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哥哥在一个深蓝灰色发色效果图的房间里面照镜子,发现有身高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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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年7月,二狗曾目睹了一次日全食。据说,这是500年一次的。
  尽管二狗真的还想再活500年,但是二狗现在真不确定还能不能再活到下一次日全食。所以,二狗还很认真地用肉眼观测了一下。当时,二狗站在上海浦西某大厦的窗边儿,窗外一直在下雨,时而暴雨,时而淅淅沥沥,天一直不是很晴,但是,传说中的白昼变黑夜的日全食始终没出现。
  二狗当时以为被月亮放了一次鸽子,挺自责,以为这是恶有恶报,自己成天放读者的鸽子,终于也被月亮放了一次。但二狗只自责了不到5分钟。因为月亮很讲究,最终还是没放鸽子。
  只见,忽然间,上海这个不夜城一片漆黑,似乎是从未曾有过的黑暗。在高楼上往下看,只能看到星星点点的微弱车灯发出的光亮。黑暗大概持续了5分钟,5分钟后,天又亮了。
  二狗忽然觉得很没劲,因为二狗在日全食之前就知道了即将日全食,也早就知道了5分钟以后日全食将会结束。
  这就没有了忽然进入世界末日的惊讶与惶恐,更没有重见天日再获新生的喜悦和兴奋。早就知道了开始和结果,这过程,显得就没那么重要了,就好像是自己在看电视一样。
  在这个时候,一向有点儿文艺青年情结的二狗忽然想回到蛮荒时代,那是一个根本无法预测何时日全食而且也没文字记载日全食现象的时代。
  设想一下:蛮荒时代的二狗因为没衣服穿而且天也太热,所以只能一丝不挂。他浑身都是肌肉,所以有些性感。他眼睛里偶尔还有些野性,汗水和雨水混在一起,站在黄浦江边的绵绵细雨中拿一个破叉子捕鱼,虽然一条都没捕到,但是捕得很认真,很投入。忽然,天空一片漆黑,二狗惊慌失措,跌坐在黄埔江边儿。1分钟、2分钟……5分钟,天又亮了,二狗发现居然世界末日没有来临,自己居然还活着,二狗先是愣了几分钟,然后二狗欢呼雀跃,然后二狗仰天长啸,然后二狗扔了鱼叉绕着黄浦江跑……
  二狗充分享受了这个过程,二狗一辈子都不会忘记那神奇的几分钟。
  这才是人生。
  跑题跑得太远了?不是。
  在这个小说里,会出现那么一群像二狗一样来自蛮荒时代的人,他们刚刚在蒙昧中不知所措地经历了一次一片漆黑的日全食。这时候,太阳刚刚出现了一点儿光亮,但是,还在偏食着。
  那一年,是1982年,距离“文化大革命”结束6年,改革开放刚刚4年。
  这个故事里的所有人,都曾有过接近狂热的政治信仰,但在1982年,他们有了一个共同的名字:待业青年。
  下文中,二狗就是我,我就是二狗。这个故事,全非我亲见,但都来自于相当相当相当真实的传说。
  这句漫不经心的话说完以后,我市上世纪80年代江湖的真正意义上第一场大战开始了,有好事之人曾给这一战起了个名字:“猛农过江。”
  为啥是猛农过江呢?因为西郊的人在市区的人眼中,就是农民。李灿然这个猛农一过江,市区的江湖顿时天下大乱。曾有人评价说:在李老棍子过江之前,市区里大大小小的团伙起码三四十个,有名有姓的江湖大哥级人物不少于十个,但是李老棍子过江之后半年,全市的混子或许只记得“李老棍子”这一个人名字。  据说1982年的元旦前后的那个冬天是我市百年来最冷的一个冬天,气温直逼零下40度,我市西边那条大江的江面上冻起了一个又一个大包。这个景象,山海关内的国人肯定是不曾见过,因为这即使在东北也不常见。
  就在1982年的元旦那天下午,那个大雪纷飞的下午,一个瘦瘦高高的年轻人,打着一把黑色的雨伞匆匆地向火车站走去。
  事后大家知道了,他之所以这么急,那是因为他要去打架,那把黑色的雨伞就是他那天后来横扫千军的武器。那时候并没有电影《黄飞鸿》,大家并不知道远在万里之外曾有一位武学宗师一把铁伞横扫了广东。可是这人,为什么就这么有创意呢?这是为什么呢?当然,多年以后大家发现了,此人无论是穿着、打扮、坐骑乃至性生活都极具创造力。但此时,大家显然还没发现他有这天赋。
  据知情人士说,他那天打着一把黑色钢骨伞去打架,完全是出于无奈,因为天上下着鹅毛大雪,他却穿着一条新的蓝色“的确良”裤子和一件新的军大衣。如果不打伞,那么这军大衣上的雪化了以后能在衣服上面结出冰碴子,这天寒地冻的,得冷死。而他只带伞没带武器的原因是那天他喝多了,忘了,忘带了。
  他很酷,在赶往火车站的路上没露出过一丝笑容,这可能是因为他天生就酷,可能是因为他喝多了,当然也有可能是因为他被冻得面部表情僵化了。他身高约178cm,但体重却不到110斤,高挺鼻梁薄嘴唇,眉清目秀,胡子刮得干干净净,留着小分头,油光铮亮。以当前的眼光看,此人绝对是个帅哥,充满了骨感美。要是他也像二狗一样写书,然后再染个黄头发,肯定超越郭敬明成为女粉丝追逐的对象。但他不会写书,只会开汽车、修汽车、打架。而且,以1982年中国人的正常审美取向来看,他也不算帅哥,因为那时候都是以胖为美,胖说明富裕、家庭条件好,就他这身材,一看就是五保户家庭里出来的。其实他并不是五保户,不但家庭条件挺好而且还是个复员军人,据说他当兵时表现还挺优异,但是自从复员以后就不怎么靠谱。
  他复员以后当了我市东北郊某工厂的一名普通工人,但由于屡屡在街头打架被工厂除名,现在是纯粹的无业游民。有一个并不十分常用的词:“浑人”,这个词就形容他的。因为此人虽然心地还算是善良,但是做事从来不考虑后果,他的家人和朋友都没少因为他的莽撞跟着他吃苦受罪,但他还一如既往的“浑”。通常人们心中莽汉的形象都是又粗又壮胡子拉碴的人,可这人的存在就充分地确定了这是个思想误区。因为他虽然瘦,但绝对是我市的第一莽汉。
  他叫刘海柱,今天要赶往距离我市约30公里的段家屯。据说,那个屯子盛产惯偷,近期在市里经常盗窃自行车,当地派出所也知道这件事儿,但是和这群惯偷蛇鼠一窝,根本不管。
  在半小时前,刘海柱在酒桌上听一个朋友说起了这件事儿。他的这个朋友在半个月前也丢了自行车,10天前去段家屯找到了那辆车把上刻着自己名字的永久自行车,找到的同时也遭遇了当地村民的毒打,车子没要回来,但门牙却掉了两个,现在一说话就嗖嗖地漏风。
  刘海柱听说以后,看了看那个朋友四处漏风的牙,没多说一句话,穿起了新的军大衣,拿起了黑伞,径直走了出去。
  “柱子哥,你去哪儿?”
  “我去找点东西。”
  说完,刘海柱就消失在了冬日下午的鹅毛大雪中。据当事人回忆,那个冬日的下午,太阳只有盘子大小,挂在天上像是一个不怎么亮的黄车灯。
  1982年的我市,是一个由灰色的楼、灰色的街道、穿着灰色衣服的人群和工厂烟囱里冒出的滚滚灰色烟雾构成的一个灰色的城市。当然,可能那个年代,全中国都是这个颜色。身穿绿色军大衣的刘海柱是这万灰丛中一点绿。通常情况下,刘海柱都是独往独来,绝对的独行大侠。他匆匆赶路是因为每天下午只有一班开往段家屯的火车,绿皮的火车。
  刘海柱在那个灰色的火车站上了火车后一样很酷,因为这火车上没空调、没暖气,根本就不比外面暖和多少,那根本关不严的火车窗户呼呼地进风,刀子似地刺进火车上每个人的身上。他那已经冻得僵硬的面部肌肉一点儿都没融化,反而更加僵硬。那时候大洋彼岸的美国已经流行了所谓的酷男,但在中国当时显然还没流行,刘海柱这样手里抓着把铁伞不苟言笑的男人显得卓尔不群,身边的乘客都在打量他。不过刘海柱一点儿都不介意,因为他的理念永远都是莫名其妙超前。沧海横流,方显英雄本色。  坐在刘海柱旁边的是系着粉色头巾子的一个大婶,正在和坐在对面的一个戴着黑框眼镜看似知识分子模样的中年男子聊今年庄稼的收成,坐在知识分子旁边的是一个系着绿色头巾子的小媳妇,不时地插话,三个人聊得热火朝天。刘海柱对他们聊的内容一点儿都不关心,他只惦记着朋友的那辆自行车。
  但是东北人就爱唠,这三位又来找刘海柱唠嗑了。
  粉头巾子大婶问刘海柱:“你家今年都种了啥?”
  “我家是市里的,没地。”刘海柱本来想礼貌地笑笑,可是那冻得已经僵硬的脸笑的表情比哭还难看。
  “你在哪个单位上班?”黑框眼镜知识分子问刘海柱。
  “……我没工作。”
  “待业呢啊?你爸在哪工作?等你爸退休了你接班吧。”知识分子还挺为刘海柱着想。
  “……”刘海柱没话说了。他都被开除了,还接什么班儿啊。
  “城里人就是好,还能接班。对了,今年我家种了西瓜,夏天时用西瓜换小米……”绿头巾子小媳妇又开始说她家的地了。
  刘海柱听见话题转移了,可算松了口气,他不敢再搭茬,又看似很酷的不说话了。其实他心里还是在打鼓,毕竟自己现在没工作不是什么光彩的事儿。
  段家屯离市里没多远,那火车虽然慢,但是很快也就该到了。刘海柱一贯很注重自己的形象,他想到火车的连接处去照照自己的镜子,虽然是去打架,但是也要注意仪表。这也是古典大侠风范,就好像是子路跟人家终极PK时帽缨断了,他临死之前还说“君子死,冠不免”,最后戴正了帽子“结缨而死”。尽管刘海柱马上要面对的是一群鸡鸣狗盗的宵小之徒,但他还是要整理一下妆容。
  刘海柱认真地照了照镜子:嗯,还不错,瘦是瘦了点儿,但的的确确是个帅小伙儿。
  反正已经走到这儿了,干脆下车前再上趟厕所吧,心情不错的刘海柱溜达了几步到了洗手间附近,伸手推开了洗手间的木头门……
  只听见洗手间里面一声杀猪似的女人嘶吼:“谁呀!没看见我在上厕所!!!!”咣当一声,厕所门关上了。门关得太用力,重重地磕在了刘海柱的额头上。这一下关门关得实在太重,把刘海柱撞得天旋地转,一时间分不清东南西北,足足迷糊了两三秒。等刘海柱明白过来是怎么回事儿时,他发现,几乎整个车厢人的眼光都聚焦在了他身上……
  冷了一下午的刘海柱这下暖和了,彻底暖和了,满脑袋都是汗,那没什么肉的脸臊得通红。他站在洗手间门口走也不是,不走也不是,手里居然还抓着洗手间的门把手。他虽然身经百战,但是的确没有过这样的遭遇战。这就好像是学过高数的二狗解上小学的侄女的奥数题,二狗解了一晚上也解不出来,就算是看了答案都不会,真是丢人啊。现在,刘海柱也不会了。面对凶神恶煞的土流氓刘海柱知道咋整,但面对这一车人的眼光刘海柱反而不知道该咋整了。
  正当刘海柱手足无措地接受整个车厢目光的洗礼时,洗手间门“霍”的开了,从里面冲出来一个身高约170cm,体重约150斤的戴着蓝色头巾子的四十多岁老娘们儿。
  这老娘们儿冲出来的气势有如猛虎下山,把刘海柱震慑得不由自主地倒退了两步,倚在了洗手间对面的车厢上。刘海柱定睛一看,这老娘们儿双手还提着裤子。
  “臭流氓!!看我上厕所!!!”
  “我……我没看见。”刘海柱说话的时候有点颤抖,还有点结巴。  “警察!警察!这流氓偷看我上厕所!!!”这老娘们儿的嗓门一浪高过一浪。
  “……”刘海柱有点儿惊慌失措,他真怕这老娘们儿把警察找来,虽然他因为打架进过无数次看守所,但要是因为偷看老娘们儿上厕所被抓进去,那他不可能再风生水起地混下去了,面对那些兄弟,他情何以堪!
  “你虎啊你!连门都不敲就推门!!”
  “……那你为什么不插门呢?”刘海柱终于吭吭哧哧地为自己辩解了一句。
  “你在家上厕所插门啊!!警察,警察!他偷看我上厕所!!”女人吵架就这样,根本不讲理。
  “我没看!要看我也不看你啊。”刘海柱忍不住反驳了一句。
  “你说啥?!你他妈的说啥?!看我上厕所你还有理了!!臭流氓你要看谁去?!”
  这老娘们儿彻底被刘海柱嘟囔的这句“要看我也不看你”激怒了,伸手拽住了刘海柱的军大衣领子,另一只手提着裤子。看样子,是要动手火拼了。
  刚才整个车厢的人还坐着看热闹呢,现在,大家都站起来看热闹了。
  刘海柱那半分钟前还冻得僵硬的脸,现在热得都烫手了。他当然不是因为这老娘们儿要跟他近身肉搏所以冲动了然后发烫的,他这是臊的,真臊,他这辈子就没这么臊过。刘海柱无助地左顾右盼,他看见刚才和他坐在一起的那个粉头巾子大婶儿和绿头巾子小媳妇都在看着他笑。她们越笑,刘海柱就越臊。
  “城里的厕所里的墙上都是你这样的人挖的洞,我在城里就被偷看过!警察,警察,抓流氓!”
  “……”刘海柱不敢再说什么了,他怕这老娘们儿真伸手挠他,如果他被这老娘们儿挠了那肯定不能还手,只能挨着。
  还好这时乘警走过来解围了。问清楚了情况以后,乘警说了两句话,还算通情达理。
  “这位女同志,你把手放开。以后在火车上厕所记得插门。”
  “还有你啊,以后记得敲敲门。敲了门不就没这事儿了么。”
  “是啊,是啊。”刘海柱忙不迭地赔笑。
  “臭流氓!!”提着裤子的老娘们儿又瞪了刘海柱一眼。
  刘海柱长舒了一口气,低着头在众人的瞩目中灰溜溜地回到了自己的座位上。刚才还聊得热火朝天的三个人,都不说话了。粉头巾子大婶假装目视车窗外,绿头巾子小媳妇在偷笑,黑镜框知识分子则投来同情的目光。刘海柱也纳闷儿为什么那个老娘们儿对自己那么凶悍,怎么想都想不明白。要是刘海柱晚生30年他或许还能找到类似于“我是金牛座的,那老娘们儿是狮子座的,我和她星座犯冲”之类的解释,但那是在1982年,没人懂这个,那时候中国连土算命先生都消灭光了,更别提洋算命先生了。
  时间过得真慢,刘海柱如坐针毡,依然一言不发,依然很酷。但所有人都看出来了,刘海柱这是尴尬的酷,额头上冒着冷汗的酷,是外酷而不是内酷。这几分钟过得真不容易,终于到了段家屯,刘海柱抓起铁伞灰溜溜低着头起身,他用余光一扫,看见了那个系着蓝头巾子的狮子座老娘们儿正向他怒目而视。
  唉,为什么这个老娘们儿是和金牛座相克的狮子座的而不是和金牛座很配的摩羯座或者处女座的呢?如果是,那么,刘海柱可能就不会丢这么大的人。
  终于,刘海柱手里攥着铁伞下车了,因为段家屯的雪已经停了,没必要再打伞。雪地里刘海柱那串孤单的脚印指向了段家屯的供销社,因为,他听朋友说,那个偷车贼的家就在供销社的后面第一家。
  是的,刘海柱不会写文章,他成不了郭敬明。但是他在这个雪天的黄昏要用手里的这把铁伞在这个天空阴郁低沉的北风怒号的东北农村的雪地上,写下他应该写下的诗篇,写下那纯爷们儿的诗篇。
  无论他要面对的偷车贼是狮子座的还是处女座的,这诗,都得写。
  因为,他是金牛座的。  据说刘海柱走得那是相当的快,可能是被刚才火车上那狮子座老娘们儿气的。用现在的话说就是:“手持菜刀砍电线,一路火花带闪电”,那气势刚刚的,特汹涌,特磅礴,特澎湃,特激昂。尽管刘海柱手中拿铁伞的尖划到地上以后没冒出啥火星子、火点子,但是刘海柱心中那火苗子可是腾腾地直冒。
  这个上世纪80年代初山海关外小镇的雪日黄昏没几个人出来溜达,那能没到脚脖子的积雪中,就刘海柱一个人的脚印。这串孤单单的脚印,径直指向了镇供销社后面的第一家。
  这家院子还真不小,房子是典型的中国上世纪80年代东北民居,完全是土坯结构,连块砖都没有。当年,建这样的房子基本不用花啥钱,哥儿几个坨些坯再找几根大木材半个月就盖成了。通常东北农村外面都挂着些大辣椒、豆角丝、玉米之类的东西,可这家居然没有,一看就不是过日子人家。但这家院里居然放着三台自行车,而且院子里厢房边上的牲口圈里,还拴着一头骡子和一头毛驴。那年头,家里有一头毛驴子已经是富裕的象征了,可这家居然有两头大牲口。这在农村,绝对算是大户了。
  “有人在家吗?”刘海柱喊。
  “谁呀?”几声狗叫后,棉门帘子拉开了,出来了一个身穿蓝色人民服的彪形大汉。
  “我是来找车子的。”这家院子不小,刘海柱和他至少距离有20米,天已经擦黑了,相互间都看不清楚,俩人得扯着嗓门喊。
  “来我家找啥车子啊,操!”
  彪形大汉一嗓子吼完,家里那棉门帘子又拉开了,出来个瘦高个儿。刘海柱听见了他俩在那嘀咕:
  “二哥咋了?”
  “他说他来找车子的。”
  刘海柱没那么好的耐性,他已经压抑了半个下午了:“你说话干净点儿,我是来找车子的。”
  “哎呀我操?”彪形大汉这句“哎呀我操?”是疑问句的发音,可能是他想不到有人单枪匹马地来找车子,更想不到来找车子这人还挺横。
  “我朋友车子丢了,我看你们院里有没有!”刘海柱扯着嗓门喊。
  “操,来我家找啥鸡巴车子!”瘦高个儿说话了。
  “操,你心里没鬼就让我进去!”刘海柱一看院里那三台二八式永久大卡,就知道自己找对地方了。那年头,在农村的什么样儿的人家能有三台自行车,根本不可能。
  “滚你妈远点儿,我凭啥让你进来找。”说着,这哥儿俩还朝大门走来了,那瘦高个儿还顺手抄起了放在房门口的一根扁担。
  刘海柱不做声了。他凭借着自己上百场街头斗殴的经验看出来了,这哥儿俩出门就是想动手。人打架就是一股气势,绷紧了神经以后骤然间勃发出来,刘海柱不能说话,说话就泄了元气。据说刘海柱在二十多岁时有个习惯,就是在街头无论走到哪儿都四处看看,不看别的东西,就看地上有没有砖头子。因为战斗时刻都有可能发生,谁先拣起一块砖头子谁就占了先机。今天刘海柱也四处看了,这是农村,地上没砖头子,而且连块像样的石头都没有。
  刘海柱只能抓紧了手中的伞,这伞,是唯一能招架那扁担的工具。虽然他面无惧色,但他也是紧张,这种紧张,是大战前该有的紧张。
  这哥儿俩看见刘海柱默不作声了,以为眼前这瘦子和前几天来这要车子的那个朋友一样,怕了。
  铁栅栏门打开了,被这哥儿俩很轻易地打开了。这哥儿俩,终究会为轻率地打开这门而后悔。
  “这是你找车子的地方吗?”蓝色人民服的手指头都快戳在刘海柱的脸上了。
  “那里面,有我朋友的车子,我都看见了。你不让我进我也得进。”刘海柱那大眼睛里写着俩字:倨傲。
  “你说啥?”
  “你不让我进,我也得进!”
  “我他妈的让你进!”  瘦高个儿根本没废话,抡起扁担夹着风就砸了下来。
  刘海柱早就做好了准备,俩手抬起铁伞一迎就架住了那扁担,顺势一脚就踹向了瘦高个儿的小肚子。这瘦高个儿根本就没想到刘海柱敢还手,而且身手还如此敏捷,被刘海柱这一脚踹了个正着,一声闷哼。这时刘海柱也感觉眼眶子上火辣辣的一阵剧痛,原来他虽然架住了扁担,但却被扁担上的铁钩子砸在了眼眶子上。
  这时,那蓝色人民服一拳又打了过来,刘海柱被刚才那一铁钩子打得有点儿迷糊,腮帮子上马上中了一拳。刘海柱剧痛之下俩手抡起铁伞,伞把重重地捶在了蓝色人民服的脖子上,蓝色人民服一个趔趄,差点没摔倒。话说,有人被打了吃痛的第一想法就是转头就跑,还有人是迎面冲上不打回来绝不罢休。刘海柱显然属于后者。
  瘦高个儿又一扁担抡了下来,刘海柱没向后躲,也没再用伞就挡,而是迎着扁担冲了上去,铁伞的尖直接扎向了瘦高个儿的肚子。瘦高个儿万万没想到雨伞在打架时还有这效用,被这伞尖扎了个结结实实,一声惨叫,扁担绵软无力地落在了刘海柱的肩膀上。刘海柱紧接着又是一扎一踹,瘦高个儿倒在了雪地上。蓝色人民服又一冲拳打在了刘海柱的耳朵上,刘海柱耳朵“嗡”的一声过后也险些摔倒,回手又抡了这蓝色人民服一伞把。
  这时,屋子的棉门帘子又拉开了,又冲出了一个瘦高个儿,拖着一把铁锨径直朝大门口奔了过来。这家原来有哥儿仨!
  那刚才被刘海柱踹翻在地的瘦高个儿又站了起来,一对三!刘海柱远处用伞尖捅,近处用伞把抡,还不时地用伞去抵挡抡下来的扁担和铁锨,丝毫不乱。虽然身上被拍了好几下,但是没受大伤。反而是这哥儿仨每挨的一下都挺重。这哥儿仨里有俩拿着长武器,还有一个空手,可是在这近距离的混战中,长的武器根本没什么效果,根本不敢用力抡,一旦砸到了自己的兄弟怎么办?!一分钟过去了,这哥儿仨根本没占到任何便宜。
  “我操你妈!”棉门帘子又拉开了,出来个六十来岁的老头,这老头手里,拿着一把砍柴的利斧!打架亲兄弟,上阵父子兵!这下可好,连老爷子都抄着斧子出来帮忙了!
  就在这老头还没奔到刘海柱跟前时,最凶险的一幕出现了:蓝色人民服从背后拼死紧紧地搂住了刘海柱的腰,他大哥抡起铁锨就朝刘海柱的头拍了下来!
  刘海柱虽然没系统学过武术,但他却是个街战的天才。普通人遇见这情况肯定就是拼命地躲,或者闭着眼睛等死,可这刘海柱居然狠跺了一脚这蓝色人民服的脚面子,然后用后脑玩命地向后猛的一撞蓝色人民服的面门!用自己最脆弱的后脑壳子去撞别人最坚硬的前额,这种玩儿命的打法谁见过?!
  俩人一起滚在了雪地上,铁锨拍在刘海柱的大腿上,刘海柱打了个滚刚要起身,眼前就出现了一把亮晃晃的利斧。看来,这家下手最狠的居然是这个六十多岁的老头子!刘海柱又是一滚,顺势爬起。他没向后跑,而是冲进了院子,他也没向院子里的开阔地跑去,而是跑向了这家的牲口圈!这就是街战天才的选择,他的选择是一个没有退路的地方。当以一对多时,刘海柱在狭小的空间内开战,尽量地制造混乱,背水一战,不成功,则成仁。据说他这样的方式是他当兵时连长教他的,那时候中国面临北方的强敌,时刻有可能开战,而且开战以后的战斗方式极有可能是巷战或者山地战,所以,刘海柱受到了太多巷战的熏陶,他最喜欢的方式就是破釜沉舟。
  二狗曾听人说过,一只母藏獒可能会产下10只小狗,但这10只小狗中,只有一只是藏獒。想知道这10只小狗中哪只是藏獒的方法简单又残忍:把这10只小狗放在一个笼子里,什么都不喂,多日以后,活着出来的那只,就是獒犬。刘海柱把这爷四个带进了这已经有了两个大牲口的“笼子”,能直着走出来的那位,就是獒犬。
  刘海柱冲进去以后,牲口圈彻底乱套了,骡子和驴都毛了,尥蹶子了。这骡子和驴俩大牲口一毛,院子里的鸡和鹅也都毛了,鸡满院子腾腾地飞,鹅子嘎嘎地乱跑,院里那只大黄狗跟在主人身边汪汪地叫。热闹,真热闹。棉门帘子又拉开了,出来个老娘们儿,扯着嗓门喊:“快来人啊!打上门来了!!”
  手持利斧的老头第一个冲到了牲口圈门口,三个儿子在身后跟着。
  隔着两头已经发毛了的大牲口,老头子看到了倚在石头槽子上的稳如泰山的刘海柱,也看见了刘海柱那双镇定自若的眼睛。这老头活了六十来年,也在村里打过无数次架,但还真没见到过在如此凶险的情况下能做到如此风范的对手。
  “有种,进来!”在狂躁的两个不停原地乱跺的畜生后面,在这鸡飞狗跳的院子里,刘海柱说出了这铿锵有力的四个字。
  哥儿仨二话不说就要往里冲,老头子拦住了。这老头子心里打鼓了,眼前这个人,似乎的确不是一个一般人物。他没有抱头鼠窜,没有跪地求饶,而是自己选择了一个战场进行决斗。
  “你出来!”老头子喊。  “有种,进来!”刘海柱还是这四个字。
  后来曾经有人就此事咨询过刘海柱:“为什么要靠着那石头槽子不出来非要在里面打?”
  刘海柱的回答是:“决战时,背后倚着墙,就不会四面受敌,起码不会被人从后面偷袭。再说,那天我估计我可能是要死在那家了,我肯定不躺着死、跪着死。死,我也要站着死!”
  哥儿仨先忍不住了,掐着家伙从两头狂躁的牲口旁边那狭小的缝隙中插了进去,老头子也抡起了斧子,从俩牲口中间掩杀了过去。
  铁锨、斧子、扁担几乎是一起招呼向了刘海柱的脑袋!刘海柱连跑都没地方跑,闭眼等死?!
  且说此时,刘海柱手中的黑色铁伞“哗”的一下张开了,铁锨、斧子、扁担,都打在了这伞上。伞的质量再好,能经得起这样一下子吗?
  砸完以后,这爷儿仨普遍感觉手感有点儿不对,怎么这伞一砸轻飘飘的,直接落在了地上?
  正在这爷儿仨愣神的工夫,老头子觉得手腕剧痛,斧子落在了地上。原来,刘海柱在打开伞的同时,顺手抄起了拌草料的粗木棍,一个前滚翻翻到了老头子的跟前,只一下,就砸掉了老头子手中的斧子。
  捡起了斧子的刘海柱在两头大牲口中间奋力一抡:三个人惊呼,一个人惨叫,俩牲口蹦高儿。
  刚刚进了牲口圈的五个人,只几秒的工夫就跑出了四个,一个追的,三个跑的,还剩下一个被刘海柱那玩儿命的一斧子吓得瘫倒在地的蓝色人民服。
  证明谁是獒犬的方式看来简单多了,只需要几秒钟。骡马在嘶吼、狗继续在狂吠、鸡已经飞到了房顶。这三个人,分头跑,手持利斧的刘海柱无疑拥有这几个人中最霸道的武器,穷追不舍。
  井边儿,刘海柱追上了一个瘦高个儿,手中斧子的钝头砸在了瘦高个儿的背上,瘦高个儿脚下一软,摔在了满是冰溜子的井边儿,险些没直接滑到井里。
  屋子门口的老娘们儿扯着嗓门哭喊:“杀人啦!”这嗓门在这个寂静的村庄格外的刺耳,方圆一公里都能听见。
  背上被刘海柱砍了一斧子的蓝色人民服抄起了把柴刀,按理说柴刀的杀伤力比斧头也差不了多少。可是刘海柱眼睛一瞪斧子一抡,这蓝色人民服居然扔了刀转头就跑。刘海柱继续追,喜欢追砍是刘海柱的癖好,不把人追服了他是绝对不罢休。
  这时,这院子墙那边又翻进来了两个壮汉,生力军。农村院子连着的多数都是亲戚,看样子,应该是这哥儿仨的堂兄弟。这哥儿俩一个手持杀猪的条刀,另一个手持一把割地的镰刀。院子里已经被刘海柱撵得抱头鼠窜的爷儿四个见到帮手来了,也跑到了这翻墙进来的哥儿俩身边,虽然已经是残兵败将,但是六个大老爷们儿站在一起,也显得颇有声势。
  刘海柱也顿了顿,他刚才是手持利斧凭借着一股悍劲儿杀了这爷儿四个一个冷不防,而且逐个击破,现在这六个人站在了一起,他虽然手里拿的还是最霸道的冷兵器,但是心里也多少犯点嘀咕。
  刚才那老娘们儿扯着嗓门喊显然有效果,院门外,又冲进了五六个村民,各个手持家伙。而且,还不断地有人进来。
  “二大爷,他是谁?!”
  “操,整死他!”
  “整死他!”
  “干死他!”
  老头子没说话,脸上的肉在不停地抽搐,一步一步地向刘海柱走来。从院门外进来的村民,也向刘海柱走了过来。两帮人,朝刘海柱这个方向围了过来。
  “今天,就要把你留在这!”老头子那满是褶子的脸上的肉还在抽。
  “留?!操!”  刘海柱抡起斧子就冲向了从院门口走来的村民,他是号叫着冲过去的,野兽式的号。他知道,这些刚进院的村民根本还没领教他的厉害,他就是要让他们知道知道自己有多不要命。一阵惊呼过后,村民又被刘海柱冲散,纷纷侧身躲避或者掉头开跑。此时,刘海柱又杀了个回马枪,举着斧子掉头向那爷儿六个杀了过去。只要有人一见到红着眼睛狂抡着斧子的刘海柱,无人不吓得肝胆俱裂。心理素质好点儿的,还能跳墙跑,心理素质差的,跑不了几步就自己滑倒。
  刚才满院子飞的、跑的都是鸡和鹅,现在满院子里跑的都是人,都是二三十岁的精壮男人。尽管就一个追的,但却是所有人都在跑。
  这世界上有一种人,他打架不要命,不要命时间长了,身上自然而然就有了一种气势。这气势难以用语言形容,总之,只要这人一发狠,多数人只有等着挨剁的份儿。刘海柱身上就有这气势。二狗前段时间听百家讲坛,说是岳飞率几百勇士杀进金营几进几出,结果这几百子弟兵没折损几人却杀敌上千。杨再兴误走小商河,三百兵虽然全军覆没,但是杀敌两千,最后死后身上箭簇两升。三百人杀两千人是个什么概念?二狗认为这绝不是因为岳飞或者杨再兴带领的士兵们个人武艺有多高强,能高强到以一杀十的地步。二狗认为那是因为他们早已为国忘却生死,那亡命徒的气势震慑了对手。当自己的心理和手都硬到了一定地步,对手一定会软,一定的。
  刘海柱生错了时候,他生在了和平年代,要是早生上几百年,那就又是个杨再兴。刘海柱这头磨牙吮血的猛虎在这院中左冲右突几个回合之后发现,这院子里刚才聚集的近二十个人全没了,只剩下了呆立在门口却再也喊不出声的那个老娘们儿。刚才那些人,究竟是从门口跑的还是跳墙跑的,刘海柱也不知道。
  院子里的雪地上,全是凌乱的脚印,这些脚印的主人都跑了,就剩下了刘海柱。
  刚才在乱飞乱叫的鸡和鹅,也消停了,不知道是不是被刘海柱这杀气给震慑得不敢叫了。
  那只刚才还在朝刘海柱狂吠的狗,也蜷在了狗窝边儿上,一动不动。
  这个村庄,又恢复了宁静。
  刘海柱的军大衣被砍了不少口子,鼻子也在淌血,耳朵好像也在渗血。但是,这爷们儿,还站着。而且,这零下三十多度的雪夜的大院儿里,就他一个人站着。
  揣着那把斧子的刘海柱踢开了自行车的脚梯子,跟门口那老娘们儿说:“这是我朋友的车子,我骑走。”
  然后刘海柱又想了想,一脚踹在了黄狗身上,说:“这狗,我牵走。你家人把我朋友打了,我牵你家狗走,回去给他补营养。”然后刘海柱还补充了一句:“要不是我家没地方养,我非牵你家毛驴子走!”
  刘海柱解开狗链子,拴在了自己的车把上,看着这只大黄狗那驯服的样子,刘海柱舔着自己上嘴唇上不断从鼻子里流下的血,笑了。
  他难得笑一次。狗这东西真奇怪,虽然对主人忠诚,但是一旦有人真正“归拢”了它,它就会服帖地跟着另一个主人走。
  自行车推到门口,一只大鹅出现在了刘海柱面前,扯着脖子就要用它那硬嘴“”刘海柱,刘海柱放倒车子,一只手抓住了鹅子的头,另一只手捏住了鹅子的颈,奋力一拧,又是一拧,再一拧……
  门口一直撩着棉门帘的老娘们儿一声惊呼放下了门帘。她当然见过杀鹅子的,但是没见过这么杀鹅子的。
  人挡杀人,鹅挡杀鹅。刘海柱就是与众不同。
  刘海柱蹬着二八大卡,斧头挂在车把上,已经被砸得稀烂的铁伞夹在了后车架上,一只大黄狗在自行车后面跟着,从供销社门口晃悠悠地蹬了过去,消失在了雪夜中。或许,有很多只眼睛在黑暗处盯着他,但是,没有一个人敢拦他。
  一个人、一辆车、一把斧头、一只狗,一串孤单的自行车轱辘印,在这个滴水成冰的雪夜,柱子哥,凯旋了。
  在这个叫段家屯的村子里,留下了个神话。
  据说,解放前土匪最猖獗的时候,也没有土匪能从这个屯子抢走一只鸡。但今天,有这么孤身一个人,就抢走了一只狗。
  这样的胜仗,只会让刘海柱更加的“浑”。因为暴力这东西不像是抑郁,抑郁只要适当地发泄发泄就会少很多。暴力这东西是每暴力一次,自己的暴力情结就会加重一分,一直会加重到自己重伤或入狱为止。发泄抑郁就像是洗澡,洗着洗着就干净了。发泄暴力就像是吸毒,如果不及时停止,那么早晚会失去控制。
  就当刘海柱在段家屯酣战的同时,市区某公园的门口也爆发了一场斗殴,这场斗殴,是由一个叫黄鼠狼的诗人引起。虽然引起这场斗殴的这个人在当时并不起眼,但是这场斗殴引发的后果直接改变了我市20年的江湖格局。因为,这一战过后,西郊的李老棍子,过江了。  在这场大战之前,二狗认为很有必要讲一个二狗小时候就听说过的故事。
  这是一个在上世纪40年代初真实发生的故事。这故事的主角,据说姓黄,家住在我市西郊。我市在40年代自然是伪满的势力范围,国人的地位普遍低下,日本人才是一等公民。但是当年盘踞在我市的日侨居民数量并不很多,为数不多的日本侨民多是军人或者军属,虽然平时并不怎么太爱耀武扬威,但是中国人一见到日本人都赶紧低着头走,没办法,谁让那时候咱们“二等”呢?
  据说几十年前我市最繁华的一条街在现在的市一中后面的那条马路,那时候隔三差五的就有集市,卖啥的都有,甚是热闹。有的老百姓甚至从百十里外赶过来就为赶这个集。但是吧,有那么一段时间,这街上多了个日本人,基本上有集市他就会到。这日本人也就不到三十岁的年纪,手持文明杖,一身西装,留着八字胡,走路一步晃三下,甚是有派头。哪儿人多他去哪儿,走路时眼睛看着东北那特有的湛蓝湛蓝的蓝天,还看那东北特有的雪白雪白的云彩,或许他还看天空上欢快的飞翔着的小麻雀,但他就是从来不看人。那时候咱国人谁敢得罪日本人啊,见着普通日本人都绕着走,更何况见到这样派头的日本人了。胆子小的妇女还按住孩子的嘴,怕孩子的声音大吵到这日本人惹上麻烦。
  这日本人足足在这条街上嚣张了三四个月,他不抢东西,也不怎么扰民,就是闲逛,慢悠悠地闲逛。大家也都纳闷这日本人成天穿成这个样子来这闹市上晃悠啥,但是谁敢问啊,都只能看着、躲着。但是正所谓花无百日红,这日本人在这条街上跋扈了大概100天后,终于出事儿了。
  那天,这日本人还新戴了个眼镜,又是一脸严肃地走在了街上。由于他只看天空和云彩,对于脚下的一些东西不是太在意,所以走着走着就一不小心踩到了一个卖耗子药的摊子上,顺势一脚就踢翻了摆在摊子上的几袋耗子药。
  “……哼。”蹲在地上卖耗子药的小伙子有点不满但也不敢造次,顺口哼了一声。
  “八嘎!”这日本人显然是不高兴了,斜着眼睛骂了一句。
  “……走路也不看着点!”等这日本人走出了几步,这卖耗子药的小伙子又嘟囔了一句。
  “八嘎牙路!”这小日本耳朵还真好使,居然还听到了这小伙子的嘟囔。
  这小伙子年轻气盛,蹲在地上横着眼睛看这日本人,显然很不服。
  只见这日本人勃然大怒,回头几步就走到这小伙子身边,抡起文明杖就朝这小伙子的背上重重地抽了一记。
  “八嘎牙路!”这日本人又来了一嗓子。
  卖耗子药的小伙子悻悻地摸了摸背,不敢再言语了。
  通常日本人在中国骂完“八嘎牙路”以后怕中国人听不懂都再补骂一句“混蛋”。可是这日本人补骂的这句话给他自己带来了无穷的灾难……
  据说,他在骂完了“八嘎牙路”之后,停顿了大概有两秒钟,然后,咬着牙恶狠狠地骂了一句:“混球子!”
  这日本人把“混球子”这句话说出去以后,整条街看热闹的人都愣了,为啥愣了呢?因为,“混球子”这句话是上世纪中期典型的东北话,绝对的市井语言,日本人肯定不会说。而且,这日本人这东北话说得也太字正腔圆了,太东北了,太正宗了。不但语音腔调正宗,连表情手势都那么正宗。
  这哪是日本人啊!这显然就是东北人!这卖耗子药的小伙子一愣神就想明白了:“瘪犊子玩意儿!装日本人?!”
  “我……八嘎……”
  任何的解释都是徒劳的,都是苍白的,都那么无力……再“八嘎”也没用了,因为他“混球子”了。人民群众沸腾了,据说此人被整条街的商贩一通暴打,眼镜打飞了,文明杖打丢了,滚得跟个土驴似的,那八字胡上沾的是鼻血和土的混合物。
  “你是哪儿人?!”
  “我……西边儿的,过了江就是我家。”
  “你姓啥?”
  “黄……”
  “为啥装日本人?”
  “在奉天的时候,见过几个日本人,觉得……”
  看来,最瞧不起中国人的,正是中国人自己。  从此以后几十年,虽然江湖中依然偶尔有这位黄哥的传说,但这黄哥,显然已不在江湖,已经不敢再上街,没有人再见过他。
  直到1982年元旦,又一位来自西郊的黄哥走过被冰封的江面来到了市区,这才开启了黄哥在我市的新篇章。否则,四十多年前那位曾经在街上叱诧风云100天的“混球子”黄哥恐怕早已被市民所遗忘。作为“混球子”黄哥的亲孙子,新一代黄哥准确地诠释了“冰,水为之,而寒于水”这句话的真谛。
  他姓黄,叫黄中华,虽然他后来在不同时间段被人称为黄鼠狼、黄老邪、黄老破鞋等等,但他身份证上的名字就一个:黄中华,黄帝的黄,中华的中,中华的华。他小学肄业,喜欢中国古典文学,憧憬着浪漫的爱情。
  他经常看到草木枯荣就怨叹生命,还经常看到点悲欢离合就感慨人性。生命和人性,是他穷其一生拷问的两大主题,尽管,拷问到今天他也没拷问明白。
  且说他大冷天儿的骑自行车10公里从西郊来到市中心是因为他听他在市区的表哥说这天下午有一群和他一样喜欢诗歌的人在红旗公园交流,这可能是我市“文革”以后的第一次诗会。这样的大场面,作为一直以文人骚客自居的黄中华怎么可能不参加?
  他们家族就有看热闹的血统,他爷爷就是爱赶集么。
  那时候我市的红旗公园还不是开放式的公园,面积不小,里面有湖、有山、有凉亭,外面用砖墙围着,虽然公园的南北两个门口都是闹市区,但是这公园确实有点闹中取静的意思,所以,也就成为了文学青年们聚会的圣地。
  黄中华去得有些晚了,等他进公园的时候发现在湖边的那个凉亭已经密密麻麻挤满了人。黄中华有些兴奋,他就喜欢人多。
  等黄中华靠近人群时忽然发现有点苗头不对:表哥不是说是诗歌比赛吗?这不是一场文学青年的盛会吗?这怎么现在看着像是一群文攻武卫的红卫兵小将在聚会呢!这一个个身穿灰色、蓝色咔叽布衣服的青年男女站在凛冽的寒风中,虽然个个冻得打寒战,但是表情却都庄严肃穆。
  这是干啥呢这是?!黄中华大惑不解,赶紧走进了人群,这时,黄中华又发现,很多人手里都攥着一本书,尽管他们拿着书的姿势很像是拿红宝书,但是这书却显然不是红宝书。黄中华看了看身边一个系着俩辫子的学生模样的大眼睛姑娘手里拿的书,那书上面好几个英文字母:TODAY,这英文是啥意思?黄中华当然看不懂,但是他看懂了这旁边俩竖着写的汉字:今天。
  “妹妹,这是啥意思?”黄中华指了指那刊物的名字。
  “……一本文学刊物。”小姑娘有点儿带答不理。
  “啥?能给我看看吗?”
  “……”小姑娘不说话了,目视前方,显然是不愿意借。
  这时,有一个小伙子走进了凉亭的中间。这小伙儿虽然剑眉星目很是英俊,但是却有些不修边幅,不但头发凌乱,而且脸上还有胡楂子。
  此人一出场,人群中便掌声雷动。但此人神情凝重,不苟言笑,一副五四青年的架势。虽然周围人对他的登场如此欢迎,但他根本不为所动。
  “他是谁呀?”黄中华问旁边那小姑娘。
  “他姓冯,和我们一样,都是写朦胧诗的。他参加过青春诗会,听说《诗刊》都要刊登他的诗了。”
  “你们是写啥诗的?”
  “朦胧诗!”
  “啥?!”
  “……”小姑娘不愿意再搭理黄中华了,向凉亭中间望去。
  这个姓冯的朦胧诗人发话了:“今天,我要朗诵一首自己写的诗。这首诗,是我昨天晚上写的,诗的名字叫《那天我,一直哭》。”他说这话的表情有点像解放前地下党集会时的誓词,语速极慢,声音低沉。
  下面掌声停止了,站在雪地上的这五十多个青年男女又恢复了庄重的表情,凝神倾听这位姓冯的朦胧诗人的朗诵。
  “金黄的谷子洒进了我的眼睛,所以我,开始哭,金黄色的泪水洒在了妈妈那干裂的手上。
  “灰色的报纸映入了我的眼帘,所以我,继续哭,灰黑色的泪水滴在了这片沧桑的土地里。
  “洁白的雪花飘过了我的视线,所以我,还在哭,洁白的泪水和雪花一起撒在古老的风中。”
  读到此处,这位姓冯的诗人声音有些哽咽,听众也都有些悲怆。就黄中华一个人憋不住想笑,他琢磨:这哥们儿有事儿没事儿总哭啥?挺大个老爷们儿动不动就哭,丢人不丢人啊!再说这哪是诗啊?什么玩意儿么这是。黄中华转身看了看身边的姑娘,发现她也很动容。黄中华更加纳闷儿了:这些人都怎么了?
  “那天我,一直哭。我爱这片土地上的人们,我爱他们的五千年的善良,我爱他们永恒的憧憬和希望。  “所以我,一直哭。因为我看到了黑暗中的光芒。我喜极成泣想为他们歌唱。那天我,一直哭,一直哭。”
  “哈哈哈哈哈哈哈。”黄中华再也忍不住了,大笑了起来。这笑声在这庄重的氛围里显得格外的刺耳,几乎所有人的眼光都盯在了黄中华那张有些猥琐的脸上。
  “你笑啥?!”正朗诵到悲愤关头的冯姓诗人勃然大怒。
  “我笑了吗?我没笑啊!”黄中华虽然拒不承认,但是脸上还挂着贱笑。
  “我问你,你笑啥!”冯姓诗人满眼都是怒火。
  “咳,咳……”黄中华还真气人,变贱笑为微笑,就是不正面回答。
  “你到底啥意思?!听不懂,滚!”冯姓诗人不依不饶。
  “滚!对!滚!”群众纷纷表示黄中华应该滚。我市的民风的确剽悍,连诗人也是如此凶悍。
  这些人显然对黄中华为了装逼可以“虽千万人吾往矣”的劲头不了解,以为几句滚就能骂走黄中华。他们都太低估他了。
  “呵呵,你刚才读的那也叫诗?!”黄中华继续微笑。他平时生活在郊区,小学一共就读过两三年,哪知道现代诗啊!更不懂什么“朦胧诗”了。
  “那你说啥叫诗?”
  “反正你这不叫诗,你说哪个诗人像你这么写诗了?”
  “北岛、顾城。”
  “他们是谁我不知道。我就知道李白,李白的诗肯定比你说的这些好多了。”
  “你滚远点儿,这不是你来的地方!”群情激奋了。
  一群文学青年在这个冷艳的雪天的下午的聚会被黄中华这样一个猥琐男给打扰了,这些文青能不激愤吗?
  手里拿着本《今天》的那个小姑娘说话了:“你能听懂他刚才说的是啥吗?”这姑娘显然非常激动。
  “呵呵,哭呗,就是哭呗,谁听不懂啊。”
  “呸!人家那叫朦胧诗,我一猜你就听不懂。刚才那诗的意思是国家现在的政策给了我们善良朴实的老百姓光明,小冯看到这些,很兴奋,很激动,所以想哭。他全诗表现的是博爱,你明白吗你?”
  “我咋不明白!”其实黄中华是真不明白。
  “那你笑什么?”
  “我要写一个,肯定比他写的好!”黄中华脸上洋溢着永恒的自信的微笑。
  没人敢说话了:敢情这位是高手啊!难怪笑出了声。
  朦胧派冯诗人开口了:“要么你也写一个吧,让大家评评。”
  “写一个就写一个,不就是说新政策给我们老百姓带来了光明么,我这个肯定比你这个好!”
  “好!你来!”
  黄中华踱起了小方步,走到了凉亭中间。据不明真相的围观群众说,当时这猥琐男这几步一走,众人就都平静了,因为这几步走得实在太有魏晋文人风骨了!黄中华的形象骤然在大家心目中高大了起来。大家甚至都不好意思催他快点写诗了。
  只见在凉亭中间的黄中华沉吟了片刻,抬头45度角看了一眼天上的鹅毛大雪,信手拈来了一句:“三中全会真是好。”
  众皆愕然,这是什么流派的朦胧诗?
  还没等大家想明白,黄中华的第二句已经脱口而出:“人民群众干劲高。”
  大家好像明白了,这厮不是写朦胧诗的,是写“七律”的。
  “五讲四美三热爱!”黄中华迫不及待地吟出了第三句。  群众们开始骚动了:我们在这搞朦胧诗朗诵会,你来个主旋律的七律?你脑子刚被门挤了?
  黄中华也发现群众开始骚动了,他有点儿不太自信了,平日里那自信的眼神多少有了些慌乱,小方步的步伐也有点错乱了。黄中华其实一般不露怯,可是他对于新的政策只有从收音机上听到的这么多,已经全写在前三句里了,第四句该咋结尾啊?!大家都等着呢!
  完了,第四句难产了。大冷的天儿,黄中华冒冷汗了。
  “……编啊!继续编啊!”有人起哄了。
  黄中华转头一看,冯诗人和那小姑娘都在看着他冷笑呢。
  满头是汗的黄中华情急之中忽然灵光乍现,可着嗓门儿来了一句:“家家都养大熊猫!”
  “哄”的一声,人群笑炸了。
  黄中华不知道大家笑啥,也笑着看着冯诗人。黄中华挺自信的,他这次七步成诗已经是他20年来的巅峰之作了,他有信心得到大家的赏识。
  “你写这玩意儿叫诗吗?”
  “什么玩意儿!”
  “家家都养大熊猫?熊猫那是国宝,你想养就养?!”
  人民群众显然都不怎么太认可黄中华的这首七律。
  “到时候我们国家富强了,老百姓富裕了,就是每家养一个大熊猫,怎么了?”黄中华狡辩。
  “你当那是养猪呢?!”
  “养猪那又怎么了,你说我这诗哪儿不好?!”
  “滚远点儿!滚!”
  “我凭什么滚?刚才你们朗诵的那个也叫诗?”
  “咋不叫诗?”
  “那叫什么鸡巴诗?!那个叫什么北什么城的,都写啥诗了?!你们别在这扯淡了!”
  “你说话干净点儿!”
  “你们写的那叫什么玩意儿!瞎扯!……哎呀,谁打我,我操!”
  有人动手打黄中华了,黄中华反手就还了一巴掌。
  黄中华还的这一巴掌的效果跟当年他爷爷的那句“混球子”的效果是一样一样的。据说那天在场的男青年基本全上了,起码有三四十个人,每个人至少踹了一脚,把黄中华从凉亭一直打到了红旗公园门口。黄中华虽然被打得连滚带爬,但口头还是很硬,边挨打边说:“还是李白牛X,你们别扯淡了。”
  我市第一个被三四十人围殴的可能就是黄中华了。黄中华被打到公园门口以后在雪地上躺了大概5分钟,被那手拿一份《今天》的系着俩辫子的姑娘扶了起来。
  “你不会死吧!”
  “不会!”满脸是血的黄中华依然想微笑,但是再也笑不出来了。
  “我送你去医院吧!”
  “不用!”
  黄中华颤巍巍地自己走了,还回头看了一眼那写朦胧诗的姑娘。
  四个小时后,左胳膊已经打好了石膏的黄中华站在了医院门口。看着那白茫茫的大地和阴森森的天空,黄中华两行热泪流下。
  他流泪的原因并不是因为被打了。因为他虽然被打了,但是只要回去纠结起西郊的同乡们,一定可以把这些朦胧诗人归拢。
  他流泪的真正原因是:他没有找到艺术上的共鸣,没有找到诗歌方面的知音。
  欲将心事付瑶琴,知音少,弦断有谁听?!胳膊断了也没人听……  西郊在解放前是出土匪的地方,这地方的人向来无法无天。市里的男孩在80年代都玩玻璃球、打弹弓,而这里的男孩玩儿的最多的却是撞拐、打土坷垃仗甚至打石头仗。连打架都成游戏了,可以想象他们的民风有多剽悍。
  黄中华是西郊同龄人中最斯文的一个,他小时候就很少参与这些野蛮孩子的游戏,但是他毕竟生活在那个环境中,有太多不像他那么斯文的朋友,比如他家隔壁和他从小玩儿到大的老五就天生是个混不吝。老五这人一共有俩特点,第一,犟驴。第二,记仇。关于老五的事迹可以写上几万字,二狗只能挑一件事儿来说。
  据说老五18岁那年,曾经伙同黄中华等玩伴在路上劫过一个和他同龄的少年,他们三四个人把那小子打得满地爬,等那小子缓过神来仔细看了看,发现他认识老五,而且还和老五在多年以前做过同桌。
  “老五,你打我干啥?!”
  “你不知道我为什么打你?!”
  “你凭啥打我,咱们以前不是同学吗?”这小子捂着脸,挺无辜地坐在地上看老五。
  “你就不记得你以前打过我?”
  “我……啥时候打过你?”这小子开始仔细思索了。
  “你想想!操!”
  “……我想不起来!”
  “小学二年级,你和魏四儿在水房里打我,抓我头发往水池子上磕!你忘了?!”老五义愤填膺。
  “啥……”
  跌坐在地的这小子彻底懵了,觉得天旋地转。被老五、黄中华等人打了这么久都没懵,但是彻底被老五这几句话给说懵了。望着老五等人远去的背影,这小子差点没流出感动的泪水:老五这小子,真TMD执著,这复仇的精神,真TMD让人感动。
  那空气中弥漫的似乎并不是复仇的烈焰燃烧着的气息,却像是执著二字给人带来的沁人心脾的感动。
  话说回来,黄中华住院当晚老五就去了,说:“这仇咱肯定报,甭等你伤好了,我明天就带人去抓那些人去!”
  “我其实开始的时候没处于下风,我就是怕伤到人群中的几个姑娘,所以没下狠手……”
  “行了,我知道了,我回家那边儿喊人去!”虽然黄中华总装逼,但是老五跟他关系着实不错。
  且说老五这次喊人,喊来的不是别人,正是未来在我市叱诧江湖二十余年的李老棍子。李老棍子本人有个很动听的名字:李灿然。据说当时他只是在西郊算个狠角儿,市区的人没人知道他的名字,他当时以擅长玩刀而闻名,号称西郊第一刀客。别的混子都把刀揣在兜里或者别在后腰的皮带上,可这李灿然总是把一把自制的钢刀绑在小腿上,还真不嫌麻烦。后来有人说,这李灿然其实有点儿少数民族血统,他们这个民族就爱这样,管这玩意儿叫“腿叉子”,这“腿叉子”虽然看起来拔出来费事,但是如果真的练娴熟了,远远要比别在腰上方便。而且,在现代文明社会,还有多少人用“腿叉子”?这李灿然一用这东西就让对手感觉他是来自尚未开化的原始野蛮部落的吮血野人,气势自然立马就弱了三分。
  这李灿然高度近视,在那个似乎只有高级知识分子才有资格戴眼镜的年代他就戴了一个大的褐色框的眼镜,这眼镜和他那来自千百年前的腿叉子似乎有点不协调。李灿然平时留着头发帘能垂到眼镜里的一头长发,再配上他那刀条儿的长脸,总让人感觉有点儿诡异。
  据说此人最大的爱好就是磨刀,天天磨,而且磨刀不用磨刀石,走到哪儿找到块能磨刀的地方就磨。在70年代中期他曾经被推荐读了一个工农兵大学,但是读了俩月就被学校勒令退学了,原因就是他每天晚上睡不着的时候,总是掏出他那腿叉子玩儿,吓得整个宿舍的人都不敢睡觉。
  李灿然要比老五大几岁,平时经常在一起玩儿,老五去找他的时候他坐在自己家的大火炕上擦眼镜而不是磨刀,但他听老五说完这事儿后摸出了腿叉子,说:“市区的人是不是欺负咱们西郊没人啊?走!明天就去平了他们!”  这句漫不经心的话说完以后,我市80年代江湖的真正意义上第一场大战开始了,有好事之人曾给这一战起了个名字:“猛农过江。”
  为啥是猛农过江呢?因为西郊的人在市区的人眼中,就是农民。李灿然这个猛农一过江,市区的江湖顿时天下大乱。曾有人评价说:在李老棍子过江之前,市区里大大小小的团伙起码三四十个,有名有姓的江湖大哥级人物不少于十个,但是李老棍子过江之后半年,全市的混子或许只记得“李老棍子”这一个人名字。在1983年严打之前,全市敢跟李老棍子横眼睛的,或许就剩下了一个刘海柱。其实,说这话的人看来并不了解我市80年代初的江湖,也不了解李老棍子的坎坷成名之路。据二狗所知,李灿然的第一战并不成功,而且,败得很惨。因为他低估了对手,那个写朦胧诗的冯诗人。下文中,二狗把那个写朦胧诗的冯诗人称为冯朦胧。
  事实上,我市的市民的确都把他叫做冯朦胧。
  提醒一句:大家千万不要因为二狗前面那句“我市的市民的确都把他叫冯朦胧”而认为此人是个非常有名的江湖大哥。冯朦胧的确是有名,但他的确不是因为打架而有名。的确有很多人认识冯朦胧,但是大家也绝对不是因为见到此人在街头比较拉风所以认识他。而且,还有很多人仰慕冯朦胧,但也绝对不是因为冯朦胧的朦胧诗写得太好所以仰慕他。
  可能有人会问:那他究竟是怎么成的名?二狗的回答是:他是在电视上成的名。
  肯定还有人会问,难道冯朦胧后来成了你们市电视台的播音员?二狗的回答是,没有,他只上过一次电视。
  读者们现在肯定都急眼了,不可能,上一次电视怎么可能成名?二狗的回答是肯定的,能!
  现在二狗慢慢道来冯朦胧的成名经历。在80年代初,冯朦胧的确是个白衣胜雪的朦胧派诗人,也是众多少女心中的偶像。虽然写朦胧诗在当年比较时髦,但毕竟还是个比较小众的群体,不足以让全市人民群众都了解他,而且,他1983年严打时就因为“流氓罪”入狱了,直到1994年才放出来。他成名就成在他出狱后的一个月,厉害不?出狱一个月就成名了!
  且说当时我市举办了第一届全市诗歌大赛,市电视台全程录播,由于1994年前后卡拉OK这东西刚刚风行,又是我市第一次举办这样的比赛,所以几乎吸引了全市男女老少,这比赛说是诗歌大赛,但其实就是卡拉OK大赛,1994年那时候还谁读诗啊?!在这届比赛的整整半个月的跨度里,我市的市民基本是每天等新闻联播结束后立马就坐在电视机前看比赛,边看边说“哎呀,这是我们厂子老李的二儿子”什么什么的。这比赛没什么门槛,交50块钱就能上。据二狗分析,全市起码有90%的人看过这届大赛,而且,到了今天,大家早就忘了冠军是谁,就记得了一个冯朦胧。就好像是唐朝时一次科举考试过后大家都忘了那届的状元是谁,但却记得了一个吟出了“姑苏城外寒山寺,夜半钟声到客船”的张继一样。
  冯朦胧和张继有俩共同点:1、比冠军(状元)出名得多。2、都是诗人。像二狗这样写小说的显然不行,还是诗人厉害。虽然二狗上了凤凰卫视还有其他的一些电视台,但是到现在还没出名,急死了都,现在冷静地分析一下,可能最大的原因就是因为没写诗,最近二狗也开始尝试着写诗了,不知道能不能出名。
  先不提二狗是否能出名这事儿,先说说冯朦胧的成名过程。且说那一届卡拉OK大赛正值港台新一代四大天王等巨星级人物登陆大陆之际,引爆了新一轮的流行歌曲热潮,老百姓们爱听也爱唱,整届大赛的参赛歌曲全是《来生缘》《潇洒走一回》《水手》这样的流行歌曲,而且参加者也多是18岁至25岁的年轻人。当然了,这一切,都是在冯朦胧出场以前。冯朦胧出场之后,立马用他那特有的铿锵有力的诗歌击垮了所有参赛者的靡靡之音。  二狗依稀记得,冯朦胧出场之日,整个大赛已经接近尾声了,市民们已经多少出现了点审美疲劳,对舞台上那些青春靓丽的姑娘和帅气的小伙儿都有了点儿抵触情绪。所以,有着无比幽怨的眼神并且留着稀疏的胡渣子的冯朦胧一登场,立马吸引了所有电视机前观众的注意。哄孩子的放下了怀中的孩子,吃饭的放下了手中的筷子,洗衣服的放下了手中的衣服,连写家庭作业的小朋友也停下了手中的笔。
  普通歌手上来就唱,可是那天穿着一身黑色毛料中山装的冯朦胧上来就鞠了个90度的躬,而且,这一躬,足足鞠了5秒,把观众都看愣了:这哥们儿这是要干啥?谢罪?
  “朦胧诗朗诵:《那天我,一直哭》。”可能是在监狱里待糊涂了,冯朦胧说这几个字时面无表情,没有任何停顿,语句也没有任何节奏感。
  说完这句,冯朦胧抬头看了镜头又停顿了3秒钟,喉结用力地一骨碌,咽下了一口口水。观众更迷糊了:这哥们儿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别人都是上去就唱,他怎么什么动作都比别人慢上三拍?!
  当大家已经开始怀疑台上这人是不是真要朗诵时,冯朦胧终于开口了:“谨以此诗献给我最爱的诗人,顾城。顾城,听说你走了,我泪滂沱,那天我,一直哭……”
  观众们明白了,这哥们儿要开始了,他这诗是献给另一个诗人的。
  正当观众们已经基本适应了冯朦胧这慢三拍的节奏时,冯朦胧忽然大声地朗诵了起来,开始暴风骤雨了!真是防不胜防啊!
  “金黄的谷子洒进了我的眼睛,所以我,开始哭,金黄色的泪水洒在了妈妈那干裂的手上。
  “灰色的报纸映入了我的眼帘,所以我,继续哭,灰黑色的泪水滴在了这片沧桑的土地里。
  “洁白的雪花飘过了我的视线,所以我,还在哭,洁白的泪水和雪花一起撒在古老的风中。”
  这朗诵没有任何停顿,连断句都没有,像是rap但又没有任何节奏。诗的美感、朗诵的美感全没有,就像是打字机一样“答答答,答答答答,答答答答答……”
  电视机前的观众全都睁大了眼睛张大了嘴,不明白他这唱的是哪出戏。二狗当时也彻底被他弄迷糊了:这也叫诗?即使叫诗!那你这叫朗诵吗?
  这冯朦胧根本不给观众任何喘息和思考的时间,马上又来了第二段:
  “那天我,一直哭。我爱这片土地上的人们,我爱他们的五千年的善良,我爱他们永恒的憧憬和希望。
  “所以我,一直哭。因为我看到了黑暗中的光芒。我喜极成泣想为他们歌唱。那天我,一直哭,一直哭。”
  据说,当他连珠炮似的读到“一直哭,一直哭”的时候,已经有心理承受能力差的人关了电视了。
  可他这诗极长,足足几千字。流行歌曲通常三四分钟,可他这一朗诵就是十几分钟。
  当他朗诵到第2分钟的时候,全市50%的观众就都换了台,濒临崩溃了,不换不行了。
  当他朗诵到第5分钟的时候,全市95%的观众都换了台,能扛到5分钟的各个都是起码能把同一天新闻联播听10次还不腻的高手。
  当他朗诵到第8分钟的时候,全市110%的观众都换了台。为什么是110%呢?因为有10%的观众以为他总该朗诵完了就把台换了回去,哪知一换看到的还是他,都赶紧再换一次台。
  据统计全市口味儿比较重能够把这诗从头到尾听下来的不超过10个,二狗是其中之一。虽然二狗口味儿比较重坚持着听了下来,但是二狗身边没有一个人能把这诗听得超过3分钟的。  第二天,冯朦胧就成名了,成为了巷议的焦点。走在大街上,大人小孩都认识他,他真的成名了。
  那天侥幸没看电视的市民最终也难逃一劫。因为1994年前后我市流行电视点歌,谁过生日了谁结婚了谁做寿了都流行在市电视台上点个歌祝福一下,然后不知道哪个无聊的人想故意恶心自己的朋友,在朋友结婚之际他给电视台打电话说:“能不能把上次诗歌大赛上冯朦胧朗诵诗歌那骨碌截下来,我太喜欢他那诗了,我想点那首诗。”结果电视台的人还颇具娱乐精神的真的给他点了。然后……连续三天,每天都有人点冯朦胧的那首诗。这哪儿是恶心一个人两个人啊?一下子起码恶心好几十万人!三天之后,电视台就收到了无数投诉,迫于激愤的民众压力,电视台再也没放过他的诗朗诵。估计要是有人再敢放冯朦胧的诗朗诵,电视台该被砸了。
  这次一夜成名对于冯朦胧来说也是好于预期,他根本就没有想到。当他发现自己已经成为明星诗人的时候,多少有点自得。后来他发现大家都是在嘲笑他的时候,他也颇具娱乐精神不以为意:“想继续听我的诗,来红旗公园吧,我有时候在。”
  可见,这冯朦胧对待诗歌的态度还是很坚持的,真是十几年如一日,一直没有放弃诗人的理想。虽然到了1994年的时候人们早已经忘了朦胧诗为何物,但是冯朦胧却始终坚持着,前几年,还可以看到他在红旗公园的地上用清水毛笔写诗,当然也许他已经是在练书法了吧。但不管怎么说,他这样的精神值得学习。
  据黄中华说,那天他挨打时那个手持《今天》刊物的小姑娘,后来也是经常来红旗公园。她在其后的二十几年的时间里,成了大姑娘、小媳妇、小娘们儿、老娘们儿,她在红旗公园里干的事儿也根据时间的推移变成了练香功、开传销会、唱卡拉OK,反正,什么流行她干什么,就是没见过她再来这开诗会。
  每当黄中华说起这些的时候,总是长吁短叹地感慨人性。
  当然了,现在写的是1982年,冯朦胧正是一个白衣胜雪羽扇纶巾的朦胧派青年诗人。在那个年代,哪个知识分子要是没读过几句朦胧诗,还真不好意思自称知识分子。冯朦胧家庭出身也相当不错,他的爸爸就是高级知识分子,在80年代初就是高级工程师。
  可能有人会问:就这么一个出身知识分子家庭写朦胧诗的,怎么可能是“不是猛农不过江”的李灿然的对手?
  别急,听二狗说完。这老冯家一共有俩儿子,一文一武,写诗的这个是二儿子,他家还有个大儿子,这大儿子在当年有个响当当的绰号:“东霸天”。
  “东霸天”这个名字是个什么概念?我市在地理上可以分为东西两大块,东边儿是工厂和居民最集中的地方,全市有至少60%的人口在这一片儿,刘海柱、大虎等后来如雷贯耳的知名混子都住在东边儿,可他就是敢号称东霸天,霸道不?冯朦胧是靠上电视出名的,他这哥哥可纯粹是在街头成名的,一架又一架磕出来的名气。
  在1982年初,东霸天这个名字可比刘海柱、李灿然都响亮得太多了。当时能和东霸天齐名的在全市也仅有西边儿土匪大院的卢松和在市中心的张浩然两人而已。像是陈卫东、大虎这样在当时已经小有名气的混子,实力都跟东霸天有差距。  东霸天和冯朦胧虽然一文一武性格迥异,但这哥儿俩长得挺像,都是剑眉星目高鼻梁的帅哥,而且他俩长得还和东北人不太像,因为他们父母都是从南方来到东北搞工业建设的。据说这东霸天小时候也跟冯朦胧差不多,是个爱学习的好孩子,但是后来在“文革”中他俩的父母由于是知识分子都遭到了迫害,这哥儿俩连个亲戚都没有,无依无靠吃了上顿没下顿,成天被人欺负,作为哥哥的东霸天为了保护自己和弟弟,只能让自己蛮横起来,他这一蛮横可不要紧,几年之后,我市东边几个大厂的混子全部唯其马首是瞻。
  江湖人都说:大家怕东霸天,是因为东霸天这人太残忍,变态的残忍,总干一些让人听起来就毛骨悚然的事儿。他这残忍极不寻常,根本就不是正常人能干得出来的,可能是来自于他不幸的少年经历和他父母曾受到过的不公正待遇,也有可能是天性使然。
  但和东霸天同一年代的老炮儿讲:东霸天这人不但有变态的残忍,还有极其变态的爱心。据说东霸天从70年代末就养了个宠物,那个年代好像中国还没有人养宠物。大家猜猜他这宠物养的是啥?!
  说出来吓死你!
  鸡!他养了只大公鸡当宠物!!听过没?!
  据说这只鸡是在他有一次回家时在马路边儿上捡的,那时候这鸡刚出生没多久,都快冻死了,他把这鸡抱了回去,悉心抚养,最后这濒死的鸡居然被他救活了,而且就养在自己家的楼房里。他自己吃啥那只鸡就吃啥,到最后,这只鸡居然吃肉!再到最后,除了肉啥都不吃!
  二狗听到这话时断然不信,因为这颠覆了二狗多年以来对鸡的认识:“鸡怎么可能吃肉?!”
  “真的吃肉,以前我去东霸天他们家,亲眼看见他喂肉给鸡吃。听说他们家的肉票,有一半都喂了这只鸡,东霸天自己都舍不得吃!”老炮儿说得振振有词,二狗不得不信。
  这真是个奇怪的家庭:两个来自南方的知识分子,在东北生下了两个儿子,大儿子是全市最有名的混子,小儿子是全市最有名的朦胧诗人,说他们不争气吧?好像他们比谁都争气。说他们争气吧?他们又好像争气得不是地方。然后,这家还养了个唯一的宠物:鸡。二狗不知道这世界上还有谁家把鸡当成宠物。
  李灿然并不清楚自己的对手冯朦胧究竟是谁更不知道这冯朦胧有多么离奇的背景,就这么贸贸然地猛农过江了。
  一场由一个叫黄中华的小人物引起的改变我市江湖格局的大战就这么糊里糊涂地展开了。  在黄中华被打的第二天早上,四个戴着蓝色棉帽子、穿着几乎是一模一样的蓝色棉大衣的西郊青年吹着口哨唱着歌儿在被白雪盖了厚厚一层的冰封的江面上呼啸着过江了。江的西边儿,是被狂风吹得躯干已经扭曲了的树和冒着袅袅炊烟的乡村土屋。江的东边儿,是一栋栋毫无特色的砖结构住宅楼和一座座冒着浓浓黑烟高达几十米的大烟囱。
  虽然只有一江之隔,但却是两个世界。李灿然等人自幼对生长在几十米高的大烟囱下的孩子仇视,因为他们认为自己家辛辛苦苦种的粮食都被江那边儿的不劳而获的孩子吃了,而且,江那边儿的孩子还吃过他们很多从没吃过的东西。江那边儿的孩子鄙视李灿然他们,因为李灿然他们都太土,类似于“从土屋子里走出来的人就是土的”这样的话可以经常从江那边儿的孩子口中听到。
  那时吃国库粮的瞧不起吃农村粮的,挺正常。
  李灿然虽然号称西郊第一刀客,但他绝不是一个爱主动惹是生非的人。在他成名前他是这样,在他成名后他还是这样。从没听说过李老棍子主动去招惹谁了。他这次为自己根本都不认识的黄中华出头的原因可能只有一个:他早就想收拾收拾市区里那帮膏粱子弟了。黄中华只是一个借口而已。因为他听到老五说完黄中华的事儿以后,说的不是“一定帮你朋友把事情摆平”,而是:“市区的人是不是欺负我们西郊没人啊?!”
  虽然江东边儿的烟囱明显比江西边儿高了几十倍,但李灿然却从没因此而仰视过东边儿的任何人。他的先民都是手持腿叉子面对豺狼虎豹毫无惧色的人,甚至可能他的爷爷就曾经在东北的原始森林里与猛兽搏斗过,这沸腾的纯爷们儿的血液,到李灿然这一辈,还真没冷却多少。
  兵在精而不在多,这次过江的只有四个人:李老棍子、土豆、老五、房二。这四个人,个个都是西郊一等一的好汉。而且这四个人还有个共同的特点:长得碜。这四个人里面,长得最像个人的就是李灿然了,尽管他那长条脸、薄嘴唇、削尖的鼻子组合在一起的确是不怎么好看,但他长得显然比另外三个都强得多。
  土豆这个外号不是白来的,他的身材像土豆,脑袋还像土豆,连鼻子都像土豆。还有,他那肤色都像土豆皮。这小子和东霸天一样是以残忍而闻名,平时话不多,但一动起手来却很是凶猛。
  老五在前文中已有过介绍,此人五短身材又粗又壮,一看就是个好庄稼汉的材料。他这人还有一大特点就是埋汰,超乎寻常的埋汰。过江这四个人都穿着蓝色棉大衣,但是即使不告诉大家老五长什么样儿大家也都能一眼认出他: 在四个人中找蓝色棉大衣的袖口已经穿成了黑色的那个,肯定就是他,没跑儿。用二狗奶奶的话说就是:老五这人跟刚从火炕洞子里钻出来的似的。
  土豆和老五长得是碜点、埋汰点儿,但是起码还像个人,可这房二就不太像个人了,眼睛倒是不小但是向外鼓出来,眉毛好像是一共没长几根。塌鼻梁、雷公嘴,嘴里的牙势如犬牙交错,脖子上还有一块大大的胎记。心理承受能力差点儿的人应该都不敢看房二。
  这过江的“西郊四丑”中最帅的李灿然在江面上曾经说过一句貌似很经典的话:“我不管那姓冯的是谁,我就想让他知道我姓李。”
  “对,李老哥你也像东霸天、卢松、张浩然他们似的,在市区里立棍!到时候我们哥儿几个也跟着沾点儿光。”
  “呵呵,东霸天他们?我可不像他们一样。”
  “咋了?你担心你在市区里立不出去?”
  “我不是那意思。”
  “那你是什么意思?”
  “我的意思是:东霸天、卢松他们现在在市区的确混得不错,但那是有原因的。”
  “啥原因?”
  “因为我没进市区。”  “……”老五等三人面面相觑,没一个人敢答话儿。
  李灿然身上就有那种男人该有的舍我其谁的霸气和雄心,这是成功男人必备的要素。
  “西郊四丑”过了江后,找到的第一个人是傻六儿,傻六儿也是西郊的,以前在西郊也是一根“棍”,名气虽然没李老棍子大,但是混得也相当不错。虽然他的外号叫傻六儿,但是他可真不傻。不但不傻,还是个人精子。他是西郊混子中最早来市区的,他的“工作”是在火车站前摆残棋摊,堪称是我市最早一批江湖骗子。在年,国家政策相对比较宽松,趁着这宽松劲儿,我市这些混子开始“百花齐放”了,开始撒欢了。当时的混子混得再大也没法去垄断房地产、矿山、物流之类的产业,所以摆个残棋摊算得上大买卖了。为啥说是大买卖呢?因为这一个残棋摊起码得五六个人,这五六个人的分工还各有不同,有摆棋的,有当棋托儿故意赢棋调人上钩的,当然还有最重要的:扒手。当时普通人家没网络,更没电视,通常都没什么热闹看,有人摆了残棋摊一定会里三层外三层地围上很多人。尤其是在火车站前这样流动人口比较多的地方更是如此,那些无聊等火车的人,见到残棋摊即使不参战也要围边儿上看热闹,这就给了扒手可乘之机。通常一盘棋看完,兜里已经被人摸了个一干二净。
  在那个人人收入都差不多的年代,傻六儿他们几个是全市最有钱的混子。由于是在火车站前摆残棋摊,傻六儿他们手中的全国粮票可能比很多人一辈子见到过的还多,要知道,那时候,全国粮票可比人民币金贵多了。
  而且这傻六儿虽然没念过几天书,但是却一身书卷气,眉清目秀,长得特像大学生。平时再戴个平光眼镜,把棋摊往地上一铺,还真有那么几分棋王的意思。而且,傻六儿是见钱就赚,一盘残棋往地上一摆,上不封顶,每盘棋由应战者定价格。5毛钱起价,迎战者就算是说30块钱,他也敢接,就算是5毛钱,他也不嫌少。反正残棋这东西都是糊弄人的把戏,凭着那些路过看热闹忍不住加入战局的人的三脚猫的路数,能破得了这些残局的肯定是少之又少。即使有人真破了残棋傻六儿也不怕:回头再让兄弟把输的钱再偷回来呗!
  由于傻六儿已经围着火车站一圈摆了大半年的残局,什么人都见过,所以他在市区里混得挺熟。让他打听一个人,再合适不过了。再者说那些天天气太冷,傻六儿根本都没出棋摊,就在市区的亲戚里家闲住着。
  据说傻六儿之所以从西郊来到市区混是因为他总觉得有李灿然压着他,他混不起来。树挪死、人挪活,干脆来市区吧。所以,他和李灿然只能算是认识,绝对算不上朋友。但是李灿然找上门来让他帮忙,他也没法拒绝,帮忙就帮忙呗!再说,这傻六儿还是房二的表哥(要么就是表弟)。
  要知道当时冯朦胧还没上电视,还没在大赛上朗诵诗歌,还没什么知名度,要从茫茫人海中找出他还是有点儿困难的。可这傻六儿还真不白给,只用一中午就把这冯朦胧调查出来了:在市东边儿那个最大的厂子上班儿,管宣传的,想收拾他的话,下班儿以后在他们厂门口堵着他就行了。
  末了,傻六儿还跟李灿然说了一句:“咱们都从小玩儿到大的,这事儿我必须得跟你说,这姓冯的,他哥是东霸天,亲哥,亲的。”话说完,傻六儿还挤了挤眼,多少有点嘲讽李灿然的意思。
  李灿然当然看得出傻六儿意思,略微停顿了一下,嘴角抽了抽:“六儿,你知道我的外号吗?”
  “你有啥外号?”傻六儿一头雾水,认识李灿然二十多年,还真不知道他有啥绰号。
  “西霸天。”
  李老棍子从牙缝儿里崩出这三个字以后,带着老五等三人头都没回就走了,留下了呆若木鸡的傻六儿。
  “西霸天”这个绰号,是李老棍子在日下午给自己起的。尽管李老棍子文化水平在西郊混子里算是高的,但是他好像也不了解中国自古以来东比西要高贵。他给自己起这个外号,本意就是要和东霸天一分高下。
  “李老哥,你啥时候叫西霸天了?谁给你起的?”老五这人就爱较真儿。
  “今天,我自己起的。”  “这名字不好听,像是电影里的南霸天,不像好人。”
  “……呵呵,你觉得你是好人?”
  “不是啊,咳,我就是觉得你这名字不好听。”
  “那东霸天好听吗?”
  “好听啊!”
  “不像南霸天?”
  “像!哎呀,不像。”
  “别扯淡了,抓人去!”李灿然懒得搭理老五了。
  老五顿时不敢说话了。江湖中人都说,李灿然这人身上长着“人毛”,平时不发火都会让身边的人觉得吓人,要是多少动了点儿脾气,身边儿的人都得吓得大气不敢出。不仅仅对手怕他,就连他手下的这些小弟,也个个都怕他怕得不行。二狗也在生活中,工作中也的确见过几个这样长着“人毛”的人,这些人通常不怒自威,年纪轻轻就管着一大群人,结果这一群人个个都服服帖帖,连顶头上司都要让他三分。
  李灿然就是这么一个人。
  雪虽然停了,但是路上的积雪还挺厚。狂风卷起残雪,那雪粒子砸到脸上生疼。李灿然他们这帮在西郊穷苦人家长大的人根本就不怕这个,穿着双黄胶鞋从火车站前步行五公里,一路走到了最东边儿的大厂。这一天从早到下午,李灿然等人足足穷蹓跶了十几公里,打这架可真不容易。
  傻六儿说的是要李灿然等人在冯朦胧家附近截他,因为傻六儿做梦也想不到李灿然他们敢在下班时间在冯朦胧厂子门口截他。可是李灿然等人居然真的直奔了冯朦胧的厂子。没办法,李灿然等人根本就不认识冯朦胧,他们得去厂子打听。
  “西郊四丑”到了厂子门口时,这厂子还没下班。李灿然跟厂子门卫打了个招呼:“我是冯朦胧的好朋友,一会儿下班冯朦胧出来的时候,你帮我留一下,我给他带了点儿东西。”
  李灿然这次过江就是想成名,就是想给市区的人点儿颜色看看。这个上千人的大厂,可能在几十年的历史上也没人敢在这里截人,可李灿然,居然就这么干了。要知道,这样的大厂不但男性工人多,而且还有治安科!这治安科里是有配枪警察的!
  离下班儿看样子还有十几分钟,天已经快暗下来了。李灿然等人就在厂子门口闲逛。逛着逛着看到了马路对面有一个高高瘦瘦的小伙儿自己一个人在树上勒一只大黄狗,这小伙儿虽然头发梳得油光铮亮,但是却鼻青脸肿,看样子是刚打完架。而且,他显然不会杀狗,把狗刚刚勒了一小会儿就放下,这大黄狗下了地蹬了蹬腿就又站起来了。这小伙儿累得满头是汗,可这大黄狗还真没死的意思。
  李灿然走过去的时候,这小伙儿正在看着这大黄狗叹气,眼神挺无助,这大黄狗也在挺无辜地看着这小伙儿,虽然狗不会说话也没叹气,但是李灿然也读出那大黄狗眼神中流露出来的话了:“你不就是想整死我吗?你这么折磨我干啥玩意儿,你鸡巴勒我一下午了,我好几次都快断气的时候你就把我放下了,你到底是啥鸡巴意思?你TMD傻逼愣得整死我!”
  它憋屈啊,真憋屈,哭的心都有了。
  有宋朝大诗人的诗为证:问狗狗不语,是要死?是要活?现狗命一条,勒死半只,还剩半只。
  勒狗这人正是刘海柱,这大黄狗正是他昨天在段家屯抢来的战利品。他昨天半夜才骑自行车回到市里,一直睡到了中午,本来邀请了一群朋友晚上来家里吃狗肉,可是整整一下午自己也没能整死这只狗。狗没整死,人快愁死了。
  当然了,还有比他愁的,谁呀?狗么。
  “兄弟,没你这样杀狗的。”李灿然看不下去了,替刘海柱着急,也替这大黄狗着急。
  “那你说咋杀啊!”刘海柱终于遇到个明白人了,赶紧请教。
  李灿然不认识刘海柱,刘海柱也不认识李灿然。在1982年初,无论是李灿然还是刘海柱,还都仅仅是在一个小区域内小有名气的混子,论知名度和实力,远不及东霸天、卢松、张浩然等人。但谁也想不到,就在半年之后,李灿然和刘海柱两人成了全市最大的两个一等一的江湖大哥,东霸天等人,要么被他们踩在脚下,要么被他们降服。  谁也想不到,这未来在我市影响了十几年的一正一邪两个江湖大哥,首次相遇就是在这个雪日黄昏的马路牙子边上,中间还隔了一只奄奄一息的大黄狗。这俩人讨论的不是江湖大事,而是如何快点儿把这只狗整死。
  “这样勒倒是没毛病,但是我看这狗起码得勒45分钟才能勒死,你勒的时间太短,狗这玩意儿命大着呢!”
  “咳,我也勒了半天了,可是这狗体格太好。”刘海柱讪笑,毕竟作为一个混子头子,弄不死一只狗有点儿丢人。
  “你现在再把它挂树上,我估计勒半个小时,这狗也就差不多死了。”
  “还要半个小时?”
  “是啊!”
  “算了吧,我看这狗就不该死,我不杀它了,正好我家缺一只看门狗,我把这狗带回去养着吧!”刘海柱显然对自己的屠狗手段丧失了信心。
  “不杀也好,不杀也好,对了,你是这个厂子的吗?”
  “我是……嗯,我现在不是了。”
  刘海柱以前的确是这个厂子的,但是他已经被这厂子除名了,在自己习惯性的回答了一句“是”以后,马上又改口说不是。
  “哦,那你以前是这个厂的吧!”
  “嗯!”
  这俩人见的第一面儿,聊得还挺投机。他们可能也没想到,在未来十几年中,他们之间会有那么多恩怨。
  “那你认识冯朦胧吗?写诗的那个。”
  “……认识。”刘海柱冷笑了两声。
  “怎么了?”
  “……没事儿,你来找他?”
  刘海柱当然认识冯朦胧,不过俩人从来没说过话,因为刘海柱被除名的时候,冯朦胧还没进厂。以前刘海柱一直喜欢厂里的一个上海知青姑娘,这姑娘叫周萌,这周萌也有点儿喜欢刘海柱,俩人虽然没牵过手也没一起看过电影,但是是那种心照不宣的暧昧,俩人在这方面都有点儿矜持。但是自从这冯朦胧进厂以后,开始了对周萌的疯狂追求,天天给周萌写朦胧诗。令刘海柱气愤的是,周萌好像并不反感这冯朦胧,经常可以见到冯朦胧和周萌一起下班儿回家。刘海柱的朋友都跃跃欲试想揍冯朦胧一顿,但刘海柱总是拦着不让。刘海柱拦着的原因并不是怕冯朦胧的哥哥东霸天,而是觉得搞对象这样的事儿不应该用武力解决。纯爷们儿得用自己的魅力去征服姑娘,而不是要靠欺负情敌的方式来解决。冯朦胧的“撬行”行为虽然有点令人不齿,但是毕竟刘海柱和周萌并没明确关系,似乎从道理上看也没有特别大的不妥。所以,刘海柱一直忍着。
  “是啊,找他!”李灿然的嘴角抽了抽,这是李灿然动怒时的习惯表情,只要即将动手打架了,李灿然的嘴角必然抽动。
  “你们是要找他打架吧?呵呵。”
  刘海柱也算是个老江湖,看着老五等人那表情、神态,已经猜了个八九不离十。
  李灿然显然被刘海柱问了一愣,他没想到刘海柱看出来了。
  “对!”李灿然这人挺爽快。
  “在这打架?!”刘海柱也有点差异。
  “对!”
  “……”刘海柱伸出了大拇指。
  “哈哈,咋的?”
  “别的不说了,当心点儿,也当心他哥。”
  说完,刘海柱拽了拽手中的绳子。  这时,工厂下班了,哗啦啦响的自行车队开始陆续从工厂的自行车棚向工厂的大门进发了。李灿然对着刘海柱简单挥了挥手道别,直奔马路对面的工厂去了。
  说来也凑巧,诗人冯朦胧是第一个骑自行车从厂门口出来的,而此时,李灿然由于躲避一辆解放大卡,还没能过马路。
  这时,那热心又欠嘴的门卫从传达室跑了出来喊了一嗓子:“小冯,你朋友找你!给你送东西!”
  “哪儿呢?!”冯朦胧停下了车子,单腿支在了地上,头转向了传达室。
  据说冯朦胧还没等把头转过来,一块板砖就端端正正地拍在了他的面门上。拍砖的人是房二,这一砖特别狠,冯朦胧居然连吭都没吭一声就连人带车拍倒在地。厂子门口地上的积雪被车轧人踩成了光滑的冰面儿,冯朦胧人摔在地上滑出了好几米。
  现场目击这一战的刘海柱二十几年来还没忘房二的那一板砖,至今提起仍然赞叹不已:“要说抡板砖的本事还得说人家房二,就是以前李老棍子手下长的最不像人那个。那天他是从马路的这边开始高速助跑,十几米的助跑后在靠近冯朦胧约一米多的时候整个身子跃起,同时抡圆了手中的板砖,连人带砖从冯朦胧的正面门扣了下去,跟他妈的乔丹灌篮似的,准,狠,那是真狠,那气势,我当时就知道,这冯朦胧的鼻梁非断不可,眼眶子非裂不可,门牙肯定得掉几个……也就是冯朦胧小时候挨打多,换了别人,那一下弄不好直接就拍死了。我活了五十多年,就见到房二这样一个蔫了吧唧不说话,一出手就如此凶悍的。”
  没打过架的东北男人基本没有,没抡过板砖的东北男人也不多见,但是谁能抡出房二那样一板砖来?能让青年时期成天在街头混战的刘海柱几十年都记忆犹新的一板砖,那会是多么强悍的一板砖。
  雷霆万钧啊!
  地太滑,房二这一板砖抡完自己也没站稳,也滑倒在地。
  “吱”“吱”“滋噶”……这是向厂门外涌出的下班工人自行车刹闸的声音。
  “操!小冯挨打了!”
  “你们住手!”
  “……”
  前面的几个工人都看到了倒在地上的是冯朦胧,也都看见了另外三个不知道哪来的穿着蓝色棉大衣戴着蓝色棉帽子的野小子冲到了倒在地上的冯朦胧跟前,开始朝冯朦胧连踢带跺。
  “上啊!是小冯!”
  “整死他们!”
  历史上还没有人敢在这厂子门口惹事儿呢,这帮血气方刚的工人看到同事挨打,纷纷撂倒了胯下的自行车,向李灿然等人冲了过来。此时正值下班高峰时间,众人一涌而上。
  围着倒地的冯朦胧踢的李灿然等人的形势急转直下,被二三十个工人围在了中间。五大三粗的工人三扯两拽,李灿然和老五也都滚到了地上。
  据说老五的确也是个打架的人才,被人扯倒以后虽然自己被暴风骤雨般的拳脚痛击,但是他一直死死地抓住冯朦胧一个人打。 转瞬间,老五、李灿然等人都看不见了,蓝色的棉帽子不见了,蓝色的棉大衣也不见了,淹没在了人群里……
  围着他们打的工人又围上了一层,再围上了一层……
  在马路对面看热闹的刘海柱一声叹息:这哥儿几个,今天是得留在这了。
  正在此时,忽然几声惨呼传来,刚才拼命向中间围的人群骤然向四边散开。
  又是几声惨呼传来,工人开始掉头就跑,多数向工厂院子里跑去。
  消失了几十秒的四个蓝色棉大衣又出现在了刘海柱的视野之中,借着昏暗的路灯的光,刘海柱看到了手里拿着一支长长的利器的李灿然又连捅了三个人。
  在倒地被围殴的时候,李灿然摸出了腿叉子。
  出刀是真快,捅了三个,连两秒都没用上。真不愧是西郊第一刀客。
  赤手空拳的工人们哪能敌得住这样的快刀?全都往厂院里跑,有的显然是受了伤,跑的时候捂着肚子。
  刚爬起来的土豆抡起冯朦胧的车子朝四散跑开的人群扔了过去。
  房二又捡起了刚才那块断砖,加速助跑,腾空,抡砖……  打便宜手时这群工人都拼命向前冲,发现对方四个人全是在玩儿命而且手持杀人凶器后全拼命往回跑。这是人类的通病,发现有便宜占时冲得最快的人发现有危险之后,跑得也最快。
  院门外,就剩下了四个蓝色棉大衣和倒在地上的冯朦胧。雪地上,全是血点子。不仅仅是冯朦胧和工人们的血,老五和土豆也都满脸是血。整场斗殴,从房二拍出一板砖到结束只持续了不到一分钟。刘海柱倒吸了一口冷气:这群野人,哪儿来的?!如此凶悍?!
  李灿然踩在了冯朦胧的胸口:“别欺负我们西郊没人,别以为你们市里的多牛逼。”
  冯朦胧被那一板砖拍得面目全非,看起来还是神智不清,但眼神中却全是不服:“……留个号吧!”
  “西霸天,李灿然,西郊的。”
  “……你要付出代价!”冯朦胧眼睛在喷火,但说话还是文绉绉。
  “跑!公安来了!”土豆喊了一嗓子,穿着警服的保卫处的人正朝厂门口奔来。
  四个蓝色棉大衣消失在了黑暗中,留下了几顶棉帽子和一地血点子。
  牵着那只奄奄一息的大黄狗站在马路对面看热闹的刘海柱差点没因为这事儿惹上一身骚。
  “柱子,是不是又是你找的人打冯朦胧?!刚才门卫小张看见你们站在一起说话呢。”保卫处的问刘海柱。
  “扯鸡巴淡!你柱子哥我啥时候背后阴过谁?啥时候想收拾谁不是自己动手?!”
  “那也咋不帮忙?”
  “你也不看看挨打的是谁?!再说,我TMD现在不是你们厂子的,挨捅那几个我一个都不认识。”
  据说刘海柱事后也琢磨,要是他还在这厂子上班儿而且赶上这事儿该咋办,琢磨了半天得出一个结论:跑,自己肯定不能跑,但是结果呢?应该是挨捅了。
  在遇见李老棍子之前,刘海柱一向自认为自己是街战的超级天才。在这天见到李老棍子之后,刘海柱的想法有些动摇了。李老棍子他们哪儿是一个人强啊?!他们是一个超强的战斗小组,这个战斗小组显然没经过任何准备和训练,但是却浑然天成,配合极度默契。
  蔫了吧唧的房二绝对是这个战斗小组里的尖刀,跑了十几米跳起来抡那一板砖,摧毁对手的不仅仅是肉体,更是精神。那一砖头挟带的气势,足以让任何对手胆寒。得多大的仇啊!能让他抡那么一下子。
  老五给这个团伙儿带来了不要命的精神,那么多拳脚朝他袭来,他不挡、不躲,玩儿命打冯朦胧一个,这样的人,谁不怕?
  土豆能足够的审时度势,无论是第一波进攻还是第一波反击过后,他都能马上发动第二波,长江后浪推前浪啊,根本不给对手喘息的机会。
  当然了,最关键的,还是那个戴着能遮住半边脸的大眼镜的李灿然,在最困难的时候,他扎住了台,显然他是这几个人中的头子。再者说,他出刀太快了,捅人根本不眨眼,扎完一个马上扎下一个。
  后来听说的事儿让刘海柱更加佩服李灿然:不到20秒内,捅了11个人,这11个人个个都见血,个个都得去医院包扎,但无一重伤。
  这才叫刀客,伤人而不杀人。就凭李灿然那把自制的腿叉子的长度和锋利程度,想把人扎个对穿实在是太容易了,可是在形势如此危急的时候,李灿然的手还是那么又稳又狠:个个给你放血,但是我一个都不杀。
  这得是什么心理素质?!
  当二狗听到李老棍子当年不到半分钟捅了11个人的时候,又想起了电子游戏“名将”里那手持双刀的木乃伊使绝招的时候才能达到的效果。
  “天外有天啊!”刘海柱拖着奄奄一息的大黄狗回家了。
  据说,在西郊四丑胜利逃亡之后,老五问了李灿然一个问题。老五这人最大的优点就是不懂就问,从来不装懂,求知欲特强。他问出的问题总是让人哭笑不得,没办法,他就是小可爱一个。他是真可爱,绝对不是装可爱、装清纯。
  “李老哥,那姓冯的小子后来说句啥?我跑得急,没听见。”
  “他说我们要付出代价。”
  “啥?”
  “他说我们要付出代价。”
  “啥叫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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