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办学地点及校址:沈阳市沈丠新区沈北路30号
二、藝术类招生计划说明
三、艺术类专业设置说明
㈣、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一)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标准: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并依据辽价发[2016]36号相关文件,依照办理收费许可及備案的标准向学生收费
(一)批次设置情况:辽宁传媒学院2020招生简章執行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规定的批次设置以及投档原则。
校考具体考试省份、地点、时间等信息以各省考试院公布為准
凡我校组织校考的省份,若生源省有省统(联)考考生须获得相应省统(联)考专业合格证,且考生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省招办划定的艺术类文化课录取控制线上按我校校考专业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生源不足,我校则同时承认省联考与其他本科院校校考合格成绩)如校考专业课成绩同分,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向低分录取如文化课成绩同分:文科按语文、数学、英语;理科則按数学、语文、英语成绩从高分向低分录取。 |
辽宁传媒学院2020招生简章2020年艺術类本科专业
录取规则:报考美术类专业的考生需取得生源省美术统考本、专科专业合格证课考试成绩需达到考生生源省规定的艺術类本、专科控制线以上。按“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2+专业课成绩(统考)”计算综合分依据考生综合分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安排录取专业。 在考生专业安排过程中当考生综合分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的分数要求时,如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将根据考生综合分,從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按各省招考办录取原则处理当综合成绩并列,则按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如文化课成绩同分:文科按语文、数学、英语;理科则按数学、语文、英语成绩从高分向低分录取。专业志愿级差為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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