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班回家 stsm大门钥匙给锁了 进不去没有钥匙 以前都是人来人往开着的都不会锁 今天是怎么回事呢

讲几个《天网》、《今日说法》的典型案件,感觉好可怕(ZT)
留名 日后观看
引用838楼 @ 发表的:浦江迷案
上海5·17杀人碎尸案
日这一天,两名河道清洁工像往常一样,在上海外滩的一处江面上作业。就在这个时候,他们看到了一团包裹漂了过来,出于好奇,他们把包裹捞上岸,打开一看。里边的物品让他们大吃一惊,一具没有头、没有四肢的女性尸体赫然其中,这就是后来备受瞩目的上海5·17杀人碎尸案。下面我们一起来了解这起案件的详细情况。
同期 河道清洁工 我们差不多将近一点钟,这个东西就漂过来了,我们就把它拖过来
本来当是棉袄,然后就拖过来,然后把包解开
【配音】包裹内装着的尸体被人肢解,只剩下一具躯干,并且已经高度腐烂。法医断定,女子年龄应该在23到25岁之间,在随同尸块一起被丢弃的物品中,警方没有找到任何能证明女子身份的线索。
同期 钟允保
上海市公安局水上分局
法医 是一个女性的躯干,她没有头,没有四肢
同期 闫建军
上海市公安局刑侦总队刑科所
主任法医师 她死亡的原因应该是窒息,窒息,掐 勒 捂 蒙 吊
【配音】法医在尸块的腹内发现一个男性胎儿,已经死亡。胎儿已经发育到9个月大小。显然,死者是在胎儿即将分娩之际被人杀害的。
闫建军
上海市公安局刑侦总队刑科所
主任法医师 为什么在这个时候,遭到被害呢。第一感觉,就是这个孩子惹的祸。
警方资料 除了年龄性别身高,还有一个,对我们工作有利的一条。就是她有个胎儿。
【配音】警方推断,胎儿的父亲与本案很可能存在着某种关联。因此,寻找胎儿的父亲,不仅是弄清被害女子身份的一条捷径,甚至可以成为破案的关键。
闫建军
上海市公安局刑侦总队刑科所
主任法医师 扔包袱,仍包袱,他(胎儿)对他(凶手)来讲,是个包袱。对他(凶手)来讲是个包袱呀。
【配音】5·17碎尸案发生后,上海市公安局刑侦总队刑警全力投入,从高度腐败的尸块中成功提取到母体和胎儿的DNA信息,并分析出了胎儿父亲的DNA信息。警方将这些信息投入DNA库中进行比对,查找被害女子以及胎儿父亲的身份。
闫建军
上海市公安局刑侦总队刑科所
主任法医师 这个地方发生了这种碎尸案,对上海的影响是什么样的,人家怎么来投资啊。所以,破掉它是唯一的出路,破不掉,你丢脸。破掉就是硬道理,你不要管我是怎么破的
【配音】与此同时,法医专家刻画出了被害女子的基本特征,年龄23岁到25岁,身高一米六左右,侦查员对全国失踪人员展开了拉网式的排查。然而,一年半下来,却始终没有得到任何有价值的线索,DNA自动比对,也没有得到任何反馈。
闫建军
上海市公安局刑侦总队刑科所
主任法医师 她不是一个良家妇女,她是喜欢做一些从性方面已经出格了,那么,和这样的女生交往的人,可能会有一些犯法违纪的事情,那么,公安系统对违纪犯法的一些犯罪嫌疑人可能会做DNA
【配音】在经过一年半的漫长侦查后,日,江苏苏州警方抓获一名涉嫌赌博的犯罪嫌疑人,在对此人进行血样采集与DNA数据比对后,民警惊奇的发现此人正是本案女尸腹中胎儿的父亲。
魏建忠 上海市公安局水上分局刑侦大队 教导员 犯罪嫌疑人是杨尔军,他是江苏金湖县人,杨尔军就是这个胎儿的生父,
[画外音] 胎儿生父现身,他是不是凶手?
[同期声] 同期声
[画外音] 案件一波三折,真相出人意料!
[
【配音】经过反复确认之后,10月19日,侦查员赶到杨尔军的户籍所在地。杨尔军,36岁,已婚,是一个吸毒人员,而且前科累累,曾因吸毒、贩毒、强奸、敲诈勒索,多次受到*河蟹*惩处,侦查员认为,杨尔军具备杀人动机。
魏建忠
上海市公安局水上分局刑侦大队 教导员 我自己认为他就是凶手了,十有八九就是他。
【配音】专案组决定,先不惊动杨尔军,暗中搜集他的犯罪证据。与此同时,在上海,专案组民警对全市所有房屋租借记录,以及所有旅馆、酒店的住宿记录展开调查。查找2009年杨尔军在上海的活动轨迹。因为被害女子的尸块是在上海黄浦江里被发现的,根据黄浦江水流特点,水文专家推断的结论是凶手抛尸的地点就在尸块发现地上下五公里范围内。
钟允保
上海市公安局水上分局
法医 如果缩小的话,可以到三公里范围,因为这个变化可以很大。
【配音】这说明,女子遇害地点应该在上海。此外,被害女子的尸块是在2010年5月份浮出水面的,根据腐败程度,专家得出结论,尸块在水中浸泡了五六个月之久,也就是说,凶手抛尸的时间是在2009年12月左右。同时法医注意到,凶手杀人抛尸的季节在冬季,凶手在抛尸时,却将被害女子的夏季衣物也一并丢弃。
闫建军
上海市公安局刑侦总队刑科所
主任法医师 他把被害人夏天穿的衣服,也一起扔掉了,说明她有居住的环境,有居住的点。
【配音】如果是杨尔军杀害了怀有自己孩子的女人,那么在女子被害前的2009年,他在上海有居住场所,至少会在上海经常出现,但出乎意料的是,调查发现,杨尔军在上海既没有暂住场所,也没有暂住记录,而且,2009年他在上海只住过一次酒店,这一发现,让专案组民警感到意外。与此同时,在江苏金湖杨尔军的居住地,侦查员围绕此人进行了一周的秘密走访。结果,大家也同样陷入困惑,因为他们发现,被害女子似乎从未在杨尔军的生活中出现过。
魏建忠
根据法医鉴定下来的结果,被害女子死亡的时候,胎儿已经将近九个月大了,那么,从她怀孕到孩子九个月,要有九个月的时间,如果,这起案子是杨尔军做的话,他周围人应该能反映出有一个怀孕的女性,在他周围出现过。我们前面整体调查下来,没有任何一个人反映有这种情况
【配音】在秘密走访一无所知的情况下,侦查员决定对杨尔军实施控制。毕竟死者肚子里的孩子是杨尔军的,死者是谁,杨尔军不会不知道。
胎儿生父 杨尔军 在上海有没有你认识的,或者跟你有过性关系的。
没有
那么有谁呢

有谁
是我认识的,还是不认识的
就是跟你有过性关系的
没有
在上海没有吗
没有
没有
【配音】面对民警的讯问,杨尔军一口咬定,从来没有一个婚外的女人怀上过自己的孩子,甚至否认与任何女人有过不正当的关系。如果说杨尔军是在刻意隐瞒,那么杨尔军周围的人为什么都不知道这个女人的存在呢?
魏建忠 胎儿的DNA和他比对上了,但是他和这起碎尸案到底有多大的关系呢,没有任何证据刻意指向他
【配音】调查中,侦查员了解到一个情况,杨尔军2009年5月那趟上海之行,当时同行的还有一名男子,此人姓陈,是杨尔军的朋友。侦查员立即找到陈某了解情况。
魏建忠 他说是杨尔军骗他,说到上海去做木材生意,其实到了上海以后呢,他说其实没有去做木材生意,在上海杨尔军搭识了一个叫红姐的,一个女性。通过红姐买*河蟹*。在上海的一个旅馆里吸食*河蟹*。
【配音】那么,杨尔军和这个叫红姐的人究竟是什么关系呢?杨尔军称他与红姐之前素不相识,总共就见过那一次面,红姐是一个叫柏隽的女人介绍给他的。
魏建忠 这个姓柏的女子是金湖当地人,这个姓柏的女子当时在上海也是从事吸毒贩毒。
【配音】柏某说,红姐早在两年前就离开了上海,跟丈夫一起到了浙江昆山,之后她与红姐再也没有联系了。听到这个消息,一路侦查员当即赶往浙江昆山查找红姐的下落,同时,侦查员对杨尔军在上海期间的活动轨迹继续深入调查,因为法医推断被害女子的怀孕时间是2009年四五月份,而这个时间段,杨尔军恰恰出现在上海。侦查员认为,这绝不是巧合。
魏建忠 这些人自身就不是很干净,那么他们在跟你交谈的时候,一个他们又抗拒心理的,还有一个呢,他们还有防范心理
【配音】面对民警的多次讯问,杨尔军最终承认,那次去上海的时候,曾经和一个叫小月的女子发生过性关系。
胎儿生父
杨尔军 我跟小月认识以后,就发生过一次关系。
好好想想
几次
一次
这个女人你是怎么认识的
通过小红、
小红介绍你们认识的

叫小月
大名叫什么
大名当时我是知道的 现在时间长了
一直不联系了
怎么能知道姓名呢
【配音】此时浙江昆山也传来消息,那个叫红姐的女人找到了。 红姐本人姓吴,曾因吸毒贩毒多次被警方打击处理,据红姐交代,号,杨尔军去上海找她买*河蟹*的时候,她曾将自己的一个姐妹介绍给杨尔军认识。
杨尔军朋友
红姐 你还记得那个女孩叫什么名字吗
叫小敏
哪个敏
敏捷的敏
【配音】对比红姐和杨尔军各自的描述,侦查员判断,小敏与小月应该是同一个人,既然与杨尔军曾经发生两性关系的女子就是小敏,那么小敏很可能就是被抛尸黄浦江的被害女子。杨尔军声称,自从那次接触之后,他们就再也没有联系过了,红姐也表示对小敏的下落不知情,但是,红姐清楚地记得,2009年秋天,她准备回昆山的时候,走之前曾经见过一次小敏。
杨尔军朋友
红姐 有一次在路上看到小敏,好像大肚子了,好像怀孕了。
【配音】日,专案组民警来到杨尔军曾经住过的这家酒店,将号前后几天内在这家酒店入住过的女性资料全部调取,他们希望从中找到小敏的线索。
魏建忠 在这个时间段里,把所有的住宿登记的女性客人,全部调出来当时有1600人,然后再根据户籍是江西或者河南的,岁数在23到35岁的,最后一共筛选下来是三十几名,我们把这三十几人的照片去给红姐让她辨认,她认出来其中一名,小敏。
【配音】小敏真名范春敏,1984年12月出生,河南新郑人,上海警方立刻与小敏在河南的家人取得了联系,发现小敏两年前就与家人失去了联系。侦查员立即赶到小敏的家中,采集了她父母的血样。经过DNA比对之后,证实了小敏就是本案中的被害女子。
魏建忠 家里也没有来找过她,也没报过失踪,也没报过案,
【配音】然而,真相却出乎所有人的预料,侦查发现,小敏生前在上海与一个叫郁凡荣的男子关系暧昧。郁凡荣,上海本地人,40岁,某保险公司业务员,已婚,育有一子,郁凡荣的邻居们反映,2009年前后,郁凡荣与妻子闹过离婚,夫妻分居了近一年多的时间,期间,郁凡荣曾经频繁将一个年轻女子带回家中居住。
魏建忠 2009年的时候,和他有过同居关系,而且是怀孕了。叫小敏,
【配音】种种迹象表明,郁凡荣有重大作案嫌疑。日,专案组依法拘传郁凡荣,面对民警的讯问,郁凡荣承认小敏曾经与自己有过同居关系,但是,当被问及小敏后来的去向时,郁凡荣百般狡辩。
魏建忠 他说小敏在2009年11月份的时候,回家生孩子去了,他给了小敏一笔钱,大家酒吧这件事情给了断了,两个人就再也没有见过面,
【配音】郁凡荣的谎言不攻自破,让侦查员们感到最不可思议的是,DNA比对的结果已经证实小敏肚子里怀着的明明是杨尔军的孩子,而郁凡荣至今还被蒙在鼓里。
魏建忠 杨尔军肯定是这个孩子的父亲,小敏到底清楚不清楚自己的孩子是谁的,这一点现在我们谁都不清楚,因为小敏她已经死了,有可能小明自己也不清楚因为她一直和郁某同聚在一起,那么郁凡荣一直以为,这个小孩是他的小孩。
【配音】最终,民警将真相告诉了他,那一刻,郁凡荣彻底崩溃了。
魏建忠 他的神情就是不可能,不可思议的一种感觉
犯罪嫌疑人郁凡荣 想想都觉得自己很苦,小孩结果不是我的,我这不是为他人作嫁衣吗
【配音】犯罪嫌疑人郁凡荣最终交代了杀人碎尸的事实。据他交待,被害人范春敏原先是一家发廊的冼头妹,2002年两人偶然相识,不久便同居在一起,同居期间,小敏曾经两度怀孕,先后做过两次流产手术,2009年5月,就在杨尔军来上海购买毒品与小敏发生*河蟹*之后,小敏又一次怀孕了。
犯罪嫌疑人
郁凡荣 她告诉我说肚子里又怀上孩子了,又有了,讲怎么办,我说打胎,她就一直拖。
【配音】当时,郁凡荣对小敏怀有杨尔军孩子的事并不知情,再次劝小敏打掉,但这次小敏拒绝了,小敏提出想和郁凡荣结婚,但郁凡荣不答应。
犯罪嫌疑人
郁凡荣 家里孩子也这么大了,儿子我也很喜欢,再加上老婆也不错,朋友们在当中都在劝,所以说没想过要和她怎么样。
【配音】就这样,郁凡荣与小敏闹起了矛盾,对郁凡荣来说,小敏已经是个累赘。
郁凡荣 我讲我的小孩也大了,反正我被她搞得头疼死了。
【配音】日深夜,郁凡荣和小敏再一次因为孩子问题发生了激烈争吵,争执过程中,郁凡荣将小敏活活掐死,之后他残忍的肢解了尸体,分两次将尸块抛入黄浦江中。
【主持】真凶落网之后,杨尔军才明白究竟发生了什么,此刻,他的内心恐怕也是五味杂陈吧?至于郁凡荣,他自以为将尸体沉入江底就能瞒天过海,没想到最后还是没有逃脱民警布下的天罗地网,如今只能苦果自尝,为他的罪恶付出代价。
这个案子也算是很奇特的,喜当爹,然后谋杀,犯罪嫌疑人也是在天网里面见到级别最高的,副厅级死者不是23-25岁么 却说2002年就开始同居
引用869楼 @ 发表的:  案例53——卧室里的脚印  期号:一场大雨过后,家住贵州某县的黄老汉来到了自己女儿在县城南郊的住所,可打开房门之后,一种不祥的预感就出现在了他的脑海中。  在通往女儿卧室的路上,黄老汉发现了已经干涸的血迹,他的心里不禁开始紧张起来,这里到底发生了什么?走到女儿卧室的门前,黄老汉发现门是被反锁着的,根本打不开。  而且不管他怎么敲门或者叫喊,里面都没有回应。无奈之下,黄老汉来到了女儿卧室的屋顶,因为是自己盖的房子,黄老汉找到了几块松动的天花板,希望撬开屋顶进屋。 可当他打开屋顶后,屋里的情景让黄老汉魂飞魄散。日下午四点,贵州省锦屏县公安局接到黄老汉的报案,称自己女儿被杀了。  民警立即赶赴现场,顺着通往三楼卧室的楼梯,警方一步一步仔细地摸索着前进。当走到二楼时,血迹出现了。黄老汉报案时告诉警方,自己的女儿是住在三楼卧室的,可为什么在二楼的楼梯上会出现血迹?  而且随着技术人员一步一步地踏上楼梯,更多的血迹出现在了眼前。当接近三楼卧室的门口时,大片的血迹让警方吃了一惊。窗户上有很多血迹,但是在二楼到三楼的楼道台阶上的血迹是被拖把拖抹过的。 这里到底发生过什么事情?还没有看到死者,众多的疑问已经出现在了警方的面前,而当侦查员来到卧室门前才发现,现场的门居然是被人从里面反锁着的,无法进入。  黄老汉进去屋子的地方是屋顶上那几块撬开的木板,这里也成了警方进入现场的唯一通道。如果破门而入,那么门上的一些证据就有可能被破坏掉,从这里下去比较稳妥。  进入了被害人的卧室,对现场初步勘查后,房门被打开,其余工作人员此时也进入了案发现场,规模更大而且更为细致的勘查开始了。尸体在卧室右侧呈卧位,已经高度腐败了,案发时间应该是超过七天到十天左右,尸体背部有五处伤口,右侧面部有一处伤口,左手前臂进入腕关节的地方也有一处锐器造成的损伤。  死者的致命伤在背部,从左侧背部扎进去直达心脏。而且当警方检查死者的衣物时,发现死者的贴身衣物都是被利器割断的。  胸罩和短裤都被剪开了,那么会不会是*河蟹*呢?死者在死前到底经历了什么?除去尸体上反映出来的这些直观信息以外,出乎意料的是,在这个战场中,警方得到的线索却非常有限。现场血迹有被清扫过的痕迹,除了死者父亲留下的指纹以外,地面和其它地方都没有发现任何可疑指纹,现场已经被破坏了。  这样看似杂乱无章的凶案现场,作案痕迹却被清理得如此干净,这确实出乎了警方的预料。民警分析,嫌疑人应该是有足够的时间把所留下的指纹擦掉,说明此人的反侦查意识很强。  在初步勘查之后,警方对这个现场产生了很多疑问。首先就是在发现死者的卧室,虽然血迹被清冼,可如果这里是第一现场,不应该被清理得这么干净。而在通往三楼的楼梯上,血迹虽然也经过清冼,可为什么仍然残留了大量的血迹呢?结合现场情况,警方作出了自己的推断。  应该是嫌疑人将尸体移动到床上去的,中心现场应该是在楼道上面。警方有这样的推断,原因就来自于留在楼梯上的血迹,楼梯上有滴落状的血迹,说明血是从一定高度滴落形成的。  应该是嫌疑人抱着受害者进入现场,然后放到床上的。案发的第一现场应该在楼梯上,这是警方为了还原案发过程而解决的第一个疑问。而接下来的问题就是,死者被害的原因会是什么呢?现场第一眼看上去给人感觉就像是抢劫强*河蟹*人,因此民警并不能够确定案件的性质。  从现场得到的信息来看,死者的皮包与手机都没有了,嫌疑人有可能是图财杀人。可这个观点很快就被推翻了,因为答案就在死者身上。  民警发现,死者身上的项链戒指都还在,从这方面可以排除抢劫杀人的可能性了。嫌疑人拿走死者的手机和背包,有可能是制造抢劫假象,而另一种可能就是,手机与包里有可能存有找到嫌疑人的线索。 因为现场呈现出死者有可能遭到性侵害的迹象,那这会是她导致死亡的原因吗?侦查员在对死者贴身衣物反复观察后,发现了一些反常的迹象,那些衣物是在死者死后才被剪开的。  这些被剪开的衣物都与死者皮肤紧贴,只要死者有轻微反抗,嫌疑人要用力气破坏衣物,就一定会在相应的皮肤上留下伤痕,可死者的皮肤却完好无损。  除了死者被剪开的衣物有可疑之处外,在警方的实验室里,技术人员对从现场提取到的物证进行检验。在现场表象的背后,真相到底会是什么?经过检验,没有发现男性的分泌物,证明死者没有被强奸过。结合警方之前得到的现场分析结果,案发的第一现场应该在二楼通往三楼的楼梯上,之后被害人黄某被移到了卧室里。  死者应该是在站立位的情况下被刺伤造成死亡的,在这之后,嫌疑人从容地清理了现场的血迹,还擦掉了所有留在现场的指纹,并且剪开了被害人的内衣,伪造了强*河蟹*人的现场。  这一假设让警方对案件有了第一步的认识,民警初步确定是熟人作案,这些就是警方通过现有线索对案件进行的一个假设。可要证实这个假设,还需要更多的证据来支撑。按照常理来说,如果不是熟人,那么我们是不会随便让陌生人进家里面的。另一个指向熟人作案的证据,就是受害人黄某身上的刀伤,这些刀伤都集中在死者的背部,而其它地方几乎没有伤痕。  只有熟人才有可能从背后一直跟着被害人黄某到三楼,而且还不让她有戒心,黄某甚至都没来得及反抗,就死在了嫌疑人的刀下。  除此之外,还有一个证据把警方指向了熟人作案的可能,不过这个证据并不是孤立存在的,是两次现场勘查得到的不同证据,让警方认定杀害黄某的嫌疑人一定是她认识的一位熟人。 事情还要从案发当天警方的第一次勘查说起,在三楼卧室被嫌疑人清冼过的地板上,技术人员曾经提取到了一枚清晰的脚印。民警比对了死者父亲的脚印,发现不是死者父亲的。  这个脚印是独立对称三角形鞋底花纹,分析鞋印应该是属于一种年轻人穿的休闲鞋之类的。排除了死者父亲留下的可能性,这枚鞋印最可能属于嫌疑人。  可是现场是被清理过的,为什么嫌疑人会忽略掉这枚鞋印呢?还有一个问题就是,这个房间应该满是血迹才会被嫌疑人清冼,可这枚鞋印上却没有血迹,这是为什么呢?  嫌疑人清理现场之前,现场还会留下什么线索呢?如果卧室就是案发现场,卧室地面被嫌疑人清扫了,警方还可以通过联苯胺实验。  如果现场曾经有过大量的血迹,就算被嫌疑人清理掉了,那也仅仅是遮蔽了别人最直观的感受而已,肉眼看不到的东西不代表就已经消失了。  普通的擦冼只是冲冼了地板表面的血迹,而渗透进地板内部的痕迹是不可能被清冼掉的,正是那些痕迹将还原一个真实的案发现场。 在化学药剂的作用下,三楼卧室的地面上慢慢呈现出了血迹,所有的血痕都显现出来了。在房屋的边沿没有拖到的地方,嫌疑人留下了血脚印。  此时,一个带血的脚印出来了!可是让警方意外的是,这枚血脚印的鞋底花纹却和那枚不带血的脚印完全不一样,血脚印是回字型小方块的鞋印。  在同样的现场,有一枚血脚印,还有一枚不带血的脚印。鞋底花纹不一样,难道这起案件有两名嫌疑人?可经过技术人员的仔细鉴定和警方其它情况的综合分析,嫌疑人只可能一人作案,那这个脚印又怎么解释呢?那枚不带血的脚印证明嫌疑人是二次进入过现场,那么嫌疑人为何会二次进入现场呢?嫌疑人作案后逃离现场,换了双鞋又二次回到现场,这也太不可思议了。  可警方从现场的物证也证实这名灰尘脚印上解读到的信息确实如此,脚后跟是经过水浸湿形成的渍迹。如果在进卧室前鞋子是湿的,那整个脚印应该都有水痕,可是只有鞋跟部位有水痕。  那么肯定是踩到现场残留的水迹形成的,这与嫌疑人清理过现场的举动十分吻合,那么嫌疑人应该是清理现场不久后又再次进入过现场的。 警方确定,在黄某父亲进入房间前没有人进入过现场,那么能在地板还有水迹时留下这个脚印的人一定就是嫌疑人,而且他应该进出过现场两次。  二次回到现场是很反常的,嫌疑人冒险回来一定有一个重要的理由。虽然警方到现在为止还很难猜出这个理由是什么,而这个举动本身已经可以让警方了解很多信息。  第一,嫌疑人很熟悉现场的情况;第二,嫌疑人有充足的时间来清理现场,然后很自如地出入现场,只有死者黄某的熟人才能有这样的条件完成这么复杂的后续工作,而且从二次进入现场来看,他与黄某不仅仅是一般的熟人。 警方确定了熟人作案这个侦查方向,随即展开了对黄某社会关系的全方位调查。黄某朋友反映,黄某在福建那边是跳街舞的,死者回到锦屏经常出入娱乐场所,与死者交往的社会人员范围特别广。  本以为黄某回到锦屏才不到一年,社会关系应该很简单,可初查下来却让警方大吃一惊。不到一年的时间,黄某接触的社会上的男性朋友都不低于40个!!!  为了不打草惊蛇,同时缩小调查范围,警方决定先从外围线索查起。首先,警方希望从现场留下的鞋印找到突破口,通过在市面上对鞋印的排查,发现这种鞋印非常多。排查结果很不理想,警方很难找到新的线索。不过在技术人员手里,这枚鞋印的用处还很多,嫌疑人的很多信息其实就藏在里面。  在30岁以前,人的足尖用力偏向大拇指,在三四十岁以后,偏向于中指用力,年纪大的时候足迹偏向外侧。这枚鞋印十分完整和清晰,在技术人员的分析下,它能告诉警方的不仅仅是嫌疑人的年龄。  凶手应该是在一米六左右,体型偏瘦,体重大约在五十公斤左右,年龄段应该是在二十到二十五岁之间。通过足迹,警方简单刻画出了嫌疑人的轮廓。可要找到他,还需要更多线索。此时侦查员的思路再次集中到了案发现场,因为黄某的父亲是从阁楼撬开楼板进入到卧室里的,那么嫌疑人有没有可能也是这样进出的呢?  这样就可以避开别人的视线,而且从里面反锁的房门也说明嫌疑人不应该从正门逃走,屋顶是个不错的选择。支撑嫌疑人从房顶进出现场这一假设的前提,就是那道从里面反锁的房门。  从理论上来讲,这种从外面用钥匙不能打开的反锁情况,只能是从里面锁死才能形成,可这样一来,嫌疑人不就把自己关在里面了吗?经过反复实验,民警发现这道门的门锁比较特殊,人在外面也可以制*河蟹*锁的情况。要对死者家相当熟悉,才能做到这一点。  门锁是嫌疑人给警方设置的另一个假象,这种方式既能拖延案发时间,又能干扰侦查视线,这就更加缩小了警方的排查范围,那就是嫌疑人很可能在这里住过。  通过调查民警发现,男子张某是黄某回到锦屏后来往最密切的一个朋友,有过多次在黄某家留宿的经历,而且警方还从死者黄某一位朋友那里得到了另外一个重要信息。 黄某曾经和她的朋友一起坐着的时候,有轻微的呕吐情况,当时黄某给她朋友讲她怀孕了。根据死者黄某朋友的反映,警方调出了黄某被害当天4月12日的监控录像,发现当天黄某曾去过医院。  民警在博爱医院里面进行调查,发现死者当天在医院里面做了B超检查。在4月12日黄某去医院做检查,而当天下午就遇害了,这难道是巧合?她的被害和怀孕有关吗?  黄某朋友曾经问孩子是谁的,黄某说是男友张某的。为协助警方调查,张某被请到了公安局问话,黄某的死到底是否与男友张某有关系呢?张某的外貌特征与法医推断的结果接近,而且又与黄某有密切关系,他的证词对侦查很重要。 张某承认和死者黄某有男女关系,但是他不知道死者黄某怀孕了,除此之外,张某还说自己在案发当天恰巧不在锦屏,不可能是他作的案。  就在民警对张某的活动情况进行核实期间,法医对尸体解剖后为案件侦破带来了新的信息。病例检验显示死者黄某并没有怀孕,这只是尸体解剖后法医得到的第一个重要信息。  在对死者身上的伤口进行细致分析后,法医对死者被刺死的过程有了一个新的推断。如果损伤是左手造成的话,那么嫌疑人应该是左手持刀。 从伤口形成的方向来看,嫌疑人有可能是个左撇子,可这种情况太特殊了,经过讨论和模拟,嫌疑人要是右手拿刀的话,只有一种情况可以形成同样的伤痕。  那就是嫌疑人左手有一个搂抱的动作,然后右手从侧面插进去,这种情况可以形成这样的伤痕。这就是说,受害人被袭击时应该是面对嫌疑人,而不是之前推测的背对嫌疑人。  如果这些情况确实如此的话,下一步的侦查方向很可能会因此而改变。因为法医在尸体上发现了一处特殊的伤口,死者的胸椎损伤,因为骨质可能有很大的反作用力,凶手也有可能造成损伤的情况。  嫌疑人对死者连扎了几刀,有可能把自己手也扎伤了。嫌疑人的手可能受伤了,这仅仅是警方根据法医对尸体检验后死者伤口特点得出的结论,而要证实这个推论就需要在这个现场找到相应的物证,那就是嫌疑人留下的血迹。  二楼到三楼通道的外墙上有小点状的血迹,要是用拖把甩的话肯定血量特别多,但是这里血量比较少,那么会不会就嫌疑人留下的血迹呢?  在中心现场血迹很多,要找到有可能是嫌疑人留下的血迹,形同于大海捞针,这处如此小块的点滴血迹会不会就是嫌疑人留下的呢?其实正是因为这块血迹很小,所以法医才选定了它进行仔细分析,可能是出血量不大,没有造成大的血管破裂,只是手上沾了一点,手甩下去的时候可能形成的小块血迹。  在实验室里,法医对提取的血样进行了初步分析,让他们惊喜的是,这一小滴血迹的确不是受害人留下的,虽然更为精确的DNA检测结果还要等几天才能出来,可现在已经可以基本判定,嫌疑人应该是受伤了。  确认这个信息之后,更为准确的DNA检测与对全市所有医院的走访同时展开,可还没等走访出线索,DNA检测结果已经出来了。而刚看到这个结果时,所有人都不敢相信这是真的。当时在现场发现了男性的血迹,DNA检验报告显示嫌疑人和死者有亲属关系,DNA检测的结果不仅证明了嫌疑人在现场留下了血迹,还证明了他与死者有血缘关系。  结合之前警方的摸排线索,马上所有的嫌疑都集中在了死者黄某的四叔家。在前几年的时候,两家就因为房屋地基发生过比较激烈的矛盾,甚至还动了手,导致双方都到医院住院了。  黄某的四叔就住在自家的隔壁,因为盖房子占宅基地,住邻居的两家亲戚最终闹得水火不容,这会是黄某被杀的原因吗? 在提取了黄某四叔的DNA进行检验后,结果让人感到意外。因为当时只提取到了死者黄某四叔的DNA,所以只有血缘关系,但是可能性只有百分之五十。  黄某四叔的DNA与现场嫌疑人的DNA只有百分之五十的相似度,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遗传基因有两条链,一条来自父亲,另一条来自父亲。  也就是说,死者四叔的DNA与嫌疑人的DNA相似度只有百分之五十,是因为嫌疑人的遗传基因中只有一半来自黄某的四叔,那嫌疑人就应该是死者四叔的儿子。 民警提取了死者四婶的血迹送去检验,通过检验确定了现场男性血迹的DNA就是死者四叔和四婶的儿子。确凿的铁证最终锁定嫌疑人,经过多天的侦查,最终已经外逃的嫌疑人在西安落网。  在他藏身的地方,警方搜出了死者的手机,而且嫌疑人当时还穿着那双在现场留下鞋印的皮鞋。在审讯中嫌疑人交代,因为两家前几年的纠纷,他与堂姐早就矛盾重重。  案发当天,嫌疑人再次因为宅基地的事在死者家与这位堂姐发生了争吵,死者还动手打了嫌疑人。看堂姐如此蛮横,嫌疑人咽不下这口气,冲动之下就起了杀心。 在清理和伪造完现场后,嫌疑人到医院去包扎受伤的左手,可此时他却突然发现,自己的手机遗忘在了现场,所以他又二次回到了堂姐家,留下了那枚灰尘脚印。  精心伪造的现场,不合常理的痕迹物证,让案件变得扑朔迷离,可只要有一双善于发现的眼睛,就能拨开层层迷雾,找到凶手在不经意间犯下的那个致命的错误。  再次感慨警察蜀黍好厉害!!!  揭秘完,楼主觉得唏嘘不已,这都什么事啊。。。。。。遗传基因有两条链,一条来自父亲,另一条来自父亲。楼主这边是不是有错误。再次向楼主说声辛苦了。
引用754楼 @ 发表的:这个女孩也是傻,她男朋友被干掉以后,那个男的求他,她完全可以在当时假意答应来获得一个活下来的机会。理论上是这样的,但是在那个场合,可能人没那么冷静
马一下,有空再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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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892楼 @ 发表的:这个文字版本还好吧,没有什么可怕,看视频真是怕怕的马克一下?。
楼主棒棒,就喜欢这样有正义感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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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864楼 @ 发表的:案例59——抛入水中的工作服  期号:
 日深夜,在山东省庆云县公安刑警大队的技术中心,办案民警正在对一件衣服进行仔细的观察。这件衣服看似一件普通的工作服,但在这件工作服上,一个显著的标记引起了民警的注意。  在工作服的正背面都印有“融海鑫金属”的字样,案件侦破过程就是寻找一个又一个的线索,线索找对了,案件自然真相大白。  而这件印有“融海鑫金属”字样的工作服,就是民警必须重点侦查的线索,因为这是其它线索都没有任何进展的情况下,他们发现的唯一一条线索。究竟为何他们会对这件工作服如此重视呢?故事还要从他们前一天接到的一起抛尸案件说起。12月26日下午2点30分,庆云县公安局接到辖区村民的报案,说在沟里有两床漂亮的花被子,被子里面包裹着一具尸体。  村民所说的河道位于庆云县某村的东边,到达案发现场的民警对尸体进行了打捞。死者是一名年纪在30岁左右的女性,通过死者头部的明显特征,民警断定,这应该是一起杀人抛尸案件。  尸体从外表衣着一看就是一名青年女性,但是尸体最明显的特征就是头部被人用透明胶带一层层紧紧地缠绕着,这是失足落水和自杀所不可能造成的现象。 如果是杀人抛尸案件,那么死者身份的确认应该是至关重要的事情,但是民警在现场却没有找到任何线索。和尸体同时被打捞上来的是村民之前看到的两床花棉被,但民警经过勘查,也没有从这两床花棉被上找到线索。  两床花棉被大小不一,特征不明显,当地农村也有很多类似的花棉被,那么通过花棉被来确认死者身份难度就比较大。不仅死者身份无法确定,而且抛尸现场位于荒郊野外,周围没有可用监控。  民警想要找到破案线索,必须从抛尸现场来获取,于是民警对抛尸现场周围展开仔细勘查,希望能找到犯罪嫌疑人留下的痕迹物证,为案件侦破找到突破口。 按照正常的思路,查找尸源是至关重要的工作,但是单纯地查找尸源就会把时间相对拖长了,不利于快速破案,因此民警把查找尸源和查找物证同步开展。  通过对现场地面的勘查,民警在河道边发现了车轮痕迹。民警分析,该车轮痕迹是类似于夏利或者QQ一类的小型轿车留下的。  民警根据轮胎痕迹以及附近水泥墩上的擦痕判断,犯罪嫌疑人应当是驾驶车辆到达这里,然后把尸体抛入河中。既然犯罪嫌疑人是驾驶汽车将尸体运往这里进行抛尸的,那么追查这将车的来往线路成为民警接下来的重点工作。 虽然在死者身上没有找到能够证明死者的东西,但死者的身份还是民警迫切想要得到的。民警连夜印发了几千份尸源协查通知书,并在周围临近电视台也对尸体的情况进行通报,目的就是查找尸源。  第二天早晨,民警将尸源协查通知书张贴在县城主要路口以及周边的乡村,希望能有人向警方提供死者的真实身份。  在查找死者的真实身份和嫌疑车辆的同时,为了获取更多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证据,同时继续寻找破案线索,民警再次对案发现场进行勘查,这次民警将勘查的重点放在了水里。为此,刑警大队准备让蛙人潜入水底进行仔细的寻找,为案件侦破以及给犯罪嫌疑人定罪找到直接物证。经过紧张的准备工作,蛙人进入到冰冷刺骨的水里开始寻找。  (蛙人好辛苦好伟大,感慨。。。。。。)  由于水冷,再加上河道内的水很浑浊,蛙人在水底的工作进展非常缓慢。经过一段时间的搜寻,蛙人终于有了发现,一件男式军大衣从尸体附近的水中被打捞上来。  根据军大衣在水中的位置,浸泡时间以及军大衣的新旧程度,民警判断,打捞上来的军大衣极有可能是犯罪嫌疑人将它和尸体同时抛入水里。这让在场的民警感觉到,他们离犯罪嫌疑人又接近了一点。但遗憾的是,要把这件军大衣作为破案线索,难度太大。军大衣在农村的一些工厂都是比较常见的,它没有特别的记号,也就是说谁都可以穿。警方如果要从军大衣入手排查,无异于大海捞针。  有了第一件物品,那么很可能还会有犯罪嫌疑人抛入河中的其它东西,蛙人的工作又开始了。这一次,蛙人找到东西的速度似乎很快,在离军大衣不远的地方又打捞上来一件黑色的男式上衣。  虽然可以断定这件男式上衣与抛尸案件有关,但距离达到破案线索的要求还是差了一些。这件衣服到底是什么人穿的?它是在什么地方销售的?这件男式上衣也很普遍,因此警方并不能将它作为破案的关键。 有了两次成功的打捞,更加坚定了民警对水下物证寻找的决心。扩大搜寻范围,这次蛙人将搜寻的方向锁定到了抛尸现场的一个桥洞下面。  当时谁也没有想到,就是这次潜水打捞,会给整个案件的侦破带来意想不到的结果。由于桥洞下面空间和视线的限制,蛙人的搜寻工作进展得非常缓慢。  经过几次尝试,蛙人终于有了收获,这次他打捞上来的依然是一件衣服。当民警将这件打捞上来的衣服展开在地面后发现,这是一件工作服。 这件工作服因为它的质地以及新鲜程度,看着不像是普通老百姓丢弃的,应当是常穿的一件衣服,再结合抛尸的时间,民警认为这件衣服很接近与案件的关系。  如果和案件有关系,那么这件工作服究竟是犯罪嫌疑人的,还是死者的呢?就在民警对水下物证进行搜寻的时候,对案发现场的可疑小型汽车的调查工作也在同步进行中。  庆云县虽然是一个经济条件相对落后的县,但天网工程在庆云县已经初具规模,为许多案件的侦破发挥了作用。民警在调取了大量案发现场周边的监控录像进行仔细查找后,一辆案发时间出现在案发周边监控录像里的三厢夏利汽车引起民警的注意。在案发的村庄主干道上,有一个沿街超市门店的监控也发现了那辆车进入了村庄的轨迹,在村庄内逗留一个多小时以后,这辆车又原路返回。  由于是晚上,再加上监控探头清晰度的原因,民警无法看到这辆银灰色的三厢夏利轿车的车牌。但是根据这辆车的行驶路线,民警判断,这辆车的驾驶员对现场周围应该是熟悉的。  工作服一般都是由厂家特定指定的,特征比较明显,而且区域范围比较特定,适用人员特定。如果经过侦查证实这件工作服与案件有关系,那么就能够为案件的侦破提供更直接的线索。民警在这件工作服的领口位置还发现了衣服的型号,衣服的前面背面都用红色的线绣着“融海鑫金属”五个字,而且这件工作服的型号是比较大的,型号是XXL。  为了彻查抛尸现场犯罪嫌疑人有可能遗留在水下的物证,庆云县的民警将尸体所在水域进行截流清理,清理干净水下面所有的物质,最大限度地发现与犯罪有关的物证,这项工作从27号晚上一直持续到28日早晨。  那么工作服上的“融海鑫金属”五个字究竟代表什么?是厂名还是产品名称?民警抱着试试看的心情将这五个字输入到电脑中,通过搜索民警发现,“融海鑫金属”这样的厂子全国只有一家在天津市。 得到这一结果,民警立即开车赶往天津,在当地*河蟹*的配合下,民警顺利来到这家企业。经过辨认,这家企业的负责人确定,案发现场发现的那件工作服正是自己企业的工作服。  而且告诉民警,这件工作服是他们企业一年前定制的,也就是2013年8月份定制的一批工作服。据企业负责人回忆,当时定制这批工作服的时候还签订了合同。  经过查找,合同找到了。通过翻阅这份合同,民警惊喜地发现,与案发现场打捞上来的那件工作服同样型号同样规格的,当时这家工厂只定制了四件,那么这就无形当中缩小了民警的侦查范围。这位企业的负责人记忆力非常好,据他回忆,这个型号的工作服是特大号,他们企业将这四件衣服发给了两个人,两件发给了企业生产厂长,另外两件发给了他们企业的门卫。  于是民警找到生产厂长,发现两件衣服都在家里。民警又找到了正在值班的门卫,询问发给他的那两件工作服的下落。在传达室里,门卫当场找出一件还没有拆封的工作服。  当民警询问他另外一件工作服下落的时候,他说另外一件工作服被他穿旧后扔在车间里,不知道被谁拿走了。民警观察老头儿的经济状况以及生活特点,发现老头生活很简朴,不会轻易地把旧的衣服扔掉的。 老头儿讲不清楚衣服的下落,而且他说的理由也不能成立。眼前这个身材瘦弱的老头儿似乎不可能是杀人抛尸的犯罪嫌疑人。那么他为何要撒谎呢?难道他是为了掩盖什么?而接下来的调查让民警更加重了对这个老头儿的怀疑。  根据监控画面,民警分析,驾驶车辆的犯罪嫌疑人应该是对案发现场的道路非常熟悉的。而看门老头儿的女儿就住在嫌疑车辆出现的村子里,犯罪嫌疑人如果不是看门老头儿,那么一定是他熟悉的人。  于是民警对看门老头儿的社会关系展开调查,民警围绕老头儿的家庭情况进行研判,发现老头儿只有一个儿子。就在民警对看门老头儿的儿子展开调查的时候,之前张贴的尸源协查通知书有了消息。 一名姓朱的男子到天津市津南区小站派出所报案,说他的妻子12月25日跟一名叫李旭的男子外出后,至今下落不明。他描述的他妻子的年龄身高衣着等特征与尸源协查通知书上被害女子非常相似。  经过这名报案人最后的辨认可以确定,在庆云县发现的被害女子正是他失踪的妻子。通过对朱某的询问民警了解到,朱某和妻子是多年前来到天津津南区打工的。  夫妻两人感情上没有什么矛盾,朱某比妻子大了好几岁。但就在几个月前,妻子在网络上认识了一个自称叫李旭的网友,李旭自称是一个油田老板。朱某告诉民警,最近他妻子正在和他闹离婚,离完婚之后就准备跟那个自称叫李旭的网友结婚。12月25日也就是案发那天,这名叫李旭的网友把朱某约出去,说要给他找一份体面的工作。  但到了大港区,这名叫李旭的男子说要找的人不在,要朱某在大港区等一会儿,自己先去给朱某妻子的卡上汇钱。因为李旭已经跟朱某说明白了,说我要和你的妻子结婚,你们离婚吧,你们离婚之后我要给你七百万的精神损失费。  左等右等都不见网友李旭回来,朱某只好回到了家中,没想到自己的妻子一天也没有回家。当天晚上,他接到妻子发来的短信,说她把李旭的钱拿走了,怕李旭找她所以她就去上海了。 当天晚上接到妻子的短信之后,朱某妻子的手机就处于关机状态,思前想后,朱某总觉得有事情发生,于是到派出所报了案。种种迹象表明,这名自称叫李旭的网友具有重大作案嫌疑,查明李旭的真实身份就成了民警的当务之急。  俗话说,无巧不成书,就在民警寻找网友李旭真实身份的时候,天津市津南区小站派出所又来了一个报案人,说自己的丈夫开车撞死了人。  一个看起来与庆云县公安局侦破的杀人抛尸案件毫无关系的报案,却在报案人说出自己丈夫名字后紧紧地联系在了一起。原来,这名报案人的丈夫竟然就是丢失了工作服的工厂看门老人的儿子。经过调查民警得知,看门老人的儿子徐某在2009年因为纵火罪被判刑三年。当时徐某冒充一名韩国人,通过网上聊天结识了一名大学生。  徐某想跟这个大学生谈恋爱,但是后来露馅了,被大学生发现了他的真实底细,于是大学生就提出来分手,但是徐某怀恨在心,就把大学生家门口的一些杂物给点燃了,因此被判刑。  同样是通过网络,同样的手法冒充,民警分析,这个看门老人的儿子徐某会不会就是死者丈夫口中妻子的网友李旭呢? 为了验证民警的推断,民警再一次来到死者的家中,当看门老人儿子的照片出现在死者丈夫的眼前时,民警的推断有了答案。经过与其它照片混杂之后让朱某进行辨认,朱某也确认这个就是妻子徐某所认识的网友李旭。  与此同时,对案发现场出现的可疑车辆进行调查的民警也根据车辆的行驶路线追查到了天津,他们在天津津南区的一个住宅区内找到了被遗弃的嫌疑车辆。  在车座的右后侧车座上,民警发现了半枚残缺的足迹,与受害人所穿鞋子的后脚跟的足迹花纹相吻合,在后座的左侧也发现了一处血迹。通过DNA检验,确定在后座上发现的血迹正是死者的,而且通过调查发现,这辆车正是嫌疑人徐某平时跑黑出租车所驾驶的车辆。  所有的证据显示,徐某就是本案的犯罪嫌疑人,民警开始对徐某展开抓捕。日晚上9时许,民警在天津市津南区小站镇发现了犯罪嫌疑人徐某驾驶的车辆。  在抓捕的过程中,侦查员发现徐某往后扔了一个瓶子,侦查员就捡起瓶子准备砸徐某,目的就是要抓获徐某。正当民警将嫌疑人徐某带上车准备押解回庆云县的时候,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  嫌疑人出现了呕吐的症状,在民警的追问下,徐某说自己喝了农药了。原来在抓捕现场,犯罪嫌疑人徐某往后扔的瓶子里装的正是农药。害怕接受审判,在逃跑的时候他喝下了农药。本着对犯罪嫌疑人负责的态度,民警们立即开车把他带到距离最近的一家医院进行救治,但没有想到的事情再一次发生了。  距离最近的是一家小医院,当时医院的医生说徐某情况非常严重,建议转院。民警紧急拨打了120电话,把嫌疑人徐某转到天津市津南区医院,让医生对他进行抢救。  持续了几个小时的抢救,到1月17日凌晨三点多钟才结束,犯罪嫌疑人徐某脱离了危险。本着保障犯罪嫌疑人*河蟹*的原则,本着人性化执法,本着对犯罪嫌疑人徐某负责的原则,庆云县公安局从天津把犯罪嫌疑人徐某带回来之后,又在庆云县人民医院联系了专门的病房,对他继续进行救治,并派民警24小时进行看护。这个没完结啊
楼主别弃坑呀 怎么支持你 可以继续更新呢?
说实话看了这些对以后的生活触动很大
引用596楼 @ 发表的:案例28——乡村女子的悲剧
日上午,一个叫大炜的男人急匆匆地赶到河北省深州市公安局报案说,自己的媳妇小燕7月8日外出后就再也没有回来了。  据大炜说,自己媳妇当天晚上出去,跟他说的就是晚上出去抓蝎子去(汗,蝎子都敢抓,66666)。原来当地夏天,村民会抓一种可以作为药材的蝎子出售,可以卖钱。  大炜和小燕夫妻俩都是当地刘家村的村民。在傍晚时分,去村子里遛遛弯,顺便抓抓蝎子,已经成为了当地村民一种消夏的方式。那天晚饭过后,小燕要出门抓蝎子,大炜说因为当时自己感觉有些累,于是就让妻子一个人去了。  那天大炜感觉挺累的,喝了两瓶啤酒之后就睡着了,后来大炜醒了以后发现妻子还没有回来,于是他就立马骑个电动车满村子找,找了一圈都没找到。  这个时候大炜才想起来给小燕打电话,但是电话关机了。此时已经是凌晨时分,这下大炜彻底慌了神,大炜的父母也觉得事情不对劲,赶紧叫上邻居大家一起找。可是大伙忙活了一整夜,始终不见小燕的身影。到处都找遍了,还是一无所获,年轻的小燕傍晚离家了,就这样毫无征兆地不见了,这其中是不是另有隐情呢?  当时警方也怀疑过这个问题,是不是她抓蝎子只是一个幌子,其实她只是趁机出去干别的事情呢?  刘家村安装有一些监控,警方立即调取监控,终于发现了小燕的身影。原来小燕是真的出去抓蝎子了,因为在录像里面看到她在墙缝那儿走走停停,手里拿个蝎子灯。  那么在这之后,小燕到底是遇到了什么事什么人,从而导致了她的突然失踪呢?刘家村一共覆盖有32个监控探头,几乎可以覆盖整个村子了,但是把所有录像都过了一遍之后,民警发现记录小燕身影的就只有最初的这几个监控探头。  感觉就好像是小燕当天晚上抓蝎子之后从那儿返回,然后就凭空消失了一样。  刘家村虽然有32个监控,但这些监控都安在村子内部,在通往村外的各个路口,监控录像并没有覆盖。难道小燕是出了村子吗?小燕最后消失的那个位置就是靠近一个通往村外的路口。那是一个丁字路口,朝南走可以通往另外的一个村子,朝西走的话那边就是一片坟地,从朝南的那边的路口看不到她,因此警方怀疑她应该是去了坟地那边。  夜晚的乡村人烟稀少,通往坟地的小路更是一片漆黑,小路两边只有农田没有人家,这个时候小燕一个年轻女人,为什么要独自往坟地走呢?  怎么一个大活人突然就没了呢?一开始就想是不是因为家庭内部矛盾,吵架了然后负气离家出走?小燕今年刚满28岁,2011年经人介绍嫁到了刘家村,成为了大炜的媳妇,结婚后,夫妻俩一起到建筑工地打工。小燕机灵能干,善于交际,很快就在工地上开拓出了一片自己的天地。而家里的日子也是越过越红火。  当初两人结婚的时候,大炜家条件并不好,因此小燕的父母当时还不大同意。但是因为小燕在工地上各种生活的打拼,使家里条件一步一步好转,可以说在村子里面算是过得不错的。  几年以后,小燕作为一个女人,却在一个以男人为主的工地上成为了一个小包工头,这个工作需要她有强势的一面。而她将这种强势带入家庭生活时,或许就会成为一种矛盾。  因为小燕在家里过于强势,因为一些事情也和丈夫大炜吵架,还和公公吵过架。难道当晚小燕是负气出走,这才是她失踪的真正原因吗?对此丈夫大炜的反应是直接否认,大炜说,在家庭生活中,难免会吵架闹矛盾,但是他和小燕绝对不会因此心生嫌隙。  大炜说,两人吵架也是经常的事,但是从来没有争红过眼的。如果不是因为家庭矛盾离家出走,那么小燕突然失踪行踪不明的原因到底是什么呢?跟她的社会交往有关系吗?  在小燕失踪过后,村子里已经有了一些闲言碎语,有人就说她可能是跟人走了,她在工地上干活儿,接触的爷们儿多。对于旁人的这种揣测,小燕的丈夫和婆婆都很不以为然。小燕婆婆说,如果说我家儿媳妇出轨,那是不可能的。因为我家儿媳妇根本就不是那种人!  从当晚小燕离家时的穿着打扮来看,她当时穿的是一件睡裙,另外小燕家人说,她离开时也没有携带任何证件和其他财物。如果小燕真的是在外面有了情况,不可能这么随意就出去了。  可是小燕捉着捉着蝎子,怎么就不见了呢?警方初步排除了小燕主动离家的可能,如果不是小燕自己要离开的,那么她的失踪就很有可能是遭遇了不测。那么她是不是有什么仇人?  经过对本村以及周边村子的调查走访发现,小燕跟村里人几乎没有红过脸,与其他人并没有积怨之类的,所以被本村人仇杀的这种可能性也不大。  小燕在工地上干活,难免跟别人有竞争,难道是在这方面她得罪了人?  通过走访调查小燕工地上带领的那些工人以及承包商,发现并没有什么与她有过大矛盾的人,警方捋了一遍也没有发现所谓的仇人。小燕捉蝎子,需要到老房子那找,老房子大多数是废弃的没人居住的,没什么人烟,夜晚更是漆黑一片,难道她是在那里遭遇了不测?  小燕在村里面还算是长得可以的,一个20多岁的年轻女性,深更半夜独自一人出去抓蝎子,然后周围还没有路灯,那么她是不是遭遇了抢劫杀人或者是强*河蟹*人?  难道小燕真的是被人害了吗?可活要见人,死要见尸。如果真是如此,那么尸体又被藏在哪里了呢?  像这种激情杀人,那么死者的尸体,嫌疑人一般不会运走,遗留在现场的可能性很大。警方在周围她可能走过的所有的地方进行探查,但是没有发现有可疑的她的那些衣物啊或者是蝎子灯啊小桶啊之类的东西,也没有找到尸体。人找不到,连当天携带的捉蝎子的工具也不见踪影,小燕连人带物到底在哪里呢?案件到此,还没有找到任何有关的痕迹,小燕就像是凭空消失了一样。小燕到底是为什么离奇失踪了呢?  既不可能是离家出走,也不可能是跟人私奔,如果说是被仇人所害,却找不到明显的作案动机。如果说是突然遭遇不测,却又活不见人死不见尸。  侦查到了这个阶段,一切似乎回到了原点。但是通过新一轮的走访排查,警方终于有了一个新的发现。通过排查各个村子每个卡口的情况,警方认定,虽然小燕失踪了,但是人一定还在村子当中。但是在村子当中,却一直找不到小燕的踪影,这让侦查员感到非常疑惑。  虽然划定了小燕失踪的大致范围,但是这个人如今到底在哪里呢?真相似乎就在身边,可是到底该往哪个方面突破呢?  新一轮的走访开始了,一个情况引起了民警们的注意。通过向建筑工地的工头进行了解,得到一个很重要的情况:小燕来到这个工地是刘齐给她介绍的。工头所说的刘齐,和小燕是同村的,离她家还住得很近,刘齐和小燕都在工地上干活,乡里乡亲的帮忙介绍个工作,并没有什么奇怪的。但是民警猛然想到,多年前小燕婆家和刘齐发生的一件事,这让他们觉得透着古怪。  刘齐是大炜和小燕的媒人。刘齐当时问大炜有没有对象,回答说没有,刘齐说,没有,我给你介绍一个。于是过了两天,刘齐、大炜父亲以及大炜骑着摩托车到了女方家。  到了那里,大炜和小燕一见钟情。刘齐帮着大炜介绍了一个好对象,撮成了一段好姻缘,这两家关系按说应该会拉近,可事实却恰恰相反。就因为保媒,两家人却反而疏远了。怎么回事呢?  据大炜和大炜父亲讲,当时刘齐想管他家要4000块钱的媒人礼钱,但是大炜家就只想给刘齐1000块钱的礼钱,不想给他那么多。也就是说当时那边想要4000,而这边呢,就只想给1000,然后当时两家为这个闹得挺不愉快的。  难道从那时刘齐就恨上了小燕家?所以多年后就伺机报复呢?小燕婆婆听到这么一说信誓旦旦地保证,这不可能啊,这绝对不可能的,刘齐不可能因为这么点钱就害小燕的……  刘齐和儿子都在工地上开塔吊,收入很高,老婆刘玉婵又是一把持家的好手,他们一家的经济条件在村子里可以说是数一数二的。要说刘齐会为这几千块钱心声怨恨就报复小燕,这也不太可能,但是不管怎么说,两家人因为那件事心里有了疙瘩,关系冷淡了,结果就不怎么来往了。  两家曾经发生过一些矛盾,但是刘齐却向工头推荐小燕来他工地干活,这样都是比较不合理的事。而且自小燕失踪的那天起,刘齐在工地干活儿时,行为也有些改变,好像在刻意地回避和他人的接触。  之前刘齐每天都在工地食堂吃饭,但是从那天之后,他就再也没在工地食堂吃过饭了。来了以后,直接上去开塔吊,干完以后下来直接骑着摩托车就走。从那天之后,几乎就和别人没有什么交流。一个人突然改变自己多年的生活工作习惯和节奏,这其中一定有一个诱因,而进一步调查刘齐的情况,一些新的疑点又冒了出来。  有村民反映,在小燕失踪那天,刘齐的行踪很是古怪。他回到村子里面,但是他没有回家。当天下午,刘齐回到了村子里,却一直没进家门,有人看见他一直在村子边转悠,偶尔遇见别人问他干什么,言语间也是躲躲闪闪的。  民警对此展开重点调查,由此掌握了关键线索……最终,刘齐被锁定为了嫌疑人,警方随即对其展开抓捕,而且调查结果显示,刘齐的老婆和儿子也具有重大作案嫌疑,尽管对此有所预判,但最终结果还是那么出人意料……  刘齐的儿子刘小康交代,说小燕是被他杀死的。当时民警就有了疑问,按理说,小燕应该是和他父亲刘齐比较熟,因为小燕和刘齐有过矛盾纠纷,怎么小燕又和刘小康扯上关系了呢?  经过审讯,刘小康交代,小燕不是他一个人杀的,是他和他父亲刘齐以及他母亲刘玉蝉(一家子都姓刘啊)三个人一起杀害了小燕。刘齐的妻子刘玉蝉随后也承认,他们一家三口就是杀人凶手。当时刘玉蝉就对民警说,你们谁都别找了,小燕是我和我丈夫、我儿子,我们三个一起把小燕给掐死的,就在我们村的西南边的那个坟地旁边。  凶手虽然落网了,可是杀人动机依然是个谜团,因为杀害小燕的这三个嫌疑人实在是太出乎意料了。在知道这个真相后,小燕的家人在悲愤万分的同时也感到深深的不解,一家人都根本想不明白这到底是为什么……  警方也在想这个问题,到底是什么深仇大恨,能让一家人都对小燕痛下杀手呢?  前期调查显示,这两家五年前因为礼钱闹过点矛盾,并没有什么深仇大恨,难道这点矛盾竟然就是刘齐一家三口的作案动机?据刘齐交代,其实他们一家三口杀害小燕的真正原因,并不是因为大炜家没有给他剩余的3000块钱媒人礼钱,而是因为刘齐的女儿的死。  这又是怎么回事呢?刘齐一家三口费尽心机杀害小燕,怎么又会和自己女儿的死扯上关系呢?  当几名嫌疑人道出他们一家三口一起下手杀害小燕的真正原因时,更是令人瞠目结舌,无法理解……案发的原因真是让所有警员都感到非常吃惊,甚至于不可思议。  时光回转到2011年,那时刘齐一家四口人,除了儿子小康,刘齐两口子还有一个女儿小阳。这天,在县城打工的女儿小阳回家看望她父母,跟她一起回家的还有她的男朋友。  女儿满心欢喜地带着意中人回家给爸妈看看,可是母亲刘玉蝉对于这个准女婿是打心眼儿里看不上。原来女儿男朋友结过婚,并且家里还有一个女儿,因此刘玉蝉更加不愿意了。对于刘玉蝉来说,让自己女儿找一个二婚还带着孩子的男人,这绝对是不可能的事情。刘玉蝉这人特别要强,在他们村里面,无论是从生活还是其他方面,她一直要求自己比别人过得好,事事要拔尖。  说起来,刘玉蝉在村子里是数一数二的泼辣能干,过日子那简直是没得话说,而在自己家里,刘玉蝉这个女主人也是当家人。刘玉蝉脾气急,有些事儿刘齐一直让着这个强势的老婆。  家里大大小小的事都要刘玉蝉点头,两个子女的婚姻大事更是如此。女儿小阳到了谈婚论嫁的年龄后,刘玉蝉对于女儿处对象是十二分上心,她要亲自给女儿把关。由于母亲的强势,女儿小阳一次次在自己的恋爱上面妥协。  小阳每搞一个对象,母亲都说这样不行那样不行,就这样,小阳的一个又一个对象都被母亲否定了。但是这一次,小阳想要为自己争取一下,终于鼓足勇气把对象带回家。可是对于女儿这一次的选择,刘玉蝉的选择更是空前激烈……一个未出嫁的大姑娘找一个二婚还带着孩子的男人(换作是楼主,楼主也接受不了,哈哈哈),当时刘玉蝉感觉这个事儿在村里面传出去名声很不好,后来女儿带着对象一起回去,刘玉蝉就想和女儿谈谈这个事情。  基于前几次的经验,刘玉蝉有信心能让女儿带回来的这个对象知难而退。刘玉蝉一看,正好,女儿也在,女儿对象也在,正好趁这个机会和他们好好说说这个事,意思就是你们两个不合适,分手就行了。  可就在谈判的关键时刻,刘玉蝉正想和女儿以及女儿对象好好说的时候,家里却来了一个不速之客,大炜的父亲,也就是小燕的公公,来刘玉蝉家串门来了。据小燕公公回忆,当时他去刘玉蝉家的情况是,刘齐的媳妇刘玉蝉在家,还有她女儿小阳以及她女儿对象。小燕公公这次登门还是为了当初刘齐给大炜做媒礼钱给多给少的问题。  小燕公公那天去取了1200块钱,他计划给刘齐这么多钱。看到小燕公公上了门,刘玉蝉就没再说女儿和对象分手的话题了,有外人在,她就不好意思当着外人的面说她女儿以及女儿对象的事了。  这个时候小阳对象大概也看出来刘玉蝉不愿意了,于是他就站起来走了。  在小阳对象走后,到底又发生了什么了呢?在女儿对象走后,刘玉蝉撂下话,必须和这个离过婚的男人分手!刘玉蝉和女儿大吵了一顿,吵完以后,刘玉蝉也没太注意,就去院里喂猪去了,然后突然间听到女儿小阳在那哭着喊,说妈我不是故意的,我喝了药了。  然后刘玉蝉就赶紧跑到屋里面一看,女儿已经喝了百草枯了……  女儿的自杀让刘玉蝉伤心不已,无法接受,刘玉蝉觉得,就是因为自己没有好好和女儿沟通,没有好好说女儿,所以那天女儿就走了。  在刘玉蝉的内心始终无法面对的是,女儿是在和自己大吵一架以后才在冲动之下有了自杀的选择。刘齐说,媳妇的脾气,一般的人,都接受不了她说的话。女儿死了,媳妇就怨这个怨那个。  小康说,我姐找一个对象,我妈不愿意,再找一个对象,我妈还是不愿意,我姐伤心了,就喝药自杀了。  或许在刘玉蝉内心深处有深深的懊恼和后悔,但是这个强势了一辈子的女人却无法承认这个现实,而她的发泄需要一个出口……  刘玉蝉运用了一个奇怪的逻辑方式,将自己女儿的死怪到了当天去她家串门的小燕的公公的身上。刘玉蝉说,我就是在想,当时如果他(指小燕公公)不去的话,就不可能出事了。  因为在刘玉蝉看来,如果当时小燕的公公没有上她家串门,她就可以解决自己女儿小阳与女儿小阳对象的事情,自己的女儿小阳就不可能与自己发生争执,也就不可能喝农药自杀了(这什么鬼逻辑啊,简直是扯淡)。  在刘玉蝉心里一直有一个想法,就是要杀死小燕公公家的人,不管是谁。对于刘玉蝉的这个想法,刘齐父子最初是不赞同的,可是在这个家里,能作主的只有妻子刘玉蝉。  刘小康说,我跟我爸两个也在一起说这个根本碍不着人家的事儿,跟我妈也说过,说了以后我妈就闹……  最终,这种毫无道理的仇恨把刘家一家三口都裹挟了进来,按照刘玉蝉的逻辑,那天她无法与女儿商谈,小阳最后喝农药自杀的罪魁祸首应该是不请自来的小燕的公公,但最终报复的目标却变成了小燕。刘齐一家三口就是因为感觉小燕是个女人,所以杀她比较容易。而自打把谋害目标定成小燕后,刘玉蝉就不断地为自己的复仇寻找借口,可以说已经强词夺理到了荒唐的地步。  刘玉蝉说,小燕要不寻婆家,小燕公公那天就不可能上我们家去,那天去了,那就是冲了,我就感觉小燕就是跟我女儿犯冲……  (更到这里,楼主想说一句:犯你妹的冲啊,MDZZ!!!)  而对此毫不知情的小燕就成了刘玉蝉这场不可理喻的谋杀的目标,刘家一直在寻找机会对小燕下手,特别是刘玉蝉,甚至威胁丈夫,如果你要是不杀小燕,那么我就把我们的小孙子弄死(刘小康有一个儿子)。在近五年内,刘家就一直在找机会想把小燕杀害,但是因为种种原因一直没得逞。  2016年年初,刘齐介绍小燕到自己开塔吊的工地揽活儿,到了工地以后,刘齐和小燕的关系就和以前不一样了。因为刘齐给小燕介绍的活儿,要是按正常的来说,得有一个介绍费,但是刘齐什么也没要小燕的。刘齐就觉得这样比较好接近小燕。  7月8日,小燕出门捉蝎子的那个晚上,就是刘家下手的时候。这天刘齐就约小燕晚上出来,这次小燕同意了,刘齐一看下手的机会来了。刘齐找理由约到小燕后,就通知了自己的儿子,给儿子打电话说小燕同意晚上和我出来见面了,咱们今天晚上下手把她杀掉。我把她约到一个地方,到时候你跟你妈一块儿在那儿等着。  接到刘齐的电话后,刘玉蝉和儿子匆匆赶到了之前约好的坟地边的玉米地里藏了起来,不一会儿丈夫刘齐就骑着摩托车带着小燕过来了。  刘齐在土道上骑得很慢,骑着骑着,刘玉蝉和儿子就出来了,然后两个人就一起扑了上来将小燕按倒在地上,之后三个人一起将小燕掐死在路边……既然小燕是被刘齐一家杀死在坟地里,那么警方之前为什么没有在那里发现小燕的尸体呢?原来刘齐一家将小燕的尸体藏在了一个谁都想不到的地方……藏尸地点竟然就在刘齐家的院子里,而当晚为了避开家门口的监控,他们是*河蟹*进去的,三个人就一块儿把小燕的尸体从墙头外面弄到了墙头里面。  刘齐家门口的西侧是他家原来废弃的一个沼气池,三个人一起把小燕的尸体从口里给扔到那个沼气池的坑里面了。  之后刘齐便骑着摩托车将小燕的随身物品捕蝎灯衣服之类的带到外面烧掉。年轻的小燕就这样无辜地成为了别人复仇的牺牲品,而这个所谓的仇也根本不存在,完全就是嫌疑人作案的借口。原本幸福的小燕一家人,就这样陷入了一场悲剧之中。  小燕年幼的儿子对于妈妈的惨死还毫不知情……  小孙子经常缠着小燕婆婆问,我妈妈呢?我想妈妈了……  这么小的孩子就没有妈了……  一切的始作俑者刘玉蝉谋划了这么多年,终于杀掉了她的仇人,可是她却并没有获得报复的快感。刘玉蝉说,我最对不起的是受害人的妈妈,因为我的女儿走了,给我造成这样大的痛苦,同样她的妈妈,也是失去了女儿,我就是在想,我不配做一个母亲……  身陷囹圄,刘玉蝉这个时候才开始懊悔,但是一切都已经无法挽回了。本来女儿自杀这件事的根源,在于刘玉蝉自身,她却硬要将自己的过错强加于他人,还不惜为此拉上家人以身试法。  刘玉蝉为了摆脱因为自己导致女儿自杀的那种强烈的内疚感,她把怨恨全部撒在了大炜一家人的身上。刘玉蝉一家执意残害一条无辜的生命,就因为这个毫无道理的所谓的仇恨,他们不仅摧毁了小燕和大炜的幸福,也彻底葬送了自己一家人的人生,而如此恣意伤害人命的行为,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刘玉蝉说,我最对不起的是受害人的妈妈,因为我的女儿走了,给我造成这样大的痛苦,同样她的妈妈,也是失去了女儿,我就是在想,我不配做一个母亲……  身陷囹圄,刘玉蝉这个时候才开始懊悔,但是一切都已经无法挽回了。本来女儿自杀这件事的根源,在于刘玉蝉自身,她却硬要将自己的过错强加于他人,还不惜为此拉上家人以身试法。  刘玉蝉为了摆脱因为自己导致女儿自杀的那种强烈的内疚感,她把怨恨全部撒在了大炜一家人的身上。刘玉蝉一家执意残害一条无辜的生命,就因为这个毫无道理的所谓的仇恨,他们不仅摧毁了小燕和大炜的幸福,也彻底葬送了自己一家人的人生,而如此恣意伤害人命的行为,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马克一下留个书签
引用128楼 @ 发表的:还有一点不明白,为什么多次暗杀张本岭失败后,王希员突然放弃暗杀,并且让韩宝山和韩本利互杀呢?网上貌似有分析,说明雇主的心狠手辣和恶毒。这样就能确保没人告发或者借此事威胁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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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102楼 @ 发表的:15 个人, 卖了 29 个硅胶, 是因为有一家医院注水了嘛? 还是有女的只隆半边胸啊这个能查出来真的运气好,太恐怖了。
我想打第一个那个未成年,卧槽这种人不杀了,简直没天理。操他麻痹
引用862楼 @ 发表的:  案例57——子夜的报复  期号:
在生活中,如果你受到了其他人的伤害,那么你会选择什么样的方式去面对呢?如果你保持了理智,选择了宽容,你可能会赢来对方的歉意。  但是如果你选择了极端的手段去回击,那只能说一场悲剧就拉开了帷幕。。。。。 枯水期的河滩土地肥沃,附近不少农户都在这里种植蔬菜。这天中午,陈姨如往常一样来到河滩的菜地打理农活儿,猛一抬头,她看到远处的桥底有一个形状像人一样的东西。  在好奇心的驱使下,陈姨走过去想看个究竟,到了桥底,陈姨发现,这个东西是个人,确切地说,是一个死人。  接到报警后,民警第一时间赶到了现场。死者是一名男性,年龄在四十岁左右,头部遭多次重击致死。勘查的注意力首先集中在一块带血的石头上,这块石头距离尸体头部很近,上面除了有喷溅状的血迹之外,还有擦拭状的血迹以及死者的毛发。这块石头重达三十多斤,经鉴定,上面零星沾着的毛发属于死者。死者周围的痕迹表明,这里正是凶案的第一现场。但是,现场又让人感到奇怪。  现场没有什么打斗的痕迹,死者的双手是最容易形成抵抗伤的位置,但是法医在双手上也没有发现明显的抵抗伤。如果说,一个成年男子一面被石头袭击,为什么一点儿抵抗都没有呢?  而且尸检的结果显示,被害人死亡的时间不超过三四个小时,也就是12月26日的下半夜。什么人会在后半夜来到人迹罕至的乡下桥底呢? 接下来的当务之急是确定死者的身份,在死者腰间,民警找到了一部因为故障已经无法启动的手机,除此之外,还有一把匕首。  经过鉴定,匕首上面没有任何血迹的痕迹。通过初步的尸表检查,民警发现死者身上的一些财物都很完整,初步排除了财杀的可能。  在现场,警方发现了一个腐烂的苹果,一块发霉的vbrt,一包刚拆封的香烟,一床被子以及一些衣服鞋子。根据现场的物品判断,这是一个流浪人员居住的地方。如果死者是个流浪汉,那么什么人会对他下此毒手呢?警方一边调查死者身份,一边在现场周边巡查监控探头。要去案发现场,只有一个出入口,刚好旁边有个商店的监控正对着那里。  由于入夜后光线昏暗,监控录像变得模糊不清,进入案发现场的入口刚好处于监控盲区。但是,就在这漆黑的画面中,细心的民警还是发现了一个异常的情况。  在桥边的走廊上,有两个类似头部会发光的东西,接下来就看到其中有个人在抽烟,依稀能看到烟头的火光。再然后,两个人就从楼梯口下去了,消失在了案发现场周围。26号凌晨两点多,几个带有异常光源的人在岸上逗留了十几分钟,之后陆续走向河滩,在之后的三个多小时里踪影全无。  这么晚他们去那里干嘛?这些黑影再一次出现时已经是早上五点多了。民警通过监控录像看清了他们,他们身上穿着防水衣,手上拿着竹竿。  民警最后得出结论,监控盲区出现的头部光源是电鱼人的头灯。据这些电鱼人交代,他们经常趁着夜色,结伴在河里捕鱼,然后就将鱼运到集市上进行交易。他们对桥底发生的命案毫不知情,民警发现,这些电鱼人离开的时候显得不慌张,看不出作案后的那种紧张,因此这两个人的嫌疑被排除掉了。  关键线索中断,警方继续扩大搜索范围,但海量的监控视频让侦破工作犹如大海捞针。然而与这些庞杂的工作相比,还有比这更关键的问题摆在眼前,死者究竟是什么人?  在现场发现的物证中,价值最大的是死者的手机。手机虽然坏了,但是手机卡却还能用。警方由此确认了机主的身份,庄勇,44岁,已婚,连平县本地人。 随后经家属辨认,手机的主人正是死者庄某。这让人感到非常疑惑,庄某一个有家庭的人,为何会死在一个流浪汉居住的地方呢?  10月25日晚上20点43分,被害人最后一次使用手机拨打了一个尾号为473的本地号码,这个通话时间与法医尸检报告推断的死亡时间极其接近。  这个电话是打给庄勇朋友的,他的朋友回忆,案发当晚,庄勇邀他一起外出饮酒,被他拒绝之后就再无联系。和朋友通话的过程并未发现什么异常,倒是这个朋友反映的一些事情引起了办案民警的怀疑。 这个朋友反映,庄勇的老婆可能有婚外情。庄勇为什么三更半夜有家不回,却出现在流浪人员居住的桥底,他的死会不会与妻子的婚外情有关呢?  民警立刻围绕这一线索展开调查,经过调查警方得知,因为家庭矛盾,庄勇和妻子长期分居,分居期间,妻子单独住在娘家遗留的一栋三层楼房里。  这栋房子的一楼住着一个做木雕生意的租客,他和庄勇妻子也曾有过暧昧的传闻。庄勇妻子讲,自己和这个男租客发生过男女关系。那么会不会是情杀呢?但是根据庄勇父亲的回忆,虽然庄勇对妻子红杏出墙的事早有耳闻,但却一直没有声张过,只不过变得更爱饮酒。  案发当天,庄勇的酒瘾又犯了,在家里乱打脾气,之后就离家出走不知去向,直到尸体在桥底被警方发现。庄勇妻子说,庄勇当晚是找她要钱,她给了他两百块钱,然后庄勇就离开了。  如果情杀的假设成立,那么因果联系的双方极有可能是死者和那个做木雕的租客。不过种种大胆的假设需要民警小心翼翼地求证,当警方将嫌疑目标锁定在木雕工身上之后,调查的结果却令人失望。民警调查木雕工,发现他有不在场的证据,那么就排除了情杀的可能性。目前警方还没有在庄勇的关系人当中发现其它矛盾,通过庄勇家属民警了解到,死者生前就爱喝酒,社会关系比较简单。  侦破似乎又回到了原点,警方将注意力转回视频侦查。距离案发现场大约半公里的位置,有一处监控视频。一段不到十秒钟的画面引起了民警的注意。  26日凌晨两点左右,一名身穿长袖的男子从监控画面中走过,电光石火间,民警似乎从中看出了端倪。现场遗留有一个装着化妆品的塑料袋,塑料袋上有一个比较明显的标志。在一家手机店的监控中,民警再一次发现了这名男子,他提着一个袋子从门口经过,监控画面清晰地拍摄到他手中提着的袋子,与案发现场看到的袋子是一模一样的。  该男子提在手里的白色塑料袋为什么会在偏僻的凶案现场出现呢?这会是巧合吗?案发时,他是否就在现场?根据该男子的着装和活动规律,警方判断,他是一名流浪汉,具有重大作案嫌疑。  警方立即对这名年龄在30岁到50岁之间的嫌疑人进行全城搜捕,搜捕的目标是男性的流浪汉,身高不超过一米八。经过两天的昼夜奋战,29号晚上,民警在文化广场将这名嫌疑人抓获。赖锋,他从2014年7月开始流浪生活,靠拾荒为生。民警从他的鞋缝和衣袖上都提取到了残留的可疑斑迹。经过检验,民警在赖某的裤子上发现了死者的血迹成分。  在铁证面前,赖某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其实,犯罪嫌疑人赖锋和被害人庄勇素不相识,两人如何在桥底相遇?血案又是如何发生的呢?  据赖锋交代,他原本在桥底逗留几个月了,桥下遗留的物品都是他拾荒所得。没想到庄勇突然出现了,庄勇看到赖锋地上放的东西,就把它们全部扔到江里去,还到处翻赖锋的袋子。案发当晚,正在桥底睡觉的赖锋突然被一顿拳打脚踢惊醒了。。。。。。  庄勇问赖锋:你是干嘛的?  赖锋:我是在外面捡饭吃的。  庄勇:你不准在这里睡觉!  赖锋:我从小到大都没有人对我这样的。  庄勇这一系列不分情由的举动彻底惹恼了赖锋,但即便如此,此时的赖锋有气也只能往肚子里咽。庄勇又说,我整天带着刀,你怕不怕? 面对咄咄逼人的庄勇,赖锋最后只能无奈地让出自己的床位,虽然他表面上一声不吭,但其实他心里已经萌生了罪恶的念头。  赶走赖锋后,庄勇带着微醺的酒意很快进入了梦乡,但他怎么也想不到,这是一个致命的噩梦。睡了大概半个小时以后,赖锋听到庄勇在打呼噜,确认庄勇熟睡后,赖锋就地搬起河滩上的石头,狠狠地朝庄勇的头部一次又一次地砸了下去。  之后沿着河道逃离现场,只留下了一串歪斜的脚印和在睡梦中毙命的庄勇。一个是婚姻失败的失意之人,一个是无家可归,风餐露宿的流浪汉。为了一时之愤,两个素不相识的陌生人都付出了惨痛的代价。这特么也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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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6了,火箭总冠军
引用710楼 @ 发表的:  案例38——草帽不在现场  期号:
盛夏时节,又值正午,酷热难耐,大多数村民都躲在家中休息。可是,勤劳的罗某却闲不住手脚。罗某勤劳朴实,她就想赶紧把地里的活儿干完。今日事今日毕,鲁某不想把今天的农活拖到第二天。  天放晴了,太阳比较大,罗某想,如果我能及时把花生收回家的话,就能把花生都晒干了。罗某为人和善,她无论如何也想不到,一场灭顶之灾即将落到自己的头上……  事情来得突然,去得隐秘,好像什么都没有发生。两个小时以后,当她的老伴儿来到现场时,罗某已经莫名地消失了。老伴儿当时还在想,她把袋子放在田沟里头,凳子也没有扶起来,歪着放着的,肯定是邻居找她帮忙办事去了,根本不曾想到她会遇害。老伴儿在田里继续摘着花生,又过了三四个小时,依然不见罗某的身影,老伴儿渐渐感觉不对劲,于是发动亲友四处打听寻找。案发第二天早上六点,当地警方才接到了罗某家人的报案。  在特殊的时间,特殊的地点,罗某的失踪让民警感觉到好像不同于一般的失踪事件,应该有一些特殊情况发生。因为作为一个正常的家庭主妇,如果没有特殊情况发生,罗某不会不辞而别的,像这样长时间没有音讯,遭遇不测的可能性比较大。  如果罗某遭遇不测,肯定会在现场留下可疑的痕迹。但是在现场,民警没有发现可疑血迹,而且地面上她拨的花生藤子也不乱,摆放得比较整齐,一排一排的。警方注意到,新摘下的花生都放在这个编织袋中,大约有五六斤,这表明,罗某是在劳作过程中离开的。那么,她是自愿离开的吗?虽然现场没有可疑的痕迹,但是有可疑点存在。她的凳子倒在了地上,正常情况下,她起身离开的话,不会把凳子推倒的。她自己活动的场所,不可能那么匆忙,把自己坐的凳子弄倒,确确实实有她不能左右的情况发生。  此时,罗某究竟在哪里?是生命尚存?还是已经遭遇了不测?令人不可思议的一幕出现了,就在距离花生地不远处的水沟里,警方发现了失踪多时的罗某。  尸体躺在水沟里面,上面埋着簙土,簙土上面搭着花生藤子。显然,罗某是被人杀害后埋在这里的。眼前的情景告诉民警,被害人生前可能遭受了野蛮的性侵害。 罗某外面的褂子在腹部上面,右腿的裤子被褪掉了,左腿的裤子被褪到膝盖以上,内裤也被扒下来了。然而,让警方感到困惑不解的是,在遭受不法侵害的过程中,被害人似乎没有进行激烈的反抗,身体上也没有明显的伤痕。  当时到底发生了什么?没有明显的扼颈部的痕迹,口鼻被捂的特征也不是很明显。什么样的人对她会有犯罪的动机,什么样的因素会造成这个老太太死亡,这是侦查员必须要判明的问题。  在清点罗某随身携带的物品时,警方意外地发现,有一样东西从案发现场神秘地消失了。老太太从家里走的时候,头戴一顶草帽,并且拿着一个农村装花生的蛇皮袋。当时就有这两个显著的特征,民警把尸体找到以后,罗某的衣服没少,她的凳子以及劳动工具都在,但是她的草帽不见了。草帽是老太太随身携带的一个很重要的物品,怎么会不见了呢?罗某当天干活时所戴的草帽只是一顶普通质地的遮阳帽,已经用了好长时间,即使是崭新的,也不及五六斤花生值钱。谁会看重这顶破旧的草帽呢?  民警分析,可能是案发以后嫌疑人怕被人发现,所以戴走了她的草帽,企图掩盖罪行。也有可能是嫌疑人面部有伤,他在逃跑的过程中,为了掩盖面部的伤痕,然后把帽子戴走了。  这顶草帽并无明显特征,它会对侦破案件有所帮助吗?警方推断,犯罪嫌疑人胆大妄为,就是利用了案发现场的特殊环境。案发现场比较偏僻,老太太一弯腰刨花生的话,没有人能看见。对于不熟悉路况的人来说,一般的情况下是进不来这里的。 既清楚这个偏僻的地方,又清楚当时只有罗某一个人,然后抓住机会实施作案,这个人可能是熟人。假如是仇杀,那么就是跟她有矛盾的人,警方必须一一排查。  思来想去,和罗某一家矛盾最大的当属小女儿的公公,他曾经在跟儿媳吵架时,自己跌断了腿,却企图以工伤的名义骗取医疗费。当相关部门调查核实的时候,罗家如实地反映了情况,于是亲家就使劲殴打儿媳,并扬言说,如果打死了,他和儿媳一起跳楼。  因此罗家最先怀疑的就是亲家来报复。警方调查显示,在案发当天下午,这位亲家一直在家里打牌,本人没有作案时间。那么,是否存在着指使他人作案的可能呢? 罗某明显死于他杀,但死因到底是什么?这时,技术人员在案发现场有了一个重大发现。一个白色的,尾部上有淡黄色的羽翼,前面是针头,有一支针头已经使用过了。  以往的办案经验告诉民警,眼前出现的应该就是不法之徒用来偷狗的作案的毒标,这种用于毒狗的毒针不是一般人所持有的,一般就是农村有偷盗行为的人使用。  因为豫南地区农村养狗的比较多,每到入秋的季节,就有外地的人携带弓弩到这里来偷狗。针管中还有一种专门配制的麻醉剂,这种毒液在狗或者其它动物身上蔓延开来,一两分钟之后就能达到窒息死亡的目的。 医疗机构证实,这种麻醉剂破坏力极大,超过0.02克就足以致一名成年人死亡。要是在人体上使用过量之后,会造成人体颈部以下瘫痪,致使人的呼吸系统衰竭,使人出现窒息死亡。  现场发现的飞镖上面几乎没有灰尘,说明是新近遗落的,难道他们与罗某的死因有关?从尸体解剖的情况来看,在她的身上发现了三处针眼,右锁骨上方有一处,在心口的位置有两处。  经过法医检验,老太太死亡的原因跟这个毒针有着直接的因果关系。可是,正在田间劳作的罗某,怎么会与偷狗者发生冲突?民警注意到,案发现场离村子不远,又邻近省道338线,而这正是偷狗者物色目标的地方。偷狗者会选择农村散养的狗,特别是道路两旁,旁边四周无人的情况下,遇到合适的狗或者其它动物,他们就会选择作案。因为老太太是本地人,因此本地的狗她都认识,另外偷狗的肯定不是好人。那么是不是老太太看到偷狗者在偷狗,她就义不容辞地出来制止,犯罪嫌疑人为了摆脱老太太的纠缠与阻拦,就用毒镖让老太太中毒死亡呢?  沿着这条线索,民警迅速展开排查,追踪那些用毒镖偷狗作案的不法之徒。同时也对县城里边的可能违法出售毒针的地点进行了清剿,搜缴了一批毒针,也极大地减少了社会隐患。  然而,仍然没有发现杀害罗某的嫌疑人,重案组必须立即另辟蹊径。按着罗某平日的步速,民警实地测量,估算出她在当天到达案发现场的大致时间,再结合死者胃溶物检验的结果,警方可以准确的推定,罗某是在案发当天下午两点到两点半之间遇害的。 民警将被害人的被害时间精确到了半个小时以内,重点就看在这半个小时前后有无可疑的车辆或者人员。这是位于案发现场东侧的一处交通监控的卡口,在案发时间段,一辆浅色面包车远远地出现在摄像头下,车窗上的黑色车摸立即引起了警方的注意。  正常的家庭用车不会贴那么深的摸,交警也不允许这样,贴深摸的话也会被制止的。贴这种深色的摸,那么他的目的就如同平时在深夜里作案一样,有一个掩饰隐藏某种目的,隐藏自己的作案动机。  更为可疑的是,这辆车的行驶速度也极为反常,从案发现场西边的摄像头到东边,也就大约7.5公里的距离,如果正常行驶的话,也就十几二十分钟左右,但是这个车足足走了有四五十分钟。在这多出来的半个小时里,车上的人到底做了什么?面对民警的追问,男子声称,他中途送几个客人回家,因此耽搁了行程,因为他亲戚家有几个人喝醉了,他就沿着一条乡村的小路把亲戚给送回去了,因此他就没有从案发现场那条柏油路上经过。  亲戚们随后证实了这名男子的说法,案件侦破似乎又回到了原点。警方推断,犯罪嫌疑人应该拥有交通工具,并且是经由338省道进出村子的。案发当时正值酷热的午后,田间行人稀少,加上位置隐蔽,警方一时找不到目击者。  更为凑巧的是,离案发现场最近的监控摄像头,由于当天停电,因此没有留下任何记录。这个视频盲区长达7.5公里,也就是说,在这7.5公里以内,没有任何监控录像。此时,案发已经过去整整四天,警方必须尽快找到打破僵局的办法。民警必须得加紧破案,因为随着时间的流逝,好多证据和物证都要失去一定的科学性,因此警方就想,是不是有其它的捷径呢?比如行车记录仪,如果在这个时间节点的车辆路过这个地方,它会看到什么?  这个想法立即得到专案组人员的认可,大家似乎看到了一线曙光。然而,初步调查的结果却让人大失所望。民警找了差不多一两百辆汽车,一般的行车记录仪只有8G的内存,通过案发现场的录像都已经被覆盖了,行车记录仪的内存太小了。  虽然希望渺茫,但是民警没有泄气,哪怕只要有一个人,他的行车记录仪内存大,那么民警们就能发现有一个支点,那么破案就指日可待了。持续不懈的搜索在三天后有了丰厚的回报,有一辆路虎车,它的内存比较大,有32个G的内存,它从商城开到信阳之后,这个车就没有再继续行驶了。车主把车停在信阳,也就是说,从那以后这辆车就没有动过了。行车记录完整的保存着,而且清晰度比较高,这一情况立即让办案民警心中充满了热情的期待。  在行车记录里,民警发现路虎车通过案发地点的时候,发现案发地点的公路旁边停着一辆红色的踏板摩托车。14:01分,恰恰处于罗某遇害的时间段内。民警分析,既然有摩托车停在这里,那么肯定有人在这里面逗留,要么是嫌疑人,要么是重要的目击证人。  这辆红色摩托车从哪里来的?又去了哪里?这辆车是车头朝东,车尾朝西,民警根据车头方向分析这辆车是不是从西边过来的?视频监控显示,红色摩托车上坐着两个人,坐在后座的人手中拿着一个鱼竿。 通过走访调查,有人发现,在案发地附近有一个小塘,塘埂上有人活动。这个池塘没人管理,旁边有家住户,他家在塘里放了一部分甲鱼,偶尔会有人跑去那里钓鱼,消遣娱乐。  池塘的东岸坡度较缓,适宜垂钓,而对面的堤坝就是连接案发现场与公路的通道,恰好处于垂钓者的视线之内,那么他们有没有留意到可疑人员的进出呢?  垂钓者应该是一个比较重要的证人,因为他钓鱼的时间正好涵盖老太太进现场和遇害的时间,那么从理论上分析来说,假如钓鱼的人看到什么的话,肯定是跟老太太遇害有一定的联系,因此警方费尽周折找到了钓鱼的人。 两位兄弟证实,案发当时他们一直在池塘的东岸垂钓,可是他们并没有察觉附近有什么异常的情况发生,而且他们所乘的摩托车一直停放在田地里,并不是行车记录仪中拍到的那辆。  垂钓者的摩托车后视镜是黑色的,而案发现场出现的那辆摩托车的后视镜是红色的。那么,这辆红色摩托车的驾驶员当时又在哪里?据垂钓兄弟回忆,当时曾经有一名男子在对面的堤坝下冼衣服,然后拿到电缆上晾晒。  这一信息立即引起了办案民警的高度关注,冼衣服男子出现的时间和老太太被害的时间已经非常接近了。这名男子究竟是什么人?他会不会就是可疑摩托车的驾驶员呢? 通过调取监控录像发现,那辆红色摩托车是下午1点12分从潢川方向,也就是从西边进入商城县的,骑车的是一个穿灰色衬衣的中年男子。民警注意到,在摩托车的后座上,放着一个深颜色的包裹。  垂钓兄弟说有人在那冼衣服,那么这个包裹里面会不会就是他装的衣服呢?他是不是就是去那个地方冼衣服呢?那么,这名男子又是什么时间离开的?两个小时后,可疑摩托车再次回到监控画面里,办案民警惊奇地发现,驾驶员头上突然多了一样东西。  驾驶员折返的时候,民警看到他头上戴了一顶草帽,这是一个让侦查员非常兴奋的物证,进现场的时候驾驶员没有草帽,出来的时候有一顶草帽。办案民警早就得知,受害人下地干活时戴了一顶遮阳的草帽,而在案发之后,其它物品都原地未动,唯独那顶草帽不见了。这名男子有作案时间,并且头上又多了一顶草帽,民警觉得这个人应该就是犯罪嫌疑人。此时,这名戴草帽的男子又在哪里呢?  锁定了犯罪嫌疑人之后,警方通过多种手段紧紧追踪,一直跟到了潢川火车站,因为当时在潢川火车站,警方发现这个人检票进站的视频监控。车站的购票信息显示,可疑男子名叫王某,36岁,安徽阜阳人,外围调查显示,王某常年独自在外,很少和家人联系。  最近一段时间,他和阜阳市区一个卖烧烤的女人关系密切,那个女的比王某大很多岁,女的就在阜阳十一中附近卖烧烤。日晚上七点,当犯罪嫌疑人王某下楼准备吃饭时,警方的抓捕行动随即展开。落网后,面对民警的讯问,王某总是摆出一副懵懂无知的样子。王某说,我不是说了嘛,我也不知道咋回事,那是鬼使神差的,要不是上天安排的,还是咋的?  调查显示,这已经不是王某第一次面临刑事处罚了。王某是一个身体强壮,头脑灵活的农民,可是他一向不务正业,总想用最简便快捷的方式谋取不义钱财。2006年,王某因盗窃罪被判服刑两年。  出狱后,他只过了短短几个月的本分生活,随后就跟服刑期间结交的狱友来往频繁,重操旧业。王某说,你看,我从看守所里才回来,我蹲了两年,我都怕惹大事,所以我只是做个小偷小摸,偷个东西,然后捡个破烂啥的,只有这种胆子。案发前几天,王某从安徽阜阳市一路流窜到河南潢川县,他偷了一辆摩托车,他要把这辆车拿去卖给他的狱友。王某找他的狱友要一千五百块钱,他的狱友说,你这一千五太贵了,我顶多给你两百块钱。因此这个生意就没谈成。  销赃未遂,王某并没有离开,整天骑着这辆摩托车在当地游荡,以潢川县为据点,一直在周边作案。王某没有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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