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追悼志摩》中,如何看待胡适评价徐志摩对徐志摩的评价

在《追悼志摩》中,如何看待胡适对徐志摩的评价? - 知乎2被浏览348分享邀请回答暂时还没有回答,开始写第一个回答1 个回答被折叠()胡适《追悼志摩》
胡适《追悼志摩》
悄悄的我走了,
正如我悄悄的来;
我挥一挥衣袖,
不带走一片云彩。
(《再别康桥》)
志摩这一回真走了!①可不是悄悄的走。在那淋漓的大雨里,在那迷蒙的大雾里,一个猛烈的大震动,三百匹马力的飞机碰在一座终古不动的山上,我们的朋友额上受了一下致命的撞伤,大概立刻失去了知觉。半空中起了一团天火,像天上陨了一颗大星似的直掉下地去。我们的志摩和他的两个同伴就死在那烈焰里了!
我们初得着他的死信,都不肯相信,都不信志摩这样一个可爱的人会死的这么惨酷。但在那几天的精神大震撼稍稍过去之后,我们忍不住要想,那样的死法也许只有志摩最配。我们不相信志摩会“悄悄的走了”,也不忍想志摩 会死一个“平凡的死”,死在天空之中,大雨淋着,大雾笼罩着,大火焚烧着,那撞不倒的山头在旁边冷眼瞧着,我们新时代的新诗人,就是要自己挑一种死法,也挑不出更合式,更悲壮的了。
志摩走了,我们这个世界里被他带走了不少云彩。他在我们这些朋友之中,真是一片最可爱的云彩,永远是温暖的颜色,永远是美的花样,永远是可爱。他常说:
我不知道风
是在哪一个方向吹--
我们也不知风是在哪一个方向吹,可是狂风过去之后,我们的天空变惨淡了,变寂寞了,我们才感觉我们的天上的一片最可爱的云彩被狂风卷去了,永远不回来了!
这十几天里,常有朋友到家里来谈志摩,谈起来常常有人痛哭,在别处痛哭他的,一定还不睡。志摩所以能使朋友之样哀念他,只是因为他的为人整个的只是一团同情心,只是一团爱。叶公超先生说:“他对于任何人,任何事,从未有过绝对的怨恨,甚至于无意中都没有表示过一些憎嫉的神气。”陈通伯先生说:“尤其朋友里缺不了他。他是我们的连素,他是粘着性的,发酵性的。在这七八年中,国内文艺界里起了不少的风波,吵了不少的架,许多很熟的朋友往往弄的不能见面。但我没有听见有人怨恨过志摩。谁也不能抵抗志摩的同情心,谁也不能避开他的粘着性。他才是和事老,他有无穷的同情,他总是朋友蹭的‘连索’。他从没有疑心,他从不会妒忌,使这些多疑善妒的人们十分惭愧,又十分羡慕。”
他的一生真是爱的象征。爱是他的宗教,他的上帝。
我攀登了万仞的高冈,
荆棘扎烂了我的衣裳,
我向飘渺的云天外望--
上帝,我望不见你--
我在道旁见一个小孩,
活泼,秀丽,褴褛的衣衫,
他叫声“妈”,眼里亮着爱--
--上帝,他眼里有你--
(《他眼里有你》)
志摩今年在他的《猛虎集自序》里曾说他的心境是“一个曾经有单纯信仰的流入怀疑的颓废”。这句话是他最好的自述。他的人生观真是一种“单纯信仰”,这里面只有三个大字:一个是爱,一个是自由,一个是美。他梦想这三个理想的条件能够会合在一个人生里,这是他的“单纯信仰”。他的一生的历史,只是他追求这个单纯信仰的实现的历史。
社会上对于他的行为,往往有不能谅解的地方,都只因为社会上批评他的人不曾懂得志摩的“单纯信仰”的人生观。他的离婚和他的第二次结婚,是他一生最受社会严厉批评的两件事。现在志摩 的棺已盖了,面社会上的议论还未定。但我们知道这两件事的人,都能明白,至少在志摩的方面,这两件事最可以代表志摩的单纯理想的追求。他万分诚恳的相信那两件事都是他实现他那“美与爱与自由”的人生的正当步骤。这两件事的结果,在别人看来,似乎都不曾能够实现志摩的理想生活。但到了今日,我们还忍用成败来议论他吗?
我忍不住我的历史癖,今天我要引用一点神圣的历史材料,来说明志摩决心离婚时的心理。民国十一年三月,他正式向他的夫人提议离婚,他告诉她,他们不应该继续他们的没有爱情没有自由的结婚生活了,他提议“自由之偿还自由”,他认为这是“彼此重见生命之曙光,不世之荣业”。他说:“故转夜为日,转地狱为天堂,直指顾间事矣。……真生命必自奋斗自求得来,真幸福亦必自奋斗自求得来,真恋爱亦必自奋斗自求得来!彼此前途无限,……彼此有改良社会之心,彼此有造福人类之心,其先自作榜样,勇决智断,彼此尊重人格,自由离婚,止绝苦痛,始兆幸福,皆在此矣。”
这信里完全是青年的志摩的单纯的理想主义,他觉得那没有爱又没有自由的家庭是可以摧毁他们的人格的,所以他下了决心,要把自由偿还自由,要从自由求得他们的真生命,真幸福,真恋爱。
后来他回国了,婚是离了,而家庭和社会都不能谅解他。最奇怪的是他和他已离婚的夫人通信更勤,感情更好。社会上的人更不明白了。志摩是梁任公先生最爱护的学生②,所以民国十二年任公先生曾写一封很长很恳切的信去劝他。在这信里,任公提出两点:其一,“万不容以他人之苦痛,易自己之快乐。弟之此举,其于弟将来之快乐能得与否,殆茫如捕风,然先已予多数人以无量之苦痛。”其二,“恋爱神圣为今之少年所乐道。……兹事盖可遇而不可求。……况多情多感之人,其幻象起落鹘突,而得满足得宁帖也极难。所梦想之神圣境界恐终不可得,徒以烦恼终其身已耳。”任公又说:“呜呼志摩!天下岂有圆满之宇宙?……当知吾侪以不求圆满为生活态度,斯可以领略生活之妙味矣。……若沈迷于不可必得之梦境,挫折数次,生意尽矣,郁悒忄宅傺以死,死为无名。死犹可也,最可畏者,不死不生而堕落至不复能自拔。呜呼志摩,可无惧耶!可无惧耶!(12年1月2日信)”
任公一眼看透了志摩的行为是追求一种“梦想的神圣境界”,他料到他必要失望,又怕他少年人受不起几次挫折,就会死,就会堕落。所以他以老师的资格警告他:“天下岂有圆满之宇宙?”
但这种反理想主义是志摩所不能承认的。他答复任公的信,第一不承认他是把他人的苦痛来换自己的快乐。他说:“我之甘冒世之不韪,竭全力以斗者,非特求免凶惨之苦痛,实求良心之安顿,求人格之确立,求灵魂之救度耳。”人谁不求庸德?人谁不安现成?人谁不畏艰险?然且有突围而出者,夫岂得已而然哉?第二,他也承认恋爱是可遇而不可求的,但他不能不去追求。他说:“我将于茫茫人海中访我唯一灵魂之伴侣;得之,我幸;不得,我命,如此而已。”他又相信他的理想是可以创造培养出来的。他对任公说:“嗟夫吾师!我尝奋我灵魂之精髓,以凝成一理想之明珠,涵之以热满之心血,朗照我深奥之灵府。而庸俗忌之嫉之,辄欲麻木其灵魂,捣碎其理想,杀灭其希望,汙毁其纯洁!我之不流入堕落,流入庸懦,流入卑污,其几亦微矣!”
我今天发表这三封不曾发表过的信,因为这几封信最能表现那个单纯的理想主义者徐志摩。他深信理想的人生必须有爱,必须有自由,必须有美;他深信这种三位一体的人生是可以追求的,至少是可以用纯洁的心血培养出来的。--我们若从这个观点来观察志摩一生,他这十年中的一切行为就全可以了解了。我还可以说,只有从这个观点上才可以了解志摩的行为;我们必须先认清了他的单纯信仰的人生观,方才认得清志摩的为人。
志摩最近几年的生活,他承认是失败。他有一首《生活》的诗,诗暗惨的可怕。
阴沉,黑暗,毒蛇似的蜿蜒,
生活逼成了一条甬道:
一度陷入,你只可向前,
手扪索着冷壁的粘潮,
在妖魔的脏腑内挣扎,
头顶不见一线的天光,
这魂魄,在恐怖的压迫下,
除了消灭更有什么愿望?
(十九年五月二十九日)
他的失败是一个单纯的理想主义者的失败。他的追求,使我们惭愧,因为我们的信心太小了,从不敢梦想他的梦想。他的失败,也应该使我们对他表示更深厚的恭敬与同情,因为偌大的世界之中,只有他有这信心,冒了绝大的危险,费了无数的麻烦,牺牲了一切平凡安逸,牺牲家庭的亲谊和人间的名誉,去追求,去试验一个“梦想之神圣境界”而终于免不了惨酷的失败,也不完全是他的人生观的失败。他的失败是因为他的信仰太单纯了,而这个世界太复杂了,他的单纯的信仰禁不起这个现实世界的摧毁;正如易卜生的诗剧Brand里的那个理想主义者,抱着他的理想,在人间处处碰钉子,碰的焦头烂额,失败而死。
然而我们的志摩“在这恐怖的压迫下”,从不叫一声“我投降了”--他从不曾完全绝望,他从不曾绝对怨恨谁。他对我们说:“你们不能更多的责备。我觉得我已是满头的血水,能不低头已算是好的。”(《猛虎集自序》)是的,他不曾低头。他仍旧昂起头来做人;他做事,他总是仍旧那样热心,仍旧那样高兴。几年的挫折,失败,苦痛,似乎使他更成熟了,更可爱了。
他在苦痛之中,仍旧继续他的歌唱。他的诗作风也更成熟了。他所谓“初期的汹涌性”固然是没有了,作品也减少了;但是他的意境变深厚了,笔致变淡远了,技术和风格都更进步了。这是读《猛虎集》的人都能感觉到的。
志摩自己希望今年是他的“一个真的复活的机会”。他说:“抬起头居然又见到天了。眼睛睁开了,心也跟着开始了跳动。”我们一班朋友都替他高兴。他这几年来想用心血浇灌的花树也许是枯萎的了;但他的同情,他的鼓舞,早又在别的园地里种出了无数的可爱的小树,开出了无数可爱的鲜花。他自己的歌唱有一个时代是几乎消沉了;但他的歌声引起了他的园地外无数的歌喉,嘹亮的唱,哀怨的唱,美丽的唱。这都是他的安慰,都使他高兴。
谁也想不到在这个最有希望的复活时代,他竟丢了我们走了!他的《猛虎集》里有一首咏一只黄鹂的诗,现在重读了,好像他在那里描写他自己的死,和我们对他的死的悲哀:
等候他唱,我们静着望,
怕惊了他。
但他一展翅
冲破浓密,化一朵彩雾:
飞来了,不见了,没了!!
像是春光,火焰,像是热情。
志摩这样一个可爱的人,真是一片春光,一团火焰,一腔热情。现在难道都完了?
决不--决不--志摩最爱他自己的一首小诗,题目叫做“偶然”,在他的《卞昆冈》剧本里,在那个可爱的孩子阿明临死时,那个瞎子弹着三弦,唱着这首诗:
我是天空里的一片云,
偶尔投影在你的波心!!
你不必讶异,
更无须欢喜!!
在转瞬间消灭了踪影。
你我相逢在黑夜的海上,
你有你的,我有我的方向。
你记得也好,
最好你忘掉,
在这交会时互放的光芒
朋友们,志摩是走了,但他投的影子会永远留在我们心里,他放的光亮也会永远在人间,他不曾白来了一世。我们有了他做朋友,也可以安慰自己说不曾白来了一世。我们忘不了和我们在那交会时互放的光芒!
二十年,十二月,三夜(同时在北平《晨学园》发表)
①本文选自《新月》4卷1期。胡适曾与徐志摩一起创办过《现代评论》周刊、新月书店和《新月》月刊,两人有着浓厚的情谊。1931年11月19日,徐志摩因所乘飞机失事遇难,12月3日,胡适怀着悲痛的心情写下了这篇追悼文章。
②梁任公先生:梁启超,字卓如,号任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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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志摩陆小曼婚恋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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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世中 来源:
徐志摩与陆小曼
日(阴历七月初七)徐志摩与陆小曼订婚,同年10月3日结婚。在上世纪二三十年代,徐、陆的婚恋一直受到社会的关注,对他们的结合有各种不同的态度和评价,其中最有代表性的是梁启超、胡适之和周作人。
一、三种不同态度:痛斥、支持、理解
1.“不道德之极”:梁启超的痛斥
徐志摩为梁启超所重,故特请任公为证婚人。梁任公认为徐、陆的结合是“感情冲动,不能节制,任意决破礼防”,故于婚庆证婚时,对新婚夫妇严厉地训斥了一番。
民国15年(1926年)10月4日,梁启超给女儿梁令娴信中说:
我昨天做了一件极不愿意做之事,去替徐志摩证婚。他的新妇是与志摩恋爱上,他才和原配离婚,实在是不道德之极……我在礼堂演说一篇训词,大大教训一番,新人以及满堂宾客无不失色,此恐是中外古今所未闻之婚礼矣。今把训词稿子寄给你们一看。青年为感情冲动,不能节制,任意冲破礼防的罗网,其实乃是自投苦恼的罗网,真是可痛,真是可怜。徐志摩这个人其实聪明,我爱他,不过此次看着他陷于灭顶,还想救他出来,我也有一番苦心。(丁文江《梁任公先生年谱长编初稿)
梁启超在婚礼上,对徐志摩、陆小曼的训斥,在当时曾轰动了北京城,参加婚礼的来宾听了均感“不好意思”,徐志摩也“面红耳赤”,“忍着惭怍”。磊庵在《谈徐志摩》中这样形容:
志摩各方面安排妥当,即与小曼举行婚礼,并请梁任公为证婚人。梁是志摩的老师,在婚礼进行中,他引经据典的大训大骂,志摩自然听得面红耳赤,就是旁人也觉得不好意思,同时均认为任公在这大庭广众之间发着一套威风未免过火。志摩只好忍着惭怍,亲自趋前,向老师服罪,并觳觫的说:“请老师不要再讲下去了,顾全弟子一点面子吧。”梁听了这话,大概也自觉讲得过于不堪,也就此收煞。
2.“美、爱、自由”的追求:胡适的支持
胡适是徐志摩绝好的朋友,对徐、陆的婚恋,持同情、支持的态度。
徐志摩于1931年因飞机失事遇难以后,胡适写了《追悼志摩》,为徐志摩、陆小曼的婚恋辩解:
社会上对于他的行为,往往有不能谅解的地方,都只因为社会上批评他的人不曾懂得志摩的“单纯的信仰”的人生观。他的离婚和他的第二次结婚,是他一生最受社会严厉批评的两件事。现在志摩的棺已盖了,而社会上的议论还未定。但我们知道这两件事的人,都能明白,至少在志摩的方面,这两件事最可以代表志摩的单纯理想的追求。
胡适在文章中对徐志摩的“单纯的信仰”或“理想的追求”具体化为“三个大字:爱、自由、美”:志摩有单纯的信仰,在他的信仰里有三个大字:一个是爱,一个是自由,一个是美。
对胡适的这种“辩解”,梁实秋持异议。梁在《谈徐志摩》里说:
把自己的生命与前途,寄托在对“爱、自由、美”的追求上,而“爱、自由、美”又由一个美艳女子来做象征,无论如何是极不妥当的人生观。
3.小德逾闲无关重要:周作人的理解
周作人对梁启超的痛斥与胡适的辩解均持回避态度,但他认为,徐志摩与陆小曼的婚恋,在“小德”上还是有些问题的。周在《志摩纪念》一文中说:
关于志摩的私德,适之有代为辨明的地方,我觉得这并不成为什么问题。为爱惜私人的名义起见,辨明也可以说是朋友的义务,若是从艺术方面看去,这似乎无关重要……但总之小德逾闲与否,于其艺术没有多少关系。
周作人所谓“小德逾闲”,即言徐、陆的婚恋在私德、小德上,是超越了界限,只不过尚非大节上的问题,且与艺术创作也没有多少关系。言下既不主张痛斥,也不主张曲为辩解”。
二、对三种不同态度的论析
1.是“小德逾闲”还是“大德有亏”?
徐志摩在没有正式离婚之前,就狂热追求陆小曼(早些时候,还有林徽音)。在婚姻关系上,应是一种“缺德”的行为。
1922年3月,徐向张幼仪“提议”离婚,但直至10月回国时,徐、张并没有离婚,仍然住在一起。他们的儿子彼得,在他“提议”离婚后的第3个月才出生;约当6月下旬或7月初,而10月徐志摩离开张幼仪和儿子回国时,也还没有离婚。日,徐志摩再到柏林时,彼得已经死了一个星期,他同张幼仪仍然住在一起,并没有离婚。他在《我的彼得》中说:
彼得我爱,我说过我是你的父亲。但我最后见你的时候,你才不满4月。这次我来欧洲,你已经早一个星期回去,我见着你的只是你的遗像,那太可爱,与你的一撮遗灰,那太可惨……你是不认识你父亲的,彼得,虽则我听说他的名字常在你的口边,他的肖像也常受你小口的亲吻,多谢你妈妈与你大大的慈爱与真挚,她们不仅永远把你放在她们心坎的底里,她们也使我知道你,认识你,爱你,也使你的形象,活泼、美慧、可爱,永远镂上了我的心版……
从这叙述中,可以看出徐志摩对张幼仪和死去的孩子是充满感情的。证以3月26日,志摩给小曼信中对张幼仪的称赞,即可知徐、张的感情纽带尚在:
C(指张幼仪)可是一个有志气有胆量的女子,她这两年来进步甚多,独立的步子已经站得稳,思想确有通达……她现在真是“什么都不怕”,将来准备丢几个炸弹,惊惊中国鼠胆的社会,你们看吧!
从徐志摩对张幼仪的评价,对他们母子的感情来看,我们似乎可以说,如果不是陆小曼最终背弃了王赓,投入徐志摩的怀抱,徐志摩未必同张幼仪离婚。
可是,徐志摩一方面仍与张幼仪同居,另一方面却已经在狂追陆小曼了。其3月10日致小曼的信中,竟十分肉麻地向她求爱:
只要你一句话出口,什么事我都干!为你,我抛弃一切只是本分;为你,我还顾得什么性命与名誉……你多美呀,我醉后的龙……使我觉着一种逼迫赞美与崇拜的激震,使我觉着一种美满的和谐——龙,我的至爱。
这种玩弄感情,且不顾刚刚死了儿子的伤痛,如许狂热地追求另一个有夫之妇。“夺人之妻”,不能认为只是“小德”,而是非常“缺德”的行为!
陆小曼的丈夫王赓是一个从美国留学归国的学者和官员。无锡人,比陆小曼大7岁,比徐志摩大1岁。1911年清华毕业保送美国留学,1915年获普林斯顿大学文学学士。后转入西点军校学习军事,希望能拯救祖国。1918年毕业,回国任职于陆军部,旋又出席“巴黎和会”,任上校武官。他对和会提出许多建设性意见,支持我代表团拒绝在和会决议上签字,以抵制英、美、法等国对我国的不公正待遇,抗议日本侵占我国领土的无理要求。会后又帮助当时的外交部翻译了许多长篇文章,一时被国人誉为“文武全才”的外交官。
王赓因表现优秀,被陆小曼的父母看上了。1922年,王家将小曼嫁给王赓,这年小曼19岁。陆小曼性格爽朗,喜交际,喜跳舞;王赓则将大部分时间用在读书、学问和工作上。
徐志摩与王赓,早在美国时就认识。1924年,徐志摩又同王赓有了往来,成了王家的常客;同时与陆小曼相识,开始频频往来。其间,王赓因被任命为哈尔滨警察局局长,携小曼同至哈市。但陆小曼在京城有许多朋友,尤其是她的跳舞和交际使她名满京城。她不甘心在哈尔滨的寂寞,就回到北京,夫妻两人暂时分处两地,这就为徐志摩提供了狂热追求的一个极好的时机。
徐志摩狂热的追求,王赓和陆小曼父母开始均持反对态度。徐志摩步步“紧逼”,鼓动小曼不要做“一只洁白美丽的稚羊,让那满面横肉的屠夫擎着利刀向着它刀刀见血的蹂躏谋杀”。他把王赓比作“屠夫”,而小曼是一只“稚羊”;鼓动她离开“一个庸懦兼残忍的丈夫”。同时,把小曼的父母比作看着屠夫宰羊的“看客”,是“一对庸俗的父母”。(致小曼信)
经不起徐志摩的挑动,1925年底,陆小曼终于与王赓解除了维持4年的婚姻,离婚时陆小曼年仅23岁。当时徐志摩还在国外,接到小曼解除婚约的信件以后,于日(年初九)给小曼的信中说:“你我的好事,到今天才算磨出了头”;极表自己心中的“欢畅”,其信末落款即写道:“你的欢畅了的摩摩”。
中国俗语说:“杀父夺妻,乃不共戴天之仇。”又说:“朋友之妻不可欺!”徐志摩之硬夺王赓之妻,拆散、破坏朋友的家庭,是为“小德逾闲”,抑“大德有亏”,是十分明白的事。
据说,陆小曼其时已经怀孕,但经不起徐志摩的狂追和诱惑,偷偷跑到德国人开的医院,将自己同王赓的骨肉打掉。由于手术不好,落下终身不能怀孕的结局,是亦可悲耶夫!
2.是爱、自由、美,还是夺人之妻?
胡适与徐志摩是很要好的朋友,对徐的“缺德”行为,每每加以曲意辩解。但令人费解的是,胡适对自己与江冬秀的订婚、结婚,即使心中如何不愿意,却仍严守“旧道德”而不敢离婚,并且不赞同自由恋爱与结婚,甚至认为中国宗法婚姻,绝胜美国伦理的个人主义色彩。胡适认为,中国的婚姻是“名分”所造的,西方的婚姻是男女双方“自造”(self-made)的,而“名分”所造的婚姻,对于家庭生活的长久性更有保证。(日《关于中国婚制的演讲》)
胡适留学美国,政治思想上接受了西方自由主义的影响。可是,处在五四新旧思想交替的特定时期,胡适既有新思想,但在家庭与个人生活中,却坚持东方型的思想道德。胡适曾说:
吾于家庭之事,则从东方人;于社会国家政治之见解,则从西方人。
可是对于徐志摩与陆小曼,胡适竟鼓励他们遵从“西方人”处理家庭婚姻的方式,殆不可解。
原来当时胡适正与曹诚英在杭州烟霞洞同居,曹因此而怀孕,胡也正准备同江冬秀离婚,只是由于江冬秀以杀死两个儿子进行威胁,才中止离婚,迫使曹诚英堕胎。胡适心中非常痛苦,这年的旧历七月七,他写了《鹊桥仙》:“双星仍旧隔银河,难道是相风嫌早”:“学他一岁一相逢,那便是天孙奇巧”。胡适婚外恋爱的失败,心中很受刺激,转而支持徐志摩拼命追求陆小曼,希望徐、陆的成功,作为自己婚外情失败的心理补偿。
胡适原是一个讲求良心的人,他在日记中说:
假如我那时忍心毁约(按:指胡母定下与江冬秀的婚约),使母亲、岳母、冬秀这几个人终身痛苦,我良心上的责备,必然比什么痛苦都难受。
然而,对于徐志摩抛弃张幼仪和孩子,他并没有想到徐志摩的“良心”会遭到怎样的“责备”。不仅如此,胡适还成为徐、陆之间的“红娘”。日,徐志摩在给陆小曼的信中就透露了此中消息:
适之说,娘(按:指陆小曼的母亲)疑心我的信激成你的病的,常在那里查问……适之真是“解人”,要不是他,岂不是你我在两地干着急,叫天天不应的多苦!现在有他做你的“红娘”,你也够荣耀,放心烧你的夜香吧!
由于胡适的从中帮助,徐志摩对陆小曼的进逼也加快了步伐。同一封信,徐志摩就有恃无恐地向陆小曼提出“快刀斩乱丝”,加紧向王赓提出离婚。看来在促成陆小曼同王赓离婚,转而与徐志摩结合,胡适是一个重要的推手。难怪,他要向梁启超“说情”,让梁为徐、陆证婚。事后,又多次为徐志摩和陆小曼的婚恋辩解。
揭示了胡适的“推手”身份,我们也就不难理解,对于破坏别人家庭幸福的一桩并不光彩的婚恋,胡适却能以“单纯的信仰”、“单纯理想的追求”,曲为滥情的徐志摩辩解,并给徐罩上一顶“美、爱、自由”的光彩夺目的桂冠。
原来,徐志摩回国之后,便以王赓朋友的身份,追求陆小曼,当时,梁任公已经觉察到了。日,梁给徐志摩写了一封信,告诫他“万不容以他人之痛苦,易自己之快乐”;指出他的婚外恋爱不过是一种“幻象”,一种“梦想的神圣境界”。梁启超在信的结尾极其感慨地说:
呜呼!志摩!天下岂有圆满之宇宙?当知吾侪以不求圆满为生活之态度,斯以领略生活之妙味矣……若沉迷于不可得之梦境,挫折数次,生意尽矣。郁悒侘傺以死,死为无名。死犹可也,最可畏者,不死不生而堕落至不复能自拔。呜呼志摩,可无畏耶?
然而,对梁任公之“堕落至不复可自拔”的谆谆告诫,徐志摩只当作耳边之风。
3.“暗惨”与“幻灭”,自投苦恼的罗网
徐志摩最终走向毁灭,虽说是一种偶然,但与他的滥情、婚姻不道德,破坏别人夫妻关系有着极大的关系。
徐志摩为什么身居上海却一再飞往北京,以至于飞机失事而丧生?有两种说法:
第一种:徐志摩虽然与陆小曼生活在上海,但是初恋、初婚的热烈感情很快就消退了,徐志摩又自作“非非之想”,恋起林徽因。
日早8时,徐志摩搭乘中国航空公司“济南号”邮政飞机由南京北上,他要参加当天晚上林徽因在北平协和小礼堂为外国使者举办“中国古代建筑艺术”的演讲会……徐志摩生命的结束,竟然是为了赶到北京去听林徽因关于古建筑的一场讲演。这种说法应该是有根据的,徐在飞机失事遇难前,曾为林徽因写了一首《你去》的诗,这里选择数言:
你先走,我站在此地望着你,放轻些脚步,别叫灰土扬起,我要认清你远去的身影,我就叫响你的名字,不断地提醒你,有我在这里为消解荒街与神丸的荒凉,目送你归去。
不,我自有主张,你不必为我忧虑……你不必焦心,我有的是胆,凶险的途程不能使我心寒。
等你走远了,我就大步向前,这荒野有的是耶夜露的清鲜;也不愁愁云深裹,但须风动,云海里便波涌星斗的流汞;更何况永远照彻我的心底;有那颗不夜的明珠,我爱你!
这诗,分明是与陆小曼婚后感情疏淡,又一次准备追逐林徽因,寻觅“婚外情”。
第二种:陆小曼染上吸毒,生活极度奢侈,无限度花费,使徐志摩穷于应付。胡适劝他移居北平,收入较高,陆小曼又迟迟不肯答应北上,他只好每周飞往北平,在大学兼课……结果飞机失事而丧生。
梁实秋对徐志摩婚后的境遇,有这样的评述:
志摩临死前几年的生活,确是濒临腐烂的边缘,不是一个敏感的诗人所能忍受的,所以他毅然决然地离开上海跑到北平。
胡适后来也不得不承认,徐志摩与陆小曼婚后并不幸福,生活过得“暗惨可怕”。他在《追悼志摩》一文中说:“志摩最近的生活,他承认失败,他有一首《生活》的诗,诗的情调,暗惨得可怕”:
阴沉、黑暗,毒蛇似的蜿蜒,
生活逼成了一条甬道;
一度陷入,你只可向前,
在妖魔的脏腑里挣扎,
头顶不见一线的天光,
这魂魄,在恐怖的压迫下,
除了消灭更有什么愿望?
很明显,这一条生活的“甬道”,来自徐、陆的婚姻,完全是咎由自取。对于这一点,徐志摩后来已经领悟到梁任公告诫的先见之明。他在《自剖》一文中说得很悲痛:
个人最大的悲剧是设想一个虚无境界来谬骗自己,骗不到底的时候,你就得忍受“幻灭”的莫大痛苦。
蔡元培为徐志摩写了挽联:
谈话是诗,举动是诗,毕生行径都是诗,诗的意味渗透了,随遇自有乐土;
乘船可死,驱车可死,斗室生卧也可死,死于飞机偶然者,不必视为畏途。
飞机失事,自是“偶然”,但偶然中有必然:试想,如果不是为了赶赴北平听林徽因的演讲;如果不是因为陆小曼吸毒,生活奢侈,有必要乘坐飞机到北平兼课吗?如果不是缺德滥情,“多所恋爱”,会有这样的结局吗?
责任编辑:炎黄纵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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