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武2016农机补贴目录啥时候到?15年买的农机,16年6月3号审的,补贴款到现在没有下来,

谁动了我的农机补贴?
近日笔者在枞阳县检察院采访时了解到,2015年上半年,该县农机局共争取农机补贴资金840万元,在资金发放过程中没有收到一起群众举报,没有发现一起职务犯罪案件。这是该院去年成功查办一起农机补贴领域渎职犯罪8人窝案带来的直接影响。检察机关在这起重大渎职案件中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400余万元,在安庆市乃至全省范围都产生了较大反响,入选安庆首届十大优秀民生检察案例。
一碗夹生饭
这事要从2013年8月说起,安庆市枞阳县检察院接到省检察院、市检察院转来的一封举报信,说该县农机局在办理农机补贴过程中存在渎职行为,有部分农机经销商利用农机销售骗取补贴中饱私囊。检察长把案件交给了反渎局。局长反复掂量着这封信,顾虑重重。这个案件在转入检察院之前,枞阳县纪委、公安局经侦大队都曾经查过,原农机局长吴刚也因此案被免职。现在由检察院对这起旧案启动侦查模式,对手将是对抗性和警觉性都显著增强了的“老油条”,案件如果出现任何一点纰漏,都可能导致所有的努力前功尽弃。
农机补贴是国家出台的惠民政策,如果不能正确实施,对不应分配发放的资金违规分配,或者违规超额审批发放补贴,不仅会给国家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也会让农户利益受损,使农户因公职人员滥用职权的行为对国家的惠民利民政策发生误解,甚至对国家机关的公信力产生严重怀疑。
为了把夹生饭办成无法翻供的铁案,办案人员决定从外围开始秘密调查。他们了解到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申报和审批程序,按照农民申请、张榜公示、签订协议、联系供货、交款提货、核实机具、上报结算的程序操作,申报和结算是两个最容易出现渎职犯罪的环节。办案人员全面调取了补贴申报材料、初核材料、审批材料和会计账目,依据补贴名录,筛选违规领取和虚假套取补贴的情况。
为准确查明究竟有多少农户真正购买了农机,办案人员马不停蹄地展开了调查。
在枞阳县老洲镇王套村村委会主任许抗美家,66岁的村民方爱华说“我最近几年没有买过农机,也没:有领过农机补贴。大概三四年前,村主任许抗美来找我,讲徐光虎的姨夫要借我户口簿并照个相,到时付我100元钱工资。我想这是好事啊,就把户口簿拿给许抗美复印了,他们就给了我100元钱。”
同村51岁的村民陈小平也证实,大概三四年前的一天,许抗美和同村的徐光虎借其户口簿复印并照个相,给了100元钱。后来徐光虎的亲戚用面包车拉了他们六七个人去县城,站在水稻直播机旁边照了相,回来后他们就给了100元钱。
方爱华和陈小平并不知道,自己的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与水稻直播机的合影将与枞阳县老洲镇陶圩村,汤沟镇龙堤、后湖、田间村,周潭镇大山村血吸虫防疫区的165户村民一样,最终会被送到县农机局局长吴刚的办公桌上,成为农机经销商周爱桃、周润桃骗取农机补贴的“申报材料”。
周爱桃是枞阳县横埠镇“田田青”牌水稻直播机生产商,周润桃则是“神龙”牌水稻直播机生产商,他们明知自己申报补贴前已售出的水稻直播机不符合申报补贴条件,为了骗取每台水稻直播机中央财政补贴3540元、血防区每台5900的费用,通过熟人介绍、给付酬金等手段,与时任枞阳县农机局局长吴刚共谋,骗取国家农机补贴。吴刚在负责县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申报、管理和监督工作中,明知周爱桃、周润桃不符合申报补贴条件,依然违反省、市、县关于农民购机享受补贴必须按照先申请后购机的程序规定和要求,滥用职权,研究决定让其申报补贴;在没有进行现场逐台逐户核查的情况下,同意网上结算。吴刚指示县农机局推广站副站长吴新天把这些假信息录入省农机购置补贴专用系统,并打印出《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申请表》、《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协议书》、《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协议书附表》。吴刚在上述165份协议书上签名确认后,日,周爱桃、周润桃非法套取国家农机补贴资金97万余元,造成国家利益重大损失。
两个月苦战
办案人员在高温天气里连续奔波两个月,走访了全县18个乡镇,对真实购机户和冒名顶替者进行核实,对821人做了询问笔录,调取相关书证385份,获得了大量的证据材料,查明了县农机局副局长吴名祥滥用职权、受贿的犯罪事实。
2011年,枞阳县农机局制定下发了农业机械购置补贴资金使用方案,明确规定一户农民年度内享受补贴的购机数量上不超一套。
2011年4月,“安徽省龙涛集团”法人代表汪朝龙与合肥金锡机械有限公司签订了购买18台粮食烘干机的销售合同,金锡公司告知汪朝龙,该机型可以享受国家农机补贴款。双方在合同上约定差额购机,在扣除国家农机补贴款后,汪朝龙支付了购机款,并在备注栏中明确注明了“补贴款已扣除”。此时,汪朝龙的行为已经违反了当时的政策。按照规定,应该是由汪朝龙先向农机局提出购机申请,农机局核实后给其发放购机指标,他再拿着指标去购机,享受补贴。1个农户至多享受1台补贴。但现在汪朝龙还没有拿到购机指标,就已经享受了购机补贴。而且还不是1台的补贴,是18台。于是,日,汪朝龙指使18户农民谢某等人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到枞阳县农机局,虚构每人购置1台粮食烘干机的犯罪事实,为其申报了18台粮食烘干机国家农机补贴。第一批骗取30多万元国家农机补贴。
同年9月,汪朝龙购买了两台色选机,为再次骗取国家农机补贴,故伎重演,借陈瑶湖镇居民凌某身份证、户口本及其本人身份证、户口本,虚构凌某购置了其中一台色选机的事实,到枞阳县农机局同时申报两台色选机国家农机补贴,骗取国家农机补贴4万元。
为继续骗取国家农机补贴,汪朝龙在原有基础上进一步虚构事实,指使当初申报的18人在所谓的合伙协议上签字,证明上述18人与汪朝龙合伙经营关系,并制作了请求给予办理农机补贴的报告,共骗取国家农机补贴共49万元。
县农机局局长吴刚在负责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申报、管理和监督工作中,滥用职权,弄虚作假,明知18台烘干机系汪朝龙一人购买,18名申报人全是冒名顶替者,仍与分管副局长吴名祥、购机办主任共同商量,违反规定给汪朝龙办理农机补贴。吴名祥在担任副局长、分管农机补贴工作、任购机补贴领导小组副组长、履行发放农机补贴工作职责中,同时收受他人贿赂,违反规定,不正确发放农机补贴,致使国家利益遭受122.8万元损失。
种种证据表明,这是一起典型的贪污贿赂与渎职犯罪交织的案件。
一案牵出8人
由于吴刚、吴名祥及农机推广站副站长吴新天在农机购置补贴审核工作中,不认真履行职责,出现农民购入的机具型号与实际入户机具型号不一致,致使非补贴机型得以补贴、低补贴机型得到了高额补贴,导致刘康、段贤伍等不法商人在周爱桃、周润桃、汪朝龙之后相继诈骗国家农机补贴屡屡得逞。
2008年,刘康购买了两台粮食烘干机,2011年6月,该两台粮食烘干机出现故障,需要维修,刘康遂电话联系厂家辰宇公司法人代表段贤伍,二人商计由段贤伍负责将两台烘干机维修并翻新,由刘康负责将该两台维修后翻新的粮食烘干机申报国家补贴,骗取的国家补贴归段贤伍所有,段贤伍免去刘康的机器维修费。由马飞具体操作将该两台粮食烘干机维修翻新,并将标牌上的数值全部换成5HXG-15(15吨)型粮食烘干机数值,开具5HXG-15型粮食烘干机发票。2011年4月,刘康与段贤伍签订了4台5H-12型(12吨)粮食烘干机的销售合同,根据2011年的农机补贴标准:5H-12型(12吨)的粮食烘干机每台补贴3.3万元,5HXG-15(15吨)的粮食烘干机每台补贴5万元,为骗取这其中的差价,段贤伍和马飞更换了实际销售给刘康的4台5H-12型粮食烘干机的标牌,全部换成5HXG-15型烘干机的标牌。刘康在明知一户农民年度内只能享受1台粮食烘干机国家农机补贴的情况下,仍指使程某等3人,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到枞阳县农机局,谎称每人购置了1台粮食烘干机,将翻新的两台烘干机和新近购买的4台烘干机中的两台申报国家补贴,骗取国家补贴。段贤伍参与骗取国家补贴28.8万元。刘康参与骗取农机补贴17.1万元。
一个案件中查出了8个犯罪嫌疑人,其中有2名系科级干部。战果的不断扩大让办案人员又有了意外的发现。
除了举报信上所说的诈骗、渎职犯罪以外,办案人员收集到的证据表明,县农机局涉嫌单位犯罪。
2008年1月至2011年2月,安庆晓平农机公司等公司在枞阳销售一批农业机械并申报国家农机补贴,枞阳县农机局在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过程中,违反规定,集体研究决定以收取赞助费的名义,分别向其索要赞助费55万余元,要求农机车辆入户时定点到枞阳县人寿财产保险公司投保交纳强险和商业险,收受回扣26.7万余元,用于单位的费用开支;2010年7月要求生产商周润桃、周爱桃支付农机局全体职工去江西方向旅游费用40960元。累计85.8万余元。
意外的收获让办案人员一扫连日来的疲惫。
全作有罪判决
2014年10月,吴刚等8名被告人经枞阳县法院审理后,先后作出判决。以滥用职权罪判处吴刚有期徒刑2年;枞阳县农业机械局犯单位受贿罪,判处吴刚有期徒刑2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3年。(注:《刑法》规定,对单位犯罪实行双罚制。对单位处以罚金刑,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自由刑或罚金和没收财产。结合本案,法院判处该农机局有期徒刑2年,应该由吴刚承担,与其滥用职权罪判处的2年有期徒刑实行并罚,合并执行有期徒刑3年。)被告单位受贿赃款继续追缴,依法上缴国库。
以滥用职权罪判处副局长吴名祥有期徒刑1年6个月,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6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年6个月。退出赃款15900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以滥用职权罪判处推广站副站长吴新天拘役4个月,犯受贿罪,免于刑事处罚,决定执行拘役4个月。退出赃款7900元,予以没收,上交国库。
以诈骗罪判处周爱桃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并处罚金20万元。
以诈骗罪判处周润桃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处罚金10万元。
汪朝龙等3人均以诈骗罪分别被一审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到5年不等的刑期。
涉案赃款全部予以没收,上交国库。
四条检察建议
该院并没有就案办案,而是注意案件背后的问题。经对此案分析发现,农机主管部门存在对农机补贴的监管机制不健全、制度落实不到位、监管缺失等问题,遂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及时建章立制,完善程序,规范管理。现在,该县农机部门的农机补贴工作基本实现了“谁办理、谁负责,谁核实、谁负责”“见人、见机、见票”“人机合影、签字确认”的工作程序,从机制上堵住了农机补贴款造假冒领的漏洞。同时该县其他领域的政策性补贴工作也逐步规范,确保国家的惠民政策能够依法落到实处。张燕
本文来源:中安在线-新安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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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社借农户之名购农机 套取国家补贴后加价转卖
核心提示:
登记了身份证的农户们,并没有真正买下农机,但上百台农机还是由合作社以农户名义买下。老方担心,有人利用政策,低价购进后加价转卖牟利,甚至套取国家农机补贴资金。
原标题:襄阳一合作社借农户之名购农机
将其中部分机械违规加价转卖纪委已问责相关部门4名责任人
一份网上公示列表,引出一起借用农户名义购置农机事件。
近日,襄阳市襄州区张家集镇农户老方向本报反映,今年5月,他在&襄州区阳光农廉网&上看到一份公示列表,显示2012年张家集镇很多农户购买了农机,而且享受国家补贴。但他发现,其中有多名他认识熟悉的农户根本没有购买农机,老方追问到底有多少农户在自身不知情时购买农机?补贴款去哪了?
连日来,记者赶赴襄州区进村入户调查,发现确实有当地合作社借用农户名义购买百余台农机,并且将其中部分农机违规加价转卖。
襄州区纪委已对区农机办、财政局相关人员进行问责,区农业局也对涉事合作社违规情况记录在案。
图为:近百台农机还存放在双丰收合作社仓库内
农户莫名上了购农机补贴表
17日下午,记者在襄阳见到了老方。&襄州区阳光农廉网&是由襄州区纪委主办的一个网站,张家集镇农户老方就是在这个网站上看到那份农机购机补贴发放表,列表显示,2012年,在张家集镇施营村有14名农户购买了农机。他与其中几家认识的农户核实发现,他们并没有购买机器。不仅如此,他还看到其他村的一些亲友,也在购机名单之中,但这些亲友也没有买过农机。
老方打听得知,2012年3月,当地一家合作社邀请镇上百余名村民到农机市场,让农户们登记身份证。事后,合作社不但请村民吃了饭,还给了村民每人一两百元的好处费。
登记了身份证的农户们,并没有真正买下农机,但上百台农机还是由合作社以农户名义买下。老方担心,有人利用政策,低价购进后加价转卖牟利,甚至套取国家农机补贴资金。
众多农户对购农机充满疑惑
记者从&襄州区阳光农廉网&上发现,2012年,张家集镇共有约170户农户购买了农机,包括四轮拖拉机、水稻插秧机、谷物联合收割机等。这些机器售价从数十万元至数万元不等,而国家对这些机器的补贴款从近十万元至几百元不等,并且补贴资金已经发放到位。
农户们到底是否购买了农机?带着疑问,记者在该镇展开调查。
17日下午,记者赶至张家集镇汪庄村。65岁的汪光义是该村三组村民,网上列表显示,他在日购买了一台水稻插秧机,当时售价1.96万元,国家补贴0.9万元。记者找到汪光义时,他正在家门前晒稻谷,谈起农机一事,他表示自己从来没有购买机器,至于网上为何显示他曾购买机器并享受国家补贴,他并不知情。
该村6组的村民黄群发是列表中另外一位购买了农机的农户。&买了插秧机。&当记者询问他时,黄群发如此表示。&现在机器在哪?&记者追问。&在亲戚家。&黄群发闪烁其词。
在记者一再追问下,黄群发承认,他其实没有买过插秧机。至于为何在购机名单上,他不作回答。
17日、18日两天,记者走访了该镇7个村十余个小组,面对面调查了十多户村民,他们均表示,家中没有购买过农机,对自己如何上了名单还享受了补贴,充满疑惑。
合作社邀农户集体购机
18日下午,在张家集镇王岗村十组,李华生、李付军父子正在田里犁地。购机名单显示,父子两人分别购买了一台水稻插秧机,但他们表示没有买过。&村主任知道咋回事。&按照李氏父子的指点,记者在田里找到该村村主任李华财。
面对记者,李华财说,2012年春,有人邀约农户到襄阳市内的一个农机市场,拿走了他们的身份证,之后登记购买农机,还要求农户和机器合影。当时很多人受邀,购买农机后吃了饭,村民们获得现金、手机卡或农用喷雾器等财物。
一位村民表示,他虽然不知道到底为了啥受邀吃饭,但既然有实惠,也就去了。&去了好多人,坐了两辆车&。
周当村村民任香元告诉记者,邀约大家购农机的,是襄州区双丰收农机专业合作社负责人宋涛。当时宋涛拿着她的身份证进行登记并购买了插秧机,但购机的钱并不是她付的,而是宋涛给的。这个说法也得到施营村另一位村民的证实。
合作社承认借农民资质购机
襄州区双丰收农机专业合作社成立于2010年10月,是一家专门从事粮食生产和为广大农户提供农机、农艺服务的合作社,并先后获得&全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全国农机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全省五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荣誉称号,该社负责人正是宋涛。
19日,该合作社工作人员梁学龙承认,合作社确实借用上百户村民的名义购买插秧机等农机,且其中十多台农机已经转卖。
梁学龙称,2012年,上级希望该社在当地推广机器插秧,合作社也想扩大经营,于是合作社就借用农户名义购买插秧机等农机,当年购买了100多台。但因为水稻种植面积下降、干旱等问题,这些机器并没有投入使用。
眼看机器闲置占用资金,后来合作社卖掉了其中的14台农机,并因此受到农机部门处罚,剩下的近百台农机还一直存放着。
区农机办两名副主任受警告
20日,襄州区纪委执法办公室主任周艳阳对记者介绍,2012年初,襄州区启动农机购置补贴工作。
当年3月下旬,襄州区双丰收农机专业合作社理事长宋涛,让宋营村经管站站长宋大雪出面,请村民帮忙购买几部插秧机。宋大雪找到施营村的5位村民,当天,宋涛以5位村民的名义办理了相关手续,购置了5台&AP4手把式插秧机&,每台单价1.96万元,国家补贴0.9万元,5位村民没有付款。
当年4月,宋涛又请施营村9位村民,以同样的方式帮其购买了8台&AP4手把式插秧机&和1台&2ZGZ-6乘坐式插秧机&,后者单价8.8万元,国家补贴5万元,村民均未付款。
上述14台机器由宋涛刷卡付款,补贴已发放给农机经销商。按规定,这些农机两年内不能转卖,但宋涛购机后不到一年,将这14台农机加价转卖给他人,从中赚取差价5100元。
襄州区纪委调查发现,襄州区农机办和财政局的相关工作人员,没有严格落实程序,购机审核把关不严,被宋涛借用村民资质购机,售机后对农机跟踪检查不到位,没有及时发现被宋涛违规转卖。
今年6月,襄州区纪委给予襄州区农机办副主任李学友党内警告处分,给予襄州区农机办副主任肖家启党内警告、行政记过处分。襄州区农机办工作人员喻兵、襄州区财政局农业科工作人员刘文,也被行政问责,对其实行了诫勉谈话。
此外,双丰收合作社理事长宋涛,上缴了违规所得5100元,襄州区农业局对其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并对合作社的违规情况记录在案。
借用农民资质购机是否违规
举报的村民老方认为,既然村民们并没有实际购买农机,双丰收合作社的行为是否存在违规甚至骗取国家补贴之嫌。
襄州区农机办主任徐南清介绍,按当年的政策,农民购买农机实行差额补贴,即国家根据农民购买情况,把相应的补贴款直接发放给经销商,农民购机价是扣除补贴款后的优惠价格。
对于双丰收合作社借用农户之名购买农机是否违规,徐南清认为,如果根本没有实际购买,而是编造申报材料骗取国家补贴,这涉嫌违法。其次,如果机器在两年内被转卖,是违规行为。
为此徐南清认为,双丰收合作社借用农民的资质购买农机,不算违规行为,因为这些机器都在。但转卖14台机器的行为违规,已做出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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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机购置补贴警示教育材料
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政府网&www.&日09:39 来源: 本站&作者:管理员
现将2011年以来,全国各地查处农机购置补贴领域职务犯罪案件及近期媒体报道的违规操作案例简要梳理如下,请各县(区)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认真学习,汲取教训,引以为戒。
一、&&&重庆市检察院查处案件情况及分析
重庆市检察院的通报显示,市检察院职务犯罪侦查局统一组织了农机补贴领域职务犯罪的专项查处,在全市范围内成功查办了一批农机主管部门与农机生产企业及经销商相互勾结,编造虚假农户购机资料,套取国家农机补贴的职务犯罪案件。
  截止2011年9月,全市共立案查办农机补贴领域职务犯罪案件39件61人,其中,贪污贿赂案件 28件46人,渎职侵权案件11件15人,处级以上干部要案11人(含副厅级干部1人),涉案金额达3396余万元。查处的农机补贴领域职务犯罪案件中,农机部门工作人员42人,占68.9%,其中农机管理部门局长、站长、副局长、副站长、部门负责人有34人,占55.7%,不少案件中,多名班子成员共同犯罪。
  从已经查办的农机补贴领域职务犯罪案件分析,个人贪污、受贿等犯罪行为通常隐藏在相关单位收取农机生产商、经销商以各种名目给予的回扣中,二者相互依存、相互掩饰,形成了农机生产商、经销商与农机主管部门共同窃取农机补贴款的非法利益链条。在已经查办的28件贪污贿赂案件中,同时涉及单位犯罪的6件,占21.4%。
  在查办的案件中,涉嫌贿赂犯罪的占81.97%。从贿赂犯罪的表现形式看,行贿人在多个地区向多人行贿,受贿人收受多个行贿人贿赂的现象比较普遍。同时,农机领域犯罪涉及多个环节,农机管理人员为了收受贿赂或完成农机推广任务,滥用职权帮助生产商及经销商谋取利益,贪贿犯罪与渎职犯罪相互交织。在查办的案件中,同时涉及贪贿犯罪与渎职犯罪的14人,占总人数的23%。
  6种手段套取国家农机补贴。统计还显示出,涉案人员主要通过六大手段进行犯罪行为。具体包括工作人员与经销商联手,共同造假;虚增单位支出,共同贪污;以多种名目行贿受贿;在经销商公司入股或收受干股;利用地区补贴差异,骗取补贴款;不认真履行职责,造成国家损失。
  案件还体现出,部分负责农机管理的工作人员,在履行工作职责过程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对不符合农机申购条件的企业擅自审批通过,或在明知企业出具的申报材料是虚假信息的情况下,不严格履行审核职责,致使大量农机补贴被违法套取,致使国家利益受损。
农机推广站站长因染指农机补贴款获刑。今年年仅41岁的原重庆市永川区农机推广站站长就因染指农机补贴款而获刑16年。据公诉人指控,该同志在2009年至2010年担任重庆市永川区农机推广站站长期间,滥用职权,造成国家遭受重大损失;利用职务之便侵吞公款74000元;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贿赂17.4万元。2011年10月20日,永川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分别以滥用职权罪、受贿罪、贪污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6年。
二、&&&湖南省及相关市查办案件情况
&&&& 长沙市某机械厂生产的2M-1铺膜机进入湖南省2010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目录,其基本配置要求是具有相关的培土机和动力,每购置一台国家补贴2800元。2010年7月份,靖州某农机商场负责人被告人谢某与长沙市某机械厂负责人钟某联系销售铺膜机事宜,约定由厂方供应只有培土机而无动力配套设备的铺膜机给谢某,并向谢某收取1400元一台的货款,无动力配套设备的铺膜机免费发放给农民,购机补贴资料上报后,所得到的每台2800元的国家补贴资金归谢某所有。之后,被告人谢某将此事告知靖州县农业机械管理局(以下简称县农机局)农机购置补贴办主任潘某(另案处理)。潘某向时任县农机局局长的俞某(另案处理)汇报。后俞某决定谢某每台给县农机局500元才给上报农机购置补贴资料,谢某同意。2010年8月份,谢某将长沙市某机械厂发来的无动力配套设备的铺膜机无偿发放给农民。然后谢某以售价5200元/台、共销售了285台向县农机局上报农机购置补贴资料。县农机局(另案处理)明知谢某发放的铺膜机不符合湖南省2010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目录中关于铺膜机的规定,仍然按谢某上报的资料向上级机关报送农机购置补贴资料。后国家财政以该上报的资料将798000元农机购置补贴转到长沙市某机械厂。被告人谢某与长沙市某机械厂按约定结算后,于2010年12月23日,按约定将142500元付给潘某。其中谢某非法获利204630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谢某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机关以财物,其行为已构成对单位行贿罪。在案发后,被告人谢某积极退赃,认罪态度好,可以酌情予以从轻。综上,判决被告人谢某犯对单位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被告人谢某非法所得人民币二十万零四千六百三十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2011年,怀化市人民检察院查办的农机补贴系列贪污贿赂案中,有7个县的农机局局长“落马”。全市共立案15起21人,提起公诉15人,已判决9人,涉案金额达470万元,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600余万元。其中涉及农机管理部门工作人员16人、经销商5人、农机生产企业5家,全市共有7个县的农机局局长被查处。原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农机局局长俞某,因犯单位受贿罪、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6个月。
三种形式套取农机补贴。2011年3月22日,湖南会同县检察院立案查办会同县农机局单位受贿案,该县农机局局长杨某等3人利用管理全县农机购置补贴申报和审核的权力,从2006年至2010年共收取经销商“赞助费”60.44万元,存放在单位出纳的私人账户中开支使用。其后,会同县人民法院以单位受贿罪判处杨某免除刑事处罚。
在会同县,有些农机经销商意见很大:“虽说我们的农机产品很受农户欢迎,也在《农机购置补贴目录》中,但如果我们不拿‘农机推广费’、‘赞助费’,农机部门照样以产品不适合本地生产为由,把我们排除在当地市场之外。况且农机70%的货款是先由农机局代收的,我们要不给他们好处,那70%的货款就会被推迟给付,导致我们资金无法周转。”
湖南检察机关在办案中发现,农机补贴领域职务犯罪主要是通过三种形式:制造虚假资料、违规调剂指标、以小套大等。
2011年12月,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破坏国家扶农政策、骗取国家农机补贴款案,以诈骗罪一审判处被告人朱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4 年,并处罚金9万元。同案被告人龚某、刘某也受到相应处罚。2010年5月至9月期间,身为某农机厂厂长的被告人朱某伙同农机定点经销商的被告人龚某、刘某,利用办理农机补贴手续的便利条件,以50-60元不等的价格收集农民身份证复印件一百余份,虚填“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协议书”,虚报机耕船销售量,骗取国家农机补贴款共计26.4万元。
违规调剂指标是套取农机补贴的另一种手法。政策规定,农机补贴指标不得调剂,但农机部门与经销商、生产商勾结,将未完成单位的指标调剂到已完成单位,再制造虚假异地购机,骗取农机补贴。
株洲市农机局科技质量科原科长陈某,违反规定允许茶陵县、醴陵市农机局擅自调剂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指标办理异地购机补贴,套取国家补贴资金62万 余元,个人受贿12万余元。株洲市检察院反贪局于2010年9月对陈某立案侦查,法院以受贿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三年,缓期三年执行。
其他套取农机补贴的情况还包括:将实际销售价格低的机具虚报成同类价格高的;将实际销售的部分机具虚报成整套机具;将没有纳入补贴的大型农机虚报成列入补贴的小型农机,以套取农机补贴。
 & 2011年,湖南岳阳华容县检察院反渎局立案查处了一起经销商伙同农机系统国家工作人员侵吞国家专项资金的案件。犯罪嫌疑人蔡某、唐某在任华容县农机局局长和农机推广站长期间,蔡某收受贿赂11.1万元,唐某收受贿赂11万元,涉嫌受贿犯罪。收受贿赂后,两人竟将空白购机协议发给经销商代销代办,造成经销商签订假购机协议套取国家农机补贴资金63万余元。
三、&&&辽宁省查办案件情况及分析
2011年,辽源市检察机关反渎职侵权部门立案查办渎职犯罪案件25件32人,其中特大案4件4人,大案8件8人,要案4件4人;已经侦查终结24件31人,侦查终结率为96.9%;移送审查起诉24件31人,移送起诉率为96.9%;已判决22件29人,当年立案的判决率为90.6%,滚动判决率为109.4%。
 & 2010年10月,辽源市人民检察院接到举报,称东丰县大阳农机站站长高某,用其亲属名义购买并倒卖2台大型农机,同时还用手中的审核权,帮助该镇农民赵某倒卖农机具10余台。这封举报信引起了检察院领导的高度重视,为了侦办此案,办案人员全面了解掌握了农机惠民政策以及犯罪易发部位环节。辽源市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整合了两级院办案力量,办案人员对查办时机进行了认真研究,最终确定在春节后的2月末3月初进行。专案组选准时机和突破口,采用侦查一体化机制查办该系列案件,仅用一个月的时间,就立案查办农机渎职犯罪嫌疑人22人。
  辽源市人民检察院反渎局侦查处处长说,东丰县2010年度享受国家农机补贴额度是3000多万元。由于农机购置补贴执行的是特惠制而不是普惠制,农机购置补贴相关条件都有一定的限制。这种农民需求与国家补贴产品之间的失衡关系导致了在农机系统内部一些不法分子的铤而走险,经销商通过农机贩子找顶名的农民签署虚假购买农机具协议,进行虚假交易,以套取农机补贴金,应当由农民支付的自筹款部分,都是由经销商的业务员或农机贩子直接将钱打入公司账户的,待层层审批及验收后,国家农机补贴金自动汇入生产厂家账户,经销商再与生产厂家平账。
四、广西博白县农机局长贪污农机购置补贴案调查
农机购置补贴是国家“三补贴”强农惠农政策的重要内容。作为一名农家子弟,广西玉林市博白县农业机械管理局原局长梁某并没有将赋予他的权力造福于民,而是借助农机购置补贴的机会,公权私用,中饱私囊,聚敛起数十万元的不义之财,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
博白县检察院提供的一份材料显示了一系列贪腐事实:2010年11月的一天,梁某在南宁市琅东车站旁收受广西某机电有限公司徐某的贿赂款20000元;2009年9月至2011年春节期间,梁某5次收受玉林市某农业机械有限公司阮某的贿赂款共133000元;2010年8月至2011年春节期间,梁某二次收受陆川县某机械厂张某的贿赂款共48000元……
法院审理查明,梁龙在办理销售农机和领取国家农机购置补贴款的相关手续上,为上述6个经销商提供了便利和帮助,先后12次非法收受好处费346000元。
博白县检察院副检察长、反贪局长谢某说,如果对梁某的上述受贿行为做一个量化分析,会发现两个现象:一是梁某前期的受贿按照次数平均,每笔约3000元左右,而到了最后一笔受贿竟然达到12万元,占其受贿赃款总数的三分之一还多;二是梁某前期受贿多在办公室,即行贿人提钱上门感谢,中后期梁某受贿地点有的在行贿人的单位、县城的公路旁,甚至玉林市财政局门口、南宁市琅东车站等。
五、重庆涉贪农机局长看守所写反腐论文
“在看守所的这一个月,真是度日如年。我真的很悔恨没有把握住自己的人生……”丰都县农机局原局长张某走进看守所后,为赎罪,他反思自身经历,写下一篇4060字的反腐“论文”,剖析了农机补贴领域的腐败成因。昨日,丰都县检察院向媒体披露了此事,以期对全市农机领域反腐敲响警钟。据悉,张某因受贿和贪污,数罪并罚,已被判刑12年。 &
张某曾是丰都县农业机械管理局局长。2005年的一天,农机公司的赵某来到张某办公室,希望在推广其经营的收割机上得到帮助。赵某承诺,此事不会让农机局的同志白帮忙,根据机型的不同,每销售一台就会给该局相关人员3000元至6000元不等的“好处费”。赵某的这一要求,得到了张某和该局副局长速某的同意。事后,赵某在当年年底给张某送去了1万元“好处费”。张某收下后,分了一半给速某,将剩下一半用作了自己的日常生活开支。后来,张某等人收人钱财一事暴露,被检方立案调查。经查实,从2005年至案发前,张某曾单独或伙同他人,收受多人所赠财物,共计39.7万余元。目前,张某被丰都县法院以犯受贿罪、贪污罪,数罪并罚,判刑12年。速某也因收人财物22.9万元被判刑。
悔悟:待审写反腐“论文”。“推广农机很辛苦,收取些‘辛苦费’,也未对农民造成损害……”刚被调查时,张某始终认为自己的行为未触犯法律。直到通过学习法律,张某才后悔莫及。在看守所里,张某给检察官写信称,他后悔没能把握住自己的人生。在悔恨之余,他还针对农机领域腐败频发的态势,用自己的教训,写下了一篇反腐“论文”,名为《农机补贴领域腐败问题成因分析与思考》。昨日,记者在丰都县检察院检察官手里,见到了这篇“论文”。张某在文中称,农机购置补贴领域腐败问题严重,一大批农机干部“倒”在金钱诱惑下。他还分析出导致农机补贴领域腐败难治的六大成因。
如:政策信息不对位;农机补贴产品价格机制不健全,价格虚高;农机补贴资金兑现方式不合理,国家资金企业发放;农机补贴监管体制不健全,基层断档缺位严重;目标考核指标设置不科学,“指挥棒”偏向;农机推广部门法律意识不强,拒腐防变能力差。为解决这些问题,张某在“论文”中一一提出建议。如制订简单化、直接化农机补贴政策;科学建立补贴产品价格和补贴标准的体制机制;改革农机补贴兑现方式等。
检方提出检察建议。“办完张某案后,检方特地组织检察官,对农机补贴领域的问题进行专题调研。”丰都县检察院介绍,根据调查,检方发现了该县农机局在农机推广服务、申报农机补贴、财务管理制度、法律法规学习等方面存在着一些问题,于是提出检察建议,以防止贪污受贿行为再次发生。检察官对此提出了一系列建议,如对农机补贴申报,在受理申请登记、审查、上报等环节,都要各设置二人以上专人负责。同时,还要有其他部门和人员对各环节进行监督,该公开的一律实行公示制,防止暗箱操作等。目前,这些建议得到了丰都县主要领导的批示,正在办理落实。
六、变了味的农机购置补贴
今年4月份,在本轮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正酣时,一些网站就出现了反映河北省鸡泽县农机办指定经销商、提前收费和乱收费等问题的帖子。县纪委组成专案组,对农机办立案调查。
“享受农机购置补贴咋这么难?从3月中下旬开始报名,到5月30日拿到《农机购置补贴指标确认书》,我整整等了70天,农忙快要耽误了。”河北省鸡泽县魏青村村民魏某告诉法治周末记者。由于他没有到县农业机械化办公室(以下简称农机办)指定的商家购机,补贴指标便迟迟批不下来,去农机办催问的次数太多,以至于被工作人员调侃“亲戚又来了”。
2012年上半年的购机补贴就高达450万元,对于鸡泽这个经济欠发达的省级贫困县来说,无疑有着巨大的吸引力,农户盼着,商家盯着,无数人惦记着,能否切分好这块“大蛋糕”,成了考验农机办官员能力与廉洁的试金石。然而,问题还是出现了,今年4月份,在本轮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正酣时,一些网站就出现了反映鸡泽县农机办指定经销商、提前收费和乱收费等问题的帖子。农机办推荐经销商。“我们到农机办报名申请购机补贴,管理科的工作人员魏某都会给一张名片,推荐我们到这家农机经销商选产品。”法治周末记者在几位农户手中,看到这样一张名片,正面上端大字为“鸡泽县农机补贴超市”,下排一行小字:“长兴农机配件经销部”,正中间是黑体大字“李某”,背面为补贴农机产品名单。据农户反映,原来农机办还发过另外一家经销商的名片,也是印着“鸡泽县农机产品补贴超市”,“那是邻县农机经销商在鸡泽县开发办院内成立的临时机构,半个月后就不见了”。
鸡泽县小寨村村民董某表示:“在农机办主任办公室,张某建议我去李某门市买车,说这是新成立的农机补贴超市,出了问题农机办可直接管住,别的地方不管三包。”“按照名片的地址,我找到‘长兴农机配件销售部’(以下简称长兴销售部),发现只是一家经营农机零配件的门市,根本不具备经营动力机械的资质,感觉售后服务没有保障,所以没有选定这家经销部。”魏某对记者说,他不认可长兴销售部,农机办就拖着不给办补贴申请手续,直到他向长兴销售部交了200元购机定金、并向农机办出示定金条之后。记者注意到,魏某的报名时间与他向长兴销售部交定金的时间,两者相差了34天。与魏某的“执拗”不同,驸马寨、柳营村和吴官营的冯、陈、何三位村民,在4月初就向长兴销售部交纳了500元至1000元不等的定金,因此,拿到农机购置补贴指标确认书相对较早,农机已经买回家。短短一上午,记者就看到9份长兴销售部的定金单,鸡泽县农机办的一位工作人员向记者透露,申请补贴指标,“都要先去长兴销售部交定金,一个都不能少,除非你是李某或有关领导的亲戚朋友”。根据农机购置补贴申请流程,农民需要持有效身份证件先到县农机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填写《农业机械购置专项补贴资金申请表》,注明购买机具的名称、生产厂家和型号规格,加盖村、乡两级意见后交到农机办,农机办经过初步审查,然后上网公示7日,没有异议后即可获得指标确认证书。邯郸市一位农机干部向记者介绍说,其实农机办的审核手续特别简单,就是确定购机者为本县农民和购买机具属于国家补贴产品,一般10天就即可领到指标确认书,农民手持指标确认书,可以到任何一家具有农机补贴资质的商家购买农机,仅支付补贴后的差价即可,“从来没有先交定金这个说法”。2012年6月4日,法治周末记者在鸡泽县农机办采访时,农机管理科工作人员魏某对发名片一事未予否认。但究竟是自己的意思还是领导安排?他称“不能说,必须经过县宣传部、尤其是我们主任的允许后才能说”。记者拨通鸡泽县农机办主任张某的电话,被拒接,短信说明采访意图,也未得到回复。
违规收费知多少。一张、两张、三张,魏某数着手中的票据。
2012年3月19日,魏青村村民向鸡泽县农机办申请农机购置补贴,并按照要求交纳了1407元的费用,得到了大大小小10张票据,金额1100元,“还有307元没开票,不知什么意思?”魏某说。法治周末记者看到,这些票据分为两种,一种是手写票,票头为“河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特殊场合票据”,票据注明仅限于非工作时段或远离市区的偏远地区使用,这种票有4张,收费项目包括报名费、考试费和培训费等8种费用,金额720元;另一种为定额手撕发票,共6张计380元,其中50元一张注明“挂牌”,其他均注明“资格证”。在驸马寨村康姓村民的家中,他告诉记者:“我在农机办报名时也交了1407元,给了一叠子票,我看都没看放起来了。”说着他翻箱倒柜地找,最终未能找到。记者在鸡泽调查期间,农机户的普遍反映是“收费有点乱”,柳林口村村民贺某,交了1407元,收据只有680元;善堡村村民刘某,“交了1217元,开票开了720元”;库庄村史某交了1817元,“都未开票,连个白条也没有”。更关键的是,记者见到的所有农机办开出来的票据,均没有出票人农机办的任何印章。崔某,鸡泽县农机办财务人员,主要负责出纳工作,他向记者坦承:“办一个拖拉机证照手续收费1407元,一个联合收割机收费1817元,都是张某主任或魏某把人领过来,告诉收多少我就收多少,我也知道提前收费违规,搭车收保险费不对,但我听领导的。”记者随机抽出一张培训费300元的票据:“你们收培训费,真的培训了吗?”“没有培训,只是让他们回家自学,然会参加考试。”崔某答道。关于票据问题崔某是这样解释的,“特殊场合票据”从税务局领来就是这种票,不是刻意要求的。印章由会计负责保管,会计在其他单位兼职,晚上才过来处理账目,“我和他两头不见面,所以无法在票据上加盖印章”。“收款不开票,一是代别人收费的没票,如保险费,还有就是当时没票了,但我的账上都记得清清楚楚,错不了。”崔某给自己找了这样的理由。崔某表示,代收保险费他们从4月底就停止了,以前收的正在通知农机户领回去。而驸马寨的康姓村民说,前几天农机办还在催要300多元的保险费,否则不予挂牌。农机户向记者反映,还有一个农机安全会员费,说是自愿其实不自愿,联合收割机驾驶员交500元,小拖拉机手交100元,也没有正式发票。另外,农机的交强险只有90元,让农机办代收一下就变成了300多元。“我们感觉今年不寻常,县里的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会议4月22日才召开,而3月中旬农机办的补贴工作已经开始了。”农机办的一位员工表示。起初他们认为是新来的主任张某不懂业务才这么做的,但随后张某在一次会议上的讲话,让他们改变了看法。“今年我们县农机补贴要重点推荐长兴销售部,就是李某那个门市,那是咱们县的补贴超市,他们服务好”,这位员工说。尽管这句话是在领导班子会上讲的,但很快传开了,国务院“三个严禁”明确指出,“严禁强行向购机农民推荐产品”,不要说强行,一般推荐也不可以,我们普通员工都懂得这是不可逾越的红线。他如此强调说。长兴农机销售部与鸡泽县农机办同在一条街上,相距不过几百米,如果不是路人的指引很难找到,看不到“长兴农机配件销售部”的招牌,门市内陈列着三角带等多种零配件,只有门口放着一台小型拖拉机和几台无动力农具。“上半年指标用完了,我这里补贴产品齐全,都在仓库里,下半年补贴从7月份开始,欢迎来购机。”看到有人进来,老板李某热情地做着推介。多名农机户向法治周末记者反映,说到补贴产品,长兴销售部连销售小型拖拉机的资质都没有,想买拖拉机以上的大型机械,钱交到这里,货却是从外地经销商那里提,票也是从外地开,鸡泽绝大部分农机户都是绕了这样一个弯,无形中增加许多负担。农机办的问题,还是引起了纪检、监察部门的重视,据鸡泽县政府一位工作人员介绍,县纪委组成专案组,已经对农机办立案调查,并划走了账外资金数万元,负责这项工作的是县纪委常委、监察局副局长李某。记者致电李某,他说是在对农机办调查,但他现在医院,具体情况不方便说。据了解,农业机械的补贴率为销售价格的近30%,补贴可以给商家来带3倍以上的销售额,农机销售的利润点在多少是商业秘密,不得而知。邯郸某县一位农机办主任对记者这样谈他的感受,“农机购置补贴规模一下来,我家立刻热闹起来,一些人想方设法找上门来,有厂家,有经销商,也有亲戚朋友,都想从中分得一杯羹。一位厂家曾经承诺,只要指定或介绍农户买他厂的农机,按销售额的10%提成,补贴结算完毕立刻现金兑现。”“钱是好东西,谁不想要呀?但我很清楚,一旦把持不住将跌入深渊,所以每到这个季节,我就躲出去,一切靠下属按政策办。”他感叹,农机办是个穷单位,不光个人需要钱,单位也需要钱,但要记住一个原则,只能向政府要,不能向农民要、不能向厂家要,也不能向经销商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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