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在将blacked黑与白jillian混合在一起的时候,人们会总是说白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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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雷一动不动地躺在床上,凝视着床头油灯中跳跃着的火光,好像在神游太虚。在这平静的外表下,他的脑中却在不停地大声呐喊着一个声音:“天啊,我现在该怎么办?!!!”  早在小学五年级的时候,高雷的班主任余老师就赞同高雷的父亲对这孩子的评价:“这孩子能够处变不惊,就是在他面前山崩地裂,他也会先分析一下形式,再决定做什么。”  余老师能赞同这个看法,是因为一次春游。当高雷和同学们坐的高空缆车因为故障意外停在半空中时,高雷既没有像一些孩子那样惊慌失措、大声哭叫,也没有像另外一些孩子那样吓得大脑一片空白,坐在那里呆若木鸡,而是拉住了虽然吓得满面泪水,但还稍有一点理智的班长吴丽丽。据吴丽丽后来回忆,高雷就像个没事儿人似的,用着毫无变化的语气对她说:“班长,你还能听到我说话吧?”在看到吴丽丽机械地点了点头后,高雷居然开始给她进行形势分析了:“我们困在这儿了。刚才停得很突然,估计是缆车出了机械故障。不过我们不用怕。现在车子没怎么晃,说明外面没有大风。只要我们坐好不动,应该没什么危险的。可是如果再让他们几个在车厢里乱跑,缆车晃起来,我们倒真的危险了。男同学我负责,女孩子你来,让他们坐下来,OK?发呆的不用管,让大家都坐下就行。”在吴丽丽的帮助下,他们很快完成了这个工作。等缆车修好,终于抵达山顶时,已经急得满头大汗的余老师却意外地发现学生们都乖乖坐在车厢里。除了几个女学生紧闭着眼睛缩在其他女学生的怀里外,倒没什么更难看的事情。后来余老师问高雷他是怎么想的,高雷对他说:“我们困住了。大家哭是没有用的;缆车车厢就那么一点点大,跑也跑不掉。既然如此,为什么不干脆坐在那里等呢?等,最多就是闷一点,不会比原来更糟糕;又哭又跑除了吓死自己,一点用都没有,还搞得车子晃,多危险啊。所以我叫他们能坐的就坐,害怕的就闭起眼睛不看外面就可以了。”自那以后,虽然高雷的学习成绩还是不能让余老师满意,但是他的副班长倒是一直当到小学毕业。  如果以后的人生就像高雷自己计划的那样,那么他和吴丽丽从那次缆车事件后越来越紧密的感情大概就会继续这么发展下去,从小学的好感到中学的早恋,然后是大学时期的校外同居,直至将来结婚生子;他也会在远洋大学毕业后加入这次暑期课外实习所在的南海沉船考古队,作为正式的船员继续在考古船上打捞南海数之不尽的历代沉船。但是,人生的变化永远比计划多……  就像现在,高雷就只能一动不动地躺在床上,凝视着床头油灯中跳跃着的火光,好像在神游太虚。在这平静的外表下,脑中却在不停地呐喊:“天啊,我现在该怎么办?!!!”  对高雷来说,人生的变化是从一盏油灯开始的。当他帮着海上考古队的陆队长分拣刚刚从一条沉船中打捞上来的物品时,一盏生满铜锈的油灯成了他和考古队友们的玩笑对象。能够从一条十九世纪的西方沉船上打捞起一个充满中东色彩的油灯,多少是个有点意外的收获。于是陆队长模仿着阿拉丁神话里的情节,做出个用布擦油灯的动作,然后开玩笑地说:“神灯啊,巨人啊,给我三个愿望吧!”他的举动当然引起了大家的一片哄笑,旁边的小赵抢过来说:“错啦!应该说‘芝麻、芝麻、快开门吧’!”旁边的人则群起讥笑他把阿里巴巴开山洞的咒语拿来乱用,接着其他考古队员们就一个一个地传递着,各自进行着他们负有创意的表演。等传到最后的高雷手里时,他做着鬼脸说:“你们前面都把能玩的都玩了,我还能干什么啊?总不成喊‘阿里巴巴’吧?那好,我就来阿里巴巴、阿里巴巴、阿里巴巴……”话音刚落,高雷就觉得一阵头晕目眩,随后就失去了知觉……  当高雷醒来时,他觉得自己好像以一种怪怪的状态处在一个怪怪的地方并且面对着一个怪怪的生物。如果让他按照自己的理解来解释的话,那就是“以灵魂出窍的状态漂浮在一艘外星飞船中的一个外星人面前”。虽然那个像外星人一样的生物说的语言他从来就没听过,但他还是十分惊异地发现,自己完全明白对方要表达的内容:“对不起!你无意中触发了我们一个机器的工作状态,所以来到了这里。我们正要安排上一个触发者的愿望,需要一个他的同类进行时空交换。现在你来了,我们可以完成转换了。你将进入上一个触发者所在的历史,但是要作为另外一个人,并且在你之前的历史年代生活。你还有什么要求吗?请在3分钟内提出,我们将尽量满足。转换马上就要开始了,我们已经等的太久了!”  在课外的时候,高雷也在网上看过不少YY的历史架空小说。他现在当然明白,自己有了一个项少龙一样的机会。这个机会不管他喜不喜欢,看来那个外星人一样的生物已经决定强加给他了。既然如此,还是抓紧时间好好想想要提什么条件吧。YY小说里主人公们的超人能力和超级艳遇好像都是神仙给的,估计外星人没那么好说话,会去管你以后那么长时间里的那么多事。那要什么条件呢?记得自己曾经嘲笑过那些YY小说,完全不注意现代和古代之间的生活、语言等障碍,也不管当事人是否了解所处的年代,真的要是发生了,恐怕主人公在另外一个时空的生活中寸步难行。毫无疑问,这些都必须要提出来作为条件。但是他这里刚刚想完还没开口(灵魂出窍状态下应该如何“开口”?),对方就已经回答:“明白了,我们尽量满足你的要求!”然后就又失去了知觉。等他再醒过来,就已经躺在这张床上了。  经过最初的震惊后,高雷终于定下神来,把他现在所处的环境做了一个简单的归纳:首先,现在的时间是日晚上,他所在的地方是美国弗吉尼亚州和华盛顿交界处的阿灵顿庄园。其次,他本人现在显然是在一个名为约翰.斯科特的白人男子身体里面。再有,就是他发现,那个大概是外星人的生物确实最大限度地满足了他的要求:他不仅可以拥有斯科特的身体,而且还拥有斯科特的记忆,在没有忘记自己作为高雷的记忆和能力的情况下,斯科特所经历的一切,包括他已经学习的各种知识和能力,以及斯科特生活中必须的英语能力,都已经成为高雷现在所拥有的身体的一部分。准确地说,他现在并不是侵占了斯科特身体的高雷,而恰恰相反,他现在就是约翰.斯科特!  
    在明确了自己已经变成斯科特这个事实之后,高雷进而了解了斯科特本人,以及他为什么会变成斯科特的原因。  斯科特今年19岁,父亲是一名在1848年美墨战争中战死的军人。由于母亲继父亲之后不到1个月就病死了,他和他的孪生弟弟大卫.斯科特就成了孤儿。美墨战争结束后,父亲的两个战友温福德·斯哥特·汉考克和罗·阿米斯达将他们从孤儿院中接出来,弟弟由他们带回密苏里州的圣路易斯的服役地点抚养,后来又随着他们两人服役地点的变化,去了加利福尼亚;而他自己,则被父亲的另外一个战友罗伯特. 李带走,托付给了同样是战友的汤马斯. J. 杰克逊。杰克逊是弗吉尼亚军事学院的自然哲学教授和炮兵战术教官,为人刻板严厉兼一贫如洗,但他同时也是位虔诚的教徒和优秀的军人。虽然抚养斯科特的花费大多数是家中殷实的罗伯特. 李提供的,但是杰克逊承担起了斯科特监护人的责任,不但负责他的生活,还经常亲自指点他的学习。在杰克逊的影响下,斯科特也考入了位于列克星敦的弗吉尼亚军事学院,并成为杰克逊的学生之一。杰克逊和李多年以来一直保持着深厚的友谊,因此,当听说李因为妻子病重而回到位于弗吉尼亚阿灵顿庄园的家中后,杰克逊让正在休暑假的斯科特带着自己的亲笔信前往慰问,同时也让斯科特像以往暑假一样在李的庄园里住一段时间,以便一方面让斯科特对出资抚养自己的李当面拜谢和学习,同时也能减轻一点自己的经济压力。  相对于杰克逊,罗伯特. 李的家境显然要好很多。除了他本人曾经是西点军校校长,现在是第二骑兵旅的上校指挥官外,他的妻子玛丽.卡斯蒂斯被认为是美国开国元勋华盛顿的曾孙女(注一)。岳父去世后,为他们留下了63个奴隶及其房产阿灵顿庄园。如果说现在还有什么能让李烦心的,大概除了妻子严重的关节炎之外,就是如何在执行岳父的遗嘱中尽可能地获利了。岳父的遗嘱虽然留给了他63个奴隶,但也同时要求在遗嘱生效后的5年内将他们全部释放。为了偿还岳父同时遗留下来的债务和修缮这个已经略有破旧的庄园,李决定充分利用遗嘱所给予的五年支配权,让人雇用这些奴隶们到邻近的农场以及有更多工作机会的维吉尼亚东部去工作,以资获利。这项决定使奴隶们感到不满,他们曾被告知在老主人去世后即可获得自由。这一做法同时也给李的名誉在上流社会里带来了一点点小小的损害。(注二)  对于斯科特的来访,李显然非常高兴。在读完了杰克逊的信后,李告诉斯科特,杰克逊希望他能在方便的时候对斯科特的军事能力予以适当的指点,但显然在他陪伴病榻上的妻子期间,这个工作难以完成。他安排斯科特先在庄园里住下,阅读他在美墨战争期间的战斗日记,并就自己感兴趣的问题予以发问。不过,在李的图书室里,斯科特不仅阅读了日记,还发现了一个放在角落里的油灯。李告诉斯科特,这个油灯是从一个墨西哥军官被缴获的行李中发现的,据那个军官说,里面隐藏着一个秘密,关系到传说中的阿里巴巴的宝藏。但这么多年过去了,李都没有发现这个油灯有什么特别的地方。当怀有浓厚好奇心的斯科特询问是否可以尝试做这个解密的工作后,李慷慨地将这个油灯送给了斯科特。经过几个晚上的无功而返,今天晚上,斯科特在又一次的尝试失败后,随口念了三句“阿里巴巴”,然后就失去了知觉。很明显,这就是高雷现在变成斯科特的原因所在了。  搞清楚了这些,高雷决定先认真分析一下自己的状况,然后再决定做什么。和那些YY小说的中的主人公们比起来,显然真的穿越时空后的他并没有什么旷世奇才。高雷不奢望在这个十九世纪的新大陆上学会什么法术啊、神功啊、性功能天下第一啊之类的YY能力,就目前来说,斯科特的外形还算英俊,作为军校生的身体也比常人强壮一点,这就已经不错了。但让人窝心的是,那些YY小说的主人公们或者回到秦汉唐明清,或者置身于武侠小说的世界,有些还YY到史前去了。总之大多数都进入了一个后世人可以大肆利用未来知识的环境中。但他现在所处的,居然是十九世纪的美国社会。他不仅对美国社会了解不多,对十九世纪美国的历史更是知之甚少。比如,罗伯特.李这个名字他就总觉得好像在历史课本上看到过,但却怎么想不起来和李有关的内容。不仅利用历史知识未卜先知的路被堵死了,就他现在从斯科特的脑袋里了解的情况,似乎除了一些高高在上的基础科学外,现在的美国已经完成了初步的工业革命,对于他这样一个在未来社会的普通人来说,能够在这个时代利用的科学知识好像也非常有限。他在后世是个航海学校的学生,但学习的都主要是基于二十世纪以后机械自动化基础上的航海操作能力,虽然原始的航海操作知识也学过一点,可那都是备用的皮毛,不用说,肯定没法和十九世纪的海员们相比。如果说有什么可以安慰的,就是发现自己作为双胞胎的一员,拥有某些双胞胎特有的特异能力。但这种能力能够给予他什么帮助,暂时还没什么把握。最后,高雷得出的初步结论是:就目前的状况来说,自己还是好好继续军校生斯科特的生活比较好。也许将来有机会的时候,可以利用一下自己作为高雷带来的中国文化知识。不过就他所知,这在十九世纪的美国来说,并没有多少正当的发挥空间。  “好吧,那就这样吧!”高雷对自己说,“我已经躺在那里想了几个小时了,还是让我先做好来到这里的第一件事情吧!”  要做的第一件事情是什么,高雷没花什么时间就已经想好了,那就是赶快将那个让自己时空交换的油灯收起来。如果不收起来,自己保不准什么时候又会在这盏油灯面前说出那个倒霉的“阿里巴巴”来,下一次说不定被交换到一个更糟糕的时空里去,他可不想尝试一下自己的运气到底有多好。于是他立即起床,将那盏油灯用一块厚厚的布包起来,收进了自己的行李箱。等到回列克星敦的时候,他可以在路上将这个古怪的东西藏到一个隐秘的地方,或者干脆扔掉。至于哪个选择更好,他还有的是时间去考虑。  刚刚收好油灯,还没来得及将行李箱放好,门外传来了一阵杂乱的奔跑声音。他走到门口听了一下,似乎是华盛顿战争部的人送信过来,有急事找李。黑奴佣人们手忙脚乱地安排客人到客厅等待,又去叫醒李中校。接着,就是李急促的下楼声音,以及和客人的交谈。他们交谈的声音不大,高雷听不清具体的内容,但语气似乎非常紧张。仅仅一分钟不到,就听到李以坚决而清晰的语气说:“明白了,我立即出发。请稍等几分钟就好。”接着就是李上楼的声音。当高雷发现李是直接走向他的房间后,连忙跳到自己的床上,吹灭了油灯,装成还在睡觉的样子。直到李那急促有力的敲门声响起,他才装成刚刚被叫醒的样子走去开门。  门开了,李穿着睡袍站在门外。这是高雷第一次面对面地见到了李。作为52岁的老人,李的头发已经有些花白,但梳理得非常整洁,同样是白色的络腮胡就像许多经典的老船长形象一样浓密挺拔;他的身材并不是很高,但站立时挺直的腰板散发着军人的气质;虽然刚才急促的敲门声已经说明事情紧急,但在他一贯的沉稳下,语气依然简洁平静:“斯科特,战争部征召我去处理一起紧急情况。我想带着你一起去,也许这个经历会对你有些益处。你赶快收拾一点必要衣物,越少越好,不足的我们可以在路上补充。我们5分钟后出发,路上我再和你详细解释。现在我先去和我太太道别。5分钟后楼下见。”说完拍了拍斯科特的肩膀,然后转身走向他自己的卧室。  高雷(也许我们现在应该称其为斯科特)赶快去打开了还没放回柜子里的行李箱,从里面拿出些不必要的衣物,但留下了已经包好的油灯。他迅速穿好了自己的衣服,拎着行李箱向楼下走去。斯科特的军校生活显然有其优势的地方,以上事情他只用了两分钟就完成了。  在快步下楼的时候,他的脑子里不停地在想,是什么样的紧急情况呢?李现在是在家休假,需要召集他去处理的事情显然非常紧急。以他作为高雷的脑子来判断,这个紧急情况显然要么和李有关,要么就是难度比较大,需要李作为上校指挥官的能力才能处理,也有可能就发生在附近,所以征召李比较方便。但无论是因为什么原因,都说明事情的紧急程度是不一般的。  当他走到楼下,客厅里的挂钟已经是凌晨2点多钟了。楼下门廊处,一位显然是战争部传令兵的军人已经站在那里等待。待李中校也拎着一个小小的行李箱下楼后,三人登上了早已停在门口的一辆军用马车。马车开动后,李对斯科特神情严肃地说:“我们现在要去处理的,是一起恐怖袭击。”  注一:美国人对于罗伯特·李总是心存好感,除了他品质高尚,仪容华贵,是一位优秀的军事家外,还因为他被很多人看作是美国开国元勋乔治·华盛顿的继承人,乔治·华盛顿与寡妇马撤·丹德里奇·卡斯蒂斯结婚后没有子女,马撤与已故前夫所生的儿子约翰·帕克·卡斯蒂斯在华盛顿家中长大。独立战争中,约翰·帕克·卡斯蒂斯是华盛顿的副官,陪同华盛顿作战,战争结束后不久,卡斯蒂斯便去世了,他两个最小的儿女由乔治和马撒抚养,3岁的女孩不幸夭折,当时只有几个月大的男孩乔治·华盛顿·帕克·卡斯蒂斯被华盛顿夫妇抚养长大,有人便认为他是华盛顿的继承人。乔治·华盛顿·帕克·卡斯蒂斯23岁结婚,在波多马克河西岸建造了自己的家,命名为阿灵顿。他的女儿嫁给了罗伯特·李,她在后来的作品中,称她父亲为“乔治·华盛顿收养的儿子”,因此,那些早期的华盛顿传记作者才会有领养子一说。其实,华盛顿并没有收养这个孩子,他只是指定乔治·华盛顿·帕克·卡斯蒂斯为被监护人。尽管如此,人们出于对华盛顿的崇敬还是愿意相信卡斯蒂斯是华盛顿的继承人,因为他们不能容忍华盛顿无后这一事实,即使华盛顿的血统不能延续,他的名字也要延续。当时的美国社会也确实是这样对待卡斯蒂斯的,他在去世前也要求女儿以华盛顿的名字为她的儿子命名,当表现优秀的罗伯特·李展现在世人面前时,他们更加愿意为华盛顿能有这样的继承人而自豪,他的离去使更多的军官回到南方。  注二:李最后遵守岳父遗嘱的要求,于5年后的最后截止日期到来前释放了所有63名奴隶。
    当高雷听到“恐怖袭击”这几个字时,吃惊的程度并不亚于刚才发现自己已经变成了斯科特。以他在二十一世纪的经验来说,恐怖份子似乎应该是冷战之后的社会产物。慕尼黑、别斯兰、911……当然,以他同时拥有的斯科特的知识来说,这个年代也有恐怖份子,但似乎都只在几年前的“流血的堪萨斯”事件中有所听闻。所谓“流血的堪萨斯”事件,是指1855年,因为在新成立的堪萨斯州是否可以允许奴隶制的问题上需要一个决定,蓄奴派和废奴派的力量分别组织短期移民进入堪萨斯州,意图影响这个新成立州的州议会大选结果。后来,双方的移民团体逐渐发生了一连串的暴力事件,也有一些没有人宣称负责的暗杀事件。其中最恶劣的,是蓄奴派的700名武装人员开进了劳伦斯城,捣毁了两家废奴派报纸编辑部,焚毁了废奴派“州长”官邸,并抢劫商店后,作为报复,5个蓄奴派的移民在某个船舱里被人用大刀残忍地砍下了脑袋。虽然没有确凿证据,但南方蓄奴派的人都认为这是一个狂热的废奴主义者约翰.布朗干的。在双方的互相指责中,又爆发了一连串的小型游击战。最后,事件被新州长吉尔以武力加劝说的方法逐渐平息。在那个人们的思想还算淳朴的年代来说,“流血的堪萨斯”事件中发生的这些暴力行为,已经足以被称为“恐怖袭击”了。但传说归传说,斯科特从没有见过一起真实的恐怖袭击,这和高雷在二十一世纪能够看电视直播的911事件来相比,斯科特显然对“恐怖份子”这个形象没有一个具体的概念。因此,当李表述他现在要去处理一起“恐怖袭击”后,无论是作为高雷还是斯科特,他的反应都是十分震惊的。  李显然意料到了他的吃惊,于是继续向他解释事情的来由:“昨天晚上,哈珀斯渡口的联邦军火库遭到了一伙暴徒的袭击。领头的好像是那个在堪萨斯砍了五个人脑袋的约翰.布朗。他们夺取了毫无防备的军火库、兵工厂以及来福枪厂,然后到周围的庄园释放并鼓动黑奴加入暴动。在当地民兵截断了他们的退路后,他们扣押了军火库的管理人员为人质,要求政府宣布全国蓄奴非法,不然就连同人质和弹药库一起引爆。后来他们还扣押了一位前往谈判的人士。那人是李维斯.华盛顿,也就是国父乔治.华盛顿的曾外孙,同时也是我妻子的外甥。战争部紧急征召我去平息这次事件,因为我是附近军阶最高、同时也有实际军事经验的军官。他们希望是由政府派出的军队来解决此事,而不是由当地的民兵施以私刑。这是和平时期难得的一次军事行动,所以我决定带你一起去。你到时只要跟在我身边注意观察和学习就行了,作为一个还没毕业的军校生,不要直接参与危险的行动,那些就交给军队去做吧。”  高雷点了点头,当他的目光落到李的身上时,想起了一件重要的事情:“先生,您好像没穿军装,这对执行任务没有影响吧?”  “来不及了,孩子”李叹了口气说:“时间紧急,我来不及换军装,随便换了件便衣。詹姆斯·布坎南总统听到消息后,担心由蓄奴派组织起来的民兵一旦发动进攻,对方可能会采用同归于尽的极端手段。如果此事死伤过多,可能会激化蓄奴派和废奴派之间的对抗情绪,以至于事件演变为全国性的战争。他已经命令90名海军陆战队前往那里,到时由我指挥他们来结束此次事件。为了尽快到达,我们到前面的路口后,要离开大路,骑马抄近道。会有两匹马等着我们,我们基本没时间换衣服了,时间现在对我们非常宝贵。”  果然,当马车到达前面的路口时,一位骑在马上的军人已经带着两匹配好马鞍的军马等在那里了。李和斯科特连行李箱都来不及拿,就下车上马,跟着这个领路的军人赶向哈珀斯渡口。马车则另外走大路前往哈珀斯渡口。  一开始,高雷还不太肯定斯科特的骑马技术是否像他本人脑袋中认为的那么好,但在策马狂奔中,他欣喜地发现斯科特的骑术还是不错的。虽然晚上比较黑,走的路也是陌生的小路,路况也不太好,但他丝毫没有落在那两位现役军人的后面。看来李对斯科特的骑术也是有信心的,否则也不会放心让他骑马跟着赶路。既然骑马的问题解决了,高雷就有时间在马背上好好考虑一下他即将面对的“恐怖袭击”了。  在做学生的时候,高雷对高中历史并不太感兴趣,兼之自己读的是理科,世界历史的大多数内容考完试后没两天就忘记了。刚到这个十九世纪的时候,虽然觉得罗伯特.李和约翰.布朗的名字似乎以前在书上读过,但他们具体是因为什么原因上了历史课本,对高雷来说已经没有什么印象了。现在,这一串突如其来的事情让他记起来,约翰.布朗之所以被记入历史课本,是因为他曾经发动过一次以解放奴隶为目的的武装起义,并且因此牺牲。但这次起义的时间和过程,以及最终布朗是怎么死的,高雷已经完全想不起来了。所谓“书到用时方恨少”,现在高雷就对以前没有好好学习世界历史后悔莫及。不过,从刚才李告诉他的内容来看,约翰.布朗确实在废奴的手段上采用的是武装暴动的方法。但这次被称为“恐怖袭击”的事件,就是布朗的那次“起义”吗?如果是这样,李前去镇压一次为解放奴隶而发动的起义,是否拥有道义上的合理性呢?从斯科特的知识来看,不论布朗的目的和主义是什么,在弗吉尼亚州的法律还承认奴隶制是合法的情况下,使用武力袭击联邦军事设施、释放并带走他人作为合法财产的奴隶、扣压人质并威胁政府改变奴隶制,都是严重违反联邦法律和弗吉尼亚州法律的行为。李奉政府命令镇压此事是军人职责所在。但现在对高雷来说,更头痛的问题是,既然李是这次镇压活动的负责军官,那么他是因为这次事件而被记入历史课本的吗?虽然李在历史课本上的事情已经不记得了,但他很有把握,李和布朗在历史课本中并不是在同一章出现的。看来,要么是李没有完成这次镇压任务,要么就是令布朗最后致死并载入史册的那次起义还未到来。否则,一次伟大起义的领导人和镇压者不可能后世不同时出现在历史的记载上。  如果让布朗永载史册的那次起义尚未到来,那么这次的情况很可能是布朗曾经发动过的武装暴动中的一个,而李也完成了他的任务。也只有这样,他们两人才会不在后世的历史课本的同一章中出现。自从在来到这个时空继承了斯科特的身体和思想后,高雷同时也继承了斯科特对李的那一份感恩之心。因此,他既不愿意自己的恩人成为镇压和杀死反抗奴隶制的英雄的凶手,也不希望李因为执行任务不力而受到上级的斥责。现在有了这个分析和推论,高雷的心里就踏实多了。  
    一夜的策马狂奔后,三人在早上到达了哈珀斯渡口。  哈珀斯渡口位于波托马克河和谢南多厄河汇合处,高山环抱,不但是弗吉尼亚的重要渡口之一,同时也是一个天然的战术陷阱和军事要地。当李一行到达联邦军火库时,90名由格林中尉带领的全副武装的海军陆战队军人已经在那里等候他们了。当他们获知李是负责这次行动的军官后,一个大约三十多岁、留着长长的络腮胡须、穿着华丽外套、头戴高档礼帽的男人向李行了一个标准的军礼:“堪萨斯第一骑兵团骑兵中尉詹姆士·埃韦尔·布朗·斯图亚特向您报告!我受战争部紧急征召,负责在本次行动中与格林中尉一起协助您,并听从您的指挥。请下命令!”  “稍息,中尉先生”李上下打量了一下这个同样穿着便服的临时搭档,显然对他这身的华丽装束有点意外:“我听说过你,斯图亚特中尉。你在堪萨斯边境剿匪方面的战绩即使在华盛顿也有人提起。你也是被紧急征召的?来这里多久了?现在现场情况如何?”  “报告上校,”斯图亚特以标准挺拔的军人站姿站在李面前,响亮地回答到:“我是今天凌晨得到命令的,早上5点到达现场。经过昨天晚上当地民兵的封锁和攻击,现在暴徒已经被驱赶进了军火库的消防站内。根据昨晚抓到的暴徒供认,他们共有18人,包括约翰.布朗和他的四个儿子。昨晚他们从周围的庄园又鼓动了几个黑奴加入,但经过一晚的交火,已经有五人被打死,两人被捕,另外有几个人逃跑。被打死的人中包括布朗的两个儿子,当地人和民兵也有三个被打死。现在消防站内除了布朗和不超过5个暴徒外,还有1名军火库的管理人员、周围庄园的11个白人平民和李维斯.华盛顿先生被作为人质扣压。消防站的周围通道都已经被本地民兵封锁,早上我到达后已经接管了这里的指挥,并下令他们不得继续攻击。现在您到了,格林中尉和他的海军陆战队的队员们也到了,请您接管这里的指挥,并向我们下达您的命令。”说完,斯图亚特又优雅地行了一个标准的军礼。  “很好,斯图亚特中尉”,李还了一个军礼,“你的处置非常正确。接下来的事情应该由我们正规军来完成。请先带我去看看消防站的地形,并且顺便说说你打算如何解决这件事。”随后,这两位穿着便装的军官走向消防站周围的一个高地,边走边谈,高雷也跟了上去。  “上校,我觉得此事如果能够以和平方式解决,将是最好的结局。消防站本身有良好的视野和坚固的外墙,如果我们以密集的火力射击压制对方,也许在冲入房间的时候会误伤人质。”斯图亚特侃侃而谈,三人已经走到了消防站对面的一个距离大约80码处的高地,“当然,对此我们也必须做好最坏的打算。您看,正对我们现在所站高地的方向有一个正门,这扇门是用橡木做的,非常结实,两边还各有一个窗口。如果考虑到对方只有不到6个人,大部分带伤,另外还必须分出一个人看守人质的话,他们所有的人都在看守大门和窗口了。那里,消防站的另一面,有一个已经被封死的后门。我刚才找人问过,那扇门是在外面用铁条和木板封死的,里面正好被一个工具柜遮住,不那么引入注目。如果能够吸引开里面的注意力,我们也许可以在不惊动他们的情况下借着后面那片灌木丛的掩护潜到那里,用工具解除外面的封堵物,然后撞开那扇门,以最快的速度冲进去,趁里面的人反应过来之前,用刺刀解决这场战斗。”  “很好,斯图亚特中尉,你的想法不错。”李点了点头,“请等会儿给我一个详尽的计划,也许我们会用到它。但是在此之前,我还是希望能够说服布朗放下武器,以和平的方式解决这场危机。当然,你我都清楚,即使布朗同意投降,因为他们已经打死了三个人,恐怕最后法庭的判决还是会非常严厉的。我希望他能将释放人质视为获得轻判的一个机会。”说完,他停顿了一会儿,然后郑重地对斯图亚特说:“中尉,你知道,人质当中有我的亲戚。我比这里的任何人都希望所有的人质都能够得到安全。即使抛开这一层,你也能够理解,就目前的形势来说,这件事中死去的人越少越好。任何血腥的结局都会引发难以预料的政治后果。在华盛顿,蓄奴派和废奴派的议员们正打算在即将开始的新一届议会中进行比以往更激烈的争吵。如果在这个时候,这件事情以更多人的丧命来作为收场,你我也许会被那些政客们当成交火的靶子。因此,无论与公与私,我都希望尽量尝试劝降布朗,减少不必要的伤亡。”  “明白了,上校,我立即去制定详细的进攻计划。在此之前,我会让他们继续喊话劝降。我下去了。”说完,斯图亚特转身离去。  李又出神地看了一会儿,忽然转过头来问高雷:“斯科特,说说你的看法,我想看看杰克逊教会了你一些什么。说吧,把你能想到的都说出来。有时候,我们这些老家伙只能看到眼前的一点东西,而年青人则有更丰富的想象力和更开阔的思路。也许你能给我一些意外的惊喜呢。”  高雷踌躇了一下。二十一世纪的高雷并不是一个军事爱好者,虽然他也对高新武器有兴趣,但那充其量是对战斗机和舰船漂亮外形的欣赏而已。就他现在拥有的斯科特的知识和能力来说,军校生的经历也许对此有更多的优势。可斯科特毕竟只是一个军校的学生,他对军事方面的掌握不可能比已经经历过实战的李和斯图亚特更加高明。但是高雷也明白,他作为斯科特,跟随李来到这里不是来看热闹的。李是希望利用这个和平时期少有的军事行动来锻炼他的军事能力,这同时也是杰克逊希望李能直接指点斯科特的地方。自己两个监护人的热切希望和倾力指点,不是等着他以无所作为来作为回报的。另外,刚才斯图亚特对布朗一方情况的介绍也让高雷定了心:除非写历史课本的人脑子进了水,否则一次只有18个人发起的暴动,是无论如何也算不上什么“起义”的,更何况还是为了推翻奴隶制这样重大的事情。看来,约翰.布朗的最后一战确实还未到来。那么自己无论提供什么建议,最后的结局都会是布朗的逃脱。既然如此,何不让自己的抚养恩人高兴一下呢?  稍微想了想,高雷觉得他还是能够从二十一世纪的警匪片里借鉴些有益的东西:“我认为斯图亚特中尉的进攻思路已经是当下最好的武力策略了。我暂时还想不出比这更好的办法。但是我觉得如果我们真的要使用这个办法的话,有些问题必须要注意。”  “哦?哪些问题要注意?”李用热切的眼光注视着他。  “主要是配合问题”高雷本想说“协同”这个词,但是他发现斯科特的英文词汇里似乎找不到一个能完全对应上的单词,于是就用“配合”代替了:“那个后门的封堵物到底要化多少时间来解除现在我们不可能预先知道,但这是个非常重要的问题。因为负责引开暴徒注意力的人不可能维持太长时间。如果在暴徒起疑之前后门还没有准备好的话,整个行动都有暴露的危险。所以,我们最好在行动之前就能掌握解决后门所需的时间。另外,当后门的封堵物解决之后,如何让前后门的单位同时行动也是一个关键的问题。他们双方无法相互看见,必须找个办法让他们可以在同一时间采取行动。否则,进攻时间上的前后差异也许会造成更大的损失。”  “说得好!斯科特。”李显然非常满意这个年青人的回答。“你注意到了一些关键的细节。这很好。有的时候,一个看起来不错的计划会因为忽视了关键的细节而一败涂地。但你能注意到这些,这是一个很好的优点。有没有解决这些问题的办法,如果有的话,我想现在就听到。你还能够给我更多的惊喜吗?”  高雷心里暗舒了一口气。看来这次能够将后世的知识用到一点了。当初看警匪片的时候,并没有想到会有一天从中得到这么重要的帮助。现在,是到了发挥自己从二十一世纪带来的知识的时候了:“如果最终决定武力解决,我们可以在行动前数小时就开始派人潜到后门那里。人数越少,被发现的机会越少,最好是一个人。他慢慢地、小心地、一点一点解决后门的封堵物。不用完全清除,只要能够将之进行预先处理,等真的行动时有把握短时间清除即可。等他准备完了,就可以开始派人转移对方的注意力了。至于行动时的前后门单位的联络问题,可以派人站在两边单位都能看到的地方担当联络人。当后门准备完毕后,就打个手势通知联络人,联络人再打个手势给前门的单位。前后门的单位从联络人打手势的那一刻开始计时,事先约定多少秒,然后同时开始行动。我想这样大概能够比较好地解决配合的问题。”  “很好,斯科特!”李的眼中闪着兴奋的光芒。对于抚养了10年的斯科特,自己和杰克逊还是寄予了不少期望的。作为初出茅庐的军校生,斯科特今天的表现证明其将来有希望做出更大的成绩。就如父母见到自己孩子表现出色一样,李也因为斯科特的表现兴奋不已。“把你的想法再好好推敲一下,等会儿斯图亚特中尉完成计划后,也许你可以和他一起讨论一下如何加入你的想法。我相信他也会对此感兴趣的。”
    午饭的时候,李带着斯科特和斯图亚特一起研究了后者早上写出的攻击计划。斯图亚特对斯科特的补充提议也很赞同,三个人一起讨论了各种行动的细节方案。在如何隐蔽地事先处理后门方面,斯图亚特提议让一个力气较大的熟练工人带上一把大工具钳潜到后门,然后配合正面有规律的军鼓和开枪声,将后门木板上的铁钉和铁条逐个钳断、拔出。不过,三个人都同意不到万不得已,不采用主动进攻。况且从俘虏那里得知,布朗等人并没有携带食物。拖下去对布朗等人更加不利。只要他们离开消防站,在室外误伤人质的几率就会降低许多。  周而复始的,每隔几分钟就一次的劝降还在继续着。这也符合高雷的期望。这么拖下去,布朗在饥渴交加下必然会选择突围。到时就有可能发生布朗逃脱,但人质获救的结果。即使可能有偏差,高雷也会伺机制造一些让布朗逃脱的机会。总之,布朗的最后一战既然还没有来临,让他生还逃脱就不算干扰了历史。但问题是,直到晚上10点,他们还是完全看不出布朗有突围的迹象,这不禁让他有点心急。难道布朗会打地道不成?  令高雷担心的意外终于发生了:晚上11点钟时,一匹快马带来了华盛顿方面新的指令。布坎南总统显然已经失去了耐心,他要求李在明天早上8点前结束这一事件。现在,李和斯图亚特已经没有选择的余地了。  按照斯图亚特采纳了斯科特的意见后修改的计划,正对消防站方向的士兵开始每隔一分钟就猛敲一阵军鼓,并随便放几枪。与此同时,一个身强力壮的当地技工借着夜色的掩护,沿着灌木丛偷偷潜到了消防站的后门,并且在每次军鼓大作的时候就钳断一两颗铁钉和铁条。到凌晨5点,天边开始出现一线曙光时,技工向他们做了个手势,表示他已经准备好了。于是,斯图亚特向李请示,是否可以开始最后的行动。李点了点头。但随即又叫住了准备转身离去的斯图亚特:“再等等,让我再观察一下消防站的情况。你先去准备,等会儿得到我的直接命令后才可以开始行动。”李随后走向了那块高地。高雷连忙跟在他的身后。但当他们到达昨天李和斯图亚特观察消防站的位置时,李却丝毫没有停下来的意思,还在继续向前走。这可把高雷吓坏了。以他作为斯科特的军校知识来说,当时普遍使用的滑膛步枪虽然在50码外就很难控制精确落点,但80码距离上打中目标的事情还是偶尔会发生的。李向前靠近的举动显然是冒险的。  “上校,请停下不要再向前走了!”高雷急忙上前拉住了李:“您靠得太近了!太危险了!请离开敌人的枪口远一点!”  “放心,斯科特。”李镇定地回答:“他们都不是职业军人,60码之外打中目标对他们来说是很困难的事情。”说完,他又向前走了几步,在离消防站不到70码的地方停了下来,仔细观察对面的情况。  高雷不得不跟着走了过去。虽然李说得有道理,但高雷还是在心里担心,一旦发生对方射击的情况,自己是否应该挡在李的身前。一方面,作为完全继承斯科特思想和记忆的他,对李的感情是深厚的;但另一面,他并不希望自己刚刚进入另一个时空两天不到,就要面对死亡的威胁。生命,对于他这个刚刚十九岁的年青人来说是格外的宝贵。  俗话说“怕什么就来什么”。就在高雷心里七上八下的时候,消防站的窗口里伸出了一支步枪,枪口明显指向了李。就在那一霎那,高雷发现他身体里斯科特的思想占了完全的上风!他像个疯子一样扑向李的身前,希望能够在对方射击之前赶到。但与此同时,他也十分清楚,如果对方真的打算射击,他根本来不及挡住李。就在这电光火石的一瞬间,消防站里有一只手按下了那已经瞄准了李的枪口!  当高雷强拽着李回到斯图亚特面前时,斯图亚特还没有从刚才看到的险象中恢复过来。他隔了好几秒钟,才向李轻轻地嘟囔着“您太冒险了”之类的话。不过,最后他总算想起了自己的职责,向李汇报一切都已准备完毕。李只是平静地说了声“开始吧,中尉。”  斯图亚特举起了一面白旗,走向消防站。当他来到门口时,门开了一条缝,有人在里面拿枪对着他。他拿出李上校给他的一纸文书,宣读起来:“合众国陆军上校罗伯特.李要求消防站里的人立即投降。李上校无比坦率地指出,你们是无法逃跑的;如果不得不使用武力捉拿你们,那么他将无法保证你们的安全。”一个男人的声音从房子里面传来:“我是约翰.布朗。请转告李上校,这样的条款是不能接受的。我要求我的人全部安全地撤离哈珀斯渡口,包括已经被你们抓住的在内。”斯图亚特说:“对不起,这不可能。”随后,他俩开始争执起来。  这时,高雷注意到,在消防站的另外一边,十几个身材高大的海军陆战队员在格林中尉的带领下,端着上了刺刀的步枪,开始绕过灌木丛,向后门潜去。  消防站的这一边,谈判很快就接近了尾声。斯图亚特最后又问道:“你准备投降吗?”  “不,我宁可死在这儿!”  斯图亚特摇了摇头,只好转身退去。这时,按照计划,其余的几十海军陆战队士兵开始分成几个小队,大张旗鼓地在消防站看得到的地方开始集合,喊口令,检查枪支,然后面对消防站,在距离80码的地方排列成射击队形,装填好子弹,做出一副准备进攻的样子。三支步枪从窗口伸出来,瞄准了他们的方向,准备在他们冲锋时作最后的决战。忽然,斯图亚特在侧面的土坡上挥动了三下他的帽子——这是事先约定的暗号,行动开始了!  只见那几十名陆战队士兵在带队军士的指挥下,分成前后两排,依次向消防站射击。由于距离太远,只有为数不多的一些子弹打中了窗口和门。里面有一个男人立即开枪还击,一个陆战队士兵的帽子被打落,吓得那位士兵脸都白了。高雷和李看到这一幕不禁一阵后怕——以这一枪的准确度和射程来看,如果刚才瞄准李的那枪由此人打响,李恐怕凶多吉少。  就在双方对射到第6个回合的同时,在后门的海军陆战队员们借着枪声的掩护,用强壮的身体一下子就撞开了已经清除了封堵物的后门。李和高雷用望远镜从窗口看到,格林中尉手持军刀率先冲了进去。一个身材瘦高的男人想调转枪口,被格林中尉抢先刺中了他的肩膀;那个刚才打中士兵帽子的人则反应较快,开枪打倒了一个冲到面前的陆战队士兵,另一个士兵跨上一步,将刺刀捅进了他的胸膛。其他人还来不及作出什么反应,亮晃晃的刺刀已经对准了他们的要害,于是只能放下武器举手投降。整个过程干净利落,前后连8分钟都不到。高雷从望远镜里看到,格林中尉冲他们做了个手势,又指了指被他刚才刺伤的那个人。这表明,那个人就是约翰.布朗。  高雷的脑袋里“嗡”的一声,顿时就傻了眼——约翰.布朗被活捉了?!!!这实在是意外中的意外,完全超出了他的预计。天哪!那接下来的历史要怎么写?!!
    当高雷跟随李和斯图亚特进入消防站时,约翰.布朗仍然在刺刀的包围中坐在地上。他的一只手紧紧抓着地上一个已经死去的年轻人的手,另外一只手则按在自己的伤口上。他的其他同伴或站或坐,身上都有受伤的痕迹。刚才被刺刀捅倒的那个人显然已经死去,在他尸体的不远处,被他开枪击中的那个海军陆战队士兵躺在那里,有人正在用他的帽子盖住他的脸。显然,这位士兵是本次行动中军方唯一的牺牲者。  和被解救出来的李维斯.华盛顿交谈几句后,李走向布朗,在他面前蹲下来,指着那个年轻人轻声问到:“布朗先生,这人是谁?为什么你还抓住他的手不放?”  “他是我的儿子,是我被你们打死的四个儿子里面最小的那个。”布朗冷冷地回答他。  李叹了一口气,把帽子摘下放到胸前:“这真是个不幸,布朗先生。我已经要求他们尽量减少伤亡了。”然后李指了指躺在另一边,刚才被人开枪击中的那个陆战队员,显然他已经死了:“他们还那么年轻,布朗先生,你不觉得这一切实在是没有必要吗?”  布朗一下昂起了头,在猎人般散乱的卷曲的长发后面,他的眼睛里喷射出了一团炙热的火焰,整个人都显出战斗的姿态:“你是谁!你有什么资格评论他们死得是否有价值?你能对此负责吗?”  “我能。布朗先生。”李没有退缩,而是以冷酷而坚定的眼神回视布朗,但语气仍然保持平静:“我是本次军事行动的指挥官,陆军上校罗伯特.李。”  布朗带着一丝嘲笑的口吻对李说:“你就是罗伯特.李?哈哈……真有意思!”  “有什么可笑的地方吗?”李皱了皱眉头。  “可笑!当然可笑!”布朗放声大笑:“你知道吗?今天早些时候,我制止了我的同伴向你开枪!”他用刚才捂着伤口的手指向地上的一具尸体:“看那里,李上校。那里躺着我的战友亚当斯。他是我们最好的射手!他前天晚上甚至打中过100码外的火把!今天早上他本打算向你开枪,但被我制止了。”  “为什么?”李紧盯着他。  布朗反而将目光迎上来,对视着李的眼睛:“因为你穿着便装,而我,从来不向手无寸铁的人开枪!”  双方的目光和身体仿佛在那一刻凝固,足足有几秒钟都没有动。然后,李用清楚而缓慢的语气问:“如果现在再给你一次机会,你会制止他吗?”  “会的,我还是会制止他的。”布朗坚定地回答:“那是我的原则,我决不会背叛我的道德和原则。即使上帝再给我一次机会,我也不会改变我的决定。包括这次暴动!”  李又看了他一会儿,然后慢慢站起身来,转身对格林中尉说:“格林中尉,请你派人将死去的人安顿好,并且要他们注意给死者以足够的尊重。再请你找个医生过来,布朗先生有权得到必要的治疗。”格林中尉领命而去。斯图亚特则独自站在一旁,饶有兴趣地检视着刚刚从死去的亚当斯身边捡起的那支步枪。  就在这时,外面传来了一阵吵闹声,中间不但夹杂着“杀死他”、“我们不需要法庭和审判”之类的咒骂和怒吼,还有金属和木头相撞的声音。高雷连忙向窗外望去,只见一群当地的民兵挥舞着枪支和棍棒,在和外围拦阻他们的士兵争吵。士兵们逐渐拦阻不住,又不敢向人群开枪,愤怒的队伍离消防站越来越近。显然,当地民兵对布朗扣压人质和释放奴隶的行为无比愤怒,他们已经不打算把对布朗的惩罚留给法庭来执行了。  前面没有意想到布朗会受伤和被捕,高雷在心里是有一丝歉疚的。现在,他已经不敢保证事情会按照历史课本上的记载发展下去了。既然一次小小的武装袭击都会演变成布朗被捕,那么说不定一群冲进来的民兵就能让布朗永远没有机会“在起义中牺牲”。当然,刚才他也想到过,就算布朗被捕,只要能再逃脱,还是有机会上演武装起义的一幕。但是如果现在让那群愤怒的当地民兵冲进来,恐怕布朗马上就要命丧当场,这可是再没机会产生变数的。事不宜迟,高雷立即叫李注意外面。  李看了看外面,略微想了一下,然后命令在消防站周围的士兵都集合成4个小队,两个小队排成纵队,两个小队排成横队,组成了一个中空的正方形。然后带着布朗等被捕的人和解救出来的人质,走进方阵的中间。在这个士兵组成的方阵的保护下,一行人通过了愤怒的人群,走到了附近作为临时指挥所的房子里。这里原本是军需管的办公室,格林中尉和医生已经在那里等待了。  待士兵将布朗在椅子上绑好后,李要求除斯科特之外,包括医生在内的其他人离开,但把医药包留下。等房间里只剩下他们3人时,李对高雷说:“斯科特,把医药包拿来,我要帮布朗先生包扎伤口。”  高雷知道,布朗在听到这句话时一定和自己一样大吃一惊。但是作为斯科特,他只有赶快将医药包拿到布朗旁边打开。李一边从医药包里面拿东西,一边说:“布朗先生,你没有大出血,看来没伤到血管。虽然我不是专职军医,不过在墨西哥战役期间,我给很多像你一样伤口的战友包扎过,我本人也负过伤。我保证,就这方面的水平来说,我不比一个真正的医生差多少。”  布朗一声不吭地看着李动作熟练地取出药物和器材,开始为他涂药和包扎。直到李在包扎上打好最后一个结,布朗才问他:“为什么?你完全没有必要为我做这些的。”  “作为对你拦下那一枪的感谢。布朗先生。”李回答。“你我都清楚,过了今天,我将再也没有机会就此事向你道谢了。因此,我觉得这对我来说,是必须做的事情。”  布朗对李凝视了一会儿,然后说:“好吧。如果是因为这样,我接受。”  李长叹了一口气,然后站起身来说:“那么,就这样吧,布朗先生。等州政府的人来到,我将把你移交给弗吉尼亚州的司法机构。而我,也已经完成了我的任务,是该回去的时候了。我想,在审讯你的时候,他们也许会叫我出庭作证的。我们到时候再见。”  “到时候见。”布朗也叹了一口气。“等到了法*,你不必再为我拦下的那一枪做什么了。我们都做好自己的事情就可以了。这也是我所期望的。”  “好的。那么……”李戴上了自己的帽子:“再见了,布朗先生。”然后带着高雷走出了门口。
    门外,愤怒的当地人还在围着房子吼叫咒骂着。几个弗吉尼亚司法官员艰难地挤过人群,向李表明了身份。他们是来接收犯人的。李签署了几分官式文件后,照例双方移交就算完成了。现在,约翰.布朗及其他被俘的暴徒已经由当地司法机构全权负责。但李还是决定由格林中尉带上所有的海军陆战队员跟随护送,并且告诉他,要护送到犯人进入安全地带为止,之后就可以直接回驻地,无需再回来。  在押送队伍出发前,格林中尉特地走到李的面前行了一个军礼,然后向李伸出了右手:“可以吗,上校?”李和他握了一下手。格林中尉再次行了一个军礼:“上校,能在本次任务中和您共事是我的荣幸。如果将来还有任务,我希望能够在您的领导下执行。再见!”李和斯图亚特与其挥手告别。  高雷注意到,在押送的队伍离开前的一霎那,布朗回了一下头,看了李一眼,李则微微地点了一下头。  当押送队伍走出视线后,斯图亚特转过身来对李说:“上校,如果您允许的话,我也要向您告辞了。”  “哦?有事吗?”李有点意外。“如果没有什么急事的话,我希望能够由你起草本次行动的报告。不能写完报告再走吗?”高雷暗暗点了点头。从斯科特的知识中可以知道,虽然美国军方有习惯在每次军事行动后提交情况报告,但一般都是由行动的负责军官撰写。李提出由斯图亚特起草,显然是想通过这个方式在上级面前突出斯图亚特的能力和功劳。这是一个非常善意的举动。  “您真的太仁慈了!”斯图亚特显然明白李的意思,语气也带了一点激动:“我对此感到万分荣幸!但是……”说到这里时,李和高雷都十分惊异地看到,斯图亚特的脸上居然像个大姑娘一样泛起了一片红晕!“……如果您允许的话,我希望能在回家后尽快完成报告,并着人送到您那里。我知道这样有些失礼,但是,因为……那个……”斯图亚特的脸更红了。“……其实,接到征召命令的时候,我正在家里度蜜月。”  李先是一愣,然后很快明白了是怎么一回事,禁不住微笑起来:“呵呵,原来如此。难怪我们的骑兵中尉归心似箭了,原来家里还有美人在等着。”斯图亚特的脸现在已经红得像一个熟透的草莓,高雷在一旁看得暗暗好笑。李笑着说:“那么好吧,我批准你的请求。请完成报告后直接送到我在华盛顿边上的阿灵顿庄园就可以了。请代我向新娘子问候,并对打扰了你们的蜜月表示歉意。”  “谢谢!太谢谢您了!”斯图亚特激动得不知道如何摆放自己的两只手,“我代表我父亲和和我太太向您表示感谢!希望您有机会的时候能到我家作客。我家就在劳雷尔·希尔庄园,您问帕特立克郡的任何一个人,他们都能告诉您怎么找去那里的路。”  “劳雷尔·希尔庄园?”李和斯科特同时低声惊呼。劳雷尔·希尔庄园是弗吉尼亚最大的庄园之一,显然斯图亚特的家族在弗吉尼亚也是名门望族。“有机会我一定前往拜访。”李顿了一下,然后又微笑着加了一句:“当然,是在你的蜜月结束以后。哈哈……”三个人都笑了起来。  在道别的时候,高雷注意到斯图亚特把几支步枪和一小箱各不相同的子弹装上了自己的马车。这让高雷非常困惑。以斯图亚特的身份,不大可能缺少获得枪支弹药的机会。专程在这里带几支枪和那么多子弹回去,应该是有些特别的原因。他知道直接询问对方是有点失礼的,但是既然自己现在只是个李身边的军校生,那么斯图亚特应该不会太计较自己的举动。  “斯图亚特先生,请恕我冒昧。我对您从这里带那么多枪和子弹回去非常困惑。您能告诉我,是什么原因您对它们产生了如此浓厚的兴趣吗?”高雷尽量使自己的询问语气显得有礼貌一些。不过斯图亚特好像并不太计较:“啊哈,你是说这些?过来看看,这是我刚才特地从这里的军工厂里购买的。”斯图亚特有点兴奋地将高雷带到马车旁边,拆开了枪和子弹的包装,然后从其中拿起了一支枪:“年轻人,你看这支枪。这支枪和早上准备射击李上校的是同一种。刚才我特地拿了那支枪找了这里军工厂的工程师,他们说这是最新型的来复枪。你知道,我们现在大多数步兵部队使用的都是滑膛枪。滑膛枪最大的射程约250码,但士兵们很少能命中80码以外的任何目标。我的团队里最有经验的射手曾经用滑膛枪朝着180码以外的面粉桶打了160发,只打中了四枪。而这支枪,斯科特,你知道这支枪能做到什么吗?”斯图亚特的脸因为兴奋而渗出了细细的汗珠。“它的最大射程超过1000码!精确瞄准射程至少有400码!那个工程师说他曾经用这种枪在600码的距离上打一个啤酒桶,十枪打中了六枪!我还听说……”  斯图亚特还在喋喋不休地说着,高雷的心中则像打了一个惊雷!他从斯科特的军校生知识可以知道,这个年代的美国步兵普遍装备的都是滑膛枪,光滑的枪膛射出铅块作为子弹。正如斯图亚特所说的,滑膛枪在超过80码的距离上就很难命中目标。所以,在美墨战争中有骄人战绩的杰克逊在上课时一直告诉他们炮兵的重要性。杰克逊作为炮兵军官出身的军人,最推崇的就是拿破仑的炮兵前推、火力直接辅助步兵进攻和防守的步兵战术。他在弗吉尼亚军事学院为斯科特他们这些年轻人上课时,多次提及他在美墨战争中,将炮兵布置到离敌军散兵线仅600多码的距离上,以迅猛的火力压制墨西哥军队,掩护美军步兵直达对方100码距离上列队进攻,然后在50码距离上对射一排枪之后,直接进行刺刀冲锋。由于当时的步枪普遍都是从枪口装弹,两次射击之间的间隔通常超过20秒。因此,对射之后,从50码的距离上发起的冲锋将双方直接带入了刺刀肉搏之中。接下来的事情,就看谁的人数多、士气高了。但假如斯图亚特所言不虚,那么以后炮兵面对装备了这种来复枪的步兵时,将无法抵进1000码之内进行火力支援了。超过1000码的距离,不但火炮的准确度会下降,而且可以选用的炮弹品种也会局限于几种重量较轻、杀伤力较小的弹种了。与此同时,进攻部队尚在离敌人1000码处就开始受到子弹的威胁。就算从400码处算起,在进攻的步兵冲入敌人防线之前,起码有3到5分钟的时间要在防守方的弹雨中穿行。这么长的时间足够对方射击5到8次!  斯图亚特兴奋的神情把李也给吸引过来了。他显然对此也感到吃惊,但经验丰富的他立即指出了一个问题:“中尉,有膛线的来复枪确实可以在更远的距离上打中目标。但是我们都知道,这种枪射击两三次后,火yao残渣就会淤塞膛线的槽沟,造成无法射击。这也是为什么我们现在还在使用滑膛枪的原因。这种只能射击两下就要清理的枪,只适合猎人们打鹿,不适合战斗中的反复使用。”  “说得对极了,上校。以前确实是这样,但是这种枪……”斯图亚特脸上洋溢着一种小孩子抓住大人疏忽后的得意:“您看这种枪用的子弹,它是细长的锥体,比较容易放进枪管;底座上刻有一个凹窝,发射子弹时,火yao爆炸产生的气体能使底座膨胀起来,当子弹通过枪管时,膨胀的底座能使槽沟保持干净。他们说这是由哈珀斯渡口军火厂的一位名叫詹姆斯·H·伯顿的工程师研制出来的新弹种。那个叫亚当斯的,就是用这种子弹和这种枪,打中了80码外那个陆战队士兵的帽子。就以这种枪来说,他的枪法已经算够差的了。”高雷注意到,李的脸色陡然一变。  “您再看这种枪。”斯图亚特又拿出了另外一支枪管较短的枪:“这种枪不但是来复枪,而且还是后膛装弹的!后膛装弹比从枪口装弹要快几倍。但以前的后膛装弹枪火yao爆炸时热烟从枪闩冒出,容易使枪支发生故障,但这支枪用铜质子弹筒装火yao,连着弹筒一起放进枪膛,射击时弹筒会封住热气向前排出,不会影响枪闩。我听说,军部打算让我们骑兵部队以后都换装这种枪。”  李拿着这两种新式枪,神情凝重。他反复看了一会儿以后,将枪和子弹都放回斯图亚特的马车上,然后郑重地对斯图亚特说:“中尉,如果你方便的话,我希望在你回去试用了这几种枪和子弹之后,将你的看法和评价写信告诉我。我不知道为什么战争部在哈珀斯军工厂造出了这些枪之后,没有人来告诉我们部队,也没有人提出对此做更多的改进和研究。但是有一件事情我可以肯定,这些枪一旦大规模装备部队,战争将比以往更加血腥和残忍。”  见李如此郑重,斯图亚特也变得严肃起来:“上校,请放心,我一定办到。”两人随后握了握手,斯图亚特转身上车离去。  看着斯图亚特的马车消失在视线之外,李带上帽子,整了整大衣,对高雷说:“好了,斯科特,我们也该回去了。”  
    回去的路就不用赶时间了。来时的那辆马车已经在晚些时候走大路赶到了哈珀斯渡口,一直在后面等着他们。高雷和李简单收拾了一下,就直接上车回程了。在出发前,高雷找了个借口溜到了约翰布朗最后抵抗的那个消防站,然后将那盏让他和斯科特交换时空的油灯埋在了后门的灌木丛中。这事情他已经想过,军工厂应该是比较安全的地方,而且消防站一般也不会再改动用途。先埋在这里,等以后有机会了,再找个更好的处理方法。这就算是暂时卸下了心里的一件事儿了。  回去的路没什么特别的事情发生。李因为疲劳,一上车就睡着了。高雷则坐在马车的另一角,心中思绪起伏。  来到这个时空不过才短短的72小时,高雷已经经历了人生中从所未有的紧张和刺激。在亲眼目睹了火与血的场面之后,他觉得有必要好好思考一下在这个时空内已经遇到的一些问题,以及推测一下还将会遇到些什么,以做好必要的准备。  首先,是他作为斯科特的问题。在最初,他曾经以为拥有斯科特的身体和记忆,是作为异时空生存的一个馈赠和补充。但是这几天的许多事例说明,斯科特的记忆并非是一种任由高雷的意识随意支取的附属品,而是作为他现在生存状态的一部分,完全地与高雷的记忆和情感相融合了。这是一种很异样的感觉,高雷知道这世上大概没什么人能够理解这种感觉。很多时候,虽然他的主体意识自认为自己是高雷,但是自己的情感和反应都完全体现出斯科特的特点。最明显的,就是当那支被约翰布朗按住的枪瞄准李的时候,一秒钟前还在作为高雷考虑是否应该冒险保护李的他,居然完全地被斯科特对李的感情所控制,义无反顾地扑向了李。而那种害怕来不及的担心和后悔,绝对是发自内心的真实反应。现在他已经明白,平时他可以以高雷的意识作为主体,控制斯科特的身体和记忆,压抑斯科特的个性和感情,但一到紧要关头,斯科特的情感就如同一种本能,自然而然地超越意识的控制流露出来。这就带给了高雷一个难题:如何应对这种完全不受自己控制的情感呢?如果继续对其置之不理,也许作为高雷而计划好的事情,会在实施的时候因为斯科特的情感而完全走样。但如果试图对其进行改变,恐怕没什么办法对这种异时空身体结合所带来的特殊情况进行干预。无论是从斯科特的情感来说,还是作为高雷的理智来说,也许应对这种情况最好的办法,就是让自己的意识顺从斯科特的情感,爱斯科特所爱,恨斯科特所恨。只有在自己的情感和斯科特一样之后,这个问题才不再是一个问题。好在斯科特的记忆中,所爱的都是抚养他的李和杰克逊以及他们的家庭,自己的双胞胎兄弟以及抚养人,再有的,就是军校里的老师和同学。作为一个19岁的年青人,斯科特有着非常单纯的生活和思想。这既让高雷容易接受和认同,也让高雷从现代带来的22岁的成熟可以有更多的发挥余地。  但因此而产生的另外一个问题,则让高雷有点头痛——那就是关于黑奴的问题。作为斯科特,他现在是一个白人。作为一个生活在美国南部蓄奴州的白人,黑奴是他生活环境中理所当然的一部分。虽然杰克逊本人没有黑人奴隶,但是斯科特的许多同学家里都有黑奴,他的另一个恩人罗伯特.李家里也有从岳父那里继承下来的黑奴。如果要接受斯科特的情感,那么他对黑奴的感觉是明显带有种族优越感的。杰克逊本人是个虔诚的教徒,所以并不赞同对黑奴进行人格上的践踏和肉体上的折磨。但即便如此,在杰克逊和李的眼中,黑奴并非完整意义上的人,而更多地像某种有生命和思想的工具,他们对虐待黑奴行为的反感和指责,仅仅是认为这有悖于上帝关于仁爱的教诲,而并非从根本上反对奴隶制度。整个弗吉尼亚,以至于整个美国南部的各个蓄奴州里,大多数的白人奴隶主都以表现自己“善待”黑奴为荣,以被人指摘虐待黑奴为耻。但这并非是因为他们意识到了奴隶制的罪恶,而仅仅是因为这是一个有教养、有地位的高贵绅士应有的“文明”表现,归根到底,只是和后世不能公开虐待动物的思想是一样的。而所谓的“善待”,其实不过是不过度使用奴隶的劳动,保证一日三餐能吃饱,不随意打骂而已。在人格方面,奴隶是完全不用有所奢望的。最具体的例证莫过于奴隶主对待黑人女奴的性侵犯问题了。就奴隶主看来,如果仅仅是以主人的名义命令女奴受自己性侵犯,而没有使用暴力手段强迫实施,那么就算是一种正当的使用自己财产的行为。其实就算是有使用暴力,只要没外人知道,也没什么大不了的……。这种奴隶制的思想和文化,高雷是无论如何没法认同的。但是身处这个时代和这个社会,对这个问题他不可能有比约翰布朗更多的办法。好在斯科特的生活中,黑奴问题不是一个切身的问题,他只要和他人在交谈中回避这个话题,应该就没什么了。作为高雷,他只能对自己说,决不在行动上做任何将黑人当奴隶的事情,但是在社交活动中适时的附和两句恐怕是要难免的了。  最后一个问题,就是自己的安全问题了。高雷在后世历史学得再不好,美国因为奴隶制的废存而打了一场南北战争的事还是记得的。虽然战争具体什么时候爆发他已经忘得一干二净,只知道是18XX年,但是约翰布朗起义和牺牲在前,南北战争在后,他还是知道的。联系起这几天的经历,他担心这场美国内战恐怕就快爆发了。现在是1859年,不论是三年后还是三十年后爆发,斯科特现在才19岁,恐怕到时都是适合服役的年纪,而作为军校毕业生,想回避兵役恐怕就有点奢望了。南北战争打得有多激烈,好像历史课本上没怎么说过,但是他知道,中国从中华民国建立到中华人民共和国诞生,期间的历次大大小小的军阀混战、北伐战争、国共内战等等,都打得尸骨如山、瓦砾满城。后世当学生时,学校曾经组织看描写解放战争********的电影《大决战》,那里面每次战役的死伤人数都是以万来计算的。由此可见,内战怎么说都是战争,不管是中国的内战还是美国的内战,死伤大把人命是必然的事情。别人不知道就算了,他既然知道将来要爆发美国内战,不提前做好些有利于自己安全的事情,就太拿自己的性命开玩笑了。高雷觉得,作为一个军人,要想在战争中保证自己的安全不是没有捷径的。打仗冲锋历来都是小兵们的任务,所以小兵们死的机会比较大;但是越高级的军官,离开前线就越远,相对也越安全。尤其是现在这个年代,没有什么巡航导弹、飞机轰炸之类的来搞“斩首行动”,军队的指挥中心可以说是战场上最安全的地方。罗伯特.李既然能够后世留名,估计还是和打仗有关系,而且显然没有被打死。自己挨着这棵大树,就应该好好利用一下,争取当个贴身警卫或是随身副官之类的,要是战争爆发的晚一点,甚至可能当个参谋军官,起码到时候能在战争中最大限度地保证自己的安全。  几个问题想好了,高雷也就心定了很多。异时空的生活总算有了一个方向和目标,接下来,就要看自己作为斯科特能够做到多好了。至于现在,几天的疲劳终于开始发挥它的威力了,高雷也在摇晃的马车上慢慢合上了眼睛,进入了甜甜的梦乡。  
    正如李向布朗预计的那样,十天后,弗吉尼亚司法部门送来了要求李出庭作证的通知。在高雷的强烈请求下,李带上了他以便其增长见闻。一个小小的旅程之后,他们准时到达了审讯布朗的法院。李在登记后进入了法庭的证人休息室,而高雷则自行进入了法庭的旁观席。  法庭内的旁观席上挤满了专程而来的各种人物。他们有的是哈珀斯渡口事件中受害人的家属和朋友,有的是前来施加压力的奴隶主,还有的,是纯粹为了看看热闹的小市民。由于人实在太多,后面的人已经无法看见前面的情况。高雷好不容易在人群中挤上了一张已经站了四个人的桌子,总算能够看清楚法庭的全貌了。  约翰布朗戴着手铐和脚镣,穿着他被捕时那件沾满血迹的衣服,傲然挺立在被告席上。法庭起诉他的罪名是谋杀、叛逆和暴动罪。弗吉尼亚州长怀斯担任了主控官,他的每一句发言都带来了旁观席上一阵热烈的掌声。  “你是受谁的指使?”怀斯厉声问布朗。  “是上帝,是正义!”布朗昂然回答。回应他的,是旁观席上一片“绞死他!”的怒吼。  “你的目的是什么?”  “我要解放黑人奴隶,在上帝面前,他们同样是人。而你们罪恶的奴隶制剥夺了他们作为人的自由和尊严!”  “你犯了杀人罪、煽动罪、叛国罪,难道你不知道吗?”  “我没罪,我在为正义而战!我在为上帝而战!”  “被告,请注意你的言辞!”主审法官忍不住打断了布朗的回答:“不要把什么事都扯到神圣的上帝身上!”  “我说的是事实!”布朗冷冷地回答:“早在22年前,我就遵从上帝的指引,带着全家手按圣经发誓,我将贡献我的一生,为摧毁万恶的奴隶制而奋斗终身!”  “天哪,你简直就是个疯子!”怀斯惊恐地喊叫着。  “我认为你们才是疯子!”布朗厉声回应:“你们南方人竭立维护这种野蛮残忍的蓄奴制,还相信它会永远存在下去,这才是真正的疯子。”  在旁观席上一片愤怒的吼叫中,怀斯对法官激动地高叫着:“被告已经用他的言行证明了他的疯狂,他不仅侵犯了州宪法所保护的公民财产,而且还为达成他罪恶的目的杀害了无辜的人,现在他居然还亵du神灵,将他这些罪行伪托成上帝的旨意,彻底展示了他卑劣的灵魂。我代表事件中的死难者,代表事件中奴隶财产受到损失的绅士们,以及代表弗吉尼亚的全体公民,要求法庭判处被告最严厉的刑罚——死刑!”他的话获得了旁观席上热烈的响应。  在喧闹声中,法官敲响了休庭的木槌,宣布下午继续审判。高雷挤过那些向门口退出的人群,拉住了正在收拾东西准备离席的被告律师:“律师先生,请等一下,我有些问题想问你!”  那位整个上午都不出一声的律师无力地问到:“年轻人,你是想问我为什么替一个废奴主义的混蛋担任律师,还是想问我为什么没有履行为被告辩护的职责?”  高雷愣了一下,他没想到对方一下就猜出了他的目的:“是后者,先生。我注意到您似乎没有为被告作应有的辩护。”  “你让我怎么辩护?”律师摇着头叹息道:“他在开庭的第一天就声明拒绝我的辩护,由他自己回答所有控方问题。我对他那些不利于判决的话的提醒他一概不理,我为他准备的应对材料他也一概不看。碰上这么一个不合作的当事人,你让我还能怎么办?”  听律师这么说,高雷的脑中顿时乱成了一团。看来审讯正朝着对布朗最不利的方向发展。这让高雷不禁为布朗的下场担忧。如果法庭最终因为一场小小的暴动而判处布朗死刑,那么是否意味着他已经亲手改变了历史,让布朗在发动一次真正的“起义”并因此牺牲之前,就被送上了弗吉尼亚的绞刑架呢?如果因此发生了蝴蝶效应,会不会让自己的未来更加难以把握方向呢?对于这些可怕的假设,高雷实在不敢再往下想了。不甘心的他,抱着最后的一丝希望,向律师恳求到:“律师先生,布朗先生曾经帮过我一个大忙。我请求您能够原谅他的固执和鲁莽,用您最大的努力,想个办法让他免于死刑。只要他能活下来,他以后会明白您对他的帮助和恩惠的。”  律师长叹了一声,刚想说话,一个少女的声音在高雷的背后响起:“这位先生,您就不要再难为律师先生了。”高雷回头一看,一个脸上戴着白色面纱的金发少女正站在他的身后。她头戴绿绒软帽、手提一把绿绸小伞,苗条的身段包裹在一套绿色的旅行套裙里,看来是从外地旅行到此。在她身后大约一两米的地方,一个大约三十多岁的、穿着佣人服装的黑人女奴拎着一个小小的旅行箱站在那里,在四处张望的同时,不时向这里看上两眼。显然,她的主人就是眼前的这位蒙面金发少女。  高雷连忙追问:“小姐,您这话是什么意思?”  那位蒙面少女用不紧不慢地语调回答:“据我所知,这位律师先生已经尽力了。为了让布朗先生能够逃脱死刑的刑罚,他甚至曾经打算向法庭声称约翰布朗是个精神病患者。但是也被布朗先生拒绝了。”  “你……你怎么知道的?”律师瞪着眼睛,惊奇地注视着这个神秘的少女。  “我不仅知道他拒绝了您的提议,我还知道连别人打算劫狱营救他的计划,也被布朗先生拒绝了。”少女依旧不紧不慢地说着。“他甚至对人说过,对他来说,受绞刑比其他任何事都更有意义。”  律师已经惊讶地合不上嘴巴了:“是的,他是这么说过。可是小姐您是怎么知道这些的?”  “我是怎么知道的并不重要。”那位少女看着高雷。“重要的是你们要明白布朗先生真正的想法。”  此时,高雷正因为她的话而震惊不已,他没有想到,原来布朗已经放弃了那么多的机会。难道他不应该在被送上绞刑架之前,上演一出胜利大逃亡的戏码吗?这和历史的走向是否已经离开了太远了呢?  “布朗先生其实已经意识到,如果要实现他的梦想,武力袭击不是唯一的道路,”少女仍然在侃侃而谈:“也许,他的死,反而能够真正掀起一场民众的觉醒风暴。因此,你们根本不用再想关于营救他的计划,他需要的不是逃跑和生存,而是一场献祭。”这些话犹如一个铁锤,重重地敲在了高雷的心上。他知道,这个少女分析的没错。也只有这样的分析,才能合理地解释布朗在法*的这种态度。看来布朗根本就没打算活下去。自己已经没有必要再为此操心了。  这时,律师正用激动得发颤的声音说出了高雷现在最想问的一句话:“您是我所见到过的最有见识的年轻女士。请问,我能冒昧询问您的姓名吗?”高雷连忙附和:“这也正是我想知道的!我叫约翰.斯科特,是列克星敦军事学院的学生。请问小姐的芳名是?”  蒙面少女犹豫了一下,然后说出了她的名字:“我叫莫洛丽。你们可以叫我茉莉……”就在这时,她身后的黑人女佣打断了她的话:“小姐,我们该走了,马车已经在外面等很久了。”少女犹豫了一下,还是向高雷和律师说了声抱歉,跟着女佣走向了门口。看着她走出门口,高雷突然想起了什么,冲到门口对正在上车的莫洛丽大声问到:“莫洛丽小姐,我能在哪里再见到你?”少女摇了摇头:“我家住在弗雷德里克斯堡。斯科特先生,也许我们不会再见面了。”说完就坐上了马车。  看着逐渐远去的马车,高雷心中有一种难以说清的感觉。这个神秘的少女,真的再也没机会见到了吗?  
    法庭的审理还在继续。正如被告律师所说的那样,布朗拒绝了一切有助于他逃脱死刑的帮助。即使是李上校在作证时提供了布朗曾经阻止同伙射击自己的证词,布朗也没有领情,直接以“如果他穿着军装,我一定会亲自开枪”的回答清除了这个证词的积极之处。在完全一面倒的气氛下,法庭于11月2日宣判——对约翰.布朗的所有指控罪名成立,判处被告死刑!  “被告,对此判决,你要上诉吗?”宣判后,法官循例给被告一个机会。  布朗缓缓地站起身来,用他低沉而坚定的声音发表了他人生的最后一次演说:“正如我所想像的,这个法庭也承认上帝的法律是有效的。我知道我所吻的这本书是《圣经》,至少是《新约》。它教导我,如果我希望别人为我干任何事情,我也应该这样回报他们,它还进一步教导我,要记住那些被奴役的人们,对他们负有义务。我努力遵循这些训示。我说,我还太年轻,而不理解上帝是一个偏心眼的人。我相信,为了上帝的那些被藐视的人的利益,就如我坦白承认的那样,我干了我已经干的事,是正义的事,并非错误的事。现在,为使审判尽快结束,如果认为必要,我将付出我的生命,让我的鲜血,我的孩子们的鲜血,和这个蓄奴制国家千百万被邪恶、凶残和不正义的法规剥夺了权利的人的鲜血流到一起。我说,就这么办吧。”  布朗的话毫无例外地又引起了旁观席上的一片怒吼。在愤怒的人群中间,高雷却是满面泪水。  在被泪水朦胧的视线里,布朗傲立在法*的形象在高雷的眼中逐渐幻化,变成了一个身穿旗袍、头梳长辫、戴着枷锁傲然挺立的清代书生。布朗最后的演讲,让高雷想起了自己在后世历史课里最崇敬的人——同样是为了自己心中的理想,同样是为了开创一个新世界,布朗和谭嗣同在尚有一线生机的情况下,都选择了牺牲自己,以鲜血唤醒民众的道路。如果真有转世之说,谭嗣同是否就是布朗在中国的转世呢?这一霎那连通了过去和未来的感触,让已经在这个时空生存了十几天的高雷止不住泪流成河!他自己也说不清,这泪水是为布朗而流,还是为谭嗣同而流,又或者,是为了自己已经远离的二十一世纪而流。总之,自己的泪腺已经被某种强烈的情绪所控制,而且他自己也不想阻止。  在高雷还在胡思乱想的时候,一只手从后面轻轻地拍了拍他的肩头。他扭头一看,是李正用慈爱的目光看着他。  “我们走吧。”李什么也没有多说,只是带着高雷离开了法庭,坐上了回家的马车。  回去的路上,两人很长时间都没有说话。直到李觉得高雷的情绪已经平复了,才有点像自言自语地说:“他是一个好人,也是一个勇士。他所追求的理想也许是正确的,但他选择了一个错误的道路去实现他的目的。”  “先生,您是在说约翰.布朗吗?”高雷明知故问了一声。  “是的,我是在说他。”李用目光注视着他,“斯科特,作为崇敬勇士和英雄的年青人,我理解你为布朗流泪的举动。就我本人来说,我也不希望看到他被判处死刑。但是,即使是为了上帝的旨意,即使是为了崇高的理想,也不能违背法律的规定。在这一点上,布朗选择了一条错误的道路。”  “先生,那假如法律是错误的呢?”高雷脱口而出了心里想了很久的这句话,“奴隶也是人,用法律来规定他们没有人的尊严和自由,只能像物品一样归属他人,这样的法律不也是错误的吗?”  “是啊,已经有很多北方人在提这个问题了。”李叹了一口气,但随即正色说到:“不过,法律就是法律。我们美利坚合众国在获得独立自由的那一天起,就将法治作为美国的国家根本之一。这也是我们不同于黑暗独裁的欧洲大陆的地方。因为我们是由十三个独立州联合而成的国家,这些州能够集合在一起,共同作战,最终成为一个国家,而又不发生内讧,是因为我们都遵从《独立宣言》和《宪法》的精神,并以之作为共同的行动准则。在起草《独立宣言》时,立国先驱杰弗逊在第一稿中把支持奴隶贸易、将奴隶制强加于北美殖民地列为英王的罪状之一,但包括华盛顿在内的南方州代表都表示反对。因此杰弗逊删掉了这一段。这也证明,允许奴隶制的存在,是我们所有的州合而为一、齐心协力的必要条件。我们的《宪法》也有条款确保所有的州,包括非蓄奴州在内,都有追缉并送回逃亡奴隶的义务。民主和法治是我们国家的基石,任何人都不应该以暴力的方式去强行改变他人的思想和习惯,除非这种思想和习惯有违法律的规定。而法律,作为我们共同的行为准则,是必须得到推行和遵守的。如果你认为它有什么错误的地方,需要改变的地方,你可以通过民主的程序提交给立法机关予以表决。只要代表所有州的民意的立法机关中,大多数代表都同意你的想法,自然会将其以法定的程序予以修改。但假如大多数代表都不同意你的意见,这说明你的想法并不能代表大多数人的意见。一个不能得到大多数人赞同的想法,任何个人或团体,无论他秉持什么样的理由和借口,都无权以暴力和违法的方式将其强加于他人身上。大英帝国就犯了这样的错误,所以我们以独立作为我们的回答;约翰.布朗也犯了这样的错误,所以法律给予了他公正的处罚。”  看高雷默不做声,李知道自己这番话并没有得到对方的完全认同。对于这种尴尬的局面,他想到了一个最好的解决办法:“斯科特,也许这种内容的解说不是我的特长。我相信杰克逊会更好地回答你在这方面的问题。现在已经11月了,你们学校也早就开学了,我认为你回去后可以在这个问题上向杰克逊获得更多的解答。”  “是的,先生。”高雷答应了一句。随后,他又忍不住问到:“先生,那您是否认为奴隶制是一种错误的制度呢?”  李犹豫了一下,然后慎重地回答:“我相信,在这个开化的时代,只有少数人不明白制度性蓄奴在道德上与政治上皆属有害。但是假如在没有获得大多数人共识的情况下,强行在南方推行废奴主义,将是一种既不可靠、又不负责的有害行为。这种行为对白人的伤害,甚至可能超过奴隶制对黑人的伤害。因此,我还是坚持,只有全国大多数人都赞同的做法,才是合适的做法。在此之前,任何固有的习惯和制度,都应该得到法律的保护和他人的尊重。”  听着这些话,高雷的脑中越发混乱了。从他后世接受的教育来说,奴隶制无论如何都是一种罪恶的野蛮制度。事实上,李也没有反对这种看法。但是在对奴隶制废存的做法上,李的观点却非常实际和准确。确实,如果在没有得到南方的同意下,强行推行废奴主义,就会引发严重的社会危机和地区对立。估计南北战争就是这样打起来的。看来,这个问题并非自己以前以为的那么简单,其中牵涉的方方面面,包括美国宪法的精神,都有非常复杂的背景。看来,自己会列克星敦后的第一件事,就是李所说的,好好向杰克逊请教一下这方面的问题。也许,在杰克逊那里,能够得到更多、更全面的解答。  想到这里,高雷已经归心似箭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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