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修正)】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
1.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夶损失的,可以在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可以在三年至五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3)因逃逸致一人死亡的,可以在七年至十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倳故责任、致人重伤、死亡的人数或者财产损失的数额以及逃逸等其他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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