辨奸论的作者对王安石变法的主要内容的评论正确吗

《辨奸论》文本中的论证以及我对两种人格的认识(草稿)-日记
读过《辨奸论》,有一点体会,随便写了点,但是没有任何考证的东西,就是随感,欢迎指导。可能还比较乱,有时间再整理整理。我想谈两个问题:一是就文本本身讨论下辨奸论的论证中的问题;二是从自己的体会谈谈两种人格的认识。一、辨奸论中是怎么论证“今有人”将“为天下祸”的。所谓王衍、卢杞合而为一人,其实说明并不充分。不妨就把这一人称为王安石吧。苏洵说王安石的“奸”,理由就是一个:不近人情。而前面“口诵孔老之言、身履夷齐之行”说的是王安石能够迷惑世人,从而使自己的奸能够祸害天下的原因。就后面一点而言,如果一个人表现如此,那么不管他实际是善是奸,都容易获得世人的认可,而产生很大的影响力——这一点没有什么问题。问题的核心在于前一点:不近人情就是奸——这一本文的核心观点,有没有依据呢?前面著名的两个论证都对这一点没有作用:苏洵认为王衍并不奸。而卢杞的奸,苏洵并没有提到卢杞是否不近人情。...
读过《辨奸论》,有一点体会,随便写了点,但是没有任何考证的东西,就是随感,欢迎指导。可能还比较乱,有时间再整理整理。我想谈两个问题:一是就文本本身讨论下辨奸论的论证中的问题;二是从自己的体会谈谈两种人格的认识。一、辨奸论中是怎么论证“今有人”将“为天下祸”的。所谓王衍、卢杞合而为一人,其实说明并不充分。不妨就把这一人称为王安石吧。苏洵说王安石的“奸”,理由就是一个:不近人情。而前面“口诵孔老之言、身履夷齐之行”说的是王安石能够迷惑世人,从而使自己的奸能够祸害天下的原因。就后面一点而言,如果一个人表现如此,那么不管他实际是善是奸,都容易获得世人的认可,而产生很大的影响力——这一点没有什么问题。问题的核心在于前一点:不近人情就是奸——这一本文的核心观点,有没有依据呢?前面著名的两个论证都对这一点没有作用:苏洵认为王衍并不奸。而卢杞的奸,苏洵并没有提到卢杞是否不近人情。真正与此相关的,就是后文提到的竖刁、易牙、开方三人是不近人情并且奸诈的的典型例子。也就是说,苏洵用了三个同时具备不近人情和奸诈两个特点的人来说明:“不近人情就是奸”这一观点。从文中看,苏洵似乎认为其中的共同点是:前面三人通过做不近人情的事情,表明自己对桓公的忠心,其实也是在假装这是自然感情的流露,为了说明桓公在他们心中的地位本来就比家人和自己重要——他们的感情和别人不一样,一般人认为自己和家人最重要。而王安石不重视饮食、仪表、卫生是为了说明自己最注重圣人之学、经世之道,从而无暇顾及这些“人情”,其实他心里很重视,只是为了让人认为他堪当大任才作此牺牲。没人真的不注重这些“人情”,但他们为什么假装不重视呢?一定有不可告人的阴谋。显然,去除没有根据也没有明说的揣测,这样的例子是没有说服力的,即使找到所有著名的奸诈者指明其不近人情,也不能说明不近人情者就是奸——要说明这一点,要找天下不近人情者,指明其奸诈。——但这是不可能的,因为(1)中国历史上有很多怪杰、奇人,是不近人情的,但被传统观念认为是贤良的典范,比如苏洵自己提到的伯夷叔齐,比如三过家门而不入的大禹等等。当然苏洵或许对于他们的行为也不认可也未可知,只不过奸诈主要不是一种主观喜好,而更多的是一种事实判断:奸,就是以欺骗、伪装为善的方式来作恶,被人发现才能说是奸诈。这就是第二个原因(2)不近人情者绝对数量很多,其中是奸是善,大多是不知道的,如果轻易表现出来,那就是普通的恶,而不是奸,因而也不需要写文章说明了。不说理,而用例子说话,即便用充分多的合适的例子说明:“不近人情者大多奸诈”这样一个很强的结论,也只能是概率问题,未必然。更何况,上一段说明了这一论证是极不可能实现的,而苏洵文中的例子,几乎毫无说服力。当然,这是一篇重视气势的古文,本就不要求必须有严密的论证。而事先“预言”一件事,除了科学,在其他领域很难有什么严密的逻辑和普遍适用的规律。因此这个问题本身也不适合这样要求作者。如果确为苏洵作品,他做些判断必然不是靠的这些“迂腐的”逻辑——这只是写出来给人看的,而是有一套经验和自洽的价值观念在背后。综合以上,“不近人情就是奸”本身是一个难以用事实和逻辑判断的问题,很难有公论,从而只能与个人的观念相关。而王安石本人是善是奸,虽然也是众说纷纭,与价值标准有关系,但至少这个问题,在很大程度上也依赖于事实判断。二、我对两种人格的看法我觉得“不近人情”有两个含义,一是违背人的自然感情,二是违背大众主流的感情。这两者往往被混合在一起,指责的人可能只是用自己的感情和察觉到的大众感情作为标准,来衡量对方是否不近人情。探讨人的自然感情是什么有点像一个无根的问题,虽然说力挺“人情”者大概不会承认,他们是以自己和多数人的感情作为标准,他们会说“标准是人的自然感情,而多数人的感情往往是符合人的自然感情的”。后半句听起来确实可能有道理,但什么叫“人情”,从而什么叫“不近人情”,看来还是一个模糊的问题。因此不妨揣测下苏洵所认为的“不近人情”,谈得更具体一些。苏洵所认为的人情,在文中提到的是仪表、饮食、卫生,但我想,他所认为的人情以及王安石的《送孙正之序》中显然有更广的含义,应该包含了处事的行为规范、处理人际关系、各种主流传统的价值观。如果说一个人对于别人认为重要的事情(人情),不甚重视。那么显然因为他有认为更重要的事情,这些“人情”对此有所妨碍或者无暇顾及。那么就产生了两个重要的问题:(1)他认为真正重要的事情是什么,(2)以及与这些“人情”的关系(1):如果他认为重要的是获得权利财富等利益,但他的目标逾越了正常的追求利益的范围,将会严重危害他人的利益,从而不能让人知道自己的真实目的,必须进行某种伪装——这就是苏洵说的奸。所以奸人实际上是重人情的,是在人情框架内的奸人。追求利益无疑也是人情。那么是否可能有人“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认为某种崇高的理想(艺术、学术、政治等)的重要性是超过那些“人情”的呢?我个人认为显然是有的,恐怕多数人也得承认这一点。这样的人和上面的奸人的区别在于,如果他表现出不屑于或者忽视了那些“人情”,应该是自然、真实的表现,而不是伪装,因为他们没有动机。以上两类人或许都是一种强大的意志的体现,因为“人情”让人处于一种舒适的境地,没有强大的意志去追求自己认为更重要的东西,恐怕难以摆脱或忽视这些东西。不同的是,前一种的目的不能为人所知,苏洵称之为奸,后一种不需要伪装,苏洵没有提,但显然应该是很正面的。(2):其次我们就要说说:那些比人情更重要的东西(或可称之为“理想”)与人情的关系。(也就是说大贤良是否就要不近人情)苏洵说“不近人情就是奸”,王安石的《送孙正之序》以及言称欧阳修、苏轼为流俗,比较之下可以发现两种直观上很不同的处事方式。关于苏洵的辨奸论已经说了不少,现在对照谈一谈王安石的《送孙正之序》,摘录一段非常经典的话:时然而然,众人也。己然而然,君子也。己然而然,非私己也,圣人之道在焉尔。夫君子有穷苦颠跌,不肯一失诎己以从时者,不以时胜道也。故其得志于君,则变时而之道,若反手然。彼其术素修而志素定也。我以为这一段很好地说明了王安石对于价值标准的看法和对于为天下立法的坚定信念。与辨奸论多处形成对应(但不是对立,这个下文会讨论)。苏洵的人情与不近人情,与王安石的时与道对应。苏洵认为对王举而用之,则必为天下患;而王安石认为对于真儒,一旦得志于君,就能变时而之道。这就是两篇文章表面上对立的地方,下面我说说我为什么认为其中并不是完全对立的关系。为了说明情况,必须把人情分为“广义的人情”和“狭义的人情”。狭义的人情就是辨奸论文中所提到的:仪表、饮食、卫生等等与价值标准关系不大的事情。广义的人情可以指为人处世的规范、社会的价值标准。两种人情名为狭义和广义,但其实是不同层面的东西,之所以会混为一谈,可能是因为后者对前者有些影响,也能通过前者表现出一点吧,但未必是要紧的关联。必须分开说明。首先我认为苏洵一家和欧阳修等人与王安石的主要区别在于对狭义的人情的不同态度。在对待广义的人情上面他们未必有这么大的不同。就我的一点印象来说,苏洵苏轼苏辙一家都是有自己的原则立场,而不是屈从主流和权威的。尤其是被王安石称为天生流俗的苏轼和弟弟苏辙,反对新法是很坚定的,在新法获得皇帝支持的情况下,新法就是“时”(虽然数十年间,“时”在新党旧党之间也有交替)。苏轼因为激烈反对、批评新法,屡次被贬,乌台诗案也是因讽刺新法获罪,多次置于非常危险的境地,颠沛流离,和弟弟在最后一次贬谪后再未见面。所以说他们绝对不是时然而然的,反对新法是因为政见不同,为了坚持己见,他们不惜获罪,不惜面对穷苦颠跌。然而,有意思的是,苏轼不怕因抨击新法而受穷苦,却在穷苦之中仍然以一种“豁达”的心态去追求狭义的人情,追求山水风景、闲情逸致、饮食。这就是王安石所说的天生流俗,又或者苏洵所说的不近人情?所以我觉得苏氏、欧阳修等人对于生活情趣是欣然接纳的——这就是狭义的人情,而在涉及到价值标准、政治原则、道德人格的问题上,他们是非常敢言,敢于不惜代价坚持己见的——这就是以自己的价值标准与天下的广义人情的对抗,这与王安石基本是一致的。那么,为什么王安石在生活情趣、仪表、卫生等问题上的态度与苏欧等人如此不同呢?这是否说明两类人在更深层的问题上什么不同呢?首先,需要了解更多历史细节才好判断,苏洵为什么对王安石看法这么坏(文中提到的理由之外)。《送孙正之序》作于庆历二年(1042年),《辨奸论》作于嘉佑八年(1063年),苏洵写辨奸论时,王安石声明此信念已逾二十年,应该已经有充分的时间和机会去践行自己的理想,名声在外了。苏洵如果仅仅因为王安石的生活细节上不重视仪表、不注重生活质量,就判断出他的奸,这很不合理。苏洵对于王安石肯定有着更多的了解,我想可能是反对某些态度和理念,比如以遵从圣人之道自居、并能在生活上如此如此,让苏洵觉得此人虚假不可信。当然这都是我的胡乱猜测,我觉得苏洵对于王安石到底有多少了解以及王安石当时除了生活上不近人情之外,其他表现如何——这些问题都是非常重要的,然而限于学力,我没法了解更多情况,于是也无从分析。只能继续作自己的思考。我想或许可以这么理解:王安石这样的人,对于自己的使命更有自觉,正因为他为自己赋予了一个伟大的使命作为人生的意义之根本,才会觉得生活只要能保证基本需求,不妨碍他实践自己的使命就够了。他有一种必须要为天下立法,推行自己认为的圣人之道的超强意志。所以就连他的整个日常生活也是被他的理想所贯通的。虽然在具体事情似乎很务实,也不注重生活情趣,但就整个人生意义的设立而言,已经超越具体务实,是一种很浪漫的人生境界。更像个思想家。而苏洵苏轼苏辙(欧阳修)等人,可能少一些必须为天下立法的使命感,他们对于世界的看法更为“务实”一些,觉得生活的乐趣也是人生意义的一部分。对于价值标准,并不热衷于推行新价值、为天下立法。对于新法的反对更多是因为认为其有严重问题,对百姓国家不利,而被动地反击。而未必有一套和自身理想相关的政治理想要推行。然而这样激烈的反对,也可以见到他们对于一些标准的坚持——老百姓的利益、国家利益——或许这里面有些态度不是以价值为标准,而是以真理为标准。他们的人生,在意义的广度上更为丰富,日常生活、审美并不是为了某个特定理念服务的,而是自有其意义,在这些意义上显得很浪漫。更像个文人。不管怎么说,我觉得北宋的这些士大夫是非常了不起、有气节、能够坚持自己认为对的东西。只不过有的人有立法推行理念的使命感,日常生活只是附庸;有些人对于人生抱着相对比较务实的态度,日常生活、审美各有自己的意义。不清楚这两种气质的不同有多少是个性的区别,有多少是观念的差异。以此观之,今天的世界上也有很多这样两种类型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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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辨奸论》的真伪虚实和是非曲直
《辨奸论》的真伪虚实和是非曲直——第十卷 第十一篇《辨奸论》&提要:在历史上一提及苏洵,总要涉及王安石!《辨奸论》就是他们恩怨的标识。但自清代以来对该文的真伪虚实,又存在不少争议。其实在清代以前,学界认识并无分歧,即《辨奸论》出自苏洵,其原因在于,一,苏洵作为保守派,的确货真价实。他和司马光一样,疯狂地推崇二程兄弟的理学,为此甚至不惜和欧阳修反目,那么与王安石对垒则更不在话下。二是《辨奸论》用词尖刻,充满了人身攻击,有人怀疑这并非文士的道德取向,不应该是苏洵这样的宿儒所为。但他们忘记了苏洵和王安石,虽然只同僚两年,关系却已形同水火。王激进的政治取向、崛峭挺拔的简约文风,又有元老欧阳修的赏识,苏洵早就如鲠在喉。王安石的母亲病故,满朝文武都去吊唁,唯有苏洵,连基于人之常情的敷衍样子也没有,为此受到很多人的指责!这是正史的记载,相对于此《辨奸论》还能算个什么?何况也没有指名道姓!三是这怨恨的渊源,很可能就来自王安石的那份万言书。这份奏折,对人才的选拔,建议重在实际考核。他并不知道这正是苏洵的痛处!苏洵金榜题名较早,但就是未能通过“茂才、异等”的测试,才又回家读书,及至经举荐任职,宋仁宗想提拔他,召他参加甄选考试,苏洵仍然心有余悸,推托有病是一直不肯应诏。此时正值王安石奉调来京,上疏那部万言书!宋仁宗召见苏洵,也不能排除受此影响,苏王要是不结怨那才是怪事。但是必须明确,要说苏洵反对变法,就文不对题了。他和王安石共事的时间很短,随后王一直离京在外未被任用,直至苏洵过世。至于本文的是非曲直,从王安石的万言书所倡导的健全法制、建立实用、稳定的培训甄选任职的人事制度、反腐倡廉等,都是切中时弊且简明实用,则一切不言自明。&在历史上一提及苏洵,总要涉及王安石!《辨奸论》就是他们恩怨的标识。但自清代以来对该文的真伪虚实,又存在不少争议。其实关于《辨奸论》,在当初和后来很长时期,对作者的认定从无争论,为此苏洵还受到很多批评,这中也包括苏轼、苏辙!我在本卷前言中就讲过:“其实他们(指苏轼、苏辙)对于苏洵的态度很不以为然,而对王安石的才能却非常赞赏。以至后来,在司马光抵制变法、尤其是进行反攻倒算的‘元祐更化’时,他们都表示反对,并为此不惜在政治上和司马光决裂!”但是到了清朝,反而出来几位名家,认定本篇是托伪之作,对此说倒真得认真地探讨一番,原因是:自从译释《古文观止》的文潮在网上逐步看涨以来,这一说法的附和者也日渐增多。其实这部散文集的选辑者二吴叔侄,态度应该是很明朗的,就如同选那篇《李陵答苏武书》一样。&讨论《辨奸论》的真伪,只要是厘清历史事实、苏洵的政治态度,尤其是某些事件和苏洵利益的关系,我认为就不难认定,苏洵确是此文的作者!本卷前言中有一些介绍,这里再强调、澄清几点。&一是在“宋六家”中,苏洵作为保守派的确货真价实!但如果说他反对变法,就文不对题了。他和王安石共事只两年,随后王离开汴京一直未被启用,直至1066年苏洵去世时王安石还在外地,就更谈不上拜相。也就是说,苏洵和王安石变法是毫不相干!可是,苏洵的保守派立场,倾向于二程理学的守旧思想,以及和欧阳修、王安石在政治上的分歧,也是朝中人所皆知的。嘉佑年间他和二子进京,是经欧阳修荐举菜入朝任职的,苏轼、苏辙也是经欧阳修录取的进士。但他入朝后就和欧阳修产生了严重分歧,也发生了几次激烈的争论。在此后,王安石奉召进京任职,上万言书主张改革法制和吏治,但未被宋仁宗所采纳,应该说这和司马光、苏洵的反对不无相关。不过,一年后王安石母丧丁忧,在整个宋英宗的时代,他均未被朝廷启用,他们之间也就再无正面的冲突。但是在这一时期的“濮议之争”中,苏洵又和司马光一起,站在欧阳修的对立面展开了论战。其实欧阳修当时的奏议,还很是贴乎人之常情的,而司马光所坚持的,则完全是二程创刊的、理学儒家的“新版”,此中苏洵更声嘶力竭、不遗余力!这些均有史籍的记载。所以,现今的一些评论家为苏洵评功摆好,说他力主“政治革新”、“加强吏治”,我觉得很像是说梦话,不知其根据何在。&第二,关于《辨奸论》,一些清代学者,也包括现今许多评论家认为,这样语言尖刻、人身攻击的文章,其行止的卑劣,和文士的道德取向相距甚远,不可能是苏洵这样的宿儒所为。后来还真有人考证出来了,是南宋初年理学家邵博温,为了攻击王安石,托苏洵之名所作。我却不以为然:苏洵对王安石人身攻击,完全是在情理之中!其实他本来就和司马光一样,是二程理学的同道!和欧阳修基于人性的儒学,早已是“不相为谋”了。至于和王安石,他们虽然只同僚两年,但关系已形同水火。主要是王激进的政治取向、崛峭挺拔的简约文风,又有政坛和文坛元老欧阳修赏识,苏洵早就如鲠在喉。他从来就没看得起这个小十二岁的青年人,何况王安石的生活习惯,确属文人中的另类,他不拘小节、我行我素,很受学究们尤其是理学家攻讦。但须注意,这种不拘泥也绝非文中所说的、经添油加醋、刻意夸张的诽谤!此文的出处,大多数人们都认为非苏洵莫属!苏轼、苏辙也曾觉得言语太过,表明了不赞同的态度。实际上苏洵和王安石关系既然完全破裂,按俗话说就是撕破了脸皮,他也就无所谓了。例如王安石母亲病故,满朝文武都去吊唁,就是没什么交谊基于人之常情,尤其是文人,总也要敷衍一回做个样子,但从正史的记载,唯有苏洵没去,为此他受到很多人指责!相对于这种表演,《辨奸论》言辞虽说有些激烈,可还能算得了什么?何况全文也没有指名道姓!至于理学家邵博温,从思想基础上,虽说必然仇视改革派,但他和王安石根本谈不上利害冲突。即使他确实是想这样做,也没有必要,把自己的成果记在苏洵的功劳簿上。在南宋时,程朱理学已经处于正统地位,攻讦王安石,完全可以指名道姓,当年司马光就多次写信,和王安石大谈孔孟,那时候王还以大谈财政反驳。到了南宋时期,社会政治文化的环境,则是二程朱熹司马光的一统天下了,邵博温写此文,还好像是做地下工作,让人不可理喻。&第三,王安石万言书,在人才方面的论述,主要认为通过科举高中的官员并没有多少实际能力,在选拔任用时必须甄别!为此要在州县的学校,强化经世致用之学的教授。虽然王安石言者无心,但这条可触及了苏洵的痛处——这有必要把苏洵的科举之路摆列清晰。现今的有些文章,说苏洵学成较晚,应试不举,后来经的举荐,才得以出任秘书省,这其实是错解。苏洵的确是大器晚成,但发愤读书后很快考中进士。据《宋书》的记载,“苏洵,字明允,眉州眉山人。年二十七始发愤为学,岁余举进士”,按他生于1009年计,也即在1036年就金榜题名,但随后在进入仕途的“茂才、异等”的测试中,都未能通过。这才下定决心,烧掉了自己过去的所有文稿,回家和儿子一同“闭户益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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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开心网---08月21日 17:01苏洵的《辨奸论》是针对王安石的吗?_百度知道
苏洵的《辨奸论》是针对王安石的吗?
提问者采纳
  苏洵在《辨奸论》中所阐述的对王安石的看法。苏洵不仅自己不同王安石交游,而且还劝欧阳修不要同王安石交游。方勺《泊宅编》载:“欧公在翰苑时,尝饭客。客去独老苏少留,谓公曰:‘适坐有囚首丧面者何人?’公曰:‘介甫也。文行之士,子不闻之乎?’洵曰:‘以某观之,此人异时必乱天下,使其得志立朝,虽聪明之主,亦将为欺惑。内翰何为与之游乎?’”这篇记载,与张方平的记载是一致的。即初见面就对欧阳修说,王安石“异日必乱天下”。但也与张说有所不同,张的记载是欧阳修劝苏洵与王安石游,引出了苏洵对王安石的批评;方勺的记载是苏洵先问“囚首丧面者何人”,欧阳修回答后,苏洵才谈了自己对王安石的看法。  后来有人对此提出怀疑:“世有公卿士大夫同饭,终不交一言。及饭讫,始问同坐者为何人乎?”(蔡上翔《王荆公年谱考略》第154页)其实在人们交往中,初次同桌吃饭,多数都是相互熟悉的人,仅有一人不熟,而主人又忘了介绍,席间不便当着生人问,散后才向主人打听姓名,这是完全可能的。  更可能的是,苏洵明明知道他是王安石,但为了向欧阳修表明自己对王安石的看法,故意先问“囚首丧面者何人”。张、方二人的记载正可相互补充。  关于苏洵和王安石于嘉皊元年在欧阳修席上相见的情况,另外还有一些记载。龚颐正《芥隐笔记》说:  荆公在欧公坐,分题送裴如晦知吴江,以“黯然销魂,惟别而已”  分韵。时客与公八人,荆公、子美、圣俞、平甫、老苏、姚子张、焦伯强也。时老苏得“而”字,押“谈诗究乎而”。而荆公乃又作“而”字二诗,……最为工。君子不欲多上人,王、苏之憾,未必不稔于此也。  苏、王在欧阳修席上分韵题诗送裴如晦知吴江是事实,苏洵的诗虽然见不到了,但王安石的《送裴如晦即席分题三首》却保存下来了。但龚颐正说“苏、王之憾”即始于苏洵分得“而”字韵,王安石再作“而”字韵诗,却是推测之词。苏、王矛盾那样深沉,决不会仅仅是作诗引起。比较起来,叶梦得《避暑录话》讲得更可信一些:  苏明允本好言兵,见元昊叛,西方用事久无功,天下事有当改作。  因挟其所著书,嘉皊初来京师,一时推其文章。王荆公为知制诰,方谈经术,独不嘉之,屡诋于众。以故,明允恶荆公甚于仇雠。  这段记载有两点特别值得注意:(一)前引材料都只谈到苏洵诋王安石,《避暑后录》却讲到王安石对苏明允也“屡诋于众”。仇怨是双方共同种下的,决非仅仅一方。(二)苏洵所上书,名震京师,“一时推其文章”;而王安石“独不嘉之”。这说明他们的交恶决非作诗之类的小事,而与政治观点上的分歧分不开,据邵博《闻见后录》卷10记载,王安石认为“苏明允有战国纵横之学”,“大抵兵谋、权利、机变之言也”。  苏洵对王安石的厌恶开始于嘉皊元年之前,苏王相诋开始于嘉皊元年初次相识之时,而以后他们间的矛盾就更加尖锐了。嘉皊3年(1058)苏王两人都曾向仁宗上书。把这两封上皇帝书作一番比较是有趣的。王安石在《上仁宗皇帝言事书》中说,“天下久不安”的原因是“患在不知法度”,要求“变更天下之弊法”。苏洵在《上皇帝书》中却说:“法不足以制天下。”这当然说不上是苏洵在反驳王安石的观点,因为苏洵早在《议法》中就说过:“政之失,非法之罪。”而《议法》是苏洵名震京师的文章之一,王安石显然是看过的,而且不同意他的看法。
王安石在《上仁宗皇帝书》中说:“自古治世,未尝以不足为天下之公患,患在治财无道耳。”苏洵在《上皇帝书》中却说,宋王朝财政拮据,人民负担过重,恰恰是“费出之无节”造成的:“靡费帑廪,以赏无用之兵;一经大礼,费以亿万。  赋敛之不轻,民之不聊生,皆此之故也。”可见他们的观点有明显分歧:政治上,王安石强调变法,苏洵强调改革吏治;经济上,王安石强调“生财”,苏洵强调节流。  到了嘉皊6年(1061),苏洵同王安石的矛盾进一步表现为王安石同苏轼兄弟的矛盾。如果说苏洵的《上皇帝书》还未必是有意反驳王安石的《上仁宗皇帝言事书》;那么,嘉皊6年苏轼应制科试所作的《进策》,则明显地在反驳王安石的“患在不知法度”。苏轼说:“臣窃以为当今之患,虽法令有所未安,而天下之所以不大治者失在于任人,而非法制之罪也。”苏轼兄弟的观点深受苏洵的影响,特别是在苏洵去世前,在一定程度上是可以代表苏洵的。仁宗看了苏轼兄弟应制科试的文章高兴地说:“朕今日为子孙得两宰相矣!”(《宋史·苏轼传》)但王安石对苏轼兄弟的文章却大为不满,王文诰《苏诗总案》云:“王安石尤嫉之。”)王安石曾对人说,苏轼的制策“全类战国文章,若安石为考官,必黜之”(邵博《闻见后录》卷14)。王安石当时任知制诰,虽然无权黜去苏轼兄弟,但他在为皇帝起草制词时,却隐隐约约地教训了苏轼一顿,说他“尔方尚少”呀;“深言当世之务”还不够,还要“试尔从政之才”呀;“强学赡词”  还不够,“必知要,然后不违于道”呀;等等。(《应才识兼茂明于体用科,守河南福昌县主簿苏轼大理评事制》)特别是苏辙,因极言朝政得失,被命为为商州军事推官,而王安石又不肯撰词,这更加深了苏、王矛盾。可见,在苏洵于嘉皊8年(1063)作《辨奸论》前夕,苏、王交恶几乎已经到了白热化的程度。  张方平说:“安石之母死,士大夫皆吊,先生(苏洵)独不往,作《辨奸论》一篇。”(《文安先生墓表》)王安石之母死于嘉皊8年(1063),《辨奸论》即作于这一年,其他有些记载说作于嘉皊元年,不可信,张方平与苏洵为同时代人,张方平是最早推荐苏洵的朝廷大臣之一,其后苏、张两家的友谊一直很深,张方平所作的《文安先生墓表》自然比后出的宋人笔记可信得多。同时,《辨奸论》中的观点虽然早在嘉皊元年以前就形成了,并向欧阳修表露过,但只有到了嘉皊末苏、王矛盾已经白热化,而王安石的声誉又越来越高,安石之母死,“士大夫皆吊”,苏洵才容易出现写作《辨奸论》的冲动,这篇文章就是为“士大夫”  不能“辨奸”而发的。  《辨奸论》的开头一部份泛论应见微知著。苏洵写道:“事有必至,理有固然,惟天下之静者乃能见微而知著。月晕而风,础润而雨,人人知之。人事之推移,理势之相因,其疏阔而难知,变化而不可测者,孰与天地阴阳之事?而贤者有不知,其故何也?好恶乱其中,而利害夺其外也。”苏洵认为事理有其必然性,只要冷静地观察,就能“见微而知著”。人们对自然现象往往还能见微知著,而对社会现象却不能见微知著,原因就在于不能“静”,为“好恶”“利害”所惑。羊祜初见王衍就说:“误下下苍生者,必此人也。”郭子仪初见卢杞也说:“此人得志,吾子孙无类矣。”苏洵引此二例以说明羊祜、郭子仪善于见微知著,但同时苏洵又认为,羊、郭之言得以证实也有偶然性,这就是晋惠帝、唐德宗的“暗鄙”,使王衍、卢杞得以逞其奸。  《辨奸论》的中间一部份是不点名地写王安石:  今有人口诵孔、老之言,身履(伯)夷、(叔)齐之行,收召好名之士、不得志之人,相与造作言语,私立名字,以为颜渊、孟轲复出。而阴贼险狠,与人异趣,是王衍、卢杞合为一人也,其祸岂可胜言哉!夫面垢不忘洗,衣垢不忘遆,此人之至情也。今也不然,衣臣虏之衣,食犬彘之食,囚首丧面而谈诗书,此岂其情也哉!凡事之不近人情者,鲜不为大奸慝,竖刁、易牙、开方是也。以盖世之名,而济其未形之患,虽有愿治之主,好贤之相,犹将举而用之。则其为天下患,必然无疑者。  苏洵这段话讲了三个问题:第一,指责王安石表里不一,口诵孔老之言,身履夷齐之行,以颜、孟自比,而实际上“阴贼险狠,与人异趣”。第二,指责王安石“不近人情”,面垢不洗,衣垢不遆,“囚首丧面而谈诗书”。第三,认为王衍、卢杞“与物浮沉”,“不学无文”,不遇“暗鄙之主”,未必会得重用;而王安石则不同,其患未形而其名盖世,即使圣君贤相,也将“举而用之”。因此,其害远远超过王衍、卢杞。  苏洵在《辨奸论》的结尾表示,希望自己的话不要应验。其言不中,人们仅仅认为他的话说过头了;其言不幸而中,他虽然会获得“知言之名”,而天下则将“被其祸”。全文都是围绕着“误天下苍生者必此人也”展开论述的,中心是强调“辨奸”,认为王安石是“大奸”,希望朝廷“见微而知著”,不要“举而用之”。不论苏洵对王安石的看法多么偏激,不管苏、王个人之间的关系是如何紧张,从《辨奸论》总的精神看,并不是在发泄个人私愤,而是在为“天下虑”。  自从《辨奸论》问世以来,直至清人李绂、蔡上翔以前,似乎没有人怀疑过《辨奸论》系苏洵所作。李、蔡二人断言《辨奸论》乃邵伯温托名苏洵而进行的伪造,并认为首载《辨奸论》的张方平的《文安先生墓表》以及苏轼《谢张太保撰先人墓碣书》也同出邵伯温之手。自李、蔡二人提出此说以来,信者颇多;而在所谓“批林批孔”  运动中,更是成了定论,不容异议;即使在“批林批孔”后,仍有人非常肯定地认为“《辨奸论》绝非出自苏洵的手笔”,断言“苏洵写《辨奸论》是不可能的”(刘乃昌《苏轼同王安石的交往》,见《东北师大学报》1981年第3期)。因此,有必要检查一下他们否定《辨奸论》为苏洵所作的主要论据,研究一下这些论据是否能够成立。  第一,从历史背景否定《辨奸论》为苏洵所作。他们认为王安石当时名重天下,苏洵不可能“一反众议”。蔡上翔说:“(庆历)4年,曾子固称其人为古今不常有;皇皊3年,文潞公荐其恬退,乞不次进用;至和2年,初见欧阳修,次年修以王安石、吕公著并荐于朝,称安石德行文章为众所推。……是年,明允至京师,始识安石,安有胪列其丑恶一至此极,而犹屡见称于南丰、庐陵、潞国若此哉!”  (《王荆公年谱考略》卷10。  下引李、蔡语均见此卷,不再注》刘乃昌先生也说:“王安石到京任职,苏洵同王安石接触不多,怎么会一见面就咬定王安石是坏人,并预见到若干年后天下将‘被其祸’呢?”“王安石当政前,道德文章均为士林所重,……为什么苏洵独一反众议,一眼就看出王安石是‘大奸慝’呢?”前面论述了苏洵同王安石矛盾的由来和发展,已经部份回答了蔡上翔、刘乃昌所提出的问题。这里想进一步说明苏洵对王安石的指责究竟是“一反众议”,还是“众议”中的一种。  说王安石的“道德文章均为士林所推重”,确实是对的。《宋史·王安石传》说:“安石少好读书,一过目终身不忘。其属文动笔如飞,初若不经意,既成,见者皆服其精妙。”  庆历2年(1042)王安石进士及第后,签书淮南判官。按照惯例,签判满任后,可献文求试馆职,而“安石独否”。庆历7年(1047)王安石“再调知鄞县,起堤堰,决陂塘,为水陆之利,贷谷与民,立息以偿,俾新陈相易,邑人便之”。正如邵伯温《闻见录》卷11所说,王安石“熙宁初执政,所行之法,皆本于此”。这是王安石的变法思想在一县范围内的小小试验。皇皊3年(1051)王安石通判舒州,朝廷召试馆职,他“不就”。欧阳修推荐他为谏官,朝廷任他为集贤校理,他皆辞不就。“馆阁之命屡下,安石屡辞,士大夫谓其无意于世,恨不识其面。”曾巩于庆历6年(1046)向欧阳修推荐王安石说:  巩之友有王安石者,文甚古,行称其文。虽已得科名,然居今知安石者尚少也。彼诚自重,不愿知于人。然如此人,古今不常有,如今时所急,虽无常人千万,不害也。顾如安石,此不可失也(《再与欧阳舍人书》)。  曾巩认为王安石是文行俱美,“古今不常有”之人。欧阳修读了王安石的文章,对王也很赏识。庆历7年(1047)曾巩告诉王安石说:“欧公悉见足下之文,爱叹诵写,不胜其勤。”“欧公甚欲一见足下。”(《与王介甫第一书》)皇皊3年(1051)文彦博向朝廷推荐王安石说:“安石恬然自守,未易多得。”(程俱《麟台故事》)陈襄也向朝廷推荐说:“有舒州通判王安石者,才性贤明,笃于古学。文辞政事,已著闻于时。”(《与两浙安抚陈舍人荐士书》)由此可见,王安石在当时确实声名不小。  但是,世间万事万物都是矛盾的统一体,称扬王安石的人一多,贬低王安石的人也就出现了,苏洵在写《辨奸论》以前,“谤”王安石,认为他“奸”、“诈”的,已大有人在,苏洵只不过是其中的一人而已。在熟悉了同时代人对王安石的议论后,就会觉得《辨奸论》中的话并不陌生。所谓“囚首丧面”,即韩琦看到的“多不及盥漱”;所谓“与人异趣”,即张方平所说的凡事“皆欲纷更”;所谓“奸”,“阴贼险狠”,即仁宗所说的“王安石,诈人也”;所谓“口诵孔老之言,身履夷齐之行,……以为颜渊、孟轲复出”,即曾巩称颂他的“文甚古,行称其文,……古今不常有者”;所谓“误天下苍生者必此人也”,“其为天下患必然无疑者”,即吴奎与王安石同领郡牧时得到的印象:“万一用之,必紊纲纪。”由此可见,《辨奸论》虽是当时指斥王安石最尖刻的言论,但并不是苏洵一人的看法,它只不过是当时指斥王安石的言论的集大成而已。  它并不是“一反众议”,而是当时“众议”中的一种。  第二,从《辨奸论》的内容否认其为苏洵所作。蔡上翔指责“《辨奸论》支离无据”。  所谓“支离”,是说它“乱杂无章”,“不成文理”;所谓“无据”是说它不合事实。蔡上翔说:“明允衡量古人,料度时事,偏见独识,固多有之;然必能畅其说,实为千古文豪。  以《嘉皊》全集考之,亦恶有《辨奸》乱杂无章若此哉!”  说《辨奸论》“乱杂无章”,“不成文理”,这是任何一个读过《辨奸论》的人都难于同意的。《辨奸论》首论事有必至,理有固然,唯静者“乃能见微而知著”;次举史实以证其说;然后以“今有人”领起,转入对王安石的不指名批判;最后以希望莫“获知言之名”  作结。全文观点鲜明,中心突出,结构谨严,文笔畅达,正据有苏洵散文所特有的雄辩性。  《辨奸论》即使不是苏洵散文的压卷之作,至少也是《嘉皊集》中的上乘作品,很多选本都选它作范文,怎么能说它“乱杂无章”,“不成文理”呢?  所谓“无据”是指《辨奸论》对王安石的指责不合事实,如李绂说,王安石“其术即未善,而心则可原,曾何奸之有”?其实,苏洵对王安石的指责是否公正同《辨奸论》是苏洵所作是两个不同的问题,不能因其偏激而否定其真实性。所谓“无据”,还指对史实援引错误,这就是把山涛语误作羊祜语。但是,苏洵父子深受战国纵横家的影响,他们的文章不但时见“援引错误”,而且还有故意杜撰史实的笑话。苏轼《刑赏忠厚之至论》有“皋陶曰杀之三,尧曰宥之三”语。欧阳修曾问苏轼此见何书,苏轼以“想当然耳”作答,难道因此而否定《刑赏忠厚之至论》为苏轼所作吗?  如果把《辨奸论》同苏洵的其他著述,特别是同《管仲论》作一比较,就不难发现《辨奸论》的观点是苏洵的一贯观点,《辨奸论》使用的语言也是苏洵的习用语言。例如,《辨奸论》说事有必至,理有固然,月晕而风,础润而雨,任何事情的出现均有征兆可寻;《管仲论》也说,“功之成,非成于成之日,盖必有所由起;祸之作,不作于作之日,亦必有所由兆。”又如,《辨奸论》说:“凡事之不近人情者鲜不为大奸慝,竖刁、易牙、开方是也。  ”以近不近人情来衡量人物更是苏洵一贯的思想,他的《六经论》集中反映了他的人情说,而《管仲论》更有与《辨奸论》相类似的话:“竖刁,易牙、开方非人情,不可近。”再如,《辨奸论》是以预言者自居的,望其言不中以免天下受其害;苏洵《上皇帝书》的结尾也有类似语气:“天下无事,臣每每狂言,以迂阔为世笑;然臣以为必将有时而不迂阔也。…  …惟陛下不以一布衣之言忽之。”《辨奸论》的思想、用语与苏洵其他著述之一致,也说明《辨奸论》确系苏洵所作。  第三,从《辨奸论》始见何书,来否定其为苏洵所作。李绂说:“其文始见于邵氏《闻见录》中。《闻见录》编于绍兴2年,至17年,婺州州学教授沈斐编老苏文集附录2卷,载有张文定公方平所为老泉《墓表》,中及《辨奸》;又有东坡《谢张公作墓表书》一通,专序《辨奸》事。窃意此三文皆赝作。……疑《表》与《辨奸》皆邵氏于事后补作也。”(《书〈辨奸论〉后》,下引李绂语均见此文)说《辨奸论》“始见于邵氏《闻见录》”,显然站不住脚,因为《闻见录》作于南宋绍兴2年(1132);而在张方平的《乐全集》卷39《文安先生墓表》里就全文引了《辨奸论》。于是李绂就干脆把张方平所作的《墓表》和苏轼的《谢书》一并说成是伪作。李绂证明《墓表》为伪作的最得意的证据是《墓表》中有如下一段话:“嘉皊初,王安石,名始盛,党友倾一时。其命相制曰:‘生民以来,数人而已。’造作语言,至以为几于圣人。”李绂反驳道:“以荆公为圣人者神宗也;命相制辞,在熙宁2年;而老泉卒于英宗治平3年,皆非其所及闻也。”蔡上翔也附和说:“所最怪者,无如搀入命相制词,明允卒于治平3年;至熙宁3年,安石始同平章事,是时安道同朝,安得错缪至此!”“可怪”是可怪,但这一可怪现象是不难解释的。第一,《墓表》云:“先生(苏洵)既没三年,而安石用事。”可见《墓表》作者清楚地知道安石“命相”(或叫“用事)是在苏洵死后。第二,从行文看,“嘉皊初,王安石名始盛,党友倾一时”;“欧阳修亦已善之”,也在嘉皊元年;中间不应插入熙宁3年(相距13年)的“其命相制曰”。章培恒先生相信《辨奸论》为苏洵所作,他对此的解释是:“‘其命相制’四字显有鲁鱼之讹。”(《〈辨奸论》非邵伯温伪作》,见《复旦大学学报·古典文学论丛》)其实也不一定有“鲁鱼之讹”。  这段文字虽已引过,但为说明问题,我还不得不把原文再次引于此:“嘉皊初,王安石名始盛,党友倾一时。其命相制曰:‘生民以来,数人而已。’造作言语,至以为几于圣人。欧阳修亦善之,劝先生与之游,而安石亦愿交于先生。先生曰:‘吾知其为人也,是不近人情者,鲜不为天下患。’安石之母死,士大夫皆吊之,先生独不往,作《辨奸论》一篇。”这段文字是首讲王安石的影响:自“嘉皊初”至“倾一时”是讲王在“嘉皊初”的影响;自“其命相”至“几于圣人”,是讲王在熙宁初的影响。“倾一时”处不应用逗号而应用句号,“嘉皊初”三字只是前句的时间限制词,并不包括后句。自“欧阳修”至“一篇”是讲苏王关系:自“欧阳修”至“天下患”,是讲嘉皊初的苏王关系;自“安石之母死”至“一篇”是讲嘉皊8年的苏王关系。  文章脉络清清楚楚,所谓“安得错缪至此”者乃蔡上翔未读懂原文是也。李、蔡二人不仅断言《墓表》系邵伯温伪作,而且说苏轼《谢张太保撰先人墓碣书》也是伪作。把凡不利于其论点的都视为伪作,这更难令人信服。苏轼《谢书》见《东坡集》卷29。陈振孙《直斋录解题》说《东坡集》40卷是“坡公无恙时已行于世”;胡仔《苕溪渔隐丛话》说:“世说《前集》(即《东坡集》)乃东坡手自编定。”苏轼去世时,苏辙所作的《东坡先生墓志铭》说苏轼“有《东坡集》40卷,《后集》20卷,《奏议》15卷,《内制》10卷,《外制》3卷”,也证明陈、胡的话是可信的,没有确凿证据就断言《前集》中的作品为伪作,是很难令人信服的。蔡上翔几乎把一切不利于他为王安石辩护的文章均指为伪作,如说:“苏子瞻作温国(司马光)《行状》,至九千四百余言,而诋安石者居半,无论古无此体,即子瞻安得有如是之文?(《王荆公年谱考略序》)像这样无根据地否定一篇文章的真实性,未免太轻率了。  第四,从版本上否认《辩奸论》为苏洵所作。李绂说:“马端临《经籍考》,列载苏明允《嘉皊集》十五卷,而世俗所刻不称《嘉皊》,书名既异,又多至二十卷,并刻入《洪范》、《谥法》等单行之书,又增附录二卷,意必有他人赝作阑入其中。近得明嘉靖壬申年太原守张镗翻刻巡案御史澧南王公家藏本,其书名卷帙并与《经籍考》同,诸论中独无所谓《辨奸论》者,乃益信为邵氏赝作。”这里有一个问题:究竟15卷本还是20卷本更接近苏洵文集的本来面目。欧阳修《苏明允墓志铭》说:苏洵“有《文集》二十卷,《谥法》三卷。”“为《太常因革礼》一百卷”,“作《易传》未成。  ”曾巩《苏明允哀词》说:“明允所为《文集》有二十卷行于世,所集《太常因革礼》有一百卷,更定《谥法》二卷,藏于有司,又为《易传》未成。”张方平《文安先生墓表》说:“所著《文集》二十卷,《谥法》三卷,《易传》十卷”,“集成《太常因革礼》一百卷。”从苏洵同时代人的这些记载可以看出:第一,苏洵最早的集子为20卷本,而不是15卷本。第二,当时并不叫《嘉皊集》,若当时就叫《嘉皊集》,就不会三人都众口一词地仅叫“文集”。今存《嘉皊集》中的作品并不都作于嘉皊年间,甚至主要不是作于嘉皊年间,《几策》、《权书》、《衡论》、《洪范论》、《史论》等均作于嘉皊元年以前。把苏洵“文集”称为《嘉皊集》,疑是南宋人所为,可能是因为苏洵于嘉皊年间以这些文章闻名而取名为《嘉皊集》的。第三,欧阳、曾、张三人所列的苏洵集外单行的著作只有《太常因革礼》、《谥法》等,李绂把《洪范论》误作“单行之书”,认为不应“刻入”苏洵集中,是他自己搞错了,这也证明今存20卷本更接近苏洵“文集”原貌,而15卷本《嘉皊集》,确有不少遗漏。  就笔者所知除15卷本《嘉皊集》外,其他各种版本,包括南宋绍兴年间所刊16卷本《嘉皊新集》和宋残本《类编增广老苏先生全集》,都收有《辨奸论》。
第五,从《辨奸论》的流传经过,否认其为苏洵所作。蔡上翔说:“《辨奸》为一人私书,初传于世,亦诡秘莫测。”刘乃昌同志进一步发挥了这一观点,他说:“苏洵既然肯定王安石一旦擢用,‘则其为天下患,必然而无疑者’,那么他为何不把自己的看法公之于同道,以期防患于未然,而偏秘而不宣,待自己死后若干年,王安石变法已成事实,才由别人将文章传出来呢?”为了回答这一问题,有必要读一读叶梦得有关《辨奸论》流传经过的记载:“明允作《辨奸》一篇,密献安道,以荆公比王衍、卢杞,而不以示欧文忠。荆公后微闻之,因不乐子瞻兄弟,两家之隙,遂不可解。《辨奸》久不出,元丰间,子由从安道辟南京,请为明允墓表,特全载之。苏氏亦不入石,比年少传于世。”  从叶梦得这段记载可看出,《辨奸论》的流传经历了三个阶段;一是刚写出的时候,曾“密献安道”,可见刘乃昌说苏洵不把自己的看法公之于同道,不符合事实,他不就公之于张方平了吗?“不以示欧文忠”,这是因为欧阳修在其他方面虽然是苏洵的同道,但在对王安石的看法上并不是同道,欧阳修是很看重王安石的。“荆公后微闻之”,张方平自知皇皊贡举以来就“未尝与(安石)语”,因此,王安石不可能从张方平处得知《辨奸论》。这就说明,除张方平外,还有苏洵的其他“同道”也读过《辨奸论》。但总的说来,这个阶段是属于“秘而不宣”的阶段,知道的人不会很多。这不难理解,因《辨奸论》刚写成,连苏轼兄弟都有“嘻,其甚矣”之叹,当然不好公布。二是在“元丰间”,张方平把它全文载入《文安先生墓表》,因为在张方平看来,王安石的变法实践完全证实了苏洵的预言:“安石用事,其言乃信。  ”但元丰年间,王安石虽已罢相,支持新法的神宗仍在,而苏轼兄弟都因反对新法被贬官,处境很艰难。因此,他们虽然对张方平表彰苏洵有先见之明感激涕零,但“亦不入石”。神宗、王安石去世后,连司马光都警告说,要防止“反复之徒”,对王安石“诋毁百端”,强调对王安石的安葬“特宜优加厚礼”。这时的苏轼兄弟当然不会张扬《辨奸论》。哲宗亲政后,新党再次得势,苏轼兄弟远谪岭南,徽宗朝也不断在打击元皊党人,明令禁毁三苏文集,因此,北宋后期,《辨奸论》也不可能流传。三是“比年稍传于世”,这里的“比年”是指南宋初年,当时的舆论多把北宋灭亡归罪于王安石变法,苏轼父子都得到表彰,这时《辨奸论》才开始较广泛流传。联系各个时期的历史背景来分析《辨奸论》的流传情况,完全合情合理,一点也不感到“诡秘莫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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