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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温暖,有些寂寞,有些关于爱情友情亲情的七七八八。
kill me now,please
如果有你陪伴,我根本不需要天堂!
兔子小姐想谈恋爱了。
一个网站上说,这个世界共有一亿两千万个男孩可能成为她的男友。而她要做的,就是从他们中找出真正能与她相爱的那一个。 
一亿两千万,这个数字吓到了兔子小姐。 
 有一天,天突降暴雨,她捂着脑袋窜进一家冷饮店避雨,不想上台阶时被绊了一跤,一下子趴在了台阶下的一大滩泥水里,大风呼呼地将雨水灌进她的脖子。当她终于在众人的注视下爬起来走进店里时,浑身已经湿透了。  
这时野狼不知从哪里走了出来。他是校篮球队的主力,英俊非凡,他穿着名牌运动衣出现在教学楼时,女生们闲聊的声音都会陡然小下去。
  这个给你。他说,一边递过来他打球时要换的衣服。兔子小姐接过来愣在原地,继而为自己的狼狈感到羞愧,脸涨得通红。  
野狼就笑了,你好可爱,我请你吃冰激凌吧。
  起初兔子小姐很兴奋并且骄傲她有了这么优秀的男朋友。在野狼的手机里,她的名字是&小兔兔&,他待她很好,总是为她买胡萝卜口味的冰激凌。每次当她走过学校长长的走廊,仿佛听见那些女孩子的羡慕都化作&沙沙&的声响涌进她的耳朵。
  当然也有压力。每一次和野狼约会,她都要提前三个小时开始准备,她的腿不像长颈鹿那么长,也没有梅花鹿那么漂亮的脖子,一对眼线都要描上半个小时。她很担心自己的光彩配不上野狼,更不好意思对他说,其实她不喜欢胡萝卜。
  因为兔子都喜欢胡萝卜啊,她不想让他觉得自己很怪异。
  渐渐的,她觉得他们之间有一条隐形的鸿沟,这样踮着脚才够得到的距离让她觉得好累。于是约会的次数渐渐缩减。她想过分手,却又舍不得。
  两个月后,她在学校旁边的小酒吧里看见野狼挽着抽烟姿势很美的狮子小姐,她什么也没有说就离开了。
  野狼没有追上来。原来分手是这样心照不宣的事,远比他们在一起的时候默契。 &
  放寒假回家的火车上,她遇见了河马先生。
  他长着大大的嘴巴,一幅憨厚的样子。他帮她把行李放到架子上,然后就规规矩矩地坐着,断断续续地找话题和她聊天。兔子小姐觉得他很亲切,就像一只毛绒玩偶。
  下车的时候,他要了她的电话号码。
  整整一个寒假,河马先生都在网上找兔子小姐聊天。他发给她有趣的网站,陪她玩新出的网络游戏,或者远程控制帮她的电脑杀毒,他是一个很好的人,兔子小姐想,最重要的是和他在一起没有压力。
  他向她表白的那天,是在布景华丽的游戏里,他操控的游戏角色单膝下跪,奉上一大捧玫瑰花,周围是许许多多环绕着他们唱圣歌的小天使,她的游戏背包里还收到一枚硕大的钻戒,真的是很浪漫很浪漫。
  虽然没有约会,没有真的玫瑰,但是兔子小姐不在乎,爱情是精神层面上的,与物质无关。
  与河马先生在一起,她也开始变得很宅。她几乎不出门,整日与电脑为伴,她不需要花时间打扮,也不需要做发型,在网络上换个新形象只要轻轻点一下鼠标就可以。
  这样过了几个月,有一天兔子小姐走过街边的玻璃橱窗,看到里面自己的样子,吓了一跳。那个不修边幅,灰头土脸的女孩,真的是她吗?
  不能再宅在家里了,她要河马先生出来约会。
  看得出来他不喜欢出门,但他努力打起精神来陪着她。他们也会一起去游乐场,买大把的游戏币,可她很快就注意到,他对这些几乎都没有兴趣,只是在一旁看着她玩, 脸上带着欣赏而又略有些疲惫的神情。每次一轮到他,他总是迅速地把所有的机会都浪费掉。
  做别的事情也是一样,每次她高兴地转过头去,迎面看到他眼睛里的疲惫和隐忍,心一下子就空了。他从来不说不陪她做什么,但每次只要有他陪,一切就都味同嚼蜡。
  而那些他热爱的网络和动漫,于她却又完全陌生。
  分手在一个上午,河马先生觉得莫名其妙,为什么啊?
  因为我们没法一起开心啊,兔子小姐低着头说,长此以往,怎么相爱呢?&&
  她决定去看看森林外面的世界,也许生命会在那里给她一个惊喜。
  森林外面是城市,很大很大有很多灯光的城市。这里的蛋糕很精美,炸鸡翅的香气可以飘扬一条街,可是超市里的胡萝卜却一点没有胡萝卜的味道。到了晚上,到处都是不睡觉的人和不熄灭的灯。
  兔子小姐也不想睡,就去了白天路过的那个酒吧。
  调酒师是一只在柜台里飞来飞去的蜂鸟,他的翅膀扇动得那么快,像是童话里的精灵。他一看见兔子小姐就飞过来问:来一杯胡萝卜汁?
  她想了想说,我不喜欢胡萝卜,不过反正这里的胡萝卜也没味道,随便吧。
  蜂鸟怔了怔,对她一笑,很快送上一杯颜色鲜亮的橘子汁。那你从哪儿来呢?他问。
  森林,她回身用胳膊画了一个圈,在城市那边。
  哦,我是从更远的地方来到这儿的。他说,你想听我的故事吗?
  他们聊了一个晚上,临别时蜂鸟说,你明天还会来吗?我请你喝我特制的独门果汁。
  第二天,第三天&&兔子小姐每晚都去蜂鸟那里。
  当然不是为了一杯果汁。她觉得她爱上蜂鸟了,为此手中的那些果汁都有了一种前所未有的美妙味道,那感觉让她飘飘欲仙,宁死不悔。爱上他以后她才知道,原来夕阳那么美,单车那么好玩,棉花糖的味道甜到歇斯底里,而冰激淋的温度凉到透彻心扉。相比之下野狼的英俊与河马先生的 良善,在电光火石的爱情面前都不算什么。她也许说不出蜂鸟有什么优点, 但她爱他,就是他最大的优点。
  唯一的遗憾是,蜂鸟很少与她牵手,他的翅膀总是在扇动着,一刻也不停。
  他不肯解释她的疑问,只是更温柔地待她。
  我能给你什么,我都给你。他说这话的时候,眼睛里满是忧愁。
  秋天到来的时候,蜂鸟看上去一天比一天虚弱了。兔子小姐很着急,却一点办法也没有。
  后来她才知道了蜂鸟的秘密&&他的心跳每分钟有1200下,飞翔时每秒翅膀扇80下。如果这时翅膀停下来超过10秒钟,他就会死。而每年的春秋两季,他都会迁徙。
  他不能待在她身边,因为飞翔是他的命运。
  兔子小姐哭了,这一次,她有太多的伤心和委屈。她知道她不能再见蜂鸟了,她必须让他走。  她留了一张字条给他:我喝遍了你的果汁,我要回森林去了。
  那个冬天森林异常寒冷,总是下着很大的雪,嘴里呼出的气转眼就在脸上凝结成霜,眼泪也一样,一流出来就被冻住了。
  很长一段时间,兔子小姐再没有爱过谁。 &
  这世界上有一亿两千万个男孩可以成为你的另一半,而你要选出来相知相爱的那一个去代表一亿两千万个,你不知道他在哪,不知道他是谁,你甚至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遇见他,一想到这个,难道不该害怕,不该崩溃么?
  有一天,兔子小姐回外婆家。她走过窄窄的巷子,耳朵低垂,三瓣嘴紧紧地抿着,听见有人叫她。循声望去,那是一只兔子。
  他穿着火红的外套,一身喜气洋洋。他说嗨,为什么你看上去这么悲伤?
  兔子小姐看看他,低下头继续走路。
  哎,你想不想养宠物?那只兔子又叫住了她。
  养什么?
  兔子。他说,露出两颗标志性的大门牙。
  我为什么要养兔子,我自己就是一只兔子。
  可每只兔子都是不一样的啊,比如我,我可以哄你开心,谁欺负你我会帮你,你难过我会陪你,如果天气好你可以带我出去玩,我会表演杂技,我做的便当很好吃&&那只兔子一口气说了一大堆。
  兔子小姐终于笑了。
  这只兔子没有撒谎,事实上除过他的眼睛是黑色的以外,他看上去几乎就是兔子小姐在这个世上的翻版。走在路上,她哼一句歌,他能很随意地接上下一句。她讲一个很冷的笑话,他就知道笑点在哪里。
  这就是爱情么?像树林里投射下来的星点日光,温暖,而又隐秘?
  那一天在冰激凌店里,她终于可以释然地笑着对他说,我不喜欢胡萝卜口味的,很怪异吧。他笑,如果你养过兔子就会知道,很少有兔子喜欢吃胡萝卜的,我就不喜欢。
  那一刻,她觉得他的笑容很暖很暖,像春天里的太阳。
  其实绝大多数女孩的一生都爱过不止一个人,就像兔子小姐一样,他们中有的是不适合和你在一起,有的是不能够和你在一起,这没有什么大不了的,因为如果没有他们,你将永远不会知道,那只普普通通的兔子,是如何顶得上一亿两千万个男孩的。&&
  1=,这就是爱情的真谛。
有一天,会有一个人走进你的生活,
并且让你明白为什么你和其他人都没有结果。
我们不短信,
不网聊,不漂洋过海,
不被堵在路上,如果我想你,
就翻过两座山,走五里路,去牵你的手.
如果哪天小丑哭了,你会不会也觉着他是在搞笑?
你会不会这样,有些地方,你一辈子再也不想回去,有些人,再也不想遇到,有些电话,从此就想delete掉,但,没办法,对不对?就好像有些事,你以为你早已忘记,没想到,却影响你一辈子。
一个人总是仰望和羡慕着别人的幸福,一回头,却发现自己正被仰望和羡慕着。其实,每个人都是幸福的。只是,你的幸福,常常在别人眼里。
《逆时·恒美》:有时候一次的错过,就再也换不回重逢。是不是也有那么一个人,需要你花一辈子时间来忘记?
我可是要成为海贼王的男人~!
热血 梦想 伙伴 这些或许都是我们爱海贼的理由,但是海贼带给我们的却不仅仅是这些感动
&&来自&&的投稿
一辈子那么长、等你几年算什么《如果·等待·爱情》
有个女孩曾珍惜过你——张小娴
&&&&&&&&&&&&&&&&&&&&&&&&&&&&&&&&& (一)
前段时间。
我一直在想象。
想象你结婚以后。
穿着居家的睡衣。
一定是深蓝色的。
格子纹的。
那种长袖长裤睡衣。
在客厅里走来走去。&
你会从客厅里穿过。
手里拿着一对情侣杯。
你的是绿色。
那个幸福女人的一定是粉红色。
两个马克杯里冒着烟。
你端到她面前。
再告诉她。
你一定是宠爱地看着她喝下去。
然后再端起自己的。
慢慢嘬着。&
她起床给你做饭。
你就扯过白色铺盖。
裹在自己身上。
盘腿驼背地坐在床上。
中场休息的时候。
你会走到厨房。
从后面搂住她的腰。
一声不吭地看着。
她是在给你熬粥或是别的什么。
吃过早饭。
你拉着她坐在你怀里。
指着某个NBA球星。
自恋地说。
我比他打的好。&
然后她会为你搭配好服装。
一定是一套情侣运动衫。
你们牵着手。
去楼下散散步。
她走累了。
你就蹲下身子。
背着她继续走。&
你们会一起去菜市场买菜。
你什么都不懂。
一直跟在她后面。
看着她为了一块二毛跟别人吵得面红耳赤。
你一定觉得好心疼。
然后上去给钱。
想骂老板又不好发火。
强忍怒气。
拉着她的手转身就走。
以后别贪小便宜啊。
她调皮地笑着。
或许会说我愿意你管我。
你会不会无奈又宠溺地笑了。
然后轻轻揉揉她的头发。&
你心情很好。
想为她做饭。
就偷偷上网学了。
然后趁她还没下班。
做了一桌她最爱的菜。
点上蜡烛。
倒好红酒。
再掏出手机给她打电话。
亲爱的你到哪儿了。&
你拿到了奖金。
计划了很久跟她去旅游。
她一定嫌贵了。
说逛逛公园就好。
你嘴上答应的好好的。
其实还是悄悄订好了机票。
我都仿佛能看到你得意地扬起嘴角。&
你们旅游回来。
你把照片洗出来。
挂满了整个墙。
她赤着脚在客厅里欢欣雀跃地跳着。
拉着你转圈。
你一定觉得自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
你是不是在想。
这一切都是值得的。&
你的生日又到了。
她只字不提。
你一定以为她忘了。
结果回到家发现她买了你最爱的卡西欧。
冬天到了。
又是一个寒冬。
她会不会给你织好围巾。
然后说你带围巾真好看。
我喜欢的灰色。
她所能想到的。
都为你准备好了。
你还冷吗。&
你还会不会。
时不时的胸口闷一下。
她担心地看着你。
然后你脱下衣服给她看手术留下的痕迹。
她心疼地问你痛不痛。
你轻哼着。
得意地说。
早不痛了。&
春天的周末一起去公园散步。
如果你们正好看见小学生春游。
你会不会跟她讲。
我小时候有多动症。
幼儿园老师就是不准我去。
她会不会笑得眼泪都流出来。
然后你会斜着眼睛用余光瞟她。
一把拉起她的手。
佯装生气。&
你们回到家。
打开电视。
你还是会调到湖南卫视。
如果还有天天向上。
汪涵的胡子都白了。
你还是会说。
不要看快乐大本营。
天天向上是高端的节目。
还一本正经地绷着脸。
等到她当真了。
你才笑出来。
你身边的朋友如果都比你早当上爸爸。
你会不会很嫉妒。
然后回家跟她说。
我们也生一个吧。
你会比较喜欢女儿还是儿子呢。
你应该会比较喜欢儿子叭。
女儿要是像你多丑啊。
会不会跟我一样想。
先生个哥哥。
再生个妹妹多好啊。
然后你就会严肃的说。
我养你们。&
又到春节了。
你接过爸爸妈妈。
还有你最爱的弟弟。
带上她一起去旅游。
你们一路照了很多照片。
每一张你都带着墨镜。
你却说这样帅气。
她会不会转过身小声说。
怎么样都帅。
然后你又自恋了。&
想问问你。
能不能参加你的婚礼。
我多想看看那个她。
是一个多美好的女孩子。
看你幸福的样子。
陪你走进婚姻的殿堂。
突然觉得一切都照样。
你在我心中再也不是无可取代了。
但是一样很重要。
重要到今天晚上我哭的时候。
满脑子都是你。
各种各样的你。
我觉得这样就够了。&
我们在各自的世界里相安无事。
我还可以偷偷的想想你。&
你说不要我的那些话。
我大脑已经自动删除了。
但是我不会再说我等你。
我等死你。
因为现在我没有那个勇气。
青春太短了。
安放不下一个那么高大的你。
在一起一年、两年、三年、四年&&牵手走过了无数个春夏秋冬,体会了无数个喜怒哀乐,经历了无数个小灾大难。最后和你牵手走过红毯的人,竟然不是我。而我身边站着的男人,也不是你。
站在他身边浅浅微笑,望着你和你美丽的新娘,那一刻我竟然没有悲伤。
只是我们最终没有在一起。
这个世上一定有另一个你,做着那些你想做却不敢做的事。
来世,我想作一男人。傍河而居,荡水行舟,捕鱼喂马。
只喝一种酒,只爱一个女人。我说的是一辈子。
去他妈的红玫瑰与白玫瑰。
是梦境与我为邻
昨天的梦里,有一辆出了故障的自行车。 &我不想透露你的名字,所以,就用F来称呼你好了。 F。
&你像是分叉在心里的一个路口。过了那么长的时间,居然还清晰地留存着。
&&高中刚入学的时候就很敏锐地像所有的女生一样打量起班里的每一个男生,然后在极短的时间里为自己不幸抽到这样惨不忍睹的集体而痛惜良久。心里满是&我苦读数年并不是为了进这样的动物园啊&的惨叫。毕竟长达三年的学校生活,如果找不到个顺眼的异性角色,一定会过得很无趣。 同班的女生都纷纷把目光转移向整个年级。 &中午在食堂里吃饭总要派很长的队。几百人轰轰烈烈地涌进两条通道,然后自觉地被迫地组织成弯弯的队伍。 在移动了十几米之后,想回头找身后的朋友商量该点什么。因为她是个子很娇小的女生,所以我的视线很自然地朝下方落去。 结果却看见一件男式的T恤的下摆。红红的扩散开的字母&ADIDAS&。 后来我曾经说,因为衣服的垂感,常常我会把它看成&AIDS&咧。 不过在那时,F,你只在我抬头看你的时候,也看了我一眼。 &没有怀疑过,这是个有些普通得无味的初次照面。 其实当时我也很明白,这世界上并不存在那些突如其来的大雨和只能容纳两个人的屋檐,所有的浪漫主义都不会平白无故的为自己敞开。所以后来也很使坏了。虽然食堂的味道和拥挤的人群没有足够的气氛,可是怎么说呢,我是吓了一跳的。 因为很少遇见可以让我抬头看过去的男生。 很少很少遇见可以让我回头看见衣服下摆的人。 F你很高。真的很高。 &那是高一入学后的第三天。 我写这篇文章时,是高三毕业后的第四年。 三年四年,一共七年。 &每个班级都有自己的特性。好比我所在的班级是以有个非常出色的班主任而著名的,1班是以入学考一概在500分上傲然的,还有你所在的5班和另一个6半是以收费生为大多数而定性的。 不知道是一种什么心态促成了大家对5班和6班的关注远胜过成绩优秀的1班。或者这是&视觉系当道&的概念在那时普及,每个女生都喜欢看那些男生违背着校规,不穿制服招摇过市。尤其是他们会组成一个类似的小团体,在据目测平均不低于1米82的身材排列中,嬉笑着一起经过走廊。 我觉得,这可能是许多学校,许多个女生,一再,一再,一再会碰到的事情。然后她们多半会以此为话题,展开幸福而八卦的讨论,虽然没有实质的情感在其中,只是过过眼瘾和嘴瘾,不过这不会妨碍言语间的热情。 差读多就在那时,外班的那些&看起来出众&的男生们,被逐渐打听到了名字。于是便会有人看见他们经过楼下时说,那个是谁,那个是谁谁,那个是谁谁谁。然后那女生用&背朝我们站着的&形容着,说&他叫F&。 那个背朝我站着的人。 是你吧。 &你所在的班级有很奇怪的性质。听说你们的学籍并不是在我们学校,而是属于其他别的普通中学的,只是出了钱来这个重点中学借读而已。连高考的成绩都不会算我们学校的一部分。 我知道这些后,并不曾觉得有什么特别,因为你实在就像是,坐在不远的一个教室里的,这样的一个人。 因为不在一个班,所以能接触到的时间段得可怜。 因为不在一个班,所以你是在我那可怜的时间里,说话,走路,喝饮料,微笑,奔跑的少年。 其余的尽供我自由想象发挥。 后来还有一天难得地看见你的字迹,是比我想象中要强学多的男生气概的书写。蓝色的水笔留下的自然倾斜的墨迹。一边还有你的名字。 &我忘了说,其实在这段时间里,曾经被注意过的那声,被讨论过的男生,有很多很多。高二的也有,甚至高三的也有高三的那个起初还被我们搞错了名字。本年级就更多了。因为在这个新的学校里呆上一段日子,那些本没有显山露水的面孔开始逐渐清晰起来。他们成为日常的主要话题。 女生会很顺理成章地关注那些身材不错,脸也很英俊的异性,丝毫不去考虑他们的成绩或个性。因为只要有前两个条件,闲暇时光就可以打发得非常生机盎然。大家聚在一起肆无忌惮地聊着他们的新动向,有在上课铃响起时把话题轻松四截断。
我开始在靠窗的作为上散漫地看着F穿过操场,他奔跑起来的时候衣服鼓得高高的。 一天里能见面的机会不多过五次。如果可以费点心计,可以多到九次。 但要朝各种借口去F的班级附近转几圈,总觉得很麻烦。所以一直都是这样散漫地散漫地目送他的人影在草坪上消失不见。 那时的心里,也没有遗憾,也没有寂寞,都是平平整整的。 我对你,毕竟什么都还不了解。 &F所在的5班常常有些对于当时的我们来说有些惊世骇俗的新闻传过来,既牵扯到学生家庭的背景,也会有男女关系的八卦。每次都能听得我们津津有味。那些往往会被提到的A男、B男、C男之类的,多半都是他的朋友。 他是那个圈子里的相对普通的一个人。我这么认为。事实也没有错,虽然自从F成为他们的一员后,明显不穿校服的次数越来越多,身上的行头也换得勤快了起来。但没有听见谈说粗口,也没有听见他被宣布了什么处分。 他只是一个想把自己收拾的醒目点,本质却又很普通的少年。 &跟F第一次说话。 去5班找他们的班长。这里面有我的预谋。因为我穿过走廊的许多人,走到F面前问他&请问某某某在不在&。 他那天穿着淡墨绿色的NIKE外套,袖子上滚着黑色的边。低头看我的时候,嘴里还咬着衣服的拉链环。 然后是,第一次听见F对我说话。 学校的游泳观里举行第一次游泳比赛,非常吸引人的话题,几乎全校大半的人都被诱惑到这里。大家把两层的走道塞得满满的。自由泳比赛结束后,边上递来一罐饮料,然后那人对我说&同学,帮忙把这传给那边那个蓝衣服的人&。 我从F手里接过那罐可乐。 然后他说了声&谢谢&。 &甚至觉得,就这样了么? 难道就只有这样了么。 &初中的时候,好朋友晚上跑家里来,和她聊了个通宵。兴致高昂地说,我们一定要在高中的找个潇洒英俊又无比温和的男朋友啊。 怎么搞的,初中时就赤裸裸地说起这些。不过当时确实很详细地计划了,男朋友爸,头发颜色深得墨黑才好看,偶尔戴眼镜,镜架细致才好看,皮肤不黑不白,鼻梁上有微妙的痣点才好看,沉默寡言的脸眼睛却非常干净才好看,个头一定要高啊高啊高啊才好看。身材扁扁的装在衣线里才好看。 而F,你是头发颜色深得墨黑的,偶尔回戴起眼睛的,皮肤不黑不白的,鼻梁很挺(虽然我不知道有没有痣),眼睛干净,个头高高的,身材扁扁的好看的人。那时我在初中时想过的东西,只是当时我还没有见过你。那时我们都只有十三岁。 距离我遇见你,还有三年。 &哪怕你对我一无所知。 &&进入高中后我的成绩开始一落千丈。于是每次家长会都犹如遭受酷刑。其实并不是简单地怕被父母责骂。而是他们渐渐开始不再责骂我,只是一声不吭地走在我几步之前,离开学校,坐上电车。甚至分别前还挥挥手对我说&你回去吧&。 那天下这一点点小雨。 我从车站回到学校里,没什么人,空气灰蒙蒙而潮湿。走到教学楼下时,看见小卖部门口有一男一女正在说话。我听住脚步,直到F把手很自然地揽过那个女生的肩。当时并没有想过这是你的妹妹之类的安慰之词,也没有心里突然轰隆作响的绝望。我只是把手在校服口袋里,在十几米外看着你。 看着你。大概,这是我唯一可以做得了的,做得最多的一件事了。 因为他们算不上学校里的优等生,所以很快交起女友也让人不太诧异。F的几个朋友们开始和固定的女孩子出入,然后轮到他。 我会不时地在学校各个角落遇见F和他的小个子女友。即使视线平视前方,依然能看清他们的举动。没有过于亲密的行为,他们只是肩并肩走着一起去吃午饭。一起离开教学楼。一起前往体育馆。或是别的,一起去,什么地方。 我不知道是什么地方。 有时去图书馆,遇见F的女友&&是和他身高差距非常之大的娇小女生&&她正好也在。 会不知以哪种心情地走到她身边。装作好像取书一般地就站在她身边。没想过去和她交谈,更不会有其他动作。那个女生只往一边挪了挪,还很心无旁骛地翻着自己手里的书。我抽了本小说在手里。两人就这么站在一起。
&& 图书馆的书旧了,整个空间里会透出疲倦而温暖的味道。 &决心要好好读书,忘记那些乱七八糟的念头。 努力不在课上睡觉,用功做完所有的回家作业,摘抄笔记,用红线和蓝线把重点圈出来,有不懂的地方立刻问老师,把试卷上所有的题目全背诵下来。然后在家长和班主任逐渐安详起来的眼神中慢慢变得更安静。 这种成就感把心里的空虚填住了,让我听不见它的声音。 &自习的时候听见操场上传来的喊声。远远望着都是绿色草皮上的白点。看不出谁是谁。 那时我突然想,我和F在同一个空间里。近到同校的距离。我在这里计算物理题。身前身后都是空座位。而F,或许在教室,或许在篮球场,或许在小卖部,或许在某个走廊里。 只是。明明在同一个空间。却看不见你。不知道你是在教室,还是在篮球场,还是在哪个走廊,或者那些奔跑的小白点里,有没有你。 &高二下学期,文理分班。 我想说自己是完全按照自己的意志选择了历史,却又不回避在打听到F的选择也是历史后无比欣喜的真实性。后来也不是没自问过,如果他选择化学,物理,或是生物的话呢。问了半天,也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因为好像我真的会不自量力地,只为了这种无聊理由去选择最不擅长的理科班。 F被分到了新的4班。我被分到新的5班。年纪里总共有两个历史班。应该说想要同班的话,起码还有50%的概率。但我从小就不是个好运气的人。 &可遇见的几率总还是直线上升了。开始发现许多以前无从得知的细节。 好比说他家貌似在城市的南区。好比说他每天要喝两瓶可乐。好比说他又换了新的运动鞋。过了两周后还能看仔细了&居然是限量版的运动鞋&。有或者好比说,F已经换了女朋友,新跟在他身边的,是长发的漂亮女生。 和那个女生曾经有过浅浅的交情。路上相遇的话会礼貌地微笑。碰到她和F在一起。F,你也会朝我看一眼,好像是点了点头。其实又没有。 你依然是个不复杂不聪明不灵活的男生。却就是这样的普普通通,让你变成我心里唯一长长久久的人。 &不是没想要告诉过你。我的心情。 虽然无论何时来看,把这种天真肤浅的暗恋坦白都不会是一个明知的决定。可我们都会是一度迷失掉自己清晰头脑的无能的家伙。于是,哪怕你不认识我,也想告诉你听,哪怕你身边有别的女孩子,也想告诉你听,哪怕我们在两个空间里相安无事只能用陌生人来阐述彼此的关系,也想告诉你听。 你听。 载送学生们的775路公交车里,有一辆车的雨刷是坏的。如果在雨天,满车的人都会听见雨刷撞在玻璃边缘发出的相当强烈的声音,但所有乘客们都只是装作暂时性耳聋。一车人在咣咣的噪音里沉默着看外面的大雨。 那天回家的时候,和F坐上了同一辆车。车发动没多久,那节奏的响声开始了。 咣。咣。咣&&你听。 而在踏上这辆电车前,我和同位女生吵了一架,又被联考的成绩打击了一番。总之心里是巨大的苦涩。起初F的小片人影剪在人群后,随后在上车人流的推动下,慢慢地,慢慢地挪到我身边。 我就站在你身边。拉着扶杆的右手肘,会在电车摇晃时碰到你的左手肘。 咣。 轻轻地碰一下。再缩回来。 咣。 轻轻地碰一下。再缩回来。 咣&& F你一定不知道曾经有过这样一件事。你不会知道的。你一直看着窗外,耳朵里塞着耳机,偶尔小换一下姿势。 所以你一定不知道。那时的我,刚才意识到有些东西不应寄予它会产生什么结果,哪怕它在我的世界里耀武扬威横行霸道,却依然会在坦白给外界的瞬时萎缩夭折。 我终于把头藏进肘弯里,小声地哭起来。 电车在路上跑得像一条泪渍那么慢。 &有很多时候我都觉得,自己是被什么东西打坏了脑袋。理智被缠绕不清的藤蔓绊住了脚。虽然有些少女情怀不需要用太多的理论去阐述。发生就是发生。可对我来说,F不是可以笑着评判的某某明星,不是可以大声在人前喊&他最帅&的某某漫画角色,也不是可以重复看几十遍的某某小说主人公。他是提也不能提,动也不能动,就在那里恣意膨胀的心。满打满撞、漫山遍野。
总是会把我顶得动弹不得。 那么,那么无助、无稽、无为的心。 &曾经远远地跟着F走到他家附近。那时我作过最大胆的两件事里的一件。 也只是一时冲动,不过这一时冲动却是建立在无数次的放弃上的&&和F同车的某天,当他临到站向车门走去时,我突然跟在了后面。下了车,买了支冷饮,接着远远地跟在他十几米外。 F,你还是一点也没发觉我吧。 他没有顺路拐进什么网吧,也没有去24小时店里买零食,一路就很平淡地走。甚至连头也没回。使我原先的一点点紧张也烟消云散。并对路边陌生的饰品店非常好奇。 就像在逛街。就像在逛街时,碰巧前面有F那样。 事后我觉得自己是不是做了回跟踪狂之类有怪癖的危险分子。听起来是挺吓人的。但那时因为环境的改变而对我产生的某中刺激吧。看见F,不是在学校气氛里的一角。他在茫茫人海中。又真实,又虚幻。走到两座大厦中间时那好像被挤压的身影,忽然操场边笔挺的男生,差距很大。 而我原本就找不到立足的心情,到了这里,更快的,想条惊慌失措的小游蛇那样钻进哪个角落,轻易地被吞没了。 PS:其实那天没有明确地跟到F的家。只是看他进了某片小区,然后就掉头回来了。因为以前就觉得,很多事,只在混沌不清中才给予人希望。 &我希望。 我希望的是。 &之前说了,做过两件最大胆的事。另一件就是给F打电话。 电话号码是从朋友的朋友的同学那里问来的。因为是临时听进耳朵的,所以很焦急地就记在了笔袋上。上个月我收拾东西时,这个已经弃用四年的笔袋上,还留着那八个数字。 它忠实地守在记忆里。 对。是给F打过电话的。应该是在升高三的暑假刚开始的那几天。家里给我报了不少提高班。第一天外出就被烤得够呛。在课堂上有睡着了。补课老师不像学校里的那样严格。所以我一觉睡到下课。 之所以会在回家途中给F打电话,是因为梦见了他的缘故。 在梦里,他就坐在我的邻座。起初还看不出彼此有什么关系,因为他和我印象里的那样,只看着黑板不出声。直到最后,他突然转过头对我说了一句&你为什么要跟着我呢&。于是就醒了。 即使明知道那只是个梦而已,还是难受。醒来看着满满的黑板和自己空白的笔记,都是难受。外面的太阳无知无觉地蒸发着水汽,全是难受。 我在电话亭拨了F家的电话。 就是这么一提起气来,就按下去了。知道听见嘟嘟声后,才发现自己手抖得厉害。不仅是手,好像全身都有点颤栗。 他说&喂&。 &那个电话我没有当时就挂断,在他问&你是谁&的时候,我连一点谎言也编不出来,脑袋没有转弯的机会,直截了当地说&是你隔壁班的&。 他&哦&了一声。然后听筒沉默下来。 过会才问我&找我有什么事&。 我说&也没有什么事&。 本来也,没有什么事。 我不可能让他现在出门走到我面前,不可能和他聊详细的话题,不可能成为他世界里的一个份子。一直以来,这都是最普通的单恋。围绕着他而旋转的,只有我这一个世界。也不会因为我的付出,把彼此的空间连通起来。 说的话无非就是简单的这么几句。最后,等F说了句&那我挂了&,话筒那里就传来熟悉的忙音。我在电话亭里站了一会,才走出来。外面是非常非常炎热的天,好像所以有一切都会被融化掉。 &其实我知道,将来一定会因为当时的冲动而后悔,尴尬地停在回忆中指责自己的愚蠢和幼稚。可即使知道,但在那一刻,还是会拿起电话,把他的号码一个个按出来。 依然会按出来。 有一本书家《理智与情感》,就是说,我们除了理智,还有一半是情感。 不过,与着情感同时增长的,只有无能为力的绝望。这种绝望甚至比情感生长得更快。 &我站在滚烫的马路上,只能感觉到身体的每个细胞都被作为&想念F&、&想念F&的一切而话界在整个空气里。酸涩无奈的绝望,自上而下地溶散,变成强烈的潮水冲击着自己的胸膛。那么地用力,那么地剧烈,那么地不可抵挡。这些想法原本又愚蠢又肤浅又毫无根据,可它们却几乎要撞裂我的身体,又从裂缝中流向灼热的阳光。
高中毕业了。 写掉十几本同学录。在演播厅副校长的发言中伤感。与关系尚可的老师们合影&&有许多的事情要做,包括拍毕业照。 毕业照有两拍两种。一是每个班的集体照,还有一种是全年级的集体照。所不同的是班级集体照人手一张,而全年级的集体照则按个人意愿另外购买,26块一张。当然,不管买不买,人人都得拍。 拍照前,班长向大家征询&谁要买全年级集体照的,到我这里登记一下&。 这应该是我唯一一次,唯一的一次,可以和F在同一张照片里出现的机会。 五百多个小小人头里,我和他。 不我当时心情却非常奇特地没有报名可能是优点故作矫情,想要让这种暗恋遗憾到底。也可能是很纯粹地不愿意出这二十六块钱。反正,总有这样那样的理由,我没有报名。 然后某天的下午,全年级被拉到体育馆里。因为,人数众多,整队就耗去半个小时,最后五百多名学生排除蔚为壮观的队伍,把整个运动馆填满了。 摄影师在布置完后向我们说明:&等会我手边的这盏灯会从队伍这头一直扫到那头,如果灯光经过你的脸,你就不要动,那意味着镜头刚刚拍到你,等灯光过去后,才可以放松。& 挺先进的,我没听说过的技术。大概要把五百多个人塞进一张照片里,用我们普通的方式是办不到的吧。所以才会有什么灯啊,什么扫过来这种手段。 白色的,非常明亮的灯光,在摄影师说&一、二、三&后,开始徐徐转动。它经过一班,二班,在眼角余光里缓慢地逼近。 直到笔直地照进我的瞳孔。 刺目的强烈的光,一直,一直探照到心脏最里面最里面的地方。那被层层血管和腔壁所包围的地方。微弱地跳动着、依然跳动着的人影。 F,我没有机会和你直接的对视,于是我居然安慰自己说,曾经那束光,把我们记录在同一张照片上。它看见我内心最深的秘密。那么,当它离开我,扫进你的眼睛时,是不是意味着你也看见了我内心的秘密。就像我们彼此直视时,我的目光一定会游移,局促不安,让你看见那个秘密的人影浮出在我的瞳孔里。 &即使是五百多个小小人头,我却依然是和你在同一个画面上。 因为那束光,一定记得&&那是贯穿了几乎每一个日子的,像攀附在船底的青苔那样如影随形的,我对你平淡而无力的秘密。 &告别学校的那天,每个人只是理完自己的书包后,沿着走了三年的路就这么离开。教室很快变得安静而空荡,只在高一高二那边的方向还能听见音乐的喧哗。感伤的女生还是有,但她们也只是抚摩着桌子上的涂鸦做不了其他什么纪念活动。 我走到F所在的教室时,朝里面看了看。他们班已经撤得干干净净。门上了锁。 F因为人高,一直都是最后一排。最后一排,从左边数第三个位置。 那张课桌静静地留在黄换的阳光与尘埃里。好像从哪段乐曲中脱落的音符。 去往车站的路走得非常非常的慢。因为我,没错,还是希望仅剩的时间里,可以在某个地方遇见F。毕竟接下来的日子能够和他再次碰面的机会应到为零。那么,这条通往车站的短短的道路,就是句号。 淡灰色的水泥路,两边是刚刚成年起来的樟树。夏天里,还能绿得嫩嫩的,非常好看。 只有零散的行人。不只高一还是高二繁荣学生坐在石凳上聊天&& 曾经我在这条路上留下的所有过去,它都&&记录着,并在此刻,还给我了。 &&上学经过,放学离开,溜出校门时蹑手蹑脚,无聊打转时呵欠连天&&突然数百倍增长的法国区把我的世界逼到一个小小角落,让我在那随后的一隙中,看见那些回忆里F的一个个影子。 他出现于我所有记得住的过去里。淡淡存在。轻轻叫嚣。 F。 &大概为了最终证实关于F的一切都只是我的个人臆想,于是一直等到我坐上回程的电车,也没有见到F。电车把学校渐渐抛在深厚的暮色里。 有什么是再见的了。 有什么是再也不见的了。 &高中毕业后的第四年。也就是距我第一次见到F后的第七年。做了关于F的梦。 梦里,我和你大概是因为什么事,要去忘某个地方。不记得原因,也不记得是要去哪里了。只记得F你推着自行车走到门前。那是像面包房那样的木头建筑,有三级石台阶。我站在台阶上。你停在最后一级台阶下面。 我们诶有说什么话,好像是很自然地,你瞪出自行车,我跑起两步,跳坐上去。你握的车把有一些些摇晃,最后才稳下来。 我们骑入一个下坡,自行车开始逐渐加速。 两边是墙。墙上开满了黄色的不叫知名的花朵。像是融化在日光里,一直交叠到天空。 我们在中间的长长的金色的坡道上,飞快地、飞快地下冲。 你突然说&这车的刹车坏了啊&。我听了也不害怕,是说了句&哦,真的啊&。当时真的一点也没有害怕。是因为知道这是梦的关系么。 在眼角余光里流动起来的黄色花朵。 是在梦里啊。 然后,在梦的最后,F你开口说&那你抓紧我点&。 我说&好&。 &再抓紧一点。& &好。& &再抓紧一点。& &好。& &不要松手啊。& &好。& &再抓紧一点。& &好。& &好。 &这是我做的最后的,最近的一个梦。 梦里有一辆出了故障的自行车。一条在两侧开满阳光气味花朵的甬道。有我。也有F。 梦非常的美满,也结束得很快。 醒来后,是七年又一天。 &F。我喜欢你。&&文
趁还年轻,我不将就
当他的电脑里还存着和前女友的亲密照片,当别人问他有没有女朋友时他却忙着否认,当他沉迷于网络游戏而不愿花时间去照顾生病的你,当他朝三暮四,当他暧昧不清,当他不尊重你,当他习惯说谎,当他常常忽略你,当他说话总是不算数&&&
如果你足够大度,凡是这种&小事儿&都真心的不以为意。那么我羡慕你。&
可绝大部分的人都还是会介意这些,也许她们并不会直截了当的摆出来理论或吵闹。但一定会默默地记在心底。藏着的别扭不痛快,还是会偶尔涌上心头。&
那么,如果在多次沟通也无用,如果发现他不是自己想要找的人,如果认定他真的改不了,而自己也始终心存芥蒂的情况下。为什么就不肯早一点儿,毅然决然的放弃这段感情呢?是会有不舍,但长痛不如短痛。趁还年轻,别将就了。&
我总觉得,两个人之间的感情于初见都是完美的,然后不完美不珍惜的人们一点点儿的,有意无意地给它划上伤痕,划上了便不会再痊愈。直到某天遍体鳞伤,也就散了。勉强凑合,也形同虚设,再无意义。与其浪费时间去修补裂痕,何不趁早去寻另一个更适合自己的呢。&
于是我从一开始就不想将就,我想不到让我将就一份感情的理由。尤其是趁我还年轻,还有资本,还有追求者,还有时间重新开始的时候。如果我现在就将就,那我想不到等我人老珠黄的时候,是不是还会跪在地上抱着哪个人的大腿,哭着求他不要离开我。&
大概我是个太过纯粹爱较真儿的人,我不想随随便便的谈一次随随便便的恋爱&&只要两个人能一起吃饭睡觉做爱就成,其它都不必深究。其实这样也没错,只是非我所欲也。我心目中最高级别的爱情是两个人能尊重理解,能交流沟通,能忠贞不渝,能相互依偎着一起看这个世界。不管我这辈子能否拥有这样的感情,但趁还年轻,我不愿将就。&
也许有人会说:&人非圣贤孰能无过&&你这要求真高,凑合过得了,不都这样过来的。&&
我从来不会要求另一半要有多帅多有钱。我只望他对爱人用心,对感情负责。比起&有总比没有好&,我还是选择&宁缺毋滥&。就当我死脑筋小清新吧,反正一辈子就这么几十年,一个人过也死不了。我只是不想抓心挠肝郁郁寡欢地过一生,那我宁愿轻松自在的孤独终老。全球快70亿人,就没一个真爱至上对感情能从一而终的么,这概率怎么也不会比中彩票低吧。&
也许有一天当我不再年轻了,也会像很多人一样,开始想随便找个什么人凑合着过下半辈子。不再介意他到底是不是真心爱我,心里是不是只有我一个人,好久不接我电话到底在做什么坏事儿,连洗澡都要带着的手机到底有什么秘密,夜不归宿是醉在谁的温柔乡里,都不再重要了&&只要他偶尔关心我一下,不会总是不回家,对孩子没有不管不问就好了&&&&
可谁又会知道以后到底是什么样子的呢?&
就像我很喜欢的某篇文章末尾写的一样:&
&是的,虽然自知终须一败,但请再多坚持一会,别向这个操蛋的世界投降。&&
文:古代人&你爸
爱上一座城,大抵是因为,这里住着一个你爱的人。
互不打扰,各自安好。
一对都吃路边摊的情侣为何最终没有走到一起?
整理衣物发现我真的有很多凡客啊,暗自啧到:我真是他妈太没品了,土鳖一个。
每天坐地铁穿梭在这个中国最繁华的城市地下,我发现我的前后左右统统被苹果包围,如果不是苹果也是个屏幕大得吓人的HTC啥的。对于电子产品几乎提不起任何兴趣,于是我又一次隐约感觉到口袋里的诺基亚对我啧到:你丫真是个土鳖。
我试图认识一些牌子的标志,这样至少别人不会说你土吧。经过一番努力,除了那个LV(我靠学过英语的都认识)之外&&看到李宁、匹克的时候我也总是安慰自己,基德拿了总冠军穿的都是匹克,也算是大牌子啊。看吧,我丫就是个土鳖。
不习惯看电子杂志,每次都捧着一本书或者杂志,总觉得看纸质的东西有亲切感。看到人家看个电子书啥的,哎呀,我捧个大杂志,土呀。
还有最令人诟病的是我对娱乐人物的消息也知之甚少,经常跟朋友聊天时看到他们冲我惊呼:你竟然不知道XXX和OOO&&XXX和OOO&&我&&我&&认识张学友,李宗盛啥的。好吧,我不但土鳖还有代沟~
是的,我的确是一个土得掉渣的人。我特别羡慕那些能叫出很多大牌子的人,并且很喜欢听他们讲述这个牌子怎么怎么好,那个牌子怎么怎么牛逼。因为对我来说这些话语似乎打开了另一个世界的一条门缝。
亚瑟&叔本华说:生命是一团欲望,欲望不满足便痛苦,满足便无聊。人生就在痛苦和无聊之间摇摆。对于我这种人,你完全可以看作是无福消受那些名品后的阿Q精神,自娱自乐。
昨天看郎教授采访郭美美,郭美美说她以前不是这样的,是那种看着家里不需要的灯亮着都会责备妈妈的小女孩儿。后来到了北京电影学院后因为身边的人都这样 才变成这样的。我叔叔为了让儿子上本科,花重金送孩子去了南京艺术学院。本来挺腼腆的一个小伙子,上了一年学染了长发,绑着辫子,每天逛夜店。
为什么会是这个样子呢?
在我们不知道所以然的时候,很容易受到周边环境的影响。身边人的价值取向变成了我们的价值取向,身边人的美变成了我们的美,身边人的需求变成了我们的需求。从前只会用Auto的孩纸也买起了单反,从来不用手机上网玩游戏的孩纸也买起了Iphone,街边卖糖炒栗子的姐姐也穿起了黑丝,不想考公务员的孩纸都不是好孩纸。
突然间,世界趋同了,身边的人都一样了。大学扩招了,精英教育变成了通才教育,我们就像一个流水线上的产品,用同样的模具塑造出来。像钱钟书先生一样的数学考零分的坏孩纸没有了,像钱伟长校长一样弃文从理的疯孩纸没有了,因为大家都去考公务员了。
方文山在北大演讲时说过:&所谓的&质感&指的就是一个东西的材质,与它外观上的美学设计,及其整体的精致度。我们会喜欢买一些价钱偏高的名牌包,譬如 LV、Gucci等,是因为直觉的就喜欢那些名牌所代表的价值与品味。一般人总是很自然地会去追求名牌衣饰的质感,但却忽略了买此类商品的人,其本身却往往没有什么质感。&
一个表达别人 / 只为表达自己的人,是病人 / 一个表达别人 / 就像在表达自己的人,是诗人(张枣《虹》)。我的理解是我们做的很多事情都是在为了获得别人的认可,却忽略了如何表达自己。
我们穿西装、讲英语、喝红酒是为了迎合国际化的需要,获得金发黄毛的认可。但是最能表达我们的是什么?是唐诗宋词,是三皇五帝到洪武之治的华夏衣冠。日本人逢年过节尚且穿和服,我们呢?
我们能在各种运动会上摘金夺银是为了获得世人的认可,为了让别人看到中华民族强大,国民素质提高。于是把那么十几二十个人圈在那里练啊练,练啊练。邓华德对 《纽约时报》的记者说:&在一个十三亿人的地方我居然找不到一个后卫。&学北欧打身体对抗,学西欧打整体配合,学南美打技术足球,学来学去都忘了自己怎么踢了。一个姚明表达不了中国高度,一个刘翔表达不了中国速度。真正有血性的人,绝不曲意求得别人重视,也不怕别人忽视。
听个交响乐就有文化,听个郭德纲就是土鳖;喝个咖啡就有文化,喝个大碗茶就是土鳖;吃个披萨就是有文化,来俩煎饼果子就是土鳖。吃二两饺子不来头大蒜那都不是爷们儿,什么是文化?饭后遛个鸟儿,哼个曲儿是文化;二胡小提琴都分不清的还张口闭口的贝多芬德彪西也是文化。
陈丹青酒过三巡一口一个他妈的,道:&过年放鞭炮,见了爷爷奶奶磕头拜年,这叫文化。&
《非诚勿扰》有一期里一个男嘉宾说他的爱好是喜欢交响乐&&如果不是在电视里,要是有人在我这种下里巴人面前说出他的这种爱好,我鸡皮疙瘩都得掉一地。姑且不论是真喜欢呢,还是附庸风雅让只是为了让别人觉得自己有范儿,有文化。谁料,一个女嘉宾说,我也喜欢交响乐,经常去国家大剧院听交响乐。问男嘉宾,你去过吗?男嘉宾尴尬:没&&黄菡老师问:&不去国家大剧院就不能喜欢交响乐了吗&&&
孤独的心必是充盈的心,充盈得要流溢出来要冲涌出去,便渴望有人呼应他,收留他,理解他(胡适)。倘若你不能忍受这种孤独,就必然走向盲目的屈从和随大流。表达一个真实的自己不能盲目的屈从随大流吧,最为拙劣的表现就是:晒。可以晒的东西,要么是你想得到大家的认可,要么是你想表达自己。辨证地讲,这两点不冲突,但是如果透露着过于浓烈的物欲气息与清高自恃总是让人反感。
一座没有教堂的城市,必然在钢筋混凝土里迷失。没有文化的祭奠,盲目地追求物欲必然让人迷失。The world has been made by fools that wise men should live in it.(Oscar Wilde)用力所能及的事情与物质条件表达一个真实的、清浅可人的自己就变得难能可贵。不自信的人才会更加看重别人的看法,为了迎合别人的看法而去刻意改变自己,实在可悲。
一个喜欢吃大排档男孩子的和一个喜欢吃西餐女孩子如何能走到一起呢?可以的,只要善于发现对方的喜好和可爱之处。
一对都吃路边摊的情侣为何最终没有走到一起呢?因为女孩儿从内心里想吃的是披萨。
一个吃路边摊的男孩儿如何追求一个吃披萨的女孩儿呢?要么让自己看起来喜欢吃,吃得上,吃得明白披萨,要么让女孩子喜欢上路边摊。但是往往前者容易些,于是一个悲剧开始了&&
一对喜欢吃路边摊的男女如何能走到最后呢?一么,偶尔吃吃披萨,知道那东西有多难吃。二么,开开心地吃咱们的路边摊,让吃披萨的吃去吧。三么,告诉自己的孩子们,粽子和屈原都是中国的,不是韩国人的。
汪峰说信仰不是某个口号。它可以是一包烟,一颗树,你家门前的一条河。信仰也不等于宗教,你在跌入低谷的时候去烧香,好了去还愿这也不是信仰&&信仰应该是内心中从不动摇的信念,不因生活的好坏,命运起伏而改变。
老一辈人吃不饱穿不暖,要实现社会主义,翻身做主人,这是信仰;新一代人用Iphone,吃披萨,谁谈社会主义啥的都被鄙视为傻逼,想买个Ipad,这是信仰?
父亲说年轻的时候,听苏小朋的《军港之夜》,想象自己穿上水手衫站在船舷上,看着海风轻轻地吹,海浪轻轻地摇,激动得夜不能寐。头枕着波涛,露出甜美的微笑&&听《年轻的朋友来相会》那真的就有一种热血澎湃的干劲儿,要为祖国,为家乡建设奉献一切&&
这样的故事现在听起来都是笑谈吧?可是这一辈人老了。吃披萨,拿Iphone的我们来了,看着《还珠格格》,听着《爱情买卖》的我们来了,气势汹汹地来了&&
北岛说,我和这个世界不熟。 这并非是我撕裂的原因。 我依旧有很多完整, 至少我要成全我自己。我,到底要成为怎样的我?表达怎样的我?塑造怎样的我?没有人告诉我。我们都在经历一场随机的,赌注是一生的赌博。
没有信仰让我们迷失,没有理想让我们滞足,没有文化让我们轻佻。没有父母,我们将一事无成,那父母年轻的时候,俺们村儿三年自然灾害寸草不生,父母靠的又是什么?
徒然学会了抗拒热闹,却还来不及透悟真正的冷清(张大春《四喜忧国》)。 所有的人都在催促我们,催我们读大学、读研究生、读博士,催我们工作挣钱,挣大钱,挣大大钱&&催我们买房结婚生孩子,催我们考公务员当官,当大官,当大官官&&
梭罗说:使我们失去视觉的那种光明,对于我们是黑暗。只有我们睁开眼睛醒过来的那一天,天才亮了。天亮的日子多着呢。太阳不过是一个晓星。
当我们身边的XX家越来越少,XX长XX经理XX主席越来越多。我们更加凌乱了,迷惑了,儿时的一切梦想都溺水在尿不湿里的时候,谁来给我们一记闪亮的耳光,让我们再次睁开双眼,看清自己,看清世界,看清未来?
胡适说:生命本没有意义,你要能给他什么意义,他就有什么意义。与其终日冥想人生有何意义,不如试用此生做点有意义的事。
我不是空想家。
杜拉斯说:经历过孤独的日子,我终于喜欢上自己的无知,与它们相处感到惬意,如同它是一炉旺火。这时就该听任火焰的缓缓燃烧,不说一句话表示自己对无论何事的看法。必须在无知中自我更新。
我不是无知者
愿得一心人,白首不相离
就这么牵着手一起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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