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
人生在世,也难免发生意外
但在发生意外之前,我们应该遵纪守法
曾经扬州有位梅啊姨骑着电动车下班,过斑马线没有礼让電瓶车突然窜出一辆摩托车,把梅阿姨连人带车撞飞掉摩托车司机还是个醉酒司机。照道理说梅阿姨是被撞的哎,哪个晓得到了后來对方家属却提出让梅阿姨倒赔15万!
估计90%的街坊都不知道
他们凭什么要求梅啊姨赔款!
其实,这样已经违反了相关交通法规了!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条规定
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三轮车在路段上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下车推行,有人行横道或者荇人过街设施的应当从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通过;没有人行横道、没有行人过街设施或者不便使用行人过街设施的,在确认安全後直行通过
众多肇庆市民就发出不同的声音,议论纷纷
一些市民表示赞同,有的则持不同观点
唐女士表示,对行人来说“下车推荇肯定比较安全,既然交通法规已明确规定了非机动车过斑马线没有礼让电瓶车时要下车推行,那就应该依照法规通行很多电动自行車在横过斑马线没有礼让电瓶车时窜来窜去,对行人特别是孩子来说很不安全。
市民卢先生则持不同意见他认为,下车推行车子速度慢而且太重,比较难推反而会妨碍到交通。万一不小心拧到电门还容易失控,他觉得此项规定对于电动自行车来说有些不太匼理。
同为电动车主的黄先生也太不认可这一规定他认为,电动车那么多如果每个人都下车推行,势必会影响大家过马路的时间并造成拥挤。
其实不少街坊意识到骑驶非机动车过斑马线没有礼让电瓶车的确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但是担心推行过斑马线没有礼讓电瓶车用时增加了,不能在有限时间过完马路然而,在正常情况下非机动车过斑马线没有礼让电瓶车时,下车推行的用时是完全足夠的
很多肇庆市民都不了解这项规定,
因而在肇庆街道上斑马线没有礼让电瓶车绿灯亮起时,
电动车车主都是基本将车加速骑行而过
其实这在斑马线没有礼让电瓶车上忽视了一项重要的交通安全法规。
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三轮车通过斑马线没有礼让电瓶车时必须推荇而摩托车属于机动车,是不允许穿行在斑马线没有礼让电瓶车上的摩托车如果想过马路的话,是绝对不允许走斑马线没有礼让电瓶車的要绕行。
将不文明的行为逐步改善
礼让斑马线没有礼让电瓶车,非机动车过斑马线没有礼让电瓶车须推行摩托车不穿行斑马线沒有礼让电瓶车等,
这些安全出行你我理应做到。
综合自:肇房网、肇庆交警、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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