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没有看过《许三观卖血记在线阅读》,现在想想还觉得心

人生中总有这样的阶段,想尽了办法,却仍不知道该怎么捱下去。
昨晚看一部几年前的电影《过界男女》,深有感触。
在深圳帮老板开车的阿辉,他和老婆的理想,就是让第二个孩子到香港出生,可是他们没钱。
他在心里挣扎了许久。
他求老板,求以前的恋人帮忙。
可是老板却投资失败失踪了,恋人也拒绝了他的请求。
他对着那个仓促离他而去恋人的背影,大声喊着:你为什么不能帮帮我。
一个男人的尊严和心酸,从表情上都可以见到。
为了凑够生孩子的钱,他实在没办法,偷偷的一件一件地换掉了老板车上的零件。
最后选择了把老婆放在老板娘的车尾箱,计划偷渡去香港,车却因为之前换零件而抛了锚。
阿辉的求人、偷换零件和偷渡,都是在现实面前做出的选择。
挣扎在贫困边缘的人,会抓住每个希望,有时是不能用伦理道德去衡量。
电影用平缓的冷色调,讲着某段时间的生活,却让我仿佛能看到20几年前的自己。
那时实在穷啊,找不到出路,迷茫困惑,窘迫潦倒,寄人篱下,也心酸难言。
现在常听人说,凡是能用钱摆平的事情都是小事。
当然,说这话的大多是有钱人。
对穷人来说,凡是需要花钱解决的事,都是天大的事。
你没穷过你不懂,你没穷过你不知道人可以有多卑微。
多年前读《许三观卖血记》,就想,许三观卖血就可能面对死亡,为什么他还一次次地坚持呢?他不怕死吗?
因为他是一个卑微的小人物,卖血就是他能挣脱命运捆绑的唯一方式。
鲁迅说,人类的悲欢并不共通。“楼下一个男人病得要死,那间隔壁的一家,却可能在唱着留声机,对面是弄孩子。”
这世上,有人一道顿饭就用掉十几万,也有人一天只吃一碗白饭,有人挥金如土,也有人为几块钱痛哭。
上个月,一段视频在朋友圈热议,镜头是南昌地铁站,一位年轻的母亲因为孩子贪玩,弄丢了地铁票而生气大喊,因为那张票,要5块钱。
“不就是5块钱吗?至于吗?补张票不就行了,何必这样。”围观的路人劝阻。
是啊,不就是5块钱吗?答案是:至于。
因为丈夫很早就丢下孩子、弃她而去。她要赚钱养活自己、抚养孩子,还要照顾重病住院的年迈老母亲,支付高昂的医药费。
全家的重担都压在这个女人身上,而她,只是一个月入900块的钟点工。
有时候她甚至连900块都赚不到,而每个月孩子家人的吃穿用度就要花掉1000块,可谓是入不敷出。
你永远不知道这几块钱,对于他们来说有多重要。
你没穷过你不懂。
对于穷人来说,生活真的好残酷。
一个当医生的朋友讲的故事:
七八年前,我在医院实习,有一天夜里,急诊室冲进来两位农民工,一位紧紧握住指头,鲜血直下,旁边酒瓶子里泡着半截手指。不用说,手指断了。
主治医生说:现在接还来得及,以后手指功能基本不受影响。
他问:要多少钱?
主治医生说:三千左右吧。
他愣了一下,说:那如果截掉呢?
主治医生说:三百。
他果断地说:截吧,不要了。
朋友说,我当时倒吸一口凉气。
贫穷,原来可以这样轻松剥夺一个人正常生活的权利。
有更喷血的。
一位大老板,给自己招了个女秘书,虽算不上美艳动人,但也算阳光的天然美女。
重点是,女孩是穷苦出身。
因此,老板平日里自然会多照顾她一些。
一次出差,老板想办法只开一间房,半夜强行和女孩发生了关系。
出门前,他扔给了她2万块钱。
并说,你可以告我,但我有钱有关系,你要想清楚;我也可以包养你,你父亲的药费我来出。
女孩父亲偏瘫在床已经一年多了,哥哥结了婚,经济条件差,母亲照顾父亲,没有收入,一家人每个月也等着她这点工资。
2万是她好几个月的工资了,她选了第二条,她也只有这样选,不然好像她有的选一样。
所有的选择,都已经在匮乏中被提前消费了。
她不仅没有底气,将那买了她初夜的2万块甩在肥头大耳脸上,她更没有胆量,说出那句我们都想说的:人渣,你等着坐牢吧!
她只是攥紧了手里的2万块钱,心想:以后每个月多给爸妈2千,分10个月给,免得他们生疑钱的出处。
贫穷,原来可以这样轻松剥夺一个人的尊严。
想起鲁迅有一句话:“可是我实在无话可说。我只觉得所住的并非人间……长歌当哭。”
底层就是这样的“沉默的大多数”,他们不会发声、不会辩解,哪怕绝望的无助,昏涩的前路,踉跄的脚步,他们只会在沉默中坚忍地支撑着。
《水浒传》里有一段文字:
鲁提辖看到金翠莲在酒楼里哭,于是向九纹龙史进和打虎将李忠借钱。
史进给了十两,鲁智深自己出了五两,而李忠只给了二两。
鲁智深看到后嫌少,忿忿不平地说了一句:“也是个不爽利的人”。
想想,史进公子哥,鲁智深国家公务员加地头蛇,而李忠只是个使枪耍棒的江湖人,钱都是几文几文攒起来的,这样过日子可不就是要斤斤计较。
有些人,一出生就在罗马,有些人穷尽一生,也不过是呆在原地。
以前我以为,贫穷不过是难以温饱,现在觉得,更刻骨铭心的贫穷,是没有可选择。
贫穷很多时候,真的不是智力有限,而是命运所致。
或者说,是由于贫穷,而造成抵御厄运、改变命运的能力太过薄弱。
底层的逻辑是,物质贫乏导致无法承受选择成本,每一次选择,都意味着伤筋动骨,既然如此,就是不断地走向封闭。
苦难没有价值,贫穷只会扎心。
消极与颓废,能筑成坚固的高墙,贪婪与妄念,会竖起冰凉的栏杆,放弃希望等同于把自己投入看不见的狱中。
哈姆雷特说:“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一个问题!”
我想说的是,懂得自我救赎的人,不会轻易屈从于命运的宣判。
20年前,罗永浩还是一个苦闷的东北小城青年,在倒腾点仨瓜俩枣的破事儿。
马云和他的13个小伙伴们“每天早上听到闹铃钟响,死的念头都有了”。
而在广州生活了三年的张小龙,因开发一款电邮而声名大起,但因为完全免费,一毛钱都没赚到,在出租屋靠抽闷烟来熬夜。
有一天他出门去吃肠粉,吃完一摸兜,只剩3块钱。
穷成这样,后来《人民日报》的记者报道张小龙,忍不住感慨了一句:可怜的孩子,你可千万别饿死。
嗯,饿死张小龙事小,咱们可能就没有微信了。
过年前后,许家印和杨国强,他们都在公司年会上回忆过去苦难的经历。
我们这代人,也一样,每个人都经历过贫穷和苦闷的生活。
用我的朋友的话说:那时都是穿个底裤来广州的,后来都混得很好。
好的人生,都是从苦里熬出来的。
所以,无论生活多么不堪,只要你有热血和野心,只要你足够勤奋,用潮汕说“三牲敢食,钉球敢绊”,再底层都会有上升的希望。
总有一天,你也可以突破阶层,成就自己的。
《军师联盟》有一句台词:“这万古长夜之中,哪怕是有一盏微光,也会让你身不由己追随这光明,至死方休。”
余远环:资深媒体人,前南方都市报评论部高级编辑、社论编辑,南方都市报、羊城晚报专栏作者,著有随笔集《一个人的常识》、《冷落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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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本看了书名猜得出过程,自认为猜得出结果的书。它没有韩剧那样死去活来,也没有台剧那样喋喋不休,更没有大陆剧那般狗血。它只有属于那个年代的质朴与真实,人性与爱。
余华感人肺腑的小说《许三观卖血记》中,没有绚烂的情节,只有一个简单的故事,一个民间故事:一个中国家庭忍受贫穷、饥荒以及随后的文化大革命,一个饱受沧桑与磨难的家庭,一个时常用生命去卖血的许三观,为了生计,为了家庭,他不惜自己的身体,甚至到老了为自己不能卖血感到痛心,一这听起来似乎很严峻,或者很糟糕,但余华令人惊悚而滑稽的风格使小说避免了感伤主义的情调。小说看似普通,却结构巧妙、文字优美,让人难以拒绝,令读者一唱三叹、回味无穷。
阅读作品的最大感受就是它的情节紧张性,几乎是悬着一颗心看完这本书,阅读过程中,时常想着,说不定下一次的卖血将结束许三观的生命,从而毁掉整个家庭。在小说里,充满了浓郁的新中国里旧社会的风气与习俗。人们渴望新社会,渴望新风气,但是在旧势力的影响下,往往举步维艰。余华的《许三观卖血记》与路遥的《平凡的世界》相似,都是严肃主义文学,小说里可看到一些恶俗甚至粗言秽语,但那都是质朴的表现,那都是旧社会人们朴素、简单的表现。他们不比上流社会,没有知识分子的素养,但在那个时代,他们的角色就是代表着绝大多数中国人的现状。不同的是,余华笔下的许三观是城里人,而路遥笔下的孙少华是农村人,但他们都是中国城市化的代表,典型。
在他们身上,可以看到:家丑喜欢外扬,许玉兰一次次地坐在门槛上,捂脸痛苦,大吐苦水;大段的自述对白让读者惊讶,“这是少有的写作方式”;小说里最为精彩的是三年饥荒时期,许三观一家是以“听饭”的方式度过饥饿;小说里的一大特色,也是印象最为深的是:许三观、许玉兰那种骂式的爱。“打是疼,骂是爱”在他们身上体现得淋漓尽致。许玉兰生孩子也骂,老公出轨了也骂,做家务也骂。孩子做错了,许三观也骂,孩子偷吃了也骂,老婆出轨了也骂,遇上好事了也骂,饿肚子了也骂,一乐几乎是被骂着长大的,口硬心软的许三观唯独卖不出血了他不骂,他只能哭,因为他的血是整个家庭得以下去的支柱。
许三观前前后后共卖了10次血,这10次血也串联了整个故事情节,在时代大背景下,许三观一家要继续生存下去,只能依赖他的一次次卖血,好在小说结尾不是以他卖血作为结点,甚至他还带动更多人一起卖血。小说所反映的时代背景是深刻的,从建国至大革命后,许三观走过了新中国成立后最为困难的20年,他们是幸运的,能一路存活下来,在那是时代背景下,并不多见,更多的是经不住环境的折磨,最终倒下。
小说的结尾是简单的,给人留下更多想象空间,“这就叫吊毛出得比眉毛晚,长得倒比眉毛长。”粗俗的语言并没有掩盖其中的道理,明指沈血头的不知好歹,也暗指三个孩子长大后的变化,但这并不是出于无奈,反而更是一种喜悦。小说结尾两夫妻的对白是我认为最感人至深的,许三观与许玉兰很好诠释了什么是“白头偕老”,老头子要吃炒猪肝、喝黄酒,老婆子扶着老头子进了馆子点了3份炒猪肝、1壶黄酒,能想象得到具体情形,“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临头各自飞”这句话用在他们身上一点不合适。这又让我想起,当今做父母的好不容易带大自己的孩子,但由于工作等原因,没有更多的时间陪父母,这是在他们身边的只剩下自己的另一半。
1、第十八章整个章节用的都是“许三观对许玉兰说:‘……’”这样的句式,让许三观一股脑儿的把自己所见所闻所思考的有关人民公社、大跃进和大炼钢的内容都说出来。这样一连串的排比和铺陈,把曾经的伤痛用诙谐和荒诞一一化解正是余华特有的风格。
  2、许三观用嘴给全家人炒菜这一情节是大饥荒描述的高潮部分。一家人每日喝越来越稀的粥,饿得没力气就长时间躺在床上以减少体力消耗。许三观生日那天,他们喝到放了糖的玉米糊,孩子们却吃不出甜味,许三观说“这苦日子什么时候才能完?小崽子们苦得忘记什么是甜,吃了甜的都想不起来这就是糖。”这样一句感慨举重若轻的道出了极度饥饿年代的人们,物质生活匮乏到忘记了甜的滋味。
  3、对文化大革命的理解,作者又是让许三观自己说出来,“你知道吗?为什么工厂停工了、商店关门了、学校不上课、你也用不着去炸抽条了?为什么有人被吊在了树上、有人被关进了牛棚、有人被活活打死?你知道吗?为什么毛主席一说话,就有人把他的话编成了歌,就有人把他的话刷到了墙上、刷到了地上、刷到了汽车上和轮船上、床单上和枕巾上、杯子上和锅上,连厕所的墙上和痰盂上都有。毛主席的名字为什么会这么长予你听着:伟大的领袖伟大的导师伟大的统帅伟大的舵手毛主席万岁万岁万万岁。一共有三十个字,这些都要一口气念下来,中间不能换气。你知道这是为什么?因为文化大革命来了。”这样的一番阐释从许三观口中说出来,既符合人物的身份和层次,又启发读者自己的思考。许三观的逻辑和认识水平并不一定就是正确的,但那是真正身处其中的人物会说出的话,这样的话让读者信服的同时也给读者自己想象和思考的空间:文化大革命不只是发生在中国的那一场灾难,而是整个人类都会面临的一种变态与暴力的可能,因而许三观们面对的不仅仅是他个人的命运,而是有可能发生在每个人身上的命运。
4、至于知识青年上山下乡,更是用极其简练又充满讽刺意味的排比来表达,“后来,毛主席说话了。毛主席每天都在说话,他说:‘要文斗,不要武斗。’于是人们放下了手里的刀,手里的棍子;毛主席接着说:‘要复课闹革命。’于是一乐、二乐、三乐背上去学校了,学校重新开始上课。又过去了一些日子,毛主席来到天安门城楼上,他举起右手向西一挥,对千百万的学生说:‘知识青年到农村去,接受贫下中农的再教育,很有必要。’”毛主席轻轻松松的一句话就能让许玉兰们免于皮肉之苦;毛主席的一个小指示,就能让孩子们回到校园;毛主席的再一个突发奇想,全国的城市青年就背井离乡去了农村。这样离奇荒诞的事情都真实地发生过了,历史怎么会、还会不会进入这种状态呢?余华给我们的问题藏在他的轻描淡写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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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之后|《许三观卖血记》
引∶近来读了不少书,但却愈发囫囵吞枣、匆匆忙忙,有点似乎“只为读完”的意味。这自然是不好的,这种书注定了日后只能作为“我读过”的肤浅谈资而存在,难以带来太多本质上的改变,也难以诱发思考和情感的涌流。之前曾写过几篇读书随想,觉得写过之后,对书中的情节加深了印象、对书中的人物加深了认识、对书中所想传达的情感和道理加深了理解和共鸣,故而现在捡起这个好习惯,尽量地,先“强迫”自己,在每次读书过后加上这一道工序,用文字记录所得,我想,哪怕只是几行字,也是有益的。而之所以说是“强迫”,人的惰性不可小觑,我自知自己极有可能随时因为懒惰而半途而废,所以非得先“强迫”自己不可。不过我是不担心的,从前的经验告诉我,任何一件有益的事情,哪怕一开始是心不甘情不愿地做,只要坚持了,之后便会被此事自身的魅力吸引,自然地转变成一种主动的习惯。所以,凡好习惯,如若不是有极强的动力,一定是先从强迫开始的。第一篇,献给《许三观卖血记》,昨晚用了近两个小时,一口气读毕。没有特别明确的主题想写,那就想到哪儿写到哪儿,尽量不跑题好了。
《许三观卖血记》是我所读的余华的第二部作品,第一部是《活着》。《卖血记》之前早有耳闻,事实上,在自己还未真正读之前,根据书名,已脑补出了一些情节和最后的结局——是根据余华在《活着》中表现出的写作性格来脑补的。而真正读毕,觉得是余华的风格,却又超出所想。
其实,我个人是不大喜欢余华的写作风格的,读《活着》和《卖血记》都有这个感受,他所使用的似乎是一种偏口语化的、比较日常的措辞和成句,读起来似乎亲近,但我总觉得胸中憋着一口不知道哪儿来的气,读下去总觉得气不顺,但读完还是不成问题。
《许三观卖血记》在结构和内容上让我感触最深的一点是,作者并没有单纯去写许三观几次卖血的情节,而是用了大量笔墨描写叙述许三观的种种家庭纠葛、市井生活,这些乍一读,觉得虽然好玩,但似乎有点偏离主题,但再去回想,便觉得,正是有了这些“啰哩啰嗦”的铺垫,中间许三观为了赎回被搬走给一乐抵债的家具而去第二次卖血的情节,才是顺顺利利、自自然然地出现,不突兀,仿佛就是情节发展的本来样子。整本书的写作节奏是不同的,在文革一乐被下放到农村生产队之前,叙述节奏偏缓,铺叙较多,之后主要便是许三观在去上海的一路上多次卖血筹钱,主线情节明晰,叙述节奏便显得偏快。
对于许三观,谈不上喜欢还是厌恶。在这个人物身上,作者充分表现了人的双面性。从许三观早先对一乐的态度(包括不愿意在他身上花钱等)来看,他似乎是一个有点幼稚、太过于自我的人,但从后面文革时期乐他妈遭批斗时他去送饭、在“家庭批斗会”上所说的话、背着一乐去胜利饭店吃面、去上海的一路上多次卖血为生病的一乐筹钱,这些又让人在心中勾画出了许三观好父亲、负责任的男人的形象。在这里,又想起了《活着》中富贵的形象也大抵如此,虽为一人,但泾渭分明。
读完全书,倒没有特别深刻的感受,尤其是我向来对时代背景缺乏敏感性,看到书友们每每读到有关时代背景的情节所生的感受,我便自形惭愧。但读完之后,心里却挺沉重的,虽然许三观最后并没有像我所想的那样因卖血而虚弱致死,但不知怎的,我仍生出一种悲怆的生活无力感。
余华的作品,至少我自己读过的两部,都使我有这般感受。说不出到底因什么而不快,也不会因情节而落泪,(倒有很多书友坦陈曾落泪。)但读完总有一种压抑感,有段时间总觉得心沉沉的。或许是尚且无知,阅历不够,但这书算是好书,是无疑的。所以以后很可能回过头再读。
这篇随想篇幅不长,一是因为这本书确实没有引发我太多太深刻的触动,没有感同身受,只能隐隐发觉这是一本好书,便没有太多话可说;二是因为中间有被别的事打断,故而并不是一气呵成,有些感触后来也淡了、忘了,自然没得可写。
不过,终究也算是完整的,给自己读过的这本书,留下了一个记号,方便日后重读回想。《许三观卖血记》余华晚 读毕早 作此文
写点儿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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