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文件精神经合浦县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认定和公示,现将合浦县2019年春季中尛学教师资格认定结果予以公告
通过认定的申请人员请按以下要求领取教师资格证书:
合浦县政务服务中心五楼综合窗口1。
三、领取证書需提供的证件
(一)申请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领取教师资格证书
(二)如遇特殊情况需代领人代领的,代领人应提供申请人本人书面委托书、申请人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代领人身份证原件
(一)《教师资格证书》1本。
(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1份申请人須及时将申请表交到本人档案管理部门存入个人档案中。申请表遗失、损毁不补
申请人领取证书时,请认真核对《教师资格证书》和《敎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内容是否一致如有误,请立即说明待内容更正后再约定时间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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