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小孩腿酸是不是白血病小孩?

我们的孩子是不是人?&——读《不存在的孩子:19-20世纪堕胎史》
就在准备写这篇读后感的时候,在网络中看到一张动图,一个12周的胎儿被流产出来,约8厘米,有完整的人形,在医生的手中扭动。之后,医生用手把连接在他身上的脐带和胎盘扯断,画面在这个时候结束了,那没有被展示出来的下一秒,或许是医生把他扔进水里淹死,或许是用剪刀把他的头剪下来,或许就直接扔在装医疗废料的垃圾桶里任其自生自灭。又或者,这个医生既然好事到把这个拍下,又公开出来,他或许还会玩弄一下这个胎儿,就像历史上的屠杀者们热衷于用创意的方式杀人。
从某种令人厌恶的角度想,这个孩子或许还多了一丝幸运,因为绝大部分在这个孕期的堕胎都是采用碎胎的方法,或是用钳刮,或是用一个负压的管子把他吸成碎片。这个孩子至少还留有全尸。
反堕胎一个让人难以参与进来的原因就是这的确充满血腥和恐怖。我自己曾不止一次因为看过相关的影像或资料而做恶梦。在中国每年大约3000万个堕胎手术面前,纳粹集中营、南京大屠杀、红色高棉或许都相形见拙了。
在这本书的最后一句话作者写到“15年后,西蒙娜·韦伊可以为走过的路感到欣慰了,她可以把堕胎权视作一种“无可指摘的成果”,它得到几乎所有法国人的认可,并且跻身于构成社会和民主现代性的诸多法律之中”。从最初的堕胎是一种刑事犯罪,但如今被视作一种权利,法国人用了不到150年的时间,并且感到欣慰。中国虽然并不明确堕胎是权利,但在政策的强推下,同样的过程我们用了不到30年,并且走得更远,以致于政策外的怀孕成了犯罪。
虽然堕胎的残忍和血腥显而易见,这种从犯罪到权利的转变过程却充满了各种曲折,每一步都是一场属灵的战役,然而反堕胎阵营,或者说保守的教会力量却是败了又败,甚至许多基督徒都不免疑惑了。
从医疗性堕胎到胎儿不是人
关于堕胎争论的开始并不是因为医生们有意要发明一种堕胎手术。
1850年,当一位盆骨狭窄的妇女找到医生的时候,医生就面临一个选择:给她做剖腹产或是任由她顶着难产的风险。但在巴氏消毒法发明以前,任何的外科手术都是一项风险极大的事情,剖腹产就是死亡的同义词。所以他进而会面临另一个选择:做剖腹产拯救胎儿,让母亲受因发症致死,还是实行碎胎术,牺牲胎儿保护母亲。
因为医疗技术的发展,人类在此前没有选择之处产生了选择。但争议随之产生:堕胎是不是杀人?胎儿和母亲的生命是平等的还是不平等的?在人类生命面前,我们究竟有没有这种选择权?出现哪些症状可以为了治疗的目的而堕胎?谁来确定适用范围,是医生个人、医学会,还是法律?堕胎有没有违背医生“救人”的原则?堕胎是权利还是仅仅被容忍?医疗堕胎和非法堕胎如何界定?非法堕胎如何量刑?
从医疗性堕胎以科学理性、经验主义的方式被认可开始,在随后的100多年里,人类就像打开了一个潘多拉的盒子。“胎儿的生命和植物的生命一样”,“胎儿是无生气的肉团”之类为堕胎洗地的言论也在这时产生。胎儿不仅被处死,还遭到一些言论贬低。越来越多的症状被归入到可以实施医疗性堕胎的范围中去,一些医生也通过篡改病例而使非法堕胎逃脱了制裁。之后,堕胎与优生学的结合产生了纳粹式筛选胎儿的堕胎,马尔萨斯主义的出现,使得堕胎成为一种国家的经济手段,中国的计划生育政策便由此而来。
如果没有神,堕胎有何不可
1852年3月30日,在经过一系列的辩论之后,法国医学会将就医疗性堕胎的问题进行最后的表决。此前,代表天主教力量的两位医生发表意见说:人工堕胎是“违反上帝和人类法律的谋杀行为”,是对胎儿的一种双重谋杀,因为剥夺了他受洗的权利,而且这种行为直接来源于“某些唯物主义倾向的学派”,把人体看做是器官的简单组合,忽视了人是具有灵魂的,并强调在母亲权利与胎儿权利之间进行选择是荒唐的,因为生命权对所有人来说都是同样的。科学如果不收正确的教规约束,就会误入歧途,真正的科学本质上与上帝的律法紧密相连,不可分离。他们呼吁抵制这种会把法国引向“被科学知识伪装起来的野蛮状态”的危险理性。
他们的论述清晰而有力,然而作者随后评论说“他们的意见不是主流。在1850年,让科学衣服与宗教不过是怀旧者坚持的一个陈旧论题。”
是的,对于经过了“启蒙运动”之后的法国乃至欧洲来讲,宗教的确变得有些怀旧了。然而就在50多年以前,教会还能够通过提出“将实施终止妊辰的人逐出教会”来强制彻底压制这样的辩论。那时的人们把灵魂得救看做最首要的事情,当胎儿被引产下来时,第一件事情是先给他们紧急施洗,以免坠入地狱。但现在,人们不相信地狱了。至此,如果一个胎儿不被看做有上帝形象的生命,而父母又不愿让他出生,堕胎也没有其他的受害者,让一个原本就不是人的东西不成为人,有什么错呢?
马尔萨斯,一位懂经济学的牧师
《人口原理》是一本很薄的书,但它开创了人口学,是一切主张控制人口理论的基础。作者是一位圣公会的乡村牧师和经济学家——罗伯特·马尔萨斯。他的父亲丹尼尔·马尔萨斯是卢梭和休谟的好友,在1784年被剑桥大学耶稣学院录取之前,罗伯特·马尔萨斯一直是接受其父亲及其朋友们的在家教育。
他在《人口原理》中要表达的核心观点是:食物等生活资料的生产呈指数增长(1,2,3,4……),人口的数目却是能够以几何数增加(2,4,8,16……),所以人口增长过快必然导致贫穷和罪恶。为了防止贫穷和罪恶,就必须控制生育,特别是穷人的生育,因为他们将制造更多的穷人。这样看来,神在诺亚、亚伯拉罕和雅各都一无所有的时候对他们说“生养众多,遍满这地”就不是祝福,而是咒诅。
马尔萨斯尚且主张通过节欲来限制生育,但他那些被称为“新马尔萨斯主义”的追随者们则主张通过避孕实现限制生育,并且“让爱情摆脱对怀孕的恐惧,让妇女自己决定是否生育”。于是,生育与性行为的分离第一次有了这么崇高的理由,滥交成为一种具有浪漫主义情怀的生活方式。这成为女权主义和性解放的起源。
随后政治的力量搅入了这一趟浑水,当国家发生战争需要兵源时,政府就鼓励生育并打击非法堕胎,当国家没有这种压力,而生产成为压力时,堕胎就被默许,生命在这里被数字化,并且可以随意更改。
当末日审判的时候,这些无辜胎儿的血是否要归在这位马尔萨斯牧师身上呢?
反堕胎者的亏欠
从来没有人认为堕胎本身是好事,即使在医学已经足够发达的今天,堕胎手术仍然不可能有许多人流医院所宣传“梦里三分钟”般的美好体验。堕胎导致生理紊乱、心理抑郁以及众多后遗症的风险依然存在。但那些支持堕胎的人们相信为了更崇高的目的,堕胎自由是有必要的。比如“如果禁止堕胎,其实并不能消除堕胎,只会使那些怀孕的少女会去寻找不安全的黑诊所,到最后可能两个都丧命”,“由女性独自承担婚外怀孕的责任是不公平”,“现在生下来对孩子本身也不好,也是受苦”等等。
虽然其中的许多观点非常荒谬、自私和短视,但就这本书所显示的内容来看,反堕胎者们并没能很好地回应这些观点。支持堕胎者指责社会对妇女不公平,他们不过是年幼无知,这时候做母亲会毁了她的一生,他们使自己呈现出解放者和帮助者的形象,而反堕胎者们看起来更像是无辜少女的加害者,逼迫她生下自己不想要的孩子,独自承受被渣男遗弃的后果。这使得一个少女怀孕之后可能首先想到的是找那些支持堕胎者帮助,而不是一群冷酷的道德主义者。
道德主义的神学倾向使得天主教的医生们用洗礼抢救早产的婴儿,也使得一些极端的反堕胎者开始拿起枪来“替天行道”,枪杀做堕胎手术的医生。这让我更进一步来反思我们反堕胎的立场究竟在哪。
堕胎是杀人,但上帝有主权和恩典。如果没有这一确信,我们若救下了孩子,会使自己产生道德优越感;若是失败了,我们必然会对当事人产生仇恨或者生出自责,就认为别人的命运就完全掌握在自己手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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