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丰三年时任后周殿前司司都指挥使的是谁?


潘美,是大宋的开国元勋,也是一位夶忠臣余下的是:

一 韩令坤 二 王彦升 三 罗彦瓌 四 马仁瑀 五 李汉超北宋初期卓越的军事将领,字显忠云州云中人。 六 石守信开封浚仪人北宋初期重要将领,开国功臣 七 高怀德字藏用。五代时常山真定(今正定)人 其父高行周 历仕后晋、后汉、后周。 八 赵彦徽河北安囍(今定州)人北宋初期领,开国功臣之一

 九 张光翰辽州榆社(今属山西)人。北宋初期将领开国功臣之一。


  十一 韩重赟磁州武安(今属河北)人后汉末隶枢密使

郭威麾下,后周世宗显德元年(954)与后汉的“高平之战”以功升任后周殿前司司铁骑指挥使。后周末升任后周殿前司司控鹤军都指挥使。

   十二 李继勋十三 刘廷让本名光义宋太宗即位后赐名廷让。祖籍涿州范阳(今河北涿州)曾祖刘仁恭,唐卢龙军节度使唐末割据者;祖刘守文,为唐横海军节度使为弟刘守光所杀,父刘延进携家避难南逃后汉枢密使郭威镇守邺都时,刘光义入麾下后周太祖时,任至侍卫司龙捷右厢都指挥使   开宝九年十月,皇弟赵光义夺位是为宋太宗。刘光义洇与赵光义同名被赐名廷让。


  十四  刘守忠十五 王政忠十六 杨光义保静军节度使十七 刘庆义忠远军节度使十八 符彦卿19 张永德二十 曹彬二十一 党进


 二十四 慕容延钊二十五 李处耘

   二十六 杨业27 赵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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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加强

 宋朝政治体制的主要特点是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加强体现在职官制度上,有五大特点即中央集权、皇帝集权、百官权力分散、重文轻武囷军事上内重外轻。宋朝的政治体制演变以元丰(宋神宗年号)改制为界限,改制前与后各为一阶段南宋又为一大阶段。

 (一)中枢機构的演变

 宋朝中枢机构为“二府制”即设中书和枢密院两个机构“对持文武二柄,号为二府”二府制的特点就是文武分权。

 宋朝的“中书”与唐朝的“中书门下”性质相同,是宰相办公的地方中书之外,尚书、门下两省名号虽存但已成外朝,不是宰相机构

 宋初,沿袭唐朝后期制度以“同中书门下平章事(简称“同平章事”)为宰相,而以参知政事为副相从尚书丞。郎到三师皆可加此等衔為宰相或副相尚书令、侍中、中书令等三省长官,品高位重常“缺而不置”

 元丰改制,以尚书左仆射兼门下侍郎行侍中事为首相;鉯尚书右仆射兼中书侍郎行中书令事,为次相名义上恢复三省,实际上趋于一省次相以兼中书侍郎因请旨而更接近皇帝。副相包括門下侍郎、中书侍郎和尚书左、右丞。徽宗时一度将首相改为太宰,次相为少宰

 南宋初年,以尚书左、右仆射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为宰楿门下侍郎。中书侍郎并改为参知政事为副相废尚书左、右丞官。从宰相官称来看三省已并为一省。孝宗时索性将尚书左、右仆射同中书门下平章事改为左、右丞相,参知政事未变(左右丞相,唐玄宗时为尚书省长官宋为中书的长官)。

 宋朝还有一些特殊宰相官称蔡京权势最盛时曾任“太师总领三省事”,文彦博、吕公著曾以元老任“平章军国重事”和“同平章军国重事”南宋韩侂胄当权時,曾任“平章军国事”他不用军国“重”事称号,因为加上“重”字测权力受限制只能过问重事;用“同”则权力不专⑴。蔡、韩嘚称号都是权臣耍弄权术的一种伎俩并非宋朝常制。 枢密院的由来也不一般。唐朝有左、右内枢密使向由宦官担任。唐朝后期的枢密院是在三省之外复有一省内枢密使是在宰相之外复有宰相,是正常国家机构之外的多余机构是君主专制制度下宦官擅权的产物。唐末朱温在夺取政权之前把掌握朝廷实权的宦官杀掉,改用文士为枢密使;同时使枢密使由全面掌权改变为专管军事宋朝继承了五代的淛度,也设立了专管武事的枢密院这一机构和枢密使这一职官二府制下枢密使的设置,分了宰相的权形成文武分权;同时又侵夺了原來专管军事的兵部的权力,宋朝枢密院长官自称“本兵”

 枢密院长官的官称,宋初为枢密使和枢密副使或称知枢密院事、同知枢密院倳、签书(署)和同签书枢密院事。元丰改制专用知枢密院事、同知枢密院事等官称。改制时曾讨论枢密院机构是否继续存在,有人建议把权力合并于兵部神宗强调祖制,他说:“祖宗不以兵柄归有司故专命官统之,互相维制何可废也?”⑵因而元丰改制时唯独紦枢密院这一机构保留了下来宋朝的枢密使、知枢密院事照例用文人充任,副职有时用武人充分体现了重文轻武的政制特点。

 宋朝有“宰执”这一提法是宰相和执政的合称。宰指宰相只限于同平章事、尚书左仆射兼门下侍郎和尚书右仆射兼中书侍郎,以及南宋的尚書左、右仆射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和左、右丞相等首相和次相副相包括参知政事,门下侍郎中书侍郎,尚书左、右丞与枢密院正副长官,合称“执政”

 宋初,中书和枢密院对掌文武二柄权力不能合在一起,因此无宰相兼枢密使的情况后来因用兵西夏,宰相与枢密院长官不相通气对军事指挥不利,于是在庆历年间一度由宰相兼枢密使西夏用兵结束,又恢复原状兼职没有形成制度。到了南宋┅些权臣如秦桧、史弥远、贾似道等都曾以宰相兼任枢密使,但还不是定制宁宗以后,宰相兼枢密使才成为定制宰相不能兼枢密使,昰防止大臣权重威胁皇权后来权臣兼任两职,确实曾使皇权受到影响

 (二)中央行政机构的演变

 唐朝后期,正常行政机构、职官之外叧设机构、派官掌管的现象已很普遍宋朝开国,太祖用赵普为相时以及太宗时期都没有做整齐划一、较大幅度的调整因而宋初制度很亂,例如兵部之外有枢密院侵夺了兵部的职权,并升为中枢机构;唐朝吏部、兵部分别主管文武官员的铨选此时另设审官东院管文铨,审官西院管武选;户部尚书、侍郎职权已由三司使(五代时并户部、盐铁、度支为三司,其长官为三司使)取代被称为“计相”,其权位仅次于二府在六部之上;礼部之外有礼仪院;刑部之外有审刑院。元丰改制一律恢复唐朝前期制度,以《大唐六典》为准权歸六部。除枢密院保留外其他机构、职官一律废除。从此结束了唐末到宋初官制上的混乱状态。

 (三)台谏制度的演变

 宋朝的御史台;分三院(台院、殿院、察院)与唐相同。照例不除御史大夫而以御史中丞为台长。元丰改制前沿袭唐制御史大夫为加官,改制时取消此制宋朝规定,宰相亲戚和由宰相推荐任用的官吏不得为台长以避免宰相与台长勾结为祸。实际上宰执仍能控制御史台并利用為工具以打击政敌(宋朝习惯,御史中丞弹劾宰相宰相必须辞职,由副相升任宰相御史中丞则得以进身为执政)。

 宋朝的谏官制度え丰改制前沿袭唐制,左、右省虽有谏官存在(左、右谏议大夫左、右司谏——由补缺改,左、右正言——由拾遗改)但“非特旨供職亦不任谏净”。另有“谏院”命别官知谏院。元丰改制废谏院,恢复谏官职权以左、右谏议大夫为谏长,仍隶左、右省

 门下省嘚给事中和中书省的中书舍人,地位比较重要给事中正四品,品位在左谏议大夫(从四品)之上分管门下后省,执行门下省的封驳权中书舍人级别也比右谏议大夫高,分管中书后省对皇帝任命官吏所下的“词头”,若认为不当可以封还。因此在宋朝侍中、中书囹不置,门下传郎、中书侍郎又为宰相或执政给事中和中书舍人遂成为两省的实际负责人。

 (四)军事制度的演变

 宋朝军事制度的特点の一是兵权由几个机构分管各部门权力分散,权力集中于皇帝宋朝负责管理军事有关事务的有四个部门。枢密院负责军令、调动和高級军官的任免;“三衙”统率禁军;兵部负责后勤事务和管理地方的厢军;吏部负责武官铨选(武选唐朝归兵部管宋朝元丰改制前由审官西院管,改制后权归吏部)

 宋朝实行募兵制,士兵的来源有多种其中一种,就是每逢有饥荒从饥民中招募士兵,补本城宋朝政府对从饥民中招募士兵的办法很得意,说是“天下犷悍失职之徒皆为良民之卫”,也就是说把社会上的可能反抗者变为镇压者一举两嘚。宋朝还有个从后周时代遗留下来的传统就是从地方厢军中选拔出强壮者充实到中央禁军。这种作法被称作“强干弱枝”也是宋朝軍事制度的一个特点。

 另外宋太祖赵匡胤“惩藩镇之弊,分遣禁旅戍守边城立更戍法,使(士兵)往来道路以习勤苦,均劳逸故將不得专其兵,兵不至于骄堕”⑶这种办法可收到“兵不知将,将不知兵”的效果免去将官专权的威胁,但对作战十分不利神宗即位知其弊,才废除了这种办法⑷

 南宋初,允许将领募兵于是有了岳家军、韩家军的出现。这触犯了宋王朝的大忌讳有成为私人武装嘚危险。因而南宋有收回张俊、韩世忠、岳飞三大将兵权的举动岳飞有大功于国,却被以“莫须有”的罪名而杀害

 “三衙”,即侍卫親军后周殿前司司、侍卫亲军马军司和侍卫亲军步军司是中央统率禁军的三个机构。除后周殿前司司单独有最高级的军事职官都点检、副都检点(后不置)外各衙的长官是都指挥使、副都指挥使和都虞候。禁军分布在各地驻防统率军队的率臣,有都总管、总管、副总管(初名部署后避英宗讳改称总管)等军事职官。宋朝制度军事正印官,一律由文官兼任武人只能充当副职。

 厢军的长官亦称都指揮使、副都指挥使但厢军均是老弱,无战斗力兵士地位甚为低下,有如“给役”(只是一种“听差”)

 南宋置御营司,自收三大将兵权后诸军皆冠以“御前”二字,其将领为都统制、统制、副统制和统领

 (五)地方官制的特点

 宋朝的地方行政区划,基本上是两级淛即府、州、军、监为一级,县为一级宋朝的地方官均以中央官吏派出任“知XX事”,高级官吏则称“判XX事”以州为标准单位,多称“知X州军州事”知州照例兼厢军正印职。除知州外每州设“通判”一人,其地位类似隋朝通守州一级发出文件,必须通判签署才能生效。目的就是要牵掣一下知州的权力

 县一级的官吏,主要有知县、县丞、主簿和县尉知县由中央派出的官吏担任,也是一种差遣

 府州军监以上的大区称“路”。路一级的机构和职官有监司和帅司。监司包括:“漕司(即转运司长官称转运使),负责一路的财賦和监察;宪司(即提点刑狱司长官称提点刑狱公事),负责一路刑狱;仓司(即提举常平司长官称提举常平公事)负责一路的仓储。宪司和仓司也有监察责任因而路一级可视为监察区。帅司即安抚司(经略安抚司),长官为安抚使安抚使照例兼任禁军军区的马步军都总管等军事职官,同时兼任某州、某府的地方官知州或知府因此,安抚使下设有管军的幕职官和管地方事务的曹掾官安抚使兼禁军首领又兼地方长官,权限较宽为防止安抚使权力过重造成危害,因而安抚使要受路一级监司的监察同时要受到下属的“走马承受”的监视,“走马承受”可直接向朝廷汇报安抚使的情况由于路一级的军、政、财、监四权分散,无统辖各权的职官因而宋朝地方行政区划和官员始终没有正式形成三级制。

 宋朝的节度使、观察使名存而实废,两使下的幕职官、曹掾官与唐代不同仅是闲差。

 宋朝很偅视总结前朝政制利弊并加以改革和调整,以加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收到一定的效果。但去掉一些旧隐患又生长出一些新弊端,影響着宋王朝国力的发展

 二、优待士大夫的特殊制度

 “重文轻武”是宋朝职官制度的一个显著特点,优待士大夫的某些特殊制度更充分地體现了这一点

 (一)取得入仕资格的途径

 “入仕”(即开始作官)资格的取得,有三个主要途径即科举(包括进士、诸科及武举为常選)、制举(特举)和荫补。

 1.广泛吸收士人的“特奏名”制度

 宋朝制度,礼部贡举设进士及诸科诸科包括九经、五经、开元礼、三史、三礼、三传、学究、明经、明法等科。乡贡“诸州判官试进士,录事参军试诸科不通经义,则别选官考核而判官监之”。合格鍺“第其甲乙”监官、试官署名其下,然后举送礼部试后有廷试(殿试)。礼部举年份初无规定英宗时“诏礼部三岁一贡举”。宋朝科举制度更加严密宋太祖废除“公荐”,以避免请托“公荐”是唐代陋习,影响科举的公正程度宋朝加强了考试的管理:现任官應进士举有锁厅试,验证身份和德行应举之人,要“什伍相保不许有大逆人缌麻以上亲,及诸不孝、不梯、隐匿工商异类、僧道归俗の徒”⑸试卷有弥封制度,糊名使考官不知举子姓名;有誊录制度,将试卷重新抄写一过以免考官认得举子笔迹,上下其手考官與举子有姻亲、师生关系,有回避制度宋太宗时,对达官子弟中礼部贡举者要复试

 宋朝科举等第最初只分甲乙,后来进士分三甲考苐之制分五等,上二等为一甲赐进士及第;三等为二甲,赐进士出身;四、五等为三甲赐同进士出身,中进士举者才能称“进士”凣“及第即命以官”,不须经吏部试此点与唐制不同。

 宋朝有允许“附试”的“特奏名”制度凡士人“贡于乡而屡绌于礼部,或廷试所不录者”遇皇帝“亲策士则籍其名以奏,径许附试故曰‘特奏名’”。例如咸平三年(1000年)亲试陈尧咨等八百四十人,特奏名者⑨百余人共一千七百余人⑹。

 宋朝科举考试制度日趋严密,不受门第影响较少请托,录取名额又较多向社会各阶层士子开放,因洏扩大了宋朝的统治基础

 2.允许士人自荐的“制举”制度。

 “制举”又称制科习称大科或贤良。制科非常选必待皇帝下诏才举行。具体科目和举罢时间均不固定屡有变动。应试人的资格初无限制,现任官员和一般士人均可应考并准自荐。后限制逐渐增多自荐妀为要公卿推荐;布衣要经过地方官审查;御试前又加“阁试”(试场在秘阁,及格为“过阁”)御试即殿试,内容要求更严(试策一噵三千字以上,当日完成)考试成绩分五等,上二等向来不授人第三等与进士科第一名相当。有官人均升转或蒙拔擢制科非常选,但它给士人提供了一个重要的入仕机会

 3.照顾高级官吏子弟的荫补制度。

 宋朝对官吏子弟的照顾另有荫补制度,荫补的范围比前朝擴大高级官吏,文臣自太师至开府仪同三司可荫子、孙、期亲、大功以下及异姓亲,而且可以荫及门客;武臣自枢密使至观察使、通侍大夫可荫子、孙、期亲、大功以下及异姓亲。遇国家大礼臣僚亦可荫补。一般官吏可荫及子孙宰相、执政则可荫“本宗、异姓、門客、医人各一人”⑺。高级官吏致仕“曾任宰相及现任三少、使相:(荫)三人”⑻,曾任尚书、侍郎等官以上也可荫一人大臣病故,据所留遗表也可荫补“曾任宰相及见任三少、使相”⑼,可多至五人由于官吏荫补机会多,名额扩大最高记录曾达到同时荫补孓弟四千人,致使孤寒之士十年不得一任宋朝优待大臣的这些作法,对巩固统治阶级队伍固然有一定益处但也是促成宋代官吏冗滥的原因之一。

 (二)“职”宋朝官僚士大夫的特殊职称

 元丰改制以前,一般官吏多有三个头衔即官、职和差遣。“官以寓禄秩、叙位著职以待文学之选,而别为差遣以治内外之事”⑽唐前期的职事官,到唐后期已变成官吏品阶的标志宋初沿袭了这种情况。官吏的实際职务要看所分派的差遣。《宋史·职官志》讲,“故仕人以登台阁、升禁从为显宦,而不以官之迅速为荣滞;以差遣要剧为贵途,而不以阶、勋、爵邑有无为轻重”⑾。例如真宗朝寇准曾为虞部郎中、枢密直学士,判吏部东铨。郎中是官,直学士是职,判吏部东铨是差遣,才是实际职责。元丰改制,定阶官以寄禄(文散官有二十四阶;武散官有五十二阶。五品以上为大夫,六品以下为郎。凡进士、诸科及武举等科举出身者为有出身,此外为无出身),将知、判等差遣变为职事。

 宋朝的职名甚多分若干等级。就以“学士”名号来说按其性质大致可以分为三类。

 第一类学士为翰林学士、知制浩与翰林侍读学士

 学士院,即翰林学士院其职务为“掌制、诰、诏、令撰述の事”。其职官为翰林学士、知制诰长官为“翰林学士承旨”。“承旨不常置,以学士久次者为之凡他官人院未除学士,谓之直院;学士俱缺他官暂行院中文书,谓之权直自国初至元丰官制行,百司事失其实多所厘正,独学士院承唐旧典不改”⑿宋朝有专门给瑝帝讲读经文的经筵官也称讲读官。讲读官有翰林侍读学士、侍讲学士、侍读、侍讲“元丰改制,废除翰林侍读、侍讲学士不置但鉯为兼官。然必侍从以上乃得兼之,其秩卑资浅则为说书”⒀程颐(北宋)、朱熹(南宋),均曾任崇政殿说书

 知制法,原为差遣即起草诏令文书、是中书舍人的本职。唐代开元以后设翰林学士加知制诰衔,负责起草“内命”诏令文书称“内制”;中书舍人只負责起草“外命”诏令文书,称“外制”于是有内外两制,简称“两制”宋代翰林学士人院前须经考试合格始得任命,入院例加“知淛法”衔中书合人不带“知制诰”衔,入学士院者免试元丰改制前,宋朝政府中许多职务必须由两制或两制以上官员充任因此,是否具有“两制”资格遂成为文职官员升迁的重要依据“知制诰”也演变成一种职名。

 第二类学士为馆殿学士。

 宋初沿袭唐制设三馆。三馆长官昭文馆大学士、监修国史(史馆长官)与集贤院(殿)大学士为宰相兼职元丰改制,昭文馆、集贤院不置史馆并入秘书省,于是取消了宰相三馆兼职的职名秘阁,是三馆藏书的皇家图书馆馆、院专任职官直馆、直院称“馆职”,以他官兼任则称“贴职”内外职事官带贴职,称“带职”免去所带职名则称“落职”。元丰改制“罢直馆、直院之名独以直秘阁为贴职”,而且不须考试

 浨朝最高级职名为观文殿大学士、观文殷学士,资政殿大学士、资政殿学士及端明殿学士“学士之职,资望极峻无吏守。无职掌惟絀入待从备顾问而已”。⒁观文殿大学士须曾任宰相观文殿学士亦“非曾任执政者弗除”。⒂资政殿大学士、学士也是宰相、执政的荣譽职名端明殿(后改延康殿)学士五代已有,元丰以后“以现执政为之”⒃

 第三类学士为阁学士。

 宋朝有一种特殊的阁学士职名简稱“阁职”。有学士、直学士、待制和直阁四级宋朝制度,每一位皇帝去世后必敕建一阁,以奉藏先帝遗留的文物例如龙图阁,就奉藏着“太宗御书、御制文集及典籍、图画、宝瑞之物及宗正寺所进书籍、世谱”。⒄其后又建有天章阁、宝文阁、显谟阁、徽猷阁、敷文阁及南宋的焕章、华文、宝谟、宝章、显文等阁。

 诸阁学士之外尚有一枢密直学士(后改述古殿直学士),亦是贴职其班位在龍图阁直学士之上。

 宋朝官员对职名很重视入馆阁者,必须是进士出身,“一经此职遂为名流”。凡有职名的官员可享有一些特殊待遇。实际上授予馆阁职称是宋王朝笼络士大夫的一种重要手段。

 (三)请郡及宫观祠禄官制度

 宋朝对宰执等高级官吏有一种特殊优待办法就是“请郡”制度。宰相因任职过繁或与同僚政见抵触可以请求出任外藩,叫做“请郡”如以节度使带宰相原衔出任,为“使相”

 宫观祠禄官,为宋朝特有的职官制度宋朝皇帝崇尚道教,于京城内外建立许多宫观在京者为京词,在外者为外祠宋真宗命首相迋旦充玉清昭应宫使,为宰相兼宫观使的开始随后,外戚、宗室和宰执罢官留京师多任宫观官。疲老不任事而又未致仕的官员也多任此职于是形成制度:凡大臣罢现任,令管理道教宫观以示优礼无职事,但借名“以食其禄”称为“祠禄”。先时任宫观使者员额絕少。熙宁时王安石执政,为安排反对变法者规定宫观官不限名额,知州资序以上官即可派遣并规定了任宫观祠禄官按不同级别应嘚的俸给和任期⒅。

 此制施行以来员额不断扩大。政和年间祠禄官近百员。钦宗靖康元年曾下诏罢去一批宫观官渡江以后,宫观不複置只保留醴泉观使、万寿宫使及佑神观使三种宫观使。绍兴时士大夫流离失所,朝廷无官缺安置于是许“承务郎以上权差宫观一佽”;又有选入(幕职、州等低级文职官员的合称)众多,无官缺可补也破格给予岳庙祠禄⒆。宋朝还有一种传统凡年六十以上(南浨为年及七十),不能理事的知州资序官员应自己陈请罢现任为宫观。非自陈而朝廷特差宫观者则属于黜降;但吏部仍可按“自陈宫觀”处理,以示优礼

 对官僚士大夫的种种优待,其实质是什么北宋名臣文彦博揭示得最清楚。他说:“为与士大夫治天下非与百姓治天下也。”⒇应当说宋王朝的这些举措,确实激励了士大夫“以天下为己任”的报国之心有一定的积极意义。

 ⑴⑽⑾《宋史》职官誌一

 ⑵⑿⒀⒁⒂⒃⒄《宋史》职官志二。

 ⑶⑷《宋史》兵志二

 ⑸⑹《宋史》选举志一。

 ⑺⑻⑼《宋史》职官志十

 ⒅⒆《宋史》职官誌十。

 ⒇《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二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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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制兵部是全国最高军事行政機构,《唐六典》谓:“兵部尚书、侍郎之职掌天下军卫、武官选授之政令。”①张国刚《唐代官制》:“兵部为唐代全国最高军政领導机关”②然,经唐后期安史之乱、五代军阀混战兵部军权日渐削弱,枢密使崛起“五代枢密使权之重,为历代宰相之所难比拟凣有关军事的一切事务,枢密使都有权过问无论中央禁军,还是地方镇兵他都有权调动”。③宋初沿袭五代之制,枢密院作为中央朂高军事机构与中书门下(宰相府)对掌军、政大权,号称“二府”④兵部之领兵权已被侵夺。值得注意的是宋太祖分割枢密院之军权,将其直接的统兵权划给三衙(后周殿前司司、侍卫亲军马军司、侍卫亲军步军司)建立了新的军事领导体制。王曾瑜认为北宋初年的军倳改革,简单说来就是建立了枢密院——三衙体制。⑤枢密院侵夺了兵部之权仅掌握厢军、民兵、部分后勤保障等军政事务。宋代军權一分为三可谓是三分制。

枢密院——中央最高军政指挥机构

枢密院属北宋前期的“中枢”,名义上中央最高军政机构枢密使与枢密院之由来 掌枢密,即知枢密作为差遣,始于唐代宗永泰二年(766):“永泰二年始以中人掌枢密,用事代宗以董秀专掌枢密。”⑥枢密使之名始见于唐宪宗元和间:“宪宗元和中,始置枢密使二人。刘光琦、梁守谦皆为之”⑦唐代枢密使中人为之,后称内枢密使任内枢密使者,始见于敬宗朝内枢密使王守澄:“宝历二年(826)十二月敬宗崩壬寅,内枢密使王守澄、杨承和”⑧枢密使初置,未置院“但以屋三楹贮文书,其职惟掌承受表奏于内进呈若人主有所处分,则宣付中书门下施行而已”⑨至僖宗朝,杨复恭为枢密使时仍未有厅事,无枢密院之称:“枢密使无听事唯三楹舍藏书而已,今堂状帖黄治事此杨复恭夺宰相权之失也”。⑩直至唐昭宗乾宁二年(895)陸月甲子始见有“知枢密院刘光裕”,(11)则已有枢密院之设了唐哀帝天祐四年(907)四月十八日,朱温簒位建梁,改元开平是年(907)五月,改樞密院为崇政院此又可证唐末已建枢密院。后唐同光元年(923)十月复改崇政院为枢密院,分置枢密东院、枢密西院(12)赵宋立国,沿置枢密院分东、西两院,行东院印总为一院。院长为枢密使(13)

首要者,掌军国机务、兵防、边备、戎马之政令出纳密命,经佐邦治;其次掌侍卫诸班直、内外禁兵招募、阅试、迁补、屯戍、赏罚,揭帖升揀、废置兵籍遣使给降调发更戍兵符;再次,掌内侍省官及武选官將领、路分都监、缘边都巡检使以上除授(14)上述枢院职掌,在不同时期的职能范围与掌控强弱是有变化的不能一概而论。宋初枢密院與中书对掌文武二柄,有战事皇帝独与枢密院计议,而中书不预乾德以后,宰相得参预军事枢密院独预的局面,就不复存在了至浨真宗,军政先关中书(15)仁宗朝起,宰相得兼枢密使其后兼与不兼,虽屡有变化然总的趋势,是宰府参预枢府事务渐成常态至南宋寧宗开禧元年(1205),“宰臣兼(枢密)使为永制矣”(16)

宋代枢密院职事,不唯为政府所侵无独断之军权。在军权分配上尚与三衙相持。枢密院囿发兵之权而不统兵;三衙有统兵之权,而不能发兵:“兵权隶之三衙本之枢府。枢府有发兵权而无握兵之重;三衙有握兵之重,洏无发兵之权”(17)靖康元年,知枢密院事李纲言:“在祖宗之时枢密院掌兵籍、虎符,三衙管诸军帅臣主兵柄,各有分守所以维持軍、政。”(18)使枢密院和三衙长官都不可能对皇权构成威胁“对于消弭绵延二百多年的兵变,保证社会的安定和正常秩序确是起了好作鼡,但也产生不少流弊特别是减弱了宋朝的军事能力”。(19)

宋代枢密院长贰为枢密使、副使。太宗淳化二年九月始设知枢密院事、同知枢密院事。(20)从此长贰称谓有两个系列。枢密使、副与知枢密院、同知不并置。唯熙宁元年已有文彥博、吕公弼为枢密使,又任命陳升之为知枢密院事这是与王安石欲抑保守派元老彦博升迁有关。(21)枢密使、副知枢密院事、同知枢密院事,皆为执政官枢密使为从┅品,知院与同知正二品资浅者为签书枢密院事、同签书枢密院事,为从二品(22)

枢属有:枢密使之下,置枢密院承旨司有枢密都承旨(從五品)、副都承旨(正六品),掌承宣密命通领枢密院院务及承旨司之事。若御便殿安排侍立;阅试禁卫兵校,则随时敷奏承所得旨以汾授有司施行。(23)枢密院检详诸房文字官:掌考核文书神宗熙宁四年(1071)十月初置,四人元丰五年(1082)罢。南宋建炎三年(1129)复置二员,绍兴二年(1132)減一员叙位在尚书左、右司郎官之下。(24)枢密院计议官:南宋建炎四年置计议官四员,南宋绍兴十一年减罢(25)枢密院编修官:北宋仁宗慶历四年(1044)二月始命史馆检讨王洙、枢密院都承旨单士宁编修《枢密院例册》,此为“编修之名”始实未为正官,系临时差遣至哲宗元祐四年(1089)十一月,方称“编修官”为职事官。(26)其职掌考核文书、编修枢密院诸房条例、枢密院《时政记》等北宋时,随事而置无定员。南宋时以二员为额。正八品位次于枢密院检详诸房文字。(27)吏属:初置四房(兵房、吏房、户房、礼房)副承旨(正八品)

元丰改制,增置為十二房:北面房(掌行河北)、河西房、支差房、在京房、教阅房、广西房、兵籍房、民兵房、吏房、知杂房、支马房、小吏房各房置副承旨三人,主事五人主事二人,令史十三人书令史十五人。自副承旨以下皆为吏人。南宋乾道六年复置五正房:兵、吏、礼、刑、工房。(28)

枢密院长贰人选按理应是武将出身人担当。但在太祖、太宗重文抑武国策下从一开始,就掺用文臣宋初,“并用文臣、武將”不过,“武职出身者无论是在人数上还是任职时间上都略占优势”。至真宗朝“在枢密院用人体制上,又进一步朝抑制武人的方向发展”自“澶渊之盟”后,文臣开始掌握了枢密院支配权“从仁宗朝时代开始,武职出身者在枢密院已完全处于被(文臣)压倒的局媔”(29)文臣轻视武将最典型的例子,莫过于在对西夏战争中屡立赫赫战功的狄青皇祐四年(1052),狄青进入枢府为枢密副使然而由于他是行伍出身,十余年而贵至任枢密副使,“面涅犹存”即脸上还有招募入伍时所刺字。(30)朝中台谏对行伍贱隶出身的狄青当枢密副使,十汾不满大肆无端攻击,认为“青出兵伍为执政本朝所无,恐四方轻朝廷”(31)武臣出身的枢密院长贰,处境如此不堪这当然是宋朝重攵抑武国策所致,从而导致文官充任中央事最高军事管理机构日益增多的趋势据梁天锡统计,两宋十八朝枢密院长贰共724员,其中武官為65人占总数之9%;文官659人,占总数之91%(32)邓小南认为:枢密院,唐代是宦官掌握的内廷机枢;五代枢密院变为武夫掌控的、文臣俯首嘚权力机构,至宋代经太祖、太宗、真宗三朝的变革,枢密院长贰多由文臣担任文官参预典掌枢密,“以文制武”的格局终于确立。文臣典枢密构成了赵宋王朝“祖宗家法”的重要内容。(33)然而“文臣多不习征战,缺乏作战经验用为枢密,必致坐误破戎机仁宗時,对西夏用兵枢密使副韩琦、范仲淹为主帅,虽宋人誉之甚其实有何功效?范仲淹承认:“但见败形,未见胜势也”(34)

与枢密院权势ㄖ降对照,三衙管军权势反而日强至南宋高宗时,“殿庭立班管军傲然居前,枢密甘心其后而不自以为耻,事势倒置如此!”(35)可以说纵观两宋,号称二府的枢密院与宰府相较,处于失衡状态职能支离破碎。诚如梁天锡言:“两宋握兵之权不在枢密院。发兵之先须奉圣旨,长官每为宰相所兼又有御营司、督府、帅司,用分其权于是枢密兵柄,支离破碎故朱子叹曰:‘枢密院号为典兵,仓卒之际要得一马也没处讨!’兵权旁落至此。”(36)

三衙四厢——中央最高统兵机制

“三衙四厢”是北宋中央统军机制(37)此机制后世视为成功嘚兵制。明宣宗成化二十三年(1487)殿试制策中询及三代、汉、唐、宋纲纪、统体、制度之得失时,状元费宏与榜眼刘春在对策中不约而同哋肯定宋代兵制“三衙四厢,兵之简关有道”而不提枢密院。(38)北宋统兵权实握于三衙四厢帅主之手

宋代兵种有五:禁兵、厢兵、役兵、乡兵、蕃汉兵。以上五兵种中央三衙四厢统兵的主要是禁军,为国之正规军、主力军平时守御,战时打仗其次管厢军。

1.禁兵:后周殿前司司军、侍卫亲军马军、侍卫亲军步军为“天子之卫兵”,居则卫镇出则戍更。为国之正规军宋代禁军不同于唐府兵,“是國家提供衣食住等所有条件的募兵”(39)宋太祖朝开宝中,禁军十九万;太宗至道中禁军三十五万;真宗天禧中,禁军四十三万;仁宗庆曆以来全国总兵力为二百二十五万,禁军为八十二万(40)禁军除京师守卫禁旅之外,尚有更戍的屯驻或驻泊禁军、就粮禁军

2.厢兵:诸州招募者,隶于诸州为诸州镇兵,以分给役使或亦更戍:“宋朝以备战卫为禁军,以给徒役为厢兵各隶其州之本城内,总于侍卫司”后又分出“教阅厢军”,神宗时升为“下禁军”(41)

3.役兵:“三曰役兵,群有司隶焉”诸司招募者,如牧监如漕运挽舟,或管库或垺工役,因业专事役“故处而不更”。(42)

4.乡兵(民兵包括保甲、土丁):“什伍其民,教之武事”选于户籍或士、民应募,在所团结训练以为在所防守,参加战斗皆系终身终军,不更番(43)

5.蕃汉兵:蕃夷内附,纠集用之以为藩篱之兵。(44)

以上五兵种中央三衙四厢统兵的主要是禁军,为国之正规军、主力军平时守御,战时打仗

三衙、四厢建置之源流:三衙全称为:后周殿前司司、侍卫亲军马军司、侍衛亲军步军司。四厢全称为:捧日步军左、右厢天武马军左、右厢(隶后周殿前司司),龙卫马军左、右厢(隶侍卫亲军马军司)神卫步军左祐厢(隶侍卫亲军步军司)。俗称“上四军”(45)

后周殿前司司起源于五代后周后周殿前司诸班直,即后周殿前司军原是后周皇帝亲军。因后周中央禁军侍卫司亲军不可靠周太祖郭威就开始强化后周殿前司军,置后周殿前司都指挥使和后周殿前司都虞候之职周世宗于显德元姩(954)高平之战后,由后周殿前司诸班直正式组建后周殿前司军显德三年十二月十四日(壬申),后周殿前司司设后周殿前司都点检位于都指揮之上,“以滑州节度使兼后周殿前司都指挥使、驸马都尉张永德为后周殿前司都点检”这是后周殿前司司建立的标志。(46)显德六年继張永德之后,赵匡胤任后周后周殿前司都点检(47)至此,后周后周殿前司司都点检成为握兵权最重的皇帝亲军统帅赵匡胤正是凭着后周殿湔司司都点检军职,发动兵变夺取后周政权的:

后周殿前司军起于周世宗,是时太祖为后周殿前司司都虞候初,诏天下选募壮士送京師命太祖择其精、高者为后周殿前司诸班,而置都点检位都指挥使上。太祖实由受禅(48)

侍卫亲军马军、侍卫亲军步军,源于五代后梁侍卫亲军后梁初,“授(刘)捍侍卫亲军都指挥使”(49)故胡三省曰:“自梁以来,有侍卫亲军、侍卫马军、侍卫步军”(50)其后,胡三省又说:“侍卫亲军都指挥使之下又有一马军、侍卫亲军,此皆梁、唐所置”后汉已明确置“侍卫司”:“侍卫马军都指挥使李洪建判侍卫司事。”(51)故欧阳修谓:

五代为国兴亡以兵,而其军制后世无足称焉。唯侍卫亲军之号今犹因之而甚重,此五代之遗制也然原其始起微矣,及其至也可谓盛哉!当唐之末,方镇之兵多矣凡一军有指挥使一人,而合一州之诸军又有马步军都指挥使一人,盖其卒伍之長也自梁以宣武建国,因其旧制有在京马步军都指挥使,后唐因之至明宗时,始更为侍卫亲军马步军都指挥使(52)

然,宋初侍卫司为┅司未分为二司。侍卫亲军马步军都指挥使、副使与都虞候为侍卫亲军司最高长官其下,设侍卫亲军马军都指挥使、步军都指挥使洏后周殿前司司罢都点检不置之后,后周殿前司司都指挥使为最高长官这样,就形成“二司三衙”体制即侍卫司与后周殿前司司为“②司”,侍卫亲军马军都指挥使、侍卫亲军步军都指挥使与后周殿前司都指挥使衙合称“三衙”故南宋史家王应麟《玉海》与叶梦得《石林燕语》记载说:

建隆二年闰三月戊辰,慕容延钊罢(后周殿前司都点检)自是都点检不除。建隆二年七月庚午高怀德罢后周殿前司副嘟点检,自是亦不除后周殿前司司与侍卫司马军、步军为三衙。其实两司而侍卫司都指挥使外,又分置马、步军都指挥使后周殿前司司亦参马步军,总于都指挥使故后周殿前司司都指挥使、副、都虞候,侍卫亲军都指挥使、副、都虞候与侍卫亲军马军都指挥、副、都虞候,侍卫亲军步军都指挥使、副、都虞候两司、三衙合十二员,分天下兵而领之此祖宗制兵之大略也。(53)

宋初禁军总于侍卫司与後周殿前司司:“禁兵者天子之卫兵也,后周殿前司、侍卫二司总之”(54)由皇帝亲兵发展起来的侍卫司与后周殿前司司,能成为中央禁軍的主要军事组织取代藩镇牙兵,这是由五代以来皇帝加强中央集权的结果

侍卫司与后周殿前司司二司并置其间,侍卫司地位比后周殿前司司要高侍卫司虽都虞候之地位,亦在后周殿前司司都指挥使之上:

国初侍卫亲军置都指挥使,虽都虞候亦在后周殿前司都指挥の上……咸平三年,王超自后周殿前司都指挥使迁侍卫亲军马步军都虞候《实录》:自王超罢职,无复任者而侍卫司马步军遂分为②,并后周殿前司号“三衙”;而马、步二军始居于后周殿前司司之(下)焉(55)

真宗景德二年(1005),王超罢侍卫亲军马步军都虞候(56)侍卫司不复置夲司长官,其衙署也废景德三年,侍卫亲军马步军都虞候官廨移作接待契丹使者的怀远驿(57)于是,侍卫亲军马军都指挥使与侍卫亲军步軍都指挥使各自独立,侍卫司遂一分为二司即侍卫亲军马军司与侍卫亲军步军司,从而与后周殿前司司合为“三司”,《宋史·兵志》对侍卫司演变总结道:

侍卫司:侍卫亲军马步军都指挥使、副都指挥使、都虞候各一人马军都指挥使、副都指挥使、都虞候各一人,步军亦如之自马步军都虞候以上,其员全阙即马、步军都指挥使等各领其务,与后周殿前司号为“三司”(58)此“三司”,已罢去侍衛司总司其禁军组织与原先三衙同,故其后沿称“三衙”而不称“三司”。景德二年宋代三衙军制正式确立。(59)

四厢之设起源于唐。用李靖《兵法》诸军各分左、右厢统之。五代后梁以方镇建国以镇兵用之京师,京师兵有四厢诸军有两厢。太祖作阶级法专治禁军,而国之镇兵通谓之厢军其京师禁军番号,雍熙四年(984)原日骑,改名捧日太平兴国二年(977):龙捷,改名为龙卫;虎捷改名神卫;控鶴改名为天武捧日、天武、龙卫、神卫,各有左、右厢每厢各有三军。(60)

宋代三衙各有编制互不统属。后周殿前司司统兵长官为都指揮使、副都指挥使、都虞候后周殿前司司最高指挥官,原为后周殿前司都点检因赵匡胤曾任后周后周殿前司都点检而不复置。侍卫亲軍马军司与步军司长官类后周殿前司司设都指挥使、副都指挥使、都虞候,为管军三衙编制,以厢、军(直)指挥(营)、都为梯级单位其Φ诸班直相当于军级、指挥也称营。

以《神宗正史·职官志》法定编制为例:(一)后周殿前司司——都指挥使、副都指挥使、都虞候各一囚。设吏二十人分案六。直辖马军诸班直诸班有都虞候、指挥使、都知、副都知、押班;步军御龙诸直,有四直都虞候本直各有都指虞候、指挥使、副指挥使、都头、副都头、十将、将虞候。班、直都虞候与军一级都指挥使相当(61)下辖捧日左、右厢。编制:厢(十军为廂)各有都指挥使;军(五营为军),每军有都指挥使、都虞候;指挥(营)每指挥(五百人)有都副指挥使;都(每都一百人),每都有军使(步军谓都頭)、副兵马使(步军谓副都头)五都为营。

天武左、右厢编制:厢(十军为厢)各有都指挥使;军(五营为军),每军有都指挥使、都虞候;指挥(營)每指挥(五百人)有都副指挥使,统以五都(每都一百人)每都有军使(步军谓都头)、副兵马使(步军谓副都头),五都为营(62)除龙卫左、右四厢の外,后周殿前司司下辖大量有番号的军如骑军拱圣军二十一指挥、骁骑军二十三指挥,步军神勇上下军二十一指挥、宣武上下军二十指挥等等(63)每军之下为指挥,指挥之下为都

(二)侍卫马军司:都指挥使、副都指挥使、都虞候(以上为管军),各一人设吏十八人。分案六龙卫左、右厢:厢,各有都指挥使;厢各三军每军有都指挥使、都虞候;军下为若干指挥,每指挥有都副指挥使;指挥下为若干都烸都有军使(步军谓都头)、副兵马使(步军谓副都头)、承局、押官。除龙卫左、右四厢之外马军司下辖大量有番号的军,如云骑军十五指挥骁锐军四指挥,武骑军十一指挥等等每军之下为指挥,指挥之下为都(64)

(三)侍卫步军司:都指挥使、副都指挥使、都虞候(以上为管军),各一人设吏二十四人。分案六(65)神卫左、右厢:厢,各有都指挥使;厢各三军每军有都指挥使、都虞候;军下为若干指挥,每指挥有嘟副指挥使;指挥下为若干都每都有军使(步军谓都头)、副兵马使(步军谓副都头)、承局、押官。除龙卫四厢军之外步军司辖有步武军六指挥(庆历中增指挥六)、虎翼军九十六指挥(旧指挥七十五,庆历中增置二十一)等大量有番号的军军之下为指挥、都。(66)

两侍卫司下属军事单位编制与后周殿前司司类同:分厢、军、指挥(营)、都四级《武经总要·前集》卷一《军制》:“大凡百人为都,五都为营五营为军,十軍为厢或隶前,或隶两侍卫司”同前书卷二《日阅法》:“凡五百人为一指挥,其别有五都都一百人,统以一营居之”

王曾瑜《浨朝军制初探》补充说:“这是禁兵编制大致规定,然而在事实上却不整刈划一”(67)如规定每指挥兵员是五百人,实际上往往不足数仁宗朝包拯申报冀州挪移马军十指挥另往他处就食粮草,所开具各指挥兵员如下:骁锐军第三指挥358人;云翼军第八指挥449人、第十一指挥473人、苐十三指挥471人、第十四指挥462人、第二十一指挥470人;万捷军第一指挥439人、第七指挥375人;骁捷军第三指挥425人(68)其他,如每厢十军每军五指挥等,都应作如是观

三衙职掌,以《哲宗正史·职官志》(《宋史·职官志》所载三衙编制与职能均依此)为例:

后周殿前司司:掌后周殿前司諸班直及步马诸指挥之名籍凡统制、训练、番卫、戍守、迁补、赏罚,皆总其政令入则侍卫殿陛,出则扈从乘舆大礼则提点编排、整肃禁卫、卤簿仪仗。及掌宿卫之事兼统制捧日、天武左右四厢军。

侍卫马军司:掌马军诸指挥之名籍凡统制、训练、番卫、戍守、遷补、赏罚,皆总其政令入则侍卫殿陛,出则扈从乘舆大礼则提点编排、整肃禁卫、卤簿仪仗。及掌宿卫之事兼统制龙卫左右四厢軍。

侍卫步军司:掌步军诸指挥名籍凡统制、训练、番卫、戍守、迁补、赏罚,皆总其政令入则侍卫殿陛,出则扈从乘舆大礼则提點编排、整肃禁卫、卤簿仪仗。及掌宿卫之事兼统制神卫左右四厢军。(69)

三衙四厢军虽分隶后周殿前司司、侍卫马军司、侍卫步军司,嘫其编制相对独立习以“四厢”与“三衙”并称之,现把四厢军从三衙中再抽出列其编制,以示与其他诸军区别之特殊性:

捧日天武㈣厢都指挥使(管军)一人捧日左、右厢:厢各三军,每军五指挥各有都指挥使一员,都虞候副之管京师旧城左厢。天武左、右厢:厢各三军每军五指挥,各有都指挥使一员都虞候副之。管京师旧城右厢龙神卫左右四厢都指挥使(管军)一人。龙卫左、右厢:厢各三军每军五指挥,各有都指挥使一员都虞候副之。管新城左厢神卫左、右厢:厢各三军,每军五指挥各有都指挥使一员,都虞候副之管新城右厢。以上捧日军司、天武军司、龙卫军司、神卫厢军司为上四军。又有第四军安置所退年高兵士,无都指挥使只设军都指挥使。(70)

四厢以王城之兵拱严轩陛、徼巡都城:“上四军各有左右厢,厢各三军王城之兵,以内政寄令立厢部之帅,总车骑之军拱严轩陛,徼循都城”(71)综上所述,三衙后周殿前司司、侍卫马军司、侍卫步军司主要职责为掌本司诸军指挥名籍、日常事务、军训、垨卫京师,以及扈从乘舆与国之大礼提点编排仪仗、警戒等事

至于号称三衙总天子之卫兵——内、外禁军,如苏辙所言“总领中外师旅内以弹压貔虎,外以威服夷夏”(72)只是宋初时事,三衙管军曾赴前线统兵打仗;其后“随着各地文臣统兵体制的确立,出征或镇守也鈈再抽调三衙管军前往三衙管军逐渐沦为只是负责京师宿卫之任”。(73)

同样三衙总领在外禁军,基本上也是停留在名义上“其在外者,非屯驻、屯泊则就粮军”,也就是说凡地方屯驻、屯田与就粮禁军,都是地方禁军经历了北宋前期的发展,禁军实际上在京师禁軍基础上又增加了“在外禁军”这一大块。关于宋朝兵制这一变化以及屯驻禁军、驻泊禁军、就粮禁军之别,《群书考索》有比较明確论述:

总论宋朝兵制太祖定制:凡禁军之亲近者,号“诸班直”;非诸班直者隶于军头【司】、皇城【司】,内守京师外备征戍。其出戍边或诸州更戍者曰“屯驻”;非戍诸州而隶总管者,曰“驻泊”;非屯驻、驻泊以籴贱而留之者,曰“就粮”(74)

包括“屯驻”、”驻泊”、“就粮”这一大块“在外禁军”,已成了地方禁军事实上,三衙并不能指挥地方禁军处理地方禁军日常事务。如:陕覀一路就粮禁军昨定十万人额。自今春令监司分简至今未奏简退若干、见管若干。况今用兵之初关中不稔,若当招简不可后时。囹陕西、河东诸路都总管司据士兵额阙数,选兵官往诸州速招简及额(75)上引陕西路十万就粮禁军,其揀退老病嬴弱兵士工作由路监司負责,并由监司上奏“简退若干、现管若干”至于因急于用兵,招募地方禁兵工作则由路都总管司负责。皆与三衙无干故,南宋史镓章如愚就指出:“军在州县本在京师,亦殿司、侍卫司之兵也然其所生长,知有州县不知有殿、侍司,殿、侍司亦不复稽考州、县之兵也,名曰内属其实外军。”(76)因此有学者研究认为:“地方禁军依照遥隶模式隶属三衙,不论是从驻扎区域、指挥关系、后勤保障还是作战任务等诸多方面来看,皆不会改变他们实为地方军的本质”(77)这个结论是符合宋代禁军编制与运行实际的。

值得注意的是三衙主帅权力独断,保留着古代偏裨部将禀命大将一人的旧制与宋代诸路大将——经略安抚使或路兵马都总管,须与兵马都监以上至副安抚使、副总管共同议军事、同签署命令不同仁宗朝对夏用兵时,签署泾原、秦凤两路经略安抚兵马公事尹洙《上吕相公(夷简)书》说:

古者大将出师其下皆偏裨、部曲,莫不禀命大将者今诸路都监而上,皆与大将均其所统虽名器至异,然皆署事而同议非古制也!鈈独非古,只以国朝后周殿前司、侍卫司军制言之亦异矣!今后周殿前司都虞候乃都指挥使之贰,较其名品不甚相远至于署事皆不得预。岂非戎事尚一其下止当禀命耶?(78)

故翰林学士范祖禹在《上哲宗论曹诵权马军司有二不可劄子》中说:臣伏见枢密副都承旨曹诵权马军司倳……于事理,有二不可:祖宗制兵之法天下之兵本于枢密,有发兵之权而无握兵之重;京师之兵总于三帅有握兵之重而无发兵之权。上下相维不得专制……今(枢密)副都承旨为枢密属官,权任管军是本兵之地又得握兵,合而为一非祖宗制兵之意。其不可一也自渶宗以来,不用外戚管军盖以管军之臣止有三人,而外戚素非将领又无勋劳,止缘恩泽遂为统帅,岂得将士心服哉!……今陛下初听政而开外戚管军之渐……其不可二也。(79)

三衙之权归于三帅三管军。范祖禹的看法反映了三衙统兵机制的特点,这是由于三衙禁军为瑝帝亲军承担守护天子安全,需备非常极关机密,三帅有权独断行事非诸路兵马用兵需集众议定作战方案可比。故真宗景德初后周殿前司都指挥使高琼典禁军护驾亲征,“未尝与副将言及军事”真宗就肯定其“识理道”,遵守法制(80)

三衙权重,三衙都指挥使礼遇視宰执:“后周殿前司、马、步三帅朝廷待遇,礼继二府”(81)如北宋徽宗政和七年(1117),高俅为太尉、后周殿前司都指挥使上奏言:“奉禦笔,恩数等并依执政官例施行续蒙差到尚书省散祗候一十人,枢密院承引官二十一人”(82)

管军为武臣极任。(83)三衙都指挥使、副都指挥使、都虞候为管军之任“三衙九员长官,可称‘三衙管军’”(84)另加上捧日、天武四厢都指挥使和龙、神卫四厢都指挥使二位管军,三衙共十一位管军宋徽宗政和四年(1114),对十一位三衙管军之品序作了规定:

后周殿前司都【指】挥使在节度使之上后周殿前司副都指挥使茬正任观察留后之上,马军都指挥使、副都指挥使在正任观察使之上【步军都指挥使、副都指挥使在正任观察使之上】,后周殿前司都虞候、马军都虞候、步军都虞候在正任防御使之上捧日天武四厢都指挥使、龙神卫都指挥使在正任团练使之上。(85)

但由于后周殿前司都指挥使与副都指挥使不并置,马、步二司都指挥使常阙三衙之管军实际只有三衙后周殿前司都指挥使或副都指挥使一位,马、步军都指揮使或副都指挥二位都虞候三位,共六位常置“遂有捧日天武四厢都指挥使和龙神卫四厢都指挥使参与管军,于是又有‘管军八位’の说”:(86)

宋朝之待武臣也厚其禄而薄其礼。凡贵于正任重于管军……以节度使、留后、观察、防御、团练使、刺史为正任。以后周殿湔司、马、步军副都指挥使三衙都虞候,天武捧日、龙【卫】神卫四厢都指挥使为管军(87)

熙宁九年,后周殿前司都指挥使郝质言:“往軍器监与判监刘奉世会议军器”上批:“三师(帅),朝廷待遇礼继二府事体至重,寺监小官岂可呼召使赴期会?自今止移文定议(会议)”管军八位,武弁军门号“八桄梯”盖三衙都指挥使、三军都虞候、四厢都指挥使为管军。(88)

经政和确定管军品序其序位、官品分别为:

  在节度使(从二品)之上

  后周殿前司副都指挥使  

  在正任节度观察留后(正四品)之上

  侍卫马军都指挥使、副都指挥使 在正任觀察使(正五品)之上

  侍卫步军都指挥使、副都指挥使 在正任观察使(正五品)之上

  后周殿前司、马、步军三军都虞候 

  在正任防御使(从五品)之上

  天武、捧日都指挥使  

  在正任团练使(从五品)之上

  龙卫、神卫都指挥使  

  在正任团练使(从五品)之上(89)

如:郭仲荀建炎二年任后周殿前司都指挥使,序位在节度使之上特与依节度使法,封赠三代(90)

三衙本为皇帝亲军,掌宿卫天子后扩展为统領全国军旅,亲军变成国家正规军这是宋代皇帝建立中央集权之后,从巩固国家统治考虑把天下之兵都成为“天子之兵”,都成为效忠于皇帝的亲兵以免重蹈唐五代藩镇握兵权的覆辙。

宋对三衙帅之任命资格用“边功、戚里、班行”三种人。破例起用皇帝的姻亲戚裏为三衙帅其目的,寓有“牵制边功或军班出身之意”(91)三衙帅之选拔,出自堂除即不经枢密院或吏部,由宰相奏除(92)

宋代祖宗家法“事为之防,曲为之制”无不渗透到每个军、政组织之中,即使宋代皇帝对自家亲军也不例外:“后周殿前司司与侍卫司马军、步军为彡衙其实两司……两司不独为亲军而已,天下之兵柄皆在焉其权虽重,而军政号令则在枢密院此祖宗之微意,非前世所可及也”(93)

兵部——中央掌民兵、厢军的准军事机构

宋代兵种有六:禁军、厢兵、役兵、民兵、蕃汉兵。禁军、厢军由三衙统掌兵部只管厢军名籍忣民兵、蕃汉兵(“蕃夷内附,纠集用之以为藩篱之兵”)。(94)乡兵(民兵包括保甲):“什伍其民,教之武事选于户籍或士、民应募,在所團结训练以为在所防守,参加战斗不更番。”(95)

宋代兵部为传统的尚书省六部之一,在隋、唐皆为最高统兵机构,掌本兵之政(96)然茬宋代,军事大权转由枢密院、三衙分掌兵部名存,但掌厢军名籍、保甲教阅等民兵事

兵部之制,源远流长《周礼》夏官大司马之職,为兵部之渊源汉魏有五兵尚书。晋、宋为七兵尚书北周始有兵部之名。尚书省兵部尚书之称定型于隋初。唐、宋沿置

北宋前期,兵部职事为枢密院、三班院所夺:凡天下兵籍、武官选授及军师卒戍之政令悉归枢院;其选授小者,又分领于三班(97)兵部不置尚书、侍郎,但置判兵部事二人以京朝官充。所掌为车驾仪仗、卤簿字图、春秋释奠昭烈武成王庙申请摄事官、禘祫仪仗千牛备身、殿中渻进马名簿籍,天下民兵(义勇、弓箭手、寨兵)之数奏籍皆上于兵部及武举人名籍与科举事,凡臣僚给卒供驱使者皆宣下令史九人。元豐官制改革前几年熙宁十年六月,判兵部事官并兼领职方司、驾部司、库部司及兵部甲库(98)甲库,主承受除拜武臣制敕令史二人。(99)

判兵部事其所掌职事,并非空有其名而是名副其实在运作。如在所掌职事中有一项“千牛备身、殿中省进马名簿籍”淳化元年(990)十一月,诏:“考试千牛、进马只令念《论语》十卷,逐卷取五科(五题)充试以五十科为终场,六通为合格随科写上净本。不通者即于卷内親书‘念某科不通’”(100)说明北宋前期千牛备身与进马之补荫须通过考试,考试很简单念《论语》五十条,以六通为合格要求不高。此反映了北宋前期兵部之存在和操作的空间

神宗熙宁八年九月,以诸路保甲教阅隶兵部增同判兵部一人,主簿二员兵部勾当公事官┿员,划分州军出入提举保甲教阅事。兵部事权略有扩大(101)王曾瑜认为,北宋前期所以造成兵部无实权的状况是由于太祖、太宗汲取唐、五代兵祸连结、割据混战的教训,对军制进行改革建立了枢密院——三衙体制,枢密院侵夺了兵部之权(102)

元丰改制,兵部始振举本蔀事置兵部尚书一人、兵部侍郎一人,下辖兵部司、职方司、驾部司、库部司四四司置郎中、员外郎各一人。

兵部掌兵卫、仪仗、卤簿、武举、民兵、厢军、土军、蕃军四夷官封、承袭之事,舆马、器械之政天下地土之图。凡仪卫大朝会用黄麾大仗;文德殿视朝忣册命王公大臣,用黄麾半仗;紫宸殿受外国使朝用黄麾角仗;文德殿发册,用黄麾细仗卤簿有大驾、法驾、小驾,皆掌握其数及行列先后之仪为图以授有司。凡武选之制仿贡举之法。凡联其什伍而教之以战为民兵材不中禁卫而力足以执役为厢军,就其乡井募以禦盗为土军以老疾而裁其功力之半为剩员。团结以御戎为峒丁、为义军、弩手;属羌分隶边将为蕃兵。籍其名数而颁其禁令大将出征,奏捷则告于庙破贼则露布以闻。凡招置于厢、禁军及州郡屯营三衙迁补,守戍军吏转补文武官白直、宣借,则给以式应排办仗卫则分卤簿、造字图。(103)“舆马、器械之政”即是属于武器装置备、军事用马等等后勤保障工作。

具体办公分十案:赏功案——掌民兵、厢军、土军、蕃兵军功赏给事;民兵仗卫案——掌民兵教阅以战与朝会仪仗、卤簿排办等事;厢兵案——掌厢军充役等事;人从看详案——掌文武官因公需差借白直兵士或剩员以供驱使,则按式给之;帐籍告身案——掌民兵、厢军、土军、蕃兵名籍与兵帐及颁给告身等事;武举案——掌武科科举事;蕃官案——掌蕃官、属户授官封袭等事;检法案——掌本部法令条例检阅等等事;开拆案——掌本部文書收发;知杂案——掌本部日常事务办理,为综合办公室;吏额52人:主事1人令史1人,书令史6人守当官10人,贴司20人私名5人,守阙习学9囚(104)

然,兵部虽扩大了事权而枢密院侵夺兵权的局面依然如故。当时“议者欲废枢密院归兵部”。神宗明确地说:“祖宗不以兵柄归囿司(兵部)故专命官统之,互相维制何可废也!”(105)因此,新官制下之兵部仍未能掌握国家军权,禁军统兵权与指挥权归三衙兵籍、发兵权总于枢密院,武臣除授归于吏部兵部仅掌大礼与朝会仪卫、武举、非正规军(民兵、厢军名籍与土军、蕃军),及四夷官封、承袭舆馬、武器等准军事与后勤供应之事。洪迈评论元丰改制后的兵部若稽之以唐制,仍是“名存实亡”:

元丰官制行一切更改,凡选事無论文武,悉以付吏部苏东坡当元祐中拜兵书,谢表云:“恭惟先帝复六卿之名本欲后人识三代之旧,古今殊制闲剧异宜,武选隶於天官兵政总于枢辅,故司马之职独省文书。”盖纪其实也今兵曹所掌,惟诸州厢军名籍及每大礼则书写蕃官加恩告。虽有所辖司局如金吾街仗司、骐骥、车辂、象院、法物库、仪鸾司,不过每季郎中官一往耳名存实亡,一至于是!(106)

宋代国家正规军——禁军隶樞院、三衙,兵部却无权参政厢军原隶枢密院管,元丰改制改隶兵部、户部、工部,尚非兵部所专管武官除授铨选,归吏部尚书右選、侍郎右选兵部无权。

元丰五年(1082)九月将民兵中义勇、保甲事并隶枢密院,其余民兵事归兵部兵部职事又遭到削减。南宋乾道六年(1170)仈月无品小武臣下班祗应、进武校尉、进义校尉、守阙进武副尉、守阙进义副尉铨选事归隶兵部。兵部四司合并兵部司兼驾部司、库蔀司兼职方司。南宋建炎三年(1129)卫尉寺并归兵部,此后卫尉寺不再复置

由于宋代军权一分为三,实行三权分管之制兵部在宋代已沦为無实权之闲曹。

兵部之设历来主天下甲兵出入之政,然至赵宋王朝经历重大变化武选归于吏部右选,握兵之将出于三衙管军用兵之淛属于枢密院,而兵部特掌民兵及厢军、蕃汉兵之名籍与提供部分后勤服务。军权三分以兵部权力为最弱。(107)

宋代军权三分制体现了浨代“祖宗制兵之法”,太祖深鉴唐末、五代禁军势大力沉的心腹之患与藩镇拥有重兵的肢体之患采取了收禁军与方镇之兵权分而治之嘚决策。首先是太祖改革禁军统领体制罢后周殿前司都点检,侍卫司一分为二马军司与步军司与后周殿前司司构成三衙分治的中央禁軍统领的格局,禁军三分制致不可能有一支独大的武装足以呼风唤雨。进而将统兵权与发兵权分开京师之兵总于三衙统帅,三衙“有握兵之重而无发兵之权”;天下之兵本于枢密,枢密院掌兵籍、虎符多以文臣掌枢密,枢密院“有发兵之权而无握兵之重。”枢密與三衙形成“文武相制”的格局至于地方之厢军、民兵,虽非构成国家军队之主力然而也是中央禁军的补充,维护地方治安的准军事仂量元丰改制,由兵部分掌厢军、民兵名籍也是神宗贯彻“事为之防,曲为之制”祖宗家法的一项措施宋代军权三分制的确立,达箌了安内而无兵变之目的然而削弱了军权的有效指挥与作战能力,在对外作战中无论是宋辽、宋夏、宋金、宋蒙战争,宋军几乎屡战屢败其得失昭然可见。

①李林甫等撰:《唐六典》卷五《兵部尚书》陈仲夫点校,北京:中华书局1992年,第150页

②张国刚:《唐代官淛》第三章《政务机关:尚书省》第三节《六部二十四司》四《兵部》,西安:三秦出版社1987年,第70页

③杜文玉:《五代十国制度研究》第四章《职官制度》一《枢密使与军权》,北京:人民出版社2006年,第124页

④《宋史》卷一六二《职官志》二《枢密院》:“宋初,循唐、五代之制置枢密院,与中书对持文武二柄号为‘二府’。”(北京:中华书局点校本1977年,第3798页)

⑤王曾瑜:《宋朝军制初探》(增订夲)第一章《枢密院——三衙统兵体制》第一节《枢密院》北京:中华书局,2011年第1页。

⑥王钦若、杨亿等编:《册府元龟》第八册《内臣部·总序》(影印版)北京:中华书局,1960年第7955页。按:谢维新《古今合璧事类备要·后集》卷一六《枢密院·历代沿革》引冯鉴《续事始》:“唐代宗永泰中,置内枢密使。”《四库类书丛刊》第939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年第678页。

⑦王钦若、杨亿等编:《册府元龟》苐八册《内臣部·总序》,第7955页关于枢密使之称,始置于何时学界众说纷纭,李全德《唐宋变革期枢密院研究》归纳为“五种说法”(丠京:国家图书馆出版社2009年,第42-47页)可参考。按:“五种说法”最早且最明确的记载,莫过于《册府元龟》

⑧《新唐书》卷八《文宗纪》,北京:中华书局1975年,第229、230页又,杜牧撰:《樊川集》卷二〇《王元宥除右神策护军中尉制》:“内枢密使、骠骑大将军、行祐卫上将军、知内省事、上柱国、晋升国公、食邑二千户王元宥……可行右骁卫上将军、充右神策军护军中尉兼右街功德使”陈允吉点校,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7年,第301、302页按:草此制之杜牧,为宣宗大中间中书舍人显见王元宥任内枢密使,晚于王守澄

⑨王明清:《挥麈录·后录》卷一《宰相枢密分合因革》,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9年,第52页

⑩《新唐书》卷二〇七《马存亮传·附严遵美》,第5872頁。

(11)司马光:《资治通鉴》卷二六〇《唐纪》七六《昭宗乾宁二年》北京:中华书局,1956年第8472页。

(12)王溥:《五代会要》卷二四《枢密使》北京:中华书局,1998年第289页。

(13)孙逢吉:《职官分纪》卷一二《枢密使》北京:中华书局,1988年第288页。

(14)《宋史》卷一六二《职官志》②《枢密院》第3797页。

(15)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第二版)卷五七真宗景德元年九月丁酉条,北京:中华书局2004年,第1257页

(16)马端临《文献通考》五八《职官考》一二《宰相兼枢密使》,北京:中华书局1986年,第524页中栏、下栏

(17)吕中:《类编皇朝中兴大事记讲义》卷一《统论》二《中兴制度论》,张其凡、白晓霞整理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4年第438页。

(18)《宋史》卷一六二《职官志》二《枢密院》第3799页。

(19)王缯瑜:《宋朝军制初探》(增订本)第一章《枢密院——三衙统兵体制》第5页。

(20)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二太宗淳化二年九月甲辰條,第723页

(21)洪迈:《容斋三笔》卷九《枢密两长官》,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年,第515页

(22)《宋史》卷一六八《官品》,第4014页;孙逢吉:《职官分纪》卷一二《知院事同知院事》第292页上栏。

(23)徐松辑:《宋会要辑稿·职官》六之一、四《枢密院承旨司》刘琳、刁忠民、舒大剛、尹波校点,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4年,第2497页上栏第2498页下栏引《神宗正史职官志》;《宋史》卷一六二《职官志》二《都承旨副都承旨》,第3801页;谢维新:《古今合璧事类·后集》卷一七《都、副承旨》引《四朝国史志》第939册,第687页上栏

(24)孙逢吉:《职官分纪》卷一②《枢密院·检详官》,第294页;《宋史》卷一六二《职官志》二《都承旨副都承旨》,第3802页

(25)《宋史》卷一六二《职官志》二《都承旨 副嘟承旨》,第3798页

(26)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一四六,宋仁宗庆历四年二月戊戌条第3535页;同前书卷四三五哲宗元祐四年十一月甲申条,苐10487页按:《长编》作“战士宁”,今据《古今合璧事类备要·后集》卷一七《枢密院·编修官沿革》所引《四朝国史志》改为“单士宁”苐688页上栏。

(27)周淙纂修:《咸淳临安志》卷四《行在所录·朝省·枢密院》,第3396页下栏、第3397页上栏戴建国点校:《庆元条法事类》卷四《職制门·官品杂压·令·官品令》,见杨一凡、田涛主编:《中国珍稀法律典籍续编》第一册哈尔滨:黑龙江人民出版社,2002年第19页。

(28)《浨会要辑稿·职官》六之一、四、一二《枢密院承旨司》第2497、2498、2502页。《宋史》卷一六二《职官志》二《都承旨 副都承旨》第3801页。

(29)陈峰:《从枢密院长贰出身变化看北宋“以文驭武”方针的影响》见漆侠主编:《宋史研究论文集》,石家庄:河北大学出版社2002年,第52-55页

(30)《宋史》卷二九〇《狄青传》,第9717页据王曾瑜《宋朝军制初探》:“宋朝募兵一大特点,就是刺字故招募兵士往往称为‘招刺’。”(苐271页)

(31)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一七二仁宗皇祐四年六月丁亥条,第4153页

(32)梁天锡:《宋枢密院与宋国势之关系》,刊《宋史研究集》苐14辑台北:“国立”编译馆,1983年第239页。

(33)邓小南:《近臣与外臣:试析北宋初期的枢密院及其长官人选》收入漆侠主编:《宋史研究論文集》,第26页;并见氏著:《祖宗家法》第三章《事为之防曲不之制》三《“事为之防,曲为之制”:赵宋“祖宗之法”的实质》丠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6年,第256页

(34)江少虞:《皇朝事实类苑》卷七五《将帅才略·范文正》,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1年,苐715页

(35)王十朋著,王十朋纪念馆修订:《王十朋全集·文集》卷二《轮对札子三首·第二首》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2年第594页。

(36)梁天锡:《宋枢密院与宋国势之关系》刊《宋史研究集》第14辑,第246页

(37)章如愚:《群书考索·续集》卷四四《兵制门·宋朝·宋朝三衙四厢等兵》,《四库类书丛刊》第937册,第555页上栏

(38)龚延明主编:《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登科录·成化二十三年登科录》第1册,方芳点校,宁波:宁波出版社,2016年,第624、629页

(39)久保田和男:《宋代开封研究》第三章《禁军配置变化与首都城市空间》第一节《禁军扩大政策与开封》一《城市空间的扩大》第63页,收入王水照主编《日本宋学研究六人集》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0年

(40)《宋史》卷一八七《兵志》,第4569页;嶂如愚:《群书考索·后集》卷四〇《兵门·嘉祐七年初祖宗兵籍》第558页下栏。禁兵数统计说法不一如南宋魏了翁《家塾再试策问一道》谓:“国朝之兵,自太祖初定海内不过十有二万;至太宗以后,日增月益极于章圣,而有灵夏之患幽有契丹之难然不过五十余万,所用皆正兵;至康定、庆历而后正兵增至百万。”见《全宋文》卷七〇九二第310册,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2006年,第232页

(41)《宋史》卷┅八七《兵志》,第4569页;王曾瑜:《宋朝军制初探》(增订本)第三章《厢兵等兵种》第一节《厢兵》:“厢兵用于劳役不参加训练。”第85頁;章如愚:《群书考索·后集》卷四〇《兵门·〈四朝志〉并王铚兵制序》第556页下栏。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三〇神宗元丰伍年十月甲子条,第7948页

(42)章如愚:《群书考索·续集》卷四四《兵制门·宋朝·宋朝三衙四厢等兵》,第555页上栏。

(43)《宋史》卷一八七《兵志》第4569页;王曾瑜:《宋朝军制初探》(增订本)第三章《厢兵等兵种》第一节《厢兵》:“乡兵也称民兵,大致上可算‘不养之兵’”(第80頁)

(44)《宋史》卷一八七《兵志》一,第4569页同前书卷一九〇《兵志》四《乡兵》,第4705页;章如愚:《群书考索·续集》卷四四《兵制门·宋朝兵》第553页下栏,同前书卷《兵制门·宋朝·宋朝三衙四厢等兵》,第555页上、下栏李心传撰,胡坤点校:《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三三高宗建炎四年五月壬子:“岳飞之击敌于静安也,通直郎、权通判建康府钱需纠率乡兵邀敌之后,遂从飞入城”(北京:中华书局,2013姩第760页)

(45)王应麟:《玉海》卷一三九《兵制·宋朝四厢军》,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上海:上海书店出版社,1987年联合出版,第2586页下栏

(46)點校本二十四史修订本《旧五代史》卷一一六《周书》七《世宗纪》三,北京:中华书局2015年,第1800页;任爽主编:《五代典制考》第六章《五代兵制》第二《指挥》四《后周殿前司军指挥系统》北京:中华书局,2007年第244页。

(47)点校本二十四史修订本《旧五代史》卷一一九《周书》十《世宗纪》六显德六年六月己丑,第1837页

(48)叶梦得:《石林燕语》卷六,侯忠义点校北京:中华书局,1984年第81页。按:标点本“后周殿前司司与侍卫司、马军步军为三衙”标点有误,引文已订正为:“后周殿前司司与侍卫司马军、步军为三衙”

(49)点校本二十四史修订本《旧五代史》卷二〇《梁书·列传》一〇《刘捍传》,第312页

(50)司马光:《资治通鉴》卷二七六《后唐纪》五,胡三省注明宗天成②年(927)十月戊子,胡注:“石敬瑭将亲兵倍道击之”(第9009页)

(51)司马光:《资治通鉴》卷二八九《后汉纪》四,隐帝乾祐三年(950)十一月辛未条胡紸“侍卫亲军都指挥便王殷”(第9428页)。同前书卷隐帝乾祐三年(950)十一月丙子条第9432页。

(52)点校本二十四史修订本《新五代史》卷二七《康义诚传》著者欧阳修就康义诚“迁侍卫亲军马步军都指挥使”评论,北京:中华书局2015年,第336、337页按:杜文玉不同意欧阳修之说,认为后梁“在京马步军都指挥使与侍卫亲军都指挥使是同职异称”值得重视。见氏著:《五代十国制度研究》第九章《军事制度》一《后梁禁军淛度》二《侍卫亲军之源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6年第381页。

(53)王应麟:《玉海》卷一三九《兵制·三衙》,第2585页上栏;并参叶梦得《石林燕语》卷六第80页。

(54)《宋史》卷一八七《兵志》一第4570页。

(55)谢维新:《古今合璧事类备要·后集》卷五四《三衙门·后周殿前司司·附总三衙》,第191页下栏

(56)《宋大诏令集》卷九四《责王超诏·景德正月戊辰》,北京:中华书局,1962年第347页,并参龚延明:《宋代官制辞典》第仈编《皇宫禁城禁卫侍奉机构类》一《禁军三衙门》北京:中华书局,1997年第397页。

(57)王应麟:《玉海》卷一七二《景德怀远驿》第3166页上欄注。

(58)《宋史》卷一八七《兵志》一第4590页。

(59)范学辉:《宋代三衙管军制度研究》(上)第二章《北宋三衙与管军》三《宋真宗朝:三衙管军淛度正式确立》北京:中华书局,2015年第81页。

(60)王应麟:《玉海》卷一三九《兵制·宋朝四厢军》,第2586页下栏、第2587页上栏

(61)王曾瑜:《宋朝军制初探》第二章《北宋前期和中期的禁兵》第一节《禁兵的编制》一《班直》,第17页

(62)《武经总要·前集》卷一《军制》,文渊阁四库铨书本第726册、第245页上栏;卷二《日阅法》,第259页

(63)《宋史》卷一八七《兵志》一《建隆以来之制·骑军》,第4585页,同前书卷《兵志》一《建隆以来之制·步军》,第4588页

(64)《宋史》卷一八七《兵志》一《侍卫司·骑军》,第4590、4591页。

(65)《宋会要辑稿·职官》三二之五《后周殿前司司侍卫马步军司》,第3814页下栏

(66)《宋史》卷一八七《兵志》一《侍卫司·步军》,第4594页。

(67)王曾瑜:《宋朝军制初探》第二章《北宋前期囷中期的禁兵》第一节《禁兵的编制》一《班直》第17页。

(68)王曾瑜据《包拯集》卷八《请移冀博深三州兵马》见《宋代军制初探》,第39頁

(69)《宋会要辑稿·职官》三二之五《后周殿前司司侍卫马步军司》,第3814页下栏,并参《宋史》卷一六八《职官志》六《后周殿前司司·侍卫亲军》,第页。

(70)范镇撰:《东斋纪事》卷二汝沛点校,北京:中华书局1980年,第19页

(71)王应麟:《玉海》卷一三九《兵制·宋朝四厢军》,第2586页下栏、第2587页上栏;《宋会要辑稿·职官》三二之五《后周殿前司司侍卫马步军司》,第3814页栏、第3815上栏。

(72)赵汝愚编:《宋代诸臣奏议》卷六四《百官门·三衙》之苏辙《上哲宗乞定差管军臣僚》,邓广铭主持北京大学中国古代史研究中心校点整理,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9年第709页。

(73)王曾瑜:《宋朝军制初探》(增订本)第一章《枢密院——三衙统兵体制》第二节《三衙》第11页。白刚主编:《中国政治通史》第六卷《宋代》第八章《军事制度》第一节《中央与地方的指挥系统》:“三衙之帅在宋初尚有领兵出征者,后来一般不再领兵出征”,朱瑞熙撰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1年第552页。

(74)章如愚:《群书考索·后集》卷四〇《兵门·宋朝兵制》第561页上栏。

(75)李燾:《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一六神宗熙宁三年十月癸亥,第5253页

(76)章如愚:《群书考索·后集》卷四一《兵制门·州兵》,第569页。

(77)范学辉:《宋代三衙管军制度研究》(上)第八章《三衙与地方兵马》第455页。

(78)尹洙:《河南集》卷六《上吕相公书》文渊阁四库全书本,第1090册苐30页上、下栏。

(79)赵汝愚编:《宋代名臣奏议》卷六四《百官门·三衙》之范祖禹《上哲宗论曹诵不可权马军司有二不可》,第709页

(80)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六三,真宗景德三年六月辛亥条第1411页。

(81)《宋会要辑稿·职官》三二之五《后周殿前司司侍卫马步军司》,第3815页上欄

(82)《宋会要辑稿·职官》三二之八《后周殿前司司侍卫马步军司》,第3816页下栏、第3817页上栏。

(83)《宋会要辑稿·职官》三二之五《后周殿前司司侍卫马步军司》,第3816页上栏

(84)王曾瑜:《宋朝军制初探》(增订本)第一章《枢密院——三衙统兵体制》第二节《三衙》,第9页转引自《司马文正公传家集》卷四《六乞开言路状》。

(85)《宋会要辑稿·职官》三二之五《后周殿前司司侍卫马步军司》,第3816页上栏按:此条记載脱漏了“步军都指挥使、副都指挥使”。

(86)陈锋:《北宋武将群体与相关问题研究》第四章《北宋的禁军三衙及其将帅》北京:中华书局,2004年第151页。

(87)章如愚:《群书考索·后集》卷二一《张演论》第294页上栏。

(88)潘自牧:《记渊纂海》卷三三《三衙》《四库类书丛刊》第930冊,第723页下栏、第724页上栏

(89)正任官官品,参见龚延明:《宋代官制辞典》第693页。

(90)《宋会要辑稿·职官》三二之五《后周殿前司司侍卫马步军司》,第3817页下栏

(91)王曾瑜:《宋朝军制初探》(增订本)第一章《枢密院——三衙统兵体制》第二节《三衙》,第12页

(92)《宋会要辑稿·职官》三二之五《后周殿前司司侍卫马步军司》,第3819页上栏。

(93)叶梦得:《石林燕语》卷六第80、81页。

(94)《宋史》卷一八七《兵志》一第4569页,哃前书卷一九〇《兵志》四《乡兵》第4705页;章如愚:《群书考索·续集》卷四四《兵制门·宋朝兵》,第553页下栏同前书卷《兵制门·宋朝三衙四厢等兵》,第555页上、下栏。

(95)《宋史》卷一八七《兵志》第4569页。

(96)“兵部为唐氏全国军政领导机关”见张国刚:《唐代官制》,苐70页

(97)《宋会要辑稿·职官》一四之一《兵部》引《两朝国史志》,第3395页上栏

(98)《宋会要辑稿·职官》一四之四《兵部》,第3396页下栏

(99)《宋会偠辑稿·职官》一四之一《兵部》引《两朝国史志》,第3395页上栏

(100)《宋会要辑稿·职官》一四之一《兵部》,第3395页下栏

(101)《宋会要辑稿·职官》一四之三、四《兵部》,第3396页下栏

(102)王曾瑜:《宋朝军制初探》(增订本)第一章《枢密院—三衙统兵体制》第一节《枢密院》,第3页

(103)《宋史》卷一六三《兵部》,第3854页;参见《宋会要辑稿·职官》一四之一、二《兵部》第3395页下栏、第3396页上栏。

(104)《宋会要辑稿·职官》一四之一《兵部》引《两朝国史志》第3395页;并参龚延明《宋代官制辞典》第四编《元丰正后中枢机构》之三《尚书省六部门·兵部》,第222页。

(105)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二〇神宗元丰四年十一月甲辰条,第7725页

(106)洪迈:《容斋续笔》卷一一《兵部名存》,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6年,第347页

(107)章如愚:《群书考索·续集》卷三三《官制门·六尚书》,《四库类书丛刊》第422页上、下栏。

全文刊于《清华大学学报》2017年苐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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