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一本可以看到海底魔力宝贝 新海底的小说

&&&&九九拍板定下了迟迟的名字。
&&&&老爷子和琅爷都还算是满意!
&&&&挣完了名字,又开始挣起来在哪上学的问题!
&&&&九九“……”
&&&&晋云枭“……”
&&&&二人怕伤及无辜,带着迟迟和忆忆出门了!
&&&&在家足足憋了好几个月,九九终于能出门了!
&&&&开心的不要不要的。
&&&&“我去买一件礼服吧!”九九掐了掐自己的腰,生完孩子之后虽然有锻炼可还是有点胖。
&&&&小肚子上摸起来软软的,以前的衣服好多都穿不上了,尤其是晚礼服。
&&&&过几天要去参加总统晚宴的!
&&&&虽然不至于要艳压群芳,但也不能太丢人啊!
&&&&“胖一点才好,胖一点才是福气!”晋云枭捏了捏她脸颊上的软肉,说道。
&&&&九九拍掉他的爪子,不满的瞪他“这种福气给你好了!我才不要呢!”
&&&&晋云枭开着车,无奈的笑笑。
&&&&女人啊,有的时候还真是奇怪!
&&&&“小舅妈,舅舅不给你买我给你买!我带了私房钱的!”坐在后座的忆忆开口说道。
&&&&九九对他竖起了大拇指“还是忆忆最好了!”
&&&&被称赞的忆忆挑衅的看了一眼晋云枭,得意的尾巴都要翘上天了。
&&&&“臭小子,你的钱还不是我给你的!”
&&&&“才不是呢!有太爷爷,太姥爷,还有时之舅舅,亦修舅舅给的!你放心,你给的那份我没带!”
&&&&晋云枭“……”
&&&&九九抿着嘴角笑着“忆忆真聪明!”
&&&&“小舅妈我等一下给迟迟也买一个礼物!”顿了顿又道“不给舅舅买!”
&&&&“好,就这么愉快的决定了!”
&&&&“嗯,愉快的决定了!”
&&&&“呀呀,呀呀!”连迟迟都来凑热闹了。
&&&&晋云枭“……”
&&&&出门的时候,晋云枭硬是厚脸皮和九九穿了情侣装。
&&&&九九穿了一件黑色的吊带小黑裙,外传同色的开衫,为了走路舒服穿的是人字拖!精致的妆容,砖红色的口红让她气场高出一百米!
&&&&晋云枭为了配合九九,穿了黑色的西装裤,玄色的休闲衬衫,没有打领带,休闲却矜贵。推着婴儿车,却依然难掩身上的那份帝王之气。
&&&&也不知道是不是巧合,忆忆竟然也穿了一身黑色的衣服!
&&&&一家四口一亮相,就吸引了所有的目光。
&&&&商场里的人纷纷投来或惊艳或羡慕的目光。
&&&&幸好都是气场十足的人,被围观了也能淡定的逛街。
&&&&本来说好要去买礼服的,可一走到化妆品区九九就走不动了!
&&&&硬是拉着晋云枭去逛了一圈。
&&&&短短半个小时,战利品丰富!
&&&&“小半年没逛过街了,没想到离时尚的脚步越来越远了!”九九把大包小包都塞给晋云枭,无限感概着。
&&&&女人对化妆品的钟爱从来不会因为你买过了就会减少的!
&&&&哪怕是同款,她也可能把所有的色号都买一遍才甘心!
&&&&“你这个口红……可能会用到下辈子都用不完!”晋云枭看了一眼袋子,多半都是口红。
&&&&虽然他很喜欢她涂口红的样子,当然他更喜欢她涂口红的这个行为。
&&&&性感的让他恨不得把她脱光了压在床上狠狠要一番!
&&&&就像此刻,她的唇瓣是……砖红色,很美的颜色,衬得她肌肤如雪,碧玉如水。
&&&&美的动人心魄。
&&&&九九睨了他一眼,给他了一个你不懂的眼色。
&&&&随即催促着“快走吧!迟迟太小,这里细菌多!”
&&&&晋云枭带着她去了顶楼。
&&&&顶楼是一家高级定制的工作室。
&&&&设计师是从纽约回来的,据说很多好莱坞影星都很喜欢她的设计。
&&&&当然,这个人是薇若妮卡的挚友辛迪!
&&&&提前就约好了的。
&&&&“晋太太,晋先生!”辛迪亲自出来迎接,她早就听说晋氏夫妇是一对颜值很高的俊男美女,今日一见果然不假!
&&&&“您好!您就是辛迪么?!”走进工作室,看到琳琅满目的礼物,九九的心情没有由来的更好了。
&&&&简直可以用心花怒放来形容了!
&&&&辛迪点点头“是的,我就是辛迪!”
&&&&“哇!让你亲自来迎接,真的很不好意思啊!”
&&&&辛迪淡笑着,对随九九的好感度蹭蹭的往上涨。
&&&&她在美国的时候给过很多政要夫人,好莱坞女星都设计过礼服,哪一个不是趾高气昂的?
&&&&向随九九这样露出敬慕目光的,她还是第一个。
&&&&“哪里,晋太太的到来是蓬荜生辉!”
&&&&“速战速决!”晋云枭推着婴儿车,毫不客气的坐了下来。
&&&&瞧瞧的揉了揉小腿肚子。
&&&&陪女人逛街真累啊!
&&&&九九瞪了他一眼“辛迪姐姐我们不管他!我刚刚生完宝宝,小肚子这里还有些肉,有没有什么办法遮一遮?”
&&&&“我看一下……嗯,还好,并不是很明显的。晋太太你恢复都很好!”小肚子虽有,但并不是十分的明显。
&&&&“我们去后面选吧。我有一件刚刚做好的,晋太太穿起来应该很合适的!”
&&&&“真的么?!那快一点吧!”
&&&&怀孕一来,他都穿着宽松的孕妇装,虽然都是设计师精心设计的,可孕妇装怎么和晚礼服相比啊!
&&&&九九已经按捺不住雀跃的心情了!
&&&&辛迪很喜欢随九九。
&&&&作为晋太太,却丝毫不端着,很随和。
&&&&看来能让晋云枭如此死心塌地爱着的女人,果然并不是只长得漂亮那么简单。
&&&&辛迪说的是一件由锦绣坊绣娘亲手刺绣的一件暗蓝色晚礼服。
&&&&整体为苍蓝色,以刺绣为主,缀以碎钻,轻薄如蚕翼,水晶灯光下恍若置身于星辰大海之中。
&&&&更重要的,是高腰设计,完美的将小肚子给隐藏了!
&&&&“喜欢么?晋太太?!”
&&&&太喜欢了!
&&&&“真的太美了,好棒啊!”
&&&&“这件礼服看似高调,但是如果是气场足够强大的人穿上,自然会被衬托的更加美轮美奂,可若是气场不足的人……反而会有让觉得很压抑。”
&&&&“我可以压住它!”九九自信的说道。
&&&&辛迪首肯的点头“的确是这样!”
&&&&“我来试一下,看看需不需要修改尺寸!”
&&&&辛迪点点头,将礼服小心翼翼的取下来。
&&&&“对于一个设计师来说,是设计出一件礼服并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为自己设计出的礼服找到合适的主人。”
&&&&“相信我,我会是这件礼服最合适的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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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生一约(下)
  此时的我竟还未有想离开这梦的念头,这自由是我想要的,这里的一切我还未见够,反而期盼着这梦别这么早结束。  不知行了多久,累了,便寻了处青石,卸下包袱,靠了上去,望天,闲云野鹤也不过如此吧!抱头了而笑。  何时,渐渐闭上了疲倦的双眼,倚着青石,聆听着微风,缓缓睡着了。  过了多久,阳光开始倾斜,光亮不禁刺痛了眼,缓缓睁开时,一缕青丝拂过我的眼前。  渐渐模糊的视线清晰时,我看清了前方的人影,素装青衣,手腕裹着青丝,是位女子,柳腰细眉,双眸似水,却带着淡淡的冰冷,肤如凝脂,雪白中透着粉红,似乎能拧出水来,语笑若嫣然,长发直垂快及腰,青丝随风舞动,发出清香。  &你是谁?&她见我缓缓醒来,轻声道。  而刚清醒的我,竟被这一画面定格,她好美,她是谁?  &喂!你在听吗?&少女伸出纤细的五指,在我眼前轻晃。  缓和片刻,才使我回过神来,我傻傻地摸了摸头,半信半疑地问她:“你是仙女吗?”  她不禁偷偷笑了笑,伸出玉指,调皮地指了指我,“嘿嘿,你这人真有趣的啊!是不是见漂亮的姑娘都叫仙女啊?”  听此我摇了摇头,不禁后退几步,君子也,礼待也,近而无礼,所以退之,拂袖,起身,拍了拍衣服上的泥土,但不知为何不敢正眼望她,可能是怕自己出丑象吧。  “姑娘,那你是何人?”  她见我一位白衣书生,虽穿着寒酸,但也有文雅之气,并未排挤我,嬉笑着问道:“那你猜猜!我是什么人!”  她一副乖巧的模样,让我不禁呆愣,回过神来,苦笑道:“嘿嘿,姑娘,你这不是难为我吗?”  她撩起衣袖,轻轻一笑:“我啊!是这里......”她说话有些迟疑。  “是住这里的!”  她的话语中,我也发现了奇怪之处,但并未在此追问。  “我也是初来此地,想在此定居!以后我们还会见面吧!”我竟一时没忍住,就问下了这个问题。  但她笑着点了点头,当她抬头望了望天色,此时,竟已落霞与孤鹜齐飞。  清秀的脸上多了一丝焦急,匆匆与我挥手道别,我还未留下她的名字,她已消失在那树林之间,  不知这么,我们就便这样相识了,还在我未清醒之时。  .....  夜晚,我徘徊着,踟蹰着这样,心中只有这一个疑问,那便是我们还能再见吗?你不会忘记我吧!难道又是前世百次回眸换来的一次擦肩吗?不,她会来,我们还会再见。难道是我自作多情了吗?她真的会来吗?  次日,她来了,我们又这次恰似偶然,而并非偶然的相遇,足以改变我和她,我认识了她,真正地认识了她,就进了她,她名为小妮,轻轻唤起这名字,不知不觉中顺口而好听。  不知不觉中,她就伴我游遍了整个梁地,而我则选着了一出幽静的茅草屋,就此定居,起居作食,都已无碍。  但渐渐的,我那颗向往自由,希望飘荡江湖的心就此落下,反而爱上了这里,好像是我第一次见你的时候吧!功名利禄一直不是我所求,既然不能浪迹天涯,我也愿在这小竹屋里守候着你每天的到来!  ..........  “哈哈!尾生,尾生!”院中有人叫道。  语句中透露着欣喜,我一猜便是她。  听此,我便放下手中的笔,匆匆向门外走去,初见她事,她一件素衣,举止从容,冰冷的眼色中透着那不可近人的气息,宛如冰山美人,而近日,她也穿着素衣,长发被扎起,那浅浅的一笑,然如昙花一现,她今日不禁美,反而显得一些可爱!  “呵呵!今日什么让你这么开心啊!”  她迈着轻盈的步伐,走来,似蹦,似条,跑到我身旁。  “今天,我来是想和你学习诗经!”说着她撩起手中青丝,像个小丫头。  我听此,微微一笑:“嘿嘿!那可要看你是否有天赋了哦!”  她这么一说,也听出了其中的嘲弄,巧嘴便说:“你......哼!”  “呵呵!我是逗你玩的,进来吧!”见她这幅模样,我哪敢拒绝她的一切要求,即使想,也难以说出口的。  .......  就这样,我们唱笑溪水之间,诵诗明月之间,一首蒹葭读出了你我的另一番滋味。  “蒹葭苍苍,白露为霜。  .  所谓伊人,在水一方。  溯洄从之,道阻且长。  溯游从之,宛在水中央。”  你我对曰,时间的概念一进单薄,转眼春秋,你我已难一分开。  但纯真的爱情有那是怎么容易得来,你为与我在一起,瞒着家中,当纸包不住火的时候,你才告诉我了一切,你本是一位有着身份人家的金枝,却未嫌弃我这等穷书生,背着父母,想要和我再一起。  那日,你哭了,在我怀里痛苦,而我也心碎了,只怪自己无能,不能娶你,自怪自己没本事,不能让你的父母接受,我未流泪,因为我也知男儿有泪不轻弹,我有着责任,守护你我的爱情,在哪日我又做了一个决定,我将回去,家中还留有一些土地可以变卖,凑集聘礼,到时再来之日,我便光明正大地来迎娶你,你笑了,笑魇如花。  最后我们相约城外的蓝桥,我一定会回来,但在走时,我还想再见你一面,这不是分别,因为很快就能再次相逢,只是我想再见见你,毕竟将有几日不见你,我还想微微你身上淡淡的薄荷香,它将提醒我早日过来。  何时,我已经忘了我是如何来到这个世界的,你改变了我,让我不想在离开这,可能是因为我爱上了你,已经难舍难分。  ........  那日我来到了我们经常相约的蓝桥,我们曾在这蓝桥相伴,或徘徊,或在桥下戏水。  这附有山有水,景色优美,流水潺潺,溪水清澈,水中鱼儿穿梭,溪水映着远山,那里还有着岸旁的绿树和两个相互依偎的人儿……  我按约定,在桥下等你,于是我便卸下行李,在此久坐,看着对岸,期待着你的身影,因为你会来的!  不知等了多久,但我并未不赖烦,而是担忧,你会不会出什么事了,但我不能离开这,因为我走了,你就有可能见不到我了。  当有几点雨打在我的脸上,下雨了,我不禁为这天气一惊,雨由疏变密,一会儿瓢泼似的,雨点砸得溪水叮咚直响,苦笑着六月的天气真是说变就变。突然间,乌云密布,狂风怒吼,雷鸣电闪,滂沱大雨倾盆而下。  我见衣服湿了一半,便很快躲地到桥洞之中。他暗自庆幸,幸好小妮没来。雨下了半个时辰,溪水暴涨。没膝的小溪,现在齐胸了。平日里,平静缓流的河水,现却狂躁地咆哮。  不竟叹息道:“这雨可真大啊!”,而此时的我,脸色都已苍白,我不愿去想你不会来,只是呆呆的看着上涨的河水,心中嘀咕着“再等等吧!再等等,走了她就错过我了!”。  时间慢慢消磨,我开始有些站不住,地变得湿滑,于是便两只手紧紧环抱着桥墩柱子。  可水却显得冰冷无情,不久,我就已经完全泡在水里,仰着头,在水面和桥面的缝隙里艰难地呼吸。一条蛇被水冲下来了,盘着柱子,对我吐着信子。我不怕,他想,雨肯定会停的,雨停了,小妮就会来的……  但我很傻,这时候都不愿意醒来,心中祈祷着上天,如果这时梦,这时别让我醒来,我还想见她最后一面,她还在等着我,当冰冷麻木了全身,我都未有丝毫惧怕,我还在等你!就在这!  最终我无力了!我还抱着那桥墩,但却睡过去了,一睡便是一世,我等你等了一世,你为何不来呢?  .........  当我再次缓缓睁开双眼,我竟躺在课桌之上,我大惊,我原来睡着了吗?缓缓抬头,看着老师叙述着书本,同学们都被他的语句吸引力,并未有人在意过我,我睡着了,那只是南柯一梦,你终究是我幻想出来的!  “同学们,你们知道小妮,最后来没来吗?”已白发的老师,挺着弯曲的身板,缓缓说道。  “不知道!”  老师轻轻一笑:“呵呵!小妮还是来了。她啊!因为私奔计划泄露,被父母禁锢家中,不得脱身。后伺机趁夜逃出家门。”  一听我又打起了精神,她真的来了吗?  “.....小妮冒雨来到城外桥边,此时洪水已渐渐退去。小妮看到紧抱桥墩柱子而死的尾生,悲恸欲绝。她抱着尾生的遗体号啕大哭。当泪水滴在尾生的手上。尾生的手松开了,像一棵大树被锯过,尾生轰然倒下,小溪里绽开一朵硕大的水花。”  老师说着,脸色也便了,心中有什么被触动了“最后啊......小妮悲痛欲绝,也跳河自杀了。”  当他最后一句说出之时,我的眼角一湿润了,灵魂猛然一震,可笑道:“傻丫头!”  我爱她,我信她,尽管是梦,她的一举一动早就深深印在了我的心中,我忘不了她!忘不了那件淡绿素衣,但笑魇如花,那淡淡薄荷香!  (我在水中等你  水深及膝  淹腹  一寸寸漫至喉咙  浮在河面上的两只眼睛  仍炯炯然  望向一条青石小径  两耳倾听裙带抚过蓟草的窸窣  日日  月月  千百次升降于我胀大的体内  石柱上苍苔历历  臂上长满了牡蛎  发,在激流中盘缠如一窝水蛇  紧抱桥墩  我在千寻之下等你  水来  我在水中等你  火来  我在灰烬中等你  ——选自洛夫诗集《葬我于雪》)  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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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我和玲在餐厅找到一个僻静处就座时,周围观望的人才渐渐消失。若不是他们礼貌的向我点头,恐怕我早就发火儿了。  我问她:“你怎么会在这里?”  玲耸了耸肩膀说:“最近在论坛报名了一个非官方机构组织的地质学实验,发起者通知所有人来这片海域的某个岛屿上集训。吃点什么?”说着指了指正在备菜的厨师。  我不会跟她客气,点了牛排和蟹肉饭,还有一份中式的蒸鲈鱼和素拼。  玲是我高中同学,来自中国广东的美籍华人,也是洁西娅最好的朋友。她的家族是那种既有钱又有实力的大财团,家风很好,她从小就精通中国历史和古诗词,像李白、杜甫、白居易啊,当年她如数家珍。  这也是那会儿我喜欢和玲在一起的原因,大伙儿都对那个古老而文明的东方国度十分向往。又见她常常将中文外教挤兑的下不了讲台,于是我们打成一片,甚至把她当成亲妹妹。这件事任何人都清楚,除了洁西娅。  再后来玲和洁西娅被不同大学录取,我辍学回家帮父亲打理农场。  多年来每次回想,都是玲谈起自己是纯正的中华血统时,一脸的骄傲神态。今天意外邂逅,她端庄内敛了许多,忽然间我开始强烈的思念洁西娅。  “喂,想什么呢?”玲看出我心不在焉。  “唔,没什么。你说的那个地质实验具体是哪方面的?”  玲看四周没人,小声说:“是一种与永生有关的矿石的。”  我笑了笑没有说话。  玲急道:“真的,据说这个组织背后的势力很强。你要是没其他事,就陪我一起,也给我当个保镖。”  我说:“堂堂的铃大小姐用得着我当保镖?”  玲白了我一眼,叹口气说:“我这次是偷跑出来的。”  “抱歉,我可以坐到这么?”  我俩一愣,转头看去,旁边站了一名中年男子。看年纪四十几岁,穿着笔挺的黑色西装,带着一副茶色金边儿眼镜。  我点点头,那人礼貌的先鞠了躬,之后才落座。  玲望着那人,感兴趣的问:“中国人?”  那人眼睛一亮说:“没错,您是...?”  玲高兴的说:“我来自羊城,广州。”说着大方的向那人伸出手掌。  我心中偷笑,玲表面端庄,但脾气还是没变多少。  那人连忙起身,握住玲的手说:“我来自冰城,大连,哈哈,能在这遇到老乡,真是缘分!”  玲眉头一皱。  那人又向我伸出手掌说:“不知这位先生怎么称呼呢?”  我不喜欢和陌生人握手,只点了点头说:“洛瑞。”  那人缩回手掌,有些不悦的说:“洛瑞先生果真是一派高手风范。”随后便不再向我说话,用中文和玲交谈起来。  我乐得清静,自顾自品尝那道蒸鲈鱼。当我吃光一面,想翻一下好吃另一面时,那人忽然叫道:“不要!”  我停下动作,斜眼看他要说些什么。  只见他一脸的郑重,指着鱼说:“鱼不能翻,翻鱼就是翻船。”  我点了点头,拿起一个空盘倒扣住鱼身,然后飞快的一转,连鱼带汤整个合到空盘里,有肉的一面便翻了过来。  问他:“这样不算吧?你看这游艇,还是好好的。”  那人变了脸色,从怀中取出一个小盒,又从盒中拿出两颗扁扁的、表面有凹凸的白色石头递给我跟玲,说:“这是镇海石,万一不慎落水,可以保命。”说完急匆匆走了。  我捏在手里正想细看,玲将她那颗也抛过来,嘴里嘟囔说:“就是块儿鱼脑骨,神神经经的!”
  回到房间时,已经是下午两点。  玲说要找人将我俩的房间调成隔壁,她向来很有办法,又爱折腾,我只好由她去做。  可能还是有些不适应,我在椅子上靠了一会儿就沉沉睡去。再醒来时,窗外已经全黑。  看了下手表,停了,时针仍指向两点钟位置。我摆弄了一会儿,它执着近乎顽固的一动不动,令我想起它的原主人洁西娅。  这时门外传来慌乱的人声,还有发着红蓝光的警示灯一闪闪的划过窗户。  我拉开房门,那些声音立刻涌了进来。  有人大声的说着什么,有人焦急的呼唤,有人急匆匆奔向甲板。  我拉住一个人问:“嗨,伙计,发生了什么事?”  那人说了一句我没听懂,随后他指了指走廊里的播音器,又指了指自己的耳朵。  我这才注意到广播:“女士们,先生们,踏浪号将会在二十分钟后遭遇一场热带风暴。这次风暴来得十分突然,我们已经调整航线,尽量远离风暴中心位置,并向指挥总部申请了救援。请大家在房间中耐心等候,不要擅自进入甲板和观景台...”  我心中一沉,放开那人的手,说了声“抱歉”,那人头也不回的去了。我瞥见他腕上的手表,显示的时间是四点二十。  我分开人群,去顶层找玲。  每一层的走廊都站了许多人,个个面色恐慌。他们知道,游艇的排水量很小,一般是利用高科技设备避开风暴,避不开就不容乐观。  我刚上到第三层,艇身就开始了急剧颤动,紧跟着猛地一晃,发出“咯咯吱吱”的呜咽声。  旁边有人大声咒骂,这次我听的明白,他说“风暴提前来了”。  我跌跌撞撞的跑向第四层,忽然膝盖一软,整个游艇被大浪高高的抛上了天,我死死抱住身旁的立柱。  游艇在人们撕心裂肺的惊呼中坠落。  “轰”巨大的拍水声夹杂着舱底又一阵哀鸣,四周的玻璃首先撑不住,接二连三的碎裂,海水发了疯的朝艇内灌注。  世界乱成一团,人们拼了命的往高处逃,本能而盲目的贪恋最后一刻生命。  “玲——玲——”我竭力呼喊,却几乎听不见自己声音。  游艇渐渐倾斜,上方不时有东西砸下来,有人负伤哀嚎,却没人顾得上救他。  忽然我又被撞了一下,口袋里的东西咯了大腿,才想起那两颗鱼骨。我生出一丝侥幸心理,将它们抓在手中。  这时又一个大浪高高耸起,落下时便实打实的将游艇拍进了海底。  我拼命挣扎,身体却直往下沉,肺部疼的好像在淌血,没多久便失去意识。  在这之前,我将那两颗鱼骨吞进肚里,虽然始终不相信那个中国人的话。
  回到房间时,已经是下午两点。  玲说要找人将我俩的房间调成隔壁,她向来很有办法,又爱折腾,我只好由她去做。  可能还是有些不适应,我在椅子上靠了一会儿就沉沉睡去。再醒来时,窗外已经全黑。  看了下手表,停了,时针仍指向两点钟位置。我摆弄了一会儿,它执着近乎顽固的一动不动,令我想起它的原主人洁西娅。  这时门外传来慌乱的人声,还有发着红蓝光的警示灯一闪闪的划过窗户。  我拉开房门,那些声音立刻涌了进来。  有人大声的说着什么,有人焦急的呼唤,有人急匆匆奔向甲板。  我拉住一个人问:“嗨,伙计,发生了什么事?”  那人说了一句我没听懂,随后他指了指走廊里的播音器,又指了指自己的耳朵。  我这才注意到广播:“女士们,先生们,踏浪号将会在二十分钟后遭遇一场热带风暴。这次风暴来得十分突然,我们已经调整航线,尽量远离风暴中心位置,并向指挥总部申请了救援。请大家在房间中耐心等候,不要擅自进入甲板和观景台...”  我心中一沉,放开那人的手,说了声“抱歉”,那人头也不回的去了。我瞥见他腕上的手表,显示的时间是四点二十。  我分开人群,去顶层找玲。  每一层的走廊都站了许多人,个个面色恐慌。他们知道,游艇的排水量很小,一般是利用高科技设备避开风暴,避不开就不容乐观。  我刚上到第三层,艇身就开始了急剧颤动,紧跟着猛地一晃,发出“咯咯吱吱”的呜咽声。  旁边有人大声咒骂,这次我听的明白,他说“风暴提前来了”。  我跌跌撞撞的跑向第四层,忽然膝盖一软,整个游艇被大浪高高的抛上了天,我死死抱住身旁的立柱。  游艇在人们撕心裂肺的惊呼中坠落。  “轰”巨大的拍水声夹杂着舱底又一阵哀鸣,四周的玻璃首先撑不住,接二连三的碎裂,海水发了疯的朝艇内灌注。  世界乱成一团,人们拼了命的往高处逃,本能而盲目的贪恋最后一刻生命。  “玲——玲——”我竭力呼喊,却几乎听不见自己声音。  游艇渐渐倾斜,上方不时有东西砸下来,有人负伤哀嚎,却没人顾得上救他。  忽然我又被撞了一下,口袋里的东西咯了大腿,才想起那两颗鱼骨。我生出一丝侥幸心理,将它们抓在手中。  这时又一个大浪高高耸起,落下时便实打实的将游艇拍进了海底。  我拼命挣扎,身体却直往下沉,肺部疼的好像在淌血,没多久便失去意识。  在这之前,我将那两颗鱼骨吞进肚里,虽然始终不相信那个中国人的话。
  在你心目中,海底是什么样子的?  是一片深蓝,有着美丽的珊瑚礁和色彩斑斓的鱼群?还是满眼漆黑,庞大的觅食者伺机而动?又或是光芒点点,如星空一般璀璨迷人?  当我醒来时,看到的是最后一种景象,我还以为是回到了农场,躺在了仲夏夜的麦堆上。然后旁边有人说话,我转过头,一下子愣住。  “洁西娅?真的是你么?”  金色的卷发,温暖的笑容,蔚蓝如海洋一般的眼睛,除了服饰奇怪,站在我面前的不是洁西娅是谁?  她又轻快了说了几句,像只婉转清脆的小鸟,我满脸茫然。  她眨了眨大眼睛,思考了一会儿,才清清嗓子说:“你好,我是雪莱。”  我的心一下子凉了,她的确很像洁西娅,但我知道,洁西娅永远都不会有这种活泼率真的表情,至少在我面前不会。  我环顾四周,发现这儿是一个小院落,许多高高低低,五颜六色的珊瑚构成围墙,一面是白色石头修成的拱门,另一面是几间平房。  我问:“这是什么地方?”  雪莱说:“巴伦奎尔水星,罗刹海。”  我几乎怀疑自己听错了,又问:“什么?”  她又重复一遍,我懵了,好半天才说:“我怎么会在这里?我已经淹死了,对吗?”  雪莱摇摇头说:“老师去外面修行,回来时路过风鸣峡,见你一个人昏迷不醒,就把你带了回来。你说的淹死是什么意思?”  我解释说:“淹死就是...”  忽然发觉她的皮肤与常人不同,白皙上面泛着一层淡淡的蓝光。  我奇怪的问:“你...你是人类么?”  雪莱又眨了眨大眼睛,说:“当然,我是一名纯正血统的海族人。”  我心里咯噔一下,问她:“嗯,那这儿是海底了?”  雪莱点头说:“你问的好奇怪,这儿自然是海底,不然还能是哪儿?”说完她一拍额头,笑着说:“抱歉,我忘了老师说你不是海族人,难怪你听不懂我们的语言。放心吧,我会慢慢教你,很好掌握的。”  我笑了笑,试探着问:“海族人也是从陆地迁过来的么?”  雪莱摇头说:“不是,海族人世世代代生活在这里,已经有几万年。陆地对海族人意味着死亡,我们是不会去的。而且水星上陆地面积连海洋的千分之一都不到,也容纳不了这么多海族人。对了,你叫什么名字?”  我的大脑一片空白,喃喃说:“我...我叫...”  我是谁?我还是我吗?或许我真的已经死了。
  巴伦奎尔水星表面积近10亿平方公里,约是地球的两倍,这其中绝大部分为海水覆盖,陆地稀少而分散。水星的“主人”是有着高智商和发达文明的海族人,他们除了生活在海底,其他一切都与人类相似。  但有一点十分神奇,这儿虽然是海底,却没有想象中的行动不便、无法呼吸、视野模糊等问题,甚至连衣服都是干的。望着周围巨大的海藻和珊瑚礁,一串串时而浮起的水泡,还有天空中游弋的鱼群、巨鲸以及其他一些奇形怪状的生物,很长一段时间,我都觉得自己是在做梦。  或许,这里的水就像是地球上的空气吧。  在这无边无际的海洋中,又有三个强大的帝国并存,它们分别是罗刹国、仙踪国和水云国。三大帝国里也有森严的等级制度,这点可以从他们的居住环境来判断。地位越低,一般居住地的海拔也越低,反之便越高。  帝国的王室和嫡系集团都居住在远离海底的天空之城,那里的宫殿美轮美奂,灯火昼夜不息。从海底遥望,恰似一个璀璨迷人的星空。  当我从雪莱那里得知这些信息时,便彻底断了“回去”的念头。至于我为什么会来到这儿,她也说不清楚。  “难道人死了,有一部分要来巴伦奎尔星么?那父亲是否也在这里呢?”我这样想着,心中又重拾希望。  既然回不去,就得找点事做。  听雪莱说,三大帝国连年纷争,消耗巨大,因此对人才的需求也十分迫切。像此处的罗刹国,各地都设有固定的骑士会馆,常年招募有能力的人,并将他们源源输送到不同领域为帝国效力。  我对自己的身手很有信心,骑士会馆便是我的目标。  于是我花了大半年的时间向雪莱学习海族语言,当然也包含了海族人的一些基本常识,之后便和她道别,踏上了通往最近一支军队驻地的路途。  至于雪莱的老师,我从始至终没有见过。听雪莱说,他是三大帝国中,至高无上的剑客之一。没有人知道他的真实姓名,包括雪莱,人们只称呼他为“青莲剑客”。  而我居住了大半年的那片海谷,也被人们称作“青莲圣地”,一般人是不敢轻易踏入半步的。  这点我开始还没觉得,直到出谷时,看见一侧山崖上的刻字“十步杀一人”,才真正体会到雪莱老师的深不可测。因为我感觉,那五个字似乎都有跳下来并将我杀死的能力。  不知为什么,这行字总好像听谁说过。
  青鸟城是临近罗刹国边界的最后一座大城,也是抵御仙踪国和水云国入侵的第一道壁垒,因此这里常年有重兵镇守。由于它在军事地位上的特殊,经济也受到带动而趋于繁荣,其中雇佣兵和武器战备行业居全国之首。  城主是著名的务实派精英戈特少将,是一位受子民爱戴、令对手敬畏的英雄人物。  当我赶到青鸟城骑士会馆时,这儿已经聚集了许多应征者。他们穿着各种风格的服饰,一看便是来自不同海域。  我领到的是一块刻着“133”的号码牌,不禁叹了口气,心说:“运气真好,3是我的幸运数字。”  于是无奈的一直等了将近五个小时,终于听到呼唤。  我兴冲冲来到一名高瘦冷峻的士官面前,正准备接受考验。忽然被人推了一把,险些撞到旁边的木桌。  我脸色立刻沉了下来,回头看时,一伙儿人占据了我的位置。  为首的华服男子显然也是应征者,他神态倨傲,正说着什么,而那名士官已经媚笑得像一只哈巴狗。  男子的身后站着四个高大威猛的护卫,最边儿上一个斜着眼和我对视,嘴角挂着冷笑。不用说,推我的一定是他。  我盯着他走过去。  他抱起肩膀,咧着嘴说:“不服气么小子?我家巴斯少爷应征为帝国效力,你识趣点儿,乖乖排到后面去。”  周围立刻嗡嗡议论。  “巴斯家族的人。”  “帝国皇室。”  “小心,不要招惹他们。”  我心中不屑,一上来就打出家族旗号的人能有多大本事?只是不知道这儿是否允许武斗。  “等等。”这时那名士官说:“你不是海族人?”  我一皱眉,想起雪莱的话:“没有三年海洋生活,我的皮肤是不会像其他人那样泛蓝光的。”  那名士官说:“本骑士会馆不欢迎其他族类,你走吧。”  我倍感失望,更加看眼前的五人不顺眼,于是对推我那人说:“有胆的跟我到外面去。”说完转身出了会馆。  那伙儿人立即大声咆哮着追了出来。  这一下引起骚动,附近的几百名应征者围了里三层外三层,就连会馆的阳台上都站了许多人。  那个巴斯少爷十分得意,指着我说:“区区一个外族人,也敢在巴斯家的地盘上撒野,今日少爷一定叫你后悔。里维尔,上!”  推我那人答应一声,拔出宽刃佩剑,一面用剑拍打手掌,一面嘿嘿阴笑说:“还不拔剑,吓傻了吗?”  我没有剑,也不习惯用剑,于是耸耸肩说:“用不着,我会把它从你手中夺过来,然后做你现在做的事。”  里维尔大怒,把剑高高举过头顶,好像要一下将我劈成两半。  我心中冷笑,这一招儿对比自己高明的人使,相当于送死。宽刃剑落下时,我早闪到右侧,并一脚撑在他的软肋上。  里维尔嚎叫着滚到一边,其余四人立刻变了脸色,齐齐拔剑向我扑来。  我猛地踢起一片沙土,趁他们蒙着脸遮挡时,冲过去高高跃起,膝盖分别撞在二人胸口。  这是泰拳里威力巨大的一招儿,叫“神猴腾空”,二人登时飞了出去。  我又搭住一人手腕,一脚蹙在他的下阴,他惨叫着昏死过去,宽刃剑到了我手里。  此时那个巴斯少爷才刚刚抬头。  我大吼一声,闪电般冲到他面前,双手把剑高高举过头顶,全力劈下来。  他本能的举剑格挡,但一来是单手握剑,二来被我气势震慑,早已胆战心惊。  两把剑相交 ,发出一道刺耳的声响。  他大叫一声,宽刃剑脱手,人也坐到地上,左手抱住右手,指缝间淌出鲜血。  这一剑震裂了他的虎口,接着又抵住了他的喉咙。  这位巴斯少爷脸色苍白,断断续续的说:“你、你敢...不要杀我!”  我一掷,将剑插在他两腿中间,冷冷的说:“滚吧!”  旁边三个护卫急忙架起主子滚出人群,昏着的那个都不理了。
  “站住!”  我刚转出小胡同,便被一伙儿骑兵拦住去路。从神态和体型判断,他们是那种长期在战场上磨练的精锐。  我暗里叫糟,看来巴斯家族果然和青鸟城的军方关系密切。  这时十几人将我围在中心,一个大胡子士官长模样的男子跳下马,慢慢走到我前面,上下打量一番,说:“你练过搏击术?”  我点了点头。  大胡子笑了,绕到我身后,又问:“你在青鸟城得罪巴斯少爷,胆子真不小,他们家族可是皇室宗亲。”  我没有回头,说:“事实上,我只是惩治了一伙儿高傲无知、践踏青鸟城骑士会馆声誉的恶霸。”  大胡子突然从后面勒住我的脖子,吼道:“我先让你这个高傲无知的家伙吃点儿苦头!”  我原本有提防,可是他动作太快,我竟然躲不开,只好用肘攻击他的肋部。  大胡子一撤步,就避了过去,并顺势将我向后拖。  我立刻失去平衡,双腿乱蹬着,几乎被他发达的肱二头肌挤的窒息。  他越拖越快,三两步已经来到一堵高墙前面,紧跟着手臂一甩,我的头便结结实实的撞在墙上,鲜血当时流了下来。  周围的骑兵大声喝彩,他们的战马也扬蹄嘶鸣。  我坐起身,抹了抹额头,开始重新估量眼前的男人。  大胡子抱着肩膀,眼中充满了轻蔑。他身高将近一米九,肩宽背厚,脖颈粗壮。黝黑瓷实的肌肉几乎撑满外衣,头发、胡须根根竖立,好像钢针一般。  我站起来拍了拍尘土,问:“怎么称呼?”  大胡子有些奇怪我的反应,怔了一下说:“泰诺·奥雷希尔。”  “里维斯·洛瑞。”  大胡子说:“刚才我出手偷袭,你没觉得不公平?”  我笑了笑,搏击术的唯一目的就是将对手击倒,管什么偷袭不偷袭,何况我俩本就是敌对方。  我说:“你应该再多勒一会儿,而不是将我摔到墙上。现在嘛,你有麻烦了。”  大胡子冷哼一声,两步迈到我面前,抡拳便砸。  我当然不会跟这力士型的猛男硬碰硬,绕在他身后,一脚踢中他后背。  大胡子哼都没哼,我反觉得像是踢在厚厚的皮革上,脚背弹起老高。  他猛地回身,双臂一合,想把我抱住。  我哪容他第二次得手?早在他双臂合拢前,大力的给他小腹来了三下膝撞。  大胡子踉跄后退,再抬头时,原本盘在腰里的马鞭毒蛇般卷来。  我急忙闪避。  “唰唰唰”大胡子一连三鞭,又重新控制了局面。  一般的马鞭可以用来攻击,却很难用来防守。大胡子的马鞭不同,手柄很长,泛着金属光泽,尾端还铸成尖尖的菱形。我几次欺近身,都险些被它划伤,只好一面躲闪一面寻思对策。  这时周围的骑兵圈子越扩越大,两两之间隔了四五米。  我灵机一动,迅速朝一个方向跑去。  大胡子立刻叫喊着追来,而那边的两名骑兵也抽刀夹攻。  我用膝盖滑行,仰头避过两柄弯刀,双手已经捞住了他们战马的尾巴,随即猛得向后拽。  战马吃痛,叫唤着人立起来,四只前蹄正好向赶到的大胡子踏落。  大胡子冲势过猛,再想后退已来不及,只好学我一般往前滑,于是他那生满大胡子的下巴便狠狠的撞到我全力蹬出的脚上。  看过拳击的朋友都知道,下巴被重击后,大脑会出现短时间的空白,这与人的身体结构有关,再怎么强壮也避免不了。  此刻大胡子就是那个被K.O了的拳击手,两眼直直的平躺在地上,只差一个读秒的裁判了。  其他人纷纷拔出佩刀将我围住,有两个跑过去对大胡子施救。  好一会儿,他才呻吟着坐起来,看了看我,喘着气说:“来扶我一把,中士!”  “你说什么?”  大胡子突然哈哈大笑,像是遇到了十分有趣的事。  只见他爬起来走到我面前,拍着我肩膀说:“兄弟,加入我们吧,帝国需要你这样的人才!刚才见你教训巴斯家的蠢货,身手很好,所以有些手痒了。那种蠢货一百个也比不上你一个,我们铁狱骑士团怎可能替他们办事?”  “你在试探我?”  “不,是切磋。”  “什么是铁狱骑士团?”  “铁狱骑士团直接听命于戈特少将,专门执行最困难、最危险的任务。”  大胡子说这句话时,满脸的骄傲自豪。
  铁狱骑士团,罗刹国精英最多、装备最精良、战斗力最强的武装力量之一,是所有武者心目中至高无上的圣地。它由务实派领袖艾萨上将创建,长久以来都是此派系手中的一张王牌。  骑士团的总部在天空之城,分部设在各地,大多数骨干都是艾萨上将的亲信。平时除了执行一些攻坚、保护政要、深入敌后等特殊任务,还要花费很大一部分精力用在抵制皇亲派的打压和渗透上面。  这是我加入铁狱骑士团的第二天,泰诺亲口告诉我的。  当时他正挥舞着一柄特大号的铁锤,把一支支木楔子往石头缝儿里砸。  “你在锻炼身体?”  泰诺一边砸一边回答:“的确如此,不过另一个原因是这片石头后面,蕴藏着大量的液态火种,整个水星的照明都靠它。”  “你准备就这样砸开?”  “不,不是那样。这些木楔子全部经过特殊药水的浸泡,它们会逐渐膨胀,并将这些石头撑开。”  我点点头,这才想起海族人虽然聪明,却仍未掌握类似火药的技术,这很可能与大环境有关。身为战备最先进的铁狱骑士团,使用的仍然是刀、剑、弩和长矛等冷兵器。而要破开厚厚的岩层,也只能一点点的挖。  我问:“需要帮忙么?”  泰诺嘿了一声:“纯比力量,你可未必是我对手。”  我笑了笑。  他又说:“不过论搏击,我的确打不过你。像你这样的人才,作中士显然可惜了。但你放心,我们铁狱骑士团不像其他机构,比出身、比关系,我们只论能力和忠诚。”  我说:“没关系,我毕竟初来乍到,又不是海族人...”  他说:“我也奇怪,难道你来自传说中的摩罗岛?只有他们长年生活在地下,皮肤才不泛蓝光。”  “摩罗岛?”  我根本没听过这地方,不过也不好解释,便顺着他话头含混过去。  泰诺又带着歉意说:“中士这一职位有些特殊,没有独自带兵的权利,只能做一些训练、参谋类的辅助工作。我个人绝对信得过你,但恐怕有人借故找戈特将军的麻烦。”  我问:“在青鸟城还有人敢找城主麻烦?”  泰诺说:“还不是巴斯家族那些人,他们皇亲派历来与我们务实派不合,这已经不算是什么秘密。”  我点点头,巴斯家族的人的确很嚣张。  泰诺有些气愤:“论资历、论威望、论才能,艾萨上将哪一点比不上哈维?可就因为他是王后的兄长,便做了首相。他拉帮结派,任人唯亲,提拔的不是亲朋故旧,便是一些阿谀奉承之辈,想来就让人生气。”说着用力将一块岩石敲碎。  我立刻明白,泰诺口中的艾萨上将和哈维首相,应该就是务实派和皇亲派两方的头号人物,便问:“务实派和皇亲派不都是效忠于帝国和国王么?”  “仅此而已!”  泰诺放下大锤,走过来搭住我的肩膀说:“你见过巴斯少爷,可以想象,让这种无能之辈担任国家要职,实在是帝国衰败的根源。不瞒你说,我其实最早是一个将被处死的重刑犯,是戈特将军和铁狱骑士团赐予了我新生。换成皇亲派,像你、像我,就算再有本事,也别想为帝国效力,只会被排挤和追杀。”  我一时有些默然。  这时他拍了拍额头,说:“看我这记性,只顾着和你说这些。其实今天叫你来,主要是想让你担任本部的搏击教官。我昨天向阿奎兹上校提交了申请,他已经首肯。”  我说:“那是我的荣幸。”  泰诺点点头,欣然说:“我就知道没看错你,好好干!凭你的身手,说不定上校都忍不住去训练场跟你学上两招儿。”
  就这样,我正式成为铁狱骑士团青鸟城分部的一名教官,专门负责训练团员的搏击技巧。  当天晚上,我给雪莱写了信,告诉她自己的运气还不错,让她不必挂念。  之后没多久,被我痛扁过一顿的巴斯少爷找上门来,打着家族的旗号要求骑士团将我交给他们。  阿奎兹上校亲自出面,斩钉截铁的拒绝了他的要求,并正式对外宣布聘用我的消息。  巴斯少爷只好撂下几句废话,便灰溜溜的走了。  再之后,便是漫长的军旅生涯。  泰诺说的没错:“骑士团执行的是最困难、最危险的任务”,不过眼下是和平时期,这句话的另一层涵义就成了“骑士团很少执行任务”。  像普通的巡逻守卫、维护治安、缉拿盗贼等,往往由本地驻军负责。而护送商团、猎杀鲸鲨、探险等,又被大批的雇佣兵组织瓜分。因此,骑士团平日最大的对手就只剩皇亲派了。  不过话又说回来,既要压制对手,又不能搞的上面怪罪,也的确有些难度。  水星纪1633年,也就是我进入海底的第七年,骑士团正式任命我为少校。七年来,在我的训练下,骑士团拥有了大批搏击好手。而冷兵器时代,这一强大优势也使得本地务实派彻底的战胜皇亲派,巴斯家族索性迁出了青鸟城。  艾萨上将亲自来信,高度赞扬了青鸟城的功绩,并特别提到我。  当晚,戈特少将举行了一场盛大的宴会,以庆祝这次重要的胜利。  望着广场中央喷泉一般涌动的液态火种,我的思绪再次飞出这片时空。越是这种热闹的氛围,我便会越发的想念父亲,想念洁西娅。除了他们,可能只有孤独才适合我吧。  玲、雪莱、泰诺,我可以为他们奋不顾身,但心中却总觉得隔着些什么。  这时有人拍我肩膀,说:“喝酒!”  我不用回头也知道是谁,笑着说:“不用去跟你的贵族小姐跳舞了?”  泰诺跟我碰了一下酒杯,没好气的说:“你小子还嘲笑我,要不是你给人家冷脸,我也不至于被赶回来。”  我耸耸肩,说:“都说了没心情,是你非拖我过去。”  泰诺叹口气,说:“伯父的画像我已经安排人在全国公示,下一步便扩大到境外的中立区。眼下虽没有消息,但不代表人不在这儿,他也可能去了仙踪和水云两国。”  我说:“但愿是这样。”  泰诺说:“要不我们请艾萨上将出面,通过外交渠道,让那两国协助寻找?”  我摇头说:“万万不可,那样只会使他落入敌手,就连你平日在罗刹国寻找也务必要谨慎。”  泰诺点头说:“还是你考虑的周全。对了,上次你说要改良骑士团的剑术,打算什么时候开始?”  我说:“这还得上校大人您批准,我去探望过一个老朋友之后才行。”  泰诺不屑的说:“切,少装模作样!谁不知道我这个上校平时就是你一跟班儿?不过我可提醒你,戈特少将说仙踪国的王子即将来访,青鸟城是头一站,由于你这位搏击大师的存在,也是他们极为重视的一站。所以这一带的沿途护送你可少不了。”  我说:“这个自然,我正要找你商议。你去跟少将打个招呼,咱们先一步回骑士团。”  泰诺皱眉说:“我就随口说说,没有那么复杂吧?中立区也就海匪多一些,哪放在咱们眼里?”  我撇撇嘴说:“艾萨上将经过多年努力,才促成仙踪国的这次访问。对方肯派出一位王子,那是十分有诚意的。倘若通过此行,两国结成联盟,那水云国还不立刻大祸临头?”  泰诺一拍额头,叫道:“哎!还真是这样。”  我接着说:“所以水云国会千方百计的破坏这次访问,最理想的是能刺杀仙踪王子或其他重要人物。事后只要不露行迹,罗刹和仙踪便很可能反目成仇,甚至再次发生战争,那水云国便可以坐收渔利了。”  泰诺连声说:“对!对!我这就派人提前布置。”  我说:“我和你一起去。”
  巴伦奎尔星除了三大帝国之外,还存在着许多小国和大片不适宜人们居住的区域,像传说中的“摩罗岛”海域、荒芜的惊悚峡谷、大白鲨群居的珊瑚山,以及常年暴乱、无人管制的中立区。  前三者均属自然形成,中立区则是各国为战争特意留出来的一个缓冲区域。这里地形复杂,各方势力盘踞,火拼械斗像家常便饭一样多见。  骑士团接到的上头命令,便是护送仙踪王子一行穿越大半个中立区,直达青鸟城。放在平时,这对骑士团来说毫无挑战,不过眼下由于被护送对象的身份特殊,便生出许多变数。  首先便是可以断定会出手的水云国,他们无论如何都不想看到仙踪、罗刹两国的联手局面。其次便是一直与我们争持的皇亲派,既然此次访问是艾萨上将促成的,他们当然有理由暗中破坏。而近日又得到消息,仙踪国左翼势力也蠢蠢欲动,打算趁此机会除掉本国王子,黑锅则由罗刹国来背。若该消息属实,骑士团肩负的责任便又重了三分。  临行前,我们在全城张贴了告示,故意将仙踪王子的抵达日期错后半个月,以惑人耳目。又将护送队伍分成两批,第一批由戈特少将亲自出马,阿奎兹上校辅佐,大张旗鼓的出发,进入中立区后只取大路,并沿途作了鲜明的标记。第二批则悄悄行动,专走捷径,力图在最短时间内与访问团汇合。  我和泰诺自然是在第二批里面,这五百人全是骑士团十中挑一的搏击好手,而且忠诚方面绝无问题。由于是秘密行动,我们清一色紧身软甲,并舍弃宽刃剑不用,各自配备了匕首和软鞭。  队伍在黑暗中飞速的向前推进,除了被惊起的一丛丛游鱼,此外再不露任何行藏。六个小时后,我们登上中立区第一座高峰,远远望见山脚下的大路一段一段陆续燃起火把,知道那是戈特少将的队伍正在赶来。  泰诺忽然说:“你说戈特少将他们会不会发生危险?”  我一皱眉头,说:“不会吧?仙踪左翼和水云国的首要目标是仙踪王子,在这之前怎也不会作出打草惊蛇的事。而皇亲派在本地没有多大实力,除非...”  我心里咯噔一下,涌起不祥的预感。  泰诺说:“除非什么?”  我深吸了一口气,说:“除非他们联手。”  泰诺的脸色变得难看起来,说:“皇亲派这样做岂不是引狼入室?”  我摇摇头,他们之间或者只是两两联手,又或者达成某种共识,但无论如何,必须提前防范。  我分出五十人,让他们抄近路将这一猜测报知戈特少将。又分出五十人,原路返回青鸟城搬兵。  又选了擅于隐匿行踪的二十人,让他们原地不动,半小时后按先前约定的方式吹响警示海螺,并处理掉我们的活动痕迹。这之后,他们要分散开来,各自寻路线潜回驻地。  色彩昏暗的珊瑚礁一重重从眼前掠过,似乎永远没有尽头。  不久,山顶传来一阵长短交错的海螺声。  我和泰诺对望一眼,开始默默地为那几名兄弟祈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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