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一本小说,求主角可以穿越诸天位面的小说各个位面,初期用一个玻璃罩当防护罩,用来防弓箭

Ta有本书单共有129本书,创建于 1 年前时空穿梭,无限位面,一如初心,力求长生,不朽,超脱 [男频] 无限位面,时空穿梭,初心不改,力求长生,不朽,超脱
80523 点击1(339人评价)作者: 隐语者字数: 2240700最后更新: 18/08/04 20:05推荐指数: 4评分 : 5.9评语:无限流,男主金手指,可以公平交易,也可以强制交易,能随意开传送门穿越,能收小弟拓展势力。文笔不错,环境描写很有画面感,人物描写不脸谱,骚话多。脑洞清奇。剧情发展不俗套。男主与其说是神经病不如说是奇葩,和正常人的想法不一样。喜欢这种清新脱俗的男主,可以看看。题外话,金手指碾压各个世界规则,规则通用。150 2(350人评价)作者: 极冷字数: 453900最后更新: 18/08/02 22:24推荐指数: 4评分 : 6.8评语:偏向巫师,炼金系,前世元神真人转世异界,破碎道基永恒之镜,汲取异界大道真理。 3(156人评价)作者: 汉宝字数: 1287600最后更新: 18/08/05 01:06推荐指数: 4评分 : 5.8评语:其实本质上就是一本金手指都市文,没有主线,依靠女人和各种随机任务来推动剧情。前期感情丰富,后来有了女主之后不乱搞了,这点我挺喜欢的。金手指还挺有趣,跟地狱恶魔交往。全文经不起推敲和思考,但是拿来看看打法时间还是完全没问题的,作者日常10更,非常猛。推荐干粮看吧~ 。565 4(294人评价)作者: 黑灯夏火字数: 986200最后更新: 18/08/05 00:00推荐指数: 4评分 : 6.0评语:人设崩得太厉害,开头是转世重生的修仙者,但随着故事的发展越来越不对劲,跟陈昂一样战力爆炸起来,拳打异域邪神,脚踹三宫恶魔,碾压地球神明,没有合理的解释,哥谭市打平,纽约对付天启,伦敦对付神明。知识就是力量。 5(302人评价)作者: 求知求真字数: 753199最后更新: 18/08/04 13:17推荐指数: 4评分 : 5.7评语:好奇心与求知欲异常旺盛的程序员程斌,在获得了攀登的阶梯后,走上了向多元宇宙顶端升维的旅程: 在奇迹伊始的城镇都市,学习研究、开发能力。    在信息偏移的平行世界,意识穿越、认知自我。   在幻想匹配的外域时空,汲取知识、探明神秘。  终于,程斌成为了高维生命。   终于,他挽回了曾经的悲剧。   高维程斌在时空之河上成长蔓延,但等待他的,却是布满荆棘的陷阱... 6(847人评价)作者: 卧牛真人字数: 最后更新: 18/08/03 18:01推荐指数: 3评分 : 6.2评语:小说蜕变发生在百章之后。 小说的修行哲学观,并不是传统修真文中,“大道无情”、“以力证道”以个体力量升级为内核的世界观,替之以当代社会的价值观念,立意脱胎换骨。在此后的行文布局中,作者将文明内部和文明之间的价值观冲突确立为整部小说的核心矛盾来展开故事,试图通过小说的形式来进行文明存亡、社会发展形态的探讨。 于是,一个有趣的灵魂展现在我的面前。[摘自赤戟微信推文]。
ps主角除了热血正义命大没啥其他毛病。破坏阴谋不断。为人为己这两种路线斗争衍生的阴谋太假,所以修真总有人叛变成修仙。
ps晶铠路线,文明寄生夺舍,修为上市。战舰战兵,文明方向。天元飞星血妖,半妖。864 7(412人评价)作者: 白雨涵字数: 1240900最后更新: 18/08/04 21:10推荐指数: 3评分 : 6.1评语:这是一本轻松悠闲异界中世纪种田小说。不同的是,作者写出了一点新意,龙和精灵这两个点算是大开脑洞。主角性格是那种屁股坐哪就站在那一边。全文阅读下来整体轻松流畅。页游一般的小任务金手指可能是一部分人的毒点,对于我而言的话还好。总体来说是一本不错的爽文。 8(271人评价)作者: 新叶道君字数: 1006700最后更新: 18/07/15 23:01推荐指数: 4评分 : 5.2评语:参考了和,主角作为玲珑道君的徒子徒孙,修炼地仙法门。主世界参考的应该是小蝴蝶,就是太拔高地仙,第一卷主神空间任务净化世界,第二卷穿越安倍晴明合天道。第三卷主角被陷害道化分神转世报复,作者任性突的崩了世界化为一梦,成就洞天真君。莫名其妙的哈利波特第三卷时间线混乱化天道。第四卷分神转世大罗道君创世。之后气息化身。 很多情节不错。 9(125人评价)作者: 雪满林中字数: 2023800最后更新: 18/08/04 19:00推荐指数: 5评分 : 5.6评语:虽然是异世界,但总有一股家国情怀在心中激荡,救国图存登基力挽狂澜成就圣王。该作者写道士写了好多本了,对于道法的描写一直让人觉得很真实,这本书又有新颖且成体系的法师力量体系,与道法既冲突又统一,还莫名地符合小说背景,一本异界玄幻写出了清末民国风,漂亮。粮草妥妥,仙草可期。缺点在于,文笔拖沓冗长重复,文字未精校。 10(252人评价)作者: 鱼儿小小字数: 4937400最后更新: 18/06/30 22:09推荐指数: 5评分 : 4.8评语:仙草-。主世界为高武国术,芯片开启后突飞猛进,没吃啥亏,各种拖油瓶妹妹,高武世界政治经济社会模型推演不是很合理。粮草。
435章后意外成了仙草,国家设备可以灵魂穿越时空,穿越笑傲,大唐,人道,倩女幽魂,蜀山,阳神,西游,仗着明珠和八九玄功,升为成圣。脑洞文笔都不错。
大家支持正版吧,希望保持水准和脑洞文笔。 11(138人评价)作者: 十二翼黑暗炽天使字数: 6091700最后更新: 18/08/04 22:33推荐指数: 4评分 : 4.7评语:弱鸡-&无敌-&换地图-&弱鸡-&无敌,循环.主角金手指开的太大了.人类几百年上百亿人的进化速度赶不上主角一个人随便玩玩.但是,我还是觉得这是一本值得看下去的书,设定还可以,书荒能用。好评。主角韩森庇护所升级成神到了基因宇宙,成神化,萌宠流。 2784 12(43人评价)作者: 蛇吞鲸字数: 5281100最后更新: 18/08/04 23:30推荐指数: 4评分 : 5.3评语:无限修炼。各种开头和体系。法相后分神探索大罗道。昆墟小寒山→仙界(诸天轮回之地)→昆墟鬼神→战神图录→昆墟白头山→仙界→定州→蜀山世界→小苍界(重练)→元武界→上古盘武大陆(重练)→上古昆墟→仙界(第二元神王冲天独立)→武神界→仙界(魔种分离)→昆墟→梦魇世界梦中(分身1重练4)→封神世界(与仙域诸天同属洪荒盘古域)本体被镇压在梦魇世界→深渊宇宙晶壁系空域(梦魇分身2重练5)法相→王冲天挂了,分身3转生到群星联盟探魔种~深渊成星主混沌天庭,域外探索拜天尊,赤县神州。辰天大陆。僵尸轮回。天武界。文笔拖沓,底细 13(960人评价)作者: 跃千愁字数: 3121800最后更新: 18/08/04 19:02推荐指数: 4评分 : 3.7评语:策略类型,不喜慎入。双穿,顾及兄弟义气被牵累着走上为人卖命道路;世道艰难,主角也是顺势而为。对于能看斗智的读者来说还是本不错的粮草的,但很多看似女主被送人或者送命。抛开仙侠的外衣,其实这就是一部充斥着恩怨情仇的庙堂江湖小说。作者不俗之处在于文字质朴、剧情掌控力强大及人物刻画出色,这些特点确定了这是一个有趣的故事。劣势在于本书缺乏仙侠应有的大气磅礴,局限在高堂上市井间的阴谋算计与勾心斗角,眼界与格局略小,这也没办法,九大元婴八百金丹镇压当世,七国并立,主角凭着头脑混,借力打力,隔山拜佛,若修为上不去,他的结局只会一种,功高震主,围杀或者毒酒。给主角设难度,安排敌人。900 14(309人评价)作者: 两只陈洁南字数: 1372200最后更新: 18/08/05 00:48推荐指数: 4评分 : 6.1评语:芯片流,结合了巫师和万界穿越的特点,穿越的是之前被古巫师世界征服过的世界,提纯月精灵血脉。从骑士巫师到精灵,带着血脉诅咒,内容上升级流,在升级节奏上作者把控良好。诅咒世界努力四级。411 15(45人评价)作者: 骑着青牛的猪字数: 846300最后更新: 18/08/04 23:56推荐指数: 4评分 : 5.8评语:一本很不错的粮草,科技与超凡并存,名字看上去有些神神叨叨,但却是一本正经的金手指升级文,金手指只是个辅助系统不是无脑升级,需要自己对于力量的体悟才能走的更远,总的来说非常值得一看。 16(91人评价)作者: 三月的小草字数: 1128300最后更新: 18/08/04 23:58推荐指数: 4评分 : 3.8评语:季真通过穿越世界,一点点拓宽自己的知识量和实力,在现实世界是数学教授,妻子是明星,满足爽点淡淡装逼。 粮草+
兵家宗师,仙侠,科技,小世界。413 17(31人评价)作者: 歌者无悔字数: 1593300最后更新: 18/08/03 23:06推荐指数: 4评分 : 3.9评语:听说是高仿主神世界设计师,但设定无代价无限复活是大bug。 每当主角对以往宿主的行为表示不屑。卷入全世界攻略灵异空间。现实低调。把空间化为网游。550 18(1151人评价)作者: 木允锋字数: 2624600最后更新: 18/06/30 09:54推荐指数: 4评分 : 6.7评语:爽文,很多人说没有意思,是无敌流,我感觉是大家没有GET到这本爽文的爽点,他的爽点在于反动派的嘴脸简直是入木三分,这里面的反派绝对不是智障,反而是为了自己的利益不择手段的那种,而且想出来的点子都很绝妙,绝妙到了没有金手指很难破局的程度。也只有杨丰大帝敢于同全中国所谓的精英战斗。
这书“真实”的思索和推演的部分交给了土著的异族和士绅乡贤们,主角则作为电锯、苹果从外侧跳进来砸碎这种“合理”,皇帝风风火火的对面那侧其实就是那个时代炎黄子孙的苦难和悲凉。
主世界横推美国。795 19(174人评价)作者: 罗素字数: 782099最后更新: 18/08/04 23:51推荐指数: 4评分 : 5.7评语:强烈推荐:为什么同样是杀伐果断,有些书让人看得清新脱俗,有些书让人看得恶心想吐,这本书解释了这个问题,那就是主角杀人的理由。本书主角设定上是一个高玩,参加一款游戏内测而穿越到游戏的世界里,认为自己仍在游戏中,并且还在测试,而周围的人都是npc,剧情什么的都是游戏安排的隐藏支线。在这个设定下,主角杀人毫不节制,一栋大楼几百普通人说屠就屠了,不管是美女小孩,品德高尚的名人,念头一起,就杀了。且看且珍惜,这书之后的命。224 20(1022人评价)作者: 荆柯守字数: 2514000最后更新: 18/07/24 20:50推荐指数: 4评分 : 6.3评语:节选 优点:文笔老到,剧情连接顺畅,阅读体验上佳,世界观和实力体系成熟且原创,金手指炸裂。 缺点:主角是身体原主和金手指的傀儡,主角智力约等于路人,所有反派智力都碾压主角。身体原主苦大仇深,而然他的报复都特么报应到主角身上去了。原主没有逆天重启世界之前,疑似女主都被反派干了个爽。 评价:修炼道法数十载,苦练心境数春秋,远来一个七品官,道人长跪不得起。教主书中的修行没有半点逍遥,这种仙,不修也罢。
大徐干草,希腊粮草,日本粮草。
易鼎大唐人道手不释卷,此书我跳过了希腊卷,觉画风违和。 21(102人评价)作者: 佘大字数: 2169200最后更新: 18/06/26 14:15推荐指数: 4评分 : 3.6评语:非常好的黑科技文,主角是哈佛大学的一年级学生,通过做梦得到影视剧人物的知识,但是他也付出相应代价,比火星救援里主角被抛弃在火星上,比如乔布斯传纪得了和乔布斯晚年一样的病,侏罗纪公园被恐龙袭击,现在主角梦到了蜘蛛侠,准备治愈自己的疾病。僵尸大战,猩球崛起,钢铁侠等等。 770 22(55人评价)作者: 本人云天字数: 612300最后更新: 18/04/15 12:16推荐指数: 4评分 : 5.4评语:埋藏在沙堆的金子,意外找到的粮草,一口气到最新章节,越到后期越精彩。 这书名气不显,但文笔合格且世界观庞大自洽,主角不种马也不圣母,剧情也不狗血,穿越世界安排还可以,主角心路历程也是从普通平民到真理求知者的自然心态转变,这么多优点,足以评为粮草,这本个人感觉这书不下于。但是,创造新世界这个想法幼稚,任何制度模式最多五十年兴旺,然后有人专空子形成阶层制服废驰。 23(161人评价)作者: 悦燃字数: 1016000最后更新: 18/06/30 22:51推荐指数: 4评分 : 5.9评语:主角的灵魂被召唤到仙侠世界,与一个部落的先祖之灵融合后开始双穿之旅走上神路,在现实散布超自然能力弄了个光明黑暗之战,坑了元婴大能去现实世界帮忙。
不知道这么有意思的为啥不是精品,建议支持作者。 24(71人评价)作者: 七轮字数: 716800最后更新: 18/07/17 11:37推荐指数: 4评分 : 5.3评语:主角隐藏幕后,培育星球实验场,引导轮回者与现实各方势力探索多元宇宙,从中汲取营养提升自我,设定合理,剧情宏大。 25(90人评价)作者: 旅行的土拨鼠字数: 1220200最后更新: 18/07/31 14:43推荐指数: 4评分 : 5.9评语:怪兽学习研究世界毁灭。哥斯拉电影灭世,环太平洋变末世玄幻,奥特曼世界掌控宇宙,火影创共和国,西游妖皇吞宇宙,龙珠佛珠。。
时空行走者同一作者,值得期待。 26(99人评价)作者: 梦未醒字数: 857600最后更新: 17/03/31 06:51推荐指数: 5评分 : 5.6评语:一本被埋没的好书,我之仙草,工业党的大爱,而且这本书在某种程度上直击很多社会问题和社会制度的核心,揭露了本质,同时又兼顾了故事性。穿越到洪武3年,陪朱元璋聊天,给他看,做朱标的老师,推动科技革命;原创武侠位面,搞土地革命;女尊位面人类对抗兽人精灵海族;西游位面科技对抗天庭;援共位面带太祖游览现代社会,和毛邓两人讨论他们的历史地位。所以404了。
印象深刻的是描述怎么组织生产怎么分配利益;工农联盟,种地的不一定是农,工人也可以机械化种出粮食。 27(180人评价)作者: 开荒字数: 1930382最后更新: 17/02/11 10:30推荐指数: 4评分 : 6.4评语:玄幻高智流,纨绔是假象,邪皇是传承。修为用资源堆,高手可以奴役如同军队。苦大仇深主角,重情重义,以民生为重。父母被害,身体被残,爵位将失,狠下杀手的亲人,主角下不了手。全家死绝,三十年后不甘,夺天珠穿越回己身。朝争政斗很精彩,撕下虚伪温情,展现权争势斗的残酷,夺嫡世阀仙门诸国,基本天下皆敌。不是口水化的升级流派,大量争斗权谋种田内容。高武版官场文。400可惜太监。 28(17人评价)作者: 盛夏流火字数: 1759600最后更新: 18/03/12 16:35推荐指数: 3评分 : 4.5评语:类众星之主。主角穿越修仙世界,去各个世界扰乱因果汲取资粮,龙蛇教授女徒弟,奥术神座带女徒弟,主世界死师姐,诛仙学着主角卖狗粮洒狗血。斗破,遮天,神墓。 29(8人评价)作者: 乘法表字数: 1199700最后更新: 18/08/04 12:30推荐指数: 3评分 : 0.0评语:带着游戏系统战争空间附体类修仙世界,升级慢腾腾。100 30(73人评价)作者: 银霜骑士字数: 1544600最后更新: 18/08/04 20:10推荐指数: 4评分 : 4.1评语:属性异能骑士流,穿越者主角可以通过接触对方查看骑士血脉天赋并且复制其中的一项天赋,废材主角逐渐成长为传奇骑士。血脉加成,巫术辅助,到了巫大陆,分身。主角心性坚韧见女不跪。450 31(485人评价)作者: 恶魔钢笔字数: 1572700最后更新: 18/07/30 11:19推荐指数: 3评分 : 5.2评语:先说优点:主角在外星人的逼迫下用黑科技开发游戏,最开始的几个游戏描写都还不错,而且都是原创游戏,虽然没有现实游戏名气加成,但看着至少很有趣。—— 以下全部是缺点:①虚拟现实游戏开发之后就开始疯狂考虑现实合理性从而使得游戏设计这一爽点变得索然无味——作者连续百章开发的游戏都是美食馆、体育馆你敢信。②感情戏剧毒,甚至让人怀疑作者是不是自暴自弃:你不会写就不要写嘛,本来初期出场的一个女角色还挺可爱的,后来就莫名钦定是拉拉,绿茶婊随便骗主角上百万,然后在我弃的那几章里男主犹如被下了春药般对郭嘉派来的女兵王一见钟情,心理(弱智)描写长达半章,之后智力持续走低,实在遭不住。550 32(865人评价)作者: 小仲牛字数: 2045300最后更新: 18/08/04 07:58推荐指数: 3评分 : 6.7评语:粮草。无敌流,另类无限流。身为反主神组织成员的男主在各个世界调查完成研究所任务顺带进行各种调教♂的故事。男主实力强劲道具繁多,对各个世界的调教让人捧腹。 流星蝴蝶剑搞出来个蝙蝠侠,漫威宇宙把博士美队万磁王变成了美少女。剧情有趣文笔老到,反主神研究所的创意也十分新颖。目前三个世界除费伦大陆结束的莫名其妙外,蝴蝶剑和漫威世界称得上粮草+。60W字可杀,期待剧情的进一步展开。 33(229人评价)作者: 雨天包子字数: 586800最后更新: 18/03/24 05:03推荐指数: 3评分 : 6.0评语:这书属于主神经营流,主角继承了被前十个扑街败家子玩残的主神空间,痛定思痛,放弃了传统的养蛊式无限流玩法,转用本站老板企鹅爸爸最爱的网游大法,能够无限复活,加之借此成为人上人的诱惑,让轮回者作为玩家心甘情愿替你打工。因为意外事件和主角纵容,之前被轮回者严防死守的主神空间信息,被大肆在网络上曝光,自此各种政府和其他组织开始重视主神空间,威逼利诱收容大多数轮回者,正式走上舞台。与此同时,主角开始在现实世界投放具现的岛,现实的轮回者可以去岛上获得空间中的道具,主神空间的力量。 34(54人评价)作者: 风消逝字数: 2549000最后更新: 18/08/04 14:06推荐指数: 3评分 : 4.5评语:网文总是初始好看,作者的脑洞文笔布局节奏都在里面,看着主角如何利用金手指从无到有步步成长,代入感强。全世界形式严峻却不全民习武,藏着掖着,武者贡献和牺牲大权利大,强取豪夺。主角老实的装逼喂狗粮。
进入高手以后,阴谋人情资源势力,味同嚼木,270被渗透得个筛子一样,重要岗位护卫天骄都被妖魔附体了,也就是主角光环出来力挽狂澜,强行热血传奇势力,形势崩坏得没有形势可言。400宗老改革洗喋黑暗。 35(115人评价)作者: 道在不可鸣字数: 3076000最后更新: 18/08/04 23:52推荐指数: 3评分 : 3.7评语:类似超时空垃圾站。创意满分,情节毒草。培养人贩子手下,见女跪,身世离奇大家族恩怨,其他书的女主身世更离奇,偏偏与主角相识微末,然后又打有杀有被打脸。 36(106人评价)作者: 大日浴东海字数: 3190899最后更新: 18/08/04 23:12推荐指数: 3评分 : 4.1评语:穿梭各个世界,风云,飞刀,双龙,诛仙,大荒,秦时明月,仙剑,星辰变。 37(67人评价)作者: 你好再见见字数: 2610299最后更新: 18/08/04 21:53推荐指数: 3评分 : 4.3评语:穿越在辰东和番茄的小说世界。量大。 38(868人评价)作者: 静官字数: 4729947最后更新: 08/05/02 14:15推荐指数: 4评分 : 7.9评语:“黑夜给我黑色的眼睛,我却用鼻孔迎接光明”。静公公的封神之作,一个网文史上几乎无法避过的标杆性作品,每次读都能感觉到作者构思的精妙、场面的宏大和细节的扎实,尤其结尾的那么一点点悬念留白甚好。这绝对是本男人写给男人YY的书,从第一卷一直YY到最后一页,而且部头巨大,YY情节很有趣,狐狸精啊人鱼公主啊蚌精蛇妖啊魔兽世界啊…静官的想像力和不少游戏、体育、历史等等大串联的功夫在本书中发挥得淋漓尽致。 本书也把静公公下流好色暴力弑杀男的无耻本质彰显无遗,主角非常的暴力血腥,对敌人一向是赶尽杀绝;每个女人不论是否有感情都逃不过主角的魔爪。这样的种马剧情和对于女性的态度也影响了本书的口碑。 39(71人评价)作者: 傅啸尘字数: 4392000最后更新: 18/08/04 23:59推荐指数: 3评分 : 4.2评语:起点主流小白爽文。汇聚了各种主流元素:修仙、古武、(修炼)学霸、科技、学院比武,昆仑界,圣地,灵界…主角一帆风顺、天纵奇才、该打脸打脸、该装逼装逼,文笔也在水准线之下,情节散乱无大纲,十成文字七成水,即使功法名称也如此渗人,那读者为啥不去看五白的书而要去看这个小白文呢?只看标题就可以晓得大概。1814 40(474人评价)作者: 明渐字数: 2655700最后更新: 18/06/01 08:50推荐指数: 4评分 : 5.1评语:难得的粮草。 脑洞极大,主角魂穿各种副本模拟人生靠评价兑换奖励,现实世界隐藏身份抛出科技,在古代当农夫反抗大地主,中世纪以妹控管家身份窃国,盛世华章成就文皇。金钱世界以厨艺对阵烹饪机器掌控世界。星际世界附体主角探索宇宙。修炼世界解析规则三个女人狗血。魔法世界解析魔力斗气惹女人跪舔。 41(10人评价)作者: 水木天长字数: 2418400最后更新: 18/04/07 11:55推荐指数: 3评分 : 0.0评语:末世来临前的地球,主角得到天界手机,混入聊天群,各种小心低调藏着掖着,得到修炼资源,鹤立鸡群,卖养生水,学易学大师,脚踏两只船,在天界仙佛帮助,宣扬传统文化焦化众生,功德成仙,抵御异界入侵,牛皮哄哄终结。其实枪打出头鸟被围杀才是人性发展的必然570 42(6人评价)作者: 纸花船字数: 3005898最后更新: 18/05/02 17:40推荐指数: 3评分 : 0.0评语:类十里剑神那本,重生修仙,装逼打脸,种马文。
从超神学院开始的穿越日常,青云开始。 43(303人评价)作者: 神秘男人字数: 2710700最后更新: 18/08/04 22:43推荐指数: 3评分 : 4.9评语:高武修仙类,其实看起来武侠更多.主角魂穿的,自带穿越门金手指. 主世界家人没人爱,最终被卖给魔道老祖当夺舍肉身了,主角穿越成哑巴太监小姐黄牛等,作者脑洞还是可以.里面故事发展我都当武侠看的,要说主角随波逐流,情商智商低那是确实的,穿傻子武力出众夺天下被兄弟伏杀老婆情人,穿太监忧国忧民完全是岳飞版家国大义,穿小姐成天下第一高手杀的天下太平,徒弟做皇帝后背叛,被再三伏杀,第一个世界,天下无敌,心爱女人死在自己面前;第二个世界,天下无敌,死在心爱女人面前;第三个世界,天下无敌,强行作死,心爱女人死在面前。穿黄牛。总的来说干粮以上的小说。 700 44(138人评价)作者: 青幕山字数: 2256200最后更新: 18/04/01 13:54推荐指数: 3评分 : 3.1评语:进入一个个电影世界,发展势力,提升实力。三百多章哈利,漫威。巫师,仙剑。天道圣人。
超级位面银行,略干,主角用金手指创业和提升自己进入各个世界,当行长。 45(1362人评价)作者: 木恒字数: 1774400最后更新: 18/08/04 23:13推荐指数: 4评分 : 7.5评语:本书可谓是系统流恶搞里程碑。以前的主流系统文,经常被读者吐槽:离开系统之后主角就啥也不是,还不如让系统做主角。结果,本书作者真的就让系统成为主角了!而主角则因为懒癌晚期无药可救,导致肉身被系统全面接管,而意识则被关在系统空间里。为了自救,主角不得不成为系统的狗头军师(或曰随身老爷爷)借此换取出狱防风的机会。总而言之,这是一部系统负责装逼如风,主角负责吐槽抽风的搞笑文。一逗哏,一捧哏,恰好合成了对口相声二人组,妙趣横生。
ps:勉强也算灵气回升流。 46(313人评价)作者: 彩虹之门字数: 3296800最后更新: 14/12/23 12:31推荐指数: 4评分 : 6.2评语:科幻精品,一本超级人类、地球、星系、河系的超级科技神书。地球毁灭了,人类全灭,主角作为最后一个人类的灵魂融入飞船的主脑中,开始全宇宙流浪战斗冒险探索,并不断升级文明,在守护者清理者太浩博弈下,升级幽灵和文明,微星战星对中子战星,一败涂地,一个大能初恋女友,荡平银河系,出游仙女系。七级,八级,九级,卫道者叛乱者代言者,无限计算,掌控时间。书中涵盖了目前所有物理学、天文学等科学概念,非常专业。 47(85人评价)作者: 柳河边小道字数: 2096699最后更新: 17/12/29 20:00推荐指数: 3评分 : 3.1评语:黑科技流派吧。怪异的天才和行为模式。获得空间符文和外星法师交流,科研动手能力远超地球,随心所欲找同伴,扶持国家,随手布置法师基地,抵抗吊打外星人,寿命无限, 游览宇宙,交流外星,探索未知。爽点不足,仇人经常出来恶心人。脑洞大。 262 48(534人评价)作者: 历史里吹吹风字数: 1124100最后更新: 18/08/04 01:29推荐指数: 3评分 : 5.6评语:值得观看的干粮,主角得到一副画,可以在其中创造世界,主角分别以大天使、神话巫师之类的角色引领世界快速进入史诗阶段。 49(143人评价)作者: 穷四字数: 2558900最后更新: 18/03/27 08:35推荐指数: 3评分 : 4.6评语:创意:仙草 脑洞:仙草 世界观拓展:仙草 文笔:干草偏毒 故事情节:耿直,姑且给干草 NPC智力:剧毒 主角智力:毒中之毒。
主角作战路线图:拿刀砍,升级,再拿刀砍,升级刀,再拿刀砍。 主角技能路线图:贴符咒,升级,再贴符咒,升级符咒,再贴符咒。 主角敌人路线图:随主角升级而升级 达到效果:主角从来装不了逼,刀再叼,砍不死人,符咒再牛逼,干不翻人。 50(187人评价)作者: 逆水之叶字数: 1983800最后更新: 18/08/04 23:46推荐指数: 3评分 : 5.7评语:穿越到异界,绑定了系统,系统要求主角开网吧。主角自身的装逼打脸不能看,爽点在网吧里的电脑、游戏、电影、电视剧、小吃饮料,所带来的装逼打脸。可以看作是两个文明的碰撞,凸显了地球文明的优越性。 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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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16】我们应该穿越去哪里?(转)
前言:【外篇。我们应该穿越去哪里?】 在当今这个时代,各类小说中的主角,似乎都已经把穿越当成了家常便饭——刚一睁开眼,发现了一个景色截然不同的地方,最多不过先思考一下这是不是在拍电影,然后就立即果断地认为自己穿越了。而且,不管主角之前的人生有多么失败和颓废,只要穿越到了异世界,就会很快地脱离原有的小市民或宅男剩女属性,毫不犹豫地彪悍起来——为什么感觉主角所在的位面,好像经常有穿越这回事呢?总的来说就是一句话——在穿越之后,主角必须火速适应环境,并且很快发达起来!既然都已经穿越了,不发达岂不是就不科学了?唉,照这样看来,主角这种生物的适应力和奋斗精神,当真不是一般的强啊!但问题是……穿越之后的生活,真是这么容易就能让我们现代人适应的吗?由于奇幻世界的设定变化多端,而穿越附身的种族,也是从神明到恶魔再到骷髅都应有尽有,对于这些奇幻生物的生活舒适程度,实在是不好摆在同一个层面上进行比较。所以,在本文之中,就先仅仅针对最常规的历史穿越这一类型,就现代人穿越历史之后遭遇的各种情况,进行一番严肃科学的假设和探讨。——总的来说,现代人穿越到古代,哪怕穿越成权贵子弟,都不是什么舒服的选择。
场景1、穿越到古埃及 随着《尼罗河女儿》和《天是红河岸》这两部日本漫画,成为少女们喜爱的经典之作,穿越到古埃及也成为了网文界的一大时尚,尤其在晋江网的同人女作家之中,这些年已经有了不少佳作诞生。提起古埃及,大家的第一印象通常是什么?——广袤浩瀚的金色沙漠、郁郁葱葱的沙漠绿洲、碧波万顷的地中海,滋养万物的尼罗河、高大雄伟的金字塔、魔影笼罩的古老神庙、英姿勃发的少年法老、妖艳性感的女祭司、阴森恐怖的木乃伊、剧毒致命的眼镜蛇、狼头人身的阿努比斯神……嗯嗯,貌似很精彩啊!既然如此,那么正所谓心动不如行动,就让我们跟随着凯罗尔和夕梨这两位勇敢女前辈的脚步,穿越三四千年的悠久时空,前去探究一番光怪陆离的古埃及世界吧!
一、古埃及人的全裸日常! 但是,在领略古埃及的万般风情之前,诸位穿越客们,你们首先必须要学会丢掉自己的羞耻心!嗯?为什么必须要你们学会丢掉自己的羞耻心?因为古代埃及的气候十分炎热干燥,怎么样也冻不着,而古埃及的纺织和染色技术还很原始和落后,其产量实在是个悲剧,从而导致布匹价格昂贵得令人发指,染色的布匹更是成了贵族的专利。所以,为了勤俭节约,古埃及人一般都穿的很少,甚至是什么都不穿,并且从不认为裸体是什么耻辱——古埃及的小孩子们,无论是男是女,在小时候都不穿衣服,直接光着屁股满街跑。直到他们长到十几岁或者结婚时,才会置办一件亚麻衣服,纵然是不差钱的贵族家庭也不例外。在古埃及人的眼中,小孩子就应该是裸体的,穿衣服的小孩子都是怪胎。好了,晋江文中那些穿越到古埃及寻找浪漫爱情的勇敢姑娘们,你们做好了在光天化日之下赤身裸体生活十几年甚至二十年的准备了吗?嗯,如果你们都是天体营爱好者的话,就当我没说。但你们最好还是在穿越前抓紧时间上网搜索一下,在没有任何衣服可穿的时候,该怎么防止胸部在发育期间下垂,以及如何用天然草药调制防晒霜,用尼罗河畔盛产的芦苇茎秆编织简易月经带……相信在到了那边之后一定会很有用的——在古埃及可是既没有卫生棉也没有卫生纸,所谓的莎草纸与其说是纸,倒不如说是比较薄的三夹板,而且价格也很贵,没人舍得拿去擦屁股……就算你直接以成年人的身份穿越过去,古埃及的服饰在现代人,尤其是中国人眼里,依然是耻度爆表。——从浮雕和壁画里就可以看出,那些至尊的埃及法老,也只是穿着一条被称为“努格白”的短裙或者说裹腰布,上身打着赤膊,脑袋上裹着头巾,脖子上再套一串项链罢了,脚上穿的居然还是拖鞋或凉鞋……诶诶?法老大人的这副尊容,怎么总让我联想起楼下那个在脑袋上裹了条毛巾的卖西瓜的赤膊小贩?至于埃及女性的典型服式,则是颇具现代感的“丘尼克”——这是一种露胸露肩的无袖筒形紧身裙,或长或短,有时也会加上一条或两条肩带,类似现代酒吧舞女低胸裙装的筒裙简化版。从上层贵族到普通百姓,埃及人的服饰基本上就是这么两种,男人赤膊穿短裙,女人穿露肩低胸筒裙,款式上相差不大,区别只在于染色、花纹、布料质地和金银装饰品等等。古埃及的鞋子价格也很贵,一般人都选择赤脚走路,只有富人才穿得起凉鞋。至于袜子、胸罩和内裤……在那个年代还没有发明,甚至连裤子都没有——裤子这东西是骑马游牧民的原创,农耕民族最初都是不穿裤子的,就算性格保守的中国人,也一直要到赵武灵王“胡服骑射”之后,才在长袍里面穿上了裤子。(大家可以想象一下,孔子一边念“君子坦荡荡,小人常唧唧”,一边不小心当众露鸡鸡的场面……)因此,如果要严格套用古埃及的背景去写言情文,那么就会变成两个没羞没臊的裸体小孩,甩着“大象”光着屁股在尼罗河畔一边玩泥巴一边谈恋爱……似乎很杀风景啊!另外,即使是在成年之后,埃及人在家里也经常是裸体的——那年头没有空调,室内又闷又热,穿衣服的话很快就被汗水打湿了。所以,古埃及人的衣服,其实相当于现代的礼服和制服,是在外面穿着彰显身份的,至于休闲服和内衣么……那时候的布料太昂贵,区区一条缠腰布(类似现代相扑手的兜裆布)都被看成是贵重家当。而耗费布料较多的女装筒裙,更是女孩子必不可少的最值钱嫁妆,类似现代的“结婚三大件”,普通人家里能有一件好衣服就不错了——这样一来,大家平时就只好裸体了。记住,在古埃及人的观念之中,衣服基本上被看成是装饰品,而非日用品。这样一来,在古埃及社会,人们无论是当街裸奔,还是在市场上裸体做买卖,都是司空见惯的事,不值得羞耻——不过,衣服可以不穿,护身符却是不能不带的,否则就会被人嘲笑。有个疯狂推崇古埃及文明的西方人,在论文中不承认古埃及人是一个无节操的民族,声称除了平民、奴隶和小孩之外,任何古埃及人在大庭广众之下裸体都会被嘲笑……可问题是,把上述这三项扣掉之后,似乎就只剩下了成年贵族而已——恐怕还没有占到总人口的1%吧!因此,古埃及贵族不怎么喜欢裸体出行,也不是因为羞耻心的缘故,而是为了保持自己的派头——就好像现代富人外出旅游就一定要开豪华轿车,参加舞会就应该要穿高档时装一样。当然,如果是穿越到古埃及贵族家庭的男性,或许会很有眼福了——为了避免损坏昂贵的衣服,古埃及贵族家庭的侍女们,平常也都是裸体工作的,只有在外出、节日或举办宴席的正规场合,才会披上衣服。而且往往是只裹了腰部,却露出了胸部——为了节省布料,有些女人也跟男人一样,只穿短裙或裹腰布。或许是因为服装业发展得太悲催,古埃及的化妆和人体彩绘艺术倒是弄得相当不错——用墨汁画眉毛和描眼角;用孔雀石和铝矿石将眼圈描成绿灰色;用红赭石和油膏做成口红;用散沫花对指甲、手掌和脚底进行染色;至于那些最为时髦的古埃及贵妇、淑女们,还会给自己的乳房涂上金色,给乳头描上了蓝色——可想而知,她们肯定是露着胸部甚至全裸参加酒宴的。所以,花心男主角在跟古埃及贵妇小姐们偷情的时候,千万记得要先让她好好地洗个澡。否则就会在亲亲热热滚床单的时候,不幸品尝了一嘴纯天然的有毒有害矿物质,那可不是什么值得高兴的事。至于身份低贱的埃及女奴和舞女、妓女,在平时就都是全裸的,区别只在于舞女和妓女的身上,会有一些金银装饰品而已——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古埃及就是一个巨大的天体营。现代那些会跳钢管舞的脱衣舞女,如果穿越到古埃及世界,想必会很受欢迎,因为古埃及舞姬的打扮,就跟现代美国赌城拉斯维加斯的脱衣舞女差不多,是全身赤裸再挂上许多金属链饰物进行表演的。不过,古埃及没有钢管,连铜管也是一般人买不起的,脱衣舞女们在那边恐怕只能搂着木头柱子跳舞了。至于让埃及舞姬们穿上若隐若现的艳丽轻纱,蒙着面纱跳肚皮舞……那最起码已经是罗马帝国的统治时代,或者更迟一些,是阿拉伯人入侵之后的事情了。所以,诸位尊重古埃及传统的穿越者们,快点把节操这种多余的东西,和衣服一起丢掉吧!
二、把全身毛发都剃光光吧! 嗯嗯,仔细想想,对于现代人来说,裸奔似乎也不是什么绝对无法接受的事情,毕竟眼下已经不是什么讲究三贞九烈的封建年代了。现代法国的普罗旺斯港外,不是也有一个常住人口200名的裸体者聚居之岛吗?而台湾人民最近似乎也在积极向欧美学习,屡次在台北郊外开办非法天体营……好了,现在,诸位挂着主角头衔的穿越客经过一番努力,已经基本抛弃了对于当众裸体的羞耻心,在古埃及世界把衣服和节操一起丢掉了。那么是不是就基本没问题了?喵哈哈哈,很遗憾,还有一项更羞耻的事情在等着大家——剃毛!大概是环境酷热的关系,埃及人特别关注清洁,习惯于把容易藏污纳垢的头发和体毛全都剃掉,以免滋生虱子等体表寄生虫,诱发各种可怕的疾病——那个年代的医疗水平,同样也是个悲剧。但是这样一来,埃及的男男女女自然也就统统都成了光头,取而代之的是各种假发。久而久之,光头与戴假发就成了古埃及人的一种习惯,穷人买不起假发,就裹一顶头巾来代替。反之,如果谁的身上留了很多毛发没剃干净,则会被其他人羞辱和嘲笑,说他很肮脏,不像埃及人。看过漫画的读者大概都会知道,《天是红河岸》里面的那个拉姆瑟斯,还有他的妹妹,就是因为带着外国血统,又不肯剃光头,结果被其他埃及权贵视为异类,在贵族的小圈子里很受排斥。更糟糕的是,古埃及人不仅认为头发要剃光,腋毛和阴毛也不能放过,神官甚至还要剃眉毛。现代社会只有男性需要买剃刀刮胡子,在古埃及则是男人和女人都需要剃刀:男人同时剃胡须和下面的毛,女人用剃刀专门清理自己的阴部——注意,既然古埃及的青少年都是裸体的,那么阴毛有没有剃掉也就不再是个人隐私,而是跟脸上的胡须一样,变成了大家都能看得见的事情。这样一来,穿越者们就算想要偷工减料,只剃头发不剃阴毛,也是行不通的。若是没剃阴毛就出门,同样要被大家嘲笑,或者被认为是外国野蛮人——古埃及人可是很排外的哟!由于青铜时代的剃刀很贵,平民家庭往往买不起,所以只好请理发师帮忙。古埃及的理发师不但要帮人剃光头,还要剃腋毛和阴毛,男人和女人的胯下都要剃——千万别把他误会为什么邪恶的调教师啊!不知那些想要推倒埃及妹子的男主角们,面对这些光头美人会有怎样的感想?感觉像是在睡尼姑?那么,如果穿越者在古埃及硬是坚持不剃毛会怎么样?恐怕会很不妙,首先被全社会视为异类,寸步难行不说,而且那时候既没有洗发水也没有香皂,就连点燃艾草驱蚊的土方子,也不晓得有没有被发明出来——富人会焚烧香料驱蚊,但穷人绝对用不起。这样一来,在古埃及的闷热夜晚,等到你入睡之后,湿答答的汗水和毛发纠缠在一起,会招来许多虱子之类很有爱的小虫子,把你咬得皮肤红肿、满头是包,甚至染上一些当时难以治愈的寄生虫病……所以,请诸位穿越者还是尊重当地传统,乖乖地接受凌辱……呃,不对,接受剃毛吧!然而,就算你抛弃了羞耻心,在古埃及社会里,剃除体毛也是一桩非常痛苦的事——那年头可是既没有激光除毛也没有电动剃须刀,甚至连锋利一点的钢铁小刀都没有。正如《天是红河岸》里面描绘的那样,当时的铁器还是赫梯人秘而不宣的神兵利器,对外国的售价比等重的黄金还贵,绝对没人舍得拿来做剃刀。而等到冶铁技术扩散开来,钢铁价格大幅度下降的时候,古埃及文明也差不多该灭亡了。——就连早期的古罗马军团,士兵们也都在使用青铜短剑,更不用说更早之前的古埃及人了。所以,古埃及人只能用很钝的青铜剃刀除毛(当时还没有剪刀,最早的剪刀要到西汉年间才被中国人发明),甚至就连这种铜制的剃刀,也要到埃及的中王国时期才出现,之前只有更悲催的燧石刀片……由于光用这种落后的刀子实在是剃不干净,理发师们通常还要准备一把镊子,用来直接拔毛。这下子问题可就来了,在古代没有抗生素和消炎药的时候,因为刮胡子不当心而划破脸皮,进而导致伤口感染化脓,最终一命呜呼的囧人囧事,在东方和西方都有过不少记载。而大家都知道,我们下体的皮肤远比脸皮更娇嫩,同时也更敏感,自然也更容易被剃刀弄伤——所以古埃及的剃刀不给力或许还是好事?嗯嗯,总之,如果对自己的手艺没信心的话,最好还是找个手艺好本事高的理发师替你剃毛吧!但不管古埃及理发师对于剃毛业务有多么的熟练,简陋的工具就摆在那里,想要不疼是不可能的。总之,你在古埃及找人剃毛的时候,有条件的可以先涂原始肥皂——也就是动物油脂加草木灰而已,但穷人还是用不起——没条件的就直接泼点水上去洗一洗,然后理发师一手拿刀,一手薅着你的毛,慢腾腾地来回“锯”……但由于青铜或燧石刀片太钝,哪怕你痛得死去活来也剃不干净,所以理发师在剃过几遍毛之后,还要拿出镊子(类似现在夹方糖的玩意儿),对着太阳,帮你把剩下的那些毛一根根拔掉……嗯?这到底有多痛?你自己试着到胯下拔一撮毛就行了,绝对能让你呲牙裂嘴痛不欲生。更要命的是,万一这师傅的手艺不佳,或者恰好今天不在状态,那么你的下体就很可能会被割得血迹斑斑,好像刚刚从阉割太监的“净房”或者说“蚕室”里出来一样。正因为在铁器时代之前的剃毛工作是如此痛苦,还停留在石器时代的玛雅人,一般会给自家孩子从小用热毛巾敷脸,让他再也长不出胡子来。但这个办法不能用在生殖器官上,否则很容易导致绝育。亲爱的诸位穿越者们,尤其是女性同胞们,鉴于古埃及的剃毛服务是如此的糟糕,你们在穿越到尼罗河畔之前,最好还是先到美容医院做一下全身的激光脱毛吧!(说起来,我一直很好奇凯萝尔和夕梨在古埃及是怎么剃毛的?莫非她们都是天生白虎?)
三、古埃及的饮食——生死攸关的严酷考验! 好了,不管过程有多痛苦,现在衣服也脱了,头发和体毛也剃了,接下来还有什么考验在等待着大家?这个……你还需要一副坚固耐磨的铁齿铜牙,以及同样强悍耐用的钢铁肠胃。嗯?古埃及的饮食文化有这么悲惨?那倒不是,事实上,埃及人是非常会享受生活的。得益于尼罗河谷地丰饶的农产品,当希腊人和罗马人还在茹毛饮血的时候,埃及人已经拥有了面包,而且还是混合了黄油、蜂蜜和香料的高级甜点面包。啤酒则是埃及人的另一大主食——与现代那种会产生许多气泡的啤酒不同,古埃及人的啤酒比较粘稠,里面含有许多固状物,营养含量很高,更像是现代的粥(多加点蜂蜜就是甜酒酿了)。除了面包和啤酒这两样基本配置之外,古埃及人还发明了加入椰枣和蜂蜜的蛋糕,以及作为高档饮料的葡萄酒。此外还有烤全牛、烤鸭、烤鹅、烤鸽子、烤猪排、烤鱼、浓汤、杂拌蔬菜、葡萄干、椰枣干、水果拼盘……基本上,日后西餐的各类基本菜色,在古埃及都能找到雏形。遗憾的是,古埃及人只发明了菜肴,却没发明餐具,穿越者只能像现代印度人一样用手指直接吃饭。而更加遗憾的是,这些膳食虽然精美,但因为埃及的风沙太大,在烹饪的时候多多少少掉了些砂子进去,不管怎么防范也弄不干净。作为埃及人主食的面包,因为烤制的条件粗糙,更是危害健康的罪魁祸首——从古埃及坟墓中提取的面包标本表明,这些面包里面有许多混杂物,包括大量的沙子、用来磨面的手磨碎片和仓库的残物……虽然埃及人成功把烘制面包变成了一种手艺,创制了五十多种不同形状的面包——圆的、立方的、麻花形的、动物形状的……但就是没办法把面包里的砂子弄干净。坚硬的石英砂会磨损埃及人的牙齿釉质层,造成龋齿,继而引起牙神经溃烂。在最严重的情况下,甚至会诱发败血症而导致患者死亡——著名的拉美西斯二世法老,就是因为蛀牙而活活痛死的。古埃及世界非但食物如此不健康,就连饮水也有问题——众所周知,埃及人喝水全靠尼罗河。上埃及的尼罗河水尚算清澈,适合饮用。但到了三角洲地区的下埃及,尤其是靠近入海口的地方,由于河水的流速减缓,就尽是淤泥浊水了。当地的富人会把这些浊水灌进池子里慢慢沉淀,然后使用上面的清水,但穷人却没法如此讲究……结果就是各种肠胃寄生虫病的常年泛滥成灾。
四、坑爹的古埃及医疗和商业!生了病就得治疗,这就扯到了古埃及的医学了。古埃及医学可以说是相当发达,已经分门别类到一个很详细的地步,像眼科和牙科都有专门的医生进行治疗。但是,很不幸的是,他们开的药方……除了常见的草药以外,他们还喜欢往里面掺入各种泥土,以及各式各样千奇百怪的动物粪尿——就如同《西游记》里面孙悟空他们拿马尿捏药丸治病一样……综上所述,那些兴高采烈前往古埃及世界的穿越者们,必须做好一到那边就先被脱衣剃毛凌辱一番,然后因为饮食不健康而患上龋齿和胃病,接着还要被庸医们拿马粪灌嘴的准备。最后还有一点,古埃及文明始终没有发明出自己的金属铸币(直到古埃及文明结束的前夕,才有希腊商人把钱币带到了埃及)。而最早的金银铸币发明地,则是在《天是红河岸》女主角夕梨穿越的赫梯旧地,一个名叫吕底亚的国度——但时间却是在赫梯灭亡的几百年之后了。因此,在古埃及想要上街买东西,只能以货易货,或者用贝壳、金银块当做一般等价物。但贝壳的“面值”太小,很多人拒收,金银又不是真的货币,没法直接换东西,每一次交易都要对金银进行仔细称重,还要有一双能够分辨出金银成色的火眼金睛——用金箔包裹着铅块做出来的假金子,在那时候就已经有了。
小结:其它的国度更悲催 虽然有着上述的种种缺点,但实事求是地说,古埃及的生活已经算是很安乐了。同时代的其它几个文明区域,两河流域的诸多城邦全民皆兵,连年打仗,屠城焚城不计其数,居住的民族真是在一茬一茬地在换,没有一天安生的日子;古印度文明先是连年水灾又是雅利安人入侵,勉强支撑了几个世纪,最后干脆来了个种族灭绝外加文明崩灭,退化成原始部落了;克里特岛的米诺斯文明位于海上,或许比埃及人更容易品尝到海鲜,但对外战争同样也更频繁,每年都有无数人在航海远征之中丧生,最终更是毁于火山喷发和海啸,连个渣子都没剩下……至于中国的夏朝和商朝,不仅文明程度在那个年代的各大文明国度之中最落后,缺乏宏伟的建筑物,连商王都住茅草房不说,在人道主义方面更是一场灾难——根据甲骨文记载,著名的妇好王后一次就宰杀了上万名战俘,用来祭祀神明,而当时全中国人口也才不到400万,真是堪比日后中美洲的阿兹特克人……虽然埃及人偶尔也用活人祭祀,但每次祭神一般只杀几个人,穿越客一到地方就倒霉的概率要低得多。相对而言,古埃及一直是比较稳定的,动乱的时期并不多,在被波斯帝国征服之前,埃及文明独立传承的2500年里,总共只遭遇过一次异族征服(喜克索斯人)和两次大规模内乱(两个“中间期”)而已。而每年定期泛滥的尼罗河,又给埃及人带来了肥沃的土地和稳定的谷物丰收,自然灾害比别处少得多。然而,即使是在远古时期生活条件最舒适的埃及,日常生活都依然是如此的令人崩溃,其它地方的生活条件就更是可想而知……诸位晋江文的女主角们,请记住,小说是浪漫的,现实却是残酷的,千万不要被什么“爱在西元前”的浪漫歌谣给忽悠了,贸然踏上这条穿越远古中东文明的不归路啊!
场景2、穿越到中世纪 根据前文的描述,大家已经知道了穿越到公元前二三千年的古埃及时代,将会享受到何等难以启齿的凌辱与何等糟糕的饮食医疗待遇,并且觉得很难忍受,更不用说甘之如饴了。那么,就让我们穿越得近一些,从尼罗河畔的古埃及文明,往后跳跃三千年的悠久时空,前往地中海对面的未来文明中心,第一个千禧年前后的欧洲,领略一番中世纪的欧罗巴风情怎么样?想必这些欧洲人的生活在发展了三千年之后,应该已经比远古时代的埃及人进步许多了吧!——这个……恕我直言,你恐怕会感到非常的失望,甚至觉得这见鬼的中世纪欧洲,甚至还不如古埃及那边舒服,恨不得赶紧返回古埃及去洗个澡,顺便去接受剃毛裸奔灌尿等各种羞耻PLAY……在古埃及,你通常只需要担心节操和牙齿的安全;在中世纪欧洲,你将会遭遇的挑战则还要更加可怕。
一、并不浪漫的城堡生活 咳咳,言归正传,对于中世纪的欧洲,大家都有着怎样的印象?通过小时候读过的《格林童话》和《安徒生童话》,以及成年之后看过的无数好莱坞大片,现代人对于中世纪欧洲,大致上应该会有着这样的浪漫联想:——宏伟华丽的城堡、盔甲明亮的骑士、热情如火的贵妇、优雅羞涩的公主、披着黑袍或紫袍的女巫、躲在墓地里的吸血鬼、在月光下变身嚎叫的狼人……诶诶?好像有些什么奇怪的东西混进来了?嗯,为了严肃起见,在谈论中世纪欧洲的风貌之前,最好还是先把女巫、吸血鬼、狼人这些不科学的奇幻产物在第一时间就排除掉——天晓得这些传奇人物会不会在地窖的壁炉里开了一道时空门,只要往身上撒一把奇怪的药粉,然后猫腰往壁炉里一钻,就能跑到二十一世纪的巴黎香榭丽舍大道买新款时装呢?就现实世界而言,中世纪欧洲的主旋律就是骑士与城堡,而穿越的旅途也必然围绕这两者展开——诸位主角们之所以不辞辛劳地穿越时空,通常都不是特意去受苦受难接受贫下中农再教育的,而是为了领略中世纪风情和建功立业的,自然不会选择穿越成农奴、盗贼之类的扑街人物(想当罗宾汉的另外再说),最起码也要混上个贵族骑士的头衔,家里有城堡、有庄园、有盔甲,还有几个年轻侍女可供调戏揩油。嗯,那么接下来该怎么办?莫非就这样住着很大很漂亮的城堡,抱着浑身香喷喷的公主,每年去骑士比武大会上出出风头,偶尔去乡下找几个中意的农家姑娘行使初夜权,换个胃口打打野战?很遗憾,梦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中世纪的贵族生活可没有你想象之中那么舒服。先谈谈中世纪的城堡吧!从本质上来说,城堡是用来据守的军事要塞,而不是用来显摆的豪华宫殿,更不是用来享受生活情趣的度假别墅——这些以磐石修造、深壕围绕、铁门和吊桥把守的坚固要塞,在遍地烽火的中世纪欧洲,确实可以让窥视贵族财富的不速之客望而生畏,但却不见得能让主人住得舒服。——嗡嗡嗡年间,全中国的大中小城市都在拼命修筑三防工事,挖了不知多少防空洞,但等到改革开放之后,似乎也没见多少贪图便宜的人搬家到里头去居住……天底下哪里会有宜居的军事要塞啊?中世纪城堡生活的糟糕之处,主要有以下几点:首先,为了便于长期坚守,城堡大多修筑在地势险峻之处,例如悬崖、山顶,以及河心小岛等等。但地势险峻的同义词就是交通不便。假如你的城堡位于崎岖险峻的山顶,貌似俯瞰众生威风八面,但每一趟上山回家就能把你累得够呛。如果城堡内没有足够的水井,那么每天的打水和运输食物也很累人。当然,这些杂务都有仆人们代劳,主人们只要发愁究竟该如何让精心打造的豪华马车驶过蜿蜒狭窄的山路,拉上倾斜度极高的山坡,弄进自己的城堡里就行了。其次,为了防备敌人的弓箭和抛石机,中世纪城堡的外壁上很少打窗洞,所以城堡的内部总是暗无天日,太阳晒不到,自然潮湿得很。再加上当时的建筑水平不过关,墙壁和屋顶上免不了有些裂缝,因此一下雨就渗漏得厉害,进而导致城堡内的保洁很成问题。偏偏中世纪欧洲人的卫生观念也很差,于是那些看似雄伟庄严的城堡里面,通常到处都是灰尘、蛛网、臭虫、跳蚤、蚊子、苍蝇和生活垃圾,恐怕还不如当代日本流浪汉的纸板屋干净。此外,中世纪欧洲的大幅布匹,价格仍然很贵。在那些较为贫穷的地方,一般只有城堡的主人有资格睡床铺,其他人就算是骑士侍从,也只能跟牲口一样睡稻草堆,顺便和他们的爱马一起被臭虫咬……呃?你说在旅游手册上看到的德国城堡很华丽很舒适,根本没有我说的这么悲催?哦,你说的大概是德国巴伐利亚州的新天鹅堡吧!那是巴伐利亚大公在19世纪后期才修筑的“皇家主题公园”,很多尖顶之类的华丽结构都用了混凝土,你可以把它想象成现代的迪斯尼公园——真正中世纪城堡哪有这么可爱!另外,在欧洲还有一些经常被当作游览景点的华丽城堡,其实也都是喜欢派头的近代贵族们,在文艺复兴之后甚至18、19世纪才兴建起来的,或者是在旧城堡的原址上进行了大规模改建,基本不能再算是真正的中世纪城堡,只能说是“看起来很像城堡的宫殿”罢了,跟迪斯尼乐园里的城堡差不多算是同类。事实上,就在现代的德国和奥地利,还有很多继承了古代城堡的破落贵族后裔,对这些祖辈的遗产避之唯恐不及,挂在网上只要1欧元就肯转让,但还是乏人问津——中世纪城堡大多修建在交通不便,人烟稀少的荒山野岭,没水没电不说,哪怕开车逛个超市都得跑几十公里,除了考古专家就再也没人愿意去住。而且,这些城堡本身的维护费用也很高——先不说城堡的体积有多大,结构有多复杂,光是让建筑队带着笨重的建筑材料和相关机械,翻山越岭路远迢迢地到城堡里跑一趟,还要自备干粮饮水和发电机……这个出勤的人工费就比在城里搞装修贵得多了。偏偏这些城堡还是历史文化遗产,在政府档案之中有记录,若是后代不肖子孙任凭其风化坍塌,或者胡乱改建成仓库什么的话,有关的文物部门还会找你吃官司……总之,到了中世纪末期,欧洲大陆的战争不再那么频繁之后,讲求生活质量的贵族领主们,纷纷把家当搬到了更加舒适的乡下别墅或者繁华都市里的奢侈官邸,再也不肯住这见鬼的破城堡了。
二、无法无天的黑暗年代 那么,既然城堡住起来这么不舒服,那么就索性不住城堡,在附近的交通发达、风光秀丽之地,用木头搭个度假小屋怎么样?反正是贵族领主,这点钱总是拿得出的,实在不行还可以征召领民免费服劳役嘛!嗯,这个做法在贵族私斗已经非常稀少,相对比较和平的中世纪末期,应该是可行的,正如上文所述,当时的很多领主已经搬出了城堡,只有在战火临近的时候,才会重新回到坚固的城堡里居住。但如果你的眼光太超前,在中世纪的前期和中期就这样搞的话……你根本就是在自寻死路!——当时的欧洲混乱无比,没有什么大一统的民族国家。无论是英国、法国、德国还是意大利,全都是诸侯林立。各国君王的权威基本只限于首都和王家领地,对手下贵族们的私斗根本无能为力。如果某一家贵族的城堡和领地被邻居夺去,那么他最好别指望只要到宫里打打御前官司就能把领地要回来……除非你跟国王的交情够硬,可以让他为你发兵开战,否则能在宫廷里给你个职位赏口饭吃就很不错了。所以,在那个时代,每一位领主都必须牢牢守护住自己的城堡,不敢长期离开。偏偏每一位领主又都在处心积虑地扩张地盘,找借口对外扩张侵略,经常只是因为一点边界争执、一次人身攻击、一句无心之言、一次求婚失败,有时甚至只是一个姿态、一个表情、一个手势,都能引爆一场中世纪的战争。——中世纪的骑士们都是很暴力也很蛮横的,千万别把他们想象成彬彬有礼的绅士。在中世纪的诗歌和文献之中,记录了很多他们的无耻行当。例如某位贵族骑士向一位富有寡妇求婚被拒,便带兵围攻这位寡妇拥有的城堡,直到对方打开城门屈膝下嫁为止……除了不怀好意的隔壁领主们之外,中世纪欧洲的森林里,还有很多穷凶极恶的流贼团伙,好像蝗群一样到处流窜,时不时就会有某处庄园被攻破和洗劫——英国的罗宾汉也是其中一个代表。你看看,罗宾汉和他的部下们连小城堡都能攻破,你那座精致的度假小屋,在这样的突击队面前,又能扛得住多久?至于预先警戒这些敌人的行动,抢在他们抵达之前搬回城堡里……中世纪的欧洲地广人稀,到处都有小股部队能够通行的荒野,你手下有多少斥候,能封锁住整个领地?而且,中世纪领主的地盘普遍不大,缺乏战略回旋空间,从一座城堡骑马奔袭另一座城堡,经常用不了半天——这么短的一点预警时间,根本来不及疏散转移。再说,就算在陆地上能够严密布防,海上还有神出鬼没的维京海盗呢!因此,在那个治安混乱,匪徒横行,朝不保夕的可怕年代,你放着坚固可靠的城堡不去住,反而为了追求什么生活情趣,搬到风光秀丽却不适合防御的别墅里……恐怕没几天就会有大票的刺客和匪徒上门,或是绑架你和你的妻子儿女勒索赎金,或是受了附近其他领主的佣金,直接要了你的命!所以,为了你的生命安全着想,还是老老实实地继续住城堡吧!
三、可悲可叹的中世纪食谱 谈完了居住条件,接下来就该谈谈饮食了。首先必须承认的是,中世纪的欧洲人已经发明了餐具,总算不用像古埃及人一样直接用手指吃饭了,但现代人依然会感到难以接受——酒杯镶嵌了宝石做得很华丽,但却要一桌人轮流共用,你必须在饮酒的时候跟别人分享口水;汤勺也是两个人或几个人共用的,最好不要直接把勺子凑到嘴边去喝,而是舀到自己的碗里;餐叉是拜占庭帝国的发明,要到十字军东征之后才被带回西欧,在此之前的欧洲人,还是只能像古埃及人一样用手指撕肉条;当然,你也可以用餐刀割牛排和面包,然后代替叉子直接塞入嘴里,但问题是一把餐刀要数人共用,只有地位很高的人才能独享一把餐刀。当然,上述这些陋习都是细枝末节,身为贵族领主,你完全可以为自己打造一副专用的餐具。但是,在看到桌上放着的中世纪欧洲经典饭菜之后,你绝对会消减掉绝大部分的食欲。就现代东方人的观点来看,中世纪欧洲人吃水果的方法实在是很奇怪:把苹果和梨放到火上烤,把李子放进锅里炖,还要加盐撒胡椒……而直接生吃水果,却被看成是下等人的做法。——中世纪的欧洲医学界普遍认为,一切水果都是凉性食物,若要吃的话,就应该以热的方法烹调,或者加入热性的香料(例如胡椒之类)……真是不科学!相反,对于大部分蔬菜,例如胡萝卜、芜菁、圆白菜、卷心菜等等,中世纪的欧洲人倒是习惯于生吃,甚至就连刺激性口味的洋葱也是如此——当然,也有浸泡在肉汁里的烤洋葱,不过那个就属于高级菜了。——煮熟的水果和生吃的蔬菜……感觉上似乎跟中国人的习惯恰好相反,肯定会导致肠胃不适。不过上述这些问题还不算最要命的,中国人也不是不能吃蔬菜色拉,至于煮熟加盐的水果不合口味,也只要从食谱中剔除这些菜就行了。但光是作为主食的面包,就能让人觉得无处下嘴——中世纪欧洲人吃的面包,跟我们现代人那种发酵过还加入白糖奶油的松软面包根本不是一回事,而是近似于压缩饼干的一种无酵饼,又干又硬又磕牙……而古埃及人的面包,虽然通常也没加奶油,但一般倒是发酵过了。当时,就算是贵族领主,在日常生活之中,也都吃平均重量4.5㎏/10磅的长条形黑面包。典型的中世纪黑面包,一般是用小麦粉混杂大量的麸皮烤制而成——这种做法在中世纪已经算是精品黑面包了。更有一些偷工减料的黑心面包师,居然经常故意在黑面包中掺加木屑、小石头之类的杂物,比埃及人掺入面包的砂子更能磨损牙齿,也更可恶——后者好歹是被动受罪,前者根本就是主动犯罪啊!!!这种中世纪黑面包的天下闻名之处,就是在于可以当武器使用——中世纪的编年史上,多次记录了没出息的笨盗贼潜入穷苦农民家里盗窃,但却不幸殒命于家庭主妇的黑面包之下的囧事;而当中世纪的家庭矛盾发生时,更有无数男子汉死于悍妇的黑面包攻击……至于这东西的味道,还是请大家自行想象。——在日本的欧洲中世纪背景轻小说《狼与辛香料》之中,那位男主角旅行商人罗伦斯,之所以在有条件的时候,都不愿意直接啃黑面包,而是要把黑面包掰碎了煮稀粥,就是因为这东西实在是太硬了。白面包和黑面包之间最大的区别,就在于它在制作时需要耗费很多时间和努力去筛除麸皮,中世纪的天主教会把经过发酵制成的松软白面包称作“潘德美茵”,意为精制、神圣的面包。而中世纪的白面包体积也普遍比较小,每只通常都不够正常人吃一顿,大概跟现代的“早餐包”差不多。最初,白面包是教会神职人员独享的专利,只能在领圣餐的仪式上使用,但很快就被人突破了限制,成为了中世纪富裕家庭们招待宾客的上等伙食。不过,在中世纪贵族们日常用餐的时候,白面包和黑面包之间往往并没有非常明确的分界线——正常情况之下,贵族和富人的厨房里都不会直接存放大量面包,而是储存粗面粉,或者说混合了大量麸皮的小麦粉。到了吃饭的时候,再把粗面粉烤成面包。如果要招待客人或者庆祝什么喜事,那么就会吩咐厨师和侍女们把粗面粉筛一筛。招待的客人越尊贵,粗面粉里的麸皮就要筛得越干净,烤出来的面包自然就会越白越精细,但花费的功夫同样也就越多。所以,黑面包和白面包完全可以用同一袋面粉烤出来,区别只在于人工。而贵族骑士们平时吃的面包,其实是介于白面包和黑面包之间——最富裕的人家可以养几个仆人,从早到晚专门筛面粉。而在不那么富裕的家庭,为了减轻仆人的工作量,避免把他们累倒,同时也是为了避免浪费同样能充饥的麸皮,只好把筛面粉的次数减少一些……至于最后烤出来的面包到底算是黑的还是白的,就只能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了。此外,在中世纪的欧洲,还有一种用精面粉加入鸡蛋、牛奶、蜂蜜和香草,并且用啤酒酵母来代替普通的发面,经过精心发酵之后烘烤制成的“皇后面包”(也可以翻译为女王面包)。这种小圆形白面包的口味,基本跟现代的高档奶油面包差不多,可能还要更好一些,而且使用的材料绝对是绿色健康无污染——但这玩意儿已经是连国王也不能顿顿都当主食吃的超高级奢侈品了!根据中世纪的某部史诗记载,有位国王在某次战役胜利之后,向全军赏赐了许多烤肉和葡萄酒,大家都习以为常。然后他又赏给最勇敢的士兵们每人一块“皇后面包”,却被其他人羡慕得要死……不管那些混合了木屑与碎石的中世纪黑面包有多么的嗑牙和伤喉咙,它们仍然是中世纪欧洲下层平民眼里的上等美食,因为他们的饭碗里经常连面包都没有——烤面包要烧很多柴,烘焙的工艺也很麻烦。所以穷人们干脆就直接拿一些粗加工的麦粉(那东西虽然是麦子磨的,但是怎么看都算不上面粉)放到碗里,加点热水调成麦糊,然后天天就吃这种麦糊过日子。如果有条件搞到一些野菜、咸鱼和肉类的话,也是把这些东西统统都倒进锅子里和麦糊一起炖煮……总之看上去很恶心,类似于我们中国人用来喂猪的东西。——总的来说,中世纪欧洲庄园里的农奴们,一般吃得比三千年前尼罗河畔的古埃及农民还差。除了黑面包和白面包之外,中世纪末期的意大利人偶尔也会吃面条(意大利通心粉),但这玩意儿更是绝对的贵族食品,价钱比白面包还要贵——在水力磨坊普及以前,把麦子加工成做面条用的细面粉真是太费劲了。而且,现代意义上的意大利面,最初是在阿拉伯人占领下的西西里岛诞生,直到13~14世纪才推广到了整个意大利,至于传播到欧洲的其它地方,则已经是文艺复兴之后的事情了。所以,中世纪的绝大部分欧洲人,恐怕都没有机会品尝到意大利面的美味。说完了蔬果和主食,接下来就该说说鱼肉类的荤菜了。中世纪的欧洲应该算是半农半牧,而且土地空旷,野生动物很多,所以鱼类和肉类的价格较低,有时候鱼的价格比等重的黑面包还要便宜。但中世纪的欧洲人没有冷藏条件,即使是贵族领主也没法顿顿吃鲜鱼鲜肉——古代中国人的城市很多,消费力强,每天在市集里总有现宰的生猪出售。但中世纪的欧洲却是人烟稀少,一座中等城堡里顶多也就五六十个人,每天宰一头猪或者一只羊可就太浪费了。更何况,宰杀牲口也是要看季节的,刚熬过冬天的牲口一般都很瘦,不养肥了再宰可就太不合算了。另一方面,虽然西欧的大部分国度都挨着海,但由于欧洲的整体纬度较高,日照量不足,所以晒盐很困难,从而导致中世纪欧洲的盐价很昂贵,在某些地方甚至比古代中国官营垄断下的盐价都要高。基本上是越温暖的地方盐价越低,越寒冷的地方盐价越高,在最冷的俄国,一磅盐经常能换两头羊。而臭名昭著的北欧名产——瑞典的臭青鱼罐头,也是因为贫穷的北欧渔民们想要节约食盐,才被发明出来的。——想要知道北欧臭青鱼罐头有多么可怕的读者,可以参考日本动漫《萌菌物语》的开头部分。因此,中世纪的欧洲人平常大多吃风干肉,这东西就是把肉放在寒风里吹干成木乃伊。风干肉的储存年限很长,保存几十年的也能吃(当时的欧洲人才不在乎二恶英之类的玩意儿呢)。在食用这种风干肉之前,要先用刀子刮去表面的油垢和氧化层。然后在河水中浸泡一两天,最后才能煮熟食用。至于味道么,只能说是吃不死人——古代欧洲人出门旅行的时候,总是不喜欢吃干肉而喜欢吃面包,就是因为这个缘故。就算是你的运气好,能搞到一些鲜肉,中世纪欧洲人在某些方面也实在是太不讲究了,很多地方甚至不知道肉用公畜是要从小阉割的,最后割下来的猪肉比老母猪都要老,还带着一股无法形容的骚味儿——对于那些吃惯了现代菜肴的穿越者们来说,保证每次吃这种“骚肉”都会难受得跟受刑一样。除了盐之外,当时欧洲人餐桌上的调味料极少,没有咖喱也没有沙拉酱,砂糖和香料都要通过阿拉伯人的地盘进口,价格贵得可怕。那时候的砂糖是放在药店里卖的,对于欧洲人而言并非日常调味品,而是仿佛中国人眼中的人参一样的高级补品。至于香料么,以胡椒为例,中世纪欧洲的胡椒一向是按粒卖的。如果是胡椒粉末的话,那可就更倒霉了,称重的时候不仅要关紧门窗,屏住呼吸,买主还要一遍遍地检查秤上有没有作假……——《狼与辛香料》里的主角罗伦斯,就用一大袋钱币才换了一小袋胡椒,还认为是很便宜的优惠价。除了砂糖和香料之外,中世纪欧洲较为便宜的调味品主要是柠檬汁,现代的西餐里也常常能看到这玩意儿。北欧人一般用黄油涂面包,而南欧人则用橄榄油,此外还有一个较昂贵的选择:蜂蜜。——还是在《狼与辛香料》里面,罗伦斯为了给女主角赫萝买一只蜜渍桃子而差点破产,可想而知中世纪的蜂蜜有多么值钱了。那年头就算两个领主之间为抢夺几箱蜂蜜而打仗,也不是什么特别稀奇的事。中世纪欧洲的奶酪,也不是现代超市里的整齐方块,而是一坨坨绿不啦叽的黏糊状物体,既像是牙膏又像是芥末膏,就是不像我们概念中的奶酪,让人一看就倒胃口。勉强吃完不合口味的中世纪饭菜,你大概想要放松一下,可惜中世纪的欧洲既没有咖啡也没有茶叶,更没有热可可,同样也没有香烟可抽——可可和烟草此时都还躺在大西洋对岸的美洲丛林里。而饮茶与喝咖啡的习惯,则要等到十字军东征之后,才慢慢地通过阿拉伯人的地盘传入欧洲(咖啡原产于埃塞俄比亚)。并且,在经过穿越整个欧亚大陆的漫长旅途和重重转手之后,抵达欧洲的茶叶价格已经贵比黄金,哪怕是大贵族也舍不得经常饮用。在这种情况下,你只能靠喝啤酒或葡萄酒来权作消遣。不过要注意的是,中世纪欧洲的葡萄酒酿造和储存技术还很不过关,因此当年新酿葡萄酒的价值通常十倍于隔年的陈酒:后者往往会变酸掉渣,根本无法入口,只能过滤一下当成醋来卖——注意,欧洲人的醋也是用葡萄酿造的,跟我们中国人不一样。所以,那些前往中世纪欧洲的穿越者们,千万不要犯这个常识性错误,在宴会上得意洋洋地端出某某年份的“极品红酒”来招待贵客,估计人家只会在心中大骂你太吝啬,居然让他们喝醋,还是陈年老醋……另外,正如古埃及的啤酒跟现代的啤酒完全不是一回事,中世纪欧洲人队啤酒的概念也与现代啤酒存在很大差异。如果说古埃及的啤酒更像是没放糖的甜酒酿,那么中世纪的欧洲啤酒就更像是我们中国的黄酒——没有泡沫,酿造方法跟黄酒差不多,只不过原料采用了大麦、燕麦,而非中国人酿造黄酒的稻米。总的来说,在古代欧洲人的概念里,啤酒就是一种谷物酒的代名词。凡是用谷物而非水果(葡萄、苹果)酿造,也没有经过蒸馏的发酵酒,统统都称为啤酒。所以,按照欧洲人的古典分类方法,我们中国的黄酒和甜酒酿,还有日本的清酒,也都能算是啤酒。最后,如果把中世纪啤酒蒸馏一下,那么就是威士忌了。而把葡萄酒蒸馏一下,则会得到白兰地。
四、宛如猜谜的中世纪文字 吃饱喝足之后,如果不想躺倒就睡的话,那么按照童话故事中的惯例,你似乎应该给某位贵族小姐或夫人写一封情书,或者向君王写信提出一些谏言……可问题是,你该用什么书面语言下笔呢?在中世纪的欧洲,绝大部分的骑士、贵族甚至君王都不识字,文化完全掌握在教会手中,贵族子弟想要学习文化,通常只能去教会的修道院。而且,就算你在修道院里进修过,对于真正的远程交流而言,识字的用处恐怕也并不大,要知道,在中世纪欧洲,大多数国家的文字语言都没有被标准化,单词和语法什么的,完全是按照个人的发音用字母拼出来。但问题是,就算在同一个语言区,每个地方也都有自己的方言,用字母拼写出来的词汇自然也不一样……到博物馆里去看一看中世纪欧洲特别是中欧各国的文献就能知道,同一种语言的同一个词,在不同的人笔下就有多种写法——这可不是什么笔误,而是因为根本就没有统一的标准!实际上,当时用本民族语言写书或者写笔记的人,基本上只要保证自己和熟人能够看得懂就行了,至于其他人么,反正我的书又不是写给他们看的,就让他们像破译密码一样地琢磨去吧!这样一来,就连圣经也不能用本地语言书写,而是用希腊语和拉丁文,一般人根本读不懂,只能任凭神棍们随口忽悠——事实上,在意大利以外的地区,很多低级牧师也根本不懂晦涩的希腊语和拉丁文。例如在中世纪的英格兰就有过这么一个简化标准,牧师们只要会用拉丁文背诵圣经的前三行就算是合格了,剩下的随他们自己编造。所以,如果在中世纪遇到一个把圣经故事讲得乌七八糟的蹩脚牧师,你也千万不要感到奇怪。——洪秀全的太平天国运动如同提早一千年,或许就不会被罗马教廷认为是异端了。言归正传,鲁迅笔下的孔乙己说“茴字有四种写法”,就被现代的中国人视为累赘迂腐。但在中世纪欧洲的神圣罗马帝国,同一个词在德语里怕是有二十种写法都不止(当时的捷克、荷兰、瑞士还有其他许多国度,都还在德国的版图之内),弄得书面信息总是在传播过程之中出差错,想要跟别人写信也很头疼。为了避免误会,德意志的诸侯们之间只能用拉丁文交流。而法国那边也好不了多少。因此,在中世纪的环境背景之下,千万不要以为都是德国人或者都是法国人,就不存在语言文字上的障碍了——就算是在中国,广东人和上海人之间还经常是鸡同鸭讲呢!一直要到中世纪早已结束的十六世纪,马丁.路德(不是美国的那个黑人领袖,而是创立新教的那个德国人)才对德语的语法进行了初步的规范,并且第一次把《圣经》翻译成德语。由于法语的规范化工作做得比较好,再加上近代法国的实力强盛,文化冠绝欧洲,所以一直到19世纪,法语都是欧洲外交界的国际通用语言,直到20世纪才被英语逐渐取代。综上所述,如果你在中世纪用本民族语言写信,由于没有统一的文字标准,收信人很可能会产生误解。而若是采用拉丁文写信,大部分人又看不懂,必须到大教堂里找高级神职人员进行翻译……当然,如果你是意大利人,就没有这种烦恼了——这也是文艺复兴最先在意大利发生的原因之一吧!否则,若是连单词和语法都没有统一规定的话,文学家们又该怎么写《十日谈》和《神曲》呢?好了,现在让我们初步总结一下中世纪欧洲生活的弊端:城堡不适于居住,饭菜不合口味,没有统一的语言规范,书信交流十分困难……最后一点其实并不是什么大碍,那年头99%的欧洲人都是文盲,一座小镇上都找不出一个识字人的事情比比皆是(《狼与辛香料》里面的那位罗伦斯,只是帮文盲村民们念了一纸契约,就得到了一只烤鸡作为酬劳,可见那年头知识分子的珍贵),与其大费周章的写信,倒不如找个记性好的听差跑过去直接传话。总之,就当是生活在现代的偏远山村好了,似乎勉强还能忍受?呵呵,少年,你实在是太天真了,事情还没完呢,中世纪欧洲日常生活的恐怖之处,绝对能让任何一个正常的现代人疯掉,哪里是这么容易就能蒙混过关的?
五、“初夜权”的真相 为了缓和大家的心情,在讲到最悲催的话题之前,还是先说说一些貌似很香艳的事情——例如初夜权。所谓的初夜权,就是指中世纪欧洲的封建领主,在领地内居民结婚的时候,可以抢在新郎的前边,先和新娘睡上第一夜,夺取她贞操的权力。嗯嗯,诸位欲求不满的男性穿越者同胞们,在听到这个好消息之后,是不是感到浑身兽血沸腾,恨不得立即穿越到中世纪的欧洲当领主,体验一把免费开苞大洋马,每月轮换不重样的美妙快感?……这个……嗯,我还是要说,理想很丰满,现实却很骨感,实际情况恐怕远没有诸位想得那么好。事实上,对于中世纪欧洲的封建领主来说,初夜权与其说是什么特权,倒不如说是一种辛苦的义务,通常都是将要结婚的农民们倾家荡产备了厚礼,求爷爷告奶奶地恳请领主大人来骑自家媳妇的。为什么会有这么荒唐的事情?莫非中世纪的欧洲人在性观念方面都是变态?因为中世纪欧洲的卫生观念非常落后,在很多地区,成年后的女人由于来月经的臭味,一直被歧视为肮脏的存在,跟《红楼梦》中贾宝玉那个“女人是水做的,男人是泥做的”的著名论断,完完全全地颠倒了过来。再加上原始部落时代残留下来的一些迷信因素,在中世纪前期的欧洲乡下,处女们竟然普遍被认为是有毒的,肮脏的,甚至有男人上了处女会生病折寿的说法——跟同时期中国人的贞操观念完全相反。在那些愚昧乡民们的眼中,只有尊贵的领主和僧侣们,才能克服处女的“毒性”,在圣光加护下代替新郎,为处女新娘“辟邪消厄”,然后那些没法力的新郎才敢跟老婆上床。但在实际操作之中,由于教规戒律的约束,除了少数品行不端的放荡牧师之外,主要还是由不禁酒色的领主大人来帮新郎官“辟邪”。——千万不要以为这是什么福利!其实以中世纪欧洲那种悲催的卫生和营养条件,寻常村姑哪有几个好看的?当时的诸位领主大人们,多半也是看在农民们孝敬上来的咸鱼香肠鸡蛋奶酪的份上,才会捏着鼻子强忍着恶心,去跟那些满脸麻子、浑身脏臭、面黄肌瘦的庸脂俗粉们滚床单……当然,随着时间的推移,文明也在进步,到了中世纪的中后期,欧洲已经基本没有多少愚昧之人,还会去做出花大钱请领主老爷来操自家媳妇这种蠢事了。初夜权也慢慢演变成了结婚税——领主们宣布出售初夜权,新郎则上缴一些钱或者食物,把新娘的初夜从领主手中“买”回来……不过,在中世纪后期的某些年代和某些地区,初夜权也得到过恢复。例如在英格兰国王爱德华一世征服苏格兰的那会儿,为了招募人手去巩固新占领的苏格兰地区,爱德华一世才再次宣布恢复初夜权,引诱好色的英格兰领主们带兵离开繁华温暖的南方故土,前往苏格兰高地担任占领军,顺便无偿享用当地的苏格兰村姑。结果可怜的华莱士回家一看,发现新婚妻子梅伦已经被英格兰老爷先奸后杀,顿时怒发冲冠,喊着“Freedom”发动了轰轰烈烈的大起义,从此便有了《勇敢的心》这一脍炙人口的传奇故事……总之,在中世纪的中后期,严格意义上的初夜权已经很难被实际执行了,如果穿越者领主硬是要这么搞的话,就要做好自己领地里突然冒出个华莱士,高喊着“Freedom”掀起大暴动的思想准备。——注意,不给钱强制执行初夜权是一回事,在外面包养情妇搞出私生子则是另一回事,只要你肯给钱送首饰的话,还是会有许多农家姑娘愿意没名没分就为你暖床的。根据一些零星记载,在中世纪的早期,经常有领主大人看某某农夫不顺眼,不肯在他的新婚之夜给他的丑老婆开苞驱邪,结果让这位倒霉农夫全家都给愁得直跳脚的事例。而到了中世纪后期,类似的情况则是倒了过来,对于某些看不顺眼的刺头儿,领主们往往会把他老婆的初夜权,故意卖给或送给某个远近闻名的人渣恶棍……然后让他们两个自己打上一场,领主大人则可以没事偷着乐。有一个很多人可能不知道的事实:就在现代的英国,居然还有很多偏僻地区没有明文规定废除初夜权,全靠现代的地主们自觉声明放弃。如果有谁忘了声明的话,弄不好就会惹出大乱子——2007年,英国王储查尔斯在威尔士的卡马森郡买了一座占地196亩的大庄园,打算用来度假。谁知这地方的封建领主初夜权居然尚未废除,从理论上讲依然有效,而查尔斯王储在买庄园的时候,却没有签署文件放弃这一权利。于是,这一漏洞就被无孔不入的狗仔队们给发掘出来,捅到了许多街边小报上,一时间搅得满城风波,也让许多即将成为新娘的卡马森郡当地农家女孩惴惴不安——戴安娜王妃的世纪婚礼,已经是几十年之前的往事了。如今谁都知道,这个查尔斯若是剥掉了王储的光环,其实也就是一介糟老头罢了。结果,英国克劳伦斯宫的一名发言人赶紧发表声明称,查尔斯王储绝不会使用这一古老落后的封建权力——想来这位查尔斯王储殿下,虽然谈不上什么洁身自好的道德典范,但应该也不会如此的好色无下限,估计他多半是年纪大了,思维也不够灵敏,在买庄园的时候根本没就想到这一茬罢了。在中国,其实也有初夜权的说法,而且年代距离现在的我们并不远——根据皮定均将军的亲自调查,解放前的少林寺,乃是嵩山最大的地主,方圆数十里都是少林寺的土地。而这些号称“六根清净”的和尚们,居然明目张胆地宣称自己有“初夜权”,告诉佃农们说,有好媳妇的租好地,没好媳妇的租坏地,没媳妇的没地种,公然乱搞女人还不给钱——结果害得少林寺附近农民的女儿嫁不出去,儿子讨不到老婆……总之,奉劝大家千万不要把金庸小说之中,那个正气凛然的武学圣地少林寺,把现实之中少室山上那个恶贯满盈的光头汉奸土匪窝当成一回事。像小说《三千美娇娘》里面,描写少林寺的破戒和尚们戴了假发套在妓院里白吃白嫖不给钱,提着棍子一条条街地挨家挨户勒索保护费,那都已经算是经过了美化的。如果诸位金庸迷们真正跑到清末民初的少林寺去看上一看,绝对会有一种火烧少林寺的冲动。——在中国近代史上,少林寺犯下的滔天罪孽,实在是罄竹难书:迷奸诱拐女香客,在密室里裸体开淫乱派对,玩腻了再卖进青楼;冒充土匪劫掠商旅,勒索保护费打杀人命;勾结反动军阀,迫害共产党员制造白色恐怖;以及投靠日寇为虎作伥,当带路党出卖抗日军民,基本上样样都干过……所以,当代少林寺方丈释永信大师,不辞辛劳给裸体女施主上床开光祈福,在佛前的香案上供奉避孕套的光荣事迹,也是有着悠久传统的……
六、在中世纪洗澡有生命危险?! 言归正传,接下来就要谈到中世纪欧洲的日常生活之中,最让现代人无法忍受的地方——不卫生!请问诸位读者一件事,你们一般几天洗一次澡?就作者所知道的情况,很多特别爱干净的女性,经常是天天都要洗澡,大多数人则是两三天洗一次澡。就算是最不讲究的男人,最起码一周也要洗一次澡,否则就会觉得浑身瘙痒难受。可是你知道吗?中世纪的很多欧洲人,经常是一辈子才洗两三回澡!按照史学家某种比较夸张的说法,中世纪的欧洲被称为是“千年不洗澡”!——在中世纪的欧洲,按照天主教会的观点,肮脏的躯体被看作更能接近上帝,不洗澡则成了圣洁的象征!那些有足够勇气长年不洗澡的人,甚至会被册封为圣人!就如同中国人褒奖寡妇的贞节牌坊一般!于是,在这一巨大精神激励的诱惑下,许多虔诚的神职人员和基督徒开始了浑身污秽的艰苦修行——圣亚伯拉罕阁下坚持50年不洗脸,不洗脚,最终成功封圣。圣西蒙先生任凭蠕虫在他溃烂的伤口上拱动,也从不清洗,一直到死为止。圣尤拂拉西亚女士主持了一座女修道院,教导出130多个最虔诚的修女,严厉监督她们一辈子不洗澡。法兰西国王亨利四世的母亲坚持一辈子不洗澡,被册封为圣女阿涅丝……当然,你可以认为,这些宗教狂都是为了博取声望,而在挑战自虐方面的吉尼斯纪录,不能代表绝大多数正常人的日常生活——现代那些吉尼斯纪录挑战者们究竟做过多少不可理喻的事情,在这里暂且不论,就算在古代的中国和日本,也有一些苦行僧和虔诚的佛教徒,会用长针刺破自己的手指,往砚台里放血来抄写佛经……但这并不代表着古代的中国人和日本人,都喜欢拿针扎自己玩儿!确实,中世纪的欧洲人,并不是从一开始就这么不爱干净的——在中世纪之前的罗马人和希腊人,都是非常喜欢洗澡的民族,几乎每一座罗马城市都有规模宏大的公共浴场。而最初那一批攻入罗马帝国的边境蛮族,也都很快学会了这种享受,并且很为之着迷。举个例子来说,那位赫赫有名的“上帝之鞭”匈奴王阿提拉,就曾经役使大批罗马战俘,在草原上修筑了一所非常豪华的罗马式大理石豪华浴室。但是,从总体上来说,蛮族们都是破坏性大于建设性的,而中世纪初期的欧洲文明也是在不断倒退的。随着罗马帝国的荣光渐渐远去,各种锅炉管道的先进工程技术相继失传,古代的大型公共浴室也逐渐坍塌荒废。中世纪的欧洲人慢慢地没办法像古代罗马人一样畅快地洗澡了。——在罗马帝国时代,罗马城内的大型浴室虽然华丽如宫殿,其实有很多却是面向公众的慈善福利设施。或是完全免费,或是象征性收费,不管再怎么穷的普通老百姓,都有地方能去洗。但到了中世纪时期,由于技术的退化,没有了建设庞大复杂的锅炉和管道的能力,欧洲人洗澡的成本就大大地提高了。所以,在中世纪的早期,就算是国王和贵族,大多也就三个月洗一次澡,原因主要有这样四条:一是在澡盆底下要垫很细腻的布或者丝绸才行,这样的话,入浴时身体才不会被澡盆的木刺扎到(可想而知那年头的木质澡盆有多么粗糙),而老百姓是绝对买不起这么多的高级布料,拿来为自己垫屁股的。二是洗澡水的问题,那时候已经没有了古罗马的庞大浴场,拿家用的大锅煮沸一锅水,只够灌满澡盆的三分之一,因此洗一个热水澡就要烧三次水,很麻烦。而且,铁锅在早期的中世纪欧洲,也是稀有的昂贵物品,很多农夫家里连铁质农具都没有,只能像原始人一样用木器、骨器、石器耕地,更别说铁锅了。三是古罗马人洗澡用的肥皂(用磨成粉的松果加水捏成的香皂)、香油和香料,在中世纪的欧洲都很贵,除了伯爵以上的大贵族,根本没人买得起。四是封建迷信的不良影响,天主教会认为洗澡会损伤身体的元气,不到万不得已,最好还是少泡澡为妙(当时还只是不提倡,类似于佛教戒酒戒肉戒色之类的宽泛说法,后来才开始严厉禁止)。因此,中世纪前期的人们大都是不怎么洗澡的,普通老百姓用不起昂贵的沐浴设备,有很多人一生中都没有好好地洗一次澡。农夫或许时常下池塘游泳,却从来没有好好地把自己刷洗干净。只有在意大利某些古罗马时代遗留的城市之中,才残存着若干完好的浴场,而市民们也保持着时常沐浴的习惯。(注意,中世纪的西西里岛和西班牙,在很长时间内都是阿拉伯人的地盘,不属于天主教世界。)呃?你说这种夸张的说法是无稽之谈,明明有很多中世纪的图画和文献里面,都记录了当时欧洲人一起洗澡沐浴的场景,还有一些修道院和城堡的遗址里面,也有公共浴室的痕迹?嗯,那是因为正如现代的时尚潮流总是在不断变化一样,中世纪欧洲人的卫生观念,也并非是在上千年里都一成不变的。在十字军东征之后,阿拉伯人的沐浴方式和大型浴室修筑技术,也随着返回的十字军战士,慢慢地传入了欧洲,较为便宜的肥皂也被发明出来。再加上肆虐横行的北欧维京人海盗,在烧杀劫掠之余,也把故乡的蒸气浴(桑拿)传到了世界各地,比如说法国的诺曼底和不列颠的英格兰。于是,从10世纪、11世纪开始,欧洲人开始慢慢地兴建起了一些中型和大型浴室。到了1292年,巴黎就已经有了26家蒸汽浴室和普通浴室。当时还专门有伙计走遍巴黎的大街小巷,招呼客人去洗澡。不过要注意的是,虽然当时的公共浴室已经很常见,但却始终被教会明文抵制,只不过力度不大罢了。在当时欧洲人的观念之中,洗澡其实是和现代人的嫖妓一样,属于不好光明正大说出来的享受。而招呼客人洗澡的伙计,基本上跟妓院青楼里拉皮条的龟公没啥两样——不过当时确实有很多妓女在浴室里揽客,而在好一点的蒸汽浴室里,也都提供美酒佳肴和带床的小包间……很像现代中国东莞的洗头房。所以,教会依然把洗澡视为类似于暴饮暴食、酗酒好色一样的“堕落”之举,那些坚贞虔诚的狂信徒们依然坚持不洗澡,牧师们则被严厉规定不准洗澡(是否能真正执行就只有天晓得了,当时在宅邸里盖豪华浴室和女仆洗鸳鸯浴的神父也是有的)——在中世纪迷信愚昧的欧洲,这样的家伙占的人口比例可不少!但是,到了下一个世纪,这种爱洗澡的良好风气,就在欧洲戛然而止了。而主要原因则是黑死病。从14世纪初期开始,一场黑死病在全欧洲范围内蔓延,夺去了三分之一欧洲人的性命,《十日谈》就是成书于这一时期。浩劫之后人们到处找原因,洗澡也不幸名列其中。那时的医生们认为:水会削弱器官的功能,洗热水澡时毛孔完全张开,有毒空气就会进入身体。所以洗澡越多,越容易染病,只有不洗澡才能健健康康的,如果身上有一层厚厚的污垢,更是能够抵抗疾病侵袭!于是,在对黑死病的恐惧和教会的宣扬之下,欧洲人终于进入了一个全民不洗澡的“臭气熏天时代”——曾经生意兴隆的公共浴室,全都被火速关闭,人们不到万不得已绝对不沾水。洗澡被当作一种酷刑和医疗手段,医治的对象则是精神病患者……类似现代的杨教授用电击疗法治网瘾。根据医嘱,贵族们为清洁起见,每天早晨用一块干燥的白布擦擦脸,但是绝对不用水洗——欧洲的庸医们建议人们只用干燥的白布清洁脸和眼睛。因为用水清洗有损视力,会引起牙病和感冒,使脸色苍白,而且对天气的冷热更加敏感……哪怕是到了17世纪的法王路易十四统治时期,如果没有医生的吩咐,最爱干净的法国贵妇人每年也仅洗两次澡,平时主要用干毛巾擦身。而法王路易十四本人也要在医生的指导下谨慎地沐浴,从1647年到1711年的64年间才洗过一次澡,这一惊人记录,迄今依然被保留在路易十四的御医每天为他做的身体状况的详细笔记上。到了18世纪,法王路易十五一生只洗了三次澡,一是诞生日,二是大婚日,三则是入殓。(唉,想想路易十五那位著名情妇蓬巴杜夫人还真是可怜,每天要跟这么一块臭气熏天的腐肉上床。)但人不洗澡就要发臭,而欧洲人似乎还没有变态到以臭为美的程度——在法国,“整个贵族阶级,甚至国王身的臭气就像猛兽一样,王后的气味又像一只老山羊一样,夏天和冬天都是如此。”于是,法国人只好潜心研究香水——香水最早发明于古代印度和波斯,而在欧洲,则是由继承了古罗马遗产的意大利人,建立起了第一批生产香水的作坊。但法国的香水工艺一直很落后,直到后来才突然繁荣起来……因为大家都不洗澡了!这样严酷的生存环境,自然使得香水成为生活必需品!——法国贵族们先是大量从意大利进口香水,然后觉得这样不划算,便自己琢磨着开办香水作坊。在路易十六的年代,更是动用举国之力将意大利香水工业高手挖过来,一举奠定法国香水工业的基础。到了拿破仑时期,热爱科学的拿破仑鼓励科学家投入对有机化学的研究,从而使法国的香水工业开始引领世界潮流,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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