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经省诗词与楹联学会验收组现场检查验收后的最终决定與此同时,县职业中专被授予“浙江省诗教先进单位”称号招贤镇招贤村被授予“浙江省诗词之村”称号。
达州网消息(余平安)近日渠縣县委宣传部召集渠县教科局、县文联及县诗歌协会等相关部门分管领导和协会负责人就渠县创建“中华诗词之乡”工作召开了座谈会。渠县县委宣传部副部长、社科联主席郑六秋出席了座谈会会议由渠县文联主席张世东主持。
张世东指出渠县县委、县政府决定在全县開展创建“中华诗词之乡”活动,是为了进一步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诗词文化突出繁荣大文化主攻方向,做强厚重文化支撑实现以文竝县、以文化人、以文润城,我们应以此为契机力争把渠县建成独具魅力的历史文化名城和四川文化强县。
郑六秋强调中华诗词是中國传统文化的瑰宝,是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的重要载体创建工作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建设四川文化强县为目标认真贯彻落實省市县党代会精神,
在全县范围内扎实有效开展创建活动传承优秀诗教传统,弘扬中华诗词文化充分调动广大诗词爱好者的创作积極性,发挥诗词歌赋在县域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服务功能进一步激发全县人民热爱渠县、建设渠县的家乡情怀,我们要抓住机遇不断提高渠县美誉度和文化软实力、竞争力。
会上参会人员就“渠县创建‘中华诗词之乡’实施方案”进行了深入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