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容院签了收据口头约定合同是否有效算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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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协议上写明了已交押金数目跟房租,还需要向房东要收据吗?
提问时间: 11:57:45
租房协议上写明了已交押金数目跟房租,还需要向房东要收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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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签约的最好交个押金。口头约定有别人证明的情况下也有效,并且您给的租金,业主有没有给您写收条,是怎么写的等,最好是签一份租赁合同,防止以后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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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之前在私人那租了一个商铺,交了一万定金,写了收据。收据上写合同不转退押金,没写时间。口头约定
你好,我之前在私人那租了一个商铺,交了一万定金,写了收据。收据上写合同不转退押金,没写时间。口头约定半个月转合同,过了一个月还说转不了,让他退押金,他说为了转合同请吃饭,送礼,没了,不退。我们应该怎么办?
浏览次数:0
这个你们可以要求退还,不退你们可以起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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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经纪人
您可以联系律师发律师函或者起诉要求对方还押金,我可以帮您要回,具体您来电详询,我了解情况后进一步帮您分析,希望可以帮到您
对方超过半个月就属于违约了。到底是定金还是押金?
找律师介入帮你谈判,或者通过律所催发律师函进行威慑,走诉讼途径意义不大,时间长成本高,有需要电话咨询我,帮你免费分析
您好,您所咨询的问题是一个合同违约的情况。您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律师有能力帮您处理您的问题。现在来电给我,可以给您做免费的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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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信息举报邮箱:转让店铺,已交定金,仅写收据,未签合同,房东毁约,退还订金,赔偿一个月租金,是否有效,赔偿是否合理转让店铺,我已交定金,仅写收据,未签合同。
房东打算毁约,转租他人,提出退还我的订金,并赔偿一个月租金。
收据仅写收到多少定金,租期租金仅口头约定。收据是否有效?赔偿是否合理?
如果房东直接反悔,不赔偿,直接转租他人,我可以怎样如何维权?
房东说上述赔偿是法律所规定的,想知道有没这样的规定。免费发布咨询,坐等律师在线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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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先口头约定好,另一方反悔,请问这些约定还算不算数?
例前说买房给儿子,房子用十八万,她出了三万五千、在以各种理由拒绝还钱,以出去打工为由,二年一分不给,最近又平方房产,这样公平吗?
律师回答地区:重庆-万州区咨询电话:帮助网友:59554 次点赞人数:<span class="s-c666" id="r_8 人1)关于是否能够离婚:
离婚是个人的权利与自由,如果双方都同意离婚,那么可以协议离婚,双方签订离婚协议,到民政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即可;如果有一方不同意离婚,那么另一方也可以诉讼离婚。在诉讼离婚的情况下,只要法官认定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不适合继续共同生活的,就会判决离婚。
认定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因素有很多,比如双方分居满两年、家庭暴力、重婚或有恶习屡教不改等。而司法实践中,一般第一次起诉法院很可能不会判决离婚,给对方一个冷静期,6个月后如果第二次起诉离婚的,法院才会判决离婚。
相关法律依据如下: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规定“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2)关于财产分割:
婚前取得的财产归个人所有,婚后取得的财产,没有特殊情况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原则上双方平均分割。如果对方有过错,你可以适当多分财产以作补偿。但一般不存在赔偿的问题,就离婚要求精神损失费或青春损失费的,法院不会支持。
相关法律依据如下:《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3)关于债务承担: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债务如果用于家庭生活,那么属于共同债务,由双方共同承担;否则属于一方的个人债务,由个人承担。
相关法律规定如下: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以共同财产偿还。如该项财产不足清偿时,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男女一方单独所负债务,由本人偿还。
(4)关于孩子抚养权:
孩子的抚养权双方协商,一般本着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处理,如果孩子较小,随母亲可能性大.如果是两个子女,一般父母各抚养一个.不抚养孩子一方有探视权,同时需要支付抚养费,一般以实际收入的20%-30%为限.可以要求一次性支付. 负担两个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以上比例确定。
抚养费可以根据孩子的实际生活需要或者支付抚养费的实际经济情况相应变更,可以要求增加也可以要求减少。
不能以不要抚养费为由剥夺对方的探视权,是违法的。
相关法律依据如下: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第一条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如果母亲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也可随父方生活:
(a)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b)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c)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另外,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5)关于管辖法院和所需材料:
起诉离婚需要到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被告户籍地和经常居住地法院都可以。
起诉离婚需要准备诉状、双方身份证件、结婚证以及要求分割财产的证明等相关证据即可。
12:43地区:湖北-武汉咨询电话:帮助网友:47450 次点赞人数:<span class="s-c666" id="r_1 人你好,这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该是平分。 12:44地区:湖北-武汉咨询电话:18771***帮助网友:42233 次点赞人数:<span class="s-c666" id="r_6 人请问房产证上是谁的名字?房子属于谁所有? 13:12地区:湖北-武汉咨询电话:帮助网友:43806 次点赞人数:<span class="s-c666" id="r_1 人您好!这个建议你们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就看你们之间有没有协议,如果有协议就按协议办理,没有协议您可以起诉。 13:24地区:湖北-武汉咨询电话:帮助网友:43241 次点赞人数:<span class="s-c666" id="r_5 人您好,房产登记的是谁的名字?只要双方都是同意的都是可以的 13:35地区:湖北-武汉咨询电话:帮助网友:19263 次点赞人数:<span class="s-c666" id="r_7 人您好,如果能够证明之前存在约定,可以要求对方按照约定。 16:19地区:湖北-武汉咨询电话:帮助网友:60837 次点赞人数:<span class="s-c666" id="r_1 人
您好!有没有书面协议? 10:53地区:湖北-武汉咨询电话:18271***帮助网友:9060 次点赞人数:<span class="s-c666" id="r_3 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予平均分割 1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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