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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王的宠姬《飞魔幻》2012·3B【承欢】
原名《雁来云杳杳》,灵感来源于《套马杆》和老妖的《阙风沙》。《套马杆》让我想写一个草原上爽朗真挚的好妹子,《阙风沙》给了我创造剧情的灵感。感谢这两首歌。
另,飞魔幻杂志贴吧里曾经有同学质疑过此文与《东宫》设定上的相似之处,这让在写此文之前没看过《东宫》这本书的这货很是憋屈,憋屈了好久好久~~~这里将会说明灵感的来源,虽然不知道那位同学会不会看到。
《阙风沙》歌词与文章内容:
“春枝白,不不见云海重沓”“雁独飞,哀鸣泣天涯”——云朗和雁来夫人名字的由来。“难记何夕对月缠红线”——大婚前夜合卺酒,“韶华难留,红颜如一夜春骤离”——托娅童鞋毁容复仇。“愿平生不忘过往山盟,念来世定当不负卿”——文章最后云朗的心境。
下面,就请没买到杂志的童鞋们看文————
王的宠姬/羽仟仟
萧瑟秋日,有雁群从空中飞过,我伸手做了个挽弓的姿势,弓弦声未起雁未落,只是触动了一根心弦。
“夫人,天凉了,快随奴婢回殿里吧。”
有人为我添了件披风,我恍然记起自己是在中原魏国,这里再没有我的草原。
雁来夫人。
在旁人眼中,我是云朗的一名宠姬,他对我极尽恩宠,百般讨好。可又有谁知道,云朗不过是在偿还对我的愧疚。
这个我曾经最爱的男子,我已无法对他展开笑颜。
听闻云朗立了一位新的侧妃,我看着那个浅笑的温婉女子,忍不住开口问她的名字。
她没有料到会被我点到,愣了一会才道她叫念锦,是云朗的一名侧妃。
“念锦……”我轻轻念出这个名字,问她,“可是王爷赐的名字?”
她面露羞怯,似是忆起了那夜缠绵时他的温存。
我不由苦笑,念锦不知道这名字寄托了云朗对另一个女子的思念。那个名为锦瑟的女子,与我面前的念锦如此相像。
那么锦瑟的声音会不会也如同念锦这般动听?我看着那念锦,陷入想象。
“若夫人无事,念锦就此告辞。”她的语气带上几分倨傲,见我不过是个没名分的宠姬,不免不耐烦起来。
我暗自摇头,云朗记性差了,这个女子哪有锦瑟的温柔随和。
不,即使念锦同锦瑟模样与性子全然相同,也是万万比不上锦瑟的,因为我们都无法超越一个死去的人。
蒙古草原上苏赫巴鲁部的勇士凯旋而归,他们刚刚战胜了草原上的雄鹰——布日固德部。我骑着马,去挑选了属于我的战利品。
我已满十三岁,虽然是个女孩,骑马射箭的功夫样样不输草原上的好儿郎。阿爹时常感叹若我是个男儿,就可与他一起征战草原,成为苏赫巴鲁部数一数二的勇士。
我在一群或麻木或愤恨的战俘中发现一个少年,他惹恼了族里的勇士被狠狠殴打,可还是一次次爬起来,紧紧护着身后的姑娘。
或许是那少年不屈的眼神触动了我,我翻身下马,抽出鞭子撂倒两个族人,怒气冲冲的指着他们:“我们苏赫巴鲁部从不欺凌投降者和手无寸铁的女人,你们真是丢人!”
那两个被掀翻在地的族人显然是受了屈辱,却不敢对我怎么样,只能眼睁睁的看着我把那少年和姑娘拉了过来。
“不能带他们走,托娅公主,他们是……”
“是什么?”我转身做了个鬼脸,“不就是两个人嘛,阿爹连天上的星星月亮也摘给我!”
马儿载着三个人回到我的营帐,我拿出两根烤羊腿招待他们。少年皱着眉不吃,那姑娘试着吃了两口冲他笑笑,他才不情愿的吃了起来,渐渐地狼吞虎咽起来。
我给他们倒了奶酒,自己也抓着羊腿啃了起来。看着那姑娘小口的嚼着肉,我挠挠头,忽然察觉到自己的吃相难看极了。
汉人有一句话叫吃人嘴软拿人手短,等我询问他们的名字时,那个少年终于不情愿的开口了。
“刘云朗。”
白云,天气晴朗,我点点头,又问那个姑娘。她笑笑,指了指自己的嗓子,摆了摆手。
“她是锦瑟。”少年说道,“锦瑟无端五十弦,一弦一柱思华年。锦瑟。”
我重复了那个句子,觉得那些音符留在我的齿间好听得很。
“锦瑟,你的名字真好听。云朗,你的名字也好听。我叫托娅,是光辉的意思,就住在这个部落。”
直到我的阿哥巴图怒气冲冲的来向我讨人,我才知道了云朗和锦瑟的身份。他们是魏国人,被他们的国家派去布日固德部商讨联手对付我们部落的事宜,还没谈成就做了俘虏。
“你的意思是说他们是我们的敌人,要我交出他们?”我挡在帐篷外,阻止阿哥进去。
“当然是。”阿哥不耐烦。
“可你刚才不是说他们没有谈成功的吗!再说他们一个是女人一个瘦得要命,能做什么坏事呀!”我眨眨眼。
阿哥被我的话气到了,却又拗不过我,只得烦躁的在帐外踱步,直到帐篷打开,云朗和锦瑟自己走了出来。
阿哥的眼睛亮亮地盯着锦瑟,他似乎找回了理智,指着云朗告诉我他不是一般人,而是魏国的皇子。
我说皇子有什么稀罕,你自己还不是苏赫巴鲁部的王子。
阿哥气结,我又看着云朗感叹说:“魏国实在是穷的要命,养出来的皇子都瘦成这副模样。还是我们草原好。”
云朗恶狠狠的瞪我,用力挺起胸膛来,似乎要展示他还是有几两肉的。
作为皇子的云朗被带走了,而我留下了他的侍女锦瑟。
走之前,一直对我不太友善的云朗请求我照顾好锦瑟。我撇撇嘴,觉得锦瑟比我和他还要大上好几岁,为什么要我照顾她。可我一向要强也就答应下来,又忍不住出言讽刺他,让他还是先把自己养胖些,不要连羊腿也抱不动。
似乎是听了我的话,云朗渐渐胖了起来,而且胖得恰到好处,我发现他竟然长得十分好看,五官比草原上的汉子要精致,身上那股子豪气也不比他们少。渐渐地,我与他说话也不由得小声客气许多。
阿哥对我这个妹妹关心,不再与我打闹,时不时带些小物件往我里跑,这似乎叫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可怜锦瑟见了他就像受惊的小白兔,只能躲到我身后。
我问阿哥是不是锦瑟那样文静的女孩子比较招人喜欢,阿哥想了很久,告诉我不要再模仿锦瑟,族人已经被我的改变吓到了。我狠狠瞪他一眼,扯下头上的发带和花朵。
阿哥又问我是不是为了云朗才变成这副模样,我意识到自己强悍高大的形象被他毁了去,决定找云朗与我比试骑马,试图以此证明我对他没什么意思。
云朗在魏国骑过的多是病怏怏的小马驹,如今他面对的却是一匹未经驯服的烈马。我看见他的手在发抖,挑衅说你就认输吧,乖乖承认我比你强得多。
苏赫巴鲁部的姑娘从来不会喜欢比自己弱小的人,只有这样,我才能把那些可恶的传闻粉碎。
我低估了云朗的倔性子,他咬着牙翻身上马,可那烈马不是好相处的,带着他向远处狂奔而去,我赶忙打马跟上,冲他喊道小心。我只是想搓搓他的锐气,没想到他这么倔,那匹烈马就连我都不敢骑。
云朗紧紧贴在马背上,手中奋力抓着缰绳,见我驾马追上他,抬头冲我喊让我认输。
他这动作让我吓出了一身冷汗,认输的话还没说出口,那马儿喷了个响鼻,毫不客气的将他甩下马去。
云朗在床上躺了两个月,我拿着最好的伤药去看他,发现他的手被缰绳磨得血肉模糊,忍不住哭了起来。谁知,他笑了,说我不哭他腿摔断了反倒哭他手上的小伤。
我第一次见云朗笑,抹了把泪,说苏赫巴鲁部的姑娘从不轻易哭泣,只为情义流泪,而且他们从不欺负朋友。云朗,你从今天开始是托娅的朋友,托娅一定好好对你,再也不会欺负你。
云朗原谅我耍阴谋害他,阿爹说他有容人之量,给了他在部落里自由活动的权利,于是云朗就时常来我这里坐坐,看看锦瑟有没有受我和阿哥的欺负。
每次他与阿哥撞见总免不了一番争斗,两个人活像斗鸡。每当这时我就端着锦瑟做的点心出去,拈了一块放到嘴里,他们就会很配合的哼一声,放弃争斗,乖乖走到帐子里吃点心。
锦瑟的点心很是神奇,轻易就能驯服两个倔强的雄性,简直比驯马的鞭子还好用。
我求锦瑟教我做了点心,骗云朗说这是锦瑟托我带给他的,结果云朗吃了一口,就说我存心拿这东西害他。我尝了一口果然难吃得很,从此借着汉人“君子远庖厨”的说法放弃了烹饪,只把烤肉的手艺学得精通。
我不得不承认自己看上云朗了,到了情窦初开该有情郎的年纪,他又恰好整天在我身边转悠,我就喜欢上了他。只是我看上的这个人已经有了心上人,锦瑟比起我来确实更像个好姑娘。
我把自己的心思偷偷告诉阿哥,阿哥打量我一会,说我还需多多努力。不过他倒是可以把锦瑟拐走,为我扫平一些障碍。我冲他翻个白眼,应该是我拐走锦瑟,为他扫平障碍才对。
&&我十五岁生日那天,阿爹送了我一把震天弓,阿哥看了眼馋得紧,我就拉着他叫上云朗和锦瑟去天池边上射雕。
去天池,我的真实意图是怂恿云朗去为我采一束萨仁花。
相传,只要情郎为心爱的姑娘采下一束萨仁花,两个人就可以永远在一起。
到了天池边上,我与阿哥兴致盎然的猎了飞禽走兽烤肉。酒足饭饱,我跟着阿哥马头琴唱起歌来,唱的是草原上的牧歌。
有副好嗓子是我唯一像个姑娘的地方,偷眼去看云朗,他却没有被我的歌声打动,只是看着口不能言的锦瑟。
我忽然住了声,阿哥拍拍我的肩膀,从马背上解下一把琵琶递给锦瑟。她先是一愣,然后惊喜的比划着什么,阿哥红了一张老脸。
&&琵琶和马头琴的声音异常悦耳和谐,云朗找了个借口离开。我偷偷跟上他,看见他在一块岩石后喝闷酒。他醉了,对着我诉说起心事来。
“我现在连一把琵琶也没有。”
&&即使你一无所有,有个姑娘还是会一直陪在你身边,只是你没有发现。
&&“我的母亲是魏国王宫中的一名宫女,偶尔承宠生下了我,自己却死于难产。锦瑟自幼照料我为我吃尽了无数的苦头。即使知道出使布日固德部有去无回,她还是跟着我……”
&&云朗,你看看托娅,她也愿意为你做这些事。
&&“托娅,锦瑟要离开我,我答应要报答她,她却不等我……”
&&云朗,托娅还在的。我揽着他的背,陪着他流下泪来。
&&天池的夜空被乌云遮住,我说云朗,我给你唱首歌吧。
我给你唱一首锦云,希望能驱散你心里的乌云。
“碧连天,牛羊肥,我美丽的姑娘哟,愁眉不展。片片云,织成锦,我美丽的姑娘哟,展开笑颜,情郎呀你随着锦云来,带走姑娘的心肠……”
锦瑟带走了云朗的心肠,云朗也带走了托娅的心肠。托娅盼着云朗给她采一束萨仁花,云朗却不是她的情郎。
&&云朗在我的记忆中只软弱了那一次,我几乎要以为那是我的错觉。
云朗说要教我汉人的文字,我很认真的去记那些字的读法和写法,却又因为紧张笨得可以,云朗一副孺子不可教的表情。我小心问他,那你教我写那首锦瑟可好。
云朗笑了,说我倒是个执拗的性子,非要学写汉字。我见了他这样子暗中松了口气,我只要整日陪着云朗,他会渐渐知道有一个叫托娅的姑娘比锦瑟还好。
没等云朗发现托娅的好,草原上迎来了三年一度的巴特尔大会,阿爹说会上各部落的勇士汇聚一堂,我年纪正当好,要在会上为我挑选最强的人做郎君。我自然不依,在大会前骑马藏到了山里。
云朗找到我时,我已经在为自己的愚蠢行为后悔了。不知从哪里蹿出来的毒蛇咬了我一口,我正切开伤口放血,身体渐渐麻木起来。
阿爹命令云朗出来找我,何尝不是对他的一种考验。
我知道云朗是不会逃走的,因为锦瑟还在部落里。可我还是忍不住对他说这是一个难得的逃跑机会,非池中之物,这个道理我最明白,云朗的抱负不该止于此。
云朗置若罔闻,低头为我吸出蛇毒,只说了一句回去吧。
巴特尔大会期间,我几乎是被阿爹软禁在了部落里,只觉得万念俱灰。我就要随便找个男人嫁了,要是嫁到别的部落里去,怕是连再见云朗都难了。
宁为玉碎不为瓦全,云朗曾经教过我这样的句子。我默默念着这句话开始磨刀,如果阿爹敢逼我嫁人,我就把刀子横在脖子上。
阿哥见我磨刀,面色铁青的把刀夺了下来:“你知道谁赢了?”
我一愣,指了指阿哥。
阿哥脸色更难看:“是刘云朗,这小子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出息。”
就算云朗再出息他也不可能娶到我,即使他是巴特尔大会的胜者,草原上的人们不容许一个中原人获得巴特尔的称号,不愿意草原上的花朵被一个外人摘走。
我去谢云朗帮我逃过这一劫。
云朗说无妨,他帮我是应该的。
为什么是应该的?我看着云朗,实在琢磨不透他的心思。
云朗在巴特尔大会上的表现引起了阿爹的警觉,他告诉我不要再教云朗东西,骑马射箭也不可以,更不可以为他引荐我们部落里的人。
“云朗始终不是我们苏赫巴鲁部的人,他是魏国的皇子,即使现在不是我们的敌人,他也永远不可能成为我们的族人。”
我很是沮丧,不愿对云朗说这些话,更不愿与他疏远,只能盼着他做得更好,取得阿爹的信任。可偏偏,云朗做了一件不合时宜的事。
阿哥向锦瑟求婚,他按照汉人的风俗叫人抬了花轿去接锦瑟,还布置好了洞房。很明显,我的这位阿哥傻得可以,风俗只学了一半,媒聘文定丝毫未取。就这样,云朗见了他很自然就与他打了起来。
等我赶到的时候,看见卷了仞的大刀躺在地上,两个赤手空拳的人打得不亦乐乎,一旁的锦瑟口不能言急得面色惨白。我一鞭子抽过去将这两个人分开,立马有人将云朗按在地上。
我扑过去查看云朗的伤势,锦瑟迟疑了一下到了阿哥的身边。那一刻我不敢看云朗的眼睛,怕从那里面读出我承受不了的伤痛。
谁知,云朗挣扎着站了起来,我听见他大声对着阿哥喊:“你若是敢对锦瑟有一分不好,我定不会饶你!”
我找到云朗的时候,他整个人浸在冰冷的天池里,带着一身伤几乎要昏死过去。我吓得要命,赶紧把他拖了出来。我把他带回帐子里疗伤,照料他一夜终于见他醒了过来。又气又恼又是松了口气,不由恶狠狠地威胁他,他若是再这样觅死觅活的,我就把的尸体拖去草原上喂狼。
云朗眯着眼,说我太狠了要教训我一下,把我拽过去压到身下,趁我不注意的时候含住了我的嘴。这一幕正好被进来的阿爹看见,他想要抽出腰间的弯刀剁了云朗,终于还是顾忌着被他压在身上的我。
我丝毫没有意识到自己在阿爹面前丢了脸,只是觉得云朗的嘴好软好香,呆呆地由着他去了。
不久,草原上传来了一件喜事,苏赫巴鲁部的王子要成亲。他要娶两个女人,一个是其他部落的公主,一个是身份卑微的中原女人。一个做他的妻,一个做他的妾。
阿哥成亲那晚,我喝多了酒,壮着胆子告诉云朗我喜欢他,他可不可以喜欢我。
云朗沉默,过了好久才告诉我,等这其其格草原上的草再枯黄十次,他就会完全爱上我。
我欢喜的哭了起来,因为他说会完全爱上我。
托娅比起锦瑟虽然来迟了很久,可云朗还是愿意接受托娅,还愿意给她所有的爱。
我学着那次他啃我的样子啃了他的嘴,轻声问他把事情办了就娶我他可愿意。云朗身子一紧,俯身抱住我说好。
不久,草原上传来了两件喜事,苏赫巴鲁部的王子要迎来他的第一个孩子,而苏赫巴鲁部的公主要嫁给她的情郎,可以说是双喜临门。
我欢喜的准备出嫁,觉得自己是世上最幸福的人。可阿爹却说我给他丢人了,不愿见我。
我听说中原那边做了妇人以后是要束发的,跑去请教怀着身孕的锦瑟,请她教我梳中原妇人的发式。
我束好了发,仔细打扮一番,换上一身汉人的服饰去见云朗。我知道他不能按照汉人的风俗娶我,就想以这种方式安慰他一下。
云朗见我这样子不由一愣,我笑着问他是不是被我迷住了。
谁知他却说是被我吓到了,没见过这么不害臊的姑娘,还没嫁人就迫不及待梳了妇人的发式。我恼羞地踩他一脚,他很有默契的闪开,一把抱住我,凑到我儿耳边低声说很美。
我想问云朗我是不是他见过最美的姑娘,可还是忍住了这句话,听到他夸赞已是足够我开心好久。只要他在我身边,总有一天会发现我是最美的姑娘。
那时的我只觉得终于拨开了乌云,见到了其其格草原上最美的晴天,直到那天锦瑟难产,我才知道没有永远的晴天。
我第一次走进产房,看见锦瑟在血泊中挣扎,忍不住流下泪来。
对于锦瑟,我曾经嫉妒过她,也在心里讲过她的坏话,可看见她现在的样子,恨不得打自己几巴掌。她曾经照顾过我,冲我温柔的笑,教我做点心,为我梳头发。这样一个女子,我有什么龌龊的理由去恨她。
我握住锦瑟的手,认真的告诉她:“锦瑟,你能做我的阿嫂我很开心,在托娅心中只有一个阿嫂,在阿哥心里也只有一个妻子。”
锦瑟轻轻点点头,浅浅一笑,似乎说她也很开心。我看着她缓缓闭上眼睛,忍不住放声大哭起来。
锦瑟死后,我要与云朗推迟婚期甚至取消婚约,他却拒绝了我,说我们成亲也是锦瑟的心愿。我说好,就按照预定的婚期。
新婚前一夜,云朗拉我出来喝酒。他从腰间取下一个葫芦,小心掰做了瓢,递与我一半饮酒。我喝着酒,扯着那瓢把子上的红线,笑话他喝个酒也紧张成这副样子。
云朗不恼,放下喝光了的葫芦瓢,一把揽住我:“托娅,你可愿一直陪着我?”
他看上去倔强坚强,骨子里却是怕寂寞的,因为他孤寂了太久。
“当然会。”成亲后我们会一直在一起,在这草原上生儿育女,携手扶持,永不寂寞。
这是我与云朗的新婚之夜,我在黑暗中睁开眼睛,耳边是厮杀声,火光照亮了帐篷。
我看见自己的身上穿着嫁衣,是一个苏赫巴鲁部的新娘。那么,我的新郎在哪里?我挣扎着想要站起身来寻找云朗,却发现自己被捆住四肢。
这是一个噩梦,我挣扎着爬出去。姆妈冰冷的身躯躺在我的脚下,就在不久前她还为我梳辫子,说托娅是草原上的光辉。
急促的号角声响了起来,这是苏赫巴鲁部号召全民奋战的声音,只有到了部落生死存亡的时候才会吹响这样的号角。
这是怎么了,我看见族人们的鲜血染红了草原,我想要去找阿爹和阿哥他们,却被一个人制止住。
我看见云朗穿着战甲站在我的面前,他手中握着剑,那剑上有温热的血。
“云朗,快帮我解开绳子,我们一起去找阿爹和阿哥,一起救族里的人!”我的眼睛被灼烧得血红,发疯一般冲他喊道。
可云朗一动不动,什么话也不说。他的眼睛隐在铁甲下,我看不清他的表情。
“刘云朗,你给我说话呀!你听见我说话了吗?快点给我解开绳子!”我奋力挣扎着想要站起来,他伸出剑刺向我的身后。
那剑染上一个族人的鲜血,我听见那个族人临死前喊着“杀死叛徒托娅,为大汗和王子报仇!”
族人的声音那样惨烈,震得我跌倒在地。
杀了我为阿爹和阿哥报仇?云朗的样子在我面前模糊起来,我不敢思考这是怎样的现实。
他不言不语,俯下身来,那战甲冰冷的感觉让我惊醒。
“是你?!”我吐出两个字,咬破了嘴唇。
魏国的皇子,我忽然记起了云朗的身份。
这一切都是魏国毁灭苏赫巴鲁部的计划,从云朗和锦瑟被俘开始。他们利用了草原人的友善,利用了我们对他们的感情。我似乎明白了锦瑟死前笑容的涵义,是解脱,也是感恩。
草原上最为强大的苏赫巴鲁部和布日固德部相继灭亡,魏国的大军又收服了几个小部落,疆土扩大到整个草原。同时,默默无闻的四皇子刘云朗因此得到了魏王的重用,孤身潜伏于草原部落七年之久。
“隐忍坚毅,可托重任”,无数人的鲜血换来魏王对他如此的评价。
我是蒙古草原上的公主,来自有着草原猛虎之称的苏赫巴鲁部。而如今,我穿着汉人的华服,被圈养在这里。
有谁知道魏国的王爷刘云朗对雁来夫人的圣宠不过是补偿,补偿一个因为他失去了亲人和故国的女子。当她就要成为他的妻子时,是他在新婚之夜亲手毁了这个女子,毁了他们之间的感情!
从前的云朗说过,等其其格草原上的草再枯黄十次,他就会完全爱上我。
我天真的以为压抑自己心中的仇恨等上十年就可以了,等到我们的爱恨被时间淡化,或许就有机会重新开始。可是,五年后的现在我见到了念锦。
&&念锦,云朗还是念着锦瑟,那个口不能言只是默默守护他的女子。
我想我该放弃了,草原上的儿女可以承受折辱,却不能够自取其辱。
&&托娅,你的族人赐给你光辉之名,赐给你无尽的宠爱和荣耀,你却为了那虚无缥缈的爱背叛了她们!
曾经的我多么希望自己能与锦瑟交换,希望自己早些遇到云朗,陪着他在魏国王宫度过荒芜的岁月,陪着他出使布日固德部,陪着他回到魏国夺回属于他的一切,而不是生来就与他成为宿敌。
终于,我发觉这不过是我为自己编织的一场幻梦,关于爱的美丽梦境。
云朗来见我,他静静的站在那里,直到我察觉到他的视线。
我抬头看他一眼,继续拉着马头琴。
这是我这五年来第一次主动接触草原上的东西,从前,我不愿勾起那些回忆,加深我的恨意。
“站久了,进来坐坐吧。”我放下琴,袅袅站起来,随着他坐到塌边,举止间全然是中原风情。云朗看着我有些怔忡,许久不见我,该是没想到我变了这么多。
我对他说近日来思念故乡风物,不知道他能否为我寻一些来。云朗一喜,站起身来马上就要走。
我一把拉住他,轻声问他竟是这么不耐烦与我讲话的吗。云朗握着我的手缩紧,柔声唤我“雁来”。
他还是不敢叫我托娅,那个苏赫巴鲁部的公主托娅。他希望我只是雁来,他的宠姬。
“雁来,我终于等到了这一天。”似叹息,带着喜悦。
我看着他鬓角的白发,微微发愣,几时,那个倔强的少年变成了一个疲惫的青年人。
九月初十,魏王围猎。
我脱下累赘的华服,换上一身火红的骑装站在铜镜前,血迹沿着手中的弯刀滴落。
雁来。你赐给我这个名字,把我带到了魏国,将我锁在院墙之内。却不知道大雁本不是大雁,是翱翔于草原的鹰,这里对我来说不是故乡,我想要的是归去,归去我的草原。
云朗,这一生我再也无法爱你了。我愿意为爱折了翅膀,你却不值得我这样做。
&&围猎场上盘旋着驯养的鹰犬,羸弱的马在林间穿梭,他们的猎物不过是瘦弱的兔子野鹿。
我看着这一切,记起我那盘旋着雄鹰的草原,多想纵马奔驰在那无尽的原野上……不,现在还不是耽于幻想的时候,不远处还有豺狼等着我收拾。
没有人看清那是什么样的速度,一支箭没入魏王的胸口,弓弦声震得鹰犬发出吠啸。
我在百步之外,手中握着震天弓。
阿爹,你在天有灵有没有看到托娅报了仇,用你当年杀敌的宝弓杀死了你的仇人。阿哥,姆妈,还有我苏赫巴鲁部的族人们……
远远地,云朗还是认出了我,即使我已经用尖刀毁了容貌。我看到他脸上震惊又心痛的表情。
震天弓被我折断,在那些魏国军人的刀剑没入我的身体前,我取出最后一支箭刺入自己的心口。这支箭我终究没有办法射向云朗。
“托娅,托娅……”是谁在唤我?乘着一阵风,整个其其格草原从沉冬中醒来。
是你吗,云朗?
不,再也不是你了。
这世上有的只是魏国皇子和苏赫巴鲁部的公主,再没有云朗和托娅。
不知谁的坟墓静静立在其其格草原上,雁来云杳杳,木落浦萧萧。
苍老的君王献上一束花,萨仁花——月光之花。
念锦,是他想念她所唱的《锦云》。从那天开始她再也没有对他唱过歌,他试图从那个与她声音相似的女子身上寻到安慰,可他终究是自欺欺人。
他拉响那马头琴,轻声唱着那美丽的调子:
“碧连天,牛羊肥,我美丽的姑娘哟,愁眉不展。片片云,织成锦,我美丽的姑娘哟,展开笑颜,情郎呀你随着锦云来,带走姑娘的心肠……”
托娅,我的光辉,你带给了我光明,也带走了我的心肠。
托娅,你不知道,那晚我与你喝的是汉人的合卺酒。瓠瓜为瓢,以线连柄,寓意永不分离。
他的话语被风带走,她再也听不到。
&&曾经,他要她等他十年,等到天下安定,他定不负她。他妄图用十年的时间冲淡仇恨,却忘了她是性情最刚烈的女子。
&&如今,他的陵墓建在草原上,世人以为是纪念平定北疆的功勋,不知是他为了与爱人相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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