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衣校花大长腿与大长腿台词一等人二等人三等人

电视剧《大染坊》陈六子说:“一等人不用教,二等人用言教,三等人用棍教。”这句话,是在哪集说的?_百度知道
电视剧《大染坊》陈六子说:“一等人不用教,二等人用言教,三等人用棍教。”这句话,是在哪集说的?
我要他说这句话具体的剧集,没时间从头看到尾了,想看一下他说这句话的那段。
提问者采纳
第二集28分30秒到28分40,是说给卢家驹听的
提问者评价
呵呵,太有才了,这么详细的你都能搞到,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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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集28分30秒到28分40
第二集陈六子去见卢家父子时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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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一等人用眼教 二等人用嘴教 三等人用棍教……那六等人用啥教啊???_百度知道
一等人用眼教 二等人用嘴教 三等人用棍教……那六等人用啥教啊???
我有更好的答案
一等人用眼教,其国土没有语言。而咱们本师释迦牟尼佛也是光,二等人用话教,也以香为食。诸佛大慈悲,也用化鸟等日夜语言度人,像香积佛,三等人用棍教。而阿弥陀佛不至用香和光等为法度人。六等人用枪教中国人有句老话,用香来度人,音等等度人,香,色
一等人用眼教 二等人用嘴教 三等人用棍教 四等人吃亏教 五等人不可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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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          人生在世数十载,难免会遇到跟法打交道的时候。  一等人需要法的时候,一张脸孔一张名片连招呼都不用打就把法抓在手中!  二等人需要法的时候就需要翻箱倒柜去找法律文书,去求助律师!  三等人需要法的时候,就只能求助论坛求助老天爷,到楼顶,水库,公路,人群密集处。。。去呐喊去,,,,,,,,,,,,,  本片叙述人物 第n代核心
债务人张三
第三人李四
裁判兼运动员思明法院执行庭副科长龙哥  叙述的是虽然是自己的冤屈,但要揭露的却是司法的弊病  案件只是一件普普通通的再平常不过的民事案件,就不细说了,  去年申请执行,案件到了龙哥手中原本也挺正常的,谁办都一样。只是到了希望依法执行的时候,才发现中间有猫腻,因为有保全房屋,所以也就不多说。  就说要求拍卖查封的房屋时遇到的困难,原本一些不齐全的手续在去年8月1日也全部补齐了,希望龙哥能够尽快办理,当时善意的提醒龙哥,住在房子里头的李四是个比较麻烦的人,希望他要强制执行的措施,结果呢?法院执行所存在的欺软怕硬的弊病彻底暴露出来,龙哥一看这个案件比较棘手,不大好处理,立刻推诿说这个案件有房屋租赁合同他无法处理,我当然不同意了要求龙哥执行,我用自家房屋做担保抵押,要求依据法律规定执行,结果问题来了?龙哥不爽了,龙哥一不爽他手中的权力就成了我一道越不过的坎!  【简单叙述一下,李四也是张三 的债主之一张三所欠债务巨大,这房屋也同时抵押给银行了又被我保全了,李四只好把张三抓过来用到签租约时间签了一份20年每月租金2000元的房屋租赁合同,这份虚假的房屋租赁合同我已经用书面材料和其他铁的证据告诉了龙哥,同时李四提出的执行异议也被裁定驳回了】  我用了大半年的希望龙哥告诉我他为什么不能执行?不能执行的法律条文是什么?直到3月30号才给了我书面的回复,见附件  而这些不能执行的法律依据,也是我花钱请律师整理出来要求他依法执行的法律条文,只不过龙哥只选择了头把中间和尾巴砍掉了,也就是所谓的第16条 跟315条  这就是为什么现在国内司法那么多的伸冤者因素,因为国内现有的法律条文有着太多的可操作性,而这种可操作性也就意味着你想维护自己的利益那就必须去“沟通”,你要不沟通那你就是第三等人!  【希望帖子能够在依法治国的旗帜下,为清除司法弊病尽点微薄之力】
楼主发言:44次 发图:
  选择性执法不单在司法系统,在政府其他部门也一样普遍存在,因为当权者有制定法规解释法规的权利!  本来这只是一个司空见惯,普通不过的民事执行案件,只不过是因为“沟通”能力不足,再加上遇到法院执行普遍存在的欺软怕硬弊病,所以只好用第三等人寻求司法公正的方式来寻找社会公平正义!  至于李四用虚假房屋租赁合同来当招牌, 只能说微不足道,执法者真要处理,就好比电视剧里头八路军打鬼子一样,那是三下五除二说搞定就搞定!
  希望“龙哥现象”,少出现一点  对于普通百姓来讲,生活其实很平淡,上班八小时,回家八小时,休息八小时,这是绝大多数芸芸众生的人生写照  希望政府的民生措施,多为那些普普通通身份,没有学历,没有才高八斗的才华,没有百炼不坏的身躯,没有,,,,,,,普通公民好好着想,别鼓励他们就为了一个安身之地,去吃糠咽菜,消耗掉人生最宝贵的时间  也希望政府的司法改革,不会造就太多的第三等人
  现在的政府比以前聪明多了,把依法治国这面旗帜打出来,是巩固政权非常好的措施,也是分化现今社会尖锐矛盾的一个妙招  这就是为什么提出了依法治国而不对现有的法律条文,进行彻底的调整修改,而采用颁布一些司法解释,颁布一些政府的法规文件等等方式来实行  因为这些解释法规文件方便出台,这种方式最方便又最终有效管控局面   看起来是鼓励你维权,实际上是要分散你的精力和注意力,让你彻底陷入到那些漫无边际的法律条文中  例如消费生活遇到了侵害你要维权,可是要知道现在的部门法规条例,垄断企业消费条款充满着霸王条款,他们具有制定条款的权力,也有解释的权力,  可以让你在走上依法维权的道路上,越走越远,直到精疲力尽,彻底放弃
  聪明的企业,往往会制定十分繁琐看起来是非常公平正义的规章制度,让你感觉到好像有法可依,但实际上又根本用不上,或者用上了又要消耗无穷的精力和时间,  因为我们的社会并没有存在严格意义上有组织的的民间协会企业协会等等,更谈不上工会组织,更不存在实际意义上的民主党派,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已经明文规定了我们的政治体制
  说说“龙哥现象”吧!其实龙哥也只是中国司法基层小官吏,权力不大但是管用  讲人情,讲人脉,讲关系这种圈子文化也在司法系统里流行的,想想看大家都在一起,吃饭不见上厕所见,彼此之间的面子还是要给的  律师作用在现今社会与其他国家是有明显差异的,律师更多的作用是和“法官沟通”,至于法律文书只是参考而已。如果你去律师事务所找律师,那些著名的律师在其办公室的显著位置往往悬挂着他与权贵人士的合影,或者权贵人士的字画
  任何事情都要审视度势,维权也不例外,现在政府正在处理一些司法系统内的比较典型的腐败现象,既然提出了依法治国司法改革等口号,按惯例肯定要推出一些司法系统腐败人员,作为典型案例来安慰安慰百姓,所以现在如果有受到司法不公的待遇,这段时间多喊喊多跑跑运气好的话,也许能够得到改变   现在提出了不能干涉司法,现在政府有些部门基本上也都推脱了,唯一还能够受理的只剩下了人大  谁都知道党才是决定一切的因素,但在依法治国的旗帜下党也不好出面现在就借助人大这张脸来说话,所以现在我也采取去“人大报到上班”的方式
  说实话千万别对依法治国抱有任何的幻想,到法院去讲维权的基本上都是已经自己无法解决问题的弱势群体,一等人早在说法之前就将事情摆平了,二等人咬咬牙多出点血找一个跟法官沟通能力强的律师,也可能可以把事情摆平,剩下的就是那些对法律抱有幻想,或者没钱的,不愿意放血的才会自己去法院维权,
  政府依法治国这步棋,我亲身体会感觉到真是高明,用来对付日益扩大的贫富差距所带来的民怨,十分管用,既有面子又有里子,依法治国这个大缸,可以往里面装无数的东西,小到对官员不满带来的个体怨气,大到因为发展经济带来的破坏生态带来的群体抗议,  大家都看到政府现在在处理那些抗议维权事件,最通用的一句话就是  大家都别吵,请安静,你们的要求政府已经听到了,政府会尽快处理,但是要请大家理解,现在是法制社会讲究依法治国,建议大家到司法部门去维权,  让百姓深深陷入那些无穷无尽的法律条文和程序中,最后耗尽精力和时间,不得不放弃,当然也会有选择地让一些抗议最终成功,以化解一些怨气  反贪反腐这着更高明,因为中国政府内贪官贪腐现象存在十分正常,抓贪官那是手到擒来,这一招既可抓贪官笼络民心,又可顺理成章地调整权力机构,一举两得  反贪反腐是用来对付当官的,用来调整权力结构  依法治国是用来对付百姓的,用来稳定政权基础
  说说龙哥现象带来的伤害吧!能否请高人帮给指点一下,龙哥把法律条文十六条和315条只留头去掉中间和尾巴,是否有违法律的规定,  如果没有,那是因为什么?法律准许这样吗?  如果有违反那他的行为是违法还是违纪?  如蒙指点愿支付相关咨询费用,如蒙指点愿支付相关咨询费用,  如蒙指点愿支付相关咨询费用,如蒙指点愿支付相关咨询费用,  正常情况下如果认为法官的执法不公正,一般是先向他的领导,或者部门的纪检反应,但这种基本上是不会有什么效果的?  本来去年他的有个领导也认为我所提的要求是正当的,符合法律规定,我可以向龙哥提出如果他不愿意排除虚假合同制裁李四,那就提出担保按法律规定强制执行,  结果司法的弊病又再次出现,前一个弊病是法院执行时普遍存在的欺软怕硬,后一个弊病是普遍存在的讲人情讲面子讲关系,结果龙哥坚持不松口,其他人也不好再说了只好含糊其词,事情就这样不了了之,
  也希望关心帖子的朋友多多指点,其实我并不是怕龙哥不执行,因为张三李四的伪造的房屋租赁合同最多也就是再让他拖一下,问题是时间伤不起呀!   绝大多数的人,对司法公正失去信心,也就是因为伤不起那个精力和时间,  设想一下,就拿房子来做个例子,如果第一年你拿到的钱能够支付首付,拖你个两年三年你拿到的钱还能够支付首付吗?我相信这个时候你都有可能成为危害社会公共治安的嫌疑分子,  这也就是为什么说网上那么多帖子,说到司法公正都咬牙切齿,骂声一片!  如果想纠正治治这种司法弊病,最好的方法就是“党高度重视”,但是要出现“党高度重视”这个宣传词语,那就必须得到朋友们的支持,有了朋友们的支持说的讲的话多了,就像烧水一样温度高了冒气泡了水蒸气不停地蒸发才会坐不住了,这个时候才有可能出来走两步!
  谈的不错。
  执法小官吏,对普通百姓和企业来讲,可能权力极大威风凛凛,一些执法不作为懒政惰政行为,一般情况下体制内一般也是睁一眼闭一眼,  但有的时候为了政治宣传也会毫不犹豫的把一些可以抛弃的小官吏,像是用过的卫生纸一样彻底的抛弃!  审时度势也是混迹官场必备的条件,现在还是适当收敛些吧?  这件鸟事想起来真的是心头窝火,时间就这么一天天的耗过去,新闻报道上许多冲动后做出自残,作出危害社会治安等行为,太多都是因为耗不起感觉到没希望了,  看到那些把权力当成脑力智力的官吏,真的是欲哭无泪,这也就是绝大多数有钱人,社会精英口袋里头要放一本护照的原因
  钱是区分等级的重要标志,
  你说这叫什么事?这就是一件再普通不过的执行案件!  张三和李四搞了一份虚假的房屋租赁合同,执行法官要么依据法律对他们作出惩罚,要么去报警转给公安系统处理. 要不愿意处理,那我都提出财产担保了,,完全可以执行了!  可还是不行?为什么?官老爷不爽了!官老爷不爽了!问题就很严重了!  说个插曲,去年要求龙哥执法的时候,因为执法现在存在的欺软怕硬弊病,龙哥怕李四这个人麻烦,但因为又有些顾虑想安慰我,所以找借口说让有抵押权的邮储银行去起诉,让邮储银行来排除那份虚假的房屋租赁合同,  银行那些人聪明得很鬼精的很,他也知道问题不在那份虚假的房屋合同,完全是“龙哥现象”在作怪,银行根本不要去诉讼只要房屋拍卖后,有抵押权就可以优先偿还  但碍于法院的面子,因为银行有许多事都要求助于法院,只好装含糊来应付龙哥实际上银行根本就不会去起诉,  可笑的是龙哥几个月来一直告诉我,他等邮储银行起诉后有结果就会立即处理  龙哥!你的话不是万能的不是圣旨!要不是碍于你手中的权力有些话人家连听都不会听!
  这一锅水每天都加一把柴火,总有一天水会烧开的!  这个帖子朋友们可以看看关注一下,遇到用法的时候也许能参考参考,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的鲜红印章,盖在了一条缺胳膊少腿的法律条文上  如果你是反面人物,你可以利用这个例子来逃避躲避法律,例如法院要查封你的车子房子或其他财产,你就随便瞎编一个协议,合同之类的东西,再整出一个第三人案外人出来,把这件事情作为鲜活的例子,  少则可以拖个一两年,多的话多搞一些第三人案外人再拖个十年八年,也不是不可能  如果你是正面人物,这件事情能够依法解决的话,你再有碰到执行法官故意给你拖时间找理由找借口,你就可以用这个例子作为依据来驳斥他们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的鲜红印章,盖在了一条缺胳膊少腿的法律条文上  法律条文十六条和315条只留头去掉中间和尾巴,是否有违法律的规定,  如果没有,那是因为什么?法律准许这样吗?  如果有违反那他的行为是违法还是违纪?
  又是一个周末,洗个澡喝两杯想想这件鸟事,真tnd无聊,在一个大一统的体制内去幻想什么公平正义想想也可笑!  帖子照发,日子照过,每天都加一把柴火,总有一天水会烧开的!  学习发扬中国男子足球队的精神,不管球门在哪里?不管能不能踢进去?  去投诉政府部门,就好比中国男子足球队想把球射进德国队的大门,只存在着足球评论员所论述的——————理论上可能!  但是运气好的时候,碰到乌龙球也就算进球了!
  到了人们祭奠祖先、缅怀先烈的清明节  也希望人们同时能怀念那些,为了追求公平正义,维护民生民权失去生命和自由的默默无名的英雄  社会的进步,除了需要政府民主文明的管理,依法公正的施政  也离不开那些默默无闻英雄的奋斗!
  什么样的人难管?  自由的人难管!  什么样的人好管?  背负着枷锁的人好管!  什么样的国家好管?  奉行单一信仰的国家好管!  什么样的国家难管?  追求多种信仰的国家难管!  什么样的话、、、、、?  什么样的女人、、、、?  什么样的男人、、、、?  什么样的猫?什么样的狗、、、、、、、、、、?  、、、、、、、、、、、、、、、、、、、、、、、、、、什么样的屁能放?什么样的屁不能放?  什么样的社区难管?  畅所欲言的社区难管!  什么样的社区好管?  严格遵守【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浏览次数达到5000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500次以上的可构成诽谤罪】社区好管!
  司法不公毁掉了多少公民追求司法公正的梦想,让许多对生活对事业充满着希望和努力奋斗的平民百姓,变成了在权力机关之间四处奔波信访申冤麻烦制造者。  而这些四处申冤的麻烦制造者,运气好的得到了一些新闻媒介的关注,情况有了一些改变。  运气不好的就如中纪委时所拍的纪录片廉政建设永远在路上一样!  那就是,信访申冤永远在路上!!!!!!!!!  再不幸者那就是危害社会公共治安的犯罪分子,
  司法改革改革来改革去无非就是制定了一些新的框框条条,最根本的司法人员素质的提高却没有任何的进展,国家强调司法改革,要求尊重法院的独立审判权,听起来非常的美妙,现在的事实是中国的法律条文有着太多的可操纵性,一件民事或刑事的案件的审判结果,并不都是依据法律条文来裁定的,法官的个人喜好道德修养等等往往决定的案件的最终结果,案件的终身负责制好不好?好,但有多大的实际意义呢?执法者一旦做出了错误的违法的行为,他就会去想尽各种方法,使尽浑身解术来维持,就算最后得到了相应的处罚,但当事人同时也要为之付出了巨大的代价。是刑事的可能意味着失去生命或者失去自由,是民事的可能就是浪费了时间浪费了金钱,浪费了发展的机遇,就算你最后得到了补偿,可是你已经失去了时间,失去了发展的机遇,对普通劳苦大众来讲,时间可能就是他的唯一财富,鲁迅先生也讲了,浪费别人的时间就是图财害命,  内蒙古的呼格吉勒图案,福建的念斌投毒案,河北的聂树斌杀人案等等,那些审判的司法人员,他们会看不出这些案件的问题所在吗?不,他们看得见,但是现有中国司法体制结构下,他们不想或者不愿意去改正,而那些能够改正纠正过来的无非都是借助强大的外部压力,而这些经过纠正过的司法冤案,基本上都被用来做宣传,拿到报纸上新闻媒介上,用来作大会报告宣传,所以在没有彻底改变司法从业人员的执法水平,提高职业道德素质,空谈什么司法改革?强调所谓的司法独立。
  这是我评论呼格吉勒图父母的微博  今天你说你感到司法公平的正义,那是因为你儿子付出了生命的代价,你能体会到司法公正并不是因为法律的公正,那是因为很多热心有良知的的媒体在推动,所以你更应该感觉到党的伟大,因为这个国家党决定的一切,包括正确与否  司法的伤害不是指失去的生命或失去的自由才叫伤害,陈胜吴广的起义能得到那么多的人响应,不是那么多人去同情陈胜吴广的遭遇,而是那些人也受到了伤害,或者感觉到可能会受到伤害。  迟来的正义不是正义,时光不会倒流,
  在现有的司法改革下,最根本的司法人员素质的提高如果没有任何的进展,也许那些杀人放火失去人生自由的冤假错案会减少,但那些和普通百姓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民生案件将会有更多的申诉控告,因为案件最后的审理结果,将更多的是裁判者的意愿所决定的,而不是法律条文所能决定,因为现在的事实是中国的法律条文有着太多的可操纵性  举例说明  【小明正在事业的发展关键期,老王正在抚养子女照顾老人的关键时候,翠花正在追求自己幸福生活关键时刻,却因为当权者的不作为乱作为,让你白白浪费了大好的时光,就算当权者最后纠正的错误,可是时光一去不回还,时过境迁物是人非,你在想有作为的时候,你已失去了最后的机会,可能你的人生就是因为这么一个任性不作为彻底地改变了。】  而这种伤害不比那种失去生命或失去自由能减轻多少?
  极端厌恶当权者手中乱作为的权力,因为他们手中一个普通的权力就等于普通老百姓无法逾越的鸿沟.  而且作为一个普通的百姓,就算你有满腔的怨气,在拥有权力的当权者面前,你又能如何?  当权者心情好了爽了看顺眼就跟你扯几句,要不然官腔打起来法律条文框框条条一套一套给你摆出,让你站着进来躺着出去,活活气死你都有可能.  当然除非你是危害社会公共治安的犯罪分子
  帖子也只是大概说个案件的皮毛,跟法官都谈不了法律所以在这里头也就不谈什么案件的法律  现在表面上的框框条条很多,好像看起来到处都是高压线,  等着看吧!接下来律师的作用会越来越重,在中国律师的作用不单单只是跟法官谈法律,更多的是在于“法官的沟通”,  作为一个是裁判者,凭良心讲法官工资高一点社会地位高一点,大家都可见接受,关键是你别样样精通就唯独道德修养不精通
  说到依法这个词多了,实际上在依法工作依法调查依法严处下面,流动着一股抵触的暗流  政府权力机构在办理公务的时候,都有一些流程有些条文有些程序,而这些看起来都是合法合理的,他一旦给你摆出来你是没有任何反驳他的理由,因为游戏规则是他定的,必须按他的游戏规则来走  中国现在整个机制的运作,依靠的是权力而不是法治,这些年千军万马赴国考,那些人也都是饱读诗书,其中不乏社会精英,这其中有多少人就是奔着权力去的,  西方国家的三权分立,也许不适合我们的国家,但是关键我们的国家必须要一种制衡机制,而不是整天开会发红头文件来让当权者自律,人都是有私心的,没有强有力的制衡机制一旦权力在手,用得好可能是为人民服务,用不好可能就是人民为我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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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你的案件是要伸张什么民主自由了,那你最好早点洗洗回家睡觉,  如果你的案件在法律条文上,可能出现可以向左可以向右的解释,[具体你问下律师]这种申诉你基本上要做出放弃的准备了,因为这种案件的处理方式完全就是执法者自身道德素质个人秉性的体现,体制内一般不强制纠正的,除非这种案件是人命案,金额巨大,社会群体维权,或民族矛盾等等引起太多的争论,而且这种可左可右的案件是最多的!  存在可能纠正的案件,那就是执法者给你小鞋穿了,明显程序上有问题了,或者在处理时大部分应该这样裁决,少部分特殊情况下可以那样裁决,执法在没有特殊情况下强行按少部分方式裁决执行等等这类的案件,在现阶段也许有可能信访申冤成功!
  公正司法是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法官也就是最后的裁决者,  强大的国家需要有强大的国防,除了高科技的国防力量,需要士兵的奉献精神, 没有血性的人不配做军人,  建立公平正义的法治国家需要司法人的奉献精神,除了高素质的法律道德修养现今的中国就需要有血性的司法人,三十来年的社会变化从一个极端封闭,文化单一的社会,到了一个极端商品化的社会,形成了各种手段混搭使用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平衡沟通打击压制成为司法最常用的手段,  司法改革没有充分的淘汰一批惰政懒政无法律道德底线的司法人,提拔一批有血性的勇于捍卫司法尊严的司法人,出台再多的法规纪律条文也无法改变现状,说高尚一点就是要有一些有尊严的司法人全力的努力,甚至有可能包括生命的付出!  社会不会仇恨正义的付出,不会不尊重为正义付出代价的司法人,靠抓一些贪官,靠宣扬一些有选择性的案例是不会得到社会大众的认可的,充其量也就是一句,哦,好像又进步了!  【要么可悲的生活,要么努力让一些可笑的想法措施去变成现实,】
  北京王府井30余人喝农药来京反映出租车续租及换车等个人诉求  京市公安局正协调黑龙江省有关部门对此事进行调查。  这些人怎么不在当地维权呢!大老远跑到北京来喝农药维权!  什么司法公正?要出了人命,什么危害社会公共治安,出了大事zf才会出来走两步!  现在要维权,都要像新闻说的那样,什么跳楼?什么抱煤气罐?什么冲撞领事馆?什么喝农药?,,,,,,,,,,才tmd有用,  好好一个人都要变成残疾人,都要化身为农民工,都要变成疾病缠身奄奄一息的病人才行!
  执法小官吏,对普通百姓和企业来讲,可能权力极大威风凛凛,一些执法不作为懒政惰政行为,一般情况下体制内一般也是睁一眼闭一眼,  但有的时候为了政治宣传也会毫不犹豫的把一些可以抛弃的小官吏,像是用过的卫生纸一样彻底的抛弃!  审时度势也是混迹官场必备的条件,现在还是适当收敛些吧?
  到了人们祭奠祖先、缅怀先烈的清明节  也希望人们同时能怀念那些,为了追求公平正义,维护民生民权失去生命和自由的默默无名的英雄  社会的进步,除了需要政府民主文明的管理,依法公正的施政  也离不开那些默默无闻英雄的奋斗!   酌几杯小酒,对默默无名的英雄寄托哀思!  
  转摘,  沈泽玮:宁信嫖客不信公权力 |   /forum/zaodian/zi-you-xi/story316  “广州区伯”涉嫖娼被关五天,放出来后,一把鼻涕一把眼泪哭诉自己被陷害。听着同事大声与区伯做电话访问,类似色情片的对白排山倒海扑耳而来。唯一没搞懂的是,区伯到底是经历了一场充满喜感的“嫖娼”还是“被嫖娼”?  “她披着浴巾出来,里面什么都没穿”,“我是男人啊,她摸我的大腿,还脱我衣服,又解开我的裤子”,“我不自觉搂她的腰, 她亲我,我也亲她”,“她躺下来,我说不……”。  原来区伯开始是拒绝的,被女人摸到血脉贲张之后才把持不住亲吻对方。他坚持自己“只吻没嫖”,警察就踹门而入并拍了照。这滑稽的新闻标题应该怎么打?应是:区伯嫖娼未遂,被警察坏了事?还是:区伯险遭强奸,警察及时破门解救?  62岁的区伯不是普通的大叔,他个性偏执且举报公车私用超过百辆,肯定得罪过一些手握权力的人。由他担纲男主角的香艳床戏细节曝光之后,随即引发网上舆论一面倒质疑是公权力对他展开赤裸裸的“报复性执法”,刻意拿私德当箭靶,让区伯再无法站在道德高度上继续举报公车私用。因为,怪就怪在,那位请区伯吃饭和推荐小姐的老板及搭线的网民事后集体失踪,而那些长沙警察踹门踹得又那么及时,关键时刻就被打住了。  另外,为什么长沙警方做出关于区伯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会在流到网上去?为什么在区伯被拘留期间不让他见律师?为什么要求区伯在长沙政法频道“悔过”?为什么偷偷摸摸放他,然后出动广东警方跨省接人?放出来一天后,区伯在微博上又称,他正被广州公安以及政府相关部门的两名工作人员“带到外地旅游”。这一堆的“为什么”至今不见官方出面回应。  当然,坏也坏在,区伯面对裸体女人的诱惑,确实没守住底线。虽然中国法律没有规定两个脱光身子的人不能抱在一起亲吻,区伯也口口声声自己没和该女子发生性关系,也没有付钱,但新浪网引述北京警察学院原院长左芷津说,嫖资已付就视为“嫖娼成功”,并且谁来付钱并不影响对嫖娼行为的认定。换句话说,区伯虽然被人设了局,但也难脱嫖娼之嫌。
  还有比这更滑稽的吗?饶了一个大圈,网上舆论竟然选择相信一个“嫖客”,也不信任公权力,这无疑对xxxxx强调的“依法治国”xxxx嘲讽。更搞笑的是,区伯不但获网络舆论力挺,名气还变得更响亮,从“广州区伯”变“中国区伯”,在新浪微博的时事热搜榜上一度排名第三。  同个时候,将区伯“被嫖娼”的新闻与高官腐败的新闻摆一块儿,又更能凸显官民际遇如天地般的大不同。天津市公安局局长武长顺贪腐案情进一步曝光,涉案金额被曝高达74亿多元人民币(16亿2600万新元 ),网上还盛传“武爷”私生活淫乱,警花轮流睡并拥三妻四妾等,私生子有九个之多。贪腐高官艳福不浅,情妇和私生子多到十根手指数不完,相比之下,民众不禁要问,一个小小区伯“被嫖娼”算得了什么?  中共前政治局常委、政法委书记周永康被天津市检察院以受贿、滥用职权、故意xxxxx罪,向天津市第一中级法院提起公诉。涉三宗罪的“方便面”终于要在天津下锅了,但民众也不禁要问,政法王要站到被告席上了,政法系统至今有显著改进吗?  官方一面高调地将平反过的多起冤假错案当做是“依法治国”的政绩来晾晒,另一方面又不断有名人因被“群众举报”嫖娼而当众“悔过”,当中的真真假假难让人信服,也让“全面xxxx”的理念失去公信力和正面意义。从区伯不清不楚的“被嫖娼”到神秘兮兮的“被旅游”,可见周永康式的高压“维稳”魅影依然存在,花钱将事捂住的操作痕迹明显。
  真是累啊!官吏的权力就成了一道越不过的坎!  何时才能出现!  ,,,,,,,,,,,,,,,,一篇发表在论坛上,关于鲜红的国徽印章盖在缺胳膊少腿的法律条文上的帖子,引起了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根据中央关于依法治国的精神,现有关部门正在对该条帖子的真实性予以核实调查,,,,,,,,,,,,,,,,,,,,,,,,,,,,,,,,,,,,,,,,,,,,,,,,,,,,,,,,,,,  这一锅水每天都加一把柴火,总有一天水会烧开的!
  适合那些正走在漫漫的维权路上,努力申冤申诉的人,听的歌  太阳下山明早依旧爬上来  花儿谢了明年还是一样的开  美丽小鸟一去无影踪  我的青春小鸟一去不回来  我的青春小鸟一去不回来  我的青春小鸟一去不回来  别的那样呦  别的那样呦  太阳下山明早依旧爬上来  花儿谢了明年还是一样的开  美丽小鸟一去无影踪  我的青春小鸟一去不回来  我的青春小鸟一去不回来  别的那样呦  别的那样呦  我的青春小鸟一去不回来
  遇到这种有权任性的行为,真是五味杂陈什么想法都有  完整的法律条款交给法院,法院把收到的法律条款中间和尾巴砍掉只留下一个脑袋,盖上鲜红的国徽印章,告诉你这就是法律依据!这样的事情都做得出来!  【小明买了一张电影票去看电影,把电影票交给验票员,验票员把存根联撕掉,然后又把电影票退给小明说,你不能进你这张票没有存根,这叫啥事?】
  在依法治国的旗帜下,目前人大多多少少还是有点用  今天去人大,一位主任级的还是不错,他也感到这件事情确实有点不大好,也比较关注让我把材料提交给人大由他们转给法院,  事情就这样了,让权力部门的官员自己去协调吧!普通百姓想和权力官员沟通对话那场景也只有CCTV才有!  只是让我耗尽的八个月的时间,人生能有多少个八个月?
  司法申冤的帖子,几乎各大论坛到处都是,真正能有几件引起“党的高度重视”,如果没有出现“党的高度重视”这几个字,那就是喊破天都没用!  有点用的也就是新闻媒介报道的那几招?或者宣传管理部门通过内部形式去反应。  自己亲身体会给可能遇到法打交道的人一些建议,如果你没有一等人的身份或者一等人的帮忙,你最好老老实实的按二等人的做法去寻找律师的帮忙,去翻箱倒柜找法律文书没有任何意义,因为律师的身份他与法官“沟通”起来方便的多,同时要做好:【要的是干饭端出来的是稀饭的心理准备】  如果你想成为第三等人除非你是万不得已,或者说连律师都帮不了你了否则千万不要去做。
  共和国国徽的鲜红印章,盖在了一条缺胳膊少腿的法律条文上,谈什么法律?   就如同希望共产党员去遵守,举拳头宣誓入党宣言时的豪言壮语!
想想也是醉了!  所有申诉冤屈者,就算最后冤屈能够得到纠正
最终的一句话都是
“ 熬了这么久,赢得了正义,却输了时间”
  发表了一篇  依法治国下如何维权?律师与人大更合适?  没有不当言论,没有语言攻击,只有深深的困惑?  说的话比这个帖子,还要客观只是谈谈维权找律师还是找人大比较好,  几个门户网站竟然不能回帖了,  难道是引起的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了,真要整治司法腐败啦!  还是因为执法者着这个行为太荒唐了,给提倡依法治国抹黑了?
  几个门户网站竟然不能回帖了  是剧情太简单?  还是太惊悚了?  万能的天涯能人这么多,就没人说两句话?
  内心的表达,无论哪个社会?在道德与法律面前,适者生存!
  刚刚与人大代表沟通回来,  说实话,现今依法治国形势下,如果你的理由非常非常非常,,,,,,的充分,执法者确实有非常非常非常,,,,,,,,,,,,,,严重的失误,人大还是能起一点作用的,  毕竟是权力部门之间的沟通,这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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