斛。可见其待遇差距也是很大的。按当时的生活水平核算,像做到州牧一级(相当于现在省部级干部),中二千石的薪酬水平可以供50人的正常生活问题不大,而如果一般小吏单拿俸禄养活自身问题不大,若要养家糊口就会有温饱之忧。
魏晋时期:俸禄多以实物形式支付,西晋开始实行占田制
  魏晋时期群雄割据,民生凋敝,俸禄混乱。曹魏时俸禄以布帛和米、麦等实物支付。西晋时官俸以日计算,按春秋两季发放,支付形式有米、绢、绵、钱、菜田、杂役等。为了优待官员,并从西晋开始,实行占田制,官吏按品占田,一品五十顷,以五顷为差等降,至九品十顷,此制直到明朝始废。北魏初期百官无俸,贪污成风。
  东晋陶渊明辞去了他仕途生活中的最后一任官职——彭泽县县令。按照《晋百官注》记载,当时县令的年薪是四百斛,按月发放,每月米十五斛,钱二千五。十五斛米除以每月三十天,恰好是五斗米。无论怎么讲,这份收入不算是太低。
唐朝:高官不仅能领取包括禄米、俸钱和职分田等俸禄,还享受诸多特权
  唐代官员根据品级发放俸禄,以九品区分职级,作为发给俸禄的标准。唐代官员有散官与职官之分。散官是一种表示身份地位的等级称号,没有实际职掌,相当于我们今天机关里的局级、处级纪检监察员之类。职官表示实际职守,有职有权。各级官员的品级依正、从、上、下分为九品三十级,而俸禄只依九品正从分为十八级。领取的俸禄包括实物(禄米)、俸钱和职分田(五品以上官员除此之外还有永业田,自正一品六十顷至五品五顷不等,子孙可袭用)等,以实物、货币、土地形式支付。以安史之乱为界线分为前后两个时期。前期实行年禄、月俸双轨制。京官正一品每年给禄米700石,从一品600石,正九品40石,从九品30石。月俸开始时称俸料,只给铜钱与食料。唐玄宗开元年间,月俸又包括杂用、防阁和庶仆等内容。防阁是一种卫士,相当于今天的警卫员,五品以上的官员才配有防阁;庶仆是一般的佣人,配给六品以下的官员。后期基本上只实行月俸制,但支付时往往付给谷帛等实物。唐代官员的俸钱中不但有生活费,还包括办公费,总的趋势是数额不断增加,而且地方官的俸钱高出京官。
  以唐朝前期正三品京官(相当于当今的各部部长)为例:每年禄米400石,职田9顷,杂役38人,每日发常食料九盘(细米二升二合,粳米八合,面二升四合,酒一升半,羊肉四分,酱四合,醋四合,瓜三颗,盐、豉、葱、姜、葵、韭之类各有差;木橦、春二分,冬三分五厘;炭、春三斤,冬五斤),大概约合每月8000文;每日可享受免费工作午餐,每年元正冬至各赐绢5匹、金银器、杂彩不等(包括夫人),依据品级国家配发至少五种不同场合的服装(包括全套衣帽鞋带配饰);本人或祖父母、父母亡故,给营墓夫60人役使10天,按品级配给丧葬所需一应器物,赠绢、布、绵等100段,粟百石。遇有特殊情况,还有赏赐。一般官吏每三年考核一次,业绩突出者可加俸禄,反之则减扣。有人算过一笔账,正三品京官全年收入相当于现今的过百万元;诗人白居易任苏州刺史时,“俸钱八九万,给受无虚月”,后被贬做江州司马(五品官),月俸四五万,就这个工资也相当于现在的一万五千元。
  当然,官吏还有其他待遇,如亲属免役、住房、乘车、受田、子孙享受优先入学和做官等优惠和特权。每年可享受公休假(汉朝是5天一休,唐朝是10天一休)。家里父母亡故,享受“丁忧”一年。
宋朝:超级富国对公务员实行高薪制,高级公务员们富得流油
  宋朝百官的俸禄在历代封建王朝中最为优厚,月薪饷最高达400贯(一贯为千文),是汉代的10倍,清代的2至6倍。除俸钱外,百官除正俸外,还有禄米、服装、禄粟、茶酒厨料、薪炭、盐、随从、衣粮、马料、纸笔、差费、职钱、公使钱及恩赏等各种补贴,地方官则配有大量职田。官员家中役使的仆人衣食及工钱也由政府“埋单”。除以上薪饷外,各种福利补贴名目繁多,计有茶酒钱、厨料钱、薪炭钱、马料钱,等等。
  宋代中、上级官员的待遇一般比较优厚,本官月俸给1/3钱,2/3实物。正一品官,月领禄米150石,俸钱12万文,外加每年绫20匹,罗1匹,绵50两;从九品官,月禄米5石,俸钱8000文,外加每年绵12两。外任地方官还配给职田,自三四十顷至一二顷不等。公用钱借贷利息与职田的收入,除由部门长官支用外,大部分进了部门“小金库”,隔三差五发放给官吏们,成为收入的一部分,说白了就是不少官员能领取两份薪饷,谓其名曰“职钱”。官员出差或赴任时,可以凭朝廷发的“给卷”在地方上白吃白住,甚至领用粮食衣服等。宋朝还设立“祠禄之制”,德高望重的高级官员进行定期疗养,一些下台的或势将下台的官员有的还被授予或自请担任宫观官、监岳庙等闲官,坐领“祠禄”,一切费用均由国家承担。衣赐,相当于服装补贴,也是俸禄的一部分。
  超级富国宋朝对公务员实行高薪制,宋朝高级公务员们富得流油。据考证,王安石在当宰相时光配发仆人就有100人,其月薪折算成现在也达到九万元,而清官包拯担任开封府伊时的年薪更是过千万(可与平安保险公司老总有一比)。
  宋朝大小官员锦衣美食,生活奢华,可见一斑。优厚的待遇,使宋代官员很少有自愿致仕(退休)的,有的为延长任职期限,竟改动年龄。因此,朝廷只好强迫官员致仕,对年满七十的老官僚,不予考课,不给升迁。官员致仕时,往往给予加官晋级,类似当今公务员的“即提即退”。宰相级的官员致仕后,仍可参议朝政做“高级顾问”。官员自动致仕的,其子孙可以“荫补”一定的官职,致使“官二代”从政者众多。
明朝:官员工资过低,导致腐败成风而难以根治
  明代官秩分为九品十八级,俸禄也据此分为十八等。正一品每年禄米1000石,俸钞300贯,从九品禄米60石,俸钞30贯。后来实行折色俸禄制,即以米为单位折算成钞、钱、布、银发给百官,并以货币为主。只给少部分米,其余的折合成钱。由于物价上涨以及折算不合理,官员的实际收入变得很有限。宣宗初年,有一位叫孔友谅的知县上书说:“大小官自折钞外,月不过米二石,不足食数人,仰事俯育,与道路往来,费安所取资?”意思是说,上要养老,下要育小,加上送往迎来,实在是拿不出钱来。
  海瑞因为他的清廉与刚直而被后人称道。海瑞死时,身后只留下银子十几两,不足以办丧事之用,这对于一个高级官员,尤其是明朝几乎无官不贪的大环境下的高级官员而言,可谓异数。嘉靖三十七年(1558),时年已经45岁的海瑞,出任浙江淳安县令一职。七品知县每年的名义工资是90石大米(折算月薪为现今的1840元),这个标准是明朝开国皇帝朱元璋确定和执行的。但由于折色,正七品的县太爷每年实际领到手的是12石大米,27.49两银子,360贯钞。而其中的360贯钞,名义上顶了36石大米(10贯钞折俸1石),但是由于钞法不行,货币严重贬值,这笔钱在市场上未必能买到4石大米。这样计算起来,一个知县每个月的工资也就1130元,可要知道当年的知县相当于现在的县委书记兼县长、法院院长、公安局长......。海瑞在淳安任上,只能是穿布衣吃糙米,连所食用的蔬菜也是由他和家中唯一的老仆人亲自耕作,把县衙后院当成了垦荒的南泥湾。有一次,海瑞的母亲过生日,他破天荒地买了二斤牛肉为母亲祝寿,这消息传到了他的上司、总督胡宗宪耳朵里,也把这当做笑话讲给别人听:“昨闻海令为母寿,市肉二斤亦。”
  按相关人士比较分析,宋朝宰相的官方收入大约至少是明朝宰相——首辅的五倍以上,其他官员可以以此类推。从上述有关海瑞事例,不难看出朱元璋及其后代子孙们抠门的水平,你说当官的能不为了生存生活、养家糊口而欺民贪贿吗?哪怕是杀头扒皮!
清朝:以养廉银名义发放的额外补助要远远高于其岁俸  
  到了清朝,官秩从十八级减少到了十级,但初始给予官员的俸禄好办了哪儿去。在京文武官员每年俸银,一品180两,二品155两,三品130两,四品105两,五品80两,六品60两,七品45两,八品40两,正九品33.1两,从九品31.5两。另按俸银每两给俸米斛。京外文官俸银与京官相同,但没有禄米,而武官的俸银减半。这个标准是很低的。康熙时御史赵上奏说:七品知县每年只有45两俸银,“计每月支俸三两零(即三两多俸银),一家一日,粗食安饱,兼喂马匹,亦得费银五六钱。一月俸不足五六日之费,尚有二十余日将忍饥不食乎?不取之百姓,势必饥寒”。
  为改变这种状况,雍正帝实行了一项新的措施,即不动用国家财政,把地方州县私自征收的“火耗”银提解到省里,进行规范化管理,再从中取出一部分回拨给地方官,作为他们的生活和办公补助费,这就是著名的“提火耗、设养廉”,用于提高官吏的工资待遇,以使他们廉洁自律。
  养廉银的数目大大超过各级官员的俸银。往往超过正俸的十几甚至几十倍,成为官俸的主要部分。而且这养廉银并不一定“一成不变”,它因时因地因财力和官缺等有所差异。比如说作为从一品的总督,其俸银也就180两,而养廉银则有1.5-2万两,棋品县令俸银为45两,养廉银为600-1200两,九品芝麻官(主薄)俸银只有33.1两,而养廉银也有数十两到400两不等。
  从中可以看出这些官吏的工资虽不高,但额外的补助惊人啊。清代的武官除岁银和养廉银外,还有薪银、蔬菜烛碳银、心红纸张银等,不过他们比地方文职官员少的多,从一品的武官提督所有的加起来每年才2600多两,比同级的总督少多喽。怪不得清朝人都争做文官的呢!&&
  历代的俸禄制度虽有所不同,不过大都经由实物支付形式发展到货币支付形式。在古代的封建社会里,朝廷发放报酬与百官,是为了鼓励官员恪守本职。而官员俸禄也是国家的重要支出,其俸禄多寡与国库之盈虚和国家政策有关,更直接影响吏治的清廉。自古以来,中国古代政治制度,俸禄稍厚,吏治廉良;俸禄过薄,则官吏多法外求利,终而导致政治腐败。
(本文内容由博爱慎行—乐奀根据相关史籍与网络资料整理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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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古代官员学些啥   我国古代历史上,在国家稳定、世道承平之时,对官员是有一定文化素养要求的。有些开明的帝王,还会加强对在职官员的相关培训。   古代官员,都学习些什么内容?   好学 入仕后往往离不开书册,“不知书”成为笑柄   古代官员普遍好读书,大多自幼读经、史、子、集,经过若干年的训练,入仕时方能知晓为人处世之理和感悟治乱兴衰之道。   古代官员的选拔,是采取“学而优则仕”的入仕制度,没有若干年寒窗苦读、没有对儒家学问有一定积累,是不可能通过严格的科举考试进入官场的。这样一来,习惯使然,有一点读书的天赋,后天又长期熏染于人文知识的气氛和训练,也就养成了阅读的习惯,入仕以后也往往离不开书册。   据宋人孔平仲的《续世说》记载,后晋有个叫冯玉的人,他姐姐是皇后,借了这层裙带关系,尽管他识字不多,却不妨碍其步步高升。当皇帝让他撰写重要文件时,他就请同僚代笔。就这样,他竟然官至宰相。   史料上说,冯宰相官至一品,但是“不知书”。至于“不知书”到什么程度,没有具体说明。有一个例子说,一次冯宰相看公文,看到“姑息”二字时,一时卡壳,就“请教”别人,别人告诉他这俩字是“辜负”,冯宰相就真的认作是“辜负”。   这件事传开来,成为官场笑谈,被称为“不知书宰相”。可见,即使在一千多年前时局动荡的后晋当官,“不知书”也是件耻辱事。   北宋寇准罢相后以刑部尚书知陕州,蜀帅张咏还朝时途经其地,寇准尽东道之谊,临别时问张咏:“何以教准?”张咏说:“《霍光传》不可不读也。”寇准不解其意,找书来读,读至“不学无术”四字,笑着说:“此张公谓我矣。”   学文 每二十名官员配备一位讲解经书的老师,“教读音句”   历史上的苻坚给人印象最深的,是“淝水之战”中的人物,且是败军最高统帅。然而,综合史料来看,他不仅是十六国时期前秦的一代尚武帝王,而且,还非常注重儒教治国。   《资治通鉴》卷一百三记载,公元372年,前秦皇帝苻坚下诏书:“关东之民学通一经、才成一艺者,在所以礼送之。”老百姓中只要有精通一种经史书籍,或者一项特别技艺的,所在地方政府必须高规格地把他们送到京城去,由中央选拔授予相应官职。   同时,后秦政府还明确规定,岁禄百石以上的官员,如果“学不通一经,才不成一艺”的话,立即罢免其官职。如此看来,一千六百多年前的苻坚为了增强国力、整顿吏治、提高政府行政效率,就已经着力打造“学习型政府”了。   公元375年,苻坚再次下诏书:一是要求太子以及高级官员的后代,必须“就学受业”;二是皇帝身边的警卫部队军官,也必须学习文化知识,等等。具体实施办法是每二十名官员配备一位讲解经书的老师,“教读音句”。   可见,当时官员的文化程度都不太高,但是,励精图治的苻坚倡导学习文化,是真心要提高官员的整体素质,他在位前期还推行一系列政策与民休息,加强生产,前秦凭借实力很快统一了当时的北方大地,并攻占了东晋占有的蜀地,与东晋南北对峙。   公元471年即位的北魏孝文帝拓跋宏对于汉文化极其羡慕,他亲政后,排除阻力,大刀阔斧地在北魏进行了很多改革,史称“孝文帝改革”,其文化改革措施之一,就是严令鲜卑族官僚改说汉话。   《资治通鉴》卷一百四十记载,公元495年,拓跋宏要求全体北魏官员必须说汉语,三十岁以上的官员,因为“习性已久”,可以慢慢学习汉语,不限时间。但是,三十岁以下的官员,必须立即学会汉语,如果有人胆敢不学汉语,还故意说鲜卑话,就降职处分。   这个命令在当时严格执行,让北魏一些“守旧派”非常震惊。后来,为了进一步督促北魏的广大领导干部学习汉语,北魏朝廷接连下发诏书:“不得在朝廷之上说北方鲜卑话,违反者,立即撤职!”   这样一来,官员们不得不强化汉语学习,在北魏形成了学汉语的高潮。不会说汉语,不能在朝廷当官啊。   学礼 聘请儒士在午门外“开课堂”,相当于开了个高级将领文化礼仪培训班   余继登在《典故纪闻》中记载,明朝洪武初年,因为功臣以武将居多,当年在战场上冲锋陷阵,都是个顶个的好汉。但是建国后,一切逐步走上正轨,更需要的是遵守法度的文治。   换句话说,就是建国后,凡事都要守纪律、讲规矩、有章法,当年打打杀杀、行伍出身的武将们就显得有些格格不入。   于是,有个叫袁凯的御史就进言:现在大明朝的天下已经奠定,以前立有功勋的军队将帅现在很多居住在京城里,他们以前出身行伍,对于和平时期的君臣关系之理,以及君臣上下的规矩,还不太熟悉。我请求聘请一些精通经书典故的有学问之士,于将领们每月初一、十五早朝后,在都督衙门为这些武将们开讲经史课程,希望经过一番教导,自然而然地,使武将们怀有忠君爱国之心。   才登上皇位的朱元璋“深以为然”,下令聘请有学问的儒士在午门外“开课堂”,“与诸将说书”,相当于开了个高级将领文化礼仪培训班。   朱元璋建立明朝后,偃武修文,十分提倡儒学,经常鼓励开国功臣们接近儒生,学习“事君有道、持身有礼”的文化知识、学习“保全功名”的历史知识,达到“常以此为鉴戒,择其善者而从之,则可与古之贤将并矣”的效果。   虽然,历史上那些“精明”的统治者对官员进行相关文化培训,是为了达到维护、巩固本阶级统治的目的,但是,这也不同程度地提高了在职官员的文化素养和行政执行能力,乃至道德情操。   学法 首创“领导干部法律知识任职资格考试”,根据考试成绩,决定升降去留   古代官员多来自知识分子,不过,光从“四书五经”中学来的东西,在实际工作中是远远不够用的。要当好官,还必须时刻学习与实际需要有关的很多专门性技术性知识,比如法律规定和刑名钱粮之类。   事实上,古代对于官员有不断学习业务知识的要求,有严格的制度,有考核要求,有奖惩办法,引导官员自觉学好法、用好法。   宋太宗时,首创了“领导干部法律知识任职资格考试”,具体做法是:每年对任职期满后的各级官员组织统一“试判”考试;考试内容是考官提供几则司法案例等材料,考生根据材料写司法判决书,以综合考察考生是否通晓法令规章。考完后,朝廷根据官员的考试成绩,决定官员的升降去留。   明朝官员学法还有全国统编法律教材,即朝廷编撰的《吏律公式》(相当于现在“公务员执法手则”)。   和明朝相比,清朝不仅更为严格,而且还经常搞突击检查。大清司法部长会突然召集干部职工,将当时的法律随便摘出一条,要求干部当场默写出来,然后将考试成绩分为上中下,报告给皇帝。   古代“临时工”可以因学法得以提拔,即使是“刑满释放人员”,只要精通法律,也同样可以“复出”做官。   汉宣帝时,因研究《尚书》誉满华夏的学术泰斗夏侯胜被关进监狱,和原丞相府官员黄霸成为“狱友”。一起服刑过程中,夏侯胜觉得黄霸在法律领域相当有才。几年后,俩人相继刑满释放,夏侯胜在被“平反”担任“国家监察部长”后,马上向皇帝举荐了黄霸,理由是他对法律十分精通。不久,黄霸被朝廷任命为扬州刺史。   重赏之下,必有勇夫。既然“精通法律”能迅速提升,于是古代官场“学法”蔚然成风,一些名头很响的大师也迅速看准了这个巨大的市场,竟以自身名气作为品牌资源,创办私立学校,将律令之学作为学校的王牌专业,广招各级官员和读书人为学生,大发横财。董仲舒就将自己的法律研究心得,写成“公羊治狱十六篇”,在自己的私立学院中传授学生赚钱; 当时还出现一批精通法律的“另类”人物,为了发大财,竟辞官不做,专门做培训行当。比如钟皓,颍川郡人,“世善刑律”,政府多次聘他当官,可他竟“为二兄未仕,避隐密山,以诗、律教授,门徒千余人”,其每年开法律培训班的合法收入,不知高于他做官多少倍。   学专业 汪龙庄将自己的做官心得写了一本《学治臆说》,被称为是知县教科书   那么,古代官员读些什么书呢?汉武帝“独尊儒术”政策以及后来的科举制度实施之后,简而言之,就是一部“经书”(“四书五经”),以及由此扩展而来的“四库”(经史子集)。前者应运于政事,后者则成就官员自身修养,如诗文等的陶冶。应当说,古代官员在读书上的热忱对于中国传统文化的传承和发展是起过很大作用的。从韩愈、柳宗元到曾国藩、左宗棠,从范仲淹、苏东坡到林则徐、魏源,可谓不一而足,从中也给我们留下许多不朽的印记。   古代官员不但要学习如何做官,有些官员也将自己做官的心得,写成书,公开出版,作为后来做官者的学习参考书。在出版印刷业兴盛的明清时期,这类出版物非常畅销。清朝封疆大吏刚毅任云南按察使时,命人编纂了一部《官场必读》,将各项公文,分类编纂,遍赠僚属,以资辅佐;汪龙庄曾经当过14个官员的幕友(俗称“师爷”),自己也当过知县,官场经验极为丰富,写了一本《学治臆说》,被称为是知县教科书。   这些书是投身官场的人们的最好教科书,地方官员为了更好地完成本职工作,也非常喜欢研读专业性书籍,如宋朝的《洗冤录》,清朝的《宝鉴洗冤录》《刑钱指掌》《福惠全书》等,都是有关刑侦、法医、听讼之类的名篇,都流传甚广。像《钱谷大要》这类有关征税的书籍,也深受追捧。   在古代,官员的读书是持续性的现象,大凡为官一生,“致仕”(退休)时一般也要“刻部稿”,企盼给后世留下一点雪泥鸿爪。概因古时考量官员的标准,不仅要看其政绩,也要看其文化修养的高下。(来源:解放日报作者:王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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