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夏大桥新区商业规划被征土地赔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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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江夏区大桥新区土地怎样规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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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夏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2013]第12号
江夏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2013]第12号
江夏区人民政府于日发布[2013]第12号《 江夏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江夏区人民政府申报的江夏经济开发区大桥新区办事处西片集中还建农民新村建设用地项目,在日经湖北省人民政府审批,批准文号(鄂政土批[号)。拟征收武汉江夏经济开发区大桥新区豹山村集体土地28.5508公顷,用地单位为武汉江夏经济开发区大桥新区办事处。土地用途为住宅用地,以划拨方式供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8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和国土资源部《征用土地公告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10号)和《省政府关于公布湖北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鄂政发[2009]46号)的规定,于日,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等事宜作出《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2013]第12号),现将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被征收土地的基本情况:
面积(公顷)
应安置农业人口
征地统一年产值
2.9490万元/公顷
二、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公顷、万元)
(一)土地补偿费
(二)安置补助费
其它农用地
&& 园地:修正系数1.1&&&& 林地:修正系数0.8
三、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万元)
青苗补偿费
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四、补偿费用的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共计万元,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56.8794万元;共计万元。由武汉江夏经济开发区大桥新区办事处支付给武汉江夏经济开发区大桥新区豹山村及村相关权利人。
五、农业人口的安置:货币化安置。
六、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及相关权利人对以上补偿安置方案有异议申请听证的,请于日前以书面形式送达江夏区国土资源和规划局,由江夏区国土资源和规划局组织召开补偿安置方案听证会。
联系电话:027-&&
&&&&&&&&&&&&&&&&&&&&&&&&&&&&&&&&&&&&&&&&&&&&&&&&&&&&&&&&&&&&&&&&&&&&&&&&&&&&&&&&&&&& &二0一三年三月三十日&&
武汉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主管 武汉市国土资源和规划信息中心管理与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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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027-   土地违法举报电话:027-12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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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夏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2015]第29号
[日期:] & 来源:& [字体:
江夏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2015]第29号
江夏区人民政府于日发布[2015]第17号《 江夏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申报的江夏区2014年度第38批次建设用地项目,在日经湖北省人民政府审批,批准文号(鄂政土批[号)。拟征收江夏经济开发区大桥新区邢远长村集体土地5.2119公顷,用地单位为武汉江夏经济开发区大桥新区办事处。土地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以划拨方式供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8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和国土资源部《征用土地公告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10号)和《省政府关于公布湖北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鄂政发[2014]12号)的规定,于日,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等事宜作出《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2015]第29号),现将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被征收土地的基本情况:
未利& 用地
面积(公顷)
应安置农业人口
征地统一年产值
3.4500万元/公顷
二、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公顷、万元)
(一)土地补偿费
(二)安置补助费
其它农用地
&& 园地:修正系数1.1&&&& 林地:修正系数0.8
三、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万元)
青苗补偿费
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四、补偿费用的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共计377.6021万元,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13.2903万元;共计390.8924万元。由武汉江夏经济开发区大桥新区办事处支付给武汉江夏济开发区新区邢远长村及村相关权利人。
五、农业人口的安置:货币化安置和社会保险安置。
六、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及相关权利人对以上补偿安置方案有异议申请听证的,请于日前以书面形式送达江夏区国土资源和规划局,由江夏区国土资源和规划局组织召开补偿安置方案听证会。
联系电话:027-&&
&二○一五年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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