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科目二,科目三能预约几次的問题经常碰到网友问答下面小编给大家详细说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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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督促驾校提高培训质量合理利用考试资源,防止出现“以考代训”的现象《机動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23号)规定:
一是三个科目按顺序分别预约考试,每个科目预约后可以考试一次、补考一次不参加補考或者补考仍不合格的,应当重新预约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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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驾驶技能准考证明有效期内,科目二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的预约次数各不得超過五次(即:各有十次考试机会)第五次预约考试仍不合格的,已考试合格的其他科目成绩作废学员需要重新从科目一开始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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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科目一和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没有预约次数的限制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必须在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合格后才能参加,考试不合格嘚可以直接申请补考,之前已通过的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合格成绩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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