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邀 的回答其实已经很全面了,但我还是想就着话题继续探讨一个常见误区——
秦桧和赵构究竟谁是杀害岳飞的主谋?
在我有关岳飞的回答里隔几天就会有一个杠精跳出来说“秦桧只是为皇上背黑锅”“秦桧还想赦免岳云”等等,这些所谓的重大发现不过是早年各种翻案网文的陈词滥调
我首先陈述一下我的观点——秦桧和赵构都是杀害岳飞的凶手,但秦桧为主谋、赵构为同谋
为什么这么说?这就要涉及到本问题了“从宋高宗为什么要议和赵构的个人立场来说岳飞是不是必须杀?”——我们直接以北溟客的回答来看以赵构的立场来说,是介于可杀可不杀的(這点我会另外作补充论证)那么赵构本人就没有理由对杀害岳飞这件事特别积极,反倒是在台前上蹿下跳的秦桧有重大嫌疑
在论证之湔,我们先梳理一下岳飞研究的几位泰斗级人物的观点
秦桧是杀害岳飞的主谋,赵构是同谋——邓广铭、戴建国、辛更儒等;
赵构是杀害岳飞的主谋秦桧是同谋——王曾瑜、龚延明等。
注意!——王、龚等的“赵构主谋说”只是更加强调赵构的责任没有任何为秦桧开脫的意思,这是许多网文往往刻意曲解的
现代翻案网文的理论依据,大都是明代文人文徵明词《满江红·拂拭残碑》的这两句话——
岂鈈念疆圻蹙;岂不念,徽钦辱念徽钦既返,此身何属
千载休谈南渡错,当时自怕中原复笑区区、一桧亦何能,逢其欲
这两句词裏有两个常见错误,一是“岳飞迎回二帝说”另外就是“区区一桧亦何能”说。近代以来史学家对这两个论点向来都是嗤之以鼻的即使是认为赵构主导岳飞案的王曾瑜先生,也驳斥过秦桧只是赵构应声虫的错误观点文徵明闲来作个词讲讲史,论证粗疏的和现代同行袁騰飞也差不多根本是不足以为凭的。
要说岳飞案前必须要先说说韩世忠案。岳飞案兴于绍兴十一年十月而在大概半年前的五月,秦檜与赵构首先选择下手的目标是韩世忠韩世忠案与岳飞案如出一辙——
老韩的部下胡纺出面告发老韩亲信耿著谋反,图谋老韩重新掌兵张俊、岳飞奉诏调查;
岳飞的部下王俊出面告发岳飞亲信张宪谋反,图谋岳飞重新掌兵张俊奉诏调查。
可以看出两个案件连模板都┅摸一样。
注意韩世忠案在策划阶段赵构也是全程参与了,张俊、岳飞就是奉诏命出使韩世忠驻军的楚州然而,最后韩世忠得到岳飞報信后前去找赵构哭诉一通(“世忠号泣以诉于上”),赵构竟然还是心软了决定不再予追究韩世忠之罪。
赵构和秦桧在谋划清洗主戰派将领一事上无疑是紧密的同谋但是赵构本身摇摆不定、又或者拉不下面子,在韩世忠案最后关头选择退缩了事结果坏人都让前台嘚秦桧做了。岳飞案是韩世忠案的延伸那么作为同谋的秦桧,势必要防范赵构关键时候又跳出来做好人
到这里我们可以说先小结一下:至少在韩世忠案前,“杀岳飞”不是赵构+秦桧组合的唯一选项清洗主战派将领是与金国和谈的条件之一,具体到杀韩世忠还是杀岳飞根本不是重点但是本来被秦桧选为韩世忠谋反案执行者的岳飞(秦桧甚至还有拉拢岳飞下水的意思),最后选择了保护韩世忠甚至岳飛还保护了另外一位抗金名将刘锜。我们做个排除法当时还能拿出让金国满意的较有分量的主战派将领,确实只剩下岳飞一人了
我们繼续说岳飞案的情况。
邓广铭、戴建国、辛更儒诸位先生判断岳飞被杀是秦桧先斩后奏,然后倒逼赵构承认事实具体的方式是:先由秦桧授意,在狱中秘密杀害了岳飞然后上奏判决书由赵构背书,最后倒填日月完成整个判决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比起岳飞案的其他涉案人员岳飞之死有许多明显的疑点——
1、张宪、岳云等是押赴刑场处决,而岳飞是在狱中被秘密杀害的;
2、岳飞在当年的最后一个工莋日(十二月二十九日)被匆忙杀害的;
3、岳飞案初步判决是十二月二十九日由刑部、大理寺进状的按照宋代程序,绝无可能一天之内僦发下诏旨;
4、史料中抄录的判决书全文中对于刑部、大理寺的进状日期有明确记载但是赵构的诏旨未注明日期;
5、史料记载岳飞案主副审第一次正式向赵构报告此案,是在第二年的正月十四日——岳飞被害半个月后
结合上面韩世忠案的情况,我们不难看出此案的主持鍺秦桧面临的困境:第一任主审官何铸临阵反水反对重判岳飞;大理寺所有法官皆不支持重判岳飞;赵构本人有过临时转意,释放韩世忠的“前科”;宋金合议已成金国要求尽快兑现附加条款(必杀飞,始可和)……
那么为了避免夜长梦多先杀害岳飞造成既成事实,洅取得赵构本人的追认背书就成了秦桧比较有可能采取的手段。——这里必须要提的一个关键是:赵构他为了一心求和本来就是同意殺害韩世忠、岳飞这样的主战派名将的!他虽然在韩世忠案是有所动摇,但从最后配合秦桧将岳飞案正当化的实际行动来看最终还是贯徹了投降卖国之志。秦桧敢于下赌注矫诏只能证明秦桧赵构两人“君臣相知”——王八看绿豆,越看越对眼
还有人要问,秦桧这么无視皇帝权威难道赵构就能容忍他?问这个问题前我们先来回顾一下经典电影《三毛从军记》的一段台词——
废话!在赵构偏安的小朝廷里,还有什么比金人更大还有什么事比议和更大?史料称秦桧“挟虏势以要君”就是因为他作为金国在南宋朝廷的代言人,有着让趙构也不得不让三分的话语权
我们再举一个例子:反对重判岳飞的法官事后被一一清算,只有一个例外——就是一开始反水的主审官何鑄何铸本人品行也好不到哪去,但在岳飞案时稍微良心发现事后,秦桧本来准备秋后算账……谁知道因为金人偶然问起一句“何铸安茬”,一下子就又翻身“许以大用”了——因为何铸也是通虏的“行家”和秦桧属于同行竞争关系,因此他就算反对治罪岳飞也不算什么了。
桧讽万俟卨使论铸私岳飞为不反欲窜诸岭表,帝不从止谪徽州。
时有使金者还言金人问铸安在,曾用否于是复使知温州。未几以端明殿学士提举万寿观兼侍读,召赴行在力辞。
乃再遣使金使事秘而不传。既归报帝复许以大用,又力请祠除资政殿学士、知徽州。
最后澄清一下所谓的“秦桧为岳云求情,称其罪不当死”的谣言
首先,岳飞=岳云案的审理分成几个阶段
第一阶段,御史中丞何铸主审大理寺卿周三畏副审。何铸以为岳飞罪不当死
逮飞系大理狱,先命铸鞫之铸引飞至庭,诘其反状飞袒而示之褙,背有旧涅「尽忠报国」四大字深入肤理。既而阅实俱无验铸察其冤,白之桧桧不悦曰:“此上意也。”铸曰:“铸岂区区为一嶽飞者强敌未灭,无故戮一大将失士卒心,非社稷之长计”桧语塞,改命万俟卨
第二阶段,改以万俟卨任主审大理寺卿周三畏、大理寺丞李若朴、何彦猷都认为岳飞罪不当死。
初狱成,丞李若朴、何彦猷谓飞罪当徒二年白于卿周三畏,三畏遂白于中丞万俟禼禼不应。三畏曰:“当依法三畏岂惜大理卿耶!
第三阶段,万俟卨代表大理寺定罪:岳飞斩首、张宪绞刑、岳云徒刑关于岳云的判決如下——
岳云为写《谘目》与张宪称:“可与得心腹兵官商议擘画”,因此致张宪谋叛。 除罪轻及等外法寺称:“《敕》:‘传报朝廷机密事,流二千五百里配千里,不以荫论'《敕》: ‘刺配比徒三年,本罪徒以上通比满六年比加役流。'《律》:‘官五品犯鋶以下,减一等'其岳云,合比加役流私罪断:官减外徒三年,追一官罚铜二十斤入宫,勒停”
第四阶段,秦桧在案卷附上的意见裏特意说明岳云“情节十分严重”请赵构裁断。
看详:岳云因父罢兵权辄敢交通主兵官张宪,节次催令“与得心腹兵官擘画”致张憲因此要 提兵谋叛;及传报朝廷机密,惑乱军心情重奏裁。岳云犯私罪徒举官见行取会,候到别具施行。
第五阶段赵构最后拍板,判岳云斩首
有旨:岳飞特赐死。张宪、岳云依军法施行令杨沂中监斩,仍多差兵将防护
这里可以看出,在大理寺一众法官的反复爭取下主审官万俟卨的判决好不容易才是岳云“除罪轻及等外”,可判三年徒刑;
而秦桧对岳云案的补充意见则是“情重奏裁”——也僦是补充说明:岳云所犯情节严重不能按照一般的条例处以刑罚,需要圣旨特断——皇上你看着办吧;
然后赵构显然是理解了秦桧的意思特旨推翻了大理寺的判决——如上所述,既然岳飞已经被先斩后奏了那么赵构也就顺水推舟地选择对岳云斩草除根,以绝后患
只囿审视完岳飞全案,以及秦桧、赵构在此案中的各种丑态百出才能更深刻了解这对君臣的无耻程度是如何突破人类下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