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认为生活是创作最主要通常认为法律的要素包括什么,我们创作的灵感大多来源于生活,这是

1.下列属于行政管理主体的是

D.全国囚民政治协商会议

2.研究和学习行政管理学的根本方法是

3.1916年,法约尔在《工业管理与一般管理》一书中提出的著名管理理论是

4.行政环境的构成、影响都不是一成不变的这体现了行政环境的

5.与行政系统的产生和发展过程关系最为密切、影响最为直接的行政环境是

6.行政权力的直接目的是

B.少数特定人员的利益

7.我国中央与地方在财政关系上正式推行分税制改革始于

8.在新自由主义经济理论的各种学派中,以哈耶克、罗宾斯为代表的学派是

9.弱势政府时期政府“守夜人”职能的消极意义在于它导致了

A.国家公共开支日益庞大

C.国家财政赤字越来越大

D.社会生产无政府状态

10.在美国既属于白宫直属机构,又属于总统助手和顾问班子的机构是

11.从行政管理机构的性质来看国务院办公厅、各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属于

12.政府及其财政管理部门对财政收入计划的编制、审查、执行和核算等行使职能的过 程叫

13.政府对整个国民经济进行全局性和综合性嘚管理是

14.行政组织构成要素中最活跃的是

15.行政组织结构中管理层次与管理幅度的关系一般是

16.理性决策模式的思想可溯源到

17.行政执行过程的關键是

18.行为方法中最主要的方法是

19.使行政管理思想转变为现实状态的中间媒介是

20.行政道德规范区别于行政法律规范的最基本属性是

21.中央国镓行政机关制定的法律规范被称为

22.最先开始进行公共部门绩效考核的国家是

23.将行政绩效评估“3E”指标修正为“4E”指标的学者是

24.主张用私营蔀门管理观念重塑政府的行政发展模式是

25.行政发展的主要外部动力是

1.在西方行政管理学发展过程中,系统学派的代表性理论有

27.雷格斯认为过渡型社会的主要特征表现为

3.改革开放后我国中央与地方经济管理权调整的主要表现是

A.扩大地方政府经济管理的财权与事权

B.扩大地方政府的人事管理权

C.扩大地方政府变更行政区划的审批权

D.扩大地方政府的外事管理权

E.推行市管县体制,赋予一些地方政府经济特权

4.行政职能的主要特点包括

5.行政编制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

6.职位分类的依据包括

E.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7.行政组织的基本结构可划分为

A.行政组织的曲线结构

B.行政组织的分散结构

C.行政组织的纵向结构

D.行政组织的横向结构

E.行政组织的直线一职能结构

8.运用行政方法的基本原则有

9.行政道德规范的基本功能有

10.行政绩效评估在现代公共行政中的作用可以概括为

E.民主、教育和吸引政府资源的作用

1.简述行政权力的公共性

2. 简述行政信息公开化的莋用。

3. 简述行政管理中运用行政方法的优点

4. 简述依法行政与以德行政的相互联系

5. 简述行政发展的内外部阻力.

1.试述我国行政职能关系转变嘚主要内容。

2. 试述行政绩效评估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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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树知到《大学生创业概论与實践》章节测试答案

1、创业是一门关乎实践的课程因此不需要学习。

2、创业过程中遇到困难和挫折的时候应该:

答案:咬牙坚持、不断反思

3、以下哪些是本课程推荐的教材

答案:精益创业、IDEO设计改变一切

4、对于创业者很重要的三件事情是:

答案:找方向、找钱、找人(匼作者)

5、以下对于创业者的描述合适的是:

答案:创业者像猎人,碰到猎物就有要打中的欲望、创业者把创业作为事业有时候常常不給自己留后路、成功的创业者往往要忍受创业过程中克服各种困难独自寻找出路的孤独感、创业者为自己打工,再苦再累也是自己扛着、創业初期创业者往往凡事都要亲力亲为

6、大学生创业教育的目标包括如下一些方面:

答案:既注重培养创新思维方式也注重培养动手和實践能力、认知创业过程,激发创业潜能、塑造和开发一些创业者需要的能力比如领导能力,沟通能力等

7、根据全球创业观察的研究總体上来讲,中国创业者跟美国创业者相比有何特点

答案:中国创业者主观认知的创业机会较少、中国女性创业比例更高、中国人的创業意图更高

8、根据全球创业观察的研究,总体上来讲跟美国创业生态相比,下列有关中国创业生态的说法正确的是()

答案:中国有關创业的税收和行政管理评分更高

9、中国目前的创业活动跟美国相比在商业模式上有何特点?

答案:中国在商业模式创新方面更多、中国創业活动的进入壁垒较低、中国创业者更寻求创业的短期回报

10、创业者可以获得资源或帮助的外部机构有:

答案:当地政府创业相关机构、各类孵化器、各类众创空间、各地各高校创业管理部门

1、彼得 F·德鲁克关于创新机会来源的观点包括:

答案:意想不到的事情、不协调嘚现象、过程需要

2、企业家三大要素包括:

答案:创新性、先动性、冒险性

3、以创业者的性别或其他一些群体特征作为分类依据可将创業类型分为()。

答案:女性创业、弱势群体创业

4、互联网创业的主要特点包括()

答案:轻资产、入手易、成长快

5、各类创业过程的彡个共性是()。

答案:如何应对外部环境的快速变化和不确定性、如何迭代、试错并低成本获得关于目标的反馈、如何解决资源的稀缺並提供有创造力和价值的产品与服务

6、创业企业在初创阶段和成长阶段失败的最主要原因是()

7、创业企业的倒闭、破产、清算、注销、并购都是创业失败。

8、创业失败会给创业者带来哪些成本

答案:财务成本、情绪成本、生理成本、专业成本、社会成本、创业成本

9、創业者在创业失败后应当在损失导向和恢复导向中择一使用,以更加有效的降低创业失败导致的负面情绪


10、亚马逊生鲜业务AmazonFresh从Webvan的失败经曆中汲取的三大教训是:

答案:缓慢扩张、仅配送至人口密度高区域、提高仓库效率

1、团队的构成要素有:

2、第一团队创业成功的原因包括:

答案:在商业契约下运作、能力互补、成功的意愿、妥协的风度

3、创业团队可以从下列哪些方面培育团队精神?

答案:培育共同的企業价值观、建设团队文化、树立共同的危机和忧患意识、良好的沟通协调

4、公司治理是公司利益相关者通过一系列的内外部机制实施的共哃治理

5、对于后续加入、中途加入的合伙人,需要通过法律文件明确:()

答案:联合创始人的具体待遇、待遇相关条款生效的前提条件、待遇相关条款生效的时间(绑定安排、动态性)、联合创始人退出的机制安排

6、假定A、B、C、D、E公司注册资本(股本)均为100万元终极控股股东A公司(或自然人)控股B公司50%,B公司控股C公司50%C公司控股D公司50%,D公司再控股E公司50%如此,终极控股股东A公司(或自然人)在E公司中控制权或投票权为:()

7、下面哪个是首批客户的最关键的特征?

答案:首批用户能够感受到产品或服务带来的最大价值

8、对于创业企業来说下面哪些方法可以有效吸引到首批用户?

答案:创业者的人脉网络、媒体广告、Beta测试、挖掘目标群体的触发情境

9、任何的创业企業应该努力去开创病毒性营销方式

10、在选择推广方式和推广效果时,创业公司需要学习和采取实验方法论

11、下列哪些媒体是自有媒体?

答案:网站、店面、社交化媒体(微博 微信)、创始人

12、创业投资人或者机构是主要的出资方也是风险承担方,创业企业的主要决策權应该由投资人或机构负责

13、进行下一轮投资前,此前的投资人或者投资机构必须核算退出

14、创业者要做好融资前的准备,下列说法鈈正确的是:

答案:只要有好的创意就不会融不到资金

15、下列方式中,属于创业融资经典4F渠道的有:

答案:创业者、家人资助、朋友借款、天使投资

1、精益创业有哪些原则

答案:客户导向原则、行动原则、试错原则、聚焦原则、迭代原则

2、精益创业的理论基础有哪些?

答案:跨越鸿沟、领先用户、颠覆式创新

3、精益创新创业战略的核心:小步快跑快速迭代。

4、构成精益战略四要素的两个维度是:

5、当未来发展方向的不确定性低、未来发展路径的不连续性低时企业通常采取的战略是:

6、关于谁适合创业,可以从哪两个维度进行分析

7、精益增长阶段的四个战略问题,包括:

答案:企业为什么增长、组织能不能跟得上、什么事儿能够增长、市场是否支持增长

8、精益扩张階段的四个战略问题包括:

答案:企业为什么多元化?、组织能否撑得住、在什么方面多元化?、市场是否支持多元化

9、精益转型階段的四个战略问题,包括:

答案:企业为什么要转型、组织能否变的了、转型的方向是什么、转型的市场环境如何

10、精益创业的三大主偠理论基础是:

答案:跨越鸿沟(用户分类)、领先用户、颠覆式创新

1、社会创业是指组织或个人(团队)在社会使命的驱动下借助行政力量解决社会问题或满足某种社会需求,追求双重价值目标(社会价值和经济价值)

2、再生银行通过市场手段,缓解了以下哪类社会()

3、社会创业与共享经济的区别在于:()

答案:社会创业概念强调的是创业目的即以解决社会问题为出发点,主要追求社会价值、共享经济概念强调的是手段,即通过搭建资源共享平台而获取经济价值

4、饿了么作为网络订餐平台,成功地解决了影响传统街头餐饮店生意好坏的()因素

5、《解放日报》作为一种典型的平台模式具有以下哪种特征:()

答案:同边网络效应弱,跨边网络效应强

6、成功的平囼模式设计应该关注以下几个()

答案:所提供的价值主张是否与目标顾客的需求相匹配、所拥有的资源和能力能否足以支撑我们许诺嘚价值主张?、所制定的价值分配方案是否让各个利益相关方都能从中得到了好处

7、女性创业的动机有哪些?

答案:生存的压力、自我價值的实现、对家庭及社会的责任感、政府的推动及政策的支持

8、从性别角色角度来看下列哪项是女性的性别特点?

答案:温暖、同情、养育

9、从蜜芽宝贝刘楠身上我们可以看出创业者应具备哪些特质和能力?

答案:敏锐洞察力、理性分析能力、激情、韧性、决策欲望

10、针对大学生的创业扶持基金包括以下哪些类别

答案:公益性基金、半公益性基金、非公益性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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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提要:“律令体制”说肇始於日本汉学界中华法系不应归结为“律令体制”,而是一种“礼法体制”从“礼法体制”来重新认识中华法系,以廓清长期以来对其嘚误读、误解和误判揭示古代中国法由礼典、律典、礼俗习惯法组成的法律样式,寻求中华法系追求“礼法之治”“良法善治”的法文囮遗传密码

   长期以来,中国古代法、中华法系属于“律令体制”的说法几乎占据并控制中国法律史教学和研究领域很有必要加以重新思考并予以廓清。
  “律令体制”又有“律令制”“律令法”“律令法系”“律令法体系”等说法,最早见于日本著名法律史学家中田薰先生1933年为仁井田陞《唐令拾遗》作的序文中20世纪50年代初,中田氏连发三文阐论中国律令体系及其沿革 他认为:“所谓律令法系,是指甴律和令两种法典形式组成之国家统治的基本法的支那独特的法律体系”
   继起的滋贺秀三在《关于曹魏十八篇篇目》(1955)一文中明确指絀,“律令法体系”始于魏晋 另一位日本学者西嶋定生提出“东亚世界”的“历史文化圈”概念,认为其构成“要素”主要有四项:汉芓文化、儒教、律令制、佛教其中,“律令制是以皇帝为至高无上的支配体制,通过完备的法制加以实施是在中国出现的政治体制。此一体制亦被朝鲜、日本、越南等采用”。 西嶋氏此说将“律令制”论定为“东亚世界”的法制,亦即中华法系的载体
   此后,大庭脩、堀敏一、冨谷至等日本学者进一步研究“律令体制” 如今,“律令体制”说已成为日本学界研究中国法制史乃至中国史的基础性概念与前提
   “律令体制”说深度影响着国内的中国法律史研究,翻检我们的各种中国法律史教材大体上是按“律令体制”的模式编写嘚。
   “律令体制”不能正确表达中华法系
   中国古代法在夏、商、周“三代”的法律样态是礼与刑,是一种原始的“礼法体系”结构经秦汉以降帝制社会的改造发展,除形成完备的“律令体制”外至少还包括以下一些法律和规则。
一是“天道”“天理”“大经大法”“先王之法”“祖宗之法”“天道”“天理”是一种宗教、伦理和政治法律混沌一体的信仰,但与我们所熟悉的世界性三大宗教信仰不同它不是外在和超验的,更多的却是理性的而且常常成为民心和民意的代称。“大经大法”实为以儒家经典为载体的“经义”“先王の法”传自尧、舜、禹、汤、周文王、周武王、周公旦等古代圣王。“祖宗之法”指本朝开国皇帝定下的“祖制”“祖训”、遗命前引覀嶋定生所谓“律令制,是以皇帝为至高无上的支配体制”其实在中国传统法理中,比皇帝与律令更高的“高级法”“法上法”“理想法”却是“天道”“天理”“大经大法”“祖宗之法”等等它们才是良法善治的渊源,也是评价当时政治法制的标准一朝一代政治统治的合法性,刑律和令甲令乙的正当性一些重大的疑难案件定谳的合理性,全由它们作为最后的终极标准来评判它们才是中国古代法嘚灵魂所在,亦即中华法系的生命活力和定力之所在
二是大量的乡规民约、家法族规以及习俗等等非制定法。它们虽非国家制定但为國家所认可,并同样得到国家权力的维护成为规范和调整古代中国社会的真正“实在法”之组成部分。中华民族历史悠久地广民稠,囻族众多环境复杂,业态繁富能几千年一以贯之地保持基本的生活样式和秩序,所依持的便是这些底层“法下法”如今法学界称道嘚“私法”,正潜涵在这样的“法下法”之中这是中华法系之法体系自洽圆融的奥妙之所在。
    “律令体制”说的持论者往往是“法典論”的偏爱者,其视野所及每囿于国家制定法和成文法形态,前述的中华法系中居于“法上法”“理想法”和处于“法下法”、非制定法、习惯法的两个层面也就难以入“律令体制”说的法眼。
    对于用“律令体制”“律令国家”来界定古代中国的法制日本的中国学学術界早有异义。享有日本京都学派史学集大成者荣称的汉学家宫崎市定在其代表作之一的《中国史》中曾写道:
   “从日本模仿中国制定律囹这件事有了‘律令国家’这个词……如果因为同为律令国家,便从中国的情况来推断日本的情况那还算好。要是从日本的情况来推測中国的情况那就非常危险。 就算都有‘律令’这个名称在自发产生的地方和将之引进的地方,其存在基础不一样存在形态也不一樣。”
   质言之中华法系包含“律令体制”,但不限于“律令体制”而是一种“礼法体制”。
    这里所说的“礼法”不是“礼”和“法”,或“礼”加“法”也不是指“纳礼入法”,或“礼法融合”“礼法”是一个双音节的法学概念,一个法哲学范畴它最早见于《荀子》,如《修身》篇之“故学也者礼法也。”《王霸》篇的“礼法之大分也”“礼法之枢要也”等近代学人吴寿彭在翻译亚里士多德《政治学》的“诺谟”(nomos)一词时解释道:
    “在近代已经高度分化的文字中实际上再没有那么广泛的名词可概括‘法律’、‘制度’、‘礼仪’和‘习俗’四项内容;但在中国经典时代‘礼法’这类字样恰也常常是这四者的浑称。”
   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只有“礼法”一词財能将中国古代法概而统之,才能比较准确地表达中华法系的特质
   中国古代“礼法”是一个复杂的构成体。从法律形式上说有制定法囷非制定法、成文法和不成文法、法典法和非法典法;从法的层级上说,有居于“法上法”的理想法、正义法有体例完整的历朝刑事法“正律”,有相当于宪法的“国之大事”之祭礼和军礼等等有大量的民间礼俗等“法下法”。“礼法”是一个博大的系统内含三个子系统。
    首先是礼典子系统“礼典”是由朝廷编纂、颁布的礼仪大典。在“礼法体系”中礼典的地位最高。现存儒家经典“三礼”中的《仪礼》堪称礼典之祖历代王朝无不重视制颁礼典。刘邦建立汉王朝命叔孙通制定朝仪制度,施行之后刘邦大悦:“吾乃今日知为天孓之贵也!” 帝制时代的第一部礼典是晋惠帝元康元年(公元291年)颁行的《新礼》,后世称《晋礼》唐《开元礼》集礼典之大成,成为礼典的典范
   “礼典”首先要解决的是一代王朝的正统性、合法性的问题。另一个重要功能是确定王朝内部内朝外朝、省部院寺、中央和地方以及中央王朝和藩邦属国的权力与责任(即前所谓“天下之法”),规范君臣使佐、文武百官、士庶百姓的尊卑秩序
    在古代中国,“礼典”集中体现儒家经典的“经义”是经国安邦的“大经大法”,是相当于近现代宪法地位的法上之法
   现代法理学认为:一切法律規范都须具备“假定、指示和制裁”三个要素。“礼典”具备“假定”和“指示”两个要素唯独缺乏一个“制裁”要素。其实对违礼荇为的制裁是由刑律去完成的。“维护礼典运作之角色必须透过法典来扮演”。 礼典、律典同属于礼法系统中的两个相须为用、相辅相荿的子系统应从“礼法”整体上去考量礼典是否具备“三个要素”,而不是将它从“礼法体系”中割裂出来而这正是“礼法体制”的奧妙。
    其二是律典子系统“律典”,是由朝廷编纂、颁布的刑律大典 具有国家强制力的刚性规范。不过律典系统必须以礼典系统为依归,不得违反礼典系统的精神原则与具体规范换言之,中国古代法中的律典系统是“礼法”统摄下的律令。
    第三是习惯法子系统即以礼义为旨归、礼俗为基础的乡规民约、家法族规等民间“法下法”。
    家法族规的第一原则就是“合乎礼教” 以礼义为旨归。自宋代鉯降名臣大儒如司马光、朱熹、方孝孺、曾国藩等皆热衷于家礼、家法的制订,使得习惯法系统愈加成熟地圆融于礼法体系之内习惯法位于礼法系统的底层,规范着老百姓日用的方方面面在古老久远的礼法社会中,它们无处不在、无时不有还无人不晓,是真正的“忝网恢恢疏而不失”的“无法之法”。
   古代礼法社会的维系仅靠礼典和律典自上至下的规范和强制是远远不够的,在相当程度上得助於习惯法之类的“法下法”正是由于这些民间“法下法”,使得礼法精神扎根于社会之土壤、渗入百姓之心田成为一种信仰,成为一種行为习惯成为一种生活的常理、常情、常识。“无法之法”是为有法,体现了礼法社会中人们关于私法关系的聪明才智
礼典、律典、习惯法三个子系统互相之间关系紧密。从立法精神来看律典子系统、习惯法子系统均须取于礼义、礼制,如有不合则不具备合法性。从积极规范来看礼典子系统、习惯法子系统构成了上和下两道防线,为天子以至于庶人提供了行为规范从消极制裁来看,礼典子系统一般不具有自身的罚则而须以律典子系统为保障;习惯法子系统虽然有一些惩戒措施,但须符合礼法原则并得到国家的认可,且呮能作为律典子系统之补充三者各司其职、相辅相成,共同构成了多层次、多面相、多样态、多功能的礼法体系
对于中国法律史学来說,走出“律令体制”说很不易,但必须“律令体制”的思维路径,与法律实证主义、成文法主义、法典主义、法条主义脱不了干系难以理解中国古代法和中华法系多姿多彩的法律与规则结构。被“律令体制”一叶障目的结果难免自陷于“诸法合一”“民刑不分”“以刑为主”“民法不发达”“民事违法也适用刑罚”“严刑重罚”“缺乏法律正义”“崇尚法律工具主义”“卡迪司法”之类的评价泥潭,乃至自损、自贬、自弃、自毁几千年法律传统而一些曾经在“律令体制”说中备受误解、误读、误判的问题,放到“礼法体制”下觀照方可一窥究竟,识其奥义令人有豁然开朗之感。
    “律令体制”说所依持的法典主义价值观给中国法律史带来不少误读这里举出兩例:
    一是成文法说。即把“重视制定成文法”说成是中华法系的一大特点而这“成文法”实为历代王朝制定之“正律”,亦即刑事法の律典上文说到,中华法系的制度载体系由“礼典”“律典”、礼俗习惯法组成的“礼法体制”,它是成文法与非成文法的和合体
    僦成文法而言,中华法系向来重视礼和礼典并非仅有刑律之典。它在三代“礼与刑”的形式中已初成格局晋“刑鼎”哪称得上“中国荿文法之始”!退一步而论,即使认定其为一种成文的刑事特别法从立法程序和立法原则上论,也属于僭越立法权且违背礼法,是一個非法之法其实,我国成文礼法的公布远早于郑“刑书”、晋“刑鼎”
李约瑟论及中国古代法律时说:
“在中国历史上一贯表现出一種强烈的反对编撰法典和讨厌法律原则的倾向。中国人有一种深刻的信念认为任何案件必须根据它的具体情况进行裁判,也就是说就倳论事。虽然从汉朝后期每个朝代都有法学家编了不少的判例汇集而且每个朝代都有钦定的法规。但是总的来说这些法规从来没有起過像欧洲的查士丁尼法或其他伟大法典的作用。而且在中国人思想上‘公正’的观念比‘成文法’的观念要重要得多同样地中古世纪的Φ国社会还有一种不喜欢法律诉讼的倾向。老百姓尽可能避免到那个要钱的县衙门去”
    这位“中国通”学者目光犀利,很多看法是对的譬如说,古人更重视于追求实体公正等但很明显,他仍然是站在“律令体制”的观念上来看待中国古代法的确实,历代刑律典“从來没有起过像欧洲的查士丁尼法或其他伟大法典的作用”它们虽为治国所不可或缺,也一向为盛世所不尚 古人崇尚的是“礼法”,在官方是“礼典”在民间是以礼俗为主的习惯法。成文“律典”必须符合“礼法”且只是“礼法”中的一部分,除规范刑事行为外还起到保障“礼典”和礼俗习惯法的作用。
就非制定的不成文法而言主要是以礼俗,以及以礼俗为主干的家法族规、乡规民约等习惯法這是一个相对独立的“礼法”子系统,是古代中国的民商事法律和规则的主要载体中华法系并非“民刑不分”,并非诸法合体于律典之Φ它与罗马民法体系最大的不同点,是家庭和家产制本位原则以“户”,也就是社会学上的“家”作为主要的民事主体,“户主”也就是“家长”则是其当然代表。古代中国疆域辽阔、民族众多、人口稠密、交易频繁在民商事关系上却不必制定出几千上万条成文法条加规范,社会生活基本上井然有序奥妙就在于人们遵循“法下法”的礼俗习惯规范,能够预见遵从或违背的后果什么是良法?符匼时宜地宜并能得到人们信守、服从的“公序良俗”便是正义的“法”这种处理私法关系的聪明才智,世上少见“无法之法”,是为囿法亦为善治之良法,值得今人尊重、珍惜和借鉴
二是法治与人治对立斗争主线说。即认为法家法治与儒家人治的对立斗争是一条贯穿于两千多年中国法律史的主线“人治”和“法治”是一对范畴,共处于一个法律理论体系内或治国方略体系中,二者唱的是对台戏相辅相成,互相依存缺一不可。依现代法治论裁量中国古代的君主专制政治总体上归属于人治。法家非法治之论秦政非法治之政。古代中国无论在法理上还是在法律实务上均未进入法治与人治相对立的思维模式或运作进程,不存在一条“法治”与“人治”对立斗爭的主线儒家治国方略中,有“良法”与“君子”并重说(孟子) 、“治人”与“治法”兼备论(荀子) 、“任人”与“任法”结合论(王夫之) 这是对良法善治的不懈追求,以“人治主义”一言蔽之难以得其真谛要之,最适宜于概括古代中国治国之道的是这样八个芓:“德礼政刑修齐治平”。这是一种“礼法之治”
   走出“律令体制”,放眼“礼法体制”来观照中华法系来审视儒家治国之道,來探寻其“礼法之治”下的良法善治追求那真是一种“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的感觉,从而对古代儒家“禮法之治”的治道有着别样的认识:
   其一、关于德主刑辅的治国方略孔子说:“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禮,有耻且格” 由此奠定儒家德礼优于政刑,德礼为主、为本、为体政刑为从、为末、为辅的原则,这是一种综合治理的治国方略“礼法之治”是一种德性政治,它至少在以下三个方面为我们提供有益的启迪
    第一,法律和政策必须与道德相向而行在“礼法之治”丅 ,“礼之所去刑之所取”。在立法、执法和司法的理论和实务上保持法律与道德的相向而行、相辅相成。凡是道德上应受遣责的行為也为法律所禁止;反之亦然。著名美国比较法学家伯尔曼在其《法律与宗教》中指出:“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如果一项法律或政策有意无意地违背社会道德和公序良俗那它实际上便成恶法,强行实施必成恶政。其后果远不是“形同虚设”和失去對法律的信仰而是会进一步损害民众,伤及民心社会上曾流传“依法缺德”“依法损德”的俚言讽语,讥刺有的法规政令有的司法判决损害亲情、道德和公序良俗,     第二实行社会综合治理。在维护社会秩序和稳定以及在社会控制、犯罪的预防和矫治的上,德礼为主、法刑为辅带有古人所谓的“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政治辩证法未尝不是一种古老而朴素的综合性社会治理和犯罪控制学说。
第三“为政以德”,官德为先古书中很少讲“德治”。所谓“德治”绝非道德治国,而是“仁民爱物”的“德政”在古贤那里,“德治”是针对“刑治”而言的“德主刑辅”的治国之道,就是要求执政者施“德政”行“德教”,以德惠民以德导民。“政者正也。”“为上不正”焉能“正人”!古代“礼法之治”强调“为政在人”“贤者在位,能者在职”官员是成败的关键,官德是关键中的關键这对现代法治建设仍有借鉴意义。法治不是只讲制度不顾为政者品德有道德的社会是法治的基础,现代法治原本属于德性政治、德性法治而官员道德仍然是法治成败的关键,在后发性法治国家尤其如此
    其二,关于科举取士制度科举取士、“选贤任能”,是儒镓“贤人政治”主张的制度化、法制化成果在“礼法体制”中举足轻重。士子寒窗十载一旦考取进士,便成“天子门生”美国著名學者顾理雅认为,科举制度是“中国对世界的最大贡献”其重要性超过物质领域中的四大发明。
古代科举制度自隋大业元年(605年)创始至清咣绪三十一年(1905年)废除历经1300年之久。其间产生出700多名状元、近11万名进士、数百万名举人历史上诸多治国安邦的名臣、名相、有杰出贡献嘚思想家、文学家、艺术家、科学家、外交家、军事家等大都出自这些状元、进士和举人之中。闻名于法律史的包拯、沈家本是进士海瑞是举人。孙中山称赞其为世界各国中用以拔取真才之最古最好的制度他设计的“五权宪法”制度的“考试权”,就汲取了科举制的优長
   科举属于礼部职能,有严格的管理和程序规定其法规体系至宋朝而趋于完备。元朝仁宗皇庆二年 (1313年)《皇庆诏书》对科举考试的时间、层级、报名者年龄、道德要求等作出详细规定,并拟订了惩罚措施是科举史上的一部重要立法。1384年,明太祖命礼部颁布《科举集成》,是中國第一部完整的考试规则自此有了独立编制的科举法。清朝编撰的《钦定科场条例》有六十卷之多,相当完备
   中国古代科举法律制喥不仅有严格的实体正义规则,而且有看得见的程序正义细则从而形成公开考试、公平竞争、择优录取的人才选拔制度。入仕主要不是靠血缘、靠关系、靠门第而是靠“学问”成为一种共识“朝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并不能一言以弊之为“是一句空话”。
    其三关於定罪量刑原则。罪刑法定无论是作为一种学说还是作为一种法律制度均成就于西方近代。 其基本含义是“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奣文规定不处罚”。它可分解为以下主要原则:(一)不溯及既往亦称禁止事后法;(二)刑事立法必须清晰明白,刑法规范以成文法洏不是以习惯法的形式公布;(三)禁止类推;(四)法官应当严格解释其解释必须符合法律的本义。据此反观中国传统礼法制度确鈈存在严格意义上的、整体性的罪刑法定司法制度。但我国古代立法及司法上亦重视依律定罪量刑中华法系在儒家仁学正义论和“中道”思想的指导下,罪刑关系处于一种既法定又非法定、既非法定又法定的状态这种理论是在西晋时期确立起来的。
   晋武帝时廷尉刘颂提出了三个层次司法制度设想:
   “法欲必奉,故令主者守文;理有穷塞故使大臣释滞;事有时宜,故人主权断……使主者守文,死生鉯之不敢错思于成制之 外,以差轻重则法恒全。事无证据名例不及,大臣论当以释不滞,则事无阂至如非常之断,出法赏罚若汉祖戮楚臣之私己,封赵氏之无功唯人主专之,非奉职之臣所得拟议”
“主者”,指主司官吏他们执法断狱必须严守律文;“大臣释滞”,是说像刘颂这样的廷尉、三公尚书才有权“议事以制”运用法理、经义解决疑难案件;“人主权断”,即最后呈报皇帝御批以示生杀予夺之权操于君主,也表示人命至重应当恤刑慎杀。但这种程序性、象征性的规定不能断言为皇帝握有不受限制的擅杀大权这样就形成了一个法吏实行严格的罪刑法定、“大臣”可以非法定“类举”议罪、“人主”权断的司法体制。至此中国古代司法理论格局基本定型。
   在这种司法制度下州县依律断案,有严格的司法责任定罪量刑是确定的。大案、要案、疑难案件上报后三法司会审、九卿会审,或朝审、秋审也都有确定的程序一般情况下,皇帝的最后“擅断”大多是例行公事任意改变会审结果,或一意孤行地生殺予夺也是不合“礼法之治”的。
   其四关于刑罚制度。以往的一些议论给人们以古代中国严刑重罚、冤狱遍地、酷刑泛滥的印象,洏儒家法思想既然占有主流地位难逃罪责。事实恰恰相反儒家历来反对酷刑,主张慎刑、恤刑
    中国古代反酷刑的历史大致可分为三個阶段:
    一是反肉刑阶段。时间大致上在隋唐以前汉文帝曾废肉刑,但仍保留宫刑和斩右趾这以后,肉刑时废时兴直到隋《开皇律》、唐《永徽律》的制定,确立了笞、杖、徒、流、死的新五刑制度肉刑作为一种法律明文规定的正刑、主刑方告终结。
    二是反笞、杖嘚身体刑阶段时间大致上为清末以前。这一时期除了继续巩固反肉刑的成果,重点转到减轻和取消残酷的身体刑历代有识之士主要昰在实施笞、杖的刑具、对象、部位、数量上加以限制,并明文规定可以用钱赎以减轻它的残酷性。
   三是以反对各种刑讯逼供和非法定嘚酷刑为重点的阶段时间是在清末刑制改革以后,至今尚未完成
   前两个时期反酷刑的思想武器主要是儒家的仁学正义学说。
同“正义”一样酷刑也是一个历史的、时代的范畴。儒家反酷刑有历史局限性它不是以维护个人权利为出发点的,相反甚至容忍家族内部的酷刑。儒家法文化特别看重家族的荣誉在惩治犯罪中,往往把毁损犯罪嫌疑人或犯罪人本人及其家庭、家族的荣誉和名誉作为一种附加嘚惩治手段因此,中国古代广泛存在着游街、示众等做法按今天的文明水平和维护人权的要求,也是一种酷刑
    其五,关于“无讼” 儒家“无讼”思想是其“和为贵”哲学的司法领域运用,对古代中国的“调处息讼”制度起着推动、提升和强化作用
   “调处息讼”主偠适用于民间“细故”案件。这种制度发轫于西周 汉、唐时期,在乡级基层组织设有 “啬夫”“乡正”之类小吏负责调处民事纠纷。浨代调处制度得到法律的确认。司法官吏对于民间诉讼一般先行采取调处息讼。 元代形成了“调处”和“息讼”的系统法律在基层鄉里设社,社长负责调处民事纠纷调处结果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明代在全国各乡设立“申明亭”民间纠纷小事由老人主持,在申明亭调处经调处不能和息的,方得向官府起诉 清代,调处在民事诉讼中处于被优先考虑的地位康熙《圣谕十六条》的“和乡黨以息争讼”“明礼让以厚风俗” ,成为清代处理民间纠纷的最高准则
“调处息讼”制度为民众提供了一种解决纠纷的“非诉讼”途径選择,减少“累讼”对当事人造成的压力有效协调“熟人社会”的人际关系,缓和社会矛盾在传统中国社会,“调处息讼”无疑是一種最经济、最快捷地解决纠纷的制度是当事人不需要求告官府、匍匐跪拜、受凌辱呵斥和勒索盘剥而获得适当救济的制度,也是对当事囚的人格尊严侵害比较地少一些、轻一些而使其所享有的伦理和人性温情相对地多一些、浓一些的制度。
   “礼法之治”传统中有可汲取囸面价值的不限于这些上述五个方面只是必要的列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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