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主因为母亲留下的唯一的玉佩一块玉佩有了天眼空间和重生,回到13岁时被父亲赶出家门,男主为监护人是什么小说

标签: 甜文, 现代言情, 种田

内容简介宅妈云朵偶得神秘的空间,平淡中有着惊奇。且看云朵一家在都市中守着一片净土,打造一个美满的家庭。 温馨种田文。

作者: 笑愚的笑容 标签: 异界, 修仙, 玄幻仙侠, 种田

师夏,在2012重生回到九年前的高中, 随身携带上古空间过着平淡的生活, 故而重生的这一世, 她也开创了不一样的自己, 看她带着空间如何创造神话呢!

3、风华绝代之神赐空间

作者: 冰葑无棱 标签: 异术超能, 医生, 好书, 都市小说, 丹药, 位面, 学生

一切都是虚构,如有雷同,纯属巧合! 天下之大,无奇不有!

作者: MS芙子 标签: 空间, 修仙, 现代言情, 种田

一记渡劫天雷, 让她带着个变异空间重生了, 父母双亡,不怕,咱有一农业专家外公, 人见人欺,不怕,咱好歹也是个修仙的, 空间寸毛不生,只有破苗一株,且只吃贵金属。 诸小鲜怒了:人家吃的是草,挤出来的是奶,你呢? 小仙苗呸了口口水:接着。记得用它换些RMB回来。

作者: 芸沐 标签: 空间, 腹黑, 现代言情, 修仙

炼狱归来,她步步为营,那些负了她的人,必将一一偿还! 随身空间,方寸药田,什么?空间有毒!那又如何?炼毒化煞,走一条不同的修仙路! 带着异能,探知良莠,变废为宝,财源滚滚!喂,什么叫做只收灵石?纸钞不是钱啊! ◆精简版◆ 这是一个阴险无耻没下限的都市女修,如何阴人的故事!

作者: 颜柔柔 标签: 玄幻仙侠, 异术超能, 东方玄幻, 奇幻玄幻

齐悠然刚刚经历失恋与背叛的双重打击,却没有想到因祸得福有了一个逆天的随身空间。哈哈,和空间比起来失恋算神马事情,是吧!哼哼,看我空间在手,如何创造幸福生活。我要让那一个个看不起我的人好看。种种田,修修仙,日子过得异常惬意。身边可爱正太,萌萌宠物,还有无数美男身边乱转。看看这小日子过得。

作者: 懒被窝 标签: 现代言情, 修仙, 麻雀变凤凰, 种田

男友的背叛,因地震而死亡的父母、奶奶,让暖暖的世界一夜间崩塌。还好两个高考在即的弟弟还尚在,逃了出来。当收到一堆父母、奶奶的遗物后,因无法接受他们死去的事实而毫不自知的抓破自己的手掌心,血流了出来。将抓在掌中一枚看起来很普通的铁指环,染上了血迹,随后血迹慢慢消失。处于悲痛中的暖暖没有发现。白光一闪,将她带入了乾坤戒中。(也就是铁指环)也将她带入了人生中最重要的转折点,开始了种田与修真的新生活……

作者: 柚小橘 标签: 萌系可爱流, 现代言情, 种田, 美食

谁说地摊上的东西是便宜无好货, 偏偏小戒指里有大乾坤。 草青水美空气好,种啥得啥吃不愁。 开家美食料理店, 狐狸帅哥是跑堂。 客人来了有美食, 要是那麻烦上了门, 哼哼, 关门,放狐狸!

作者: 水果多多 标签: 空间, 现代言情, 包子, HE

丈夫的出轨,小三蓄意的报复,她淡定机智地面对 不该到来的孩子,奇妙的空间开启人生新的旅程 潜在的缘分众多的追求,她只想平淡度日 命中注定的感情,面对现实与困难携手共度难关 看女主如何摆脱自我约束一步步变强,收获属于自己的事业与爱情。

10、随身空间之重生红色年代

作者: 夏天的夜空 标签: 随身空间, 重生, 种田文, 原创, 言情, 近代现代, 都市情缘

身患绝症的孤儿,重生回到红色年代, 重温家庭温暖,感受时代变迁,并收获一份完美的爱情 (温馨文,家长里短)

标签: 种田文, 原创, 言情, 随身空间, 近代现代, 都市情缘, 爱情

刚毕业却被告知父亲出事,等她回到家才发现祸不单行,母亲又拿着积蓄跑了。原本想“卖掉”自己换钱给父亲治病,突然发现收藏了将近十年的镯子有个随身空间。从此,她每天种种菜、养养花,生活的惬意自在,唯一遗憾的是她的“竹马”早已另娶她人。

然而世事无常,当她事业好转的时候,消失八年的“哥哥”回来了,她的生活进入水生火热中。好不容易解决“哥哥”的事情,母亲又想回来分一杯羹。呵呵,真当她还是小时候那个打不还手..

12、随身空间-豪门弃妇

这是一个带着空间穿越成为弃妇的女人一边奋斗一边养包子的故事。

穿越了这本来是一件好事,对于一位在现世没有任何牵挂的人来说

可是,穿越成为离婚女人这就是一件非常悲剧的事情,而且还是一位爹不疼娘不爱的离婚女人,这就更加的悲剧了,而如果这样一个悲剧的女人还带着两个一个三岁一个一岁的宝宝,那就更加的悲剧了,而悲剧中的悲剧是,她穿越到了一个灰常可怕的时空。

一个,非古代,非现代,处于灰常灰常超前的时代的时空。

好吧,也就是俗话说的未来。

不过好在老天还是对她不错的,让她带着一个随身空间,至少吃菜吃饭的不愁了。

其实就是女主带着空间穿越到未来很黑皮的养包子找伴侣的故事。

13、随身空间之离婚也幸福

标签: 种田文, 原创, 破镜重圆, 近代现代, 随身空间, 都市情缘

异性恋的季叶明唯一能报答父母的养育之恩就是联婚,还是把自己嫁给一个比他大十岁的男人汪浩。以换取国内最大草药种植和中成药制造的汪家的订单。

只是,就算如此,这段婚姻也只维持了短短一年多,当汪浩最爱的人回来并且决定要跟他在一起时,季叶明再度成为炮灰。

当那纸离婚恊议书放在季叶明面前,他只觉得自己生无可恋……

如果从来没有被宠爱过,如果从来没有被呵护过,如果从来没有……爱过,季叶明或许还能回到以前...

标签: 原创, 幻想未来, 言情, 随身空间, 爱情, 异能, 重生

当冷酷无情的杀手决定为了他,放下仇恨,不顾一切的想跟他走的时候,他竟然为了财富地位而抛弃了她。从此不再相信爱情,她发誓再也不要爱情。接下来她不停的接任务,直到一星期后的那次意外何重生。 她,懦弱胆小,是他为了地位和金钱而抛弃的的弃妇 当她成为了她,会发生什么? 且看这冷酷的杀手会不会得到爱情呢?

作者: 李花清白不爱红

标签: 原创, 言情, 随身空间, 科幻, 近代现代, 前世今生, 都市情缘

拥 有 神 秘 空 间 ,又 能 如 何 ? 命 里 没 有 , 终 究 不 能 强 求 ! 前 世 恩 怨 , 今 生 难 了 ! 如 意 空 间 , 怎 能 如 意 ?

16、随身空间之极品村姑

她原是现代美食家; 她现是农季家小女儿,身怀着随身空间,器灵随身相伴保护。重生后,怒打大伯,修理堂嫂,利用空间摆脱困境。 觅得良人,铁腕持家,助夫君打造商业帝国,成为一个地方上赫赫有名的商业大佬。女主拥有随身空间,内有良田万顷,池塘数万平方,灵药无数,各种物资的种子更是堆满仓库,带着家人创建一个巨大的农场。

司徒昕,h国的特工,组织力最出色的特工,她智商很高,但因为从小是孤儿的原因,她很冷情。

在她出的最后一次任务的时候,被组织的人出卖,在她灵魂出窍的时候,被她随身佩戴的一块凤型玉佩所救,使得她

重生,成了妈妈肚子里的一个胎儿。而且,还随身带着一个空间。

且看重生在1988年的她,怎么活出一个不一样的人生。

18、重生我是元帅夫人

如果人生可以重来,柳细妹最想做的事情是什么? 一,追夫到井冈山,死活都跟着,再不分离;二,一见丈夫就扑过去,先啃了再说; 三,抓紧时间生孩子,不生个三四五个不罢休;如果,丈夫是大元帅,长相又英俊,性子又憨直疼老婆,太吃香怎么办? 好办,咱有空间在手,怕她个毛毛!!!! 如果,丈夫想为国捐躯怎么办?哼哼,不怕,咱会一哭二闹三上吊!啥米,还不管用!那行,咱一家子七口人一起吧!她发誓,她真的真的只是想霸个男人生好多娃纸而已啊。但是,这个系统大神到底是怎么回事哇,怎么能不顾及她柔弱的外表,带着她到处寻宝呢?什么,你要是不要,这些宝贝都要被小日本盗走了,那怎么能行,那是我们祖宗的东西哇,怎么可以便宜小日本!什么,你要和我合体!合体之后,我有什么好处吗? “好处大大滴!”系统谄媚。这年头,想做个主妇怎么就那么难,不但要入得厨房,进得厅堂,躺得大床,还要上得修罗战场,下得生意海洋。还有,还有,她生的娃纸,肿么是这个样子的,老天你玩我呀!

标签: 极品, 甜文, 现代言情, 变身

简介:一个现代剩女兼女强人由于对父亲的思念,乌龙穿越回到5岁时候,并因此获得一身异能。且看她怎样守护家庭,寻找爱情,获得财富。 武功、治病、赌石......样样全能 美男再多,我只要一个。

作者: 三色琉璃 标签: 玄幻奇幻

瓦妮莎是个有理想、有追求、任性、邪恶的女巫。虽然目前她还只是白雪公主的废柴继母,但她渴望成为一名仙女教母。有一天她接到一个任务:去修复7个崩坏的小说空间,就能满足她的愿望。于是....

21、重生之成为六零后

标签: 种田文, 原创, 言情, 随身空间, 近代现代, 时代奇缘, 爱情

80后宅女李馨月,出了趟家门就被弄到了1985年,还附身到了一个60后的女人身上。

李馨月:幸好幸好,这女人现在才18,还是一支花,她的小空间再加阎王给的大商场,完美的人生,啊哈哈~

怎么?她一来就给自己整出了个男朋友?(/ □ \)

哟,附身的这女人的前夫带着小三来捣乱?

好呀好呀,看我怎么恶整你们,哇咔咔~~

标签: 高干, 重生, 两小无猜, 原创, 随身空间, 言情

华国与岛国第二次战争爆发,年仅35岁女上将叶知夏激战中献身。堪堪遇上离奇变故,前一刻投身激战义无反顾,下一秒禁锢在一方安宁温暖范围极小的,呃,该是极奇怪的地方。口不能言的生活让她了悟,这诡异的带着暖意的地方是母亲的子宫。。。。。。

叶知夏:我一生中得到别人终身无法企及的荣耀,地位,以及尊重。却失去了那样多。我渴望亲情,友情,乃至爱情。我欢喜风轻云淡惬意的生活,却,终是不可能。如有来生,如有,请让我投生平凡人家,愿有宠我疼我入骨的双亲,愿有一对兄友弟恭的哥哥姐姐,最好还有慈祥的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就 这般,平淡幸福。

回到母体,一切,似乎都符合叶知夏所有的渴求。单纯的乡村,朴实的人家,平淡的日子。

但,岂能事事尽如人意?

标签: 现代言情, 平凡生活, 种田, 美食

她在蔷薇花盛开的季节出生,自小就有着不同 那片空间,远山近水,都属于她一个人 乔薇没有雄心壮志,不想称霸宇宙,拯救地球 她愿意平平淡淡,和她爱的人,爱她的人平安到老 这里有美食,有美人,有创意 且看乔薇如何过好自己的小日子。

24、重生之苏小小的幸福生活

标签: 重生, 种田文, 天帝, 言情, 随身空间, 近代现代, 写文

一颗小小的玛瑙珠让苏小小带回了5岁,还发现自己竟然有了洞府。既然重生了,又有这么好的条件,那就要改变那些不好的,苏小小要过幸福的生活,也要让对自己好的人幸福。

标签: 修仙, 现代言情

25岁的吴玥祺,因为一只意外捡到手镯重生回了小升初考试的那一天, 顺利的考完试准备收拾东西回家的时候进入了手镯空间中得到了另一只手镯 并且接受了这对名为含翠双环手镯前主人凝琴仙尊传承的天女决 重生的机会随身空间修仙传承,这些东西会给吴玥祺带来怎样不平凡的人生呢。

标签: 空间, 剩女, 现代言情, 种田

过日子是问题叠着问题,人生的道路上则布满一道接一道的关口,每道都是涉及亲情、友情、爱情的难题,日子该如何过好?充斥着这些难题的关口当如何渡过? 都是肖桐为免遭惩罚,带着碧瞳空间努力为升级而奋斗之余,需要慎重考虑,乃至做出最终抉择的问题!

标签: 现代言情, 重生, 从零开始, 种田

重生如何?种田如何?赌石又如何?为了不引人注意我变我变变!!! 有空间又开了天眼,生活还是生活。 帅哥别怪我太黑啊!

作者: 菠萝蜜娃娃 标签: 现代言情, 种田

如果世界有没有人问神明的存在,我会很肯定的说我信,我都不能想象这神奇的东西会发生在我身上,我只是在上班下楼中摔了下去,而得到一个这样的宝贝,不知道往后我的日子会怎样呢?

29、带着空间的修真生活

标签: 种田文, 原创, 言情, 随身空间, 仙侠, 现代言情, 近代现代

无意中捡到一块玉牌,机缘巧合之下踏入仙途 从此...... 其实吧,这就是一篇披着修真外皮的种田加言情文。

30、翡翠女王[高干异能]

标签: 原创, 近代现代, 言情, 豪门世家, 都市情缘, 爱情, 异能

赌石界十赌九中的玉菩萨?

古董界捡漏无数的天才鉴定家?

中医界不世出的梦幻医者?

她都不是,她仅仅是收到了四百年后,一分离奇礼物的普通女孩罢了,但凭借这双电子眼,赌石界、古董界、中医界,成了她的后花园。

一句话简介:请叫我翡翠女王!

标签: 现代言情, 复仇, 豪门恩怨, HE

带着能妙手回春的异能,叶沐从地狱归来; 浴火重生,她已不再是懦弱的羔羊。 那些曾经加诸己身的阴谋, 在今生的棋盘上,一步步的 以彼之道,还施彼身…… 国手棋医,谁又能值此生与你共相伴?

作者: 520讲述 标签: 修仙, 现代言情

25岁的吴玥祺,因为一只意外捡到手镯重生回了小升初考试的那一天, 顺利的考完试准备收拾东西回家的时候进入了手镯空间中得到了另一只手镯 并且接受了这对名为含翠双环手镯前主人凝琴仙尊传承的天女决 重生的机会随身空间修仙传承,这些东西会给吴玥祺带来怎样不平凡的人生呢。

标签: 情有独钟, 原创, 言情, 随身空间, 穿越时空, 前世今生, 爱情

楚熙音,天生对檀香有着狂热的嗜爱。一次偶然的机会,她在寺庙遇到一位神秘老和尚,神叨叨的老和尚说了一串稀奇古怪的话之后,神神秘秘的掏出一串紫檀佛珠送给她。说来也怪,自从戴上那串佛珠,熙音的命运就悄然发生了改变······佛珠将她引到一座陌生城市,神秘的柜中人夜夜出现在她的梦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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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异变的古代僵尸小受常乐,

  和两个道士打架的时候穿越到21世纪的纽约,

  被好事的警察小攻布力朗捡到……

  主角:常乐,布力朗

  “嘿,你在这干嘛呢?”布力朗踹踹椅子,喝问着椅子上的人。

  他注意这个家伙很久了,这几天回家经过这个公园,总能看见这个人坐在公园内面对公路的椅子上,一动不动。这人头发散乱,长长直拖到地上,一直低着头,看不见脸,穿着一身破破烂烂,看不出款式的奇怪长袍。

  那人感觉到似乎有人叫他,抬起头,看着布力朗,一脸迷茫。

  正点!!!布力朗内心赞叹,没想到那人抬起头来,面貌这么好看,典型的东方古典美人,两片小红唇不同于其他女人厚厚的性感香肠唇,那两片唇彷佛一咬就会被人叼下来。要在平时,见着这样的美女,布力朗就是倾家荡产也要泡到手,可惜……

  这个漂亮的人来历不明,而且有喉结,年纪看起来也很小,还没成年吧?

  听不懂英文?布力朗见那人迷茫的样子,看他一是一副东方面孔,便换上不太纯正的中文说话:“我问,你在这公园做什么?我看你坐在这里好久了,怎么不回家?”口气温和,对于美人,布力朗一向不吝啬于展示自己的温柔。

  “我不知道去哪……”那人愣愣地回答,“一醒来……就在这里了。”

  “醒来就在这里?”布力朗挑挑眉,感到有点不妙,“什么意思,你不知道你家在哪里吗?”

  “呃……那你知道自己叫什么吗?”

  “常乐!”这个问题回答地很快。

  “爸爸妈妈的名字呢?”

  “知道自己几岁了吗?”

  几岁了?常乐偏头想着,死的时候自己好像是十五岁,然后莫名其妙地活了过来,活了……活了……

  嗯,之后又活了多久呢?

  布力朗看着常乐在那掰着手指头一脸认真地思考,不禁感到头一阵阵地抽痛,难得的假期泡汤了。

  “跟我来吧。”布力朗叹着气说,到这份上,也只有送局里了。

  “哟呵!布力朗,在这美好的假期放着迷人的小妞不去泡,跑来这里做什么?”胖胖的门卫佛克扯开大嗓门嚷嚷,“哟!已经泡上了一个?怎么脏兮兮的?”

  佛克的大嗓门引来众多当值的警察围观,惹得布力朗直翻白眼。

  “泡上个鬼,泡汤还差不多。这是我刚在公园捡到的,只知道自己和父母的名字,其他什么都不知道。格尔,交给你了。”说完,坐到一边的椅子上,吊儿郎当翘起二郎腿,“他听不懂英文,问话用中文。”

  “失忆?”格尔拿出纸笔,问常乐,“姓名?年龄?家住哪里?”

  “我叫常乐,年龄、年龄……”常乐又开始掰手指数数。

  “自己几岁都不知道?就知道名字?”格尔拧紧浓眉,“那你知不知道自己是男的还是女的?”

  “我没有大胸胸,我是男生!”常乐撅起樱桃小嘴。

  “噗嗤——”这堆警察中唯一的女性丝络忍不住喷笑出声,“拜托,不要问这么弱智的问题好不好。”

  格尔尴尬地抓抓脑袋,忽然猛地一拍桌子,大喝:“臭小子,不要在这里装傻!说!你到底哪里来的!”两撇浓眉竖起,眼一瞪,整个人跟个钟馗似的。

  常乐被吓了一大跳,不知所措地瞪大眼,慢慢地,眼泪聚集,越聚越多,泪水在眼眶内荡啊荡的,像马上就要掉下来。

  “这么凶做什么。”布力朗责备。格尔长得五大三粗也就罢了,对柔弱的美人还这么凶巴巴的,难怪找不到女朋友。

  “你个粗人,闪一边去!”警界之花丝络一脚将格尔踹下椅子,自己坐上去,摆出一脸和蔼可亲,“小弟弟不用怕,凶凶的坏大叔被姐姐赶跑了,来现在跟姐姐说,你怎么会一直呆在那个公园?记不记得是怎么到那里的?”

  常乐低头认真回想,怎么到那里的他也很莫名其妙也,当时他正在被那两个道士追赶,自己一直跑一直跑,突然跌倒昏了过去……

  “有两个人在追我。”

  “两个人?男的女的?你认不认识?体貌特征如何?”丝络一边问,一边认真地记着笔录。

  “嗯……我不认识的两个大叔,一个下半边脸都是胡子,一个没有胡子,长胡子的那个比较高壮,没有胡子的那个很瘦。”常乐努力想着,“两个大叔都扎着长长的辫子。”

  “扎辫子的大叔?”布力朗捏着下巴想象,“这年头,大叔也赶时髦啊。”

  “知道他们为什么追你吗?”丝络继续问。

  “不知道。”常乐瘪瘪嘴,“他们一边追,一边骂我妖孽。”

  “妖孽?”布力朗摸下巴思索,想不出个所以然,只感叹现在的犯罪理由越来越五花八门了。

  “他们追你,然后呢?”

  “我跌倒了,昏过去,醒过来就在那里了。”那个叫‘公园’的地方,“我醒过来不知道去哪里,就一直坐在一边的椅子上,然后布力朗哥哥过来跟我说了几句话,带我到这儿来了。”

  “你怎么知道我的名字?”布力朗挑眉问。

  “刚刚进来这里那位叔叔有叫你呀。”常乐指着正在啃着甜甜圈的胖佛克说。

  佛克遭受众人注目礼,停下吃甜甜圈的嘴,呵呵傻笑一声,转过身去,继续为增加体重奋斗。

  “小弟弟,妈妈爸爸叫什么名字?”

  “爸爸叫常钢,妈妈叫柳杏。”

  “记不记得家在哪里?”

  “记忆力不错,挺敏锐。排除弱智和神经病的可能。失忆,挺麻烦的。”丝络收起纸笔,“这小弟弟应该是东方人,牵扯到国际问题,至于那两个辫子大叔……不排除恋童性犯罪,格尔,你查查这两个人还有他父母的消息。”

  “没我的事了吧,那我走了。”布力朗起身。

  美好的假期可不能再浪费了。

  “等等。”丝络叫住他,指着常乐,说,“把他带上。”

  “什么?为什么?!”布力朗怪叫。

  “因为他是你捡到的。他不是罪犯,不能放在警局,这么一个失了忆的小朋友你人心让他独自呆在外边?”丝络眨着眼说,“你没这么没良心吧?”

  “可以放你家啊!”

  “你可是他醒来后第一个跟他说话的,基于新生小鸭破壳认定第一眼所见动物为母亲的理论,我有理由相信他对你比较依赖。而且,我可是有男朋友的,你是单身……”

  “那放格尔那也行啊。”布力朗头痛地打断丝络的念经。

  “Oh,no!”格尔双手高举作投降状大叫,“我跟小朋友合不来,他会被我吓哭的!”

  “那……”还想垂死挣扎。

  “布力朗,只有我们三人参与小朋友这个案件哦。”丝络好心提醒。

  “shit!”布力朗双肩无力地下垂,无奈地妥协。

  “那个……”一直沉默的常乐怯生生开口,“你们在说什么呀?”这些人在说他听不懂的语言。

  “在说你该往哪去。”丝络友好地笑着回答:“小朋友,去这个大哥哥家住好不好?”指着布力朗。

  常乐很想答应,可是看布力朗明显很不愿的臭脸,还是退缩了。

  “我回那个公园就好了。”

  “回那?什么时候被人卖了都不知道!”布力朗翻翻白眼,牵起常乐的小手,“走走走,回我家!”

  算他倒霉,平白无故乱搭讪,捡了个失忆的大麻烦。

  “到我家你可得安份点,虽然你长的还过得去,但再怎么也是男人,我对跟自己一样带把的没兴趣,所以你不能享受女人在我家才有的福利!衣服什么的都得自己洗,饿了自己叫外卖,我会给你钱,全当是借你的啊!有了钱你可得还我……”布力朗拉着常乐一边走一边碎碎念,“……记住了吗?有什么问题没?”

  “记住了。”左手被布力朗大掌拉着,常乐怯怯地回答,右手紧紧拽着布力朗衣角。

  “你靠我这么近干嘛?”这小男孩不停往自己这边挤,好像想巴到自己身上来一样。

  “铁盒子……”常乐指着马路,显得有点害怕,“嗖嗖的,跑来跑去好可怕。”

  “铁盒子?”布力朗瞪眼,“汽车你不认识?”

  “汽车?”常乐一脸迷茫。

  “呃……”不妙,大大的不妙,“知道那个是什么么?”指着一个路灯。

  “是……照路的灯?”常乐试探地回答。

  “对。”认识路灯不认识汽车?耍他啊?

  “居然不用点蜡烛,还和太阳一样亮,好神奇!”常乐崇拜地看着一盏盏路灯惊叹。

  他在公园椅子上因为好奇而特意观察过,这些东西一到晚上就会自己呼啦一下全亮起来,到早上又都灭了。

  “……那是什么?”布力朗指着一个妇女手上撑着的遮阳伞。

  “这个呢?”指着一辆自行车。

  “唔……”答不上来了。

  “认识这个吗?”掏出手机。

  常乐摇摇头,盯着布力朗手中的手机,好奇地伸出一指戳戳。

  “Oh!No!”麻烦!天大的麻烦!照着样子看,他不能只怕他扔家里就算了,还得教他这教他那?!

  噢!他美好的假期,美丽的妞——

  “走吧。”这时候捶胸顿足也晚了,布力朗认命,哀叹自己往后的麻烦生活。

  “不、不要!”见布力朗居然往那些恐怖的铁盒子走去,常乐赶紧拉住他,焦急地指手画脚,“铁盒子!会把人撞飞的!危险!”在公园里的时候他曾想四处走动一下的,结果没走两步就看见对面的铁盒子将一个大人撞飞好远,吓的他赶紧缩回椅子上,一步也不敢动了。

  “撞飞??”布力朗冷哼一声,嚣张地扬起下巴,“他不敢的,他要是敢撞上来,我让他吃一辈子牢饭!走了,没什么好怕的。”

  常乐犹犹豫豫地跟上,战战兢兢跟着上了一辆公交车,一路双手紧紧拽着布力朗衣角,知道下车才白着脸舒了一口气。

  到了家门前,布力朗从钥匙扣里分出一个钥匙给常乐,一边开门一边解说,“这是钥匙,给你一个,好好收着。看好我怎么开门的,学着点,别到时候开不了门进步了屋。”

  “嗯嗯。”常乐认真地看着,将布力朗的动作牢记在心。

  开门进屋,客厅里乱糟糟的,到处是散乱的义务、报纸和外卖餐盒,布力朗领着常乐进入浴室,将浴缸放满水。

  “水!”常乐一脸惊奇看着浴缸,这里摸摸那里摸摸。

  “给,这个洗头发这个洗身子,把身子洗干净点。”布力朗指着洗发液和沐浴露解说了一番,又打开莲蓬头,调好水温,走出浴室。

  常乐眨眨眼,凑到这里好奇地看看,凑到那里摸一摸戳一戳,转转手中会喷水的东西,不停地把玩。

  布力朗走到客厅,打了个呵欠,打开电视,调了几下,没什么好看的,点上一根烟,叼着,打电话叫外卖。

  一根烟抽完了,外卖也送来了,常乐还没出来,布力朗等地不耐烦,前去敲门。

  “你还没洗好啊?”

  “洗好了就出来啊,外卖都凉了。”

  过了好一会,常乐才慢吞吞开门。

  常乐光着身子站在浴室内,雪白的身子光溜溜亭亭玉立,浴室内白色雾气弥漫,衬得常乐像下凡的仙童,希拉几根青毛下的□安静地沉睡在胯间,布力朗目测,那么小的东西,自己一手能握两个。

  “你、你怎么……”布力朗这才想起来忘了给常乐拿衣服,呆看了半响,猛然回神,赶紧捂住几乎彪鼻血的鼻子跑进卧室翻衣柜。

  常乐站在门边一头雾水,思量着是追上去问他怎么了还是转回浴缸继续洗衣服。

  自己那件袍子好破了呢,洗了也不好穿了,有针线就好了。

  终于找到件比较小的衣裳,领着衣服进浴室,就见常乐蹲在浴缸边,屁股撅得老高,在那勤奋地洗那件破地惨不忍睹的袍子。

  “你、你……”布力朗一下子忘了要说什么,差点咬着自己舌头。

  靠,那两瓣白屁股真晃眼——

  “那破衣服别洗了,扔掉算了,穿我的。”组织起语言,将衣服扔给常乐,胡思乱想着逃回客厅。

  看惯了美国女人的肥屁股,没想到这种翘翘的小屁股看起来也挺诱人,不知道摸上去手感如何。

  哪天找个东方妞试试。

  穿好衣裳走到客厅,布力朗乱无形象地瘫在沙发上,指指茶几上的比萨,示意,“饿了就吃。”

  布力朗占据了大沙发上大半的空间,常乐在沙发角落坐下,好奇地拨弄比萨,没有吃。

  十五岁那年之后,他就没有再吃东西了,因为吃进去也尝不出味道,也填不饱肚子,饿了喝些鸡血鸭血就好了,饿的时间不规律,有时候一个月都不饿一次,有时候今天吃了明天就饿了。

  “不饿?”布力朗扬了扬眉,这小家伙是真不饿还是在不好意思?“这个,喝不喝?”晃了晃手中的酒瓶,递给常乐。

  布力朗恶劣地想小小报复一下这让自己难得的假期泡汤的小人,然而结果大出人意料,常乐抱着酒瓶小小喝了一口,看起来一点事都没有。

  “你会喝酒?”布力朗惊讶,而常乐则不解地看着他。

  酒他见过,以前见到的都是用坛子装的,这个乖乖的瓶子里装的是酒吗?他没喝过酒,不知道自己会不会喝酒。

  布力朗瞪了常乐一会,忽然起身,从冰箱内搬出一筐啤酒,坐回沙发,喀喀喀连开好几瓶啤酒,豪气地一拍桌子,“喝!”‘

  老子就不信,让你出不了糗!

  布力朗晃晃微微抽痛的头,迷糊间,感到身边有一具身体,不由勾唇一笑。

  女人,在他醒来后发现身边有陌生女人,这早已不是第一次,他很习惯这种情况。

  手附上那人的腰上,缓缓摩擦,触感细腻柔滑,布力朗很得意自己即使在酒醉后品味依然不耐,手下的体温有些冰凉,宝贝儿,马上就让你火热起来!

  手往下,美好的触感让布力朗几乎笑眯了眼,滑滑的屁股一手能覆住半边,捏一捏,又嫩又有弹性,手往上,绕到那人胸前。

  果然美好的事物都会有缺憾啊!布力朗感叹,忽然那人身子扭了扭,猜想是醒了,布力朗一脸坏笑,凑上前准备奉上一个甜蜜的早安吻,掀开被子,正对上常乐不知所措、湿润润的大眼睛。

  “哇!!!”布力朗惊得弹跳起来,接着惊天动力滚下床。常乐赶紧下床想拉他一把,却被拽住手腕。

  “你有没有怎么样?我昨天没有做什么吧??”布力朗一脸惊恐,生怕回答是“做过什么”。他一喝醉不管做过什么,隔天铁定全都忘光光。天啊!不要让他这个执法人犯下□未成年人的罪过啊!!

  “布布喝醉了,自己脱了衣服在沙发上睡大觉,那样会感冒,乐乐把布布搬到床上的。”

  “意思是我什么也没做?”布力朗仍然不放心,拎着常乐仔细观察,确定他身上一边雪白没有不该有的痕迹,那个小洞也没有被蹂躏过的迹象,才舒了一口气,恍着神晃进浴室。

  常乐站在床边,害羞地捂脸。

  坏布布,在床上偷偷摸他,刚刚还掰他的屁屁使劲瞧,也不知道羞羞脸!

  洗了把脸,一看表已经快中午了,布力朗鬼叫一声,急急忙忙换上制服,出门前随便扔了把钱在茶几上。个性大大咧咧甚至到有点丢三落四的布力朗,压根没想过自己有没有教常乐打电话叫外卖的问题。

  死了死了,他以前虽然经常迟到,但那都是迟到个一、二十分钟,只要小心一点就没什么事,而今天已经迟到了几个小时,布力朗可以想象此刻小队长的脸色有多黑。

  果然,刚踏进警局就被小队长奥亚阴着个脸拎进小会议室。

  “布力朗·内斯塔纳,你不想干了是不是?!居然整整迟到二个小时——”

  不拉不拉好一通耳膜轰炸,好不容易被放行,布力朗只感到耳朵内嗡嗡嗡好像堵了上千只蚊子。

  “嘿嘿!”丝洛用笔杆戳戳直挖耳朵的布力朗,调笑,“被一个未成年的小鬼操到迟到这么久,我认识的布力朗没这么不济吧?”

  布力朗横了她好几眼,这女人,跟警局里的臭男人混太久了,越来越没有女人味了。昨天自己居然被一个小鬼灌醉,她绝对不要把这么丢脸的事说出来!

  “有任务!”小队长走了过来,神情凝重。

  高贵奢华的顶级住宅公寓,踩在软软的长毛地毯上,布力朗昨舌,这地毯,自己勒紧裤腰带省吃俭用三个月也别想买的起,看着一连串自己的臭鞋踩出的黑鞋印,布力朗的小市民心理漾起阵阵恶劣的激奋。

  主卧室内,圆形蕾丝边矮床上,躺着一名金色长发美女,若忽视美女脖子左侧的一条血痕和身下的大滩血迹,你会以为她只是睡着了,你得轻轻地动作,否则一不小心会吵醒她。

  “安吉·赛诺?”布力朗闲在一边,看着现场的鉴识人员忙紧忙出,不无惋惜地咋咋有声,“是谁这么心狠,这种美女也下地了手?”

  国际巨星安吉·赛诺,性感迷人的安吉大美人,无数男人的梦中情人,多少男人将她美丽的靓照挂在床头,用以午夜慰藉,布力朗也不例外。

  “你的工作就是找出是谁这么狠心。”旁边传来一道清冷的声音,布力朗转头,立即感到双眼一亮,不禁猛吹口哨,在看到对方灰白色制服上显赫的几个字,又是一阵惊吓。

  纽约市立太平间???

  太平间什么时候有了这种级数的美女?以前的太平间工作人员不是个五大三粗的臭男人么??

  看出布力朗的惊讶,金棕色波浪卷发美女微微一笑,友好地打招呼。

  “嗨,你好,帅气的小警探先生,我是妮露·莱克丝,纽约市立太平间的一员,如果你有什么关于尸体的难题,可以随时来太平间找我。”

  去太平间?那个摆满死尸、空气弥漫着福尔马林的气味、阴森森的地方?噢,不!布力朗对那里敬谢不敏,平常拿验尸报告都是赖给别人的,并不是他害怕,只是,那种地方,正常人都很难适应吧?这位大美女居然选在太平间工作?噢,现在的年轻人都太超前了。

  布力朗作了自我介绍,扬起一抹帅帅带点痞味的坏笑,同妮露握握手,两人聊了几句,感觉对方给自己的感觉不错,就这样,布力朗的花名册又多了一串联系号码。

  格尔在一边忍不住暗暗伸起大拇指,布力朗总是有办法莫名其妙结识一些美女,让他羡慕不已。

  结束一天的工作,布力朗一边吹着口哨乐一边开门,今天又结识到以为大美人,让他心情格外愉悦。

  打开门,屋内的整洁干净让他怀疑自己是不是走错地方了,看看门又看看屋内,确定这是自己家,客厅中央那个灰色大沙发左边扶手上的几个黑洞是自己不小心用烟烫上去的。

  他家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干净了?地板和家具都亮堂堂的,报纸都叠好叠成一堆摆在桌上,脏衣服臭袜垃圾子统统都不见了。

  关上门,亮堂的地板让布力朗难得有自觉地换上拖鞋,小心翼翼往屋里走。

  喔喔,厨房的万年堆积的脏碗都洗得干干净净的,厨具擦得埕亮,是谁这么好心帮他打扫的?童话里勤奋的小矮人么?

  浴室传来放水的声音,布力朗快步走过去,打开门,勤奋的小矮人正用自己白嫩嫩的一双小手搓洗满浴缸的衣物,见到布力朗,小矮人抬起头,咧开嘴露出白白的牙,送上一个甜甜的微笑。

  “不是有洗衣机么,你怎么用手搓?那得搓多久?”布力朗想起自己没有教常乐使用洗衣机,一拍脑袋,猛然又想起早上出门没有教常乐打电话,那他有没有吃东西?心疼地捞起常乐小手,“别搓了,待会用洗衣机洗好了,吃过饭了没?”

  “衣服就快洗好了,再清一遍就好了。乐乐不饿,不想吃饭。”常乐想接着洗,手挣了挣,没挣脱,反而被握地更紧了。

  “别洗了!”怎么能这么糟蹋女人们羡慕都羡慕不来的白嫩肌肤和细手?布力朗强势将常乐拉到客厅,“不饿?茶几上的钱都没动,你一整天都没吃?是我的疏忽,走我带你出去吃。”

  原本只是想将常乐扔在家里让他有吃有喝就行,是常乐的勤奋让布力朗产生一股罪恶感,决定对这个懂事的小家伙好一点。

  “想吃点什么?唔……不是非常饿的话,先去给你买几件衣服如何?”黄昏的大街上,布力朗叽叽喳喳说着,“或者先买点串串烧什么的填填肚子,然后去买衣服,买了衣服再好好吃一顿。”

  “乐乐不饿,也不用买衣服,布布不用破费。”

  “一整天没吃怎么会不饿?嗯!你刚刚叫我什么?”他没听错吧?布布???这么幼稚的称呼,要是让他那帮狐朋狗友听到还不天天拿来笑话他?!

  “布布,这样叫很亲切,乐乐可不可以一直这样叫布布吗?”常乐猫叫似的说着,大眼睛紧紧盯着布力朗,满含期待。

  “这……”拒绝的话在心里绕了一圈还没到嘴边便败下阵来,“可是可以,但只有我们两个的时候才能这样叫,有外人在你得叫我哥哥!”

  “嗯!”常乐重重地点头,快走几步,绕到布力朗前面,“噗”一下扑到布力朗怀里,甜甜地叫唤,“布布哥哥!”

  甜嫩嫩的一声“哥哥”让布力朗一阵飘飘然,摸摸在自己胸前轻蹭的小脑袋,内心不停上涌阵阵保护欲和强烈的满足感。

  这就是做人哥哥的感觉?喔,真是超爽!

  “走了,先去买点吃的。”拍拍常乐小肩膀招呼。

  “乐乐真的不饿,不用买吃的,布布饿了吗?乐乐可以给布布做吃的。”常乐抬起头,略羞涩地说,“只是乐乐做的可能会不好吃。”

  “你会做饭?”喔喔!捡到宝贝了!“那先去买衣服,别拒绝!哥哥我养你这么个小屁孩还是养地起的。买了衣服再去超市买些食材!”

  常乐收回“不用买衣服”的话,黑白分明的眼睛大大睁着,抬头看看意气风发领前走的布布,又低头看看布布和自己小手掌相牵的大手,眼波流转。

  “布布,乐乐现在住的地方是布布的家吗?”

  “笑什么?你不听话我可是会把你赶出去。”

  “乐乐会很听话!”

  没想到常乐身架子这么好,穿上西装像个小绅士,传休闲装整就一小美男,布力朗看着欢喜,忍不住多买了几件,换下来的那套自己借给常乐的格子衬衫和灰色大短裤衩原本想就这么扔掉,可常乐死死抱着那套衣服满脸哀求,布力朗只有打消扔掉它的念头。

  冲进百货商场一番大肆采购,买了给常乐用的小毛巾小牙刷小口杯等,还将各式各样的食材疯狂地往购物车搬,吓得常乐直叫够了够了这么多吃不完放着会坏掉。布力朗充耳不闻,食材是永远也要不够的消耗品,再说了,冰箱是用来干嘛的?

  拎着大袋小袋的东西回去的路上,路过一个书店,布力朗钻进去买了本中文字幕的中国烹饪食谱大全,一脸正经地扔给常乐,叫他多研究研究。野心昭昭可鉴日月。

  “什么?你看不懂???”布力朗惊叫,会说中文不认识中文字?

  “乐乐不识字……”常乐捧着食谱,缩着肩膀。

  他没上过学,爹娘也不识字,没人教他,他连自己的名字都还不会写。

  “哦……”真是令人头疼的失忆,“那明天给你找个中文教师,唔……还是找个或说中文的教师教你英文好了。”让这小家伙学这儿的语言好和人交流,毕竟不是谁都像他一样能溜两口外语的。

  “教师是教人念书识字的吗?”常乐略带期待地小声问。

  回到家,布力朗将食材一股脑塞进冰箱,教导常乐厨房内各电器都该怎么用,然后带着期待的心情跑去浴室泡了个澡,一出浴室立即嗅到一股香味,布力朗被香味勾到厨房外探头探脑。

  “好了。”常乐端出两个碗,一大一小。

  “这是什么?”布力朗接过大碗,里面黄黄白白的,用勺子舀一勺送嘴里,喔喔,香香甜甜又烫嘴。

  “南瓜糯米粥。”常乐回答。那些鱼啊肉啊他都不会做,他会做的就那么几样,炒些小菜,煮南瓜粥烙南瓜饼烤地瓜什么的,还会腌制一些酸菜。爹娘在的时候,煮的南瓜粥都是放少少的南瓜少少的米兑多多的水,煮出来都是稀稀的稀米汤,一点都填布包肚子。他给布布做的南瓜粥放了多多的南瓜多多的米适量的水还加了白糖,煮出来的粥浓浓糯糯,吃过之后一定可以饱好久。黄里透白的粥,惹得常乐即使闻不出香味吃不到味道也给自己盛了一小碗。

  “难怪有股南瓜的香味。”布力朗脸埋进热气腾腾的碗里,不顾烫口悉索索连喝了两大碗才大呼过瘾,“呼——吃腻了外卖的肥油,能吃到一碗家常南瓜粥,真是爽啊!”拍拍肚皮,瘫在沙发上消化了会,感到阵阵倦意袭来,便跟常乐打了声招呼,打着呵欠走向自己卧室。

  “赫!你在这里做什么??”布力朗刚脱了个精光转身准备关门上床,被身后的常乐吓了一大跳。

  “睡觉啊。”常乐回答地理所当然,眼神乱飘,不敢看光溜溜的布力朗。

  布布睡觉喜欢脱地光光的……布布的小啾啾是黑色的,好大一条……

  “你的卧室在隔壁!”

  “乐乐想跟布布一起睡……”常乐一脸祈求。

  “呃……”布力朗发现自己对常乐可怜兮兮的脸蛋很没辙,“好吧……如果晚上我有做什么莫名其妙的怪事,你就马上叫醒我知道吗?”

  他不确定自己有没有在睡梦中对枕边人毛手毛脚的毛病,总之,先交代一下好点。

  “嗯!”得到首肯,常乐兴冲冲爬上床,迅速脱掉衣物躺好盖上被子至鼻间,只露初个小额头和一对黑色大眼睛,眨啊眨的,可爱的样子惹得布力朗低头在他额头上轻啜了一口。

  睡的正香的布力朗被一阵粥香勾醒,睁开眼,门“坷拉”一声,转过头刚好看见常乐捧着一个直冒热气的碗走了进来。

  “嗯,被自己的馋虫吵醒的。”布力朗结果碗立马大口大口喝起来,没一会便吃地满头大汗,常乐开心地看着他喝地欢,一边体贴地替他擦汗。

  喝地饱饱地,洗刷一番,啜了常乐脸颊两口,带着愉悦的心情上警局。常乐目送布力朗出门直至看不见背影才依依不舍收回目光,抬头看看天,进屋关上门。

  前段日子还是阴沉沉,他以为这几天应该会下雨,今天忽然烈日高挂,热辣辣的太阳晒得树叶都焉了,常乐各个房间窜,将窗户都关上窗帘都拉上,不让一丝阳光透进来,尽管如此,热热地空气仍是让常乐很没精神。

  还好是在室内,要是现在仍像前两天那样窝在公园的椅子上可就惨了,这么大的太阳会把肉肉晒得焦焦的!

  正午的烈日益发炎热,泊油路仿佛都被晒软了,踩着烫烫的路面盯着烫烫的太阳,你会觉得自己是走在烤架上,正被太阳这个大火球烘烤地吱吱作响。

  常乐瘫在瓷砖地板上,凉凉地瓷砖能让他稍微好受一点。

  这个是门铃声!常乐打起精神站起身,前去开门。

  谁呢?应该不是布布,布布有钥匙。

  打开门,门外站着一个穿着米色短袖上衣、浅蓝色长裤、看起来很斯文的大哥哥。大哥哥摆起笑脸似乎要打招呼,在见到常乐后忽然惊呼。

  “噢!我的天哪!小朋友你没事吧?脸怎么这么苍白?家里没有大人吗,怎么没人带你去看医生!”

  “我没事,你找谁?现在家里只有我一个人。”他的脸很苍白吗?喔,那是天气的关系啦,天气太热会害他皮肤变得很白很白。而且浑身没有力气。

  “噢,上帝!”那人仿佛看不过去般,掏出手机。

  “喂。”布力朗不太爽地按下通话键。他正开着车慢吞吞赶往纽约市立太平间,这差事他本事想照旧赖过去,被小队长那混账能杀人的眼光给赶了出来。

  太平间啊,即使那有美女相陪,他也不向往那里。

  “内斯塔纳先生,我是你今天早上请来的家庭教师,我想你应该回来看看,你家小孩的状况看起来很不好……噢!小朋友你怎么了?!”

  那边说着说着忽然一声惊呼接着挂了通话,吓得布力朗对着“嘟嘟嘟”的手机直吼怎么了怎么了,方向盘一转,往家赶去。

  常乐眨眨眼,不解的看着眼前忽然把他扯起来的大哥哥,他看大哥哥在打电话,而自己热得很难受,想趴下来贴着地板凉快凉快,为什么大哥哥像受了惊一样把他拉起来?

  “你没事吧?我以为你昏倒了。”斯文男子惊魂未定,捏住脖子上挂着的十字架,不停划着十字,“不会有事的,上帝保佑你。”

  “你说错了,是玉帝不是上帝。”常乐好心地指出错误,“还有,玉帝不会保佑我。”玉帝是神仙头头而他是鬼怪,玉帝讨厌他还来不及,怎么会保佑他呢?

  “你是佛教徒?”斯文男子的表情一下子变得十分严肃,挺直腰杆,握紧十字架,一脸神圣认真地谆谆传教,“误入歧途的迷途羔羊啊……”

  “出什么事了?常乐。”布力朗这时急冲冲跑了过来,抓着常乐左看右看,“脸色怎么这么白?身子这么冰,哪里不舒服?哪里不舒服?”

  “没事,布布饿了吗?要不要我去做饭?”意外见到布力朗,让常乐精神稍微好了一点。

  “别管什么饿不饿的!你真的没事?不要骗我,你的脸色白的跟个死人样!”

  “真的没事,只是天气太热了,乐乐怕热,天气一热,人就会变成这样。”常乐不想让布力朗担心,急忙解释。

  “怕热?”布力朗狐疑,干脆一把拉住常乐,“砰”一声关上门,将小家伙拉到就停在门外没几步的车上,“我带你去医院。”

  常乐轻颤着软坐在驾驶座上惊魂未定,刚刚布布居然把他拉到阳光下,那么大那么烫的太阳底下,吓死他了!还好只在阳光下呆了一小会,头发尖有点焦,一会就会恢复。

  这个铁盒子……哦,不,布布说这叫汽车,里面好舒服,空气凉凉的。

  “你……嗯???”车开了一小会,布力朗转头想看看常乐的状况,却被他好了很多的脸色弄地一怔,“怎么搞的,刚刚还跟个死人样的脸,这会又好了不少。”

  “这里很凉,很舒服。”

  难道真是怕热脸色才那么差?这什么鬼毛病。

  既然这样那就不用去医院了,方向盘一转,车子往太平间开去,到达目的地,嘱咐常乐乖乖在车上等着,布力朗一脸臭臭的表情走向太平间。

  常乐在车内不安分地左扭右扭,一小会后决定跟上去,他是想乖乖呆在车上,可是他感觉到那栋房子里有死了的东西,怕他们对布布不利。

  踏进那栋房子,第一个感觉是这里阴阴凉凉,让他浑身都好舒服,第二个感觉是好多乱飞的鬼魂。

  “怎么跟过来了?不是叫你在车上等着么。”正与大美女妮露·莱克丝交谈的布力朗瞄到窜进来的常乐,立即略带责备地瞪向他。

  “我担心你……”常乐弱弱地干笑,挪到布力朗身边,警惕地瞪着那些飘来飘去的魂魄们,堤防他们干坏事。

  “好可爱的小朋友。”妮露眼睛一亮,“你儿子?”

  “我儿子?怎么可能!”布力朗鬼叫,他才28岁好伐!

  两人对话用的英语,常乐听不懂,他谨慎地巡视着,看到对面一个门忽然打开,走出一个穿着白袍的男子,常乐立即瞪大了眼,那名男子恰好也看到了他。

  “妖孽!真没想到在这里还能碰到,贫道现在不想惹事,乖乖装作不认识我,否则别怪贫道不客气!!”直直打入脑海的传音硬生生止住常乐直觉欲跨出去逃跑的脚,常乐咬唇,皱紧一张小脸。

  “你的报告。”白袍男子走了过来,将手上一叠纸交给布力朗,无视他的道谢,推推鼻梁上的眼睛,走到一边自顾自工作。

  阴森森的地方,人也阴森森的。布力朗腹诽,扬扬手中的报告,“东西拿到,我也得走喽,有没有时间出来喝一杯?妮露小姐。”

  “看情况喔。”妮露美女笑着给了个模棱两可的回答,布力朗耸耸肩,很很干脆地拉上常乐走出去。

  要是往常他很不介意死缠烂打一番,可惜这会地点不适合,他实在没有在太平间谈笑风生的定力,刚刚去接常乐花了点时间,手上的报告得尽快送到局里,国际巨星安吉·赛偌死在自家公寓里,媒体各式各样的报导满天飞,高层们急吼吼地,紧紧地盯着这个案子。

  “我送你回去,你在家乖乖呆着,我下午回来,乖乖的,多做些好吃的等我回来。”布力朗一边大步走一边嘱咐,被拉着小手的常乐眼神闪了闪,忽然停下脚步。

  “我想在外边先玩一会。”

  “在外边玩?也好,知道回去的路不?”啰嗦一通教了常乐如何打的以及家中地址,塞了些钱给他,布力朗才驱车赶往警局。

  常乐在一块阴凉处站了一会,半响才瘪瘪嘴,走向刚出来的地方。

  不想去不敢去见那个坏蛋,可是,大坏蛋威胁,不去见他,布布就有危险……

  走向那魂魄乱飘的地方,那个黄头发的大姐姐不在,只有那个白袍男子靠在一个房间的门边朝他招手,心不甘情不愿走过去,刚靠近,就被男子抓着衣领拎了进去,下一瞬立即门被锁上。

  屋内摆满大大小小的仪器,常乐不晓得都是什么东西,站在男子五步的距离,战战兢兢。

  “我以为只有我和师兄到了这里,没想到你也过来了。”男子坐在一张椅子上,双眸紧盯常乐,“看样子,你过地还很舒服。”

  常乐微微瑟缩了下。

  “那小子叫布力朗对不对?看样子是这里的衙役,你认识他?怎么认识的?”男子像审犯人般审问。

  扁扁嘴,不甘不愿地回答:“我是布布捡到的,我没地方去,布布收养我在他家。”

  “收养你?”微微咬牙,“你一到这里就被他收养了?”布布?哼,这个小妖怪还是这么弱智。

  “米有……我刚到这里是在一个叫公园的地方,过了三天布布上来跟我说话,然后……”

  “然后就被他收养了?这么简单?”咬牙切齿。“果然是魅惑世人的妖物,人人得而诛之!”

  想当初他和师兄初到异界,见到满大街黄头发蓝眼睛如妖怪一般、嘴里叽里咕噜说着听不懂的话、却确确实实是人类的人们,惊吓了好久。因不知这个世界的规矩,被抓紧后来才知道是这里的衙门的地方好多次,满身罪名,故意人身伤害?他和师兄伤的可都是混在人堆的妖物!不是人!故意破坏他人财产?当时根本不知道大街上梭来梭去的铁盒子是汽车,只见那盒子没有生命力没有马拉却能奔跑如飞,里边还有人,自然当那是什么新型的妖物,他和师兄自然是勇往直前消灭盒怪,解救盒怪内的百姓啦!扰乱治安?他和师兄斩妖除魔,明明是协助治安!

  被当成傻子疯子打包扔到精神病院,几次逃脱之后猛然醒悟,这个世界与原来生活的世界完全不一样,躲起来潜心观察好一阵,才终于看清,这个世界科技多么神奇,这里的人多么地开放、智慧、自由、还有肮脏!在这儿,除魔卫道一词是多么可笑!

  当初是多么悲惨落魄,他与师兄道术虽高,但不到仙人、散仙的境界,仍会饿,得吃东西。在以前的世界,随便掐掐手指给人看看风水算算八字就是一笔小财,到了这里,上门替人看风水,要么直接被轰走,要么表面乐呵呵,一转身打110,自己和师兄傻呵呵,见到警察才顿悟,接着被带到衙门,辗转被送到精神病院。后来学乖,不上门服务,改在路边摆个小摊算命,这下可没事了吧?可摆下没半个时辰,又被一群警察抓走,辗转又给送到了精神病院。逼得他师兄弟两走投无路,沦落到用道术做一些偷鸡摸狗之事!

  可恶,若不是因为伤人会影响修行,他绝对让那些人血溅三尺,抽出他们的魂魄,用三味真火烧、用玄机阴水浇!XXXXXX的!!

  人生地不熟不识物价,曾经还在一个同是黑头发黑眼睛黄皮肤的人手中,花去10美元买了一个包子。

  10美元!一个冷掉的硬了的隔夜的白糖馅包子!!!

  叉叉叉叉叉叉的!!!

  想着自己与师兄当初的悲惨生活,想到眼前这个妖孽一到这里居然就有人收养,越想越不平,越想越气愤,火“噌”地就燎原了,男子手一挥,甩出几张黄符。

  常乐见到他的动作,想逃走,奈何离得太近,逃已经来不及了,刚跨出第一步便被四张放大的黄符形成的一个方形牢笼团团围住,黄符发着金光,金光打在身上,像无数枕头往肉里刺,痛地常乐尖叫。

  “啊——坏人!……好痛——呜呜……不要——”

  痛苦的惨叫让男子稍微好受了些,悠悠得观赏,他早已不下了灭音阵法,房内动静再大,外边也听不到。

  “大坏蛋……哇哇——为什么、不停地追我……为什么到哪里都不放过我——”

  “妖魔鬼怪,本就不该苟活于世,我等降妖除魔,乃是本分,替天行道!”

  “又不是我愿意变成这样的,呜呜……”又不是他愿意变成鬼怪,他根本没想到,自己明明已经死了,却还能再莫名其妙地睁开眼,再活过来。

  “哼,管你愿不愿意,像你这样,就当诛!”

  常乐痛地说不出话来,满地打滚,忽然感到刺人的金光一灭,全聚到了头顶,仰首一看,大惊失色。

  一柄金光灿灿的长剑立在自己头顶,剑尖正对着自己天灵盖。

  “不要——不要——”他怕痛好怕痛,单单身体上的疼痛就已经让他生不如死了,不要再折磨他的三魂六魄了好不好——

  不大的会议室里,气氛凝重。

  “验尸报告上说,死者死因是失血过多,死者只有脖子上那一道伤口,伤口属于被某种利器划过导致的。”小队长奥亚一脸严肃翻看着验尸报告。

  “死者的表情很安详,房间与床铺都很整齐,没有意思凌乱的迹象。”丝络沉思着,无意识地喃喃,“血只有死者身下床上浸泽的那块,从整体看来,死者从受伤到死亡都没有做过挣扎……死者体内有没有什么麻醉类的药物?”忽然想到什么,转头问小队长。

  “没有,什么药物的成分都没有,甚至也没有一点酒精含量。”

  “睡梦中被杀的吗?”布力朗搔搔头,“唔……好像没人能睡死成那样?”

  刚说完,众人的眼光齐刷刷射向他,有不可置信有鄙视,惊地他冷汗直冒。

  “呃……请当我没说……”狗屎,他宁愿出去淋枪林弹雨,也好过在这谋杀脑细胞,可事实,作为一名警察其实是没什么机会像警匪大片中的主角那样大显身手。

  “有没有自杀的可能?”会议室恢复原本气氛,格尔捏着下巴说。

  “现场没有发现任何利器,而且据死者经纪人说,死者事业一帆风顺,也没有任何精神、身体上的疾病,没有自杀的动机。”小队长说。

  “噢,不。”丝络忽然抬抬拿笔的左手,“死者公寓内负责打扫的佣人说在发现死者死亡的前三天晚上,死者曾在公寓自己的卧室内与塞维斯·安伯利发生过争执,前段时间不识一直有传言,安吉正在和塞维斯交往吗?”

  “塞维斯·安伯利?安伯利家族现任当家?”小队长一指猛敲桌面,“这可不好办……”

  安伯利家族,一个神秘、支系庞大的大家族,以前是纽约市黑道的灵魂代表,如今渐渐漂白,政局、商局上都掺有安伯利家族的人,安伯利家族几乎可以说能在纽约市只手遮天。

  “布力朗,丝络,你们去拜访一下那个塞维斯。”小队长头痛地揉揉额头,下令。

  布力朗耸耸肩,起身。

  谁都知道这所谓“拜访”,很有可能连塞维斯·安伯利本人都还没见到便被打发了,安伯利家族旗下养的庞大的律师团可不是好惹的,想见安伯利家族的谁谁谁?行!先过他们那关。在那群牙尖嘴利的家伙们口中讨便宜,难!

  可是,机会再渺茫,也得试试。

  跟那些人太极来太极去,绞尽脑汁也没能见上那个塞维斯一面,最后一无所获只有灰溜溜回报警署。

  打开门,迎面扑来的饭菜香味让布力朗身体、精神上的劳累瞬间消了大半,勾唇微笑,走到餐厅,还冒着热气的饭菜让人食指大动。

  厨房找找浴室找找,都不在,在卧室发现床上的辈子隆起一个小包,没有上去打扰,放轻脚步退出去,轻轻合上门。

  小家伙大概白天玩累了,所以早早上床睡了。

  布力朗回到餐厅,将桌上饭菜一番大扫荡之后,点上一根香烟,上浴室,边抽烟边泡澡,泡过澡之后在客厅翻了会报纸,感到困了便入卧室准备睡觉。

  一打开床头小灯,床上被子隆起的地方动了动,然后一张小脸钻了出来,在略黄的光线下,显得干黄干黄的,惊得布力朗直揉双眼,赶紧打开大灯,亮白的光照着,那张小脸上一片惨白。

  “布布……”不太有精神的声音。

  “脸色怎么又这么差了,白天不是好了么。”布力朗心疼地爬上床将人从被子里捞出来左看右看,又心疼地将人塞进被子里裹地严严实实,“你是不是其实身体有什么坏毛病?并不是怕热对不对?有什么病就告诉我啊。”若在刚开始知道常乐身体不好,他肯定觉得真是麻烦,而现在,看着那苍白的小脸,他有的只是满满的心疼与焦急。

  “不、不是,乐乐真的怕热。”

  “现在很热吗!”他一回来就把空调打开,房间内现在很凉快!

  “不热。”摇摇小脑袋。

  “那你脸色还这么差!”怒瞪。

  “我、我……”瑟缩,“我害怕……我……梦到那两个坏人一直追我……”

  撒谎。虚弱是因为刚被那坏人折磨了一番,那□裸刺在灵魂上的疼,会让他接下来好几天都很不好受。只是他不敢告诉布布真话,万一,布布像以前那些村民一样,知道他不是人后对他坏坏的,他会很伤心。

  “做噩梦了?那两个坏人?”布力朗微微思索了下,“你说的是那两个辫子大叔?”

  “不怕。”布力朗拍拍他的脑袋,安慰:“有我在,什么都不用怕,哥哥是警察,知道警察是干什么的不?警察是专抓坏人的!”

  “抓坏人?是衙役吗?”

  “牙义?那是什么东西?”

  “我也不太清楚,爹娘说衙役们都是坏官老爷的狗腿子。”

  “??”布力朗有听没有懂,感觉小家伙话里夹了大堆自己没听过的词汇。

  “布布。”常乐蜷缩在布力朗臂弯内,头枕在他胸前,小小声说:“我会保护你的。”

  “啊?哈哈。”布力朗被这小大人的话逗笑,“保护我?小豆芽菜也想保护我?”

  “我能保护你!!”常乐梗着脖子,硬硬又说了句。

  什么小豆芽菜,真是侮辱人!他的身体只是长不了了而已,而按年龄算,他自称一声“老衲”都不为过!

  “好好,你会保护我,你能保护我。”小猫炸毛了,赶紧顺顺。

  不计较他的敷衍,常乐扭扭身子,闭上眼。

  “乖,睡吧。”布力朗按下开关,熄灯,让房间陷入一片黑暗。

  刚刚才发现,这小家伙瘦地吓人,身上都没什么肉,不好好补补增增肥可不行,这么抱着,更搂着副骨头架子似的,苛地慌。

  常乐走在前往太平间去的路上,满心愁苦。

  不想去,不想去那里,不想去见那个人,以前碰到那个人和他师兄自己都是立即有多远逃多远的,可是,哪个坏人威胁他必须一得空就要赶往太平间替他做事任他差遣,否则就要伤害布布。

  抬头看看天空,火红的太阳精神抖擞挂在头上,自己却没有像往常那样晒焦肉肉,周围有一层肉眼看不见的金色光晕,那是那个坏人在他身上下的一张黄符,有了这个,他以后可以沐浴在阳光下。

  身上还有一张符,那个坏人随时都可以知道他的方位。

  可恶,为什么坏人都这么厉害,他也好像变得厉害,可是不知道该怎么做,以前碰到的几个妖怪都说修行就会变得很厉害,可是都没有谁教他怎么修行。

  “怎么现在才来?”男子不悦地皱着眉。

  “问你话呢!”男子瞪眼。

  “……布布起地晚……”常乐吓了一跳,扁嘴。

  “哼。”男子冷哼一声,“过来。”走到一个盖着块白布的小床上,掀开白布,下面是一个漂亮的女人,死的,脖子左侧一道伤痕。

  “你过来,仔细看看她的灵魂。”男子下令。

  “她的灵魂?”她都死掉了啊。

  “可是她已经死掉了啊,我没看到她的灵魂还在这里。”

  “我当然知道她已经死了,叫你看你就好好看!她跟别的死人有什么不同。”真是啰嗦的小鬼,若不是因为身为鬼怪的他对鬼魂妖物之类的敏感度比自己开天眼要好上很多,目前与师兄分离又没有个帮手,他才不用他!

  “怎么样?有什么异样?”

  “唔……有点奇怪……她身上还有些些的灵魂残余气息,还有脖子上那道口子上有怪怪的气息。”

  “……不像是以前见过的任何一种妖怪,而且还有点活人的生气……”

  男子听了,陷入沉思,常乐在一边盯着太子上的死人姐姐,觉得她真可怜。

  “无常们好粗心,都不把人家的灵魂收干净。”灵魂不完整的话,会投不了胎的。

  “你懂什么!”男子猛瞪他,“无常收魂绝对没有收不干净一说!她的灵魂是被某种妖怪收去的!”

  “哦……”他以为妖怪只吸人的精气……

  “这种气息,我以前都从没见过,有趣。”男子眼中精光闪闪,满脸诡异的兴奋,“敢吸人魂魄,哼!犯到我手里,算你倒霉!”

  常乐看他一脸狰狞,忍不住缩了缩脖子。

  接下来男子不再研究那具女尸,改解剖别的尸体,不断有新的尸体被送过来,这些都需要他这名法医鉴定死亡原因的,而小常乐则成了跑腿,任他使唤替他跑前跑后、扛尸体、拿档案、泡咖啡。

  “噗——臭小鬼,你怎么泡的咖啡?!”

  “我从家里带来的上好咖啡豆,你居然直接用开水泡?!磨都不磨、煮都不煮?!!”怒——

  “啊?茶不都是这么泡的吗?”

  “这是咖啡!不是茶!!!”

  常乐看看男子漆黑的脸,又看看他手中的被子,觉得真委屈,

  明明他吩咐的是“泡咖啡”,又没说是“磨咖啡、煮咖啡”,等泡好了又吼他,要就一开始说清楚嘛,他以为这是一种叫“咖啡”的茶。

  心疼珍贵的咖啡豆,男子怒火冲天。

  “哇——坏人——不要啊啊——”

  将车开进停车位,刚关上车门,布力朗立即扯开嗓子鬼叫,一点身为执法人该有的稳重端庄都没有。

  “布布——”常乐听见呼唤,欣喜地跑出来迎接,娇小的身子上还穿着干活用的围裙,像个刚做完家务的勤劳小女仆。

  “又在做事?不是叫你没事就看电视或上网要不出去逛街都行,别老窝在家里做这做那。”布力朗第N次教育小常乐,身为一个未成年的小屁孩应该多出去玩耍,而不是窝在家里当个小宅男。

  一晃眼的光阴,小常乐已经在他家住了半个多月了,小家伙勤快可爱又懂事,虽说失忆把除了自己的名字以外所有的事都忘光了有些麻烦,甚至连字都不认识一个,但小家伙很好学,从请了家教到现在,已经能用英语跟他进行一些简单的对话了。

  啊……你们说,如果小常乐是女人而且已经成年了多好啊……

  “我在做菜,丁洛老师说今天教我做蛋糕,会早点过来。”

  丁洛·普若斯事为常乐找来的家庭教师,表面看事个文质彬彬的正人君子,其实是个深藏不露的色狼,经常趁他不注意对小常乐毛手毛脚!

  你问既然事趁人不备,我又怎么还知道他对小常乐毛手毛脚?哼,他隐藏的再好也又露出马脚的时候,有一天他早早下班不出声进门打算给小宝贝一个惊喜,谁知刚好撞见那衣冠禽兽伸出狼爪在摸小宝贝的□,怒地他当场赏了他一记窝心腿,尽管那人不停解释自己只是教人做祈祷,小家伙也在一边帮腔作证,仍不能平息他的怒火!

  哼,他的常乐小宝贝岂容尔等染指?!

  若不是小常乐苦苦哀求,他早将这家伙打包成皮球踢上外太空了!

  “做蛋糕?”布力朗不悦地皱眉。

  切,他请他来是请来教常乐英语的,没见过他这么积极往学生家跑的家庭教师,还教做蛋糕?明明就是窥视常乐的厨艺来蹭饭的!

  “他什么时候来?”

  “不知道,等一会就会来吧。”

  “哦,回屋吧,做好吃的了没?哥哥我饿坏了。”那个家伙最好半路出车祸,免得跟他抢食吃。

  “只有一份青菜还没有炒,布布先吃,马上就能炒好了。”

  布力朗没有呆多久,狼吞虎咽扒完饭便要离去,还有案子要办。

  “布布再见!”常乐送别布力朗,回屋看到满桌的空盘子,眨眨眼。

  布布胃口越来越大了,他做了两人份的饭菜,布布一个人就吃了个底朝天,看来以后给布布准备的饭菜要多做点了。

  啊丫丫,冰箱里的食材所剩无几了呢——

  “来啦!”常乐跑去开门,门外站着个斯文男子,“丁洛老师!”

  “哎,小常乐在做什么呀?”丁洛笑眯眯摸摸常乐的小脑袋。

  “我正要做饭,哥哥刚刚把饭都吃掉了,连老师的那份也吃掉了。”

  “是吗……”丁洛的笑变得有点别扭,常乐的哥哥曾经在他心窝上狠狠踹了一脚,踹地他在家躺了整整一个星期,他到现在想起来心窝还会隐隐作痛。真不明白懂事而开的小常乐怎么会有那么粗鲁的哥哥。

  “老师不饿,不用做饭了,我教你做蛋糕吧。”

  “嗯!”常乐欣喜地应着。蛋糕啊,布布带他去吃过,松松软软的口感,自己吃不出味道所以不怎么喜欢,但布布很爱吃,吃了好多,他想学会做蛋糕,亲手做各式各样香喷喷的蛋糕给布布吃。

  布布说,他爱吃蛋糕这件事不可以告诉别人,这是个天大的秘密!

  “不、不对,蛋不能这样打。”

  “要这样……对,这样就对了。”

  “烤好了,应该可以拿出来了。”

  “我来拿……哇——好丑!”黄黄的圆柱体,还没有他做的兔子饽饽好看!在面包店看到的明明都花花绿绿很漂亮啊!

  “抹上奶油就好看了,明天我再教你做奶油,今天就算了,我带了现成的来。”

  “这个就是奶油吗?哇——”他不过轻轻挤了一下,怎么喷出这么多……

  都沾到老师裤裤上了……

  “老师对不起……”垂下脑袋道歉。

  “没事,洗洗就好了。”安慰。

  “这些是哥哥的,老师先换上吧。”

  “嗯,好的。”真是懂事的乖孩子,“额……内裤就不用了……”大红色,那个粗人居然喜欢这么闷骚的颜色……

  “呃……常乐你先避一避。”

  “呀?老师你不用害臊,都是男人怕什么,我天天有和哥哥一起洗澎澎呢!”常乐老气横秋地开导。

  “……”你不是男人,你顶多算个小男孩,你一个小屁孩根自家哥哥一起洗澡算什么,我怕像上次那样被你那保护欲过度的哥哥撞见,明明很清白的事硬是被曲解。

  上次只不过在常乐胸口划拉了下就遭受一记窝心腿,这会若让撞见,指不定曲解成他脱了裤子准备霸王硬怎么怎么样,那下场……

  噢,上帝!光是想象他就已经感到下边的小弟弟好像在隐隐抽痛了……

  “你还是避一避比较好……”

  将一切搞好搞干净已经是下午六点,天色略显昏暗。

  “常乐,老师回去了,来,这个送给你。”

  “银色的圣洁十字架,可以保护你,可爱的小天使。”

  “我是魔鬼,不是天使。”天使是这里的神仙,他知道,老师有教过他。

  “哪有你这么可爱的魔鬼?好了,老师走了,拜拜!”

  他真的是魔鬼的说,老师都不相信。

  将那个十字架挂在脖子上,常乐拿了钱包,出门,跑进最近的百货商场。

  肉要多买点,布布喜欢吃肉肉。

  大白菜、胡萝卜白萝卜要多买些,布布喜欢吃他腌的酸萝卜酸白菜。

  火锅配料买些什么呢,布布昨天说想吃麻辣火锅,花椒和辣椒一定要,还有……

  正在认真挑选食材的常乐忽然感到后颈一阵刺痛,手摸摸,没什么异样,转过头,发现有个脸色略闲苍白的男子站在自己身后笑眯眯看着自己。

  “呃……你有什么事吗?”又摸摸脖子,奇怪,这会又不痛了。

  啊呀呀,忘记说英语了,布布说在外边和外人说话要说英语。

  “我没事,只是看见这样漂亮的头发,忍不住过来想看看主人会是多么的出色,结果没有让我失望,甚至让我出乎意料地惊艳,请原谅我的唐突,可爱的东方小美人。”没想到男子能说出一口流利的中文,男子执起常乐一只手,微微弯腰,在手背上很绅士地印下一吻。

  “哦……没什么……”常乐被赞美地很不好意思。

  “我叫塞维斯·安伯利,这是我的名片。”男子递给常乐一张金光灿灿的小卡片,“不知我是否有幸与可爱的小美人做个朋友?”

  “啊?哦,好。我叫常乐,你好。”不经常与外人交流的常乐不太自在地搔搔头。

  “多谢。”塞维斯双手捧起常乐一束头发,惊奇地仔细观察着,啧啧称奇:“真是……太完美了!真是不可思议,黑色,居然能比金色更耀眼……”沉醉地嗅嗅墨发。

  呃……这人好奇怪喔……

  那叫塞维斯的男子良久才放开常乐的头发,一脸恋恋不舍。

  “真是扫兴,我有事必须离开了,只能有空再邀请常乐美人,希望到时候,你不会拒绝我的邀请。”

  他终于可以继续买菜了——

  “我来啦,妮露姐姐早!”来到太平间,常乐甜甜地跟太平间唯一的女性妮露·莱克丝打招呼。

  “早,常乐又来找元先生?他正在里边解剖。”妮露是一名医学院的学生,来太平间工作只是实习而已,半个多月来已经和常乐混熟了,不再惊讶这个可爱的小男孩总是往太平间跑。

  “恩,谢谢!”常乐道谢,走进内室。

  元先生名叫元笑,是这里的法医,暗地里还有一个身份,爱斩妖除魔号称替天行道的修道士。

  常乐经常被他欺负,凶巴巴的,坏道士!

  “来啦。”快忙完的元笑淡淡地看了他一眼,双手迅速为台上的尸体缝合胸腔。

  常乐看着尸体,忽然惊呼:“他,他……”

  他看到,那具浮肿的女尸上边飘着一个皱皱巴巴的,小小的只有刚出生婴儿那么大的小鬼魂,那小鬼魂禁闭着双眼,蜷缩着身子,静静在那飘荡。

  “他还是个胎儿。”元笑一边缝一边解说:“这具尸体的死因是失血过多,尸体大着肚子,□露出小孩的额头,很显然是生产时大出血而死的,很可能生产时旁边没有人看护,否则也不会这样,连带小孩刚出来个头就夭折了。”

  至于这死于大出血的女人为何会全身浮肿被发现被抛尸在河内,这就是那些人民公仆该操心的了。

  “他妈妈不在,被无常收走了吗?”没有看到这具女尸的魂魄。

  “怎么不把他带走呢?”让一个小孩就这么孤零零地飘在母亲的尸体旁边,多可怜!

  “无常只管生死簿上有记载的魂魄,他还没出生,还不及记上生死簿。”

  “啊……”意思是没人管他了吗……“那他该怎么办?”

  “就这么飘着,他死前没来得及睁开眼,没有神智。”人在生下后,第一次睁开眼睛灵魂才有了神智,否则灵魂是不算完整的,“他连做孤魂野鬼的资格都没有,只能这么无意识的飘着。”

  也不是没有办法摆脱这种状况。元笑说这么多,纯粹是给嘴皮子过过瘾,在这儿只有跟常乐谈论这些而不会被当成神经病,平时在外人面前他都是装着一副沉默寡言的阴沉模样,瞅准机会当然要让嘴皮子好好解放解放,哪个老人家受的了成天嘴憋着?别看他外表才三十出头的样子,他的岁数其实不过比常乐的实际年龄小一些些而已。

  “只要有个宿主主动让他攀附并共给他营养,他还是有机会以灵魂的形态睁开眼睛,拥有神智,若是以后修行有方,还有可能化为实体。”

  “营养?宿主?”常乐没听太懂,好奇心被勾起,“那些是什么呀?”

  “人长大需要营养,人要营养就得吃饭,而灵魂需要的营养,是精气,你需要的也是精气。”

  “我没有吸人的精气,我饿了都只喝些鸡血鸭血!”常乐为自己辩拓。

  “血里蕴涵了一个生物大部分的精气!”元笑斜眼瞪了他一眼,“血中的精气在生物死后超过三天才会消散。”

  “哦。那他要精气是吗?我怎么给他?”常乐盯着半空中的小鬼魂,眨着眼问。

  “你要给他精气?”元笑这时候刚好将尸体缝合完毕,“想干什么?”

  “我想做他的宿主,可以吗?”常乐眼里满含期待。

  “那样可没你什么好处。”脱手术袍和手套。

  “我不要好处,我只是想养个宝宝。”想想就好期待!

  “随便你。”无所谓地耸肩,“先去给我泡杯咖啡过来。”

  “好!”常乐噌噌噌跑去泡好咖啡又赶紧跑回来,“咖啡好了,可以告诉我了吗?!”

  “恩……”元笑在椅子上喝了一口咖啡,享受了一番,才悠悠开口:“将左掌掌心贴在他印堂,五分钟就可以了。”

  常乐开心地照做,五分钟后,小鬼魂慢悠悠飘到常乐身边,在他左肩半空中停顿,常乐走到哪他跟到哪,常乐觉得好玩,咯咯直笑,满屋子乱跑。

  “他怎么还不张开眼睛呢?”玩了一会,常乐又问。

  “多喂几次,精气足够自然就会睁眼了。”元笑酌着咖啡,忽然瞄到常乐脖子上戴着的十字架,“你脖子上带的什么?十字架?”

  “嗯。”常乐摸摸十字架,“老师送的,他说这个可以保护我。”

  “切!”元笑显然知道这属于基督教的信仰,并对此很不屑,“两根棍子摆个十字就能保护人?荒谬!你一个鬼怪带这玩意有屁用,还不如带这个。”元笑手一甩,黄光一闪,常乐脖子上多了个脖环,黄澄澄的一个铜环上边衔了一圈小黄铃铛。

  “这个也是能保护人的吗?”常乐提提那铜环。

  “人们常在大门上挂铜铃镇宅,它护人,它不护你,我在上面加了两道咒。”元笑招招手,常乐身上飞出两道黄符,“一道追踪咒,一道监视咒,刚好,用这玩意省了我两张黄符纸。”

  常乐的小脸鼓了起来。

  什么嘛,害他还受宠若惊以为是他难得好心送给自己的!真讨厌,坏道士!

  “去把档案柜上第四排正数第三个的档案夹拿过来。”元笑小口小口吸着咖啡,享受着,悠悠然下令。

  在这阴气重的地方,能有一杯香浓的热咖啡端在手心,真是让人心旷神怡浑身舒畅。

  这小鬼越来越会泡咖啡了。

  “等等!慢着!你过来,过来过来!”元笑忽然神情凝重叫住他,当不明所以的常乐走了过来,他一把扯住常乐衣领,严肃地观察常乐后颈,“这两个记号哪来的?”

  “什么记号?”常乐满头雾水摸摸自己的颈子,“我脖子上有记号吗?”不会吧?他没有对自己的脖子做过什么啊。

  “这里有两个红点。”元笑两指抵在那两点上,说:“而且这两点上有古怪的气息,就和半个月前那具我叫你看的女士脖子上的伤口的气息一样!”

  “啊?!”不是吧?!常乐被吓到,惊恐地乱摸脖子。

  他不会是被什么奇怪的妖怪盯上,他不会像那个死掉的大姐姐一样脖子被割、被杀掉吧?不要啊,好恐怖——虽说自己早已不是个活人,但他不想再死一次——

  “你这里有被谁碰过?”元笑激动地问,眼底闪耀着兴奋。搜寻了半个多月一点儿那害人妖物的讯息都没有,没想到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啊哈!

  常乐仔细回想,“唔……洗澎澎的时候哥哥会碰到这里,米有其他人了。”不可能是布布!

  “没别人了?”元笑对这答案很不满,“给我好好想想!”那个叫布力朗的二楞子是个实实在在的人类,这记号不可能是他做的。

  “真的米有别人了。”再像也还是这个答案。

  元笑不禁吹胡子瞪眼,“亏你还是个活了几百年的僵尸!连自己被人在身上戳了个盖都不知道!”

  常乐垂下头朝自己脚尖吐舌头。

  “得了,我再给你加个咒,那妖怪肯定会再来找你,到时候他一现身,你就搓脖子上的铜铃三下,我马上就会到。”

  “早上送去的女尸验尸报告出来了没有?”布力朗推推搭档格尔。

  “送过来了,死因市失血过多,目前比较可能的猜测市死于生产时没有得到必须的看护,大出血致死,可怜肚子里的小孩,都出来个头了,还没来得及看看这个世界。”格尔一边摇头叹息一边说,很是为那对母子惋惜。

  “不是在河里捞到的尸体吗?”

  “对,就因为这样所以才立案调查。”

  “布力朗!”小队长一脸严肃走了过俩,“刚才去安伯利家有没有什么收获?”

  “没有。”布力朗诚实地摇头,他和丝络这半个月以来几乎天天不是往发现安吉·赛诺尸体的公寓跑就是去“拜访”那位安伯利家族现任当家,至今为止,仍没有找到任何线索,也一直没有见到那塞维斯·安伯利一面。

  “该死的!这件案子已经拖得够久了!”小队长奥亚这么焦急不是没有道理,国际女巨星安吉·赛诺莫名其妙死在纽约,脖子上深至大动脉的伤口明显是他杀,即便过了大半个月,日益翻新新闻的某提仍然死死盯着这件案子,奥亚快要被那些高层们催得爆脑浆了!

  “再加把劲吧。”奥亚拍拍布力朗肩膀,有些无力地说着鼓励的话。

  布力朗耸耸肩,又点点头,他一直在尽力,他知道小队长的难处与焦虑,看看小队长自接了这个案子以来多出的白头发就知道。

  “常乐,我回来了!宝贝儿——”一如既往的吊嗓子鬼嚎,不过这次没有像往常那样看到那欢快跑出来迎接的身影,布力朗不禁有些奇怪。

  开门进屋,阵阵采香飘来,小家伙的鞋还在鞋架上。

  “常乐——”布力朗大喊了省,心想可能小宝贝在做事刚才没听见。

  果然,噔噔噔的脚步声响起,常乐从里屋奔了出来,看见门口的布力朗,开心地张开双臂,扑上去。

  “布布回来啦——”

  “刚刚怎么没听见我叫你?害我还以为你出去了,以为今天忙了一天回家会没饭吃。”刮刮常乐小鼻梁,逗他。

  “我刚刚在卧室,没有听到布布叫我,所以没来得及出来迎接,对不起嘛!饭我早就准备好了,乐乐才不会忘记做饭!”常乐贴在布力朗身上撒娇,他刚刚在卧室给鬼魂小宝宝‘喂食’,太专注了,所以没注意到布力朗一开始的呼唤。

  “好好,那就去吃饭吧,哥哥的肚子快饿瘪了。”

  饭桌上,常乐忽然问出一个惊爆的问题。

  “嗯……布布可不可以为我的孩子起个好听的名字?”扭捏羞涩。

  “噗——”布力朗一大口饭没来得及眼下,被惊得一粒不剩喷了出去。

  他没听错吧?“我的孩子”?常乐的孩子?他知道现在的小孩都早熟,但没早熟到十五岁不到就当爸爸了吧?自己也早熟,可他十五岁的失火才刚开荤而已!

  会不会是自己听错,或者理解错了?

  “你、你的孩子?!!”特意家中‘孩子’二字的语气。

  “嗯!”常乐咧着嘴,略到羞涩地点点头。

  “呃……你的……什么孩子?布娃娃?”可能是可爱的小常乐迷上可爱的布娃娃,想要几个布娃娃当孩子……

  “布娃娃怎么可以做孩子?我又不是女生!”常乐嘟起小嘴,“我的可是真正的小孩!才这么大。”双手比划着,“皱皱的,眼睛都还没有张开,不过快了,他妈妈不在了,所以我想让他做我的宝宝!”

  噶?原来是这样?虚惊一场。他就说嘛,纯洁无垢的小常乐怎么可能做出搞大女人肚子这种事呢!

  “常乐想领养那个妈妈不在了的小孩?可你自己还没成年不能收养哦,把那小孩送到儿童福利院比较好。”布力朗摸摸常乐的小闹到劝,“那小孩现在在哪?没带家里来吧?”

  听描述应该事个婴儿,婴儿可不好养,成天得把屎把尿小心抱着,还爱哭,哇哇大哭,特恼人。

  “才不要!”常乐整个脸都鼓了起来,“布布不给起名字就算了!我在不要把他送到孤儿院!”放下碗筷,蹭蹭蹭跑开了。

  难得的,跟最喜欢的布布发脾气。

  这几天常乐的精神明显不太好,元笑注意到了常乐越来越虚弱,而那只婴儿小鬼魂的精气则在日益增长。

  “不过就是一个没开智的魂魄,有必要喂养的这般殷勤么。”

  “我想让他快快睁开眼睛看看我。”

  “这种事有什么好急的,精气够了自然会睁眼了。”

  “我这就在让他快快吸够精气。”

  “再这么喂下去,小心你自己变干尸。”真是不知好歹。

  “干尸应该和僵尸事一样的吧吗”

  中午从太平间回来,常乐又去菜市场挑了六只大公鸡,挑的都是鸣叫洪亮精神抖擞的,精气一定也都很旺!

  下午,常乐喝了六只大公鸡的血,感觉很饱了,便窝进卧室给宝宝喂食。

  “宝宝宝宝,快快长大快快睁开眼睛,就可以快快看到爹爹我……”

  喂着喂着,门铃忽然响了,常乐觉得奇怪,双休日丁洛老师不会来的,会是谁呢,布布这个时候应该还没下班呀。

  门外的人出乎常乐意料,居然是前几天买菜碰到的超市怪人!

  “打扰了,可爱的常乐小美人,下午好。”塞维斯·安伯利弯腰,万分绅士地执起常乐小手在手背上印上礼貌的一个亲吻。

  “没、没什么,你好……”怪怪,他怎么知道自己住在这里?明明没有告诉他自己的地址呀。

  “不请我进去坐坐吗?”

  “呃,请进。”常乐将塞维斯请进房,跑去拿了杯可爱待客。

  唔,房间里很整齐很干净,很好,有洁癖的自己不能容忍一丝污垢,小美人很勤劳。塞维斯打量着房间又打量常乐。美人似乎不懂待客,居然用灌装可爱招待他,嗯,这点没什么大碍,中国不是有个成语叫“金屋藏娇”么,小美人还是窝在家里好,用不着出来招待客人,只是小美人似乎还有和人同居?

  塞维斯眼尖地瞄到玄关处鞋架上比常乐小鞋打上好几号的男式拖鞋。

  “可爱的常乐美人,你一个人住吗?”

  “叫我乐乐就好了。”老是小美人小美人地,他又不是女生,“我和哥哥住在一起。”

  “哦,乐乐,真是可爱的称呼。”自家哥哥倒没什么大碍,“乐乐坐过来一点好吗?”

  “喔。”常乐屁股挪过去了一点儿。

  塞维斯嫌两人靠得仍不够近,干脆自己挪过去紧贴常乐坐着,执起常乐黑墨亮发,陶醉地欣赏起来。

  “乐乐不是人类。”塞维斯忽然陈述。

  “啊?啊啊?!!!”他他、他怎么知道的?

  “不要惊慌,我没有恶意。”塞维斯安抚,低头嗅嗅芬芳的发丝,“你是什么生物?居然拥有这么美丽的头发。”低头又嗅嗅发丝下的雪白颈子,“身体的味道也是这么清香……”

  常乐觉得这个人举止怪异,令他害怕,想闪开,却杯塞维斯紧紧抱住,动弹不得。

  哇哇,变成僵尸以后他的力气大了好多,都能连根拔起一株大树,可这个人的力气比他的还大好多?!

  “乖,别动,我不会伤害你的。”低声说着,却没有放松钳制,血红的舌头伸出口,舔舔常乐后颈上的两个红点,张大嘴,牙齿忽然变得尖锐,刚要咬上脖颈,塞维斯忽然像杯什么东西刺到一般猛的一缩。

  摸着嘴唇,恶狠狠瞪着常乐脖子上闪着银光的十字架。

  “喂,你快放开我!”常乐大叫,生气了。

  “好,好。”塞维斯放开常乐,歉意地陪笑:“真是不好一丝,难得见到同类,我一时激动,唐突了。”

  “嗯,你感觉不出来吗?我也不是人类。”

  “你会原谅我刚才的唐突吗?”

  “那我就放心了。”塞维斯装似舒了一口气,“我还有些事,就不打扰了,乐乐小美人下次见。”

  “呃……”常乐摸摸头,憋嘴。

  这人真是莫名其妙,来的那么出人意料,走的又那么匆忙。

  摸摸后颈,他刚刚用什么碰自己的后颈?湿湿滑滑凉凉的,害他一直起鸡皮疙瘩。

  黄昏的时候,布力朗下班回家。

  “常乐……宝贝儿……”布力朗一边叫着一边脱鞋进屋,小宝贝没有窜出来迎接,只有阵阵饭菜香味在欢迎他。

  布力朗很沮丧,距那天常乐跟他发脾气已经过去七天,这几天每天回家都没人出来迎接他,没有人问他工作辛不辛苦,吃饭看不到那张可爱的小脸蛋,再饿也吃得不香了。

  最最令他沮丧的是晚上睡觉也不在一块了,宝贝跑到客房去睡了。不过就是不赞成将小孩养在家里么,早知道宝贝那么想养,他当初就委婉点了。

  布力朗跑到家里唯一的客房门前,敲敲门,“常乐,你在吗?”

  “什么事?”常乐的声音隔着门板传来。

  “我不饿,你先吃吧。”

  门开了,常乐苍白的小脸将布力朗道歉的话惊回了肚,“怎么回事怎么脸白成这样?生病了?哪不舒服?”真该死,原来这几天宝贝生病了,自己居然都没发现。

  “我没事,吃点东西就好了。”应该是喂宝宝喂过头了,一会喝点鸡血就行。

  “那还不快吃点东西!”布力朗火急火燎将常乐拉到饭桌边,殷勤地给他盛饭夹菜。“快吃快吃。”

  “喔,布布也吃。”虽然尝不出味道,但能跟布布一起吃饭是很快乐的事,恩……好像很久没有和布布一起吃饭了?

  “常乐,你很想养个小孩就养吧,我不反对了。”

  “我已经在养了。”养了好久了的说,这些天他天天买好几只大公鸡自己喝血然后喂小宝宝,可是小宝宝怎么都不睁开眼,害他好焦急。

  “恩?!在哪?我怎么没看到?在客房吗?”赫,养个婴儿不可能没一点动静吧?

  “你现在还看不到,过些日子就能看到了。”他就算告诉布布小宝宝现在正飘在他头上他也看不到哇。

  “啊?”这话什么意思,常乐还想将小孩藏着一段时间吗?算了,吃饭。布力朗扒着饭,忽然说:“怎么这几天的菜都是鸡肉?”

  目前桌上的菜色是酱鸡爪和炖鸡,昨天是两只整的叫化鸡,前天两盘鸡翅和鸡内脏……赫,一想想,这几天都在吃鸡!他是喜欢吃肉,可也没这么个频繁的吃法啊。

  “呃……嘿嘿。”常乐不好意思得笑笑摸摸头,“那我明天买点别的。”明天就买鸭子好了,布布吃肉自己吃血。

  “丁零零。”门铃响了。常乐跑去开门。

  “晚上好,可爱的乐乐美人。”门外是超市怪人塞维斯·安伯利,塞维斯笑着打招呼,并拉起常乐的手在手背上印下一个亲吻,这个好像是他的习惯?

  “呃,你好,有什么事吗?”常乐觉得自己不喜欢这个怪人,他总是让自己觉得很别扭很不自在。

  “也没什么事,只是忽然很想念你,就忍不住过来打扰了。”塞维斯厚脸皮说着,“不介意我进去坐坐吧?”

  “不介意。”常乐让他进来,关上门,“我和哥哥正在吃饭,你要吃一点吗?”尽管不是很喜欢,但不管怎么说来者是客。

  “好,这是我的荣幸。”

  “他谁啊?”布力朗问带了一个陌生男子进来的常乐。

  “他叫塞维斯,是布布的朋友,过来找我玩。”常乐领着塞维斯坐下,给他盛了碗饭,“你自己夹菜吧,喜欢吃什么就夹什么不要客气。”

  “谢谢。”塞维斯客气地道谢,又对布力朗轻轻点头,“你好,打扰了。”还以为常乐的哥哥一定也和常乐一样是漂亮的古典东方美人,结果太让他失望了,只是一个平凡的美国男人而已,除了那一头还算亮眼的金发,其他没一样他看的上眼的。

  “塞维斯?塞维斯·安伯利吗??”布力朗听到这名字立即敏感地提问,他一直在追着安吉·塞诺那件案子,对这个唯一可能的突破口的名字极为敏感。

  “恩,哥哥你认识?”

  塞维斯挑挑眉,他知道自己大名鼎鼎,没有办法,管理着一个大家族,期下那么多商业,想不出名也难。这非自己所愿,血族一向避世,他不想一出门就被大队狗仔围绕,所以在整个家族中他最不常在社交场合露面,所以他也最神秘,几乎没人知道安伯利现任当家人的相貌,只听过其名字。这个人听到自己的名字后这么惊讶,塞维斯并不觉得奇怪。

  相反常乐当初听到他名字一点反应也没有才叫奇怪,可是这不正代表常乐的清纯,自己的名字经常是出现在报纸上与商业大亨或美女明星悱闻挂钩,常乐从没听过自己的名字,表示常乐很少关心报纸上那些狗屁倒社的鬼事,他喜欢。

  “你真的是塞维斯·安伯利?”布力朗表情一下变的很严肃,“真是的话我有几个问题想问你。”端出执法者询问的姿态,没办法,机会太难得。

  “停,停,我的名字是叫塞维斯·安伯利,不管你要问什么,请让我先用餐,OK?”塞维斯觉得这个人很不礼貌。

  “……好吧。”布力朗紧紧盯着塞维斯看他吃饭,像怕他跑掉一样。

  在这样热情的眼光下任谁都难以保持好心情用餐,塞维斯举起双手作投降状,“拜托,先生,我跟你有仇吗?这样看着我,我根本就吃不下。”

  “抱歉,只是有些事情我急着想问你。”布力朗的礼貌只限于对熟悉的人。

  “好吧,你问吧。”真无奈,懂事可爱的常乐怎么会有这种哥哥?

  “你是不是在一个月以前和安吉·塞诺交往过?”布力朗很干脆得开问,一点也没有不好意思。

  “安吉·塞诺?”赛维斯想了想,微微摇头,“不,只是保持过一段时间的□而已。”那个女人他还有些印象,拥有一头保养得很好的金发,漂亮的金发曾让自己喜欢过一阵,可惜那个女人太过娇宠,让他很快倒尽胃口。

  赛维斯不掩饰的话让布力朗眉头好一阵弹跳,接下来常乐的问话更是让他感到自己在餐桌上急着提问实在是鲁莽。

  “交往就是做情人对不对?□是什么关系呀?”常乐好奇地问出来。

  “常乐你去别的地方玩,乖,快去。”布力朗打断赛维斯来不及出口的解释,催促常乐离开。

  “喔……”常乐不太想走,不过看布力朗明显不想让自己再待在这里,只好听话地离开餐厅,回卧室喂养宝宝。

  “我想你应该知道安吉·塞诺莫名死在公寓内的事。”布力朗说着,紧盯赛维斯的双眼,想从中看出他听到这话后会有什么反应,如果有一丝慌乱或不安就表示……

  呃,为什么那双蓝眼睛里的神色一直很自然,连讶异都没有,自然得都有些奇怪。

  “我当然知道,怎么说也曾经上过床。”赛维斯低笑,他忽然想到最近总有警察去自己家族内打扰,但都被手下的律师们给挡了回去,“难怪你这么急着问我些问题。我可以告诉你安吉的死绝对与我有关,其他的我不想说,靠你自己慢慢去查啰,勤奋的人民公仆……”

  “既然跟你有关,我有权将你带去警局审问。”

  “你没有证据,所以你没权。”

  一句话轻飘飘将布力朗维持的正义火焰吹散。

  接下来的问话赛维斯顾左右而言他,布力朗感觉出再也问不到什么,火大地送客,赛维斯可惜地看看通往内屋的门,尽管万分不舍还是走了。

  算了,今天的兴致已经被破坏,明天再来吧。

  赛维斯走后,布力朗问了常乐怎么认识赛维斯的,然后立马赶往警署,不管怎么总算是找到一点线索!

  常乐瘪瘪嘴,喂养了这么久,小鬼魂还不睁开眼,很久没有和布力朗玩了,布力朗一走,他忽然觉得很寂寞。

  他决定上网随便看看打发无聊的感觉,乱开网站,忽然想到刚才听到的词,便用bd搜索了下,蹦出好多条搜索信息,常乐随意点了一个进去。

  男同志部,女同志部,交叉部。

  进入男同志部里面的聊天室,里面露骨的对话让常乐脑□退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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