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一本书,女主穿越到斩首刑场穿越上,因为其他人说女主和她母亲假冒郡主要被杀头,一个是世子的人救了她,…

【原创】绝对法则:伯明翰玫瑰(葬仪屋cp向,原创女主)【黑执事吧】_百度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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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绝对法则:伯明翰玫瑰(葬仪屋cp向,原创女主)
──风从黎国云梦大泽吹到英国的伯明翰,古雷特还能听见那个雄狮般的女孩,轻轻在歌唱。
肃杀湮没在浓郁的夜色里,夹杂一丝怆然。高耸的建筑伫立在沉郁的夜幕中,笔直且坚挺,沉默着守护这个城市的主人,哥特式圆形尖顶向上弓起,像是要划破这散不开的黑,显得尖锐而笨拙。圣城,伯明翰。这儿的夜晚亮如白昼,人们把手里的火把高举过头顶,自发而有秩序的站在道路两旁。此刻维多利亚端坐在八匹白马拉着的黄金马车里,哒哒的马蹄敲击地面,滚滚如天边的远雷回响在人们的耳边,也敲在心上。她是他们的王。这个国家至高无上的女王。马车轴承快速滚动,带着偶尔因摩擦迸发的火花,驶入这个城市的城门。纯白的骏马也披铠甲,嘴上笼着铁质面罩,打着响鼻,喷着白气,偶尔的扬蹄,像是夜色里出笼的猛兽。华丽马车的后面是无数身着铠甲的铁骑,他们同拉车的马儿一样,半张脸都挂着黑色纯铁面罩,头顶铠甲的红缨被风吹的飒飒扬起,额心用白银嵌入繁复的十字花纹,他们全副武装。.
被铁骑包围着的是一辆囚车,里面坐着一个三十多岁的男人,他绷着脸,仍能看出面上的纹路,身上衣服破旧,并带有大片未干的血迹。虽然已经破烂不堪,但是不难辨认,无论是庄严的铁骑还是道路两旁的民众,他的衣服都与他们不同。他穿的是麻布长袍,不同于人们惯用的丝绸或者柔软长棉,长长的衣角搭在大腿处,和周围的短巾窄袖格格不入。漆黑的,黏做一块块儿头发的纯黑的眼睛都说明了他异族的身份。脖颈至手臂缠绕的锁链则表明他是被捕的战俘。.金色的马车停了下来,高贵的女王提起裙摆,露出脚下闪着星光的银色高跟鞋,柔韧的鲸骨把她的裙子撑的繁复而庞大,月光静静流泄在她脚下。马车前的执事守候已久,他轻揉的抬手,绅士的鞠躬,谨慎的执起女王的手背施以吻手礼。“让您久等了,我的陛下。”高高的硬领竖起遮住他英俊的半脸,白色燕尾服裹着他修长强悍的躯干。外表来看这个男人英俊,完美,也强悍。像是天使与野兽的结合,圣洁与野蛮的碰撞。夜风吹起他簌簌的白衣,广场弥漫淡淡的血腥和火药味,那优雅的,女王执事,目光串过广场,眺望不远处灯火通明的教堂。那座高耸的教堂立在广场后方,白色大理石铺作层层石阶。浓墨重彩的哥特式建筑,圆弧尖锐的顶端凌厉如长剑,墙上雕琢无数的天使与恶魔,圣龙与骑士。垂直的圆柱和幽暗的长廊为它凭添一丝神秘,在这压抑而死寂的夜晚,墙面的藤蔓和蔷薇诡异而妖艳,让人忍不住想起地狱的曼珠沙华。
无数明亮的火把和数百身穿铁甲的士兵,士兵们整齐站在台阶下,手里持有笔直的长剑,若有任何不轨的叛徒,将会迎来他们一瞬的击杀。.显然,圣洁的广场将成为审判异族战俘的法地。少年伯爵拄着礼杖,清冷的看着眼前的一切,身后执事弯腰低声对着他的耳畔:“少爷?”少年穿着蓝色礼服,胸前挂有雄鹰和长矛的铜制徽章,面无表情递上自己的证件。士兵核对了证件,微微点头,恭敬的把手里证件递还少年。“啊呀呀,神棍(天使)与恶犬(恶魔)齐聚,看样子有好戏看了呢。 ”男人身穿黑色法袍,右手抱一本陈旧的羊皮书,左手执着粉色羽毛笔,悠然靠在一侧铁栏上,身旁士兵的表情隐隐透着不耐,就像是…黏上了什么麻烦。“古…雷特?你怎么在这儿?”少年伯爵面上闪过惊诧,显然不曾料到他也会过来。“嘻嘻嘻――十分抱歉没有提前告知伯爵,女王早已下了命令要对犯人进行公开处决,吩咐小生来处理这个可怜蛋的尸体。”葬仪屋抬手比划,指指前面囚车里的犯人,讲出来这儿的目的。金属锁链发出刺耳的摩擦声,犯人从囚车出来被铁骑推上刑场,古雷特微微勾唇,要开始了呢。他穿过层层持盾把剑的士兵和骑士,缓缓走到刑台下的最前面。就好像是深渊的风口处,火把的光亮如海潮般倾斜照洒他的身上,这里正要举行一场盛大的狂欢,狂欢的前奏是寂静无声。名唤亚修的女王执事走上刑台,他是这个国家最优秀的刽子手,所有的肮脏,不洁,罪孽在他面前无处可藏。是犯人临终弥撒的教父,是天生的艺术家,只不过作品是犯了罪孽的人的身体。“亚修…是吧?”被绑在十字架上的异族扬头,身上的血迹还未干透,月光透过云层,稀薄的光辉打在他还在沁血的背上。名唤亚修的执事有一瞬间的震撼,他处理过各种各样的死囚,他们的表情各种各样,从呆滞疯癫到狂暴,死是上帝手里的刀刃,可以轻易剖开人类的一切伪装把心底的恐惧疯狂暴露出来。可面前这个犯人没有,只有钢铁一般的坚硬,他甚至平静的抬头赏月,直到看到向他走来的刽子手,他才淡淡开口,像是在介绍自己:“我叫朝冥,有一个心爱的小女儿,我爱我的国家。” “阿门。”优雅的执事并没有理会他,只是低着头,在胸口画了个十字,面无表情的用圣水擦拭刑具,喃喃低语:“神的审判已经开始,不洁的,消除。”“永恒,真实,伟大的主,我將献上一切,替他去赎罪孽。”锋利的匕首插入犯人的心口,十字架上的男人呕了口血。古雷特站在刑台前端静静观望,嘴角肆意上扬:“哦呀哦呀,真是个勇士呢,不会放弃任何一个孤独的灵魂,小生会帮你完成未完成的使命。”像是感应到古雷特的低语,囚犯奄奄一息间朝他看过来,抱着骨灰盒的微微一愣,从开始到现在这是他第一次从犯人的眸子里看到悲伤,区别于浓烈艳哑的绝望,他的悲伤平静浩大,就像浩瀚的星空里偶尔落下的流星。“他们罪不可恕,然而我亲爱的天主,我仍然求你宽恕。主,求您赐予他们安息,阿门。”念完最后的祈祷,亚修将手里的银匕压入犯人的心脏,一切归于平静。都结束了。维多利亚庄严的声音在夜空中飘荡:“我亲爱的子民们,这就是与日不落帝国争斗的下场,看看吧,这个罪恶的男人。”好戏退场,广场的铁骑与平民随着女王的步伐而退去,只剩需要给女王的审判收拾尸体的送葬人…或者说,。他挥舞巨大的镰刀,把这个男人的走马灯收回手心时看见尸体轻微的…动了下?他没有看错,古雷特凑近将死的犯人,听他喃喃的唇语:“如果有一天您看见我的女儿,请告诉她,我爱她。”声音轻的仿佛是错觉,送葬人勾着唇,却也皱眉:“啊呀,没有上等了笑话,你这样让小生很为难呢。”看抬眼瞧去,这个雄壮的男人胸前走马灯已经停止。
嗯……开新坑,,二分之一运气那篇还有好多好多好多没填完,两个坑有空就填。这篇的女主朝戈不同于清焰小姑娘,她聪明,狡猾,美丽,强悍的像阿特拉斯的小狮子。设定是,她是东荒大泽最凶猛的小郡主,在即将和情郎成亲时,黎国的君主告诉她,她的父亲在和大不列颠帝国将军的争霸中被俘虏并且已经死去。黎国只是千千万万国家中的小国,别无他法,只能向帝国求和。帝国为了羞辱这个东方小国要求过来和亲的东方女儿必须嫁给送葬人。要知道,中世纪的送葬人……可不是什么值得炫耀的职业。朝戈为了复仇主动请缨,去做和亲的公主。然后,伯明翰的新娘即将到来,但是我们的送葬人古雷特对这个小妻子似乎并没有什么兴趣,甚至还带着点厌烦(他可爱的小妻子对他感到同样的厌烦,并且嫌弃他碍眼)他只在意一件事,什么时候把众神毁灭。去复活克劳迪亚。而朝戈小姑娘则是,什么时候把这个国家毁灭,复仇。两人的目的似乎有交错到一起的地方。于是一对强悍而没有情感的假夫妻暂时结成同盟,对这个国家与众神进行猛烈的报复。……至于结果,应该不会有什么结果吧,两人各怀鬼胎,能不能he有点悬,嗑糖的话还是清焰小姑娘那篇比较多。
这是朝戈第八次把刚完成一半的画扔进桌旁的纸篓里,秀雅的襦裙边角还沾着一大块墨迹,很显然,她对自己的作品并不满意。也许那并不能称之为“画”。半成品上是她添上去的两个火柴人,她甚至细心的给其中一个画上了裙子,但是……对比她临摹的原作,一副才子佳人西厢共度的场景,朝戈无奈的承认她画的更像两只瘦小的怪物在打架,还浪费了许多研磨做为颜料的金粉!如果被她腹黑的老爹知道了,他一定会嘲笑她笨的简直要让人发疯,继而又会担心她将来嫁不嫁的出去。嫁不出去又如何?那她就在这个家过一辈子!做个快活的老姑娘。朝戈愤愤的想。.她老爹是黎国的虎贲大将军,而她常常嘲讽他为虎粪将军,对,狗_屎_一样的将军, 以嘲笑和戏谑自家女儿为乐。朝戈想,如果不是自己常常被人夸赞酷似她威严的父亲,她大概怀疑自己不是他亲生的。其实她一点儿也担心自己的婚事,早在她十三岁的时候,她的老爹朝冥生怕嫁不出去便在某次立了战功以后突发奇想的向国君求亲,要把自己的女儿嫁给国君的二儿子,唐惊澜。国君愕然片刻便爽快的答应了他这个…大胆的请求。丝毫没有为自己儿子的终生幸福而担忧。事实上朝冥这么做那也是完全没有办法的事,他的女儿并不丑,相反她容颜绝色,黎国王都上至达官贵人下至平头百姓都对这位小郡主的美貌众口一词进行肯定,朝戈的容貌确实可以用惊为天人来形容,就算她踩着桌子叉腰骂人都会让人觉得赏心悦目。按理说人们一般喜欢追逐美貌的姑娘,朝冥的将军府邸应该会被上门求亲的媒人踏破门槛。事实上恰恰相反,府门口寂寥冷清不像个正常的将军府。为什么?这就要讲讲他的宝贝女儿朝戈小郡主的光荣事迹了。.在某次自家老爹举办宴会宴饮宾客的时候,小郡主气冲冲的跑过来质问他的老爹,为什么把她准备用来当宠物的那条碗口粗的巴蛇拎给厨子炖了,此语一出满座哗然,碗口粗的巴蛇?还用来做宠物?将军的小郡主怕不是失了智。朝冥对此倒是不以为然,随口哄哄自家姑娘:“下次爹去猎一只华南虎,带回来给你当宠物。”这时满座宾客的表情已经不能用震惊来形容了,仔细看去用惊恐更为贴切。无奈小郡主不吃她老爹那一套,一想到自己心爱的翠绿的会翻滚的大巴蛇被剁成一节一节儿的盛在碗里供人享用时,朝戈的火气就蹭蹭上涨,她一脚踩上朝冥面前放满食物的矮桌上,指着鼻子骂他为老不尊不守信用,一毛不拔吝啬的可以,连女儿的宠物也不放过。朝冥的火气也上来了,当即争锋相对寸步不让骂她不孝女,父女俩看似完全忘记是在满座的宾客的场合里,也不理睬自家的仆人和门客跪在地上叩首如捣蒜的像那些贵族客人道歉,胶着在互相揭短和对骂当中不能自拔。“看看,真是我的亲女儿,刻薄的嘴脸和我一模一样。”朝冥破口大骂,“真是不好意思亲爱的父亲,对于像您这件事委实不是我自己能够控制的,我更乐意像门前的霸王!霸王,朝冥心血来潮时养的一条狼狗。
自此之后,朝戈这个名字在黎国乃至其他几个邻国间都传播的很是热烈,人们知道了虎贲将军有个容貌绝艳的小女儿,在宾客纷至的宴会上与她的老爹各踩一桌捋袖叉腰把对方骂的狗血淋头,起因源于一条碧绿的大巴蛇。也正因此黎国爵贵的好些少年到了适婚的年纪,纷纷绕过将军府选择其他门庭当对的闺秀小姐。偶有年纪大些尚未婚配的公子少郎,人们便会笑着打趣:“公子至今未娶,莫不是等着将军府的小郡主及笄?”“不不,在下福薄,万万受不得此等美意。”就这样,朝冥生怕自家闺女熬成个没人要的老姑娘,万般不得已之下终于厚着脸皮用自己的战功给女儿换一份看起来还不错的婚姻。朝冥累死累活为闺女谋求姻缘的时候朝戈在干什么呢?她在祭奠那条罔死的大巴蛇,十三岁的朝戈身着广陵云纹绉纱袍,披着织锦的羽缎斗篷,发上的双合金钗随着身形泠泠而动。她面容肃穆,对着台上那碗香气四溢的…蛇身端端正正的鞠了三躬,将手里的香柱插入铜炉,“你且安心死去。”她轻声安慰台上的菜肴,“我会尽快找到代替你的宠物,不用担心我。”她又道。正准备再吐两句“掏心”的话,黎国皇帝的圣旨已入府邸,朝戈就那样静静跪在碧色参天的凤凰松下,接受了她与黎国二皇子即将订婚的事实。身后台上的巴蛇珍汤还滋滋冒着热气,少女伸出手,接过一色清光和纯白飞絮。
想到即将要嫁给二皇子,朝戈叹了口气,她那不靠谱的父亲自三月份出征起就没回来,再不归来他肯定赶不上自己的婚礼了。诚然,父女俩碰面时更多的是争锋相对谁也不让谁的把对方往死里损,但成亲这种一生一次的事情,还是要父亲亲眼见证下自己的掌上明珠是怎样嫁给一个大猪蹄子比较好,朝戈一手托腮一手转动手上的金杆狼毫,漂亮的透明指甲在阳光的照耀下闪闪发亮。朝戈瞪了瞪桌子上那副照着临摹的才子佳人抚琴弄箫图,据给她带来这副画的小侍女说,这副画还有一段凄美的爱情故事哩。画的主人是邻国前宰相,据说这位宰相年轻时有一位私定终身的相好,惯常的套路,年轻的书生参加科举一去不回,貌美柔弱的相好留在远处苦苦守候, 等着他回来,八年之后书生锦衣还乡,却只见着他那美丽相好的一座青坟,少女因终日相思郁结而亡。朝戈不太懂这里面的弯弯绕绕,在她概念里心上人走了自己当然是该吃吃该喝喝该睡睡,好好吃饭每天锻炼,有空在遛个狗骑个马再逛逛杏花楼什么的,以确保心上人回来时自己能光彩照人美丽依旧。如果因为思念一个人思念到寝食难安,那可真是一个傻蛋,这个世界上,谁离了谁不能活?这般想着,她还鄙视的看了眼画上抚琴的女子,直到站在一旁的侍女来提醒天色不早了,郡主你还休息了时,朝戈才惊觉已过三更,遂麻利的换上绸衣挑灭蜡烛一个鲤鱼打挺翻到床上抱着锦被睡过去。这夜朝戈又做梦了,她梦到朝冥出征那天,古老的浮绘城墙上赤色的旌旗随风招展,呼啦呼啦的响着,吵的朝戈直想捂起耳朵。风扬起战马上将军的铁甲,他腰间系着的绛色长穗垂至马鞍。将军头上戴着束发嵌宝紫金冠,齐眉勒着二龙抢珠金抹额,朝戈看着他的背影,思索着该说些什么离别的鼓励之语,却又脑袋漾空,开始犯浑,催着人早点去:“快去快回,将军府我来守,你的霸王我来照顾,别把自个儿拉在战场上就行了。”男人诧异转过脸来,朝戈吓了一跳,出征的将军不该是她狗屎老爹麽?怎么变成了唐惊澜?不过她又很快想通了,反正她爹和她未婚夫都是她的男人,谁上战场不是上?她放心的目送他领着千军万马向西远去。梦到至此朝戈想着该结束了,她得等着未婚夫回来娶自个儿,当然不娶也完全没问题,她不强求。这时画面一转却是看见她那未婚夫,黎国的二皇子,血呼啦擦的被锭在沉黑的十字架上,下面站着一群金发碧眼的异国民众,有的身上穿着铁甲,有人带着铁面罩,站在最前面的那个白发男人,扬起手里的短匕插入她小未婚夫的心脏。朝戈想着自己不能这么眼睁睁看着未来丈夫被别人捅成筛子,于是她十分爽快的抬起长腿问候了白发的屁股,却没想到再踹他的一刹那男人连同刑台下的民众全部消失,仿佛蒸发般,一丝气息都不见。她跑到十字刑架下,拔出腰间的纯银锻刀噌噌两下砍了绑在未婚夫身上的绳索,却在费力的翻过他的身子时猛然发现,那张脸又变成了她的狗屎老爹,她拼命摇着父亲的肩膀,却怎么也唤不醒他。朝戈醒来的时候满脸都是泪,吓得小侍女手足无措,毕竟她可从没看过这个雄狮般小郡主流眼泪。
朝戈没有说她做了什么梦,却在心底隐隐不安,她与唐惊澜的婚书国君已遣宫人送入府邸,朝戈梳完头发抹上脂粉后,盯着那封大红的带着烫金的婚书愣了很久。作为朝冥的女儿,黎国的小郡主,自她出生起人生的轨迹便已确定,嫁给黎国或者邻国的世家嫡子。然后作为一个世家的新主母在嫡子的众多妻妾中享有最高地位,再接着就是为嫡子生个孩儿好继承家族大业,最后的最后因年老色衰而被嫡子所嫌弃,作为世家主母孤独终老。一想到这种靠着男人存活的日子朝戈就忍不住想提刀冲进皇子府把她未婚夫给杀了。但这种浑浑噩噩没有盼头的未来,朝戈也无可奈何,她只恨自己不是男儿身,又或者,当今不是乱世,不然她就算是女娃娃也一定能闯出一番天地的,父亲征战远方,她也挺想执一柄长枪去拼搏一番,朝戈自信可以成就比父亲更大更辉煌的功业。世家的偌大后院实在不适合她,她不愿被锁在西厢深闺中,绣着花写着诗,慢慢的青丝染雪,两鬓斑白,把自己的身体和尊严献给一个叫丈夫的男人。男人们娶妻之后还能纳妾,一生中可远不止一个女人。这么想就更想把二皇子那个混账未婚夫给剁了!虽然她对他的了解仅限于他的名字及他长的还不错,不过越想越觉得不是什么好鸟。她把婚书往床上一扔,也把自己扔到柔软的桐木大床上,打开婚书的纸页遮了脸放空,她想着狗屎老爹,想着自己的未来,又想到之前的梦境,心里烦躁的不行,没来由的想要大喊出声。
“郡主,国君的使者来探望您,已经府门口了。”看着柔柔弱弱的侍女爆发力惊人,提着长裙一股脑闭着眼冲进朝戈的闺房,还带起一阵凉风。朝戈拿开盖在脸上的婚书,猛地从床上坐起来,一双好看的浅黛倒蹙如山头:“知道了,我这就去迎接国使大人。”父亲不在,迎接客人打理府邸的重任全都担到这个快到十四岁的小姑娘身上,也不知道那些达官贵人是闲得慌还是怎么的,三天两头往将军府跑,她还没订婚的时候却不见他们跑得这么勤快。她低头拍拍衣服上的褶皱,又理了理发鬓,穿的是锦花暗云镀银长裙,锦帛腰封上还坠着枚挺扎眼的穗子,及腰的长发被一支金钗松松绾起,衬着洁白的后颈,黑白分明,两侧的长鬓柔顺的搭在双肩,看起来美丽又柔婉。在确认自己着装无误后,朝戈起身去迎接国君的使者。国君的使者叶云轩,原本是敌对国家的贵族神童,照理说既然是敌国的子民,还是个天资聪颖的少年,他是怎么也不可能来黎国做谋客当使者的,除非他脑子进水了。事实上这么聪明的人脑子进水的概率大概是朝戈会像个小脚女人一样待在闺房绣花作诗的概率的万分之一,让他来到黎国作臣子的原因只有一个,邻国的国君灭他满门,别无他法,少年怀揣着仇恨和悲恸投靠黎国的君主,在辅佐国君使黎国强大的同时等待反扑向自己国家的机会。说实话朝戈还是很佩服叶云轩的,跟自己差不多大的年纪,却已是万人之上的极人臣,如果可以的话她也希望自己能作出一番功业。“让叶先生久等,是我思虑不周。”少女微微颔首,声音里却听不出一丝歉意,她迎接少年国使入了府,庸懒的靠在主厅木椅的扶手上,妩媚的灵眸神采飞动,美的惊心动魄。叶云轩摸了摸鼻子,这个雄狮般的小郡主让他有些头疼,在他还没来这个国度的时候就已听闻御瑛小郡主的光荣事迹。御瑛,朝戈的封号。据说这个小郡主幼年时跟随父亲入宫,她那高大威猛的父亲拉着她在国君面前毫不害臊的替她讨了个郡主头衔。讨完头衔的朝冥还觍着脸和国君多聊了一会儿,毕竟国君给了自家女儿这么个好封位,陪着人家稍微聊几句还是要有的。朝冥在陪皇帝唠嗑的时候朝戈在哪儿呢?她在追着揍小二皇子,直至把他撵上了他母后宫前的紫檀树上,小小的唐惊澜抱着树干死也不撒手,还挑衅的朝现在树下的朝戈吐舌头,切,母老虎,不就说了一句她长的丑吗,怎的就如此小气追着自己满宫打还把自己逼的爬上了树。男孩子有时候就是这样,为了引起漂亮小女娃的注意总爱说她们相貌丑陋,一般来说女孩儿们被说丑都会委屈的哭鼻子,可他偏偏遇到的是朝戈,她可从来不会因别人的诋毁而哭鼻子,小小的朝戈握着拳头心想一定要把这个小混账打的满地找牙,明明连那个仙女似的皇娘娘都夸她玉雪可爱,他竟然敢说她丑。见二皇子被小郡主总那么堵在树上也不是办法,他们的皇后坐在院子里也的竹椅上也不慌,还慢悠悠的喝茶看戏。宫人心如死灰的去禀报国君,您的儿子被将军的小郡主揍在树上下不来,您要不要去瞧一眼,再笑话几句?同朝冥一样,威猛高大的黎国君主也有嘲笑自己孩儿的嗜好,所以听见自家皇儿被小郡主堵在树上没法下来时,国君似笑非笑的看了站在下面的虎贲将军一眼,还饶有兴致的提议:“要不要和孤一块儿去瞧瞧?”看你闺女怎么把我家小子逼上树的?朝冥摸了摸鼻子,跟在国君的后头,在心里把自家闺女狠狠赞美一遍。所以当国君同朝冥来到皇后长乐宫的时候,老远就看见那棵参天的紫檀木下站着一个小姑娘,一手叉着腰,一手拿着挺长的木棍,指着大树直嚷嚷:“有本事你下来。”而现在树上的那位则伸手扯了个鬼脸,冲着下面吐舌头:“你上来呀,来呀来呀。”国君看了哈哈大笑,赶忙叫来宫里的画师,把这难忘的一幕画下来,这副画至今还挂在国君的寝宫里,名字教做《狮虎争霸》,两个半大的小孩是不是狮虎不知道,不过因为此件事,黎国的民众都知道了御瑛小郡主的名号,朝冥也是在当天有了要教女儿一身武艺的觉悟的,总不能以后和别人干架的时候扯着嗓子在树底下干嚎。想着眼前小郡主的幼时事记,叶云轩回了神,冲着坐在正中的小姑娘躬身一礼,唇角微微染着笑:“国君请您入宫。”朝戈愣了一下,她未来的公公要请她入宫?是父亲发生了什么事了麽?她点了点头,浑身散发着冷傲的气息:“好。”“郡主不问原因麽?”这下轮到国使大人愣住了,小姑娘答应的有点太爽快了。“君主要我入宫,我问不问原因都是要去,再者,到了那里不就都知道了?”朝戈微微偏过头,看了看站在原地的叶云轩,起身去换郡主的朝服,还不忘轻飘飘丢下一句带点嘲讽的话。
你的那篇二分之一遇见你怎么被屏蔽了啊,还会有的吧,我超喜欢那篇文的
距离上一次更新好久了!从清焰哪儿来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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