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的你们立字据原图立好后也签了字。第二天感到有不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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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立字据&借条欠条大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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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民间借贷立字据 借条欠条大不同  民间借贷在现代生活中十分普遍,人们也经常写借条、欠条、收条作为借贷的凭证,然而它们在法律定义中效用有着极大区别。海淀法院法官结合实际案例,对此作出说明。  案例:拿借条要回3万元  张富因家庭经济困难,于日向崔燕借款3万元并写借条1张,约定于日前还清,如还不清再续1年。后张富拒不偿还。崔燕起诉到法院,张富称已经还清,并拿出了有崔燕名字的收条,该收条写明崔燕于日收到张富3万元本金及10%利息,共计3.3万元。法院审理发现,收条上的签名并非崔燕所写,判令张富偿还崔燕借款3万元。  法官释法:借条收条死对头  借条是借款凭证,证明双方的借款合同关系;收条是指接收人在收到财物时开具的证明,一般在债务人清偿欠条或借条后,由债权人书写,证明双方的债权债务关系终结。本案中,如果崔燕在收条上的签名属实,则可以免除张富的还款义务。  案例:有欠条也败诉而归  刘君持欠条一张,要求李涛偿还800万元及利息。该欠条写明:今欠刘君和田玉、寿山雕件、冻石、刘海戏蟾、观音佛像等物品,共计价款800万元。应诉时,李涛说是帮刘君暂存一些物品,待销售后,作为双方合作资金,在项目停止后,刘君写了欠条,李涛签了字,因此双方属于保管关系,且这些物品仅值40多万元。法院审理认为,刘君虽持有李涛签名的欠条,但其不能陈述双方买卖物品的名称和数量,相反,李涛能提供欠条中主要物品的数量、位置和鉴定价格。鉴于刘君不能证明欠条背后的法律事实,法院驳回了刘君的诉讼请求。  法官释法:欠条不等于借条  欠条证明的是欠款关系,借条证明的是借款关系,借款肯定是欠款,但欠款则不一定是借款。欠条是交易过后产生应付账款的一方(债务人)向债权人开具的证明其欠款事实和到期还款义务的凭证,是对以往双方经济往来的一种结算,买卖关系、劳务关系、企业承包关系、损害赔偿关系等都可能产生欠条,而借条只有借款时使用。  当借条持有人凭借条向法院起诉后,一般只需向法官简单陈述借款的事实经过即可,对方要抗辩或抵赖一般都很困难,但欠条持有人必须向法官陈述欠条形成的事实,如果对方对此事实进行否认、抗辩,欠条持有人必须进一步举证证明欠条形成事实,否则要承担败诉的风险。高健 通讯员 孟凯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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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与乙签订借款合同,并与乙就自己的汽车出质给乙签订了字据,后甲未将该车按约交付给乙,并将该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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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人:匿名网友
发布时间:
甲与乙签订借款合同,并与乙就自己的汽车出质给乙签订了字据,后甲未将该车按约交付给乙,并将该车卖与了丙。后为此引起纠纷。下列选项正确的是()。A.丙不能取得该车的所有权,因为该车已质押给了乙B.丙能取得该车的所有权,但乙可依质权向丙进行追偿C.丙能取得该车的所有权,乙不能向丙要求返还该车D.丙能否取得该汽车的所有权,取决于乙是否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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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甲与乙订立了一买卖合同,价款100万元,甲要求乙向其支付15万元定金,同时约定,任何一方违约,应支付对方10%的违约金。因甲不能履行合同,引起违约,乙向甲要求返还数额最多应为(&&)。A.30万元B.25万元C.10万元D.40万元2甲幼年时为张某收养,甲结婚后与张某夫妇不和,张某夫妇解除了与甲的收养关系。张某夫妇膝下无子女,年老体衰,生活困难,张某夫妇要求甲承担赡养义务,遭甲拒绝。为此引起纠纷,以下表述正确的是(&&)。A.甲不承担该赡养义务,因为解除收养关系是张某夫妇提出的B.甲不承担赡养义务,因为甲与张某夫妇的收养关系已经解除C.甲应当承担赡养义务,因为张某夫妇生活困难D.甲不承担赡养义务,但负有道义义务3甲、乙签订一钢材买卖合同,约定甲于7月18日前向乙提供50吨钢材。7月15日,甲所在地发生水灾,一直持续到8月初。在此期间,甲未履行合同,也未向乙说明受水灾之事。乙不得不高价从丙处高价购得所需钢材,多花费了2万元。乙欲追究甲的责任。以下说法正确的是(&&)。A.甲公司可因不可抗力而免责B.甲公司只应承担部分赔偿责任C.甲若能提供水灾证明即可免责D.甲未及时通知乙受灾事由,应承担2万元的赔偿责任4甲将房屋租给乙使用,租用期间,乙在阳台的廊檐上摆放数只花盆。某天,一只流浪猫将一只花盆扒下楼去,砸伤小孩丙。丙花去医疗费1000元,对该费用应如何承担?(&&)A.甲承担B.乙承担C.乙与丙的监护人共同承担D.甲、乙与丙的监护人共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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