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南津镇人民政府资阳市雁江区南津镇2020年振书村(建制村调整后)水利设施 |
四川旭永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成都市武侯区武科东四路10号附6号1楼 |
元(以财政评審清单下浮2%作为本项目合同价格) |
资阳市雁江区南津镇2020年振书村(建制村调整后)水利设施 施工工期: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内完成并交付驗收 供应商根据本项目提供的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进行施工,必须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技术规范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验收合格标准。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
磋商小组成员:田林 磋商小组组长:王四 采购人代表:刘真荣 |
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
本项目采购代理费用标准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收费标准计算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支付。 |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资阳市雁江区南津镇人民政府 |
资阳市雁江区共和街32号 |
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 |
四川蓉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政府东路10号 |
联系人:邹女士;联系电话:028- |
3.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標、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Φ小企业声明函》 |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6.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貧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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