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年抗战前,很多大学生杀舍友过很多汉奸,但有杀日本人的吗?好像没听说过,难道我们还不如朝鲜人有种?

为什么抗战时中国出了那么多汉奸
导读:审判汉奸
“通款敌国,谋叛本国,为侵略自己祖国的敌人的利益服务,并谋取一己的私利,这样的人物在世界各国的对外战争中均为常见,中国亦不例外,汉奸就是国人对他们的鄙称。”抗日战场上,为日寇作战的伪军超过百万之众,人数之多,犹如过江之鲫。抗战时期汉奸大量出现,的确令人深思。有人说,“小奸出于愚,大奸出于智”,问题实际并不这么简单,汉奸出现之多,是由多重因素促成的。
  一、近代中国长期不统一是汉奸产生的基本原因
  “夫人必自侮,然后人侮之,家必自毁,然后人毁之,国必自伐,然后人伐之。”抗
审判汉奸“通款敌国,谋叛本国,为侵略自己祖国的敌人的利益服务,并谋取一己的私利,这样的人物在世界各国的对外战争中均为常见,中国亦不例外,汉奸就是国人对他们的鄙称。”抗日战场上,为日寇作战的伪军超过百万之众,人数之多,犹如过江之鲫。抗战时期汉奸大量出现,的确令人深思。有人说,“小奸出于愚,大奸出于智”,问题实际并不这么简单,汉奸出现之多,是由多重因素促成的。一、近代中国长期不统一是汉奸产生的基本原因“夫人必自侮,然后人侮之,家必自毁,然后人毁之,国必自伐,然后人伐之。”抗战时期汉奸之所以大量出现,主要是由中国自身的原因造成的。汉奸的产生与近代中国长期不统一密切相关。民国初年以来,中央政权的力量式微,国内派系林立,军阀横行。1927年蒋介石在南京建立统治后,这种局面也没有完全改变,地方与地方之间,国民党与其它政治力量之间,国民党内的派别之间,斗争十分激烈。某个派别的领导人在争夺中央政权而不得或为了保存自己实力的情况下,面对日本的军事压力和利益诱惑,可能就会选择投降的道路。由于近代中国始终没有形成一个统一的强有力的中央政府,地方上各自为政,事实上出现了许多独立王国。这种状况导致部分民众对国家没有认同感,国家观念淡薄,而地域观念很强。对此,孙中山先生忧愤不已,他将这种状况称之为“一盘散沙”。而西方列强为了各自的利益,在华纷纷扶植自己的势力,上述状况都便利了外国侵略者对华推行“以华制华”和“分而治之”的政策。“东北易帜”后,国民党形式上完成了国家的统一,实际上蒋介石的势力不能达全国。1931年日本制造九一八事变,拉开了长达14年的侵华战争的序幕。当时中央政府的政策是“攘外必先安内”,对日军采取不抵抗政策。结果,东三省很快成为日本的殖民地。日本为麻痹中国人民的反抗意识,成立了傀儡政权-伪满洲国,这是近代列强入侵中国以来第一个以国家面目出现的汉奸政权。伪满政权主要由东北人组成,“在伪满高级官员中东北人有35人,占被统计人数的71%,奉系背景占82%。”可以看出,伪满高级官员集团基本上是在东北任职的原奉系人员所组成,体现了民国时期东北长期脱离中央政府,在张作霖父子统治下浓重的、封闭的地域色彩和派别色彩。除了全国有不同的政治力量外,在当时的国民党中央政府内部也派别林立,相互之间政见分歧,争权夺利。汪精卫长期与蒋介石争夺最高领袖地位而不得。三十年代初期,汪精卫领导下的行政院没有实权,“行政院简直是委员长行营的秘书处”,甚至“是秘书处中一个寻常的文书股罢。”汪精卫为争做最高领袖,“原计划在西南地区依靠龙云、刘文辉、邓龙光、张发奎等地方实力派的支持,成立反共的‘中央政府’”。从汪伪政府成员组成可以看出,追随汪精卫投敌者多是汪派人物,如陈公博,褚民谊等。当然,汪精卫投敌除了权力之外,还与其反共与民族失败主义思想有关。汪精卫的投敌,影响很大。汪精卫是国民党副总裁,有一定的号召力,汪伪政权的国民党名称、三民主义旗号、国名、国都、国歌、国旗等都未作改变。其“和平建国”理论颇能迷惑一部分民众。因此在汪精卫投敌后,汉奸数量迅速增多。1938年伪军数量是78000人,汪精卫投敌后,伪军数量迅速上长到145000人,上升了85%,以后数量连年增加。尤其在年期间,伪军有过猛烈的发展。这主要是国民党军队大批投敌的结果。太平洋战争初期,日本暂时得势,敌后的国民党军队,多年来执行蒋介石的“消极抗战、积极反共”的政策,已无多大战斗力,加上汪精卫“曲线救国”论的影响,在日汪的软硬兼施下,纷纷叛国投敌。伪军数量惊人,其被毙伤、俘虏和投诚的共有118万余众,他们比日军多出一倍以上,这个问题值得深入研究。伪军的大量存在对全民族的团结抗战造成了严重的危害。&P& &P&审判汉奸&P& &P& 二、政治腐败造成严重社会矛盾是汉奸产生的社会原因&P&
抗战时期蒋介石实行独裁统治,吏治腐败,人民生活水平极端低下,引起严重的社会矛盾。这造成社会离心力的加剧,使政府缺乏亲合力和号召力,为汉奸思想的流行打开了通道。此是抗战时期汉奸大量产生的又一个原因。如陈璧君公开宣称“抗战就是为蒋介石一具人殉葬 ”。而部分民众国家意识淡漠,他们只有一家一姓,没有国家民族。一些人或为钱财,或为利欲,或为怨恨,而忘却了国家民族的利益,卖国求荣,卖身投敌。如淞沪抗战中,日军军曹山田武一洋洋得意地描述了他所从事的间谍活动:“从我们对主人家以及当地的居民的观察来看,他们对现政权没有什么特殊的感情,他们常常说这样的话,卢永祥时代我们要吃饭,孙传芳时代我们要吃饭,蒋介石时代我们还是要吃饭,日本人来了我们仍然这样”。&P&
一位英国侨民柯林斯写道:“由于政府的无力,或者说是庸碌和腐败,造成了巨大的社会矛盾,中国的许多事情都是可以让老百姓责难的,也许汉奸们正是利用这种普遍的不满为他们的行为作出辩解的理由。”这位外国侨民的话出可以从侧面印证当时社会矛盾之深是致使汉奸大量出现的重要因素。&P&
中国近代经济发展的落后,人们生活水平的极端贫困对汉奸的形成有重要影响。近代以来,中国现代进程曲折迟滞,农村地区土地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在城市,内外交困之下工商业发展凋弊,就业机会太少,人口就业压力大。由于上述原因,很多下层汉奸迫于生计,而不得不为日军服务。如淞沪战场我军右路军总指挥张发奎亲口告诉郭沫若一个令人痛心的故事:“一个17岁的汉奸交待了他所知道的汉奸组织,他说:‘敌人总是用大汉奸收买小汉奸,有的可得100块、200块、10块或者50块,好像包工式的,然后由他们分钱给小汉奸,虽则他是为了3块钱去做汉奸的,但也有12、 13岁作汉奸的女孩子,只能得到5角或1块。’张发奎听了连连叹息,心情十分沉重。”中国的老百姓穷困到如此地步,以至不得不去做汉奸来维持生计,痛恨之余,更让人感到痛心。由于旧中国老百姓生活极端贫困,很多人不得不靠做伪军来谋生。如汪伪政权的日籍顾问影佐祯昭为笼络伪军的意见书上记载:“一、绥靖部队并警察驻屯于都邑者希望其给养能每人每月二十五元,阴历正月请主席平均赏给每人五元于人心收揽上可生甚多之效果。”这些薪金在当时足以让伪军士兵养家糊口,吸引了大量的下层民众去做伪军谋生。&P&
更多的下层汉奸是社会上的无业游民,如流氓、无赖、兵痞、土匪、失意军人等。据一份调查记录报告,“在河北满县,被某锄奸队打上名单者,共有18人,其中无业者为10人占总数56%,商人、工人占11%。在无业者10人中,他们均为赤贫。华北屡遭战祸,天灾也时有发生,加之地方保甲勒索渔肉,土地高度集中,破产者甚多,遂产生对社会不满情绪,有些人在落水前,已有打劫、偷摸之前科。”&P&
另外还有部分下层汉奸是因被汪伪政权抓去被迫做了汉奸。如当时汪伪军装备最好,战斗力最强的部队警卫三师其兵员“由从安徽、河南、山东等地抓来的壮丁和从伪军别的部队中挑选的士兵组成。”&P&
三、文化教育的失误是汉奸产生的深层原因&P&
五四以来全盘否定传统,但又没有建立起一种新的文化,外来文化的冲击和市场经济的发展,使当时中国人的思想意识及道德观念出现某种程度的混乱,汉奸思想意识的流行与此也有一定的关系。英国侨民柯尔斯曾这样描述上海一带居民的生活,“这里商业已经进入了繁荣的阶段,金钱的魔力已经显示出作用,老派人士常常用‘人心不古,世风日下’这句话批评当今许多人的行为,就像英国工业革命以后,道德品质,出现了一种普遍的沦丧和堕落。”关于日本人收买汉奸的手段,柯林斯感到惊讶,“他们就像到市场采购物品那样随便和容易,发现合适的目标后,就想法接近猎物,赤裸裸地用金钱勾引。”&P&
国民党统治时期,在三民主义的旗号下,蒋介石进行思想文化方面的全盘复古运动。以其为首的国民党最高当局,公开宣扬传统封建伦理道德。胡汉民曾一针见血的揭示了蒋介石鼓吹传统道德的真正目的。他指出:“一部分人抛开了三民主义,目的只是在愚民。”他痛斥这是三民主义的“流氓化”。蒋介石政府推行的党化教育是国民党的政治专制主义和文化复古主义的混种。由于固守传统,拒绝全面的社会改革,国民党的官方意识形成就只能成为空洞的口号和说教,无法获得全国各阶层人民的认同,根本不能成为民族的精神凝聚中心。这导致部分中国人化为一盘散沙,缺乏向心力。“独立自主的,能被社会成员在政治上、文化上高度认同的现代民族国家始终未能建立。”这是汉奸大量产生的深层原因。抗战后,汉奸被处决陈公博在自白书中对教育上所持的某些看法,也可以从侧面印证当年教育所存在的严重弊端。他认为“教育重要是老生常谈,我最近十余年来是承认教育失败的,在政府不易得一个奉公舍己的公务员,在军队不易得一个洁身自肃的军人,在社会不易得一个尽责守己的国民 ”。“最后一个严重的问题却是民德的堕落。自从此次中日战争,不独物资打完了,道德也打完了。在沦陷区中,我觉得大众如趋狂澜如饮狂药,一切道德都沦丧尽了。大家不知道有国家,有社会,有朋友,只知道自己;不知道有明日,只知道有今天;不知道有理想,只知道有享乐。”四、日本的威胁利诱是造成汉奸的直接原因汉奸的大量产生还与外部环境有关。鸦片战争后,中国由于在对外战争中屡次战败,使一些中国人媚外、崇外、恐外的思想和民族自卑感有所发展,以及敌强我弱的客观现实,使部分中国人因此丧失抵抗信心。甚至连蒋介石的亲信,国民党中央宣传部长周佛海对抗战前途也悲观失望,他认为“战必大败,和未必大乱”,“我是相信抗战下去是要灭亡的,但是宣传上却不能不鼓吹最后胜利。我是主张和平之门不全关的,但是宣传上却要鼓吹抗战到底,反对中途妥协。”许多汉奸官员认为“日本经济发达,势力强大,中国根本不是日本的对手,打是打不过的”;“中国民族性差,不团结,像一盘散沙,什么事也干不成”;“我们这些人了解日本情况,能减轻点压迫。”这是部分汉奸的心态。日本是中国一衣带水的邻邦,一向与中国有密切的经济文化往来,尤其是两国文字在一定程度上的共通性,使中国人有亲切感。中日同在亚洲,人种相同,文化教育相似。在追求中国近代化道路的过程,大批革命党人曾得到日本的庇护和资助。因此部分中国人对日本有亲近感。这些为日本对中国人的文化争取提供了有利条件。日本在侵华战争中公开鼓吹建立“大东亚共荣圈”,“帮助亚洲从欧洲人的奴役下解放出来”。这也麻痹了部分中国人的思想意识。明治维新后,日本的迅速崛起也使中国人深为佩服。在“以日为师”的口号下,中国掀起了赴日留学的热潮。其中一些赴日留学生接受了日本的思想与生活习惯,结交了一些日本朋友,对日本有亲切感和崇拜感。这部分人非常容易被侵华日军所利用,成为汉奸。有学者曾对汉奸伪政权高级官员情况作过简略统计发现:“留日比例较高,在被统计的144人中,有留日经历者54人,占被统计人数的38%,占接受过近代教育人员的 49%。”这既显示了近代中日文化联系之密切,也显示出日本通过留学教育在中国留学生中培养亲日派的深远用心。汉奸的产生是日本帝国主义侵略中国的产物,是他们策划和推行“以华治华”政策的需要。为了弥补其在战争中人力、物力的不足,巩固占领区,掩盖其侵略面目,泯灭中国人民的反抗意识,日本便对中国进行威胁利诱,并十分重视利用扶植汉奸伪政权达到自己的目的,如1938年日本和汪派人物梅思平、高宗武在上海重光堂签订《日华协议记录》,虚伪地宣称“尊重中国领土主权”,“两年内从中国撤兵”。接着,日本内阁对华提出近卫三原则,进行欺骗诱降,最终促使抗日营垒中的汪精卫派分化出来,并成立汪伪傀儡政权。日本在华的四大特务机关也不择手段地从事间谍活动,其具体任务之一就是制造汉奸。他们或金钱勾引,或私利相诱,或武力威逼,投入大量人力、物力,拉拢腐蚀部分国人。加之国民党统治腐败,不得人心,部分民众为了私利而忘记了国家和民族的利益,卖身投敌。 (来源:凤凰网)抗日战争时期,日本人唯一不敢搞大屠杀的省,没出过一个汉奸
上下六千年
在抗战的八年期间,广西子弟兵为抗战做出了巨大贡献。“抗战的时候,广西共征调了100万兵员补充部队和组建新兵,出兵之多在中国仅次于四川省,而按人口比例则居第一位。征调的兵员中,死伤人员已经无法统计了。” (广西档案馆资料)老照片而且广西子弟兵没有出过一支汉奸部队,这在全国来说是绝无仅有的。抗战时广西子弟兵多是光着脚,因为都是农村子弟,苦寒贫困,解放前广西农村罕有穿鞋的,就连文革前很多干部子弟还是穿草鞋。但参加抗战的广西子弟兵作战勇敢,宁死不退,而且纪律严明,这从桂系的钢七军身上可以看出,桂系钢七军在抗战时,积极努力,取得了很大的战绩。老照片日军战史里曾评价道:“桂系钢七军是中国军队唯一具有武士道精神的军队!”广西有些地方现在还流传着唱白崇禧桂军的歌谣:“军队要学189、188,到处有人夸。”这个189、188就是桂军。当时有很多光着脚板的广西兵开赴江浙前线,当地的老百姓都很奇怪,没有鞋子穿的部队能打仗吗,后来看到广西兵作战勇敢,而且不像一般的国民党那样军纪废驰、抢掠扰民,纷纷打开家门,慰劳欢迎他们老照片1937年,第五站区司令官李宗仁(桂系名将)率领桂系主力在台儿庄打败日军,取得了国民党正面战场上第一次胜利。台儿庄战役,歼敌2万余人,缴获大批军用物资。这一仗不仅是中国抗战以来的空前胜利,也是日本新式陆军建立以来第一次惨败。捷报传出,举国欢庆,一扫笼罩全国的悲观空气,对全国人民的抗战信心和决心是一个极大鼓舞。日军1939年进攻广西,可几乎没能在一个城市和村庄占领超过3个月。  写在前面的话  实际生活中有些词语的威力是很大的,而且越是那些含义不明确的词语,对人类社会的影响也越大,特别是象自由、民主等这些含义极为模糊的词语,即使一大堆专著也不足以确定他们所指。然而他们却有着神奇的威力,有的甚至具有超自然力量。人们只要一听到他们,就要肃然而立,俯首称臣,顶礼膜拜。君不见当今那些独裁者有几个不是在打着民主自由的旗号在行专制之实,就已知所言非虚了。  “汉奸”就是个很有魔力的词语。“汉奸”一词,看起来简洁,但其究竟如何何义,却非常模糊,其中所反映出的文化和制度性内涵相当丰富,惟其如此才导致人们时常要生活在被“汉奸”阴影的笼罩下,使得人们存在着一不小心就可能被认作了汉奸危险,如果你经常光顾论坛的话。  “汉奸”无疑是一个负面意义的语汇,字面上的意思是指“汉族中的奸人、败类”,大多情况下泛指出卖中国国家利益的人,直接点说就相当于“卖国贼”、“内奸”,也即通敌或叛国的中国人。 “汉奸”在《辞海》中被解释为“原指汉族的败类,现泛指中华民族中投靠外国侵略者,甘心受其驱使,出卖祖国利益的人”;在《现代汉语词典》的解释是“原指汉族的败类,后泛指投靠侵略者、出卖国家民族利益的中华民族的败类”。没有接触到关于汉奸的一些史料之前,我头脑中的汉奸形象,基本上就是根据教科书告诉我们那些所产生的直观想象,其实实际的情况远非如此简单。  “汉奸”一词起于何时何地何人,要考证起来难度着实不小,但我们可以百分百肯定的这是咱们中国人“唯一指定,享有专利”的词汇。中国的汉奸史,汉以前不好讲,因为那时还没有“汉”,虽然也有奸。至于汉朝以后到北宋以前这个词存在的可能性也不大,因为在历史文献记载中,秦桧这类人一般被称为“败类”。  这一时期,中国最主要的观念除了君臣之义,就是夷厦之大防。但是要仔细推敲起来,那些中原王朝虽然自称正统,以文明代表自居,可劲儿贬低非我族类的周边民族为夷、蛮等,可那时的“夷夏”,关系实在乱的很。二者不但领土是犬牙交错,血缘是水乳交融,就连文化也是打成一片。让人可笑的是秦并六国,统一者是曾经被视为夷翟的“秦戎”。再后来六国亡秦,陈涉、吴广、项羽等人是曾经的南蛮子楚人。“汉”者,不过是他们反秦复楚权力相争的结果。至于后来的少数民族入主中原的历史,自然不用多说,就是以绝对少数民族的满人(他们比较符合“东夷”的称号)入主中原以后,不也是称那些英、法、美等国人为“夷”吗?历史真的很是耐人寻味。   汉奸一词到了南宋末,已经明确出现,当然不代表是首次出现。宣告历时三百二十年的宋朝最后灭亡的崖山之战结束后,张弘范派人在厘山北面的石壁上,刻下了“镇国大将军张弘范灭宋于此”十二个字,没嘴儿他是想效仿霍去病勒石记功,妄想功垂千秋。但没过多久,石壁上就出现了一首诗:“沧海有幸留忠骨,顽石无辜记汉奸。功罪昔年曾倒置,是非终究在人间。”显然,张弘范早早的就被赋予了汉奸的伟大称号。中国人的嘴皮子、笔杆子功夫绝对天下一流。  在《二十五史》中,只有《清史稿》中有“汉奸”一词。如《清史稿?土司》:“九年,时九股苗为汉奸曾文登所煽,言改流升科,额将岁倍,且江深崖险,兵不能入。”雍正年间,有汉人与“苗顽”联手对抗清廷在西南边疆的“改土归流”政策,这些人,就被清室皇帝骂为“汉奸”,这意义下的汉奸指的是“汉人中的奸人”其所损者乃满族统治利益。    道光年间,西方列强入侵,“汉奸”这顶大帽子不再属于汉人专利,反被扩大理解为勾结外国势力的背叛者。这意义下的汉奸,不分满汉,指的是叛国奸细,其所损者乃大清王朝整体利益。《清史稿?循吏》中所说的“汉奸”就开始有点儿现代汉奸的意思了:英吉利兵舰犯鸡笼口,(曹)瑾禁渔船勿出,绝其乡导,悬赏购敌酋,民争赴之。-----设伏诱击,俘汉奸五、敌兵四十九人。”  到了清末孙中山等人组建同盟会搞共和革命,由于革命对象是满清王朝,所以凡是帮助维持清室政权的汉人——包括康有为和梁启超——都被称为“汉奸”。  因此从总体来说中国 “胡汉之争”一直贯穿于民元以前的历史。它的发展是宋元,特别是明清之际,高潮就应该是到抗战时期了,中国的汉奸史重头戏正在这一段。  抗战前后汉奸这一语汇甚至成为法律体系的一部分。在抗日战争期间,移居马来西亚的商人陈嘉庚向重庆国民政府提议:“敌未退出我国土即言和当以汉奸国贼论”,这个提议由国民参政会第二次大会通过,被邹韬奋称为“古今中外最伟大的一个提案”。  抗战胜利后,中华民国国民政府订有《惩治汉奸条例》(1938年)、《处理汉奸条例》(1945年),以此当作打击政敌(主要是汪精卫的南京政府)的主要工具。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以后,中国共产党也曾经发布《关于没收战犯、汉奸、官僚资本家及反革命份子财产的指示》(1951年),以此对特定人士进行政治斗争。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大代表喻权域在十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中提出《惩治汉奸言论法》。不过这一提案受到广泛批评,主要的批评在于,一则认为它违反了宪法的言论自由,二就是汉奸的界定是不明确的。毕竟关于汉奸的界定,实在无法从法律意义上加以明确。  汉奸这一个本应写入故纸堆的词汇,确不知道为何,近几年来,使用频率和范围却日趋活泛和广泛,“汉奸”一词几乎成了一顶适用度极高的大高帽,频频见诸于公知微博骂架等多种场合。说实话的、批评揭露的、理性分析国际形势的、引进提倡新思维的、讨论民主的等等人,正在被称为汉奸。虽然此话有偏颇的成分,但无可否认,不符合某些立场的人,在论坛、微博,常常被冠以“汉奸”形象揪出示众的,则是俯拾皆是。  比如1912年,被陕西安康市镇坪县曾家镇政府强制流产的7个半月大胎儿的父亲邓吉元因为接受了德国记者采访,当地政府嫌怒他捅了家丑,就派人在邓吉元家门口打出“痛打卖国贼,驱出曾家镇”的横幅示威,邓被迫逃亡他乡。网民邹小倔评论:“接受外媒采访就叫卖国的话,接待外宾的是不是应该叫汉奸?这是怎样的愚昧奴隶心态!”这些窄化的“汉奸”“卖国贼”之帽,作为变相的强奸话语权,不仅存在于公知群体,也存在于中国的各个乡镇村庄。更因其缺乏明确的标准, 更多地是用来作为政治斗争的工具,作为暴民们的宣泄口而具有它存在的特殊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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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汉奸一词虽然模糊,但中国历史倒是有很多被冠以汉奸称号的历史名人。这里需要强调的是“汉奸”一词绝对不是一个简单的“好”或者“坏”的符号。当你把教科书扔到一边,重新深入研究历史的时候,可能会发现自己并没有资格去对过去的某些人、某些事作出评价,因为首先就连这件事物真实的面目可能都完全不知道。毛主席曾经教导我们说“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  要说汉以前的最知名人物就是伍子胥了,当然严格地讲无论其行为在现代人看来是如何的过分,他都不能算“汉奸”,因为那时还没“汉”呢。  楚国人伍子胥的父亲和哥哥都被楚平王冤杀,那个时候讲究动不动就灭族,为的是怕受害人施加报复而必须施行的斩草除根措施。自然伍子胥同样因为父兄的被杀而面临着必然的小命不保。为了避免自己被杀,伍子胥被迫并成功的逃到吴国,这本身就已经很是不简单了,更难能可贵的是他不忘报杀父、杀兄的血海深仇,积极寻求报仇的机会,要知道他要报仇的对象可是当时的超级大国的国君呀。多年之后,伍子胥在吴国受到吴王阖庐的重用,并得以带兵攻打自己的祖国楚国,大败楚军,这时候楚平王已经死了,楚平王的儿子楚昭王逃到了附近的随国。先不论时人和后人如何评价伍子胥的这一做法,单就他能成功的报了血海深仇本身这一点,就是前无古人,甚至是后无来者,了不起,绝对是了不起。  如果按现在的意识形态观念,伍子胥肯定是要被定性为叛国投敌,十足的大汉奸的。伍子胥要是被现代人抓住的话,是千刀万剐也不解广大人民心头之恨,还是怎么着,还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吧。不过我想普遍的看法有可能是这样的,哪怕是父亲被冤杀了,哥哥被冤杀了,自己也被一路追杀,可就算再有不平,也不能投奔外国啊,更不能带领外国军队杀进祖国啊!墨索里尼曾经说过:“一切从属于国家,不许脱离国家,不许反对国家。”何如?  当然伍子胥身后没有也确实得到什么好评是可想而知的,因为绝对不会出现一个傻帽皇帝会去象褒奖孔子一样去褒奖他的,那样的话岂不是自掘坟墓吗。  一般来说孔子的儒家学说是为了封建统治者张目的,是这样吗?  主张阐发《春秋》的微言大义,发誓要让“乱臣贼子惧”的《公羊传》,起码在态度上是旗帜鲜明地支持伍子胥的复仇的,“父不受诛,子复仇可也……”这句话就是从伍子胥这儿说的,这是一条凌厉的“春秋大义”。  到了宋朝,苏轼为伍子胥辩诬,其立足的论点就是这个理由。他说:“父不受诛,子复仇,礼也。生则斩首,死则鞭尸,发其至痛,无所择也。”如果一个人他的父亲被官府冤杀,而他自己又上告无路、上访无门的话,依照儒家的观念,最天经地义的选择就是怀揣利刃,手刃仇人!如此说来当年的杨佳竟然是真儒家呀,相反哪些满口仁义道德的叫兽们又该算什么呢?  现在看网络论坛等上面的发言,发现有那么多的人至今还站在带着外国兵杀回祖国复仇的伍子胥一边,不知道该高兴还是该生气。  随着秦始皇统一六国,历史进入了皇权专制的时代。国家变成了皇帝的私有财产,全国所有土地、所有人口、所有物品,全是皇家的,全国之人作为皇帝的私产,要像狗一样无条件地忠于皇帝。既然社会存在方式发生了变化,各方面特别是思想文化方面也要跟着变化,来适应统治者的口味。当然统治者更要对思想文化以及掌握思想文化之人加以特殊改造,来为自己及其后代江山永固服务。至于那些为稻粱谋的读书人当然也要打着某种高尚的不能再高尚的口号来主动改造自己的思想来迎合统治者的口味。  于是乎“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之类专制社会的观念产物就这样诞生了。人活一辈子,最大的恩情就是皇恩,所以活着就要感恩,要有一颗感恩的心,感恩就要图报。皇帝是“开”国家的,所以臣子报答皇帝的最好方式自然就是“报国”报答皇帝的养育之恩。梁启超曾在《中国之旧史学》中提到所谓“旧史学”的四大弊端之一就是“知有朝廷而不知有国家”,所谓“二十四史”不过是“二十四姓之家谱”。如果这个道理成立的话,那么,我们有多少人的“自豪感”其实却不过是奴才的子孙为祖上侍奉过的老主人的家业而感到的“自豪”呢?对于家天下的家奴们来说,只有主人,没有国家,任何高于主人之上的价值标准都是被严厉禁止的。  但我们要承认,毕竟没有几个人是天生的贱骨头,人总是本能地寻求公平的,而公平,在罗尔斯那里,等同于正义。如果我们从这个高度来反过来看的话:无条件的效忠竟然是不正义的!不幸的是在两千年的专制社会里,这种不正义的行为竟然成了官方宣传下的最最高尚的道德品质,甚至有人还从这种不正义中体会出自我牺牲的伟大快感。看看历史上那些自杀的人物们吧。  所幸的是历朝历代经常出现一些脑筋灵活的家奴,有时他们也会很叛逆的想,效忠这个主人还是效忠那个主人?或者干脆找机会自己作主人?当然要是自己一不小心做了主人的人,要是也让和他一样的人也成为主人的话该是多么的美好呀!可惜真要是这样的话,“主人”这个词恐怕早就被我们给遗忘了。   我们今人之所以能够看到伟大的《史记》,主要是要感谢当时的大汉奸李陵,司马迁正是因“李陵之祸”受到宫刑才发愤著《史记》的。但让后人难以理解的是《史记》作武帝之世,却讳言陵冤,反不如《汉书》敢讲真话。《汉书》上说,天汉二年,李陵自告奋勇,率领五千步军,深入大漠去攻打匈奴的骑兵部队,其实这本身就是找死的行为。李陵的运气也着实坏得很,匈奴主力(八万人)竟然让他给遇上了。结果血战数日,不得已,遣余卒溃围,自己独自出降。李陵生降按照他自己的说法是乃思得其当,有以报汉。  但是武帝不明白他的苦心,却只恨其败。后来武帝虽悔陵无救,派公孙敖将兵迎陵,敖却因无功而还谎言陵叛。武帝又不察其诬,李陵的家人全部杀掉,从而使李陵彻底绝望于汉终不归。  李陵由降而叛亦属“逼叛”。如果只从“叛”字着眼,李陵是“汉奸”。因为他毕竟娶了匈奴公主作了匈奴王,死在胡地没回来。但是如果能认识到他的“叛”出于“逼”,想想他背后的那只手,用人唯亲的汉武帝,指挥无能的李广利,老奸巨猾的路博德,散布谣言的公孙敖,以及墙倒众人推,“随而媒孽其短”的满朝大臣,他们汇成的那股力,与李陵这个“汉奸”相比,谁的危害更大,谁更应该被加以谴责呢?。  不过,在李陵故事的结尾还有着戏剧性场面。汉政府曾差他的老乡到匈奴去看他,告之“汉已大赦,中国安乐”,请他“来归故乡,无忧富贵”。而李陵居然说“归易耳,恐再辱”,“大丈夫不能再辱”,硬是不肯成全汉政府的良苦用心。也许在他看来,大丈夫逼叛是辱,平反也是辱啊,呵呵。  在中国汉奸史上,宋太祖赵匡胤给我们留下了一个至今也没有解决好的难题,如果用现代语言人权与主权谁大来表述,可能更易于理解一点,如果没有会错意的话。  “五代十国”时期“十国”里有一南汉国,地盘大约就是现在的广东、广西和海南三省。南汉的皇位传了几代,却是没有一个善类,等传到刘鋹这里,局面就越发荒唐了。  刘鋹性格昏懦,凡群臣有才能的,或者读书的士子中了进士、状元,皆要先阉割了,然后进用。他制定了烧、煮、剥、剔、剑树、刀山等各种残酷的刑罚。臣民稍有过错,就用毒刑处治,甚至还有令罪人斗虎搏象这样的残忍事情。他在后苑内养了许多虎豹之类的猛兽,将罪犯的衣服剥去,驱入苑中,让他赤身与虎、豹、犀、象角斗。刘鋹领了后宫侍妾在楼上观看,每听到惨叫的声音,他就拍手大笑,以此为乐。刘鋹的手很巧,常用珍珠结为鞍勒,做戏龙的形状,精巧异常。刘鋹为了能够保证自己经常有充足的珍珠可用,就在海南岛一带设置媚川都,强迫那里的老百姓潜水到五百尺以下去采珍珠。  如果《宋史》的记载基本准确而不含偏见的话,南汉的老百姓确实是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了,自然那时候的逃北者肯定也少不了。  有一年,北宋边防军抓到了南汉的一个担任刘鋹的御前侍卫的弓箭手,按现在的话说就是中南海保镖。但是这位大内高手却连一张弓都拉不开,制度性造假都造到最高统治者的小命都不在乎的程度了。他向赵匡胤详细介绍了刘鋹的极具震撼力的种种暴行,赵匡胤听罢,“惊骇曰:‘吾当救此一方之民。’”  天遂赵匡胤的愿,他后来成功的灭了南汉,专门废除了南汉媚川都采珠这项苛政。  问题是赵匡胤的灭南汉之举确实是救了那一方之民,那么,我们应该怎样看待他灭掉南汉这件事情呢?还有就是南汉的统治者怎么看?那些被赵匡胤拯救了的黎民百姓怎么看?
  在当时,赵宋和南汉都是并列的独立政权,就当时的情境来说,人家南汉就算再怎么奢靡和残酷,你赵匡胤恐怕也没有权利去干涉人家的内政吧。   更为关键的问题是面对赵匡胤侵略军,南汉的那些需要拯救的老百姓该不该抵抗?如果不抵抗,甚至是为赵家军带路的话,他们算不算“汉奸”呢?要是抵抗并抵抗成功的话,他们还得继续遭受刘家政府的残酷统治,这又算作什么?如果不抵抗的话,南汉会被宋王朝吞并,今后他们可要成为赵宋的子民了。如此他们即便可以不爱南汉的刘氏政府,难道可以不爱南汉国吗?  人类离不开战争,存在战争就存在着对战争的价值判断。现代中国人对战争的价值判断是以正义与否作为评判标准,就是侵略与被侵略的关系,侵略的一方发动的战争就是非正义的,被侵略的一方反抗侵略者的战争就是正义的,如此而已。  问题是在这个即使是大学政史学科都在追求唯一标准答案的国度里,要说一个不同的答案是需要点勇气的,稍微不小心就可能被扣上汉奸的大帽子。  《吕氏春秋?荡兵》对于战争是这么说的:“打仗是人的天性,想禁止是禁止不了的。只听说以前的圣王是主张打正义之战的,却从来没听说他们曾呼唤过和平。”  那么怎样才算义战呢?《荡兵》接着说:“诛杀作威作福的暴君,拯救受苦受难的人民,这就是正义的战争。”  《荡兵》给出了判断一场战争的正义与否的客观标准:“如果一场战争诛杀的是作威作福的暴君,拯救的是受苦受难的人民,那么,在挨打的那个国家里,人民见到侵略军就会像孩子见到了爹娘,就会像饥饿的人见到了美食。人们会满怀激动地奔向侵略军的怀抱,任谁都拦不住。”  按照这种说法来看,侵略和反侵略这种表面现象还真不足以成为判断一场战争正义与否的标准。因为按照《吕氏春秋》给出的标准衡量,如果是惩罚不义、吊民伐罪的话,即使是侵略战争那也是正义的战争;而反之就算是保家卫国、守土御外,如果捍卫的是一个不被自己的人民拥护的邪恶而残暴的政权,那么这所谓的自卫战争也是不义的战争。  孟子将这种观念被传承了下来。孟子就认为对一场战争来说,是侵略还是防守反击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民心到底向着谁。如果民心背着本国而向着侵略军,这样的侵略行为就叫做“吊民伐罪”,就是符合正义标准的。  在这些儒家知识分子的思想里,民生大计既高于政权的唯一性,也高于国家主权与领土完整,侵略与反侵略并不足以构成判断一场战争正义与否的标准。  因此孟子虽然反对诸侯之间的战争,但是他并不反对“天吏”替天行道、讨伐民贼的“征伐”。孟子反对诸侯之间的攻城略地,但是他从来没有反对商汤、周文王、武王为广大黎民百姓征讨“独夫”、“民贼”的战争。  孟子认为,身陷水深火热之中的人民深受他们的政府的敲剥压迫,所以他们无不时时刻刻在盼望着“天吏”的“征伐”:“民望之,若大旱之望云霓也。归巿者不止,耕者不变,诛其君而吊其民,若时雨降,民大悦。”“南面而征,北夷怨;东面而征,西夷怨,曰:‘奚为后我﹖’”所以“仁义之师”任何时候都会受到广大黎民百姓的热烈欢迎:“箪食壶浆以迎王师”。  在孟子等人的观念中,战争是消除社会不公的一种手段,是制止战争、拯救人民于水火的一种最后途径。这种观念即使到了秦始皇建立独裁的家天下以后,也一直传承着。  按照这种说法,如果南汉的老百姓如果抵抗赵家军的话,才是罪恶,你说呢?当然这种情况很特殊,人们也不希望频繁出现这种伊拉克、叙利亚模式。  浪漫诗人雪莱说过这样的话:“虽然并非所有的政府都坏得像土耳其政府那样,但也没有一个政府好得像它们理应做到的那样。每一个国家的大多数人有权改进他们的政府。少数人不应该扰乱他们;少数人可以退出,依照他们自己的方式,建立他们自己的制度。”呵呵这句话如果发到微博上很可能会被大家骂作是分裂分子,但革命导师马克思曾经盛赞他是“一个真正的革命家,而且永远是社会主义的急先锋”,另一位导师恩格斯说他是“天才的预言家”,问题是我们到底应该听谁的呢?
  中国经常有这样一种怪现象,提到某个人的名字是妇孺皆知,但问起该人的生平和事迹时,却又是鲜为人知。秦桧就是这样一个特殊的人物。秦桧在中国可以说是家喻户晓的大汉奸,可是大家对秦桧的“卖国事迹”却是一问三不知。这也是中国历史教育的一大特色;只告诉大家他是坏人,却又不告诉大家他作过什么坏事。好在中国学生头脑比较简单,不喜欢刨根究底,所以历史老师还不至遇到太大的麻烦。   北宋末年、南宋初年宋金两国之间战争与和平的历史,是传统伦理文化影响历史进程的最典型的事例。那时候的秦桧因为主和而成为一个完全被否定的人物,甚至被认为是中国人的耻辱。也正是秦桧使得中国定格了一个传统,即在中国历史上,每当发生对外战争时,那些坚持对外寸步不让的主战派,总是被尊为民族英雄,而那些主张对外让步和解的主和派,总是被打入民族败类的汉奸行列。尽管如此,在每次发生对外战争的时候,中国从来没有出现过清一色的主战,总会出现一批主张让步和解、不怕当汉奸的主和派。一个国家历史上的汉奸越多,就说明这个国家越弱。对于一个遭到强敌侵略的弱国,总要有人挑起“汉奸的担子”,古今中外的历史都是如此。   秦桧,因他力主议和及其以“莫须有”的罪名将岳飞杀害的事迹被人们当作卖国求荣、暗通金国的奸贼,被后人们用黑铁铸成他的跪像,跪在岳飞墓前,永远受到大众的唾骂!在中国五千年历史长河中,绝无仅有。  南宋政府成立之初,人心混乱,百姓流离失所,社会动荡不安,经济陷于崩溃,加上金国的穷追猛打,南宋政府内外交困,苟延残喘,随时都有倾覆的危险。  要保住南宋朝廷,唯一选择就是能够与金国议和。但是当时的南宋有什么资格和金国谈条件呢?并不是南宋想和就能和的,唯一的条件就是投降,成为金国的藩属国。因此议和成功与否的主动权操在金国手里,也就是说金国可以让你死,也可以让你活,但是要问一句金国凭什么让你活,这样对金国有什么好处,显然金国政府考虑的是利益最大化问题,而南宋政府考虑的是两害相权取其轻的问题。而所有的这一切都要靠实力来说话  宋徽宗在当俘虏之前,就曾给金国国相粘汗写了求和信。南宋朝廷成立之日起,赵构就更是多次派人前往金国求和,却是音信渺无。等逃到江南后,为阻止金兵继续讨伐,赵构更是向粘汗写了一封露骨的求降信:  “古之有国家而迫于危亡者,不过守与奔而已,今大国之征小邦,譬孟贲之搏僬侥耳。……偏师一来则束手听命而已,守奚为哉?……建炎二年之间,无虑三徙,今越在荆蛮之域矣,所行日穷,所投日狭,天网恢恢,将安之耶?是以守则无人,以奔则无地,……此所以朝夕惶惶然,惟冀阁下之见哀而赦己也。……前者连奉书,愿削去旧号,……是天地之间皆大金之国,而无有二上,亦何必以劳师远涉然后为快哉。”  就是这样卑微到无以复加的条件,金国也没有同意。既然金国有能力彻底消灭赵宋王朝,又何必和你划江而治以便给你日后能够反攻大陆的机会呢?只不过其后金国又经历了十来年战乱,宋金两国内部各自都发生了一系列变化,金国才勉强答应了议和。  很显然当时的历史真相是真正要求议和的是赵家父子,能作出议和决定的是金国。在宋金议和这一历史事件中,秦桧只起到协助、支持赵家父子的作用。即使如此当时的秦桧的日子就已经是很不好过的,所以秦桧曾说:“我欲济国事,死且不避,宁避怨谤!”不幸的是此后发生的事实证实了秦桧说的是真话,而且后果比他想象的要惨得多的多。  从金伐北宋(公元1126年)起,至宋金绍兴和议(公元1142年)止,十六年间,宋金两国之间的战争几乎没有停止长期战争。要结束这一浩劫,议和就成了结束战争的最好办法,是结束百姓灾难的最好办法,也就是安定天下的最好办法。  宋金绍兴和议后,为金国带来了近九十年的和平,为南宋带来了一百二十多年的和平。在这之间,尽管两国出现了几次短暂的南征北伐,但都没有造成大的社会动荡,百姓生活基本稳定,生产力得到很大提高。南宋成了当时世界上最发达、最富裕的国家。  在1234年,南宋终于与蒙古人联合灭亡了金国。  “腥风血雨难为我,好个江山忍送人”,这是陈天华《警世钟》开场诗中的一句,冷眼看去,很多时候,江山确实是可以送人的。梁武帝有句名言:自我得之,自我失之,亦复何恨,这话道出了个中真谛。后来慈禧太后说结与国之欢心,量中华之物力恐怕也不是个案。江山的送与不送,又关老百姓什么事呢?国家作出的任何决定都是独裁元首承担主要责任,这条至今都是举世公认的基本法则。  当然,假如议和真是卖国的话,赵家父子才是卖国的元凶。  和秦桧几乎同时代的圣人朱熹是那段历史的部分亲历者,更为重要的是他还是中国明清两代意识形态的导师和权威,相当于现在的马恩列毛的地位,是配享孔孟的圣人。正是这位大人物朱熹确曾是褒秦桧而贬岳飞的,“……秦桧见虏人有厌兵意,归来主和,其初亦是。使其和中自治有策,后当逆亮之乱,一扫而复中原,一大机会也,惜哉!”这可真给后人出了大难题了。
  清初诗人吴伟业写的《圆圆曲》有这么两句诗:“恸哭六军俱缟素,冲冠一怒为红颜。”这又引出了中国历史上又一个知名汉奸人物吴三桂。  吴三桂这个人,事明背明,降清叛清,甚至一度曾经投降过流寇李自成。以气节论,似一无足取。后人总爱渲染吴三桂爱妾陈圆圆(陈沅)被刘宗敏抢掠奸污之事,是促成吴三桂引清兵入关的原因,世人更是以“英雄美人”为谈资,乐此不疲三百多年。  可是当明清鼎革之际,官军同流寇交攻,外患与内忧俱来。当时明、闯、满成三角之势,吴三桂非联闯不足以抗清,非联清不足以平闯。以兵力计,李自成号称百万,关外满兵也有十万,三桂之兵则仅四万,无论与谁联合,都势必受制于人。三桂置身其间,实在没有两全之策。不知道批评他的后人们若处此困境之中,是否能想出惊天地泣鬼神的良策与否,不得而知。  在历史的紧要关头,三桂又必须选择。但凡人能想到的他都一一试过。最初,李自成大兵围京师,他卷甲赴关想救明,可当吴三桂抵达河北丰润,崇祯皇帝已于前日自缢于煤山。接着吴三桂答应投降李自成,他的这一举动按说已经进行了又一轮政治抉择,但还是全军缟素为崇祯举哀。更戏剧性的是,农民军穷疯恨极,又出现了刘忠敏抢劫陈圆圆的变数。当他得知老父遭刑讯,爱妾被霸占,亲属备受凌辱之后,终于咬牙切齿,“大丈夫不能保一女子,何面见人耶!”当下立刻反军攻克山海关,并复信吴襄,声称“父既不能为忠臣,儿亦安能为孝子乎?”历来人们都受贰臣吴梅村影响讽刺吴三桂为了一个女人而投降清朝,又何曾想过刘宗敏为了占有一个女人,不惜拷掠吴襄,而完全不顾及吴三桂,这不是自毁长城吗?到底是吴三桂因一个女人投降了清朝,还是李自成、刘宗敏因一个女人而失去了到手的政权,谁种下了更大的悲剧和遗憾,不是一目了然吗?  然后,他也想过死,但被众将吏劝阻。对道学家来讲,自杀不但是保存名节之上策,还兼有正气浩然的美感,所谓“临终一死报君王”,除了成全了自己还能有什么?有的时候死是很不负责任和懦弱的行为。尤其对一个统率三军的将帅来说,死往往是最不负责的表现。  南明朝廷被推上宝座的那个福王显然不是一个可以中兴大明的皇帝,在南明政治上,军阀(江北四镇),清流(以史可法为代表)以及权臣(以马士英为代表)三方之间的搏奕将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成为南明政治生活的主题。在这种环境下,南明朝廷想要北伐李自成,几乎是一件不可能完成的事情,就更不用说什么要重新统一中国了,要是能够保得住既有的南明就该谢天谢地了。  吴三桂正是在所有的路都走不通,并且面临李自成大军叩关的千钧一发之际,他才决定接引清兵。日,清摄政王多尔衮接到吴三桂以“亡国孤臣”名义写的一封信。信中,吴三桂恳请清朝出兵助他复仇,再图明朝“中兴”。吴三桂在信中称清为北朝,自称南朝,俨然以明朝代言人的身份与清朝商讨这一军政大事,颇似申包胥借秦兵复楚之事。结论是吴三桂的接引清兵的本意不是降清而只是联清。  据玉田县南部窝洛沽镇保留的《吴氏家谱》记载,吴三桂引清入关的原因,皆因李自成逼迫吴三桂投降,未果,一怒之下,在北京杀吴家百余口,原文如下:“李贼进京,于宣武门外,杀吴家百余口.....”, 吴三桂全家,除了吴三桂李自成逮不到,还有吴三桂的哥哥吴三凤逃掉以外,全部被剁。家仇所使,这也是他引清入关灭李的主要原因之一。  然而三桂的悲剧在于,虽然从愿望上讲,他本人想作申包胥,但多尔衮却不是秦哀公。满人夺取北京后并没有打算就此罢手,而是长驱直入,席卷天下。多尔衮打的算盘是正好让吴三桂“为王前驱”。三桂既然选定了这条险道,当然也就身不由己,越滑越远,终于一步步变成最大的汉族降臣。闯是平了,仇是报了,但明也灭了,节也毁了。实际上他成了第二个伍子胥。  吴三桂的后半生约有三十年是属于“清初藩王”,只有最后六年是属于“独树一帜”,死后并有两年是属于“三藩之乱”的尾声。康熙平定三藩,是效汉高祖诛韩信、彭越、英布,乃改朝换代的例行节目,这从根本上伤害了为清朝卖命的吴三桂及其势力的利益。“逼”有“逼”的道理,“反”有“反”的道理。吴三桂侄子和女婿对康熙撤藩的直接反应是,如果顺从朝廷撤藩的命令,“就迁于辽东,他日朝廷吹毛求疵,我们只能引颈受戮!不如举兵,父子可保全!”可见吴三桂再次反叛清朝,并非完全是野心使然,更多乃是对康熙撤藩政策和手段的绝望。  但吴三桂三十年的委屈心酸,三十年的卧薪尝胆,还有人相信吗?当吴三桂举事时,有个叫谢四新的人写过一首诗,表示拒绝合作。诗云:  李陵心事久风尘,三十年来讵卧薪?复楚未能先覆楚,帝秦何必又亡秦。丹心早为红颜改,青史难宽白发人。永夜角声应不寐,那堪思子又思亲。  这首诗除过于强调“红颜”,余皆平实之论。它不仅概括了吴三桂的一生,也揭露了他的人格矛盾。   吴三桂为他的后半生付出的代价也很惨重,不仅自己的儿孙妻妾被凌迟处死,还使多年追随的部下,副将以上几乎都被杀头。他一生两叛,兼取其辱,并非昏君奸臣所逼,乃是环境所迫。这在汉奸史上是又一种典型。
  鸦片战争爆发,英军登陆后,中国老百姓主动向其出售蔬菜、牲畜、粮食。英军舰队在珠江中和清军作战时,当地民众犹如端午看赛龙舟般兴高采烈地在远处观战。这是史有明载的事情。  在第二次鸦片战争中,英国舰队突破虎门要塞,沿珠江北上之时,江两岸聚集了数以万计的当地居民。他们以冷漠的、平静的神情观看朝廷军队与外夷的战事,就好像在观看一场即兴表演。英法火烧圆明园后,百姓对于洋人放火烧毁圆明园不但没有表现出什么愤怒,甚至有很多当地百姓却趁火打劫,和洋人一起将皇家珍宝被抢劫一空。  中国人看清军失败的笑话时,英军统帅巴夏里目击此景,十分疑惑不解,问其买办何以至此,买办曰:“国不知有民,民就不知有国。”国家不过是统治者的私产,朝廷从来不把老百姓当人看待,这样的国家、朝廷、官府,与老百姓何干呢?  1842年发生在镇江的“壬寅之役”打响时,清军副都统海龄不是想着如何退敌、保家卫国,而是沉湎于声色之好,纳妾藏娇,避居佛殿。更为恐怖的是他不但不组织有效的抵抗,而是到处屠杀无辜人民,捉路人做汉奸。资料记载,他在城内抓了“居民百七十余人,于小校场行刑,并及妇人孺子,呼冤之声不绝,郡守惟流泪而已”,“百姓有违言,即是汉奸,吾兵足以杀之。”这让老百姓怎么能够效忠这样的人所代表的国家和政府呢?  到了甲午战争,中国民族主义已经勃兴的时候,中国人对清政府表现冷漠,甚至感情上偏向洋人,仍然是不可回避的事实。1894年日军攻占东北重镇九连城后,当地居民箪食壶浆来迎接日本军队,纷纷拿鸡和猪献给日军,甚至有人请求为日本军队效力。可见当时的清朝统治者是如何的不得人心。当统治者以国家为自家私产,当统治者是骑在百姓头上的征服者、压迫者的时候,作为被奴役对象的老百姓肯定不会热心替这样的国家或政府卖命。这个逻辑最简单不过。  这样的举措不由得不让人想起古史当中对于周文王和周武王的被各地的人民翘首以盼的的记载,所有的人都巴望着他们的仁义之师能够尽快到来,推翻现有的统治者,并且取而代之。  孟子曾经很生动地讲说过这一则百姓如盼甘霖的历史。孟子主张过“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它们陈述了一则重要的思想:“社稷”是要摆在“民”的后面的,也可以理解为:人民的利益大于国家的利益,甚至可以用现代语言发展为“人权大于主权”。在面临主权问题的时候,有些人会持“主权问题大于一切”的论调,那么,以晚清九连城为例,当地居民箪食壶浆来迎接日本军队举动就是彻底的汉奸行为,应该被大加鞭挞。这样一种说法很容易得到认同。但是,如果接受这一说法的话,孟子所谓的那些如盼甘霖的百姓们又处在什么样的地位上呢?如果秉承“主权问题高于一切”的论点,那么,无论侵略者是残暴还是宽和,都应该被一视同仁,都应该全力去作反抗,但是,令人尴尬的是,民意往往并非如此。  在私天下的时代里,任何政权,都只是人民头上的一个主子,对于大多数百姓来说,他们不会太多地考虑政权的正义性等等问题,所关心的,仅仅是自己的生活。所以,哪个“主子”能够让他们得到更好的生活(至少不要太暴虐地对待他们),他们也就会接受他。事实上,早在春秋时代,孔子的“近者悦,远者来”已经阐释了百姓在不同政权的辖区之间自由流动的合理性,而百姓们也早已经用自己的脚表达了他们的意见。
  抗战期间,日军占领区有大量中国人与日本人合作,这些人被称为“汉奸”。  我们承认任何一个国家在外族入侵之时,都会出现一些有奶便是娘的卖国贼,这不奇怪。在日本的扶持下,抗战时期,民族败类们前前后后建立了多个的伪政权。  “满洲国”:中国近代第一个伪政权。  “九一八”事变后,日本关东军即宣称要在东北“建立一个由日本国支持、领土包括东北及蒙古、以宣统皇帝为元首的中国政权”。日,关东军发表所谓“建国宣言”,宣布伪满洲国成立。日,裕仁天皇发布《停战诏书》,关东军投降,伪满洲国彻底灭亡。  “冀东防共自治政府”  1935年4月起,日军开始策动“华北自治运动”。10月,日本内阁会议通过“鼓励华北自治案”,“分离华北”成为日本侵华战略的一个的重要内容。  土肥原在策动宋哲元失败后,决定让掌控冀东军政大权的殷汝耕首先脱离南京政府,撕开了“华北自治”的口子。在这样的背景下,“冀东防共自治政府”出笼了。1938年2月,“中华民国临时政府”成立,“冀东防共自治政府”被吞并。  “中华民国临时政府”:华北傀儡政权  1937年7月,日军相继攻陷北平、天津,随后便着手在平津两地组织汉奸维持会,以取代名存实亡的国民党地方政权机构。不久,平津两地“维持会”又成立“联合会”。华北沦陷区各市县亦陆续成立了数十个汉奸维持会。8月底,新组建的日军华北方面军司令官寺内寿一上任伊始,立即策划在华北成立统一的伪政权,他委任喜多诚一为特务机关长,具体筹措伪政权的成立。起初,喜多看重与南京政府无历史渊源的靳云鹏、吴佩孚、曹汝霖等人,多方设法游说他们“出山”,却因种种原因未能如愿,后又把目光转向王克敏、董康等北洋遗老。  日,南京陷落后,在日军的指令下,王克敏的“中华民国临时政府”匆忙粉墨登场,并发表宣言,以五色旗为“国旗”,以卿云歌为“国歌”,“定都”北平,改北平为北京,辖河北、山东、山西、河南4个“省公署”和北平、天津2个“市政府”。1945年8月日本投降后,历时8年之久的华北伪政权曲终人散。  “中华民国维新政府”  1938年1月初,日军占领华中大部地区后,决定在华中建立亲日政权。起初,华中日军特务机关长原田熊吉看上了唐绍仪,多次前往上海游说让其出面“组阁”,但不久唐被刺身亡。后来,原田熊吉选中了曾在北洋政府任职的梁鸿志,认为他是“进行新政权机构建设的最合适人选”。  3月28日,“中华民国维新政府”在南京成立,梁鸿志任“行政院长”,温宗尧任“立法院长”,陈群任“内政部长”,下辖苏、浙、皖3个“省政府”和南京、上海2个“特别市政府”。 1940年3月,汪伪国民政府成立后,该伪政权被吞并。  汪精卫伪国民政府  卢沟桥事变爆发后,身为国民党中央副总裁、中央政治委员会主席、国民参政会议长的汪精卫就积极鼓吹“抗战必败”的亡国论调,竭力鼓吹妥协和投降。1939年,国民党开除汪精卫党籍,并撤销其一切职务,同时决定在汪筹组伪政府之前将其杀掉。但由于情报失误,刺杀行动失败。  1939年底,汪精卫和日本秘密签订《日华新关系调整要纲》,取得日本帝国主义的支持。日,汪精卫将北平、南京的傀儡政权合于一体,在南京成立伪国民政府,自任“代理主席”兼“行政院院长”。  日本投降后,陈公博主持召开了汪伪中央政治委员会最后一次会议,决定解散伪国民政府,会后发表了《国民政府解散宣言》。至此,汪精卫傀儡政权正式宣告灭亡。  除上述5个伪政权外,当时蒙古锡蒙副盟长德王为复辟大元帝国,在日本关东军扶持下,先后于1936年、1939年建立过“蒙古军政府”和“蒙古联合自治政府”。但最终皆土崩瓦解。  从法律上说来,哪些人属于必须惩办的汉奸呢?  根据国民政府日颁布的《处理汉奸案件案例》的规定:“对于左列人员,视为汉奸,应厉行检举:  (一)曾任伪组织简任职以上公务员,或荐任职之机关首长者(汪伪政府官员分为选任、特任、简任、荐任、委任五级)。  (二)曾任伪组织特务工作者。  (三)曾任前两款以外之伪组织文武职公务员,凭借敌伪势力,侵害他人,经告诉或告发者。  (四)曾在敌人之军事、政治、特务或其他机关工作者。  (五)曾任伪组织所属专科以上学校之校长或重要职务者。  (六)曾任伪组织所属金融或实业机关首长或重要职务者。  (七)曾在伪组织管辖范围内,任报馆、通讯社、杂志社、书局、出版社社长、编辑、主笔或经理,为敌伪宣传者。  (八)曾在伪组织管辖范围内,主持电影制片、广播台、文化团体,为敌伪宣传者。  (九)曾在伪组织新民会、协和会、伪参政会议类似机关参与重要工作者。  (十)敌伪管辖范围内之文化、金融、实业、自由职业、自治或社会团体人员,凭借敌伪势力,侵害他人,经告诉或告发者。”  据有关资料,在日本无条件投降后,经过统计,除满洲国以外所有驻华伪军的数量被缴械的大约是118.6万人,而满洲国和伪蒙古军当时有40万军警,再加上各省县的伪地方武装,所以目前广泛流传的版本中有逾200万伪军的说法。其实这里还应加上整个抗日战争期间,被毙伤、俘虏和投诚的118万余伪军,这样算起来伪军就有了300多万。这个数量的伪军几乎超过在华投降时日本军队的数量—-120万人的两倍。这个日军数量还包括在台湾和越南北部的的日军,而这些日军一般是不在抗战实际作战数字里的。  汉奸不仅是伪军,还包括伪政府的各级官员。这个数量不好统计,但其作用是极大的。此外,还有相当数量的汉奸文人。如周作人之类。
  就有文献记载的历史来看,中国大致在政治制度方面发生了两次大的变革,一是以秦始皇统一六国为标志,大体来说,秦朝以前的中国是封建社会,秦朝社会以后的中国是皇权专制社会,这两种社会形态有着本质的不同。其二就是辛亥革命,中国开始从家天下的专制社会开始走向共和,成为新中国的起点。  从秦始皇统一六国开始,中国就进入了纯粹私天下的时代,无论土地还是人民,都是属于帝王所有的。从现代法理上说,私有财产是可以被所有人自由处置的,因此帝王们自然有权力随意处置他富有的四海,爱给谁给谁,要不怎么说叫“私天下”呢。  理性人在判断一件事情该做还是不该做的时候,通常是一个权衡利害关系的思路,所谓两利相权取其重,两害相权取其轻。帝王同样作为理性人所作所为都是使自己的利益最大化,不会考虑他的人民如何如何。  在私天下的时代根本不会有什么“主权不可侵犯”或者“领土问题是不能谈判的”等等观念,因此如果是帝王迫于某种原因面临着是选择“卖国”还是丢掉皇位选择时候,他们会毫不犹豫的选择“卖国”,甚至是量中华之物力结与国之欢心。但就其性质而言也就相当于于卖了自家的老宅子。梁武帝在晚年的时候就面临了亡国,当时他说了一句非常耐人寻味话:“我打来的天下又从我手里失去了,也没什么好遗憾的。”  这就是私天下时代的典型帝王心态。帝王们卖国也好,亡国也罢,玩的都是自家产业。  中国自前秦时期就开创了所谓的民本思想并为后来帝国的知识分子们选择性的继承。其实,所谓的民本思想,说白了就是好比把皇帝比作农场主,好的农场主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做到对自己所豢养的那些骡子和马什么的好一点儿。于是它们也就能好过点儿,干活也就多一点,从而农场这片大产业也就慢慢能发达了。要是农场主不这么做,而是胡作非为,终于超越了底限,于是牛马起来造反,大猪带领一干牛马,高呼“等贵贱,均贫富”,和农场主展开了战斗。动物们最后取得了胜利,夺取了这片农场,想争取的平等也争取来了。看过《动物农庄》的人都知道,动物们都赢得了平等,只是,猪比其他动物更平等。历史就是这样一茬又一茬的。这就是中国历史的循环往复。  中国专制独裁政府显然从没有善待它的子民,在长期专制体制的统治下,道德早已让位给了权谋,使得中国成为世界首屈一指的阴谋大国,几乎对于所有人而言,时时处处都需要以谋略求生存,以心机求显达,这样的社会体制与社会传统正是劣币淘汰良币,坏蛋淘汰正直纯良之士。更多的人,凡事采取明哲保身的态度,在病态的专制体制与硝烟弥漫的乱世之间小心谨慎以求生存。  另一面,国人也从没有产生过对国家的真正的归属感,“国家”的概念在中国老百姓而言仅仅是一个高高在上的王朝政权,并且始终在剥夺着而非捍卫着自己子民的权益,那么,“国家”兴亡,为什么要“匹夫有责”呢?当国家遭受入侵的时候,让奴隶满怀爱国主义情怀地去为国捐躯显然于情于理都是讲不通的。是呀,奴隶难道也有祖国去爱吗?这问题周作人在《中国人之爱国》中就文绉绉地质问道:“而奴于主人,乃言忠爱乎?”但就话论话,奴隶之言爱国好像确实有点儿问题,爱国的前提首先是要“有”一个祖国吧?伏尔泰就曾经故意刁难地问道:“祖国这个词在一个不知有米太亚得、也不知有阿热西拉斯、而仅仅知道自己是土耳其近卫军一名士兵手下的奴隶的希腊人口里涵义是否恰当呢,而且这名土耳其近卫军士兵还是一个奥斯曼帝国大臣手下的奴隶,这位大臣又是奥斯曼帝国皇帝在巴黎我们称之为大土耳其苏丹的人手下的奴隶?”  严复曾悲哀的说:“东方之臣民,世隆则为父子,世污则为主奴,君有权而民无权者也。”严先生更狠的一句话是:“天子之一身,兼宪法、国家、王者三大物。”所以,爱国、爱宪法、爱人民,这些个“爱”归根结底都是爱皇上,反过来说也是一样:爱皇上也就等于爱国、爱宪法、爱人民。爱国是个现代社会的观念,专制时代也没有什么真正的爱国观念,爱国只是作为忠君的附属观念,而其意义实质上只是“维护主人的私有财产”。  国家机器完全是为了某一小部分人的利益而运转,普通百姓都是砧板上的鱼肉,仿佛他们的存在就是为了那一小部分的凶残而活。上梁不正下梁必歪,统治阶层上面的腐败凶残一片,妄求百姓们整日对他们歌功颂德、奢谈吏治清明,无异于痴人说梦。上行下效,整个政坛一锅粥,大小官员沆瀣一气,哪管百姓死活。而百姓呢,处于社会的最下层,做牛做马,当苦力不说,还面临着随时被宰杀的命运。上层们对待他的子民们,动则启用国家机器,动不动就予以拘捕扣押,导致怨声载道、人人自危,恨不得捅死几个狗官而自快,甚至放炸药而同归于尽。穷人的命是不值钱的,既然我活不成了,我也要拉你下马。到这地步了,一旦有条件实现自己的想法,哪管什么汉奸不汉奸。
  对不少老百姓来说,管你正统不正统呢,管你是姓赵还是姓朱呢,管你是汉族还是外族呢,管你是耍阴谋还是玩手腕呢,只要能让我们过上舒坦日子,那就够了。这道理用好听的话说呢,就是“得民心者得天下”;用不好听的话说呢,就是“有奶就是娘”,我不管你上边坐的是谁,只要给我奶喝,我就不给你捣乱。
  春秋战国时代由分封式专制体制向君主制的过渡,虽具有社会变革与体制变更,但它仍是整个传统农业社会范畴内专制政治的沿革和专制制度的发展。
  到了近代与现代,世界各国由专制向民主的过渡,不仅具有政治制度变革的意义,而且已经是一场以民主制度取代专制制度的伟大革命了。这一变革和发展,不再是传统农业社会自身历史范畴内的社会变革或体制变更,已经是传统农业社会自身的政治形式和经济形态向现代工业社会自身的政治形式和经济形态、即民主主义政治制度和自由主义生产经营方式的历史性过渡。因而,它才是以民主取代君主,自由取代独裁,法制取代专制,平等取代特权的真正革新。   就以辛亥革命为胜利发端的中国民主革命而言,一举推翻满清专制王朝、结束两千余年君主专制制度之后,来自传统思想文化体系中专制的思想文化观念对于世道人心的顽固影响,及其对于新思想新观念所产生的巨大反制力量是时人所未曾预料到的。同时需要指出的是一个漫长的旧社会和旧制度的精神传统,是断然不会与这个旧社会及旧制度自身的物质形式同时被送进坟墓的。一次革命固然可以推翻一家王朝,但一次革命,却绝无可能将种种专制的思想文化观念同时送进坟墓。  民国初年以来,国内派系林立,军阀横行。1927年蒋介石在南京建立统治后,这种局面也没有完全改变,地方与地方之间,国民党与其它政治力量之间,国民党内的派别之间,斗争十分激烈。某个派别的领导人在争夺中央政权而不得或为了保存自己实力的情况下,面对日本的军事压力和利益诱惑(或者其他国家),可能就会选择投降的道路。地方上各自为政,事实上出现了许多独立王国。  而各种列强为了各自的利益,在华纷纷扶植自己的势力,对华推行“以华制华”和“分而治之”的政策。因此在抗战前后,不但一般社会成员好多对国家的观念模糊,就是当时的统治集团和军事集团,由于利益的不同,对国家的认同也是有诸多复杂的情况。单单从共产党来说,九一八事变发生后,提出武装保卫苏联的方针和口号。在抗战中就奉行保存实力、发展壮大的方针,毛泽东怒斥彭德怀发动百团大战“是暴露了共产党的主力”,引来了日军对八路军的围剿。以后八路军、新四军基本是在敌后搞游击战,抗战胜利后,共产党的军队从红军仅剩的三万人,发展到百万之众。  淞沪抗战中,日军军曹山田武一描述了他所从事的间谍活动:“从我们对主人家以及当地的居民的观察来看,他们对现政权没有什么特殊的感情,他们常常说这样的话,卢永祥时代我们要吃饭,孙传芳时代我们要吃饭,蒋介石时代我们还是要吃饭,日本人来了我们仍然这样”。  不可否认的是抗战时期中国汉奸的产生是日本威逼利诱的结果,是他们策划和推行“以华治华”政策的需要。为了弥补其在战争中人力、物力的不足,巩固占领区,掩盖其侵略面目,日本十分重视利用扶植汉奸伪政权达到自己的目的。如1938年日本和汪派人物梅思平、高宗武在上海重光堂签订《日华协议记录》,虚伪地宣称“尊重中国领土主权”,“两年内从中国撤兵”。从而促使抗日营垒中的汪精卫派分化出来,并成立汪伪傀儡政权。  日本在华的四大特务机关更是不择手段地从事间谍活动,其具体任务之一就是制造汉奸。他们或金钱勾引,或私利相诱,或武力威逼,投入大量人力、物力,拉拢腐蚀部分国人。加之部分民众为了私利而忘记了国家和民族的利益,卖身投敌。  关于日本人收买汉奸的手段,英国人柯林斯感到惊讶,“他们就像到市场采购物品那样随便和容易,发现合适的目标后,就想法接近猎物,赤裸裸地用金钱勾引。”
  抗战期间,日军占领区有大量中国人与日本人合作,这些人被称为“汉奸”。 同样在欧洲的纳粹德军占领区,也有大量犹太人与德国人合作,这些人被称为 “犹奸(CAPO)”。有很多中国人说并有更多的中国人认同的一种说法是:“为什么抗战打了八年,就是因为汉奸太多。” 同样也有犹太人说:“为什么犹太人被杀了600 万,就是因为犹奸太多。”战后 中国政府有审判“汉奸”的运动,战后以色列政府也有审判“犹奸”的运动,但汉奸和犹奸的命运却完全不同。   德国战败后,与德国人合作的犹奸们纷纷逃散,一些人逃到西方诸国定居,另一些人则随犹太人难民一起逃入以色列。以色列建国后,就不停有人报告发现了当年的犹奸,要求政府当局逮捕和处罚这些犹奸。可是当时以色列并没有出台处罚犹奸的相关法律,被检举出的犹奸们在讯问后就不得不立即释放。   1950年8 月,以色列国会发布了“纳粹及纳粹合作者处罚条例”,开始正式惩处犹奸。此后总共只有40多个犹奸被判刑,其中除了一个直接杀死8 个犹太人的犹奸被判无期徒刑外,其它犹奸只判了2 年到7 年的轻刑,最著名的案件是原“犹太人自治会”的警察局长布劳特案件。   布劳特原是一个犹太人音乐家,德军占领后他与德军合作,担任“犹太人自治会”的警察局长。检举人告发布劳特在担任警察局长期间,为了博得德国人的 欢心,有意多送犹太人到死亡集中营,是间接杀人犯。地方法院最初判布劳特15 年徒刑,布劳特不服,向以色列最高法院起诉,最后以色列最高法院判决布劳特无罪释放。   为什么犹奸布劳特被无罪释放?以色列法院的法官是这样解释的:“求生是人的最起码本能。为了保护自己和家人的生命安全而出卖组织、出卖朋友、出卖他人,尽管是一件不值得提倡的非道德行为,但也不能构成犯罪。我们处罚罪犯时,必须把我们自己也放在同样的环境来设身处地的考虑问题。当时如果布劳特不与德国人合作,那就意味着放弃‘生’的机会而选择‘死’。假如我当时处在布劳特的位置,我也同样会选择‘生’的机会与德国人合作。我们不能要求别人 做到我们自己不能做到的事。”西方人不要求别人做到自己不能做到的事,而中国人却要求别人做到自己不能做到的事,这恐怕就是中西文化的最大区别之一。看来孔老夫子提倡的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说法,从反面来看的话己所不欲施于人的做法是太普遍了。  按照犹太人的标准,国民政府判处周作人这样一位手上没有直接血案的文官14年徒刑,无疑是太严厉了。   在中国审判汉奸时,因为“贪生怕死”而与日本人合作,就是一个理所当然的罪名。那些审判汉奸的法官们,自己并不能做到“杀身成仁”,同样因为“贪生怕死”而逃到大后方。而这些“贪生怕死”的法官们,却毫无羞愧地指责汉奸“贪生怕死”,要求别人做到自己做不到的事。   也是出于这个考虑,西方人对出卖组织、出卖朋友的叛徒异常宽容。西方人认为:在严刑拷打、生死关头选择招供叛变、苟且偷生,是人的最基本人性。尽管叛徒不是值得提倡的行为,但叛徒是可以理解的。而中国人却完全不能理解叛徒,如果有人解释自己是为了活命才叛变的,也完全得不到中国人的宽容。尽管自己能做到舍身取义的中国人并不多,可是大多数中国人对叛变行为还是深恶痛疾,决不宽容。   从中国人对汉奸的愤恨,到犹太人对犹奸的宽容,可以看出中西方文化的出发点是何等的不同。中国人要求别人做到自己做不到的事,也是中国人喜欢说一 套做一套的心理因素。一个对自己要求很低,对别人要求很高,宽待自己苛求别人的民族,怎么会产生团结力和向心力?  国民政府时期,虽然对汉奸的惩处不免有些严厉,但受到惩罚的也就是哪些伪政权的少数几个头面人物,至于到了49年以后,恐怕大小汉奸们几乎就没有漏网之鱼了,当然真正的特大汉奸除外。  导致做汉奸的因素是多方面的。针对具体某一个汉奸,可能都有自己个别的原因:如贪生怕死,如好逸恶劳,如追求名利地位,如苟且偷生,如争权夺利,如受到要挟,甚至可能会如吴三桂一样“冲天一怒为红颜”。   有很多汉奸在成为"汉奸"之前就是名人,从而导致生前死后永背汉奸之名。实际上在历史的尘封下,不知道还有几许更令人震惊、或者小巫见大巫的真相。这些史实,或者被一部分人把持而永无公开之日;或者被当事人歪曲捏造,早已面部全非。现在的相当多的人对于这些陈年旧事,抱着审慎、质疑的态度,所以替古人翻案的文章时有所见。成则为王败者寇,孰是孰非,早已无法说的明白。历史本身是个爱打扮的小姑娘,根据爱好想怎么打扮就怎么扮。曾经我觉得好笑,现在我深信不移。
  当年徐永昌将军在代表中国参加日本投降仪式后,同行的部属谓此为“痛饮黄龙”时。徐将军立即制止之,并有所感而记云:“诸人不悟忧难之将临,似怪余不尽人情者!”  九月三日午后,徐永昌偕下属至东京市区游览,他看到日本警察守岗如常,民众肃穆有序,报纸直称降伏,而不掩饰,慨然叹曰:“日本之兴,可计日而待也;不实在无纪律之国民,将来困苦必较日本为大!”,后来徐将军指出:“中国必须经过一位有德有才的总统,任满做了平民,而仍能自然的享受到人生幸福自由,给那些愚迷的野心者看看,观感所及,以后国家才有进步,中国人的人格才能普遍提高。”  就对中国近、现代历史发展的研究和判断而言,对于哪些活跃在曾经的历史舞台上的各色人等必须有一个共同的标准,就是进步和倒退的标准,爱国和卖国的标准。因为自近代开始的,从专制向民主的艰难过渡世界历史大潮流,中国自不能身处其外,无疑其为辛亥之后中国现代历史的发展,带来了一个是推动民主进步还是造成专制倒退的大问题;中国自身的一部近代史无疑也是屡遭外患的痛苦历史,从而又给我们带来了一个是爱国还是卖国的大是大非问题。  换句话说,自近代以来,凡是推进了中国民主历程和民生发展的,就是进步的;凡是在国难当头、民族危亡之际,能够为祖国、为民族而勇于牺牲和委屈求全者;不管曾经是主战还是主和,凡是一心为公,实事求是者,就是爱国的。反之,则无疑是倒退的和卖国的。  只有确立这样一个公正的标准,才能对中国近现代历史上形形色色的党派和个人、一切社会力量,进行公正的研究、分析和判断,才能拨开重重叠叠的历史迷雾和形形色色的政治谎言,揭穿假象,辨别实情,回答种种的诬蔑和诘难……
  溥仪与伪满洲国的是是非非  大清宣统皇帝  爱新觉罗?溥仪(1906——1967),字浩然,取自孟子“吾善养吾浩然之气”之意,英文名henry,小名“午格”。醇亲王奕譞之孙,载沣长子,母亲苏完瓜尔佳?幼兰。清朝第十二位君主,入关后的第十任皇帝,也是中国的末代皇帝,通称宣统皇帝,也被称为清逊帝,史称“清废帝”。溥仪三岁登基,六岁退位,其为清朝皇帝在位时年号“宣统”,通称宣统皇帝(1909年-1912年,日—12日)。其在伪满洲国皇帝位时年号“康德”,又称康德皇帝(1934年—1945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经过改造成为新公民,著有《我的前半生》等作品。溥仪一生四位老婆却未留下任何子女,据病例记载阳痿。  日因患肾癌(有一说患膀胱癌)而去世,享年62岁。火葬后骨灰安放于北京八宝山革命公墓侧室,后又移葬华龙皇家陵园。  溥仪的爷爷奕譞是道光皇帝旻宁的第七子。道光几个儿子当中,对近代历史影响比较大的有三个:老四奕詝,就是咸丰皇帝;老六恭亲王奕訢;还有就是这位醇亲王奕譞。  奕譞的亲生母是道光皇帝的庄顺皇贵妃乌雅氏。醇贤亲王奕寰在他哥哥咸丰帝在位的十一年间,除了咸丰皇帝登极那年被封为醇郡王之外,就没有得到什么“恩典”。可以看出奕譞并不是很受他父兄的待见。  默默无闻的奕譞等到咸丰帝死后,祺祥政变是他一生事业的起点中,奕譞因捉拿肃顺立功,开始在晚清的政治舞台上崭露头角。在慈禧太后的尊号刚出现的那几个月间,奕譞接二连三地得到了一系列的各种头衔:正黄旗汉军都统、正黄旗领侍卫内大臣、御前大臣、后扈大臣、管理善扑事务、署理奉宸苑事务、管理正黄旗新旧营房事务、管理火枪营事务、管理神机营事务……这一年,他只有二十一岁。一个二十一岁的青年,能出这样大的风头,除了他的拥戴之功外,还有一个原因就是他妻子的姐姐是慈禧皇太后。  奕譞是清朝的第一代醇亲王,死后谥法“贤”,所以,后来称做醇贤亲王。奕譞儿子当中,第一和第三、四子早殇,第二子载湉当了皇帝(年号光绪)。所以,奕譞死后,就由载沣袭了王爵,他是第二代也是末代醇亲王。  溥仪的母亲是荣禄之女苏完瓜尔佳?幼兰。荣禄是慈禧晚年的心腹重臣,他女儿瓜尔佳氏得以被慈禧收养在宫中,视同己出。瓜尔佳氏成年后被慈禧指婚给载沣,之前虽然载沣的庶母已经给载沣定了一门亲,但皇命难违,只得把载沣已经定亲的那门亲事退掉,接受了这个瓜尔佳氏做醇亲王载沣的福晋。婚后不久二人生了儿子溥仪。  近代醇亲王家一共出了两个皇帝,第一个光绪皇帝,第二个宣统皇帝。所以醇亲王家与近代中国关系不可谓不紧密。  溥仪成为大清国的皇帝非常具有偶然性。“戊戌政变”后,光绪皇帝被囚禁,光绪二十五年(1899年)十二月二十四日,慈禧太后懿旨让载漪的儿子溥儁做“大阿哥”, 将来继承同治为嗣,兼祧光绪皇帝为嗣,这就意味着溥儁既继承同治又继承光绪,言外之意指定他做了储君。按照慈禧的本意打算是在第二年要光绪皇帝举行禅位大典,同时举行大阿哥登极大典。不料义和团事件竟然闹大发了,八国联军侵入北京。因为大阿哥溥儁的父亲载漪支持义和团,被指定为这场乱子的祸首,遣戍新疆。光绪二十七年(1901年),溥儁“大阿哥”名号被慈禧废除,还归到载漪名下,这样“大阿哥”就这样废了,之后很长时间慈禧也就没有再提出代替光绪皇帝的新人选。  到了1908年11月,光绪皇帝和慈禧太后同时病危,溥仪被西太后选中继皇帝位。在西太后死后半个月,阴历十一月初九,溥仪在太和殿正式登基。登基的场景溥仪有段回忆,:“我父亲单膝侧身跪在宝座下面,双手扶我,不叫我乱动,我却挣扎着哭喊:“我不挨这儿,我要回家!我不挨这儿,我要回家!”父亲急得满头是汗。文武百官的三跪九叩没完没了,我的哭叫也越来越响。我父亲只好哄我说:“别哭,别哭,快完了,快完了!”  溥仪即位时年仅3岁,由光绪皇后隆裕和载沣摄政。第二年改年号为宣统。宣统登极到他退位只有三年的时间,他从3岁到6岁,虽然时间不长,朝内朝外发生很多大事件,仅仅《宣统政纪》就写了厚厚一本大书,不过这三年里千头万绪归到一起就是一件大事,那就是“辛亥革命”。  宣统三年(1911年)辛亥革命在武昌爆发,到了次年2月12日,隆裕太后被迫代溥仪颁布了《退位诏书》,宣告了清王朝的灭亡和延续了两千多年的君主封建帝制的结束。  大清王室的主动退位换来的是民国政府《关于清帝优待条件》,大意是:“一,清帝辞位后尊号不变;二,每年由民国政府拨给银四百万两;三,暂居宫城日后移居颐和园,四,宫内的执事人员照常留用,以后不得再招阉人;五,原有之私产由民国政府特别保护。”  根据这一条件,退位后的溥仪依旧住在宫中,仍用宣统纪年,有内务府、宗人府、慎刑司,有内监,故臣赠谥,不改衣冠。触犯王法者由慎刑司处治。大总统袁世凯对小朝廷仍然效忠,于民国二年元旦派人给溥仪拜年。隆裕太后去世时,袁世凯通电吊唁,全国下半旗致哀。  中国近代史上的醇王府,在北京曾占据过三处地方。咸丰十年,十九岁的醇郡王奕寰奉旨与懿贵妃叶赫那拉的妹妹成婚,依例先行分府出宫,他受赐的府邸坐落在宣武门内的太平湖东岸,即现在中央音乐学院所在的地方。这是第一座醇王府。后来,载活做了皇帝,根据雍正朝的成例,“皇帝发祥地”又称为“潜龙邸”的地方须升为宫殿,或者空闲起来,或者仿雍王府(雍正皇帝即位前住的)改为雍和宫的办法,改成庙宇,供养菩萨。为了腾出这座“潜龙邸”,慈禧太后把什刹后海的一座贝子府赏给了醇王,拨出了十六万两银子重加修缮,这是第二座醇王府。溥仪做了皇帝之后,隆裕太后决定建造一座全新的王府,地址选定在西苑三海(即南海)的集灵囿紫光阁一带。正在大兴土木之际,武昌起义引起了风暴,于是醇王府的三修府邸、两度“潜龙”、一朝摄政的家世,也就和清朝历史一起告终。  
  二十年废帝生活  退位后的溥仪在紫禁城继续过着他的皇帝生活。此时到了入学年龄的溥仪在大学士陆润庠和侍郎陈宝琛辅导下学习汉文,在都统伊克坦教导下学习满文,在庄士敦指导下学习英文。童年溥仪的每一天活除了读书外就是恶作剧。他在《我的前半生》中说:“我在童年,有许多古怪的嗜好,除了玩骆驼、喂蚂蚁、养蚯蚓、看狗打架之外,更大的乐趣是恶作剧。”  鉴于溥仪的放肆,民国参政院于1914年11月提出“维持国体建议案”,要求政府对小朝廷加以管制。于是大总统袁世凯派人向溥仪提出7条“善后办法”:1、尊重中华民国,废止与国法令抵触行为;2、用民国纪年;3、赏赐只能用于家庭和家族,官民只能赐物,不能赐谥;4、皇室机关不能对人民发告示,给处分;5、皇室人员用民国服装;6、由民国司法厅办理宫内犯罪案件,执事、太监违规由专任内廷警卫的护军长官处理;7、裁内务府慎刑司。     被保留下来的小朝廷内部机构臃肿,用费浩繁,太监为非作歹,盗窃成风。溥仪不得不加以整顿,遣散内监,裁撤机构,削减官员。即使这样,有限的经费还是难以维持小朝廷,溥仪乃大肆出卖宫中古物,如金器、名画等。  宣统退位之后,旧清室那些势力总在想法找机会实现复辟。到民国六年,大总统黎元洪和国务总理段祺瑞因为意见不一致发生争论,历史上叫做“府院之争”。日,封建余孽张勋以调解“府院之争”为名,率定武军4000入京,把黎元洪赶下台。  6月30日晚张勋、康有为等进宫觐见溥仪要求复辟。张勋和溥仪有一段对话,张勋说:“共和不合咱的国情,只有皇上复位万民才能得救。”溥仪说:“我年龄小,不堪当此大任。”张勋说:“当年康熙爷8岁登极做了一番事业。”溥仪就说:“既然如此,我就勉为其难吧。”这样复辟大计就定了下来。  7月1日, 12岁的溥仪又坐上龙椅并大封群臣:封赠黎元洪为一等公,任命张勋、王士珍、陈宝琛、梁敦彦等为内阁议政大臣,万绳式、胡嗣瑗为内阁阁丞,梁敦彦、王士珍、张镇芳、雷震春、萨镇冰、朱家宝、詹天佑、沈曾植、劳乃宣、李盛铎、贡桑诺尔布为外务、参谋、度支、陆军、海军、民政、邮船、传、学、法、农工商、理藩等部大臣,徐世昌、康有为为弼德院正副院长,还任命了各部尚书和督抚。这件事史称丁巳复辟。  当时的北京城里有的地方也挂起了龙旗,很多人又穿上长袍马褂,原来盘在头上的辫子现在也放下来了。  消息传出,各地纷纷反对谴责张勋主导的这一复辟行为,就连外国驻北京的使馆也表态反对。  7月3日段祺瑞出兵讨伐,12日,张勋逃入荷兰使馆,次日溥仪宣布第二次退位,只坐了12天龙椅又下了台。  复辟期间曾有一架飞机在紫禁城上空投下小炸弹,炸到了紫禁城东六宫当中的延禧宫,使当时的建筑轻度损坏。这被认为是东亚第一次空袭轰炸。  1922年 5月17日,胡适在他的日记里有这样的记述:  “今天清宫宣统帝打电话来,邀我明天去谈谈。我因为明天不得闲,改约阴历五月初二日(即阳历5月30日)去看他。”  这件事很快传了开来,并引起社会各界的强烈反响。宫里那帮老臣听说皇上私下要见这位“危险人物”,都气的暴跳如雷;而“左派”人士则群起痛斥胡适想当“帝者师”,是“民国叛徒”。  因为群情太过激愤,胡适为了慎重起见,先去拜会了溥仪的英语老师庄士敦,想通过他了解一下溥仪的近况和宫中规矩。胡适在5月24日的日记中写道:“我因为宣统要见我,故今天去看他的先生庄士敦(Johnston),问他宫中情形。他说宣统近来颇能独立,自行其意,不受一班老太婆的牵制。前次他把辫子剪去,即是一例。上星期他的先生陈宝琛病重,他要去看他,宫中人劝阻他,他不听,竟雇汽车去看他一次,这也是一例。前次庄士敦说起宣统曾读我的《尝试集》,故我送庄士敦一部《文存》时,也送了宣统一部。这一次他要见我,完全不同人商量,庄士敦也不知道,也可见他自行其意了。”  5月30日胡适如期进宫见了溥仪,日记对会见的全过程记录如下:  今日因与宣统帝约了去见他,故未上课。  十二时前,他派了一个太监,来我家接我。我们到了神武门前下车,先在门外一所护兵督察处小坐,他们通电话给里面,说某人到了。……他们电话完了,我们进宫门,经春华门,进养心殿。清帝在殿的东厢,外面装大玻璃,门口挂厚帘子,太监们掀起帘子,我进去。清帝已起立,我对他行鞠躬礼,他先在面前放了一张蓝缎垫子的大方凳子,让我坐,我就坐了。我称他“皇上”,他称我“先生”。他的样子很清秀,但单薄得很;他虽只十七岁,但眼睛的近视比我还利害;穿蓝袍子,玄色背心。室中略有古玩陈设,靠窗摆着许多书,炕几上摆着今天的报十余种,大部分都是不好的报,中有《晨报》,英文《快报》。几上又摆着白情的《草儿》,亚东的《西游记》。他问起白情,平伯;还问及《诗》杂志,他曾作旧诗,近来也试作新诗。他说他也赞成白话。他谈及出洋留学的事。他说,“我们做错了许多事,到这个地位,还要糜费民国许多钱,我心里很不安。我本想谋独立生活,故曾要办皇室财产清理处。但许多老辈的人反对我,因为我一独立,他们就没有依靠了。”  他说他有许多新书找不着。我请他以后如有找不着的书,可以告诉我。我谈了二十分钟,就出来了。  5月30日这次会见,使胡适对这个仍被关在深宫,渴望自由的年轻人产生了些许同情,为此他作了一首诗:  有感  咬不开,捶不碎的核儿,  关不住核儿里的一点生意;  百尺的宫墙,千年的礼教,  锁不住一个少年的心!  短短四句,表达了胡适先生对这个少年逊帝的关切之情。  胡适在第十二期《努力周报》上发表了一篇短文《宣统与胡适》回应沸沸扬扬的社会舆论,文中除如实介绍了与溥仪见面的情况及个人感受外,还对当时的社会心态进行了批评。7月22日日记就粘附了这篇短文的剪报。文中说:  一个人去见一个人,本也没有什么希奇。清宫里这一位十七岁的少年,处的境地是很寂寞的,很可怜的,他在这寂寞之中,想寻一个比较可算得一个少年的人来谈谈:这也是人情上很平常的一件事,到新闻记者的笔下,便成了一条怪诧的新闻了。  自从这事发生以来,只有《晨报》的记载(我未见),听说大致是不错的;《京津时报》的评论是公允的;此外便都是猜谜的记载,轻薄的评论了。最可笑的是,到了近半个月之内,还有人把这事当作一件新闻看,还捏造出“胡适为帝者师”,“胡适求免拜跪”种种无根据的话。我没有工夫一一更正他们,只能把这事的真相写出来,叫大家知道这是一件很可以不必大惊小怪的事。  多少年后读胡适的文章和日记,我们还能感受到青年胡适那颗宽大、仁爱和悲天悯人的心,但他毕竟没有能力把这位少年逊帝从那个“咬不开,捶不碎的核儿”里救出来。
  1924年10月第二次直奉战争爆发,冯玉祥被任命为“讨逆军”第三军总司令,出古北口迎战奉军。但暗中收受张学良50万元贿款的冯玉祥(《唐德剛:張學良口述歷史》)于10月23日悍然背叛直系,率部返回北京,包围了总统府,迫使直系控制的北京政府下令停战并解除吴佩孚的职务,监禁总统曹锟,宣布成立“国民军”。  政变后,冯玉祥授意摄政内阁通过了《修正清室优待条件》,废除帝号,清室迁出紫禁城,驱逐溥仪出宫。随后冯玉祥派了北京警备司令陆钟麟带人到故宫通知溥仪限两个小时搬出皇宫。溥仪来不及准备,要求延长,陆钟麟之同意延长二十分钟,再晚的话就打炮。于是溥仪草草地在协议书签了字后,回到了醇亲王府的北府。  苏俄“十月革命”胜利后,列宁苏维埃政权先后发表三次“对华宣言”(、1923年)称:废除沙皇俄国与中国所签立的一切条约,归还以武力侵占的土地,取消在华特权等项。日,中国政府代表顾维钧博士与苏俄政府代表加拉罕在北京签署《中俄解决悬案协定大纲》,领土收回在即,举国欢腾。  但苏俄为了毁约,苏俄政府代表加拉罕深知冯玉祥与吴佩孚有隙,早有挺而走险的念头,冯曾有与孙岳等人的“草亭计划”,伺机“倒直”。于是加拉罕就拉拢冯玉祥,挑拨离间与吴佩孚的关系,并取得了成功。“直奉大战”中,冯玉祥倒戈回京,推翻政府,可谓反方各得其私。其中危害最大的就是中俄协定被搁置。抱病北上的孙中山到京后,冯玉祥避而不见。孙中山等感到废除不平等条约的希望渺茫,病气交加,不幸逝世于北京。参加过“北京兵变”的胡景翼曾叹道:早知如此,何必当初一举。   可以说冯玉祥发动推翻政府的“北京兵变”,帮了苏俄的大忙,归还中国领土的《中俄解决悬案大纲协定》流了产。因此是非功过,自有天下评说。  据说 冯玉祥和东陵大盗孙殿英第一次见面就惺惺相惜,说:“兄弟,我不如你,我革活人的命,你却能连死人的命都革了!”由是言之,冯玉祥将溥仪赶出紫禁城,其心可诛乎?   第二年溥仪就到了天津,先住在张园,再住静园。溥仪在《我的前半生》中说他到天津的目的原是为了出洋,结果却一连住了七年。这是溥仪在各派遗老、各种主意之间摇摆的七年。这七年间,在溥仪身边进行勾心斗角的人物,大致可分为这几派:起初把希望放在恢复优待条件方面后又退缩为维持原状的以陈宝琛为首的一批“旧臣”,可以称之为“还宫派”;把希望放在出洋以取得外国(主要是日本)援助的以罗振玉为首的“联日”或“出洋”派,其中有遗老遗少,也有个别王公如溥伟之流;把希望放在联络、收买军阀方面,即所谓“用武人”一派,这派人物颇复杂,有前清遗老,也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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