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急急!我母亲被货车的货物砸中报警后交警认定追尾责任认定是司机的全责。可是现在这样我该怎么办?应该怎么处理

三车追尾事故 都是后车全责吗?交警解读责任划分
宁波日报/王晓峰
在很多人的印象里,车辆发生追尾事故,一般情况下都是后车全责,这一“通用法则”同样适用于三车追尾事故。但日前发生的一起事故颠覆了这一“通用法则”,中间车辆反而被认定为需负事故全责。11月20日晚上8时许,在通途路杨家曹路口附近发生了一起三车追尾事故。据悉,邓某在行车时被前方道路上疑似地磅的物体“闪”了一下,紧急变道又没注意前方的货车,于是发生了碰撞。他还没回过神来,后面一辆车又撞了他的车。第三辆车的驾驶员下车后连连道歉,声称自己跟车过近了。报警后,交警赶到现场,通过现场查看、拍照取证、绘制现场图、调取监控、听取三方供诉后,开具了一份中间车辆车主负全责的事故认定书。“三车追尾事故,不都是第三辆车子全责吗?”邓某不解,并找交警讨说法。当交警将事故认定过程分析给他听后,他主动认错了。交警说,通常所说的“追尾事故”是指同车道行驶的车辆尾随而行时,后车车头与前车车尾相撞的行为。而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标准》中明确规定,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由于邓某变道致使前后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虽然有后车追尾,但是自身车辆违章变道在前,所以承担全部责任。此外,尽管三车追尾事故屡见不鲜,但不少车主对事故责任认定也云里雾里。交警说,三车追尾事故情况多种多样,责任认定并非一成不变。情形一:第三辆车撞第二辆车,致第二辆车撞第一辆车第三辆车子先撞到了第二辆车子,又导致第二辆车子撞到第一辆车子,这也是传统意义上的三车追尾事故。这种事故,实际上就是一起事故,一般情况下,都是第三辆车来承担全部责任。情形二:第二辆车撞第一辆车,第三辆车撞第二辆车这是一种特殊的三车追尾事故,实际上这是两起事故。第二辆车首先撞到了第一辆车,此时第三辆车还不在现场,这第一次事故和第三辆车没有任何关系。随后,第三辆车撞到了第二辆车,应当属于“二次”交通事故,这二次事故则是第三辆车承担全部责任。因此,第一次交通事故中间车辆负全部责任;第二次交通事故末尾车辆负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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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车撞死骑车人 警方认定死者全责司机免责
北京频道 (
10:47:37)
稿件来源:北京青年报
警方出具的事故认定书表明司机不承担责任
事发现场没有明显交通标志■摄影/本报记者魏彤
&&&&奥拓撞人案9月29日刚刚宣判,司机要承担一半责任。10月2日,通州区交通支队就开出一份“沉甸甸”的交通事故认定书:骑车斜穿乡村公路的米某被一辆急速行驶的货车当场撞死,但她仍然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而货车司机贾某不承担事故责任。据了解,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以来,事故双方的“过错”认定一直是难点,类似本案中骑车人被机动车撞死仍然承担全责的案例,在本市实属少见。昨天,记者来到通州区,对这起交通事故进行了采访。
目击者:米某被撞倒后又被拖出20多米
&&&&昨天下午,记者来到通州区通胡南路的事发地点。记者看到,这条公路东西走向,宽约7米左右,公路两侧标有非机动车道的白线,而公路中间没有标明黄线。据死者的同事洪女士介绍,今年8月30日7点20分左右,她和米某等6名同事下班后骑车回家,当时米某单骑走在前面。当她斜穿公路时,突然一辆小货车急速驶过来,将米某撞倒后,又拖出20多米远后停下。倒地的米某没过几分钟便死亡。洪女士还回忆说,出事时,小货车的车斗上还坐着10多名民工。
交通队:骑车人有过错,司机不承担责任
&&&&事故发生后,通州区交通支队对事故现场进行了勘查。8月31日,清华大学汽车研究所对此次事故进行了科学技术鉴定,鉴定撞车时货车的速度约为每小时59公里,而行驶速度却无法推断。9月9日,北京市机动车检测场对小货车进行检测,检测结果表明,小货车除了左灯破碎不合格外,脚制动、手刹等均合格。10月2日,通州交通支队对这起交通事故下发责任认定书,认定米某承担全部责任,而米某承担全责是因其违章骑车进入机动车道。小货车司机对此次事故不承担责任,因为事故中小货车司机贾某没有任何过错。
遇难者家属:拒绝在认定书上签字
&&&&《交通事故认定书》下发后,米某的家属拒绝在认定书上签字,并主张提起行政复议。
&&&&昨天下午,记者采访了几个区县的交管部门。对于交通事故中,机动车撞死骑车人,而骑车人又承担全责的情形,几名在事故科工作多年的交警均称,不能说没有碰到,但类似情况的确少见,因为事故双方的“过错”认定很难,如果事故地点是在封闭的高速公路或快速公路处还好认定,但一般公路,尤其是没有交通标志或者交通标志不明显的道路上很难认定双方的“过错”。
专家:虽免责,司机仍要承担赔偿责任
&&&&对此,中国人民大学副教授王宗玉说,在交通事故中,机动车撞死骑车人,而机动车驾驶人不负任何责任的情况是完全有可能的,但需有充分证据加以佐证。机动车驾驶人要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或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并且,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这样可以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
&&&&而北京大学行政法学教授姜明安说,事故发生时,机动车驾驶人是否采取必要处置措施,这是不好界定的,比方说,机动车驾驶人完全可以距行人或非机动车驾驶人20米时制动,而驾驶人却在10米处制动,所以说,这些瞬间发生的事实是很难认定的。姜教授同时补充说,新颁布实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中的责任有两种,一种是事故责任,另一种是民事损害赔偿责任。机动车与行人或非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不论事故责任的大小以及有无,原则上都由机动车承担全部的民事赔偿责任,但有两种情况例外,一是行人故意自伤自杀的行为导致的交通事故,二是通常所说的“碰瓷”,这两种情况机动车驾驶人可以免于赔偿。
相关链接:奥拓撞人案
&&&&今年5月9日晚8点多,刘先生驾驶奥拓车行驶到二环主路菜户营桥东侧时,恰遇外地来京妇女曹某穿行二环主路,奥拓车将由北向南穿行二环主路的曹某撞倒,造成曹某当场死亡。交管部门认定:行人曹某违法横穿机动车道,奥拓车驾驶员刘某违反分道行驶规定以及发现情况后未及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均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根据交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当事双方负事故同等责任。
&&&&曹某家人根据新交法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司机赔偿经济损失189618元、精神损失费5万元。9月29日,宣武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肇事的奥拓车司机刘先生赔偿死者曹某家属各项损失费共计15.69万余元。(侯毅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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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瞬间父亲护住女儿续:交警认定货车司机全责
  原标题:“车祸瞬间父亲用身体护住女儿”报道引网友热议:父爱如山
   新闻回放:2月2日中午,在长春市双阳区到山河镇的公路上发生了一起车祸。一家三口坐的小轿车被一辆大货车挤到路边水沟里,夫妻俩遇难,10岁的女儿小宇幸存下来,是因为在紧急关头,父亲用身体护住了她。
  新文化讯(记者 李威)昨日,《新文化报》报道了小宇的不幸遭遇,腾讯、新浪等门户网站纷纷转载,网友热议,关键时刻父爱如山,让人为之动容。新文化记者昨天从获悉,在这起事故中负全责,准备对肇事司机提起公诉。受害者民事赔偿问题,将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认定负全责
  “现在事故已经基本结案,负全责。”昨天新文化记者电话采访了负责处理这起交通事故的长春市公安交警支队双阳区事故科周警官,他简单给记者还原了事故的经过。他介绍,事故发生时小宇乘坐的宝来轿车与货车相向行驶,货车前方突然出现一辆摩托车,为了躲闪逆行,迎面与轿车相撞,双双翻入沟中。
  对于一些读者的看法,摩托车横穿公路是造成事故的诱因,应该追究摩托车司机主要责任。周警官表示,由于摩托车与货车没有接触,所以不能认定摩托车有责任。车祸发生时,没有认真观察路面状况,对路边摩托车出现准备不足,从而做出错误躲避措施,在逆向车道行驶,最终造成车祸,因此应该负全责。据了解,在行驶过程中没有超速,应该能够躲避摩托车。
  昨天下午,周警官计划准备安排事故双方见面,但由于移交卷宗只能推迟。周警官说,安排双方见面主要是向双方介绍车祸双方责任划分情况,简单进行调解,随后将对司机提起公诉。由于赔偿问题属于民事纠纷,双方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周警官证实,肇事把车头和挂车分别以别人的名字在行管部门登记注册,这两人也应承担连带责任。
  而家属孔先生介绍,小宇家属的经济条件还可以,除了司机的刑事责任,本来赔偿问题还可以几方私下协商。但车主和司机家属对受害者不闻不问的做法引起了受害方不满,因此已经聘请律师准备起诉对方。
  提醒交通参与者严守交规
  一些双阳本地网友认为,这起事故也暴露出事故路段路面状况差的问题,应该引起有关部门关注。“可爱xinlangwangyou”认为,众多网友不了解情况,责任不能全部由司机承担,这条路路况相当差。
  昨天《新文化报》的报道也引起公安部打四黑除四害官方微博关注,并转载了报道,提醒“所有交通参与者严守交规!”
  采访中,双阳交警大队有关人士告诉新文化记者,双阳到山河镇公路两旁村庄密布,交叉路口较多;道路两旁警示标志不完善。中间隔离带树木过高遮挡视线,特别是外地司机不熟悉路况。而且,沿路居民的交通安全意识不强,喜欢随意横穿马路等等,都是导致该路段车祸经常发生的重要原因。
  提醒,在公路行驶中要注意瞭望,路过村镇经常轻轻带一脚刹车,减速慢行。遇到紧急情况正确处理方法是刹车,突然变道反而更容易发生交通事故。
  网友热议:父爱如山
  小宇的不幸遭遇引来读者的同情,同时也慨叹父爱伟大。
  爱三国:可怜天下父母心,宁愿自己死也要保护孩子!看完新闻眼睛湿润了,大家过年都回家好好陪陪父母吧!可怜的孩子呀一定要坚强地活着,就为父爱如山!
  Jianwei-Lam:曾经叛逆、轻狂的我们,到了为人父母的时候才真正懂得什么才是爱,如果能够早点懂得并珍惜这份无私的爱,我们会更幸福。
  沉浮:看着新闻心都碎了,我也是十岁女儿的妈妈。希望孩子能健康快乐地长大,更希望她坚强。
  长风大侠:父爱如山!但是一个细节大家没注意———未满12岁孩子是不能坐到副驾驶位置又不系安全带的。
  “父亲车祸瞬间用身体护住女儿”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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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车祸瞬间父亲用身体护住女儿”报道引网友热议:父爱如山
新闻回放:2月2日中午,在长春市双阳区到山河镇的公路上发生了一起车祸。一家三口坐的小轿车被一辆大货车挤到路边水沟里,夫妻俩遇难,10岁的女儿小宇幸存下来,是因为在紧急关头,父亲用身体护住了她。
新文化讯(记者 李威)昨日,《新文化报》报道了小宇的不幸遭遇,腾讯、新浪等门户网站纷纷转载,网友热议,关键时刻父爱如山,让人为之动容。新文化记者昨天从交警部门获悉,在这起事故中货车司机负全责,交警部门准备对肇事司机提起公诉。受害者民事赔偿问题,将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认定货车司机负全责
“现在事故已经基本结案,货车司机负全责。”昨天新文化记者电话采访了负责处理这起交通事故的长春市公安交警支队双阳区事故科周警官,他简单给记者还原了事故的经过。他介绍,事故发生时小宇乘坐的宝来轿车与货车相向行驶,货车前方突然出现一辆摩托车,货车司机为了躲闪逆行,迎面与轿车相撞,双双翻入沟中。
对于一些读者的看法,摩托车横穿公路是造成事故的诱因,应该追究摩托车司机主要责任。周警官表示,由于摩托车与货车没有接触,所以不能认定摩托车有责任。车祸发生时,货车司机没有认真观察路面状况,对路边摩托车出现准备不足,从而做出错误躲避措施,在逆向车道行驶,最终造成车祸,因此货车司机应该负全责。据了解,货车司机在行驶过程中没有超速,应该能够躲避摩托车。
昨天下午,周警官计划准备安排事故双方见面,但由于移交卷宗只能推迟。周警官说,安排双方见面主要是向双方介绍车祸双方责任划分情况,简单进行调解,随后交警部门将对司机提起公诉。由于赔偿问题属于民事纠纷,双方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周警官证实,肇事货车车主把车头和挂车分别以别人的名字在行管部门登记注册,这两人也应承担连带责任。
而家属孔先生介绍,小宇家属的经济条件还可以,除了司机的刑事责任,本来赔偿问题还可以几方私下协商。但车主和司机家属对受害者不闻不问的做法引起了受害方不满,因此已经聘请律师准备起诉对方。
提醒交通参与者严守交规
一些双阳本地网友认为,这起事故也暴露出事故路段路面状况差的问题,应该引起有关部门关注。“可爱xinlangwangyou”认为,众多网友不了解情况,责任不能全部由司机承担,这条路路况相当差。
昨天《新文化报》的报道也引起公安部打四黑除四害官方微博关注,并转载了报道,提醒“所有交通参与者严守交规!”
采访中,双阳交警大队有关人士告诉新文化记者,双阳到山河镇公路两旁村庄密布,交叉路口较多;道路两旁警示标志不完善。中间隔离带树木过高遮挡视线,特别是外地司机不熟悉路况。而且,沿路居民的交通安全意识不强,喜欢随意横穿马路等等,都是导致该路段车祸经常发生的重要原因。
交警部门提醒货车司机,在公路行驶中要注意t望,路过村镇经常轻轻带一脚刹车,减速慢行。遇到紧急情况正确处理方法是刹车,突然变道反而更容易发生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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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anwei-Lam:曾经叛逆、轻狂的我们,到了为人父母的时候才真正懂得什么才是爱,如果能够早点懂得并珍惜这份无私的爱,我们会更幸福。
沉浮:看着新闻心都碎了,我也是十岁女儿的妈妈。希望孩子能健康快乐地长大,更希望她坚强。
长风大侠:父爱如山!但是一个细节大家没注意―――未满12岁孩子是不能坐到副驾驶位置又不系安全带的。
“父亲车祸瞬间用身体护住女儿”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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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载货车遇交警“失魂”撞死摩托男》追踪南都讯 6月16日晚上8点4 2分,超载又的吴忠平驾驶大货车在途经西部干道时,一辆洪梅交警大队的警车随其至水乡大道道滘蔡白立交,货车发生侧翻将骑摩托车回家的刘水平撞死。吴忠平以及其家属都认为是洪梅交警的追赶导致货车侧翻撞死了人,但洪梅交警称当时只是路过(详见南都6月28日A 04版报道)。记者昨日获悉,道滘交警大队已经出具了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书中并无吴忠平所述洪梅交警追车内容,判定货车司机负全责,这引起了吴忠平家属的不满。[事故认定书]未提及交警追车记者昨日拿到了道滘交警队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货车司机吴忠平应负此事故的全部责任,当事人刘水平不负此事故的责任,而对吴忠平所说的洪梅交警追车一事,认定书中只字未提。但事故责任认定书中也有提到,死者刘水平在驾驶摩托车时未戴安全头盔、醉酒以及无证驾驶,而且所驾驶的摩托车也是无牌摩托车。吴忠平的哥哥吴水平对此表示质疑。“首先道滘交警未划定洪梅交警的追车责任,其次死者刘水平存在多项违规行为,也应承担部分责任”,因此他们到东莞市交警支队提起了行政复议。吴水平说,他观看了事发当天货车行车路线沿途的监控摄像头,“很模糊,看不太清,希望有新的证据能够证明有追车。”[女司机口述]曾多次看到洪梅交警追车事发第二日晚上,有自称是目击者的网友在东莞阳光网发帖,称见到了一部警车加大油门追车前方装纸的货车,突然一声巨响,货车被追到侧面倒下。记者昨日下午联系到发帖人陈小姐。她自称是洪梅本地人,事发当天,她正驾车从洪梅往市区走,恰好目击了这一幕。据陈小姐说,当时她在西部干道上,看到了一辆警车在追一辆货车。“两车一前一后,有时警车追到货车平行的位置,货车又加大油门往前开,警车又跟了上去。”陈小姐还说,她此前曾经多次看到洪梅交警追车的场景。“自己有时还迎面与追击的警车擦肩而过,很是害怕”,陈小姐说,当晚她担心会殃及自己,便加快车速超过了两车。哪知刚驶过水乡大道蔡白立交时,突然听到后面传来一声巨响。“我便停车往后查看,看到货车已经发生侧翻,事后得知还将一个摩托车司机撞死”,陈小姐说,之后她看到一路追击货车的警车驶过侧翻地一段距离后停车,车里的交警折返救人,而非此前洪梅交警大队所说的洪梅交警立即停车去救人,“我之后就走了,后面的事就不清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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