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改革的直接目标条件

高层文件规范土地流转 贯穿2015的“牛鼻子”改革_新浪房产_新浪网
高层文件规范土地流转 贯穿2015的“牛鼻子”改革
提要:以承包农户流转土地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为主要形式的农地经营体制改革正比较顺利地向前推进。只要坚持让农民依法、自愿、有偿流转土地经营权,不搞大跃进、不搞强迫命令、不搞行政瞎指挥,就不会出现大的问题。
& & 2014年即将结束,自十八届三中全会开始期盼的新一轮农村改革已经有所动作。
11月20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12月2日,中央深改组第七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
中共中央总书记、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组长习近平在谈及“三农”改革时表示,改革不能把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改垮了,不能把耕地改少了,不能把粮食产量改下去,不能把农民利益损害了。
高层文件规范土地流转
11月20日,一份名为《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的文件发布,从中央层面规范了基层自发推动的农民承包耕地经营体制的改革。
农业部数据显示,截至2013年底,全国承包耕地流转面积3.4亿亩,流转比例已达26%,较2009年上升15个百分点。经营面积在50亩以上的专业大户超过287万户,家庭农场超过87万个。
土地流转的快速发展,也出现了一些问题,使农民的合法土地权益与粮食安全都受到危害。上述文件从确权、流转、经营等多方面明晰了农民承包耕地经营体制改革的总体思路,主要回答了“怎样保障农户作为土地承包者的权利”、“怎样通过流转土地经营权使农业在现代化道路上更快发展”的问题。
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副总工程师邹晓云说,以前农村土地流转的相关措施都散落在各个文件中,现在集中到一个文件里发布,由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发布更权威,也将规范和推进土地流转的进程。
农业部部长韩长赋说,在当前工业化、快速发展背景下,顺应农民保留土地承包权、流转土地经营权的意愿,把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分为承包权和经营权,实现承包权和经营权分置并行,是继我国农村改革家庭联产承包制后的又一重大创新。
“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农业劳动生产率和机械化程度偏低,其中一大原因是土地经营过于分散。土地确权和流转有利于农业土地通过市场向经营大户和专业户集中,发挥农业生产的规模效益,提升农业劳动生产率,并促进就业向第二、三产业转移。”中金公司农业分析师边泉水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说。
建设统一用地市场突围
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办公室主任陈锡文11月22日在中国人民大学召开的粮食安全学术研讨会上透露,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试点方案正在按照相关程序报批,有望在2014年内或2015年初出台。
国土资源部党组成员、副部长、中国土地学会理事长王世元在年底一次会议上也透露了一些土地制度改革的新动向。
种种迹象均表明,统一的城乡建设用地市场渐行渐近。其中很关键一点便是:以建立健全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的基本规则、标准和制度为方向,以破除城乡体制障碍为核心,将国有建设用地和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纳入统一市场体系,统一规划,统一规则和标准,统一平台和监管,建立健全利益平衡机制。
2014年夏季,国土资源部、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农业部、国家林业局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明确将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的实施进程,强调要为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奠定产权基础。
清华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教授蔡继明告诉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一方面大量进城农民没有房子住,城市建设用地还在不断扩展。另一方面农村的人口在减少,但是农村的建设用地、宅基地却数量在增加,这样两头挤占了耕地。
但让2.5亿亩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都可以入市交易并不容易。此前,中央曾提出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但5年过去,这方面的进展成效不大。
蔡继明说,土地制度改革已经迫在眉睫,未来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实现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农村宅基地改革以及相应的农村住房财产的抵押、转让,小产权房和城中村等热点问题的解决都需要有清晰的判别标准。
贯穿2015的“牛鼻子”改革
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表示,土地改革是“牵牛鼻子”的改革。在和农村土地确权登记的基础上,预计2015年土地改革将成为贯穿各领域改革的一条红线。
该研究院预计,2015年我国将继续推进农村土地登记确权工作,在此基础上加快发展土地经营权流转市场,稳步推进土地经营权抵押、担保试点,促进农村土地规模化经营,让土地改革释放出更多的城镇化红利,让广大农民平等参与农村土地改革,共享现代化成果。
陈锡文表示,以承包农户流转土地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为主要形式的农地经营体制改革正比较顺利地向前推进。只要坚持让农民依法、自愿、有偿流转土地经营权,不搞大跃进、不搞强迫命令、不搞行政瞎指挥,就不会出现大的问题。
而在农地入市领域,步伐显然会更加稳妥,实质性进展也难突然实现,法律体系还需要得到进一步理顺。
蔡继明表示,土地管理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搞建设都要使用国有土地,这是非常不合理的,农民的土地本来直接就可以进行建设,开发商就可以跟他们谈判,但必须先征收为国家所有,征收为国有谁从中得利?很多时候农民只能得到不到10%征地补偿。
宪法第十条明确城市的土地归国家所有,农村的土地归集体所有。这意味国有土地想拓展就要占用集体土地,但是宪法同时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需要才能征收农民土地。
国土部副部长王世元认为,新土改要以妥善合理地分配土地增值收益为关键点。坚持以人为本、地利共享的基本原则,建立兼顾国家、集体、个人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
他强调,要发挥好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全面落实土地用途管制要求,强化对城乡建设用地市场的宏观调控,加快制度创新和法制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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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何青新闻来源:正义网-检察日报
  郑风田
  门诊问题:征地拆迁矛盾高发的症结在哪里?如何化解?
  门诊专家: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副院长 郑风田
  国家行政学院民商经济法教研室主任 刘锐
  ◇建立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自由流转的市场
  ◇建立公开透明、中立公正的征收补偿程序
  ◇让农民成为土地的交易主体
  ◇让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与城市国有建设用地“同地、同价、同权”
  随着城镇化建设步伐的加快,农村大量土地被征用。来自清华大学中国经济数据中心发布的中国城镇化调查数据显示,约有16%的家庭在最近一波城镇化过程中遭遇过征地、拆迁。而与此同时,因征地拆迁引发的纠纷和矛盾也不断增多,有些地方甚至发生恶性事件。
  6月9日,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副院长郑风田教授,国家行政学院民商经济法教研室主任刘锐教授,做客正义网“正义论坛”,共同寻找化解新型城镇化建设中征地拆迁矛盾的良策。
  产生征地拆迁矛盾的症结在于“利益”
  记者:征地拆迁领域为何经常发生矛盾和冲突?
  郑风田:我国近年来发生的群体性冲突事件,多与征地拆迁相关,且多存在拖欠、挪用、截留征地补偿费和安置费等问题,损害了被征地农民的利益。我认为,因征地拆迁引发的矛盾冲突的核心症结在于利益分配―――低价把农民的地拿走,然后高价卖出,而补偿给农民的太少。此外,国家规定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可在一些地方却变成了村干部“所有”。一部分征地拆迁款被村干部贪污、挪用了,农民得到的利益分配自然就少了。这里面,还有很多其他原因,比如征地不按国家规定的程序走,农民在征地过程中没有发言权,等等。
  刘锐:征地拆迁过程中为何经常发生矛盾和冲突,盖因“利益”二字。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原因:一是征收权力被滥用等现象还没有得到有效遏制。宪法、物权法、土地管理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下称《条例》)等规定的公共利益标准没有被认真贯彻执行,征收范围被随意扩大。二是征收程序的中立性、公开度、公正度不够。被征收人在征收程序中的参与权、救济权得不到有效保障。三是补偿不合理、不公平。征收补偿标准基本上由政府有关部门主导,一方面制度规定的征收补偿标准过低,且不同项目用地的补偿标准不同,造成补偿制度本身不公。另一方面,补偿不到位和补偿过度问题并存。四是在征收过程中,存在程度不同的违法违规问题。这在公民权利意识不断增强的情况下,为公民依法甚至不依法维权提供了理由或“借口”。
  在目前土地一级市场基本由国家垄断的情况下,征地本身就意味着土地潜在巨大利益的一次释放。公正补偿制度和正当程序的缺乏,是目前发生征地矛盾和冲突的主要原因。不可否认,在征地过程中,农民的合法权益容易被侵犯,而相应的理性救济手段又十分乏力,因此农民很容易进行非理性对抗。无论如何,发生流血冲突事件是不应该的,应当依法追究相关部门、相关人员的责任。当然,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还得从健全征地制度本身入手。
  化解矛盾的关键是深化土地制度改革
  记者:如何化解征地拆迁矛盾?刘锐:关键是改革现行土地制度,而土地制度改革的难点在于征地制度。如果征地制度不进行彻底改革,公共利益标准不被严格限定,征地补偿标准不能合理界定,政府相关部门通过滥用征收权力而获得高额土地收益的冲动就不会消失,土地财政问题依旧持续。如此一来,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范围仍将被限缩在非常有限的范围内,国有土地垄断土地一级市场的状况不会得到根本改变,统一的城乡建设用地市场就不会建立起来。
  记者:土地制度改革应当从哪里突破?
  刘锐:我认为,将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和宅基地的有序入市作为突破口应该是一个选项。通过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和部分丧失保障农民住房功能的宅基地的有效流转,挤压土地征收的空间,倒逼土地财政问题逐步得到解决,促使科学合理的不动产征收制度得以建立。
  郑风田:农村建设用地直接入市,至少可以带来四大好处:拓宽用地来源,增加农民收入,探索农村工业化的道路,化解征地矛盾。但是,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目前受到诸多制约限制,如何建立起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自由流转的市场非常重要。只有实现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与城市国有建设用地“同地、同价、同权”等要素市场平等化,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才能真正入市。
  农村土地入市,首先,必须明确产权主体及权益分配机制,建立统一的产权交易市场。农村集体建设土地入市是未来的必然趋势,但前提是须明确产权主体及权益分配机制,防止公权力侵占。目前我国的农村土地普遍存在主体虚位、主体混乱问题,未来应该确权发证,明确农民的权益,在此基础上建设产权交易市场,开启农村沉睡的资本。其次,农村土地入市需要引入竞争机制。农村集体土地的入市,显然不宜走政府拍卖的老路,必须以打破土地一级市场的垄断为目标,与政府土地拍卖形成分庭抗礼的竞争态势,地价才有望不受操控。当然,农村集体土地直接入市会触动地方政府的“奶酪”,如果没有上级的统一部署,单纯靠地方政府很难推动。所以,必须出台中央层面的更具体的操作规则,才能让政策红利落地。
  防止“滥征”的方法之一是明确征收的标准与程序
  记者:农村集体土地入市,征地规模将发生什么变化?如何提高土地使用效率,防止“滥征”、“圈地伤农”?
  刘锐:集体土地入市,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对于征地规模会有影响,但影响有多大还要取决于能够入市的集体土地的数量。也就是说,能够入市的集体土地数量越多,对于征地规模的影响也就越大。如果既不对征收行为进行有效规范,又不适度放开宅基地的流转,仅仅允许非常有限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其对征地规模的影响不会太大。
  要想防止出现“滥征”、“圈地伤农”等问题,还得从建立健全征收法律制度本身入手。即要明确征收的公共利益标准和相应的救济程序;建立公开透明、中立公正的征收补偿程序,保障被征收人的知情权、参与权、救济权;建立公正、公平和及时到位的征收补偿制度,既要防止补偿不到位,也要杜绝补偿过度;既要保证补偿标准的科学,也要保证具体补偿的及时到位。
  郑风田:目前,我国数量庞大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普遍存在利用不合理、效率低下等问题。比如,我国的“泛粮食安全”政策,把农村所有的土地都划入严格管制范围,大大降低了稀缺土地的使用效率,在某种程度上弱化了农民的土地权利,导致城乡土地同地不同权。未来国家应该对承担粮食安全的基本农田进行严格限制,除此之外的土地经营应该放开,这样也能激活农村土地使用效率,让农民获益,也能够保证城镇化发展的用地需求。
  解决失地农民的生计问题要靠政府
  记者:具有区位优势的农村建设用地可轻易获得高收益,是否会因此产生新的分配不公?如何解决征地拆迁后失地农民的生计问题?
  郑风田:土地制度改革就是希望农民能够得到更多的实惠。财富不应该集中在个别少数人手里,应该让大家来分这块蛋糕。我建议,土地增值的部分必须给农民。比如,可以按土地的市场价给农民,暴利的部分通过政府税收进行调节,用来完善农村的生产生活设施,从而逐步缩小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但现在的问题是,农民通常拿到的是10%到15%,有些地方连5%都不到。
  土地承担着为农民提供生产、生活资料及社会保障的双重职能,对农村的政治稳定、经济发展及全社会的稳定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土地对农民来说不仅是一种资源,更是一种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具有社会保障功能。农民失去土地之后,相当于失去了保障。除了社会基础设施建设,政府相关部门应当承担起责任,解决农民的生计问题,解除农民的后顾之忧。国务院出台的《条例》规定,把农民的工作、社保都解决了才能允许征地。有些地方原来是征了地之后就不了了之,很不负责任。
  刘锐:如果不能妥善处理农村建设用地流转过程中国家、集体和个人的收益分配,未来产生新的分配不公是难免的。这也是我国土地制度改革面临的一个突出问题。在过去,征收补偿标准总体过低,未来允许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自由流转,一些地方具有区位优势的农村建设用地可轻易获得极高收益。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不能有效规范这一收益的分配,就会产生对土地已被征收群体不公的后果。
  对于大多数农民而言,土地的确是其命根子。在就业压力增大,农民的社会保险滞后的情况下,失地往往意味着失去了最后的依靠和保障。失地农民在一些地方已经成为新的贫困群体。解决这一问题,一方面需要从覆盖面和保障水平两个方面加快推进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建设;另一方面还要重点保障失地农民的就业,在城市物业、餐饮等行业优先安置被征地农民。当然,无论是社会保险,还是就业,都需要刚性的制度去规范、去约束。
  急需跟进的是法律法规的立、改、废
  记者:推进城镇化建设,解决征地拆迁中出现的矛盾和冲突,哪些工作急需跟进?
  郑风田:《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保障农户宅基地用益物权,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选择若干试点,慎重稳妥推进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转让,探索农民增加财产性收入渠道。因此,未来除了纯粹公益性用地外,其他的非农建设农地都可以让农民成为交易的主体,让企业通过租的形式从农民那获得土地。商业性用途的土地不能再通过国家先征收然后再转让的方式进行。“公共利益”也应该有具体规定,可以采取列举的方式。让农民直接成为土地交易主体,有利于破除土地供应的垄断,让工业用地价格和商业用地价格从两个极端向合理价位回归。现在最核心的工作是修改土地管理法,否则仍然是纸上谈兵。
  刘锐: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宅基地使用权抵押早已在一些地方试点。但在现行法律对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宅基地使用权抵押的限制性规定没有消除之前,这些试点本身的正当性和由此带来的法律风险值得认真研究。比如说宅基地抵押,担保法第37条规定,宅基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抵押。抵押意味着宅基地有可能被流转,因此,理论上讲应当先明确宅基地的可流转性,然后规定宅基地抵押制度。因为不能自由流转的权利是没有抵押价值的。而从现行法律来看,宅基地是被严格限制流转的,在宅基地的流通性没有定论之前,推进宅基地抵押试点同样面临法律上的困难。
  当前最需要跟进的就是法律法规的立、改、废。可以说,我国现行的不动产征收制度、登记制度和流转制度都不同程度地存在滞后、模糊、责任不到位甚至矛盾冲突的问题。当前全面深化改革需要立法跟进,否则会出现更多的问题。因此,建议尽快出台不动产征收法、不动产登记法,并及时修改物权法、担保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法等法律。
[责任编辑:全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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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 SSI 文件时出错国土部:鼓励有条件地方进行农村土地股份制改革
来源: 中国广播网
  据中国之声《新闻和报纸摘要》报道,国土部副部长王世元昨天(19日)表示,国土部门将鼓励有条件的地方进行农村土地股份制改革。
  王世元强调,土地是统筹城乡发展的核心问题之一,我国将抓紧完善现行法律和政策,为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创造良好的法律和政策环境。
  王世元:鼓励集体土地股份制改革,成立集体土地农业经合组织、股份合作社或股份公司等,使农民对集体资产享有充分的股权,通过完善和强化土地用益物权,使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实现最大化。
  对于大家关心的征地、拆迁中如何保护农民土地合法权益的问题,王世元表示将探索建立土地基金,汇集城乡统筹发展。
  王世元:应及时足额给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合理补偿,尤其是对城乡结合部农村土地房屋整体征收的,更要解决好就业、住房、社会医疗保障以及长远的生计,尽早实现由村民向市民的过渡。
  对于未来中国土地改革的趋势,南京农业大学教授曲福田表示,中央与地方在土地管理问题上将会由“博弈”转为合作。共同面对资源需求刚性上升、资源供给刚性制约”所形成的“两难”困局。
  曲福田:未来土地改革制度的方向将是政府管好规制的框架,市场发挥每块土地的作用。
李晶 张轶群
】【】【】中央推土地改革 禁以退出宅基地为条件进城落户
来源:新京报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组长习近平12月2日上午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七次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据新华社电
  土地改革 禁以退出宅基地为条件进城落户
  会议审议了《关于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
  会议指出,3项改革涉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制度、村民自治制度等重要制度,关乎城镇化、农业现代化进程。要始终把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农民权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土地公有制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3条底线,在试点基础上有序推进。
  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关系密切,可以作统一部署和要求,但试点工作中要分类实施。严守18亿亩耕地红线是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底线、是试点的大前提,决不能逾越。对宅基地制度改革的试点条件和范围要严格把关,不能侵犯农民利益,同时不得以退出宅基地使用权作为进城落户的条件,这是关系社会安定的重要举措。
  公务员晋升 县以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
  会议审议了《关于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意见》。
  会议指出,在职务之外开辟职级晋升通道,有利于调动广大基层公务员的积极性,是为基层公务员办好事、办实事,一定要把好事办好。在全国县以下机关实施这项改革,要总结试点工作经验,坚持好的做法,改进存在的不足,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司法改革 设立巡回法庭利于就地解决纠纷
  会议审议通过《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巡回法庭试点方案》和《设立跨行政区划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试点方案》。
  会议指出,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巡回法庭,设立跨行政区划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是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重要改革举措。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巡回法庭,审理跨行政区域重大行政和民商事案件,有利于审判机关重心下移、就地解决纠纷、方便当事人诉讼。
  探索设立跨行政区划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有利于排除对审判工作和检察工作的干扰、保障法院和检察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有利于构建普通案件在行政区划法院审理、特殊案件在跨行政区划法院审理的诉讼格局。
  这两项改革试点涉及司法管理体制、司法权力运行机制等深层次问题。试点方案先在基础扎实、需求迫切的地方开展试点。要有整体性考虑和系统性设计,创造可复制、可推广的机制制度。
  派驻监督 纪委全面派驻 党内监督不留死角
  会议审议了《关于加强中央纪委派驻机构建设的意见》。
  会议强调,坚定不移惩治腐败。实现全面派驻就是要使党内监督不留死角、没有空白。派驻监督是中央纪委纪检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派驻机构的主业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首要职责是监督执纪问责。派驻机构要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对党风廉政问题该发现没有发现就是失职,发现问题匿情不报、不处理就是渎职。
  文化建设 改造落后文化 抵制有害文化
  会议审议了《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
  会议强调,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深入研究新时期人民群众文化需求特点,发展先进文化,创新传统文化,扶持通俗文化,引导流行文化,改造落后文化,抵制有害文化。
(责任编辑:un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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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演:黄晓明/陈乔恩/乔任梁/谢君豪/吕佳容/戚迹
主演:陈晓/陈妍希/张馨予/杨明娜/毛晓彤/孙耀琦
主演:陈键锋/李依晓/张迪/郑亦桐/张明明/何彦霓
主演:尚格?云顿/乔?弗拉尼甘/Bianca Bree
主演:艾斯?库珀/ 查宁?塔图姆/ 乔纳?希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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