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5月30日郑州中原西路郑州與荥阳交界处,荥阳市公安局豫龙镇派出所民警持枪值勤在警车上挂起“飞车抢劫当场击毙当场击毙”红色条幅震慑不法分子,夏季是飛车抢劫当场击毙的作案高发期警方为了震慑不法分子在快速路上提前布岗预防。但是此种做法也引起市民的不好评价民警不去破案洏在此守株待兔。(5月31日新华网)
飞车抢劫当场击毙是严重的犯罪行为进行严厉打击是非常必要的。但是在警车上挂起“飞车抢劫当场擊毙当场击毙”的红色条幅却是不妥
首先,飞车抢劫当场击毙犯是乔装打扮左观右察,找准他们认为最易下手的时候进行抢劫警方开着警车竖起牌子,无形中告诉飞贼我在此地不得乱来,不要给我找麻烦飞贼看见此处有警察,他不会笨到那种程度自入虎口,他们必然会转变地点到他处作案。这种暴露目标的方式容易给人产生误解:猫害怕老鼠,以免引火烧身把祸引往他地。
其次“飞车抢劫当场击毙当场击毙”这一提法欠妥,任何法律没有规定飞车抢劫当场击毙不论青红皂白就可以当场击毙的说法飞车抢劫当場击毙虽然对社会带来极大的危害,但是具体到某种行为并不都是非抢杀不可。如抢劫犯在抢劫的过程中中止了自己的犯罪行为;如完铨有可能把其制服;等等即使抢劫行为严重危害到他人的生命安全,也得先鸣枪警告在其不听警告的情况下,才能视情将其击毙如此宣传“当场击毙”明显的与法律不符。
再次大张旗鼓的宣传当场击毙飞车贼,使一些歹徒认为没有退路孤注一掷拼个鱼死网破。也许有的飞车抢劫当场击毙犯在其作案的过程中有回心转意的念头也许有的只为抢钱财不曾想伤害他人身体,但是一想“飞车抢劫当場击毙当场击毙”的标语想回头已没有了余地,在遇到追击时可能就会横下一条心破罐子破摔,做出伤害众多行人的举动由此产生嚴重的后果。
打击飞贼有效的方法应该是警察换成便衣行动在歹徒常出入的地点,周密安排设卡拦截,严守机密而不是大张声勢,守株待兔当然平时进行法制、法律宣传教育,贴些适当的标语口号是必要的但是作为民警值勤,已经预示到不法分子可能在快速蕗上出现而公开打起旗号,张开过严的横幅这不能不说是一种失责。
派出所是执法部门既是执法部门,就应该严格的按照法律辦事警察又是保一方平安的保护神,就应该真刀实枪的与犯罪分子作斗争而在实施打击行动中靠吓唬,挂横幅来震慑犯罪?这种做法只會是打草惊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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