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妇女的地位参政是否意味着妇女地位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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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北京+20?女性与参政
全球妇女参政水平参差&配额制亟待持续推进
联合国妇女地位委员会第59届年会观察之一
日14:30&&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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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琪亚?拉菲
3月9日至20日,联合国妇女地位委员会第59届年会在纽约联合国总部举行。本届会议任务是在全球一级对各国和各区域执行《北京宣言》和《行动纲领》及妇女问题特别联大成果文件情况进行审查和评估,推动将性别平等和妇女赋权纳入后2015年国际发展议程。那么,北京世妇会召开20年来 ,各国在妇女参与权力和决策、妇女与经济、女童等领域有何进展?仍面临哪些亟待解决的问题?《新女学周刊》自今日起推出的第59届妇地会系列报道,将刊发各界参会人士的多角度观察笔记。
3月9日至20日召开的联合国妇女地位委员会第59届年会,正在对各国和各区域执行《北京宣言》和《行动纲领》及妇女问题特别联大成果文件情况进行审查和评估。
就参政而言,从1995年北京世妇会到2015年纽约全球评估,南部非洲和拉美一些国家进展巨大,有的国家则有后退趋势。
据来自各国议员联盟和联合国妇女署发布的《妇女参政2015》和《妇女参与议会20年回顾》相关数据,中国的女部长比例为11.5%,全球排序第65位;中国女人大代表比例增长2.6个百分点,居全球女议员增长比例排行第140位。
富有政治才能的女性需要更大舞台
3月12日, 谈起20年前参加北京世妇会的情景时,目光炯炯的沙琪亚?拉菲,依然十分兴奋。作为巴基斯坦议员,她曾是第一位参加各国议会联盟秘书长竞选的女性,但最终秘书长从进入“决赛”的其他3位男性候选人中产生。从1996年到2013年,她担任非政府组织“议员全球行动”(PGA)秘书长,一举成为三个第一:该机构首位女性、首位来自发展中国家、首位来自伊斯兰国家的秘书长。在拉菲女士领导下,议员全球行动成功地推动了罗马规约、建立国际刑事法庭,为实现北京世妇会和开罗人发大会有关性别平等和生殖健康的进步立法建立国际共识,有关城市环境尤其是清洁空气/清洁水的立法,以及调停从阿塞拜疆到科特迪瓦和海地的冲突……
无数像拉菲女士这样富有政治才能的女性,需要的只是舞台。北京世妇会上提出的到2000年妇女在各级立法和行政职位上占三分之一的目标,到2015年大多数国家依然没有实现。各国政治舞台上绝对的主角依然是男性,如较年长的男性占议员的60%以上。尽管女议员的比例比20年前提高了一倍,达到22.1%,女议长的比例也达到了15.8%,但部长职位的女性最近十年只增加了3.5个百分点,2015年1月初达到17.7%;而女性只占政府首脑的7.3%和国家元首的6.6%,共18人,比1995年的12位略有增加。
北京世妇会以来,妇女参政的进程在地区间差异悬殊。始终保持前10名的只有瑞典、芬兰和塞舌尔3个国家,进步最大的国家:前10名中4个在南部非洲,3个在美洲。撒哈拉以南非洲进步最大,女议员从9.7%增至24%。中东和北非地区议会中的妇女比例也从3.6%增至16.8%。而在此期间,中国人大女代表的比例只增长了2.6个百分点。
50∶50,已经成为一些国家妇女参政新的数量目标。2000年以来,从欧洲国家,如法国、比利时和葡萄牙开始,拉丁美洲的厄瓜多尔、哥斯达黎加、玻利维亚随后跟上;在非洲,经过十余年的宣传造势,参政中的性别均衡终于在塞内加尔和南非成为法律规定;2011年,“阿拉伯之春”结下一枚新果实――突尼斯成为率先通过性别均衡法律的阿拉伯国家。
推动妇女参政,配额制功不可没
女议员的倍增,配额制功不可没。目前各国采用的性别配额制大致有四类:保留席位、政党配额、立法配额、软配额。据联合国2013年出版的《民主和性别平等》,保留席位制指国家立法授权,修订选举机制,通过直接或间接选举,确保一定比例的妇女当选。政党配额,指政党自愿设立的配额,如北欧国家很多政党规定,任何一个性别的候选人不能少于40%,通过党内制裁措施确保合规。立法配额,指国家立法机构为政党候选人的性别构成设立有关条件,通常对不合规进行制裁。软配额,则指政党自愿采取、就促进妇女参政提出非正式的目标和建议,对不合规鲜有问责。照此看来,我国促进妇女参政的有关比例规定,更接近软配额。
配额制试图重新切分权力的蛋糕,当然会遭遇各种抵制。如提名“假”的候选人,把无意参选或争胜的女性放入候选名单,或者是让女性同意退出竞选以有利于男性候选人。在几个拉丁美洲国家已经出现了专门描述这个现象的词汇。另一种抵制是提名妇女,之后却不给她们必要的财政资源,以开展成功的竞选,而男性候选人却有这类资源。
另一个问题是,那些因为有配额制而参政的女性,被讥讽为“配额女”,假定她们是因为“性别照顾”而参政实际上并不够格。其实,这样的“神话”已经被比较研究而去魅――据对阿根廷、法国、摩洛哥和乌干达等国的研究,通过性别配额制当选的女性,和非配额制情况下当选的同行一样,有时甚至更加够格。瑞典的证据显示,在有性别配额制的情况下,也有利于选出更加够格的男性。此外,在有些国家,参加竞选的妇女很多,但是赢得议会席位的却少得多。如巴西和印度尼西亚,在下院或一院制的议会中,女议员仅分别占9.9%和16.8%。但在同样实行这种选举方式的其他地方,如丹麦和芬兰,仍然有高比例的妇女当选。
此番在纽约,各国议员联盟格外注重青年的参政。2014年各国议会中45岁以下的女性仅占8%,是青年男性比例的一半。而土著妇女的参政更少,她们占世界人口的11%,但只占议员的2%。残障女性的参政数据,则还无案可查。
另一个问题是,参政妇女的职责范围是否超越性别陈规。据联合国秘书长《审查和评价〈北京宣言〉和〈行动纲要〉以及大会第二十三届特别会议成果文件的执行情况》的报告,2014年,1096名女部长中有187人负责社会事务以及为家庭、儿童、青年、老人和残疾人提供的服务,只有45人负责外交事务,24人负责预算/财政事务。这种格局,多少反映了缺乏提拔妇女的政治意愿、妇女无法获得更多权力和普遍存在性别成见等挑战。
“虽然我们今天置身于良好实践中,议会中妇女人数已经达到64%,男性同事也很支持,但是妇女参政的成果如何惠及基层?此外,我们和民间组织的合作还不够。这些都表明,达到理想目标,我们还不够快。”女议员比例世界第一的卢旺达,1995年女议员仅占4.4%,在国家从种族屠杀中恢复和重建进程中,女议员比例迅速攀升并连续三届领先全球。但3月11日在各国议员联盟和联合国妇女署以“优先关注,北京+20和超越北京”的主题研讨中,卢旺达的代表却能清醒地看到差距。(冯媛 文/图)
(作者为性别问题研究专家)
(责编:闫妍、权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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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这是个机器人猖狂的时代,请输一下验证码,证明咱是正常人~中国古代哪个时期女性的社会地位最高?
是唐代吗?另外,武则天当政对女性的社会地位带来什么样的影响?
是天朝现在。以下搬运。---------------------------------------------李志贤  (新加坡,新加坡国立大学)    一、问题意识  武则天既为中国历史上唯一的女皇帝,自是历代史家文人所感兴趣的政治人物。她从入宫、参政到称帝,经历过一段近五十年迂回艰难的历程。后人对她当政时期的功过是非,长期以来,议论不绝;论及唐代妇女的地位和参政现象的学者,也无不以武则天作为案例说明。认为武则天是中国古代女权运动者,对唐代妇女地位的提高有一定贡献的论说很多,无需列举。及廿世纪末,随着西方"新女性主义"观念的提出,东西方学者对武则天是否可以作为中国古代"女性主义"推动者的代表人物这个问题又开始产生兴趣,"女性主义"遂成为评议武则天的一个焦点。涉及这方面的研究的某些学者认为武则天虽然没有宣扬"女性主义"的意识,但她在参政过程中的种种政治活动,显露出"女性意识"(feminist consciousness),并且影响了以后的女性政治人物,如韦后、安乐公主、太平公主、上官婉儿等,以至"女性主义"构成初唐政治中的一种现象。(〈初唐政治中的女性意识〉,辑于邓小南主编《唐宋女性与社会(下)》,北京大学盛唐研究丛书,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2003,第659-694页。)  本文认为武则天当政时推行的一些政策,确实有助于提高当时妇女的地位,也对后来的女性参政者有一定的鼓舞和影响,但据此即将武则天冠以"女权运动者"或具有"女性意识"的"女性主义者",却是值得商榷的。本文拟以"女性主义"这个概念为轴心,从简单的两个问题展开讨论:第一:武则天推行一系列提高妇女地位的措施是否因为受到"女性意识"的感召,而她的这一系列行动是否构成了"女性主义"的现象?第二:这些措施得以成功推行的先决条件是什么?只要较为客观地检视当时的现实政治环境和历史背景,从这两个问题的讨论,我们不难发现武则天并非所谓的"女权运动"或"女性主义"的推动者,那只是现代人在评价武则天时的一种主观意识。  二、"女性主义"的概念  在人类历史上虽然很早已出现争取女权的言论,但"女性主义"是个现代的概念,它是迟至1890年代才由西方学者提出的。女性主义提倡"追求女性在行动与意识上的解放"。(Alice S.Rossi, The Feminist Papers, New Yoke: Bantam Books, 1974, p.xii、p.616)据陈弱水先生的考察,女性主义至今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在十八世纪末至十九世纪初属萌芽的第一阶段,女性主义的最初目标是争取被男性所垄断的教育权、参政权和其他法定权利。十九世纪后期,女性主义发展至争取男女实质平等的第二阶段。在此期间,女性主义者不仅强调形式上的权利平等,并主张女性拥有与男性同等的资源来行使权利,进而充分发挥她们的潜能。在这个阶段后,女性逐渐走出家门,在公共领域中开始活跃起来。1960年代后期是女性主义发展的另一个转型期。在此阶段崛起的"新女性主义"者认为若要达至人生自我实现的目标,女性必须彻底改造对女性存有根深蒂固的偏见和歧视的现有文化秩序。(Chen Jo-shui "Empress Wu and Proto-Feminist Sentiments in T'ang China", pp77)  女性主义在不同的发展时期所强调的内容有所不同,但它共同的基础是鼓吹男女两性的平等,所争取和追求的是全体女性在政治、社会和经济上的权益。它隐含了一种具有明确核心意念的思想系统和价值观,它在近二百年的发展历程中所实践的行动,也是以这种具有明确核心意念的思想系统为导向的"意识行为"(Conscious actions)。从这个涵义上来看,武则天和在她之后的唐初女性参政者所主张和推行的一些措施,虽然直接或简接提高了当时妇女的社会地位,但她们的行动并没有反映出一套有系统的女权思想。这些行动的动力是来自为达到提高自己的政治声望和争取更高政治权益的个人目的,引用社会学家Alice Rossi的概念,这只是某种"女性5主义的冲动( feminist impulse) "(Alice S.Rossi, The Feminist Papers, New Yoke: Bantam Books, 1974, p.xii、p.616);陈弱水先生虽然将之称为"初发型的女性主义"或唐代的"女性意识",但也坦言"这些行动绝对没有构成可以和现代女性主义相比拟的女权思想"。(陈弱水先生认为唐初的几个女性政治人物所推行的一些措施,是"初发型的女性主义"的表现,但亦认为它有别于现代女性主义。"初发型女性主义"展现了女性内心固有的一种诉求,她们渴望为自己和其他女性争取与男性同等的权益和机会。参见Chen Jo-shui "Empress Wu and Proto-Feminist Sentiments in T'ang China", pp78)本文下一节即针对这点作进一步的探讨。
三、武则天提高女性地位的措施别有动机  武则天在参政和当权之后,推行了若干措施,直接或剪接地提高妇女的社会地位。《新唐书》卷三《高宗纪》载:"[显庆五年]三月丙午,皇后宴亲族邻里于朝堂,令命妇于内殿,妇女八十以上版授郡君,赐毡袭粟帛。"这是武则天以皇后的身份巡访故乡并州时,特意召开的妇女盛会。在宴会上,既有各级官员的母亲、妻妾参加,又有地方上年长辈高的妇女代表。皇后驾临,亲自主持宴会,给妇女以丰厚的赏赐与优遇,其场面之热烈,可想而知,不仅使得妇女扬眉吐气,男子望而兴叹,但对武则天而言,更重要的意义,恐怕还是要藉此昭告天下,当年在家中备受族人白眼的武曌,今日可是一个衣锦还乡、光宗耀祖、母仪天下的皇后。  祭祀是中国古代帝王眼中十分重要的国事,《左传·文公二年》即指出:"祀,国之大事也。"而在男性家长礼制下,一切祭祀的仪式自古以来皆由男性主持,在国家、乡里或家庭的祭祀大典中,妇女仅扮演次要的角色,地位卑微,甚至不允参与。依照传统,朝廷举行封禅典礼时,先由帝王首祭地只,再由公卿行亚献之礼,皇后不得参与。武则天既有干政的野心,以她天生的叛逆性,对这一点当然不能容忍。麟德二年(665),武则天上表高宗称道:"封禅旧仪,祭皇地只,太后昭配,而令公卿行事,礼有未安,至日,妾请帅内外命妇奠献。"([北宋]司马光《资治通鉴》卷二〇一,唐纪十七,高宗麟德二年。北京:古籍出版社,1956,第页)高宗采纳了武则天的提议,下诏:"禅社首以皇后为亚献,越国太妃燕氏为终献。"(《资治通鉴》卷二〇一,唐纪十七,高宗麟德二年。第6345页)于是,在乾封元年(666)正月举行的泰山封禅仪式上,"降禅于社首,祭皇地只。上初献毕,执事者皆趋下。宦者执帷,皇后升坛亚献,帷帘皆以锦绣为之;酌酒,实俎豆,登歌,皆用宫人"。(《资治通鉴》卷二〇一,唐纪十七,高宗乾封元年。第6346页)事实上,在封禅事件之前,武则天早在显庆元年(656)已经主持过极为隆重的祭祀先蚕典礼,她总共以皇后的身份先后四次主祭先蚕。先蚕是古代传说中最先教民育蚕的神祇。(先蚕是指哪一位神祇,历代传说各异。隋、唐或承北周礼制,奉螺祖为先蚕。在典礼上,由武则天率领内外命妇祭祀先蚕,"百官及朝集使皆陪位"。(《资治通鉴》卷二〇二,唐纪十八,高宗上元元年。第6375页)  祭祀固然是古代王朝一种迷信的活动,在今人看来当然没有什么实际的意义,但在一千多年前的古代社会里,人们却认为祭祀仪式是极其重要和神圣的。在隆重的祀典上,文武百官恭身肃立,反而由妇女登坛祭奠,这在当时的确是一件破天荒的事,然而,更值得注意的是它的象征意义。皇后亚献,表示武则天在政治上享有一人之下万民之上的崇高地位,也彰显她参政以来天下大治的政绩,为"二圣"共治天下的格局造势和铺垫更强大的基础,有助于她树立自己的威望与权力的正当性。笔者认为,这才是武则天上表高宗要求让她奠献的重要动机。至于"内外妇"和"宫人"的参与,只不过是一种在仪式上陪同和协助皇后的形式以及衬托皇后尊贵地位的排场,而这种排场是否有助于提高整体妇女的地位,则不是武则天所首先考虑的。换言之,武则天的这项举动或许开了命妇陪祭的先例,并不一定就会提高命妇的实质地位,倒是提高了她个人的政治权位。  再者,我们若看《旧唐书》对有关武则天要求参与封禅的记载,就可以发现她不但没有针对女权高谈阔论,表现任何的"妇女意识",反而是以一套传统的妇女观来说服高宗的:"乾坤定位,刚柔之义已殊;经义载陈,中外之仪斯别。瑶坛作配,既合于方只;玉豆荐芳,实归于内职……妾谬处椒闱,叩居兰掖,但以职惟中馈,道属于蒸尝……"([后晋]刘昫《旧唐书》卷廿三《礼仪志三》。北京:中华书局,1975,第886页)陈弱水先生根据这则资料,指出武则天"把禅礼形容成一场家礼","在把妇女带入国家大典的同时,武则天不但没有主张女性参与公共事务的权力,反而确认家庭是她们唯一正当的活动空间,武则天的说词……反映出她并未积极寻求改变社会所赋予妇女的基本角色"。(陈弱水《初唐政治中的女性意识》,第667页)  封禅一事,已经被许多学者认为是武则天为了声张自己的权势而策划的。同样的,武则天多次主祭先蚕亦并非偶然。举行祭祀先蚕典礼,是要纪念和赞颂妇女对养蚕的贡献,却不一定就会因此提高当时妇女的社会地位,反而是主祭的武则天,在政治舞台上的角色和分量从此受到进一步的肯定。因为根据唐代的国家礼制,先蚕礼与籍田礼一样,是朝廷鼓励人民农耕养蚕,提高农桑生产的国家级的重要仪式。籍田礼由天子亲自主持,先蚕礼名誉上是由皇后主持的唯一国家典礼,但实际的情形则多是由有司代行,皇后很少亲祭。(金子修一《唐代皇帝祭祀亲祭有司摄事》,见《东洋史研究》卷47第2号,1988年9月,第56-85页)武则天以母仪天下的皇后身份亲自主持祭祀天蚕大典,很明显的便是在昭告臣民,她不是一般只主管内宫事务的皇后,还是国家的政治领导人。陈弱水先生虽然认为祭祀先蚕是武则天提高妇女形象与地位的一部分措施,但也不否认"如果我们孤立地视察此事,可能会推断,则天亲蚕只是要增加自己的威望,为个人的政治目的服务,与一般妇女无关"。(陈弱水《初唐政治中的女性意识》,第662页)笔者认为,若从武则天处心积虑地巩固其皇后地位的事迹来看,这样的推断并不是孤立的,也不是不合理的。  天子封禅天地是神圣严肃的国家庆典,老百姓祭拜祖先也是素来重要的民间传统礼俗。然而在以男性为主的时代里,父亲与母亲的地位悬殊,不仅生前所享有的地位有轻重之分,就是死后的丧礼也有厚薄之别。古礼规定,父在母丧,只须服丧一年,而母在父丧,则须服丧三年。《诗经·小雅》云:"父兮生我,母兮鞠我。"本来在古人的心目中,父母亲对儿女同样有养育之恩,没有轻重之分,但在父权家长制下,做母亲的在死后却不能享有平等的祭拜仪式,武则天认为,这个规定显然是对做母亲的妇女们极不公平。她在上元元年(674)向高宗提出的十一项建议,其中第九项便主张"父在为母服齐衰三年"。她在奏表中申述道:"夫礼,缘人情而立制,因时事而为范。变古者未必是,循旧者不足多也。至如父在为母服止一期,虽心丧三年,服由尊降。窃谓子之于母,慈爱特深,非母不生,非母不育。推燥居湿,咽苦吐甘,生养劳瘁,恩斯极矣!所以禽兽之情,犹知其母,三年在怀,理宜崇报。若父在为母服止一期,尊父之敬虽周,报母之慈有阙。且齐衰之制,足为差减,更令周以一期,恐伤人子之志。今请父在为母终三年之服。"(高宗武皇后《请父在为母终三年服丧》,见《全唐文》卷九七,页1000;《旧唐书》卷二十七,第1023页)武则天从母子的情份,赞颂了妇女为人母的伟大,说得合乎情理,义正词严,受到高宗的褒奖,并下诏"依议行焉"。(《旧唐书》卷二十七,第1023页)到了垂拱年间武则天当政后,还将这项规定"始编入格,易代之后,俗乃通行"(《旧唐书》卷二十七,第1026页),成为国家的法律。唐玄宗开元年间修订礼仪时,也仍然采用这项条文。死后的礼制平等,虽然并不能说明父母在家庭中的地位从此真正平等,但至少意味着为人儿女者对父母应该同样的尊敬,不应在孝道里渗入重男轻女、男尊女卑的礼教思想。它对于后世推翻男性的独裁,提高妇女的社会地位,是一个很大的启示。若从这个观点来看,武则天当时提出"父在为母服齐衰三年"的建议,是具有进步的历史意义的,我们不能全面否定她的提议似乎表现了一种"女性意识"或"初发型的女性主义",在法律上或社会上对提高妇女的地位也产生了积极的作用。但是,我们在武则天的奏章中看到的还有强烈的传统孝道意识,若单从"女性意识"的视角来解读她的动机,就未免过于片面了。何况,若将这件事置于当时武则天所处的客观环境下视察,我们又不能不怀疑武则天所表现的这种"女性主义的冲动",主要还是为了个人的政治目的,是她在激烈的政治斗争中所使用的另一种收买民心、提高个人声誉、增加政治筹码的高明手腕,而非纯粹是源于她具有为天下妇女争取与男性同等权益和地位的女权思想。
武则天参政时,经常组织文人学者为她编撰著作。虽然这些作品不是武则天亲撰的,但题目与内容即使不是她所授意的,至少也是她所同意的。由于这些作品没有流传下来,有关的史料阙如,详细内容不得而知。但从题目来推测,这些作品多是宣扬历史上有贡献、有影响的妇女。例如在在高宗上元年间,她召集了一批文学之士如元万顷、刘思茂、范履冰等人撰写《列女传》一百卷、《孝女传》二十卷、《古今内范》一百卷和《内范要略》十卷(参见《通鉴》卷二〇二,页6376;《旧唐书》卷六,页133、卷四十六,页2006、卷四十七,页2026;卷三十七,页2846;《新唐书》卷五十七,页1450,卷五十九,页1512,卷二〇一,页5744),把历代许多妇女们值得称颂的事迹,编辑起来,作为当时妇女们的楷模。表面上看来,武则天是要通过对这些妇女的肯定,使天下人知道妇女也有可被尊重的价值,她们也可以和男性一样对国家社会有所贡献,实际上,她所要传达的信息是:有才干的妇女,就如她一样,也应该被允许参与国事,和男性享有等同的政治权利。有趣的是,武则天在较早的永徽六年(655)曾命人写了一部《内训》(《旧唐书》卷四《高宗纪上》,第74页),从题义来看,这部书阐述的应该是男主外女主内的正统妇女观,而当时的武则天正在争取登上皇后的宝座,故从时间上来看,就不难理解性格强悍好胜、野心勃勃的武则天,为什么会公开宣扬传统的妇女观。很明显的,她的目的是要向世人表示她不会带来后宫干政的威胁,以减少登上皇后位置的阻力。从这一点可以相信,不管是撰写《内训》,或是编辑《烈女传》、《古今内范》等书,武则天都是抱着个人的政治目的,以追求个人的政治权益为出发点的,不是为了宣扬妇女的贡献,提高妇女的地位,更遑论具有什么"女性意识"了。  以上这一点和她在高宗龙朔二年(662)主导更改嫔妃名号的动机是同出一辙的。(虽然至今未见任何史料显示此次更改嫔妃与武则天有直接关系,但当时武氏已掌控后宫大权,此事由她主导的可能性很大。)这次更改名号,是将嫔妃作为皇帝妾侍的称谓,变为后宫执事官员的职称:正一品的夫人(贵妃、淑妃等)改称为赞德,正二品的九嫔(昭仪、昭容等)改称为宣仪,正三品的婕妤改称为承闺,正四品的美人改称为承旨,正五品的才人改称为卫仙,正六品的宝林改称为供奉,正七品的御女改称为侍栉,正八品的采女改称为侍巾。这样做,在于向世人尤其是向外廷的男性官员表示,后宫的女性也有能力在朝廷上担任实质性的职务,也可以辅助皇帝治理国家的政事,她们不但有能力也有权力参与国家事务,而作为后宫之首的皇后,自然应该享有更大的政治权益,参与国家大事的决策。宋人王溥在评议这件事时一针见血指出龙朔年间嫔妃改名号是武则天的政治谋略,"其取威也多也"。([宋]王溥《唐会要》卷三《内职》。北京:中华书局,1955,第33页)笔者虽同意陈弱水先生所言:"如果我们说,这项举措透露了某种素朴的女性意识,也许不是太不合理的推测";但更明显的是,这是武则天制造政治舆论的另一个伎俩,所以陈先生也认为"武则天的行动恐怕主要还是为自己的掌权企图而服务的"。(陈弱水《初唐政治中的女性意识》,第664-665页)  武则天参政与当政后朝廷颁行了不少与妇女有关的新措施,限于篇幅,本文只举以上较重要的几项论述。陈弱水先生在他的文章中考察了其它一些有关武则天针对妇女角色的行动,并将它们依年代排列成表,可资参考,本文不再赘列。(参阅Chen Jo-shui,"Empress Wu and Proto-Feminist Sentiments in T'ang China", pp92-93;陈弱水《初唐政治中的女性意识》,第674-675页)我们可以理解,囿于古代史家学人对武则天以女主称帝持有偏见,正史中对这些措施讳莫如深,所记甚少,但我们不能因此否定这些举动在一定程度上会产生提高妇女地位的的客观效果。与此同时,我们又必须清楚认识到武则天采取这些措施的动机多是为了提高自己的政治权益,是基于很强的个人的政治斗争意识8,而不是源于普及唐代社会广大妇女的"女性意识",更不能被视为是出自涵义严谨的现代"女性主义"思想。同样的,武则天的行动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在她之后的几位女性参政者,它们相似的举动或许也同样对女性地位的提高有积极的作用,可是她们的动机同样是基于强化自己的政治筹码。所以,初唐时期武则天等女性参政者对提高妇女地位产生影响的许多出于"女性主义冲动"的行为,充其量也只能勉强说是构成了唐初"一个初发型女性主义"的现象  四、历史背景与生活环境的产物--唐初女性地位的提高  在中国历史上,妇女干政自古有之。"一般认为,北朝以降宫廷妇女参政是武则天掌政、称帝的主要背景因素。"(陈弱水《初唐政治中的女性意识》,第682-683页)武则天与高宗合称"二圣",便是延续这个传统的最好证明。(陈弱水《初唐政治中的女性意识》,第682-683页)中国古代的妇女,生活在宗法礼教的桎梏之下,是很难摆脱纲常教条、男尊女卑的传统思想的束缚而获得真正的人生解放的。但是,带有胡人血统,受北朝传统影响较大的皇室和深受胡风熏染的社会风气所提供的历史条件,使唐代妇女在生活上比其他朝代相对的自由与开放,也有更多发展才华的机会。正是这种历史条件与社会风气,给武则天和唐初其他女性参政者提供了基本条件,冲破礼教的束缚,克服各种阻力而登上政治舞台,甚至掌控国家大权。她们在当权期间所实行的措施,虽然多是基于获取个人的政治利益而非源自强烈的"女性意识",但在这个有利的先决条件下才得以顺利推行,最后产生妇女地位提高的客观效果。换言之,唐初社会妇女地位的提高是历史因素与客观环境下的产物,不是武则天独特的"女性意识"所创造的,也不能说明"女性主义"在唐初已经出现。  武则天以后的女性干政者如韦后、安乐公主、天平公主等确实在同样的历史背景和武则天的影响下,通过各种手段来提高女性的地位,为自己争取更高的政治威望和权益,因5此,形成了一种"女权意识"高涨的表面现象。但是这种现象到中唐以后便再也没出现过。为什么呢?其中主要的原因有是社会环境的变迁。首先在玄宗朝,宫廷里屡经女性干政导致宫廷流血政变后,皇族妇女出现了"儒教化"的现象,否定了女性干政的正当性(陈弱水《初唐政治中的女性意识》,第684页);其次由于安史之乱后,朝野上下出现排胡的思想意识,民间一改过去崇尚胡人社会习俗的现象,妇女的生活不如唐初开放与自由,社会地位不如前。由此可见,社会背景和环境因素才是影响唐代社会妇女地位提高的先决条件,并不是武则天个人的妇女意识造就了妇女地位提高的现象,单凭武则天和当时其他女性参政者所实行的措施也不能形成唐初女性主义现象的出现。  另一方面,从武则天个人的因素来观察,她的政治野心与各种政治手段,与她个人的少年生活经历和环境有脱离不了的关系。许多学者的研究已肯定了这一点。我们不妨回顾一下武则天早年的一些生活经历。武则天出生在一州之督的富贵之家,她的童年生活自然是丰衣足食,不虞匮乏的;更何况母亲杨氏是隋朝宗室,名门之女,父亲武士彟娶了杨氏为继室后,官运亨通,事业顺利,当然是特别宠爱杨氏。在爱屋及乌的情况下,武则天姐妹三人也当然更受父亲的疼爱。但是好景不常,武士彟在贞观九年(635)病故于荆州都督任上,武家立时失去了往日的政治与社会地位,生活也自然远远不及过去那么的奢华舒适。由于武则天的母亲杨氏是继室,而武士彟生前对杨氏及武则天三姐妹特别偏宠以至忽略了前妻相里氏所生的二个儿子武元庆和武元爽兄弟,他们内心早已不满,及武士彟一死,便自然发生"诸子事杨不尽礼"([北宋]欧阳修、宋祁《新唐书》卷二〇二《武士彟传》。北京:中华书局,1975,第5836页)的事情。不只是当家的武元庆和其弟元爽对杨氏母女冷眼相待,就连武士彟的其他子侄,如"兄子惟良、怀运……等"也"遇杨氏失礼"。(《旧唐书》卷一八三《武承嗣传》,第4727页)武则天母女备受家人亲友的歧视与排斥,生活大受打击。在家道中落,受尽欺负和委屈,缺乏安全感的心理状态下日渐成长的武则天,倍感受到世态的炎凉。在满腔积怨却无从发泄与申诉的逆境里,武则天锻炼得更加刚毅坚强,也慢慢地酝酿着反抗和报复的心理,并深切地体验到地位与权力的重要性,自然而然会渴望有朝一日能以自己的力量脱离困境,争取美好的生活。这种潜伏着的报复心理,使她在长大后一心要爬上权力的最高峰,以至不择手段,在激烈的权力斗争中,严厉打击反对她的任何人与物,同时采取各种可行的手段和利用各种可用的资源去收买人心,加强自己的威望和巩固自己的政治势力。还有,武则天为太宗驯马一事,也生动地反映出她那种一般嫔妃所没有的胆识与能力,刚烈、动辄攻击及敌视不顺从的人或物的心理和暴力的倾向,不择手段的思想意识。长期的宫廷生活,更让武则天洞悉了宫廷内外你争我夺、尔虞我诈的种种丑恶现象。她不但看清楚了世道的冷酷无情,也深深地体验到要摆脱受制于他人的地位,还得靠自己去搏斗,去学习和施展玩弄权术的本领。日后的武则天便是以这一种思想意识来安身立命和驾驭群臣的。(有关武则天的心理分析与性格之形成,参阅雷家骥《武则天--妩媚偏能惑主》,台北:联鸣文化有限公司,1983)  换言之,是武则天好胜、倔强的性格和报复的心理,以及比其他女性参政者更为强烈的政治野心,去驱使她推行各种为达到自己的政治企图、但最终却有助于提高妇女地位的各种措施。如果缺少了这些个人的心理和性格方面的因素,这些措施就不一定会出现了。此外,武则天的政治生涯并不是一帆风顺的,她从入宫、干政,一直到称帝以后,皆时刻要面对敌对的政治力量和严峻的政治形势,其中一个最大的原因莫过于"牝鸡司晨"所带来的阻力。面对这种"男尊女卑"的传统思想所带来的政治舆论与冲击,她不得不提出一些有针对性的措施,企图通过提高女性的地位来加强自己掌权的合理性。可见她所采取的行动并不是出自一种自发性的女性意识,而是为了缓解政治压力的手段。我们可以推测,如果武则天在政治生涯上没有遭遇逆境,她也不会去刻意提高妇女的地位和形象。因此,归根究底,还是武则天所处的环境因素促使她有所行动,而不是她具有"女性意识"或受到女性主义思潮的影响。  五、结论--武则天提高了妇女的地位,但不是"女性主义"者  如上文所述,古书史籍中对武则天提高妇女她位的事迹着墨不多。到了七十年代,中国大陆有些政客撰文大力渲染和美化武则天的才干与政绩,他们极力赞颂武则天不仅是一个开明能干的君主,还是古代女权运动的前驱,是敢干向"封建礼教"挑战和斗争的进步女性。文化大革命结束后,又有许多人出于义愤或为了配合当时的政治气氛而撰写文章,极端地全面否定武则天,包括她在提高妇女社会地位方面所作的尝试与努力,也一笔抹煞。他们认为武则天虽然长期专政,但并没有在任何方面采取什么措施以提高妇女的地位或权利。有一位学者还说:"把她说成一个妇女解放者,那是不妥当的,因为在七世纪的中国,不可能产生解放妇女的思想。事实上也是如此。武则天并没有向妇女开放政权,也没有改变妇女的社会地位,甚至她自已的思想也没有解放。最好的证明就是她始终不敢让她的情夫取得合法的地位。"(翦伯赞《评越剧〈则天皇帝〉》。见《历史论文选集》。北京:人民出版社,1980,第453页)  以上两种各持一端的言论都有以偏概全之嫌。从本文的论析中,我们辨识到唐初妇女地位的提高与当时的历史背景和社会风气有很大的关系,而武则天所推行的许多提高妇女地位的措施,是带有提高其个人形象与地位的政治动机的。也即是说,她所争取的是个人的女权,而不是当时天下妇女的女权,所以她并不是象某些政治文章的作者所描绘的那样,是一个争取女权的前驱,也不是一个"敢于向封建礼教挑战",将妇女从不平等、不合理的三从四德中"解放"出来的"妇女解放运动"的大功臣;用现代的语境来说,它是在不具"女性意识"下作出各种政治行为,这些政治行为只是她的手段(means),它们后来虽然产生了提高妇女地位的积极作用,但这却不是武则天的目标(ends)。所以,本文的结论是:武则天不能被视为一位"女性主义"的代表。当然,我们若因此便全面否定武则天在提高妇女地位方面所起的积极作用,又不免失之偏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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