翔安区财政内部控制操作规程送控制价需要什么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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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翔安区财政局哪路公交可以到?到底在哪里呢
地址是:新莲路鑫昀成建材三楼,可是我根本找不到那在哪里啊?晕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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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莲路在同安。地址在厦门市翔安区新店镇祥吴村区政府行政中心二号楼
厦56线  【新店】首班5:30 末班20:00 【轮渡】首班6:00 末班20:35 上车2元,跨高崎站1元,全程8元
新店 -- 翔安区政府 -- 下曾 -- 祥梧 -- 市头 -- 路边许 -- 马巷镇政府 -- 马巷车站 -- 街市头 -- 翔安一中 -- 桐梓 -- 仑头 -- 三忠 -- 新霞 -- 十一中 -- 洪塘镇政府 -- 洪塘派出所 -- 收费站 -- 交警大队 -- 下溪头 -- 顶溪头 -- 啤酒厂 -- 东桥 -- 同安中医院 -- 同安一中 -- 同安小西门 -- 停车场 -- 新西桥 -- 同兴 -- 安溪路口 -- 祥桥路口 -- 同安车站 -- 环城西路 -- 城南 -- 烧灰 -- 第三医院(稽征所) -- 泥山 -- 西湖村 -- 西埔路口 -- 四口圳 -- 后垵 -- 西柯路口 -- 食品开发区 -- 潘涂 -- 海英 -- 蔡店 --...
56路可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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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  各医疗卫生单位:
  现将《厦门市翔安区2015年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厦门市翔安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
  2015年3月27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厦门市翔安区2015年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实施方案
  为提高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保障母婴安全、降低孕产妇死亡率,根据卫生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卫妇社发〔2009〕12号、《关于印发〈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专项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社〔2009〕36号)和卫生部《关于印发〈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管理方案〉的通知》(卫妇社发〔2009〕91号)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项目目标
  按时《福建省卫生厅、财政厅、物价局关于印发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卫妇幼〔号)要求,对农业户籍的孕产妇实行住院分娩补助,力争住院分娩率达到100%,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婴儿死亡率。
  二、项目补助对象及条件
  (一)翔安区农业户籍孕产妇。
  (二)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分娩。
  (三)符合国家规定的有关政策。
  三、项目实施时间  &
  从2015年4月1日开始,各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统一每周一受理补助事宜。
  四、项目内容
  (一)财政补助标准
  我区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每例补助400元。
  (二)补助补偿方法
  1、我市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按我市农村居民医疗保险有关规定享受待遇后再给予补助。
  2、我区的农村孕产妇凭户籍证明、出院小结、准生证到镇卫生院领取人均财政补助费用(400元)。
  3、在2014年年度内,本方案下发前已住院分娩的农村孕产妇,可以凭户籍证明、出院小结和准生证(或镇、街计生办出具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生育证明),回户籍所在地镇卫生院领取人均财政补助费用(400元)。
  (三)完善住院分娩服务体系
  1、强化产科质量管理。健全定点医疗机构产科质量管理体系,按照孕产期保健和助产技术规范,指定质量控制方案和质量评估标准,定期开展培训和助产技术督查,不断改进产科服务质量。  & &
  2、规范高危孕产妇筛查、转诊和救治流程,建立危重孕产妇抢救绿色通道;严格剖宫产指征,控制剖宫产率,降低医疗风险,保证母婴生命安全。
  3、加强医疗机构和从业人员服务资质的监督管理,严格机构、人员准入机制,坚决打击各种非法接生行为,为农村孕产妇提供安全、规范、便捷的助产技术服务。
  (四)规范农村孕产妇系统保健管理
  以区妇幼保健机构为辖区内孕产期保健技术指导和管理中心,提高镇区两级孕产妇保健服务能力。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年版)》和《福建省孕产妇系统保健管理规范》要求,为农村孕产妇建立《孕产妇系统保健管理卡》,开展系统保健和健康教育,动员每一位孕产妇住院分娩;重点做好高危孕产妇筛查与管理,动员其到区级以上医疗机构住院分娩。
  五、项目组织实施
  (一)组织领导
  区卫计局和财政局在区政府的领导下,组织实施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工作,制定实施方案,落实补助资金,统筹协调,监督指导,推动专项补助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二)工作职责  &  &
  1、区卫计局和财政局负责制定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实施方案和专项补助资金的拨付、管理办法,确定正常产住院分娩基本服务项目和限价标准;负责补助资金的分配以及项目的管理和监督。
  2、区卫计局是实施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专项补助项目的责任主体,负责辖区内项目组织管理和具体实施,加强补助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指定区级妇幼保健机构做好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的基础信息收集、统计、分析和上报工作。加强辖区内医疗机构和人员服务资质的监督管理,规范助产技术机构医疗行为。
  3、区妇幼保健院负责项目技术指导,以及信息的分析统计工作。
  (三)工作要求
  1、宣传动员:广泛宣传、充分告知住院分娩补助政策,动员农村孕产妇到医疗机构住院分娩。
  2、任务数:翔安区4500例。其中新店1720例,马巷1130例,内厝700例,新圩680例,大嶝270例。
  3、各卫生院每季度要上报分娩补助统计表,并把所有原始材料和单据保存以备核查。
  4、补助经费按实际补助金额核拨。&  &
  5、项目完成时限:日前完成住院分娩补助发放工作。
  六、信息管理
  各卫生院每月上报农村妇女重大公共卫生项目月报表,每季度上报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季度统计表。区级妇幼保健机构负责按季度统计辖区内住院分娩基础信息和补助信息,按照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途径逐级上报。
  附件:翔安区2015年农村住院分娩补助计划表
    附件:
  翔安区2015年农村住院分娩补助计划表
  镇街名
  预估数(人)
  拟补助人数
  (人)
  每人补助
  金额(元)
  拟补助总额
  (万元)
  大嶝街道
  马巷镇
  新店镇
  内厝镇
  新圩镇
  注:补助工作根据各镇实际住院分娩人数进行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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