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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税总: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綜合所得年度汇算常见问题集锦及百问百答

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常见问题集锦

一、 年度汇算的涵义、范围和准备

)、办税服務厅、邮寄等方式申报

18.符合什么条件可以用简易方式申报?

答:年度综合所得收入额不超过 6 万且无境外所得的可以使用简易方式申报。

19.简易方式申报的都报什么项目

答:简易申报只需申报基本信息和应退税额。

20.简易申报的收入额怎么计算

答:工资薪金所得收入额=铨部工资薪金税前收入

劳务报酬所得收入额=全部劳务报酬税前收入×(1-20%)

稿酬所得收入额=全部稿酬税前收入×(1-20%)×70%

特许权使用费所嘚收入额=全部特许权使用费税前收入×(1-20%)

21.我收入额低于 6 万元,但有境外所得能不能使用简易方式申报?

答:不能取得境外所得的個人,需要使用《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B 表)》和《境外所得个人所得税抵免明细表》办理申报

22.我收入额低于 6 万元,能不能進行标准申报

23.是不是所有申报都能通过网络办理?

答:不是取得境外所得的,暂时无法通过网络方式办理申报

24.我不会申报,税务机關能提供哪些帮助

答:提供操作手册、办税指引等参考资料,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 APP、网页端提供申报引导通过 12366 纳税服务热线等渠道提供涉税咨询。

对于因年长、行动不便等独立完成年度汇算存在特殊困难的纳税人提出申请,税务机关可提供个性化年度汇算服务

25.扣缴單位代办申报的,我是不是要跟单位确认何时确认?

答:是的2019 年度综合所得的年度汇算,您需在 2020年 4 月 30 日前与单位完成确认您需要告知单位您有代办需求、补充完整除本单位以外的收入及扣除信息;如果需要退税的还需告知单位您的退税银行账户,需要补税的还需与单位确定补税方式等

26.扣缴单位代办年度汇算申报并申请退税,能否将预缴税款为什么不能跨月退到单位账户

答:不能。为了保证纳税人嘚资金安全按照国库管理的有关规定需退至纳税人本人账户。

27.我选择扣缴单位代办年度汇算申报的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怎么办?

答:您选择由扣缴单位代办年度汇算同时有符合条件的大病医疗支出,您可在手机上填报大病医疗支出相关信息并指定扣缴单位办理即可

28.扣缴单位为本单位职工代办年度汇算申报的,能否补税和退税互抵后办理退补税

答:不能。但对年度汇算补税的可以统一由扣缴单位代为办理;年度汇算退税的,则需填报纳税人本人的银行账户预缴税款为什么不能跨月将退至个人账户。

29.我在单位外面有收入如果峩选择由单位代办年度汇算的,需要把本单位外的与年度汇算相关的收入、费用、扣除信息报给单位吗

30.通过网络进行申报有什么好处?

答:(1)方便快捷办理年度汇算税务机关按一定规则提供了相关申报数据的预填服务;申报过程中也会有相应的提示提醒。

(2)根据申報情况自动计算应退(补)预缴税款为什么不能跨月帮助您准确完成申报。

(3)查询退税进度且获得退税时间较其他申报渠道更短。

(4)提供多种缴税方式(网上银行、第三方支付等)

(5)随时查询本人的收入纳税情况等信息。

31.我可以通过什么渠道下载官方个人所得稅 APP

答:您可以登录国家税务总局官方网站,在网站右上角选择“个税 APP”通过扫码进行下载。您也可以在各大官方手机应用商城下载

32.峩想通过办税服务厅窗口进行申报,请问是在任意办税服务厅都可以吗

答:您需要在您主管税务机关的办税服务厅进行申报。

33.我到办税垺务厅申报需要携带什么资料

答:需要您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以及与年度汇算申报表和相关资料。

34.邮寄申报要寄送到什么地方

答:您填报好申报表及相关资料信息后,根据自己实际情况寄送至相应地址:

(1)有任职受雇单位的需将申报表寄送至任职受雇单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公告指定的税务机关;

(2)没有任职受雇单位的,寄送至户籍或者经常居住地所在省(自治区、矗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公告指定的税务机关

35.哪种申报渠道办理最便捷,退税最快

答:一般而言,通过网络方式办理年度汇算申報最为便捷退税相对较快。

36.哪种申报渠道最安全

答:不管纳税人采用何种渠道申报,税务机关都会依法保护纳税人的个人信息和隐私

37.听说税务机关可以提供预填申报数据服务,哪个渠道可以看到

答:您通过个人所得税 APP 和自然人电子税务局办理年度汇算申报时,可以體验该项服务

38.税务机关帮我预填了申报数据我是不是就不用申报了?

答:不是预填申报数据,只是税务机关提供的一项服务不能替玳您的申报义务。

39.是不是直接确认税务局预填的申报数据就可以了

答:不是。税务机关预填的申报数据是为了方便纳税人,事先根据扣缴单位申报的数据等按一定规则填写的但可能与纳税人的实际情况存在一定出入,还需要纳税人据实对预填的信息进行确认、补充或唍善

40.是不是直接确认申报税务机关预填的数据,错了也不用承担法律责任

答:不是。预填申报数据仅是税务机关提供的一项便民服务措施纳税人依然需要对申报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因此您需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对预填数据进行确认、补充完善。

41.通過网络方式办理简易申报的提供预填服务吗?

42.我用手机选择预填服务办申报时为什么我有劳务报酬但相应栏次却显示“0”?

答:大多數人的劳务报酬和稿酬收入比较零散来源不固定。为便于纳税人更好地理清并确认自己的收入您需要点击劳务报酬或稿酬后,通过【噺增】查询导入并确认本人实际取得的相关收入

43.我的综合所得年收入额超过 6 万元。我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是怎么预填的?

答:对综合所嘚(含一次性奖金)年收入额超过 6 万元的纳税人税务机关预填的申报数据中,不包括单独计税的全年一次性奖金如纳税人选择将其并叺综合所得计税,需在工资薪金栏次通过“奖金计税方式选择”将其并入

44.标准申报时,除了预填的收入以外还有其他收入,是不是就鈈能使用预填功能了

答:可以使用。您只需在预填数据的基础上将其他收入在对应的所得项目处,通过新增补充完整

45.我今年刚毕业,实际工作月份数不满 12 个月基本减除费用的标准是多少?

答:根据税法规定综合所得基本减除费用的标准为 6万元/年。

46.大病医疗的相关數额怎么填有地方可以查询吗?

答:可以医疗保障部门会向纳税人提供在医疗保障信息系统记录的本人年度医药费用信息查询服务。您可通过手机下载“国家医保服务平台”注册后通过首页的“个人所得税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模块查询。建议您日常也保存好相关票据备查

47.标准申报的问答版和 A 表有什么区别?

答:申报内容和效果一样只是展现形式不同。A 表适合有一定税收知识基础的纳税人问答版适合对税收专业知识不太了解的纳税人。

48.是不是既要报送 A 表又要报送问答表?

答:不是两个申报表只是展现形式不同,您只需选擇其一报送即可

49.我通过网络方式(邮寄方式、办税服务厅)进行申报,如何查看申报受理状态

答:您可以登录手机个人所得税 APP 、自然囚电子税务局,查询了解您的汇算清缴办理进度

【手机个人所得税 APP】

(1)首页【我要查询】-【申报信息查询】-【申报查询】进行查询。

(2)底部菜单【服务】-【申报信息查询】-【申报查询】

可通过首页-【常用业务】-【申报查询】;顶部菜单【我要查询】-【申报查询(更正/莋废申报)】进行查询

50.我通过邮寄申报的,受理申报的是邮寄地还是我的主管税务机关

答:邮寄地税务机关受理您的申报并负责录入系统,后续审核等管理服务事项则由您的主管税务机关负责。如您的申报在受理后有任何问题请联系主管税务机关。

51.取得境外所得办悝申报时适用综合所得年收入 12万元以下或者补税金额不超过 400 元的免予汇算政策吗?

四、 年度汇算退税与补税

52.年度汇算退税是否必须用本囚账户

答:为了保障您的资金安全,您需要使用本人账户办理退税

53.什么是符合条件的银行账户?

答:符合条件的银行账户须具备以下條件:

(1)银行账户需为纳税人本人的银行开户;

(2)为了避免退税不成功建议您填报 I 类账户,具体可以通过网上银行或直接向开户银荇查询;

(3)收到退税前请保持银行账户状态正常。如果您的银行账户处于注销、挂失、未激活、收支有限额、冻结等状态均可能影響您收到退税。

54.退税申请提交后能否看到业务办理状态

答:可以。提交申请成功后您可以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 APP 或者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查看业务办理状态。对审核不通过或者退库失败的系统会提示您原因或解决方法。

55.退税成功后是否有提示

答:手机 APP 或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有提示。最终提示状态为“*年*月*日国库处理完成请关注退税到账情况”。

56.退税进度显示“提交申请成功”是什么意思

答:表示您的退税申请已经提交成功。

57.退税进度显示“税务审核中”是什么意思

答:此时,税务机关正在对您的退税申请进行审核请您耐心等待。

58.退税进度显示“税务审核不通过”我该怎么办?

答:税务审核不通过的原因有多种您需要对您的申报数据进行重新检查、确认。您可通过您原申报渠道查询不通过原因特定情况下税务机关也会与您联系,请您补充提供相关收入或者扣除的佐证资料需要特别说明的是,税务机关不会在短信或者非官方软件中请您为了退税提供银行账户等信息如有疑问及时与税务机关联系或者拨打 12366 纳税服务热线。

59.退税進度中显示“国库处理中”是什么意思

答:表示税务机关已经将您的退税申请提交国库部门,国库部门正在按规定处理中

60.退税进度显礻“国库退库失败”,我该怎么办

答:一般情况下,国库退库失败多与您填报的银行账户有关请关注您申请退税的银行账户是否为本囚账户,该账户是否处于注销、挂失、冻结、未激活、收支有限额等状态如果遇到该种情况,需重新填报您本人符合条件的银行账户并提交退税申请

61.我申请退税失败了该怎么办?

答:您修正相应信息后可再次申请退税。

62.如果需要补税有哪些缴税方式?

答:可以通过網上银行、第三方支付、办税服务厅 POS机刷卡等方式缴税

63.我可以放弃退税吗?

答:申请退税是您的权利您可以放弃退税。

64.选择放弃退税後可以再次申请退税吗?

答:可以但您需在税收征管法规定的期限内重新申请退税,同时遵守税收征管法的相关规定

65.什么情况下会導致退税审核不通过或者退税失败?

答:如果存在以下情形之一可能导致退税审核不通过或者退税失败:

(1)您的身份信息不正确;

(2)您提交的银行账户信息不正确或者无效,导致预缴税款为什么不能跨月无法退还;

(3)您的申报数据存在错误或者疑点;

(4)税务机关審核时发现有需要向您进一步核实了解的情况但您未提供联系方式或者提供的联系方式不正确,无法与您联系;

(5)税务机关向您核实囿关年度汇算申报信息您尚未确认或说明。

66.采用由扣缴义务人代为年度汇算的如何补税

答:如果您选择由扣缴义务人代为办理年度汇算申报并需要补税的,您可以与扣缴义务人协商一致后将预缴税款为什么不能跨月交由扣缴义务人由其一并代您缴税,也可以由扣缴义務人申报后您自行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 APP、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缴税。

67.如何确定我补税成功

答:系统会生成缴税凭证。您可以通过手机个囚所得税APP、自然人电子税务局、办税服务厅查询您的缴税情况

68.我采用邮寄方式申报且需要补税,如何补税

答:您可以通过手机个人所嘚税 APP 或自然人电子税务局补税(支持网上银行和第三方支付等缴税方式),也可以到办税服务厅 POS 机刷卡缴税

69.我年度汇算需补税但符合免予申报条件,还用补税么

答:如您符合免予汇算申报的条件,无须申报也无须补税

70.我有几种方式登录手机个人所得税 APP?

答:您可以使鼡身份证件号码、手机号等配合密码登录个人所得税 APP。登录后可以在“个人中心-安全中心”功能中开启指纹登录。

71.我输错密码账号被鎖定了怎么办

答:您可以等锁定期结束后再登录,也可以通过【找回密码】进行操作

72.手机个人所得税 APP 如何查询我的收入纳税明细?

答:您可以在首页进入“我要查询”模块在“申报信息查询”内选择“收入纳税明细查询”即可。

73.手机个人所得税 APP 申报时填写了专项附加扣除为什么申报表中不显示?

答:请您查看并确认您填报专项附加扣除时选择的“扣除年度”是否为 2019 年

74.我通过单位在预扣预缴时享受叻专项附加扣除,在年度汇算申报时需新增扣除的是需要通过单位新增还是可以在手机 APP 或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由本人直接新增?

答:您可鉯在手机个人所得税 APP 或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直接新增可享受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75.怎么知道绑定的银行卡是否符合标准?

答:系统会对银行鉲进行账户核验银行卡核验后,会在银行账号后面标记核验状态核验不通过的,还会向您发送消息提示您只需等待核验结果即可。

76.峩提交退税申请后可以作废申报么

答:在税务机关终审前可以作废申报。如果税务机关审核通过已经提交国库部门的需在前次申报基礎上办理更正申报。

77.我提交退税申请后税务审核通过了但又发现申报错误,怎么办

答:税务机关审核通过已经提交国库部门的,不能莋废申报但可以在前次申报基础上办理更正申报。

78.我在手机 APP 进行申报过程中误操作修改了部分收入扣除信息,怎么恢复到原来的样子

答:您可以在申报界面右上方选择“重置申报”即可。

79.单位预扣预缴时扣除的捐赠年度汇算时在 APP 里为什么不显示?

答:需要您在“收叺和税前扣除”栏目“准予扣除的捐赠额”项下填报详细信息

80.手机 APP 的消息中心在哪里?

答:在首页右上角有“扫一扫”功能和“消息中惢”功能点击“消息中心”即可进入。当有新消息时图标上会有红点提示,请注意查看

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政策百问百答

1. 哪些所得项目是综合所得?

答:综合所得具体包括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需要年度汇算的,应于次年 3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办理年度汇算

2. 综合所得适用的税率是什么?

答: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3. 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应纳税所得额如何确定

答: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4. 新个税法下年度汇算时,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如哬计算收入额

答: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

5. 居民个人 2019 年的综合所得如何进行年度汇算?

答:居民个人 2019 年度综合所得收入超过 12 万元且需要补税金额超过 400 元的或者 2019 姩度已预缴税额大于年度应纳税额且申请退税的,需要办理年度汇算即 2019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所得的收入额,减除费用 6 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和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后适用综合所嘚个人所得税税率并减去速算扣除数,计算本年度最终应纳税额再减去 2019 年度已预缴税额,得出本年度应退或应补税额向税务机关申报並办理退税或补税。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2019 年度汇算应退或应补税额=[(综合所得收入额-60000 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捐赠)×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2019 年已预缴税额

已预缴的所得税额 7608(元)

6. 什么是居民个人和非居民个人

答:居民个人是指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

非居民个人是指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不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

7. 非居民个人需要进行综合所得年度汇算吗?

答:非居囻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缴预缴稅款为什么不能跨月不办理年度汇算。

8.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个人的“住所”是如何判定的

答:税法上所称“住所”是一个特定概念,不等同于实物意义上的住房按照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条规定,在境内有住所的个人是指因户籍、家庭、经济利益关系而在境内习慣性居住的个人。习惯性居住是判定纳税人是居民个人还是非居民个人的一个法律意义上的标准并不是指实际的居住地或者在某一个特萣时期内的居住地。对于因学习、工作、探亲、旅游等原因而在境外居住在这些原因消除后仍然回到中国境内居住的个人,则中国为该納税人的习惯性居住地即该个人属于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对于境外个人仅因学习、工作、探亲、旅游等原因而在中国境内居住待上述原因消除后该境外个人仍然回到境外居住的,其习惯性居住地不在境内即使该境外个人在境内购买住房,也不会被认定为境内有住所的個人

9. 无住所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需要进行年度汇算吗?

答:无住所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年度终了后,应将年度工资薪金收入额、勞务报酬收入额、稿酬收入额、特许权使用费收入额汇总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需要办理年度汇算的依法办理年度汇算。

10. 无住所居民個人预缴税款为什么不能跨月如何计算

答:无住所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年度终了后应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预缴税款为什么不能跨月;需要办理年度汇算的按照规定办理年度汇算,年度综合所得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如下:

年度综合所得应纳税额=(年度工资薪金收入额+年度劳务报酬收入额+年度稿酬收入额+年度特许权使用费收入额减除费用-专项扣除-專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捐赠)×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无住所居民个人为外籍个人的2022 年 1 月 1 日前计算工资薪金收入额时,已经按規定减除住房补贴、子女教育费、语言训练费等八项津补贴的不能同时享受专项附加扣除。

11. 什么是工资薪金所得

答: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为工资、薪金所得

12. 演员参与本單位组织的演出取得的报酬是否属于工资薪金?

答:对电影制片厂导演、演职人员参加本单位的影视拍摄所取得的报酬属于工资薪金,應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13. 个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取得的收入是否属于工资薪金?

答:个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且不在公司任职、受雇取得的董事费、监事费,属于劳务报酬应按“劳务报酬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在公司(包括关联公司)任职、受雇,同时兼任董事、监事的属于工资薪金,应将董事费、监事费与个人工资收入合并统一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14. 单位为职工个人购买商业健康保险是否属于工资薪金

答:单位统一为员工购买符合规定的税收优惠型商业健康保险产品嘚支出,应计入员工个人工资薪金视同个人购买,允许在当年(月)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税前扣除扣除限额为 2400 元/年(200 元/月)。

15. 单位以误餐补助名义发给职工的补贴、津贴是否属于工资薪金?

答:按规定不征税的误餐补助是指按财政部门规定,个人因公在城区、郊区工作不能在工作单位或返回就餐,确实需要在外就餐的根据实际误餐顿数,按规定的标准领取的误餐费除上述情形外,单位以誤餐补助名义发给职工的补贴、津贴属于工资薪金,应当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16. 超比例缴付的“三险一金”是否要並入当期工资薪金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答:单位超过规定比例和标准为个人缴付“三险一金”的超过部分应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17. 扣缴义务人或纳税人自行申报全年一次性奖金个人所得税时,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是否可以选择并入综合所嘚或不并入综合所得税计算?

答: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 号)规定的,在 2021年 12 月 31 日前可以选择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 12 个月得到的數额按照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月度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也可以选择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纳税。

(1)如选择全年一次性奖 48000 元单独计算:

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40(元)

适用税率 10%速算扣除数 210。

全年一次性奖应纳个人所得税=40=4590(元)

全年应纳个人所得税:70(元)

(2)如選择全年一次性奖 48000 元并入 2019 年综合所得计算纳税:

18. 中央企业负责人取得年度绩效薪金延期兑现收入和任期奖励需要并入综合所得进行年度彙算吗?

答:中央企业负责人取得年度绩效薪金延期兑现收入和任期奖励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央企业负责人年度绩效薪金延期兑現收入和任期奖励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7〕118 号)规定的,在 2021 年 12 月 31日前可以选择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也可以选择并入當年综合所得进行年度汇算

选择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的,以该笔收入除以 12 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以下简稱月度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年度绩效薪金延期兑现收入和任期奖励×月度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19. 单位向个人低价售房应如何计算个人所得税需要进行年度汇算吗?

答:单位按低于购置或建造成本价格出售住房给職工职工因此而少支出的差价部分,符合规定的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不需要进行年度汇算以差价收入除以 12 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朤度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职工实际支付的购房价款低于该房屋的购置或建造成本價格的差额×月度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20. 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如何计税要并入综合所得吗?

答: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 3 倍数额以内嘚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 3 倍数额的部分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

21. 个人办理内部退养手续后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的一次性收入该如何计税

答:个人办理内部退养手续从原任职单位取得一次性补贴收入,不需纳入综合所得进行年度汇算计税时,按照办理内部退养手续后至法定离退休年龄之间的所属月份进行平均后的商数先与当月工资合并查找税率、计算税额,再減除当月工资收入应缴的税额即为该项补贴收入应纳税额。

发放一次性补贴收入当月取得的工资收入仍需要并入综合所得计算缴税。茬年终汇算时正常按照税法规定扣除基本减除费用。

举例:李海 2019 年每月取得工资 7000 元2019 年 5 月李海办理了内部退养手续,从单位取得了一次性内部退养收入 10 万元李海离正式退休时间还有 20 个月,假定李海 2019年度没有其他综合所得可享受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如何计算李海应繳纳的个人所得税

2.5000 元与当月工资 7000 元合并,减除当月费用扣除标准 5000 元以其余额为基数确定使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应适用税率 10%速算扣除数210;

内部退养应缴纳的预缴税款为什么不能跨月为 0 元

4.李海 2019 年度取得内部退养一次性收入不并入当月外,其他月份另行累计预扣预繳预缴税款为什么不能跨月(0×12-1000×12)×3%=360 元

22. 提前退休一次性收入个人所得税如何计算需要进行年度汇算吗?

答:个人办理提前退休手续而取得的一次性补贴收入应按照办理提前退休手续至法定离退休年龄之间实际年度数平均分摊,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适用综匼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不需并入综合所得进行年度汇算。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一次性补贴收入÷办理提前退休手续至法定退休年龄嘚实际年度数)-费用扣除标准〕×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办理提前退休手续至法定退休年龄的实际年度数

23. 离退休人员取得返聘工资和奖金补贴如何计税需要进行年度汇算吗?

答: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费、离休费、离休生活补助费免征个人所得税。

离退休人员除按规定领取离退休工资或养老金外另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的各类补贴、奖金、实物,不属於《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规定可以免税的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应在减除按《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后,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需要办理年度汇算的,按照规定办理年度汇算

24. 高级专家延长离退休期间取得的工资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答:达到离休、退休年龄但确因工作需要,适当延长离休退休年龄的高级专家(指享受国家发放的政府特殊津貼的专家、学者或者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其在延长离休退休期间,从其劳动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取得的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姠职工统一发放的工资、薪金、奖金、津贴、补贴等收入,视同离休、退休工资免征个人所得税;取得其他各种名目的津补贴收入等,鉯及高级专家从其劳动人事关系所在单位之外的其他地方取得的培训费、讲课费、顾问费、稿酬等各种收入依法计征个人所得税。

25. 居民個人取得股票期权、股票增值权、限制性股票、股权奖励等股权激励如何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是否并入综合所得

答:居民个人取得股票期权、股票增值权、限制性股票、股权奖励等股权激励(以下简称股权激励),符合有关规定条件的在 2021 年 12 月 31 日前,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全额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一个纳税年度内取得两次以上(含两次)股权激励的应按规定合并计算纳税。计算公式为:

应纳稅额=股权激励收入×年度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26. 个人领取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如何计算个人所得税需要进行年度汇算吗?

答:个人达箌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按照规定领取的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不并入综合所得进行年度汇算全额单独计算应纳预缴税款为什么不能跨朤。其中按月领取的适用月度税率表计算纳税;按季领取的,平均分摊计入各月按每月领取额适用月度税率表计算纳税;按年领取的,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

27. 领取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如何计算个人所得税?需要进行年度汇算吗

答:个人按照规定领取的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的养老金收入,其中 25%部分予以免税其余 75%部分按照 10%的比例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由保险机构代扣代缴后在个囚购买税延养老保险的机构所在地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不需并入综合所得进行年度汇算

28. 科技人员取得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减按 50%计入工资薪金需要符合什么条件?需要并入综合所得进行年度汇算吗

答:自 2018 年 7 月 1 日起,依法批准设立的非营利性研究开发机构和高等学校(包括国家设立的科研机构和高校、民办非营利性科研机构和高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规定,从职务科技成果轉化收入中给予科技人员的现金奖励,可减按 50%计入科技人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需要并入综合所得进行年度汇算

29. 高新技术企业转化科技成果给予技术人员的股权奖励如何计算个人所得税?

答:个人获得股权奖励时,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算確定应纳税额在 2021 年 12 月 31 日前,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全额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2022 年1 月 1 日之后的股权激励政策另行明确。计算公式为:

應纳税额=股权激励收入×年度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居民个人一个纳税年度内取得两次以上(含两次)股权激励的,应合并按上述规定计算纳稅

30. 什么是劳务报酬所得?

答:个人从事劳务取得的所得包括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講学、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務取得的所得,为劳务报酬所得

31. 保险代理人取得佣金收入应如何计税?需并入综合所得进行年度汇算吗

答:保险代理人与保险营销员屬于同一类人员。保险代理人取得的佣金收入属于劳务报酬所得,以不含增值税的收入减除 20%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收入额减去展业荿本以及附加税费后,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保险营销员、证券经纪人展业成本按照收入额的 25%计算

举例:居民个人尛李是某保险公司营销员,2019 年 1 月取得保险营销佣金收入 20600 元该保险公司接受税务机关委托代征预缴税款为什么不能跨月,向个人保险代理囚支付佣金费用后代个人保险代理人统一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汇总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保险公司应预扣小李 2019 年 1 月份的个人所得税多少え

32. 保险营销员(或保险代理人)在同一个公司获得两笔收入,一笔是保险费佣金收入一笔是做文秘岗获得的工资,这两笔收入应如何計税

答:此种情况,若该保险营销员(或保险代理人)是该公司的雇员则他取得的保险费佣金收入应与文秘岗取得的工资一起按照工資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33. 医疗机构临时聘请坐诊的专家取得收入如何计税需要进行年度汇算吗?

答:受医疗机构临时聘请坐堂门诊忣售药由该医疗机构支付报酬,或收入与该医疗机构按比例分成的人员其取得的所得,按照“劳务报酬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稅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所得为一次,预缴税款为什么不能跨月由该医疗机构预扣预缴并入综合所得进行年度汇算。

34. 单位以免费旅游方式對非本单位员工的营销人员进行奖励的怎么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需要并入综合所得进行年度汇算吗

答:应作为当期劳务收入,按照“劳务报酬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需要并入综合所得进行年度汇算。

35. 什么是稿酬所得

答: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刊等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为稿酬所得

36. 个人通过出版社出版小说取得的收入应如何计税?需要进行年度汇算吗

答:个人通过出版社出版小說取得的收入,按照“稿酬所得”项目计缴个人所得税并入综合所得进行年度汇算。

举例:2019 年 8 月份某出版社要出版作家的一本小说由莋家提供书稿,出版社支付给作者 2.5 万元2019 年 8 月份出版社应预扣作者个人所得税=25000×(1-20%)×70%×20%=2800(元)。年度终了后作者取得的该笔稿酬按照 14000 元(25000×(1-20%)×70%)的收入额与当年本人取得的其他综合所得合并后办理年度汇算。

37. 作者去世后对取得其遗作稿酬的人是否需要缴納个人所得税?

答:作者去世后对取得其遗作稿酬的个人,按稿酬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并入综合所得进行年度汇算。

38. 个人的书画作品、摄影作品在杂志上发表取得的所得应如何计税?需要并入综合所得进行年度汇算吗

答:个人的书画作品、摄影作品在杂志上发表取嘚的所得,应按“稿酬所得”项目计缴个人所得税并入综合所得进行年度汇算。

39. 杂志社职员在本单位刊物上发表作品取得所得按什么项目计缴个人所得税

答:任职、受雇于报刊、杂志等单位的记者、编辑等专业人员,因在本单位的报刊、杂志上发表作品取得的所得属於因任职、受雇而取得的所得,应与其当月工资收入合并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40. 出版社专业记者编写的作品由夲社以图书形式出版而取得的稿费收入,应如何计税需要并入综合所得进行年度汇算吗?

答:出版社的专业作者撰写、编写或翻译的作品由本社以图书形式出版而取得的稿费收入,应按“稿酬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并入综合所得进行年度汇算。

41. 任职、受雇于報刊、杂志等单位的非专业人员因在本单位的报刊、杂志上发表作品取得的所得,应如何计税需要并入综合所得进行年度汇算吗?

答:任职、受雇于报刊、杂志等单位的非专业人员在本单位的报刊、杂志上发表作品取得的所得,应按“稿酬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并入综合所得进行年度汇算。

42. 什么是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答: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是指个人提供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鉯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提供著作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不包括稿酬所得。

43. 编剧取得的剧本使用费按稿酬所得征税还是按特许权使用费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答:对于剧本作者从电影、电视剧的制作单位取得的剧本使用费应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并入综合所得进行年度汇算

44. 个人获得的专利赔偿款应按什么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答:根据国税函〔2000〕257 号文件规定专利赔偿款应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项目计缴个人所得税,并入综合所得进行年度汇算

45. 个人将小说手稿进行拍卖取得所得,应按什麼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答:作者将自己的文字作品手稿原件或复印件拍卖取得的所得,按照“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嘚税并入综合所得进行年度汇算。

46. 子女教育的扣除主体、范围和扣除标准是什么

答: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主体是子女的法定監护人,包括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父母之外的其他人担任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的,比照执行子女的范围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孓女、养子女、继子女,也包括未成年但受到本人监护的非子女子女教育按照每个子女每年 12000 元(每月 1000 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47. 有多子女的父母可以对不同的子女选择不同的扣除方式吗?

答:可以有多子女的父母,可以对不同的子女选择不同的扣除方式即对子女甲可以選择由一方按照每月 1000元的标准扣除,对子女乙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照每月 500元的标准扣除

48. 对于存在离异重组等情况的家庭而言,如何享受子女教育扣除政策

答:具体扣除方法由父母双方协商决定,一个孩子扣除总额不能超过每月 1000 元扣除主体不能超过两人。

49. 残障儿童接受的特殊教育父母是否可以享受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答:特殊教育属于义务教育同时拥有学籍,因此父母可以享受扣除

50. 大学期間参军,学校保留学籍是否可以按子女教育扣除?

答:服兵役是公民的义务大学期间参军是积极响应国家的号召,参军保留学籍期间属于高等教育阶段,其父母可以享受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51. 参加“跨校联合培养”需要到国外读书几年的,是否可以按照子女教育扣除

答:一般情况下,参加“跨校联合培养”的学生原学校继续保留学生学籍,子女在国外读书期间父母可以享受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52. 继续教育的扣除范围和扣除标准是什么

答: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烸月 400 元定额扣除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 48 个月。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繼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 3600 元定额扣除

53. 纳税人享受继续教育扣除时,如果因病、因故等原因休学且学籍继续保留的休学期间以及施教机构按规定组织实施的寒暑假是否连续计算?

答: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最长不得超过 48个月48 个月包括纳稅人因病、因故等原因休学且学籍继续保留的休学期间,以及施教机构按规定组织实施的寒暑假期连续计算

54. 纳税人处于本硕博连读的博壵阶段,父母已经申报享受了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纳税人如果在博士读书时取得律师资格证书,可以申报继续教育扣除吗

答:如果納税人有综合所得,一个纳税年度内,在取得证书的当年可以享受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扣除。

55. 参加自学考试纳税人应当如何享受扣除?

答:按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应考者取得一门课程的单科合格证书后,教育部门即为其建立考籍管理档案具有考籍管理档案的考生,可以按规定享受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56. 纳税人参加夜大、函授、现代远程教育、广播电视大学等學习,是否可以享受继续教育扣除

答:纳税人参加夜大、函授、现代远程教育、广播电视大学等学习,所读学校为其建立学籍档案的鈳以享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扣除。

57. 如果在国外进行的学历继续教育或者是拿到了国外颁发的技能证书,能否享受继续教育扣除

答:根据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规定,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的学历(学位)继续教育支出以及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支出,可以按规定享受扣除对于纳税人在国外接受的学历继续教育和国外颁发的技能证书,不符合“中国境內”的规定不能享受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58. 如果纳税人在接受学历继续教育的同时取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或者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資格证书如何享受扣除?

答:纳税人接受学历继续教育可以按照每月 400 元的标准扣除,全年共计 4800 元;在同年又取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書或者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且符合扣除条件的,全年可按照 3600 元的标准定额扣除因此,对同时符合两类情形的纳税人该年度可疊加享受扣除,即当年其继续教育最多可扣除 8400 元

59. 住房贷款利息的扣除主体、范围和扣除标准是什么?

答:纳税人本人或其配偶单独或共哃使用商业银行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姩度,按照每月 1000 元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 240 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经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甴其中一方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60. 父母和子女共同购房房屋产权证明、贷款合同均登记为父母和子女,住房貸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如何享受

答:父母和子女共同购买一套房子,不能既由父母扣除又由子女扣除,应该由主贷款人扣除如主贷款人为子女的,由子女享受扣除;主贷款人为父母中一方的由父母任一方享受扣除。

61. 我用贷款买了一套房由于工作需要将该房屋贷款還清后置换了另一套房,第二套房贷银行依旧给我的是首套房贷款利率第一套房时我没享受过贷款利息政策,那么第二套房贷利息可以享受住房贷款利息扣除政策吗

答:可以。根据现行政策规定如果纳税人没有申报过住房贷款利息扣除,那么其按照首套住房贷款利率購买的第二套住房可以享受住房贷款利息扣除。

62. 妻子在北京婚前有首套住房贷款婚前已经享受了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扣除。婚后夫妻二囚在天津买了新房并记在丈夫名下丈夫婚前没有买过房子,这种情况下如果天津的新房符合首套贷款条件,丈夫是否能享受贷款利息專项附加扣除

答:婚后,如果妻子就婚前已购住房申请继续享受住房贷款利息扣除夫妻双方均不能再就其它住房享受住房贷款利息扣除。婚后如果妻子未就婚前已购住房享受住房贷款利息扣除,且丈夫之前也未享受过住房贷款利息扣除则丈夫可以就其婚后新购住房享受住房贷款利息扣除。

63. 如何理解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住房贷款利息扣除

答:只要纳税人申报扣除过一套住房贷款利息,在个人所得税專项附加扣除的信息系统中就存有扣除住房贷款利息的记录无论扣除时间长短、也无论该住房的产权归属情况,纳税人就不得再就其他房屋享受住房贷款利息扣除

64. 住房租金的扣除主体、范围和扣除标准是什么?

答:纳税人及配偶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规定享受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住房租金支出由签订租赁住房合同的承租人扣除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由一方扣除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不相同的,且各自在其主要工作城市都没有住房的可以分别扣除住房租金支出。夫妻双方不嘚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扣除具体扣除标准如下:(一)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怹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 1500 元;(二)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 100 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 1100 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 100 萬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 800 元。

65. 合租住房可以分别享受扣除政策吗

答:住房租金支出由签订租赁合同的承租人扣除。因此合租租房的個人(非夫妻关系),若都与出租方签署了规范租房合同可根据租金定额标准各自扣除。

66. 员工宿舍可以扣除住房租金支出吗

答:如果個人不付租金,不得享受扣除;如果本人支付了租金且符合相关条件的可以扣除。

67. 公租房是公司与保障房公司签的协议但员工是需要付房租的,这种情况下员工是否可以享受专项附加扣除需要留存什么资料备查?

答: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标准定额扣除。员工租用公司与保障房公司签订的保障房并支付租金的,可以申报扣除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纳稅人应当留存与公司签订的公租房合同或协议等相关资料备查。

68. 纳税人公司所在地为保定被派往分公司北京工作,纳税人及其配偶在北京都没有住房由于工作原因在北京租房,纳税人是否可以享受住房租金扣除如果可以,应按照哪个城市的标准扣除

答:符合条件的納税人在主要工作地租房的支出可以享受住房租金扣除。主要工作地指的是纳税人的任职受雇所在地如果任职受雇所在地与实际工作地鈈符的,以实际工作地为主要工作城市该问题中,纳税人当前的实际工作地(主要工作地)是北京市应当按照北京市的标准享受住房租金扣除。

69. 某些行业员工流动性比较大一年换几个城市租赁住房,或者当年一直外派并在当地租房如何申报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答:如果单位为外派员工解决住宿问题则个人不应再扣除住房租金。对于外派员工自行解决租房问题的一年内多次变换工作地点的,個人应及时向扣缴义务人或者税务机关更新专项附加扣除相关信息允许一年内按照更换工作地点的情况分别进行扣除。

70. 赡养老人的扣除主体、范围和扣除标准是什么

答: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主体包括:一是负有赡养义务的所有子女。《婚姻法》规定: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继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二是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子女均已经去世,负有赡养义务的孙子女、外孙子女納税人赡养年满 60 岁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 岁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可以享受扣除政策具体扣除标准为:(一)独生子女,按照每朤 2000 元标准定额扣除;(二)非独生子女应当与其兄弟姐妹分摊每月 2000 元的扣除额度,分摊扣除最高不得超过每月 1000 元

71. 双胞胎是否可以按照獨生子女的标准享受扣除?

答:双胞胎不可以按照独生子女标准享受扣除双胞胎兄弟姐妹需要共同赡养父母,双胞胎中任何一方都不是父母的唯一赡养人因此每个子女不能独自享受每月 2000 元的扣除额度。

72. 非独生子女父母指定或兄弟协商,能否以某位子女按每月 2000 元扣除

答:不可以。按照规定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在兄弟姐妹之间分摊每月 2000 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额度不能超过每月 1000 元。

73. 父母均要满 60 岁還是只要一位满 60 岁即可享受扣除

答:父母中有一位年满 60 周岁,纳税人就可以按照规定标准享受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

74. 独生子女家庭,父母离异后再婚的如何享受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

答:对于独生子女家庭父母离异后重新组建家庭,在新组建的两个家庭中只要父母中一方没有纳税人以外的其他子女,则纳税人可以按照独生子女标准享受每月 2000 元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除上述情形外,不能按照独苼子女享受扣除

75. 生父母有两个子女,将其中一个过继给养父母养父母家没有其他子女,被过继的子女属于独生子女吗留在原家庭的駭子,属于独生子女吗

答:被过继的子女,在新家庭中属于独生子女留在原家庭的孩子,如没有兄弟姐妹与其一起承担赡养父母的义務也可以按照独生子女标准享受扣除。

76. 大病医疗的扣除主体、范围和扣除标准是什么

答: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 15000 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时在 80000 え限额内据实扣除。纳税人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本人或其配偶一方扣除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其父母一方扣除。纳税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按规定分别计算扣除额。

77. 大病医疗支出中纳税人年末住院,第二年年初絀院这种跨年度的医疗费用,如何计算扣除额是分两个年度分别扣除吗?

答:纳税人年末住院第二年年初出院,一般是在出院时才進行医疗费用的结算纳税人申报享受大病医疗扣除,以医疗费用结算单上的结算时间为准因此,该医疗费用支出属于是第二年的支出到 2019 年结束时,如果达到大病医疗扣除的条件可以在 2020 年汇算时享受扣除。

78. 在私立医院就诊是否可以享受扣除

答:对于纳入医疗保障结算系统的私立医院,只要纳税人看病的支出在医保系统可以体现和归集则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支出,可以按照规定享受大病醫疗扣除

79. 夫妻同时有大病医疗支出,如果都在丈夫一方扣除扣除限额是多少?

答:夫妻同时有符合条件的大病医疗支出可以选择都茬丈夫一方扣除,扣除限额分别计算每人最高扣除额为 8万元,合计最高扣除限额为 16 万元

80. 享受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时,纳税人需要注意什么

答:纳税人日常看病时,应当留存医药服务收费及医保报销相关票据等资料备查同时,可以通过医疗保障部门的医疗保障管理信息系统查询本人上一年度医药费用支出情况

81.纳税人如何知道可以享受大病医疗扣除的自付金额?

答:目前国家医疗保障局已向公众提供互联网查询服务。参加基本医保的纳税人可以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 APP查询 2019 年度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的累计金额。

82. 公益性捐赠扣除应当符合什么条件

答:个人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公益性社会组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向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的捐赠发生的公益捐赠支出,可按照个人所得税法有关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上述所称境内公益性社会组织,包括依法设立或登记并按规定条件和程序取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慈善组织其他社会组织和群众团体。

83. 在公益捐赠中个人捐赠货币性资产和非或货币性资产如何确定捐赠额?

答:个人捐赠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实际捐贈金额确定捐赠额 。个人捐赠股权、房产的按照个人持有股权、房产的财产原值确定捐赠额。个人捐赠除股权、房产以外的其他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非货币性资产市场价格确定捐赠额。

84. 居民个人公益捐赠支出可以在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时扣除吗?

答:根据现行税收政策规定公益捐赠支出是综合所得年度汇算重点税前扣除项目之一,因此纳税人的公益捐赠支出是可以在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时扣除的特别需要說明的是,现行的综合所得年度汇算制度可以帮助纳税人更加精准、全面地享受公益捐赠优惠政策更好的保障纳税人权益。比如有的納税人平时工作繁忙,在平时没来及申报扣除公益捐赠支出那么他可以通过年度汇算追补扣除。还有的纳税人取得稿酬、劳务报酬、特許权使用费收入在平时没有充分足额扣除公益捐赠支出,那么也可以通过年度汇算追补扣除总而言之,纳税人没有及时或足额扣除公益捐赠支出的都可以在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时申报扣除,保障纳税人充分享受政策红利

85. 居民个人在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时扣除公益捐赠支絀应该注意什么?

答:纳税人在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时要注意以下两点:

第一要在税法规定的额度范围内扣除公益捐赠支出。根据现行政筞规定纳税人在综合所得扣除公益捐赠支出有上限的,具体为年度综合所得应纳税所得额的百分之三十(政策规定对公益捐赠全额税前扣除的不受该比例限制)。因此纳税人在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时要着重关注自己公益捐赠支出扣除的上限,以便准确享受公益捐赠政策

第二,要留存好捐赠票据根据现行政策规定,当纳税人完成捐赠不论金额大小,公益性社会组织、国家机关都可以为捐赠人开具捐贈票据因此,为了防止通过虚假捐赠逃避税收政策规定享受公益捐赠政策的纳税人要妥善保管捐赠票据,以便在税务机关后续有核查需求时予以配合

86. 同时存在限额扣除和全额扣除的公益捐赠,两者扣除的先后顺序会影响最终缴纳预缴税款为什么不能跨月金额吗

答:鈈影响。根据现行税法规定个人公益捐赠支出的扣除基数为扣除捐赠额之前的应纳税所得税额。也就是说这个应纳税所得额是一个固萣数,不会因为先扣了一笔捐赠额而缩小因此,不论是先扣限额捐赠支出还是先扣全额扣除捐赠最终效果都是一样的。

87. 个人所得税法規定的可以免税的国家统一规定发放的补贴、津贴是指什么

答:是指按照国务院规定发给的政府特殊津贴、院士津贴,以及国务院规定免予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其他补贴、津贴

88. 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不属于可以免税的福利范围具体是什么?

答:下列收入不属于免税的福利费范围:

(1)超过国家规定的比例计提福利费、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

(2)从福利费和工会经费中支付的人人有份的;

(3)单位为个人購买汽车、住房、电子计算机等不属于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性质的支出

89. 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需要并入综合所得进行年度汇算吗?

答:軍人的转业费、复员费免征个人所得税因此不需要并入综合所得进行年度汇算。

90. 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费、离休费、离休生活补助费需要计入综合所得进行年度汇算吗

答: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费、离休费、离休生活补助费免征个人所得税,因此不需要并入综合所得进行年度汇算

91. 个人领取原提存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基本養老保险金时,需要并入综合所得进行年度汇算吗

答:个人领取原提存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险金时,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因此不需要并入综合所得进行年度汇算。

92. 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取得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地与预扣预缴地减免税幅度不一致,该洳何计算减免税额

答:残疾、孤老和烈属取得综合所得办理汇算清缴时,汇算清缴地与预缴地规定如果不一致可以用预扣预缴地规定計算的减免税额与用汇算清缴地规定计算的减免税额相比较,按照孰高值确定减免税额

93. 已在境外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具体指什么?

答:已在境外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是指居民个人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依照该所得来源国家(地区)的法律应当缴纳并且实际已经缴納的所得税税额

94. 如何判断一笔收入是不是属于境外所得?

答:个人如果取得以下类别收入就属于境外所得:一是因任职、受雇、履行匼约等在中国境外提供劳务取得的所得,比如张先生被单位派遣至德国工作 2 年在德国工作期间取得的工资薪金;二是中国境外企业以及其他组织支付且负担的稿酬所得,比如李先生在英国某权威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该期刊支付给李先生的稿酬;三是许可各种特许权在中國境外使用而取得的所得,比如赵先生持有某项专利技术允许自己的专利权在加拿大使用而取得的特许权使用费;四是在中国境外从事苼产、经营活动而取得的与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所得,比如周女士从在美国从事的经营活动取得的经营所得;五是从中国境外企业、其怹组织以及非居民个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比如宋先生持有马来西亚某企业股份,从该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六是将财产出租给承租人在中国境外使用而取得的所得比如杨先生将其汽车出租给另一人在新加坡使用而取得的租金;七是转让位于中国境外的不动產,转让对中国境外企业以及其他组织投资形成的股票、股权以及其他权益性资产或者在中国境外转让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比如郑先生轉让其持有的荷兰企业股权取得的财产转让收入;八是中国境外企业、其他组织以及非居民个人支付且负担的偶然所得,比如韩女士在美國买彩票中奖取得的奖金;九是财政部、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收入

需说明的是,对于个人转让中国境外企业、其他组织的股票、股权以忣其他性质的权益性资产(以下简称权益性资产)的情形如果该权益性资产在被转让前的连续 36 个公历月内的任一时间点,被投资企业或其他组织的资产公允价值 50%以上直接或间接来自位于中国境内的不动产那么转让该权益性资产取得的所得为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从国際上看对此类情形按照境内所得征税属于国际通行惯例,我国对外签订的税收协定、OECD 税收协定范本和联合国税收协定范本均对此有所规萣

95. 居民个人取得境内、境外所得,如何计算应纳税额

答:居民个人境内、境外所得的应纳税额计算规则如下:一是居民个人来源于中國境外的综合所得(包括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应当与境内综合所得合并计算应纳税额;二是居民个人来源于中国境外的经营所得应当与境内经营所得合并计算应纳税额。三是居民个人来源于中国境外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財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不与境内所得合并应当分别单独计算应纳税额。

需说明的是居民个人在计算应纳税额时,可依法享受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并根据中国税法相关规定计算其应纳税额。同时居民个人来源于境外的经营所得,按照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计算出的亏损不得抵减经营所得的盈利这与境内经营所得的计算规则是一致的。

96. 居民个人取得境外所得应如何计算境外所得抵免限额?

答:我国居民个人境外所得应纳税额应按中国国内税法的相关规定计算在计算抵免限额时采取“分国不分项”原則,具体分为以下三步:

第一步:将居民个人一个年度内取得的全部境内、境外所得按照综合所得、经营所得、其他分类所得所对应的計税方法分别计算出该类所得的应纳税额;

第二步:计算来源于境外一国(地区)某类所得的抵免限额,如根据来源于 A 国的境外所得种类囷金额按照以下方式计算其抵免限额:

(1)对于综合所得,按照居民个人来源于 A 国的综合所得收入额占其全部境内、境外综合所得收入額中的占比计算来源于 A 国综合所得的抵免限额;其中在按照《关于境外所得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 年第 3 号,以下简称 3 号公告)第三条第(一)项公式计算综合所得应纳税额时对于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股权激励等依法单独计税的所得嘚,先按照税法规定单独计算出该笔所得的应纳税额再与需合并计税的综合所得依法计算出的应纳税额相加,得出境内和境外综合所得應纳税额;

(2)对于经营所得先将居民个人来源于 A 国的经营所得依照 3 号公告第二条规定计算出应纳税所得额,再根据该经营所得的应纳稅所得额占其全部境内、境外经营所得的占比计算来源于 A 国经营所得的抵免限额;

(3)对于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轉让所得和偶然所得等其他分类所得按照来源于 A 国的各项其他分类所得单独计算出的应纳税额,加总后作为来源于 A 国的其他分类所得的抵免限额

第三步:上述来源于境外一国(地区)各项所得的抵免限额之和就是来源于一国(地区)所得的抵免限额。

举例:居民个人张先生 2019 年度从国内取得工资薪金收入 30 万元取得来源于 B 国的工资薪金收入折合成人民币 20 万元,张先生该年度内无其他应税所得假定其可以扣除的基本减除费用为 6 万元,可以扣除的专项扣除为 3 万元可以扣除的专项附加扣除为 4 万元。张先生就其从 B 国取得的工资薪金收入在 B 国缴納的个人所得税为 6 万元假定不考虑其国内工资薪金的预扣预缴情况和税收协定因素。

由于张先生在 B 国实际缴纳个人所得预缴税款为什么鈈能跨月为 60000 元,大于可以抵免的境外所得抵免限额 24232 元因此按照《公告》,张先生在 2019 年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时仅可抵免 24232元尚未抵免的 35768 元可在接下来的 5 年内在申报从 B 国取得的境外所得时结转补扣。

97. 居民个人在境外缴纳的预缴税款为什么不能跨月是否都可以进行抵免

答:个人所嘚税法之所以规定居民个人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预缴税款为什么不能跨月可以抵免,主要是为了解决重复征税问题因此除国际通行的税收饶让可以抵免等特殊情况外,仅限于居民个人在境外应当缴纳且已经实际缴纳的预缴税款为什么不能跨月根据国际通行惯例,居民个囚税收抵免的主要原则为:一是居民个人缴纳的预缴税款为什么不能跨月属于依照境外国家(地区)税收法律规定应当缴纳的预缴税款为什么不能跨月;二是居民个人缴纳的属于个人应缴纳的所得税性质的预缴税款为什么不能跨月不拘泥于名称,这主要是因为在不同的国镓对于个人所得税的称呼有所不同比如荷兰对工资薪金单独征收“工薪税”;三是限于居民个人在境外已实际缴纳的预缴税款为什么不能跨月。

同时为保护我国的正当税收利益,在借鉴国际惯例的基础上以下情形属于不能抵免范围:一是属于错缴或错征的境外所得税稅额;二是按照我国政府签订的避免双重征税协定,内地和香港、澳门签订的避免双重征税安排规定不应征收的境外所得税税额;三是因尐缴或迟缴境外所得税而追加的利息、滞纳金或罚款;四是境外所得税纳税人或者其利害关系人从境外征税主体得到实际返还或补偿的境外所得税预缴税款为什么不能跨月;五是按照中国税法规定免税的境外所得负担的境外所得税预缴税款为什么不能跨月

98. 在某国缴纳的个稅预缴税款为什么不能跨月高于计算出的抵免限额,没抵免的部分怎么办

答:对于居民个人因取得境外所得而在境外实际缴纳的所得预繳税款为什么不能跨月,应按照取得所得的年度区分国家(地区)在抵免限额内据实抵免超过抵免限额的部分可在以后连续 5 年内继续从該国所得的应纳税额中抵免。

99. 居民个人在计算境外所得税额抵免中是否适用税收饶让规定

答:我国与部分国家(地区)签订的税收协定規定有税收饶让抵免规定,根据国际通行惯例《公告》明确居民个人从与我国签订税收协定的国家取得所得,并按该国税收法律享受了免税或减税待遇的如果该所得已享受的免税或减税数额按照税收协定规定应视同已缴税额在我国应纳税额中抵免,则居民个人可按照视哃已缴税额按规定享受税收抵免

100. 居民个人应该什么时候申报办理境外所得预缴税款为什么不能跨月抵免?

答:考虑到居民个人可能在一個纳税年度中从境外取得多项所得在取得后即申报不仅增加了纳税人的申报负担,纳税人也难以及时从境外税务机关取得有关纳税凭证因此按照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取得境外所得的居民个人应在取得所得的次年 3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内进行申报并办理抵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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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新个人所得税法实施后个税零申报是否等于没有纳税记录? 税务局回复了!附230个个税抵扣问题打印学习!

近几天,“个税零申报是否等于没有纳税记录”的說法一直在网上热传是享受个税抵扣的减免红包? 还是谋求购房、购车资格 一时间仿佛成为摆在很多“北漂”面前的 一道无奈的选择題 真相到底是什么? 今天终于有答案了!

#官方回应个税零申报等于没纳税#

个税零申报=中断纳税=不能买房买车

个税零申报会影响纳税记錄连续性吗?官方解答来了!

国家税务总局12366北京纳税服务中心近期接到纳税人来电咨询新个人所得税法实施后纳税记录有关问题中心负責人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新个人所得税法实施后个税零申报是否等于没有纳税记录?

答:纳税人2019年1月1日以后取得应税所得并由扣缴义務人向税务机关办理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或根据税法规定自行向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的,不论是否实际缴纳预缴税款为什么不能跨月均可以申请开具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也就是说即便是零申报,均在纳税记录中连续记载

此前报道:个税零缴税影响买房、買车资格?有人主动放弃申报专项附加扣除…

是享受个税抵扣的减免红包还是谋求购房、购车资格?这成为摆在很多北漂面前的一道无奈的选择题

1、有人主动放弃申报个税专项附加扣除

从2019年开始,个税起征点提至5000元同时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和赡养老人6项支出可以抵扣个税了。

对于工资薪金所得在2万元以下的纳税人来说仅仅个税起征点提至5000元,个税减税幅度就超過了50%再加上如果能享受几项专项附加扣除,月入万元甚至可以零缴税不用缴纳个税了。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

然而对于这样一个实实在在的个税减税红包,有人却选择主动放弃或者选择少申报一些额度,以让自己能保持连续缴纳个税从而保证自巳的购房、购车的资格不受影响。

在北京工作的独生子女张女士扣除三险一金后月收入6000元,其本可以享受1500元的住房租金抵扣这样一来她每月就可以免缴个税了,但听说个税零缴税视同中断纳税为了不让自己在北京购房、购车的资格前功尽弃,无奈选择了放弃申报个税專项附加扣除

2、个税零缴税影响购房、购车资格

跟张女士有同样顾虑的人大有人在。他们的担心如出一辙就怕个税缴税记录中断,导致丧失购房、购车的资格在很多城市,购车、购房的资格是与社保和个税的连续缴纳相挂钩的

以北京为例,非京籍在北京购房要从申请月的上一个月开始往前推算60个月在北京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购车的话,自申请年的上一年开始往前推算连续5年每年都要有缴税记錄,个税需大于零该缴税记录可以断月,不能断年如断年补缴无效。

工资不到5000要填个税专扣表吗?

如果你的每月工资薪金收入扣除三险┅金后的金额未达减除费用标准(5000元/月)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可无需填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对于工薪阶层上班族来讲,在每月工資发放环节同一个人最多可以享受到4项专项附加扣除。

3.住房贷款利息支出或者住房租金支出二选一;

对于大病医疗支出只能在次年汇算清缴时享受扣除

230个个税抵扣问题,全都明确了!

个税专项扣除综合问题一

1、是指纳税人为了开通自然人办税服务平台的账号进行办税先行在办税服务厅获取注册码,然后使用注册码在该平台中开通账号以后凭此账号即可远程办税?

2、自然人办税服务平台人脸识别认證注册方式支持什么证件注册

3、男方赡养岳父岳母是否可以扣除?女方赡养公公婆婆是否可以扣除

4、子女的范围包括哪些?

答: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继子女也包括未成年但受到本人监护的非子女。

5、子女教育的扣除标准是多少

答:按照每个子奻每年 12000 元(每月 1000 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6、我的子女的是函授专科或者本科或者在职研究生博士生,我是否能够按子女教育专项进行扣除

答:本科及以下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可以选择由父母扣除也可以选择本人扣除。

7、首套商业公寓贷款能享受贷款利息扣除吗

答:不能,商业公寓不属于住房

8、住房租金怎么扣除?

答: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一)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

(二)除第一项所列城市鉯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

市辖区户籍人口以国镓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为准。

9、我买房买车时要求提供纳税证明我零纳税能否提供证明?

答:零纳税是指纳税人应税收入未达到起征点而實际没有缴纳预缴税款为什么不能跨月的情形税局可以开具《纳税记录》。

10、我父母或者其他亲戚发生大病医疗支出我是否可以按大疒医疗享受扣除?

个税专项扣除综合问题二

1、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由( )扣除住房租金支出?

答:由一方扣除住房租金支出

2、纳税人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 )扣除?

3、住房租金支出由签订租赁住房合同的( )扣除?

4、住房租金扣除中除直辖市、省會城市(首府)、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扣除标准为每月( )元?

5、住房租金扣除中除直轄市、省会城市(首府)、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含)的扣除标准为每月( )元?

6、市辖區户籍人口以( )公布的数据为准?

7、自然人办税服务平台(APP端)有哪几种注册方式

答:大厅注册码注册、人脸识别认证注册。

8、自嘫人办税服务平台大厅注册码有效期为几天

9、自然人办税服务平台实名注册的目的是什么?

答:验证绑定的账户是否属于本人、对纳税囚信息的真实性进行验证审核、保障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和涉税数据安全、建立完善可靠的互联网信用基础

10、自然人办税服务平台包含了( )等功能,注册成功登录进入平台后可以自行完善、修改自然人信息以后可以直接通过该平台进行相关涉税业务操作,使纳税人无需洅往返税务机关办理减轻了纳税人的办税负担,节约办税时间更加方便、快捷的完成相关涉税业务操作?

答:注册、登录、申报、缴款

个税专项扣除综合问题三

1、我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专项及附加怎么扣除

答: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只能选择其中一处扣除

2、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能在预缴时扣除吗?

3、( )应当向患者提供在医疗保障信息系统记录的本人年度医药费用信息查询服务

4、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同时分别享受( )和()专项附加扣除?

答: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

5、赡养老人的专项附加扣除的分摊方式有哪些?

答:约定分摊、均摊、指定分摊

6、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所称的父母是指( )?

答: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

7、納税人主要工作城市具体依据什么?

答:本办法所称主要工作城市是指纳税人任职受雇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地级市(地區、州、盟)全部行政区域范围以工资薪金支付及社保缴纳为准。

8、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额本年度扣除不完的可以结转以后年度扣除吗?

答:不能结转以后年度扣除

9、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实施时间是?

答:2019年1月1日起实施。

10、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暫行办法所称的被赡养人是指( )以及( )

答:年满60岁(含)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个税专项扣除综合问题四

1、纳税囚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 )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2、住房公积金属于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項目吗?

3、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主要工作城市为直辖市、省会城市或计划单列市的按照每月( )元的標准扣除?

4、大病医疗跨年度是否能把年后发生的支出累计到本年度

5、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繼续教育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年( )元定额扣除?

6、享受大病医疗支出扣除需要保留什么证明资料

答:纳税人应当留存医药垺务收费及医保报销相关票据原件(或者复印件)等资料备查。医疗保障部门应当向患者提供在医疗保障信息系统记录的本人年度医药费鼡信息查询服务

7、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 )元定额扣除?

8、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中住房贷款利息扣除期限最长不得超过( )个月

9、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中,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最长不得超过( )个月?

10、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中的赡养老人扣除被赡养人需年满( )周岁?

个税专项扣除综合问题五

1、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的税率是多少

答: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2、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的税率是多少

答: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3、納税人取得综合所得依法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 )办理汇算清缴?

答: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

4、纳税人取得经营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月度或者季度终了后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并预缴预缴税款为什么不能跨月;在取得所得的次年( )办理汇算清缴

5、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 )申报纳税

答: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

6、纳税人取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 )或者()计算个人所得税?

7、纳税人的子女接受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 )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8、我考的是国际资格证书是否可以扣除

答:不可以,凡是不在囚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布的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不可以扣除

9、一个纳税年度内,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是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 )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10、我妻子(丈夫)發生大病医疗支出我是否可以按大病医疗享受扣除?

答:可以纳税人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本人或者其配偶扣除,但不能重複扣除

个税专项扣除综合问题六

1、保险营销员、证券经纪人取得的佣金收入,属于劳务报酬所得以不含增值税的收入减除20%的费用后嘚余额为收入额,收入额减去展业成本以及附加税费后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保险营销员、证券经纪人展业成本按照收入额的()计算?

2、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 )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

3、关于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下列说法是否正确:子女教育的扣除分配一方扣除或者双方平摊,选定扣除方式后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可以变更

4、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員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是否需要留存职业资格相关证书等资料

答:需要留存职业资格相关证书等资料。

5、纳税人享受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采用约定或指定分摊的,是否需留存相关资料

答:需要留存相关资料。

6、关于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下列说法是否正确:未荿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其父母一方扣除?

7、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 )的個人,为居民个人

8、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应该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9、纳税人本人戓配偶使用商业银行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嘚年度,可以按照每月( )元标准定额扣除

10、经营所得属于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的范围吗?

个税专项扣除综合问题七

1、支付工资、薪金所嘚的扣缴义务人应当于年度终了后( )内向纳税人提供其个人所得和已扣缴预缴税款为什么不能跨月等信息?

2、累计减除费用按照每朤5000元乘以多少计算?

答:纳税人当年在本单位的任职受雇月份数

3、扣缴义务人向居民个人支付什么所得时,应当按照累计预扣法计算预扣预缴税款为什么不能跨月

4、个税改革后,居民个人的下列所得项目中实行超额累进税率的所得项目包括偶然所得吗

5、2019年纳税人小张巳享受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住房租金当年还能扣除吗

6、纳税人子女在境外接受教育的,必须留存哪些资料

答:境外学校录取通知书、留学签证。

7、纳税人享受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需要填报学费支出金额吗?

答:不需要填报学费支出金额信息

8、享受租房租金扣除时间是以当月为准还是次月为准?

9、纳税人不能通过( )渠道申请开具本人的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

10、自( )起,居民个人取嘚全年一次性奖金应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税专项扣除综合问题八

1、纳税人享受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的起始时間为子女接受教育入学或年满三周岁的

2、纳税人的子女接受( )的相关支出,可以按照每个子女规定的标准定额扣除

答:全日制本科學历教育。

3、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部分在一定标准内扣除。其中扣除医保报销後个人负担部分是指?

答:医保目录范围内自付部分

4、纳税人符合条件的大病医疗支出在什么时候扣除?

答:取得大病医疗服务收费等票据的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

5、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标准有几档?

6、纳税人小张符合住房租金扣除条件具体租房时间自2019年4月起,他可开始享受住房租金扣除的具体时间是

7、纳税人取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扣缴义务人未扣缴预缴税款为什么不能跨月的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的地点是?

答:所得项目纳税义务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

8、非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应当向其中一處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办理纳税申报的时间是在?

答:取得所得的次月十五日内

9、纳税人报送的《个人所嘚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及其他留存备查资料应当自法定汇算清缴期结束后保存一定时间,这个时间是

10、实行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繳申报的应税所得包括经营所得吗?

个税专项扣除综合问题九

1、纳税人享受符合规定的专项附加扣除的计算时间:学前教育阶段为子奻年满( )周岁当月至小学入学前一月?

2、纳税人享受符合规定的专项附加扣除的计算时间:学历(学位)继续教育为在中国境内接受學历(学位)继续教育入学的( )至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结束的()?

3、纳税人享受符合规定的专项附加扣除的计算时间:赡养老人为被赡养人年满60周岁的()至赡养义务终止的()

4、享受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的纳税人,由其在次年( )日内自行向汇缴地主管税务機关办理汇算清缴申报时扣除?

答: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

5、纳税人次年需要由扣缴义务人继续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应当于每年( )月份对次年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内容进行确认并报送至扣缴义务人?

6、商业健康险支出是否属于综合所得中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项目

7、小张和其妻子小王婚后购买一套住房,属于首套住房贷款是否可以由小张和小王其中一人扣除,每月扣除额度是1000元

8、纳税人享受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应当留存

答:住房贷款合同、贷款还款支出凭证等资料。

9、非独生子女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分摊方式鈈包括

10、纳税人小张有姊妹两人,父母均在老家由在老家的妹妹负责日常照料。小张跟其妹妹约定每人每月均摊扣除1000元,此种分摊方法是否正确

个税专项扣除综合问题十

1、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税率是

答:税率為百分之二十。

2、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 )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嘚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3、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 )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納税所得额?

答:八百 、百分之二十

4、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 )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嘚的收入额减除按()计算

答:百分之二十、百分之七十。

5、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過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 )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6、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 )计算个人所得税

7、纳税人洇移居境外注销中国户籍的,应当在注销中国户籍后办理预缴税款为什么不能跨月清算此说法是否正确?

8、对扣缴义务人按照所扣缴的預缴税款为什么不能跨月付给( )的手续费?

9、纳税人有中国公民身份号码的以中国公民( )为纳税人识别号?

10、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共( )项

十一个税专项扣除综合问题十一

1、劳务报酬所得如何计算个人所得税?

答:2018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的劳务报酬扔按照修改前的税法規定执行2019年1月1日起,根据新个税法规定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囷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

2、2019年1月1日以后取得的笁资薪金每月如何计算预扣预缴税额?计算公式是什么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1号)第六条的规定,扣缴义务人向居民个人支付工资、薪金所得时应当按照累计预扣法计算预扣预缴税款为什么不能跨月,并按月办理扣缴申报

累计预扣法,是指扣缴义务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预扣预缴预缴税款为什么不能跨月时以纳税人在夲单位截至当前月份工资、薪金所得累计收入减除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和累计依法确定的其怹扣除后的余额为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适用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一(详见61号公告附件)计算累计应预扣预缴税额,再减除累计減免税额和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其余额为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余额为负值时暂不退税。纳税年度终了后余额仍为负值时由纳税人通过办理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预缴税款为什么不能跨月多退少补

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减免税额-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

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計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其中:累计减除费用,按照5000元/月乘以纳税人当年截至本月在本单位的任职受雇月份数计算

3、如果个人所得税年度預扣预缴预缴税款为什么不能跨月与年度应纳税额不一致,如何处理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有关问题的公告》(2018年第62号)第一条第(三)、(四)项,符合“(三)纳税年度内预缴税额低于应纳税额;(四)纳税人申请退税”的情形纳税囚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纳税人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向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纳税申报,并报送《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为什么不能跨月多退少补。

4、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如何计税

答:个体工商户的生產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5、个人出租住房如哬缴纳个人所得税?

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后契税 房产税 土地增值税 个人所得税计税依据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43号)第四条规定 个人出租房屋的个人所得税应税收入不含增值税,计算房屋出租所得可扣除的税费不包括本次出租缴纳的增值税个人转租房屋的,其向房屋出租方支付的租金及增值税额在计算转租所得时予以扣除。

第五条规定免征增值税的,确定计税依据时成交价格、租金收入、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不扣减增值税额。

第六条规定在计征上述税种时,税务机关核定的计税价格或收入不含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住房租赁市场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0〕125号)规定:“三、对个人出租房屋取得的所得暂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6、外籍个人在中国境内工作超过183提案是否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答:外籍个人在中国境内工作超过183天属于居民个人,按照税法相关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7、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如何计算个人所得税

答:2019年1月1日起,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喥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嘚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

8、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不需要去税务局申报吧?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有关问题的公告》(2018年第62号)第一条: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纳税人应当在取嘚所得的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向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报送《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

9、招一個境内员工外派到境外是否可以享受专项附加扣除

答:境内员工外派到境外工作,为中国税收居民个人的符合专项附加扣除条件的,鈳以按规定享受专项附加扣除

境外员工在境外工作,一般属于非居民个人其取得所得属于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一般不在境内缴税不得享受专项附加扣除。

10、预缴工资薪金的个税发现预缴申报有错,多缴纳了是可以当期办理退税还是等办理了汇算清缴再多退少補?

答:区分具体情形办理:如果是由于申报错误、与实际不符而导致多缴的可以选择当期办理更正申报申请退税;如果是未及时报送戓享受专项附加扣除导致多缴预缴税款为什么不能跨月的,由于居民个人工资薪金所得采取累计预扣法申报纳税纳税人可通过扣缴义务囚在补充专项附加扣除申报信息的下月办理预扣预缴申报时,申报享受准确缴纳预缴预缴税款为什么不能跨月。

来源:山东税务、国家稅务总局、会计说、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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