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一本小说,主角有吞噬能力的小说开始有系统,能力万有引力,在漫威世界时利用月球威胁世界,最后直接将地球降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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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一本一拳打飞月球的小说,主角在地球上最开始是失恋什么的,后面是他是一个宇宙中的什么族,忘记了.一拳就把月球打飞了原来的轨道,忘记是什么小说了
haoyyyang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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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幻故事、就是掌握了一定的宇宙知识、民间对宇宙的传说、根据大家爱好的心里预期编造出来的、你明白了也会神聊要想逼真必须圆满、一拳打飞月球、必须是外星人、依靠强大的科技能量、作用在宇宙服的手套上、不能随便打、要故能玄虚的、等月球转到与来自他的星球相对应的角度然后一拳月球变轨了、这个原理同外星人能够来到地球是一个原理的、这样精彩还越来越神秘了、抓住了大家的神经、在一步步的推理、失恋可以构思来自恐龙时代等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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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震撼世界的10本书:《君主论》《》《自然哲学之数学原理》《心血运动论》《相对论和空间问题》《物种起源》《》《国富论》《战争论》《精神分析论》
&&& 一、《君主论》
&&&&&&&&&&&1,作者:(Niccolò Machiavelli) : 尼可罗·马基亚维利,尼科罗·,意大利政治家,意大利作家。.-.
  他的著作《 君主论 》影响了后世许多政治家,问世后引发激烈争论,产生了巨大的影响。他一度被斥为“暴君的导师”,本书也被列为禁书,直至19世纪70年代才得以恢复名誉。
  他被誉为“近代政治学之父”。
  他的理论也被曲解为
&&&&&&&&&& 2,、简介:该书论述了君主应该怎样进行统治和维持,认为军队是一切国家的主要基础,君主要拥有自己的军队,并应靠残暴和讹诈取胜。认为君王在统治之时要以实力原则,不择手段去实现自己的目的,同时要效法狐狸与狮子,有狐狸的狡猾,狮子的勇猛。被称为邪恶的圣经,是很多君主的床头或身上必带书.
&&&&&&&&&& 3,  
&&&&&&&&第一章 君主国的种类及获得方法 (Chapter I: Of the Various Kinds of Princedom, and of the Ways in Which They Are Acquired)
  第二章 论世袭君主国 (Chapter II: Of Hereditary Princedoms)
  第三章 论混合君主国 (Chapter III: Of Mixed Princedoms)
  第四章 为什么征服的大流士王国在亚历山大死后没有反抗其继任者 (Chapter IV: Why the Kingdom of Darius, Conquered by Alexander, Did Not, on Alexander’s Death, Rebel Against His Successors)
  第五章 对于被占领前生活在各自法律之下的城市或君主国该如何统治 (Chapter V: How Cities or Provinces Which Before Their Acquisition Have Lived Under Their Own Laws Are To Be Governed)
  第六章 关于依靠自己的军队和能力获得的新君主国 (Chapter VI: Of New Princedoms Which a Prince Acquires With His Own Arms and by Merit)
  第七章 关于依靠他人的武力或凭借好运取得的新君主国 (Chapter VII: Of New Princedoms Acquired By the Aid of Others and By Good Fortune)
  第八章 关于依靠邪恶之道取得君主国的人 (Chapter VIII: Of Those Who By Their Crimes Come to Be Princes)
  第九章 关于市民君主国 (Chapter IX: Of the Civil Princedom)
  第十章 关于衡量所有君主国之力量的方法 (Chapter X: How the Strength of All Princedoms Should Be Measured)
  第十一章 关于教会君主国 (Chapter XI: Of Ecclesiastical Princedoms)
  第十二章 军队的种类和雇佣军 (Chapter XII: How Many Different Kinds of Soldiers There Are, and of Mercenaries)
第十三章 关于援军、混合军以及本国军队 (Chapter XIII: Of Auxiliary, Mixed, and National Arms)
  第十四章 关于君主对于军事艺术的态度 (Chapter XIV: Of the Duty of a Prince In Respect of Military Affairs)
  第十五章 关于世人特别是君主受褒奖或斥责的原因 (Chapter XV: Of the Qualities In Respect of Which Men, and Most of all Princes, Are Praised or Blamed)
  第十六章 关于慷概与吝啬 (Chapter XVI: Of Liberality and Miserliness)
  第十七章 关于残忍与仁慈,以及受人爱戴和被人畏惧哪一个更有利 (Chapter XVII: Of Cruelty and Clemency, and Whether It Is Better To Be Loved or Feared)
  第十八章 关于君主守信之道 (Chapter XVIII: How Princes Should Keep Faith)
  第十九章 君主应当避免受人轻视和憎恨 (Chapter XIX: That a Prince Should Seek to Escape Contempt and Hatred)
  第二十章 城堡以及其他许多被君主们经常采用的手段是有利还是有害 (Chapter XX: Whether Fortresses, and Certain Other Expedients to Which Princes Often Have Recourse, are Profitable or Hurtful)
  第二十一章 君主获得声望的行事准则 (Chapter XXI: How a Prince Should Bear Himself So As to Acquire Reputation)
  第二十二章 关于君主的大臣们 (Chapter XXII: Of the Secretaries of Princes)
  第二十三章 如何避开诌媚者 (Chapter XXIII: That Flatterers Should Be Shunned)
  第二十四章 意大利的君主们丧失国家的原因 (Chapter XXIV: Why the Princes of Italy Have Lost Their States)
  第二十五章 命运如何影响世事及如何抗急 (Chapter XXV: What Fortune Can Effect in Human Affairs, and How She May Be Withstood)
  第二十六章 将意大利从蛮族手中解放的劝导 (Chapter XXVI: An Exhortation to Liberate Italy from the Barbarians)
&&&&&& 4,
  全书有26章。前11章论述了应该怎样进行和维持下去,强调有保护容易、反之则难,君主应靠残暴和讹诈取胜;12-14章阐明是一切国家的主要基础,君主要拥有自己的军队,、和是君主惟一的。后12章是全书的重点,全面论证马基雅维利的术治理论。
  《君主论》对不同的君主国做了明确的区分:如世袭君主国、混合君主国、依靠自己和获得的新君主国、依靠他人的武力或者由于幸运而获得的新君主国、世民君主国和宗教君主国等等。启示实行统治的君主们如何参照别国的历史经验,结合本国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地建立适合自己的。这无疑是一个君主在立国之初首先考虑的。君主立国要依靠自己的能力,要把基点放在自身的力量上,凡是这样做的,日后保持自己的,就没有多少困难。这是马基雅维利对君主巩固自己的地位提出的第二条原则。
  任何一位君主或要想在事业上获得,必须学会政治统治的,这就是君主的基本行为原则,既是书中的重点,也是后世争论的焦点。
  《君主论》赤裸裸地将君王的和伦理行为截然分开,直言不讳地否定一般公认的。它认为,人们必须承认上有两种斗争方法,一种是运用,一种是运用武力。前种方法是特有的理性行为,而后者则是兽性行为。在当时的社会现实面前,前者常常使人力不从心,迫使人们必须诉诸后者。这就要求必须懂得如何善于运用野兽的行为进行,做君王的如果总是善良,就肯定会灭亡,他必须狡猾如,凶猛如。狮子不能陷阱,狐狸不能抗拒豺狼,所以,君主做狐狸是要发现,做狮子是要吓走豺狼。
  《君主论》主张一个为了达到自己的或统治目的,不要怕留下恶名,应该大刀阔斧,使用暴力手段解决那些非用暴力解决不了的事,不必要守,可以抛弃不管,因为高于。在守信义有好处时,君王应当守信义。当遵守信义反而对自己不利时,或者原来自己守信义的不复存在的时候,任何一位英明的绝对不能,也不应当遵守信义。它还告诉君王:“必须学会将这种掩饰好。”必须于混充善者,做口是心非的伪君子。
  《君主论》还主张君主应当显得虔信。使宗教在国家中占有显要的地位,这并不是因为宗教的真实性,而在于它是社会的纽带。《君主论》中关于教会的论述中指出:“教会王国在取得以后,便受到宗教习惯的保护,这种君王不需要有军队,因为他们有人心所不能企及的崇高大义所支持。”他们显然是由所树立,也是由上帝所把守着,如果轻易地对它加以,那就是狂妄无知的。
  在政治手段问题上,马基雅维利认为,用注定要的方法去追求某个政治目标是徒劳的,即使为了一个很好的目的,也必须要选择能够实现它的手段。手段问题不要去管目的的善与恶,而要按照纯粹的科学方式去处理。成功的在于达到目的,不管这个目的是什么。假若世界上有一门“成功学”,专门研究恶人的成功,肯定会和研究善人的成功做得同样好。因为恶人成功的比圣贤成功的事例并不少,有时反而更多。如果这门成立,对圣贤和恶人同样有用,因为圣贤一旦涉及,必定同恶人一样,希望自己成功。
&&&&&&&& 二、《天体运行论》
&&&&&&&&&&&&&& 1,作者:天文学家
&&&&&&&&&&&&&& 2,简介:  1506年,哥白尼在回国任教士不久,开始写作《天体运行论》。1512年,哥白尼把他任职城堡西北角的箭楼建为自己的小型天文台,用自制简陋的仪器进行天文观测,计算、研究。他在《天体运行论》一书中所引用的27个观测数据,大部分是在这里记录下来的。在1514年5月,哥白尼写成了《天体运行论》,创立了“”,推翻了“地心说”。日,《天体运行论》出版。由于哥白尼害怕引起各方面的攻击,他在书的序中写明将他的著作献给教皇。他认为,在教皇的庇护下,《天体运行论》也许可以
问世。除了这篇序之外,《天体运行论》还有另外一篇教士奥德尔写的前言。当时哥白尼重病在身,委托这位教士出版发行。奥西安德尔为使这书能安全发行,假造了一篇无署名的前言,说书中的理论不一定代表行星在空间的真正运动,不过是为编算星表、预推行星的位置而想出来的一种人为的设计。这篇前言在半个多世纪的时间里,骗过了许多人。
  据说,日,垂危的哥白尼在病榻上见到了从寄来的《天体运行论》样书。他只摸了摸书的封面,便于日辞世了。
&&&&&&&&& 3,  
&&&&&&&&& 《天体运行论》出版后很少引起人们的注意。一般人不懂,而许多天文工作者只把这本书当作编算行星星表的一种方法。《天体运行论》在出版后七十年间,曾经遭到的斥责,但未引起罗马教廷的注意。后来和公开宣传日心说,危及了教会的统治,罗马教廷才于公元1616年把《天体运行论》列为禁书。
  《天体运行论》的出版,正式创立了“日心说”。它是天文学上的一次革命,引起了人类宇宙观的重大变革。
  评价哥白尼的《天体运行论》:
  自然科学借以宣布其独立并且好像是重演焚烧教谕的革命行为,便是哥白尼那本不朽著作的出版,他用这本书(虽然是胆怯地而且可说是只在临终时)来向自然事物方面的教会权威挑战,从此自然科学便开始从神学中解放出来。
  W.评价哥白尼的《天体运行论》:
  今天,我们甚至可以以更极端的形式说,“静止”一词是由地球静止着这个陈述来定义的,并且我们把相对于地球是不动的每一物体描述为静止的。如果对“静止”一词作如此理解——而这是普遍接受的意义——那么,是对的,哥白尼却错了。只有当我们沉思了“运动”和“静止”的概念,并把运动理解为至少是关于两个物体的关系的陈述,我们才能够把关系倒转过来,使太阳成为行星系的不动的中心并获得一个简单得多、也更统一的关于行星系的观点,后来充分评价了这种观点的阐明的力量。因此,哥白尼把一个全新的要素加到直接经验之上,我称这个要素为“自然定律的简单性”,而它与直接经验毫无关系。
  评价哥白尼的《天体运行论》:
  这是对天体进行的一次完全的数学研究,或者称为纯粹的逻辑运算。哥白尼在《天体运行论》开篇就说:“不懂几何者禁止入内。”人类每一次最具有革命意义的进步,都是依靠科学家深邃的思考和逻辑运算,而所谓的观察则大多数只是对逻辑的检验。所以,调查统计的说服力是非常有限的。人类应该恢复对智力的信心而不仅仅是眼睛。
  日心说确实不完全正确,但它与原来的地心说相比已经是一个很大的进步了。
  日心说的正确在于认识到太阳系行星是围绕太阳运转的,是太阳系的中心。
  但它的错误在于:
  1、认为太阳是宇宙的中心。我们现在都知道太阳只是太阳系的中心,并不是宇宙的中心,它连银河系的中心都不是。
  2、认为行星围绕太阳作。而事实上行星围绕太阳运动的轨道不是正圆而是,运行速率也会受到它与太阳之间的距离影响。
&&&&&&&& 4,文章
  《天体运行论》共6卷。
  第一卷论太阳居宇宙的中心,地球和其他行星都绕太阳运行。
  第二卷论地球的自转,指出地球是绕太阳运转的一颗普通行星,它一方面以地轴为中心自转,一方面又循环着它自己的轨道绕太阳公转。
  第三卷论岁差。
  第四卷论月球的运行和日月食。
  第五卷、六卷论水星、金星、火星、木星和土星五大行星。
&&&&&&&5,
  在《天体运行论》(De revolutionibus orbium coelestium)中观测计算所得数值的精确度是惊人的。例如,他得到恒星年的时间为365天6小时9分40秒,比现在的精确值约多30秒,误差只有百万分之一;他得到的月亮到地球的平均距离是地球半径的60.30倍,和现在的60.27倍相比,误差只有万分之五。
  他出生于林肯郡的小镇乌尔斯普,他的是一个自耕农家庭。在他未出世前,就去世了。牛顿生而孱弱,过了3年,他的再嫁给一位,把留在他身边抚养。8年之后,牧师病故,牛顿的母亲带着后夫所生的一子二女又回到乌尔斯普。
  牛顿自幼沉默寡言,倔强,惟一喜欢的是摆弄小。时代的牛顿并不聪明,反而十分沉默孤独,惟一的优点就是动手能力比较强。传说他用小为动力做了一架的;还有一次他在上挂着小灯,放上天去,村里人在晚上看见时,以为是出现了。他喜欢、,尤喜欢刻,家里墙角、窗台上到处安放着他刻划的日晷。
  12岁时,牛顿进入格兰瑟中学,他酷爱读书,喜欢沉思,对有好奇心,例如、日影四季的移动,尤好、的等等。在中学期间,他曾经寄住在一个家里,受到了的熏陶。牛顿的母亲原来希望他成为一个,能赡养家庭,但牛顿朝着方向越走越深。
  1661年牛顿以减费生身份进入三一学院,他认真地攻读了的、开卜勒的、的几何学等。他的才华在期间开始显露。1664年获得,1665年以毕业。不久发生了严重的,剑桥离伦敦不远,学校为此停课。牛顿于当年6月回到故乡乌尔斯普。
  在故乡的两年,牛顿在自然科学领域内思潮奔腾,才华迸发,思考前人从未思考过的,踏进前人没有涉及的领域,创建了前所未有的惊人业绩。1665年初他创立级数近似法以及把任何幂的二项式化为一个级数的。同年11月,创立微积分。牛顿还开始想到研究问题,并想把重力理论推广到的运行轨道上去。他以旺盛的精力从事,并关心问题。
  1667年牛顿重返剑桥大学,10月被选为三一学院的仲院侣,次年
3月选为正院侣。他的老师十分赏识牛顿的才华,以致在1669年他尚未满27岁时,巴罗就把自己的席位让给了他,牛顿成为接替巴罗担任讲座的教授。巴罗当时还不到40岁,远未到退休年龄。
  早在1666年,牛顿就有了万有引力的想法,此后20年他不断观测研究月球绕地球运动,于年用完成了《自然哲学的数学原理》,由朋友出资于1687年出版。这为他赢得了极大的声誉。
  牛顿得到大学时代认识的一位后裔的帮忙,于1696年被任命为伦敦的造币厂总监,不久任,年薪400镑。这在当时是极其优厚的。1701年,他辞去了剑桥大学的工作,1703 年他担任英国的,一直任职到1727年。1705年他被册封为,从而获得了的称呼。
  牛顿于日在伦敦郊区肯辛顿寓中逝世,以国葬礼葬于伦敦。
  在科学贡献上,牛顿的一生明显地分成前后两个阶段。前期,牛顿在科学上的创造相当多,除了在经典力学方面的巨大成就之外,他在、微积分、光学等领域都有非常显著的成就。牛顿的后30年,科学成就不大,经常陷入的思辨之中。
时间、空间、向心力等的定义。第二部分是“公理或运动的定律”,包括著名的运动三定律。接下来的内容分为三卷。前两卷的标题一样,都是“论物体的运动”。第一卷研究在无阻力的自由空间中物体的运动,许多命题涉及已知力解定受力物体的(轨道、速度、等),以及由物体的运动状态确定所受的力。第二卷研究在阻力给定的情况下物体的运动、以及波动理论。压卷之作的第三卷是标题是“论宇宙的系统”。由第一卷的结果及天文观测牛顿导出了,并由此研究地球的形状,解释海洋的潮汐,探究月球的运动,确定彗星的轨道。本卷中的“研究哲学的规则”及“总释”对哲学和神学影响很大。
  《自然哲学的数学原理》无论从科学史还是整个人类文明史来看,牛顿的《自然哲学的数学原理》都是一部划时代的巨著。在科学的历史上,《自然哲学的数学原理》是的第一部经典著作,也是人类掌握的第一个完整的科学的宇宙论和体系,其影响所及遍布经典自然科学的所有领域,在其后的300年时间里一再取得丰硕成果。从内部来看,《自然哲学的数学原理》示范了一种现代科学理论体系的样板,包括理论体系结构、和研究态度、如何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等多个方面的内容。此外,《自然哲学的数学原理》及其作者与同时代著名人物的互动关系也是科学史研究和其它学术史研究中经久不息的话题。
  当时要出版这部书,但是凑不出适当款子,而皇家学会的干事则声称的是他首先发现的,出于气愤,提议写了这本书,并由他自费出版了牛顿的书,于1687年7月《自然哲学的数学原理》拉丁文版问世。1713年出第2版,1725年出第3版。1729年由将其译成英文付印,就是现在所见流行的英文本。各版均由牛顿本人作了增订,并加序言。後世有多种文字的译本,中译本出版于1931年。该书的宗旨在于从各种运动现象探究自然力,再用这些力说明各种自然现象。
  全书共分四个部分。开头和第一篇介绍了力学的基本运动三定律与基本的;其中质量的概念是由牛顿首先提出及定义的,但牛顿当时称其为“物质的量”,这一名称後来被另一个使用。第二篇中,讨论了物体在阻尼介质中的运动,提出阻力大小与物体速度的一次及二次方成正比的公式。还研究了的弹性和可压缩性,以及空气中的声速等问题,这为牛顿提供了一个展示他数学技巧的舞台。第三篇题目为宇宙体系,讨论了的行星、行星的卫星和彗星的运行,以及海洋潮汐的产生,涉及到多体问题中的摄动。
  牛顿并没有声称自己要构造一个体系。牛顿在《自然哲学之数学原理》第一版的序言一开始就指出,他要「致力于发展与哲学相关的数学」,这本书是几何学与力学的结合,是一种「理性的力学」,一种「精确地提出问题并加以演示的科学,旨在研究某种力所产生的运动,以及某种运动所需要的力。他的任务是“由动现象去研究自然力,再由这些力去推演其它的运动现象”。
  然而牛顿实际上是构造了一个人类有史以来最为宏伟的体系,他所说的力,主要是重力,我们今天称之为引力,或万有引力,以及由重力所衍生出来的摩擦力、阻力和海洋的等,而运动则包括落体、抛体、球体滚动、单摆与复摆、、行星自转与公转、回归点、轨道章动等,简而言之,包括当时已知的一切运动和现象。也就是说,牛顿是要用统一的力学原因去解释从地面物体到天体的所有运动和现象。
  在结构上,《自然哲学之数学原理》是一种标准的公理化体系,它从最基本的定义和公理出发,「在第一编和第二编中推导出若干普适命题」,其中第一编题为“物体的运动”为全书的讨论做了数学工具上的准备,把各种运动形式加以分类,详细考察每一种运动形式与力的关系;
第二编讨论“物体(在阻滞介质中)的运动”,近一步考察了各种形式阻力对运动的影响,讨论地面上各种实际存在的力与运动的情况。在第三编中“示范了把它们应用于宇宙体系,用前两编中数学证明的命题由天文现象推演出使物体倾向于太阳和行星的重力,再运用其他的数学命题由这些力推算出行星、彗星、月球和海洋的运动”。在全书的最后牛顿写下了一段著名的「总释」,集中表述了牛顿对于宇宙间万事万物的根本原因——万有引力以及我们的宇宙为什是一个这样的优美的体系的总原因的看法,集中表达了他对于上帝的存在和的见解.
  在写作手法上,牛顿是个神情十分专注的人,他在搭建自己的体系时,虽然仿照(Euclid)的《》,但他从没有忘记自己的使命是解释自然现象,没有把自己迷失在纯粹形式化的推理中。他是极为出色的数学家,在数学上有一系列一流的发明,但他严格地把数学当做工具,只是在有需要时才带领读者稍微作一点数学上的远足。另一方面,牛顿也丝毫没有于纯粹的哲学思辩,在《自然哲学之数学原理》中所有的命题都来自于,或是数学的,或是天文学的,或是物理学的,即牛顿所理解的自然哲学的。《自然哲学之数学原理》中全部的论述都以命题形式给出,每一个命题都给出证明或求解,所有的求证求解都是完全的,必要时附加推论,而每一个推论又都有证明或求解。只是在牛顿认为某个问题在哲学上有特殊意义时,他才加上一个附注,对问题加以解释或进一步推广。
  全书贯穿了牛顿和分别独立发明的数学方法——,不过牛顿称其为“”,这是牛顿的成就之一。它在科学史上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因它标志著经典力学体系的建立。
  牛顿在世时共发表了三个版本的《自然哲学的数学原理》,分别在1687年、1713年及1726年发表,都是拉丁文版本。牛顿去世后的第一个英文译本是由第三版翻译而来,出版于1729年,译者是莫特(Andrew Motte)。在1802年,又出现了根据《自然哲学的数学原理》第一版翻译的英文译本。1930年,学者、科学史家卡约里(Florian Caiofi)在莫特的英译本基础上用现代英文校订出版,成为20世纪里读者群最大的《自然哲学的数学原理》标准版本。60年代初,美国科学史家(Cohen)和法国科学史家科瓦雷(A1exander Koyré)合作,根据比莫特译本更早的《自然哲学的数学原理》
第一版的英译本,也推出了《自然哲学的数学原理》的现代英文版。
  在科学史上,《自然哲学的数学原理》是经典力学的第一部经典著作,划时代的巨著,也是人类掌握的第一个完整的科学的宇宙论和科学理论体系,其影响所及,遍布经典自然科学的所有领域,并在其后300年里一再取得丰硕成果。 就人类文明史而言,它成就了,在法国诱发了启蒙运动和大革命,在社会生产力和基本社会制度两方面都有直接而丰富的成果。迄今为止,还没有第二个重要的科学和学术理论,取得过如此之大的成就.
  《自然哲学的数学原理》达到的理论高度是前所未有的,其后也不多见。爱因斯坦(Einstein)说过:「至今还没有可能用一个同样无所不包的统一概念,来代替牛顿的关于宇宙的统一概念。而要是没有牛顿的明晰的体系,我们到现在为止所取得的收获就会成为不可能。」实际上,牛顿在《自然哲学的数学原理》中讨论的问题及其处理问题的方法,至今仍是大学数理专业中教授的内容,而其它专业的学生学到的关于物理学、数学和天文学的知识,无论在深度和广度上都没有达到《自然哲学的数学原理》的境界。
  凡此种种,都决定了《自然哲学的数学原理》这部著作的永恒价值。
  同时他通过定律对自然现象的,是以大量的为基础的,在本书的第一编第一章中,牛顿讲述了有关微积分及几何学方面的内容。这些内容实际上是全书的。牛顿本来是微积分的发明人之一,但为了便于接受,他在这本书中却尽量避免使用比较困难的微积分的方法。他用的严格地限于。
  书的开头部分有很长的“”,对书中所运用的一些的基本定义,诸如、、、等进行必要的解释说明。
  在“说明”之后,牛顿认真详细地介绍了“运动之基本定理或定律”,即牛顿关于物体运动的三个定律。这就是我们现在所说的经典力学的三个基本定律。
  第一定律:每个如果没有外界影响使其改变,那么该物
体仍保持其原来的或等速直线运动的状态。牛顿认为这是一个基本的普遍的的事实,也是无可争辩的。由这条定律出发,是改变物体运动状态的原因,而不是维持原有状态的原因。例如炮弹会停止和下落,是因为空气的和重力的影响,如果不存在这种外力,那么炮弹将保持它的状态。
  第二定律:运动的变化与所施加的力成正比,并沿力的作用方向发生。这其实就是今天我们所说的问题,动量等于物体的质量与速度的乘积,速度的变化就是加速度。对同一个物体而言,所施加的力与由此产生的成正比。
  第三定律:对于每一个,总存在一个与之相等的和它对抗;或者说,两个物质彼此施加的力恒等,方向则恰恰相反。根据这个定律,牛顿指出,相互作用的两个物体不管表面上是否产生运动状态的变化,它们之间的作用力和反作用力都是成对出现或同时存在的。例如人用划船前进的运动中,能前进,就在于人用桨划入水中时,对水有作用力,水产生了一个相等的反作用力,推动船的前进。第三定律同样也适用于中的和。
  《》的主要内容是万有引力定律的确立及其应用。《原理》第一编第二章就是“论向心力之法”。从这章开始,牛顿通过对各种涉及到向心力的特殊运动形态的仔细认真地研究,逐步扩展到第三编论宇宙系统。他在第三编第一章论宇宙系统之原因的开头部分,用三个定理分别说明“使恒离开直线运动而留在其轨道内之力”,“使行星恒离开直线运动而留在其轨道内之力”,和“使月球不能离开其轨道的力”,都是一种向心力(其心分别为木星、和),这些向心力均与其心的距离平方成反比。他在区别引力与的不同之后,做出结论:一切物体均有重力(即引力),而且与其所含的物质之量(即)相比即成正比。牛顿提出了关于万有引力定律的比较完整的也是经典的叙述:
  定理:两个之相互间有,即相互间有吸引力,假如此物质在其距中心相等处为均匀的,则其一球对于其他球之重量即二者之间的吸引力,与二中心间之平方成反比。
  在对万有引力定律进行了经典的之后,牛顿立即用它解释大量的实际问题,也就是从大量的自然事实来说明万有引力的存在。他所举的自然事实,包括月球运动的偏差、的大小变化、岁差的长短不一等等。
  牛顿生活的时代是英国最初的迅速发展的时期。在牛顿之前,的自然科学得到了很大的发展。经典力学方面,、等科学家提出了力学的基本定律,解决了许多力学的难题。16世纪天文学家对绕日运行做了长年累月的观测,他死后天文学
家开普勒整理并分析了第谷20年的观测记录,总结出行星运动的著名。这个发现不仅为经典天文学奠定了基础,更重要的是导致了其后万有引力定律的发现。这些都为牛顿创造经典力学的完整提供了宝贵的。在前人的基础上,牛顿进行了认真的研究和总结,系统地提出了经典力学的基本理论,如力学三定律、万有引力定律等。奠定了的基础。
  他的划时代的巨著《自然科学的哲学原理》问世,牛顿力学三大定律和万有引力理论正式诞生,它标志着从哥白尼开始对的世界图像所做转变的最后阶段。因此,它是近代科学开始形成的标志,是人类认识史上对的第一次理论的概括和综合。它总结了近代天体力学和地面力学的成就,为经典力学规定了一套基本概念,提出了力学的三大定律和万有引力定律,从而使经典力学成为一个完整的理论体系。牛顿的这本书意味着经典力学的成熟,其中所建立的经典力学的理论体系成为近代科学的标准尺度。牛顿开创的物理学体系占主导位置长达200多年,成为很多进步和发现的基础。
  从18世纪到19世纪末的科学发展都是在的基础上进行的。例如,万有引力学说在19世纪天文学发展中就显示出巨大的理论指导性作用。在建立相对论学说后,牛顿力学成为它的一个特例,其作用并未因此而下降。至今它仍然是各种、自然学科的重要基础。
  这本书还对人类的产生了十分重要的影响,导致了上机械认识论的思想。牛顿力学研究的是事物的机械的,它给人们所提供的思维启示是,任何事物都是与其他事物保持机械的因果关系。18世纪的唯物主义哲学中就明显地表现了这种。
  牛顿除了在力学方面的杰出贡献外,他关于白光由组成的发现为近代物理光学奠定了基础,同时也是数学领域中微积分学的创始人之一。尽管他的科学研究十分耀眼夺目,但他的人品却不像其学术那样光彩。
  晚年的牛顿和其他皇家学院院士的声名狼藉,为了《自然哲学的数学原理》中的研究数据,他和皇家天文学家约翰·夫莱姆斯梯德激烈争吵,甚至上到了。为了争夺微积分创始人的身份,他和德国哲学家高特夫瑞德·莱布尼兹笔战不休,他们各自独立地发展了微积分,牛顿的发现要比莱布尼兹早若干年,可是他很晚才出版他的著作。分毫必争的牛顿以自己在的影响力,指定了一个清一色的由自己组成的“公正的”委员会来审查此案。结果当然可想而知。
  在这两次争吵期间,牛顿已经离开和学术。在剑桥他曾积极从事反天主教运动,后来在中也很活跃,最终作为酬报,他得到皇家造币厂厂长的肥缺。在这里,他以上更能接受的,施展他那狡狯和刻薄的能耐,成功地导演了一场反对的重大战役,甚至将几个人送上了绞刑架。
  纵观牛顿的一生,其晚年的就好像一个不完满的。恰如他的《自然哲学的数学原理》一样,前面提出了经典的理论,令人感到遗憾的是,牛顿在全书最后的“总论”部分加上一大段赞美的话,即他有名的上帝是第一推动力的。不过牛顿毕竟是伟大的,他的这本著作也以其无法代替的重要性成为人类历史上的一座。
  自然选择;即最适者生存自然选择——它的力量和人工选择力量的比较——它对于不重要性状的力量——它对于各年龄和雌雄两性的力量——性选择——论同种的个体间杂交的普遍性——对自然选择的结果有利和不利的诸条件,即杂交、隔离、个体数目——缓慢的作用——自然选择所引起的绝灭——性状的分歧,与任何小地区生物的分歧的关联以及与的关联——自然选择,通过性状的分歧和绝灭,对于一个共同祖先的后代的作用——一切生物分类的解释——生物体制的进步——下等类型的保存——性状的趋同——物种的无限繁生——提要。
  前章简单讨论过的生存斗争,对于变异究竟怎样发生作用呢?在人类手里发生巨大
  作用的选择原理,能够应用于自然界吗?我想我们将会看到,它是能够极其有效地发生作用的。让我们记住,家养生物有无数轻微变异和个体差异,自然状况下的生物也有程度较差的无数轻微变异和个体差异;同时也要记住遗传倾向的力量。在家养状况下,可以确切他说,生物的整个体制在某种程度上变为可塑性的了。我们几乎普遍遇见的家养生物的变异,正如和阿萨·格雷所说的,不是由人力直接产生出来的;人类不能创造变种,也不能防止它们的发生;他只能把已经发生了的变种加以保存和累积罢了,人类在无意中把生物放在新的和变化中的生活条件下,于是变异发生了;但是生活条件的相似的变化可以而且确实在自然状况下发生。我们还应记住,生物的相互关系及其对于生活的物理条件的关系是何等复杂而密切;因而无穷分歧的构造对于生活在变化的条件下的生物总会有些用处。既然对于人类有用的变异肯定发生过,那末在广大而复杂的生存斗争中,对于每一生物在某些方面有用的其他变异,难道在连续的许多世代过程中就不可能发生吗?如果这样的变异确能发生(必须记住产生的个体比可能生存的为多),那么较其他个体更为优越(即使程度是轻微的)的个体具有最好的机会以生存和繁育后代,这还有什么可以怀疑的呢?另一方面,我们可以确定,任何有害的变异,即使程度极轻微,也会严重地遭到毁灭。我把这种有利的个体差异和变异的保存,以及那些有害变异的毁灭,叫作“自然选择”,或“最适者生存”。无用也无害的变异则不受自然选择的作用,它或者成为彷徨的性状,有如我们在某些多形的物种里所看到的,或者终于成为固定的性状,这是由生物的本性和外界条件来决定的。
  有几位著者误解了或者反对“自然选择”这一用语。有些人甚至想像自然选择可以
  诱发变异,其实它只能保存已经发生的、对生物在其生活条件下有利的那些变异而已。没有人反对农学家所说的人工选择的巨大效果;不过在这种情形下,必须先有自然界发生出来的个体差异,然后人类才能依照某种目的而加以选择。还有一些人反对选择这一用语,认为它含有这样的意义:被改变的动物能够进行有意识的选择;甚至极力主张植物既然没有意志作用,自然选择就不能应用于它们!照字面讲,没有疑问,自然选择这一用语是不确切的;然而谁曾反对过化学家所说的各种元素有选择的亲和力呢?严格地实在不能说一种酸选择了它愿意化合的那种盐基。有人说我把自然选择说成为一种动力或“神力”;然而有谁反对过一位著者说万有引力控制着的运行呢?每一个人都知道这种比喻的言同包含着什么意义;为了简单明了起见,这种名词几乎是必要的,还有,避免“自然”一字的拟人化是困难的;但我所谓的“自然”只是指许多自然法则的综合作用及其产物而言,而法则则是我们所确定的各种事物的因果关系。只要稍微熟习一下,这些肤浅的反对论调就会被忘在脑后了。
  对正在经历着某些轻微物理变化、如气候变化的一处地方加以研究,我们将会极好
  地理解自然选择的大致过程。气候一发生变化,那里的生物比例数几乎即刻就要发生变化,有些物种大概会绝灭,从我们所知道的各地生物的密切而复杂的关系看来,可以得出如下的结论:即使撇开气候的变化不谈,生物的比例数如果发生任何变化,也会严重地影响其他生物。如果那地区的边界是开放的,则新类型必然要迁移进去,这就会严重地扰乱某些原有生物间的关系。请记住:从外地引进来一种树或一种的影响是何等有力;对此已有所阐明。但是,在一个岛上,或在一处被障碍物部分环绕的地方,如果善于适应的新类型不能自由移入,则该处的自然组成中就会腾出一些地位,这时如果某些原有生物按照某种途径发生了改变,它们肯定会把那里填充起来;因为如果那区域允许自由移入,则外来生物早该取得那里的地位了。在这种情形下,凡轻微的变异,只要在任何方面对任何物种的个体有利,使它们能够更好地去适应改变了的外界条件,就有被保存下来的倾向;于是自然选择在改进生物的工作上就有余地了。
  正如第一章所阐明的,我们有充足的理由可以相信,生活条件的变化,有使变异性
  增加的倾向;在上节所述的情形中,外界条件既变,发生的机会便会渐多,这对自然选择显然大大有利。如果没有有利变异发生,自然选择便不能发生作用,切勿忘记,“变异”这一名词所包含的仅仅是个体差异。人类把个体差异按照任何既定的方向积累起来,就能使家养的产生巨大的结果,同样地,自然选择也能够这样做,而且容易得多,冈为它有不可比拟的长久期间去发生作用。我不相信必须有任何巨大的物理变化,例如气候的变化,或者高度的隔离以阻碍移入,借以腾出一些新的空位,然后自然选择才能改进某些变异着的生物,而使它们填充进去。因为各地区的一切生物都以严密的平衡力量互相斗争着,一个物种的构造或习性发生了极细微的变异,常会使它比别种生物占优势;只要这个物种继续生活在同样的生活条件下,并已以同样的生存和防御的手段获得利益,则同样的变异就会愈益发展,而常常会使其优势愈益增大。还没有一处地方。在那里一切本地生物现已完全相互适应,而且对于它们所生活于其中的物理条件也完全适应,以致它们之中没有,一个不能适应得更好一些或改进得更多一些;因为在一切地方,外来生物常常战胜本地生物,并且坚定地占据这片土地。外来生物既能这样在各地战胜某些本地生物,我们就可以稳妥地断言:本地生物也会发生有利的变异,以便更好地抵抗那些侵入者。
  人类用有计划的和无意识的选择方法,能够产生出而且的确已经产生了伟大的结果,为什么自然选择不能发生效果呢?人类只能作用于外在的和可见的性状:“自然”——如果允许我把自然保存或最适者生存加以拟人化——并不关心外貌,除非这些外貌对于生物是有用的。“自然”能对各种内部器官、各种微细的体质差异以及生命的整个机构发生作用。人类只为自己的利益而进行选择:“自然”则只为被她保护的生物本身的利益而进行选择。各种被选择的性状,正如它们被选择的事实所指出的,都充分地受着自然的锻炼。人类把多种生长在不同气候下的生物养在同一个地方;他很少用某种特殊的和适宜的方法来锻炼各个被选择出来的性状;他用同样的食物饲养长嗤和短椽的鸽;他不用特别的方法去训练长背的或长脚的四足兽;他把长毛的和短毛的绵羊养在同一种气候里。他不允许最强壮的诸雄体进行斗争,去占有雌性。他并不严格地把一切劣等品质的动物都毁灭掉,而在力之所及的范围内,在各个不同季节里,保护他的一切生物。他往往根据某些半畸形的类型,开始选择;或者至少根据某些足以引起他注意的显著变异,或明显对他有利的变异,才开始选择。在自然状况下,构造上或体质上的一些极微细的差异,便能改变生活斗争的微妙的平衡。因此它就被保存下来了。人类的愿望和努力只是片刻的事啊!人类的生涯又是何等短暂啊!因而,如与“自然”在全部地质时代的累积结果相比较,人类所得的结果是何等贫乏啊!这样,“自然”的产物比人类的产物必然具有更“真实”得多的性状,更能无限地适应极其复杂的生活条件,并且明显地表现出更加高级的技巧,对此还有什么值得我们惊奇的呢?
  我们可以比喻他说,自然选择在世界上每日每时都在仔细检查着最微细的变异,把
  坏的排斥掉,把好的保存下来加以积累;无论什么时候,无论什么地方,只要有会,
  它就静静地、极其缓慢地进行工作,把各种生物同有机的和无机的生活条件的关系加以改进。这种缓慢变化的进行,我们无法觉察出来,除非有的标志。然而我们对于过去的悠久地质时代所知有限,我们能看出的也只是现在的生物类型和先前的并不相同罢了。
  一个物种要实现任何大量的变异,就必须在变种一旦形成之后,大概经过一段长久
  期间,再度发生同样性质的有利变异或个体差异;而这些变异必须再度被保存下来,如此,一步一步地发展下去。由于同样种类的个体差异反复出现,这种设想就不应被看作没有根据。但这种设想是否正确,我们只能看它是否符合并且能否解释自然界的一般现象来进行判断。另一方面,普通相信变异量是有严格限度的,这种信念同样也是一种不折不扣的设想。
  虽然自然选择只能通过并为各生物的利益而发生作用,然而对于我们往往认为极不
  重要的那些性状和构造,也可以这样发生作用。当我们看见吃叶子的是绿色的,吃树皮的昆虫是斑灰色的;高山的松鸡在冬季是白色的,而红松鸡是花色的,我们必须相信这种颜色是为了保护这些鸟和昆虫来避免危险。松鸡如果不在一生的某一时期被杀害,必然会增殖到无数;我们知道它们大量受到食肉鸟的侵害;鹰依靠目力追捕——鹰的目力这样锐利以致欧洲大陆某些地方的人相戒不养白色的鸽,因为它们极容易受害。因此,自然选择便表现了如下的效果,给予各种松鸡以适当的颜色,当它们一旦获得了这种颜色,自然选择就使这种颜色纯正地而且永久地保存下来。我们不要以为偶然除掉一只特别颜色的动物所产生的作用很小;我们应当记住,在一个白色绵羊群里,除掉一只略见黑色的羔羊是何等重要。前面已经谈到,吃“赤根”的尼亚的猪,会由它们的颜色来决定生存或死亡。至于植物,植物学者们把果实的茸毛和果肉的颜色看作是极不重要的性状;然而我们听到一位优秀的园艺学者说过,在美国,一种象鼻虫对光皮果实的为害,远甚于对茸毛果实的为害;某种疾病对紫色李的为害远甚于对黄色李的为害;而黄色果肉的桃比别种果肉颜色的桃更易受某种病害。如果借助于人工选择的。一切方法,这等微小差异会使若干变种在栽培时产生巨差异,那么,在自然状况下,一种树势必同一种树和大量敌害作斗争,这时,这种感受病害的差异就会有力地决定哪一个变种——果皮光的或有毛的,果肉黄色的或紫色的——得到成功。
  观察物种问的许多细小的差异时(以我们有限的知识来判断,这些差异似乎不十分
  重要),我们不可忘记气候、食物等等对它们无疑能产生某种直接的效果。还必须记住,由于相关法则的作用,如果一部分发生变异,并且这变异通过自然选择而被累积起来,其他变异将会随之发生,并且常常具有意料不到的性质。
  我们知道,在家养状况下,在生命的任何特殊期间出现的那些变异,在后代往往于
  相同期间重现,——例如,蔬菜和农作物许多变种的种籽的形状、大小及风味;家蚕变种的幼虫朗和蛹期,鸡的蛋和雏鸡的绒毛颜色,绵羊和牛靠近成年时的角,都是如此,同样地在自然状况下,自然选择也能在任何时期对生物发生作用,并使其改变,之所以能如此,是由于自然选择可以把这一时期的有利变异累积起来,并且由于这些有利变异可以在相应时期遗传下去。如果一种植物因种籽彼风吹送得很远而得到利益,那么通过自然选择就会实现这一点,其困难不会大于植棉者用选择的方法来增长和改进葫内的棉绒。自然选择能使一种昆虫的幼虫发生变异而适应成虫所遇不到的许多偶然事故;这些变异,通过相关作用,可以影响到成虫的构造。反过来也是这样,成虫的变异也能影响幼虫的构造;但在一切情况下,自然选择将保证那些变异不是有害的,因为如果有害,这个物种就要绝灭了。
  自然选择能使子体的构造根据亲体发生变异,也能使亲体的构造根据子体发生变异。在社会性的动物里,自然选择能使各个体的构造适应整体的利益;如果这种被选择出来的变异有利于整体。自然选择所不能做的是:改变一个物种的构造,而不给它一点利益,却是为了另一个物种的利益。虽然在一些博物学著作中谈到过这种效果,但我还没有找到一个值得研究的事例,动物一生中仅仅用过一次的构造,如果在生活上是高度重要的,那么自然选择就能使这种构造发生很大的变异;例如某些昆虫专门用以破茧的大颚,或者未孵化的雏鸟用以啄破蛋壳的坚硬喙端等皆是。有人说过:最好的短嘴翻死在蛋壳里的比能够破蛋孵出来的要多得多;所以养鸽者在孵化时要给予帮助。那么,假使“自然”为了自身的利益,使充分成长的鸽于生有极短的嘴,则这种变异过程大概是极缓慢的,同时蛋内的雏鸽电要受到严格选择,被选择的将是那些具有最坚强鸽嚎的雏鸽,因为一切具有弱椽的雏鸽必然都要死亡;或者,那些蛋壳较脆弱而易破的将被选择,我们知道,蛋壳的厚度也像其他各种构造一样,是变异的。
  在这里说明以下一点,可能是有好处的:一切生物一定都会偶然地遭到大量毁灭,
  但这对于自然选择的过程影响很小,或者根本没有影响。例如,毎年都有大量的蛋或种籽被吃掉,只有它们发生某种变异以避免敌人的吞食,它们才能通过自然选择而改变。
  然而许多这等蛋或种籽如果不被吃掉,成为个体,它们也许比任何碰巧生存下来的个体对于生活条件适应得更好些。再者,大多数成长的动物或植物,无论善于适应它们的生活条件与否,也必定每年由于偶然的原因而遭到毁灭;虽然它们的构造和体质发生了某些变化,在另外一些方面有利于物种,但这种偶然的死亡也不会有所缓和。但是,即使成长的生物被毁灭的如此之多,如果在各地区内能够生存的个体数没有由于这等偶然原因而全部被淘汰悼,——或者,即使蛋或种籽被毁灭的如此之多,只有百分之一或千分之一能够发育,——那么在能够生存的那些生物中的最适应的个体,假使向着任何一个有利的方向有所变异,它门就比适应较差的个体能够繁殖更多的后代。如果全部个体都由于上述原因而被淘汰,如在实际中常常见到的,那么自然选择对某些有利方向也就无能为力了。但不能因此就反对自然选择在别的时期和别的方面的效力;因为我们实在没有任何理由可以假定许多物种曾经在同一时期和同一区域内部发生过变异而得到改进。
  --本章提要:
  在变化着的生活条件下,生物构造的每一部分几乎都要表现个体差异,这是无可争
  论的;由于生物按几何比率增加,它们在某年龄、某季节或某年代,发生激烈的生存斗争,这也确是无可争论的;于是,考虑到一切生物相互之间及其与生活条件之间的无限复杂关系,会引起构造上、体质上及习性上发生对于它们有利的无限分歧,假如说从来没有发生过任何有益于每一生物本身繁荣的变异,正如曾经发生的许多有益于人类的变异那样,将是一件非常离奇的事。但是,如果有益于任何生物的变异确曾发生,那么具有这种性状的诸个体肯定地在生活斗争中会有最好的机会来保存自己;根据坚强的遗传原理,它们将会产生具有同样性状的后代。我把这种保存原理,即最适者生存,叫做“自然选择”。“自然选择”导致了生物根据有机的和无机的生活条件得到改进;结果,必须承认,在大多数情形里,就会引起体制的一种进步。然而,低等而简单的类型,如果能够很好地适应它们的简单生活条件,也能长久保持不变。
  根据品质在相应龄期的遗传原理,自然选择能够改变卵、种籽、幼体,就像改变成
  体一样的容易。在许多动物里,性选择,能够帮助普通选择保证最强健的、最适应的雄体产生最多的后代。性选择又可使雄体获得有利的性状,以与其他雄体进行斗争或对抗;这些性状将按照普遍进行的遗传形式而传给一性或雌雄两性。
  自然选择是否真能如此发生作用,使各种生物类型适应于它们的若干条件和生活处
  所,必须根据以下各章所举的证据来判断。但是我们已经看到自然选择怎样引起生物的绝灭;而在世界史上绝灭的作用是何等巨大,地质学已明白他说明了这一点。自然选择还能引致性状的分歧;因为生物的构造、习性及体质愈分歧;则这个地区所能维持的生物就愈多,——我们只要对任何一处小地方的生物以及外地归化的生物加以考察,便可以证明这一点。所以,在任何一个物种的后代的变异过程中,以及在一切物种增加个体数目的不断斗争中,后代如果变得愈分歧,它们在生活斗争中就愈有成功的好机会,这样,同一物种中不同变种间的微小差异,就有逐渐增大的倾向,一直增大为同属的物种间的较大差异、或者甚至增大为异属间的较大差异。
  我们已经看到,变异最大的,在每一个纲中是大属的那些普通的、广为分散的、以
  及分布范围广的物种;而且这些物种有把它们的优越性——现今在本上成为优势种的那种优越性——传给变化了的后代的倾向。正如方才所讲的,自然选择能引致性状的分歧,并且能使改进较少的和中间类型的生物大量绝灭。根据这些原理,我们就可以解释全世界各纲中无数生物问的亲缘关系以及普遍存在的明显区别。这的确是奇异的事情,——只因为看惯了就把它的奇异性忽视了——即一切时间和空间内的一切动物和植物,都可分为各群,而彼此关联,正如我们到处所看到的情形那样,——即同种的变种问的关系最密切,同属的物种问的关系较疏远而且不均等,乃形成区及亚属;异属的物种间关系更疏远,并且属间关系远近程度不同,乃形成亚科、科、目、亚纲及纲。任何一个纲中的几个次级类群都不能列入单一行列,然皆环绕数点,这些点又环绕着另外一些点,如此下去,几乎是无穷的环状组成。如果物种是独立创造的,这样的分类便不能得到解释;但是,根据遗传,以及根据引起绝灭和性状分歧的自然选择的复杂作用,如我们在图表中所见到的,这一点便可以得到解释。
  同一纲中一切生物的亲缘关系常常用一株大树来表示。我相信这种比拟在很大程度
  上表达了真实情况。绿色的、生芽的小枝可以代表现存的物种;以往年代生长出来的枝条可以代表长期的、连续的绝灭物种。在每一生长期中,一切生长着的小枝都试图向各方分枝,并且试图遮盖和弄死周围的新技和枝条,同样地物种和物种的群在巨大的生活斗争中,随时都在压倒其他物种。巨枝为分大枝,再逐步分为愈来愈小的枝,当树幼小时,它们都曾一度是生芽的小枝;这种旧芽和新芽由分枝来连结的情形,很可以代表一切绝灭物种和现存物种的分类,它们在群之下又分为群。当这树还仅仅是一株矮树时,在许多茂盛的小枝中,只有两三个小枝现在成长为大枝了,生存至今,并且负荷着其他枝条;生存在久远地质时代中的物种也是这样,它们当中只有很少数遗下现存的变异了的后代,从这树开始生长以来,许多巨枝和大枝都已经枯萎而且脱落了;这些枯落了的、大小下等的枝条,可以代表那些没有留下生存的后代而仅处于状态的全目、全科及全属。正如我们在这里或那里看到的,一个细小的、孤立的枝条从树的下部分叉处生出来,并且由于某种有利的机会,至今还在旺盛地生长着,正如有时我们看到如鸭嘴兽或肺鱼之类的动物,它们由亲缘关系把生物的两条大枝连络起来,并由于生活在有庇护的地点,乃从致命的竞争、里得到幸免。芽由于生长而生出新芽,这些新芽如果健壮,就会分、出枝条遮盖四周许多较弱枝条,所以我相信,这巨大的“生命之树”在其传代中也是这样,这株大材用它的枯落的枝条填充了地壳,并且用它的分生不息的美丽的枝条遮盖了地面。
  第一章 一般的法
  第二章 直接源于政体性质的法律
  第三章 三种政体的原则
  第四章 教育的法律应该与政体的原则相适应
  第五章 立法应与政体的原则相适应
  第六章 各种政体原则所产生的结果与民法、刑法的繁简,判决的形式,处罚的方式等之间的关系
  第七章 政体原则与限制奢侈的法律、奢华以及妇女身份的关系
  第八章 三种政体原则的腐化
  第二卷 导读
  第九章 法律与防御力量的关系
  第十章 法律与进攻力量的关系
  第十一章 建立政治自由的法律与政体的关系
  第十二章 建立政治自由的法律以及政治自由和公民的关系
  第十三章 征税、国库收入与自由的关系
  第三卷 导读
  第十四章 法律和气候类型的关系
  第十五章 民事法律和气候类型的关系
  第十六章 家庭奴隶制的法律与气候类型的关系
  第十七章 政治奴役的法律与气候类型的关系
  第十八章 土壤性质与法律的关系
  第十九章 法律与和风俗习惯
  第四卷 导读
  第二十章 从商贸的本质与特性来论证法律与贸易的关系
  第二十一章 从世界贸易的变革论证法律与贸易的关系
  第二十二章 法律与使用货币的关系
  第二十三章 法律与人口的关系
  第五卷 导读
  第二十四章 从宗教活动和宗教本身认识各国所建立的宗教与法律的关系
  第二十五章 法律与各国宗教的建立和各国对外政策的关系
  第二十六章 法律和它所裁定的事物秩序的关系
  第六卷 导读
  第二十七章 继承法的起源与变革
  第二十八章 民法的起源和变革
  第二十九章 制定法律的方式
  第三十章 的封建法律理论和的建立
  第三十一章 法兰克人的封建法律理论与他们的君主国变革的关系
  《国富论》共分五卷。它从国富的源泉――劳动,说到增进生产力的手段――分工,因而起,论及作为交换媒介的,再探究的,以及价格构成的成分――、和。
  第1卷,共11章,主要内容是分析形成以及改善劳动力生产能力的原因,分析国民财富分配的原则;
  第2卷,共5章,主要内容是讨论资本的性质、积累方式,分析对劳动力数量的需求取决于工作的性质;
  第3卷,共4章,主要内容是介绍造成当时比较普遍的重视城市工商业,轻视农业的政策的原因;
  第4卷,共9章,主要内容是列举和分析不同国家在不同阶段的各种经济理论;
  第5卷,共3章,主要内容是分析国家收入的使用方式,是为全民还是只为少数人,如果为全民服务有多少种开支项目,各有什么优缺点;为什么当代都有赤字和国债,这些赤字和对真实财富的影响等。
  书中总结了近代初期各国资本主义发展的经验,批判吸收了当时的重要经济理论,对整个国民经济的运动过程做了系统的描述,被誉为"第一部系统的伟大的经济学著作"。
  此书出版后引起大众广泛的讨论,影响所及除了本地,连欧洲大陆和也为之疯狂。
  《国富论》的首次出版标志着经济学作为一门独立学科的,在资本主义社会的发展方面,《国富论》起了重大的促进作用。
  18世纪结束以前,《国富论》就已出了九个英文版本。人们以"一鸣惊人"来形容《国富论》的出版,并一致公认亚当·斯密是一门新学科--政治经济学的创始者。亚当·斯密因此而声名显赫,被誉为"知识渊博的苏格兰才子"。据说当时英国政府的许多要人都以当"斯密的弟子"为荣。进行辩论或讨论法律草案时,议员们常常征引《国富论》的文句,而且一经引证,反对者大多不再反驳。《国富论》发表之后,被译为多国文字,传到国外,一些国家制定政策时都将《国富论》的基本观点作为依据。这本书不仅流传于学术界和政界,而且一度成为不少国家场合的热门话题。
  《国富论》一书技巧高超,文笔清晰,拥有广泛的读者。亚当·斯密反对政府干涉商业和商业事务、赞成低关税和自由贸易的观点在整个十九世纪对政府政策都有决定性的影响。事实上他对这些政策的影响今天人们仍能感觉出来。
  该书的伟大成就之一是摒弃了许多过去的错误概念。亚当·斯密驳斥了旧的重商学说。这种学说片面强调国家贮备大量金币的重要性。他否决了者的土地是价值的主要来源的观点,提出了劳动的基本重要性。亚当·斯密(分工理论)重点强调劳动分工会引起生产的大量增长,抨击了阻碍工业发展的一整套腐朽的、武断的政治限制。
  《国富论》的是看起来似乎杂乱无章的实际上是个自行调整机制,自动倾向于生产社会最迫切需要的货品种类的数量。例如,如果某种需要的产品供应短缺,其价格自然上升,价格上升会使生产商获得较高的利润,由于利润高,其他生产商也想要生产这种产品。生产增加的结果会缓和原来的供应短缺,而且随着各个生产商之间的竞争,供应增长会使商品的价格降到“自然价格”即其生产成本。谁都不是有目的地通过消除短缺来帮助社会,但是问题却解决了。用亚当·斯密的话来说,每个人“只想得到自己的利益”,但是又好象“被一只无形的手牵着去实现一种他根本无意要实现的目的,……他们促进社会的利益,其效果往往比他们真正想要实现的还要好。”(《国富论》,第四卷第二章)
  斯密在《国富论》中要回答的最后问题是,感情与"公平的旁观者"之间的内在斗争,在社会的长期演进中究竟是怎样在历史本身的大舞台上发生作用的。这个问题的答案见第五编,他列举了社会发展的四个主要组织阶段,除非由资源的匮乏、战争或政府的坏政策予以阻止,否则这些阶段是会连续进行的。这四个阶段是:猎人的最初"野蛮"阶段,原始农业的第二阶段,封建或庄园"耕作"的第三阶段,商业上相互依存的第四阶段。每一阶段伴有与它的需要相适应的制度。例如,在猎人阶段中"没有任何财产……因此,也就没有任何确立的或正规的司法行政"。随着牛羊群的出现,产生了比较复杂的社会组织形式,不仅包括"可怕的"军队,而且有不可缺少的法律和秩序堡垒。斯密思想的核心是:这种制度是保护特权的工具,不能用自然法为之辩护。他说,"文官政府是为了财产的安全而设立的,实际上是为保护富人反对穷人而设立的,即为了保护有些财产的人反对根本没有财产的人而设立的。"最后,斯密将演进描述为从走向一个需要有新制度的社会阶段,这种新制度是由市场确定的而不是由同业公会确定的,是自由的而不是受政府限制的。这在后来称为放任自由的,斯密称之为完全自由的制度。这种物质生产基础的连续改变,将带来的上层建筑的必然改变,这和的历史观有明显的相似之处。可是也有一个重大的差别:马克思主义体系中的是阶级斗争,而在斯密的哲学史中,主要的推动机制是"人性",由自我改善的欲望所驱使,由理智所指导。
  在《国富论》中,斯密在一定程度上预见到了人口过剩的观点。
  劳动生产力上最大的增进,以及运用劳动时所表现的更大的熟练、技巧和判断力,似乎都是分工的结果。……其原因有三:第一,劳动者的技巧因业专而日进;第二,由一种工作转到另一种工作,通常须损失不少时间,有了分工,就可以免除这种损失;第三,许多简化劳动和缩减劳动的机械的发明,使一个人能够做许多人的工作。
  第二章 论分工的原由
  引出上述许多利益的分工,原不是人类智慧的结果,尽管人类智慧预见到分工会产生普遍富裕并想利用它来实现普遍富裕。它是不以这广大效用为目标的一种人类倾向所缓慢而逐渐造成的结果,这种倾向就是互通有无,物物交换,互相交易。……这种倾向,为人类所共有,亦为人类所特有,在其他各种动物中是找不到的。
  第三章 论分工受市场范围的限制
  分工起因于交换能力,分工的程度,因此总要受交换能力大小的限制,换言之,要受市场广狭的限制。市场要是过小,那就不能鼓励人们终生专务一业。因为在这种状态下,他们不能用自己消费不了的自己劳动生产物的剩余部分,随意换得自己需要的别人劳动生产物的剩余部分。
  第四章 论货币的起源及其效用
  一词有二个不同的意义。它有时表示特定物品的效用,有时又表示由于占有某物而取得的对他种货物的购买力。前者可叫做使用价值,后者可叫做交换价值。使用价值很大的东西,往往具有极小的交换价值,甚或没有;反之,交换价值很大的东西,往往具有极小的使用价值,甚或没有。例如,水的用途最大,但我们不能以水购买任何物品,也不会拿任何物品与水交换。反之,金钢钻虽几乎无使用价值可言,但须有大量其他货物才能与之交换。
  第五章 论商品的真实价格与名义价格或其劳动价格与货币价格
  各人所需要的物品,仅有极小部分仰给于自己劳动,最大部分却须仰给于他人劳动。所以,他是贫是富,要看他能够支配多少劳动,换言之,要看他能够购买多少劳动。一个人占有某货物,但不愿自己消费,而愿用以交换他物,对他说来,这货物的价值,等于使他能购买或能支配的劳动量。因此,劳动是衡量一切商品交换价值的真实尺度。
  ……在物物交换已经停止,货币已成为商业上一般媒介的时候,商品就多与货币交换,少与别种商品交换。……[然而]象一切其他商品一样,金银的价值时有变动,时有高低,其购买也时有难易。
  ……本身数量会不断变动的尺度,如人足一步、人手一握或两臂合抱,决不是测定他物数量的正确尺度;同样,自身价值会不断变动的商品,也决不是计量他种商品价值的准确尺度。
  但是,劳动却当别论。等量劳动,无论在什么时候和什么地方,对于劳动者都可以说有同等的价值。如果劳动者都具有一般的精力和熟练与技巧程度,那末在劳动时,就必然牺牲等量的安乐、自由与幸福。
  所以,只有本身价值绝不变动的劳动,才是随时随地可用以估量和比较各种商品价值的最后和真实标准。劳动是商品的真实价格,货币只是商品的名义价格。……只有用劳动作标准,才能在一切时代和一切地方比较各种商品的价值。就一世纪一世纪来说,我们不能用一种物品所能换得的银量来估定这物品的真实价值;就一年一年来说,我们不能用一种物品所能换得的谷物量来估定这物品的真实价值。但无论就一世纪一世纪来说,或就一年一年来说,我们都可极其准确地用一种物品所能换得的劳动量,来估定这物品的真实价值。就一世纪一世纪来说,谷物比银更适合于作为尺度,因为在这场合,等量谷物比等量更有支配等量劳动的可能。反之,就一年一年来说,以银为尺度又胜于谷物,因为在这场合,等量的银比等量谷物更有支配等量劳动的可能。
  第六章 论商品价格的组成部分
  一切,一切以赋税为来源的收入,一切俸金、恩恤金和各种年金,归根到底都是来自这三个根本的收入源泉,都直接间接以劳动工资、资本利润或土地地租支出。
  第七章 论商品的自然价格与市场价格
  在每一个社会及其邻近地区,各种用途的劳动的工资以及各种用途的资本的利润,都有一种普通率或平均率……这些普通率或平均率,可称为那地方那时候通行的工资自然率、利润自然率或地祖自然率。一种商品价格,如果不多不少恰恰等于生产、制造这商品乃至运送这商品到市场所使用的按自然率支付的地租、工资和利润,这商品就可以说是按它的自然价格的价格出售的。 …… 这样,自然价格可只说是中心价格,一切商品价格都不断受其吸引。各种意外的事件,固然有时会把商品价格抬高到这中心价格之上,有时会把商品价格强抑到这中心价格以下。可是,尽管有各种障碍使得商品价格不能固定在这恒固的中心,但商品价格时时刻刻都向着这个中心。
  尽管该书是一部尚未完成的著作,但由于克劳塞维茨注意运用古典哲学的考察战争问题,因而阐发了诸如:"战争无非是政治通过另一种手段的继续"等一系列在战争理论中引起一场革命的主要思想。
  克劳塞维茨在探讨战争的属性问题时认为,战争的目的就是要战胜敌人、打败敌人,透过战争的全部现象就其本身的主要倾向来看,战争是个奇怪的三位一体:暴烈性的要素,使战争成为一种盲目的自然冲突,概然性和偶然性的活动,使战争成为一种自由的精神活动;作为政治工具的从属性,使战争成为一种纯粹的理智行为。这三个方面,分别主要同人民、统帅和它的军队以及政府有关。他说:"这三种倾向像三条不同的规律,深藏在战争的性质之中,同时起着不同的作用。"(《战争论》,第1卷,46页,,1982,以下凡引自该书只注明卷次和页码)
  他在探讨战略和战术区别的问题时指出:"战术和战略是在空间上和时间上相互交错,但在性质上又不相同的两种活动,如果不精确地确定它们的概念,就不可能透彻地理解它们的概念,就不可能透彻地理解它们的内在规律和相互关系"。(第1卷,110页)
  他还在把所谓绝对战争和现实战争联系起来考察的基础上指出,由于在纯概念的抽象领域里:所思考的对象"是一场自行其是的、除了服从本身内在的规律以外不受任何其他规律约束的那些力量的冲突",(第1卷,28页)因而它导致了战争的行动在经常不断的相互作用下趋向极端。
  要根据概然性的规律推断战争,必须依靠情报。他指出:"情报是指我们对敌人和敌国所了解的全部材料,是我们一切想法和行动的基础。(第1卷,93页)由于战争是一种敌我双方互相欺诈的行为,一方为取胜对方,总要千方百计地隐蔽真实企图,制造出种种假象,互相诱骗,因而使得在战争中所获得的情报中,往往有很大一部分是互相矛盾的,更多的是假的,绝大部分是不确实的。
  他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揭示了战争的特性:首先,战争是充满危险的领域。战争是充满着艰难险阻的活动,当一个人接触到程度不同的危险时,只具有普通的勇气是不够的。要在各种困难的条件下泰然自若,就必须具备巨大的、百折不挠的、天生的勇气、强烈的荣誉心或久经危险的习惯。
  其次,战争是充满劳累的领域。在战争中,劳累是暗中束缚人的智力活动和消磨人的心理状态的许多因素之一。要想不被劳累所压倒,就需要有一定的体力和精神力量。为此,指挥官应要求军队和部下,在战争中自觉锻炼吃苦耐劳的精神。
  其三,战争是充满不确实的领域。在战争中,一切行动所追求的只是可能的结果,战争行动所依据的情况有3/4好像隐蔽在云雾里一样,是或多或少不确实的。人们对隐藏着的敌情,只能根据不多的材料进行推测,同时也很难每时每刻都确切地了解自己的情况,从而增加了认识和把握战争规律的困难。
  其四,战争是充满偶然性的领域。人类的任何活动都不像战争那样,给偶然性这个不速之客留有这样广阔的活动地盘。偶然性会增加各种情况的不确实性,并扰乱战争事件的进程。由于偶然性的不断出现,就会不断发生预期计划与战争实际不符的情况,它直接影响到作战计划的实施。
  克劳塞维茨通过阐述战争特性,指出了战争认识的特殊性,他说:"在实际生活里本来很少能做到一切行动都符合实际情况,在战争里,就更难做到了。在战争同人类其他活动中比较起来,人的认识显得更不完善,人们会遇到更大的危险和更多的偶然现象,因此,战争中的贻误……也必然要多得多。"(第2卷,707页)
  然而,他又过分夸大了战争的不确实性和偶然性的特性,他说:"战争中的一切情况都很不确实……一切行动都仿佛是在半明半暗的光线下进行的,而且,一切往往都像在云雾里和月光下一样,轮廓变得很大,样子变得稀奇古怪。这些由于光线微弱而不能完全看清的一切,必须靠才能去推测,或者靠幸运解决问题。因此,在对客观情况缺乏了解的场合,就只好依靠才能,甚至依靠幸运了。"(第1卷,121页)
  克劳塞维茨在探讨什么是战争的问题时,仿效以所谓'绝对观念'构建理论体系的方法,把战争区分为"绝对战争"和"现实战争"两种形态。并通过分析"绝对战争"认为,不应该把战争看成是一种单纯的暴力和消灭敌人的行为,不应该根据这种简单的概念,按逻辑推出一系列与现实现象不相符合的结论,而应把绝对战争作为整个社会的一部分,放到现实生活中去进行考察。
  在现实战争中,总是存在着某种足以促使作战的紧张程度趋向缓和的客观因素。这种客观因素在克劳塞维茨看来,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第一,战争决不是孤立的行为。战争不是突然发生的,它的扩大也不是瞬间的事情,相反,它需要一定的准备,它同战前的国家生活密切联系,是由一定时期内各种错综复杂的社会政治关系引起的。
  第二,战争不是短促的一击。整个战争是由一系列边疆的军事行动组成的,由于交战双方都可以把对方前一行动及其一切现象,作为衡量下一行动的尺度,因而军事行动向极端发展的趋势又会得到大大的缓和。
  第三,战争的结局也不是绝对的。战败国往往把失败看成是在将来的政治关系中还可以得到补救的暂时不幸。
  为了简要说明战争与政治的这种内在联系,克劳塞维茨明确地做出了"战争无非是政治通过另一种手段的继续"的经典表述。在此基础上,克劳塞维茨进一步对战争与政治的关系问题作了具体的探讨。
  一方面,政治决定战争,它又表现为如下三点:
  其一,政治是整体,战争是部分,政治产生战争。他认为,在考察战争与政治这两个相互矛盾着的因素时,既应注意对它们进行分别的研究,又应善于把它们结合成为一个统一体,进而从总体的意义上认识战争的起因问题。
  其二,政治是目的,战争是手段(或政治是头脑,战争是工具),政治操纵战争,军事观点从属于政治观点。
  其三,政治贯穿于战争的全过程,不因战争的爆发而中断。在探讨这个问题时,克劳塞维茨批判了这样一种观点,即认为战争在爆发之后,就会脱离政治而成为一种独立的东西,一种按自己路线发展的东西。
  另一方面,战争反作用于政治。克劳塞维茨认为,尽管战争是由政治目的引起的,战争必须服从战争意志的支配,但政治目的并不"因此就可以任意地决定一切,它必须适应手段的性质"。(第1卷,43页)因为战争虽然是一种政治交往,但它又是一种与人类其他政治交往不同的活动方式,"是政治交往的继续,是政治交往通过另一种手段的继续。如果说战争有特殊的地方,那只是它的手段特殊而已。"(第1卷,43一44页)
  他还在论述战争手段的特殊性时指出:"战争是一种巨大的利害关系的冲突,这种方式是用流血方式进行的,它同其他冲突不同之处也正在于此。"(第1卷,135页)
  他论述说,如果政治提出战争所不能实现的要求,就会违背政治应该了解它想使用的工具这一必不可少的前提;如果政治能正确判断战争事件的进程,就会同战争的目标相适应。如果政治期待从某些战争手段和措施中,得到同战争的性质不相符合而又不可能得到的效果时,政治就会通过它的决定作用对战争发生有害的影响;而如果政治与战争的目标相一致时,就能够对战争产生有利的影响。
  克劳塞维茨既认为政治意图是目的,战争是手段,同时又认为,战争的政治目的不能任意地决定一切,而必须适应手段的性质,并由此探讨了战争自身所要达到的目的,亦即战争的目标。
  他认为,要确有把握地达到战争的政治目的,就必须使敌人无力抵抗。就是说,战争中的目的必然始终而且只能是打垮敌人,也就是使敌人无力抵抗。在他看来,这是从所谓"绝对战争"的纯概念中推出来的抽象的战争目的。
  按照克劳塞维茨的看法,打垮敌人这个抽象的战争目的,包括三个要素:一是消灭敌人的军队;二是占领敌人的国土;三是征服敌人的意志。因为敌人的抵抗力量是由军队、领土和意志组成的,所以不摧毁这三个要素,则不可能将敌人打垮。在三个要素中,首先应消灭敌人军队,然后占领敌人的国土,最后迫使敌人情和。但这个顺序并不是绝对的,因为这三个要素往往是相互影响的。
  他还提出,在现实中,并不是到处都有打垮敌人这个抽象的战争目的的地位,因此决不能在理论上把它当作一个定则。也就是说,在战争中可以达到目标的方法很多,并不是在任何情况下只限于打垮敌人。如消灭敌人军队,占领敌国领土,占据敌国地区,入侵敌人地区,破坏敌方同盟,消耗敌人力量,等待敌人进攻等都是方法。这些方法都可以用来挫伤敌人的意志,但哪种方法比较有效,则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在论述战争目的的过程中,克劳塞维茨突出强调了消灭敌人军队在战争中的地位和作用。关于消灭敌人军队的含义,他除在打垮敌人的意义上理解外,还包括以下两层意思:一是消灭敌人的军队,"并不是仅仅指消灭敌人的物质力量,而且还包括摧毁敌人的精神力量。"(第1卷,61页)二是消灭敌人的军队,主要是指敌我双方在"相互杀伤和破坏过程中直接取得的利益。"(第1卷,255页)
  克劳塞维茨还曾对消灭敌人军队和保存自己军队的关系作了精辟的阐述,他写道:"消灭敌人军队和保存自己军队这两种企图是相辅相成的,因为它们是相互影响的,它们是同一意图的不可缺少的两个方面。"(第1卷,63页)
  他在论及消灭敌人军队和保存自己军队的地位及其作用时说:"消灭敌人军队这一企图具有积极的目的,能产生积极的结果,这些结果最后可以导致打垮敌人。保存自己军队这一企图具有消极的目的,能粉碎敌人的意图,也就是说可以导致单纯的抵抗,这种抵抗最后只能是延长军事行动的时间以消耗敌人。"(第1卷,63页)从行动的表现上看,具有积极目的的企图能够引起歼灭性的行动,具有消极目的的企图则只能等待歼灭性的行动。
  但他紧接着又说,保存自己军队这一具有消极目的的等待,"不应该成为绝对的忍受,而且在等待时所采取的行动中,消灭正在同我们作战的敌人的军队,同其他任何对象一样,也可以作为我们的目标。因此,如果认为有了消极意图就只能寻求不流血的方法,就一定不把消灭敌人军队作为目的,那么,他就在根本观念上大错特错了。"(第1卷,63页)
  固然,当消极目的占主要地位时,它会促使人们采取不流血的方法。但这种不流血的方法,决非迫切希望保存自己军队时的当然手段。如果这种方法不适合当时的情况,那么,反而会使自己的军队遭到覆灭。实际上,"当消极企图占主要地位时,它的唯一的必然的作用是推迟决战的时间,使人们等待决定性的时刻。(第1卷,63页)也就是说,在情况允许的条件下,可以通过推迟军事行动的时间,去变换军事行动的空间。但这种时间的推迟是有限度的,如果无限制的一直推迟下去,就会使保存自己军队这一消极目的的优越性完全丧失掉,继续让位给消灭敌人军队的积极目的。"
  克劳塞维茨通过军事活动的考察认为,军事活动具有自己的特点,"企图为军事艺术建立一套死板的理论,好像搭起一套脚手架那样来保证指挥官到处都有依据,这是根本不可能的。"(第1卷,121页)上,无论这种死板的理论多么面面俱到,都不可能完全解决战争理论与战争实践之间的矛盾。
  为消除战争的理论与实践之间的矛盾,克劳塞维茨提出,战争理论不应是对战争实践的规定,而应是一种考察。"这种考察就是对事物进行分析探讨,它可以使人们对事物有一个确切的认识,如果对经验进行这样的考察(对我们来说也就是对战史进行这样的考察),就能深入地了解它们。"(第1卷,122一123页)也就是说,理论不应当成为一套供战场上使用的代数公式,不能通过规定死板的原则,为人们指出狭窄的必然的道路。
  相反,理论应该"成为通过书本学习战争问题的人的指南,到处都为他们指明道路,使他们顺利前进,并且能培养他们的判断能力,防止他们误入歧途";"理论应该培养未来的指挥官的智力,或者更正确他说,应该指导他们自修,而不应该陪着他们上战场,这正像一位高明的教师应该引导和促进学生发展智力,而不是一辈子拉着他走一样。"(第1卷,123页)总之,战争理论主要是帮助指挥官和从事战争的人们"确定思考的基本路线,而不应像路标那样指出行动的具体道路。"(第1卷,124页)
  只有根据上述观点,才能消除战争的理论与实践的矛盾,建立一种令人满意的作战理论,即是说,建立一种有目的、切合实际的作战理论。而且这种理论只要运用得当,就会不断接近实际,以致消除理论脱离实际的反常现象。克劳塞维茨认为,要考察战争,必须要有相应的知识。这些知识可以从研究和思考中获得,也可以从战争实践中获得。指挥官应该像蜜蜂从花里采蜜一样,善于从战争生活中吸取精华。
  在克劳塞维茨看来,是否运用战争史例是一回事,运用得是否恰当则是另一回事。并认为,能否正确地运用战争史例,直接关系到能否正确地说明和理解有关的战争问题。还由此扶出了运用战争史例的四个着眼点:"第一,用史例说明某种思想。在论述问题时,当作者的思想不能为人们所理解,或者容易被人误解的情况下,引用战争中的史例来说明自己的思想,以保证读者能正确理解作者的原意。
  第二,用史例说明某种思想的运用。既一般地论述某种战争手段有效性的思想,又应注意引用战争史例指明使用手段时的各种具体情况。
  第三,用史例证明自己的论点。当需证明战争中的某种现象或某种行动,可能会产生何种效果或结果时,用过去已发生的事实往往更有说服力。
  第四,通过详细叙述某一史例或列举若干史例从中吸取某种教训。
  一是必须详举史例。如果叙述某种历史事实是要证明某种一般的真理,那么就必须确切而详尽地阐述同这个论点有关的一切,必须把史实毫无遗漏地展示在读者的眼前。"(第1卷,170页)详尽地叙述一个事件,往往要比简单地提示十个事件更为有用。当然,还应注意在详尽叙述战争史例的同时,把握史实的内在联系,否则,也不可能用史实证明理论上的真理。
  二是尽量选择最近的史例。只要最近的史例是大家都熟悉和经过研究的,就永远是选择史例的最好的来源。由于最近的史例往往同很近似,便于我们从中吸取教训。相反,由于较远的年代的条件不同,作战方法也不同,因而它对现代作战的教育意义和实际意义都比较小,当然,这些较远年代的史实只要恰当,也并非绝对不能用。
  克劳塞维茨在考察了出征、古代共和国的战争、的战争,直到拿破仑的战争的历史后指出:"各个时代有各个时代的战争,各有其特有的限制范围。因此,尽管到处和时常有人企图根据哲学原理制定战争理论,每个时代仍然保留有自己的战争理论。"(第3卷,877页)即是说,根据战争实践而制定的某种战争理论的原则是具有客观真理性的,但它们并不是永恒不变的,它们总会随着时代、国家、军队和作战方式的变化而改变。因此,战争理论的建立"必须考虑各个时代的特点"(第3卷,877页)必须符合时代的要求。
  值得一提的是,克劳塞维茨还看到了战争理论的发展与社会关系变革之间存在着的必然联系。他在分析战争及其作战方法变化发展的问题时认为,法国革命战争以及所产生的令人惊叹的成果,都是"社会状况改变的结果"。"在军事艺术领域内的新现象中,只有极小一部分可以算作新发明和新思想的结果,而大部分则是新的社会状况和社会关系的改变所引起的。"(第2卷,729页)
  克劳塞维茨所说的精神因素(或精神力量、精神要素、精神素质等),主要是指统帅的才能、军队的武德等。他在"军事天才"一章中,专门探讨了统帅的才能问题。在他看来,军事天才是一种擅长军事活动的高超的精神力量,它不是某一种力量,而是各种精神力量和谐的结合,是各种精神力量的综合表现。
  他还概括道,被称为军事天才的人,"与其说是有创造精神的人,不如说是有钻研精神的人,与其说是单方面发展的人,不如是全面发展的人,与其说是容易激动的人,不如说是的人,在战争中我们宁愿把子弟的生命以及祖国的荣誉和安全委托给这种人。"
  克劳塞维茨认为,武德是军人在战争这一特殊事业中所应具有的美德,是一种可以单独考察的特殊的精神力量。
  在他看来,武德主要有两个特点:一是武德不同于单纯的勇敢,更不同于对战争事业的热情。普通人的勇气是一种天赋的品质,而军人的勇敢则必须服从更高的要求:服从命令,遵守纪律,遵守规则和方法,二是组成武德的晶体,必须依靠军队的团体精神才能凝结起来。所谓军队的团体精神,应是通过从军队这个团体的制度、规章和习惯,把战争中的种种精神要素固定下来。这种团体精神如同是把起作用的各种力量在一起的粘合剂。
  他还对武德在个人和军队的特殊表现分别作了阐述"武德表现在个人身上就是:深刻了解这种事业的精神实质,激发、锻炼和吸取那些在战争中活动的力量,把自己的全部智力运用于这个事业,通过训练使自己能够确实而敏捷地行动,全力以赴,从一个普通人变成称职的军人。(第1卷,192页)
  他指出:"军队的武德是战争中最重要的精神力量之一。"(第1卷,195页)它只有在军队经历了一系列战争并取得很多胜利,以及军队经常经受极度的劳累和困苦的结合中才能产生。一旦武德的幼芽长成粗壮的大树,就可以抵御不幸和失败的大风暴及和平时期的松懈。
  针对当时界偏重物质因素而轻视精神因素的倾向,克劳塞维茨强调了精神因素在战争中的重要作用。他指出,精神要素是战争中最重要的问题之一,它"贯穿在整个战争领域,(第1卷,187页)具有重要的价值和惊人的作用,并对"军事力量具有决定性的影响。"(第1卷,101页)在战斗过程中,精神力量的损失是决定胜负的主要原因。特别是在双方物质损失相等的情况下,起决定作用的就只是精神力量。
  克劳塞维茨也注意到物质因素的作用。在他看来,所谓物质因素,是指军队的数量、编成、各兵种的比例等。他认为,只有在摧毁对方物质方面得到的利益才是确实可靠的,在杀伤敌人、俘获敌人和缴获敌人火炮等方面获得的利益,是"绝对的利益"。
  他还阐明了战争的物质力量与精神力量在决定战争胜负中的作用的融合互助性。首先,"物质力量的作用和精神力量的作用是完全融合在一起的,其次,物质力量和精神力量是相互助长的。在战斗过程中,"一方面,使敌人的精神遭受损失,可以看作是摧毁敌人的物质力量从而获得利益的一种手段;另一方面,"缴获的火炮和俘获人员的数量也是产生精神效果的一种新的力量。"(第1卷,259页)
  尽管克劳塞维茨提出战争的物质力量和精神力量是相辅相成,不可偏废的,但又过分夸大了精神力量的作用。他曾作过这样的比喻:"物质的原因和结果不过是刀柄,精神的原因和结果才是贵重的金属,才是真正的锋利的刀刃。"(第1卷,188页)
  克劳塞维茨对民众战争一贯持赞成态度,并对民众战争的地位和作用作了充分的肯定。
  首先,民众战争是不容忽视的战争现象。他认为,"一般说来,民众战争应该看作是战争要素在我们这个时代突破了过去人为的限制的结果,看作是我们称之为战争的整个过程的扩大和加强。"(第2卷,671页)民心和民意是国家力量、军事力量和作战力量中一个极为重要的因素,精神力量只有在民众战争中才能充分发挥出效果。
  其次,民众战争是战争发展的必然趋势。克劳塞维茨通过战争史的考察认为,早先在鞑靼人出征时,几乎是全体民众参加了战争;在古代共和国和中世纪,同样是多数民众参加了战争;然而,到18世纪,民众却根本没有直接参加战争;以后,民众再一次大量地参加了战争。这是一种不可避免的发展趋势。
  克劳塞维茨曾对民众武装的特点作了十分形象的描述,他说,民众武装如同"燎原之势"的"熊熊烈火"(第2卷,672页),从四面围困敌军,烧毁敌军的基地和交通线,破坏敌人的生命线。而敌人则难以对待这股无形的力量,敌人不可能像驱逐一队士兵那样赶走武装的民众,而武装的民从却可以十分巧妙地向四面八方散开。他们分散隐蔽,突然袭击,机动灵活,时隐时现,神出鬼没地采取一切手段打击和削弱敌人,使敌人所到之地"处处都有抵抗的因素,但是,处处又都捉摸不到。"(第2卷,673页)
  但他又认为,民众武装并不是万能的和无法对付的,而是要受到条件限制的,诸如战争须在本国腹地进行,而且有较大的回旋余地;国土须有山脉、森林、沼泽,或耕作地等较复杂的地形;战争持续时间较长,胜负不是由一次失败决定的等。
  与此同时,克劳塞维茨还阐述了使用民众武装的原则:第一,民众武装不宜对抗敌军的主力,只能从外部和边缘蚕食敌军。
  第二,民众武装不宜凝结成反抗的核心,但必要时可作相对的集中。
  第三,民众武装的作战应与正规军的作战结合起来。
  第四,民众战争只是战略防御手段,不能用于战术防御。
  由于克劳塞维茨的历史观是唯心主义的,因而反对从政治上把民众战争作为一种斗争手段,未能从性质不同的战争中考察民众武装的作用,并且还把民众武装只看作是用于正规军进行战争的自始至终的辅助手段,最终导致了其民众战争理论的不彻底性。
  克劳塞维茨注意运用辩证法把进攻和防御联系起来考察,在他看来,进攻和防御是相反相成的。一方面,二者的原则性区别就在于,进攻者希望并采取行动,而防御者则等待行动。另一方面,防御的规则以进攻的规则为依据,而进攻的规则又以防御的规则为依据。
  进攻和防御的相反相成在动态上的表现,必然导致二者的相互作用和相互促进。在战争史上,"每一种防御手段都会引起一种进攻手段",同样,"一种进攻手段是随着一种防御手段的出现自然而然地出现的。"(第3卷,774页)也就是说,当防御的方法"一经确定,进攻就针对它们采取对策;防御研究了进攻所使用的手段,于是又产生新的防御原则。"(第2卷,507页)进攻和防御总是这样相互作用并得到相互促进的。
  克劳塞维茨尤其注意从内在矛盾方面揭示进攻和防御相互渗透、相互包含的关系。他指出:"战争中的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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